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专家评标室管理制度

(完整版)专家评标室管理制度
(完整版)专家评标室管理制度

专家评标室管理制度

为保证评标活动规范进行,加强对评标活动的监督,创造公平、公正、秩序优良和严格保密的评标环境,保证评标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只有参加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有关的工作人员方可进入专家评标室,其他人员在评标结束前一律不得进入评标室。

二、对进入评标室的专家评委实行身份验证制度,通过身份验证者方可进入评标区。

三、进入评标区的专家评委人员在评标结束前禁止与外界联系,包括不得随意与评标区外人员交谈,去卫生间需先告知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及现场监督人员,通讯器材必须一律关机,并放入寄存柜中统一保管。

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就本次招标活动的有关事宜需要与评委沟通或评委需要询问投标人有关问题时,可以通过评标室的录音进行交流,不得进入评标区。

五、开标现场的资料或证件需要专家确认的,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送至评标区门禁处,再由评标区内的相关工作人员送入评标室。

六、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遵守评标有关规定,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招标投标监管部门报告。

七、负责招标项目的监管人员应加强对评标工作的监督,参与评标活动的专家评委应自觉接受监督。做到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

八、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责令改正等处罚。

九、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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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word版)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一、实验室管理制度 1、实验人员应严格掌握,认真执行本室相关安全制度、仪器管理、药品管理、玻璃器皿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 2、进入实验室必须穿工作服,进入无菌室换无菌衣、帽、鞋、戴好口罩,非实验室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实验室内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每天上下班应进行清扫整理,桌柜等表面应每天用消毒液擦拭,保持无尘,杜绝污染。 4、实验室应井然有序,物品摆放整齐、合理,并有固定位置。禁止在实验室吸烟、进餐、会客、喧哗,或作为学习娱乐场所,不得存放实验室外个人用品、仪器等。严禁在冰箱、温箱、烘箱、微波炉内存放和加工私人食品。 5、随时保持实验室卫生,不得乱扔纸屑等杂物,测试用过的废弃物要倒在固定的箱桶内,并及时处理。 6、试剂应定期检查并有明晰标签,仪器定期检查、保养、检修。各种器材应建立请领消耗记录,贵重仪器填写使用记录,破损遗失应填写报告,药品、器材等不经批准不得擅自外借或转让,更不得私自拿出。 7、进行高压、干烤、消毒等工作时,工作人员不得擅离现场,认真观察温度、时间、压力等。 8、严禁用口直接吸取药品和菌液,按无菌操作时,如发生菌液

等溅出时,应立即用有效消毒剂进行彻底消毒,安全处理后方可离开现场。 9、实验完毕,即时清理现场和实验用具,对于有毒、有害、易燃、腐蚀的物品和废弃物应按有关要求执行,两手用清水肥皂洗净,必要时用消毒液泡手,然后用水冲洗,工作服应经常清洗,保持整洁,必要时高压消毒。 10、离开实验室前,尤其节假日应认真检查水、电、气、汽和正在使用的仪器设备,关好门窗方可离去。 11、部门负责人督促本制度严格执行,根据情况给予奖惩,出现问题应立即处理、上报。 二、检验员岗位职责 1、检验人员应系统掌握检验方法和检验所依据的标准,了解检验过程。 2、做好检验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仪器,设备,试剂,药品,标本等),并保证达到检验要求。 3、对所领用的精密贵重仪器要加强管理,经常检查,精密贵重仪器要记录档案,明确责任。要熟悉实验室有关仪器,设备的功能,特点和操作方法,要具备维护,保养的知识,并能进行简单维修,因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仪器者,应酌情处理。 4、遵守实验室制度,按时上、下班,工作时要坚守岗位,配合主管加强对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管理制度

第一章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工作制度 (一)实验室是进行检测和科研的重要场所,严禁存放私人或与实验无关的一切物品;不准做一切与检测和科研实验无关的事情。 (二)实验室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加强技术安全和技术保密工作,严格实行标准化管理和计量管理。 (三)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实验室有关的安全守则,熟悉有关仪器的操作规程和相关实验技术操作规程;遵守有关实验室的规章制度,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的管理,在实验室内的一切活动须经本实验室管理人员的许可方可实施。 (四)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穿着整洁的工作服。除实验室工作人员和与实验室工作有关的人员外,其他任何人员严禁入内。 (五)严禁实验室人员私自接受或安排他人在实验室内开展实验工作、进行仪器检测和私自收费,或减免应收费用,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和处罚。 (六)在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每次实验必须有详尽的记录,包括实验目的、实验方法、实验操作步骤和实验数据等;使用仪器必须按规定进行登记。原始实验记录、数据按规范和要求必须严格管理。 (七)由于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要追究使用人的责任直到赔偿。 (八)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热爱本职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做到文明、有序管理。必须认真执行有关实验室安全卫生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整洁,仪

器设备摆放整齐,杜绝事故的发生。 (九)实验室钥匙管理应严格遵守实验室有关钥匙管理的规定,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借口私自配制或转借他人。 (十)非本公司外的个人或团体参观实验室需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安排他人参观。 二、实验室安全制度 (一)实验室内应保证有各种必备的安全设施(通风橱、防尘罩、消防灭火器材等),并应定期进行检查,保证可随时提供使用。 (二)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在使用电、气、水、火时,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操作。实验室内各种仪器、器皿应按规定的位置放置,不得任意堆放,以免错拿错用,保证安全无误并认真填写使用登记(记录)表。 (三)实验室工作人员工作前应做好个人防护,着工作服,搞好实验室内

评标室管理制度

评标室管理制度 为加强评标室的管理,规范进场交易建设工程评标活动的依法运作,特制定以下规定。 1、进入评标室参与评标活动的人员,在评标结束前禁止与外界联系,包括不得相互串岗和随意与室外人员交谈、去卫生间需告知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其携带的手机、寻呼机等通讯器材应一律关闭,并交由评标委员会指定人员暂时保管。 2、组织评标的负责人或招标监督人员,在评标前对参与评标的人员宣读评标程序和评标纪律,并提出相应的要求。 3、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遵守评标有关规定,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招标监督人员或交易中心服务人员不报告。 4、招标监督人员可采取评标前监督、评标中巡查等方式,加强对评标工作的监督,参与评标的所有人员应自觉接受监督。 5、参与评标活动的所有人员应保持评标室卫生和爱护各种设备、设施,未经交易中心服务人员许可,不得擅自开启和使用评标室内的电子设备。损坏物品的,应予以赔偿。 6、对违反上述规定者,招标监督部门、交易中心及其它政府有关部门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责令改正、罚款、取消评标专家资格、评标无效等相应处罚,并向社会公开曝光。 评标工作纪律 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除评标委员会成员外,参与评标活动的招标监督、交易服务等其他相关人员不得对评标工作发表任何意见和观点,影响和干涉评标委员会的正常评标工作。 2、评标专家参加评标时,若发现本人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结构、投标人有利害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3、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负责人不得发表任何具有倾向性、诱导性的见解,不得对其他评委 的评审意见施加任何影响;任何人不得要求、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集体协商评标。 4、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各自独立进行评审,并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书面向评标委员会提出意见和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5、在评标过程中,参与评标的所有人员应遵守有形建筑市场交易规则和相关制度,服从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和管理;若发现评标过程中有违法违纪情况,应及时向交易中心或有关监管部门举报。 6、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评标委员会

实验室管理制度

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目的 对潜在或存在的可能影响检测工作的各种条件进行控制,保证检测工作具有安全、良好和符合要求的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中心实验室活动所涉及的所有要素及相关部门和人员。(三)、职责 1、中心主任:对中心实验室的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 2、药械科科长:负责化学药品库的安全与管理。 3、相关业务科室科长:负责本科室内的用电、用水、易燃易爆品、生物、仪器操作等安全管理与监督。 (四)、工作程序 一、实验室管理制度 1、实验人员应严格掌握,认真执行本科室安全管理、仪器管理、药品管理、玻璃器皿管理等相关制度的要求; 2、进入实验室必须穿工作服,进入无菌室换无菌衣、帽、鞋、戴好口罩,非实验室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实验室内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每天上下班应进行清扫整理,桌柜等表面应每天保持无尘,杜绝污染; 4、实验室应井然有序,物品摆放整齐、合理,并有固定位臵。禁止在实验室吸烟、进餐、会客、喧哗,或作为学习娱乐场所,不得存放实验室

外个人用品、仪器等。严禁在冰箱、温箱、烘箱、微波炉内存放和加工私人食品; 5、随时保持实验室卫生,不得乱扔纸屑等杂物,测试用过的废弃物要倒在固定的箱桶内,并及时处理; 6、试剂应定期检查并有明晰标签,仪器定期检查、保养、检修。各种器材应建立请领消耗记录,贵重仪器填写使用记录,破损遗失应填写报告,药品、器材等不经批准不得擅自外借或转让,更不得私自拿出; 7、进行高压、干烤、消毒等工作时,工作人员不得擅离现场,认真观察温度、时间、压力等; 8、严禁用口直接吸取药品和菌液,按无菌操作时,如发生菌液等溅出时,应立即用有效消毒剂进行彻底消毒,安全处理后方可离开现场; 9、实验完毕,即时清理现场和实验用具,对于有毒、有害、易燃、腐蚀的物品和废弃物应按有关要求执行,两手用清水肥皂洗净,必要时用消毒液泡手,然后用水冲洗,工作服应经常清洗,保持整洁,必要时高压消毒; 10、离开实验室前,尤其节假日应认真检查水、电、气、汽和正在使用的仪器设备,关好门窗方可离去; 11、部门负责人督促本制度严格执行,根据情况给予奖惩,出现问题应立即处理、上报。 二、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所有药品、标样、溶液都应有标签,绝对不要在容器内装入与标签不相符的药品;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1]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一、制定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招标工作,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的投资效益和成本管理水平,以合理低价选择合适的中标方,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招标原则 2.1. 客观公正原则:招标过程必须客观公正,有充分的透明度,所有招标决策应由招标领导小组集体公开决策,杜绝暗箱操作; 2.2. 科学合理原则: 选择合作单位时,在技术方面满足要求的前提下,要以合理低价中标(低于成本除外),最低价不是中标的必要条件; 2.3. 实事求是原则: 所有投标单位都要经过资质预审及项目考察,对于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坚决不用; 2.4. 择优定标原则: 每次招标都应有充分适量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鼓励公平竞争,择优选择具有充分竞争优势的单位中标; 2.5. 廉洁奉公原则:与招标工作相关的所有员工都应保持廉洁,不得利用职务、职权之变谋求私利,任何个人不得影响招投标小组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2.6 保密信誉原则:投标资料,评标过程等在定标前,都是公司的重要机密,任何人不得泄露,选择投标入围单位、评标、定标时应客观公正,树立并维护公司的良好信誉和形象; 2.7 可追溯原则:项目的招标资料(招标文件、答疑记录、评定标评审表、约谈记录等)须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保管。 三、组织结构与职责分工 3.1 公司成立招标领导小组,招标领导小组是招标工作的决策机构,对招标、评标、定标起集体决策的作用。 3.2招标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白秀姝

成员:王福元、张红涛、庄金生、西伟 3.3领导小组职责: 3.3.1批准招标管理办法及工作程序; 3.3.2批准合约规划; 3.3.3确定参加投标的单位及对其资质等级的要求; 3.3.4审批招标文件、标底、评标办法; 3.3.5确定合同形式; 3.3.6确定合同商务条款中的主要原则; 3.3.7根据评标报告,确定中标单位; 3.3.8决策招标管理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3.4招标领导小组下设招标执行小组,招标执行小组是招标工作的办事机构,负责编写(或组织编写)招标文件及投标单位的资格预审和技术考察并向领导小组报告。 3.4.1招标执行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白秀姝 成员:王福元、张红涛、庄金生、西伟、其他相关专业人员 招标执行小组办公室设在合同预算部,办公室主任由合约部经理担任。 3.5招标执行小组职责: 1、起草招标管理办法及工作程序报招标领导小组审批; 2、负责与选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和造价咨询单位的日常工作联系; 3、协助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申请登记、招标通告,代表招标人联系、安排外部招标事宜,并办理各政府招标主办机构要求的相关手续; 4、收集投标单位资料,建立相关信息库; 5、组织标前会、招标答疑及现场勘察; 6、协同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标底(如果有); 7、及时向招标领导小组汇报与招标有关的情况; 8、组织开标,根据领导小组的批复,组织与中标单位签定合同。

实验室管理制度71684

目录 1.实验室管理制度 2.检验员岗位职责 3.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4.仪器使用管理制度 5.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6.微生物检验操作规程 7.实验室卫生制度 8.化验员更衣室规章制度

检验员岗位职责 1. 检验人员应系统掌握检验方法和检验所依据的标准,了解检验过程。 2.做好检验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仪器,设备,试剂,药品,标本等),并保证达到检验要求。 3. 对所领用的精密贵重仪器要加强管理,经常检查,精密贵重仪器要记录档案,明确责任。要熟悉实验室有关仪器,设备的功能,特点和操作方法,要具备维护,保养的知识,并能进行简单维修,因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仪器者,应酌情处理。 4. 遵守实验室制度,按时上、下班,工作时要坚守岗位,配合主管加强对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5. 实验室人员要经常打扫和保持实验室的环境卫生,使用的仪器、药品要经常洗涤、擦拭,做到窗明几净,台面整洁,放置有序,标志分明,使用方便。 6. 加强仪器设备和器材的管理,保证帐、卡、物相符,如有损坏、丢失,必须上报主管领导研究处理。对已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损坏严重无法修理的仪器、设备和失效药品,实验室统一上报,经批准后进行妥善处理,任何人不得擅自拆改拿用。 7. 检验人员要本着节约精神,严格控制实验中各类药品的使用量,不得随意浪费,对损坏的仪器将按个酌情进行处理。 8. 一般常用的仪器和药品的领用由检验人员填写领用单,上级主管签字后,在库房领取,精密贵重仪器领用须主管和总经理签字。任何人不得将实验室任何物品转送他人,公司其他部门借用仪器药品,须经主管同意后,并办理借用手续。外单位及个人借用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借用手续。 9. 加强工作,确保人身安全,防止触电、中毒、爆炸等危险事故发生,下班时要认真检查各实验室门窗、水、电是否关好,发现有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报告,对废液要倒在统一指定的地方,及时销毁处理。 10.完成上级主管交给的其他任务。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评标区管理制度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评标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完善交易中心的场所服务和管理功能,保证进场项目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交易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评标区是交易中心为建设工程招标提供的专用评标工作场所。评标区实行封闭管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区。任何通讯、录音或录像设备应在评标区外自觉办理保存手续,与外界的联系必须通过评标区内的专用设备进行。食品、危险品等不得带入评标区。评标结束前,专家不得要求从门禁传递任何物品进入评标区,特殊情况需要带入的衣物等需由使用人书面申请,经过开评标区管理部检查并同意后方可放行。 第三条评标过程中,专家突发疾病,不能继续评标的,可以通过评标室的IP对讲系统呼叫数字见证室,数字见证室应及时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予以处理。过夜评标的专家在休息时间突发疾病,应使用评标区内录音电话及时与客房服务员联系。 第四条进入评标区进行评标活动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评标区出入管理

第五条外借项目评标专家出入评标区管理按照《借用评标专家管理制度》执行。 第六条前往外派交易部(以下简称外派部)的评标专家应由外派部经办人员到评标专家等候区召集专家,经办人员应提前十分钟到达评标专家等候区。 第七条专家库专家使用指纹验证方式进入评标区或专家等候区;非专家库评委应提前办理临时CA卡,在指定的通道使用CA卡验证身份后进入评标区或评标专家等候区。 第三章评标过程管理 第八条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随意走出封闭评标区,如离开评标区的,不得再返回评标区。 第九条评标预备会结束后,除评标委员会成员外的所有工作人员应离开评标区,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独立完成。 第十条评标委员会成员进入评标区后,要主动服从见证人员的安排,保持评标区的秩序,评标期间不得进入其他有评标工作的评标室,不得在评标区内随意走动和大声喧哗,评标工作结束后不得无故逗留。 第十一条正常评标时间为9:00-18:00时,如需加班,当日评标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2时。需要加班和加班超过22:00的项目,由交易部经办人员提前申请,经开评标管理部、见证服务部、科发公司共同会签后方可实行。

(完整版)试验管理制度.

试验管理制度 1、工地试验室管理制度 1.负责制定本分部试验工作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及工作计划。 2.组织本分部试验检测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熟悉试验标准、规范, 统一操作方法。 3.负责本分部试验仪器设备、设施和环境的配置,并监控管理。 4.参加原材料及填料料源的选择和评价,及时按规定对原材料进 行抽检取样试验,严格控制原材料进场质量。 5.负责实施本试验室的各项检测工作,包括抽样、样品管理、结 果报告等,建立不合格试验台帐。

6.负责做好试验数据汇总分析,及时向监理和上级单位上报试验 统计报表及试验总结。 7.参与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试验研究工作。 8.定期或不定期对工区试验室进行检查指导。 9.负责做好与本分部、监理或第三方试验检测单位等相关方的沟 通;服从业主、监理工作指令,接受监督、检查和指导。10.负责做好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记录及文件 管理。 11.负责做与本试验室相关的试验竣工资料。 2、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试验室仪器设备的配备要满足本标段的试验检测工作需要,购 置仪器设备时要确保仪器性能的先进性和质量的可靠性,以及量程、精度是否满足测试要求。 2.试验室应指定专人管理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建立仪器设备总台 帐及主要仪器设备档案。 3.试验室的仪器设备应合理安置,对相互有影响的仪器设备应采 取有效的隔离措施。 4.试验仪器设备必须经过计量检定或校准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编制仪器设备的检定、自校计划并按期予以实施;在检定周期内,仪器设备如经过修理,或经过搬运、移动等,要重新送检; 对于性能不够稳定、漂移率大的,使用非常频繁和经常携带运

评标专家管理办法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以下简称“评标专家”)的管理,保证评标活动公平、公正,提高评标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评标专家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技术、经济及管理等方面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并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聘用从事评标等相关工作的人员。 由上述人员组成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库(以下简称“省评标专家库”)。省评标专家库由各市、县(市、区)分库组成,评标专家按照其工作或者住所所在地进入各市、县(市、区)分库。 第三条本省评标专家的认定、动态考核及专家库的组建、使用与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的管理部门。省招投标监管机构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具体负责省评标专家库的建立和评标专家的动态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评标专家的资格审查和选聘,指导和监督全省评标专家的培训、考核; (二)指导和监督市、县(市、区)评标专家分库的使用和管理; (三)依法查处评标专家在评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五条各市、县(市、区)招投标监管机构负责本地区评标专家分库的日常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本地区申报评标专家的资格初审、推荐和评标专家分库的日常维护管理; (二)负责监督评标专家的抽取、确定; (三)负责本地区评标专家的培训、考核和管理; (四)依法查处评标专家在评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六条评标专家享有以下权利: (一)接受招标人聘请,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二)依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 (三)接受参加评标活动的劳务报酬; (四)对评标专家的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评标专家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符合《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12号

内部招招投标管理制度汇编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各项内部招投标工作程序,维护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河北省及市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1.2. 公司范围内进行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基建工程、生产工程、专项资金工程等)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的招投标活动,适用本制度。 1.3. 以下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1.3.1.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 1.3. 2. 物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的; 1.3.3. 勘察、设计、监理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以上的; 1.3.4. 专项资金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和10万元以上的设备大修、科研项目以及其他公司安排需实施的项目; 1.3.5. 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1.3.1. 1.3. 2. 1. 3.3..1.3. 4. 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 以下项目可以议标或不招标: 1.3.6. 公司直接管理或报经公司批准不招标的; 1.3.7. 公司内部专业化服务队伍实施项目; 1.3.8. 国产化、专业化单一厂家实施的项目; 1.3.9. 采用特定专利或专有技术的,或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 1.3.10. 承包人、供应商、维修厂家或服务方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 1.3.11. 属于抢险援助及其它紧急项目的; 1.3.1 2. 技术含量高,需由社会专业化厂家来完成的。 1.4.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公司规定应当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1.5. 公司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

实验室管理方案计划解决方法规章章程制度规则解决方法资料全套汇编

實驗室管理制度大全 实验室岗位不同职责不同,可能在中小型实验室同一个人要承担多个岗位的工作,但职责还是要分清。以下实验室岗位职责供参考,请根据所在行业自行调整。 目录 ?实验室岗位职责 ?实验室主任岗位职责 ?实验室副主任岗位职责 ?实验室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 ?实验室质量负责人岗位职责 ?实验室检测工程师岗位职责 ?实验室检验人员岗位职责 ?实验室资料员岗位职责 ?实验室设备管理员职责 ?实验室样品管理员岗位职责 ?实验室作业现场试验人员岗位职责 ?实验室管理制度 ?检测事故分析报告制度 ?仪器设备验收、保管、降级和报废制度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现场取样制度 ?样品管理制度 ?检测结果不合格管理制度 ?资料管理制度 ?安全用水、用电制度 ?防火、防盗制度 ?化学试验意外事故防止及处理办法 ?化学药品及易燃、易爆、有毒类重要物品的管理制度 ?实验室环境卫生制度 ?标养室管理制度 ?实验室廉政建设制度 实验室岗位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关于试验检测、计量、环保和职业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执行有关试验检测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认真执行上级和授权母体实验室的规章制度,负责实验室内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二、根据项目经理部施工组织计划和设计文件要求,编制工程项目的试验检测计划,保证施工生产顺利进行,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工程成本,加快工程进度。

三、负责本工程试验检测和管理工作,负责工地实验室的授权申报,并在授权范围内按要求的频次、方法开展试验检测工作。 四、负责工程用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试验检测,按设计要求进行各种配合比设计与优化,负责各种现场试验检测。 五、工地实验室无法检测的项目,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六、了解施工进展情况,参与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与项目经理部相关人员共同做好施工质量控制工作。 七、参加项目部工程质量检查,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处理以及竣工交验。协助材料部门对原材料的质量进行管理,有权要求将不合格材料清除出场。 八、编制试验检测设备购置、维护、报废等计划,报上级试验主管部门审批后负责实施,对新进场的试验设备进行验收,按要求检定,标识清晰,检定记录应保存完好。 九、参与有关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方法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十、负责试验检测资料的管理,建立原始记录、试验报告、报表等台帐,并统一分类、编号、归档;负责对试验资料进行统计分析,按要求向母体实验室及各级主管部门报送试验检测资料及统计分析报表。 实验室主任岗位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技术政策法规、技术标准、施工规范和试验规程。对本实验室的试验、检测及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二、负责完成项目经理部下达的各项试验检测任务。为工程的正常施工提供准确的试验检验数据。 三、负责编制实验室试验、检测工作计划,对试验、检测质量负责。 四、负责试验记录、报告、台帐的建立,做好试验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上级要求上报的资料及时上报并做好实验室年终工作总结。 五、提出工地实验室人员需求计划,建立实验室人员台帐,负责本实验室试验人员的专业知识学习、业务技术培训和思想教育工作。 六、按照局相关制度要求,提出本工地实验室仪器设备的购置、更新、改造及修理和报废计划;并组织仪器设备送检和校验。 七、收集各类试验科技信息,努力学习新技术、新试验规程和新测试方法,做好新技术、新材料的试验和推广应用工作。 八、组织人员深入施工现场,加强现场管理;了解施工情况,解决施工中与试验的有关施工技术难题;做好实验室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辨识和评价工作,制定并落实相应的控制措施。九、参加本标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检查及事故分析会议。提出本标段节约原材料、降低工程成本及提高工程质量的意见。 十、完成项目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评标专家管理考核办法

青海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考核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省级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的监督 管理,强化对评标专家的日常监督考核,规范专家评标活动,提高评标专家的评标质量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7部委令2001年第12号)、《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2003年第29号)、《青海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青招投标办[2012]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本省区域内公共资源交易评 标专家的考核工作。 第三条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监管局)负责建设、管理、培训、考核等工作,依法对评标专家实行动态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评标专家是指经本人申报、单位推荐,通过省监管局审查,录入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的有关技术、经济等专业人员。 第五条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的各类信息应当保密,任何单位、人员不得透露。 第六条评标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省监管局书面报告,按规定进行变更:

(一)职称、职务或执业资格有变化的; (二)工作单位有变化的; (三)单位、手机等联系方式有变化的; (四)因健康等原因不适宜担任评标专家的; (五)迁居外地工作的; (六)不愿意继续担任评标专家的; (七)其它应当报告的。 第七条评标专家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如实提供个人资料,对内容真实性负责; (二)省级综合评标专家库的专家应遵守相关规定,完善个人信息,并录入指纹和相关身份信息; (三)按照省级综合评标专家库系统发出的语音通知和短信,按要求走专家通道按时到达评标地点,并按规定存放通讯工具; (四)评标前应承诺公平、公正履行评标职责,严格遵守各项有关规定; (五)当评委评分与平均分值高低相差20%的,为异常性打分,并应作出解释和书面说明,存入评标档案; (六)主动向省监管局反映评标中出现的各种违法问题; (七)配合有关部门对评标投诉问题的调查; (八)掌握计算机技术,熟练进行电子辅助评标操作;

物业管理评标办法

第六章评标办法 评标的原则及要求是:竞争择优,公开、公正、公平、科学合理;报价合理,质量优,作业计划先进可行,投标企业社会信誉高。 本次评标实行百分制,总分为100分,其中:报价占30分;技术商务部分占70分。 一、投标报价(30分) 1、由财政部门出具财政评审值,财政评审值于开标前2天公布。 2、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30。 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3、如有效投标报价单位不足三家,招标人终止本次招标。 二、项目实施的人员配备(10分) 人员配备是否合理,保安秩序管理、保洁人员、电工等分配是否合理,培训计划是否周密;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人员是否具有类似项目实施经验,项目负责人是否具有调动投标人各项资源能力,安排参与项目的专业人员素质、技术能力、专业分布、经验等情况。(0分-6分) 各专业工种的配置和劳动力的投入是否能满足项目需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0分-4分) 三、物业管理服务理念、组织架构及管理制度情况(20分) 根据本项目物业使用特点提出合理的物业管理服务理念,提出服务定位、目标,投标人的管理模式是否切合实际,文明服务的计划及承诺情况。(一般得0分-2分,优秀得3分-5分) 是否有比较完善的组织架构。(一般得0分-2分,优秀得3分-5分) 有完善的物业管理制度、作业流程及物业管理工作计划及实施时间,并建立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公众制度、物业管理制度及其配套设施权属清册等。(一般得

0分-2分,优秀得3分-5分) 投标方案是否充分考虑业主的需求,对本次物管服务内容的目标是否有较深入的理解和渗透;投标文件编制是否完整、格式规范、内容齐全、表述准确、条理清晰,内容无前后矛盾,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一般得0分-2分,优秀得3分-5分)四、物业管理与服务方案(30分) 物业管理区域内传达保安秩序管理方案。包括外来车辆及外来人员管理登记;值班室、大门口院子清洁;夜间的安全检查工作;监控室、消防巡查;应急响应措施等,服务质量标准是否符合招标需求。(较差得0分-3分,一般得4分-7分,优秀得8分-10分) 水电维修及日常养护维修方案。(较差得0分-3分,一般得4分-7分,优秀得8分-10分) 环境卫生管理方案。馆内及园区卫生保洁方案(较差得0分-3分,一般得4分-7分,优秀得8分-10分) 五、物业维修的应急措施和智能化设施的管理与维修方案(一般得0分-2分,优秀得3分-5分) 六、优惠承诺和特色服务情况(5分):是否给出优惠和承诺,程度如何;对后续服务等方面的优惠承诺,以及特色服务的响应措施等情况,一般得0分-2分,优秀得3分-5分。 具体评标,由评标委员会依照本办法分别评出分项得分后汇总,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最后宣布中标人。期间,若发现中标人投标书中有虚假内容,取消其中标资格。 (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均以原件为准,开标时必须携带)

实验室管理规定完整版

实验室管理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JXYM-SJ-13-2012 受控状态:发放号: 实验室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营造一个安全有效、秩序良好的实验室环境,使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充分发挥作用,达到“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目的,特制定本实验室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实验室为开放实验室,本公司研发人员和质检人员均可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工作。 3、管理条例 实验室负责人 负责实验室日常管理,组织安排测试任务顺利进行; 负责访客接待、外联第三方检测; 负责仪器、设备、试剂、耗材、零配件等的申请和采购; 负责实验室文档管理,审核、监控测试数据和结果; 负责实验数据的整理和记录; 负责仪器、设备的定期检测和日常维护; 负责实验室的清洁卫生和安全用电。 管理规章制度 实验室内设备仪器为科研活动和产品检测所用,严禁挪为它用; 未经许可,严禁带其他人员使用实验室任何仪器设备及物品; 本实验室为无烟实验室,严禁任何人在本室吸烟;严禁在工作区域展开任何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不得携带与实验内容无关的物品进入实验室,保持实验环境整洁; 验室及实验设施应保持清洁卫生,各类设施应布局合理; 实验人员要对自己的实验过程清洁卫生负责,不得随便丢弃废物; 实验人员不得进行超出公司实验范围的工作,离开时要切断所有仪器电源,关闭各室门窗; 爱护实验设施,用后清理自己的物品,保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爱护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仪器设备出现故障及时报告实验室负责人; 电、明火、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严格管理,注意防火防盗; 编制:潘文献审核:李宏文批准:杨海涛日期:发:总经理、生产副总、质检科长、车间主任;办公室存档1份

2021年评标人员管理办法

评标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前期物业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市场健康发展,根据 ___《物业管理条例》、《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区域内的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长安区、临潼区、阎良区及市辖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 第六条住宅及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非住宅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物业管理区域规划总建筑面积不超过3万平方米的,经所在地物

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第七条政府提倡住宅物业以外的其他物业的建设单位通过招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八条新建商品物业按照建管分离的原则,建设单位在商品房销售(预售)之前完成,已投入使用物业的招标投标工作,应在原物业管理委托到期前完成。没有按规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并在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的,商品房预售项目审批部门不予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制或者排斥具备投标资格的物业管理企业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 第二章招标 第十条本规定所称招标人是指依法进行物业管理招标的物业建设单位。 第十一条物业管理招标由招标人依法组织实施。

招标人可以直接组织招标,也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招标人直接组织招标的,应当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对投标人进行资格评审、组织评标的能力;具有招标工作经验的人员和相应的专业力量。 第十二条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招标前完成招标文件的编制。招标文件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名称、地址、资格、 ___等; (二)、招标项目基本情况,包括物业名称、坐落地址、四至范围、总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房屋类型、产权性质、房屋幢数、套(间)数、建筑结构及其配套的设施设备、环境条件、投标报件所需的各类技术参数和指标、物业档案、物业总平面图、物业管理用房配置、专项维修资金建立情况等。 (三)、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

评标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标题:评标工作人员管理制度页码第 1 页共 3 页 1 目的 为了规范五建招标评标工作人员的行为准则,营造公平、公正、公开招标评标工作环境,有序开展招标评标活动,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五建内部工程分包、材料、工程设备、设备租赁、技术服务等招标评标工作人员的管理。 3 职责 3.1 五建总裁 负责组织成立招标评标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3.2 生产副总裁 负责招投标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 3.3 人力资源部 负责招投标工作人员资格能力的认定、提供人员培训。 3.4 施工生产部、五建设计院 临时召集招投标工作人员。 4 工作程序 4.1 管理机构 五建成立以下工程分包、材料、工程设备、设备租赁、技术服务、设计分包等招标评标管理机构: 4.1.1 建立以五建总载任组长,经营、施工生产、管理副总裁以及总工程师、总会计 师、总经济师等相关领导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完善管理制度,全面提升管理能力。(见五建行政发文)。 4.1.2 建立以五建生产副总载任组长,经营、施工生产、合约、技术、材料管理、财 务等部门为组员的工作小组,负责审定标的和中标单位。 4.1.3 建立以监察审计、纪委、工会、团委等部门的监督机构。 4.1.4 各工程(区域)公司、五建设计院,依据4.1.2要求,成立分包招投标工作小 组。根据工程(设计)分包计划,组织招标比价,审定标的和中标单位。4.2 招标评标工作人员准则 4.2.1 入选招标评标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标题:评标工作人员管理制度页码第 2 页共 3 页 a.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中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b.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 c.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d.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 4.2.2 招标评标工作人员享有下列权利: a.接受工作小组聘请,担任评标工作人员; b.依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 c.五建规定其他权利; 4.2.3 招标评标工作人员负有下列义务: a.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 情况; b.客观公正地进行评标; c.协助、配合五建审计或纪委监督、检查; d.五建规定的其他义务。 4.3 回避公正制度 4.3.1 参与评标比价工作的人员包括相关协助人员,与竞标方无利益、或关联关系。 如有应主动申请回避。 4.3.2 发现评标比价小组成员与竞标人存在利益、或关联关系及其他可能影响其公正 评标的情况时,应向生产副总载(副总经理、五建设计院院长)汇报,由其决 定回避措施。 4.3.3 评标专家原则上不全选同一单位(因工程设计专业的特殊性,设计分包评标应 由技术管理部专家参加)。 4.4 违规罚则 4.4.1 凡属招标范围的工程(劳务)分包、工程设计分包或物资采购,不经招投标而 进行分包或采购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主管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 和行政处理。 4.4.2 未经工作小组同意,擅自变动中标价格或中标单位的,对部门负责人及当事人 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理。

(完整版)实验室样品管理规定

实验室样品管理规定 1 、目的 样品的代表性、有效性和完整性将直接影响检测结果的准确度,因此必须对样品的取样、贮存、识别以及样品的处置等各个环节实施有效的控制,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样品的取样、流转、贮存、处置、识别等管理。3、职责 3.1 样品管理员负责分析测试样品的管理。 3.2 实验室样品由抽样员负责按照样品取样的程序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取样,并记录取样接收时样品状态,做好样品的标识以及样品贮存、流转、处置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3.3 实验室检测人员接收到样品后应对制备、测试、传递过程中的样品加以防护。 3.4 实验室样品管理员负责对检测室样品管理情况进行督查。 4 、样品的取样 4.1 抽样员应根据取样频次到指定地点按时取样,抽样人应对样品在运输过程中的防护负责,保证样品的完整性。每一编号的样品数量不少于0.5T水泥所需的外加剂量。

4.2 实验室样品管理员接收样品时应记录样品状态,并做好登记。 检测员对样品是否适合于检测存有疑问,或检测员对检验结果持怀疑态度,或认为样品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或有异常情况时(包括包装和封签),必须进行再次取样分析。 5 样品的识别 5.1 样品的识别包括不同样品的区分识别和样品不同试验状态下 的识别。 5.2 样品区分标识,贴在样品外包装上,新有样品均要进行编号, 标明产品名称、状态、生产日期及批号,不得随意更改。 5.3 样品在不同的试验状态,或样品的接收、流转、贮存处置等阶段,应根据样品的不同特点和不同要求,做好标识的转移工作,以保持清晰的样品识别号,保证各分析室内样品编号方式的唯一性,保证样品分析结果的可追溯。 6、样品的贮存 实验室室应有专门且适宜的样品贮存场所,配备样品室及样品架。样品应分类存放,标识清楚。样品贮存环境应安全、无腐蚀、清洁干燥。 7 、样品的处理 样品保存期为三个月,以备有疑问时复检及仲裁使用。存放到期的样品,须经技术负责人批准签字后,方可销毁,并做好处置记录。

评标规章制度(挂评标室)

评标须知 1、评委及工作人员应遵守评标区各项规定。 2、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3、评标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4、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5、评标委员会成员应独立评标,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具有同等表决权。 6、评标报告由评委全体成员签字。 7、管理机构宣布评标活动结束后,评标工作完成。

评标纪律 1、评标活动由评标委员会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负责。 3、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它好处。 4、评标委员会成员和所有工作人员不得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情况。 5、招标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活动中,评委封闭评标,中断与外界的一切联系。

评标室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评标室的管理,创造良好的评标环境,保障评标工作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一、进入评标室人员应签字并注明进入评标室的时间。 二、评标室内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使用无线通信工具。进入评标室的人员在评标前必须将手机等通讯器材关闭后自行存放到指定地点。 三、进入评标室的人员在评标期间无特殊原因不得离开评标区。如确需出入评标室,必须在评标室管理人员处登记、写明原因,并在项目监督人员监督下方可出入。 四、评标相关资料需要进出评标室的,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送至评标室门口,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独立评标,不得有倾向性言行影响公正性评标。 六、评标室的人员对外联系必须在监管部门的批准和监督下进行,并现场做好通话记录。 七、监督人员应对评标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八、评标相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违者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精品文档word文档可以编辑!谢谢下载!

评标专家管理考核办法

评标专家管理考核办法

青海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考核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省级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的监督 管理,强化对评标专家的日常监督考核,规范专家评标活动,提高评标专家的评标质量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7部委令2001年第12号)、《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2003年第29号)、《青海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青招投标办[2012]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本省区域内公共资源交易评 标专家的考核工作。 第三条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监管局)负责建设、管理、培训、考核等工作,依法对评标专家实行动态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评标专家是指经本人申报、单位推荐,通过省监管局审查,录入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的有关技术、经济等专业人员。 第五条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的各类信息应当保密,任何单位、人员不得透露。 第六条评标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省监管局书面报告,按规定进行变更:

(九)专家外出学习或交流三个月以上,应登录《青海省招标投标网》专家管理系统申请请假; (十)其它应当履行的义务。 第八条评标前,全体评委应当采用民主推荐的方式产生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并将产生过程记录在评标报告中。 第九条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组织协调评委工作,确定评标工作顺序; (二)组织评委研读招标文件,对有争议的问题组织讨论,并归纳评委意见; (三)必要时向投标人发出书面质询,并回复对质询处理意见。 第十条评标时,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委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一)曾在本次被评标的投标单位工作过,离开该投标单位未超过三年的; (二)直系亲属有在被评的投标单位任职、兼职或持有股份的; (三)与被评的投标单位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次公正评标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应当回避的情形。 第十一条评标专家应当按时接受省监管局组织的培训,因故不能参加培训,应当在培训前向省监管局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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