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银行承兑汇票的基本知识

关于银行承兑汇票的基本知识
关于银行承兑汇票的基本知识

关于银行承兑汇票的基本知识

一、什么叫银行承兑汇票:

承兑汇票是商业汇票的一种。是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出票,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对出票人签发的商业汇票进行承兑是银行基于对出票人资信的认可而给予的信用支持。

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一式三联。

简单地说是一种由银行信用作保证的商业汇票。由银行承诺到期付款的汇票称为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样本:

二、银行承兑汇票如何开出的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出票,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对出票人签发的商业汇票进行承兑是银行基于对出票人资信的认可而给予的信用支持。

我国的银行承兑汇票每张票面金额最高为1000万元(实务中遇到过票面金额为1亿元和5千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按票面金额向承兑申请人收取万分之五的手续费,不足10元的按10元计。

承兑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承兑申请人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未付款的,按规定计收逾期罚息。

三、哪些企业可以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对出票人承兑的条件:

(1)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

(2)与承兑银行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

(3)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购销合同及其增值税发票;

(4)有足够的支付能力,良好的结算记录和结算信誉。

(5)与银行信贷关系良好,无贷款逾期记录。

(6)能提供相应的担保,或按要求存入一定比例的保证金。

保证方式:1、部分保证金,部分担保;2、全额担保;3、全额抵押;

四、银行承兑汇票的期限、金额是如何规定的

承兑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我国的银行承兑汇票每张票面金额最高为1000万元(实务中遇到过票面金额为1亿元和5千万元的)。

五、为什么企业要做银行承兑贴现什么叫贴现

什么叫贴现: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是指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申请人由于资金需要,将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转让于银行,银行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额付给持票人的一种融资行为。

企业要求银行承兑贴现的原因:

1、企业经营的需要;

2、企业资金紧张;

3、企业一时没有可以支付的买卖;

4、企业收取承兑汇票贴现为了获取一定的利益。

六、贴现的利息是如何计算的

1、贴现利息=贴现金额×贴现天数×日贴现率

2、日贴现率=月贴现率÷30

3、实际付款金额=票面金额-贴现利息

4、凡是承兑人在异地的,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的期限以及贴现利息的计算应另加3天的划款时间。

七、银行对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有什么要求

1、申请贴现的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并有效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并依法从事经营活动;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卡”;

(2)与出票人或前手之间具有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关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在开户行开立结算账户;

(4)非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

(5)满足开户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2、申请贴现的企业需要提供的资料

(1)通过年审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企业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章程、验资报告、税务登记证;

(2)经中国人民银行年审合格的贷款卡原件;

(3)申请人与其前手之间的商品交易合同、增值税发票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开户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八、对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开出行)是如何划分等级的

商业汇票的承兑银行,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与出票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

(二)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

(三)内部管理完善,经其法人授权的银行审定。

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或持票人向银行提示承兑时,银行的信贷部门负责按有关规定和审批程序,对出票人的资格、资信、购销合同和汇票记载的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必要时可由出票人提供担保。符合规定和承兑条件的,与出票人签订承兑协议。

在实务中,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文句(即“承兑”字样)已经印在汇票的正面,如“本汇票已经承兑到期无条件付款”、“本汇票已经承兑,到期日由本行付款”等,无须承兑人另行记载,承兑人只需在承兑人签章处签章并在承兑日期栏填明承兑日期即可。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应按票面金额向出票人收取万分之五的手续费。

这主要是银行的信用问题,实践中是这样来看银承的:一般来说,工、农、中、建四大行开出的银行承兑,信用很高,转让或贴现都很方便,不会有问题。其他交行、招商、浦发、广发等银行,信用也还可以。但要注意的是:地方的农信社、农村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就要小心了,偶尔发生假票或到期无法承兑的事情。而且贴现也比较难。

九、怎样接收(验收)银行承兑汇票,应注意哪些问题

银行承兑汇票真伪识别方法:

近两年,中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迅猛发展,成为新的工作亮点。但同时市场上假冒、变造、“克隆”承兑汇票也随之涌现,业务临柜人员能否把住审查关,对防范票据风险至关重要。现从长期工作经验中总结出五种方法:一查,二听,三摸,四比,五照,实用有效。

一查:即通过审查票面的“四性”——清晰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来辨别票据的真伪。

1.清晰性:主要指票据平整洁净,字迹印章清晰可辨,达到“两无”,即:—无污损,指票面无折痕、水迹、油渍或其他污物。—无涂改,指票面各记载要素、签章及背书无涂改痕迹。

2.完整性:主要指票据没有破损且各记载要素及签章齐全,达到“两无”,即:无残缺,指票据无缺角、撕痕或其他损坏。无漏项,指票面各记载要素及背书填写完整、各种签章齐全。

3、准确性:主要指票据各记载要素填写正确,签章符合《票据法》规定,达到“二无”,即:无错项,指票据的行名、行号、汇票专用章等应准确无误,背书必须连续等。无笔误,指票据大、小写金额应一致,书写规范,签发及支付日期的填写符合要求(月份

要求1,2 月前加零,日期要求1-9 前加零,10,20,30 前加零。

4.合法性:主要指票据能正常流转和受理,达到“两无”即:

无免责,指注有“不得转让”、“质押”、“委托收款”字样的票据不得办理贴现。

无禁令,指票据应不属于被盗、被骗、遗失范围及公检法禁止流通和公示催告范围。

二听:即通过听抖动汇票纸张发出的声响来辨别票据的真伪。

用手抖动汇票,汇票纸张会发出清脆的响声,能明显感到纸张韧性,而假票的纸张手感则软、绵、不清脆,而且票面颜色发暗、发污,个别印刷处字迹模糊。

三摸:即通过触摸汇票号码凹凸感来辨别票据的真伪。

汇票号码正、反面分别为棕黑色和红色的渗透性油墨,用手指触摸时有明显的凹凸感,假票的号码则很少使用渗透性油墨,而且用手指触摸时凹凸感不明显。

四比:即借助票面“四种防伪标志”比较来辨别票据的真伪。

1.纸张防伪:不需借助仪器可看到在汇票表面无规则的分布着色彩纤维;汇票纸张中加入一种化学元素,如用酸、碱性物质进行涂改,汇票则会变色。

2.油墨防伪:汇票正中大写金额线由荧光水溶线组成,如票据被涂改、变造,此处则会发生变化,线条会消失。

3.缩微文字:汇票正面“银行承兑汇票”字样的下划线是由汉语拼音“HUIPIAO”的字样

组成;汇票中间是由汉语拼音“HUIPIAO”字样的缩微文字组成的右斜线,横贯整个票面的宽带区域。

4.印刷防伪:汇票右下角的梅花花心内为小写汉语拼音H 的字样。注意H 字母应为空心。

五照:即借助鉴别仪的“四个灯”来辨别票据的真伪。

1.放大灯:在放大灯下可观测到汇票正面的印刷纹路清晰连续,且纸张无涂改变色痕迹。

同时,还可通过子母放大镜的子镜观测到汇票正面清晰连续的缩微文字。

2.短波灯:在短波灯下可观测到汇票背面的二维标识码在灯下呈淡绿色荧光反应。

3.长波灯:在条波灯下可以观测到在汇票表面无规则地分布着荧光纤维;汇票正面大写金额线有红色荧光反应;汇票的左上角印有红色的承兑行行徽,呈现桔红色;汇票字样右侧有暗记,为各行行徽(工行为“ICBC”字样),长波灯下呈淡绿色荧光反应。

4.水印灯:在水印灯下可以观测到汇票内部排列着黑白水印相间的小梅花,以及“HP”字样,一正一倒,一阴一阳的进行排列,位置不固定,定向不定位。十、什么是银行承兑汇票的月票

是指银行承兑汇票的到期日余下日期在一个月以内的汇票。

一般对一个月以内的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不予再办贴现的。

十一、什么叫回头票

是指银行承兑汇票经过连续背书转让,最后又回到出票人(付款人)手中的银行承兑汇票。

十二、什么叫被查票(二查票、三查票)及对贴现的影响

是一种已被银行入黑名单查询或被司机机关催示公告或票面有一定瑕疵的承兑汇票,一般来说是不能贴现的。有瑕疵的汇票要补办相关手续后才能用,一般也不愿受理。

公司各项制度

1.文明办公规定

1.1推广普通话,使用文明办公用语。接听电话用“您好”答话,结束用“谢谢”、“再见”。

1.2仪容仪表要保证整洁,穿戴干净、得体,举止规范。不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

1.3办公室内要保持整洁,办公用品定位放置,桌面摆放整齐美观,案头每月一清。办公场所要干净整洁,无杂物,空气清新无异味。1.4要养成良好的办公习惯,坚守工作岗位,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不喧哗,不打扰他人工作。

3.5爱护好公共财物,养成节约习惯,节约用水用电。

1.6做好资料档案的防霉防蛀工作,资料柜要保持清洁干燥。

2.保密工作制度

2.1保密范围:秘密文件(包括音像图片)、会议原始记录、决策中的事项、重大业务活动事项和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经营活动商业秘密、重要信函、谈话记录、不宜公开的电话、其他需要保密的事项。

2.2保密工作责任管理部门为公司行政办公室,责任人为行政办公室主人和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涉及到专业业务方面的责任管理部门和责任人为各专业业务部门及其负责人。

2.3秘密文件的制作、收发,必须严格履行登记、签收手续;秘密文件复制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并在批准的地点进行。秘密文件必须在办公室阅办,阅办后要及时归还。

2.4员工离开公司或公司内部调离工作岗位时,要清退经手的各类文件、资料,办好交接手续。

2.5电脑网络中涉及公司保密内容的,要做好机内安全处理工作,并备份保管。

2.6保密文件销毁,须经总经理批准后在专人监督下销毁。

3. 印章管理规定

3.1本办法所称的印章包括公司公章、法人代表印鉴章、合同章、业务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及财务人员印鉴章。

各部门需要刻制部门印章,应向公司行政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总经理审定后由行政办公室统一安排刻制。对外使用时,参照本办法执

行。

3.2印章保管和使用

(1)公司印章由行政办公室落实专人保管。使用印章涉及协议、合同、进出款项等与公司经济利益和公司信誉有重大关系时,需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并经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方用印(总经理不在时由分管副总经理签字);其余一般性事项用印由各部门负责人确定,并经行政办公室负责人审签后用印。

(2)公司财务专用章、财务印签章由公司财务会计部落实专人保管。印章使用须经财务部负责人或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同意。(3)公司印章需要携带外出,需经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由印章保管者与业务人员共同携带,使用完毕后要及时带回。并由保管人作好印章外带记录。

(4)严禁在空白的合同、介绍信、授权书、付款凭证中预留印鉴。(5)公司行政办公室、财务会计部和刻有印章的部门应设立印章使用登记薄,对使用印章的日期,用印文件名称、份数、批准人、经办人等进行登记。登记薄年终归档,作为长期保管档案。

3.3用印监督

(1)印章是否由专人保管,保管措施是否安全;

(2)用印是否规范;

(3)用印是否登记齐全,登记薄保管是否完备等。

4.文印管理办法

4.1公司所发的编有文号文件、会议纪要、简报、备忘录及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文件的打印、复印、传真等由行政办公室负责安排。

4.2行政办公室的打印、复印、传真等设备有专人操作,未经同意他人不得自行代替操作。所有打印稿必须在电脑中保存,不得擅自取消。

4.3打印校对文件、发送传真件均以领导签发稿为准,如发现差错、疑问或不妥之处,应及时与签发领导联系纠正。

4.4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不得为外单位进行打印、复印和传真。不得为私人动用打印、复印、传真等设备。

4.5公司员工如违反本办法规定,对当事人相应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与通报批评直至行政处分。

5. 用品用具采购领用制度

(1)办公用品和日常用具由行政办公室统一采购和管理;采购前须填写《用品用具购置审批单》,经部门经理同意后逐级报公司领导审批;

(2)业务往来赠送或以其他方式得到的用品用具,统一由行政办公室的登记调拨,任何部门不得自行调用或擅自处理。

(3)公司各部门财产由行政办公室登记,各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一式三份存行政办公室、财务会计部、使用部门备案。

(4)物品领取的领取人须在《财产领用薄》上签字,注明用途和数量。对归还的用品用具,保管人须签字确认并注明归还日期。(5)公司用品用具一般不外借,不得取回家私用,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外借的,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同意。

(6)公司用品用具每年清查一次,凡人为损失应折价赔偿;如因失窃损失的,视责任大小,由行政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交公司领导

审批。

(7)对要报废的用品用具由各部门填写《用品用具报废申请单》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和总经理审核后才准予报废。

关于收取银行承兑汇票的管理规定

关于业务收款及收取银行承兑汇票的 管理规定 为规范应收账款及银行票据管理,提高资金周转效率,保证资产质量安全,促进公司良性发展,现对所有业务收款及收取银行承兑汇票做如下管理规定。 一、业务收款。 1、所有业务收款,正常情况下只接受对方转账或现金交易。 2、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接受商业承兑汇票。 3、所有业务在与客户签订合同时,至少一式两份,一份交由财务备案,在收款方式上如无特殊说明,一律视为现金,不得收取银行承兑汇票。 二、银行承兑汇票的收取。 特殊情况收取银行承兑汇票时,须遵守如下管理规定: 1、各业务员或相关经办人提出申请,填写《收取银行承兑汇票申请表》,经财务经理、分管副总、总经理确认后方可接受。 2、银票以票面金额1.50%的利率由经办人向客户收取费用,如未能按时收回的,则相关费用从经办人业务费及工资中扣除。具体费用明细按月出表,财务专人管理,按月通知相关人,及时结算。 3、银行承兑汇票的直接前手(即客户单位)须在承兑汇票上背书。 4、交纳承兑汇票的单位,必须保证交纳承兑汇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必须保证承兑汇票能够贴现和到期承付。 5、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开户行原则上应为信誉良好的商业银行,如

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 6、收取银行承兑汇票时,财务必须认真鉴定银行承兑汇票的真实性,并对银行承兑汇票记载的各要素进行严格审查,对要素齐全、符合要求的银行承兑汇票给交票单位开具收款收据,并在收据上注明交票单位的名称、银行承兑汇票号码,并由交票单位在收据上签字。对不能辨别真伪,记载要素不全、不符合要求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律不得收取。 三、票据管理。 1、财务对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要视同现金管理,指定专人,设定专门账簿进行登记。 2、对收到的承兑汇票,经审查无误后,出纳员应及时开具收款收据并登记入账,妥善保管。 3、分管会计不定期进行账、票的检查、核对工作,保证账票相符,如有不符的,要查明情况,及时处理。 4、出纳员要认真仔细地登记并完善承兑汇票收取、承兑、贴现、退回的相应台账。 四、票据的使用、贴现和提示付款。 1、根据公司筹资计划确实需向银行申请贴现时,出纳员根据银行要求及时提供各种资料,同时登记入账。 2、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起十日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到开户银行办理托收手续,并及时登记台账。 3、付款人因故拒付时应及时通知财务经理,由财务经理联系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处理,必要时要通知总经理。

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办法

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以下简称“公司”)银行票据管理,进一步规范银行票据使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和《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银行承兑汇票是指由在付款行处开立帐户的出票人签发的,并经银行审查同意到期承兑的票据。 第二章发票收取 第一条银行承兑汇票的收取,是指公司向客户收取的用于支付煤款及保证金的银行承兑汇票。其他经济往来,不得收取银行承兑汇票。 第二条收取银行承兑汇票是由于客户因暂时的资金周转困难,确实无法缴纳货币资金。如果客户有能力缴纳货币资金的,公司不得收取银行承兑汇票。 第三条缴纳银行承兑汇票的单位必须是各单位的用煤客户,主要是经济状况和信誉良好的大中型企业。不得收取经营状况和信誉较差,濒临破产、停产、倒闭的国有企业和私营、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缴纳的银行承兑汇票。 第四条公司只允许收取银行承兑汇票,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商业承兑汇票。

第五条公司收取用煤单位交纳的银行承兑汇票时,其直接前手(即客户单位)必须在银行承兑汇票上背书。 第六条交纳银行承兑汇票的用煤单位,必须保证交纳银行承兑汇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必须保证银行承兑汇票能够贴现和到期承付,交纳银行承兑汇票的单位必须承担贴现利息和承诺收回到期不能贴现或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第七条收取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开户行原则上为信誉良好的商业银行。如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四大银行。 第八条公司在收到银行承兑汇票时,根据银行最高月贴现率1.2%,以及按180天贴现期加征利息。具体计算为:贴现息=贴现金额*180天*(1.2%/30天) 以100万银行承兑汇票为例,依据公式计算为贴现息为7.2万元,总计为107.2万元。摊到煤种中为:当末煤境价格外为500元/吨,收取100万元承兑时,调整结算价格为536元/吨,当境内末煤价格为490元/吨时,调整价格为525元;当块煤出境价格为600元/吨,调整结算价格为643元/吨,当块煤境内价格为590元/吨时,调整价格为632元/吨;当原煤出境价格为310元/吨时,调整价格为332元/吨,当原煤境内价格为300元/吨时,调整价格为322元/吨;当混块出境价格为360元/吨,调整价格为386元/吨,当混块入境价格为350元/吨时,调整价格为375元/吨;

银行承兑汇票知识

银行承兑汇票利息 收取银行承兑汇票,要根据出库日距汇票到期日的天数和公司规定的利率计算应收取的利息,并将收取的利息与货款一并开在给客户的增值税发票中。利息的计算方法如下: 利息=(汇票票面金额X利率)/360X汇票到期天数

商业汇票挂失 商业承兑汇票遗失或未使用办理注销,不须向银行办理注销手续,而由收付款单位双方自行联系处理。持票单位遗失银行承兑汇票,应及时向承兑银行办理挂失注销手续,待汇票到期日满一个月再办理如下手续: 1、付款单位遗失的,应备函说明遗失原因,并附第四联银行承兑汇票送交银行申请注销,银行受理后,在汇票第四联注明“遗失注销”字样并盖章后即可注销。 2、收款单位遗失的,由收款单位与付款单位协商解决,汇票到期满一个月后,付款单位确末支付票款时,付款单位可代收款单位办理遗失手续,其手续与付款单位遗失的手续相同。 到期收回应收票据的核算 1、应收票据到期收回 应收票据到期前,应将票据提交给开户行,委托开户行查询托收该款项。银行于到期日将款项计入公司帐户。公司收到银行回单后做如下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票据「票据面值」 若为带息商业汇票,到期收回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票据「票据面值」 财务费用「票据面值×票面得率×票据期限」 2、票据到期拒付 如果到期的应收票据因付款人无力支付票款而无法按期收回,则当收到银行退回的商业承兑汇票、委托收款凭证、未付票据通知书或拒绝付款证明等时,按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应收票据”科目。到期未收到款项时,将到期票据的票面金额转入“应收帐款”科目 借:应收帐款 贷:应收票据 到期不能收回的带息应收票据,转入“应收账款”科目核算后,期末不再计提利息,利息只是在备查簿中登记,待实际收到时再冲减收到当期的财务费用。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操作步骤

电子银承要求收付款方都开有网银,并开通电子票据功能,如果去贴现,那你公司在贴现 行必须有网银并开通电子票据功能,当收到电子票据时就可以向银行申请办理贴现,其他 具体操作与纸质的贴现一样,就是将纸质票据换成电子票据了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是指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背书人依法将电子票据交付被背书人的 行为。电子银行承兑汇票通过电子化的手段完成票据流转,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背书人 通过网上银行、银行柜台或其他电子终端登录,录入背书申请信息(包括票据信息、 背书人信息、被背书人信息),使用背书人的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名; 提醒: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背书流转,在被背书人发起回复之前,背书人和被背书人均可操作票据,背书人可撤销背书申请,被背书人可回复(签收或驳回)背书申请。此时,系统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处理:如背书人先撤销背书申请,则该背书申请 已撤销,被背书人不能再进行背书回复操作;如被背书人先发起背书回复,则该背书 申请按照被背书人的意思已签收或驳回,电子银行承兑背书人不能再撤销该背书申请。签收电子银行承兑汇票 1.进入企业网银,票据业务 2.左手边菜单:电子商业汇票 -- 待处理业务 3.选择机构名称、账号、待处理类型选择待签收票据 -- 确定 4.显示出待签收的电子商业汇票 -- 提示收票签收 5.打印汇票,可以忽略因为浪费纸,其实把票号记下来就好了 6.签收 -- 输入密码 -- 确定 -- 确定 -- 返回 7.打印明细,票量不多的话同样可以忽略 签收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一级授权 1.同上第一步 2.左手边菜单:提示收票 -- 提示收票签收指令批复 3.签收然后输入密码再确定确定 贴现(对方贴现) 1.票据业务,左手边菜单:贴现

关于开展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调研报告

关于开展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调研报告 一、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发展现状 截止XX年8月末,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余额66309万元。XX年1-8月累计办理111715万元,其中差额68190万元,全额质押43525万元。根据XX-XX年8月期间的数据比较分析,银行承兑汇票余额及累计发生额均呈现大幅下降趋势,反映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严重萎缩,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XX年 XX年 XX年 XX年 XX年 XX年8月 余额 172183 115480 35319 50698 87184

66309 累放额 351368 331956 164118 160276 159042 101715 二、造成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严重萎缩的主要原因 ㈠客户使用意愿不高。有很多客户的下游企业不接受承兑汇票,原因如下:目前信贷规模紧张,贴现利率持续升高,导致贴现较难,我行贴现业务量也呈逐年减少趋势,仅有少部分支行办理贴现业务;纸质承兑汇票安全性、流通性较差。在日常交易中,由于传统承兑汇票是纸质的,存在保存携带安全性较差,还存在克隆、变造以及丢失、损毁等各种风险,企业缺乏辨别票据真伪的专业知识,背书转让要求严格、流转交易不便,导致一些交纳全额保证金的企业一般不愿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而宁愿使用网上银行等现金交易方式。由于流通性降低,导致部分客户不再接受银行承兑汇票。 ㈡现有信贷流程控制等因素影响了业务办理效率。系统上线后,一笔业务的全部流程都要在系统中登记,由于业务流程长,不能满足业务时效要求。例如,一笔全额承兑业务,

系统中的流程需受理、调查经办、调查主责任人、审查经办、法律审查、会计部门费率审查、审查主责任人、审批环节、登记合同、发放凭证、会计流程出凭证等多个环节,每个环节都需进系统操作,较系统上线前的先签各种纸质资料然后给客户出票,最后客户经理在系统中录入业务的模式,效率降低很多,据反映有时客户拿到票需要1天时间;差额承兑还要增加评级、授信等环节,流程耗时长,使票据融资快捷方便的优势难以充分发挥。 ㈢现有产品难以满足客户的特殊要求。如三方差额承兑,据支行反映很多客户有此方面的业务需求,但我行目前尚不能开展此项业务。 ㈣现有经办人员业务素质等其他因素。基层网点人员对承兑业务了解不足,不能抓住、引导客户联动客户部门营销业务;由于业务合同金额小、散,一定程度上影响前台人员受理热情;全额承兑业务由于企业自身资金不足,难以满足我行保证金比例要求,无法与我行合作。 三、几点建议 ㈠大力推广电子承兑汇票。电子承兑汇票已经过中国人民银行充分的论证,在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工商银行已开展,其对于杜绝伪造、变造票据案件,降低企业结算成本、提升结算效率、控制融资风险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XX年10月28日,我国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正式上线,我行系统

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管理规定

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管理规定 归属体系:鹏润投资(国美电器)有限公司――财务系统分册 文件编号:鹏润-财-资金005 撰写单位:鹏润投资(国美电器)财务中心 版本:第一版 生效日期:2004年4月1日 机密等级:□机密■一般 合计页数:23页正文页数:8页 附件个数:11个 制度正文目录: 目的:为加强各分部承兑汇票额度科学、合理的使用,保证公司资金的正常运转,特制订本规定。 范围: 适用范围:本职责适用于国美电器总部财务中心;各分部财务部。 发布范围:国美电器各中心、各部门;各分部。 名词解释 无 职责 总部财务中心资金管理部负责全国承兑情况的管理; 分部财务部负责各分部承兑的管理。 作业内容 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管理原则 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使用及管理采取外勤出纳及结算出纳分管的方式,外勤出纳负责承兑的办理以及同银行之间的单据往来,结算出纳负责承兑额度的管理,外勤出纳就承兑办理的相关事宜负有向结算出纳汇报的义务,且外勤出纳和结算出纳负责相关日常银行授信业务的监督及管理工作由各分部结算主管理负责并承担其相关责任,结算主管负有向财务经理直接汇报相关银行授信业务管理的义务; 直营店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由所属分部指定专人统一管理;

分部坚决杜绝给无正常贸易背景(即:关联单位之间、无任何业务往来的单位之间、有正常业务往来但开立承兑汇票时无对应的正常业务)的公司开立或背书转让银行承兑汇票,本公司内部关联公司之间相互开立承兑汇票必须由总部资金管理部统一下达“承兑调拔单”,出票单位方可办理; 分部结算出纳和外勤出纳的职责(本职责仅明确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部分,其余事项仍遵照公司原有规定执行) 结算出纳的职责 A、负责管理办理银行承兑所需的各类资料,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协议、购销合同等; B、严格按照公司相关文件及制度规定进行编制、管理及报送与银行承兑汇票相关的各类报表,包括:分部银行承兑汇票承办明细表(见附件、银行承兑日报表(见附件)、银行承兑明细表(已解付、未解付)(见附件)、银行承兑排款解付表明细表(日历式)(见附件)、银行承兑额度“对帐函”(见附件)及“调节表”(见附件); 注:有结算出纳的分部由结算出纳负责管理,无结算出纳的分部由现金出纳负责管理。 、外勤出纳的职责 A、根据结算出纳出具的由结算主管签字确认的“分部银行承兑汇票承办明细表”(见附件)进行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不得多办或漏办; B、负责及时到银行索取本部所有银行帐户的回单。 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授权的管理 因各分部的法定代表人均在异地,为不影响各分部承兑汇票业务的办理,将各分部在当地银行办理授信业务(承兑汇票)的签署权授权给当地的总经理办理; 各分部授信业务授权人在签署办理承兑业务所需的相关文件时必须严格审核,确保签署的所有协议、合同等文件时必须确保本部与收款单位具备正常的贸易背景及付款条件,不得以任何形式签署空白承兑协议和购销合同及其他相关资料; 授权范围:办理承兑汇票业务的必备文件及资料,“授信合同”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全额银行承兑汇票的管理 各分部必须在已有敞口承兑额度使用完毕后,方可允许使用全额承兑付款。对欲办理全额承兑的分部,必须事先向总部资金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分部全额银行承兑汇票申请表(见附件),列明承办银行、付款日期、付款金额、付款厂家、汇票期限,经办人、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字后上报总部审批。总部财务中心资金管理部根据全国承兑整体使用情况统筹安排后予以批复,未经批复擅自操作的,视为违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银行承兑汇票额度使用的管理 办理银行承兑所需的所有资料(银行承兑汇票协议、购销合同等),均由结算出纳进行管理,所有需要加盖公章或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盖章的协议及合同,必根据办理承兑汇票需要,随办随签(盖),不得备签(盖)空白协议及合同; 结算出纳根据总部批复的周付款金额和分部前期排款的情况,按总部每日、每周的排款限额规定事先确定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款项的票面金额和到期解付日期,制订“分部银行承兑汇票承办明细表”,由结算主管签字确认后,连同办理承兑汇票所需的空白协议及购销合同一并交予外勤出纳; 承兑排款解付计划应遵循以下原则及规定: A、在事先确定银行承兑汇票解付日期时,同一天内办理数笔相同期限的汇票应将到期解付日期适当错开,如:同一天办理四个月期限的承兑汇票有三笔,可将到期日分别排在四个月零三天、四个月零五天等,这样可以缓解到期解付时由于同一天到期汇票过多所导致的资金需求压力。 B、为了在可控的范围内使资金风险处于安全水平,现根据各分部的销售及资金情况对日均承兑的排款计划相关指标规定如下: 单位: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办理银行汇票及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不再适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办理银行汇票及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1.2002年11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 2.银发〔2002〕364号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 为使符合条件的城市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社能够签发银行汇票,开办商业汇票的承兑、贴现业务,进一步规范和推行支付结算业务代理制,增强中小金融机构结算功能,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为充分满足企业经营发展对银行信用的合理要求,培育和发展票据市场,人民银行决定取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开办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01〕346号)中规定的“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实行总量控制,其承兑总量不得超过其上年末各项存款余额的5%”承兑风险控制指标,并不再以此指标对商业银行进行考核。各商业银行应根据风险控制的要求,建立健全授信和内控管理制度。 二、取消国有商业银行之间的规定代理,对跨行的支付结算业务一律实行约定代理,由代理行与被代理行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业务代理办法》(银发〔2000〕176号)发布的有关规定签订代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鉴于支付结算代理业务收费不涉及客户,为便于各银行根据各自的经营成本和市场需要自由参与市场竞争,代理业务收费不再执行《支付结算业务代理办法》规定的统一标准,代理手续费标准由代理行与被代理行自行商定。由人民银行代理兑付商业银行签发银行汇票的,手续费标准由1‰调整为0.3‰,同时人民银行对各商业银行签发银行汇票移存的汇票款不再计付利息。调整后的手续费标准自2003年1月1日起执行。 对商业银行跨行银行承兑汇票的查询、查复,也一律实行委托他行代理查询方式。代理行和被代理行应签订书面代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收费标准。 三、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开办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由其总行批准。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批准其分支机构开办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应向人民银行有权营业管理部、分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报备。 凡申请签发由中国人民银行代理兑付跨系统银行汇票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应经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审核后,由各商业银行总行按季汇总上报人民银行总行批准。 城市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申请签发银行汇票,应经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审查并签署意见,报中国人民银行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审核后,上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 城市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开办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应由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审查,报中国人民银行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批准。 经批准开办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城市商业银行总行,其下属分支机构申请开办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由其总行负责审批。 开办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的审批,由中国人民银行结算管理部门负责。 四、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使用的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凭证,由其总行组织订货和管理;城市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使用的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凭证,由中国人民银行管辖分行、营业管理部、

银行承兑汇票管理流程

银行承兑汇票管理流程 为加强对银行承兑汇票的管理,规范承兑运作,防范票据风险及资金风险,特制定本流程,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银行承兑汇票的定义及特点 (一)定义 银行承兑汇票(以下简称:承兑汇票)是由银行担任承兑人的一种可流通票据,本管理流程所指承兑汇票仅指银行承兑汇票,不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公司不收取商业承兑汇票。 (二)特点 1.银行担任承兑人。 2.承兑汇票到期日无条件向收款人支付汇票金额。 3.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即银行承兑汇票票据所记载从"出票日期"起至"汇票到期日"止,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二、承兑汇票票面记载的七大主要要素 (一)确定的大、小写支付金额。 (二)付款人名称、账号、开户行。 (三)收款人名称、账号、开户行。 (四)承兑协议编号、付款行行号、地址。 (五)承兑(付款)银行经办人私章。 (六)大写出票日期、大写到期日期。 (七)出票人签章、承兑(付款)银行盖章。 三、承兑汇票管理人员配置及职责 (一)出纳负责具体负责本单位承兑汇票的收、付业务与安全管理。负责承兑汇票的台账登记;负责承兑汇票收据的返回、粘贴及通报;负责承兑汇票的盘点;负责承兑汇票的背书等。 (二)财务负责人负责安排本单位承兑汇票支付、贴现、安全管理、保管及背书;负责风险票据的法律联系及维权工作等。 四、银行承兑汇票的交接登记管理 各单位在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收、付业务中,应建立银行承兑汇票台账(附件

1)将收票日期、出票人、收款人、付款行、票号、票面额、出票日期、到期日、付款单位等信息登记在承兑汇票台账上做好签收记录,使公司从收票、入账、保管、支付、签收、再入账等每个环节都能予以追溯,达到防范资金风险的目的。 五、承兑汇票收、付管理细则 (一)承兑汇票的收取 1.承兑汇票核实主体 ⑴各单位出纳是承兑汇票管理的首要核查人员与责任主体,按承兑汇票的要素与要求对收到的承兑汇票进行严格审核,减少公司的资金风险和损失。 ⑵各单位财务负责人是承兑汇票核查人员,在出纳核实的基础上进一步进行专业核查与判别,按承兑汇票的要素与要求对收到的承兑汇票进行严格审核,减少公司的资金风险和损失。 2.承兑汇票收取的范围 为降低银行承兑汇票风险,对无长期往来,对方资质与偿还债务能力有限、风险较大的单位背书的承兑汇票不得收取。在确保风险可控与锁定,特别是与公司有长期业务往来、具有偿债能力并能进行追述的单位背书的承兑汇票可以收取。若因市场原因,销售部门要求收取的,由销售单位提出申请,报经集团财务总监和总经理签批同意后,方可收取。具体收取注意事项如下: ⑴银行承兑汇票收取的前提条件是销售合同签订时必须注明可以承兑结算,合同中不注明的不能收取。 ⑵银行承兑汇票票面及粘单需清晰完整,不能破损、水渍、油渍等,粘单中背书印章需连续清晰,外资银行出具的承兑不能收取,本地银行无法托收。 ⑶银行承兑汇票票面要素要完整无误。出票日期1月、2月要加零,10日、20日、30日要加零,其他均不可加零,出票日期至到期日一般为6个月(特殊短期票2个月、3个月可咨询出票银行),出票人及出票银行均需加盖印章,缺一不可,注意核对出票人和收款人信息与加盖的章是否一致,必须完全相符,出票金额大小写需相符。 ⑷银行承兑汇票后背书需连续,不能有回头背书,即包括出票人在内的所有单位不能重复出现,只能有一次,被背书人处或书写或盖章,必须清晰,书写不能连笔、错别字、涂改,背书处印章不能压框、出框,两个印章不能有重合,印

银行承兑基本知识

关于银行承兑汇票的基本知识及管理要求 为了加强承兑汇票的识别能力及管理需要,现将承兑汇票的基本知识及管理要求说明如下: 一、承兑汇票的基本知识 1、承兑汇票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 2、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信用,银行负责承兑; 3、商业承兑汇票:商业信用,企业负责承兑;如到期时出票方没钱则本票无效,若已向银行承兑,则由收票方负责付款,目前,公司明确不接受商业承兑汇票。 4、承兑汇票的承兑(付款)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一般为三个月或六个月,可以背书转让或向银行申请贴现(如注明"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其后手不得再转让)。 二、银行承兑汇票领取注意事项 1、承兑汇票的正面:必须记载下列事项,且不得欠缺或涂改。 ①正面上方印刷“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 ②无条件支付的委托:通常以“本汇票于到期日付款””、“本汇票请予以承兑于到期日付款”等类似文句来表示; ③确定的金额,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注意:需核对大小写金额。 ④付款人名称,出票人委托支付汇票金额的银行; ⑤收款人名称,汇票上记载的受领汇票的最初票据权利人; ⑥出票日期; ⑦出票人签章,加盖付款行的汇票专用章;

⑧汇票到期日,根据承兑(付款)期限而定,力争承兑期限三个月内;不得过期(汇票收款期限为提示付款期限起10天内)。 注意,要核对出票日与到期日时间与承兑期限是否相符。 2、承兑汇票背面(背书页):背书使用粘贴单为银行正规粘贴单;背书必须连续,如第一背书人下面大方格盖章的单位名称与票面收款人全称要一致,以此类推。在贴单接缝处加盖骑缝章,骑缝章的每个字都要完整并要有印鉴中的文字骑缝在两张粘单上(如只有印鉴的边框骑缝属不规范盖章,需盖章单位出说明),贴单上每一栏至少有两个章即财务专用章及法人章。 3、盖章要求:完整、清晰,章与章之间不得重叠,背书页盖章的位置必须在方格内,印章不得模糊,缺角,注意,如有印章不清楚的,需要该单位出具证明书(内容必须有“此次背书合法、真实、有效。如有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由我司(厂)负责”)同时加盖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三个章。 4、收取承兑汇票时,应要求用户在承兑汇票背面(背书栏)的“被背书人”栏中正确填明被背书人(龙净全称)的名称及要检查之前的每一个被背书人单位名称和印鉴否一致,被背书人单位名称书写一定要笔划清晰不能有“别字”“错字”,且需要注意对公司直接付款的单位一定要加盖印鉴,否则在汇票出现丢失或被盗或出现汇票无法承兑等情况时,因公司无法证明权利会给公司造成损失。(常见的被背书人单位名称有误的形式:少书写省市中“省”或“市”字,有限责任公司的“责任”,及书写名称出现“别字”“错字”或涂改、遗漏,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的具体流程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的具体流程? 1、什么是电子承兑汇票 电子承兑汇票是电子商业汇票的子分类。所谓电子商业汇票是由出票人以数据电文形式制作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通过采用电子签名和可靠的安全认证机制,能够保证其唯一性、完整性和安全性,降低了票据被克隆、变造、伪造以及丢失、损毁等各种风险;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保证、承兑、交付、背书、质押、贴现、转贴现、再贴现等一切票据行为均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上进行,可大大提升票据流转效率,降低人力及财务成本,有效提升金融和商务效率。 2、什么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背书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是指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背书人依法将电子票据交付被背书人的行为。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背书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1)背书人名称; (2)被背书人名称; (3)背书日期; (4)背书人签章。 在电子银行承兑出票人或背书人汇票上记载了“不得转让”事项的,电子商业汇票不得继续背书。票据在提示付款期后,不得进行转让背书。 电子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的具体流程: 1、电子银行承兑汇票通过电子化的手段完成票据流转,背书人通过网上银行、银行柜台或其他电子终端登录,录入背书申请信息,使用背书人的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名; 2、开户行审核背书人的电子签名,核验通过后组成背书业务申请报文,使用开户行的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名,并发给人民银行的电子商业汇票系统; 3、人民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完成开户行电子签名是否准确有效、背书人是否是票据的持有人等检查后,将申请报文转发至被背书人开户行的接入系统; 4、被背书人开户行的接入系统核验报文的有效性后,将该申请信息通知或展示给被背书人,被背书人可以签收或者驳回该背书申请,并加盖自己的电子签名; 5、被背书人开户行的接入系统核验被背书人电子签名的有效性,核验通过后组成回复报文并加盖开户行的电子签名,将回复报文发往人民银行的电子商业汇票系统; 6、人民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核验签收报文的有效性后,如果为同意签收的回复报文,那么将票据所有人修改为被背书人并通知背书人;如果为驳回的回复报文,那么将驳回回复通知背书人。 喜氏公司以票据贴现撮合服务为核心产品的主营业务,提供的实时、不同区域、不同银行及不同票种的贴现利率报价,而喜氏电子票据交易撮合平台为客户提供更安全、更高效、更简便的多重票据贴现平台。 在被背书人发起回复之前,背书人和被背书人均可操作票据,背书人可撤销背书申请,被背书人可回复(签收或驳回)背书申请。此时,系统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处理:如背书人先撤销背书申请,则该背书申请已撤销,被背书人不能再进行背书回复操作;如被背书人先发起背书回复,则该背书申请按照被背书人的意思已签收或驳回,背书人不能再撤销该背书申请。

关于银行承兑汇票的基本知识

关于银行承兑汇票的基本知识 一、什么叫银行承兑汇票: 承兑汇票是商业汇票的一种。是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出票,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对出票人签发的商业汇票进行承兑是银行基于对出票人资信的认可而给予的信用支持。 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一式三联。 简单地说是一种由银行信用作保证的商业汇票。由银行承诺到期付款的汇票称为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样本:

二、银行承兑汇票如何开出的?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出票,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对出票人签发的商业汇票进行承兑是银行基于对出票人资信的认可而给予的信用支持。 我国的银行承兑汇票每张票面金额最高为1000万元(实务中遇到过票面金额为1亿元和5千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按票面金额向承兑申请人收取万分之五的手续费,不足10元的按10元计。 承兑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承兑申请人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未付款的,按规定计收逾期罚息。 三、哪些企业可以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对出票人承兑的条件: (1)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 (2)与承兑银行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 (3)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购销合同及其增值税发票; (4)有足够的支付能力,良好的结算记录和结算信誉。 (5)与银行信贷关系良好,无贷款逾期记录。 (6)能提供相应的担保,或按要求存入一定比例的保证金。 保证方式:1、部分保证金,部分担保;2、全额担保;3、全额抵押;

银行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办法模版

xx银行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办法(xx年修订)为规范我行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管理,有效防范风险,促进本行电票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电子商业汇票管理办法》、《支付结算办法》、《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办理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对象 办理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对象为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农、工、商企业,三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经营企业和私营、民营企业以及其他符合贷款条件的经济组织。 第二条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办理的条件 承兑申请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 符合国家产业经济发展方针、政策要求,依法从事生产经营,产品有市场、经营有效益; (二)在本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结算账户; (三)承兑申请人与汇票收款人之间具有符合《合同法》要求的真实、合法商品交易关系; (四)与本行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 (五)资信良好,具有支付票款的可靠资金来源和能力; (六)保证金比例一般不得低于30%(总行贷审会通过的除外),并实行专户管理。其中,由本行存单质押担保作为保证金的,按本行担保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同时,就敞口风险金额(即汇票金额剔除保证金后的余

额)提供本行同意接受的担保; (七)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的期限必须与商品交易合同约定的付款期一致,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八)目前,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支持的最大票据金额为10亿元; (九)出票人的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十)必须是我行网银客户; (十一)符合贷款的其他条件。 第三条办理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签发的管理 (一)办理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签发的材料: (1)承兑申请人与承兑行签订的《银行承兑协议》; (2)近两年度和当期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其成立期限相当的财务会计报表; (3)承兑申请所依据的商品交易合同及其项下的增值税发票或普通发票等原件及复印件(纳入档案管理的发票复印件必须于该银票签发后二个月归档);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复印件及年检证明; (5)《国、地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年检证明; (6)法人代表、负责人或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7)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8)在人民银行信贷登记查询系统查询借款人负债、对外担保等情况资料; (9)承兑保证金进账凭证; (10)担保合同及有关材料(保证金不足部分要签订最高额保证(抵押)担保合同,并在合同的其他约定中注明:

关于加强银行承兑汇票的管理通知[2001]346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开办 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的通知 银发[2001]346号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 为改进金融服务,加强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管理,防范支付风险,现将开办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办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准入条件 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县(市)联社(以下简称银行)需要开办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必须符合《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令[2001]第5号)、比照《银行汇票准入、退出管理规定》(银发2000[176]号)中第三条的银行汇票业务的准入条件,其中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县(币)联社,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资产质量、流动性等主要资产负债指标必须符合规定。其中短期资产流动性比例达到25%以上,各项贷款与各项存款之比不超过75%,拆入资金比例不超过4%。 (二)具有较强的支付能力,按时足额缴纳存款准备金,超额准备金(备付金)比例不低于3%。 二、开办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申请 申请开办银行承兑汇票的银行,应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文件和资料,并需列明以下内容: (一)申请报告,应写明本行业务经营情况、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配备情况、内部管理状况等内容; (二)统一授权投信以及对该项业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的规定; (三)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操作程序及内部岗位职责。

三、开办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审批 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办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应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其分支机构开办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由其总行批准,并就开办业务品种及其属性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管辖行报备;城市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县(市)联社开办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应经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审查并签署意见,报中国人民银行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审批。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不得开办银行承兑汇票业务。 四、银行汇票专用章的刻制和票据凭证的订购 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使用的汇票专用章,由其总行组织刻制;股份制商业银行使用的汇票专用章,由其总行统一向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申请刻制;城市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县(币)联社使用的汇票专用章,由管辖地中国人民银行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统一向人民银行总行申请刻制。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使用的银行承兑汇票凭证,由其总行组织订货和管理;城市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县(市)联社使用的银行承兑汇票凭证,由管辖地中国人民银行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负责组织订货和管理。 五、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风险管理 经批准开办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银行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的有关规定,建立授权授信制度,进一步完善承兑授权管理,明确承兑汇票业务的受理条件、程序;承兑银行要按照信贷原则要求承兑申请人提供承兑担保,对承兑申请人申请的承兑额度必须纳入统一授信额度的范围内心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实行总量控制,其承兑总量不得超过其上年末各项存款余额的5%;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开户单位需要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通过其具(市)联社办理;人民银行应督促各银行完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建立风险防范制度,对其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进行监督检查。 六、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退出 开办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机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取消其承兑商业汇票的

{业务管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管理规定

(业务管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管理规定

归属体系:鹏润投资(国美电器)有限公司――财务系统分册文件编号:鹏润-财-资金005 撰写单位:鹏润投资(国美电器)财务中心 版本:第壹版 生效日期:2004年4月1日 机密等级:□机密■壹般 合计页数:23页正文页数:8页 附件个数:11个 制度正文目录:

目的:为加强各分部承兑汇票额度科学、合理的使用,保证公司资金的正常运转,特制订本规定。 范围: 2.1适用范围:本职责适用于国美电器总部财务中心;各分部财务部。 2.2发布范围:国美电器各中心、各部门;各分部。 名词解释 无 职责 4.1总部财务中心资金管理部负责全国承兑情况的管理; 4.2分部财务部负责各分部承兑的管理。 作业内容 5.1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管理原则 5.1.1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使用及管理采取外勤出纳及结算出纳分管的方式,外勤出纳负责承兑的办理以及同银行之间的单据往来,结算出纳负责承兑额度的管理,外勤出纳就承兑办理的关联事宜负有向结算出纳汇报的义务,且外勤出纳和结算出纳负责关联日常银行授

信业务的监督及管理工作由各分部结算主管理负责且承担其关联责任,结算主管负有向财务经理直接汇报关联银行授信业务管理的义务; 5.1.2直营店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由所属分部指定专人统壹管理; 5.1.3分部坚决杜绝给无正常贸易背景(即:关联单位之间、无任何业务往来的单位之间、有正常业务往来但开立承兑汇票时无对应的正常业务)的公司开立或背书转让银行承兑汇票,本公司内部关联公司之间相互开立承兑汇票必须由总部资金管理部统壹下达“承兑调拔单”,出票单位方可办理; 5.2分部结算出纳和外勤出纳的职责(本职责仅明确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部分,其余事项仍遵照公司原有规定执行) 5.2.1结算出纳的职责 A、负责管理办理银行承兑所需的各类资料,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协议、购销合同等; B、严格按照公司关联文件及制度规定进行编制、管理及报送和银行承兑汇票关联的各类报表,包括:分部银行承兑汇票承办明细表(见附件7.1)、银行承兑日报表(见附件7.2)、银行承兑明细表(已解付、未解付)(见附件7.3)、银行承兑排款解付表明细表(日历式)(见附件7.4)、银行承兑额度“对帐函”(见附件7.5)及“调节表”(见附件7.6); 注:有结算出纳的分部由结算出纳负责管理,无结算出纳的分部由现金出纳负责管理。 5.2.2、外勤出纳的职责 A、根据结算出纳出具的由结算主管签字确认的“分部银行承兑汇票承办明细表”(见附件7.1)进行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不得多办或漏办; B、负责及时到银行索取本部所有银行帐户的回单。 5.3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授权的管理 5.3.1因各分部的法定代表人均于异地,为不影响各分部承兑汇票业务的办理,将各分

关于银行承兑汇票的说明

关于承兑汇票的说明 致各业务同仁: 为了各位能对承兑汇票有个比较清晰的认识,作此以下几点说明: 1、我司收承兑限银行名称:四大国有银行(中国工商银 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民生 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 招商银行、华夏银行(需跟客户提前确认沟通,如承 兑汇票到我们手上发现不是我们规定的这几家银行, 可拒收退票)。 2、地方性银行承兑不收,因为厦门市银行不接收地方性 银行贴现。且地方性小银行的票点要比股份银行的高 30%--40%。 3、承兑汇票,小额的散票不收(单张票面金额50万以下 的承兑汇票不收),目前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率如下:100 万以下月息12‰、100万—500万月息9‰—9.5‰、 500万以上月息8.5‰--9‰(限公司规定可以接收的 银行),贴现价格不稳定,还会上涨。 4、承兑汇票背书转让原则上二手以上的拒收,承兑汇票 背面盖一家公司的背书章为一手,两个公司的背书章 为二手,以此类推。 5、承兑汇票背书转让多手的不收,预防二查票(银行贴

现麻烦、甚至有些银行不接收二查票)。如:A—B(查 询一次)、B—C、C—D(或再查询一次)、到我们终端 客户手上要处理就麻烦了。 6、承兑汇票背书多手的,每背书一手客户都有赚票点, 如:A—B(赚一次)、B—C(赚一次)、C—D(再一次)、假如D客户就是我司,那我们要承担的点数就更高了,相当于收承兑汇票的价格也就高了建议两手以上的票 拒收。 7、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的手续繁琐,时间要求比较长,除 公司目前批准可接收银行承兑汇票的部门除外,一般 不接收银行承兑汇票,如有需要必须提前与财务沟通。 8、建议:收客户承兑汇票前,最好能提前了解一下当前 的市场价格(可致电财务让财务配合咨询),好跟客户 谈价格,保证我们收票的利益。 2011年07月29日

规范银行承兑汇票管理的相关规定

关于规范银行承兑汇票管理的规定 为加强对银行承兑汇票的管理,降低票据风险,特制定本规定,望各公司遵照执行。 一、要认真审查银行承兑汇票的规范性 1、接收银行承兑汇票,要认真检查票面是否规范,有无涂改的痕迹,并依据销售情况选择合适的票面额度。 2、尽量不接收回头背书的银行承兑汇票。银行对此种汇票往往不给予贴现,只能在到期后兑付,难以满足企业急于使用现金的需求。 3、要认真检查票面用章是否规范,盖章和单位名称是否一致,是否是财务专用章,对于盖章不规范的情况是否附有加盖财务章、法人章、公章的证明信等。 二、要保证银行承兑汇票存放的安全性 1、银行承兑汇票视同资金管理,必须存放保险柜。 2、承兑汇票如附有证明信,要将证明信等单据和承兑汇票一起保存,确保承兑汇票的完整性。 三、要建立完善的查询、交接手续 1、各公司必须建立专门的银行承兑汇票台帐,并且按照时间顺序建立档案,以方便查询。 2、票据保管者要认真责任,对于每张票据的到期时间要了如指掌,及时提醒相关业务人员,进行托收、兑付等,不能出现遗漏。 3、对于因人员调整等原因需要移交承兑汇票的,要对照台帐逐一进行核查、

交接。 四、要加大对承兑汇票的监管力度 1、要安排人员对票据、账簿和印章分别进行保管,建立互相之间的监督机制。 2、转让银行承兑汇票时,要注意汇票的期限,以便合理安排付款。 3、在银行承兑汇票的转让过程中,要做到填写规范,文字准确。特别是涉及到双方责任和利益的关键环节,一定要划分好责任,不能因为背书语言不清晰而引发纠纷。 4、对于业务往来较多的单位,要有针对性地建立辅助性台帐,以方便查询。 五、各公司不得擅自进行承兑汇票的置换 1、集团内部各公司之间互相置换拆借银行承兑汇票的,必须经集团财务部同意后方可操作。 2、集团内部各公司不得私自联系置换银行承兑汇票,严禁互相代对方将票据直接转交或邮寄至供货商。 六、要确保承兑汇票付款的合规性 向供货商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时,对方单位收款人需提供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以及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收据,且在我公司的经办人员带领下从财务领取票据。 集团财务部 2012年2月22日

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票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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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的签发与兑付,大体包括如下步骤: (1)签订交易合同。交易双方经过协商,签定商品交易合同,并在合同中注明采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结算。作为销贷方,如果对方的商业信用不佳,或者对对方的信用状况不甚了解或信心不足,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较为稳妥。因为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由银行信用作为保证,因而能保证及时地收回货款。 (2)签发汇票。付款方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的规定,签发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一式四联,第一联为卡片,由承兑银行支付票款时作付出传票;第二联由收款人开户行向承兑银行收取票款时作联行往来账付出传票;第三联为解讫通知联,由收款人开户银行收取票款时随报单寄给承兑行,承兑行作付出传票附件;第四联为存根联,由签发单位编制有关凭证。 备注: 付款单位出纳员在填制银行承兑汇票时,应当逐项填写银行承兑汇票中签发日期,收款人和承兑申请人(即付款单位)的单位全称、账号、开户银行,汇票金额大、小写,汇票到期日,交易合同编号等内容,并在银行承兑汇票的第一联、第二联、第三联的汇票签发人盖章”处加盖预留银行印签及负责人和经办人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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