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虚假出资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股东虚假出资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股东虚假出资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股东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法律风险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行为。公司在经济交往中,交易一方很看重另一方的经济实力及信用程度。如果股东在出资过程中存在出资不实或抽逃资的行为,不但给对方造成了损失,而且还会给公司、给股东带来很大的风险,甚至就是灾难。

笔者试从以下三个方面稍作分析,以供参考:

一、刑事责任:

《刑法》第159条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相关的解释,如果达到以下情况,就会追究刑事责任,股东或直接主管及直接责任人员就会有牢狱之灾。

1、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给公司、股东、债权人造成的直接损失累计数额在1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无法正常经营的;

(2)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

(3)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

(4)利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所得金额进行违法活动的。

二、行政责任

如果在公司设立过程中,股东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行为构不成犯罪,也会受到行政管理机关的处罚:

1、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2、公司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金额的百分之五以下百分之十以下罚款。

三、民事责任

股东在承担了以上两种责任后,同时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股东在民事责任承担中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对其他股东的违约责任。

公司成立过程中发起人之间的发起协议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出资义务,都是各方真实意思的合议,股东如不履行约定义务是须承担违约责任的。《公司法》第28条第2款“不按前款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对公司的侵权责任。

《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享有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股东的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行为侵害了公司的法人财产权。修改后的《公司法》152条规定了监事会(监事)、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代表公司行使财产权利,如果以上机构不予行使,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代表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股东应当补交相应的出资及法定利息,并赔偿因出资不到位而给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经济损失。

3、向公司债权人代位清偿责任

当公司对外负有债务时,公司的债权人可以根据合同法的代位权原理直接向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股东要求其清偿债务。违约股东应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范围内对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

企业法律风险及防控体系

企业法律风险及防控体系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现代企业在经济迅猛发展的背景下将面临更多的机遇和挑战,市场竞争在给企业带来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日益增多的风险。这些风险中有自然风险、销售风险、投资风险、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等等之分,商业类风险随机多变,具有不可预期性和防控性,而法律风险则是可防控的,如果未正确对待法律风险,将给企业带来相当严重的后果。所以,防控企业法律风险需要企业建立健全一系列的体系和制度,采取积极的措施,从而能尽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带来的损耗,节约经营成本,使得企业在危机四伏 的经济战场中能稳健前进。 一、企业法律风险的概念 所谓风险就是预期结果与实际出现的结果之间发生差异所带来的损失或损害的可能性。对于企业而言,如果企业预期结果与实际出现的结果可能发生差异,而这种差异又将给企业带来损失或损害,这就是风险。《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第一次正式提出了企业法律风险的概念。所谓企业法律风险,是指企业预期与实际结果发生差异而带来负面影响的可能性。 二、企业法律风险的成因及特点 (一)企业法律风险的成因 法律风险产生的原因有很多,根据引发法律风险的因素来源,可以分为企业外部法律风险和企业内部法律风险。所谓企业外部法律风险,是指由于企业以外的社会环境、法律环境、政策环境等外在因素引发的法律风险。包括立法不完备,法律变迁,执法不公正,竞争对手或合同相对人的人为因素及不可抗力等。由于引发因素不是企业所能够控制的,因而企业不能从根本上杜绝外部环境法律风险的发生。所谓企业内部法律风险,是指企业内

部管理、经营行为、经营决策等因素引发的法律风险。表现为企业自身法律意识淡薄,对法律环境认知不够,经营决策不考虑法律因素,甚至违法经营等。 (二)企业法律风险的特点 企业法律风险具有以下特点: 1、法律风险的可预期性。在前面我们已经提及了法律风险的可预期性,也正是基于法律风险的此特点,我们才能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应对。而产生这一特点的基础则是法律法规的指导性。法律风险的可预期性也是企业整个法律风险防控工作的价值所在。 2、法律风险的普遍性。现代市场经济下导致的激烈竞争,市场经济行为的频繁和企业管理机制的复杂必然给企业带来相当普遍的法律风险。 3、法律风险的多样性。企业法律风险的多种表现形式导致了法律风险的多样性特征,在解决和应对这些多样化的法律问题时所涉及的将分别是不同部门的法律,这本身也就是企业法律风险的复杂多样化。 三、企业法律风险的表现形式 企业法律风险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一)企业设立的法律风险 企业设立是企业产生的起始,在此过程中会涉及到一系列的法律问题,如果没有对涉及到的法律问题进行及时的解决,那么必会在企业设立之后长期存在并影响企业,成为潜在的法律风险。设立阶段常见的法律风险有企业形态选择的法律风险、出资的法律风险、股东资格的法律风险、行为限制的法律风险等。其中最大的风险就是企业设立不成功,究其主要原因在于企业设立登记及设立必备条件上的生疏。

投资项目法律风险报告(局层面)

中建八局20XX年上半年投资项目 法律风险整体情况报告 法律事务部 二〇一X年XX月

中建八局 XXXX年上半年投资项目法律风险整体情况报告 (黑体加粗小二) 一、XXXX年上半年投资业务法律管理工作的整体情况报告(黑体加粗小三,以下均同) (一)XXXX年上半年投资项目立项、决策及合同签署阶段法律工作情况,具体参考如下:(正文格式为:仿宋小三,以下均同) 1.参与跟踪、编制及审核XX个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 2.参与编制及审核XX个投资项目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参与起草、谈判、修改及审核投资合同XX个; (二)项目实施阶段法律工作情况: 截止XXXX年6月30日,中建八局经股份公司批准且实施的投资项目为XX个,计划投资额为XX亿元,其中已推行投资项目法律顾问的项目为XX个,计划投资额为XX亿元。从个数上统计,占在实施投资项目的XX%;从计划投资额上统计,占在实施投资项目的XX%。具体情况如下: 二、已实施项目法律顾问的投资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根据本单位所属各类在实施投资项目法律风险报告,介绍本单位所属各类项目的最新进展情况,并重点说明:与股份公司决策批准相比,上述项目的基本情况是否发生变化,以及发生变化的原因。如:不再需要办理征地或拆迁;需要变更项目开发模式等:(一)房地产类投资项目:主要为招拍挂方式拿地、股权收购方式拿地、在建工程收购方式拿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二)融投资建造类投资项目:主要为建造-移交项目(融投资建造)、参股带动工程总承包项目、直接融资(如委托贷款)带动工程总承包项目。 (三)城市运营类投资项目:结合股份公司具有中建特色的“四位一体”城市运营模式,主要为不同各业务类型组合项目。 三、各类型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已出现的主要法律风险及相关防控措施 根据本单位所属各类在实施投资项目法律风险报告,对各类型项目已经发生的法律风险进行介绍,目前情况如何,已经或拟采取何种法律风险防控措施,以及防控措施的落实及效果。 (一)房地产类投资项目:……。 (二)融投资建造类投资项目:……。 (三)城市运营类投资项目:……。 四、现阶段可预见的各类项目可能出现的新的法律风险及拟采取的防控措施 1.根据各项目法律顾问风险预测,归纳本单位及所属各单位各类项目可能出现的新的法律风险及拟采取的防控措施。 2.可根据本单位所属各类项目进展情况,将需要特别说明或提示的其他事项予以说明。 五、投资项目法律顾问上半年整体工作情况 针对各类型项目开展的主要工作,涉及同一种类型的工作还应说明工作量,并重点说明法律管理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具体参考如下: 1.直接或参与投资项目载体公司的设立、重组、对外融资及担保、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项法律事务的处理,并提出法律意见XX份; 2.参与项目有关合同的起草及评审XX份; 3.负责处理项目的法律纠纷案件XX件; 4.负责投资项目的法律文档管理工作,处理归档文件XX份。 5..…… 六、对下半年投资业务法律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 附表: 1.中建八局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统计表

企业常见法律风险及应对措施

企业常见法律风险及应对措施内部律师日常的工作是对公司法律风险进行评估并及时向管理者发出风险评估报告。作为专业人员,我们不能够在一个公司工作很多年后,却不清楚这个公司存在哪些固有的法律风险,或者我们知道这些风险却不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提出。专业领域里的各类咨询服务机构在为客户提供具体服务之前,均会为客户进行评估,在获得第一手的评估数据的基础上再制定服务方案。管理咨询机构进入服务企业后的首要工作是评估该企业的管理流程是否存在缺失,然后再和管理层进行沟通;注册会计师在计划审计时,首要考虑的是进行审计风险评估,然后才进行实质性的审计工作;就连装修一个房子,设计师也要实地测量然后才听取业主的设计要求。公司外聘的法律顾问其实无法有效做到对公司内部法律风险进行评估,法律顾问提供的咨询服务是模式化、流程化的,不一定能够适合各个行业性质、规模、组织结构、企业文化各异的公司。 公司内部律师在开展其它工作之前,一般要先对公司固有的法律风险进行客观和充分的评估,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后再确定下一步的工作目标。 公司的法律风险 公司的生命起于设立,终于清算或破产,各种风险始终伴随着它。当初的几个人怀着满腔的希冀和创业的狂热理想而投资注册成立一家公司,随着时间的流逝,这家公司可能会慢慢壮大,而狂热也会变成理性,激情也会转换成保守,但始终不会变的是这家公司周围和内部存在的风险。所谓“其兴也勃,其亡也忽”,对一家公司来说,体现的是管理层对风险的评估和掌控能力。杰克.韦尔奇的一

句话被N多人引用来提醒管理者对公司法律风险的关注,“其实并不是GE的业务使我担心,而是有什么人做了从法律上看非常愚蠢的事而给公司的声誉带来污点,并使公司毁于一旦。” 公司的各种风险最终将转化为法律风险 公司经营过程中会出现各种风险,比如,在公司投资伙伴的选择上,会隐含着投资风险,公司调用大量的资金采购囤积原材料,会隐含财务上的结算风险;公司调整固定资产的折旧方式可能存在税务风险;公司调整经营范围,可能存在经营风险;逾期偿还银行贷款,可能存在信用风险;公司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会存在商业信誉风险。等等。 但公司经营中的所有风险,最终会转化为法律风险,如果公司无法及时预见防范并化解这些风险,现实的后果往往就是面临法律上的制裁或被卷入旷日持久且耗资靡费的诉讼。投资风险可能会转化为和合作伙伴的投资合同纠纷;结算风险导致的可能是买卖合同纠纷;税务风险直接导致被行政机关查处制裁;经营风险导致工商部门的执法行动;逾期还贷,银行会提请法院拍卖抵押物;产品质量问题可能面临侵权诉讼或导致公司破产。公司的种种经营过程中的内外部风险,将直接转化为法律风险,最终导致公司被追究法律上的责任或承担法律上的后果。 法律风险≠法律制裁或纠纷 有的公司管理层往往会认为,法律风险就是公司面临的法律纠纷时胜诉与败诉的可能性。因此,很多老总宁愿在公司面临诉讼时花大量的资金请律师,打通各种关系,而不愿意在经营时防范和规避风险。这是现阶段很多内部律师面临不

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防范方案.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以自由编辑!! 精 品 文 档 下 载 【本页是封面,下载后可以删除!】

人力资源法律风险防范方案 一、规章制度 (一)规章制度的生效条件 1、内容合法:规章制度的内容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不能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2、程序合法:做好讨论的会议记录 (1)讨论程序:全体职工或职工代表讨论规章制度草案并提出方案和意见 (2)协商确定程序:单位、工会或者职工协商确定规章制度文本 3、公示:内部培训法(注意一定要包括:培训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培训内容、与会人员签到) 二、工时制度问题 (一)标准工时制度: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每周休息2天,可以是周末,可以在周一至周日内安排。都属于标准工时制度。 (二)特殊工时制度(12小时制员工) 1、综合计算工时制度。适用范围为生产工作季节性、周期性强,需要连续作 业的。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要保证劳动者每天、每周有必要的休息时间。周期内工作时间累计计算,超过标准的,应支付加班工资。 综合计算的周期越长,调节余地越大,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越少;法定节日加班,不能纳入综合计算,即无法回避300%工资;超出工时标准的部分,按照150%支付。即可以回避200%的规定。

▲特殊工时制度的审批办法:央属用人单位报人社部审批;省属以及在省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由省劳动保障厅审批;其他用人单位由所在市州劳动保障局审批。批准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有效期为2年。 目前,秩序维护员、高压电工、锅炉工为12小时工作制,应向劳动部门申请综合计算工时制度,同时在工资结构中增加加班工资。 三、社会保险问题 1、与公司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员工应该全上社保 2、对于已经办理社保的,需要其提供凭证及书面承诺; 3、对确不想交保险的,可以签订书面承诺,在工资结构中增加社保补贴,做到证据充分证明已经支付相应款项; 4、对拒不提供资料,且流动性大的员工直接不用,降低用工风险。 ▲缴纳社保是单位的法定义务,签订承诺书、改变工资结构也不能完全规避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 四、工资构成问题 ▲工资构成: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加班工资(12小时制)+社保补贴(未交社保人员) ▲加班工资的计算(12小时制员工)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计薪日(21.75天)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新天数21.75天×8小时) 五、劳动合同 1、关于试用期的约定:可以不约定试用期,与劳动者签署劳务合同(劳务合同期限相当于试用期期限),承诺试用期过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不约定试用期。 2、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期限 3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试用期≤1个月 1年≤劳动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2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6个月

投资项目法律风险报告格式文本

附件2 投资项目法律风险报告格式文本 项目法律顾问:XXX XXXX年XX月

XX投资项目 XXXX年上半年法律风险报告 (黑体加粗小二) 一、项目概述(黑体加粗小三,以下均同) 介绍该项目概况,主要包括项目基本情况、投资预算、合作方情况、操作模式、资金筹措、贷款担保等,并重点说明股份公司最终决策批准该项目的时间、批准文号及实施条件(具体见股份公司相关投资批复)。(正文格式为:仿宋小三,以下均同) 二、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介绍该项目现阶段的实施进展情况,主要包括该项目签署正式投资协议的时间及主要内容、目前所处阶段(如已经进入拆迁阶段、土地收储阶段、土地招拍挂阶段等)、已签署的其他类型协议(如一级土地开发委托协议、工程施工合同、贷款合同等)的时间及主要内容、已投入资金等,并重点说明: 1.与股份公司决策批准相比,该项目的基本情况是否发生变化,以及发生变化的原因。如:不再需要办理征地或拆迁;需要变更项目开发模式等。 2.该项目合法合规性审批文件的落实情况,并重点说明已经办理的审批文件是否符合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如:所实施的项目是否获得了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批复;已经进入工程施工的情况下,项目是否已经办理施工许可证等。 三、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已出现的主要法律风险及相关防控措施的建议 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参照《投资项目法律风险等级及识别要素库》,对目前项目已经出现的法律风险及其法律后果进行提示,并予以风险评级。同时提出相关风险防控措施建议。举例如下: (一)项目实施过程中已出现的主要法律风险、法律后果及风险评级 1.项目主体风险:融投资建造合同的签约主体为地方政府平台公司,但未获得地方政府授权。

企业知识产权侵权常见法律风险及防范

企业知识产权侵权常见法律风险及防范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知识产权越来越引起普通企业和民众的重视。最近几年,不少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难免会遇到知识产权侵权的问题,知识产权的法律风险逐渐成为一个企业经营过程中的经常遇到的风险,并且在司法事件中经常出现。那么,企业常见的侵犯知识产权法律风险都有哪些呢?本文简单进行总结,并对相应的风险防范提出一些建议。 (一)、企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商标是企业在运营过程中经常会用到的一种知识产权,也是与企业的商誉等结合最为紧密的无形资产之一。常见的企业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主要是:一些公司的商标法律意识不强,他们为了更好地使自己产品或服务取得好的销售效果而在相同或相似的产品和服务中使用与别人相同或近似的商标。针对侵犯别人商标权的行为,我国法律规定,权利人能够经过三种方法进行维权,首先是权利人能够经过民事诉讼的方法要求侵权人承当停止生产、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其次是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侵权人进行行政处罚;最后,如果是情节严重的,侵权人还可能被追查刑事责任。 那么,对于企业来说,应该如何防范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风险呢?首先,企业应当提高品牌意识,重视打造和推出自己的品牌商标,并及时对自己使用的商标进行注册,避免因未获授权而私自使用或因未及时注册而被别人抢注成功后,反被别人主张侵权。其次,对于企业来说,如果一定需要使用别人商标的,应通过获取别人许可后才能使用。最后,一旦企业收到别人有关侵犯商标权的主张时,应及时对别人持有的注册商标与企业所使永的商标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分析判断:第一,二者谁先使用,对方是否存在恶意抢注的状况;第二,二者是不是相同或近似;第三,这两个商标所使用的类别是不是相同或者相似;第四,假如这两个商标所使用的类别不相同也不相似的,需要确认别人所持有的商标是不是驰名商标,因为驰名商标在我国享有跨类保护的特殊待遇。在对以上所述的四个方面进行初步分析和判别后,结合分析和判别的结果,企业应积极地搜集和整理这方面的证据资料,拟定相应的应对方案。 (二)、企业侵犯著作权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著作权过去称为版权,著作权的对象是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随着网络的发展和遍及,这些年来越来越多的公司在互联网网页、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上为自己公司做广告宣传,而在这个过程中经常会使用到文字(字体)、图片、视频等,但是这些文字(字体)、图片、视频都能够构成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对象——作品。而企业在相关的广告宣传中如果使用了别人拥有著作权的文字(字体)、图片、视频等都将可能导致侵权危险。需要注意的是,上面所提到的“图片”除照片等摄影著作外,一些动漫场景、动画人物形象等也能够通过版权获取到保护。而万一发生作著作权侵权的事情,侵权公司除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赔偿损失、停止侵权外,一般权利人还会要求侵权人在很多媒体上刊登赔礼道歉的公告等,这种情况将会对侵权企业构成诸多不好的影响,对一些大型企业的社会形象影响更是很严重。这类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所对应的相应的行政处罚、刑事责任等,在符合相关条件的状况下,也有很大可能会被追究。

企业经营中常见的法律风险防范及其防范培训大纲

《企业经营中常见的法律风险防范及其防范》 培训大纲 主讲人:冯涛 电话: E-mail: 课程目的: 首先,企业管理面临日益繁杂的法律环境。从公司设立、生产要素获得,到生产经营、产品销售,再到公司解散或破产,无不牵涉到法律以及法律风险。加入WTO后,我国公司不仅要在国内法律求生存和发展,而且还要直面国际法律环境。 其次,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而法律就是关于竞争的规则。企业想要在竞争中获胜,必须熟悉竞争规则。现在这些规则已经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如果你不关心哪些规则与你和你的企业有关,难保什么时候会因为违反规则付出经济的代价甚至自由的代价。所以,一个成功的企业,肯定是个善于运用法律规则的企业,而一个聪明的企业家,应当是一个知道如何防范法律风险的企业家。 课程时间:2天 课程对象:中高层管理者 讲座大纲: 第一部分:企业内部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 第一讲劳资纠纷的法律风险防范 一、劳动合同关系成立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二、依据单位规章制度开除职工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三、劳动合同的续订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四、劳务派遣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五、招聘广告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第二讲公司股东、董事之间法律风险与防范 一、拟定《公司章程》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二、大股东不参加股东会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三、董事、监事、经理个人履行职责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四、不能确保公司财产的独立性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五、公司犯罪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六、企业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中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第二部分:企业外部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 第一讲企业签订合同中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一、违反签订合同基本原则的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1、合同违反公平原则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2、同违反合法原则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3、合同违反公平原则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二、合同成立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1、承诺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2、表见代理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3、举证责任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4、通过传真来签订合同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三、合同主要条款欠缺可能导致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1、合同主要条款约定不明确时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2、合同履行地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3、缔约过失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四、违反合同的履行原则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1、合同履行中的单方面中止和解除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2、协作履行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3、适当履行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4、情势变更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五、违约责任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1、外观主义的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2、合理预见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3、违约金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4、未违约方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法律风险管理机制

法律风险管理机制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法律风险管理机制 为实现公司对法律风险的有效防控和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公司、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完善法律风险管理流程,树立法律风险管理文化,制定本方案。 一、法律风险管理理念 (一)企业法律风险管理 企业法律风险,是指因法律法规因素所引致的由企业承担的潜在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害的风险。法律风险是指可能减损企业现有或未来收益,或使企业丧失商业机会,或阻碍企业发展的与法律有关的经营风险。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是企业分析、评价、控制法律风险的过程。法律风险管理是一个持续和不断改善的动态过程,渗透于企业的管理活动,内生于企业各项经营管理的流程。 (二)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目标及原则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以构建完善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构建分工合理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职能体系;构建科学完备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制度体系;构建高效合理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流程体系;构建健康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文化体系为主要目标。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应以企业战略目标为导向,与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相适应,融入企业经营管理和决策过程,纳入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审慎管理,持续改进为基本的管理原则。 二、法律风险管理机制建立 (一)法律风险管理机制创新 1、工作内容

法律部研究适合公司的法律风险防控管理办法与实施方案,创新、完善公司法律风险管理机制和防控体系,调研和考核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机制的建立和运行工作。 2、工作安排 公司法律部负责法律风险管理机制的创新和管理工作。 其中,法律部于来富总经理负责集团公司的法律风险管理工作,负责对法律风险管理总体工作的监督、指导;建材产业与其他产业(含下属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工作由法律部房文舒负责;地产产业与煤炭产业(含下属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工作由法律部李新艺负责;医药产业与商贸产业(含下属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工作由法律部孔馨炜负责;法律部臧卓负责法律风险管理的具体工作。 3、工作方法 法律部根据公司领导指导意见,综合公司、企业各方建议,研究并不断完善公司法律风险管理机制与法律风险防控管理方法。 (二)法律风险识别 1、工作内容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涉及的法律风险和对法律风险的控制、管理情况,识别和分析法律风险。 2、工作安排 企业应成立法律风险管理组织机构: (1)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 企业总经理任项目组长,负责组织、推进企业法律风险项目的开展。 企业主管法律事务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机制的建立工作。企业各部门负责人任组员,负责落实项目的各项具体工作。

股权投资法律风险 股权投资有哪些法律风险

金斧子财富:https://www.360docs.net/doc/7813170815.html, 随着股权投资在我国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投资和关注并进入这一领域。然而,大多数投资者只注意到了股权投资的收益风险,却忽视了很重要的法律风险。下面,金斧子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股权投资法律风险,股权投资有哪些法律风险? 一、股权投资对象的法律风险。 近年来,私募股权(PE)和风险投资(VC)越来越多,常以有限合伙企业的形式设立,一些国有企业也投资其中。《公司法》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公司不得成为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同时,《合伙企业法》规定,除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外,公司可以向合伙企业转投资。故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公司只能成为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否则将被认定无效。 法律风险: 1、国企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 2、投资于不规范私募基金可能涉及刑事犯罪。 二、股权投资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股权投资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直接出资设立;二是股权受让;三是参与增资扩股。 (一)直接出资设立中的两大法律风险,即虚假出资和非货币出资。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1年2月出台了公司法解释(三),该司法解释拓宽了出资民事责任的主体范围:第一,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如果未按章程规定缴纳出资的,发起人股东与该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而原来的公司法则无此规定;第二,规定了抽逃出资时协助股东抽逃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管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应承担连带责任;第三,规定了在第三人代垫资金协助出资人设立公司、双方约定验资成立后出资人抽回资金偿还该第三人的情形下,在出资人不能补足出资时,该第三人应与出资人承担连带责任。据此,公司的债权人可以提起诉讼,要求未尽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责任,也可以要求公司其他发起人与该股东一起承担连带责任。此外,该司法解释还规定了股东的出资义务不受诉讼时效期间的限制。

公司运营中常见的6大法律风险及防范

公司运营中常见的6大法律风险及防范 【导读】:企业的生、老、病、死整个生命过程都存在法律风险,我们作为企业的经营者,不仅要知道法律风险,而且要知道其发生的的内部原因和外部原因,更要有针对性地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有效地应对风险的发生。 企业运营中的法律风险主要包括6类风险: 一、公司治理中的法律风险。 这类风险主要是家族式企业在监督上的不力,规章制度对权力的设立不明确,导致企业成本上升。 二、劳动人事法律风险。 最为常见的是职工工伤,劳资关系处理不当引发风险。还有就是企业为节约成本,缩短培养过程,迅速上项目,常常采用“挖墙脚”引进高级人才,这可能遭遇被挖企业的索赔和专利商标等侵权指控。反过来,企业自身培养的人才无端流失,被挖墙角,企业得不到应有的补偿,这也是一大风险。 三、企业融资中的法律风险。 企业经营中出现资金不足,常见的融资方式有:银行贷款,民间借贷,股东追加投资,吸收新股东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上市融资发行公司债券股票等。比如:对于银行贷款,一不小心可能陷入“高利转贷”,“违规发放贷款”“贷款诈骗”等金融诈骗黑洞。 对于民间借贷,可能陷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法律风险;如果股东追加投资或吸收新股东增资扩股,会遇到股权结构及治理结构调整,利益分配的约定等问题。 如果引入战略投资者,对法律风险评估与防范要求更高,否则鸡飞蛋打人财两空,教训是惨重的。

如果发行公司债券和股票,国家有严格的规则和制度,对法律风险的控制要求极高,必须法律、财经等专业人士进行系统的规划和辅导,否则会落入“擅自发行 公司股票债券罪”的泥坑。 四、签订履行经济合同中的法律风险。 一般来说,主要是经济合同违约纠纷,大多数经营者只注意到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及索赔问题,而忽视了前合同义务及后合同义务,因此导致纠纷的不在少数。第二,企业家从传统观念上习惯于熟人圈子的交易行为,有的口头上达成所谓的“君子协定”,时间一久,由于个人信用发生变化,或个人对当时的约定细节理解认知不同,从而引发风险。 最后,我们特别要注意一个市场准入制度的存在,很多交易行为必须首先审查交易对象的主体合格性,和一个没有交易资格的人去做生意,其结果和风险可想而知。 五、知识产权法律风险。 企业无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比如从来没有专利检索和商标待查制度,使得企业在面对知识产权侵权指控时处于被动,比如我们的百布优品牌中的儿童版系列版本,封面设计就涉嫌侵犯“喜洋洋与灰太郎”剧本的在先权利,建议我们设计部门要在外观设计上做一些实质性的变动,不能图省事而引发风险。 六、行政管理法律风险。 由于公司内对行政管理重视不够,管理上的漏洞引发违规问题,被有关执法机关(比如:环卫,工商,税务,劳动监察,消防等部门)进行处罚。这种引起风险很划不来。 以上法律风险是企业常见的风险,我们究其原因,主要有如下: 内部原因: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管理体系的构建

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管理体系的构建 一、我国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现状 以美国次贷危机为标志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宣告了一个风险时代的到来,媒体上关于企业法律风险的报道正在逐步增多。 2008年,一份由国际知名律师事务所Lovells编写的“中国100强企业法律风险环境排名分析报告”中指出:法律风险最高的企业分别是联想、TCL、海尔。根据该报告,中国100强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不仅相对较高,而且跨度很大。与此对应的是:中国企业对预防法律风险的投入严重不足,中国企业法律事务费用只花费了应支出费用的5%,企业法律顾问的数量也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美国企业支出的平均法律风险费用占企业总收入的1%,与分值相对应,中国企业应该投入0.5%,但实际投入只有0.02%,美国企业投入是中国的50倍。这意味着大多数中国企业的法律风险防御能力很弱,因法律风险而遭受损失的风险更高。

二、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公司对法律风险估计不足或处理不当,会带来相当严重的法律后果,有时甚至是颠覆性的灾难。近年以来,我国公司遭遇一系列重大事件,如中航油亏损、长虹被拖欠巨额货款、中国人寿被海外起诉、海信商标被抢注、中国银行系列案件等等,不胜枚举。这些事件的共同点是因遭遇法律风险而经历了严重问题。由此看来,企业的竞争力包含有抗大风险的能力,核心就是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美国通用电气公司(GE)原总裁杰克.韦尔奇在回答别人问他最担心什么问题时,他说:“其实并不是GE的业务使我担心,而是有什么人做了从法律上看非常愚蠢的事而给公司的声誉带来污点,并使公司毁于一旦”。 我国政府现在已经高度重视中央企业的法律风险管理的重要性,为指导中央企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增强企业竞争力,提高投资回报,促进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于二○○六年六月六日印发了《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该指引着重强调的企业风险有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以

关于关于企业法律风险问题调查报告

关于关于企业法律风险问题调查报告 随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建立和完善企业法律 风险防范机制,加快提高运用法律手段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显得日趋重要。据了解,许多法律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内部责任不清、制度不健全、监管失控、法律意识淡薄等造成的,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企业在依法经营观念、风险防范意识和内部管理等方面存在着较大差距。因此,积极构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不仅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和实现自身改革发展的客观需要,同时也是加强国资监管和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必然要求。 一、增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在我国,无论是在计划体制下设立的国有企业,还是在市场引 导下催生的民营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往往处于次要地位,事前、事中、事后的系统防范机制多数没有形成,因而,应对复杂的国内外市场环境,在遭受法律风险时往往处于被动局面。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企业必须依法经营管理、依法开展各种经济活动,这是对企业最基本的要求。企业的各种行为如改制、并购重组、对外投资、契约合同和产销行为等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法律风险,因此任何企业都要重视风险、防范风险、化解风险。国有企业一定要树立强烈的法律风险意识,企业的管理人员一定要注重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和法制观念,依法制定重大经营决策,切实将企业改制改组、经营管理、兼并重组、纠纷处理等工作纳入规范的法制轨道。

增强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要注重加强对全体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尤其是企业高管人员的培训。通过培训使大家了解法律风险是什么,会对企业有什么样的影响。如果高层管理人员能理解到法律风险可能会产生的影响,他们肯定会有意识地去防范风险。目前已经有一些案例对企业做出了警示,企业高层对此也逐渐重视。例如这些年企业贷款担保纠纷比较多,有些企业缺乏对贷款人资产状况及偿债能力的详细了解和分析,只凭借业务关系或是私人关系就为人提供贷款担保;有些甚至是贷款人与银行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这些都为企业带来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法律风险。企业的管理层如果具有法律风险意识,就能够主动将与法律相关的业务交由法律部门进行审核,而不是走走过场,公司的重大决策也应该有法律事务人员直接参与。同样,也要注重培养企业员工,这也是法律风险管理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在企业中深入开展全员法律宣传教育和培训学习,使全体员工尽快形成依法获取权利、行使权利和保护权利的思维方式,逐步养成按章操作的行为习惯,在工作中不断充实相关法律知识,时刻保持法律的警觉性,在每个风险控制点各司其职、充分发挥作用,最终构建稳固的法律风险防范根基。 二、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工作机制 企业要健康成长,必须建立完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当前,企业法律风险的飙升速度远远大于风险防御体系的建设速度,更谈不上制度意义上的风险管理,很多企业出了事才想到法律事务部门和法律

项目投资相关法律风险的法律意见

关于贵司参与某项目投资相关法律风险的法律意见书 XX投资有限公司: 贵司就将参与XX项目投资的可行性、潜在法律风险及相应规避措施,向本所律师进行咨询。本所律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实务经验,结合贵司提供的有关具体情况,向贵司出具以下法律意见,谨供贵司决策时参考。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贵司介绍,贵公司正与XX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商谈项目投资合作一事。该项目基本情况如下:此项目为一住宅项目,共有A、B、C 三个组团。目前A组团已竣工,并开始预售;B组团尚未开工,但已取得前期相关手续;C组团尚未开发。贵公司计划投资“XX”公司的B组团,以获得收益。 二、可行性及法律风险分析 根据项目的上述实际情况,本所律师认为有以下几种操作模式可供参考:(一)采取合作建房方式进行合作 1、贵公司与“XX”公司签署《合作协议》,贵公司分取利润 此种方案,由贵公司与对方签署《合作协议》,贵公司提供资金,“XX”公司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双方约定房屋销售后利润的分配比例。 有利处:贵公司只提供资金,不用参与开发,在不产生纠纷的情况下,可以收取一定的固定利润。 弊处及风险:首先,因贵公司不参与项目的实际经营,“XX”公司的实际运作贵公司无法掌控,存在风险。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约定提供资金的当事人不承担经营风险,只收取固定数额货币的,应当认定为借款合同。”,若贵公司与“XX”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引起纠纷,根据上述规定,最终可能被认定为借贷法律关系。一旦被认定为借贷法律关系,贵公司在《合作协议》中约定的利润分配比例就难以得到完全支持,只能按照我国金融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贵公司与“XX”公司签署合作协议,贵公司分得房屋 此种方案,由贵公司与对方签署合作协议,贵公司提供资金,“XX”公司负

企业投资并购法律风险

公司投资并购法律风险 金融危机来临时,大量企业出现倒闭或濒临破产状态,正是有些实力雄厚企业收购的良机,往往此时并购这些由于金融危机所造成的即将破产的企业所花成本比正常时要小,在谈判、收购的过程中也省时省力。但是,也正因为金融危机,投资并购也面临比正常经济环境下更大的法律风险,因为投资并购各关联方在金融危机之中都存在不可确定的因素,从而使投资并购活动更增风险。因此,企业对外投资并购时须注意以下五项法律风险: 一、企业并购前的融资风险。 在金融危机背景下对外并购,更要注意在正常经济环境中不易发生的一些融资风险。由于金融危机对银行、金融机构产生了巨大冲击,也应考虑此家金融机构是否存在破产或者其它因素(如国家突如其来对银行、金融机构等采取紧缩政策)导致不能发放资金的可能性,提前制订应对策略。企业在做出采用何种方式募集并购资金、采用哪种并购的方式、并购何种企业等融资决策前,应进行详尽调查以及资深人员对项目的论证来规避其中的法律风险。 在具体的融资流程中,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应确保股东会、董事会所做出的融资决议有效,因为在金融危机的前提下,股东会对出现的风险抱有更大程度的担扰,以免在融资合同签订后,一些有决定权的股东提出异议,导致出现上市公司的违约或者诉讼。金融危机中,在履行融资合同的过程中,企业也要确保担保物或为自己担保的关联公司在金融危机的情况下的营运正常,不使银行产生对公司或担保方、担保物的信用或资信、价值贬值的现象,以避免银行方违约或要求更多的抵押、担保或要求提前还贷及不发放还未发放的资金,影响并购计划的进程。 二、被购企业情况前期调查中的风险与控制 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一些企业出现了破产但却并未实际破产或者说已经名存实亡,企业往往不能履行到期债务、潜在的债务还未表现得十分明确,有些存在着担保,诉讼保全等限制转让的情况,土地房屋及主要设备等资产的权利的完整性、合法性都出现在正常环境下不会发生的潜在不完整或不合法的情况;金融危机下,被并购企业对外签订的合同是否能履行、主要关系及客户是否还存在,客户的履约能力是否还有保证;被并购企业是否还存在未结的诉讼等等。 应付这些风险,第一、要求被并购方提供尽量详细的资料,如各种重大的合同、合同的履行情况、被购方的股东情况变更情况,最新的章程,年检情况。第二、派遣财务人员对并购方进行详尽的财务检查。第三、选择实力评估机构做出对被并购企业本身及重大资产的真实评估。第四、由有经验的律师对被并购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如被并购企业的主体资格、是否存在担保、诉讼等。在此基础上再加以认真分析论证,做出科学合理决策。 三、被并购企业本身风险及控制 金融危机下,被并购企业因为出现不稳定而导致一些不可忽视的风险。一、企业重要人员流失如重要的研发人员、掌握机密或企业商业秘密人员、重要管理人员、掌握客户的营销经理或人员等。二、大股东暗中转移资产或抽资,无形资产的贬值或股东转移无形资产及暗中许可多方使用无形资产。三被并购企业因金融危机导致财务状况的恶化、税务情况的真实,有无漏税,逃税等等。 这些风险在公司准备并购时的前期谈判工作最好用意向书或者备忘录的形式予以确定、保证,具体由律师进行操作以及会计师对被并购方调查后提出。

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建立与思考

摘要::中国经济的迅速崛起是近年来颇为引人注目的一个现象,这与我国企业的迅速发展是分不开的。但是我国企业在快速发展中也普遍存在问题,那就是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能力普遍较差。企业法律风险由不规范行为所引起,有企业内部和外部环境之分。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自身发展壮大、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和保障,必须强化法律风险意识。企业在运营中应当注重构建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根据实际抓重点、提高中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重视人才培养、加强内部监督与考核、进行“法律诊断”、加强合同、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管理,一旦卷入法律纠纷,就应当应当及时、优化、全面地处理法律纠纷。 关键词:企业法律风险防范 企业,尤其是现代化的大型企业,作为一定社会历史发展阶段的“宠儿们”,自它们诞生之日起,像宇宙中存在的任何事物一样,它们中每一个独立个体都面临着随时夭亡的危险。所以,如何更加尽心地去呵护它们,让它们在经历一切风险和磨难之后仍能健康地成长便成为我们人类社会所普遍关注的问题。近年来,我国企业法制建设虽然有了长足发展,但发展仍然很不平衡,特别是国有企业和外贸企业在经营管理中还存在着许多法律漏洞和法律风险,引起的法律纠纷不断。这些法律纠纷案件产生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内部责任不清、制度不健全、监管失控、法律意识淡薄等,反映出企业在依法经营观念、风险防范意识和内部制度控制等方面普遍存在较大差距。因此,迫切需要加强法制建设,提高法律服务水平,最大可能地防范、化解企业经营风险,促进企业资产保值增值。 一、现代企业运营法律风险的成因分析。 在一个法治的国度里,现代企业所存在的决策、人事、财务、商业等管理和运营方面的风险最终都可归结到法律上的风险。因为产生企业运营风险的深层次原因都离不开最终通过国家法律予以调整的企业运营不可避免的涉及国家、社会、企业自身和个人等方方面面利益冲突。而这些利益和矛盾冲突就是产生企业运营法律风险的一系列原因或条件。对此关乎企业运营法律风险的原因或条件问题,我们不妨从企业内外两方面做一些更为具体的分析。 (一)企业自身内部存在的风险因素。 企业作为一种社会存在的组织形式,其的运营首先体现为人的因素,其运营的风险也必然首先是人的风险。人,在企业中可大致分为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两类。当然,这一分类又具有极大的相对性,因为在一个企业中总有相当比重的人对下是管理者同时对上又是被管理者。企业经营好坏,归根结底,人的因素是最重要的,尤其是企业的管理者们基本可以控制并决定着企业的生死存亡。所以从一定意义上讲,企业在选择用人时,本身就存在着对所用人员道德的一种赌博,而这种赌博本身就是一种风险。 其次,从制度层面上讲,企业自身制度存在的缺陷也是导致或产生企业运营法律风险的内在潜因。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组织管理企业,不能光靠企业领导个人的权威和能力,科学的管理其实最主要是指先进的企业管理制度。正

法律风险管理机制

法律风险管理机制 为实现公司对法律风险的有效防控和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公司、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完善法律风险管理流程,树立法律风险管理文化,制定本方案。 一、法律风险管理理念 (一)企业法律风险管理 企业法律风险,是指因法律法规因素所引致的由企业承担的潜在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害的风险。法律风险是指可能减损企业现有或未来收益,或使企业丧失商业机会,或阻碍企业发展的与法律有关的经营风险。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是企业分析、评价、控制法律风险的过程。法律风险管理是一个持续和不断改善的动态过程,渗透于企业的管理活动,内生于企业各项经营管理的流程。 (二)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目标及原则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以构建完善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构建分工合理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职能体系;构建科学完备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制度体系;构建高效合理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流程体系;构建健康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文化体系为主要目标。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应以企业战略目标为导向,与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相适应,融入企业经营管理和决策过程,纳入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审慎管理,持续改进为基本的管理原则。 二、法律风险管理机制建立

(一)法律风险管理机制创新 1、工作内容法律部研究适合公司的法律风险防控管理办法与实施方案,创新、完善公司法律风险管理机制和防控体系,调研和考核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机制的建立和运行工作。 2、工作安排公司法律部负责法律风险管理机制的创新和管理工作。其中,法律部于来富总经理负责集团公司的法律风险管理工作,负责对法律风险管理总体工作的监督、指导;建材产业与其他产业(含下属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工作由法律部房文舒负责;地产产业与煤炭产业(含下属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工作由法律部李新艺负责;医药产业与商贸产业(含下属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工作由法律部孔馨炜负责;法律部臧卓负责法律风险管理的具体工作。 3、工作方法法律部根据公司领导指导意见,综合公司、企业各方建议,研究并不断完善公司法律风险管理机制与法律风险防控管理方法。(二)法律风险识别 1、工作内容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涉及的法律风险和对法律风险的控制、管理情况,识别和分析法律风险。 2、工作安排 企业应成立法律风险管理组织机构: (1)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企业总经理任项目组长,负责组织、推进企业法律风险项目的开展。企业主管法律事务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机制的建立工作。

企业投融资的法律风险

企业投融资的法律风险 企业投融资的法律风险 人人皆知“投资有风险”,如何发现并预防这些风险,从而为自己的投融资行为提供有效的风险控制,以实现商业目的,这是投资 之前首先应当考虑的问题,那么企业投融资的法律风险有哪些呢?一 起来了解一下! 1不同的投融资方式,存在不同的法律风险? 选择好适合的方式是防范风险的第一步,要进行多方比较比照,量体裁衣。 企业直接头痛子模式,有具有贷款/委托贷款性质的投融资方式,以及其他依法可行并经投、融资双方认可的投资方式:通过小贷公司、典当公司、投资担保公司等非银行机构的资金运作模式进行借 贷模式的投资;融资租赁等其它形式的投融资方式。间接投融资模式,有股权转让投资、增资扩股投资。多与会计师沟通选择风险最小以 及赋税成本最低的投资方案是投资成功的第一步。 2投资不一定要用现金,把握好无形资产投资的法律风险? 4以技术作为投资的风险大,作为合作另一方如何防范 一是技术本人的权属需要明确界定与保证;二是技术本身防范瑕 疵作出约定;三是约定好交付方式和贬值风险。 5企业间的相互借贷,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因违背相关法律规定,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第六十一条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 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 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 合同……”的规定,企业之间不得办理借贷或变相借贷融资业务, 企业之间签订的这种合同为无效合同。 如:约定不论盈亏一方均固定收回本息的联营行为;约定一方向 企业投资,但不论企业是否盈利,均固定收回本息的投资行为等, 在实践中都将会被认为是变相借贷行为而归于无效。 6公司间借贷中出借人的风险? 出借人有可能丧失担保利益。在企业间的借贷行为中,因借款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无效,对出借方是重大风险。最高人民法院关 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 “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 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 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因此,一旦借款合同被认定 无效,担保合同作为从合同也会被认定无效。出借人将无法获得或 获得的担保利益将会大打折扣,在借款人无法偿还本金的情况下, 出借人在一定程度上将丧失收回本金的保证。 7如何采取合法的形式进行企业间的借贷,从而避免法律风险? (一)委托贷款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商业银行开办委托贷款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托贷款是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 人提供资金,由商业银行(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 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商业银行开办委托贷款业务,只收取手续费,不得承担任何形式的 贷款风险……”的规定,允许企业或个人提供资金,由商业银行代 为发放贷款。贷款对象由委托人自行确定。这种贷款方式解决了企 业间直接融通资金的难题。它是企业间借贷受到限制的产物,是一 种变相的直接企业借贷。由于商业银行将会收取一定的手续费,所 以会增加交易成本。但通过此方式可以实现企业之间借贷的合法化。由于企业有权决定借款人和利率,所以对企业来说拥有较大的利润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