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生育津贴申请所需材料及流程

北京市生育津贴申请所需材料及流程
北京市生育津贴申请所需材料及流程

北京市生育津贴申请所需材料及流程

所需材料: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一份

5、《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表》一式两份(下附表格)

注:以上复印件必须用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时间:每月5日—25日

办理程序:

1、夫妻双方按《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表》表格要求填写信息,并由单位盖章,表格交给申请津贴一方的单位人事部门。

2、按上面要求准备好所有材料并加盖公章

3、按时间要求提交到社保中心

4、社保中心审核完毕后收取材料并返还一张《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表》,同时出具《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待遇核准表》(该表格能够看到申请人员所得津贴数额)

津贴发放时间:社保于下个月把津贴打到单位账户内,由单位转交个人。

相关申请表格可在网上搜索

奔波在俗世里,不知从何时起,飘来一股清流,逼着每个人优秀。

人过四十,已然不惑。我们听过别人的歌,也唱过自己的曲,但谁也逃不过岁月的审视,逃不过现实的残酷。如若,把心中的杂念抛开,苟且的日子里,其实也能无比诗意。

借一些时光,寻一处宁静,听听花开,看看花落,翻一本爱读的书,悟一段哲人的赠言,原来,日升月落,一切还是那么美。

洗不净的浮沉,留给雨天;悟不透的凡事,交给时间。很多时候,人生的遗憾,不是因为没有实现,而是沉于悲伤,错过了打开心结的时机。

有人说工作忙、应酬多,哪有那么多的闲情逸致啊?记得鲁迅有句话:“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挤总是有的。”

不明花语,却逢花季。一路行走,在渐行渐远的时光中,命运会给你一次次洗牌,但玩牌的始终是你自己。

坦白的说,我们遇到困扰,经常会放大自己的苦,虐待自己,然后落个遍体鳞伤,可怜兮兮地向世界宣告:自己没救了!可是,那又怎样?因为,大多数人关心的都是自己。一个人在成年后,最畅快的事,莫过于经过一番努力后,重新认识自己,改变自己。学会了独自、沉默,不轻易诉说。因为,更多的时候,诉说毫无意义。

伤心也好,开心也好,过去了,都是曾经。每个人都要追寻活下去的理由,心怀美好,期待美好,这个世界,就没有那么糟糕。

或许,你也会有这样的情节,两个人坐在一起,杂乱无章的聊天,突然你感到无聊,你渴望安静,你想一个人咀嚼内心的悲与喜。

透过窗格,发着呆,走着神,搜索不到要附和的词。那一刻,你明白了,这世间不缺一起品茗的人,缺的是一个与你同步的灵魂。

没有了期望的懂,还是把故事留给自己吧!每个人都是一座孤岛,颠沛流离,浪迹天涯。有时候,你以为找到了知己,其实,你们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

花,只有在凋零的时候,才懂得永恒就是在落红中重生;人,只有在落魄的时候,才明白力量就是在破土中崛起?.

因为防备,因为经历,我们学会了掩饰,掩饰自己内心的某些真实,也在真实中,扬起无懈可击的微笑,解决一个又一个的困扰。

人生最容易犯的一个错误,就是把逝去的当作最美的风景。所以,不要活在虚妄的世界,不要对曾经存在假设,不要指望别人太多。

有些情,只可随缘,不可勉强;有些人,只可浅交,不可入深;有些话,只可会意,不可说穿。

或许,有这么一段情,陪你度过漫长冰冷的寒冬;有那样一个人,给你抑郁的天空画上了温暖的春阳。

但时光,总会吹散很多往事,把过去一片片分割,移植到不同区域,并贴上标签,印着不同的定义,也定义着自己的人生态度。

正如庄子所说:“唯至人乃能游于世不避,顺人而不失己。”外在的世界,只是一个形式,而你内在的世界,才是真正的江山。

丰富自己,取悦自己,随缘,随顺,随境,你的心才会敞开,才会接纳更多的有可能。这样的人生,眼睛里的笑意,尽是踏实与真味。

年少时,那些说给蓝天白云的梦想,早已遗忘在风中,再也飞不到岁月的枝头。褪去稚气与懵懂,我更喜欢现在的自己,心里撑着宽阔,却不动声色。

即便,一份静谧的从容是多么的难,但我依旧期待。我相信,人生还会很长,还会一直邂逅,但最美的,必是那个明天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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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支付流程

生育津贴支付流程(2009-05-25 ) 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支付 (一)、所需材料: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男女双方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外埠职工须提供《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及《北京市外地为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北京市生育保险申领待遇职工登记表》(生表一)一式两份; 注:以上复印件必须用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办理时间:每月5-25日 (三)经办流程:参保单位持以上材料每月5-25日报社保经办大厅二层支付部,当月最后一次申报生育津贴时,还需上报《北京市参保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月报表》(生表二)(一式两份)。符合享受晚育奖励津贴条件的,夫妻双方应在《生表一》中选择享受晚育津贴的对象,且夫妻双方本人签字确认,并由双方单位的盖章。 (1)夫妻双方均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女方单位填报《生表一》。 (2)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已参加生育保险,且由男方享受晚育津贴,则男方单位须填报《生表一》(一式两份),携带男职工的《结婚证》及其复印件和相关材料报四险支付岗进行人员登记。 注:表中单位负责人、填报人、联系电话和填报日期必须填写完整,如有涂改,请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 社保中心总机85823090咨询电话85820091 支付部柜台237登记部234 稽核监察222稽核监察举报室85822960 社保所专柜236五险收缴部柜台233 五险财务213社保卡管理部64332770 酒仙桥分中心64316637 网上申报系统咨询:96102 网上申报证书咨询:59796320

天津生育津贴申报流程

天津生育津贴申报流程 一、妊娠登记 1、登记时限要求: 应于怀孕后12周内,到本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妊娠诊断并开具《妊娠诊断证明》,长期派驻异地参保职工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妊娠诊断后(并在天津社保医保科做备案),12周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2、参保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⑴参保职工《医疗保险证》原件和复印件; ⑵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妊娠诊断证明》(加盖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专用章和生育保险专用章); ⑶妊娠化验单(加盖医疗机构生育保险专用章); ⑷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提供区、街计划生育部门发放的《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 非本市户籍而在本市就业且就业单位为参保单位的生育妇女,男方有本市户籍,符合本市《生育服务证》发放条件,发放本市的《生育服务证》;女方或夫妻双方均非本市户籍的,而女方就业单位为参保单位的生育妇女,所提供的外省市《生育服务证》需经现居住地乡镇街计生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作为出生统计的依据;在妊娠登记时限内发生自然流产,尚未领取《生育服务证》的,由现居住地街计生办出具《生育保险婚育证明》,该证明可替代《生育服务证》。准予进行妊娠登记。 ⑸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住院登记 1、登记时限要求: 参保职工在本市生育保险定点医院住院,应于住院当天在医院办理住院登记。未及时办理的,应在三日内补办;其他原因不能在医院办理的,应在三日内到所属分中心办理住院登记。长期派驻异地的参保职工携带当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证1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2、生育或终止妊娠、流产、引产住院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时参保人员需提供的准备材料: ⑴《医疗保险证》原件; ⑵《住院证》原件;(加盖生育保险专用章) ⑶流产(或引产)住院术前证明;(加盖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专用章和生育保险专用章); ⑷妊娠登记表(参保人员留存联); ⑸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申报生育待遇手续: 准备材料: (一)产前检查费: 1、挂号费收据(生育保险章); 2、门诊收据“社保报核联”(生育保险章); 3、门诊费用机打明细。 (二)门诊医疗费票据: 1、挂号费收据(生育保险章); 2、门诊收据“社保报核联”(生育保险章); 3、门诊费用机打明细; 4、门诊计划生育术后证明(生育保险章、诊断证明章); 5、处方底联(按项目审核时提供); 6、检查报告复印件(按项目审核时提供); 7、门诊病历复印件(按项目审核时提供)。 (三)住院医疗费票据: 1、住院医疗费“社保报核联”(生育保险章); 2、住院费用清单; 3、生育住院手术证明、计划生育手术住院术后手术证明、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诊断证明; 4、出院小结(出院记录复印件,加盖病案部门专用章)。

2017年生育保险津贴怎么领取

2017年生育保险津贴怎么领取 分享给大家的关于深圳生育保险津贴的一些资料,一起来看看吧! 深圳生育保险津贴在线领取流程 深圳的生育津贴统一由用人单位领取!全程网上办结!不需要员工自己办理! 领取条件 1、申请单位已办理参保手续,要申请生育津贴的职工已经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 2、已经发放产假及计划生育手术假期间的工资。 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可登录网上办事大厅 2、在单位申报业务栏里进行申请,录入费用发生日期,勾选津贴申领情形,并确认已垫付生育津贴。 3、系统将根据数据自动匹配其申请的生育津贴情形,匹配成功的点击汇总上报即可。 注意事项 1、匹配不成功的,用人单位需打印出申请表,并附上诊断证明、婴儿出生证及计划生育证明到社保机构申领。 2、由于生育津贴系统需匹配生育医疗费用相关信息,用人单

位需指引其员工先完成其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再行申请生育津贴。 深圳生育保险可报销哪些费用?怎么报销? 深圳生育保险 报销期限是1年。不用申请也能报销(你的社保中的医疗是住院医疗或综合医疗才能报生育保险,如果是劳务工医疗则报不了生育保险),顺产最高报销3300剖腹产4500 办理所需要证件及详细说明: 1、报销人社保卡+报销人身份证+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要求:报销人住院发票+社保卡+身份证复印在一张A4纸面上,纸面内容布局无要求) 2、报销人住院发票原件;复印件(要求:报销人住院发票+社保卡+身份证复印在一张A4纸面上,纸面内容布局无要求) 3、报销人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原件(要求有医院盖章) 4、报销人工作单位证明原件; 5、报销人疾病诊断证明原件(与第7条一同办理) 6、报销人妇儿保健手册原件; 7、报销人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入院记录、医嘱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相关检查报告单,到医院病案室复印,要求加盖医院公章) 8、报销人户口本原件、报销人结婚证原件、报销人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宝宝出生医学证明原件;需要复印件,纸面内容布局无要求

2019年生育津贴怎样算范文.doc

2019年生育津贴怎样算范文 篇一:北京生育津贴怎么算 北京生育津贴怎么算 一、生育津贴计算公式: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职工缴费基数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生育津贴详细待遇标准请参考下图:>> 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问题: 生育津贴即为产假工资,相当于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工资,是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一直以来,生育津贴是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计发。20XX年起,生育津贴调整为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为基数,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 一般来说,单胎产假最长为4个月。假如一名女职工所在单位上一年月缴费平均工资是3000元,她生育前后共120天产假。那么她享受的生育津贴的标准就是3000元除以30,再乘以120,则她在产假期间共可得工资12000元。 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二、生育津贴报销:

1、生育津贴报销条件: 参保职工需在分娩前连续缴费9个月 为维护生育保险基金安全,生育保险规定领取生育津贴需有连续9个月的缴费,避免选择性参保。 女职工分娩前生育保险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如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补支标准为申报领取津贴之月,用人单位职工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 2、生育津贴报销流程 报销需在产后3个月之内办理,社保每月5日-25日受理。 收集相关四证(原件和复印件),产后3个月内报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个人填写《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并由单位盖章—>个人执此表到爱人单位人力资源部盖章并双方本人签字,返还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女方单位每月5日-25日报社保申报—>到帐后发还本人。 篇二:生育津贴的算法 生育津贴的算法(以北京为例,各地政策可能略有不同) 生育津贴=所在单位平均缴费基数/30X98(产假98天)。 如果你是晚育(24岁以后生育为晚育),那么就是X128(晚育产假再多30天);如果你是难产(剖腹产),那么就再加15天; 如果你是多胞胎生育,每多一胎再加15天;

申领生育津贴所需材料

什么是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 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可否同时享受 摘要: 李秀婷读者来信说:我上个月刚休完3个月的产假,产假期间公司给我正常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保,我回到公司上班后,公司人事科长告诉我,因为我已经领取了社保中心发放的生育津贴,所以我应退回由公司发放的3个月工资。 李秀婷读者来信说:我上个月刚休完3个月的产假,产假期间公司给我正常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保,我回到公司上班后,公司人事科长告诉我,因为我已经领取了社保中心发放的生育津贴,所以我应退回由公司发放的3个月工资。请问,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是一回事吗?我能不能两者同时享受? 现就你的问题答复如下:根据国家有关生育保险的相关规定,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按规定参加了生育保险的,在产假期间可从社保中心领取生育津贴。

一般来说,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是一回事,生育女工产假期间领取的生育津贴相当于产假期间工资的性质。这就意味着,生育女工在领取生育津贴期限内,其所在单位不再支付产假期间工资;超过生育津贴发放时间的产假,产假工资由企业按有关规定发放。生育女工如果没有达到领取生育津贴条件的,仍由所在单位发放产假工资。 当然,如果生育女工所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应享受的工资性收入的,差额部分应当由单位发放。 生育津贴享受条件 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摘要: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假期天数的规定: (1)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晚育假增加30天; (3)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吸引产、钳产、臀位产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的规定: (1)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晚育假增加30天; (3)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吸引产、钳产、臀位产等)增加15天; (4)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北京市生育报销及津贴领取工作指南(2016年最新)

生育报销及津贴领取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集团公司在京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规定了参保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和因分娩或引流产申领生育津贴的范围及相关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54号) 新修订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关于生育津贴实行社会化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京社保发[2015]44号) 《关于申领生育津贴与自选代发银行的通知》(京社保发[2015]45号) 《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京人社医发[2016]99号) 《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关于两孩以内生育登记服务工作的通知》(京卫指导[2016]7号) 3 管理机构及职责 3.1 集团公司行政管理中心是集团公司在京参加生育保险员工生育报销及津贴领取的服务指导部门。 3.2 集团公司行政管理中心负责传达落实北京市生育报销及津贴领取相关办法。 3.3 集团公司行政管理中心对企业参保员工生育报销及津贴领取工作实行“传达精神、指导协助、汇总 核查、过程监督、及时反馈”的全过程综合性管理。 4 企业参保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的范围、方式 4.1 报销范围 4.1.1 产前检查费用、门诊计划生育手术费用、住院计划生育手术前的门诊相关费用。 4.1.2 生育分娩或住院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4.2 报销方式 4.2.1 报销产前检查、计划生育手术门诊医疗费用,由企业负责到其参加生育保险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4.2.2 生育、计划生育手术住院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向企业参加生育保险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结算手续。 4.3 不予报销的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4.3.1 不符合国家或本市计划生育规定或基本医疗保险就医规定的; 4.3.2 不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规定的; 4.3.3 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 459

申领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承诺书

申领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承诺书 姓名身份证号码 □1、申请生育待遇(生育津贴):本人承诺所申请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生育/流产/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产生的生育保险待遇,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2、个人申领生育津贴:本人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本人承诺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休(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假)期间,未曾领取单位垫付的生育津贴,现申请将生育津贴划拨给本人以下账户:银行: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温馨提示 反欺诈法律提示:以虚构劳动关系、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生育保险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人承诺所述情况、提供资料属实,如有欺瞒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申请人签名:年月日 如为代办,请填写以下内容: 代办人姓名: 代办人身份证号: 代办人与申请人的关系:

样表:申领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承诺书 姓名陈** 身份证号码****************** √1、申请生育待遇(生育津贴):本人承诺所申请2018 年5月1日生育产生的生育保险待遇,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2、个人申领生育津贴:本人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本人承诺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休(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假)期间,未曾领取单位垫付的生育津贴,现申请将生育津贴划拨给本人以下账户:银行: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温馨提示 反欺诈法律提示:以虚构劳动关系、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生育保险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人承诺所述情况、提供资料属实,如有欺瞒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申请人签名:陈** 2018 年 5 月 1日 如为代办,请填写以下内容: 代办人姓名: 代办人身份证号: 代办人与申请人的关系:

北京市生育津贴申报所需材料

类别所需材料《xx医疗保险手册》 《xx生育服务证》 本市产前检 查、计划生育 门诊费用结婚证 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证明或死亡证明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生育、引产、流产、计划生育手术等医学诊断证明 原始收费凭证 医疗费用明细单和医保专用处方底方 《xx医疗保险手册》 《xx生育服务证》 本市全额垫付 生育、计划生 育住院费用结婚证 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证明或死亡证明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生育、引产、流产、计划生育手术等出院诊断证明 住院费用结算单、费用清单 住院收费专用收据

《xx医疗保险手册》 xx生育服务证 结婚证 外埠生育、计 划生育门诊住 院费用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证明或死亡证明 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生育、引产、流产、计划生 育手术等医学诊断证明 原始收费凭证 住院须有医疗费用结算单、费用明细清单 门诊须有处方底方,检查费、治疗费明细单复印件1份(有照片页) 复印件1份(申报计生费用者无需提供)复印件1份 原件+复印件1份(申报计生费用者无需提供)原件+复印件1份(需盖章并注明孕周)原件 原件 复印件1份(有照片页) 复印件1份(申报计生费用者无需提供)复印件1份 原件+复印件1份(申报计生费用者无需提供)原件+复印件1份(需盖章并注明孕周)原件 原件 复印件1份(有照片页)

复印件1份(申报计生费用者无需提供)复印件1份 原件+复印件1份(申报计生费用者无需提供)原件+复印件1份(需盖章并注明孕周)原件 原件 原件材料要求 生育津贴领取 类别所需材料 结婚证 《xx生育服务证》 《xx医疗保险手册》 生育津贴及 晚育奖励津贴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证明或死亡证明 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 《北京市生育保险申领待遇职工登记表》(生表 一) 结婚证 《xx生育服务证》 《xx医疗保险手册》 引、流产津贴 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 《北京市生育保险申领待遇职工登记表》(生表

单位办理生育津贴所需资料 (1)

单位办理生育津贴所需资料 一、享受生育津贴需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二、必须提供的资料: 1、享受生育津贴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2、单位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加盖单位公章(可提供惠州市:中行、农行、工行、建行、广发行、邮政储蓄、农商行); 3、单位已支付参保人生育假期的工资凭证(加盖单位公章); 4、用人单位开具的书面委托证明(盖单位公章原件)及单位受托人的身份证(核原件留复印件); 5、用人单位为非财政全额拨款证明。 三、不同申请类别还需提交以下专项资料: (1)、顺产、剖腹产所需资料(以下资料均需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1、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或《死亡证》; 2、疾病诊断证明书; 3、属独生子女的需提供独生子女证,申办当时未提供独生子女证的不予计发。(2)、流产所需资料(以下资料均需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1、疾病诊断证明书(核原件留复印件); 2、住院的提供出院小结,门诊的提供相关的门诊病历和记录(核原件留复印件)。 (3)、计划生育手术所需资料(以下资料均需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1、医疗部门出具相应的有效资料及手术记录,如上环证、结扎证等; 2、单位开具相关的假期审批证明。 (4)、男方看护假所需资料(以下资料均需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1、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2、独生子女证。

个人办理生育津贴所需资料 一、享受生育津贴需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二、必须提供的资料: 1、享受生育津贴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2、享受生育津贴职工的社会保障卡(核原件留复印件),无社会保障卡的提供享受生育津贴职工本人在惠州市开户的银行账户复印件(可提供:中行、农行、工行、建行、广发行、邮政储蓄、农商行); 3、确需由直系亲属申请的须同时提供相应的关系证明和代办人的身份证(核原件留复印件)。 三、不同申请类别还需提交以下专项资料: (1)、顺产、剖腹产所需资料(以下资料均需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1、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或《死亡证》; 2、疾病诊断证明书; 3、属独生子女的需提供独生子女证,申办当时未提供独生子女证的不予计发。(2)、流产所需资料(以下资料均需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1、疾病诊断证明书; 2、住院的提供出院小结,门诊的提供相关的门诊病历和记录。 (3)、计划生育手术所需资料(以下资料均需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1、医疗部门出具相应的有效资料及手术证明,如上环证、结扎证等 (4)、男方看护假所需资料(以下资料均需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1、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2、独生子女证。

北京市生育津贴领取及报销流程

北京市生育津贴领取及报销流程政策 北京职工生育保险政策调整,取消30天晚育假,增加30天生育奖励假。伴随着政策变动,北京生育津贴领取有什么改变吗?生育津贴领取条件是怎么规定的?生育津贴发放提供的资料都有啥?小编非常了解你们现在的心情,不要着急,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关于北京2016年生育津贴的那点事。 一、生育津贴假期范围: 1、凡参加北京市生育保险人员按规定生育的,其享受的30天生育奖励假纳入生育津贴发放范围; 2、取消晚育假30天的生育津贴; 3、参保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和生育奖励假期间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生育津贴支付标准支付; 4、生育津贴支付标准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和奖励假天数。 二、生育津贴享受条件及晚育津贴规定: 1、根据现行政策,凡是符合本市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均可享受128天假期的生育津贴(国家规定的产假98天加上30天生育奖励假); 2、因国家自2016年1月1日起取消晚育假,早于本市新修订的《计划生育条例》和生育保险政策出台时间,因此《通知》规定,晚育假的生育津贴和生育奖励假的生育津贴不应同时享受; 3、参保人员在2016年1月1日后生育,且在《通知》印发前已按原规定领取晚育假生育津贴的,不再享受生育奖励假的生育津贴。 三、生育津贴证明资料:

1、北京市户籍参保职工需提供《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外埠户籍参保职工需提供《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简称《专用联系单》); 2、新修订的《计划生育条例》取消了《生育服务证》管理,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 3、根据市卫计委颁布的生育登记服务制度政策规定,参保人员申领生育保险相关待遇,或因分娩办理住院手续时,也应当出具计划生育相关证明。 四、北京市户籍生育津贴证明资料: 1、北京市户籍参保人员,符合两孩以内规定生育的,按照《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关于两孩以内生育登记服务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提交本市卫生计生部门出具的《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 2、符合再生育规定生育的,根据《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再生育行政确认工作的通知》,需提交由区卫生计生委盖章确认的《北京市再生育确认服务单》。 五、外埠户籍生育津贴证明资料: 1、外埠户籍参保人员符合两孩以内规定生育的,需提交由乡镇(街道)出具并盖章的《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 2、符合再生育规定生育的,需提交由乡镇(街道)出具并盖章的《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服务单》。 六、享受生育津贴须知: 1、参保人员在政策下发前已办理《生育服务证》和《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未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可继续使用相关证明; 2、参保人员已领取生育保险待遇,再生育时,原持有的证明将不能继续使用。 有关北京市领取生育津贴的条件文段小编就整理完了,如果您还有疑问或者需要代缴社保或补缴社保服务的可以登陆快法务平台查看也可以致电400-8646-001咨询。

生育津贴申请表

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单位名称: 单位编号: 温馨提示: 1. “因何情形而申领生育保险待遇”应根据实际填报,如产妇因生育而导致死亡的,需在生产日 期后注明死亡时间。如属于流产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或外国(境)籍人员的,应在相应日期后 注明婚姻状况。 2. “丧失单位依托”指符合《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穗府办〔2015〕41号)第三十六 条规定的情形。 单位经办人: 经办人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个人基本信息 姓名 个人社保编号 性别 身份证号 个人申报信息 是否已在我市办理生育保险就 医凭证或结算生育医疗费用 □是 □否 因何情形而申领 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生产日期 年 月 日 □顺产 □难产(剖腹产、会阴Ⅲ度破裂) □吸引产、钳产、臀位牵引产 □生育多胞胎(分娩婴儿个数 ) 流产:流产日期 年 月 日 □怀孕2个月以下流产 □怀孕2个月以上(含2个月)4个月以下流产 □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7个月以下流产 □怀孕满7个月以上发生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 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手术日期 年 月 日 □取出宫内节育器 □放置宫内节育器 □实施输卵管结扎 □实施输精管结扎 □实施输卵管或者实施输精管复通 产假工资领取情况 (丧失单位依托人员填写) □未领取产假工资 □已领取产假工资 (以下为个人填写部分) 本人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核对并承诺以上申报情况属实,如有欺瞒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本人签名: 日 期: (以下为用人单位填写部分) 我单位已核实并承诺以上申报情况属实,职工就业 期间已按规定支付工资。 (单位公章) 日 期:

生育津贴及报销需准备资料

生育津贴报销时需要的材料有: 1.《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及复印件 2. 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证明及复印件 3. 医学诊断证明书(出院时医院会给)及复印件 4. 填写《北京市生育保险申领待遇职工登记表》(生表一)两份 5. 填写《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审批表》两份 6. 单位填写《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 7. 医院检查的交费凭证(收据和小白条) 以上材料由女方单位向社保部门提交。 生育保险报销时间 生育保险需连续买满12个月,宝宝出生的18个月之内报销,同时报销时需在保。 生育保险属于典型的地方政策,各地规定各不一,有10个月,也有6个月甚至更低的。因此应以当地社保中心为准。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申请人提供资料:a、计划生育证明(即准生证) b、新生儿出生医学证 明(即出生证)或户口簿 c、诊断证明(生产医院开的生产证明,出院时开的)、费用凭据(出院时打印的);d、本人身份证(代办的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e、属异地或境外难产提供住院费用明细;f、属异地或境外剖腹产提供:(1)手术证明; 生育津贴的计算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的规定: (1)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晚育假增加30天; (3)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4)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5)流产假:怀孕不满4个月15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42天;(注意本条的时效性,网上有些说法已经过时,最新的依据是2012年《女职工劳动保护特 别规定》, 注意要点: 1.复印件数量 2.异地生育的,当地医院的等级证明

北京生育津贴领取流程

1、单位持相关材料及《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到区人力社保局社保中心基金支付科、分中心支付岗及街镇社保所业务窗口进行申领; 2、单位于次月中下旬收到生育津贴款项后须及时支付至申领职工本人,并留存相关凭证。 三、单位提交材料 生育津贴(包含晚育津贴)申领提交材料 1、《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二份(可通过网站下载);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非京籍人员提供《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原件及复印件; 4、《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6、配偶一方为军籍人员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军官证复印件;配偶一方为外籍或港澳台人员的,需提供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非本市户籍人员在2012年1月1日(不含)前分娩的,需提供《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引(流)产津贴申领提交材料 1、《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二份(可通过网站下载);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医疗机构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4、配偶一方为军籍人员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军官证复印件;配偶一方为外籍或港澳台人员的,需提供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非本市户籍人员在2012年1月1日(不含)前引、流产的,需提供《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原件及复印件。 四、办理岗位及办理时限 1、办理岗位:社保中心基金支付科(南区二层) 上地、万寿路分中心四险支付业务岗 街镇社保所业务窗口 2、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五、注意事项 1、以上材料均应为中文材料,非中文材料需提供翻译公司出具的翻译文件。对于具有翻译资质的翻译公司出具翻译文件,应提供翻译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对于不能提供翻译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应提供翻译文件与原件一致的公证书。 2、上述表格均可通过网站下载,可使用黑色签字笔填写,也可打印。单位提交的表格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办理时间:每月5-25日,节假日除外。 4、报送材料使用A4纸。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pdf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申领单位组织机构代码:申领单位名称(章): 申领人公民身份号码姓名性别配偶证件类别( )公民身份证()港澳台证()护照()军官证配偶证件号码配偶姓名 引、流产类发生引、流产日期终止妊娠前的怀孕周数 分娩类 分娩日期生育类别( )正常产()难产计划生育证明材料类别( )计生证 ( )联系单()服务单 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编号 北京市再生育确认服务单编号 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编号 流动人口再生育确认服务单编号 生育胎儿数包含产前15天(0-15) 天产假包含30天奖励假(0-30) 天 产假终止原因( ) 正常到期()退休()死亡()其他产假提前终止日期申领人自愿选择( )银行代发( )单位发放 申领人声明 以上所填写申报内容为本人真实情况,不存在虚假陈述。 申领人签字:年月日 申领单位联系电话申领单位邮编 申领单位地址 备注说明生育津贴次序号单位负责人: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年月日填表说明: 1. 在( )中划√进行选择; 2. 在分娩时采用产钳助产、胎吸、剖宫分娩的,在生育类别中选难产; 3.选择退休、死亡、其它产假终止原因的,应填写产假提前终止日期。 4.生育津贴次序号由社保经(代)办机构经办人员填写。 5.引流产或2016年1月1日以后分娩的申领人员填写此表,此日期前分娩的人员,请填写原登记表格。 6.此表不可用于同时以引流产和分娩原因申领生育津贴。 7.包含产前15天:按分娩前实际休假天数填写,未休假填写“0”,最多不超过15天。 8.产假包含30天奖励假:按分娩后实际休假天数填写,未休假填写“0”,最多不超过30天。 9.备注栏注明未说明的其他情况。 10.此表一式二份,单位、社保经(代)办机构各一份。

最新申领生育津贴所需材料详细说明及填表表样00

一、凡在定点医院已经报销完生育医疗费和孕期门诊检查费用的职工,到医管中心申领生育津贴时,只需提供以下资料: 1、女职工本人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即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和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共4个证件) 2、住院病历里的出院记录、分娩记录、难产及剖宫产的还需提供医院有关诊断证明及手术记录。住院费用报销结算单、孕期检查报销结算单。 3、生育保险职工生育情况证明表一份(填写格式详见表样1)。 4、生育津贴申领表一式三份(填写格式详见表样2)。 5、由生育的职工本人写一份授权委托书,大致内容如下: 本人ⅩⅩⅩ,现委托我单位保险经办人ⅩⅩⅩ办理我的生育保险相关待遇。 ⅩⅩⅩ(本人签字)

表样1(凡红字部分都需要填写或盖章) 济宁市任城区生育保险职工生育情况证明表 单位名称:(章)填报日期:年月日 注:表格内容信息单位必须如实填写,如有虚假,一切责任由填报单位负责。

表样2(凡红字部分都需要填写或盖章) 济宁市任城区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津贴申领表单位名称:(章)填报日期:年月日

注:本表一式三份,个人、单位、医保经办机构各一份 二、领款员到医管中心领款时需提供给财务科的材料: 领款员首次到医管中心财务科领款时,需提供以下1—3条资料: 1、生育保险领款员情况表(填写方式详见表样3) 2、单位授权委托书(手写或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日期);内容大致如下: 任城医管中心: 我单位职工ⅩⅩⅩ为我单位保险专管员,单位授权其办理我单位职工的生育保险领款业务,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年月日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反正面); 4、单位收据并加盖财务专章;(普通收据即可,每次领款必带)。

《申报生育津贴所需材料》

《申报生育津贴所需材料》 申领女职工生育生活津贴所需资料1.《医疗保险卡》、《医疗保险就医手册》、《医疗费收据》、《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病历首页》、《手术记录单》或《分娩记录单》、《出院小结》);门诊患者需提供《手术记录单》复印件。 3.《参保单位帐号表》、《女职工流产、引产生育生活津贴申领表》。 妊娠分娩的另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一孩生育登记单》或《 二、多孩生育登记单》原件及复印件、《女职工分娩生育生活津贴申领表》、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政策的还需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流产、引产的另需携带。《计划生育手术证明》或《批准终止中期以上妊娠证明》复印件。 注:以上复印件均用b5纸复印。医学资料复印件每页须加盖医疗机构证明印记(如:病历复印专用章)。 申领女职工生育生活津贴所需资料1.《医疗保险卡》、《医疗保险就医手册》、《医疗费收据》、《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病历首页》、《手术记录单》或《分娩记录单》、《出院小结》);门诊患者需提供《手术记录单》复印件。 3.《参保单位帐号表》、《女职工流产、引产生育生活津贴申领表》。

妊娠分娩的另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一孩生育登记单》或《 二、多孩生育登记单》原件及复印件、《女职工分娩生育生活津贴申领表》、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政策的还需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流产、引产的另需携带。《计划生育手术证明》或《批准终止中期以上妊娠证明》复印件。 注:以上复印件均用b5纸复印。医学资料复印件每页须加盖医疗机构证明印记(如:病历复印专用章)。 申领男职工护理假工资所需资料1.《医疗保险卡》、《医疗保险就医手册》、《男职工护理假工资申领表》、《参保单位帐号表》、《身份证》原件。 2.《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复印件均用b5纸复印。 申领女职工生育生活津贴所需资料1.《医疗保险卡》、《医疗保险就医手册》、《医疗费收据》、《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病历首页》、《手术记录单》或《分娩记录单》、《出院小结》);门诊患者需提供《手术记录单》复印件。 3.《参保单位帐号表》、《女职工流产、引产生育生活津贴申领表》。 妊娠分娩的另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一孩生育登记单》或

在职职工申报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流程

在职职工申报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流程 备注:生育津贴的申报时限为:分娩后三个月至分娩后六个月。请安排好个人的申报时间,在每年3、6、9、12月份院内统一收材料时递交。

去爱人单位盖章时,请了解爱人的社保月平均基数,如超过我院职工标准(八千),申领晚育津贴一栏可以填报爱人姓名和身份证号。(仅限晚育人员,非晚育人员无需填写申报晚育津贴人公民身份证一栏。)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申领生育津贴次序号: 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章): 单位负责人: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年月日 填表说明: 1. 在( )中划√进行选择; 2. 在生育时采用产钳助产、胎吸、剖宫生育的,在生育类别中选难产; 3. 申领晚育奖励津贴的,应夫妻双方签字确认,并加盖所在单位的公章。如果一方无单位,应在所在单位(盖章)处注明本人无单位; 4.产假非正常到期的,应填写具体日期。 5.女性生育时超过24周岁且为初育的属于晚育、 6.申领生育津贴次序号由经(代)办机构填写。 7.军人配偶应填写身份号码或军官证号。 8.未登记个人银行账户信息的,默认为单位发放。 9.此表一式二份,单位、社保经(代)办机构各一份

附件2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申领单位名称(章): 申领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填表说明: 1. 在( )中划√进行选择; 2. 在分娩时采用产钳助产、胎吸、剖宫分娩的,在生育类别中选难产; 3.选择退休、死亡、其它产假终止原因的,应填写产假提前终止日期。 4.生育津贴次序号由社保经(代)办机构经办人员填写。

5.引流产或2016年1月1日以后分娩的申领人员填写此表,此日期前分娩的人员,请填写原登记表格。 6.此表不可用于同时以引流产和分娩原因申领生育津贴。 7.包含产前15天:按分娩前实际休假天数填写,未休假填写“0”,最多不超过15天。 8.产假包含30天奖励假:按分娩后实际休假天数填写,未休假填写“0”,最多不超过30天。 9.备注栏注明未说明的其他情况。 10.此表一式二份,单位、社保经(代)办机构各一份。

北京市生育津贴待遇申领经办流程(最新)

生育津贴待遇申领经办流程

业务导航 一、申请条件及受理范围 生育当月正常缴纳生育保险,且生育前连续正常缴费9个月,生育前缴费不足9个月的,生育之后需连续正常缴费12个月。 二、操作步骤 申领生育津贴待遇 1.生育津贴待遇默认发放至申领单位;需要发放至个人账户的,需单位提前到业务受理科办理个人账户信息采集; 2. 单位网上预约取号后持相关材料到朝阳区社保中心经办服务大厅四层支付科或双井分中心支付岗进行申领; 3.生育津贴待遇于次月发放申领单位账户或已采集银行账户信息的申领职工个人账户中(个人账户发放不成功的由申领单位重新办理帐户信息采集,直至发放成功)。 三、办理材料 申领生育津贴待遇涉及材料 1. 《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原件)或《北京市再生育确认服务单》(原件)或《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

2. 《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原件)或《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确认服务单》(原件)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原件和复印件); 3.《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4.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 5.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7.旧版《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二份)(见附件1); 8.新版《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二份)(见附件2); 9.《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变更表》(一式二份)(见附件3); 10.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待遇核准表》(该人员申领生育津贴信息登记时由社保中心开具的)(复印件) 11.因特殊原因,需要携带的其它相关材料。 不同情况所需材料列表

生育津贴申请个人承诺书

承诺书 XXXX有限公司: 本人已阅读并理解申请生育津贴拨付所需材料和本承诺书第2页附件(《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七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内容。我清楚地知道本人有义务协助公司申请拨付生育津贴,并就生育津贴的拨付作出如下承诺:如因本人原因造成社保经办机构拒绝拨付生育津贴的,由本人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并同意公司在本人工资中扣除。 员工签名: 日期:年月日 第1页

附件: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节选) 第十七条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可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金融机构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职工。 第三十条职工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并且用人单位已向其垫付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可在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起1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申请拨付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的生育津贴,应当提供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婴儿出生证明或者死亡证明、用人单位垫付生育津贴的凭证、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难产、生育多胞胎或者终止妊娠的,还应当提供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 申请拨付职工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的生育津贴,应当提供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用人单位垫付生育津贴的凭证和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 统筹地区规定由金融机构直接发放生育津贴的,按照其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用人单位可在为职工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并向职工垫付生育津贴后1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按照前款规定申请拨付生育津贴的,除应当相应提供本规定第三十条第二款或者第三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供相关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或者用人单位的招录证明,职工就业期间的工资支付凭证,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机构代码证。 第2页

申报生育津贴所需材料

申领女职工生育生活津贴所需资料 1.《医疗保险卡》、《医疗保险就医手册》、《医疗费收据》、《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病历首页》、《手术记录单》或《分娩记录单》、《出院小结》);门诊患者需提供《手术记录单》复印件。 3.《参保单位帐号表》、《女职工流产、引产生育生活津贴申领表》。 妊娠分娩的另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一孩生育登记单》或《二、多孩生育登记单》原件及复印件、《女职工分娩生育生活津贴申领表》、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政策的还需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流产、引产的另需携带:《计划生育手术证明》或《批准终止中期以上妊娠证明》复印件。 注:以上复印件均用B5纸复印。医学资料复印件每页须加盖医疗机构证明印记(如:病历复印专用章)。 申领女职工生育生活津贴所需资料 1.《医疗保险卡》、《医疗保险就医手册》、《医疗费收据》、《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病历首页》、《手术记录单》或《分娩记录单》、《出院小结》);门诊患者需提供《手术记录单》复印件。 3.《参保单位帐号表》、《女职工流产、引产生育生活津贴申领表》。 妊娠分娩的另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一孩生育登记单》或《二、多孩生育登记单》原件及复印件、《女职工分娩生育生活津贴申领表》、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政策的还需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流产、引产的另需携带:《计划生育手术证明》或《批准终止中期以上妊娠证明》复印件。 注:以上复印件均用B5纸复印。医学资料复印件每页须加盖医疗机构证明印记(如:病历复印专用章)。 申领男职工护理假工资所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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