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学校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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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会议制度

1、教职工代表大会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民主管理的一种主要途径和基本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是学校管理体制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1、群众性和代表性。教代会的代表,由全体教职工分教研组按规定比例无记名投票民主选举产生。

2、原则性。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和少数服从多数,教代会通过的决议能够体现大多数教职工的意愿和利益。

3、权威性。教代会的决议、决定对全体教职工都具有约束力。

4、责任性。教代会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工会作为教代会的常设机构,保证闭会期间也能组织教职工代表开展经常性的民主管理工作。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任务

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协调学校内部矛盾,支持和监督学校的行政工作,团结和动员广大教职工发扬主人翁精神,保证学校各项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把学校办成适应时代的现代化的学校。

三、教职工大会的主要职责

1、讨论审议校长工作报告,对校长执行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指示情况进行民主监督,对学校的办学方针、发展规划、改革方案、队伍建设和其它教育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讨论和通过由校长颁布施行的重大决策、决定和规章制度,然后贯彻执行,并对贯彻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3、关心群众疾苦,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讨论教职工集体福利方面的要求,并提出具体建议。

4、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定期对学校中层干部进行民主评议。

5、对校长任职期间的功过是非进行评议。

四、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由教代会主席团负责召集。如果教代会主席团认为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教代会代表提议,可临时召集。教代会闭会期间,由工会行使教代会工作机构职责,督促学校落实、执行教代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五、本制度未尽事项或有争议时以教育部最新发布的《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为准。

2、校长办公会议

由校长召集,校级领导及校办主任参加(必要时可请有关处室主任列席)原则上每两周一次,主要讨论学校重大决策,提交行政会议讨论决定。

3、行政办公会议

一、学校行政办公会议主要任务是根据学校工作计划、讨论、部署阶段性、日常性的工作,或检查所布置的工作完成落实情况,讨论学校的重大事项,处理学校日常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行政办公会议要安排组织中层干部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教育理论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以提高思想修养和业务水平,保证勤政敬业、廉洁奉公,团结一致,协同工作。

三、行政办公会议时间一般在每周周四下午,由校长主持召开,全体中层干部按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因故缺席要履行请假手续。

四、要求中层干部就某一事项提出计划或对某问题提出解决办法,要事先通知,使其做好发言准备。

五、开会时要集中精力认真听取发言,积极参与讨论,充分发扬民主。

六、办公室主任要做好会议记录存档,并要向未能出席会议的同志传达会议精神。

4、教职工大会

一、教工大会的主要任务是组织教工政治学习,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指示精神或布置全校性的重大工作。

二、全体教职员工必须参加教工大会,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缺勤按学校有关考勤规定处理。

三、因公、因事、因病不能参加者须事先办理有关请假手续。

四、举行教工大会时,必须集中注意力,不做与学习内容无关的事,不交头接耳,不批改作业、试卷,不看与会议无关的书报杂志。

五、政治学习内容要认真准备,主持人,报告人要写成书面发言材料,会后材料交学校办公室归档。

六、教工大会一般隔周召开,时间定周一下午三、四节课,会议要准时召开,讲究效率,保证质量。

七、教工大会由校长室安排,总务处负责会务、学校办公室负责考勤与记录。

八、每次会议结束后及时公布考勤情况。

5、各处室例会

各处室每周要召开例会,会议时间由各处室主任主持,时间由各处室自定。

6、教研组长会议

由教务处主任或教科室主任召集,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参加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或不定期召开。负责教研组工作计划的制定、实施、总结、评价和开展教科研等工作。

7、班主任工作例会

全校班主任会议由政教处主任召集,分管德育的副校长参加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或不定期召开,内容分别为部署和小结学校、班级德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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