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守则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准则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守则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准则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守则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准则

精心整理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试行)》

适用说明

一、《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试行)》适用范围

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行使自由

《麻

《医《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试行)》未涉及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

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具体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二、适用说明

(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1.本指导标准所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指本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依法享有的行政处罚权限内,综合考虑违法事实、性质、情节、

社会危害程度、后果等因素,对违法行为是否给予处罚、给予何种处罚及处罚幅度的适用决定权。

2.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公正、公平、公开对待行政相对人,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不得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对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基本相同的违法行为,所适用的法律依据、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应当基本相同。

(4)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5)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6)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其他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2.从轻处罚,是指行政相对人实施的违法行为具有从轻处罚的情形,应当在该类违法行为法定的处罚幅度范围内按中线以下处罚,但不能低于下线。

行政相对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处罚:

(1)违法情节较轻或者危害后果轻微,且案发后积极配合案件查处的;

(5)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违法参与药品生产经营的;

(6)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其他依法应当减轻行政处罚的。

4.从重处罚,是指行政相对人实施的违法行为具有从重处罚的情形,应当在该类违法行为法定的罚金处罚幅度范围内按中线以上直至上线处罚。

行政相对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

(1)有《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1)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冒充其他药品,或者以其他药品冒充上述药品的;

2)生产、销售以孕产妇、婴幼儿及儿童为主要使用对象的假药、劣药的;

(9)对证人、举报人打击报复的;

(10)伪造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检验报告从事药品生产、经营的;

(11)违法行为引发突发性公共事件或群体性上访等严重社会后果的;

(12)故意制售假劣药品;

(13)制售的假劣药品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生命安全的;

(14)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其他依法应当从重处罚的。

(四)具体量罚幅度规定

(1)同时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从重情节的,并且不具有从轻或减轻情节的,应当按该处罚规范的最高处罚幅度予以处罚;同时具有两个或两

康的或非法经营数额较大,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具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

2.各市(州、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处罚货值金额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违法案件时,应报省局法规处备案。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能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能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组织有关部门起草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组织有关部门制定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政策、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2.依法行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承担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督工作。 3.依法组织开展对食品、保健品、化妆品重大安全事故的查处;根据国务院授权,组织协调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开展全国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专项执法监督活动;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4.综合协调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检测和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办法并监督实施,综合有关部门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信息并定期向社会发布。 5.起草药品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并监督实施;依法实施中药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品种保护制度和药品行政保护制度。 6.起草医疗器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并监督实施;负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和监督管理;起草有关国家标准,拟订

和修订医疗器械产品行业标准、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 7.注册药品,拟订、修订和颁布国家药品标准;拟订保健品市场准入标准,负责保健品的审批工作;制定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负责药品再评价、淘汰药品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的审核和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工作。 8.拟订和修订药品研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 9.监督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定期发布国家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公报;依法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 10.依法监管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及特种药械。 11.拟订和完善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监督和指导执业药师注册工作。 12.指导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和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工作。 13.开展药品监督管理和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有关的政府间、国际组织间的交流与合作。 14.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同时,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省级人民政府的综合监

食品药品考试带答案与解析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资料 一、单项选择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是根据( C )制定。 C、《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履行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职责,( C ),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保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整合、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实现食品安全信息共享和食品检验等技术资源的共享。 C、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 3、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 C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 C、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 4、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C )公布食品安全信息,为公众咨询、投诉、举报提供方便;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了解食品安全信息。C、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 5、下列属于行政法规的是( B )。B、《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6、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人员采集样品、收集相关数据,可以进入相关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食品流通或者(A )。A、餐饮服务场所 7、设立食品生产企业,应当预先核准企业名称,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取得(A)后,办理工商登记。A、食品生产许可 8、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和餐饮服务许可的有效期为(B )。B、3年 9、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C );有发生潜在食品安全事故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或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C、立即采取整改措施10、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按规定组织职工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识,并建立(C )。C、培训档案 11、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 A )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A、甲型 12、对因标签、标识或者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食品,食品生产者在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A );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A、可以继续销售

陕西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

陕西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准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指行政机关(含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时,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范围和幅度内享有的自主决定权和处置权。 第三条本省行政机关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组织领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范工作。各级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实施行政监察。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相应工作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指导。省以下实行垂直管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领导。 第五条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遵守下列规则:

(一)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具有法定依据,符合法定程序,在法定权限、种类和幅度范围内行使; (二)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符合法律目的,排除不相关因素; (三)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四)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基本相同或者相似的,给予基本相当的行政处罚; (五)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适当必要,可以采取不同方式实现行政管理目的的,应当采用对行政相对人没有损害或者损害较小的方式。 第六条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 本规定所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是指行政机关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裁量的处罚种类和幅度,依照过罚相当原则,细化为若干裁量阶次,每个阶次规定一定的量罚标准,以确保处罚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的制度。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定程序和备案程序参照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规定执行。 第七条享有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政机关应当根据本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某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某某分局主要职责 某某分局作为某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行政机构,具体负责辖区内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开展对药品、医疗器械行政许可等事项的现场检查工作,依法负责辖区内保健食品零售经营许可工作,负责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初审工作;负责对辖区内非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药品和医疗器械零售企业、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和美容美发店日常监管及监督抽样、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工作;组织查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在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职责 协助管理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公文处理、政策法规、政务信息、机要、档案、保密保卫、宣传、信访、行政事务、财务管理、人事管理、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药品科职责 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的国家和行业标准;监督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特种

药械;实施药品流通管理制度和办法,初审药品零售企业资格;依法监督药品、医疗器械的研究、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监督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依法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疗单位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进行稽查、抽样;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案件。保化科职责 贯彻、执行省、市、区关于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受理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违规案件的举报、投诉,负责对辖区内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开展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督抽样及相关信息采集工作。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考试试题 (1)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是根据( C )制定。 C、《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履行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职责,( C ),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保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整合、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实现食品安全信息共享和食品检验等技术资源的共享。 C、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 3、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 C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 C、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 4、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C )公布食品安全信息,为公众咨询、投诉、举报提供方便;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了解食品安全信息。C、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 5、下列属于行政法规的是( B )。B、《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6、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人员采集样品、收集相关数据,可以进入相关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食品流通或者(A )。A、餐饮服务场所 7、设立食品生产企业,应当预先核准企业名称,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取得(A)后,办理工商登记。A、食品生产许可 8、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和餐饮服务许可的有效期为(B )。B、3年 9、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C );有发生潜在食品安全事故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或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C、立即采取整改措施10、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按规定组织职工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识,并建立(C )。C、培训档案 11、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 A )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A、甲型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 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药品(含食品添加剂、化妆品、医疗器械,下同)行政处罚裁量行为,保证行政处罚合法、适当,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简称当事人,下同)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简称行政处罚法,下同)、《辽宁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和有关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行政处罚裁量权,是指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简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下同)实施行政处罚时,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处罚范围和幅度内,适用裁量时享有的自主决定权。 第三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应当遵守本办法。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法制部门对行政处罚裁量权另有要求的,应视裁量具体情形综合适用。 法律、法规、规章对行政处罚裁量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的规定,分类制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作为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裁量的具体适用标准,并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制修订或废止情况,实行裁量标准的动态调整和公布。 第四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法制工作机构依据行政执法监督的有关

规定,履行对行政处罚裁量行为的监督职责。 第五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行使裁量权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守行政处罚的法定程序、证据规则和时限规定,充分尊重并依法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不得因当事人陈述申辩、要求听证、信访投诉、复议诉讼等正当行为而对当事人实施从重或者加重处罚。 第二章原则和依据 第六条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应当遵循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并正确处理以下关系: (一)合法性与合理性。裁量应恪守法定处罚权限;客观适度、合乎情理,符合立法目的、原则和精神,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依法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为必要和适当; (二)公正性与公平性。在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基本相同或者相似的情况下,所适用的法律依据、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应基本相同,体现过罚相当; (三)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行使自由裁量权实施行政处罚,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法律的引导规范作用,力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第七条认定违法行为性质的轻重,应该把握以下原则: (一)涉及产品实体的违法行为应重于形式违法行为; (二)主观故意违法行为应重于过失或存在法定免责事由的违法行为; (三)违法行为已造成危害后果的应重于未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

上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doc

附件4 上海市小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操作指南(2008版) 引言:为提高本市小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水平,规范小型餐饮单位食品加工经营过程,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制定了《上海市小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操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适用于小型饭店(面积≤150M2)、快餐店、小吃店、酒吧、咖啡馆、茶室、饮品店等餐饮单位使用。 一、卫生许可管理。必须依法取得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并亮证经营;按照核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和方式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取得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许可证应悬挂或摆放在店堂醒目位置。 ●《上海市食品卫生许可证》有效期为4年,到期前30天向原发证部门申请延续。《上海市临时食品卫生许可证》有效期为1年,到期需要继续经营的,应重新申请。 ●按照卫生许可证核定的生产经营范围、方式加工供应食品,不得擅自超越。(如擅自供应熟食卤味、外送盒饭、小吃店经营饭菜等)。 ●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后,未经监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进行改建、扩建经营场所,如擅自变动厨房加工布局或流程、增加或减少加工场所的面积、改变加工场所的用途等。 二、人员卫生管理。食品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穿戴清洁工作衣帽上岗操作,并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状况。建立卫生管理制度。 ●食品从业人员(包括新进人员)应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能上岗操作。健康合格证有效期一年,到期前二周须重新体检。 ●健康体检需到指定体检机构,可通过https://www.360docs.net/doc/775076106.html,网查询全市体检机构和体检结果,也可核实健康证的真伪。

●患有痢疾、活动性肺结核、伤寒、肝炎、化脓性渗出性皮肤病、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餐饮岗位。 ●食品从业人员上岗前和在岗期间应参加食品安全培训。 ●注意个人卫生,操作时穿戴清洁工作衣帽(专间操作还需戴口罩),不留长指甲,不染指甲,不佩带外露饰物。 ●在处理食品前及上厕所、处理生食品、处理不清洁的设备或工用具、处理废物和擤鼻子等可能污染双手的活动后都应该立即洗手。 ●在加工熟食卤味、切配水果、制作果汁等直接入口食品操作前洗手后还应进行消毒。 ●不在食品加工场所内抽烟或从事其他无关工作。 ●卫生管理制度和监督公示牌悬挂或摆放店堂醒目处,并注意日常维护,保持清洁,不破损不丢失。 三、场所环境卫生。保持内外环境整洁,经营场所内不饲养动物。 ●墙壁、天花板保持清洁,无脱落、起壳现象,无蜘蛛网、霉斑及明显积垢,墙裙瓷砖无缺损,门窗保持清洁。 ●地面平整,无明显积水、油污及污垢,地砖无缺损,排水沟及时清理,保持通畅。 ●加工场所内无老鼠、苍蝇、蟑螂等虫害孳生迹象。 ●垃圾桶加盖,并保持外观清洁,垃圾每天进行清理。 ●不饲养猫、狗、活禽等动物。 ●餐桌、菜单、调料瓶、筷筒等保持清洁,摆放整齐。 四、设施设备卫生。食品加工设备、设施符合卫生要求,并保证处于完好可用状态。

征求意见)安徽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

征求意见)安徽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政府统计机构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的合法权益,促进统计部门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裁量权基准制度。 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对统计违法行为实施统计行政处罚的,适用本裁量基权准制度。 第三条统计行政处罚的种类和罚款幅度应当限制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范围内。 实施统计行政处罚时,应当综合考虑统计违法行为的事实、情节、性质、危害程度等因素,决定统计行政处罚的种类以及罚款处罚的幅度,做到过罚相当。 第四条统计违法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实施行政处罚: (一)统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的; (二)统计违法行为实施后两年内未被发现的; (三)其他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第五条统计违法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实施行政处罚: (一)违法数额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统计数据影响较小的; (二)受他人胁迫实施统计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统计行政机关查处统计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 第六条统计违法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重实施行政处罚: (一)违法数额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统计数据影响较大的; (二)多项指标出现差错且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情节恶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对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五)在两年内受到统计行政处罚,又发现统计违法行为的;

(六)其他应当从重处罚的情形。 第七条迟报统计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首次发生迟报统计资料行为的,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处2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体工商户不予罚款; (二)两年内发生2次迟报统计资料行为的,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体工商户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三)两年内发生3次以上迟报统计资料行为的,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体工商户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八条未按统计调查制度和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原始记录、设置统计台账的,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未建立原始记录、设置统计台账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 (二)未建立原始记录、设置统计台账的,经责令改正、给予警告,仍未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三)两年内再次发现未建立原始记录、设置统计台账的,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九条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统计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违法数额的比例在20%以下的,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处1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体工商户处500元以下罚款; (二)违法数额的比例在20%以上30%以下的,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体工商户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三)违法数额的比例在30%以上60%以下的,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处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体工商户处2000元以上4000元以下罚款; (四)违法数额的比例在60%以上70%以下的,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处50000元以上7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体工商户处4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五)违法数额的比例在70%以上80%以下的,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处7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体工商户处5000元以上7000元以下罚款;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个人总结

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个人总结 X X X 20XX年XX月XX日

X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个人总结 20XX年 X月,我由于工作变动调到X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成为食品监督所光荣的一员。在这近半年来,在局领导的关心培养下,在分管领导和同事们的支持和帮助下,我比较圆满地完成了自己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工作能力等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为今后的工作和学习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现将个人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 首先,我始终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充分利用业余时间通过杂志报刊、电脑网络和电视新闻等媒体,以及本局安排的各项政治学习活动,提高自己对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认识,在思想上和政治上与集体与党保持一致;其次,除了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外,对局里组织的各项活动,都积极参加和配合,关心集体荣誉,维护单位形象,同在一个局,共爱一个家,使自己尽快融入到X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这个大家庭中来。 二、重视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为了更好地适应食、药监工作的新形势和岗位要求,结合实际工作,认真学习掌握“一法两条”和《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规范》《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所学的法律条款准确运用到实际监督检查工作中,坚持边学边做,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巩固和丰富业务知识。执法先要懂法,只有认真地学好法律法规,才能扎实地开展工作,才能切实做到依法行政。面对这一全新的工作领域,我认真学习食品,药品监督法律法规等专业知识,用法律法规来武装自已。努力提高自己的行政执法和依法办事能力。 三、忠于职守,吃苦耐劳,努力做好各项工作 一年来,本人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发扬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精神,自觉服从组织和领导的安排,努力做好局领导分配的各项工作,积极参与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等市场监管工作,为促进各项工作的发展,做出了一定

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

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简称FDA,FDA 是美国政府在健康与人类服务部(DHHS) 和公共卫生部(PHS) 中设立的执行机构之一。 作为一家科学管理机构,FDA 的职责是确保美国本国生产或进口的食品、化妆品、药物、生物制剂、医疗设备和放射产品的安全。它是最早以保护消费者为主要职能的联邦机构之一。该机构与每一位美国公民的生活都息息相关。在国际上,FDA 被公认为是世界上最大的食品与药物管理机构之一。其它许多国家都通过寻求和接收FDA 的帮助来促进并监控其本国产品的安全。 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主管:食品、药品(包括兽药)、医疗器械、食品添加剂、化妆品、动物食品及药品、酒精含量低于7%的葡萄酒饮料以及电子产品的监督检验;也包括化妆品、有辐射的产品、组合产品等与人身健康安全有关的电子产品和医疗产品。产品在使用或消费过程中产生的离子、非离子辐射影响人类健康和安全项目的测试、检验和出证。根据规定,上述产品必须经过FDA检验证明安全后,方可在市场上销售。FDA有权对生产厂家进行视察、有权对违法者提出起诉。根据监管的不同产品范围,可分为以下几个主要监管机构: 1、食品安全和实用营养中心(CFSAN): 该中心是FDA工作量最大的部门。它负责除了美国农业部管辖的肉类、家禽及蛋类以外的全美国的食品安全。尽管美国是世界上食品供应最安全的国家,但是,每年还是有大约有七千六百万食源性疾病发生,三十二万五千人因食源性疾病需要住院治疗,五千左右人死于食源性疾病。食品安全和营养中心致力于减少食源性疾病,促进食品安全。并促进各种计划,如:HACCP计划的推广实施等。 该中心的职能包括:确保在食品中添加的物质及色素的安全;确保通过生物工艺开发的食品和配料的安全;负责在正确标识食品(如成分、营养健康声明)和化妆品方面的管理活动;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法规,以管理膳食补充剂、婴儿食物配方和医疗食品;确保化妆品成分及产品的安全,确保正确标识;监督和规范食品行业的售后行为;进行消费者教育和行为拓展;与州和地方政府的合作项目;协调国际食品标准和安全等。 2、药品评估和研究中心(CDER): 该中心旨在确保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安全和有效,在新药上市前对其进行评估,并监督市场上销售的一万余种药品以确保产品满足不断更新的最高标准。同时,该中心还监管电视、广播以及出版物上的药品的广告的真实性。严格监管药品,提供给消费者准确安全的信息。 3、设备安全和放射线保护健康中心(CDRH): 该中心在确保新上市的医疗器械的安全和有效。因为在世界各地有两万多家企业生产从血糖监测仪到人工心脏瓣膜等超过八万种各种类型的医疗器械。这些产品都是同人的生命息息相关的,因而该中心同时还监管全国范围内的售后服务等。对于一些象微波炉、电视机、移动电话等能产生放射线的产品,该中心也确定了一些相应的安全标准。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 第一章总则 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规则规定而实施的行政处罚,构成行政执法过错的,追究过错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第一条为正确履行食品药品(含餐饮服务、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下同)监管职责,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合理性与可行性,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简称当事人,下同)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等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指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职权时,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范围和幅度内享有的自主决定权和处置权。 第三条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恪守法定处罚权限;力求客观适度、合乎情理,符合立法目的、原则和精神,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依法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为必要和适当。

第四条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公平公正地对 待当事人,做到执法依据公开,执法过程透明,在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基本相同或者相似的情况下,所适用的法律依据、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应当基本相同。 第五条适用自由裁量权实施行政处罚,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使当事人承担的法律责任与其违法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当事人具有从重、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情形的,应当区别不同情形进行裁量;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应当综合裁量。 实施行政处罚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实现执法目的的,应当选择对当事人权益损害尽可能小的方式,对当事人造成的损害不得与所保护的法定利益显失均衡。 第六条适用自由裁量权实施行政处罚,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引导规范作用,力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第七条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适用一般程序实施 行政处罚,应当依法履行事先告知程序,充分尊重当事人的陈述权、申辩权、听证权,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依法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不得因当事人陈述申

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

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行政处罚主体名称:来宾市农业机械化局(盖章)行政 处罚项目序号行政处罚项 目名称 法律依据 违法 程度 违法情节 处罚裁量 标准 1 对未取得拖拉 机驾驶培训许 可擅自从事拖 拉机驾驶培训 业务的处罚 1.《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 化促进条例》(2017年3月 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 委会十二届第68号公告公 布,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 十五条规定,未取得培训许可 从事拖拉机驾驶培训业务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 械化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 行为,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 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无违法所得的,处一千元以上 一万元以下罚款。 2.《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 法》(2004年8月15日农业 部令第41号公布,自2004 年9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五 条对违反本办法的单位和 个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府农机主管部门按以下规定 处罚:(一)未取得培训许可 擅自从事拖拉机驾驶培训业 务的,责令停办,有违法所得 的,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 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无 轻微 态度友好,主动 停止违法行为 的。 有违法所得, 处以违法所得 一倍罚款;没 有违法所得 的,处1000 元以上3000 元以下罚款。 一般 经劝阻后立即停 止违法行为的。 有违法所得, 处以违法所得 二倍罚款;没 有违法所得 的,处3000 元以上6000 元以下罚款。 严重 经劝阻后仍不停 止违法行为的, 且态度恶劣,造 成严重社会影响 的。 有违法所得, 处以违法所得 三倍罚款;没 有违法所得 的,处6000 元以上10000 元以下罚款。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方案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 “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服务效率,优化投资发展环境,根据发[2010]3号文件《关于推行行政审批服务“两集中、两到位”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局实际,就推行行政审批服务“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食品药品行政许可“两集中、两到位”审批制度改革,要坚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服从发展工作大局,以科学规划、着眼长远、标本兼治、求真务实为目标,以精简、统一、效能为原则,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努力建立审批与服务、监管并重,审批与责任挂钩的新的工作模式,建设服务型政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优良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市局机关各科室的共同努力,实现行政审批服务更加规范、办理程序更加简洁、办理速度更加快捷;实现行政许可项目向本局机关一个内设机构集中,承担行政许可的内设机构向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实现向中心窗口全面授权到位,实行“谁审批、谁负责”工作责任制;实现中心窗口受理、审查、决定“一站式”服务。 - 1 -

三、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依照法律、法规对本局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含初审转报省局),进行一次集中再清理,明确本局承担的全部行政审批事项名称、法律依据、法定时限、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等内容。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程序。对本局承担的全部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按照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受理、窗口“一站式”办结的要求,对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办理流程再造,形成窗口受理、窗口审查(含组织现场检查、技术评审)、窗口审批办结的工作流程。 (三)实现行政许可“两集中”。按照行政审批职能集中到一个科室的要求,根据市编办文件精神,在不增加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的前提下,将我局的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归并,单独设置行政审批科。具体负责市局依法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的集中受理、集中办理和送达工作;管理市政府政务中心食品药品监管窗口行政审批受理及审批网络系统,承担行政审批资料管理及档案库建设;组织行政审批事项的现场验收,组织本级各项认证事项的形式审查和现场检查;按规定上报和公告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结果、公示认证检查情况,制发行政许可证书批件;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咨询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行政审批科的行政审批职能,同时向设在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本局窗口集中,本局机关科室不再承担任何行政审批职能。 - 2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法》培训试题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法》培训试题 姓名队室得分 一、是非题:(16分) 1.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 强制性标准。(√) 2.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实施免检制度。(X ) 3.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可以自行对所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也可以委托符合本法 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任何食品检验机构均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 (X ) 4.食品标签上要求注明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使用方法,但不用在标 签上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X ) 5.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允许涉及 疾病预防、治疗功能。(X ) 6.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 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7.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8.回收食品只要能保证微生物合格和各项指标合格可以作为食品原料进行生 产。(X ) 二、名词解释:(12分) 1.食品安全: 2.食品相关产品: 3.食物中毒: 4.食品安全事故:

三、填空题:(45分) 1.《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月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本法自2009年月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同时废止。 2.食品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要求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 的,有相应的、、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洗涤以及处理、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国家食品制度中规定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 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和情况。 4.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 伤寒、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化脓性或者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5.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 得少于年。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年。 6.食品检验实行与负责制。食品检验报告应当加盖 食品检验机构公章,并有检验人的签名或者盖章。食品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对出具的负责。 7.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处 货值金额倍以上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8.安排患有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将 处以元以上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9.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违反本法规定,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开除处分的食品检验机构人员,自刑罚执

食品和药品管理局食品安全现代化法

《食品和药品管理局食品安全现代化法》 (FSMA)背景介绍 In English1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提供此译文作为面向广大国际读者的一种服务。我们希望您觉得此译文对您有用。虽然本局努力获取尽可能忠于英文原文的译文,但是我们意识到译文不可能如英文原文那么精确、清楚或完整。本文件的正式版本是英文版。 美国疾病预防和控制中心最近公布的数据显示,每年大约有四千八百万名美国人(每六个美国人中就有一人)罹患食源性疾病,约有十二万八千人住院,还有三千人因此死亡。这是一个严重的公共健康威胁,但这个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可以预防。 《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食品安全现代化法》2011年1月4日由奥巴马总统签署后成为法律。这项法律使食品和药品管理局可以通过确保食物供应安全而更好地保护公众健康。该法使管理局更多地致力于食品安全问题的预防,而不是主要依靠事发后作出反应。新法还赋予食品和药品管理局新的执法授权,旨在提高基于风险预防的安全标准的遵守比例,并帮助管理局在问题一旦发生时可以更好地应对和遏制。这项法律还给予食品和药品管理局新的工具,使进口食品和国产食品面对同样的监管标准,同时指示管理局与州和地方政府部门一道,建立一体化的全国食品安全体系。 建立一个新的、基于预防的食品安全体系需要一段时间。食品和药品管理局正在为完成这项工作制定程序。国会在这项立法中设立了具体的执行日期。一些授权很快开始生效,比如食品和药品管理局要求公司召回食品的授权;还有一些需要管理局着手筹备,发布相应的规定和指导文件。食品和药品管理局每年获得的拨款影响其人员编制和关键业务,同时也会影响管理局实施新法的进度。食品和药品管理局致力于通过开放的程序,并在确保所有利益攸关方有机会表达意见的情况下执行新的法规。 以下是新法赋予食品和药品管理局的主要授权和任务。该法的具体执行日期在括号中加以说明: 预防 食品和药品管理局将首次依法获得授权,要求在食物供应链的各个环节建立全面的、基于科学的预防性控制机制。该使命包括: 食品设施的强制性预防控制: 管理局将要求食品设施制定书面的预防控制计划。

工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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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保证行政处罚的公平、公正,促进依法行政、合理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工商系统行政处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派出机构实施行政处罚时,在法定权限范围内,依法选择是否处罚以及对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时限等依法进行自主裁量和选择适用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第三条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派出机构在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时,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遵循程序正当原则,严格遵守行政处罚的法定程序。 在对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或《听证告知书》时,应一并告知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第五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时,对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口头或书面及其他形式作出陈述和申辩的,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工商机关应当采纳;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不成立的,应告知当事人可就行政处理结果按照 第 2 页共 10 页

法律规定的途径和时限申请救济。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听证而加重处罚。 第六条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时,应当平等对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以案件事实以外的因素差别对待当事人。 同一机关对于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相同(相近)的同类案件实施行政处罚时,适用的法律依据、处罚种类及处罚幅度应当基本一致。对同一违法案件的多个当事人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区分不同情节及其在违法活动中所起的作用,分别确定相应的处罚种类和幅度。 第七条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符合立法目的,选择处罚的种类和幅度应当必要、适当,应当依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后果,选择处罚的种类和幅度。 第八条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实际,兼顾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第九条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做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对情节显著轻微、无危害后果并能及时纠正的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对情节轻微的违法行为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 第十条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公开、公正。 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依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结果应当依法公开。 公开的形式和途径,应因地制宜,便于社会公众查阅。 第 3 页共 10 页

关于《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18版)》的修订说明【模板】

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 裁量权基准 (2018版) 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八年七月

关于《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 裁量权基准(2018版)》的修订说明 一、变动情况 (一)法律文件的立、改、废情况: (二)涉及的法律3部、行政法规6部、地方性法规1部、部门规章规定38部;具体条文188条。具体统计如下:

二、有关情况说明 (一)本裁量权基准中的所有“以上”“以下”都包括本数,“不足”“少于”“低于”“超过”都不包括本数。 (二)本裁量权基准对行政处罚不能细化、量化的条、款、项,不予摘录。 (三)本裁量权基准中各规范性文件对同一违法行为的处罚出现矛盾的,按照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予以适用。 (四)对于在法律条文中规定为“可以处罚”的,执法机关应以罚款为常态,不罚款为特例。

目录 第一章综合类 (1) 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1) 第二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39) 第三节《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42) 第四节《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44) 第五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56) 第六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59) 第七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64) 第八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66) 第二章中介服务类 (69) 第一节《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70) 第二节《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73) 第三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79) 第四节《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86) 第五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94) 第三章职业健康类 (105) 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105) 第二节《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149) 第三节《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150) 第四节《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165) 第五节《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171) 第四章非煤矿山类 (181) 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181) 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183) 第三节《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194) 第四节《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198) 第五节《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201) 第六节《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206) 第七节《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212) 第八节《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215) 第五章危险化学品类 (221) 第一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221) 第二节《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246) 第三节《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254) 第四节《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259) 第五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262) 第六节《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267) 第七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271) 第八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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