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经济合同审核管理办法

龙岩卷烟厂经济合同审核管理办法

第一条制定本管理办法的目的:

为了加强企业的合同管理,保证依法签订、履行合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我厂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现根据《合同法》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厂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合同审核管理的范围:

1、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对外经济业务活动、经济事项往来,都必须事前签订书面的经济合同。除卷烟销售、烟叶采购和一次性支出在1万元以下的经济合同外,其他经济合同在签订生效前都应经审计科审核,并经厂领导批准后才能正式签订生效。

2、对卷烟销售、烟叶采购合同,由厂长授权的有关人员签订,并经部门领导、分管副厂长或厂长等审核批准。

3、对能即时结清的经济事项往来,可以不签订书面的经济合同。

4、对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送审的经济合同,也应经厂领导同意后才能正式签订,同时到审计科补办手续。

第三条签订经济合同的一般要求:

1、经济合同的主体、内容、形式和订立程序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符合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

2、经济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标的(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及争议的解决办法等。

3、合同的主要条款要明确周全、具体可行,措辞要准确、严谨、简洁,不能用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词句和概念。

4、合同签订之前,经办人员应做好市场调研,掌握市场行情,并进行必要的资信审查,包括主体资格、履行能力及信用的审查。

第四条合同审核、签订的程序:

1、根据企业的需要,经办人员进行考察、调研,并将情况反馈给部门负责人审核。

2、按规定需实行厂内招标确定合同标的价格或合作方的,其招标书应事前送审计、监察部门审核。

3、经办部门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及市场行情、价款确定的依据、合同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和“经济合同送审表”等相关资料送审计科审核,同时将合同主要内容输入企业MIS系统。对重大的经济合同应召开厂务会或由监察、财务、审计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会审,会审记录作为送审合同的附件一并报送审计科(附表三)。对情况较复杂的合同,还应征求厂聘常年法律顾问的意见。

4、审计科将审核意见以书面形式(附表二)反馈给经办部门,经办人员据此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协商、谈判,并修改完善合同的有关条款。

5、审核后的合同,审计科将附上“经济合同审核表”(附表一),经有关人员签字、厂领导审批后,才能生效执行。对没有附“经济合同审核表”的经济合同,财务科不予付款。

第五条下列经济合同,应召开厂务扩大会进行会审:

1、合资、联营、承包、租赁及有关涉外方面的合同;

2、对外投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合同;

3、购建非生产用固定资产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合同;

4、对外赞助支出金额在10万元以上;广告宣传支出金额在400万元以上的合同;

5、其他重大经济合同。

第六条经济合同的签字与审批:

1、企业对烟草系统内担保、利用外资、对外投资、土地使用权转让及

其他重大经济合同,由厂长签字,其他经济合同可由厂长授权的有关人员签字。

2、下列经济合同,经分管副厂长审批后,还应报厂长审批:

●企业对外赞助、广告宣传、广告品制作、各种保险、技术合作等经济合同;

●迁厂工程100万元以上的合同;其他固定资产投资50万元以上的经济合同;

●物资采购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合同;

●零星维修、改造工程支出在30万元以上的合同;

●其他标的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合同。

第六条合同审核的主要内容为:合同的规范性、完备性和合法性,具体为:

●合同的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

●合同的主要条款是否齐全、具体可行,合同价款确定的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维护企业利益;

●合同对方是否具有主体资格,是否具备履约能力;

●采购是否符合“物美价廉、经济批量”的原则。

第七条合同专用章的管理:

合同专用章由厂办公室统一管理,厂办公室凭厂领导批准的“经济合同审核表”在合同上盖章,合同正式生效。特殊情况需在外地签订合同的,经厂长同意后,可向厂办公室借用合同专用章,同时由厂办公室开具委托代理书,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代理人应及时交还合同专用章,并向厂长或分管厂领导汇报合同签订情况,同时到审计科补办审核手续。

第八条合同纠纷的解决:

1、合同订立后,不得随意变更和修改。如有特殊情况需变更或修改的,应重新办理审核手续。

2、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调解、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违约责任:

因经办人员故意或过失等,造成我方或对方违约,使我厂遭受损失的,将追究经办人员的责任。

第十条合同档案管理:

厂办综合档案室统一管理合同档案,各经办部门应指定专人收集、整理合同的有关资料,年末交档案室存档。审计科留存合同、审核表、重大经济合同会审表等各一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同时输入LYMIS系

统,便于检查合同执行情况。

第十一条其他事项

应上报省公司备案的重大经济合同,由审计科负责按规定上报。应经上级有关部门审批的经济事项,由经办部门负责上报审批。

附:《经济合同审核表》、《经济合同审核意见反馈表》、《重大经济合同会审表》

表一

经济合同审核表审核号:送审号:审核日期:

审核人:经办人:部门负责人:

经济合同审核意见反馈表

合同送审号:编号:

签收人:签收日期:

重大经济合同会审表

合同送审号:编号:

经济合同管理办法

经济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加强我院经济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管理,防范法律风险、经营风险和经济纠纷,维护我院的合法权益,保障我院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院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称的经济合同,是指我院对外开展经济业务与其他法人之间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书面签订的协议。 第三条院属各单位(部门)以院名义签订的合同,适用本办法。院下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对外签订合同,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合同订立 第四条合同订立要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合法原则。 第五条合同作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依据,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凡以单位名义对外发生经济活动的,均须签订经济合同。 第六条合同起草:合同起草原则上由承办部门人员负责。合同起草应做到标的明确、互利平等、措辞精当、条款严密、内

容全面、责权明确、把握风险。 第七条合同应由我院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委托人签订。院属法人实体的经济合同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签订。凡法定代表委托人受委托签订的,合同应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书应注明委托权限、期限等。 第八条院属非法人单位(部门)原则上不得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授权同意后,在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 第九条合同的内容 签订的合同有格式合同的应尽量采用或参照格式合同条款内容,具体条款内容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合同内容必须合法可行,一般合同应包括以下条款: 1.合同名称及编号 2.合同方的称谓、法定代表人姓名和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合同标的(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 4.数量、质量及标准、规范条款; 5.价款、报酬及支付方式;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8.违约责任; 9.不可抗力因素的范围;

合同管理办法格式

合同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规范本公司合同的管理,避免和减少因合同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失,维护经济秩序,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与其他法人或组织签订的经济合同、技术合同等,公司参股、控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应参照本办法另行制定合同管理办法。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Q/GDCF A101.001-2003 《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手册》 Q/GDCF A202.002-2003 《采购管理控制程序》 4 职责 4.1 合同管理实行业务管理原则和法律归口管理的原则,公司范围内各种经济活动中,金额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均应签订经济合同。 4.2 物资部、综合管理部以及计划部是合同主要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商务谈判、起草合同、组织评审及提交公司领导签订合同等。 4.3 工程部或生产准备部负责提出或审核有关合同中工程技术质量要求、设备的规格型号和质量要求以及工程及物资的验收标准等。 4.4 计划部对合同经济条款进行审核。 4.5 财务部可参与重要合同的商务谈判,并进行财务审核。 4.6 综合管理部(审计)或委托审计事务所对公司经济合同条款等进行审计。 4.7 综合管理部(法律事务)或委托法律顾问对合同与协议的合法性、规范性进行审查。 5 管理内容与要求 5.1 计划部、物资部以及综合管理部负责承办合同的范围: 5.1.1 物资部负责承办的合同,包括: ——设备、原辅材料购销合同; ——生产性低值易耗品采购合同; ——非标设备加工承揽合同; ——货物仓储保管合同; ——货物运输合同; ——货物保险合同; ——行政管理所涉及的形成固定资产的低值易耗品的货物采购合同。 5.1.2 综合管理部负责承办的合同,包括: ——劳动合同; ——专业技术培训合同; ——法律咨询合同; ——审计事务采购合同; ——广告、宣传合同; ——后勤管理合同; ——绿化维护合同; ——行政管理涉及的不形成固定资产的非生产性低值易耗品的货物采购合同。

经济合同审核管理办法

某卷烟厂经济合同审核管理办法 第一条制定本管理办法的目的: 为了加强企业的合同管理,保证依法签订、履行合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我厂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现根据《合同法》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厂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合同审核管理的范围: 1、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对外经济业务活动、经济事项往来,都必须事前签订书面的经济合同。除卷烟销售、烟叶采购和一次性支出在1万元以下的经济合同外,其他经济合同在签订生效前都应经审计科审核,并经厂领导批准后才能正式签订生效。 2、对卷烟销售、烟叶采购合同,由厂长授权的有关人员签订,并经部门领导、分管副厂长或厂长等审核批准。 3、对能即时结清的经济事项往来,可以不签订书面的经济合同。 4、对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送审的经济合同,也应经厂领导同意后才能正式签订,同时到审计科补办手续。 第三条签订经济合同的一般要求: 1、经济合同的主体、内容、形式和订立程序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符合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 2、经济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标的(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及争议的解决办法等。 3、合同的主要条款要明确周全、具体可行,措辞要准确、严谨、简洁,不能用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词句和概念。 4、合同签订之前,经办人员应做好市场调研,掌握市场行情,并进行必要的资信审查,包括主体资格、履行能力及信用的审查。 第四条合同审核、签订的程序: 1、根据企业的需要,经办人员进行考察、调研,并将情况反馈给部门负责

人审核。 2、按规定需实行厂内招标确定合同标的价格或合作方的,其招标书应事前送审计、监察部门审核。 3、经办部门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及市场行情、价款确定的依据、合同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和“经济合同送审表”等相关资料送审计科审核,同时将合同主要内容输入企业MIS系统。对重大的经济合同应召开厂务会或由监察、财务、审计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会审,会审记录作为送审合同的附件一并报送审计科(附表三)。对情况较复杂的合同,还应征求厂聘常年法律顾问的意见。 4、审计科将审核意见以书面形式(附表二)反馈给经办部门,经办人员据此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协商、谈判,并修改完善合同的有关条款。 5、审核后的合同,审计科将附上“经济合同审核表”(附表一),经有关人员签字、厂领导审批后,才能生效执行。对没有附“经济合同审核表”的经济合同,财务科不予付款。 第五条下列经济合同,应召开厂务扩大会进行会审: 1、合资、联营、承包、租赁及有关涉外方面的合同; 2、对外投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合同; 3、购建非生产用固定资产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合同; 4、对外赞助支出金额在10万元以上;广告宣传支出金额在400万元以上的合同; 5、其他重大经济合同。 第六条经济合同的签字与审批: 1、企业对烟草系统内担保、利用外资、对外投资、土地使用权转让及 其他重大经济合同,由厂长签字,其他经济合同可由厂长授权的有关人员签字。 2、下列经济合同,经分管副厂长审批后,还应报厂长审批: ●企业对外赞助、广告宣传、广告品制作、各种保险、技术合作等经济合同;

兰州大学经济合同管理办法LanzhouUniversity.doc

兰州大学经济合同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经济行为,维护学校合法权益,防范各类财务风险,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经济合同是指以兰州大学的名义,与其他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经济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经济合同订立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坚持平等互利、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原则,维护学校的正当权益,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损害学校利益。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经济合同包括商品买卖合同、基建工程及修缮工程合同、合作办学合同、委托加工合同、财产租赁合同、借款合同、债权债务的清偿合同、服务合同、捐赠合同等各类经济往来的合同。不包括科研合同与劳动合同。 第二章合同管理职责 第五条学校财经领导小组是经济合同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经济合同管理工作,并负责合同管理办法的解释。 第六条财务处是经济合同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合同签订程序的审核、合同正本的保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等工作。 第七条校长办公室负责授权委托等手续的办理及合同专用章的管理。 第八条合同承办部门是经济合同的履行部门,负责合同文本的草拟、送审、报批及履行等工作。 第九条学校各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其职责范围,受理本部门所管辖经济业务合同的审核、授权范围内合同的签署及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督等工作。

(一)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全校各单位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图书、教材采购合同,学校公共场馆专用设备、设施采购和日常维修合同,各类咨询、委托、租赁等服务合同的审核、签署及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督; (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各类实验室的设施、设备、办公家具采购及实验室、试验站内部修缮合同的审核、签署及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督; (三)基本建设处:负责基本建设工程合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和改扩建工程合同的审核、签署及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督; (四)后勤管理处:负责学校各类房屋修缮、装饰装修、园林绿化工程及校内旧建筑物拆除(基建处新建项目原址旧建筑物拆除工程除外)工程合同,小型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及后勤专用设施、设备及原材料、燃料、粮油、肉食品等消耗材料采购合同的审核、签署及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督; (五)教务处、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网络教育学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按各自的职责范围负责合作办学合同的审核、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督; (六)财务处:负责借、贷款及对外投资合同审核、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督; (七)发展规划处:负责学校各类捐赠合同的审核、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督; (八)审计处:负责各类委托审计合同的审核、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督; (九)其他单位按照《兰州大学采购和招标管理与监督办法》规定负责本部门所管辖业务经济合同的审核及监督。 第十条重要经济合同应经学校法律顾问审查把关,以确保学校权益得到法律保护. 第十一条合同原则上应采用国家有关部门统一制定的格式文本,

bzovxc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秋风清,秋月明,落叶聚还散,寒鸦栖复惊。 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制度(1) 企业经营与管理2006-11-10 16:40:32 阅读45评论0字号:大中小订阅 第一节总则 第1条为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减少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2条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3条经济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经济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 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经济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节经济合同的签订 第4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第5条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 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委托人均无对外签约,但经总经理特别授权并发给委托证明收的例外。 第6条签约人在签订经济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 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经济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第7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第8条签订经济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平衡,然后签约。 第9条经济合同除即时清洁者,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的经济合同文本。 第10条合同对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注意写明供需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注意:产品名称应具体写明牌号、商标、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等级、花色、是否成套产品等;技术质量要求要明确、具体;数量要明确计量单位、计量方法、正负尾差、合理称差及自然损耗率等;馐、运输方式及运费负责应具体明确;交(提)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应明确;价金必须执行现行的国家定

《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1条为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减少失误,提高经济效益, 根据《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2条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经 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3条经济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 经济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 为核心的经济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节经济合同的签订 第4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第5条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 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 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委托人均无对外签约,但经总经理特别授权并发给委托证明收的例外。 第6条签约人在签订经济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 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

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经济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第7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第8条签订经济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 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平衡,然后签约。 第9条经济合同除即时清洁者,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 必须采用统一的经济合同文本。 第10条合同对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 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注意写明供需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注意:产品名称应具体写明牌号、商标、 生产、型号、规格、等级、花色、是否成套产品等;技术 质量要求要明确、具体;数量要明确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正负尾差、合理称差及自然损耗率等;億、运输方式及运费 负责应具体明确;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应明确:价金 必须执行现行的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市场调节价:违约 责任有法定违约金的按规定写明,法律没规定或规定不具体 的,应具体写明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比例及计算方法。

经济合同管理办法(doc 7页)

经济合同管理办法(doc 7页)

经济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依法治理企业,促进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开展,规范对外经济行为,提高经济效益,防止不 必要的经济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归定,特制定 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以公司名义对外发生经济活动的,应当签订经济合同。 第三条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所包括的合同有设计、销售、采购、借款、维修、保险等方面的合同,不包括劳动合同。 第五条除即时清结者外,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表、传真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 分。 第六条国家规定采用标准合同文本的则必须采用标准文本。 第七条公司由法律顾问根据总经理的授权,全面负责合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有关部门的合同订立、履行 等工作。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第八条与外界达成经济往来意向,经协商一致,应订立经

及时归档。 第二十一条对外订立的经济合同,严禁在空白文本上盖章并且原则上先由对方签字盖章后我方才予以签 字盖章,严禁我方签字后以传真、信函的形式交 对方签字盖章;如有例外需要,须总经理特批。第二十二条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第二十三条合同盖章生效后,应交由合同管理员按公司确定的规范对合同进行编号并登记。 第二十四条合同文本原则上我方应持单份,至少应持二份,合同文本及复印件由财务部、办公室、法律顾问、 具体业务部门等各部门分存,其中元件由财务部 门和办公室留存。 第二十五条非书面合同代用单也视作书面合同,统一予以编号。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六条合同依法订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应当实际、全面地履行, 第二十七条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应根据合同编号各立合同台帐,每一合同设一台帐,分别按业务进展情况 和收付款情况一事一记。 第二十八条有关部门在合同履行中遇履约困难或违约等情

1.合同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合同管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确保公司合同管理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的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三条集团公司下属各中心、部门及分(子)公司签订的各类合同均应遵守本办法。集团公司下属各中心、部门及分(子)公司在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第三章管辖合同范围 第四条本办法管辖合同范围为: 1、各类租赁合同; 2、各类管理合同; 3、各类广告合同; 4、各类买卖合同; 5、各类借款合同;

6、其他形式的经济合同。 第三章合同管理部门及职责范围 第五条归口管理部门 1、合同承办部门:集团公司下属各中心、部门及分(子)公司需签订合同的各相关部门。 2、合同审核部门:监察审计中心·法律事务部 3、签章管理部门: 第六条职责范围 1、合同承办部门职责:负责前期市场调查、签约对象资信评估、收集整理合同起草所需资料、合同前期谈判(起草)、合同审核流程的发起、合同最终签订事宜的确认、督促合同履行进展、向相关部门通报履约问题、参加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准备及善后工作; 2、合同审核部门职责:根据相关法律及公司《法律文书审核流程》规定,结合公司利益参与合同的谈判、草拟工作,对合同谈判及合同草拟提供及时、准确、有效的法律意见、参加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准备及善后工作; 3、签章管理部门职责:根据公司规定的合同承办、审核流程,对合同签订的用印、归档环节进行形式要件的审查,并做好经济合同用印记录工作,负责经济合同档案管理的检查。

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1目的 为提高风险意识,控制企业经营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明确合同管理职责,规范合同管理流程,确保公司各项经济活动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规定所称经济合同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签订的各类合同或协议,主要包括工程承包合同、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技术合同、委托合同等。 融资合同、保险合同、担保合同、销售合同、劳动合同适用于公司另行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 3基本原则 公司有关经济合同的签订、履行与管理,必须遵守如下原则: 3.1 合理审慎原则 公司各部门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必须对合同涉及到的项目、当事人的资信、合同生效的条件进行认真调查,同时按照法律的规定,对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可行性、严密性及经济性进行审查。 3.2 统一管理原则 合同必须由公司统一对外签订,同时公司建立各项制度,对各部门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进行统一管理。 4.基本制度 公司统一对经济合同进行管理,建立如下各项制度: 4.1合同印鉴统一规范制度 公司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必须使用公司统一的合同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由财务部保管。 4.2合同档案制度 本管理办法中公司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由综合部统一编号建立档案进行管理。 4.3责任追究制度 公司具体负责人在对外签订经济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及本规定。如果违反法律、法规及本规定,必须追究相应的经济、行政、法律责任;触犯刑法的,交司法

机关依法处理。 5.合同管理职责 5.1 公司财务部负责对本规定的实施与管理。 5.2 经办部门对外洽谈拟订合同的经办人为第一责任人,对合同的真实性、合理性、可行性负有完全的责任,并负责签约对方资信资格、履约能力的审查。相关隶属部门的负责人为第一审核人,负有直接责任。 5.3公司的法务人员为第二责任人,对合同的内容、形式、文字表述合法性、有效性以及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负有主要责任。 5.4公司综合部及财务部合同管理员同为第三责任人,对合同的流转、审批程序、流转时效、各款修改定稿、用印记录、合同资料的分发、归档等负有直接责任。 5.5公司财务部经理为第四责任人,对合同的履约收支、付款方式、单据回笼等情况的监督审核负有直接责任。 5.6在权限范围内,公司总经理或由其代理人负责合同的最后审签,对该合同的最后确认负有领导责任。 5.7在权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负责合同的最后审签,对该合同的最后确认负有领导责任。 6. 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形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经济合同: 6.1 单笔业务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0元的(含10000元); 6.2有保证、抵押或定金等担保的; 6.3我方先予以履行合同的(例如,预付款或款到发货); 6.4有封样要求的; 6.5必须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的; 6.6 频繁采购的物品,应签订一个总合同并注明估计金额,日常采购时可以以采购订单的形式确认每次采购量,采购金额等; 6.7在下列情形下,需要在事后按照规定补办相关手续并形成最终的书面合同: 6.7.1因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未能及时签订书面合同。 6.7.2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形式确认的合同。 当事人双方协商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传真、函件和图表等书面文件,以及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投标文件,材料、设备等报价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合同评审管理办法

合同评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公司经济(商务)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可行性,规范合同评审活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合同评审的目的是依法防范风险,加强对费用和成本进行控制,保证生产经营进度和服务质量,保证及时回款等。 第三条经济合同评审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制度。 第四条凡涉及公司各类物资(设备)的采购、物流运输、建设工程、商务等项目均必须按照规定签订经济或商务合同。 第二章组织管理及其职责 第五条公司成立合同评审小组。合同评审小组组长戴汉承,副组长郭平、张爱民、张华清,组员刘巍、付沛力、王建武、高章跃、程庆峰。 第六条公司合同评审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审查合同条款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是否符合公司合同签订基本原则与要求; (二)审查合同当事人的资质、生产能力、质量保证以及风险评估、信誉度等; (三)评审收款与结算方式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四)评审合同的招标程序、合同价格确定的依据、客户资信程度及信用政策;(五)对评审过程认真做好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三章评审范围及内容 第七条本办法经济(商务)合同范围内的合同评审,主要包括:建设工程(土建)合同、买卖合同、外包合同、运输合同、商务合同等。 第八条凡建设工程(土建)、买卖、运输、外包、商务等项目的合同,均必须提请公司合同评审小组评审。

第九条紧急采购、特殊原因的物资采购,可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依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处理。 第十条评审内容 (一)建设工程(土建)合同 1.审核施工单位的资质、业绩及信誉度; 2.审核费用是否合理。主要测算直接材料费用、直接人工费用、其他费用、间接费用及取费标准、定额选用、交(竣)工日期等; 3.审核质量与技术条款; 4.审核服务与承诺条款; 5.审核合同价款、付款方式是否明确且符合公司规定; 6.审核违约责任、质量索赔条款; 7.审核质量保证及质量保障体系是否满足要求。 (二)买卖合同 1.审核供应商的选择情况; 2.审核比价核价、优质优价(性价比)情况; 3.审核备品配件、随机配件的供应条款; 4.审核交付周期、质保期、售后服务与承诺条款; 5.审核合同价款、结算方式等是否明确且符合公司要求和规定; 6.审核违约责任、质量索赔条款; 7.审核质量保证及质量保障体系是否满足要求; (三)运输合同 1.审核托运方单位的业绩及信誉度; 2.评审运输费用标准(性价比)是否合理; 3.审核合同价款、结算方式是否合理; 4.评审对方承诺条款; 5.评审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条款; 6.审查有无违约责任的条款,是否符合《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经济合同管理制度复习过程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经济合同管理制度复习过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合同法律行为,减少台同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我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经济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经济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经济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节经济合同的签订 第四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公司有关规定。第五条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委托 人均无对外签约权,但经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并发给委托证明书的 例外。

第六条签约人在签订经济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主体资格、有否合同标的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利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合同欺诈,防止签订无效经济合同,确保所签合同合法、有效、有利。 第七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性价比择优签约”的原则。 第八条签订经济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平衡,然后签约。 第九条经济合同除即时清结者,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并采用公司统一的经济合同文本。 第十条合同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第^一条签订购货合同应按公司规定的供货商资质条件、产 品供货条件及标准从严控制供货商资质和产品质量(必要时可采用招标形式选择供货商),比价竞价,择优选定,以现货交 易为主,坚持以销定进原则;付款尽可能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如需预付货款或定金按我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

经济合同审核管理办法

经济合同审核管理办法 第一条制定本管理办法的目的: 为了加强企业的合同管理,保证依法签订、履行合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我厂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现根据《合同法》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厂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合同审核管理的范围: 1、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对外经济业务活动、经济事项往来,都必须事前签订书面的经济合同。除卷烟销售、烟叶采购和一次性支出在1万元以下的经济合同外, 其他经济合同在签订生效前都应经审计科审核,并经厂领导批准后才能正式签订生效。 2 、对卷烟销售、烟叶采购合同,由厂长授权的有关人员签订,并经部门领导、分管副厂长或厂长等审核批准。 3、对能即时结清的经济事项往来,可以不签订书面的经济合同。 4、对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送审的经济合同,也应经厂领导同意后才能正式签订,同时到审计科补办手续。 第三条签订经济合同的一般要求: 1、经济合同的主体、内容、形式和订立程序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符合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 2、经济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标的(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及争议的解决办法等。 3、合同的主要条款要明确周全、具体可行,措辞要准确、严谨、简洁,不能用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词句和概念。 4、合同签订之前,经办人员应做好市场调研,掌握市场行情,并进行必要的资信审查,包括主体资格、履行能力及信用的审查。 第四条合同审核、签订的程序: 1、根据企业的需要,经办人员进行考察、调研,并将情况反馈给部门负责人审核。 2 、按规定需实行厂内招标确定合同标的价格或合作方的,其招标书应事前送审计、监察部门审核。 3、经办部门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及市场行情、价款确定的依据、合同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和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对于公司的正常运行,优化管理都具有重要作用。 目录 1总则 2合同签订 3审查批准 4合同履行 5变更解除 6纠纷处理 7合同管理 总则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签订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开头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期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合同的有效期的生效日期不得早于双方的签署日期。 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十、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审查批准 十一、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十二、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 2、标的超过50万元的;投资1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3、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十三、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招投标和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招投标和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工程发包和公司与外部单位的合同签定等程序~减少工程发包和合同风险~增强公司经营能力~根据集团相关文件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工程招标管理 第一条本章节内容条款适用于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重建、装修、拆除、修缮等,的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安装、调试和监理的招标~以及与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招标。 第二条进行招标的项目必须履行完成公司立项审批手续~且项目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第三条建设工程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也可根据情况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方式招标时~须按招标权限进行报批。 第四条工程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接受集团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第五条对需要进行招标的项目和材料~由工程部负责起草招标文件~按以下程序报批后执行:工程部经办人——工程部长——预结算部长——财务部长——公司副经理——公司经理——集团分管领导——集团总经理。 第六条工程金额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设备设施和材料采购价格额在10万元以上~应进行招标~工司招标小组负责~公司经理审批,工程金额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设备设施和材料采购价额在20万元以上~进行招标报集团总经理审批,公司所有与建筑劳务工作相关的工作必须要由劳务资质,合格有效,的队伍施工。工程部长、公司经理对资质审查的负责任。以上规定金额以下的工程、设备设施和材料可不招标。零星工程以请示形式报公司经理审批。 第七条招标小组招标程序

,一,属招标小组组织招标的项目经过内部审批~经办单位负责人组织招标小组成员~进行招标工作~评标结果向集团报审, ,二,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监督~包括标书审核、开标评标过程、定标结果、合同签订等内容的监督。 第八条公司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决定公开招标或邀标。公开招标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有关法规执行。除下列情况可以邀请招标的~均应公开招标: ,一,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二,项目建设工期短~急需招标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第九条招标工作程序 ,一,组成招标领导小组, ,二,提出招标申请, ,三,编制招标文件, ,四,进行公开招标的~发布招标公告。进行邀请招标的~应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 ,五,分发招标文件, ,六,组织踏勘现场~并对投标单位提出的招标文件和现场踏勘中的有关问题进行解答, ,七,成立评标成员, ,八,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密封报送投标文件, ,九,组织开标会议~进行开标、评标~确定中标单位,

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办法(试行)

永州市经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经济合同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减少失误及经济纠纷,防范和规避法律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及下属单位各部门对外签订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经济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经济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有效控制成本支出,提高经营效益,都有积极的意义。集团公司及下属单位应遵循“诚实守信、公平自愿”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同时应依法维护己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合同全面履行。 第二章经济合同管理机构 第四条集团公司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对口监督的内部经济合同管理体制。 第五条集团公司董事长办公会议是经济合同管理工作的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订和修改集团公司各项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二)、审议批准重大经济合同。 第六条集团公司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对集团公司签订或审批的经济合同进行审查。 第七条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工程项目管理部和投融资部等职能部门是经济合同业务协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起草与其职能相关的集团公司经济合同; (二)、组织或参与与其职能相关的经济合同的审查;

(三)、对经济合同中与其职能相关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 第八条集团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对订立经济合同行驶监察管理职能。 第三章经济合同的签订 第九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第十条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 第十一条签约人在签订经济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主体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以及签约人的身份。合同谈判由集团公司领导与相关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履约能力,防止签订无效经济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第十二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择优签约”的原则。 第十三条签订经济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权衡,然后签约。 第十四条经济合同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尽可能采用统一格式的经济合同文本。没有格式文本的必须做到内容合法、条款完整、逻辑严密、权利义务明确、表述清晰、操作方便。 第十五条经济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数量和质量; (三)价款或报酬; (四)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七)其他根据法律规定或按照解决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条款。 第十六条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经济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

经济合同管理规定

经济合同管理规定 保证本公司在国家的政策、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合法经营,保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加强公司内部的合同管理,减少经济纠纷,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公司各业务部门签订的商品购销及贸易类经济合同,其他合同的管理规定将另行制定。 第三条为保证经济合同内容的合法性,禁止随便携带已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的空白合同或空白便条,如确有需要,须经主管业务的副总经理批准并办理领用手续,使用完毕经审查无误后,办理销准手续。 合同的内容要求 第一条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必须符合国家政策和计划的要求,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损害本公司的利益。 劳动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协议的; 第二条订立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为公司创造经济效益。 第三条为保证经济合同内容的合法性,禁止随便携带已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的空白合同或空白便条,如确有需要,须经主管业务的副总经理批准并办理领用手续,使用完毕经审查无误后,办理销准手续。 合同的签订要求 第四条公司的所有经济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 第五条为便于管理,公司的经济合同实行统一编号制和一式五份制。合同签订后,除交付对方必要的份数外,负责该项业务的业务员应存底,同时送合同监察员、业务主管部门及财务部门各一份存查。 业务工作好。熟悉本职工作,能够良好地完成本人的业务工作,并以公司利益为重,择优签约,严格履约,节约资金,增加收益,取得一定成绩,无遗留问题。 第六条所有经济合同原则上应采用公司统一制定的格式合同。业务人员对于格式合同的条款须有全面、正确的理解,对于选择的条款和不采用的条款应明确标注,以免产生误解。

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公司的经济合同管理,明确合同签订手续、相关要求及其追责办法,确保公司所有经济合同的签订处于受控状态,避免经济及其安全责任纠纷的发生,维护公司的合法经济权益。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如购销合同、建筑工程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等。 3 职责 3.1 财务部负责经济合同的归口管理,做好合同管理和经济合同的登记、分类归档,并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2 合同签订部门负责组织合同条款的起草,对合同中有关产品质量、安全技术、价格、交付等约定内容的审核确定及其合同的履约监督。3.3 合同签订人负责所签合同条款约定内容准确性的核实并负责合同的履约执行,对签字生效的合同所产生的结果负全部责任。 4 具体规定 4.1 合同的分类管理 为方便合同的签订及管理,公司将对外所需签订的经济合同分为A、B两类,A类为供销部采购的大宗生产原料采购合同和产品销售合同,B 类为其它物资和有关涉及资金款项往来的合同。 4.2 合同的审批 4.2.1所有需签订的对外经济合同,必须事先填写“合同审批表”并经相应签批权限授权人的审核、签批。

4.2.2 合同的签订审批权限,按以下合同标的额度执行: 1)A类合同: a)合同标的额<100万元的,由部长签批; b)合同标的额为100~500万元的,经部长审批后,再由分管副总审批; c)合同标的额>500万元的,经部长、分管副总签批后,还需交副董事长签批。 2)B类合同标的额3万元以下的由分管副总签批,3万元以上的由副董事长签批。 4.3 合同的签订 4.3.1 合同的签订最终签字人必须是公司公司授权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经济合同签订人。经济合同的内容和条款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调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4.2.2 在签订经济合同时,必须持慎重态度,认真审核对方的资信情况,主要包括:主体资格、资信、履约能力、产品质量、企业信誉以及签订合同当事人的资格等。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弄清情况,方可签约。 4.2.3 签订购货合同,所购标的应符合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规定。 4.2.4 经济合同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当事人的名称、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运输形式及运费负担;违约责任;验收条件;合同份数;合同签订日期;双方单位名称、地点、电话、以及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双方法定代理人签字和单位合同章;其他。

公司合同的分类及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 随着公司的日益壮大,时常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种经济法规的不断健全和完善,加强公司各种合同管理,严格合同签定审批程序,对公司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根据国家合同管理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合同的分类 1、根据不同部门所产生的不同合同进行严格分类管理 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合同 广告公司:广告代理、广告刊发合同 商场部:场地租赁、外墙租赁等一切租赁合同以及装修合同。 拓展部:合作协议、联营合同、产品代理协议、自营合同 信息部:服务器代管合同 财务部:一切经济合同 2、各部门根据自己所管理的合同派专人管理并严格分类归档,建立合同专门档案。

二、合同的管理 1、本公司任何合同或协议的签定,必须严格按规范化合同要求和程序进行,杜绝违法、违规、无效或有损公司利益的合同产生。 2、数额较大或对公司较为重要的合同,必须由总经理或其授权委托人审定签字。其他合同数额较小或一般性的合同,可由相关部门审定,主管领导审定签字生效。 3、凡由本公司起草的非正式合同文本的合同稿,初稿均应交公司行政办校审并文字整理,再呈交总经理或其委托人审定签字(一般。协议由部门主管领导审定签字) 4、各类合同签定后,除本部门保存一份外,同时应交一份至行政办存档备查(通常要求为原件且最清晰)交一份至公司财务总部监督执行。 5、对未履约或未及时履约的合同,行政办、财务总部应提醒合同执

行部门,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 6、当发生合同纠纷时,合同执行部门应同对方作好协商解决工作。若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及时报行政办统一解决。协商解决意见应书面报行政办,由行政办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7、凡不按本管理制度或越权签定合同致公司利益受损者,由责任人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并按公司《员工守则》予以处罚。 人事行政部 20xx 年 xx月 xx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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