盾构施工安全管理条例详细版

盾构施工安全管理条例详细版
盾构施工安全管理条例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2067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盾构施工安全管理条例详

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盾构施工安全管理条例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为贯彻落实上级和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加强盾构施工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定以下管理条例:

一安全规定:

1进入施工现场作业时要佩带安全帽,穿工作服,戴防护手套。

2进入施工现场时,上下楼梯要注意安全,慎防滑倒跌落。

3隧道内距离五号拖车后方50m处设置警示灯,电瓶车行驶至此时必须减速行驶,缓慢驶入拖车区域。

4电瓶车必须按照检查项目定期检修和保养。电

瓶车司机每班检查刹车气管有无损坏,刹车片有无异常,车轮有无过度磨损及线路板有无异常情况,运行中有异常响声立即停车检查。

5电瓶车司机在离开机车时一定要做好刹车措施。

6电瓶车上须配置消防设施。

7洞口道岔处进入双线的路段须设置两车的安全错车界限标志,避免两车错车时发生碰撞。

8电瓶车过道岔及轨道状况不稳定时要减速行驶,以防电瓶车掉道。

9电瓶车运行要平稳,速度适中,防止运输材料的坠落。严禁急停急启。

10运输列车解编时要放好铁鞋,组编时及时拿掉铁鞋。连接桥下车档要及时装上。

11龙门吊在进行吊装作业时,必须得到指挥人

员的信号后方可动作,严禁凭主观判断动作龙门吊。

12龙门吊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相临吊车靠近时,速度要放慢。防止发生大小车损坏及撞车。

13龙门吊在运行过程中,地面有人或者放落重物时,应先鸣警铃。严禁提升吊物在人头上越过,特别是在进行渣土吊装时,渣斗正下方,严禁人员停留及电瓶车运行。

14龙门吊运行时要注意轨道有无障碍物,并严禁有人上下吊车和进行检修及调整机件。

15龙门吊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引起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16吊装用的尼龙吊带、钢丝绳及吊环要经常检查,发现破损及时更换。

17下管片、钢轨、钢枕等材料时要注意吊装安全,洞口随车员指挥龙门吊要口令清晰。

18在进行拆装负环、始发托架、反力架时,要注意钢丝绳、吊环及螺栓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避免发生在吊装过程中断裂坠落。

19严禁高空抛物。

20严禁用水冲洗电气设备及有关电气插座,尤其是变压器范围内,防止引起电击事故及造成设备的损坏。

20盾构机内不得私自拆卸电源插头、插座及短接电路,遇到电气故障,上报机电部进行排除。

21在进行管片冲洗时,注意电线、照明灯、配电箱的保护,防止漏电伤人事故的发生。

22盾构机范围内要配备消防器材,特别是在进行氧乙炔作业时,要注意防火。施工人员注意消防器材的保护。

23吊装管片要平稳、缓慢,管片前进方向及右

侧平台处严禁站人。

24卸吊装螺栓时,注意防止螺栓脱手砸伤在下面施工人员。

25严禁管片吊机在没有限位的情况下回收过位。

26严禁在盾构机设备上休息,以免发生运转机械设备伤人事故。

27换刀时要注意检查吊装工具的可靠性及操作正确。随时注意观察掌子面的稳定情况。

28管片拼装区域作业期间禁止非作业人员走动、停留。严禁拼装过程中非操作人员在拼装机上通行。

29施工人员在进入台车上方位置进行相关作业时,必须通知当班工班长,防止设备意外启动造成伤人事故。

30盾构机进行检查和维修时,相关操作按钮必须处于锁定状态。

31走道板要及时延伸,红色安全绳系上。走道板和轨道要定期检查和加固,并更换损坏的走道板及轨道以满足行人、行车安全。

32始发井内运输材料的码放要整齐,特别是水管、钢枕、散装水泥要放稳,固定好。防止运输过程中坠落发生安全事故。

33配电箱、开关箱内电气设备完好无缺。箱体下方进出线,开关箱应符合“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门、锁完善,有防雨、防尘措施,箱内无杂物,箱前通道畅通,并应对电箱统一编号,刷上危险标志。

34使用设备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并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

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和进行运转中维修。

35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负载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解决。搬迁或移动的用电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

36在建工程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及外电防护和接地与防雷等应严格按规范执行。

37配电线路的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和绝缘铝线。架空线必须设置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或脚手架、龙门架或井字架上。

38空线的接头、相序排列、档距、线间距离及横担的垂直距离和横担的选择及规格,严格执行规范规定。

39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应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40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安装,绝缘要求和箱壳保护接零应按规范执行。

41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42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国标GB6829-86漏电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的要求。漏电保护器的安装要求和额定漏电动作应符合规范要求。43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段保护的功能。

44手动开关电器只许用于直接控制照明电器和容量不大于5.5kW动力电路。容量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启动装置控制。各种开关电器的额定值与其控制用电设备的额定值相适

应。

45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由专人负责。且应每月定期检修一次。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46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检修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47移动的用电设备使用的电源线路,必须使用绝缘胶套管式电缆。

48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必须有保护接零。

49严禁施工现场非正式电工乱接用电线和安装用电开关。

50残缺绝缘盖的闸刀开关禁止使用,开关不得采用铜、铁、铝线作熔断保险丝。

51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焊(割)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52氧气瓶、乙炔瓶或液化石油气瓶、压力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53氧气瓶、乙炔瓶(液化石油气瓶)不得放置在电线的正下方,乙炔瓶或液化石油气瓶与氧气瓶不得同放一处,气瓶存放和使用间距必须大于5m,距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的距离,不得少于10m。检验是否漏气,要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

54氧气瓶、乙炔瓶应有防震胶圈和防护帽,并旋紧防护帽,避免碰撞和剧烈振动;并防止曝晒。

55高空焊接或切割时,必须挂好安全带,焊接周围如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有专人监护。

二奖罚规定:

1、奖励:

为加强落实以上安全管理规定的执行力度,设置个人安全奖和集体安全奖。

(1)个人安全奖

对在项目施工安全管理过程中尽职尽责,并严格执行本管理条例,确保整个项目施工过程中无重大安全事故。工程结束后,奖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000-2000元。

(2)集体安全奖

在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无安全事故的施工班组,工程结束后,奖励2000-4000元。施工中无重大安全事故,工程结束后,奖励安全管理部门2000-4000元。

2、凡违反上述安全规定将给予以下处罚:

(1)进入施工现场不佩带安全帽者,每人每次罚款30元。

(2)电瓶车进入拖车范围内不减速、急停急启以及隧道内超速行驶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

(3)电瓶车司机在离开电瓶车时,未做好刹车措施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

(4)电瓶车上不配备消防器材的,每人每次罚款50元。

(5)轨道中防溜车的安全装置不按规定安装,直接责任人每次罚款100元。

(6)发生溜车事故时,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事故调查情况,逐级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予200-1000元的处罚。

(7)龙门吊在进行吊装作业时,没有得到指挥人员的信号而凭主观判断动作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给予龙门吊司机解聘的处理。

(8)发生龙门吊撞车事故时,将根据责任区分,给予责任人100-200元的处罚。

(9)在进行重物提升作业时,吊装重物下方走动、停留者,每人每次给予50元。

(10)因吊装用的尼龙吊带、钢丝绳及吊环检查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对于直接责任人给予罚款100元处罚。

(11)下管片、钢轨、钢枕等材料时,因洞口随车员指挥龙门吊口令不清晰,而发生安全问题的,每人每次给予100元罚款。

(12)施工过程中高空抛物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

(13)盾构区域内用水冲洗电气设备及有关电气插座,而引起电击事故及造成设备的损坏者,将给予责任人每次罚款100元的处罚。

(14)盾构机内非维修人员私自拆卸电源插头、插座及短接电路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

(15)进行管片冲洗时,不注意电线、照明灯、配电箱的保护,而导致漏电伤人以及设备损坏者,每人每次给予罚款50元处理。

(16)盾构机范围内破坏消防器材者,每人每次给予罚款50元的处理。

(17)拆卸吊装螺栓时,因吊装螺栓脱手而发生伤人事故者,每人每次给予罚款50元的处罚。

(18)管片吊装小车在没有限位的情况下回收过位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

(19)管片拼装作业期间,非作业人员在拼装区域的走动、停留,每人每次给予50元的罚款。

(20)未通知工班长而私自到拖车顶部进行作业者,每人每次给予罚款50元处理。

(21)因运输材料固定不稳定导致材料坠落而发生安全事故的,根据责任区分,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每次罚款100-300元处罚,对于间接责任人给予100-200元处罚。

(22)使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者,每人每次给予罚款100元处理。

(23)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未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而带电作业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24)施工现场非正式电工乱接电线和安装用电开关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

(25)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26)高空焊接或切割时,不挂安全带,焊接

周围如下方不采取防火措施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

三说明

1: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试行一个月,并在施工中补充、完善。

2:本规定由项目部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

3:本管理条例执行时,将一并执行盾构施工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可在这里输入个人/品牌名/地点

Personal / Brand Name / Location Can Be Entered Here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