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国际学生管理办法样本

大学国际学生管理办法样本
大学国际学生管理办法样本

XX大学国际学生管理办法

一、为促进我校加强国际学生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推动学校进一步提高国际学生服务水平,为国际学生在我校学习提供便利,增进对外交流与合作,提高我校教育国际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2号《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及我校相关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国际学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国际学生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不具有中国国籍且在我校接受教育的外国学生。接受学历教育的类别为: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接受非学历教育的类别为:预科生、进修生。

三、学校国际相关职能部门和相关学院按照职责分工,健全国际学生培养、管理和服务制度,做好国际学生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二章学费缴交与报到注册

一、学费缴交。1、新生。XX大学招生办公室将录取国际学生名单提前通知学校教务处、国际合作处、学生处、后勤与资产管理处、财务处和相关学院,入学须知要求国际学生提前将学费、教材费、住宿费等应缴纳的费用缴存到学校指定账户,陈爱礼国际学院及时为报到国际学生办理银行卡。 2、老生。通知要按时缴存。学费一旦交纳,凡因国际学生自身原因离开学校的,均不退还。

二、报到注册。国际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JW202表到陈爱礼国际学院报到,由陈爱礼国际学院安排其住宿。学生由一英寸、二英寸正面免冠照片各4张和8张。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书面请假。

三、到我校留学的国际学生入学时应当按照中国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到中国卫生检疫部门办理《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确认手续或者进行体检。经体检确认患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的严重精神障碍、传染性肺结核病或者有可能对公共卫生造成重大危害的其他传染病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获得健康证明所需的费用自理。不能取得健康证明的应立即回国,所需费用自理。

四、学校实行国际学生全员保险制度。国际学生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要求投保。对未按照规定购买保险的,应限期投保,逾期不投保的,学校不予录取;对于已在学校学习的,应予退学或不予注册

五、在开学报到期间, 陈爱礼国际学院为按期交齐所需材料的国际学生代办在中国合法居留的手续,所需签证费用自理。未按期交齐所需材料的国际学生自行前往厦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居留手续。

六、新生报到后,陈爱礼国际学院为其办理学生证。已在我校学习一学期以上的在校国际学生,应于每学期开学一星期内持学生证(自费生还需出示交费收据)到陈爱礼国际学院注册手续。未经批准不按期返校注册者,按旷课处理,逾期一个月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七、非专班学历生在完成报到手续后,凭陈爱礼国际学院的通知到相关专业学院选课。

八、学校应当对国际学生开展中国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国情校情、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风俗习惯等方面内容的教育,帮助其尽快熟悉和适应学习、生活环境。

第三章学习与纪律

一、接受学历教育的国际学生根据学校核定的教学计划,按照学分制修读课程。

二、国际学生应自觉遵守学习纪律,学历生的课程学习、考核、请销假参照XX 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开展国际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学生处对国际学生做出退学处理或者开除学籍处分的,应当按照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进行备案。

三、进修生因病、因事缺课在四课时及以下者,应首先向任课教师口头请假,事后补交书面请假条;请假四课时以上十课时以下者,应书面向课任老师请假。超过十课时的请假,应书面征得所在专业学院同意后报陈爱礼国际学院批准。凡未请假或者请假未获批准而没有上课的,均按旷课处理。一学期内累计旷课达到全学期应学课时的30%时,报厦门出入境管理处,屡教不改者,按退学处理。

四、国际学生应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学校的教学生活秩序,享受中国的节假日及学校的寒暑假。国际学生本国的节假日学校不放假。

五、国际学生应当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尊重中国风俗习惯,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完成学校学习任务,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减发或扣发奖学金、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直至开除学籍处分。被开除学籍的学生必须通知及时厦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如果是公费生由我校将情况通知派遣单位。

六、学校对学习成绩优秀、遵守我国法律和校纪校规、尊重老师和学校工作人员、团结同学、品学兼优、表现突出的国际学生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章出入境签证与居留证办理

一、国际学生所持学习类签证注明入境后需要办理居留证件的,报到后,须及时与陈爱礼国际学院联系申请办理居留证手续。应当自入境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拟居留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学习类外国人居留证件。

1、持X签证的国际学生,须到厦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厦门市第一医院正对面)办理居留证。学习时间超过半年以上的,办理长期居留证;学习时间半年以内的,办理临时居留证。如因个人原因未办理居留证者,将受到公安局的处罚。

2、持F签证、在华停留时间为150——180天的国际学生,如果学习期限半年以内、学习期间也不出境,不必变更签证,不用办理临时居留证;如果学习期限半年以内、学习期间可能出境,应变更签证,办理临时居留证(不包括F多次出入境的签证)。学习期限半年以上的国际学生,必须变更签证,办理居留证。

3、办理居留证手续须交验本人护照;JW202表(自费生)或JW201表(公费生);由厦门市卫生检疫局出具的体检验证证明书(学习时间半年以内的学生不需要健康证明);学校专用介绍信;2寸免冠照片2张。办理居留证费用由学生本人自理。

二、留学期间,居留证延期、变更等,须提前10天向陈爱礼国际学院国际学生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三、国际学生因病因事回国以及假期去其它国家和境外地区旅行,须提前10天向国际学生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办理申请出入境签证手续。

四、办理出入境签证,居留证、延期、变更,按公安局规定交费,费用由国际学生本人自理。

五、学生各类签证、证件不得涂改、转让、损坏。如果丢失护照、居留证应于丢失的当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向陈爱礼国际学院国际学生办公室写出书面报告,申请补办。经批准后可前往厦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请办理有关补办手续。外国人护照、居留证遗失除了应当及时向厦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报告外,还必须在指定报刊上办理声明作废,方可补办,费用自理。六、国际学生在学习签证有效期内离开我校的,我校将通知公安机关注销其学生签证。办理了正式转学手续转入中国其他学校学习的情况除外。

第五章活动管理

一、明确陈爱礼国际学院承担国际学生管理工作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国际学生的招收、教学、日常管理和服务以及毕业后的校友联系等工作。

二、陈爱礼国际学院负责对国际学生开展中国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国情校情、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风俗习惯等方面内容的教育,帮助其尽快熟悉和适应学习、生活环境。

三、学校设置国际学生辅导员岗位,了解国际学生的学习、生活需求,及时做好信息、咨询、文体活动等方面服务工作。

四、鼓励国际学生参加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为其参加文体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国际学生可以自愿参加公益活动、中国重大节日的庆祝活动。学校一般不组织国际学生参加军训、政治性活动。

五、国际学生经学校同意,可以在校内指定的地点和范围举行庆祝本国重要传统节日的活动,但不得有反对、攻击其他国家、民族的内容或者违反公共道德的言行。未经同意,不得擅自举行。举行庆祝活动时,必须遵守:由学校指定场所和规定时间;只限本校来华国际学生和本校其他人员参加。

六、国际学生经学校批准,可以在学校内成立联谊团体,在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活动,并接受学校的指导和管理。

七、高等学校应当尊重国际学生的民族习俗和宗教信仰,但不提供宗教活动场所。学校内不得进行传教、宗教聚会等任何宗教活动。

八、国际学生在高等学校学习期间可以参加勤工助学活动,但不得就业、经商或从事其他经营性活动。

第六章住宿管理

一、国际学生入境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临时住宿登记。

二、持普通护照在我校注册的正式学生,原则上由我校同一安排留学生公寓居住。应服从宿舍楼管理人员的安排,按指定房间住宿,不得私自调换或强占房间。国际学生在学校宿舍外居住的,应当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应当及时到居住地公安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三、需在留学生公寓居住的学生,应在报到注册时一次性缴清一年的住宿费后方可入住。因特殊原因要求一人或两人住一间房者,须向宿舍管理人员提出书面申请,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经批准可住单间,并按规定交纳单间住宿费。

四、凡已失去我校学生资格者,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离校并搬离学校宿舍。逾期学校不提供住房,室内遗留物品,按无主物品处理。

五、宿舍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房间,国际学生应给予配合,不得拒绝,更不能私换、私装锁具。

六、国际学生如在校外居住,需事先到陈爱礼国际学院申请办理好有关校外住宿审批手续,签订外宿安全协议,并按规定到住房所在地辖区公安派出所办理登记手续。

于建立学生成长档案的通知

伊川县滨河高级中学关于建立学生成长档案的通知为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强化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全面培养、提高学生的素质,逐步推进科学、规范的学生管理,根据《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伊川县滨河高级中学政教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下发此通知: 一、建立学生成长档案 班主任要结合学校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班管理制度,给班级所有学生建立成长档案。班主任依据学校相关管理制度,认真详细填写及管理。记录表由学校统一印制,每月各班进行总结,并上交政教处存档。 二、考核细则 1、依据《滨河高中学生量化考核细则》及班级相关制度规范。 2、主动动义务劳动、好人好事,为学校和班级争得荣誉的,经研究适当加分。 3、其它未尽事宜由政教处会同年级组处理。 三、考核方法 (一)每月进行一次总结。主要由班级进行,班级要成立由班主任领导的班级考核组(3-5人)具体操作实施,班长任考核组长。考核每月按百分制(100-扣分值+加分值)进行。 (二)考核要把班级考核和学校检查相结合,考核组要每天做好记录,填入成长记录表,考核结果每周公布,当月汇总,记入学生成长档案。 (三)期末总评,由班级考核组协助班主任进行汇总,评出等级,写好评语。 四、奖惩 (一)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量化考核成绩85分以上为优秀,75—84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学生在学期内日常行为规范量化考核成绩在85分以上且成绩优秀,有资格参加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校奖学金的评选。 (三)考核结果在90分以上的同学,有资格被推荐为市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 (四)对日常行为规范量化考核成绩班级后五名或者累计积分达到《对违纪学生教育处理的规定》的学生,班主任要及时对其进行教育,学校定期对这些学生进行集中教育,并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五、对违纪学生教育处理的规定 1、任课老师对课堂违纪的学生,应以尽量减少影响课堂教学和说服教育为主,需要进一步处理者,视情节轻重与班主任老师或政教处老师协商妥善解决。 2、班主任老师对违纪学生的处理,正常情况下,按学校对违纪学生的处理程序,每学期为一个考核周期,扣分达10分,给予警告。扣分达20分,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由班主任通知家长到校坐谈。扣分达到30给予记大过处分,由学生家长到校做出书面承诺,并将学生领走教育一大周,同时取消评优评先,助学金等一切奖励资格。扣分达40分,仍屡教不改者由学校研究予以决定,直至劝退。有其它特殊违纪或严重违纪需停课教育处理者,必须在可监管范围内报年级主任批准,由年纪主任决定处理事宜。需要学校处理者,材料报政教处按规定进行教育,最后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处理。 3、违犯其它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的,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六、学生违纪处理通知书 违纪学生确需家长带走教育的,必须由班主任通知家长到校。由家长、班主任、主管本年级的政教副主任共同填写学校统一编码的《学生违纪处理通知书》。该通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家长留存,学生返校时带回,处理后,分别由以上签字的三人签字确认,学生方可入班;一份交政教处存档。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伊川县滨河高级中学 政教处 2016年9月

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定向越野协会 内部管理条例 中南“定协”理事会 (二零一四年五月)

中南“定协”内部管理条例 本条例的制定与修改须经理事会讨论,多数表决通过,方可实施。 本条例所规定 内容为本协会日常管理细则。 本协会其它运作与管理办法依据《章程》之规定实 施。 本协会每位社员每月有 3次请假机会。(每周 2 次训练) 本协会每位社 员每月有 12 分的基本评价分。 每月底由勤务秘书统计当月出勤率和当月基本分 总分; 并据此,评出“最 佳社员”和“追风者”两项荣誉的获得者。 批假权归秘书处所有,由勤务秘书负责批假。 凡是奖、罚有关费用须财务秘书登 记; 处罚所得款项均充作本社团经费。 若协会干事违反相关规定,则加倍执行 处罚制度与之相应的处罚规定。 本协会社长、副社长、各部门第一负责人,不参 与“最佳社员”和“追 风者”两项荣誉的评比。 第十一条 奖励制度 01.凡是在每月底的评比中获评“最佳社员”或“追风者”的社员,予 以一定奖励。 02.凡是出勤率高于 80%(按月统计)的社员,加 1 分。 03.凡是积极参加各项赛事并且表现优秀的社员,加 1 分。 04. 凡是在会议中或平时提出有利于会议或社团的建议并被采纳的社 员,加 1 分。(所有奖励加分累计入下月基本评价分) 第十二条 处罚制度 01.凡是须出席本协会召开的相关会议的社员, 未经准假: 迟到 10分 钟以内 (含),扣 3 分;迟到超过 10 分钟或未出席会议的,罚 2 元并扣 5 分。 02. 在日常训练时段,凡是未经准假的社员 : 迟到 5分钟内,加训 1组俯卧撑,扣 2分;迟到 5-10 分钟,加训 2 组俯卧撑,扣 2 分;迟到超过 10分钟,加训 2组仰卧起坐,扣 2 分;无故缺勤的社员,罚 2 元,扣 5分。 03. 每月基本评价分被扣完的社员,罚 5 元。 第十三条 会议制度 01. 除紧急会议外,凡是召开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例会或是其他重要 会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条

高校学生管理规定

高校学生管理规定 高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称高等学校或学校)对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学生的管理。 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三)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学校管理制度;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 (四)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 (五)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学籍管理 第一节入学与注册 第八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应当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应当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十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十一条学生应当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核,考核成绩记入成绩册,并归入本人档案。 第十二条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核和成绩评定方式,以及考核不合格的课程是否重修或者补考,由学校规定。 第十三条学生思想品德的考核、鉴定,要以《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为主要依据,采取个人小结,师生民主评议等形式进行。 学生体育课的成绩应当根据考勤、课内教学和课外锻炼活动的情况综合评定。 第十四条学生学期或者学年所修课程或者应修学分数以及升级、跳级、留级、降级、重修等要求,由学校规定。 第十五条学生可以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申请辅修其他专业或者选修其他专业课程。学生可以根据校际间协议跨校修读课程。在他校修读的课程成绩(学分)由本校审核后予以承认。

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五邑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五邑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2013年6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宿舍是住宿生学习、生活和交往的重要场所,为维持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保障住宿生安全及正当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五邑大学全日制的本科生和研究生,非全日制学生、教职工、短期培训学员等其他临时住宿人员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学校成立五邑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委员会由主管校领导、学生处、保卫处、团委、教务处、研究生处、财务处、后勤产业处、网络中心以及各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组成,负责协调学生宿舍管理的有关事宜。 第四条学生处宿舍管理科作为宿舍使用和管理部门,负责学生宿舍、床位的管理和调配,协调、指导、检查和监督物业管理公司在学生宿舍管理与服务方面的工作,指导学生组织进行自律管理和开展学生宿舍文化活动,以及文明宿舍创建活动,开展学生宿舍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第五条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由学生处、各院(系)主抓,各院(系)对学生在宿舍的行为负有教育和参与管理的责任。学校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承包学生宿舍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主要包括:公共卫生保洁、设施管理与维修、门卫值班、安全纪律检查和生活秩序维护等工作。 第六条学生宿舍管理坚持以学生为本,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提倡学生民主管理,促进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发展。 第二章住宿管理 第一条为了学生的学习和安全,所有入读我校的本科生、研究生新生均要求入住校内学生宿舍。新生入学前由宿舍管理科负责统一安排床位,江门市城区户籍(蓬江区和江海区,不包括外海、潮连、礼乐、杜阮、棠下、荷塘)的新生视当年学生床位情况另行安排。 第二条所有在校生原则上不得在校外租房住宿,在校外租房居住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第三条住宿生应在每学年规定的注册时间内按相应的收费标准缴纳住宿费,并保留好收据以备查验。住宿费原则上不能缓交,不按规定缴纳住宿费的学生,将按照《五邑大学学生收费管理办法》处理。 第四条全校学生宿舍床位由学生宿舍管理部门统一调配,住宿生必须按指定床位入住,任何人不得擅自调宿,不得侵占、租让学生宿舍或床位。因特殊情况需要调宿的,应按要求办理申请审批手续,原则上只能在同年级同专业宿舍内进行调整。经学校批准学生宿舍需要调整时,住宿生应服从安排,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舍友入住或试图排挤舍友。 第五条住宿生有正常使用、妥善保护学生宿舍楼内的各项设施、设备的责任。宿舍家具等设备按规定配给,编号使用,责任到人,不得私自搬出宿舍或人为损坏,不得挪用别处家具,违者将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宿舍内的所有财产物资如属正常使用损坏的免费维修;如属无意损坏的则需收取维修成本费;如属故意损坏的,在收取维修成本费后还要予以罚款和纪律处分。

大学学生会档案管理管理办法

大学学生会档案管理管理办法 大学学生会档案管理制度档案工作是校学生会工作连续性,有序性的有力保障,为实现工作的正规化,特制定此项制度,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一、日常档案工作办法 、校学生会档案是学生会的组织干部管理、教育、活动等工作开展所积累的文字与图像声像资料,是校学生会至关重要的公财产。档案内容不得随意公示、复制。 、校学生会档案由办公室分类统一管理;各部门档案由各部门部长整理,秘书处监督管理,每一学期各部门将进行一次档案清理,将有关资料归档备案。 , 校学生会档案包括人事档案,工作档案,财务档案及活动档案。 、各部门策划筹备的各项活动的所有资料,必须一式两份办公室处存档,以备查找。 . 档案形式要求:对于各部文档案,应有文本和电子两种版本。对于磁盘、磁带,cd,vcd等介质,向办公室索取档案带,待总结完后一并上缴。 . 档案上缴日期:在该项活动结束后一周内。 . 档案上交时由办公室签收。 二,档案内容要求:

(一)人事档案包括个人履历简介、度工作鉴定,以及其它有关材料,由主席团负责考察记录。 l、个人履历简介是校学生会成员的基础档案,由有关个人及部门填写。 、度工作鉴定是对大学学生会成员每工作的评定,一式三份,每由大学学生会送一份到被鉴定人所在学院,作为评定奖学金、评选三好生、优秀学生会干部的依据之一。 、工作鉴定是大学学生会成员免职或毕业离校时对其总体工作的鉴定,由学校有关部门存入该学生档案。 (二)工作档案包括校学生会工作目录,各部门工作档案,上级及外单位来文以及其它有关档案,由办公室整理保管。 l、大学学生会工作目录是校学生会的大事记,按日期顺序记录,并标上详细内容所在有关档案的码。 、各部门将其各项工作指示、活动通知、会议文件、决定、建议意见、经验总结等认真详实地加以记载,由分管主席定期检查并交给办公室整理后将重大事项列入工作目录。 (三)财务档案包括账目、现金收支表、各种有关票据、表格等,由主席团负责,定期检查,详见财务制度。 (四)活动档案 、活动档案内容包括活动企划书;活动筹备情况;活动及进程结果;活动新闻稿,照片等各种文字与图像资料。 、活动结束后由主办部门及时写出工作总结,并与以上材料一起及

学生社团管理条例1完整篇.doc

学生社团管理条例1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华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以学生共同兴趣为基础、以自愿参加为原则。社团活动是校园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必须在学校的有关部门的管理和领导下,有秩序、有组织地开展。活动内容必须注重思想性、趣味性、师范性、实践性和学术性,有利于校风校纪的建设和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第二章学生社团组织管理 第二条:我校学生社团必须每年十月在校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社联)注册登记并成为社联的团体成员,接受社联的管理和领导。 第三条:成立社团的条件和程序: (一)学生社团必须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前提,并有利于校园文明建设。 (二)学生社团必须具备明确的章程以规定其性质、宗旨、任务、组织机构和原则、成员的权利和义务、活动规范等,必须拥有不少于二十名的成员、一个完整的组织机构及一名指导老师。 (三)凡拟成立社团组织,其发起者或主要组织者须写出书面申请,要求写出成立该社团成立的必要性及可行性,简述发起

人的基本情况,列出发起人3-5人,交校社团联合会审批。(如申报系级社团还应该先经本系党总支同意) (四)经社联审批后,由负责人确定社团章程。要求列出社团性质,总则、活动计划、组织结构、活动方式等。 (五)招收会员,首批会员至少20人。 (六)成立理事会,正式聘请指导老师。 (七)召开成立大会。 第四条:我校学生社团分校级社团和系级社团两类:系级社团,其成员主要是本系学生,必要时可经系团委批准并经社联同意,吸收少量外系成员,但人数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校级社团,其成员不受系别限制。 第五条:各社团必须在每年第一学期初及早做好会员招新工作。并在社联规定的时间内向社联申请注册,登记会员(包括社团干部名单、会员具体名单以及联系方法等),逾期不履行重新登记手续的,作自动解散处理。 第六条:学生社团会员大会由会员组成,会员大会是学生社团最高权力机构。社团会员大会应当每学期召开一次,并将大会形成的决议报社联批准和备案。 第七条:学生社团因活动之需,要出具证明或介绍信时,可向社联提出申请,经主席团同意后出具证明。 第八条:未经社联批准各社团不得擅自办理会员证。社团如

大学学生管理规定_范文

大学学生管理规定 本文是关于范文的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感谢您的阅读! 延安大学学生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对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专科(高职)学生的管理。 第三条学校以培养人才为中心,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依法治校,从严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将管理与加强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四条学生应当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体魄;应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主动关心学校发展,立身为公,学以致用。 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学校按培养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二)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 (三)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平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上海理工大学学生档案管理条例

上海理工大学学生档案管理条例 一、档案馆学生档案室的职责 、保管本、专科学生档案,为学生积累在校信息; 、收集、鉴别和整理学生档案材料; 、办理学生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 、登记学生学籍变动、处分情况; 、为有关部门提供学生情况; 、做好学生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调查研究学生档案工作情况,制定规章制度,搞好学生档案的业务建设和业务指导; 、进一步推进学生档案网络化管理; 、定期向档案馆移交部门的文书档案; 、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二、学生档案工作人员的职责 、保管全部在籍本、专科学生的档案及遗留学生档案;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保密规定,保护档案的安全,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重视档案建设工作,收集、鉴别和整理全校学生档案材料,及时充实档案内容; 、办理全校学生档案的查阅、借用和转递工作; 、登记全校学生学籍变动和处分情况; 、研究摸索学生档案工作规律,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争取早日实现学生

档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坚持原则,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办事; 、做好学生档案转递工作,并做好登记工作。 、努力做好档案库房建设管理工作,做到清洁、整齐,确保库房安全。 、定期将文书档案移交档案馆并在档案管理系统登记,做好移交工作。 三、学生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制度 、档案管理人员要经常了解和掌握学生档案的信息,与有关部门保持经常联系,主动收集应归学生档案的材料。 、档案管理人员要及时登记学生学籍变动情况,发现材料漏缺,应主动索要。对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应退回重新办理或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补送材料或补办手续。 、在有关部门专人的密切配合下,及时将新形成的应归档案材料在一个月内准确、及时送交档案室归档,并形成制度。 、对收集的归档材料,必须做到逐份检查登记,不属归档材料一律不得进档案。 四、学生档案材料鉴别归档制度 、档案室对收集来的材料,要仔细做好材料的鉴别工作。要维护档案内容的真实性。 、鉴别工作应根据材料的具体情况和保存价值,确定材料是否归档。 、鉴别中要维护档案材料的完整,对缺页、破损、霉烂变质和字迹模糊不洁的材料,要查清注明,进行复制、裱糊和技术加工。 、经常性的对档案材料进行仔细鉴别和选留。

学生成长档案实施概况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768703896.html, 学生成长档案实施概况 作者:王飞 来源:《南北桥·人文社会科学学刊》2012年第07期 摘要:目前成长档案正值起步阶段,但这一新型评价方式的勃勃生机已初现端倪。同时,我们在实践中也遇到了诸多具体问题,总结经验,改进工作便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成长档案;管理;交流 中图分类号:C45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0407.2012.07.013 文章编号:1672-0407(2012)07-042-02收稿日期:2012-03-20 为了提高学生成长档案整理工作的高效率,笔者特意调研了本级部的学生档案现状并做一份调查报告。先将调研情况总结如下: 一、学生成长档案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内容上:档案盒内的东西不够丰富。通过这次的调研可以看出,学生们平时的积累习惯没有形成,日常收集、整理不够及时,都是在老师的督促下,才会去补充资料。很多单元试卷以及平时各种测试的试卷学校级部需要检查,所以就得装订,平时根本没法装入档案盒内。在收集整理制作成长档案时出现三多三少问题:荣誉成绩多,挫折经历少;图片照片多,音像文字少;家庭生活多,校园活动少。教师在具体操作过程,存在粗制滥造的现象,所写的成长档案不合规范,粗制滥造,书写马虎,评价欠准,欠缺个性,还有“千人一面”“千篇一律”的毛病,难以满足学生成长的愿望。 管理上:首先,档案袋的应用需要本已十分忙碌的教师付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这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学生档案管理工作没有更好地为教学服务,而是给更多的老师增加了负担。也正是这个原因学生档案与班级管理有些脱节,没有达到学生档案为班级管理服务的目的。其次,教师的理论的薄弱是直接导致档案袋实施过程中出现种种问题的重要原因。据有一份权威杂志的调查报告,参与档案袋评价的老师理论水平都不能算高。81.3%的教师只“学过一些理论知识”,仅12.5%的老师“学过较多”,校际之间的差异不大。很多老师在实践中都感到自己知道的东西不够,能获取的资料也不多,也没有有力的指导,几乎是在一知半解的情况下来参与的,大多是仅凭经验。另外,在建立成长档案之后,一大本资料真要查找起来还是不够方便快捷,有时找一张照片要翻好几册档案。这个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没有为成长档案编制统一的编号及目录。 评定结果及反馈上:对学生的成长档案定期举行展示、交流、评比活动做的不够。有的班级只是在学期期末才将档案袋反馈给家长,也有的班级的档案长期由学生自己保管,只有在学校检查时要求学生整理上交。反馈不及时,不能让学生,尤其是家长看见学生动态发展的过

学校社团管理办法

学校社团管理条例 伊川县白沙镇豆村小学 为了鼓励社团活动的开展与壮大,规范社团活动。丰富广大学生学生的课余生活,加大社团活动的的影响范围与辐射面。让社团活动由单一化向多元化发展,由一枝独秀向百花齐放发展,为了顺应时代的发展,应对复杂的社团活动管理,使社团活动更加规范有序进行。在学生会原有框架基础上开设一个新的部门----社团活动管理中心。以规范有序,大胆创新,敢闯敢试的精神为指导,参考《东升学生会干部管理条例》,制定《社团活动管理条例(暂行)》。社团活动管理中心是管理与监督社团的主要部门。职能如下社团管理中心保障社团的自主独立。包括:工作和活动策划开展的自主独立。 招聘社员的自主独立。换届选举的自主独立。 一、保障每一位社员的利益。 二、协调各个社团的活动有序进行。 三、从大方面管理社团 四、审核社团的创建。 五、社团活动管理中心有权强制解散不符合规定的社团。

六、社团活动管理中心隶属于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接受社团活动管理中心的管理与监督,但不属于团委学生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鼓励学生社团的创立,促进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规范社团活动。丰富广大学生学生的课余生活,加大社团活动的的影响范围与辐射面。让社团活动由单一化向多元化发展,由一枝独秀向百花齐放发展。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发的《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参考《东升学生会干部管理条例》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学生社团是在学校各级党团组织管理和指导下的群众性团体。具体的是指我校学生自愿组成、或学校发起,学生自愿参加,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 学生社团活动是校园文化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学生社团应在学校各级党团组织管理和指导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前提,积极开展有利于学生成长、成才,有利于校风、学风建设,有利于校园文化健康、繁荣发展的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活动。 第二章鼓励条件 第四条. 团委旗下注册社团可以向团委学生会提出协助其开展活动的要求,其中包括联系场地和必要的人员支持。

2021年章制度:大学学生会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工作是校学生会工作连续性,有序性的有力保障,为实现工作的正规化,特制定此项制度,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一、日常档案工作办法 1、校学生会档案是学生会的组织干部管理、教育、活动等工作开展所积累的文字与图像声像资料,是校学生会至关重要的公共财产。档案内容不得随意公示、复制。 2、校学生会档案由办公室分类统一管理;各部门档案由各部门部长整理,秘书处监督管理,每一学期各部门将进行一次档案清理,将有关资料归档备案。 3, 校学生会档案包括人事档案,工作档案,财务档案及活动档案。 4、各部门策划筹备的各项活动的所有资料,必须一式两份办公室处存档,以备查找。 档案形式要求对于各部文档案,应有文本和电子两种版本。对于磁盘、磁带,cd,vcd等介质,向办公室索取档案带,待总结完后一并上缴。 档案上缴日期在该项活动结束后一周内。 档案上交时由办公室签收。 二,档案内容要求 (一)人事档案包括个人履历简介、年度工作鉴定,以及其它有关材料,由主席团负责考察记录。 l、个人履历简介是校学生会成员的基础档案,由有关个人及部门填写。 2、年度工作鉴定是对大学学生会成员每年工作的评定,一式三份,每年由大学学生会送一份到被鉴定人所在学院,作为评定奖学金、评选三好生、优秀学生会干部的依据之一。 3、工作鉴定是大学学生会成员免职或毕业离校时对其总体工作的鉴定,由学校有关部门存入该学生档案。 (二)工作档案包括校学生会工作目录,各部门工作档案,上级及外单位来文以及其它有关档案,由办公室整理保管。 l、大学学生会工作目录是校学生会的大事记,按日期顺序记录,并标上详细内容所在有关档案的页码。 2、各部门将其各项工作指示、活动通知、会议文件、决定、建议意见、经验总结等认真详实地加以记载,由分管主席定期检查并交给办公室整理后将重大事项列入工作目录。 (三)财务档案包括账目、现金收支表、各种有关票据 、表格等,由主席团负责,定期检查,详见财务制度。 (四)活动档案 1、活动档案内容包括活动企划书;活动筹备情况;活动及进程结果;活动新闻稿,照片等各种文字与图像资料。 2、活动结束后由主办部门及时写出工作总结,并与以上材料一起及时办公室归档。 三、档案查阅办法 1,查阅要求: 1) 各部门可以根据工作所需向秘书要借阅有关文件,但不得将有

北京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北京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北京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北京大学学生社团团组织工作条例 北京大学学生课外活动指导中心 20111年03月 201

目录 (44) 北京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4) 第二章社团成员及管理机构 (5) 第三章社团成立 (6) 第四章社团活动 (7) 第五章社团财务 (7) 第六章社团管理 (8) 第七章社团变更及解散 (10) 第八章附则 (11) 12 (12) 北京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12) 第二章社团的成立与解散 (12) 第一节社团成立的条件 (12) 第二节社团成立的程序 (14) 第三节社团的解散 (16) 第三章社团的日常管理 (16) 第四章社团的活动管理 (22) 第一节通则 (22) 第二节社团重大活动的管理 (23) 第三节高安全风险社团活动的管理 (26) 第四节社团活动申请使用教室的管理 (27) 第五节社团宣传活动的管理 (28) 第六节社团涉及知识产权活动的管理 (29) 第七节社团募集资金活动的管理 (31)

第八节社团离京活动的管理 (32) 第五章社团的财务管理 (34) 第六章社团变更 (36) 第七章社团奖励规定 (37) 第八章社团违章处罚规定 (40) 第一节总则 (40) 第二节违反社团成立相关规定的处罚 (41) 第三节违反社团管理相关规定的处罚 (41) 第四节违反社团活动相关规定的处罚 (43) 第五节违反社团财务相关规定的处罚 (44) 第六节可直接予以勒令解散的违规情况 (44) 第九章附则 (45) 附件一:学生社团重大活动评分办法 (46) 附件二:学生社团活动借用学校公共教室流程说明 (51) 附件三:学生社团活动借用文史楼教室流程说明 (52) 附件四:学生社团活动申请使用外设临时展位流程说明..53附件五:学生社团活动申请悬挂室外横幅流程说明 (54) 55 (55) 北京大学学生社团团组织工作条例(试行)........................... 第一章总则 (55) 第二章学生社团团工委 (56) 第三章学生社团团支部 (58) 第四章学生社团团支部团员 (59) 第五章学生社团团组织的团干部 (61) 第六章附则 (61)

(完整)高校学生档案管理办法

学生档案管理办法 (草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档案管理,实现档案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维护档案的真实性、严肃性,完善学校学生档案管理服务体系,有效地建立、保护和利用档案,充分发挥档案在学生管理中的作用,保障学生正当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档案是学生在校期间形成的,反映学生个人学习经历、思想品德、专业技能、身体状况、诚信状况、家庭政治及经济状况的个人档案材料。学生档案是学校考察、培养、教育学生过程中形成的第一手资料,是党和国家选拔录用人才的重要参考依据。 学生档案管理工作,是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选拔、录用人才服务的一项常规性基础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各专业层次在校大学生。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原则及其职责 第四条全体在校大学生档案由学务部档案管理中心

集中负责管理。 第五条学生档案管理坚持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规范性原则,实行归口负责和集中管理相结合。 第六条学务部学生档案管理职责: (一)接收、鉴别和整理学生档案材料; (二)办理学生档案的查阅、借阅; (三)办理学生档案的转递,为有关部门提供学生情况; (四)做好学生档案的安全、保密、保管工作; (五)制定和完善学生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做好学生档案分析统计工作; (六)办理其它有关学生档案事项。 第七条院系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 (一)教务部、各院系要及时向学务部提交新生数据,以便对学生档案进行接收、核对、编号和保存; (二)各院系及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要求做好新生档案、平时归档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 (三)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毕业生档案管理及转递工作。 第三章档案的保管与保护 第八条根据安全保密、便于查找的原则要求,对于学生档案应严密、科学地保管,严防档案的毁损、失散和泄密。 第九条做好档案室的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

学生成长档案制度

三六联校学生档案工作制度 问题学生是学校管理的难点,也是管理的重点。如果问题学生得到了有效管理,学校各方面的工作将会有一个质的突破。学校对这个问题相当重视,但似乎找不到一种很恰当的方法,真的让管理层头痛。新的学期开始了,我想通过建立问题学生档案的形式来得到这个问题的求解。 问题学生,主要有这么几类:单亲家庭的子女;留守子女;因为智力、基础问题影响到学力的学生;道德品行差的学生;屡次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建立问题学生档案在这里侧重指的是:道德品行差及屡次违反校纪校规的问题学生。 问题学生如何来界定?我的设想是依据学校三项竞赛的检查及学校不定期抽查来判定。学校的三项检查涉及到卫生、体育、纪律,况且道德品行差或不遵守校纪校规的学生肯定会通过各种各样的场合表现出来且具有一定的连续性。如果同一学生在同样的时间多次被检查到或者屡次犯类似的错误,那就可以界定为是问题学生。这就对参与检查的同学提出了一个新的要求,即要将违纪违规的同学直接找到并记录在册。 记录什么?最基本的学生情况要有登记,如班级、班主任、学生姓名、家长姓名、家庭住址、联系方式、政治面貌。然后就是将每次的不良行为给予记录,并要附上学生对错误的认识,如检讨书、保证书、与家长的沟通记录及教师对学生的教育。最后就是要在班级或团

支部内建立帮教小组,并要求学生定期向学校报告自己的反思及整改情况,并记录在册。 建立档案的目的就在于使棘手的问题透明化。现实中往往出现这样的情况,问题学生犯了错误,学校尚没有采取措施,就已经有各种各样的说情人出现,学校碍于领导等的面子及档案的缺乏,又不得不网开一面,手下留情,到最后搞得学校对这批人都无从下手,甚至是好心办了坏事。建立档案之后,是非曲直一目了然,学校处理问题将会变得更为顺畅。 建立档案的目的还在于教育的针对性。针对学生的不同错误,采取不同的教育方法,如说理、“劳动改造”、当义务监督员等,从而使学生对问题的处理更心服口服,即有一定的原则性又有一定的人情味,问题学生从内心深处反省自我,改正错误,重新做人。 建立档案的目的更在于平安和谐校园的建设。通过档案,使问题学生的管理走向常态,防患未然。 当然,被界定问题学生的人数不应太多,每个班三至五名为宜,否则会伤害一大片,教育也不能取得实效。 建立内部档案的目的不是为了整学生,而是为了了解各班管理教育的难点,有意识地帮助班主任做一些管理和教育工作,更主要的是想积累资料,进行一些科学研究,以便探究问题学生的转化途径和方法,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doc

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1 宁夏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宁夏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指导,引导和推动学生社团的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发挥其在建设先进校园文化和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等方面的作用,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意见》和我院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宁夏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以下简称“社团”)是指由全日制在校学生依据兴趣爱好自愿组成,并在宁夏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团委注册登记的,按照本管理办法和其他社团制度自主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社团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在院学生社团指导中心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社团应遵循既要发扬民主又要加强纪律,既要活跃气氛又要保证秩序的原则。 第四条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专长与爱好有针对性地参加各类社团,发挥个人特长,培养综合素质,提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能力。 第二章社团的管理部门和组织建设

第五条共青团宁夏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以下简称“院团委”)是所有社团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所有社团的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 负责全院社团的成立、注册、更名、合并、注销、备案; 2. 指导社团按规章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 3. 负责社团大型、涉外活动的审批及其他社团活动的审查; 4. 帮助社团解决困难,提供条件; 5. 与有关部门协调,支持社团开展活动; 6. 负责社团的年度考核评比等。 第六条学生社团指导部门和指导教师应履行以下义务: 1. 了解并遵守有关学生社团的各项章程、管理办法; 2. 指导社团会员大会的召开和负责人的推选; 3. 了解社团开展的活动及内部动态,严格把关,加强监督,承担活动的审批责任; 4. 配合学院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和切实加强对社团发展的指导。 第八条社团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每学期整理一次,并按时上交院团委检查。 第三章社团的成立

苏州科技大学档案管理

一、提醒大学生:深刻重视档案,避免以后麻烦! 大学毕业最痛苦的是搞不定档案和户口。户口,一般不会丢,大家都很当回事,毕竟身份证一丢,马上就要处理户口。但就是这个档案,却是很多人不当回事。但是只要你是活在中国的毕业大学生,你肯定就会碰到档案的事情。作为一个毕业了5年左右的毕业生,回头去看档案,毫无疑问,是相当重要的,如果有机会重来,我自己一定会这“档”子事搞好。如果你毕业N年后不想像我现在烦躁不已,那么请静下心来认真看下这篇文章!在毕业时花些时间,把档案这件事情处理好,会减少许多以后不必要的麻烦。请各位深刻重视。 二、说说我因为档案造成的烦心事! 为了方便大家了解大学生档案的重要性,说下我的经历。我大学毕业的时候,是在厦门的一家国有企业工作,所以毕业时候的户口、档案都调到国有企业去了(国有企业和我们签订了3年的就业合同,如果我们提前离职,就要赔违约金,否则就扣押住档案)。在国有企业工作快三年时间,对国有企业很是失望,国企管理松懈,整天清闲,觉得无聊,工资也不高,20来岁干的确是60岁人就能干的工作,深深为自己的前途担忧。所以总是去思考出路。后来机缘巧合对计算机感兴趣了,毕竟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发展有目共睹。偶尔看传智播客韩顺平老师的《php从入门到精通》讲的非常不错,就从国企辞职到了北京传智播客学php。结业后很幸运的就在直接就进入了互联网行业,工资直接是我在国企的三倍,所以我也就留在了北京,叫在厦门的同事帮我处理离职的事情。在这里,就出现了档案问题了,不知怎么回事档案却被同事转寄送到我手里来了。由于在北京工作,北京的人才市场是不接非北京户口档案,而北京的这家公司没档案也依然给我上保险。把档

《高校学生社团管理暂行办法》

《高校学生社团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分八个部分:一是总则;二是管理机构;三是成立、年审和注销;四是组织建设;五是活动管理;六是经费管理;七是工作保障;八是附则。 《办法》指出,高校学生社团是指由高校学生依据兴趣爱好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自主开展活动的群众性学生组织。高校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是: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的基本导向,团结和凝聚广大同学,按照自愿、自主、自发原则,善用网络技术和新媒体,开展主题鲜明、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线上和线下课外活动,繁荣校园文化,培养同学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升同学综合素质,促进同学成长成才。 《办法》指出,高校党委统一领导本校学生社团工作,要把加强和改进学生社团工作,作为高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高校整体工作中。高校团委履行本校学生社团工作的主要管理职能,应设立专门管理机构,配备工作人员,切实承担起学生社团的成立、年审、注销、组织建设、活动管理、经费管理和工作保障等工作。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立学生社团团工委,建立健全团组织。高校学生会组织要在校内学生组织中发挥枢纽型作用,配合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社团的引导、服务和联系。 《办法》指出,高校学生社团一般分为思想政治类、学术科技类、创新创业类、文化体育类、志愿公益类、自律互助类及其他类等。学生群众性组织(含团队运营的网络新媒体社团)须按学生社团登记注册。学生社团登记成立时,须按照一定类别向高校团委进行申请登记,按程序批准筹备成立的学生社团,应在相应工作日内召开社团会员大会,批准成立的学生社团应尽快以公告或其他方式宣布成立。要实行年审制度,及时做好学生社团事项变更的登记、章程的修改和注销等工作。 《办法》指出,学生社团的成员应当是该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社团成员有权了解所在社团的章程、组织机构和财务制度,有权对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质询,有权按照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该社团;社团成员应当定期注册,按章程缴纳会费,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学生社团会员大会是学生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本社团的章程行使职权。学生社团负责人应通过会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社团指导教师必须是本校在职教职工。 《办法》指出,学生社团举办活动须遵守高校相关规章制度,并按照相应的审批程序进行,不得在学生中散布违背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错误观点和言论,不得开展与其宗旨不符的活动,不得开展纯商业性活动。参与人数较多或在校外举办、参加的学生社团活动,要有预案,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地进行。同时加强对来自校外支持学生社团开展调研、交流、访问、培训等活动的审核和管理。原则上企业、社会机构不得在学校建立特定冠名的学生俱乐部、协会等社团。对于与企业、社会机构联系紧密的创新创业类社团,确需冠名,须经高校相关部门批准。高校团委要加强学生社团网络化建设管理工作。要加强对社团运营网站、新媒体平台、印发刊物的管理和指导,注重培养社团成员的网络

大学学生档案管理办法模版

大学学生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本科学生和研究生的个人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27号令),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学生档案是指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生和研究生的个人档案,内容包括学生在各学习阶段中的学籍、成绩、健康、考核、毕业等各种登记表格,奖惩材料,党、团组织材料等。 第三条按照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的原则,我校的学生档案由学生工作处档案室进行集中保管;各有关部处、学院指定专人负责有关学生档案的管理工作,协助学生工作处档案室进行在校学生档案的管理。 第二章学生档案的收集归档 第四条新生的个人档案,由学生原所在学校通过机要转递或由学生本人自带的方式,由学生现所属学院统一收集齐全后,按照有关要求,及时移交到学生工作处档案室进行集中保管。 第五条新生档案移交之前,各学院应按照学生工作

处档案室的要求,对学生档案按照学号顺序进行清点,打印学生名单,移交档案清册,履行移交手续。 第六条新生档案移交归档后,由学生工作处档案室进行整理,更换为统一的专用档案袋,逐一排序入柜。 第七条在校学生需要归档保存的各种奖惩、学籍变动、党团组织材料和表格,由各有关部处或学院负责学生档案管理的人员按学年进行收集,并按规定时间以学院为单位送至学生工作处档案室,及时存入学生的个人档案袋。 第三章归档的质量要求 第八条手工书写应用不褪色的黑色、蓝黑色墨水,字迹要求工整清晰。涉及学生成绩、处分、奖励等重要内容确实需要更改的,在更改处签上经手人的姓名并加盖公章。 第九条学籍表中的照片要用原件,不可复印。 第十条毕业审查和学位评定的栏目中,要填写毕业审查和学位评定结果并盖章。 第四章毕业生档案的转递、保存和托管 第十一条应届毕业生的个人档案,由学生工作处档案室将学生毕业前形成的各类材料(成绩、毕业生登记表

北京科技大学学生社团组织管理条例(试行)

北京科技大学学生社团组织管理条例(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生社团是由具有共同兴趣爱好的我校学生自愿组成的,具有一定章程并在学校登记注册的群众性社团。学校团委全面负责学生社团工作。在学校团委的领导下成立团委社团部来进行团员教育和学生社团管理工作。 第二条学生社团是我校学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素质教育的重要实践平台。它的目标是培养、拓展学生的特长、兴趣、爱好和社会责任感,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第三条学生社团的各项工作与活动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学生德、 智、体全面发展的方向。 第四条各学生社团都必须有明确的工作方向和范围,并在其间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 第五条各学生社团之间一律平等,他们之间的工作关系由社团部予以协调。 第六条学生社团的成立,必须到社团部申请,经同意、登记、注册后方可开展活动。 第七条学生社团的注销,必须向社团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停止活动。对于违反规定的社团,社团部有权予以注销。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组织成立 第八条为全面实施素质拓展行动计划,丰富大学生课余文化生活,培养同学们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校鼓励广大学生自行组织学生社团。学生社团发起应符合以

下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校规校纪,为广大同学认识自我、了解社会、锻炼能力、展示才华、培养兴趣提供良好的环境和舞台; (二)由5名以上在校学生发起并专门负责筹建事宜,其中发起人必须为大二或以上年级学生。完成制定章程等准备工作,章程应包括学生社团的名称、宗旨、主要任务、活动内容、范围、组织机构、指导单位、指导老师、管理方式、会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经费来源及物质条件和其它应在章程中说明的事项(填写学生社团注册申请材料); (三)学生社团名称必须体现学生社团宗旨,一般不要使用外国文字或汉语拼音字母及阿拉伯数字组成的名称,尤其不得使用对国家、社会或者公共利益有损害的名称; (四)每个学生社团须有一个指导单位及指导老师。指导单位及指导老师 须严格按照《北京科技大学学生社团指导单位及指导老师管理规定》对学生社团的活动进行指导与监督,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五)有以学生社团形式开展活动的必要。 第九条学生申报成立学生社团的程序: (一)申请成立学生社团须上交基础材料一式两份,基础材料包括申请表、章程、指导单位登记表、发起人简历。 (二)社团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核,经审核通过者,由社团部作书面批复,予以公告。 (三)学生社团成立审批时间一般不超过7个工作日,对未获批准的成立申请,若因材料不足,社团发起人应于一周内补齐材料,上报社团部并重新接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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