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教授或者副教授评审权的高等学校名单

具有教授或者副教授评审权的高等学校名单
具有教授或者副教授评审权的高等学校名单

具有教授或者副教授评审权的高等学校名单(截至2006年12月)

(截至2006年12月)

一、一百五十九所具有教授评审权的高等学校(排名不分先后) 红色字体在陕西是二本招生

北京市: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中央美术学院北京体育大学北京化工大学中央戏剧学院北京工业大学首都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语言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传媒大学

天津市: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医科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天津财经学院天津科技大学

天津工业大学天津中医学院(现名天津中医药大学)

河北省:燕山大学华北电力大学

山西省: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中北大学山西医科大学

辽宁省: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中国医科大学沈阳农业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大连海事大学辽宁大学沈阳工业大学大连医科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辽宁中医学院辽宁师范大学

吉林省: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长春理工大学

黑龙江:哈尔滨工业大学东北农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

上海市: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华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第二医科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音乐学院上海理工大学上海大学上海体育学院上海海事大学

江苏省: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江苏大学南京林业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医科大学中国药科大学江南大学

浙江省:浙江大学中国美术学院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

安徽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

福建省:厦门大学

山东省: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山东农业大学

河南省:郑州大学河南大学

湖北省: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农业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大学武汉科技大学

湖南省: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湖南农业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

广东省: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农业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工业大学

重庆市:重庆大学重庆医科大学西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

四川省:四川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成都理工学院(现名成都理工大学)四川农业大学西南石油学院西南财经大学西南民族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

云南省: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

陕西省: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北大学西安理工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长安大学

甘肃省:兰州大学甘肃农业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兰州理工大学兰州交通大学

二、一百一十八所具有副教授评审权的高等学校(排名不分先后)粉色字体在陕西是二本招生

北京市:首都医科大学外交学院

天津市:天津理工大学

河北省:河北大学河北工业大学石家庄经济学院河北医科大学2河北师范大学河北农业大学河北科技大学河北理工大学(现名河北联合大学,2010年5月,河北联合大学由原河北理工大学和原华北煤炭医学院合并组建而成)

山西省:山西农业大学山西财经大学1山西师范大学太原科技大学

内蒙古: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医学院(现名内蒙古医科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

辽宁省:沈阳药科大学大连交通大学沈阳体育学院沈阳理工大学沈阳师范大学大连外国语学院(现名大学)鞍山科技大学(现名辽宁科技大学)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沈阳化工学院(现名大学)大连轻工业学院(现名大连工业大学)辽宁工学院(现名辽宁工业大学,锦州)大连水产学院(现名大连海洋大学)

吉林省:东北电力学院长春工业大学吉林农业大学延边大学

黑龙江:黑龙江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大庆石油学院(现名东北石油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

上海市: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戏剧学院上海水产大学(现名上海海洋大学)华东政法学院(现名大学)

江苏省:南京艺术学院南京邮电学院

浙江省: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温州医学院(现名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宁波大学杭州师范学院(现名大学)

安徽省:安徽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安徽农业大学安徽医科大学

福建省:福州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医科大学华侨大学

江西省:南昌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南昌航空工业学院(现名南昌航空大学)江西财经大学江西农业大学江西中医学院(现名中医药大学)

华东交通大学

山东省:山东师范大学山东科技大学青岛大学曲阜师范大学山东中医药大学1

河南省:河南科技大学河南农业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河南理工大学

湖北省:中南民族大学武汉体育学院湖北工业大学三峡大学湖北中医学院(现名中医药大学)长江大学武汉化工学院(更名为武汉工程大学)

湖南省:长沙理工大学南华大学湖南科技大学

广东省:深圳大学

广西省:广西大学广西医科大学广西师范大学

重庆市:重庆交通大学

四川省:成都体育学院西华大学四川师范大学

贵州省:贵州工业大学贵阳医学院贵州大学(现已与贵州工业大学合并为贵州大学)

云南省:昆明医学院(现名医科大学)云南师范大学云南农业大学云南财贸学院(现名云南财经大学)西南林学院(现名为西南林业大学)云南民族大学

陕西省:西安工程科技学院(现名西安工程大学)西安外国语学院(现名大学)西安科技大学西安石油学院西北政法学院(现名大学)西安工业学院(现名西安工业大学)陕西科技大学西安美术学院

甘肃省:西北民族大学兰州商学院

新疆:新疆医科大学新疆农业大学新疆大学

二批本科院校-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360docs.net/doc/7712381907.html,/gkcxx/gkzsjhcx/epbkyx.htm

昆明理工大学- 搜狗百科https://www.360docs.net/doc/7712381907.html,/v333330.htm

2014中国两岸四地大学排行榜揭晓(北京大学连续7年蝉联冠军!中国校友会网)https://www.360docs.net/doc/7712381907.html,/cur/2014/xjindex

师范:安徽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

理工:昆明理工大学、河北工业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西安理工大学、成都理工大学、哈尔滨理工/长春理工、兰州理工/河南理工

医药:河北医科大学、安徽医科大/天津中医药、温州医科大、南京中医药、成都中医药、大连医科大、山东中医药

兰州交通大学、

财经:重庆工商大学、山西财经大学、山东财经大学、河北经贸大学、广东财经大学、云南财经大学、天津商业大学、山东工商学院、兰州商学院、西安财经学院/内蒙古财经大学、北京物资学院、石家庄经济学院、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南商学院、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湖北经济学院、广西财经学院、广东金融学院、上海金融学院、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上海商学院、铜陵学院、吉林工商学院、辽东学院、武汉商学院、河北金融学院、哈尔滨金融学院

2014年陕西省普通高考各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

2014-06-25 12:39

一、文史、理工类

二、艺术、体育类

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

独立学院:

北京市

1.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

2.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

3.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

4.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

5.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中瑞酒店管理学院天津市

1.南开大学滨海学院

2.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

3.天津体育学院运动与文化艺术学院

4.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

5.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

6.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

7.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

8.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

9.天津大学仁爱学院

10.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

河北省

1.河北联合大学轻工学院

2.河北工程大学科信学院

3.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

4.河北科技大学理工学院

5.河北大学工商学院

6.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

7.河北医科大学临床学院

8.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9.河北工业大学城市学院

10.燕山大学里仁学院

11.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

12.石家庄经济学院华信学院

13.河北农业大学现代科技学院

14.河北联合大学冀唐学院

15.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

16.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17.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

山西省

1.山西大学商务学院

2.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

3.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

4.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

5.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

6.太原科技大学华科学院

7.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

8.山西财经大学华商学院

内蒙古自治区

1.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

2.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

辽宁省

1.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

2.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北方科技学院

3. 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

4. 辽宁科技大学信息技术学院

5. 中国医科大学临床医药学院

6.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顺华能源学院

7.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

8. 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

9. 辽宁医学院医疗学院

10. 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

11. 沈阳工业大学工程学院

12. 沈阳化工大学科亚学院

吉林省

1.吉林建筑大学城建学院

2.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

3. 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

4.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5. 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

6. 长春大学旅游学院

黑龙江省

1. 东北农业大学成栋学院

2. 黑龙江工程学院昆仑旅游学院上海市

1.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

2.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江苏省

1.东南大学成贤学院

2.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

3.南京大学金陵学院

4.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

5.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

6.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

7.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

8.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

9.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

10.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

11.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12.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

1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

14.苏州大学文正学院

15.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

16.苏州科技学院天平学院

17.江苏大学京江学院

18.扬州大学广陵学院

19.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

20.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

21.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22.江苏科技大学南徐学院

23.常州大学怀德学院

24.南通大学杏林学院

25.南京审计学院金审学院

浙江省

1.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2.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

3.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

4.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

5.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6.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7.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

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副教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 副教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评定标准:副教授须掌握本学科系统的理论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及时掌握本学科国内外的学术发展动态;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能提出有较大实际意义或学术价值的科研课题,并取得有较大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着作、艺术作品、教材和教学参考书,具有担任科研项目负责人的能力;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在教学研究或实验室建设方面成绩显着,具有协助教授指导硕士研究生或青年教师的能力,能担任教学、科研等方面的组织管理工作。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高等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二、政治思想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爱岗敬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勇于探索,开拓创新,能全面履行现任职务岗位职责,积极承担教学工作任务,学风端正。取得讲师任职资格后,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一)获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讲师任职资格2年以上;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讲师任职资格5年以上。 (二)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 (一)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讲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以下条件:

(一)每学年至少系统讲授1门以上必修课程,并能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实训、社会调查、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二)指导过青年教师,或协助教授、副教授指导过研究生或进修教师半年以上; (三)主持过市(厅)级或主要参加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全过程的研究,并通过鉴定或结项验收;在本学科领域开展科学研究、科技创新,并取得一定成果,发表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着作)。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讲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省(部)级三等奖以上科研或教学成果奖励(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 (二)教学水平较高,教学效果较好,有2学年教学质量考核为优秀,且至少获得1次学校教学比赛二等奖以上(综合类)奖励;或担任省级以上精品资源共享课或精品视频公开课主讲教师(前五名); (三)主持1项市(厅)级以上科研(教改)项目,或主要参加2项省(部)级以上科研(教改)项目,并通过对应级别业务主管部门鉴定或结项验收; (四)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限第一发明人),并已转让和应用; (五)主持完成1项校级以上科研项目,进行了成果转化,并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主持横向课题,理科类累计到位经费200万以上,工科类累计到位经费600万以上,社科类累计到位经费100万以上(经费到位须出具学校科研、财务管理部门证明)。 七、论文、着作条件 取得讲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公开发表被SCI、EI、SSCI收录的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其中1篇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二)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晋升副教授的条件

晋升副教授条件 受聘讲师以来,积极承担学校的教学、科研和实验室建设、学科建设任务,具有系统而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渊博的专业知识、技能,在丰富的学术实践基础上形成了稳定的研究方向,能及时把握本学科领域前沿发展动态,在教学中能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改革教学方法,不断更新教学内容,在教学上有较深入的研究。 (一)教学必备条件 1、受聘讲师以来,主讲过一门基础课或二门以上课程(教学型教师和高职高专教师须二门基础课,其中一门为专业基础课或技术基础课),高职学院教师要求担任过一门实践(技能)课的讲授任务;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双肩挑”教师按规定减免工作量要求)。 2、教学型教师年均授课在280学时以上,在教学中进行了一门公共课或基础课教学改革,并取得显著成效;教学科研型教师年均授课时数在180 学时以上,进行了一门专业课的教学改革,或开设一门新课程;科研教学型教师年均授课在60学时以上;专职班主任、辅导员型教师完成学校规定的授课时数。 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考察,教学水平和效果达到副教授职务水平,学生评价优良。 (二)科研必备条件 1、论文。在本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4 篇以上(教学科研型教师要求其中 1 篇为国家级刊物论文; 科研教学型教师要求其中 2 篇为国家一级刊物论文)。如4篇论文全是发表在高校学报上,其中必须有1篇发表在高于本校层次的学报上。同时要求,必须是与本人从事专业相一致的学报上发表。 在4篇论文中,教学型教师如有2篇、教学科研型有3篇、科研教学型有4篇国家级刊物论文可顶其他应备条件一条。 破格晋升:在4篇论文中,须有国家一B级以上刊物论文2 篇以上,或有2篇论文被SCI(科学引文索引)、EI(工程索引)收录,或1篇被《中国社会科学》《新华文摘》、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全文发表或全文收录。 2、课题。科研教学型教师要求受聘讲师以来,主持或参与(前5名)省部级(高职高专学校可省教育厅或省有关厅局科研项目,包括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省教育科学指令课题、规划课题、一般课题等)纵向科研、教研(教改)项目一项。 (三)其他应备条件 正常晋升,在满足上述教学、科研必备条件后,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条。破格晋升,在满足上述教学、科研必备条件后,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两条。 1、著作。在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与从事专业一致的著作一部,理科字数 不少于10万字,文科不少于12万字(不能几部累加)。著作应是本人承担科研、教研(教改)项目或本人多年学术研究系列论文积累形成的最终成果。 2、教材。主编或参编教育部和有关部委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 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教材网”[https://www.360docs.net/doc/7712381907.html,]检索为准),或教育部高职高专规划教材直接纳入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目录的(以“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https://www.360docs.net/doc/7712381907.html,]检索为准),本人单独完成一章以上或本人编写字数在5万字以上。 3、教学奖。获国家教学成果奖一项前5名;或国家精品课程前5名;或省

副教授职称评审条件

副教授职称申报条件 2、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者,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担任讲师职务7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5年以上; (3)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4年以上; (4)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2年以上。 当年年底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人员,须取得硕士以上学位。 三、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技能,在丰富的学术实践基础上形成了较稳定的研究方向。能及时把握本学科领域前沿发展动态,对教学规律和教学方法有较深入的研究,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能力。 2、系统担任一门公共课、基础课或两门以上专业课程的讲授工作,每学年至少讲授一门课程,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 3、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实训、社会调查及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各个教学环节的工作。遵循教学规律,能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积极改革教学方法,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效果优秀。 4、积极开展本学科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法研究,教学改革成绩显著。根据工作需要协助指导青年教师、进修教师或研究生,成绩突出。 (二)工作业绩 本科院校教师,任讲师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1、教学。专业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180学时以上;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200学时以上;兼职教学的管理人员按专职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1/2计算。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评优秀1次以上,或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 (2)在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奖励。 (3)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2、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被SCI、EI、ISTP或A&HCI、CSS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收录论文3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以上。 (2)专业课教师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6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至少3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余限前2名)以上,其中至少3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5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至少2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余限前2名)以上,其中至少2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3)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部)或译著(本人翻译10万字以上/部),或参编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部);同时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至少2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余限前2名)以上,其中至少2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高校系列高职高专(教授、副教授、讲师)评审条件

教授 副教授 讲师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等职业学校教授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评定标准:高等职业学校教授须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有本专业广博、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丰富的职业技术教育、生产实践经验和高水平的专业技能;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根据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开拓新的技术研究领域,并取得显著成果;公开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设计或艺术作品,或出版高水平的学术著作、教材,对专业建设、学科发展、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作出较大贡献,在本学科有一定的知名度;具有领导本学科教学、科研以及专业建设的能力,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果卓著,在实训、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中培养学生专业技能,并取得显著效果;主持和指导实验实训室建设或新产品的开发、研制和生产,具有处理和解决复杂、关键性技术问题和指导高级研修人员的能力;熟练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并具有熟练运用计算机的能力。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资格评审条件适用于独立设臵的普通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院、成人高等学校(专科层次)从事教育、教学及相关管理工作并取得高校教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等职业学校教授专业技术资格。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的规定。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任现职以来,出现以下情况者,不得申报: 一、违纪违法,受警告处分未满1年者;受记过处分未满2年者;

受记大过处分未满3年者;受降级处分未满5年者。 二、申报中有伪造学历、资历、成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学术造假行为者,从申报当年起,5年内不得申报。 三、累计在两次申报中发现有学术造假行为者终身不得申报。 第三条学历(学位)、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博士后流动站期满合格或作为海外人才引进回国具有国外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二、具有博士学位,取得副高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 三、具有硕士学位,取得副高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 四、具有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取得副高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 五、大学普通班毕业或1977年以后入学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经过1年以上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进修班(包括参加助教进修班、骨干教师进修班、访问学者等)学习,取得4门以上硕士研究生课程考试合格成绩,或参加自治区级以上主管部门举办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高级研修班,系统学习4门以上本专业主要课程,经考试合格并取得结业证书,取得副高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 第四条外语条件 一、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A级)成绩合格。 二、免试条件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 一、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达到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规定的要求。 二、免试条件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继续教育条件 任现职以来,根据本专业教学科研工作的实际需要,参加以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并提交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 第七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以下条件中的第一款和第二、三、四款中的一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填写模板

附件1 中小学教师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位单 地:所在******** ***************单位: *******姓名: 现任专业 一级教师技术职务: 审评拟 高级教师任职资格: 日月8 11 2017 填表时间:年

.... 填表注意事项 1.本表供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使用。第1—11 页由申 报者填写,第13 、14 页由推荐单位和呈报单位填写。填写内容应经各级教育、职改部门审核认可。 2.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端正、清楚。 3.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4.申报者提交的以下材料须按顺序置放于封面与第1页之间装订:

(1)《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2)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或证书的复印件; (6)现任专业技术职务首次聘任文件或证书的复印件; (7)推荐单位证明; (8)获市级以上表彰荣誉称号(奖励)证明材料复印件。 5.本表用标准A4 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并包边。未按要求填写和 装订的一律不予受理。 ....

基本情况 姓男现民性别名族汉*** 曾用名无名*****出生日期 照片参加工身份证号 ******************1995.07 作时间 取得任职现任专业聘任时间2006.092006.09一级教师技术职务资格时间 现任党政单位所农村政治面貌无教导副主任职业类别小学教师 在区域职务 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数最高学历毕业时间2006.07学位无专科学教师资格证类型 从事毕(结)学习学习层次毕(结)业学校现从事专业所学专业年限业时间专业 3学习专科四川师范大学小学教育2006.07小学数学教育年情况 普通话近三年继续教育完成情况 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结合格证业证发证日期2014-2012015-2012016-201 年度等级 6 年7 年年5

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三、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技能,在丰富的学术实践基础上形成了较稳定的研究方向。能及时把握本学科领域前沿发展动态,对教学规律和教学方法有较深入的研究,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能力。 2、系统担任一门公共课、基础课或两门以上专业课程的讲授工作,每学年至少讲授一门课程,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 3、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实训、社会调查及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各个教学环节的工作。遵循教学规律,能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积极改革教学方法,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效果优秀。 4、积极开展本学科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法研究,教学改革成绩显著。根据工作需要协助指导青年教师、进修教师或研究生,成绩突出。 (二)工作业绩 本科院校教师,任讲师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1、教学。专业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180学时以上;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200学时以上;兼职教学的管理人员按专职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1/2计算。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评优秀1次以上,或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2)在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奖励。 (3)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2、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被SCI、EI、ISTP或A&HCI、CSS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收录论文3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以上。 (2)专业课教师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6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至少3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余限前2名)以上,其中至少3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5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文科均为独著,其中至少2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修改版)

学科代码: 江苏省高等学校 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学校名称: 姓名: 所在院(系): 教研组(室): 送审学科(专业):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拟评审任职资格: 填表时间:年月日 江苏省教育厅制 江苏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制

填表说明 1、本表供高等学校教师、专职科研人员、教育管理研究人员、实验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使用,申报高级职务一式四份,申报中级职务一式二份。 2、“学科代码”指《评审学科目录》中的学科代码。 3、本表第1页至第12页的内容由本人填写,由学校人事部门及有关业务部门审核;其余内容均由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填写。 4、按表中各栏目要求认真填写。具体内容真实、详尽,全面科学地反映申报人员水平、能力和实绩。若某些栏目填写不下时,可另加附页,并装订入内。 5、本表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用计算机打印。 6、本表一律为16K大小,不得放大或缩小。 7、填写内容含糊不清、不符合要求、手续不全及字迹潦草者,不予受理。

一、基本情况 注:1.现聘岗位指教师岗、专职科研岗、实验技术岗、专职辅导员岗、双肩挑岗、管理岗。 2.奖励指政府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的与本人现从事工作相关的奖励。 — 1 —

二、学习、工作、经历 — 2 —

三、任现职以来继续教育情况 注:1.第2栏限填国家人社部、省人社厅和省教育厅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和基础理论课程考试。 2.第三项须附相关的证明材料。 学校人事(职称)部门对第一至三项内容的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字:人事(职称)部门盖章 年月日 — 3 —

四、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情况 注:课程性质指专业课、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公共课等。 — 4 —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填写规范完整版

附表3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填写规范 为了规范专业化评审工作,确保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材料齐全、填写准确、特制定本规范。 1、封面 1.1 单位:填写吐哈油田公司xx 单位,如:吐哈油田公司矿 区服务事业部新闻中心。 1.2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填写现具备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如:工程师、政工师、助理工程师、助理政工师。 1.3 参评任职资格:本次申报评定的××专业任职资格。如:高级工程师、高级政工师、工程师、政工师。 2、基本情况 2.1 出生日期:“出生日期”按公历填写到日。年份一律用4 位数字表示,月份和日期一律用2 位数字表示,如“1982 年05 月11 日”。 2.2 出生地(籍贯):填写出生的省、市(县、)乡。 2.3 学历、学位:填写符合参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所规定的并经国家教委认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学历填写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大学普通班、大学专科、中专等;学位填写博士、硕士、学士。 2.4 学校、专业:填写本人毕业院校和所学专业的全称。

2.5 毕业时间、学制:公历填写至月。学制为本人在校学习起的止 时间。 2.6 身体状况:填写健康、一般、较差。 2.7 照片:粘贴近三年1 寸正面免冠照片。 2.8 外语程度:填写所懂外语语种及听、说、读、写的程度:英 语(俄语、日语等),熟练(比较熟练、借助工具书)翻译(阅读)本专业技术资料(科普文章),听力(口语、写作能力)较强(一般、较差)。 2.9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及任职时间:填写本聘期所任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时间、聘期、工作单位。 2.10 现从事何种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填写本聘期所任专业技 术职务的专业、岗位名称。 2.11 何时加入中国共产党(共青团)任何职务:填写加入时间、现任(或曾任)职务。如1974 年7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党支部书记。 2.12 何时何地参加何民主党派、任何职务:填写所加入党派的 时间、地点、名称、担任职务。 2.13 参加何种学术团体、任何职务或社会兼职:填写所在学术团体的名称、职务或社会职务。如中国石油学会,会员。 2.14 有何特长:填写专业技术方面的特长。 3、学习培训、工作经历

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doc

感谢你的观看 学科代码: 江苏省高等学校 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学校名称: 姓名: 所在院(系): 教研组(室): 送审学科(专业):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拟评审任职资格: 填表时间:年月日 江苏省教育厅制 江苏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制感谢你的观看

填表说明 1、本表供高等学校教师、专职科研人员、教育管理研究人员、实验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使用,申报高级职务一式四份,申报中级职务一式二份。 2、“学科代码”指《评审学科目录》中的学科代码。 3、本表第1页至第12页的内容由本人填写,由学校人事部门及有关业务部门审核;其余内容均由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填写。 4、按表中各栏目要求认真填写。具体内容真实、详尽,全面科学地反映申报人员水平、能力和实绩。若某些栏目填写不下时,可另加附页,并装订入内。 5、本表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用计算机打印。 6、本表一律为16K大小,不得放大或缩小。 7、填写内容含糊不清、不符合要求、手续不全及字迹潦草者,不予受理。

一、基本情况 注:1.现聘岗位指教师岗、专职科研岗、实验技术岗、专职辅导员岗、双肩挑岗、管理岗。 2.奖励指政府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的与本人现从事工作相关的奖励。 — 1 —

二、学习、工作、经历 — 2 —

三、任现职以来继续教育情况 注:1.第2栏限填国家人社部、省人社厅和省教育厅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和基础理论课程考试。 2.第三项须附相关的证明材料。 学校人事(职称)部门对第一至三项内容的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字:人事(职称)部门盖章 年月日 — 3 —

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破格晋升副教授、教授职务评审办法

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破格晋升副教授、教授职务评审办 法(试行)2011-6-20 第一条为了切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实施人才强国战略,走人才强国之路,造就和选拔一批为我省政治、经济建设服务的拔尖创新人才,营造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加快建立一支高素质的高等学校教师队伍,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等学校申请破格晋升副教授、教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指在教学岗位上的在职教师(含以科研为主的教师),虽不具备《办法》规定的任职年限,但已经达到了正常晋升副教授、教授职务任职资格的业务条件,且任现职期间工作业绩特别突出,在教学、 科研工作中取得重大突破,在本单位高级岗位职数范围内方可申请破格晋升副教授或教授职务任职资格。申请破格晋升副教授、教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学士以上学位并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第三条根据我省高等学校数量较多,承担教学科研任务不同的特点,本《办法》对我省高等学校教师破格晋升副教授、教授职务采取了不同的评审政策、实行分类评审的办 法,目的在于充分调动各个层次高等学校教师队伍的积极性,鼓励他

们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勤奋工作,努力拼搏,创造辉煌的业绩。 第四条破格晋升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能全面履行现职职责,理论联系实际,学风端正,团结协作,积极承担工作任务。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公益活动。 (二)参加全国职称外语A 级考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晋升副教授时参加过全国职称外语A 级考试且成绩合格者,晋升教授时不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其中至少有一次优秀。 (三)取得博士学位,任讲师1 年以上,取得学士或硕士学位,任讲师3 年以上者,可破格申报晋升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取得博士学位,任副教授2 年以上,取得学士或硕士学位,任副教授3 年以上者,可破格申报晋升教授职务任职资格。 (四)论文均指第一作者,学术期刊不含增刊、特刊、 专刊、专辑、论文集等形式的刊物。 (五)专著、编著、教材不含论文集、习题集等(专著为独著,编著限第一主编;教材指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教育

高校讲师和副教授评审条件

讲师和副教授评审条件 一、讲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扎实的本专业知识和较完备的教育理论基础,了解本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具有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2、承担某些课程部分或全部章节的讲授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态度端正,教学效果良好。 3、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实训、社会调查,承担课程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协助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根据工作需要,担任学生班主任或政治辅导员。 (二)工作业绩 1、教学。本、专科院校专业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分别为160学时、180学时以上;公共课、基础课教师以及成人院校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200学时以上;兼职教学的管理人员按专职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1/2计算。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学校教学质量考评优秀1次或良好2次,或年度考核优秀1次。 (2)在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得校级以上奖励。 (3)获得校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2、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论文作者均限前2名,其中文科至少1篇为独著)以上。 (2)参与撰写正式出版的著作或参编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本人撰写1万字以上),同时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论文作者均限前2名,其中文科至少1篇为独著)以上。 论文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讲师水平。 3、项目、奖励。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辖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或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 (2)校级以上科研(教研、工程)项目(课题)的主要完成人。 (3)参与完成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 (4)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专利(含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1项以上。 二、、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任讲师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1、教学。专业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200学时以上;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220学时以上;兼职教学的管理人员按专职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1/2计算。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评优秀1次以上,或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

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附件2 江苏省高等学校 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学校名称: 姓名: 所在院(系): 教研组(室): 送审学科(专业):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拟评审任职资格: 填表时间:年月日 江苏省教育厅制 江苏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制

个人声明 本人申报系列专业(学科)资格。现特此声明: 1.本人在任现职以来,自觉遵守《教师法》相关规定,师德师风方面不存在任何问题; 2.本人在表中所填写的内容及所提供的参评材料是真实准确的。 如有不实之处,本人愿承担相关责任。 声明人(签字): 日期:

填表说明 1、本表供高等学校教师、专职科研人员、教育管理研究人员、实验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使用,申报高级职务一式三份,申报中级职务一式二份。 2、本表第1页至第12页的内容由本人填写,由学校人事部门及有关业务部门审核;其余内容均由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填写。 3、按表中各栏目要求认真填写。具体内容真实、详尽,全面科学地反映申报人员水平、能力和实绩。若某些栏目填写不下时,可另加附页,并装订入内。 4、本表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用计算机打印。 5、填写内容含糊不清、不符合要求、手续不全及字迹潦草者,不予受理。

一、基本情况 注:1.现聘岗位指教师岗、专职科研岗、实验技术岗、专职辅导员岗、双肩挑岗、管理岗。 2.奖励指政府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的与本人现从事工作相关的奖励。

二、学习、工作、经历

注:1.第2栏限填国家人社部、省人社厅和省教育厅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和基础理论课程考试。 2.第三项须附相关的证明材料。 所在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对第一至三项内容的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字:人事(职称)部门盖章 年月日

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5)

NO. 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学校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任教学科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任专业 技术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评审 任职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时间:年月日 浙江省教育厅制 注:表册用A4纸打印,除前封面外,里面双面打印共15页

姓名性别民族 照片曾用名出生年月 出生地身体状况 参加工作时间教龄 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审定时间聘任职务资格证书号码聘任时间 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肄业)从年 至年毕肄业于 校 院(系科) 专业 修业年 获学位 最高学历从年 至年毕肄业于 校 院(系科) 专业 修业年 获学位 现任教年级及学科(专业) 何时参加何单位计算机考核及成 绩 何时参加何单位普通话测试及成 绩 何时参加何党派 现(兼)任党政 职务 参加何学术团体、任何职务 社会兼职 何时何地受何奖励、处分 备注

工作经历 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 在何地、何单位任何职 何工作(何年级、何课) 担任下列工作及年限 证明人 班主任、辅导 员(实习班主 任、辅导员) 教研组长及 何级教研大 组成员

学习培训经历 (包括参加专业学习、培训、国内外进修等) 何年何月至 专业或主要内容学习地点、单位证明人何年何月

任现职以来承担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情况 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讲授课程名称或其他教学任务 学 生 数 周 课 时 学年 总课 时 成绩及效果

任现职以来完成班主任、辅导员及其他教学工作任务情况 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所任工作名称 实际 年限 班级 学生人 数 成绩及效果

评副教授条件

福建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 资格条件(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科学、客观、公正评价我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水平与能力,造就一支具有良好师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特制定本资格条件。 第二条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全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中从事教学科研与科技开发应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 第三条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设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 第二章基本条件 第四条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报或延迟申报:(一)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间,不得申报; (二)年度考核不确认等次或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者,任期顺延1年以上;

(三)发生教学事故受到处分者,任期顺延1年以上; (四)谎报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 第五条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 第六条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身心健康,能坚持教学和科研工作。 第七条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取得国家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相应等级合格证书。外语免试按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结合从事的教学科研等工作需要,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每年脱产或集中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应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 第九条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后,从事高校教学工作1年以上,或具备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经考察能胜任和履行助教职责,可确认助教资格。 第三章讲师资格条件 第十条学历资历 (一)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并获得博士学位后,经考察能胜任和履行讲师职责,可确认讲师资格。 (二)具备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学位后,任助教2年以上。 (三)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后,系统

高校教师系列评审表(讲师)

教师系列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单位西京学院 姓名 原任职资格 现申报资格 申报学科 陕西省职称改革办公室制

填表说明 1、本表供申报评审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使用。1~11页及第13页“本次上报的代表作”栏由被评审者填写,填写内容应经有关职能部门审核认可。12~18页由组织填写。 2、填写内容除人事、职改等部门鉴定外请一律打印,内容要具体、真实,字体统一使用仿宋_GB2312,纸张幅面限定为16开,采用8开对折正反四页装订。 3、“取得专业学历学位相关情况”的“毕(肄、结)业时间及学制”栏,应将非选择项目划去;“学历”请依据毕业证书载明情况填写层次;“学位”请依据学位证书载明情况填写学科类别及层次。 4、“个人总结”填写本人任现职以来德、能、勤、绩等方面的情况。 5、“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论文、著作(教材、译著)情况”栏,请按照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著(译)作、普通期刊发表论文(限5篇及以内)顺序填写;且论文部分只填写本人独著(含第一作者)的,著作须依据其前言或后记声明在“本人承担部分”标注撰写字数。 6、“任现职以来取得科学研究方面的成果”栏,所填项目必须提供对应的立项文件、结题文件、文字性佐证成果和必要的研究经费银行到款凭证;本人作为参与人的项目最多填写3项;承担角色以量化形式表述,格式为“本人排名序数/含主持人在内的承担项目总人数”;“国际领先、国际水平、国内首创、国内领先、国内先进”的鉴定结果必须是结题评审专家结论,否则请填写“其它”或“结题”。 7、“代表作”栏,正高级申报人填写3篇,副高级申报人填写2篇。 8、公示情况请填写到“学校人事部门审核意见”栏。 9、“呈报单位意见”栏,如本人所在单位业务和人事行政主管部门为同一机构,则只需在“行政部门负责人”处签署。 10、本表所填写内容不得出现涂改痕迹。 11、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填写规范完整版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填写规范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附表3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填写规 范 为了规范专业化评审工作,确保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材料齐全、填写准确、特制定本规范。 1、封面 单位:填写吐哈油田公司x x单位,如:吐哈油田公司矿 区服务事业部新闻中心。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填写现具备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如:工程师、政工师、助理工程师、助理政工师。 参评任职资格:本次申报评定的××专业任职资格。如:高级工程师、高级政工师、工程师、政工师。 2、基本情况 出生日期:“出生日期”按公历填写到日。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 示,月份和日期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如“1982年05月11日”。 出生地(籍贯):填写出生的省、市(县)、乡。 学历、学位:填写符合参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所规定的并经国家教委认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学历填写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大学普通班、大学专科、中专等;学位填写博士、硕士、学士。 学校、专业:填写本人毕业院校和所学专业的全称。 毕业时间、学制:公历填写至月。学制为本人在校学习的起止时间。 身体状况:填写健康、一般、较差。

照片:粘贴近三年1寸正面免冠照片。 外语程度:填写所懂外语语种及听、说、读、写的程度:英语(俄语、日语等),熟练(比较熟练、借助工具书)翻译(阅读)本专业技术资料(科普文章),听力(口语、写作能力)较强(一般、较差)。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及任职时间:填写本聘期所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聘期、工作单位。 现从事何种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填写本聘期所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岗位名称。 何时加入中国共产党(共青团)任何职务:填写加入时间、现任(或曾任)职务。如197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党支部书记。 何时何地参加何民主党派、任何职务:填写所加入党派的时间、地点、名称、担任职务。 参加何种学术团体、任何职务或社会兼职:填写所在学术团体的名称、职务或社会职务。如中国石油学会,会员。 有何特长:填写专业技术方面的特长。 3、学习培训、工作经历 起止时间:按时间先后填写,工作经历时间不得间断。 工作(或主办)单位、学习地点:填写全称。 专业或主要内容:填写所从事专业或培训专业,课程的名称或内容。 职务、职称:填写学生、学员、工人、干部、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 4、工作业绩、着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登记

广东省高等学校副教授、副研究员资格条件

广东省高等学校副教授、副研究员资格条件 评定标准:副教授、副研究员须对本学科有系统的理论知识、扎实的专业基础和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及时掌握本学科国内外的学术发展动态;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能提出有较大实际意义或学术价值的科研课题,并取得有较大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艺术作品、教材和教学参考书,具有担任科研课题组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的能力;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在教学研究或实验室建设方面成绩显著,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或青年教师的能力,能担任教学、科研方面的组织管理工作;较熟练地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科技开发)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任现职期间考核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凡受党纪、政纪处分者,延迟2年申报。 (二)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第三条学历(学位)、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博士后流动站期满合格人员,从事教学、科研工作1年,经考核符合本资格条件的,可认定副教授或副研究员资格。 (二)获得博士学位,取得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资格后,受聘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职务2年以上。 (三)获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获得双学士学位,取得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资格后,受聘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职务5年以上。 (四)大学本科毕业,取得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资格后,受聘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职务6年以上(仅适用于专科院校的教师和本科院校1993年以前毕业的教师)。 (五)未具备上述学历(学位)条件,但取得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资格后,受聘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职务6年以上;或具备学历(学位)条件,且取得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资格后,受聘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职务3年以上。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中1或2的要求: 1 具备下列条件中1项以上: (1)获国家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发明奖、星火奖或国家级的社会科学奖或其他专业奖项。 (2)获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或获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3名)。 (3)获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奖或其他专业奖项一等奖(前3名)。

广西高校教师(教授副教授讲师)职称评定条件办法

广西高校教师(教授副教授讲师)职称评定条件 评定标准:高等学校教授须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有本学科广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基础,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及时掌握本学科国内外的发展动态,具有提出本专业的研究方向或开拓新的研究领域的能力;在本学科某一领域主持或直接指导完成具有较大学术、技术意义的研究课题或攻关项目,取得显著成果;公开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艺术作品,出版高水平的学术著作、教材;对专业建设、学科发展、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做出较大贡献,在本学科有一定的知名度;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果显著,具有领导本学科教学、科研以及专业建设、学科建设的能力,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室和教材建设;指导和培养过硕士以上研究生或青年教师;熟练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资格评审条件适用于本科高等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及相关管理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的规定。 任现职期间,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在规定的资历年限内延迟申报: (一)违反党纪、政纪,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申报;受记过处分者,延迟2年申报;受记大过处分者,延迟3年申报;受降级处分者,延迟5年申报。 (二)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三)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延迟1年申报。 第三条学历(学位)、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教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一)博士后流动站期满合格人员和从国外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业绩突出,成果显著,经考核符合教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可以不受资历限制,直接申报教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二)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 (三)获得硕士学位、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1966年以前入学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取得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 (四)大学普通班毕业或1977年以后入学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经过一年以上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进修班(包括助教进修班、骨干教师进修班、访问学者等)进修学习,取得4至6门课程考试合格成绩并获得结业证书,取得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 40周岁以下的教师,申报评审教授专业技术资格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第四条外语条件论文发表 (一)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考试(A级)成绩合格。 (二)免试条件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 (一)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参加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三个模块)成绩合格。(二)免试条件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规定执行。

高校副教授职称评审条件

河北省高等学校副教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试行) 评定标准:副教授须掌握本学科系统的理论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及时掌握本学科国内外的学术发展动态;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能提出有较大实际意义或学术价值的科研课题,并取得有较大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艺术作品、教材和教学参考书,具有担任科研项目负责人的能力;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在教学研究或实验室建设方面成绩显著,具有协助教授指导硕士研究生或青年教师的能力,能担任教学、科研等方面的组织管理工作。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高等学校从事教育教学专业工作的教师。 二、政治思想条件 热爱祖国,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勇于探索,开拓创新,能全面履行现任职务岗位职责,积极承担教学工作任务,学风端正。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获得博士学位,取得讲师资格2年以上;或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取得讲师资格5年以上。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

1.较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古汉语)统一考试(外语教师考第二外语),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2.较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讲师资格后,具备以下条件: 1.系统讲授2门以上课程,其中1门为基础课 (包括专业基础课或技术基础课),并能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社会调查、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 2.指导过青年教师,或协助教授、副教授指导过研究生或进修教师半年以上; 3.主持或主要参加过厅(局)级以上的科研项目全过程的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果;或在本学科领域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发表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或艺术作品。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讲师资格后,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超额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好,有2次以上年度教学质量评估被评为优秀;或获得厅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称号; 2.获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发明奖、星火奖或获国家级社会科学奖、优秀教学成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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