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园区安全评价导则

化工园区安全评价导则
化工园区安全评价导则

湖北省化工园区

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导则(试行)

2012-11-15发布 2012-12-01实施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

目次

前言............................................................... III

1.适用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与定义 (1)

4.评价目的 (5)

5.安全评价内容 (5)

6.安全评价工作程序 (7)

7.安全评价所需资料 (8)

8.安全评价单元与安全评价方法 (8)

9.安全评价报告 (10)

10.其他规定 (12)

附件1 (14)

附件2 (15)

附件3 (18)

附件4 (20)

附件5 (24)

前言

为促进化工园区安全评价工作的发展,规范湖北省化工园区安全评价行为,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2]37号)、《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鄂安办[2012]7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要求制定本导则。本导则对化工园区安全评价的管理、程序、内容等基本要求做出了规定。

本导则的附件1、附件2为资料性附件,附件3、附件4、附件5为规范性附件。附件3系引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的附件2的内容,并有部分增补和个别行文上的修订。

本导则由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导则起草单位:湖北省化学品安全协会

本导则主要起草人:周艳兵。

本导则主要审核人:许开荣、吴祥林、贾雄波、金浩、刘必芳。

本导则为首次发布。

湖北省化工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导则

1.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湖北省化工园区的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在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文。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导则,然而,鼓励根据本导则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导则。

GB 50489 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

GB 182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AQ 8001 安全评价通则

3.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导则。

3.1化学品

指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包括天然的或者人造的。

3.2危险化学品

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3.3化工园区

指依法设立的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包括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范围的企业)的工业园区或者相对集中的专门区域。

3.4风险

发生特定危害事件的可能性以及发生事件后果严重性的结合。

3.5危险因素

对人造成伤亡或者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坏的因素。

3.6有害因素

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者对物造成慢性损坏的因素。

3.7危险程度

对人造成伤亡和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坏的尺度。

3.8有害程度

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中毒、疾病或者对物造成慢性损坏的尺度。

3.9危险化学品企业

本导则中指园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的企业,包括主要原料、最终产品或者中间产品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的危险化学品企业。

3.10事故

指能量或有毒物质意外释放导致财产损失与人员伤害的情况,本导则中仅指火灾、爆炸、中毒三类可能导致重大后果的事故。

3.11事故范围

指可信事故情境下,根据池火灾、火球、蒸汽云爆炸、有毒气体扩散等事故后果模型计算的造成人员伤亡的范围,供应急救援参考。详见附件1。

3.12风险评价

以实现工程、系统安全为目的,应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方法,对工程、系统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识别与分析,判断工程、系统发生事故和急性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提出安全对策建议,从而为工程、系统制定防范措施和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风险评价可针对一个特定的对象,也可针对一特定的区域范围。

3.13定量风险评价

对某一设施或作业活动中发生事故频率和后果进行综合定量分析,采用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值描述风险程度,并与风险可接受标准比较的系统方法。

3.14可容许个人风险标准

个人风险是指因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各种潜在的火灾、爆炸、有毒气体泄漏事故造成区域内某一固定位置人员的个体死亡概率,即单位时间内(通常为年)的个体死亡率。通常用个人风险等值线表示。

3.15可容许社会风险标准

社会风险是指能够引起大于等于N人死亡的事故累积频率(F),也即单位时间内(通常为年)的死亡人数。通常用社会风险曲线(F-N曲线)表示。

3.16 ALARP(As Low As Reasonably Practicable)原则

在当前的技术条件和合理的费用下,对风险的控制要做到“尽可能的低”。

3.17安全容量

一定的经济、技术、自然环境、人文等条件下,化工园区(聚集区)在一段时期内对园区内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周边环境、社会、文化、经济等带来无法接受的不利影响的最高限度,也即对风险的最大承载能力。

3.18评价单元

根据被评价对象的实际情况和安全评价的需要而将被评价对象划分为一些相对独立部分(或系统)进行安全评价,其中每个相对独立部分称为评价单元。

3.19重要目标和敏感场所

重要目标和敏感场所包括城市建成区、人口密集区、重要设施等,内容如下:

1)高敏感场所(如学校、医院、幼儿园、养老院等);

2)重要目标(如党政机关、军事管理区、文物保护单位等);

3)特殊高密度场所(如大型体育场、大型交通枢纽等)

4)居住类高密度场所(如居民区、宾馆、度假村等);

5)公众聚集类高密度场所(如办公场所、商场、饭店、娱乐场所等);

6)重要的交通设施(机场、高速公路、重要航道、隧道、铁路干线等)。

4.评价目的

1)清晰辩识和评价现有(预见)风险,确定园区整体风险(含可容许个人风险和可容许社会风险)及安全容量是否在容许范围内。

2)指导化工项目的发展规模和产业结构布局,规范园区相关安全设施的配置和管理。

3)根据风险评价情况指导完善相关安全设施,识别企业间多米诺效应,落实有关问题的整改,实现风险控制和管理。

4)对于园区安全管理水平、应急救援协作能力进行整体评估并提出相关措施。

5.安全评价内容

5.1前期准备

前期准备工作应包括:明确评价对象和评价范围;组建评价组;明确评价目的和目标;制定计划进度;收集国内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实地调查被评价对象的基础资料,现场勘察,准确记录勘察结果。资料收集工作的内容及深度见附件2。

5.2周边环境的安全影响

分析园区周边社会环境对于园区日常运作的影响,从周边企事业单位分布、交通设施、常住人口分布、人流分布、社会风俗、农耕习惯等角度分析社会环境对于园区选址及园区内企业运作的影响。

5.3辨识与分析危险、有害因素

识别园区内的高风险装置;辨识和分析化工园区可能存在的各种危

险、有害因素;分析危险、有害因素发生作用的途径及其变化规律。

5.4划分评价单元

评价单元划分应考虑化工园区区域性的特点以及风险评价的特点,划分的评价单元应相对独立,具有明显的特征界限,便于实施评价。

5.5选择评价方法

根据评价目的和目标以及划分的评价单元的特点,选择科学、合理、适用的定性、定量评价方法进行整体性评价与分析。定性、定量评价方法的选择应根据化工园区的特点进行。

能进行定量评价的应采用定量评价方法,不能进行定量评价的可选用半定量或定性评价方法。

对于不同的评价单元,可根据评价的需要和评价单元特征选择不同的评价方法。

5.6整体性定性、定量评价与分析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采用选定的评价方法以实地调查、现场勘察的结果为基础,并可参考类比对象的实际状况对化工园区的危险、有害因素导致事故发生或造成急性危害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进行定性、定量评价与分析。

5.7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为保障化工园区的安全条件,应从布局、安全风险、产业规划、安全保障、人流物流控制、安全管理、应急救援等方面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从保证评价对象安全条件的需要提出其他安全对策措施。

5.8评价结论

应概括评价结果,给出评价对象在评价时的条件下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符合性结论,给出危险、有害因素引发各类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的预测性结论,明确评价对象能否具备安全条件的结论。

6.安全评价工作程序

1)确定园区安全评价范围

2)收集、整理安全评价所需资料

3)确定安全评价采用的安全评价方法

4)定性、定量分析安全评价内容

5)与园区管理机构交换意见

6)整理、归纳安全评价结果

7)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价工作程序见图6-1。

前期准备

确定安全评价方法

定性、定量评价

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与园区管理机构交换意见

做出评价结论

编制安全风险评价报告

图6-1 安全风险评价工作程序框图

7.安全评价所需资料

1)园区管理机构和评价单位共同收集、整理园区的各种资料、数据(参见附件2)。

2)搜集、整理园区内化学品企业使用的主要原辅料,主要产品、主要中间产品的物理性质、化学性质和危险性等资料。

8.安全评价单元与安全评价方法

8.1安全评价单元划分

一般按照以下单元划分

1)外部安全距离单元

2)社会环境及自然条件单元

3)功能区划分安全性单元

4)项目布局安全性单元

5)项目安全风险、区域安全风险单元

6)危险化学品事故后果单元

7)区域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风险单元

8)安全容量单元

9)区域安全保障单元

10)安全管理单元

11)应急救援单元

12)其他要求单元

各单元的评价内容见附件4。

8.2评价方法

1)园区可容许个人风险和可容许社会风险应使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认可的软件计算,并以此为基础开展园区外部安全距离、园区功能区划分、园区项目布局、园区安全风险、区域危险化学品运输等方面的安全风险评价。

2)园区安全管理、应急救援的安全评价,以安全检查表的方法为主,其他方法为辅。

3)园区区域安全保障内容较复杂,一般采取逐项论述、比较的方法,尽可能采用定量比较的方法确定每项内容的评价结果。

4)事故后果等方面的安全评价,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的实际情况,可选择池火灾模型、蒸汽云爆炸模型、高斯烟羽模型等各种国际、国内通行的安全评价方法。

9.安全评价报告

9.1评价报告的总体要求

评价报告是评价工作过程的具体体现,是评价对象在规划、建设或建成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技术指导文件。报告文字应简洁、准确,可同时采用图表和照片,以使评价过程和结论清楚、明确,利于阅读和审查。

9.2安全评价报告主要内容

1)编制说明

2)园区概况、园区企业概况及高风险装置概况

3)园区外部周边情况及园区所在地的自然条件

4)园区安全管理及应急救援

5)安全评价程序

6)采用的安全评价方法

7)园区安全评价结果

8)事故案例

9)对策措施与建议

10)安全评价结论

9.3安全评价报告附件

1)事故类型的分析识别过程

2)定性、定量分析过程

3)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后果影响范围的预测过程

4)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分析

5)园区规划图、事故后果范围图以及其他不宜放置在正文中的其他图表

6)安全评价方法的确定说明和安全评价方法简介

7)被评价园区提供的原始资料目录或复制件,如园区设立批准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等

9.4安全评价报告格式

9.4.1布局

1)封面(参见附件5式样1)

2)封二(参见附件5式样2)

3)安全评价工作人员组成(参见附件5式样3)

4)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

5)编制说明

6)目次

7)非常用的术语、符号和代号说明

8)正文(安全评价报告主要内容)

9)附件

9.4.2字号、字体

9.4.2.1正文标题

1)章、节标题分别采用3号黑体、楷体字

2)项目标题采用4号黑体字

9.4.2.2正文内容

1)文字表述部分采用4号宋体字

2)表格表述部分可选择采用5号或者6号宋体字

9.4.3纸张、排版

1)纸张采用A4白色胶版纸(70g以上)

2)排版左边距28mm,右边距20mm,上边距25mm,下边距20mm

3)章、节标题居中,项目标题空两格

9.4.4印刷

除附图、复印件等外,双面打印文本

9.4.5封页

用评价单位公章对安全评价报告进行封页

9.4.6签字

报告结论页应有评价单位技术负责人和过程控制负责人签字。

10.其他规定

化工园区安全评价报告有效期不超过5年,在此期间园区产业规划发生改变、重大危险源数量发生明显变化、地质条件发生变化的,应重新进行园区的安全评价。

园区进驻产业规划以外的企业或者中型以上的化工企业,应征求出具化工园区安全评价报告的机构的意见。

表10-1 重大危险源数量发生明显变化的辨识标准

序号重大危险源级别允许变化的最大数量

1 一级0

序号重大危险源级别允许变化的最大数量

2 二级 2

3 三级 6

4 四级12

备注:1、化工园区内新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数量超出表内所列数量时,即说明重大危险源数量发生明显变化;

2、有毒气体或可燃气体存量可单独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将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作为两个同级别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判断或计算;

3、新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数量有不同级别且各级别数量均未超过允许变化的最大数量时,按照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Q=新增的二级重大危险源数量/2+新增的三级重大危险源数量/6+新增的四级重大危险源数量/12

如果计算值Q≥1,即说明重大危险源数量发生明显变化。

可信事故举例

1、池火灾

有多个分隔良好的防火堤存在时,计算一个最大的火池,否则计算可能出现的最大面积的池火。

2、可燃气体泄漏、爆炸

1)如有一组液化气储罐,根据最大储罐的安全容量作为泄漏量计算泄漏、闪蒸并发生火球或爆炸的的后果。

2)生产装置中计算阀门破裂(1cm2裂口或其他可信数据)后10min 的泄漏量及相应的事故后果。

3、有毒气体泄漏

1)如有一组有毒气体储罐,计算管道断裂和阀门破裂(1cm2裂口或其他可信数据)两种后果。

2)生产装置中计算阀门破裂(1cm2裂口或其他可信数据)后10min 的泄漏量及相应的事故后果。

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价资料

一、证件、文件类

1、园区设立批准文件

2、园区周边重要目标和敏感场所间距图

重要目标和敏感场所包含园区周边至少2km的以下内容:

1)高敏感场所(如学校、医院、幼儿园、养老院等);

2)重要目标(如党政机关、军事管理区、文物保护单位等);

3)特殊高密度场所(如大型体育场、大型交通枢纽等)

4)居住类高密度场所(如居民区、宾馆、度假村等);

5)公众聚集类高密度场所(如办公场所、商场、饭店、娱乐场所等);

6)重要的交通设施(机场、高速公路、重要航道、隧道、铁路干线等)。

二、资料类

1、规划环评报告及环境保护部门批复

2、园区平面布置图

3、园区规划图

4、园区所在地的自然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园区四季风向玫瑰图、最高洪水位、防洪设施设计标准、年均雷暴日、地震烈度级别、地勘报告结论(可采用园区内主要企业的地勘报告)等)

5、附近采矿区(采空区)分布、上游尾矿库分布情况

6、山区或者靠近山区的园区应提供附近(5-10km)内山体地质情况资料

7、园区规划资料及园区概况(包括园区总体规划(功能区划分)、土地

利用情况、企业分布、行业分布、园区内部道路交通、人口分布、园区公用工程(包括供水、消防、供电、供气、污水处理、公用管廊等)、园区安全管理机构、园区承包商管理、园区安全管理档案等)

8、园区应急救援能力(园区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设施、园区应急救援队伍及物资、园区级别应急演练情况、园区大型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及物资、本地区及附近可供利用的应急救援资源分布等)

9、园区内企业基本情况统计及安全评价报告(包括危险化学品分布、储存能力、工艺路线、核心设备、工艺连锁、从业人员、安全管理机构、安全人员配备、安全管理制度、卫生防护距离等,安全标准化或者其他类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达标情况,应识别各企业的“两重点一重大”即危险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情况,剧毒化学品生产、使用情况)

10、园区内各企业高架设备(一般指20m及以上的细高设备,如塔类设备)资料

11、园区内物流企业情况(包括危险化学品分布、储存能力、核心设备、从业人员、安全管理机构、安全人员配备、安全管理制度等,安全标准化或者其他类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达标情况,应识别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情况,剧毒化学品储存情况)

12、园区内重大危险源备案资料

13、园区内各企业应急预案及备案情况统计表

14、园区内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企业-企业及外部-企业)资料

15、园区内各企业危险化工工艺改造情况

07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安全评价导则.doc

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安全评价导则 二○○三年八月八日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导则依据《安全评价通则》制定,规定了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和安全现状综合评价(以下简称:陆上油气开采安全评价)的目的、基本原则、内容、程序和方法,适用于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安全评价。 2.安全评价目的和基本原则 陆上油气开采安全评价目的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提高陆上油气开采的本质安全程度和安全管理水平,减少和控制陆上油气开采中的危险、有害因素,降低陆上油气开采安全风险,预防事故发生,保护企业的财产安全及人员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陆上油气开采安全评价的基本原则是具备国家规定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科学、公正、合法、自主地开展安全评价。 3.定义 3.1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是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各工艺单元的总称,包括勘探、钻井、井下作业和采油、采气及油气集输等。 3.2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安全预评价 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安全预评价是根据油气田“地面工程建设方案”的内容,通过定性、定量分析,分析和预测该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危险、危害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对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给予指导。

3.3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安全验收评价 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安全验收评价是在油气开采建设项目竣工、试生产运行正常后,安全生产设施验收前,通过对陆上油气开采建设项目设施、设备、装置的安全状况和管理状况的调查分析,查找该项目投产后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其危险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3.4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安全现状综合评价 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安全现状综合评价是在陆上油气开采生产运行过程中,通过对其设施、设备、装置的安全状况和管理状况的调查分析,定性、定量地分析其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其危险度,对其安全管理状况给予客观的评价,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对运行管理和出现非常事件应采取的措施给予指导。 4.安全评价内容 陆上油气开采安全评价内容一般包括:进行油气开采重大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度评价;核实检查油气开采安全设备、设施的情况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对油气开采安全管理体系能否确保油气开采安全生产作出评价;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5.安全评价程序 陆上油气开采安全评价程序一般包括:前期准备;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划分评价单元;定性、定量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做出安全评价结论;编制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的评审等。 5.1前期准备 明确被评价对象和范围,收集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与评价对象相关的油气开采数据资料。 收集现场资料,进行现场调查。

化工厂安全评价报告

编制说明 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定:对生产、储存危险物品建设项目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同时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试行)〉的通知》等规定: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应进行安全评价,为确保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安全生产,应委托有安全评价资格的单位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进行安全评价,并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AAA服务中心受BBB市×××化工厂(以下简称×××化工)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遵循系统安全的原理, 运用科学的评价分析方法,本着实事求是、科学客观的原则,对位于BBB市新市镇新市工业园区的×××化工一条3000吨/年85%磷酸生产线和两套400吨/年70%泥磷酸生产装置、一个1000吨/年磷酸三钠车间、一个300吨/年聚磷酸铵车间的安全生产现状进行综合评价,最终依据评价经过及评价结果形成以下评价报告。由于安全生产具有的动态性,故本报告所反映的安全生产状况,仅为企业接受安全评价时的安全生产现状。 一.安全评价的目的和依据 1.1安全评价的目的 安全评价的目的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寻求最低事故率、最少损失和最优的安全投资效益。本次安全现状评价要达到的目的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1.1对×××化工85%磷酸、70%泥磷酸生产过程中的潜在危害因素进行定性分析和预测。

1.1.2通过评价确认×××化工的85%磷酸、70%泥磷酸生产系统安全生产条件是否满足《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中所规定的要求,作为企业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依据。 1.1.3根据已确定的危害因素,分析、确定×××化工85%磷酸、70%泥磷酸生产装置、设施的固有危险程度,并预测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后果。 1.1.4通过评价为×××化工提出消除、减弱事故隐患的对策与措施,为事故隐患治理提供依据,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实现安全平稳的生产。 1.2评价内容 (1)企业85%磷酸、70%泥磷酸生产过程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2)企业85%磷酸、70%泥磷酸生产装置、设施的安全状况评价; (3)企业85%磷酸、70%泥磷酸生产装置、设施所在地的周边环境条件评价;(4)企业85%磷酸、70%泥磷酸生产过程中固有的危险有害因素危害程度评价;(5)《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所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条件评价。 1.3评价依据 1.3.1国家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70号)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 (试行) 一、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生产单位现状的安全评价。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文通过在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文。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导则,同时,鼓励根据本导则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导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局令第10号)《安全评价通则》(国家安全监管局安监管技装字〔2004〕37号)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91) 《职业安全卫生术语》(GB/T15236-94) 《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 三、定义 (一)化学品 指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包括天然的或者人造的。(二)危险化学品 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腐蚀品等。 (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指依法设立且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企业,包括最终产品或者中间产品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的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企业。 (四)中间产品 指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为满足生产的需要,生产一种或多种产品作为下一个生产过程参与化学反应的原料。 (五)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 指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或者其分公司、子公司所属的独立核算生产成本的单位。(六)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作业场所 指可能使从业人员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任何作业活动场所,包括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操作、处置、储存、搬运、运输、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或者处理等场所。(七)危险因素 对人造成伤亡或者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坏的因素。 (八)有害因素 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者对物造成慢性损坏的因素。 (九)危险程度 对人造成伤亡和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坏的尺度。 (十)有害程度

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

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 (征求意见稿) 1 总则 1.1 目的 为全面排查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规范化工园区建设和安全管理,系统提升化工园区本质安全水平,增强化工园区安全应急保障能力,防范危险化学品重特大安全事故,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制定本导则。 1.2 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化工园区的安全风险排查治理。 1.3基本原则 1.3.1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坚持产业集聚、布局集中、用地集约和安全环保的原则,规范园区的设立和选址,严格规划区域功能,优化园区安全布局,完善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设施。 1.3.2严格准入,规范管理。 坚持严格准入,严禁落后和不成熟工艺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入园。坚持一体化管理,提升园区应急保障能力,规范化工园区建设和安全管理。 1.3.3系统排查,重点整治。 全面排查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突出对化工园区系统性安全

风险的整治,提升园区本质安全水平,避免多米诺效应,防范危险化学品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2 术语和定义 2.1化工园区 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用于专门发展化工产业的工业区或集中区。 2.2防护目标 受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影响,化工园区外可能发生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设施或场所。 2.3 多米诺效应 化工园区内一个企业的危险源发生安全事故时可能会引起其他企业的危险源也相继发生安全事故,从而造成更大的安全事故的效应。 2.4土地规划安全控制线 为预防和减缓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潜在安全事故(火灾、爆炸和中毒等)对化工园区外防护目标的影响,用于规划园区周边土地开发利用的控制线。 3 设立 3.1化工园区应整体规划、集中布置,园区内不应有居民居住。 3.2化工园区应符合国家、区域和省市产业布局规划要求,在城乡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内。

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完整版)

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 AQ8003-2007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7-01-04发布 2007-04-01实施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验收评价的程序、内容等基本要求,以及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的编制格式。本标准适用于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或工业园区建设完成后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各行业或领域可根据《安全评价通则》和本标准规定的原则制订实施细则。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本(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以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AQ8001-2007 安全评价通则 安全验收评价程序 安全验收评价程序分为:前期准备;辨识与分析危险、有害因素;划分评价单元;选择评价方法;定性、定量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做出安全验收评价结论,编制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等。 安全验收评价内容 安全验收评价包括: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与分析;符合性评价和危险危害程度的评价;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安全验收评价结论等内容。 安全验收评价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评价:评价对象前期(安全预评价、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中安全卫生专篇等)对安全生产保障等内容的实施情况和相关对策措施建议的落实情况;评价对象的安全对策措施的具体设计、安装施工情况有效保障程制度;评价对象的安全对策措施在试投产中的合理有效性和安全措施的实际运行情况;评价对象的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的建立与实际开展和演练有效性。 4.1 前期准备工作应包括:明确被评价对象及其评价范围,组建评价组;收集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安全预评价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工程监理报告、工业园区规划设计文件,各项安全设施、设备、装置检测报告、交工报告、现场勘察记录、检测记录、查验特种设备使用、特种作业、从业等许可证明,典型事故案例、事故应急预案及演练报告、安全管理制度台帐、各级各类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落实情况等实地调查收集到的基础资料。 安全验收评价参考资料目录参见附录A。 4.2 参考安全预评价报告,根据周边环境、平立面布局、生产工艺流程、辅助生产设施、公用工程、作业环境、场所特点或功能分布,分析并列出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存在部位、重大危险源的分布、监控情况。 4.3 划分评价单元应符合科学、合理的原则。 评价单元可按以下内容划分: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符合性;设施、设备、装置及工艺方面的安全性;物料、产品安全性能;公用工程、辅助设施配套性;周边环境适应性和应急救援有效性;人员管理和安全培训方面充分性等。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 (试行) 1 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安全生产标准《安全评价通则》(AQ8001)、《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制定本细则。 2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建设单位也可以根据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实际需要,参照本细则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 3术语和定义 3.1 化学品 指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包括天然的或者人造的。 3.2 危险化学品 指具有爆炸、燃烧、助燃、毒害、腐蚀等性质且对接触

的人员、设施、环境可能造成伤害或者损害的化学品。 3.3 新建项目 指拟依法设立的企业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和现有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生产、储存活动不同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建设项目。 3.4 改建项目 指企业对在役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在原址或者易地更新技术、工艺和改变原设计的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种类及主要装置(设施、设备)、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的建设项目。 3.5 扩建项目 指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品种相同且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建设项目。 3.6 安全设施 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 3.7 作业场所

(完整版)山东省石油库安全评价导则

山东省石油库安全评价导则 1 范围 本导则规定了石油库安全评价的前提条件、程序、内容和要求。 本导则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石油库的安全评价。 本导则不适用于石油化工厂厂区内、长距离输油管道和油气田的油品储运设施的评价。亦不适用于地下水封式石油库、自然洞石油库和人工洞石油库。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文通过在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文。所有引用条文,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导则,并应按最新版本修订本导则的相关条款。安全评价时,可根据被评价单位的实际情况和评价报告的实际评价内容,引用未列入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中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经贸委令第36号)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2006年6月1日起施行)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省政府令(2002)第141号)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原国家安监局安监管二字[2003]38号) 《安全现状评价导则》(原国家安监局安监管规划字[2004]36号)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原国家安监局安监管危化字[2004]43号) 《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的通知》(鲁安

监发〔2006〕52号) 《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18265-2000 《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02 《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年版)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1999年版)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 《安全色》GB2893-2001

化工集中区区域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编制要求(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化工集中区区域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编制要求(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2741-14 化工集中区区域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编制要求(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化工集中区区域安全风险评估主要立足于化工集中区的现状评估,兼顾未来发展规划的预评估。安全评价单位要在全面了解化工集中区总体发展规划、产业定位和发展现状,掌握化工集中区总体布局、企业分布和周边环境的基础上,充分辨识现有或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性、定量分析,确认安全风险的受控程度,为化工集中区安全生产和周边环境安全,提出预防事故、控制风险、降低事故损失及影响的对策措施。 一、安全风险评估的前期准备 化工集中区的区域安全风险评估,应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文件规定,全面收集化工集中区的各类基础资料,实地勘查区域自然条件,

真实掌握化工集中区内现有企业的实际情况和规划情况。主要内容包括: (一)经济社会发展概况。化工集中区所在地区的综合经济、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区域位置、辖区面积,资源、人口、教育、交通、文化、医疗情况等。 (二)周边环境。化工集中区周边5公里范围内的居民点、学校、市场、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设施分布情况,集中区内常住居民的分布情况。 (三)自然环境。化工集中区所在地的地理位置、自然条件(地形、地貌、地质构造、水文、气象、生态环境)等。 (四)规划情况。化工集中区总体规划、产业定位和产业特点,用地规划、企业分布、化工集中区总平面布置图,化工集中区封闭管理情况等。 (五)化工企业基本情况。化工集中区内的化工企业名称、所处位置及占地面积,涉及的主要危险化学品分类及其储存情况,涉及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情况等,企业间上下游产品衔接情况,集中区内非

安全现状评价导则

安全现状评价导则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导则依据《安全评价通则》制订,规定了安全现状评价的目的、基本原则、内容、程序和方法,适用于生产经营单位(矿山企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生产企业除外)安全现状评价。 2.安全现状评价目的 安全现状评价目的是针对生产经营单位(某一个生产经营单位总体或局部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现状进行的安全评价,通过评价查找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并确定危险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3.定义 安全现状评价 安全现状评价是在系统生命周期内的生产运行期,通过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设施、设备、装置实际运行状况及管理状况的调查、分析,运用安全系统工程的方法,进行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及其危险度的评价,查找该系统生产运行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并判定其危险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使系统在生产运行期内的安全风险控制在安全、合理的程度内。 4.安全现状评价内容

安全现状评价是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生产经营单位的要求进行的,应对生产经营单位生产设施、设备、装置、贮存、运输及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综合的安全评价。主要内容包括: 1)收集评价所需的信息资料,采用恰当的方法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2)对于可能造成重大后果的事故隐患,采用科学合理的安全评价方法建立相应的数学模型进行事故模拟,预测极端情况下事故的影响范围、最大损失,以及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或概率,给出量化的安全状态参数值; 3)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根据量化的安全状态参数值,进行整改优先度排序; 4)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 生产经营单位应将安全现状评价的结果纳入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整改计划和安全管理制度,并按计划加以实施和检查。 5.安全现状评价工作程序 安全现状评价工作程序一般包括: 1)前期准备; 2)危险、有害因素和事故隐患的识别; 3)定性、定量评价; 4)安全管理现状评价;

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试行)》 的通知 【公布日期:2004年9月8日】 【实施日期:2004年9月8日】 【法律类型:规范性文件】 【行业类型:危险化学品】 【颁布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文号:监管危化字[2004]127号】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有关安全评价机构: 为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工作,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研究、编制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同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将本导则转发给辖区内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遵照执行。 二、在本导则试行过程中,如果发现存在什么问题,请及时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司联系。 三、设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分支机构(分公司、子公司)或者设立2个以上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总部和设立2个以上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的分支机构本部的安全评价,请参考本导则第九部分第(三)条第1项进行评价,并形成安全评价报告。 四、在本导则试行前,已经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进行安全评价、并完成安全评价报告的,请按照本导则完善并形成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或者生产单位安全评价报告;正在编制安全评价报告的,请按照本导则进行编制。 二○○四年九月八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试行) 一、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生产单位现状的安全评价。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文通过在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文。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导则,同时,鼓励根据本导则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导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局令第10号) 《安全评价通则》(国家安全监管局安监管技装字〔2004〕37号)

AQ8001-2007安全评价通则

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 General principle of safety assessment 2007-01-04发布 2007-04-01实施 目次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管理要求 5安全评价程序 6安全评价内容 7安全评价报告 附录A(规范性附录) 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申报、审查程序图 附录B(规范性附录)安全评价业务分类 附录C(规范性附录)安全评价程序框图 附录D(规范性附录)安全评价报告格式 前言 为促进安全评价工作的发展,规范安全评价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对有关安全评价的管理、程序、内容等基本要求做出了规定。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浙江省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富、王浩、陈江、阴建康、任建国、陈兵、陈立元、王雷。 安全评价通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评价的管理、程序、内容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安全评价及相关的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本(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4754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安全评价 Safety Assessment

《陆上油气管道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编制导则》

《陆上油气管道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编制导则》 编制说明 标准编制组 一、工作简况 1.任务来源: 陆上油气管道安全监管纳入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范畴后,陆上油气管道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油气管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依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进行编制。《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对油气管道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工作要求不够细致具体,此外,油气管道建设项目适用的主要标准也有了更新完善,如新颁布了《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规范》(GB32167),《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和《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3)都进行了修订。 为了促进油气输送管道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工作的推进,更好地实施对油气输送管道建设项目的监督核查,进一步规范油气管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的编制,确保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在总结陆上油气管道监管工作经验,听取重点地区、企业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开展《陆上油气输送管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编制导则》编制工作。 2.主要工作过程(起草过程): 2017年4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委托中石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石油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开展了《陆上油气输送管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编制导则》(AQ标准)(以下简称《编制导则》)编制工作; 2017年6月,组织召开了《编制导则》审查会议;2017年12月,再次组织召开了《编制导则》审查会议;根据有关修改意见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 2018年4月,在山东省烟台市组织召开了审查会议,会议对标准进行了充分讨论,并明确了《编制导则》的结构和内容深度要求。 2018年5月,召开会议集中各专业相关人员和专家对《编制导则》细节进行修订,形成《编制导则》(征求意见稿) 在此期间,多次组织中石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及评价机构等,针对标准内容进行充分研讨和交流意见,将各方意见进行汇总和归类整理,并体现在《编制导则》中。 本标准将作为油气输送管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编制的指导性文件。 二、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说明 (一)编制原则 1、编制导则结构: 参照结合《陆上油气输送管道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监总厅管三﹝2017﹞27号)及《安全设施设计编制导则》的体例格式,保持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结构一致性; 依据结合《安全验收评价导则》、《石油行业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编写规则》、《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的相关要求,综合结合危化品安全监管及油气管道建设项目的特点,进行了细化、修改和完善。 (二)主要内容说明 本标准规定陆上油气输送管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的内容与深度,本标准作

WJ9049《民用爆炸物品安全评价导则》

WJ9049《民用爆炸物品安全评价导则》 编制说明 (送审稿) 二00九年五月

WJ9049《民用爆炸物品安全评价导则》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WJ9049《民用爆破器材安全评价导则》于2005年颁布实施以来,较好地指导和规范了民爆行业安全评价工作。然而近几年来,一方面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先后颁发了AQ 8001《安全评价通则》AQ 8002《安全预评价导则》以及AQ 8003《安全验收评价导则》,这些标准较原规定有了更加具体的要求,而原WJ9049的许多内容已经不再适用;另一方面,过去的几年中,随着国务院《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颁发实施,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又发布了一系列管理规章,对中介机构安全评价也提出了具体要求;再就是经过几年来安全评价活动经验的积累,发现WJ9049有些内容也需要修订。因此,修订本标准是十分必要的。 2007年,在民爆器材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组织下,由原北京国科宏达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杨祖一牵头组成课题组,编制了立项申请,经审批被列入2007年国防科技工业技术基础项目,编号M2120070206。 立项计划下达后,在民爆器材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组织下,课题组于2007年12月召开了课题开题会议,确定由杨祖一担任组长、肖月华、白春光、王春乐、尹利为编制组成员,其中杨祖一负责标准的总体构思、编制和协调工作,肖月华、白春光、王春乐主要参与技术内容的编制,尹利负责征求意见的汇总、整理、文字处理工作。需要说明的是后来因安评公司整合,北京国科宏达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被整合为北京国科安联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后来的业务均以此开展工作。 2008年9月,编制组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并以民爆标技委秘书处名义向12个单位(主要民爆安评公司和相关单位)和标技委委员发出征求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5份。编制组经过讨论采纳了部分

工业园区安全评价通则

工业园区安全评价通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评价的管理、程序、内容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安全评价及相关的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本(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475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3术语和定义 3.1 安全评价 以实现安全为目的,应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方法,辨识与分析工程、系统、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危险、有害因素,预测发生事故或造成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做出评价结论的活动。安全评价可针对一个特定的对象,也可针对一定区域范围。 安全评价按照实施阶段的不同分为三类: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安全现状评价。 3.2 安全预评价 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工业园区规划阶段或生产经营活动组织实施之前,根据相关的基础资料,辨识与分析建设项目、工业园区、生产经营活动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其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行政规章、规范的符合性,预测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做出安全评价结论的活动。 3.3 安全验收评价 在建设项目竣工后正式生产运行前或工业园区建设完成后,通过检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情况或工业园区内的安全设施、设备、装置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情况,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到位情况,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情况,检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情况,审查确定建设项目、工业园区建设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的符合性,从整体上确定建设项目、工业园区的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情况,做出安全验收评价结论的活动。 3.4 安全现状评价

化工园区(聚集区)安全风险评估和安全容量分析

化工园区(聚集区)安全风险评估和安全容量分析 所需资料清单 一、化工园区(聚集区)基础资料 1、化工园区(聚集区)规划批准文件等政府有关部分批复资料; 2、化工园区(聚集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产业规划等规划资料,包括各种规划图、文本、说明等。 3、周边人员分布:距边界20km范围内的城市建成区、村庄、学校、医院、车站、机场、娱乐场所、体育馆、集贸市场等敏感场所;(有方位分布图和文字说明等) 4、区域交通情况示意图或说明及进入园区的管制情况; 5、化工园区(聚集区)管理组织机构情况说明,园区安全机构及人员配置说明及相关发文,园区管委各种管理制度; 6、应急资源资料 具体指:消防站建设和运行情况,企业专兼职应急队伍的分布和特点,环境应急监测、应急救援物资、医疗救护(包括依托的医疗救护能力)、气防站设置和应急响应的时间,园区应急指挥和监控信息平台建设情况等,以及排洪、泄险区、相关专家等。 7、自然条件 气象资料:大气参数(气压、温度、湿度、太阳辐射热等)、风速及大气稳定度联合频率; 地质、水文资料; 地形、地貌资料;

8、化工园区所在当地的周边环境关系位置图,周边其他园区分布情况; 9、园区准入条件; 10、化工园区内近5年内危险化学品事故和其他事故总体分析以及各事故企业名称、事故类型、人员伤亡、事故原因和事故处理、采取的对策措施等; 11、在化工园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企业及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从业人员情况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线路以及主要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及流向等,化工园区内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情况,包括输送介质、流量、压力以及管道起始位置、埋地或架空、管理方式等; 12、化工园区内供电、供热、供气及通讯系统,污水处理、固体废弃物处理系统,码头、铁路、给排水、公用管廊(含地下管线)等。 二、园区企业基础资料 1、园区内企业情况(附“企业调查一览表”、“入园企业主要数据一览表”); 2、园区企业现状分布图; 3、各企业最近的《安全评价报告》(包括预评价、验收和现状均可)、《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评报告》、《专篇》、《设计资料》等资料。 以上资料应能说明企业的现状,与企业实际情况相符,尽量电子版(完整版,包括附件、图纸,必须有总平面布置图); 4、园区内涉及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及其分布,重大危险源的等级

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导则(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导则(通用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导则(通用版)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经营单位)安全评价的前提条件、程序、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安全评价。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在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J16-87(2001年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15603-1995《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GB18265-2000《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 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家经贸委令第36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 劳部发[1995]56号《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 公安部令1994年4月10日第6号《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安全评价的前提条件 3.1经营单位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其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经营范围应与其向安全评价机构提交的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基本情况表》(见附录B)相一致。 2新设立的经营单位应持有相关部门批准的文件,新项目应有竣工验收批准文件,其批准文件上的企业名称、经营范围应与其向安全评价机构提交的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基本情况表》相一致。 3.3租用场地、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持有租赁合同,其租赁合同上的企业名称、经营范围应与其向安全评价机构提交的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基本情况表》相一致。 安全评价的基本内容 4.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经营单位

安全评价通则

安全评价通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评价的管理、程序、内容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安全评价及相关的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本(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475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3术语和定义 3.1 安全评价Safety Assessment 以实现安全为目的,应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方法,辨识与分析工程、系统、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危险、有害因素,预测发生事故或造成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做出评价结论的活动。安全评价可针对一个特定的对象,也可针对一定区域范围。 安全评价按照实施阶段的不同分为三类: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安全现状评价。 3.2 安全预评价Safety Assessment Prior to Start 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工业园区规划阶段或生产经营活动组织实施之前,根据相关的基础资料,辨识与分析建设项目、工业园区、生产经营活动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其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行政规章、规范的符合性,预测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做出安全评价结论的活动。 3.3 安全验收评价Safety Assessment Upon Completion 在建设项目竣工后正式生产运行前或工业园区建设完成后,通过检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情况或工业园区内的安全设施、设备、装置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情况,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到位情况,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情况,检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情况,审查确定建设项目、工业园区建设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的符合性,从整体上确定建设项目、工业园区的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情况,做出安全验收评价结论的活动。 3.4 安全现状评价Safety Assessment In Operation 针对生产经营活动中、工业园区的事故风险、安全管理等情况,辨识与分析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审查确定其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要求的符合性,预测发生事故或造成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做出安全现状评价结论的活动。 安全现状评价既适用于对一个生产经营单位或一个工业园区的评价,也适用于某一特定的生产方式、生产工艺、生产装置或作业场所的评价。 3.5安全评价机构Safety Assessment Organization 是指依法取得安全评价相应的资质,按照资质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安全评价活动的社会中介服务组织。 3.6 安全评价人员Safety Assessment Professional 是指依法取得《安全评价人员资格证书》,并经从业登记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与所登记服务的机构建立法定劳动关系。专职从事安全评价活动的安全评价人员,称为专职安全评价人员。 4管理要求 4.1 评价对象 4.1.1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存在事故隐患可能造成伤亡事故或其他有特殊要求的情况,应进行安全评价。亦可根据实际需要自愿进行安全评价。 4.1.2评价对象应自主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按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

《陆上油气管道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导则》

《陆上油气管道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导则》 编制说明 标准编制组 《陆上油气管道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导则》 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1.任务来源: 根据《关于申报2018年安全生产标准计划项目的通知》(政法函〔2017〕77号文)的要求,由胜利油田检测评价研究有限公司、石油工业安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等2个单位共同起草编制《陆上油气管道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导则》,由胜利油田检测评价研究有限公司担任主编,进一步规范油气管道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的编写。 2.主要工作过程(起草过程): 2016年1月,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监管三司委托胜利油田检测评价研究有限公司、石油工业安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编制《陆上油气输送管道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编制导则》。编写组经过前期大量调研,现场考察,同时聘请管道业内资深专家进行指导,形成了《导则》初稿。石油工业安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先后组织中石化和中石油安全主管部门及所属的管道设计、施工、运行、评价、研究单位,召开了审查会议,对《导则》进行了修改。2017年3月1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发布《陆上油气输送管道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安监总厅管三[2017]27号文)。该《导则》目前作为本标准前期草案,已试行一年。 2017年12月至2018年12月期间,石油工业安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会同胜利油田检测评价研究有限公司成立了《导则》AQ标准编写组,并收集了实际应用反馈意见,根据多方的反馈意见进行细致修订,在原27号文件的基础上形成了《陆上油气管道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导则》征求意见稿。 主要经历如下: (1)2017年12月-2018年1月,石油工业安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了《导则》编写组,制定工作计划。编写组开展了前期调研工作,收集了相关资料。于3月中旬完成了《导则》初稿。 (2)2018年4月,石油工业安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烟台组织中石化安全主管部门及中石油管道设计单位、安全评价机构,召开了《导则》初审会议,并邀请原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监管三司和有关专家对《导则》初稿进行了讨论,形成了修改意见。编写组对会议提出的审查意见逐条进行了研究分析,修改完善了《导则》,形成了送审稿。 (3)2018年5月,根据会议的修改意见,编写组聘请业内资深专家指导,进行了3次内部讨论,进行了修改完善。石油工业安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北京组织编写组汇稿,最终形成了《导则》征求意见稿。 二、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说明 (一)编制原则 在本标准中针对陆上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项目的评价范围、评价内容、报告的编写格式,提出规范要求,明确安全评价的目的和内容,以及评价过程中依据的各种资料。 本标准在制定的过程中严格执行GB/T1.1的要求,对标准进行认真的策划和编排,确保标准层次清楚、逻辑严谨、条理通顺,便于操作。 (二)主要内容 本次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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