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一事一议制度

村级一事一议制度
村级一事一议制度

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切实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的稳定,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称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是指为兴办农民直接受益的集体生产生活及公益事业,经民主程序确定的农民自愿出资、出劳的行为。

第三条筹资筹劳应遵循群众急需、共同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上限控制的原则,实行一事一议。

第四条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监督管理工作。乡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监督管理工作。日常工作由各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第二章筹资筹劳的范围

第五条筹资筹劳的范围包括:村内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道路修建、植树造林和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其它集体生产生活及公益事业项目;政府给予资金补助、农民直接受益的水渠(或相当于水渠)及以下的小型农田水利、村级道路建设、养护项目。

第六条干渠、支渠及其它大中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乡到村及以上的道路建设、学校建设和维护、村组干部报酬、五保户

供养等应由财政支出或补助的项目,以及兴办企业亏损、偿还债务等所需的费用和劳务不列入筹资筹劳的范围。

第七条筹资筹劳的议事范围为行政村。

第八条筹资对象为本村户籍在册人口或所议事项受益人口。筹劳的对象为符合上述条件的劳动力。

本款所称劳动力是指18周岁至60周岁男性和18周岁至55周岁女性。

第九条对家庭确有困难,不能承担或不能完全承担筹资任务的农户,由该农户提出申请,经符合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通过,给予减免。

第十条对因病、伤残或者其他原因不能承担或不能完全承担劳务的,由本人或家人提出申请,经符合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通过,给予减免。

第十一条现役军人不承担筹资筹劳任务;复员退伍的伤残军人、在校就读的学生、孕妇或分娩未满一年的妇女不承担劳务。

第三章筹资筹劳的程序

第十二条需要农民出资出劳的项目、数额及减免等事项,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村民会议应由本村18周岁以上过半数村民参加,或者由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

村民代表会议应由依法产生的村民代表五分之四以上人员参加。

村民委员会在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前后,应做好筹资筹劳的思想发动和动员组织工作。

第十三条讨论通过全年筹资筹劳建设规划方案的村民会

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应尽可能在年底或年初村民人数集中时召开。

第十四条筹资筹劳事项可经村民委员会提出,也可经十分之一的村民联名或五分之一的村民代表联名提出,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审议和表决。需经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和表决的,会前应由村民代表逐户征求意见。

第十五条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村民代表会议表决时按一户一票进行,所作决定应当经所代表的农户过半数同意。

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后要形成会议纪要并由村民或村民代表签字。

第十六条村民因故不能参加村民会议,可以书面委托本村其他村民代行议事权利。

第十七条相邻村农民共同直接受益的筹资筹劳项目,应由受益村协商、乡政府协调,按照分村议事、联合申报、分村管理资金和劳务、统一施工的办法实施。

第十八条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筹资筹劳决定,由村民委员会报乡镇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初审,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报县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第四章筹资筹劳的使用

第十九条村范围内的筹资,用于第五条规定的村内建设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的购买及有关管理、维护费用等。

村范围内的筹劳,用于实施第五条规定的村内建设项目所需的劳务。

第二十条相邻村共同组织的筹资筹劳,用于国家补助资金扶持的项目。

第二十一条对所筹资金,村民委员会要建立健全严格的开支审批制度。

筹集资金结余部分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可以结转下年度,继续用于兴办集体生产生活及公益事业。

第二十二条对所筹劳务,由村民委员会统一组织,并制定合理的劳动定额,以提高劳动效率。

第五章筹资筹劳的管理

第二十三条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行上限控制、合理分摊,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农民承受能力、农村事业发展需要,按年度分地区提出限额标准和具体分摊办法,并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四条经批准的筹资筹劳项目、标准,由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在省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印制或监制的农民负担监督卡上登记。

村民委员会将农民负担监督卡分发到农户,并张榜公布筹资筹劳的事项、标准、数额。

村民委员会按照农民负担监督卡登记的筹资筹劳事项、标准、数额收取资金,安排出劳。

村民委员会不得擅自立项或者提高标准,向农民筹资筹劳;不得将筹资筹劳变成固定的筹集项目;不得跨年度筹资筹劳。

第二十五条村民应当执行经民主程序讨论通过的筹资筹劳决定。对没有正当理由不承担筹资筹劳的村民,村民委员会应进行批评教育。教育无效的,可依法按照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村规民约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筹集的资金归本村村民集体所有,由村民委员

会纳入村级财务统一管理,单独设立账户、单独核算。

村民主理财小组负责筹资筹劳管理使用情况的审核、监督。筹资筹劳的管理使用情况经村民理财小组审核后,定期张榜公布,接受村民监督。

第二十七条乡级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村级一事一议所筹资金和劳务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其主要内容是:筹资筹劳的范围、数额是否符合规定;筹资筹劳是否符合规定的民主程序;资金和劳务的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要求;财务收支、预决算的制定与执行是否规范;其它有关审计事项。

第二十八条属于筹劳的项目,不得强行要求农民以资代劳。农民自愿以资代劳的,由本人或其家属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可以以资代劳。

以资代劳工价标准由县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提出初步意见,报地市级农民负担管理部门批准,并在年初向农民公布。

第二十九条为鼓励农民自愿投工投劳,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和道路建设项目,各级政府可适当给予补贴,实行筹补结合、多筹多补。

对申请政府扶持资金的筹资筹劳项目,各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级财政扶持项目审核,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的拨付,并联合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第三十条在村级一事一议筹劳范围外需要农民出劳的,必须按照以资代劳工价标准,给出劳者报酬,签订劳务合同,按期兑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特大防洪、抢险、抗旱紧急任务确需农民出劳的除外。

第三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截留、挪用一事一议所筹资金。

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以检查、评比、考核等形式,要求农民或村民委员会组织出资出劳,开展达标升级活动。

农民或村民委员会有权拒绝前款规定的筹资筹劳要求,并向乡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第六章违规责任

第三十二条未经批准要求农民或村民委员会组织筹资筹劳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提出限期改正意见;逾期不改的,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建议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属于非中共党员的村民委员会成员,由处理机关提请村民会议处理或罢免。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规定强行向农民筹资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将收取的资金退还农民,并依照第三十二条规定对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逾期不退还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单位经济处罚。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规定强制农民出劳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将违反规定的用工,按照当地以资代劳工价标准,给予农民相应的报酬,并依照第三十二条规定对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

第三十五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批评教育、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根据受益主体和筹资主体相对应的原则,可适当缩小议事范围。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单位议事的,可参照本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但全村总体计算,人均筹资筹劳标准不得突破限额。部分受益群体议事的,由其自主决定。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务管理制度+-+九江财政

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务管理制度 - 九江财政九江市《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财务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第一条: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农民自愿出资出劳、直接受益为前提,以政府奖补资金为引导,进一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加快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步伐,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 第二条:为规范与加强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的筹集、使用、监督管理,特制定本财务制度。 二、奖补范围 第三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必须建立在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项目村民筹资筹劳的基础上。 第四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主要包括:目前支农资金没有覆盖的村内水渠(灌溉区支渠以下的斗渠、毛渠)、堰塘、桥涵、机电井、小型提灌或排灌站等小型水利设施,村内道路(行政村到自然村或居民点)和环卫公共设施、植树造林等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第五条:国有农林场、农垦企业代管的村,实行总、分场管理体制后的分场公益事业建设参照村级公益事业列入奖补范 1 围。 第六条:跨村以及村以上范围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投入和农民房前屋后非公益性的修路、建厕、打井、植树等不属于奖补范围。

第七条:违背村民意愿、超过省人民政府规定的筹资筹劳限额标准、超过村民承受能力兴办的村内公益事业建设等项目,不列入奖补范围。农民零筹资的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不列入奖补范围。 三、资金来源 第八条: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村民筹资、村集体经济投入、社会捐助、整合的其它资金、财政奖补资金。 1、村民筹资:根据规范的村民议事程序,由项目理事会按照《江西省减轻农民负担管理办法》规定,村民每人每年筹资不超过30元或每个农村劳动力每年出劳6个标准工日的限额筹集。 2、村集体经济投入:指一事一议项目所在村集体经济实体为支持项目建设而提供的资金支持。 3、社会捐助:在外工作、经商的家乡人士和关心村级公益事业人员的无偿支持、赞助。 4、整合的其它资金:指从其他渠道争取来的专项资金。 5、财政奖补资金:为鼓励与推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 2 议工作健康发展而设置的专项资金。 四、资金管理 第九条:各项一事一议项目资金的取得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按照项目资金投入者意愿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与使用。 第十条:各项一事一议项目资金必须建立在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基础上实行专户管理、专帐核算。 第十一条:各项一事一议项目资金必须按照“村帐乡代理”的要求全部缴入(或汇入)乡财政所资金专户,由乡财政所(或乡农经站)统一管理与核算。

村级一事一议典型材料

**乡**村一事一议典型材料 **村地处我乡北10公里,紧邻**村,现有7个村民小组,736户,2496人,耕地面积2636亩,在职村干部5名,党员53人。 去年“7·23”特大洪水对该村造成了严重的灾难,直接经济损失530多万元,冲毁桥梁5座,冲毁农田400多亩,倒塌房屋13户,58户村民房屋进水,冲毁水渠2000多米,冲毁泵站4座,冲毁水泥路面1500多米。由于水毁灾情严重,2011年申请实施了恢复水毁桥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项目内容为新修桥梁,工程历时两个多月,项目总投资18.4万元,村民筹资3.53万元,筹劳13500个,申请财政奖补13万元。 通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实施,解决了三个小组村民和学生过河淌水和行路难的问题,特别是通过“一事一议”政策的实施,充分发挥了基层民主,调动了村民参与村内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性,解决了制约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资金短缺的瓶颈问题。 一、具体做法 1、结合水毁实情,解决群众急盼解决的问题。 去年水毁灾情严重,当年虽修复了两座桥梁,已耗尽了村所有积累,今年仍有几座桥梁需恢复重建。钱从哪里来成了村支两委最头痛的事情。年初经该村党支部提议,两委会讨论,村民代 表会表决通过,将新建水毁桥梁作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该项目得到了镇党委的大力支持,帮助申报,将该村新建水毁桥梁列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2、充分发扬民主,阳光操作财政奖补项目。 如何更好地把这一财政奖补项目做好,就要严格按照规范程序操作,做到“三议三公开”,即通过村党支部提议,村支两委会商议,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议结果公开,资金使用公开,项目实施结果公开。通过阳光操作,让村民参与到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监督中来,让群众行使了当家作主的权力,得到群众的支持和赞许。

议事制度

温州市龙湾区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提高资金使用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的规定和区会计核算中心的财务制度,财务收支严格执行办公室主任一支笔审批制度。 二、按照正常办公和行政管理的需要,编制年度经费开支预算计划。对各项经费开支,实行计划管理,先报批,后组织实施。 三、专项基金支出,按规定程序审批。使用各种支票,按现金开支标准审批,并坚持先批后支,不超支,不乱支。 四、严格执行会议审批制度,有关会议先由主办科室编制会议经费预算,经分管领导审核,报局长室研究审批后实施。 五、坚决杜绝乱收费,按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实行亮证收费,使用标准票据,经费及时上交,做好财务核算。 六、日常财务管理: (一)一切费用报销,必须手续齐全。经办人说明用途,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报办公室主任审批。 (二)办公室主任报销,应由监督小组组长签字。 (三)经费支出3000元以上,要先请示局长,由办公室负责支出;经费支出3000元以上需填写经费使用审批表,经费支出10000元以上,须经局党委或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特殊情况的经费使用须报请有关领导、部门核准后执行。 (四)实行设备实物综合管理。设备实物添置使用,科室要

先填写申报表,经审核批准后,由办公室采购或上报政府采购,每年定期清理登记一次。日常办公用品由办公室负责计划、购置、保管、发放和登记。 七、公务接待制度 (一)公务接待费应控制在区纪委下达的限额数以内。 (二)接待标准:区机关干部每人每餐不得超过30元;上级机关(市及市以上)和外市、外地区来客接待,每餐每桌不得超过1200元。 (三)接待管理:每次公务接待统一由办公室安排并填写审批表,然后凭接待发票和审批表等由办公室主任签批。 (四)接待报告:根据要求,由办公室在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向区纪委(监察局)报告上一季度本局公务接待情况,同时抄送本局领导。 八、差旅费(交通费)报销 (一)差旅费报销按“龙湾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开支标准”执行。如出差地区收费确实较高或其他特殊情况,须说明原因,方可报销。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考察已经安排就餐的,不得再报销伙食补贴。 (二)公务出差乘坐飞机或软卧火车,须事先经局长室批准。 (三)因公出差回单位后,应在3日之内报销结算,一般不得超过一周。 (四)局机关工作人员上下班,可给予每月150元交通费补贴。工作人员赴市、区办事及施工现场检查工作等交通费,原则

村民议事会制度及一事一议制度

村民议事会制度 议事会主要职责和任务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及农村政策等,大力宣传和教育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农村政策,主动履行法律所规定的各项公民权利与义务。 2、积极动员和组织群众完成上级党委和政府安排的各项具体工作任务。 3、根据本村自然资源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参与讨论和制订农业生产发展规划,并协助村民委员会组织群众实施和落实。 4、参与讨论和决策涉及本村群众公共利益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发展项目等重大的问题。 5、协助村民委员会依法管理好集体所有的土地、山林、水利设施和其他公共财产,对村民违反规定的行为,及时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6、协助村民委员会维护生产、生活秩序,搞好本村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7、协助村民委员会调解民事纠纷,协调和解决本村村民之间的利益矛盾和问题,注意搞好宗族、邻里的团结,促进村民之间的和睦相处。

8、坚决执行国家和地方的计划生育政策,积极倡导育龄青年晚婚、晚育、优生、优育,禁止违法婚姻和生育的现象发生,自觉落实各种节育措施。 9、认真开展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和“五好”文明户评选活动,大力提倡移风易俗、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铺张浪费,破除封建迷信,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 10、定期听取和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监督村集体财务的收支使用情况,实行全体村民民主理财,对个别违犯财务管理制度或分管工作完成不力的村委会委员,享有提出罢免的建议权。 11、及时向村党总支、村委会和镇人大主席团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12、村民议事会代表都有义务参加镇人大主席团和村党总支、村委会分别召集的有关会议,按时参加本村村民议事会全体会议的例会。 村民议事会议事规则 下列事项须经村民议事会讨论决定: 1、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则、村庄建设规划,审议村委年度工作计划。 2、修订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 3、通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接受村委会员辞职。 4、土地征用及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方案。

农村管理制度

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巩固整治成果,加强环境卫生管理,确保整洁优美的生活环境。 二、村长和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全村的环境卫生工作,对农村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并做好宣传工作。 三、公共场所、休闲场所由村两委干部、党员等负责包干,定期清扫,门前屋后由村民自行包干,每天打扫。 四、各个家庭清扫的垃圾不得随意乱放,统一放到垃圾箱内。 五、每个家庭内的卫生整洁,家具摆放整齐有序。 六、各个家庭厕所确保干净整洁。 七、公共场所、村内主要干道路边、休闲场所以及活动场所,不准乱堆放柴草杂物,不准堆放垃圾。 八、各个农户必须做到科学用水,节约用水,严禁自来水不关,浪费水源。 九、环境卫生,人人有责,大家互相监督,爱护公物,保护绿化。 十、希望全体村民认真遵守本制度。

农村爱国卫生工作计划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墙报、宣传栏、黑板报、会议、党员村民代表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各种阵地,广泛宣传爱国卫生活动的现实意义和重要意义,使整个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民参与,同心协力抓创建的良好氛围。 2、自觉遵守“九不”规范。通过“九不”规范的教育来规范我村的日常行为.改变以前那种随意吐、扔、倒等不良习惯。以经常性和突击性相结合的办法,重点整治环境卫生,落实人员管理公共厕所的卫生工作,并做到水面无漂浮物,实现水陆环境净化。 3、抓村容村貌管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村民多办实事。清除垃圾死角,合理布局厕所、垃圾箱和垃圾收集点,并做好家禽的圈养工作。 4、积极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及健康体检。 5、切实抓好农村改水改厕工作。

室内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一、村会议室卫生由村两委成员定期打扫,尤其是会前会后应及时清扫干净。 二、每个家庭家庭门前屋后的卫生自行清扫。 三、各个家庭清扫的垃圾不得随意乱放,统一放到垃圾箱内。 四、每个家庭内的卫生整洁,家具摆放整齐有序。 五、各个家庭厕所确保干净整洁。

一事一议工作总结_一事一议工作总结

一事一议工作总结_一事一议工作总结 一事一议工作总结_一事一议工作总结一事一议制度,是指在农村税费改革这项系统工程中,取消了乡统筹和改革村提留后,原由乡统筹和村提留中开支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道路修建、植树造林、农业综合开发有关的土地治理项目和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其他公益事业项目所需资金,不再固定向农民收取,采取一事一议的筹集办法。 网xx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一事一议工作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事一议工作总结 一、基本情况坪地场乡位于县城东北部,政府所在地距县城23公里,全乡国土面积123.17平方公里,辖18个行政村,150个村民组,现有人口20914人。 XX年前三季度全乡共争取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5个,总投资70万元,共硬化进寨路5000米,新建垃圾池6个,现6个项目已全部竣工并投入使用。 二、主要做法1、领导重视,健全机构。 为扎实推进我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顺利开展,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成果,乡党委、政府把一事一议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财政、经发、水利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一事一议项目的组织实施,同时,各个项目点分别成立了以村党支部书记为

组长,村委会主任为副组长的项目实施领导,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加强资金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2、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党员大会,开辟宣传栏,制作固定标语等形式,全力营造一事一议宣传工作的氛围,尊重民意,民主决策,规范操作,在全乡范围内大力宣传一事一议工作的积极意义,让村民知道开展一事一议工作是党和政府关心三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是加大财政资金向三农投入的有效载体,是为民谋利的有效途径。通过有效的宣传,把党的政策化作农民群众的实际行动,增强了他们的投工投劳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力地推动了一事一议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了群众积极参与项目建设的良好氛围。 3项目公开,资金公示,充分尊重民意。 在实施一事一议项目过程中,做到财务一定要公开,工程质量一定要确保,财务监督一定要到位。特别是把村务公开贯穿于议事的全过程,即在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之前,由村委会提前把会议议题通知给村民代表,并要求村民代表认真走访群众,就会议议题充分征求村民意见,让广大村民享有知晓权、参与权、决策权,真正做到群众参与,民主管理。

一事一议制度

一事一议制度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一事一议制度” 一事一议”制度,就是把涉及到村里的重大事情,比如水电费收取标准、村里公共设施建设、村镇土地开发、宅基地占用、计划生育指标的分配、救济款物的分配、重大民事纠纷调解等等,先由村“两委”会集体讨论,确定议题或提出初步意见后,再交给村民代表进行“一事一议”,由村民代表讨论决定。 “一事一议”管理制度 一、村级范围内兴办水利、农田基本建设、修建村级道路和桥梁、植树造林等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需资金和劳务用工,可通过“一事一议”筹集。 二、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遵循“量力而行、群众受益、民主决策、上限控制、使用公开”的原则。 三、“一事一议”的审批程序:年初村委会提出预算方案,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乡政府审核,送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执行。 四、经过审批的筹资筹劳一律填入负担卡,由村委会按卡组织收取,按议定的用途使用。 五、“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属村集体所有,所收资金全部交乡农村财务代理中心代管。 六、村集体生产、公益事业完工后,要及时办理决算,对“一事一议”资金的收支情况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一事一议”制度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一、有利作用

1、有利于增强农民集体意识。“一事一议”制度的推行,可以让广大农村群众通过交流讨论,在积极的思想斗争中就建设本村集体公益事业达成共识,形成舆论压力,唤醒半睡状态的集体意识,集群体之力,办群体之事。 2、有利于加速村民自治进程。“一事一议”制度的推行,可以为农村群众参与村内社会事务管理、提高参政意识搭建一个良好平台,促进农村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目标的实现,加快村民自治的步伐。 3、有利于提高生产生活水平。“一事一议”制度的推行,可以通过筹资筹劳聚集力量,提高农村基础设施水平,兴办集体公益事业,降低农村群众生产生活成本,改善居住环境,为新农村建设奠定物质基础。 4、有利于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一事一议”制度的推行,可以明确农村群众的负担水平,杜绝“三乱”现象发生。通过集体讨论决策,有多大力就办多大事,做到公开透明,保证了农民负担控制在政策规定的范围内。 二、推行障碍 村内“一事一议”制度还存在知晓面窄、使用率低、程序不规范、效果不明显等现象,全面推行还存在诸多障碍。 一是认识上的误区。部分乡镇认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是村民自治范筹内的事,村委会上报了才审批;部分村通过“一事一议”的形式筹资筹劳,却认为没有必要按规范程序运作,只要达到目的就行;部分群众认为税费改革后的农田水利、修

一事一议案例分析

小投入推动大发展 ——xxx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案例分析 基本概况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适应农村税费改革新形势,为激活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而推行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是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关系民生的一件大事。自2011年我市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行以来,我镇共实施完成项目54个,总投资455万元,其中获得财政奖补资金150万元。涉及到水利、道路、环卫、农民活动场所等,覆盖全镇9个村、社区,农村居民参与面达100%。其中水利项目23个,整治水渠21.2公里,配套建筑物25道;农村道路项目18个,新建、修建农村道路32.6公里。极大的改善了村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取得了上级满意、干部乐意、群众愿意的绩效。 xxx位于xxx东北,地处平原,镇域面积96平方公里,耕地面积8万亩。辖36个村,268个村民组,全镇总人口达7万人。特殊的镇情决定了我们要走“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之路。自取消“两工”和农村税费改革以来,我镇依据有关政策,探寻、出台“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解决兴修道路等投入不足问题,并一直坚持着,不松懈、不动摇、不走样。 2011年,省、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实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规定,如一缕春风,使得我镇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焕发勃勃生机,既是有形的物质奖补,又是无形的

精神奖补。一年来,我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农民自愿出资为基础,以财政奖补资金为引导,以社会投入为补充,以充分发挥基层民主作用为动力,逐步建立筹补结合、多方投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长效机制。通过一年的实践,我镇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一是有力地推进了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推动了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又好又快发展。 二是调动了农民参与农村公益事业的积极性,群众要求建设、参与建设的积极性空前高涨。 三是改善了村容村貌及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方便了群众的生产、生活。 四是转变了农村干部群众的思想观念,从以前“事难议”到“主动议”,从“等、靠、要”到主动出资出劳,从要我干到我要干,从分散投入到整村推进。 五是促进了农村村务公开和村民自治,在实施建设过程中,村组民主选举产生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小组和工程民主理财小组,增加了工程各项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了村民自治的意识和能力,有效促进了村务公开和村民自治。 六是改善了干群关系,密切了群众关系。很多原来存在的干群矛盾、邻里纠纷逐步得到化解,村组的纠纷调解明显减少和降低,为社会稳定、和谐奠定了基础。 主要做法 一、强化领导,建立健全责任体系。

村级公益事业发展方案【最新】

村级公益事业发展方案 为全面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农村公益事业发展,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加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奖补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做好2010年扩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意见》和《省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农民自愿出资出劳为基础,以政府奖补资金为引导,坚持部门扶持、社会捐赠、村组自筹和农民筹资筹劳相结合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新机制,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农村社会进步。 (二)基本原则。一是民主决策,筹补结合。必须尊重民意,以村民民主决策、自愿出资出劳为前提,政府给予奖励补助,使政府投入和农

民出资出劳相结合,共同推进公益事业建设进程。二是直接受益,注重实效。必须重点支持农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适当向贫困村倾斜,切实提高项目效用。三是整合资金,形成合力。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以财政奖补机制为平台,加大涉农资金的整合力度,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和其他相关资金统筹安排,捆绑使用,形成合力。四是规范管理,阳光操作。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确保筹资筹劳方案的制定、村民议事过程、政府奖补项目的申请、资金和劳务使用管理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把好事办好,接受群众监督。 二、奖补范围和标准 (一)奖补范围。奖补对象以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为基础,主要包括与村民生产生活有密切相关的设施和项目:目前支农资金未覆盖的村内水渠(灌溉区支渠以下的斗渠、毛渠)、堰塘、桥涵、机电井、小型提灌或排灌站等小型水利设施,村内道路(行政村到自然村或居民点)和户外村内环卫设施、植树造林、村容村貌改造等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超过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意见》(鲁政办发〔2006〕23号)筹资筹劳标准,举债兴办的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不得列入奖补范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要与现有支农项目

乡镇村级一事一议项目会议记录

xx 村项目会议记录 会议名称:项目会议记录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参加人员:村民代表(附参会人员签到簿) 主持人:记录人: 会议内容: 一、主持人清点到会人员。应参加会议的人员为人,实际到会人,符合有关规定,可以开会。 二、介绍项目规划、资金筹措及筹资筹劳等议案。 1. 介绍项目规划(项目建设内容、建设时间)。 2. 资金筹措及筹资筹劳方案说明。 通过预算项目总投资元,其中村民筹工筹劳共工日,筹劳折合金额是元,申请财政奖补资元。 筹资对象为本屯在册户籍人口及受益人口,筹劳对象为本 村在册户籍人口及受益人口中男性18—60 周岁,女性18—55 周岁的劳动力。符合规定条件的不承担筹资筹劳任务的村民, 由当事人提出申请,经符合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通过,可以给 予减免。 上述事项请各位发表意见,我们好组织落实。 三、参会人员讨论发言。 1 、申请得财政补助资金用于车辆运费、材料费等费用; 2 、各户筹工筹劳,由于农户困难固资金不能筹集。 四、根据讨论意见修正议案。 1 、申请得财政补助资金用于车辆运费、材料费等费用;

2、讨论决定为各户 1 人劳力参加施工; 3、按讨论的时间要求各户劳力主动参加施工。 五、参会人员对议案进行表决。 经到会人员举手表决, 人同意,人不同意,______人弃权,同意人数达50%以上,符合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相关 规定,决议有效, 具体决议事项如下: 1. 同意实施建设项目。 2.同意决定各户 1 人劳力参加施工,如本人提出申请, 可以以资代劳。 六、参会人员签名 (另附一页签到)

xx 村项目参会人员签到簿 xx 村村民小组 年月日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总结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总结 2009年我县纳入全市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推广县之一,县财政局抓住这一难得的政策机遇,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严格按照《XX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渝财基[2009]8号)文件精神,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克服各种困难,精心谋划,认真组织,全面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有序开展。现将工作开展情况 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辖24个街镇乡,242个行政村、50个居民委员会、2183个村民小组,总人口93.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77.6万人,农村劳动力40.2万人,幅员面积1392平方公 里。 2009年我县获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102个、奖补资金690万元。其中:重点村建设1个村,建设项目3个,项目建设总投资199万元,获批市级奖补资金100万元;切块补助资金项目99个,涉及21个街镇99个村,占全县242个村的41%,项目计划总投资2084.5万元(其中:村民自筹1004.55万元,以资代劳217.75万元,村集体投入116.51万元,社会捐赠65.39万元,乡镇财政投入40.80万元,县级财政奖补49.5 万元),获批市级奖补资金590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到人 为确保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顺利推进,层层成立领导机构:县政府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抽调精兵强将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各街镇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各村成立了以书记为组长的领导机构;每个项目落实专人负责,严格做到领导重视到位、组织保障到位。建立了“周安排,月研究,季小结”的工作机制,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结合我县实际,先后出台了《XX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足财农税[2009]240号)、《XX县财政局关于申报2009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市级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足财农税[2009]241号)、《XX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09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足财农税[2009]336号)、《XX县财政局关于做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相关问题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全面指导全县一事一议财 政奖补工作。 (二)广辟宣传途径,营造良好氛围 我们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开展多期专题报道、一事一议会议、村务公开栏、一事一议宣传条幅、干部进村入户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我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大好政策,大力营造工作氛围,让群众主动了解政策,自己宣传政策,最大限度地调动群众参与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的积极性,通过受益群众民主议事、民主决策,推动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的顺

一事一议制度

“一事一议制度” 一事一议”制度,就是把涉及到村里的重大事情,比如水电费收取标准、村里公共设施建设、村镇土地开发、宅基地占用、计划生育指标的分配、救济款物的分配、重大民事纠纷调解等等,先由村“两委”会集体讨论,确定议题或提出初步意见后,再交给村民代表进行“一事一议”,由村民代表讨论决定。 “一事一议”管理制度 一、村级范围内兴办水利、农田基本建设、修建村级道路和桥梁、植树造林等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需资金和劳务用工,可通过“一事一议”筹集。 二、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遵循“量力而行、群众受益、民主决策、上限控制、使用公开”的原则。 三、“一事一议”的审批程序:年初村委会提出预算方案,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乡政府审核,送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执行。 四、经过审批的筹资筹劳一律填入负担卡,由村委会按卡组织收取,按议定的用途使用。 五、“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属村集体所有,所收资金全部交乡农村财务代理中心代管。 六、村集体生产、公益事业完工后,要及时办理决算,对“一事一议”资金的收支情况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一事一议”制度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一、有利作用

1、有利于增强农民集体意识。“一事一议”制度的推行,可以让广大农村群众通过交流讨论,在积极的思想斗争中就建设本村集体公益事业达成共识,形成舆论压力,唤醒半睡状态的集体意识,集群体之力,办群体之事。 2、有利于加速村民自治进程。“一事一议”制度的推行,可以为农村群众参与村内社会事务管理、提高参政意识搭建一个良好平台,促进农村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目标的实现,加快村民自治的步伐。 3、有利于提高生产生活水平。“一事一议”制度的推行,可以通过筹资筹劳聚集力量,提高农村基础设施水平,兴办集体公益事业,降低农村群众生产生活成本,改善居住环境,为新农村建设奠定物质基础。 4、有利于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一事一议”制度的推行,可以明确农村群众的负担水平,杜绝“三乱”现象发生。通过集体讨论决策,有多大力就办多大事,做到公开透明,保证了农民负担控制在政策规定的范围内。 二、推行障碍 村内“一事一议”制度还存在知晓面窄、使用率低、程序不规范、效果不明显等现象,全面推行还存在诸多障碍。 一是认识上的误区。部分乡镇认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是村民自治范筹内的事,村委会上报了才审批;部分村通过“一事一议”的形式筹资筹劳,却认为没有必要按规范程序运作,只要达到目的就行;部分群众认为税费改革后的农田水利、修路架桥、校舍维修是政府的事,不是农民个人的事,对兴办公益事业无兴

一事一议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彭泽县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原则:一是农民自愿,量力而行;二是民主决策,筹补结合;三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四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1、目前支农资金没有覆盖的村内水渠、堰塘、桥涵,机电井、小型提灌或排灌站等小型水利设施;2、村内道路(行政村到自然村或居民点);3、村内文体环卫公共设施;4、村内人畜饮水工程;5、林区作业道路建设、生物防火林带建设等。 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来源:村民筹资、村集体经济投入、社会捐资、整合其他资金、财政奖补资金。 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管理使用:1、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是对村级一事一议项目建设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作业费和设备购置费等的补助,使用权归议事主体。2、财政所根据施工方提供的正规发票、工程承包合同,预、决算书,验收报告等,将项目资金通过国库直接支付给项目承建单位或个人;其中5万元以上奖补资金按工程进度分期付款,并且预留10%的质量保证金,待满一年无质量问题后支付;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奖补资金工程完工清算时一次性支付。3、乡财政部门对一事一议奖补资金实行专帐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五、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监督:1、奖补资金不得为其他支农资金项目进行配套,不得与村级财务全并核算。2、项目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 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闽财农改[2015]8号 【发布部门】福建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5.07.14 【实施日期】2015.07.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闽财农改〔2015〕8号) 各市、县(区)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厦门不发): 为全面贯彻落实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4〕90号)精神,我们对《福建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实施办法》(闽财农改〔2012〕12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福建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予以印发,请认真执行。 福建省财政厅

2015年7月14日福建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进一步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4〕9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是指各级财政安排用于支持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建设项目的补助性奖励资金。 第三条各级财政部门负责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预算安排和资金管理工作。 省、设区市级财政部门负责制定所辖区域内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分配、下达本级财政奖补资金,组织实施对下级财政部门管理、使用财政奖补资金的目标考核和监督检查。 县级财政部门负责制定本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及计划编制,管理、使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

村民主议事制度

村民主议事制度 为进一步促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努力提高有章理事水平,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订民主议事制度。 一、议事原则 村重大问题和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民主决策。 二、议事程序 第一步,由村党支部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议事内容; 第二步,召开村“两委”班子和协会负责人办公会议讨论; 第三步,召开党员会议,广泛听取党员意见; 第四步,根据议事内容和职责权限,分别提交村民和协会会员代表会议作出决定或决议。 三、党员议事范围 党员议事活动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村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保证党的各项工作贯彻落实的有效途径,议事内容为以下几项: 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下达的各项任

务指标的具体措施; 2、制订村经济发展的远景规划和党支部的任期目标; 3、村后备干部的推荐和选拔; 4、入党积极分子的确立和培养; 5、村重大项目选定,重大财务支出; 6、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制定; 7、一些涉及群众利益的大事,如村庄规划,道路硬化,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等; 8、村“两委”和协会班子成员勤政廉洁、秉公办事的情况; 9、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其他需要党员议事的情况。 四、村级民主议事范围 下列事项必须经村“两委”和协会班子会议、党员大会审议并提交村民和协会代表会议审议或讨论决定: (1)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村庄建设规划;(2)村集体经济大额资金的使用和招商引资方案; (3)村集体土地、房屋等集体资产的租赁、承包、等处置方案; (4)土地征用方案和征用、征收土地各项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方案; (5)宅基地的安排、使用方案;

2018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范本

2018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 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建立和完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长效机制,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皖政〔2009〕90号)规定,结合**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农民自愿出资出劳为基础,以政府奖补资金为引导,以社会捐赠为补充,充分发挥基层民主作用,逐步建立筹补结合、多方投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是民主决策,筹补结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安徽省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资筹劳条例》的各项规定,以村民民主决策,自愿筹资筹劳为前提,政府给予奖励补助,实现政府投入和村民出资出劳相结合,共同促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二是量力而行,注重实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必须考虑村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受能力,以不增加农民负担、不产生新的债务、不搞半拉子工程为前提,优先建设村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项目,注重项目的实际效果。 三是循序渐进,择优试点。各乡镇、村要因地制宜地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总体规划。县政府在今年内将选择工作基础较好、村“两委”班子强、群众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积极性高的村开展试点工作,以点带面,稳步推进。 四是规范管理,阳光操作。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确保筹资筹劳项目的谋划、方案的制定、村民议事表决过程、项目申报和审批、筹资筹劳和奖补资金的使用管理、项目的预算和决算等全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二、主要内容 (一)奖补对象、范围和标准

推行农村“一事一议”制度的几点思考 农村一事一议制度

推行农村“一事一议”制度的几点思考农 村一事一议制度 实行农村税费改革,是党中央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规范农村税费制度,从根本上治理农村各种形式的乱收费,保护和调动农民积极性而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它是继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的又一场深刻革命,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但在实践中的一些问题也不容忽视,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在减轻农民负担的同时,保持农村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协调与持续发展。(一)所谓“一事一议”是指对村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修建村级道路与桥梁、村集体植树造林等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所需资金或劳务,遵循量力而行、群众受益、民主决策、上限控制、定向使用、财务公开的原则,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讨论决定,属于本村村民集体所有,由村民委员会负责管理使用的农村公共产品分配方式。这种分配方式不仅有利于激发广大农民参与民主政治建设,而且有利于严格贯彻国家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村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的良性发展,保证农村税费改革的顺利进行,更有利于纠正乡村强迫命令,改进基层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关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1、“一事一议”有利于实现公共产品决策的自主性。采取“一事一议”,农民对公共产品的决策可以根据各自资源状况和可承受能力对自己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和所处的生活环境

有利为条件,自主安排供给与需求,从而在体制上决定了供给与需求的一致性,而且还有利于保证农民有足够的能力承担村集体公益事业建设。2、“一事一议”有利于堵绝“三乱”行为的发生。“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是加重农民负担,危及农村稳定的重要方面,单靠企图通过清理整顿、限制分摊项目等办法来控制农民负担水平,无异于“割韭菜”、“刮胡子”。采取“一事一议”,农民筹集资金数量标准是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集体讨论决定的,完全由农民自己当家做主。对未经讨论投票表决而任意向农民摊派、集资或收费,村民均有权拒绝缴纳,这样就从体制上彻底杜绝了“三乱”行为的发生。 3、“一事一议”有利于保证对公共资源使用过程的全程监督管理。目前,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在对农民负担的审计和监督管理上缺乏强制约束力,导致出钱的管不了事,花钱的说了算的现象,以至造成公共资源使用效率低下,部分资源被侵占挪用、挥霍浪费或转移用于与农民利益无关的事项。而采取“一事一议”后,由于村民委员会管理和使用的每一项资金都是专款专用,且须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公布于众,从而进一步有效的实现了约束和监督。通过村民对公共资源过程的全程监督,既有利于村民委员会合理地行使权力,以促进农村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的良性发展,更有利于农民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4、“一事一议”有利于推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程。采取“一事一议”后,由于从事集体公益事业建设资金的预算到资金的筹集、从资金的使用到集体生产与公益事业项目完工后的决算,都充分发挥了广大村民的监督作用,使农民真正成为“当家人”,从而大

一事一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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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 筹资筹劳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全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加快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农业部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7?4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试行)?的通知?(湘政发…2005?17号)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以下简称筹资筹劳),是指为兴办村民直接受益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公益事业,按照本办法规定、经民主程序确定的村民自愿出资出劳的行为。 第三条筹资筹劳坚持“村民自愿、量力而行、共同受益、民主决策、上限控制、程序规范、使用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县村民筹资筹劳的监督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筹资筹劳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兴办村民直接受益的集体生产公益事业需要村民出资出劳的,应当采取一事一议的形式。政府鼓励一事 2

一议筹资筹劳,并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建设项目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实行筹补结合。 第六条筹资筹劳的适用范围 (一)村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道路修建、植树造林、农业综合开发有关的土地治理项目和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其他公益事业项目。 (二)对符合当地公益事业建设规划,相邻村共同直接受益的集体生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如左右岸同渠、上下游共渠的渠道和塘坝的新建、清淤、维护,村连村之间道路的建设、保养等),先以村级为基础议事,涉及的村所有议事通过后,报经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可纳入筹资筹劳的范围。 (三)属于明确规定由各级财政支出的项目,以及偿还债务、企业亏损、村务管理等所需费用和劳务,不得列入筹资筹劳的范围。 (四)筹资筹劳的议事范围为建制村。 第七条筹资筹劳的对象和上限标准 (一)筹资的对象为本村户籍在册人口或者所议事项受益人口。上限标准为每年每人最高不超过15元。但在列为国家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期间,原则上不向村民筹资。 (二)筹劳的对象为本村户籍在册人口或者所议事项受益人口中的劳动力。所筹劳务按本村劳动力计算(男性 3

文村村级公益事业规划

文村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2011年-2015年总体规划 为了进一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全面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加快农村公益事业发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上级有关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文村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五年规划(2011年-2015年)。 一、基本情况 我村辖4个村民小组,现有人口743人,劳力458人,耕地面积1360亩,其中:上报面积700亩。 2011年,全乡大多数行政村完成了通村公路,安装自来水,但我村村内通组道路仍许多出行不方便,极大地制约了地方经济的发展;村级文化活动也参差不齐,难以丰富群众文化精神生活;农户尚未安全的饮水;农业基础设施、村容村貌和文化生活设施亟需投入改造,为此我村根据乡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相关文件要求,以“政府引导、科学规划、民主决策、量力而行、群众主体”的思路,结合我村实际,编制了《文村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2011年-2015年总体规划》,以此加快推进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步伐。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为统领,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针,以“一

事一议”为平台,以农民自愿为前提,以村两委为依托,以村庄治理为目标,以合理规划为基础,以农民自主建设为主体,以农民受益为目的,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围绕农村和谐社会建设这一中心,突出基层民主政治和基层组织建设投工投劳、政府奖励补助、相关部门提供技术服务、社会各界捐助共同建设农村公益事业的新型投入机制,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三、基本原则 1、民主决策,筹补结合的原则。“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必须尊重民意,坚持农民自愿,量力而行,以村民民主决策、自愿投资投劳为前提,政府给予奖励补助,使政府投入和农民自愿投资投劳相结合,同时妥善处理好农民的积极性和减轻农民负担的关系,共同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2、直接受益,注重实效的原则。“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必须考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承受能力。加大规划指导力度,重点支持农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3、规范管理,阳光操作的原则。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确保投资投劳方案的制定、村民议事过程、政府奖补项目申请、资金和劳务使用管理程序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群众监督。 四、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财政奖补工作,推动村内道路、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农村人畜饮水、村容村貌整治为一体的村内公益事业建设,用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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