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

苏煤[2014] 号

签发人:龚强

关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的通知

矿属各单位:

安全生产培训涉及到我们每一个职工的自身利益,掌握安全知识,了解安全形势也是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的事,本着这个原则,且为进一步加强职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业务技术素质和安全意识,养成按章作业遵章守纪的习惯,确保我矿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经过矿培训中心研究,特制定以下制度,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附:煤矿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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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中阳华润联盛苏村煤业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二月八日

主题词:培训组织机构

抄送:龚矿、刘矿(生产)、刘矿(安全)、程矿、穆矿

许矿、成矿、各工区、各科室留存综合办印校对:张霞霞

目录

员工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4)

新工人岗前培训制度 (6)

转岗或复岗上岗前培训制度 (7)

班组长培训制度 (8)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制度 (9)

班组学习培训制度 (11)

送外培训制度 (12)

师带徒培训制度 (14)

职业卫生培训制度 (16)

“手指口述”、案例教育培训制度 (17)

每日一题、每月一考培训制度 (18)

成人后续学历培训管理制度 (19)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制度 (20)

“三违”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21)

培训纪律管理制度 (22)

学员管理制度 (23)

学员考核奖惩制度 (24)

培训教师管理制度 (25)

证件办理制度 (27)

培训档案管理制度 (28)

煤矿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

员工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各单位应充分利用班前会和逢“五”安全学习日,认真组织职工学习规程、措施、各类安全知识和公司、矿有关安全规定。

(二)安全知识日常学习时间:每月逢“五”学习。

(三)安全学习记录本:要求必须做到职工人手一本,由矿统一购买发放。

(四)安全学习记录本封面:必须写明单位、姓名、工种、职务及所在班组。

(五)安全学习记录本的发放、保管:各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按班组统一建档管理。职工不准将记录本带回宿舍、家中,不准在记录本上乱写乱画,不准撕扯记录本,一经发现,每次罚责任人10元;丢失记录本,每本罚责任人50元。

(六)安全学习记录:安全学习内容必须由职工亲自记录,不准他人代笔,一经发现,每次罚责任人(包括代笔者)10元。

(七)安全学习记录要求:应按时间的先后顺序记录,每次学习应注明时间、班次、主持人、学习内容。工休或假期时,要在记录本上注明。

(八)每月一考,由各单位技术员根据不同职务工种出卷,全员参加考试,试题内容范围为《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上级及本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件指示精神、煤矿三大规程等,试题类型分为应知、应会两部分,每一部分至少规定一道必会题,凡必会题有一

题答错或答不出,该试卷为零分。

(九)劳资科、安监科等科室对各单位安全教育学习情况进行不定时的突击检查,对不认真组织学习的单位要全矿通报批评,对不积极、按时落实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十)各单位应制定出安全知识学习计划和职工安全知识掌握程度考核办法,并于每月末,将上月职工安全知识学习情况、考核结果和下月学习计划,报送到培训办审查。

新工人岗前培训制度

(一)新招工人在正式培训前,必须经过劳资科审核,审核合格后培训部门方可进行培训。

(二)新工人必须接受矿组织的入井安全教育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72学时。

(三)培训人员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规定的矿山企业对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为主要依据,结合我矿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向新工人做详细的讲解。

(四)新招工人在培训期间,学员必须遵守培训部门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学员旷课一天罚款30元,迟到早退者一次罚款10元,本期旷课三天以上者,取消考试资格。

(五)培训结束,要对新工人进行考试,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准入井,否则严禁任何人员入井。

(六)新工人入井经矿培训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必须与该连队老工人签定师徒合同,在老工人的带领、传教下进行实习和操作,严禁独立作业。

(七)师带徒期满后,生产科、机电科、安监科等相关科室对新工人要经过再次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工作。

(八)对未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技术规程贯彻的新工人或培训不合格人员,一律不准入井工作。

转岗或复岗上岗前培训制度

(一)员工岗位发生了调换或离岗三个月以上重新上岗的,必须进行转岗或复岗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地面岗位调换从事井下岗位。培训时间不低于24学时,培训合格后,按照师带徒管理办法签定师徒合同。井下岗位调换从事地面岗位:培训时间不低于8学时。

(三)对从事特殊工种岗位的员工,其培训严格按特殊工种培训制度执行。

(四)授课教师必须认真负责,确保培训时间、培训质量。(五)参加培训的人员,认真听讲,作好记录,按时上下课,无故不得缺席,在培训期间旷课1天以上者,不得给予考试。

班组长培训制度

(一)参培范围:各单位正副班组长。

(二)按照培训计划每季度开展一期班组长业务培训,培训2天,具体时间根据矿整体工作安排临时通知。

(三)各单位按照通知时间,组织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对未按要求组织人员参加培训的,扣责任单位考核分2分,并处罚单位负责人100元。

(四)各单位参培人员要带齐笔记本和笔,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五)授课教师认真准备授课内容,并形成书面教案。

(六)培训结束后,进行班组长月度考试,对未参加考试的处罚100元,考试不及格的处罚50元。

(七)班组长送外培训的,按照送外培训管理制度执行。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制度

(一)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上岗工作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经考核成绩合格,由培训部门核发《特殊工种操作证》。

(二)根据集团公司文件有关规定,我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实行外培和本矿办班两种形式。

(三)培训部门负责本矿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培训组织落实工作,负责本矿特种作业人员参培档案资料的收集和《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保管工作。

(四)培训部门结合我矿安全生产的实际需要,制定特种作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并根据年度计划制定月度分解计划。

(五)各单位应定期如实向培训部门报送特种作业人员实际现状和培训需求情况,并按照培训部门下达的月度分解培训计划,积极组织本单位人员参加培训。

(六)各单位参加培训人员,经培训取得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由培训部门统一保管。

(七)特殊工种外培人员参加培训前,必须先到培训部门报到,签定《外出培训安全承诺书》,领取介绍信,方可到培训中心报到。培训期间,必须遵守培训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凡旷课、违规者,罚款50元;迟到早退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单位主管100元/人次的罚款。

(八)月度培训计划一经下达,凡不及时安排人员参加的,每缺一

人次,对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由此造成岗位员工数量不足,影响安全生产的,将追究单位负责人行政责任。

(九)每期培训结束,学员都必须经过统一考试,考试不合格或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不得上岗,其培训费、差旅费自负;参加补考的,补考费自负。

(十)特殊工种外培人员培训结束后,应及时将参培情况和有关学员档案资料等证明材料报送培训部门备案。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 二、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熟知以下内容: 1、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职责; 2、学校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依法应承担的消防安全行政和刑事责任。 三、学校应至少确定一名熟悉消防安全知识的教师担任消防安全课教师,并选聘消防专业人员担任学校的兼职消防辅导员。 四、学校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1、在开学初、放寒(暑)假前、学生军训期间,对学生普遍开展专题消防安全教育; 2、结合不同课程的特点和要求,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3、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体验; 4、对寄宿学生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用火用电教育。 五、针对我校学生认知特点,保证课时或者采取学科渗透、专题教育、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网络、广播、校内橱窗等方式,每学期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重点开展火灾危险及危害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日常生活防火、火灾报警、火场自救逃生常识等方面的教育、开展消防法律法规、防灭火基本知识和灭火器材使用等方面的教育。 六、学校每学年应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橱窗等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对学生进行消防法律法规、防灭火知识、火灾自救他救知识和火灾案例教育。 七、学校应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教职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八、学校对每名在岗教职工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消防法律法规; 2、消防安全职责、制度、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学校、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4、有关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 5、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 九、下列人员由学校计划安排,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 3、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十、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十一、培训必须制定培训计划,认真组织、精密部署,要做好培训纪录。记录应当记明培训的时间、参加人员、内容等。

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湘建三司字[2010]11号 湖南省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公司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所有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第二章安全教育要求 第三条公司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二)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的《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

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湘建建[2010]109号)的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三)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四)特种作业人员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五)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六)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七)以上(一)—(六)中所列时间均包括外部培训和内部培训。 第三章安全教育内容 第四条安全教育主要包括思想、知识、技能三个方面的教育。 第五条对新工人(包括新招收的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农民工及实习和代培人员)都必须进行公司、二级机构(工程处、厂、项目部)、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 第六条三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进行安全基本知识、法规、法制教育,主要内容是: (1)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2)安全法规、标准和法制观念; (3)本单位施工(生产)过程及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纪律; (4)本单位安全形势及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故及应汲取的教训;

工地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工地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工地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教育是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实现安全生产的基础,通过安全教育,提高企业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搞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增强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生产的科学知识,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操作技术水平,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一、明确安全教育内容: 1、安全生产思想教育:为安全生产奠定基础,通常从加强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标准和劳动纪律教育两个方面进行。 2、安全知识教育:工程项目概况、施工工艺、方法、危险区域、危险部位、各种不安全因素等级其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 3、安全技能教育:结合本工种或专业特别,实现安全操作、安全防护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技术知识。 4、事故实例教育:在安全生产教育中,结合典型的事故教训,进行案例教育,从中吸取有益的东西,防止今后类假事故的发生。

5、法制教育:定期和不定期对职工进行遵纪守法的教育,以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发生。 二、项目经理必须先受教育: 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其思想认识提高了,就能将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带头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群众起到有效的教育作用。项目经理要自觉学习安全法规、技术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工作领导水平。 三、坚持三级教育: 新工人入场和作业人员调换工种必须进行公司、工程项目部和班组三级教育,这是施工现场必须坚持的安全生产基本教育制度,经三级教育考核合格者方能进入工作岗位,并建立三级教育卡归档备查。 三级教育内容: 1、公司教育: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标准、规章制度、安全纪律、事故案例,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伤员、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报告。

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矿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范安全教育培训秩序,保证安全教育培训质量,促进我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教育培训是指以提高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 第三条矿劳动人事科负责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建立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必须按上级有关部门的培训计划安排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接受专门安全培训,组织落实本矿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并支付从业人员在安全培训期间的工资和必要的费用。 第二章主要负责人培训 第四条主要负责人必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接受专门安全培训,取得由省煤炭工业局颁发的矿长资格证。 第五条主要负责人必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接受专门安全培训,取得由省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发的安全资格证,并且每年必须参加一次再培训。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 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煤矿企业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具体指:煤矿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监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生产、技术、通防、机电、运输、地测、调度等部门负责人;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等区队长;其他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 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的安全培训,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并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复审和再培训。 第八条未取得安全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岗位。 第四章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后,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及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复审 特种作业操作证每两年复审一次,过期不参加培训、复审者,操作证自行作废。 第十一条安全监察局规定的特殊工种培训范围: (1)原煤生产有关的地面工种(22种) ①电工作业(8种):

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十一建筑工程公司1101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为了进一步提高项目工人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掌握安全操作技术规范,提高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项目部制订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有关规定,适时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并向安全部门或主管部门通报情况;认真落实国家和市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及有关人员的劳动保护待遇,并监督实施情况; 2、项目部建立三级安全教育档案: 规定新入项目员工的教育、调换新工种、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工人的安全教育和特种行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及考核; 建立现场职工安全教育卡、对新进场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施工基本知识、安全纪律和操作规程的三级安全教育。一级安全教育对新入项目的人员进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方针、政策、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纪律和遵章守纪教育,时间累计为15学时; 二级安全教育由项目部负责,对经过教育的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知识,结合施工性质进行安全规章制度、高空作业、现场安全用电、事故报告、劳动纪律教育,时间累计为15学时。 三级安全教育由班组负责,教育内容是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工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

的知识、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时间累计为20学时。 职工“三项”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操作岗位;并将考核内容列为工人考工、评级内容之一,并附考试卷; 四、特殊工种培训:电工、电焊工、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塔吊司机、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由培训中心(或培训班)进行专业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上述特殊作业人员都必须有关部门考试发证,持证上岗。无证上岗者,按安全生产奖惩条例罚款; 五、采用新的施工(生产)方法、新设备、新材料时,项目部要组织制订新的安全措施、新的安全操作方法和新的岗位安全知识教育。 六、调换新工种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工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知识的教育。 七、安全技术培训内容包括:安全思想教育、劳动纪律教育、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专业安全技术知识教育等,达到提高员工安全技术水平,实现安全生产的目的。 八、项目部领导干部要计划安排,按时参加安全资格培训和年审培训并取得安全资格证。 1101项目部

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编号:SM-ZD-93822 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宏发煤矿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范安全教育培训秩序,保证安全教育培训质量,促进我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教育培训是指以提高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 第三条矿劳动人事科负责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建立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必须按上级有关部门的培训计划安排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

XX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XX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前言 本标准依据GB/T 1.1-20XX《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起草。 本标准由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部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XX。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职责、要求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管理的所有部门。 2权限职责 2.1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由人资部组织,安全生产办协助开展安全教育。 2.2车间级安全教育培训由各车间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教育培训。 2.3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由各班组长负责安全教育培训。 3培训内容及具体分工 3.1公司级安全教育: 3.1.1新调入人员由人资部组织,安全生产办协助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教育时间4-8小时 3.1.2培训内容: a)公司安全生产守则; b)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c)公司区域内特殊、危险部位及安全规定; d)公司内历年典型的工伤事故案例。 3.2公司各部室、各分公司、分厂、车间级安全教育: 3.2.1 公司各部室、各分公司在新员工调入本部门时,由主管安全领导负责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4-8小时。 3.2.2培训内容: a)公司各部室、各分公司、分厂、车间生产产品(工作)特点及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b)公司各部室、各分公司、分厂、车间危险作业场所和危险源及应注意的事项; c)公司各部室、各分公司、分厂、车间历年发生的工伤事故案例。 3.3 班组级安全培训: 3.3.1 新调入人员进入部门班组后,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负责开展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4-8小时。 3.3.2 培训内容: a)班组工作性质及职责范围; b)设备、设施的性质及安全装置; c)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规章制度; d)正确保管、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e)本岗位识别的危险源及防范措施; 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根据人资部下发的“三级安全教育卡”经考核合格后,受教育人及教育者按

项目部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部安全教育和培训制 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1366-42 项目部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为了认真贯彻建设部《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教育、培训的对象和时间 1.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能少于40学时,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2.项目部使用的特殊工种如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起重机械操作工等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操作证书,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3.项目部新进场的工人,根据区安监总站桂建安

9-90、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教育登记表要求必须接受公司、项目部、班组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能少于50个学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培训的主要内容 1.项目经理、安全员及其他管理人员,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等。 2.特殊工种的工人培训教育内容主要是规范、规程、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和事故案例。 3.新进场的民工培训教育的内容主要是学习施工现场伤亡事故的预防知识,工地安全制度,本工种安全操作知识,岗位劳动纪律,事故案例剖折等。 施工现场伤亡事故的种类: ①高处坠落事故;②触电事故;③坍塌事故;④物体打击事故;⑤机械伤害、事故;⑥中毒事故;⑦火灾事故。 三.坚持安全培训教育 安全教育培训应采取各种有效的方式开展,举办

学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docx

学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学校安全教育,应从实际出发,根据教师和学生的不同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有重点分层次地确定安全教育的目标和内容,利用学校教育阵地,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工作。 一、对学生的教育 (一)教育目标 主要是让孩子初步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知道在校内、外的活动中可能发生的常见事故,掌握在危险情况下的避险方法,初步具备分辨安全与危险的能力。 (二)教育内容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意识教育。 (2)交通安全教育。遵守交通规则,识别交通信号、标志,初步掌握安全乘车、乘船、乘机的知识,知道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其他报警方式。 (3)消防安全教育。了解火灾类型和起火原因的简单知识,养成不玩火、不抽烟、不随便燃放烟花爆竹,不带火种进山林等良好习惯,知道或火灾报警方式。初步掌握轻微火情的扑灭办法和在公共场所、山林火灾中逃生的自救常识。 (4)食品卫生教育。不吃腐烂食品,不随便买零食,懂得简单的食物中毒预防知识,知道医疗急救电话。 (5)简单的体育运动安全知识教育。

(6)防地震及它自然灾害的安全教育。 (7)知道和处置常见动植物伤害的简单知识。 (8)饮水卫生知识。 (9)预防常见病和传染病的基本知识。 (10)纪律教育。要公众或集体场合,听从老师指挥,不乱走、乱跑、不拥挤打闹。 二、对班主任及其他教职员工的培训 (一)教育目标 教育他们关心爱护学生,认真履行保护学生安全的职责,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使他们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依法治“安”的法制观念,熟悉并自觉遵守涉及安全的法规、规定,熟练掌握各类活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方法,具备准确分析安全与危险的判断能力,在紧急状况下组织学生逃生避险的应急能力。 (二)教育内容 (1)责任意识教育。校长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主要责任人,其他教职员工是相关责任人。 (2)法制意识教育。 (3)交通安全教育。组织学生安全乘坐交通工具,不在交通危险地区搞活动,在交通事故中迅速组织学生自救。 (4)消防安全教育。掌握各种防火知识并能有效告知学生,了解不同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在火灾中迅速组织学生逃生避险。 (5)食品卫生和防疫教育。分辨常见传染病并了解其预防办

区队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区队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区队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区队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加强我队安全教育培训管理, 规范安全教育培训秩序,保证安全教育培训质量,促进我队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安全教育培训是指以提高我队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 一、区队主要负责人培训 区队主要负责人必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接受专门安全培训,取得由内蒙古煤炭工业局颁发的安全资格证。并且每年必须参加一次再培训。 二、区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 区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区队长、副队长、技术员)必须参加具备

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的安全培训, 经煤矿安全监察机 构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取得安全资格证, 并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复审和再培训。未取得安全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岗位。 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 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后, 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及格者, 不得上岗作业。 2、特种作业操作证每两年复审一次, 过期不参加培训、复审者, 操作证自行作废。 3、区队要有专人负责本单位特殊工种培训, 做到人人持证上岗。要对照安全监察局规定的51种特殊工种培训范围, 及时把需要初训和复训人员名单和工种上报矿方, 及时进行培训。 4、特殊工种培训考试不及格者, 除交补考费补考之外, 另罚款100元/人。对不按时参加补考或补考不及格, 拿不到特种作业证者, 培训费自付且不得上岗。 四、新工人岗前培训 1、新工人上岗前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考试合格后,必须签定一年的劳动合同, 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从业人员带领下工

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自贡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公司安全培训管理,确保安全、环保培训质量和培训时间,促进安全、环保长效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及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培训教育以“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理念为指导,落实“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学什么考什么”的要求,不断创新培训方式,力求培训实效。 三.本制度所称安全培训是指以提高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各部门员工、新进员工的安全素质为目的进行的培训活动。 第二章培训组织及培训范围

四.具体由安全管理部组织实施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五.培训范围 1.新进员工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公司、部门、岗位),三级教育的时间一般不能少于24小时,各级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全部培训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岗。 2、转岗、复工员工培训。转岗培训一般不能少于24小时,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的,方能进入新的岗位。离岗时间超过6个月的,须重新进行岗前三级教育。 3、每月定期的员工安全教育培训。 第三章培训内容及培训方式 六.培训内容:不同的培训对象进行不同内容的培训,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的培训内容有: 1.以安全“零”理念为中心的安全理念及延伸理念的安全思想意识培训教育; 2.安全生产及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理论等; 3.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职业危害因素预防等; 4.事故应急处置及避险方法;

工程项目安全施工教育培训制度(标准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项目安全施工教育培训制度 (标准版)

工程项目安全施工教育培训制度(标准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对新入场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安排工作。 2、工程开工前组织施工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及本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项目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教育。 4、对从事电气、焊接、起重、建筑登高架设、场内机动车辆驾驶、特种设备操作等特种作业工种,必须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和安全规章的学习,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5、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型机具、工人调换工种等,必须进行适应新岗位、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教育和必要的实际操作训练,经考试合格并取证后方可上岗。 6、对严重违章作业人员,由质安部门重新进行安全学习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7、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安全法制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法制教育培训制度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精神,切实提高全校师生的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保障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河西小学安全法制教育培训制度。 一、教育培训目的 教育学校班主任及教职员工关心爱护学生,认真履行保护学生安全的职责,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使他们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依法治“安”的法制观念,熟悉并自觉遵守涉及安全的法规、规定,熟练掌握各类活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方法,具备准确分析安全与危险的判断能力,在紧急状况下组织学生逃生避险的应急能力。 二、教育培训对象 学生、教师等 三、教育培训内容 (1)责任意识教育。校长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主要责任人,其他教职员工是相关责任人,同时各班级指定固定的“班级安全信息员”及时参加各培训活动。 (2)法制意识教育。 (3)交通安全教育。组织学生安全乘坐交通工具,不在交通危险地区搞活动,在交通事故中迅速组织学生自救。 (4)消防安全教育。掌握各种防火知识并能有效告知学生,了解不同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在火灾中迅速组织学生逃生避险。 (5)食品卫生和防疫教育。分辨常见传染病并了解其预防办法,掌握简单的农药及其他化学品中毒抢救方法。 (6)保护学生在劳动、体育、竞赛时人身安全的知识教育。

(7)组织学生在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时迅速逃生避险,实行自救自护,并求得援助的安全知识和能力的教育。 (8)爱护学生、关心学生的师德教育。建立健全学生成长档案,将导师制融入学生安全教育之中。 (9)保持和调适自身及学生健康心理的常识。注意心理疏导,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师生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帮助师生克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10)按时完成安全教育平台内容。 四、具体实施途径 在实施安全教育中,学校要发挥主导作用,同时要与家庭密切配合,争取学生家长的支持,共同完成好教育任务。主要实施途径有: 1、安全教育日。每周一的升旗仪式,校长要亲自讲安全知识,集中对师生进行教育和培训。 2、每周两次的班级安全教育。班主任要精心备课,进行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让学生在喜闻乐见的教育活动中,收到巩固知识、强化技能的效果。如搞模拟演练,收听收看广播电视,办手抄报、黑板报等。 3、充分利用家长会等形式,对家长进行安全培训。 4、学科教学和校园文化渗透教育。将安全教育融入缔造完美教室与特色校园建设序列。 5、学校将按上级规定,对老师进行安全培训,提高教师和学生的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

煤矿学习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以人为本开展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活动,使职工了解、掌握国家相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树立安全生产意识,了解、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提高员工作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保证安全生产。 2、职工应当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的义务,参加矿井安排的各种安全教育与培训活动。 3、井长要负责组织制定、审批本单位的年度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对所需经费给予保证。其他各有关人员,依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各自履行相应的职责。 4、各生产班组要坚持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开展班前安全教育,完成矿井年度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所规定的培训工作。 5、新工人上岗前,由培训机构进行不少于72学时的安全教育与培训,考试合格,方可入井作业;并在老工人带领下,4个月后,方可独立作业。 6、作业人员转岗,应按照新岗位的安全要求,对其进行安全知识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从事新岗位的作业。 7、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试验和使用前,由井口技术负责人编制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相关作业人员学习,经过教育与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操作。 8、生产作业人员,每一年由培训机构进行不少于20小时的在职安全教育培训(复训)。 9、根据上级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每年2月底以前制定出年度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教育与培训计划内容要包括培训对象、时间、内容、要求、目标以及相关单位或部门的职责。 10、要建立职工安全培训档案,每次培训结束,要按照培训计划和教学内容,对培训对象进行认真的考试、考核。安全知识技术知识考试以笔答形式进行,操作技能考核在作业现场进行。考试、考核结果记入本人培训档案。篇二:煤矿培训制度 煤矿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职工安全培训工作,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长效机制,保证安全培训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家煤矿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制度适用于矿属所有单位(科室、区队)的全部职工。 第三条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扎实推进安全培训工作,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使安全培训工作制度化、长期化、科学化。 第四条按照上级有关员工培训管理规定,明确培训目标要求。各基层单位负责本部门员工日常培训制度制定,建立、健全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第五条对员工的日常培训内容,应包括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各工种、岗位应知应会,特殊工种及关键岗位“手指口述”“岗位描述”“个人素质提升”等煤矿安全常识。 第六条矿劳资科、安全科、机电科、生产科等业务科室,按照各自的职责,对矿属各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有关培训职责 第十一条为加强员工培训工作,成立以矿长、书记为组长,生产矿长为副组长,各生产业务科室、区队主管为成员的员工培训工作领导小组。 第十三条培训中心根据工作需要负责员工安全培训计划的编制、实施。 第十四条各业务科室根据工作需要负责专项业务培训计划的编制、实施,培训科协调配合实施。 第十五条培训中心根据工作需要负责员工技能培训计划的编制、实施,并根据各单位培

集团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目的 为使每个职工都能了解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及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规定,本企业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等,使他们正确理解、全而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树立安全施工的责任感和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参加项目施工的所有人员在进入现场参与施工前,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名词解释(无) 4.责任 项目部安监部是安全教育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安全教育的执行情况。 5.管理规定 5. 1三级安全教育 5. 1.1 一级教育 5.1.1.1企管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编写教材、讲课、出考卷、阅卷,安全内业管理员协助。 5. 1. 1.2教育主要内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国电公司有关电力建设的规程、规定;本项目有关的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木项目的安全施工情况、施工特点,主要危险及要害部位;

一般安全施工防护知识和电气、起重及机械方面安全知识;本企业伤亡事故典型案例等。 5. 1.2二级教育 5.1.2.1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培训教育、考核,并将结果反馈企管部(附考试试卷)。 5.1.2. 2各施工单位人员由该公司组织专业人员对各人员进行培训,集团企管部安全管理人员组织考试。 5. 1.2.3教育主要内容:本专业的施工特点、性质和安全施工概况;主要工种及作业中的专业安全要求;木专业施工区域内主要危险作业场所、特种作业场所及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安全注意事项等 5. 1.3三级教育 5.1.3.1施工作业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由单位组织专业工程师组织培训,集团企管部安全管理人员组织考试。 5. 1.3.2教育的主要内容:本工种安全施工概况、工作性质及施工范围;本岗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器具的性能,防护装置的作用和使用方法;本工种施工环境、事故多发场所及危险场所;讲解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和有关安全注意事项;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正确使用和保管方法。 5. 2安全宣传教育 5.2.1全员的年度(一年一次)安全教育培训、考试。 5.2.1. 1培训时间:每年年初

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十一建筑工程公司 1101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为了进一步提高项目工人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掌握安全操作技术规范,提高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项目部制订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有关规定,适时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并向安全部门或主管部门通报情况;认真落实国家和市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及有关人员的劳动保护待遇,并监督实施情况; 2、项目部建立三级安全教育档案: 规定新入项目员工的教育、调换新工种、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工人的安全教育和特种行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及考核; 建立现场职工安全教育卡、对新进场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施工基本知识、安全纪律和操作规程的三级安全教育。一级安全教育对新入项目的人员进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方针、政策、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纪律和遵章守纪教育,时间累计为15学时; 二级安全教育由项目部负责,对经过教育的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知识,结合施工性质进行安全规章制度、高空作业、现场安全用电、事故报告、劳动纪律教育,时间累计为15学时。 三级安全教育由班组负责,教育内容是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工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

的知识、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时间累计为20学时。 职工“三项”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操作岗位;并将考核内容列为工人考工、评级内容之一,并附考试卷; 四、特殊工种培训:电工、电焊工、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塔吊司机、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由培训中心(或培训班)进行专业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上述特殊作业人员都必须有关部门考试发证,持证上岗。无证上岗者,按安全生产奖惩条例罚款; 五、采用新的施工(生产)方法、新设备、新材料时,项目部要组织制订新的安全措施、新的安全操作方法和新的岗位安全知识教育。 六、调换新工种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工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知识的教育。 七、安全技术培训内容包括:安全思想教育、劳动纪律教育、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专业安全技术知识教育等,达到提高员工安全技术水平,实现安全生产的目的。 八、项目部领导干部要计划安排,按时参加安全资格培训和年审培训并取得安全资格证。 1101项目部

学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学校安全教育培训 制度

西湖学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事关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事关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安全教育意见与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安全教育制度如下:安全教育领导机构 成立安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安全教育工作,解决安全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组长:朱宏利 成员:李诗云陈先奎邱福成各班班主任及全体教师 二、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安全意识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社会治安安全教育、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预防教育、自然灾害安全教育、预防触电、溺水和煤气中毒教育、校内活动安全知识教育、校外活动安全教育、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生活中各类安全常识教育等。特别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楼道安全、防火安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安全、受到不法侵害时的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教育。 三、安全教育主要形式 1、教师会。利用例会、教师安全专题会、暑期教师会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技能培训。 2、学校集会。一般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全校学生集会,总结本月安全工作,安排下月安全注意事项。 3、专题报告会。邀请有关部门来校作专题安全知识报告。

4、班会。各班利用班会,结合本班实际,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 5、板报、图片展览、安全教育光盘等多种形式,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技能。 6、体育课、综合实践活动课、理化生实验课。课前有关教师必须进行必要的安全注意事项教育。 四、安全教育职责 一、团队工作职责 1、利用橱窗、板报、教师会等多种形式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 2、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依法执教,热爱学生,面向全体,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3、进行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 4、学生离校及时播放安全提示。 5、每学期做一次交通安全、法制等教育报告。 6、每学期举办一次法制、安全教育图片展览。 7、每学期举行一次交通法规、法律常识、消防知识、安全知识为内容的知识竞赛或讲座。 8、每学期组织观看一次安全知识教育录像片。 9、定期指导或召开安全教育专题班会、团会。 二、教务处职责 1、有计划地组织开展课堂教学渗透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安全培训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矿井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全公司员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太原东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所有干部 职工。 第四条各单位必须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扎实推进安全培训 工作,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使这项工作制度化、经常化、科学化。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每年初由公司人劳科负责拟定公司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经公司职代会通过后,由人劳科统筹安排,实施培训(必要时 进行补充和调整)。各基层单位的行政正职对安全培训工作负责并安排专人组织本单位员工参加安全培训。 第六条基层单位负责对本单位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有针对性开展好职工喜闻乐见的安全活动,同时按要求做好相关 记录,内容翔实、规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检查、考核工作。 第七条每个班组要对本班组的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并由当班班组长认真填写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做好保管、存档。 第八条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由公司人劳科负责组织实施。并制定教学计划

组织考试、学员成绩登记、学员考勤、档案管理。 第三章安全培训对象、有关规定 第九条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都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培训,依法取得相应 的《煤矿矿长资格证书》、《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书》(以下统称安全资格证书),方可任职或上岗。 第十条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煤矿生产经营和安全 生产负全面责任、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具体指:煤矿企业集团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各类煤矿(国有重点、地方国有、乡镇集体、股份合作制、民营等煤矿)矿长(经理)、投资人和法人代表等必须持证止岗。 由二级以上(含二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负责培训,培训时间 不得少于72学时,经考核合格取得《煤矿矿长资格证书》、《安全资 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证书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必须按规定及 时参加复训,超过三个月未复训的,证书作废。复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管理 工作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具体分为A、B、C三类。 (一)、A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煤矿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副总经理、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监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A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由二级以上(含二级)煤矿安全培训机 构负责培训,由省煤炭工业局组织考核、发证经考核合格取得《煤矿矿长资格证书》、《安全资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证书有效期满 前3个月内,必须按规定及时参加复训,超过三个月未复训的,证 书作废。复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

最新某公司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某供电分公司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杜绝违章,防止伤亡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实行分级负责制,市、县分公司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在分管副职的领导下,由安全监察部(安监保卫部)、人力资源管理(行政办)负责具体工作。市、县分公司每年年初应制订《年度安全技术培训计划》,明确负责人、参加人员、培训内容与时间,培训费用纳入市、县公司整体预算予以保障。培训要有培训记录,培训内容要结合工作实际,培训结束要有考试考核,确保培训成效。 第三条生产运行、管理人员(含调度、修试、辅业公司人员、农电工等),要按国家和行业要求,取得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以下简称“两证”)。各县公司每年11月底前,应对本单位次年需新办“两证”和需复审“两证”的人员进行统计,

并上报市公司,由市公司统一制定培训计划,于12月底前上报集团公司安监部。市、县两级安监部门要切实做好电气从业人员持证审查、取证后的继续教育培训、复审等工作,坚决杜绝无证人员、资质证过期人员上岗作业。高空作业人员男性超过55岁、女性超过45岁,不再申报与复审。 公司系统内从事电焊、吊车、带电作业等特殊工种人员,还必须经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资格。 第四条公司系统全员实行《安全合格证》制度,按岗位安全生产能力要求,进行严格考核,取得《安全合格证》后,方可从事生产运行工作。 1、新进人员(含新聘农电工)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统一由市公司发放《安全合格证》。市公司安监部负责市公司本部生产运行管理人员(含调度、修试)《安全合格证》的后续管理工作;各县公司安监部负责县公司管理范围内人员《安全合格证》的后续管理工作。 2、《安全合格证》应载明准许工作范围,员工必须在准许的

XXX项目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目录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 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能力培训制度 (3) 员工三级教育制度 (4)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制度 (6) 特定情况下适时安全教育制度 (7) 班前安全教育制度 (8) 转岗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9)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10) 新材料时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0) 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 (11)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加强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分公司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意识的一项基本工作,根据《建筑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指定本制度。 一、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使各级领导和广大员工群众,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提高职工安全操作技能。 二、充分利用生产调度会、班组会、墙报、板报、宣传图片影视工具,发放资料等形式对员工进行有关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以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能力。 三、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经验和典型事故的教育,使员工从正反两方面的对比中深刻、直观地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做到“我要安全”。 四、每年编制教育培训计划,对分公司上至经理下至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技术的知识教育和培训,增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技术规范标准知识,相关岗位安全防护基本知识,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知识,以提高安全生产和防范意识。 五、项目员工上岗作业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并且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使用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

员工上岗作业的项目部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项目要建立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制度,要把《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和考核、评定工人技术水平的重要依据,考核成绩要记入职工技术档案。 七、项目实行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制度,每一次的培训内容和资料要齐全、完整,签认记录要由相关部门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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