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险投保单(2009版)

财产险投保单(2009版)
财产险投保单(2009版)

财产险投保单(2009版)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险(2009版)投保单

投保单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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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行业代码:

保险标的地址个数:共个, 详见《财产××险(2009版)投保标的项目清单》

保险标的地址:邮编:

被保险人资产及营业额状况

注册资本:总资产:上一年度实际营业额:

14位单证流水号

保险合同争议解决方式:□诉讼□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特别约定:

财产保险合同(样式二)范本正式版

YOUR LOGO 财产保险合同(样式二)范本正式 版 After The Contract Is Signed, There Will Be Legal Reliance And Binding On All Parties. And During The Period Of Cooperation, There Are Laws To Follow And Evidence To Find 专业合同范本系列,下载即可用

财产保险合同(样式二)范本正式版 使用说明:当事人在信任或者不信任的状态下,使用合同文本签订完毕,就有了法律依靠,对当事人多方皆有约束力。且在履行合作期间,有法可依,有据可寻,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订立合同双方: 保险方:_________保险公司:_________ 投保方:_________ 根据《合同法》规定:“财产保险合同,采用保险单或保险凭证的形式签订。”为履行财产保险合同,保险方和投保方都应明确如下合同的内容和双方的责任: 第一条保险标的_____________ (财产保险标的,是指被保险的建筑物、生产设备、运输工具、运输货物等物质财富。投保方必须是这些被保险财产的所有人、经营人或与该财产有直接利益关系的人)。 第二条座落地点_____________ (建筑物、生产设备的坐落地点,或运输工具及航程。) 第三条保险金额_____________ (即保险方在发生保险事故时,负责补偿的最高金额。保险金额不应超过保险财产的价格。如果投保方故意提高被保险财产价格,保险合同无效。如果不是故意的,超过保险部分的保险金额必须减去。) 第四条保险责任_____________ (保险方只对保险合同规定的责任范围的保险事故负责,按

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正式模版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BH-018160 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正式模

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正式模版 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 财产一切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财产范围 凡为被保险人所有、或为他人保管、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所负责的财产,均可成为本保险单项下的保险标的。 金银、珍珠、钻石、宝石、邮票、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高级艺术作品、电脑资料及现金非经被保险人与本公司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时,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之内。 有价证券、票据、文件、账册、图纸、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一律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之内。 第二条保险责任 在本保险有效期内,保险财产在本保险单注明的地点由于自然灾害及任何突然和不可预料的事故(除本条款第三条规定者外)造成的损坏或灭失,本公司均负责赔偿。 第三条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

一、自然磨损、物质本身变化、自然发热、自燃、鼠咬、虫咬、大气或气候条件或其他逐渐起作用的原因造成财产自身的损失。 二、进行任何清洁、染争、保养、修理或恢复工作过程中因操作错误或工艺缺陷引起的损失。 三、电气或机械事故引起的电器设备或机器本身的损失。 四、政府或当局命令销毁财产的损失。 五、贬值及发生事故后造成的一切间接或后果损失。 六、盘点货物时发现的短缺。 七、堆放在露天以及在使用芦席、篷布、茅草、油毛毡做棚顶的罩棚下的保险财产,因遭受风、雨造成的损失。 八、被保险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 九、明细表中规定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十、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罢工、暴动、民众骚动以及政府有关当局的没收、征收引起的损失。 十一、直接或间接由于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引起的损失。 第四条赔偿处理 一、发生本保险单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事故后,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在14天或经本公司同意延长的期限内,向本公司提供详细的书面事故报告及损失清单。 二、保险财产若遭盗窃,被保险人应保护现场并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追查损失财物,同时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在本公司认为有必要派员进行现场调查时,给予便利。

财产基本险条款(2009版)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产基本险条款(2009版)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保险标的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载明地址内的下列财产可作为保险标的: (一)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 (二)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 (三)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载明地址内的下列财产未经保险合同双方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保险价值的,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字画、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二)堤堰、水闸、铁路、道路、涵洞、隧道、桥梁、码头; (三)矿井(坑)内的设备和物资; (四)便携式通讯装置、便携式计算机设备、便携式照相摄像器材以及其他便携式装置、设备; (五)尚未交付使用或验收的工程。 第四条下列财产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一)土地、矿藏、水资源及其他自然资源; (二)矿井、矿坑; (三)货币、票证、有价证券以及有现金价值的磁卡、集成电路(IC)卡等卡类; (四)文件、账册、图表、技术资料、计算机软件、计算机数据资料等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五)枪支弹药; (六)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 (七)领取公共行驶执照的机动车辆;

(八)动物、植物、农作物。 保险责任 第五条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 (二)爆炸; (三)雷击; (四)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前款原因造成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第六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第七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 (二)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三)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动、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政变、谋反、恐怖活动; (四)地震、海啸及其次生灾害; (五)核辐射、核裂变、核聚变、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六)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其他非放射性污染,但因保险事故造成的非放射性污染不在此限; (七)保险标的的内在或潜在缺陷、自然磨损、自然损耗,大气(气候或气温)变化、正常水位变化或其他渐变原因,物质本身变化、霉烂、受潮、鼠咬、虫蛀、鸟啄、氧化、锈蚀、渗漏、自燃、烘焙; (八)暴雨、洪水、暴风、龙卷风、冰雹、台风、飓风、暴雪、冰凌、沙尘暴、突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突然下陷下沉; (九)水箱、水管爆裂; (十)盗窃、抢劫。 第八条下列损失、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财产一切险条款(2009版)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产一切险条款(2009版)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保险标的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载明地址内的下列财产可作为保险标的: (一)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 (二)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 (三)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载明地址内的下列财产未经保险合同双方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保险价值的,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字画、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二)堤堰、水闸、铁路、道路、涵洞、隧道、桥梁、码头; (三)矿井(坑)内的设备和物资; (四)便携式通讯装置、便携式计算机设备、便携式照相摄像器材以及其他便携式装置、设备; (五)尚未交付使用或验收的工程。 第四条下列财产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一)土地、矿藏、水资源及其他自然资源; (二)矿井、矿坑; (三)货币、票证、有价证券以及有现金价值的磁卡、集成电路(IC)卡等卡类; (四)文件、账册、图表、技术资料、计算机软件、计算机数据资料等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五)枪支弹药; (六)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 (七)领取公共行驶执照的机动车辆;

(八)动物、植物、农作物。 保险责任 第五条在保险期间内,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直接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前款原因造成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第六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第七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 (二)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三)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动、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政变、谋反、恐怖活动; (四)地震、海啸及其次生灾害; (五)核辐射、核裂变、核聚变、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六)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其他非放射性污染,但因保险事故造成的非放射性污染不在此限; (七)保险标的的内在或潜在缺陷、自然磨损、自然损耗,大气(气候或气温)变化、正常水位变化或其他渐变原因,物质本身变化、霉烂、受潮、鼠咬、虫蛀、鸟啄、氧化、锈蚀、渗漏、烘焙; (八)盗窃、抢劫。 第八条下列损失、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一)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 (二)设计错误、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造成保险标的本身的损失; (三)广告牌、天线、霓虹灯、太阳能装置等建筑物外部附属设施,存放于露天或简易建筑物内的保险标的以及简易建筑,由于雷电、暴雨、洪水、暴风、龙卷风、冰雹、台风、飓风、暴雪、冰凌、沙尘暴造成的损失; (四)锅炉及压力容器爆炸造成其本身的损失; (五)非外力造成机械或电气设备本身的损失; (六)被保险人及其雇员的操作不当、技术缺陷造成被操作的机械或电气设备的损失;

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合同范本)

( 合同范本 )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合同范 本) What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ultimately expect to get or achieve through the conclusion and performance of the contract

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合同范本) 财产一切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财产范围 凡为被保险人所有、或为他人保管、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所负责的财产,均可成为本保险单项下的保险标的。 金银、珍珠、钻石、宝石、邮票、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高级艺术作品、电脑资料及现金非经被保险人与本公司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时,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之内。 有价证券、票据、文件、账册、图纸、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一律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之内。 第二条保险责任 在本保险有效期内,保险财产在本保险单注明的地点由于自然灾害及任何突然和不可预料的事故(除本条款第三条规定者外)造成的损坏或灭失,本公司均负责赔偿。

第三条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 一、自然磨损、物质本身变化、自然发热、自燃、鼠咬、虫咬、大气或气候条件或其他逐渐起作用的原因造成财产自身的损失。 二、进行任何清洁、染争、保养、修理或恢复工作过程中因操作错误或工艺缺陷引起的损失。 三、电气或机械事故引起的电器设备或机器本身的损失。 四、政府或当局命令销毁财产的损失。 五、贬值及发生事故后造成的一切间接或后果损失。 六、盘点货物时发现的短缺。 七、堆放在露天以及在使用芦席、篷布、茅草、油毛毡做棚顶的罩棚下的保险财产,因遭受风、雨造成的损失。 八、被保险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 九、明细表中规定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十、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罢工、暴动、民众骚动以及政府有关当局的没收、征收引起的损失。

货运险投保单格式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货物运输保险投保单 APPLICATION FORM FOR CARGO TRANSPORTATION INSURANE 地址:邮编: ADD: 电话(TEL):传真(FAX): ------------------------------------------------------------------------------------------------------------------------------------------------------- 被保险人 Insured: 发票号(INVOICE NO.) 合同号(CONTRACT NO.)内贸合同 信用证号(L/C NO.) 发票金额(INVOICE AMORNT) 投保加成(PLUS) DATE OF COMMENCEMENT PER CONVEYANCE 自经至 FROM VIA TO 提单号:赔款偿付地点: B/L NO.:CLAIM PAYABLE AT 投保险别:(PLEASE INDICA TE THE CONDITIONS &/OR SPECIAL COVERAGES:) 请如实告知下列情况:(如‘是’在[]中打‘√’,‘不是’打‘×’) IF ANY,PLEASE MARK ‘√’OR‘×’: 1、货物各类:袋装[]散装[]冷藏[]液体[]活动物[]机器/汽车[]危险品等级[] GOODS:BAG/JUMBO BULK REEFERR LEQUID LIVE ANIMAL MACHINE/AUTO DANGEROUS CLASS 2、集装箱种类:普通[]开顶[]框架[]平板[]冷藏[] CONTAINER ORDINARY OPEN FRAME FLAT REFRIGERATOR 3、转运工具:海轮[]飞机[]驳船[]火车[]汽车[] BY TRANSIT:SHIP PLANE BARGE TRAIN TRUCK 4、船舶资料:船籍[]船龄:[] PARTICULAR OF SHIP:RIGISTRY AGE 备注:被保险人确认本保险合同条款和内容已经完全了解。投保人(签名盖章)APPLICANT’S SIGNATURE THE ASSURED CONFIRMS HEREWITH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THESE INSURANCE CONTRACTS FULLY UNDERSTOOD. 电话:(TEL) 投保日期:(DATE) 地址:(ADD) 本公司自用(FOR OFFICE USE ONLY) 费率:保费:备注: RATE PREMIUM 经办人:核保人:负责人: BY

财产保险合同主要履行以下原则

篇一:财产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 财产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 一、最大诚信原则 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第十七条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一、如实告知 投保人需如实告知与标的有关的实质性重要事实;保险人需如实告知有关免责事项。 (一)告知及违反告知的后果 1.告知义务约束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 2.投保人违反告知的三种后果: 保险人解除合同 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并不退保险费 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退还保险费 3.保险人违反告知的后果: 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或者要求赔偿 案例:某人于1979年在曼谷以65000美元买了222件古代石雕像和青铜雕像。在新加坡,这些货被估价3000万美元,他就以此金额在伦敦投保了去荷兰的货运险。货物装运前,承保人对货物进行了检查,认为投保人对商品估价过高,一些事实有虚报现象,因此取消了保险单。1982年,他从美国的一家保险公司获得货运险保单,货物装上了船,途中那条船触礁沉没,货物全损。承保人经调查后宣布保单无效,理由是投保人对货物的一系列事实作了错误申报,特别是隐瞒了以前保险单曾被取消一事,并要求法院作出裁决。法庭认为,最大诚信原则是海商法中的既定准则,于是作出了有利于承保人的裁决。 二、保证 当事人保证做或保证不做某事,或保证某种事态存在或不存在。 1.保证义务约束投保人和被保险人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企业财产险投保单.doc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企业财产险投保单 投保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财产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兹将下列财产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企业财产保险: 保险财产名称 保险金额 特别约定 保险金额合计人民币 保险费率:每千元元 保险费:人民币 保险期限:个月自年月日零时起 至年月日二十四时止 注意:本投保单在未经保险公司同意,或未签发保险单之前,不生保险效力。 保险单号码签发日期签章 投保单位签章: 年月日

投保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财产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兹将下列财产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企业财产保险: 保险财产名称 保险金额 特别约定 保险金额合计人民币 保险费率:每千元元 保险费:人民币 保险期限:个月自年月日零时起 至年月日二十四时止 注意:本投保单在未经保险公司同意,或未签发保险单之前,不生保险效力。 保险单号码签发日期签章 投保单位签章: 年月日 投保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财产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兹将下列财产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企业财产保险: 保险财产名称 保险金额 特别约定 保险金额合计人民币 保险费率:每千元元 保险费:人民币 保险期限:个月自年月日零时起 至年月日二十四时止 注意:本投保单在未经保险公司同意,或未签发保险单之前,不生保险效力。 保险单号码签发日期签章 投保单位签章: 年月日 投保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财产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兹将下列财产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企业财产保险: 保险财产名称 保险金额

(整理)太平保险财产综合险投保单填写模版

财产综合险投保单 尊敬的客户,感谢您在我公司投保!请您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尤其是黑体字标注部分的条款内容,并听取保险公司业务人员的说明,如对保险公司业务人员的说明不明白或有异议的,请在填写本投保单之前向保险公司业务人员进行询问,如未询问,视同已经对条款内容完全理解并无异议(如有风险调查问卷,风险调查问卷亦作为本投保单的有效组成部分).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财产综合险条款 总则(盖章处)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保险标的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载明地址内的下列财产可作为保险标的: (一)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 (二)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 (三)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载明地址内的下列财产未经保险合同双方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保险价值的,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字画、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二)堤堰、水闸、铁路、道路、涵洞、隧道、桥梁、码头; (三)矿井(坑)内的设备和物资; (四)便携式通讯装置、便携式计算机设备、便携式照相摄像器材以及其他便携式装置、设备; (五)尚未交付使用或验收的工程。 第四条下列财产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一)土地、矿藏、水资源及其他自然资源; (二)矿井、矿坑; (三)货币、票证、有价证券以及有现金价值的磁卡、集成电路(IC)卡等卡类; (四)文件、账册、图表、技术资料、计算机软件、计算机数据资料等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五)枪支弹药; (六)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 (七)领取公共行驶执照的机动车辆; (八)动物、植物、农作物。 保险责任 第五条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一)火灾、爆炸;

企业财产保险投保单范文.doc

企业财产保险投保单范文 企业财产保险投保单范文: 投保人:___ 投保单号:___ ---------------------------------------------- | | 投保财产项目| 以何种价| 保险金额| 费率(‰) | 保险费(元) | | | | 值投保| (元) | | | | |--------|------|------|-------|--------|企业财产保险投保单 | | | | | | | | |--------|------|------|-------|--------| | | | | | | | | 基|--------|------|------|-------|--------| | | | | | | | | |--------|------|------|-------|--------| | 本| | | | | | | |--------|------|------|-------|--------| | 险| | | | | | | |--------|------|------|-------|--------| | | | | | | | | |--------|------|------|-------|--------| | |特险| | | | | | | | |-----|------|------|-------|--------| | |约财| | | | | | | | |-----|------|------|-------|--------| | |保产| | | | | | |--------------------------------------------| |总保险金额人民币(大写) $:| |--------------------------------------------| | | | | | | | | |--------|------|------|-------|--------| | 附| | | | | |

财产一切险投保单

财产一切险投保单 1.投保人: 联系地址:邮编: 联系电话:传真: 2.被保险人名称: 联系地址:邮编: 联系电话:组织机构代码: 保险费(元)3. 投保标的项目以何种价值投保保险金额(元)费率 (‰) 详见清单 主险 总保险金额(大写):(小写) 名称保险金额/赔偿限额免赔额/免赔率费率保险费 附加险 总保险费(大写):(小写) 4.保险期间:12个月,自年月日零时起,至年月日二十四时止。 5.特别约定: (1)本保单附加条款如下: 1、自动恢复保险金额条款 2、错误和遗漏条款 3、重置价值条款 4、灭火费用扩展条款A 5、消防队灭火费用扩展条款 6、临时保护措施扩展条款 7、清理残骸费用扩展条款 8、不使失效条款 9、紧急抢险条款 10、水箱、水管爆裂扩展条款 11、盗窃、抢劫扩展条款 12、成对或成套设备条款 13、额外费用条款 14、重新安装费用条款 15、玻璃破碎扩展条款 16、指定公估人条款 根据保险法和保险条款的相关规定,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在48小时内及时通知保险人,并书面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损失情况;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6.免赔额:本保险合同的每次事故免赔额为元,或核定损失金额的 %,二者以高者为准。 7.其他保险说明:是否有其他有关保险合同:□有□无 如有,请说明相关信息:

8.保险合同争议处理方式选择:□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诉讼 所属行业:物业管理财产座落地址:详见清单 营业性质:共个地址:详见清单 投保人声明:保险人已向本人提供并详细介绍了《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一切险条款(2009版)》及其附加险条款(若投保附加险)内容,并对其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包括但不限于责任免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赔偿处理、其他事项等),以及本保险合同中付费约定和特别约定的内容向本人做了明确说明,本人已充分理解并接受上述内容,同意以此作为订立保险合同的依据,资源投保本保险。 投保人签章: 年月日 (以下公司内部作业栏,客户无须填写) 初审情况业务来源: □直接业务□个人代理□专业代理 □兼业代理□专属代理□经纪人其他: 代理(经纪)人名称: 业务员签字: 年月日 初审意见: 初审人签字: 年月日

投保单(企业财产)范本

投保单(企业财产)范本 企业财产保险投保单 投保人:________ 投保单号:__________ ┌───┬────────┬────┬─────┬────┬─────┐ │ │ 投保财产 │以何种价│保险金额│费率│保险费│ │ │ 项 目 │值投保│(元)│(‰)│(元)│ │ ├────────┼────┼─────┼────┼─────┤ │ │ │ │ │ │

│ │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 ├────────┼────┼─────┼────┼─────┤ │ │ │ │ │ │ │ │ ├────────┼────┼─────┼────┼─────┤ │ │ │ │ │ │ │ │ ├──┬─────┼────┼─────┼────┼─────┤ │险│特险│ │

│ │ │ │ │ ├─────┼────┼─────┼────┼─────┤ │ │约财│ │ │ │ │ │ │ │ ├─────┼────┼─────┼────┼─────┤ │ │保产│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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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险综合险条款及其释义

财产综合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凡涉 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保险标的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载明地址内的下列财产可作为保险标的: (一)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 (二)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 (三)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载明地址内的下列财产未经保险合同双方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合同 中载明保险价值的,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字画、艺 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二)堤堰、水闸、铁路、道路、涵洞、隧道、桥梁、码头; (三)矿井(坑)内的设备和物资; (四)便携式通讯装置、便携式计算机设备、便携式照相摄像器材以及其他便携式装置、设备; (五)尚未交付使用或验收的工程。 第四条下列财产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一)土地、矿藏、水资源及其他自然资源; (二)矿井、矿坑; (三)货币、票证、有价证券以及有现金价值的磁卡、集成电路(IC)卡等卡类; (四)文件、账册、图表、技术资料、计算机软件、计算机数据资料等无法鉴定价值的 财产; (五)枪支弹药; (六)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 (七)领取公共行驶执照的机动车辆; (八)动物、植物、农作物。 保险责任 第五条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 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二)雷击、暴雨、洪水、暴风、龙卷风、冰雹、台风、飓风、暴雪、冰凌、突发性 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突然下陷下沉; (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前款原因造成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必要的、合理 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第六条被保险人拥有财产所有权的自用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造成保险标的直接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第七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 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第八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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