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中法网主观题王斐民商经讲义

09中法网主观题王斐民商经讲义
09中法网主观题王斐民商经讲义

案例一

一、(本题9分)。案情: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是一家大型棉毛制品公司,有两个下属公司:一是A制衣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该公司为甲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二是B制衣分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为甲公司的分公司。在一次交易会上,甲公司的董事长王某遇到了乙棉纺厂(以下简称乙厂)的总经理李某,王某答应让甲公司的两个属下公司订购乙厂的棉布。

2006年1月, 乙棉纺厂与A公司、B公司分别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乙厂供各种棉布共计400包,价款200万元,A公司、B公司分别为需方,各提贷200包,价款各为100万元,货到1个月后付款。

货到1个月后,A、B两公司以种种借口搪塞,不付乙厂的货款,乙厂遂以甲公司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承担下属公司的经济责任。甲公司辩称:A公司为独立法人,应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乙厂应以A公司为被告。而B公司已被张某承包,在承包协议中明确规定,承包期间,债仅债务由张某负责。因此甲公司不承担责任,请求法院驳回乙厂的诉讼请求。

问题:1.A公司是否应承担民事责任?为什么?

2.B公司是否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为什么?

3.甲公司的“B公司已被张某承包,在承包协议中明确规定,承包期间,债仅债务由张某负责”辩称是否合法?为什么?

案例二

二、(本题12分)。案情:2006年1月,某高校A、国有企业B和集体企业C签订合同决定共同投资设立一家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其中,A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作价15万元;B以厂房出资,作价20万元;C以现金15万元出资。A、B都办理了产权转移手续,C因资金紧张在章程记载的缴付出资的期限内实际出资14万元。后来查明B的厂房在出资当时的实际价值只有10万元。

问题:1.B对其出资应当承担何种民事责任?A、C对此有何民事责任?

2. C认缴出资15万元,实际出资14万元,应承担何种民事责任?

3.A的出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4.该公司实际货币出资额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对此应该如何进行处罚?

案例三

三、(本题8分)。案情:甲、乙、丙、丁四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经资产评估事务所的评估,甲股东以自己的一套大型生产设备作价300万元出资,而当时同样的设备的市场价为150万元。但是,当时其他股东为争取公司注册资金到位以及时取得公司登记,对甲股东的土地使用权价值没有提出

异议。公司经营一年后因亏损被迫清算,债权人尚有100万元债权不能得到完全清偿,其律师在法庭主张该公司的股东应当承担清偿责任,但是各股东以承担有限责任为由拒绝承担清偿责任。

问题:1.甲股东的出资行为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

2.资产评估事务所对其所作的资产评估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为什么?

3.当公司清算时,债权人不能得到完全清偿,能否要求甲、乙、丙、丁四个股东清偿?为什么?

4.各股东以承担有限责任为由拒绝承担清偿责任是否有法律根据?为什么?

案例四

四、(本题12分)。案情:某市红兴股份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对外发行有无记名股票。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亏损,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的1/4。2007年1月6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的老股东甲、乙、丙请求公司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但直到2007年3月8日,公司董事会和公司监事会也没有召集临时股东大会,来讨论如何解决公司面临的困境。甲、乙、丙三人在2007年3月20日向持有股份10万股(含10万股)以上的股东发出召开2006年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书面通知,其主要内容如下:为讨论解决本公司面临的亏损问题,凡持有股份10万股(含10万股)以上的股东于2007年4月1日到公司总部参加股东大会会议。后来,股东大会如期召开,会议议程为两项:(1)讨论解决公司经营所遇困难的措施;(2)改选公司监事二人。出席会议的有90名股东,其所持有的股份为公司股本的40%。经大家讨论,认为目前公司效益太差,无扭亏希望,于是表决解散公司。经过表决,80名股东,占出席大会股东表决权3/5,同意解散公司。会后,某小股东认为公司的上述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

问题:1.本案中临时股东大会符合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定条件吗?为什么?

2.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存在什么问题?

3.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有效吗?为什么?

4.该小股东能采取何种救济措施?

案例五

五、(本题15分)。案情:徐某及 H公司均为 2007年2月1日设立的 W股份公司的股东。该公司股票在2007年3月1日获准上市交易。2007年4月1日徐某出国前将其所持32万元的记名股票证书在H公司所在地背书给了H公司,得到了32万元的现金支票后出国了。同年4月,H公司又接受了该W股份公司董事黄某的股票10万元。还在这月,H公司财务室不慎被盗,窃贼偷走了徐某转让给H公司的32万元股票证书。H公司遂在报纸上登载遗失声明,宣布被盗的善敝な槭 В 缓笙騑股份公司申请补发股票。在W股份公司对其申请审查期间,窃贼在证券交易所以低价将股票证书转让给了康某。W股份公司对H公司的申请审查后

认为不符合法定程序,不予补发。这时,窃贼被抓获,交待了盗窃的过程和所窃股票证书的去向。但对于股票的归属却发生了纠纷。康某说其从窃贼手中受让股票时并不知其是窃贼,股票应归其所有;H公司认为股票是从其财务室盗走的,且徐某已转让给了H公司,认为股票应归其所有;W股份公司认为徐某和H公司私下进行股票转让无效,基于股票的价格上涨而决定按票面金额予以收购。此时,该股票一直呈上涨趋势,三方争执不下,于是三方诉至法院,要求确定股票的归属。

问题:1.本案中各当事人之间的股票转让合法吗?为什么?

2.W股份公司有权收购本公司发行的股票吗?

3.公司可以拒绝给H公司补发股票吗?为什么?

4.你认为本案的32万元记名股票应归谁所有?为什么?

5.设H公司取得了这32万元记名股票,后为担保自己的债务而出质给W股份公司,则该担保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案例六

六、(本题15分)。案情:单某为某市电器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07年4月,单某以本市百货公司名义从国外进口一批家电产品,共计价值80多万元。之后,单某将该批家电产品销售给了本市五金交化公司。电器商场董事会得知此事后,认为单某身为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负有竞业禁止义务,不得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单某的行为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应属无效。于是,决议责成单某取消该合同,而将该批家电产品由电器商场买下。五金交化公司认为,该批家电产品的买卖,是在本公司与百货公司之间进行的,与电器商场无关。合同的成立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且合同的内容不违法,所以是有效的。至于单某作为电器商场董事而经营与电器商场相同业务,属于电器商场的内部事务,与百货公司和五金交化公司无关。双方争执不下,遂诉至人民法院。法院查明,单某曾于2007年1月违反章程擅自决定以电器商场一幢楼房为电器商场第四大股东本市建筑工程公司的债务提供担保,其所担保债务的债权人并不知晓单某的担保行为违反章程。

问题:1.单某买卖家电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2.电器商场的主张有依据吗?为什么?

3.对单某买卖家电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4.单某为建筑工程公司提供的担保是否有效?为什么?

5.如果单某的担保行为给电器商场造成了100万元的损失,单某是否应当赔偿该损失?为什么?

案例七

七、(本题9分)案情:王某和李某共同设立了A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王某出资35%,李某出资65%。双方约定,按照股权比例分配红利。因王某的管理能力和业务开拓能力都比李某强,就约定由王某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李某任监事兼副总经理,并约定了《公司章程》规定由股东会做出的决议均需要经股东所持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同意方可通过。后来,公司效益越来越好。王某和李某对利润分配的比例产生分歧。按照出资比例,王某可以分得未分配利润的35%,李某可以分得65%,王某觉得自己对公司发展的贡献比李某大,虽然李某最初投资比自己多,但两人在公司的工资也相差不大,在利润分配时,应考虑他对公司的特殊贡献,适当调整分配比例。而李某则认为自己原来出资就比王某多,多分得的利润是应该的,至于王某对企业的贡献,已经在工资上予以考虑了,而且对于公司有目前的效益,自己也付出了很大努力,对王某的要求未予回应。过了不多久李某发现公司的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开始不合理地上涨,就向王某提出质疑,王某未予理睬;李某为此正式提出了要求查看公司财务报表、凭证等会计资料的书面请求,但遭到了王某的口头拒绝;李某要求召开股东会,但因《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要做出决议均需要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同意,形不成任何决议;李某想要更换执行董事,但《公司章程》规定执行董事的任免需要经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显然不可能;李某想转让自己的股份给王某,而王某仅同意以极不合理的低价受让;李某想找个第三方来收购股权,但在这种经营状况下,没有人愿意来受让股权;李某希望解散公司,收回自己的投资,但按照章程也无法在股东会上就公司的解散形成决议。李某虽然是公司大股东,但却无可奈何。

问题:1.王某拒绝李某要求查看公司财务报表、凭证等会计资料的作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2.针对王某拒绝李某要求查看公司财务报表、凭证等会计资料的行为,李某有何种救济办法?

3.李某能否获得解散公司的司法救济途径?为什么?

案例八

八、(本题14分)张某、王某、李某等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三人约定:张某出资40%,王某和李某分别出资30%,由王某担任公司执行董事,懂经营管理的李某担任总经理。经过一年时间的运营,扣除公积金后的盈利为10万元。根据我国现行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请回答下列问题:

1.张某最低要出资多少?为什么?(4分)

2.若李某全部以某种专利技术出资、王某以某项著作权出资是否可以?为什么?(4分)

3.由谁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3分)

4.若公司成立后,发现李某的专利技术出资高出实际价值一倍,经重新估价后,张某出资实际占47%,李某占15%,王某占38%,现如何分配这10万元?(3分)

案例九

九、(本题8分)。案情:甲、乙、丙、丁、戊与投资建立建华玻璃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公司成立时在公司章程上规定: 甲的出资为800万元,其中商标权作价100万元并于公司成立时转移到公司名下,现金为700万元,于公司成立后第2年交付到位;股东乙、丙、丁、戊每人出资50万元,乙的出资于公司成立时交付到位,丙、丁、戊的出资于公司成立后第2年交付到位;股东甲、乙、丙、丁、戊在股东会上依其认缴出资比例行使投票权利;股东按照认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2006年6月,在股东会上,甲提出与某进出口有限公司进行合并,以争取扩大出口,创造更大利润,但乙、丙、丁、戊等4位股东反对合并。在投票中,乙、丙、丁、戊投了反对合并的票,而甲投了支持合并的票,顺利通过了合并决议。

问题:1.公司出资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

2.按照认缴出资的比例行使投票权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

3.按照认缴出资的比例分取红利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

4.不同意公司合并的股东,能否要求公司收购自己得股票?为什么?

案例十

十、(本题9分)案情:A、B共同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A用其商标的使用权和现金出资共100万元,其中,商标使用权8年,估价60万元,B以现金100万元出资。4年后,A将其商标权卖给C,准备将公司的股权以1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D,由D以其在F公司中的价值100万元的股权折抵。B从C处得知后不同意,认为A在公司中的股权实际已缩水,商标使用权仅剩4年,A的股权不值100万元;同时坚决反对D以股权出资。

问题:1.A的商标使用权出资符合法律规定吗?为什么?

2.A的股权转让有何法律问题?

3.B的反对有法律依据吗?为什么?

案例十一

十一、(本题15分)案情:国有企业川南商业大楼于2006年1月拟定改制计划:将资产评估后作价150

万元出售,其中105万元出售给管理层人员(共4人),45万元出售给其余45名职工,将企业改制为川南百货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50万元。该改制计划于同年当月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原管理层人员宋某认购45万元,李某、王某、周某各认购20万元,其余职工各认购1万元。公司成立后,分别向各认购人签发了出资证明书。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宋某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某、王某为公司董事,周某任监事会主席兼财务负责人。

2006年3月,公司召开董事会,决定将注册资本增加为300万元,周某列席了董事会,并表示同意。会后,董事会下发文件称:本次增资计划经具有公司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可以实施。同年4月,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为300万元。增加部分的注册资本除少数职工认购了30万元外,其余120万元由宋某、周某、李某、王某平均认购,此次增资进行了工商登记。同年4月,王某与其妻蓝某协议离婚,蓝某要求王某补偿25万元。王某遂将其所持股权的50%根据协议抵偿给蓝某,董事会批准了该协议。

2006年5月,川南公司因涉嫌偷税被立案侦查。侦查发现:除王某外,宋某、周某、李某在2006年初改制时所获得的股权均是挪用原川南商业大楼的资金购买,且2006年3月公司增资时,宋某、周某、李某、王某四人均未实际出资,而是以公司新建办公楼评估后资产作为增资资本,并分别记于个人名下。同时查明,偷税事项未经过股东会讨论,而是董事会为了公司利益在征得周某同意后决定实施的。后法院判决该公司偷税罪成立,判处公司罚金140万元,宋某等亦分别被判处相应的刑罚。

问题:1.宋某、周某、李某、王某在2006年1月改制时所取得的股权是否有效?为什么?

2.川南公司的管理机构设置及人事安排是否合法?为什么?

3.川南公司董事会的增资决议和公司的增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4.蓝某可否根据补偿协议获得王某所持股权的50%?为什么?

5.川南公司因被判处罚金所造成的140万元损失,应由谁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案例十二

十二、(本题13分)案情:甲与乙分别出资60万元和240万元共同设立新雨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新雨公司),由乙任执行董事并负责公司经营管理,甲任监事。乙同时为其个人投资的东风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东风公司)的总经理,该公司欠白云公司货款50万元未还。乙与白云公司达成协议约定:若3个月后仍不能还款,乙将其在新雨公司的股权转让20%给白云公司,并表示愿就此设质。届期,东风公司未还款,白云公司请求乙履行协议,乙以"此事尚未与股东甲商量"为由搪塞,白云公司遂拟通过诉讼来解决问题。

东风公司需要租用仓库,乙擅自决定将新雨公司的一处房屋以低廉的价格出租给东风公司。

乙的好友丙因向某银行借款需要担保,找到乙。乙以新雨公司的名义向该银行出具了一份保函,允诺若到期丙不能还款则由新雨公司负责清偿,该银行接受了保函且未提出异议。

甲知悉上述情况后,向乙提议召开一次股东会以解决问题,乙以业务太忙为由迟迟未答应开会。

公司成立三年,一次红利也未分过,目前亏损严重。甲向乙提出解散公司,但乙不同意。甲决定转让股权,退出公司,但一时未找到受让人。

问题:1.白云公司如想通过诉讼解决与东风公司之间的纠纷,应如何提出诉讼请求?(3分)

2.白云公司如想实现股权质权,需要证明哪些事实?(4分)

3.针对乙将新雨公司的房屋低价出租给东风公司的行为,甲可以采取什么法律措施?(2)

4.乙以新雨公司的名义单方向某银行出具的保函的性质和效力如何?为什么?(2)

5.针对乙不同意解散公司和甲退出公司又找不到受让人的情况,甲可采取什么法律对策?(2)案例十三

十三、(本题20分)案情:甲公司签发金额为1000万元、到期日为2006年5月30日、付款人为大满公司的汇票一张,向乙公司购买A楼房。甲乙双方同时约定:汇票承兑前,A楼房不过户。

其后,甲公司以A楼房作价1000万元、丙公司以现金1000万元出资共同设立丁有限公司。某会计师事务所将未过户的A楼房作为甲公司对丁公司的出资予以验资。丁公司成立后占有使用A楼房。

2005年9月,丙公司欲退出丁公司。经甲公司、丙公司协商达成协议:丙公司从丁公司取得退款1000万元后退出丁公司;但顾及公司的稳定性,丙公司仍为丁公司名义上的股东,其原持有丁公司50%的股份,名义上仍由丙公司持有40%,其余10%由丁公司总经理贾某持有,贾某暂付200万元给丙公司以获得上述10%的股权。丙公司依此协议获款后退出,据此,丁公司变更登记为:甲公司、丙公司、贾某分别持有50%、40%和10%的股权;注册资本仍为2000万元。

丙公司退出后,甲公司要求丁公司为其贷款提供担保,在丙公司代表未到会、贾某反对的情况下,丁公司股东会通过了该担保议案。丁公司遂为甲公司从B银行借款500万元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乙公司亦将其持有的上述1000万元汇票背书转让给陈某。陈某要求丁公司提供担保,丁公司在汇票上签注:"同意担保,但A楼房应过户到本公司。"陈某向大满公司提示承兑该汇票时,大满公司在汇票上批注:"承兑,到期丁公司不垮则付款。"

2006年6月5日,丁公司向法院申请破产获受理并被宣告破产。债权申报期间,陈某以汇票未获兑付为由、贾某以替丁公司代垫了200万元退股款为由向清算组申报债权,B银行也以丁公司应负担保责任为由申报债权并要求对A楼房行使优先受偿权。同时乙公司就A楼房向清算组申请行使取回权。

问题:1.丁公司的设立是否有效?为什么?(3分)

2.丙退出丁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3分)

3.丁公司股东会关于为甲公司提供担保的决议是否有效?为什么?(3分)

4.陈某和贾某所申报的债权是否构成破产债权?为什么?(3分)

5.B银行和乙公司的请求是否应当支持?为什么?(4分)

6.各债权人若在破产程序中得不到完全清偿,还可以向谁追索?他们各自应承担什么责任?(4分)案例十四

十四、(本题16分)案情:某饲料厂因购粮签发一张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给某粮站,出票日期是1998年9月5日,票面载明出票日后2个月内付款,甲银行为保证人,在汇票上签了章。乙银行为付款人。某粮站取得汇票后又背书转让给汽车运输公司;汽车运输公司又将其背书转让给某汽车制造厂。汽车制造厂于11月26日向乙银行提示承兑,乙银行以饲料厂存款不足为由拒绝承兑。

问题:1.汽车制造厂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票据权利?(3分)

2.汇票付款人乙银行是否有付款义务?在何种情况下,乙银行才承担票据义务?(3分)

3.哪些主体是汽车制造厂的票据债务人?这些票据债务人之间承担何种责任?(4分)

4.甲银行作为汇票的保证人,被保证人是谁?如果甲银行向汽车制造厂支付了票面金额的货币,则其可向谁追索?(4分)

案例十五

十五、(本题15分)案情:某一大型国有企业,准备以募集方式设立一股份有限公司并成立了募集小组。募集小组依法制定了公司章程,确定股份金额为8000万元,每股10000元,共8000股,并依法制作了招股说明书。该企业作为发起人认购了2400股,是以土地使用权、厂房和企业的专利作价认购的,其中专利占1800股,其余的5600股向社会公开募集。该企业同某证券公司签订了承销协议,并聘请某另一证券公司作为保荐人。在招股说明书中指定时间内该公司的股款缴足,并经过验资机构验资,出具了验资证明。由于事务繁忙,该企业于1个半月后才主持召开创立大会。有些认股人要求退股,并要求返还同期存款利息。而该企业筹备小组强调,认股人缴的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不得抽回其出资。请问:

1.在该企业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过程中,其出资有何问题?

2.发起人的资格符合法律规定吗?

3.那些要求退股的认股人的请求应当得到支持吗?

4.如果该公司被证券监管机构撤销发行核准决定,保荐人是否应当承担责任?

案例十六

十六、(本题12分)案情:甲和乙是某市长生宝饮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2006年2月,甲、乙二人又和丙合伙开办了一个饮料厂,生产“保长生”牌饮料,与长生宝公司的产品饮料口味、选料、技术基本相同。同年3月,长生宝公司发现了甲、乙另办饮料厂的行为,经过董事会研究决定罢免了甲、乙的董事职务,并要求甲、乙将其经营饮料厂所得收入10万元交回公司。甲、乙不同意,辨称:我们两厂的饮料的品牌不同,互不相干,我们的额外劳动所得不应当交回公司。于是,董事会研究决定,以公司名义向法院起诉。

问题:(1)甲、乙的主张有无法律依据?

(2)董事会决定罢免甲、乙的董事职务是否恰当?

(3)董事会决定以公司的名义起诉甲、乙的决定是否合法?

(4)如果董事会不追回甲、乙的所得,公司股东是否有其他的救济措施?

案例十七

十七、(本题12分)2007年1月,甲、乙、丙三人达成合伙协议,甲出资10万元,乙出资15万元,丙出资25万元,共筹集资金50万元,共同开设一个饭店,并注册为合伙企业。三人约定按出资比例分享盈利,分摊亏损,并约定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为6年。2007年12月,年终结算,略有盈利,三人按协议进行了分配。 2008年6月,甲个人贷款投资经营的个体小卖部,损失15万元。甲变卖了他的小卖部财产,还清了贷款,但仍欠他人(A)10万元。甲私自取走10万元,并宣布退伙。2008年底,合伙饭店难以维持,乙、丙协议散伙。乙、丙要求甲分担饭店的亏损,甲以已经退伙为由,拒绝分担。乙、丙则变卖饭店财产,分别分得3万元、5万元,但对合伙债务未做处理。

2009年初,与该饭店有业务往来的蔬菜公司(B)获悉饭店散伙以后,即找到甲、乙、丙,要求丙清偿该饭店的所欠货款20万元。但他们都以合伙企业已经注销为由,拒绝清偿。为此,该公司(B)起诉于人民法院。同时,由于甲欠他人(A)10万元不还,也被诉诸法院,要求偿还。

问题:1.甲的退伙是否有效力?为什么?

2.甲、乙、丙拒绝清偿所欠蔬菜公司(B)的债务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3.甲私自取走的10万元是优先偿还合伙企业的债务,还是优先偿还自己的个人债务?

司法考试复习计划书

司法考试复习计划书 不管做什么事都要做好计划,计划好才能更好地去行动、执行。以下是为你搜集到的司法考试复习计划,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1)时间准备:建议用6个月左右的时间备考。如果您确定自己足够自律,4个月左右的有效时间也是可以的。 (2) 老师选择(仅为个人推荐): 刑法:柏浪涛、徐光华、于越(刘凤科、韩友谊、乐毅等老师都很不错,但我对他们各有各的不适应,下面未列举出的老师,都是 此理由。当然,您可以去听下他们的课,也许比我列举出的更合适你。) 民法:方志平、周洪江、钟秀勇 刑诉:左宁、温云云、陈少文(少文老师xx年可能会不讲司考了) 民诉:戴鹏 行政:兰燕卓、吴鹏、林鸿潮、李佳 商经知:郄鹏恩、邓金华、王小龙、鄢梦萱 三国:杨帆 理论法:白斌、龚成思、杜洪波 卷四:任海涛、杜洪波、邹建章 注:a以上顺序建议作为第一轮复习的顺序(卷四放在第二轮及更多轮复习)。 b 关于老师的选择,您还可以有其他的选择。但是,选合适比 选知名更加重要。有些老师很低调,但可能他(她)的语言逻辑、讲义

编排、解题思路等等却可能对您非常合适。如果某一科您储备了多位备选老师,建议把每位老师的音频都略微听一下,看合适哪位老师,然后再做出选择。 (3) 资料选择: 选择的基本思路:跟哪位老师,就买他的教材或讲义,听他的音频,做他的题目。如果教材、题目不能单科单科的分开买,看下自己选的老师里面,哪一个机构的老师偏多,就买这个机构的全套。 注:a 如果您选择的老师没有出书,而是用的讲义。不用担心知识点不全面,说不定这是件很智慧的减负行为。 b 指南针的法律法规汇编确实非常非常好,但是可以买也可以不买。因为可能考到的法条几乎都内化在教材和讲义里了。 (4) 如何获得资料: 教材、真题——可以在各大培训机构的网站上买到,淘宝上也可以买到。 音频—————厚大、华旭、指南针的网站上可以下载。鲤鱼网、法法网、学法网等网站也可以下载。另外,微博用户“生命鸡肋”可能还会无偿提供(“感谢”)。 模拟题————淘宝网、鲤鱼网、法法网、学法网、考吧天空等。 二、复习方法建议:

司考民法学讲义按份共有

司考民法学讲义:按份共有 民法学讲义:按份共有。按份共有是民法的重要考点,考生应当重点复习,小编将这一考点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整理,希望能够对考生的复习有所帮助。 精彩链接: 一、按份共有的概念与性质 1、概念 按份共有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对同一标的物按照一定的份额分享所有权。 2、特征 (1)按份共有人的权利义务体现在一定份额之上在按份共有中,各共有人的份额称为应有部分,这个应有部分是共有人对共有物所有权所享有的权利的比例,是确定按份共有人的利义务的依据。如果应有部分无法确定时,应推定各共有人的应有部分均等。

(2)按份共有人对其应有部分享有相当于所有权的权利。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享有权利,分担义务。共有人对其应有部分,享有相当于所有权的权利。所以,按份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予以转让,除非或者共有协议有所限制。在按份共有人死亡时,其继承人也有权继承其应有部分。 (3)按份共有人的权利义务及于共有物的全部 .即按照份额对共有物的全部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3、按份共有与其份额的法律推定 (1)按份共有的推定 【重点法条】:《》第103条: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2)对按份共有份额的推定 【重点法条】:《物权法》第104条: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二、按份共有的内部关系 1、共有物的占有、使用、收益

(1)各共有人依其份额对共有物进行占有、使用、收益,这种权利的行使及于共有物的全部。 (2)由共有人对占有、使用、收益的方法进行协商,并按协商一致的方法处理。在意见不一致时,按照拥有共有份额2/3以上的共有人的意见办理,但不得损害其他共有人的利益。 2、共有物的处分 在按份共有中,共有人对共有物的处分包括两种:一是对应有部分的处分,二是对整个共有物的处分。 (1)对应有部分的处分 A、按份共有人有权自由处分其份额 按份共有人有权对自己所有的份额转让、设定担保、以及抛弃其份额等处分行为。 【重点法条】:《解释》第54条:按份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中享有的份额设定抵押的,抵押有效。 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但是,其他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而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抵押有效。 B、其他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

审计学案例分析题及答案57828

《审计学》案例分析题 一、审计重要性 (一)[资料]审计人员受委托对渝香食品有限公司20X2年12月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1.该公司会计报表显示,20X2年全年实现利润800万,资产总额4 000万。 2.审计人员在审查和阅读该公司会计报表时,发现下列问题: (1)该公司10月份虚报冒领工资1 820元,被会计人员占为己有; (2)11月15日收到业务咨询费3 850元,列入小金库; (3)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抵估16万元,原因尚待查明。上述问题尚未调整。 [要求](1)根据上述问题,做出重要性的初步判断,并简要说明理由; (2)说明审计人员在审计实施阶段和报告应采取的对策。 (二)[资料]审计人员受委托对某公司会计报表审计时,初步判断的会计报表层次的重要性水平按资产总额的1%计算为140万,即资产账户可容忍的错误或漏报为140万元。并采用两种分配方案将这一重要性水平分给了各资产账户。某公司资产构成及重要性水平分配方案见表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说明哪一种方案较为合理,并简要说明理由 (三)【资料】审计人员对渝香食品有限公司2005年12月的会计报表进行审计,公司报表显示,2005年全年实现净利润800万元,资产总额4000万元,审计人员在审查和阅读公司报表时发现:

1、公司10月份虚报冒领工资1820元,被出纳占为己有 2、11月15日,公司收到业务咨询费3850元,列入小金库 3、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低估16万元,原因不明。要求:1、根据上述问题做出重要性的初步判断,并简要说明理由。 2、说明审计人员在审计实施阶段和报告阶段应采取的对策 二、审计程序、审计目标和审计证据 注册会计师小李通过对A公司存货项目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分析评价 后,发现该公司存在下列五种状况: (1)库存现金未经认真盘点; (2)接近资产负债表日前入库的A产品可能已计入存货项目,但可能未进行相关的会计记录; (3)由X公司代管的甲材料可能并不存在; (4)Y公司存放在A公司仓库的乙材料可能已计入A公司的存货项目; (5)本次审计为A公司成立以来的首次审计。 要求:请根据上列情况分别指出各自的审计程序、审计目标和应收集 哪些审计证据。 三、调节法的应用 [资料]1.阿兰姆机械厂生产甲产品,材料一次投入,逐步消耗,每投入100 千克A材料可以生产出甲产品100千克。 年12月31日,该企业对在产品和产成品进行了盘点,盘点结果:在产品结存2 100千克,加工程度50%;产成品结存4 800千克。期末在产品和产成品账面记录与盘点 数一致。 年2月2日,审计人员委托对该企业进行财务审计。当日,对在产品和产成品进行了盘点,盘点结果:在产品盘存2 000千克,加工程度50%;产成品盘存5000千克。 4.其他有关资料如下:20X3年1月1日至2月2日,领料单记录生产领用A 材料5 000千克:产成品交库单记录甲产品入库数4 000千克;产品发货单记录甲产品出库数4 500千克。 [要求]运用调节法验证20X2年12月31日有关会计资料的准确性。

2016司考民法讲义:共同共有

2016司考民法讲义:共同共有 2016司考民法讲义:共同共有。司法考试复习是一个艰苦的旅程,法律教育网深知考生的艰辛,为考生整理了司法考试基础知识,供大家参考。 一、共同共有的概念和特征 1、概念 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基于一定的共同关系对于同一标的物之全部,不分份额地、平等地享有所有权。 2、特征 (1)共同共有是不分份额的共有。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各共有人对共有物享受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没有份额之分。 (2)共同共有的发生以共有人之间存在共同关系为前提。如夫妻关系,共同劳动、共同生活的父母、女子关系等。 (3)共同共有人平等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二、共同共有的内部关系 1、使用收益:共有人之间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2006-3-7 2、共有财产的处分和重大修缮 须经全体共有人一致同意。 3、共有物、共有财产的管理 保存行为和改良行为皆须全体共有人同意 4、共有物的管理费用负担

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 三、共同共有的外部关系 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 【重点法条】:《物权法》第102条(上述) 四、共有物的分割 共同关系消灭时共同共有转变为按份共有,因此可以主张分割共有物,其分割方法与按份共有的完全相同。 五、共同共有的类型 1、夫妻共有财产 我国《婚姻法》第13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家庭共有财产 家庭共有财产是指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共同所得的财产。家庭共同劳动收入中作为家庭成员各自消费的财产和已在家庭成员间已分配了的财产,不属于家庭共有财产,而属于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 家庭共有财产的主体范围应如何界定,在我国学者间存在不同的认识。通说认为,家庭共有财产的主体只能是对家庭财产的形成做出过贡献的家庭成员 3、遗产分割前共同继承的财产

司法考试出题人弟子

首先,三种必备资料 1、 三大本,全称为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及配套白皮书。 2、 司法考试 最新法律法规(2013版本),如指南针的法律法规汇编; 3、 历年真题,分类编和按年份编的各一套; 4、 众合或者万国的专题讲座系列书籍,资料在精不在多! 关于三大本,此书内容过多,严格意义上来说有点超纲了,本写的很细也很啰嗦, 60%都是 废话,是不会考,而且一般你分不出那些是废话,所以用作学习的参考书更为合适。 关于法条,同样是为了备查,平时不需要看,重点法条最后看,主要是一些经济法、 商法的 题目,基本上就是考法条。 关于历年真题,不建议一开始就立即复习历年真题,真题是很宝贵的资源, 做掉就没了,可 先看一套时间比较久的真题,等复习到 6、7程的时候做效果比较好,而且体会也深。 关于专题讲座系列书籍,这套书的实实在在的复习了。 刑诉:刘玫、汪海燕、谢安平、卫跃宁 民法:王利(出题人代言弟子)、李建伟、李仁玉、钟秀勇、隋彭生、张翔 民诉:潘剑锋(出题人)、刘小黑(出题人代言弟子)、杨秀清、郑其斌、房宝国 行政:王旭(出题人代言弟子)、林鸿潮、吴鹏、胡锦光、季宏、王错、张峰 三国:张丽英(出题人)、祁欢(出题人代言弟子)、杨帆(女)、李文沛、李毅、王斌、 曾涛 商经:汪华亮(出题人代言弟子)、王小龙、张海峡 法理:周旺生、杨帆、 淳于闻、叶晓川、高其才 法制史:赵晓耕、杨帆、淳于闻 宪法:焦宏昌、杨帆、淳于闻、李红勃、徐金桂 主观题:张合功、邹建章、王旭、叶晓川 关于辅导班,如果经济和时间允许的, 可以参加一个北京的面授保过班, 如果在 职或经济条件不允许,就报网上辅导班更合算的了。 但如果你认为不需要报班,并且自己完全有可能在网上找到相应的资料, 网找的, 但这样比较花时间,而且你要对讲座内容非常熟悉才能做到这点, 可参考下以下辅 导班信息! 复习顺序,从理论较难的学科开始复习, 记忆性的学科放到后期复习。 习,最后复习经济法、法制史等。 而各部法的知名老师推荐: 刑法:韩友谊、刘凤科、柏浪涛、 阮齐林 三校、众合都可以, 可以直接在各考上 对于一般的考上, 例如民法、刑法先复

2015管理学原理主观题复习资料3

2015版管理学主观题汇总 第四章管理道德与社会责任 一、简答题 1.培训管理道德的途径有哪些?(新)P98 (一)挑选高道德素质的管理者 (二)做好管理道德的教育工作 (三)提炼规范管理道德准则 (四)管理道德行为列入岗位考核内容 (五)提供正式的保护机制 2、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新)102 (1)对雇员的责任(2)对顾客的责任 (3)对竞争对手的责任(4)对环境的责任(5)对社会发展的责任 3、影响管理道德的因素有哪些?97 (1)道德的发展阶段(2)个人特征 (3)组织结构变量(4)组织文化(5)问题的强度 4、什么是管理道德?管理道德有哪些特征?(新)95 管理道德作为一种特殊的职业道德,是从事管理工作的管理者的行为准则与规范的总和,是特殊的职业道德规范,是对管理者提出的道德要求。 特征:(1)普遍性(2)特殊性 (3非强制性(4)变动性(5)社会教化性 5、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还有哪些工作需要做?(一考通)101 (1)企业要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的作用,建立企业员工与管理层的沟通渠道,尊重员工的话话语权,为员工创造自由的工作环境。 (2)企业应参加力所能及的公益活动、慈善活动,帮助社会的困难群体。 (3)企业在生产中也要充分考虑到社会责任。 第五章决策 一、简答题 1.决策的程序有哪些?(新)P114 (一)识别机会或诊断问题——决策的始点 (二)确定目标——决策的前提 (三)拟定可行方案——决策的基础 (四)方案选优——决策的关键 (五)典型试验——决策的试点 (六)普遍实施——决策的落实 (七)跟踪控制——决策的检查

2、什么是定性决策?有何特点?定性决策方法有哪些?116 定性决策是一种较早出现的决策方法,这种决策方法更多地依靠决策者的直觉、经验和主观判断,因此,也被称为决策的“软”技术。特点:方法灵便,通用性大,容易运用,特别适合于非程序化决策。 定性决策法具体包括: (1)头脑风暴法(2)名义群体法 (3)德尔菲法(4)电子会议 3、影响决策的因素有哪些?(新)113 (1)环境因素(2)组织文化 (3)决策者的个人因素(4)时间因素(5)过去的决策 4、决策过程中应遵循的原则是什么?(新)112 (1)信息原则(2)预测原则(3)可行性原则 (4)系统原则(5)对比择优原则(6)反馈原则 5.标准决策方案选优的标准是什么?113 (1)最优标准(2)满意标准(3)合理性标准 二、论述题 1、试述德尔菲法的基本步骤。(新)(一考通)117 (1)根据特定的问题,选择并确定一组具有相关经验的专家; (2)针对问题仔细设计调查问卷,将问卷分发给所有专家,并要求每一个专家独立地、以匿名的方式完成问卷; (3)收回问卷并对问卷的结果进行编辑和汇总,并将第一轮问卷的结果反馈给所有专家,以激发他们的创意或促使他们调整和改变原有的看法。 (4)再次请求专家提出新一轮的意见或方案,并重复前面的步骤至第三轮、第四轮甚至更多,直到获得相对一致的意见。 2、试述不确定型决策方法和种类。(新)(一考通)120 (1)悲观决策法:也称华德准则。决策者对未来持一种悲观的态度,认为未来可能会出现最差的结果。 (2)乐观决策法:也称赫威斯准则。决策者对未来持有非常乐观的态度,认为未来会出现最好的状况,前景一片光明。 (3)折中决策法:是介于乐观决策法和悲观决策法之间和一种决策方法,既不过于冒险,也不过于保守。 (4)最大最小后悔值法:决策者假设在选择了某种方案以后,事后发现客观情况并未像自己预想的那样发展,他们会为自己的决策而感到后悔。 (5)同等概率法:在决策过程中,不能肯定哪种自然状态容易出现,哪种自然状态不容易出现时,可能以一视同仁,认为各种自然状态出现的可能性是相等的。

司法考试主观题通用材料背诵版

主观题通用材料背诵版 邹建章 根据司法考试大纲规定,卷四涉及九个学科,七道大题,六种题型。其中允许有一定自由发挥的试题共两道。一道是卷四第一题:简答题(又称政治题,考察的内容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一道是卷四最后一题:论述题(考察的内容学科不确定)。这些试题一般被称为主观题。在讲授和研究这些允许一定程度自由发挥的主观题时,我发现,有一些材料是使用频率很高,甚至有时这些材料直接就是考点。所以我把这些材料从教材中筛选整理出来,供大家备考参考。 1、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2、和谐社会 和谐社会就是社会的发展符合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从广义上讲,和谐社会包括人与自然的和谐、个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与社会的和谐等多方面的和谐;也包括党与各种社会组织的关系和谐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3、法理与情理 我国法律反映了社会公平正义的主要方面,但法律并不能覆盖社会公平正义的全部内容。社会主义法治公平正义的实现,必须注重法理与情理的相互统一,用法理为情理提供正当性支持,以情理强化法理施行的社会效果。在执法和司法过程中,既要遵循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也要参考其他社会规范,同时适当考虑人民群众的普遍性情感,既要维护执法的严肃性,又要考虑社会现实状况和人民群众的接受程度;要妥善、恰当地解决法治实践中可能存在的局部性、个别性的“合理不合法”或“合法不合理”的问题,在不违反法律基本原则,不损害法律权威的前提下,能动地运用法律技术和法律手段,兼顾法理与情理的要求,寻求相关利益的平衡与妥协,使这类特殊问题的解决更趋于实质上的公正。 4、程序与实体 程序与实体是法治体系的两大组成部分,法治的公正也分别通过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两个方面得以体现。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具有密切的联系。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外部形式,是实体公正得以实现的重要途径和重要保证;实体公正是程序公正的内在目标,也是程序公正的价值和意义所在。在法治实践活动中,要正确处理好程序与实体的关系,把握好两者之间的合理均衡,一方面,应当高度重视程序的约束作用,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切实保证程序的公正;另一方面,不应极端化地强调程序而忽略实体上的公正,反对那种“只要程序公正,实体则必然公正”,以及“只要程序正确,实体则可以在所不问”观念和做法。 5、公正与效率 公正与效率是社会主义法治实践活动所追求的共同目标。实现公平正义,必须同时兼顾公正与效率。一方面,不能为片面追求效率而损伤实质公正;另一方面,又必须看到.公平正义的实现,离不开法治活动效率的不断提高,如果执

联系观发展观主观题

唯物辩证法联系观、发展观主观题 1. 材料:2010年10月26日,连接长三角两大城市的沪杭高铁正式开通运营。沪杭高铁的开通运营不仅为两省市的经济交流、人员往来和促进优势互补提供更加便捷的条件,而且将在我国人口最密集、经济最活跃、交流最频繁的长三角构建起一个现代化的快速客运网,实现各主要城市的“同城效应”,加快人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的快速流动,推动长三角地区的一体化发展。 就与实践的关系而言,沪杭高铁有利于推动长三角地区的一体化发展,体现了什么联系?(2分)并运用此观点分析材料中体现的哲学道理。(10分) 2.材料:2010年12月10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针对国内外经济形势出现的新变化,对2010年的宏观经济政策作出了适度调整:在通胀压力逐渐加大的背景下,稳定物价将成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我国的货币政策由适度宽松向稳健转变;出于“保增长”的需要,考虑到我国国债余额和赤字占GDP的比例依然可控,因此我国的财政政策依然保持不变,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 结合材料,运用联系观的相关知识,分析我国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变”与“不变”的哲学依据。 3.材料:2010年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建议》指出,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坚持把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放在区域发展商品化战略优先位置,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发挥承东启西的区位优势,积极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发挥对全国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在更高层次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 运用整体与部分的关系说明国家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意义。(12分)

审计学案例分析例题

例:中兴会计师事务所于2008年12月10 日接受甲公司的委托进行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据了解,甲公司原是华远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客户,经向甲公司负责人员询问得知,负责甲公司审计业务的华远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李峰离职,经李峰介绍,转而委托中兴会计师事务所。中兴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要求在12月31日参与对公司存货进行的盘点,甲公司婉言拒绝,原因是公司曾于6月30日进行了盘点,当时李峰参与了盘点工作,且盘点时的所有资料均可以提供给注册会计师复核,现在刚刚接受一张订单,交货期限很短,如果停工盘点,则难以按期交货。 对此,中兴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做了大量的工作,现了解到下面这些信息:(1)李峰与甲公司的总经理私人关系甚好。 (2)甲公司存货的内部控制有一定漏洞。 (3)审阅6月30日的盘点记录,其中A产品期末盘存量是20 000件,查阅以前月份的存货明细账,A产品的期末库存每月都保持在10 000件至12 000件之间。 (4)甲公司的生产经营特点决定了存货的比重较大,约占总资产的40%左右。 请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在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是否应该坚持对存货进行监督性盘点?请说明原因。(5分)(2)如果不能进行监盘,也无法实施替代审计程序,应该出具哪种类型的审计报告?请说明原因。(5分) (3)请写出该审计报告的导致出具该意见的事项段(5分) 答:(1)在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必须坚持对存货进行监盘,主要考虑如下几个方面原因:第一,监盘是存货审计的必要程序,况且存货占总资产的比重很大。 第二,存货的内部控制有一定漏洞,这种情况下只在期中进行盘点是不妥的,况且前任注册会计师与公司总经理私人关系甚好。 第三,前任注册会计师李峰与公司总经理私人关系甚好,李峰的离职导致甲公司变更委托,在这种情况下,应考虑能否充分信赖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工作。 第三,6月30日的盘点结果与以前月份的期末存货数量有相当大的波动,更应提醒现任注册会计师不能充分信赖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工作。(5分) (2)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因为,如果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可能产生的影响非常重大和广泛,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至于无法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注册会计师应该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5分) (3)导致无法发表意见的事项段: 甲公司未对2008年12月31日的存货进行盘点,占期末总资产的40%。我们无法实施存货监盘,也无法实施替代审计程序,以对期末存货的数量和状况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5分) (4)审计意见段: 由于上述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可能产生的影响非常重大和广泛,我们无法对甲公司的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5分)

司法考试民法讲义最新版

民法学讲义 第一章民法概述 第一节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一、民法的概念 1、概念: 民法,是调整平等的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中发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性质 (1)部门法、实体法 (2)民法起源于罗马私法,是调整社会普通成员之间关系的法律。在这个法律中,以个人利益为核心,以人的平等和自治为理念,当事人之间处于平等的地位;与私法判然有别的是公法,它是以国家利益为核心,体现公共秩序、政治管理的法律,在这个法律中,当事人之间是命令与服从关系,处于不平等的地位。 二、民法的含义 1、形式上的民法与实质上的民法 形式上:民法典;实质上:各种相关法律 2、广义的民法与狭义的民法 (1)广义的民法就是指所有的私法规范,包括调整人身关系、财产关系、亲属关系、知识产权关系以及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 (2)狭义的民法,仅仅指调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通常不包括亲属法、知识产权法和商事法等法律规范。 3、民法典与民法通则 (1)民法典是按一定的逻辑体系和价值判断将各种民事制度规定于一部法律内的法律文件。在法制史上,比较有影响的民法典是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在我国历史上,清末和民国时期曾制定过民法典。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于1986年公布并施行了民法通则 三、民法的调整对象 1、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 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是指平等的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的过程中所发生的以财产所有和财产流转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特点: (1)主体法律地位平等。 主体平等并非指当事人在所有情况下地位均为平等,只要当事人在从事法律活动,发生法律关系时地位是平等的,我们就认为主体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题例】甲为某市市长,乙为甲的秘书。某日,甲乙一起外出在商场购物。乙的钱包丢失,遂向甲借钱1000元用于购物。问甲乙之间的借钱是否受民法调整? (2)包括财产所有和财产流转两种关系。 A、财产所有关系是指民事主体因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而发生的社会关系; B、财产流转关系是指民事主体因对财产进行交换而发生的社会关系。 C、财产所有关系是财产流转关系的发生前提和主体追求的直接后果;而财产流转关系则是实现财 产所有关系的基本方法。 2、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 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与义务关

2009年421的高分分通过司考的经验

2009年421的高分分通过司考的经验 成绩出来的那一刻,09年的司法考试终于尘埃落定了。现在边翻着以前在学法网记录下的断断续续的司考日记,边把备考半年来的经验和心得记录下来。 记得备考之前,学法网论坛的考友留下来的司考感言和心得让我受益匪浅,所以我也秉承这样的传统把自己的司考经历记录下来,希望能对后来的考友有所帮助。 我开始备考是在大三第二学期开学,大概3月份的时候,在3月之前我听了百合的建议,大概花十多天的时间看完了四本刑法和民法的案例集,确实起到了预热的作用。 一、司考复习资料 第一件事情当然是准备资料。 1. 教材: 我用的教材是万国专题讲座一套六本、法律出版社的《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三大本一套、阮齐林刑法教材和法律出版社《新大纲新增考点》 教材最出名的三大本和万国。三大本相对枯燥,即使我是法专生,我也不敢妄言自己能够啃下它,而且我一直只重结果不重过程,所以一切捷径即使是旁门左道我都会脸不红心不跳地用。所以我选择了以考点为宗的万国教材为主,本来打算第一卷的几门看三大本的,但是最后还是没有时间,结果证明是个严重的战略错误。考试之后我的感觉是第二卷第三卷用万国教材是正确的,第一卷则应该看三大本。司法考试是遵从“重者恒重”原则的,但是我的感觉是,第一卷,无重点。 2.真题 用的是张能宝历年真题,一套共8本。 市场上真题给我的感觉是出名的好多,没有真正一种是完美的。即使是张能宝真题,也有很多出错的地方。万国的真题也不错,解析透彻,错误率小,但是它是包含了从律考到现在来的历年真题,而且是选择性的把每年选出一些。张能宝的则是最近五年的真题,每一道无论争议多大,都囊括下来啦。学法网司法考试题库则收录了02年到现在的所有真题。 基于“重者恒重”的原则,我认为司考真题就是最好的练习题。其实根本就没有好的习题做,司法考试答案尚且有争议,何况市面上的。那些习题都是垃圾,有时候还造成误导。我就只做了两遍真题,第三轮的时候又将它看了一遍。其实还是不够的,但是没时间啦。 把司考题库上的真题或手头上已经有的真题多做多看几遍有好处,最好能在3~5遍之间,特别是第二卷和第三卷,因为考点的重复率高达80%。千万不要认为考过的题没什么价值,相反的,要通过真题去分析考试易考查的知识点、出题方向以及通常挖陷阱的方法。 3.重点法条 我选择了万国重点法条,但是里边的东西许多都是专题讲座中讲了,所以只是略看。其实指南针重点法条更全面一些,只是因为09年版的没有把新修的法条囊括进来,才让我最

管理学原理主观题复习资料

第一章管理与管理学 1、简述管理者的概念。 管理者是指在组织中行使管理职能、通过协调他人的活动以实现组织目标的人。管理 者是组织中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是管理活动的筹划者、执行者。离开了管理者,也就不 存在管理。 2、简述管理者的技能。 管理者要具备技术技能、人际技能、概念技能三种技能。 (1)技术技能。是指某一专业领域内的程序、技术、知识和方法完成组织任务的能力。 (2)人际技能。人际技能是指与处理人际关系有关的技能,即理解、激励他人井与他人共事的能力。 (3)概念技能。概念技能是指纵观全局、洞察企业与环境要求间相互影响和作用的能力。 3、简述管理的特征。 一、管理活动不同于作业活动; 二、管理工作既具有科学性,又具有艺术性; 三、管理的核心,是以人为本。 4、简述管理的职能。 管理职能,是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从事的活动,不同学者对管理有不同的归纳,但在管理基本职能认识上达成了共识即: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 一、计划,是对未来,活动进行预先筹划和安排; 二、组织,是为了完成计划而对分工协作关系所做的整体安排; 三、领导,是指挥和影响下属为实现组织目标而努力工作的过程; 四、控制,是为了保证组织按预定要求运作,而进行的一系列监督检查工作。 5、管理者的分类。 一、按管理者所处层次的不同,可分为高层管理者、中层管理者和基层管理者; 二、按管理者所从事管理工作的领域及专业不同,可分为综合管理者和专业管理者。 6、如何理解管理的必要性?35 (1)从整个社会的发展来看,管理是社会进步发展的力量。 (2)管理是任何组织生存发展的重要条件。 (3)管理活动具有的普遍性。 7、一个有效的管理者需要扮演哪些角色? (1)人际关系方面的角色(挂名首脑、领导者、联络者)。 (2)信息传递方面的角色(监听者、发言人、传播者)。 (3)决策制定方面的角色(企业家、混乱驾驭者、资源分配者、谈判者)。 需要具备哪些技能?43-45 (1)技术技能。(2)人际技能。(3)概念技能。 8、分析有效的管理者和成功的管理者的不同。45-46 (1)对于成功的管理者而言,网络联系对管理者的成功相对贡献最大;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活动的相对贡献最小。 (2)对于有效的管理者而言,沟通的相对贡献最大;网络联系的贡献最小。 (3)社交和施展政治技巧对于组织中获得更快的晋升起着重要作用。 (4)把工作数量多、质量好以及下级对其满意程度高的管理者称为有效的管理者。把在组织中晋升速度快的管理者称为成功的管理者。

(完整版)《审计学》案例分析题汇总

自考审计学《案例分析题》汇总 1.案例资料 B注册会计师在对XYZ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会计报表进行审计。XYZ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17%。为了确定XYZ公司的销售业务是否记录在恰当的会计期间,决定对销售进行截止测试。截止测试的简化审计工作底稿 (1)根据上述资料指出B注册会计师实施销售截止测试的目的及方法. (2)根据上述资料分析XYZ公司是否存在提前入账的问题,如有请编制调整分录。 (3) 根据上述资料分析XYZ公司是否存在推迟入账的问题,如有请编制调整分录。答案要点: (1)B注册会计师实施销售截止测试的目的是为了确定被审计单位主营业务收入会计记录的归属期是否正确。 测试的方法是将资产负债表日后若干天记录的销售业务与销售发票和发运凭证进行核对,检查发票开具日期、记账日期、发运日期是否同属一个会计期间。 (2)在上述5笔业务中,发票号为7892的业务,销售记账时间为12月30日,而发票开具日期为1月3日,发运日为1月2日,不属于同一会计期间,属于提前入账的行为。 发票号为7893的业务与7892号类似,属于提前入账。 发票号为7894的业务发票日期和发运日期均为12月30日,而记账日期则为1月2日,属于推迟入账的行为。 以上2笔业务综合看供提前入账金额为: 15+8-=23万元,多转成本10+4.9=14.9万元 调整分录: 借:主营业务收入230 000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39 100 贷:应收账款269 100 冲减主营业务成本 借:库存商品149 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149 000 1.案例资料 注册会计师肖某于2008年初审计了HD公司2007年度的会计报表,取得资料如下:

中法网论述题民法讲义

(一) 〖案情〗 张某与李某相携乘长途公共汽车回村。在路上,三个持刀歹徒上车抢劫。张某见状,赶紧掏出200元钱,塞到李某的上衣口袋里,说:“借你的钱还你!”该200元被歹徒抢走。请结合案情谈谈你对诚实信用原则的看法。 答题要求: 1.在分析的基础上,提出观点并运用法学知识阐述理由; 2.说理清楚、逻辑严谨,表达准确; 3.字数不少于500字。 〖答题〗 诚实信用原则的基本性质和要求 第一,诚实信用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具有民法基本原则的一般性质:1.具有规范性,是最基本的民事行为准则;2.具有指导性,对具体规范的制定、对民事主体的行为,具有指导意义; 3.具有强制性,当事人不得排除适用,违反则行为无效; 4.具有普遍性,其效力贯穿民法的始终。第二,诚实信用原则,既是道德规范,又是法律规范。有些民事行为,既违反道德规范,又违反法律规范,例如本案张某的行为就是如此。还有些民事行为,虽然不符合法律规范,但并不违反道德规范。例如,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这个合同通过追认(符合法律规范),才能生效。对这种合同,主要是法律评价,而不是道德评价。 第三,诚实信用原则的基本要求是:从善良的愿望出发,达到公平的后果。张某“抢劫还钱”的行为不具有善良的愿望,是为了转移风险,而认可其转移风险的行为,就会产生不公平的后果。第四,前已述及,基本原则是最基本的民事行为准则,由此最少提出了两个要求,其一,具体规则的适用不得违反原则;其二,没有具体规则时,可以适用原则。对张某“抢劫还钱”的行为,并无法律的具体规则(没有具体规定),因此应当直接适用诚实信用原则处理。 第五,张某“抢劫还钱”的行为无效,应认定其仍存在对李某200元的债务。张某应当承担被抢劫的风险。 (二) 〖案情〗 王某与张某比邻。王某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在门前空地上招揽儿童托气球,每天有几十元的收入。气球经常“撞”在张某的侧墙上。张某不免妒忌,有认为王某侵犯了自己的所有权,就将自己的侧墙抹上彩色水泥,插满钢针。王某的气球遭遇钢针,损坏不少。双方发生争议。请结合案情谈谈你对禁止权利滥用原则的看法。 答题要求: 1.在分析的基础上,提出观点并运用法学知识阐述理由; 2.说理清楚、逻辑严谨,表达准确; 3.字数不少于500字。 〖答题〗

2011年司法考试培训班全程音频课程下载_6_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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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明、周威、蔡雅琦、齐小玲、韩景慧、姚贝、乐毅、吴江、 刑诉:刘玫、汪海燕、谢安平、卫跃宁、左宁、杨雄、李奋飞、王静、孙远、马明亮、杨雄、刘中欣、宋桂兰、杨立新、吕泽华、王大利、卜开明、程捷、王晓锋、房保国、董坤、李伟、袁家德、 民法:李建伟、李仁玉、于飞、钟秀勇、张翔、马特、尹田、姚欢庆、席治国、宋艳慧、周珺、刘家安、丁绍宽、张康林、肖凡、李娟、朱虎、胡利玲、刘智慧、罗昆、章珩、李国斌、陈敦、陈龙业、甑增水、李菲、李军、夏凌云、 民诉:杨秀清、郑其斌、房宝国、史飚、侍东坡、郭翔、徐继军、王学棉、向高甲、卜开明、肖莉、王万习、崔蕴涛、杨军、赵翠莲、王道新、 行政:王旭(出题人代言弟子)、林鸿潮、吴鹏、胡锦光、季宏、吴平、王锴、张峰、徐金桂、赵宏、何滨、王晨、傅忠、秦强、霍敬裕、 三国:杨帆(女)、李文沛、李毅、王斌、李曰龙、谢立东、陈璐琼、李亮、金彦平、刘万啸、 商经知:张海峡、鄢梦萱、汪华亮、王小龙、吴景明、楚道文、熊可、司艳丽、刘安、林凡、郄鹏恩、尚继征、李一强、顾宾、曹百利、李文涛、史越、丁卉、郑佳宁、王斐、范世乾、 法理:周旺生、杨帆、淳于闻、叶晓川、高其才、郭晓飞、陈景辉、李红勃、杜洪波、宋光明、徐彪、王坤、王旭、张小平、陈璐琼、周望、、张龙、 法制史:赵晓耕、杨帆、淳于闻、叶晓川、张生、李红勃、宋光明、徐彪、张小平、张龙、 宪法:焦宏昌、杨帆、淳于闻、李红勃、徐金桂、叶晓川、徐彪、张小平、职业道德:王进喜、叶晓川、张小平、张龙、 主观题:张合功、邹建章 六、资料形式:(MP3+文本) 1:全部音频资料为MP3格式,支持电脑、手机、MP3或MP4播放。 2:全部文本资料为word或pdf格式,可打印,课程附配套练习。 七、提供方式: 1:以上所有资料与辅导学校同步提供,详情可参照各校的授课计划。 2:所有资料提供同步在线下载,下载地址及时发送到邮箱。 八、联系方式咨询QQ:1043908294 九、关于试听——先试听后付款申请试听方式发E-mail:邮件标题请注明司考试听。E-mail:1043908294@https://www.360docs.net/doc/7710880705.html, 十、声明: 本店课件全是高清课件,没有任何杂音。也没有任何广告! 真正的高清纯净版音频课件。并且本店的课件更新迅速。保证按照以上课表进度提供。

主观题复习资料2017年

主观题复习资料 一、名词解释 亚基、必需基团、酶的活性中心、关键酶、糖异生、营养必需脂肪酸、酮体、生物氧化、底物水平磷酸化、氧化磷酸化、联合脱氨基作用、转氨基作用、一碳单位、逆转录作用、冈崎片段 二、简答题 1、简述组成蛋白质的氨基酸的结构特征。 2、简述引起蛋白质变性的因素及变性后理化性质有何改变。 3、简述蛋白质变性作用所具有的临床实际应用意义。 4、简述酶原激活的机理。 5、简述酶的竞争性抑制作用的特点。 6、生物体内的能量载体是什么?它有何结构特点? 7、试述体内氨的来源与去路。 8、简述联合脱氨基作用及其意义。 9、简述一碳单位的定义及其生理功能。 10、简述遗传中心法则。 11、简述DNA复制的特点。 12、简述半保留复制的定义及其意义。 三、论述题 1、请用文字写出糖酵解途径的基本过程(注明关键酶、脱氢、消耗ATP反应、产生ATP 反应、ATP生成方式)。 2、请用文字写出三羧酸循环基本过程(注明关键酶、脱氢、脱羧反应和底物水平磷酸化产 生ATP反应)。 3、从以下几方面比较糖酵解与有氧氧化:⑴代谢部位;⑵反应条件;⑶产生ATP的数量; ⑷终产物。 4、论述脂肪酸氧化的过程。 5、何为酮体?论述酮体代谢的特点和酮体代谢的生理意义。

6、论述糖尿病产生酮症酸中毒的机理。( 7、列表比较DNA与RNA分子组成、结构的异同点。 8、列表比较转录与反转录在模板、原料、主要催化酶、产物、碱基配对规律和遗传信息传 递的方向等方面的不同点。 9、列表比较DNA复制与RNA转录在模板、原料、主要催化酶、产物、碱基配对规律和 遗传信息传递的方向等方面的不同点。

最新审计学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审计学案例分析题及 答案

《审计学》案例分析题 一、审计重要性 (一)[资料]审计人员受委托对渝香食品有限公司20X2年12月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1.该公司会计报表显示,20X2年全年实现利润800万,资产总额4 000万。 2.审计人员在审查和阅读该公司会计报表时,发现下列问题: (1)该公司10月份虚报冒领工资1 820元,被会计人员占为己有; (2)11月15日收到业务咨询费3 850元,列入小金库; (3)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抵估16万元,原因尚待查明。上述问题尚未调整。 [要求](1)根据上述问题,做出重要性的初步判断,并简要说明理由; 会计报表层次的重要性水平 根据资产负债表计算的重要性水平= 4 000 *0.5% = 20万元 根据利润表计算的重要性水平 = 800 * 5% = 40万元 根据稳健性原则,会计报表层次的重要性水平确定为20万元。 (2)说明审计人员在审计实施阶段和报告应采取的对策。 问题(1)、(2)涉及违反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问题,性质严重,尽管金额不大,但属于重大错报;问题(3),存货低估16万元,达到会计报表层次重要性水平的80%,超过了存货的可容忍误差,属于存货项目的重大错报。 3.因所发现问题的性质重要或金额重大,因此,应当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实施追加审计程序,或提请被审计单位调整会计报表。

4.在审计报告阶段,如果被审计单位调整了所有的重大错报或漏报,使会计报表反映公允,审计人员可以发表无保留意见;如果尚未调整的错报的性质严重,或其汇总数可能影响个别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决策,但就会计报表整体而言是公允的,审计人员应当发表保留意见;如果尚未调整的错报的性质极其严重,或其汇总数可能影响大多数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决策,使会计报表整体不公允的,审计人员就应当发表否定意见。 (二)[资料]审计人员受委托对某公司会计报表审计时,初步判断的会计报表层次的重要性水平按资产总额的1%计算为140万,即资产账户可容忍的错误或漏报为140万元。并采用两种分配方案将这一重要性水平分给了各资产账户。某公司资产构成及重要性水平分配方案见表 重要性水平的分配单位: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说明哪一种方案较为合理,并简要说明理由。 乙方案较为合理。因为现金账户属于重要的资产账户,其重要性水平应当从严制定;而应收账款和存货项目出现错报或漏报的可能性较大,为节约审计

杨帆(女):2009年-国际私法授课精品讲义

2009年司法考试国际私法授课精品讲义 杨帆(女) 国籍和住所冲突的解决 1、自然人 国籍积极冲突的解决:内国国籍——住所或与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籍 国籍消极冲突的解决:定居国——住所地国 住所积极冲突的解决:与纠纷最密切联系的住所 住所消极冲突的解决:惯常居所 2、法人 国籍的确定:注册登记地 住所的确定: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一)冲突规范和准据法 1、冲突规范:法律适用规范 冲突规范的结构: 冲突规范的种类: (1)单边冲突规范:直接规定适用内国法或外国法 (2)双边冲突规范:将系属中连结点和案情结合才能确定准据法

(3)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系属且须同时适用 (4)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系属但只须选择其中之一适用;根据是否按顺序选分为有条件和无条件选择适用冲突规范 2、准据法:经冲突规范指定援用来具体确定民商事法律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特定的实体法 区际法律冲突和准据法的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92条:“依法应当适用的外国法律,如果该外国不同地区实施不同的法律的,九天 考资依据该国法律关于调整国内法律冲突的规定,确定应适用的法律。该国法律未作规定的,直接适用与该民事 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地区的法律。 ” (二)适用冲突规范的基本制度: 1、识别(定性):法院对案件性质予以确定的行为 多数国家和我国:依法院地法识别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78条:“人民 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关系的案件时,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第八章的规定来确定应适用的实体法。” 3、外国法的查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93条:“对于应当适用的外国法律,可通过下列途径查明:(1)由当事人提供;(2)由与我国订立司法协助协定的的缔约对方的中央机关提供;(3)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提供;(4)由该国驻我国使馆提供;(5)由中外法律专家提供。通过以上途径仍不能查明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4、公共秩序保留:在一国依内国冲突规范的指定应对某一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适用外国法时,如其适用将与自己的公共秩序相抵触,便可排除该外国法的适用 精选2009年万国、三校、海天等北京12名校名师课程(MP3+讲义),加入QQ :1134182601,仅需200元,即可分享韩友谊、阮齐林、刘凤科 、陈永生、张海峡、李仁玉、郑其斌、杨秀清、隋鹏生、杨帆 (男)、周旺生、赵晓耕、杨帆(女)、王斌、邹建章、吴鹏、林鸿潮、汪海燕、刘枚、洪道德等业界顶级的名师音频视频课件。 5、法律规避: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故意制造或变更某种连接点,以避开本应适用的对其不利的法律,从而使对自己有利的法律得以适用的一种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94条:“当事人规避我国强制性或者禁止性法律规范的行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律的效力。” 转致: 甲 乙 丙 直接反致: 甲 乙 间接反致: 甲 乙 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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