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矿山资源储量动态监测要求管理技术标准

煤矿矿山资源储量动态监测要求管理技术标准
煤矿矿山资源储量动态监测要求管理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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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矿山资源储量动态监测要求管理技术标准

矿山企业每年12月31日年前要完成“下一年的储量动用年度计划”申报及当年《矿山储量动态检测年度报告》的编制。

因为矿山储量动用年度计划实行备案制,所以矿山企业在采矿权范围内,依据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和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矿山设计生产能力等。向所在市、县(市、区)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矿山储量动用年度计划,确立开采地段、开采量及开采率指标。

储量年度计划备案申请须提交的资料如下:

(A)年度动用矿产资源储量备案申请表;

(B)上年度《矿产资源储量动态检测年度报告》;

(C)采掘工程平面图;

(D)矿产资源储量估算图;

(E)矿产资源储量统计表;

矿山企业在完成上述储量动用年度申请的同时还要完成“当年矿山储量动态检测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

1矿山储量动用年度计划的备案

因为矿山企业当年的储量动用必须是严格按照经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后的矿山储量才能动用采矿,所以需调整、扩大采矿(区)块段范围和增加动用矿产资源量应重新办理备案手续,所以每年12月31日前,矿山企业向所在地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备案下年度矿山储量动用计划,小型以上(含小型)由省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备案,小型以下由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备案。

2储量动用台帐的建立

建立储量动用台帐是掌握储量动用变化最原始的基础资料之一,一般应由矿山企业当班人员中确定的专职储量动用记录员完成。实际上就相当于储量动用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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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各班连续记录之后分季度按年装订保管,储量动用台帐最好以表格的形式进行记录,该表要体现采矿权人名称、记录时间、占用储量登记编号、生产能力、备案动用储量、矿段编号、开采回采率、当班动用矿体编号、长度、宽度、厚度、目估品位、动用储量、采出储量、回采率、矿体形态、采空区及开采技术条件、矿石品位、类型及质量变化情况。

3每季度一次的储量动态测量

每季度应由有资质的地质测量机构按照储量动态检测的技术要求对矿山企业的储量动用情况进行检测,按照技术指南要求的技术方法和质量要求,分别对露天或地下开采矿山的采矿工程测量并编录。大、中型矿山生产井巷采用全仪器测量,对各测量点应做好永久性标记,对生产矿井测量时要做好井下的各类情况的坑道描素记录等。

4储量动态检测台帐的建立

储量动态检测台帐是根据储量动用班报并结合每季度的储量动态测量结果经整理汇总的季报,也可以表格的形式或专项报告的形式,应由承担地质测量的机构按照矿山储量动态检测技术指南的要求进行整理汇总并建立台账。

5定期或不定期的对矿山储量动态检测的核查或互查一方面是定期的成果年审,即矿山储量动态检测的年度成果由省辖市、县(市区)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联合组专家进行审查,出具验收意见,由省辖市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确认验收结论。跨区域或大型矿企业,由省国土资源厅联合相关省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专家组审查验收,省国土资源厅确认验收结论。

另一方面是市、县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不定期检查,考核矿山储量动态测量的工作质量,适时安排部署矿山储量动态核查和互查工作。

在年度审查验收中发现资源储量存在重大问题的矿山,省辖市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要组织对该矿山储量动态检测进行核查编制《矿山储量动态检测核查报告》,经审查验收后,采矿权人应按核查结果调整储量统计报表数据。

6矿山储量动态检测年度报告的审查确认

每年1月31日前各省辖市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依靠以评估师、评估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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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员为主要监管的技术队伍,并组织对矿山储量动态检测工作和矿山储量动态检测年度报告进监管和审查确认。

各市矿产资源管理部门,应在每年2月底前将上年完成的《矿山储量动态检测年度报告》目录或需向省厅上报的有关材料,一并软盘或文字形式,报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处。

7资源储量的核销,报销或注销

根据矿山储量动态检测年度报告的审查或检测核查结论,矿山储量的损失将会出现正常损失和非正常损失两种。

属正常损失的矿产资源储量(是指采区采矿损失率低于动用计划备案的采矿损失率指标)。每年随矿山储量动态检测年度审查验收后一次核销。

属非常正常损失的矿产资源储量(是指采区采矿损失率大于动用计划备案的采矿损失率指标)在矿山储量动态检测年度报告报审查时,同时提出书面申请,以审查批准予以报销。

矿产资源储量报销申请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报销矿产资源储量地段开采现状与地质勘探的对比资料。

(B)造成矿产资源储量报销的巷道或采空塌落,涌水或矿体厚度变薄,品位变贫断层切割等情况的文字说明材料。

(C)矿产资源储量损失原因分析的文字说明(如采掘矿体的变化等情况)。(D)报销矿资源储量地段的平面、剖面储量计算图及其它有图件。

(E)申请报销矿产资源储量估算图。

由于乱采、滥挖采富弃贫,违反开采程序或开采设计造成的资源浪费不得按损失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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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储量动态管理要求

矿山储量动态管理要求-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矿山储量动态管理要求 国土资源部 二○○八年八月

目次 1 总则1 2 矿山地质测量 1 3 资源储量分类 3 4 资源储量估算 3 5 资源储量损失 5 6 回采率6 7 资源储量报销 6 8 矿山资源储量台帐7 9 矿山储量年报 9 10 附则10 附件1 金属、非金属矿山资源储量损失分类和损失率计算12附件2 煤炭储量损失及损失率计算15 附件3 矿山查明资源储量台帐(表)格式22 附件4 设计资源储量台帐(表)格式23 附件5 矿山资源储量变动台帐(表)格式24 附件6 开采结束资源储量比较台帐(表)格式25 附件7 矿石损失统计台帐格式26 附件8 矿山储量年报编写格式27

1 总则 1.1 矿山储量动态管理的目的 矿山储量动态管理的目的是适时、准确掌握矿山资源储量保有、变化情况及变化的原因,促进矿山资源储量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 1.2 矿山储量动态管理的任务 1.2.1 根据矿山建设生产的不同阶段,结合矿床地质条件、资源储量保有程度、矿山开采顺序,研究提升资源储量类别和探求各类生产矿量的方案,为矿山建设生产提供技术依据。 1.2.2 做好各阶段的资源储量的变动分析,核实变动的原因,落实资源储量变动的具体地段和部位。 1.2.3 及时掌握和分析资源储量的利用状况,查清资源储量损失的原因和地段,提出降低开采损失的意见。 1.2.4适时测定与修订资源储量估算参数,优化各类参数,做到既能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又能保证矿山企业的经济效益。1.2.5及时更新资源储量估算图纸与管理台帐。 1.2.6 按照国家统一要求,按时编报矿产资源储量报表,履行矿产资源储量报销手续。 2 矿山地质测量 2.1 矿山地质测量机构 大、中型矿山必须建立矿山地质测量机构。小型矿山必须配备地质测量人员。

加强矿政管理 提高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水平

加强矿政管理提高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水平 根河市国土资源局 (2011年8月23日) 尊敬的自治区检查组各位领导: 根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全区矿山储量监测年报和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内国土资电发〔2011〕69号)精神和具体要求,现就我市矿山储量检测和储量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向在座的各位领导做一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恳请批评指正。 自发布实施《内蒙古自治区矿山矿产资源储量核查检测管理暂行办法》(内国土资发〔2004〕124号),特别是贯彻实施国土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87号)及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山储量动态管理要求>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3号)等规定以来,我市的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在呼伦贝尔市国土资源局领导下,以瞄准着力点、再上新台阶为目标,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使储量管理工作更加规范,社会及矿山企业对储量和储量管理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科学、节约、合理利用资源,依法办矿、依法管矿的意识进一步增强,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出现了新局面。 一、抓整改、促提高,规范矿产资源储量管理 我市现有各类矿山4个,其中金属矿山2个,非金属矿山2个,自治区级发证的2个,市级发证2个。按照国土资

源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及呼伦贝尔市国土资源局的具体要求,我市认真加强了规范资源储量管理,做好储量报告和评审、备案、登记工作,对矿山企业办证、换证、年检、储量把好第一关,做到对没有提交正规地质报告和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的矿山企业,一律不予受理上报年检和换、发采矿证工作。 二、加强领导,广泛宣传 矿山企业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工作是矿产资源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我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根本性好转的迫切需要。开展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其目的主要是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摸清矿山企业每年消耗的矿产资源储量情况,为监督矿山企业合理利用矿产资源提供依据。开展矿山企业储量动态监管的主要任务是:对我市的矿山企业建立资源储量动态台帐,完善矿山企业占用资源储量审核、消耗和损失资源储量报销、闭坑资源储量注销全过程动态监督管理制度。通过对矿山企业的不断宣传,使矿山企业充分认识储量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开展储量管理工作,促进矿山企业提高矿产资源回采率。 三、加强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为了保证该项工作落到实处,自去年以来我局对矿山储量管理工作集中进行了多次检查:一是结合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检查验收时一并检查,二是结合矿山企业年检时一并检查。三是定期对企业开采及储量消耗情况进行巡查,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是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根本途径,是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有效方法。为推动露天煤矿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上台阶、安全创水平,促使煤矿企业建立起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奠定实现本质安全型的坚实基础,确保安全、文明生产,根据我矿实际情况,参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4年颁布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原能源部1992年颁布的《地方国营煤矿生产矿井(露天)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原煤炭部1994年颁布实施的《国有重点露天煤矿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煤矿安全规程》及行业其他标准规定,特制定本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第一条本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适用于大兴安岭古莲河露天煤矿。 第二条安全质量标准化露天煤矿评级项目共六项,满分100分。每个分项在总分各占分数比例如下: 1、采剥占25分,即系数为0.25 2、运输占20分,即系数为0.20 3、机电占20分,即系数为0.20 4、排土占10分,即系数为0.10 5、边坡占5分,即系数为0.05 6、防排水占5分,即系数为0.05 7、安全占15分,即系数为0.15 以上单项安全质量标准划分为甲级、乙级、丙级,计分以100分为满分,各专业考核评分计入总分时,乘以各自的系数(取小数点后两位)。 各专业检查小项分数扣完为止,不出现负分数。 第三条安全质量标准化露天煤矿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露天煤矿质量标准化平均得分为90分及以上,且采剥、机电、运输、排土、边坡各单项达到乙级(含乙级)以上标准。 二级:露天煤矿质量标准化平均得分为80分及以上,且采剥、机电、运输、排土、边坡五个专业均在80分及以上,其余专业得分不低于70分。 三级:露天煤矿质量标准化平均得分为70分及以上,且采剥、机电、运输、排土、边坡五个专业均在70分及以上,其余专业得分不低于60分。 第四条安全质量标准化露天煤矿的露天采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实现安全目标: 全矿百万吨死亡率在0.5以下。露天采区无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事故。 2、采剥关系正常,“二量”符合国家规定。 3、资源利用:完成阶段(水平)回采率计划。 4、完成年度原煤产量、剥离量及煤炭产品质量计划。 5、生产作业要有计划、设计、作业规程,并按照计划、设计、作业规程施工。 第五条煤矿每季度进行一次质量标准化工作检查考核。 第六条对在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予表彰奖励,对达不到质量标准化的单位,督促其限期达标,否则对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予以相应处罚。 第七条本标准及考评办法的解释权属大兴安岭古莲河露天煤矿。 第十条本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矿山资源动态储量管理要求

矿山储量动态管理要求 国土资源部 二○○八年八月

目次 1 总则 (1) 2 矿山地质测量 (1) 3 资源储量分类 (3) 4 资源储量估算 (3) 5 资源储量损失 (5) 6 回采率 (6) 7 资源储量报销 (6) 8 矿山资源储量台帐 (7) 9 矿山储量年报 (9) 10 附则 (10) 附件1 金属、非金属矿山资源储量损失分类和损失率计算. 12 附件2 煤炭储量损失及损失率计算 (15) 附件3 矿山查明资源储量台帐(表)格式 (22) 附件4 设计资源储量台帐(表)格式 (23) 附件5 矿山资源储量变动台帐(表)格式 (24) 附件6 开采结束资源储量比较台帐(表)格式 (25) 附件7 矿石损失统计台帐格式 (26) 附件8 矿山储量年报编写格式 (27)

1 总则 1.1 矿山储量动态管理的目的 矿山储量动态管理的目的是适时、准确掌握矿山资源储量保有、变化情况及变化的原因,促进矿山资源储量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 1.2 矿山储量动态管理的任务 1.2.1 根据矿山建设生产的不同阶段,结合矿床地质条件、资源储量保有程度、矿山开采顺序,研究提升资源储量类别和探求各类生产矿量的方案,为矿山建设生产提供技术依据。 1.2.2 做好各阶段的资源储量的变动分析,核实变动的原因,落实资源储量变动的具体地段和部位。 1.2.3 及时掌握和分析资源储量的利用状况,查清资源储量损失的原因和地段,提出降低开采损失的意见。 1.2.4适时测定与修订资源储量估算参数,优化各类参数,做到既能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又能保证矿山企业的经济效益。 1.2.5及时更新资源储量估算图纸与管理台帐。 1.2.6 按照国家统一要求,按时编报矿产资源储量报表,履行矿产资源储量报销手续。 2 矿山地质测量 2.1 矿山地质测量机构 大、中型矿山必须建立矿山地质测量机构。小型矿山必须配备地质测量人员。

河南省矿山储量动态检测技术指南.doc

河南省矿山资源储量动态检测技术指南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矿山资源储量动态监测工作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十四条规定,矿产资源勘查成果档案资料和各类矿产资源储量的统计资料,实行统一的管理制度,按国务院规定汇交或者填报。第十五条规定,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地质工作单位和国有矿山企业应当按照积极支持、有偿服务的原则向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提供地质资料和技术服务。第二十三条规定,集体矿山企业必须测绘井上、井下工程对照图。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规定,采矿权人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或者在有效期内,……事先完成下列工作:(一)编制矿山开采现状报告及实测图件;(二)按照有关规定报销所消耗的储量。 3、国务院(1987)《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省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地区矿山企业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负责矿山企业的矿产储量管理,严格执行矿产储量核减的审批规定。” 第十四条规定,“矿山企业必须按照设计进行开采,不准任意丢掉矿体。对开采应当加强监督检查,严防不应有的开采损失。” 4、国务院(2005)《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建立严格的煤炭资源利用监管制度,对煤炭资源回采率实行年度核查、动态监管,……研究将煤炭资源税费以产量和销售收入为基数计征,改为以资源储量为基数计征的方案,……健全煤炭生产企业资源储量管理机构,落实储量管理责任,完善煤炭储量管理档案和制度,严格执行生产技术和管理规程。” 5、国务院(2005)《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切实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各个环节的监管并承担相应责任。……要加强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监管职能,加强监管力度,……要积极探索对储量进行动态监督管理的有效办法,严格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执行情况的检查,完善年度报告制度”。

矿山资源储量管理制度

矿山资源储量管理制度 金沙县禹谟镇大沟煤矿地测科 2013年

矿山资源储量管理制度 1、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矿产资源法》和《煤矿工业技术政策》,合理开采和利用煤炭资源,提高煤炭资源回采率,根据《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等规定,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2、建立健全储量保密制度,地质储量资料技术报告审批制度,回采率分析检查制度和储量核减审批制度。 3、参加审查水平延伸设计、开拓、采区及采掘作业规程,编制和审查年、季、月度生产计划及回采率计划等相关会议,其掌握情况,对开采部门进行业务监督。 4、掌握矿井各类储量的动态变化情况,并对资源的合理开采实行业务监督。加强边角煤的回收,将边角煤的回采列入正式计划。 5、提高煤炭资源回收率是缓和采掘接续紧张,延长矿井寿命,搞高经济效益的有效措施。各部门负责人要广泛宣传提高回采率的重大意义,教育职工珍惜国家煤炭资源,努力提高煤炭资源回收率。 6、回采率是煤矿主要技术指标之一,在计划、设计、回采过程中,要按国家规定的回采率标准编制回采率计划。在施工过程中还应对回采率指标完成情况经常进行督促、检查。 7、在制定计划和生产过程中,不允许有采厚丢薄、采易丢难、吃肥丢瘦等浪费煤炭资源的行为发生。 8、国家煤炭资源回收率标准: ⑴采区回采率:薄煤层不低于85%,中厚煤层不低于80%,厚煤层不低于75%。

⑵工作面回采率:薄煤层不低于97%,中厚煤层不低于95%,厚煤层不低于93%。 9、煤层最低可采厚度0.8米,最高灰分40%,凡超过该指标时,由地质组向总工程师汇报后,向上级办理储量注销或报损手续。 10、各种煤柱: ⑴工业广场煤柱要按设计标准严加控制,不得任意扩大,一般应在无煤带建立居民区和其它建筑,塌陷区村庄需搬迁时,应迁建在无煤带或标定的已采区,避免二次搬迁。如因特殊情况需要留设煤柱时,必须经上级批准。 ⑵对过去由多种原因丢弃的残煤或煤柱,在确保安全、经济合理的原则下,应积极进行复采,以延长矿井寿命,减少资源损失。 11、积极试验和推广沿空送巷、沿空留巷、对拉工作面等无煤柱开采方法,从而取消或减少溜子巷煤柱、采区隔离煤柱、上(下)山煤柱和大巷煤柱。 12、回采工作面开采前必须有作业规程,并按测量组组根据设计圈定范围正规开采。在回采过程中,不得随意缩短溜子。如确因条件变化需改变原来的采煤方案时,应由采煤队技术员提出理由,经有地质组储量管理人员参加的技术性会议确定,由总工程师和矿长同意后方可执行新的采煤方案,否则应追究责任,限期恢复原来采法。 13、煤层必须一次采全高,不准丢底或留顶煤,在回采工作面内禁止留设小煤柱。如确因条件变化需留设时,应由采掘区队技术员事先以书面形式提出,经有地质组储量管理人员参加的技术性会议决

煤矿质量标准化现场会经验交流材料

安全质量标准化现场会经验交流材料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煤业公司在我矿召开安全质量标准化现场会,推广各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学习机会,必将推动我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上升到一个新的水平。现将我们的主要做法向各位领导汇报如下,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主要经验做法: (一)抓宣传教育发动,强化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舆论氛围 干好一项工作,首先必须有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我矿针对矿井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结合上级的相关要求,立足于打造一流矿井,从硬件、软件两个方面入手,对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细致的规划,并通过各种形式传达到每一名基层员工,强化员工的目标意识。同时,构建和完善“五个一”安全教育工程,充分发挥以地面工广、安全文化长廊为主的安全教育“一长廊”、以广播、电视、黑板报、宣传栏、计算机网络、LED大屏幕为主的安全教育“一阵地”、以区队活动室为主的安全教育“一园地”、从井口到井下运输大巷为主的安全教育“一条龙”和对“三违”人员多种形式帮教补课为主的安全帮教“一课堂”的作用,加强对安全质量标准化一流矿井建设的舆论引导,强化宣传教育,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强化了员工的安全质量意识,为规划目标的顺利实施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抓专业素质提高,强化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人本基础 随着新版《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的实施,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要执行好新《标准》首先必须掌握好新《标准》。我矿把学习贯彻新版《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考核评级办法》作为教

育培训的一个重点,深入开展了安全质量标准化知识培训,通过集中培训、班前教育、员工自学等形式,发挥专业、科室、区队三个层面的优势,一是由专业副总牵头,对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进行集中授课。二是由技术科、机电科、通风工区结合专业特点有重点的组织对基层区队员工进行培训。三是发挥区队自主培训的积极性,由工程技术人员按照“三个一”培训(一日一题、一月一考、一季一评)要求,加强对本单位员工的培训,安监处每月组织一次集中考试,考试结果与收入挂钩,充分调动了干部员工学业务,提素质的积极性,促进了广大员工上岗行为的进一步规范和施工质量的提高。通过强化培训,员工队伍的质量意识、标准意识和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促进了现场施工质量的提高。 (三)抓管理制度完善,强化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组织保证 为加强对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我矿成立了以矿长为组长、各分管副矿长为副组长、各专业副总和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质量标准化一流矿井建设领导小组,健全完善了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标准体系、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完善了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相关规定和《梁家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办法》,并严格质量责任追究,把现场安全、质量状况纳入副总、科室管理人员及区队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范畴,与工资收入挂钩,施行了《矿副总以上领导包挂区队办法》、《机关科室管理人员包挂头面办法》和《区队管理人员安全质量责任连带追究制度》,强化了各级管理人员抓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工作的责任意识。同时,实行了安监员、质检员包头包面责任制,把施工现场的安全质量状况与安监员、质检员收入挂钩,加大了日常安全、质量监督检查力度。把月末验收情况与区队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收入挂钩,调动了区队管理人员抓现场质量的主动性。在此基础上,对现场查出

江苏露采矿山储量动态监测技术指引

江苏省露采矿山 储量动态监测技术指南 1 总则 1.1 前言 为建立健全矿山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制度,加强矿山储量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87号)以及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07]202号),结合我省露采矿山储量监测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南。 1.2 适用范围 1.2.1本指南适用于指导矿山企业和地质测量机构开展江苏省境内甲类矿产的露采矿山储量的地质测量工作、矿山储量年报的编制、审查和验收。 1.2.2普通建筑用砂、石矿山储量的地质测量工作可以参照本指南的要求从简进行。 1.2.3本指南要求不替代矿产地质勘查、矿山生产地质勘查及储量核实技术要求。 1.3 矿山储量动态监测的基本要求 1.3.1储量动态监测工作应以经过评审、备案的矿山地质勘查报告、储量核实报告、储量检测报告或上一年经审查验收的矿山储量年报为基础。对于资源储量家底不清的矿山,需由具有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补做地质工作,核实矿山资源储量,履行资源储量评审、备案手续。

1.3.2地质测量工作应由具有矿山地质测量资质的地测机构进行。矿山企业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选择矿山地质测量机构,双方签订并严格履行地质测量工作合同。 1.3.3每年12月31日前完成矿山开采、消耗、损失的资源储量的地质测量工作,建立矿山技术档案和资源储量台帐,编写矿山储量年报。 1.3.4矿山储量年报内容包括:矿山累计查明和保有资源储量;当年开采和损失的资源储量;当年勘查、估算变化的资源储量;矿石质量的变化情况;当年开采技术条件的变化情况;下一年拟开采动用资源储量等 1.3.5在动态监测过程中,当矿山形成的采准矿量与相应的勘查资源储量相对误差超过允许范围时,矿山企业需编制储量核实报告,经评审备案后,变更矿山储量登记统计库数据。 1.3.6 矿山采准矿量与相应的勘查资源储量相对误差计算以采准矿量为基数,一般允许范围如下: a)矿山采准矿量与相应的勘查可采储量(111)的相对误差:10%; b)矿山采准矿量与相应的勘查预可采储量(122)的相对误差:20%; c)矿山采准矿量与相应的勘查推断资源量(333×开采系数)的相对误差:30~40%。 1.3.7 矿山储量动态监测应采用地质、测绘、资源储量估算等方面先进技术,鼓励矿山利用计算机技术和国土资源部认定的软件进行矿山生产及资源储量的管理。 2 引用标准或技术规范

矿山资源储量管理制度

· 山西宁武榆树坡煤业有限公司 矿山资源储量管理制度 生产技术部 二零一七年 矿山资源储量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矿产资源法》和《煤矿工业技术政策》,合理开采和利用煤炭资源,提高煤炭资源回采率,根据《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等规定,结合 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建立健全储量保密制度,地质储量资料技术报告审批制度,回采率分析检查 制度和储量核减审批制度。 2.参加审查水平延伸设计、开拓、采区及采掘作业规程,编制和审查年、季、月度生产计划及回采率计划等相关会议,其掌握情况,对开采部门进行业务监督。 3.掌握矿井各类储量的动态变化情况,并对资源的合理开采实行业务监督。加 强边角煤的回收,将边角煤的回采列入正式计划。 4.提高煤炭资源回收率是缓和采掘接续紧张,延长矿井寿命,搞高经济效益的有效措施。各部门负责人要广泛宣传提高回采率的重大意义,教育职工珍惜国家煤 炭资源,努力提高煤炭资源回收率。 5.回采率是煤矿主要技术指标之一,在计划、设计、回采过程中,要按国家规定的回采率标准编制回采率计划。在施工过程中还应对回采率指标完成情况经常进 行督促、检查。 6.在制定计划和生产过程中,不允许有采厚丢薄、采易丢难、吃肥丢瘦等浪费 煤炭资源的行为发生。 7.国家煤炭资源回收率标准:

(1)采区回采率:薄煤层不低于85%,中厚煤层不低于80%,厚煤层不低于 75%。 (2)工作面回采率:薄煤层不低于97%,中厚煤层不低于95%,厚煤层不低 于93%。 8.煤层最低可采厚度0.8米,最高灰分40%,凡超过该指标时,由地质组向总 工程师汇报后,向上级办理储量注销或报损手续。 9.各种煤柱: (1)工业广场煤柱要按设计标准严加控制,不得任意扩大,一般应在无煤带建立居民区和其它建筑,塌陷区村庄需搬迁时,应迁建在无煤带或标定的已采区,避免二次搬迁。如因特殊情况需要留设煤柱时,必须经上级批准。 (2)对过去由多种原因丢弃的残煤或煤柱,在确保安全、经济合理的原则下,应积极进行复采,以延长矿井寿命,减少资源损失。 10.积极试验和推广沿空送巷、沿空留巷、对拉工作面等无煤柱开采方法,从而 取消或减少溜子巷煤柱、采区隔离煤柱、上(下)山煤柱和大巷煤柱。 11.回采工作面开采前必须有作业规程,并按测量组根据设计圈定范围正规开采。在回采过程中,不得随意缩短溜子。如确因条件变化需改变原来的采煤方案时,应由采煤队技术员提出理由,经有地质组储量管理人员参加的技术性会议确定,由总工程师和矿长同意后方可执行新的采煤方案,否则应追究责任,限期恢复原来采 法。 12.煤层必须一次采全高,不准丢底或留顶煤,在回采工作面内禁止留设小煤柱。如确因条件变化需留设时,应由采掘区队技术员事先以书面形式提出,经有地质组储量管理人员参加的技术性会议决定,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执行。 13.地质组每年应根据补勘及生产中所获资料,对储量进行一次核实,并据此编制《矿井储量平衡表》、《生产矿井储量动态表》、《生产矿井储量损失量表》报上级部门审批。还应及时做好储量的报损、注销、或列入地质损失等上报审批工作。在日常生产中还应建立、健全有关储量管理的图、表、帐、卡等填报统计工作。

煤矿机电质量标准化标准.doc

煤矿机电质量标准化标准1 一、总体概括 (一)、导语: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人的生命价值越来越受到重视,安全生产着眼于人,旨在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先进思想和科学理念,经济发展绝不能也不可能以牺牲劳动者生命安全为代价。在集团一心一意谋发展,集中精力搞建设的当头,更要把安全第一落到实处,把预防为主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真正做到珍爱生命,安全生产。安全是什么?对于一个人,安全意味着健康。对于一个家庭,安全意味着和睦。对于一个企业,安全意味着发展。对于一个国家,安全意味着强大。对于煤矿职工,安全意味着什么?是生命!古语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意思是说虽然是小问题,却有可能导致全局的失败。如果我们把整个公司的经营发展比做千里之堤,那么出现的安全问题就是那小小的蚁穴,安全工作做不好,一切工作都将毫无意义。 (二)、什么是标准化 煤矿的建设按《开采方案设计》施工就是标准化!煤矿的生产按《煤矿安全规程》作业就是标准化!分为采、掘、机、运、通等与煤矿安全生产有关的专业。 (三)、什么是质量管理 质量管理是指为了实现质量目标,而进行的所有管理性质的

活动。在质量方面的指挥和控制活动,通常包括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以及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质量改进。 (四)、讨论:安全与质量的关系及如何搞好质量标准化 当前,我们企业必须安全。安全工作贵在落实,把小问题当做大问题来“热”处理、严整改,改变思维方式,改进工作方法和管理方法。让每个干部职工不想违反安全规定、不能违反安全规定、不敢违反安全规定。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增强责任意识,使每个干部员工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增强防范意识、自我约束能力,自觉遵守安全规定,主动提高规避各种事故的能力,有效地避免事故的发生。要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必 须用质量来做保证。如何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我认为主要靠管理,其次靠广大员工的积极性。 第一: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系统。 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因为全面质量管理相对更加适应现代化大生产对质量管理整体性、综合性的客观要求,从过去限于局部性的管理进一步走向全面性、系统性的管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两方面的内容。首先,质量的涵义是全面的,不仅包括产品服务质量,而且包括工作质量,用工作质量保证产品或服务质量;其次,全面质量管理是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不仅要管理生产制造过程,而且要管理采购、设计直至储存、销售、售后服务的全过程。 ①质量保证:质量保证活动涉及企业内部各个部门和各个环

山东省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工作规程

山东省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工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督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对矿山企业占用、消耗、损失矿产资源储量开展地质测量,建立矿山技术档案和储量台帐,组织编制和审核矿产资源储量年度报告,掌握矿产资源储量动态变化情况,促进矿产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的提高。 第三条从事矿山地质测量工作的单位为具备固体矿产勘查相应资质的地质勘查单位和矿山地质测量机构。 第四条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和指导全省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市、区)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储量年度报告的编制与审查第五条采矿权人每年一月底前完成上一年度矿山储量年度报告的编制,按照管理权限报送相应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第六条矿山储量年度报告是开采回采率考核、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矿业权评估、矿产资源

储量核实的依据。

第七条矿山储量年度报告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保有和累计查明储量、基础储量和资源量; (二)当年开采和损失资源储量; (三)当年勘查、估算变化的资源储量; (四)矿石质量变化情况; (五)下一年度拟动用范围及其资源储量。 第八条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采矿许可证发证书权限,组织专家对矿山储量年度报告和矿产资源储量核销论证材料进行集中审查,根据审查情况认为需要核查的要进行实地核实。 第九条矿山企业要将审查通过的矿山储量年度报告报所在地的市、县(市、区)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汇总后报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第十条各矿山企业要将审查后的储量动态年度报告,按《地质资料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汇交。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等储量动态年度报告由各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第三章矿产资源储量损失的核销 第十一条采矿权人在矿山开采过程中,因开采技术、地质条件、安全生产等原因,造成部分资源储量不能采出,应办理矿产资源储量核销手续。 第十二条矿产资源储量损失分正常损失和非正常损失。 正常损失的资源储量是指根据经法定程序批准的矿山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设计允许的损失量。

矿产资源管理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发布时间:2012-04-08 发布单位: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文章来源: 1995年1月1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1997年10月1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速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加强矿产资源保护和管理,促进自治区矿业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自治区境内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等矿业经济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地表或者地下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 第四条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勘查、合理开采和综合利用的方针。自治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矿产资源,可以优先开发利用。 第五条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应当加强水土保持、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地质环境保护、监测和地质灾害的整治工作。 第六条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应当依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申请登记,依法取得探矿权或者采矿权。探矿权人和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探矿权、采矿权实行有偿取得制度并可以依法转让。禁止在他人已取得探矿权、采矿权的勘查作业区或者矿区范围内设置新的探矿权、采矿权;禁止将探矿权、采矿权倒卖牟利。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保障国有矿业经济的巩固和发展,对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实行积极扶持、合理规划、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鼓励国内外投资者依法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办矿山企业,保护探矿权人和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维护依法划定的勘查作业区和矿山企业矿区范围内正常的工作、生产秩序。 第八条自治区实行资源有偿开采制度,开采矿产资源应当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交纳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自治区实行地质成果有偿转让制度。有偿转让的地质成果,应当经国有资产评估部门进行资产评估。 第九条自治区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 负责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 (二) 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监督管理; (三) 负责地质环境的保护管理; (四) 负责地质勘查的行业管理;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考核办法(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考核 办法(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考核办法(通用 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以人为本、循序渐进、持续发展”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狠抓井上、下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为主线,以强化专业组动态检查、深入开展“红黄绿旗”竞赛活动、推广样板头面、线路、皮带走廊、“两堂一舍”窗口、推广样板区队、科室评选为手段;以规程、措施、资料、制度为突破口,强力推行精细化管理,抓好生产技术管理和职工培训工作,为圆满完成2007年各项指标而努力奋斗。 二、奋斗目标 1、消灭工程质量不合格品,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专业在2007年上半年达行业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年底达企业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

2、调度、综合管理、矿容矿貌、财务、劳资、职工培训、洗选、矿区铁路专业达企业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 3、抓好各类工程验收移交,抓好文明生产管理,消灭文明生产死角。 三、组织机构 1、成立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组 组长:矿长、党委书记 常务组长: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 副组长:其他副矿长 成员:生产技术部、调度指挥部、机电管理部、安全监察部、地质测量部、通风管理部以及企业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选煤厂单位正职。 四、管理职责及业务分工 1、管理职责 领导组组长是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常务组长具体分管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副组长是分管业务范围内矿井安

停办(关闭)矿山残留矿产资源储量及填报说明

附件3 登记号: 停办(关闭)矿山残留矿产资源储量 登记书 采矿权人: 填写人:负责人: (签名或盖章)(签名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单位公章) 国土资源部监制

停办(关闭)矿山残留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 填表说明 本登记书适用于登记除石油、天然气、煤层气、地热、矿泉水、地下水及其它气体矿产以外的矿产停办(关闭)矿山时残留的矿产资源储量。 本登记书阴影部分由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管理机关填写。 封面 登记号: 由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管理机关统一编号、填写。采用13位阿拉伯数字。第1位表示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类型,本登记书为停办(关闭)矿山残留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给定数字3;第2-7位表矿山所在地的县级行政区划代码;第8-9位表示年份;第10位表示办理登记手续的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管理机关,国务院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管理机关为1,省(区、市)、市(地、州)和县(市、区)人民政府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管理机关分别为2、3和4;第11至13位表示本年度内在本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停办(关闭)矿山残留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的顺序号。该登记号为唯一、永久编号,给定后不再变动;即使第2-7位对应的行政区名称和代码有变化,登记号中的该6位数字仍然不变,其变化前后的对应关系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统计表及数据库中设定。 采矿权人:填写采矿权的法人单位的名称,以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名称为准,填写全称。 填写人:填写采矿权人指定或委托的,承担填写工作的人员的姓名(或盖章)。 负责人:填写采矿权人法人代表的姓名(或盖章)。 日期:填写负责人签字的日期,并加盖公章。 一、矿山基本情况 采矿权人:填写要求同封面。 通讯地址:填写采矿人所在地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填写采矿权人所在地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填写采矿权人的电话区号和电话号码。 E-mail:填写采矿权人的电子邮件信箱。 矿山名称:填写采矿许可证上所列的矿山名称。 经济类型:按《经济类型》(附录二)填写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所属矿区(井田)名称:填写采矿权人办理采矿许可证时所依据的地质矿产资源储

关于全面开展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的通知

关于全面开展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6〕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4号)和《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精神,大力促进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部决定全面开展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矿山储量动态监管的重要意义 矿山储量地质测量是掌握矿山地质条件和储量变化情况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依法培育矿山地质测量机构,监督矿山企业开展矿山储量地质测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强矿产开发全程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对于促进矿山企业珍惜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推进国土资源管理职能全面到位,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二、矿山储量动态监管总体要求 (一)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国土资源部负责石油、天然气(煤层气)、放射性矿产的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其中放射性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委托中国核工业总公司负责。其他矿种储量动态监督管理,由各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能,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和矿业权评估等必须以经审查的矿山储量年报为依据。矿山企业办理资源储量报销、注销及停办矿山申请,必须按照《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对资源不清、储量不实的矿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督促矿山企业补做地质工作,核实资源储量,履行储量评审备案和登记手续。矿山企业要按要求开展矿山储量地质测量,依法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报送矿山储量变化情况,不按规定进行地质测量、不提交矿山储量年报的,不予通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检”。矿山地质测量机构要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素质,采用先进技术方法,规范服务、诚实守信,独立、客观、公正的提供测量和年报编制等服务。 (二)精心部署,扎实推进。凡已进行过试点、条件较好的省(区、市)要全面推开;其他省(区、市)今年重点加强对煤、铁、铜、铝等重要矿产的动态监管,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到2007年底前,各省(区、市)要全面建立矿山储量动态监管制度。 矿山企业在每年12月31日前要完成对其动用、消耗、损失的资源储量的地质测量工作,建立矿山技术档案和资源储量台帐。并在下一年1月底前,将矿山储量年报报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煤矿运输质量标准化标准

煤矿运输质量标准化标准 一、基本要求 1.运输巷道与硐室 运输巷道断面、弯道半径、连接方式、运输方式,斜巷信号硐室、躲避硐、充电硐室、运输车辆检修硐室、加油硐室、车场、车房、候车室、调度站、人车库、矿车装卸站等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要求。 2.运输线路 运输线路应符合以下要求: (1)线路轨型、回流线、轨道绝缘、分区开关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道岔轨型不低于线路轨型,无非标准道岔; (2)轨道、单轨吊、齿轨等线路质量达到合格及以上要求,主要运输线路及人车的轨道线路质量达到优良; (3)道路路面合格,无轨胶轮车等运输设备的道路路面采用混凝土等方式硬化。 3.运输设备 运输设备应符合以下要求: (1)运输设备符合通用技术条件及安全检验规范要求,安装符合设计要求,安全保护装置齐全、有效; (2)无国家命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机生产安全的设备; (3)在用运输设备完好率达标,防爆电气设备和防爆小型

电器不失爆; (4)井下按规定采用机械运送人员。 4.运输安全设施 运输安全设施应符合以下要求: (1)挡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2)运输系统及装备的控制系统、专用通信信号齐全可靠; (3)运输场所、设施的警示信号和安全标志使用规范; (4)斜巷保险链及矿车连接环、链和插销等连接装置合格。 5.运输管理 运输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1)运输管理机构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及运输技术资料齐全、完成,作业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 (2)定期对电机车、斜井人车、轨道机车、架空乘人装置、单轨吊车、无轨机车、齿轨机车、连接装置等进行检测、检验和试验,并有完整的测试记录和试验报告。 6.文明生产 文明生产应符合以下要求: (1)井下运输巷道及车场、运输调度、井下运输机电硐室、机车维修点、车间等干净整洁; (2)水沟畅通,盖板齐全、稳固; (3)电缆、管路、照明符合规定要求,牌版齐全规范。 二、运输质量标准化必须具备的条件:

矿山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及规范

矿山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及规范 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关于印发《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7]26号) 为进一步规范矿产储量管理,适应矿业发展的需要,我部组织编制了《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以补充完善储量标准规范体系,现印发执行。请转发有关勘查单位和矿山企业。 二00七年二月六日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 为规范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写,依照《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02)国家标准及《固体矿产勘查/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DZ/T0033-2002)等行业标准的要求,现就核实报告编写作如下规定: 一、矿产资源储量核实适用范围 凡因矿业权设置、变更、(出)转让或矿山企业分立、合并、改制等需对资源储量进行分割、合并或因改变矿产工业用途或矿床工业指标以及工程建设项目压覆等,致使矿区资源储量发生变化,需重新估算查明的资源储量或结算保有的(剩余、残留、压覆的)资源储量,应进行矿产资源储量核实,编制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煤炭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写适用本技术要求的基本原则。 二、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技术要求 (一)基本要求 1.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制委托人应提供全面、真实的核实所需的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制应由具有相应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承担,并对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必要的现场检查和核实,对核实报告的真实性、规范性和科学性负责。 3.核实报告应系统收集、整理矿区范围内相关的以往地质勘查、矿山开采、选矿、开采技术条件和矿山经营等各项资料,尤其是开采过程中取得的新资料、新认识,能够反映最新勘查、开发和技术经济的研究成果。 4.核实工作一般以现有资料和已有的勘查、采矿工程为基础,开展必要的地质测量、取样、测试、化验等工作。如果核实区的勘查程度达不到核实目的要求的勘查程度,应补充地质勘查工程,并提交符合核实目的要求的勘查或补充勘查报告。 (二)具体要求 除收集整理矿区原有资料外,主要利用矿山现有探、采工程,调查矿区地质构造、矿体特征、矿石特征及开采技术条件的变化,重点补充矿层厚度、矿石质量、开采技术条件等方面资料,圈定采空区范围,核实矿区资源储量。视核实工作实际,开展以下主要地质工作: 1.地形地质图修测和测量工作 应利用原控制网点坐标成果,对发生变化的地形和地质现象进行修测,用全仪器法对采探工程实测。 2.开采(或采空)范围测量工作 应用仪器或半仪器法实测,以正确圈定范围。 3.编录与采样

(冶金行业)河南省矿山储量动态检测技术指南

(冶金行业)河南省矿山储量动态检测技术指南

河南省矿山资源储量动态检测技术指南 第壹章总则 第壹节、矿山资源储量动态监测工作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十四条规定,矿产资源勘查成果档案资料和各类矿产资源储量的统计资料,实行统壹的管理制度,按国务院规定汇交或者填报。第十五条规定,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地质工作单位和国有矿山企业应当按照积极支持、有偿服务的原则向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提供地质资料和技术服务。第二十三条规定,集体矿山企业必须测绘井上、井下工程对照图。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规定,采矿权人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或者在有效期内,……事先完成下列工作:(壹)编制矿山开采现状报告及实测图件;(二)按照有关规定报销所消耗的储量。 3、国务院(1987)《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省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地区矿山企业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负责矿山企业的矿产储量管理,严格执行矿产储量核减的审批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矿山企业必须按照设计进行开采,不准任意丢掉矿体。对开采应当加强监督检查,严防不应有的开采损失。” 4、国务院(2005)《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建立严格的煤炭资源利用监管制度,对煤炭资源回采率实行年度核查、动态监管,……研究将煤炭资源税费以产量和销售收入为基数计征,改为以资源储量为基数计征的方案,……健全煤炭生产企业资源储量管理机构,落实储量管理责任,完善煤炭储量管理档案和制度,严格执行生产技术和管理规程。”

5、国务院(2005)《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切实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各个环节的监管且承担相应责任。……要加强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监管职能,加强监管力度,……要积极探索对储量进行动态监督管理的有效办法,严格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执行情况的检查,完善年度报告制度”。 6、国土资源部(2003)《市(地)县(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市、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照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内的矿产资源储量进行监督管理,且对采矿权人不按规定由具有资质的地质测量机构每年对其占用的矿产资源储量变动情况进行地质测量,且提交有关报告和图件的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7、国土资源部[2006]87号《关于全面开展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的通知》规定,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和矿业权评估等必须以审查的矿山储量年报为依据。矿山企业要按要求开展矿山储量地质测量,依法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报送矿山储量变化情况,不按规定进行地质测量、不提交矿山储量年报的,不予通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检”。 第二节、本技术指南引用技术规范 1、《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 2、《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02); 3、《地质矿产勘查测量规范》(GB/T18341-2001); 4、《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GB/T12719-1991): 5、《矿种勘查规范》(DZ/T0l99-2002、DZ/T0209-2002); 6、《固体矿产勘查/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DZ/T0033-2002): 7、《河南省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豫国土资发[2006]1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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