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监管协议

资金监管协议

为保证交易资金安全,建议买卖双方通过银行第三方托管方式进行资金监管,并以协议方式

明确约定资金监管帐户及资金交付条件等相关事宜。

协议编号:

甲方(卖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托管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签署了关于深圳市_________ 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以下简称该

房地产)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现就交易过程中有关款项委托丙方托管的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将定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整(小

写_______________ )、交房保证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整(小

写___________ )交由丙方托管,解除托管时,丙方按上述金额放款,不包含利息。

1、甲乙双方如约定交房保证金从其它款项中预留或扣除,可按以下方式处理(单选,

请在括号中划"确定):

()从定金中预留或扣除()由买方另行支付

2、甲乙双方根据《房地产买卖合同》第八条各自应付之费用,并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费用由甲方即卖方承担的,甲乙双方同意丙方在其实际发生时直接从托管的定

金中支付;

(2)、费用由乙方即买方承担的,乙方须于签署本协议之日起_______ 日内将该费用交予

丙方托管,并同意丙方在其实际发生时直接支付,如乙方所交费用不足以支付实际发生费

用,乙方应自丙方按乙方所留地址邮寄告知函后_日内将差额部分直接补齐至丙方指定账

号;

(3)、如费用不经丙方支付的,由应缴纳方自行按时缴纳。

第二条

乙方应根据甲乙双方签署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的约定将定金及交房保证金打入本协议第

三条丙方指定的账号,如乙方以现金或刷卡等其他方式支付,丙方应出具资金托管收据,相

关收据自资金托管事项完成托管资金依本协议约定从丙方支付给甲方或退还给乙方后自动失

效。付款方未按约定付款,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托管账户:

1)公司名称银行账户

2)公司名称银行账户

3)公司名称银行账户

第四条托管期限:

自丙方实际收到本协议约定托管款项之日起至本协议约定的托管终止事由实现为止。

第五条

在任何一项托管终止事由发生时,只要甲乙双方或单方按本协议第六条的约定提交了书面申请,无论是否存在甲方与乙方的争议(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具备申请条件、申请解除

托管的金额、交易的实际履行情况、申请的方式等),丙方均按照相应申请对相应资金予以

解除托管而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托管终止条件:

1、甲乙双方约定放款条件为:

托管定金在符合下述第_____ 项条件时丙方可解除托管将资金放给甲方(单选)

(1)甲方将该房地产的房地产证原件交给配合甲乙双方过户的第三方(含各类中介公

司、经纪公司及担保公司)且该房地产经查档确认产权清晰有效无抵押无查封状态;

(2)甲乙双方到国土产权部门办理递件过户手续并将递件回执交给丙方:

(3)其它甲乙双方约定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托管交房保证金在甲乙双方已实际交楼结清相关欠费且向丙方提供双方签字的交楼确

认书时丙方可解除托管将资金放给甲方。如交房保证金从定金或其它款项中预留或扣除,交房保证金应按本条款所述条件解除托管,并不因为定金或其它款项符合解除托管条件而随之解除托管。

2、协议提前终止

甲乙双方同时到丙方共同提交已解除房地产买卖合同的书面文件并向丙方提交双方确认同意终止托管的书面申请。丙方按甲乙双方书面申请的要求将托管资金的全部或部分支付给甲方或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地产买卖合同发生争议要求丙方放款或不得放款时应向丙方发出书面申请,但丙方在收到书面申请前已按本协议约定办理了托管款项的支付或退还手续的,视为无效申请,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甲乙双方均认定对方违约,分别向丙方书面申请放款或不得放款的,鉴于丙方不是裁决机构无法辩明违约责任的归属,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利益,丙方有权依据法院或仲裁委的生效判决书、裁决书或甲乙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来进行操作,在法院或仲裁委的生效判决书、裁决书或甲乙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形成并提交给丙方前,丙方有权不进行任何操作,甲乙双方均无异议,不得追究丙方的任何责任。

3、法定终止

(1)在托管资金被司法或行政等有关国家机关要求冻结的情况下,丙方按照该要求办理。冻结解除的,托管资金仍依照本协议予以托管处理。

(2)在托管资金被司法或行政等有关国家机关要求划扣的情况下,丙方按照该要求办理,本协议项托管资金予以相应解除。

(3)其他依法应当终止的事由。

4、部分终止

如果依照约定或法定事由,出现托管账户项下托管资金部分解除托管的,对剩余款项的托管仍然依照本协议前述约定的或法定的终止事由由丙方予以处理。

第七条

甲方提供银行账号(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

账号:_________________ )于丙方放款,丙方将相关监管款项存入甲方该银行账号,

即视为甲方已经收取。

若因甲方原因需要变更该银行账号,在丙方放款之前,甲方需及时向丙方作出书面《变

更确认书》。

第八条

托管期间,丙方对资金托管不意味着丙方对应付款方的付款义务向另一方承担任何保证、担保、监

资金监管协议书范本(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8159-30 资金监管协议书范本(完 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资金监管协议书范本(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甲方: 乙方: (AAA有限公司、BBB有限公司合称“乙方”) 鉴于: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及《借款协议》,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前述协议中涉及的资金共同管理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监管账户 以BBB公司的各义在银行开立资金监管账户,甲方授权**(身份证号)对资金进行监管,并预留人名印鉴,乙方预留BBB公司的财务印鉴。 账户名称:BBB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

账号: 第二条监管资金划入 1、划款条件:甲方验证AAA公司提供的对BBB公司于[ ]年[ ]月[ ]日之后新增资[ ]万元的入资证明原件,以及BBB公司于[ ]年[ ]月 [ ]日之后向国土部门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凭证原件,并确认上述两者的数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万元(小写:[ 万元]); 2、划款时间:甲方在上述确认后[ ]个工作日内,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编号: )和《借款协议》(编号: )中约定,将合计人民币[ ]万元,(小写:[ ]万元)划入本协议约定的监管账户。 3、工商过户:在甲方将上述款项足额划入监管账户后,双方应当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及时办理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4、资金使用:甲方完成受让BBB公司股权的工商过户手续后[ ]个工作日内,双方有权根据有关协议约定的用途、支付对象和支付程序等进行支付。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银行机构): 乙方(房地产开发商): 丙方(工程监理单位): 为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确保商品房建设顺利进行,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开发建设并拟进行预售商品房项目的预售资金监管事宜取得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协议。 一、乙方开发建设的项目,坐落位置:,土地 证证号:,土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总套数:,工程预算清册总额:万元,预计售楼款约为:万元,其中作为本协议项下的监管项目,甲方作为监管项目商品 房预售资金的监管银行,丙方为监管项目的工程监理单位。 二、监管项目预售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开户银行,预设资金账户 账号。 三、甲方依照《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浙江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等规定,负责实施对本协议确定的上述监管项目预售资金的收存和使用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四、甲方应当做好金融服务工作,方便乙方和购房人办理预售资金存转业务和按揭贷款、结算等手续。

五、乙方在甲方开立资金账户,作为监管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的唯一专用存款账户。商品房预售的购房款(包括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等)由购房人直接存入该资金账户,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收存;各银行机构发放的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直接划入上述资金账户内,不得直接支付给乙方或者转作他用。 六、乙方必须根据有关规定,接受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并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给购房人。 七、乙方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天内,应当为购房人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手续,并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该商品房预售资金存入资金账户的证明。 八、乙方根据规定程序向购房人退还预售资金的,应当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由甲方进行审核、确认。如《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办理预售备案登记的,甲方应当凭乙方提交的撤销预售备案登记资料办理退款手续;如《商品房买卖合同》未办理预售备案登记的,甲方应当凭原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资金存入资金账户证明以及乙方与购房人签订的终止合同办理退款手续。 九、丙方应在每月月末出具工程实际进度或者已完成投资额证明。如乙方提出申请,丙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为乙方出具工程实际进度或者完成投资额证明。十、甲方应当根据丙方出具的工程实际进度或者完成投资额证明,以及乙方提供的监管项目其他有效资金支出证明材料,按监管项目实际支出需要拨付资金。十一、乙方经甲方核准使用的预售资金,只能用于支付监管项目开发建设需要。资金账户中累计商品房预售资金不低于监管项目工程预算清册总额的130%部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

昆明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 甲方:(银行机构)乙方:昆明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商)丙方:XXXXXXXX(工程监理单位) 为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确保商品房建设顺利进行,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开发建设并拟进行预售商品房项目的预售资金监管事宜取得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协议。 一、乙方开发建设的XXXXXX项目,坐落位置:XXXXX,土地证证号:XXXXXX,土地面积合计:21002.91平方米,

各地块面积为:XXXXXX,总建筑面积:XXXX平方米,总套数:XXXX户,工程预算清册总额:XXXXX万元,预计售楼款约为:XXXX万元,其中作为本协议项下的监管项目,甲方作为监管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银行,丙方为监管项目的工程监理单位。 二、监管项目预售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开户银行,预设资金账户账号5300xxxxxxx。 三、甲方依照《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浙江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等规定,负责实施对本协议确定的上述监管项目预售资金的收存和使用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四、甲方应当做好金融服务工作,方便乙方和购房人办理预售资金存转业务和按揭贷款、结算等手续。 五、乙方在甲方开立资金账户,作为监管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的唯一专用存款账户。商品房预售的购房款(包括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等)由购房人直接存入该资金账户,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收存;各银行机构发放的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直接划入上述资金账户内,不得直接支付给乙方或者转作他用。

资金监管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资金监管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 年 ____ 月___ 日甲方: 乙方:

内万: 鉴于: 1、甲方是公司及行业。 2、乙方是向甲方提供项目信息并保证其真实性,现拟向甲方提供金额元作为信用保证金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将其退还乙方。 3、为加强项目洽谈及协商期间资金的管理、监督,保证项目真实合法有效,保障各方资金安全、合理、有效的流转,根据合同及银行资金管理等法律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负责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资金的提供 1.1 、乙方向甲方提供元人民币资金(下称“监管资金” ),作为乙方向甲方提供项目信息并担保其信息且来源合法的信用保证金。 第二条监管账户的设立 2.1 、本协议签订的同时,由甲方以合法的资格及名义在丙方设立资金监管账户(下称“监管账户”)。 2.2 、监管账户反用于监管存取本协议项“监管资金” 。 2.3 、因“监管资金”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监管资金”的存入 3.1 、本协议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监管资金”Y 向甲方提供付款的相元付至监管账户,并同时 关凭证及信息。 3.2 、本协议项下乙方资金监管期限为100 日,自乙方资金达到监管账户之日起算。 3.3 、本协议项下“监管资金”的存款利息归甲方所有。 第四条甲方职责及权利义务

4.1 、甲方为乙方提供“一站式”的交易服务平台,并根据《合作协议》为乙方提供真实可靠的合作伙伴,甲方同意在丙方及所属的分支机构开设银行账户。 4.2 、甲方有权在丙方开立的监管账户查询乙方资金是否到账明细 4.3 、甲方有权向乙方所提供的项目进行调查,审核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并收集有据可查等相关证件并由指定邮箱 发送甲方作为凭证。(如:企业资质,法人代表联系方式等) 4.4 、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相关证件备案。 4.5 、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项目信息失实而导致一切损失(包括追讨所代理成本)进行索赔并追究其经济责任。 第五条乙方职责及权利义务 5.1 、在乙方向甲方提供项目的合作期间,乙方同意在“四大”银行及所属的分支机构开设银行账户并及时汇入甲方在丙方开立的监管账户。 5.2 、乙方有职责向甲方提供真实可靠的项目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项目属实并附相关资料予证明 5.3 、乙方有权对甲、丙方未按协议和规定办理的事项进行申诉或索赔。 5.4 、乙方有权向丙方了解监管的银行账号及户名。 第六条丙方职责及权利义务 6.1 、丙方负责对“监管资金”建立严格的监管制度,严格按照本协议“监管资金”进行监督并为甲方共同承担责任。不得私自挪作他用,丙方负责建立相应的资金管理台账,并负责每月底向甲方提供多月银行账户对账单。 6.2 、丙方有义务配合乙方查明监督的银行账号及用户名。 6.3 、丙方的责任对监管资金进行监管,并对资金成本的回收承担风险责任,对由监管资金引起的经济纠纷,丙方应共同为甲方承担风险及法律责任。 第七条保密及附件条款 7.1 、丙方严格执行为客户保密原则,切实保障乙方、甲方资料秘密,杜绝外泄。

资金监管协议

资金监管协议 甲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庄浪县支行 乙方:庄浪县恒新公交有限责任公司 甲方、乙方为保证庄浪县恒新公交有限责任公司庄浪县客运站项目贷款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防止贷款资金挪用,保证按时足额清偿贷款本息,经协商达成以下监管协议: 第一条甲方按照银监会及总行受托支付管理规定,对庄浪县客运站项目贷款资金实行受托支付,并根据借款人实际需求逐笔核贷,逐笔监督使用,确保贷款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严防贷款资金挪用或用于关联企业经营。 第二条甲方、乙方一致同意指定甲方为本次上述资金的唯一监管银行,乙方在甲方所属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庄浪县县支行开立资金账户,项目贷款资金及客运站项目建成后的销售收入均必须通过该账户实现。 第三条甲方的权责 1、甲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监管责任并对乙方提供相应的结算服务。 2、甲方应对乙方可能发生的违约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3、甲方指定专人对本协议约定的资金经行监管,确保资金用途合规合法,不得挤占挪用。

4、甲方按月根据乙方的需要及时提供监管账户的对账单。 第四条乙方的权责 1、乙方应在甲方开立资金监管账户,账户名称为庄浪县恒新公交有限责任公司,账号为27260301040000199 ,资金监管账户一经设立,非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 2、乙方必须将庄浪县客运站项目建成后的销售收入全部存入该帐户,书面承诺该账户资金只限用于日常经营周转和优先清偿农行贷款本息。 3、乙方应为甲方监管提供相应的便利,对项目贷款资金及销售收入按照本协议规定进行使用。 5、乙方对自身提供的任何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负责,如因其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合法而造成项目贷款资金挪用或用于关联企业经营,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保密义务。 各方在执行业务过程应严格保守秘密,不得将其所知悉的秘密和相关的资料对外泄漏。但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部门有另行规定的除外。本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履行完毕、终止或解除而免除。 第六条协议有效期 自本协议自双方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农行项目贷款清偿完毕日止。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协议各方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协议时,应经双方协商并达成书面协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三方协议书合同范本模板

甲方:(房地产开发商) 乙方:(银行机构) 丙方:(工程监理单位) 为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确保商品房建设顺利进行,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开发建设并拟进行预售商品房项目(以下简称监管项目)的预售资金监管事宜取得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协议。 一、监管项目概况 1.监管项目名称:。 2.坐落位置:。 3.土地证证号:,宗地土地面积:M2。 4.申请预售面积:M2,套数:套。 5.预计售楼款约为:万元,工程预算清册总额:万元,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预售资金监管额度:万元。 二、资金监管范围 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监管项目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监管额度内的商品房预售资金收入均属监管范围。 预售资金是指甲方将监管项目的商品房在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预先出售给购房人,由购房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预购房款(包括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和银行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等)。

三、监管资金的使用范围 甲方同意监管额度内的商品房预售资金仅限于支付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监管项目工程预算清册内的费用,同步归还本项目已支付的用于本工程建设的房地产开发贷款。 四、监管资金账户开立 甲方向乙方申请开立监管项目预售资金存款账户,向乙方提供以下资料: 1.项目预售资金监管额度意见书。 2.监管项目的工程形象进度表。 3.监管项目各阶段资金使用计划。 4.监管项目工程预算清册。 5.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协议。 6.。 乙方负责为甲方开立预售资金专用监管账户,账户名称:。账号:。 五、预售资金的收取 1.甲方同意并保证监管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资金全部委托乙方代为收取,存入其在乙方设立的预售资金专用监管账户。乙方在收到购房款后,向购房人出具缴款凭证,甲方凭乙方的缴款凭证向购房人开具票据。甲方同意监管项目购房人在乙方申请的按揭贷款全部划入预售资金专用监管账户。 2.甲方承诺监管项目购房人在乙方以外银行申请的按揭贷款,在贷款发放后个工作日内划入监管银行的资金账户。 六、预售资金的监管 1.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时,向丙方提交监管项目的工程预算清册,并同意将工程预算清列明的工程建设资金支付的审核权全部交丙方行使,丙方保证并同意将按照监理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专项资金监管协议(标准版)

专项资金监管协议 协议编号: 甲方(委托人):深圳市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营地: 营业执照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 乙方(合作方): 住所: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丙方(监管人): 住所: 电话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共同声明: 1、本监管协议独立于甲方与乙方或监管机构的合同、约定或监管要求,甲方与乙方所签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2、甲方与乙方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与丙方无关,丙方对甲方与乙方之间签署的合同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甲方与乙方各自全权负责法律文书等权益证明的真实性、完整性与合法性的审查,丙方不负责审查。 3、丙方对甲方的专项资金监管并不意味着对委托人的付款义务承担任何保证责任,丙方仅对甲方的授权指令作形式上审查。 4、甲方承诺并保证监管资金来源及用途合法,资金在被丙方保管期间,如发生国家法律政策调整或被有权机关查封、冻结、扣划等不可抗力情况,致使丙方无法协助完成资金划转的,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且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甲方所从事的与本协议相关的活动均应符合法律法规,因违反法律规定并给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对丙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之外,甲乙双方均不得采取妨碍、影响监管功能实现的任何行为。 7、因甲方不按本协议约定的程序办理而造成的一切后果,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8、甲方有权签署本协议,并已阅读本协议所有条款,且特别注意了本协议字体加黑的条款。应甲方要求,丙方已经就本协议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对本协议条款的含义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经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甲乙双方根据自身需要或监管要求,共同委托丙方担任甲方在丙方开立账户的资金监管人。本协议项下,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遵循专款专用原则,按甲乙双方的指令要求进行资金的使用划转。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根据本协议约定,甲方需按照乙方的要求,将收取的投资资金存入甲方在丙方开立的资金监管账户,并委托按照本协议的要求进行监管; (二)自行承担监管资金运用产生的风险; (三)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使用监管资金; (四)全面及时向丙方提交相关资料,接受丙方对监管资金的监督; (五)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根据本协议的约定监管甲方的专项资金,履行安全保管监管资金、办理资金支付的职责; (二)妥善保管与监管资金有关的协议、会计凭证等资料; (三)为甲方提供本专项资金监管账户的对账单和查询服务; (四)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条监管账户的开立及管理 一、甲方以深圳市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名义在丙方开立以下账户作为本项目专项资金的“监管账户”: 监管账户户名:深圳市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开户行: 账号: 该账户用于本协议项下的监管资金保管和清算,不开立网银支付功能,不可通兑,不出售支票。 二、甲乙方委托丙方监管的资金总额以上述专项资金监管账户实际收款金额为限。 三、甲乙方按本协议约定使用监管资金时,授权丙方按本协议的约定进行支付。监管期间对监管资金按利率计息,利息收入计入上述监管账户。 四、上述监管账户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允许进行变更及撤销。 第三条监管资金的存入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将收取的投资资金存入其在丙方开立的资金监管账户,并委托丙方按本协议的要求进行监管,按照下列约定将本协议项下的专项资金划入监管账户,并通知丙方。 (1)于约定期限内不定时不定批次将专项资金划入监管账户。 (2)划款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监管资金的支付 一、监管账户的资金需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结算管理办法》的要求使用, 凭预留银行印鉴办理支付。

银行专项资金账户监管合同

【】公司 专项资金账户监管合同编号:平银-【】-资托字-2014-【】号 中国 二〇一年月

本《专项资金账户监管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201 年月日在签订: 甲方: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建议改‘法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以下简称“乙方”或“平安银行【】分行”),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且具有相应资质的银行或其分支机构。 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鉴于: 甲方拟进行[项目名称](以下简称“项目”),并与[交易对手名称]于年月日签订了(“《项目合同》”)[交易合同名称,可包括贷款合同、商品交易合同、担保合同等]。根据《项目合同》,甲方获得项目项下共计人民币 元(小写:)的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并应将专项资金用于[根据实际情况对专项资金的来源及用途进行描述][如:交易资金为偿还性资金时,可描述为:“根据《项目合同》,甲方应按时足额将项目项下共计人民币元(小写:)的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用于偿还《项目合同》项下债权。]。为保证专项资金的合理使用,甲方拟在乙方的营业机构开立专项资金监管账户(以下简称“专户”),用于管理专项资金。甲方委托乙方对专户内专项资金进行监管,乙方同意接受委托,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对专户进行监管。甲、乙双方根据平等互利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专户监管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监管事宜

甲乙双方确定,由甲方在乙方指定的营业机构开立专户,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合同】、项目相关文件(以下合称“项目文件”)以及本合同的约定,为存放于专户内的专项资金提供监管服务,并收取资金监管费及有关的银行结算费用。 第二条专户的开立 2.1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携带本合同正本,在乙方指定的营业机构开设以下专户。该专户用于专项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专户内资金仅能专项用于[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及支付本合同项下的资金监管费及有关银行结算费用[如专户内资金不用于支付监管费及结算费用,则删除该项],但因配合国家司法、执法部门依法采取强制性措施的除外。开户后甲方应通知乙方。 户名: 账号:[如签订合同时账户未知,则删除该项] 开户行: 2.2 专户的开立和使用应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支付结算办法》以及中国人民银

资金监管协议书范本(2020版)

STANDARD AGREEMENT SAMPLE (协议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47518 资金监管协议书范本(2020

资金监管协议书范本(2020版) 资金监管协议书范文1 甲方: 乙方: (AAA有限公司、BBB有限公司合称“乙方”) 鉴于: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及《借款协议》,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前述协议中涉及的资金共同管理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监管账户 以BBB公司的各义在银行开立资金监管账户,甲方授权**(身份证号)对资金进行监管,并预留人名印鉴,乙方预留BBB公司的财务印鉴。 账户名称:BBB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 账号: 第二条监管资金划入 1、划款条件:甲方验证AAA公司提供的对BBB公司于[ ]年[ ]月[ ]日之后

新增资[ ]万元的入资证明原件,以及BBB公司于[ ]年[ ]月 [ ]日之后向国土部门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凭证原件,并确认上述两者的数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万元(小写:[ 万元]); 2、划款时间:甲方在上述确认后[ ]个工作日内,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编号: )和《借款协议》(编号: )中约定,将合计人民币[ ]万元,(小写:[ ]万元)划入本协议约定的监管账户。 3、工商过户:在甲方将上述款项足额划入监管账户后,双方应当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及时办理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4、资金使用:甲方完成受让BBB公司股权的工商过户手续后[ ]个工作日内,双方有权根据有关协议约定的用途、支付对象和支付程序等进行支付。 第三条监管资金划拨 1、上述监管资金仅用于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中约定的土地出让金金额[ ]万元。根据该合同,土地出让金总额为[ ]亿元,AAA 公司已支付[ ]万元保证金。 2、上述监管资金经双方经办人确认和办理划款手续后,直接划入国土部门指定的收款账户。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有关款项足额划入监管账户,上述监管资金不得划转;除非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2、未经双方经办人确认和办理划款手续,上述监管资金不得划转;任一方擅自划转资金,应向另一方支付监管资金总额20%的违约金。 第五条其他

银行监管协议

附件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账户收支监管协议 协议编号: 甲方(委托人/付款人):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地: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委托人/收款人):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地:邮编: 电话: 传真: 甲方和乙方合称为“委托人”。 丙方(受托人/付款人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 负责人: 住所地:邮编: 电话: 传真: 鉴于:甲方与乙方于年日月签订了编号为【】的村镇银行投资顾问协议交易合同(下称“基础合同”,见附件1),就该基础合同项下资金的支付,双方同意共同委托丙方提供“账户收支监管”服务,由丙方对基础合同项下的咨询服务费万元人民币资金支付提供监管服务。 本协议所称“账户收支监管”是指丙方作为甲乙双方支付中介,受甲乙双方的委托,代为监管基础合同项下的交易资金,在满足本协议约定付款条件的情况下,丙方根据本协议将所监管资金支付给乙方,或甲乙双方指定的第三方,或退回到甲方原划出款项的银行结算账户。丙方

就所提供的资金

监管服务收取监管服务费。 甲乙丙三方在遵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前提下,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监管资金 1.1甲方依据本协议存入监管账户内的资金即视为监管资金。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至基础合同有效期届满(下称“监管期间”),对于实际存入监管账户的监管资金由受托人进行监管。 2.1 本协议的监资金为: 监管资金金额:(大写)人民币元;(小写)人民币元。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日内将监管资金一次性全额缴存至监管账户。 第二条监管账户 2.1 委托人一致同意,指定以下甲方在受托人处已开立的账户作为本协议项下的监管账户(下称“监管账户”): 账户名: 账号: 2.2监管账户应采用下述预留银行印鉴,不得使用支付密码印鉴: (1)对于甲方需将监管资金直接支付给乙方的,预留银行印鉴由甲方、和组成。 (2)对于需向甲乙双方指定的第三方支付监管资金或将监管资金退回到甲方原划出款项银行结算账户的,预留银行印鉴由甲方、和乙方组成。印鉴组合与相应的支付金额要求为:。 甲方或乙方变更预留银行印鉴,应提前至少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丙方,并办理变更手续。变更印鉴的生效日期以三方书面确认的印签变更生效日期为准。甲方或乙方预留银行印鉴发生变化未办理印鉴变更手续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该方自行承担。 2.3监管账户只能用于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监管服务之目的。 第三条监管服务和费用 3.1 在监管期间,除非受托人依据本协议规定的付款条件将监管

资金监管协议书

京山县中心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协议书 开发企业:(以下简称甲方)监管部门:(以下简称乙方)合作银行:(以下简称丙方)甲、乙、丙三方经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开发并拟进行预售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事宜取得的一致意见,根据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和《京山县中心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等规定,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预售商品房概况 预售商品房项目名称: 座落位置: 投资规模: 建筑面积: 房屋幢数: 该项目在本协议订立时的实际工程进度为: 二、预售资金的收取 (一)收取范围:甲方依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向购房人收取的房价款,包括定金、首付款、预付款、预售商品房按揭贷款等各种款项。 (二)收取程序:

1、甲方同意并保证本合同规定的商品房预售资金全部委托丙方代为收取,并存入其设在丙方的预售资金专用账户。 甲方在丙方开立的预售资金专用账户名称: 账号: 该监管账户的使用范围仅限本项目预售资金的收存、拨付和使用;该监管账户不可支取现金;该监管账户必须是新开立、零余额且没有开通网上银行。 2、丙方按照甲方与买受人签署的买卖合同或协议代甲方收存房价款,并向买受人出具代收款凭证,甲方凭丙方代收款凭证向买受人开具相关票据。 3、丙方应当每月5日前将上月代收的预售资金明细及专用账户资金总额与甲方对账,由甲方核对后将对账单加盖企业公章后抄报乙方。 4、甲丙双方同意,丙方为甲方代收的预售资金的利率为: 。 三、预售资金的使用范围 甲方收取的预售资金,必须用于商品房项目建设,包括购置必需的建筑材料、设备,支付项目主体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款、项目抵押贷款本息、税费等。 四、预售资金的监管方式 三方同意,预售资金监管按如下方式进行: 1、甲方同意将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的审核权交由乙方

项目建设资金监管合同协议书范本

甲方: 乙方: 为保证工程的顺利施实,确保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根据新区建投集团对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实行监管的要求,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资金监管范围: 甲方拨付乙方的项目的工程款。 二、资金监管时间: 自甲方拨付乙方第一笔项目工程款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止。 三、资金监管方式: 1、乙方在银行开立专户,开户银行名称:,账号:,并在甲方备案,甲方拨付的工程款乙方应存入上述银行专户,不得存入其他银行账户。 2、乙方于每月25日前向甲方上报下月项目工程款用款计划申请及附件材料,计划中应列明款项用途(人、机、材、管理费等)和金额,用款计划应经甲方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资金需专款专用,严禁将工程款用于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事项。 3、乙方于每月25日前将当月用款计划执行情况上报给甲方,并按甲方要求对个别支出事项复印原始凭证。 4、甲方按乙方上报的月用款计划及执行情况予以核对,并对资金支付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5、乙方应及时偿付各种债务、人员工资和劳务费用,严禁发生因拖欠此类债务而导致的停工、延期或阻工、上访等事件。 四、违约处罚办法: 1、乙方收到的工程款不得挪作他用,一旦发现乙方有挪用资金现象,甲方将在下月工程进度款

中对挪用资金予以扣回,并按挪用资金银行最高期限贷款利率的三倍计息予以处罚。 2、因乙方挪用工程款导致工程停工或延期或第三方向甲方追诉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笔工程进度款的10%作为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 五、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争议的,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叁份。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资金监管协议书(标准版)

Both parties jointly acknowledg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reach an agreed resul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监管协议书

编号:FS-DY-20462 资金监管协议书 甲方:xx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伍xx 职务:董事长 注册地址:xx市xx区远大二路xx农业高科技园内 乙方:xx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段xx 职务:董事长 注册地址:北京市xx区科学城xx路9号2号楼124室丙方:xx奇凡胜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xx 职务:董事长 注册地址:xxxx中路1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27楼 丁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x路支行 授权代表人:xx 职务:行长 地址:xx市xx路144号 鉴于: 1、甲方与丙方、乙方与丙方已就甲方持有的xxxx置业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的股权转让事项签署了框架协议,乙方是丙方指定的甲方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受让人,根据框架协议的约定需对股权转让款和项目公司欠甲方的款项的资金支付进行监管。 2、甲、乙、丙、丁四方同意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x 路支行开设一个银行监管帐户,并同意丁方根据本协议对监管帐户的资金进行监管。 据此,经甲乙丙丁四方友好协商,签订以下资金监管协议: 一、银行监管账户的开立和撤销 1、由乙方以乙方的名义在丁方处开设一个资金监管账户(下称“监管账户”),监管账户内的资金归乙方所有。 2、监管账户的预留印鉴为一枚财务专用章和一枚私章共二枚印章,其中:财务专用章由乙方出具,私人印鉴章由甲方出具。 3、财务专用章在监管账户设立期间不得变更。私人印鉴章的变更(含重置)需甲、乙双方书面同意。 4、在甲方与乙方及丙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应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合同协议书范本 官方版

甲方: 乙方: 丙方: 为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确保商品房建设顺利进行,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开发建设并拟进行预售商品房项目的预售资金监管事宜取得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协议。 一、乙方开发建设的项目,坐落位置:,土地证证号:,土地面积:___________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总套数:,工程预算清册总额:万元,预计售楼款约为:万元,其中 作为本协议项下的监管项目,甲方作为监管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银行,丙方为监管项目的工程监理单位。 二、监管项目预售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开户银行,预设资金账户账 号。 三、甲方依照《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浙江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等规定,负责实施对本协议确定的上述监管项目预售资金的收存和使用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四、甲方应当做好金融服务工作,方便乙方和购房人办理预售资金存转业务和按揭贷款、结算等手续。

五、乙方在甲方开立资金账户,作为监管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的唯一专用存款账户。商品房预售的购房款(包括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等)由购房人直接存入该资金账户,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收存;各银行机构发放的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直接划入上述资金账户内,不得直接支付给乙方或者转作他用。 六、乙方必须根据有关规定,接受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并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给购房人。 七、乙方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天内,应当为购房人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手续,并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该商品房预售资金存入资金账户的证明。 八、乙方根据规定程序向购房人退还预售资金的,应当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由甲方进行审核、确认。如《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办理预售备案登记的,甲方应当凭乙方提交的撤销预售备案登记资料办理退款手续;如《商品房买卖合同》未办理预售备案登记的,甲方应当凭原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资金存入资金账户证明以及乙方与购房人签订的终止合同办理退款手续。 九、丙方应在每月月末出具工程实际进度或者已完成投资额证明。如乙方提出申请,丙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为乙方出具工程实际进度或者完成投资额证明。 十、甲方应当根据丙方出具的工程实际进度或者完成投资额证明,以及乙方提供的监管项目其他有效资金支出证明材料,按监管项目实际支出需要拨付资金。 十一、乙方经甲方核准使用的预售资金,只能用于支付监管项目开发建设需要。资金账户中累计商品房预售资金不低于监管项目工程预算清册总额的130%部分纳入本协议监管。其中,监管项目工程预算清册总额的%可以用于监管项目相应的前期工程费、管理费、销售费、财务费、不可预见费、税费、同步归还本项目房地产开发贷款及其他费用。

资金监管协议样本

资金监管协议 编号: 甲方:北京天正中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黄寺大街26号德胜置业大厦1号楼1705室法定代表人:王金生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丙方: 地址: 负责人:

甲、乙双方于2010年月日订立了《北京市项目公司股权转让暨开发协议书》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根据合同中第3 条第1 项的约定,甲、乙双方将在银行开立监管账户,并由甲方将人民币万元汇入该监管账户,丙方为乙方开出一亿资信证明,同时乙方应将预留的印鉴实物印章交与甲方保管。 现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委托丙方提供银行监管账户,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为甲乙双方提供上述银行监管账户,并在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前提下允许甲方使用监管资金。 为此,各方经友好协商,约定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监管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监管账户的设立 三方共同确认,由甲方以乙方名义在丙方开立的监管账户详情如下:开户银行: 地址: 开户账号: 账户名: 三方确认开立上述监管账户时由乙方提供财务专用章并甲、乙双方预留三人名章(印模见附件一),并将该财务专用章和人名章报丙方作为监管账户预留印鉴,预留印鉴在解除资金监管前未经甲、乙双方共同书面同意,丙方不得变更;监管账户设立后,乙方将预留的印鉴实物印章交与甲方保管。

2.监管资金的汇入 甲、乙双方确认,甲方按照合同第三条第1项约定在2010年月日前将人民币汇入监管账户中,甲、乙方应在监管资金入账前办理完毕监管账户的印鉴预留手续及印章。甲方的资金进入监管账户后,丙方按甲方要求及时为乙方开出一亿资信证明,同时再将人民币退回甲方指定账户后,甲方将保管的乙方印章送还乙方。3.监管资金的支付 监管资金只有在乙方提供加盖了与监管账户预留印鉴相符的财务专用章、人名章的支付凭证及甲方出具加盖公章(印模见附件二)的监管资金支付确认函(见附件三)后方可对外支付。丙方的审查及监管责任仅限于审查乙方提供的支付凭证与甲方出具的监管资金支付确认函上的收款人名称、付款金额是否一致,印章与预留的印鉴是否一致。 在上述手续完备前,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动用或处置监管账户内的资金。 4.监管资金的查询 甲、乙方均可凭各自加盖公章的介绍信到丙方办理查询。 5.解除资金监管 满足以下情况之一时,本账户资金监管解除: (1)本账户项下存款余额为零之时。 (2)甲乙丙三方同意且签署账户解除监管协议(见附件四) 账户解除资金监管后,账户权力及账户中的剩余资金归属于甲

资金监管协议

乙方:庄浪县恒新公交有限责任公司 甲方、乙方为保证庄浪县恒新公交有限责任公司庄浪县客运站项目贷款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防止贷款资金挪用,保证按时足额清偿贷款本息,经协商达成以下监管协议: 第一条甲方按照银监会及总行受托支付管理规定,对庄浪县客运站项目贷款资金实行受托支付,并根据借款人实际需求逐笔核贷,逐笔监督使用,确保贷款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严防贷款资金挪用或用于关联企业经营。 第二条甲方、乙方一致同意指定甲方为本次上述资金的唯一监管银行,乙方在甲方所属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庄浪县县支行开立资金账户,项目贷款资金及客运站项目建成后的销售收入均必须通过该账户实现。 第三条甲方的权责 1、甲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监管责任并对乙方提供相应的结算服务。 2、甲方应对乙方可能发生的违约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3、甲方指定专人对本协议约定的资金经行监管,确保资金用途合规合法,不得挤占挪用。 4、甲方按月根据乙方的需要及时提供监管账户的对账单。

第四条乙方的权责

1、乙方应在甲方开立资金监管账户,账户名称为庄浪县恒新公交有限责任公司,账号为272699 ,资金监管账户一经设立,非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 2、乙方必须将庄浪县客运站项目建成后的销售收入全部存入该帐户,书面承诺该账户资金只限用于日常经营周转和优先清偿农行贷款本息。 3、乙方应为甲方监管提供相应的便利,对项目贷款资金及销售收入按照本协议规定进行使用。 5、乙方对自身提供的任何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负责,如因其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合法而造成项目贷款资金挪用或用于关联企业经营,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保密义务。 各方在执行业务过程应严格保守秘密,不得将其所知悉的秘密和相关的资料对外泄漏。但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部门有另行规定的除外。本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履行完毕、终止或解除而免除。 第六条协议有效期 自本协议自双方方签章之日起牛效,有效期至农行项目贷款清偿完毕日止。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协议各方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协议时,应经双方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

工程款三方监管协议书

工程款三方监管协议书 甲方:****房地产有限公司 乙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丙方:****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经甲、乙和丙三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就甲方因**************工程支付的工程款项存入乙方在丙方开立的工程资金结算专户,该账户户名为:************,账户号为****************,该账户内的有关******************工程资金使用由甲方和丁方共同监管,乙方不得开通网银等自助渠道业务,乙方动用甲方拨付到该账户内的资金,须严格按照本协议规定事先获得甲方的书面批准及丙方的审核批准,有关具体监管办法如下: 一、乙方必须及时制定本工程的用款计划并报甲方、监理审核与备案。乙方同意:从上述账户调动任何资金,凡单项(笔)资金的金额超过人民币伍万元(含本数)的,乙方均须按要求事先填报《工程款支付使用审批单》(格式附后),并获得监理方审核及甲方审定。乙方应保证有关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乙方填报的《工程款支付使用审批单》一式三份,在监理、甲方均签署同意意见后,甲方、乙方和丙方各执一份。 三、乙方向丙方申请办理付款业务时,乙方须提交经甲方审核同意的《工程款支付使用审批单》及转账支票或电汇单。 四、丙方在受理乙方付款申请时,必须认真核查手续完备的相应《工程款支付使用审批单》,并和预留印鉴核实无误后,则同意乙方的付款申请,予以付款。若乙方所提供材料不符合以上规定的,丙方有权拒绝支付并通知甲方。 五、甲方和丙方应加强彼此间的工作联系,密切协作,确保对*************工程资金监管的及时、规范和有效。甲方的联系人为,电话,乙方联系人为,电话,丙方联系人为,电话。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三方有关工作事务的协调由联系人负责,联系人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告知其他各方。 六、本合同项下监管期限暂定至该工程竣工验收(即取得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之日),如需延长,由三方另行约定。 八、乙方不得通过“化整为零”、虚构事实、提供不真实的资料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不正当手段或方式逃避甲方、丙方对资金的监管,一经发现,甲方将有权暂停审批乙方的款项申请,丙方也有权暂停办理乙方从监管账户出账的支付业务。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三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经甲、乙、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丙方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资金监管委托协议

资金监管委托协议(上海) 甲方(卖出方): 乙方(买入方): 丙方(监管方):上海普东房地产展销服务有限公司 为保证二手房交易资金安全,丙方受浦东房地产交易中心委托提供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甲、乙、丙三方共同友好协商,就办理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买卖的房屋位于浦东新区弄号室,建筑面积:平方米,产权号: 交易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 本协议所示资金监管期限从乙方第一笔监管房款存入丙方指定银行帐号之日起 至浦东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完成该房地产转移登记,甲方收到全额监管房款、乙方收到房地产权证之日止。 第三条 甲、乙双方委托丙方监管购房款为: (1)一次性全额付清(2)全额分期付清 (3)首付款加贷款(4)部分款:元 第四条 根据甲、乙双方相关协议,乙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分 房款存入丙方指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崂山支行帐号05596002020000306,具体付款方式、金额、期限如下: 月/日第一次向丙方指定银行帐号存入房款人民币(大写) 月/日第二次向丙方指定银行帐号存入房款人民币(大写) 月/日第三次向丙方指定银行帐号存入房款人民币(大写) 第五条 款处理,甲乙双方所签订《买卖合同》 之付款方式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一)丙方应在乙方全额监管房款划入丙方指定银行帐号,且丙方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收件收据》所示受理日期后第二十五日(如有退件,受理日期应从交易中心收到补件之日起计算),通知甲、乙双方双方同时到场,至丙方处领取甲方全额监管房款及乙方产权证。(如遇双休日及国定假日顺延)(二)甲、乙双方约定,上述监管房款中的部分款项作为交房尾款,具体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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