分散安置搬迁协议

易地扶贫搬迁分散安置

协议书

甲方:金厂沟梁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户主,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家庭住址:村组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文件的要求,按照村民自愿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易地扶贫搬迁相关政策,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严格遵循政策法规,规范执行项目管理办法。

2、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补助标准向乙方发放住房补助资金。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自愿选择分散安置方式,从搬迁到入住,计划从年月开始实施搬迁。

2、乙方实施分散安置必须有确切的住所,如投亲靠友分散安置需提供亲友儿女房屋产权证件。

3、乙方自行拆除原旧房后领取易地扶贫搬迁住房补助,原有的宅基地必须交乡政府统一管理,以后再不能申请审批宅基地。

4、乙方分散安置后,要有稳定的生活来源,今后不再要求产业资金扶持。

5、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商议解决。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旗扶贫办各存一份。

甲方负责人:乙方负责人: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年月日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