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暂行办法

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暂行办法
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暂行办法

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利产业政策》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及国家基本建设管理有关法规,结合水利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包括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类型划分、事权划分、前期工作阶段报批程序、投资计划管理、项目后评估等内容。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安排中央投资(包括中央安排的外资)进行建设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和地方投资建设的省际边界建设项目。全部由地方投资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可参照本办法,结合本地区水利建设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第二章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类型划分

第四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是通过固定资产投资形成水利固定资产并发挥社会和经济效益的水利项目。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根据国家的方针政策、已批准的江河流域综合规划、专业和专项规划及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确定。

第五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按其功能和作用分为公益性、准公益性和经营性三类:

公益性项目指具有防洪、排涝、抗旱和水资源管理等社会公益性管理和服务功能,自身无法得到相应经济回报的水利项目,如堤防工程、河道整治工程、蓄滞洪区安全建设、除涝、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水资源保护、贫困地区人畜饮水、防汛通信、水文设施等。

准公益性项目指既有社会效益、又有经济效益的水利项目,其中大部分是以社会效益为主。如综合利用的水利枢纽(水库)工程、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工程等。

经营性项目指以经济效益为主的水利项目。如城市供水、水力发电、水库养殖、水上旅游及水利综合经营等。

第六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按其对社会和国民经济发展的影响分为中央水利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中央项目)和地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地方项目)。

第七条中央项目是指对国民经济全局、社会稳定和生态环境有重大影响的防洪、水资源配置、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水资源保护等项目,或中央认为负有直接建设责任的项目。中央项目应在规划中界定,在审批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时明确。中央项目由水利部(或流域机构)负责组织建设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地方项目是指局部受益的防洪除涝、城市防洪、灌溉排水、河道整治、供水、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中小型水电建设等项目。地方项目应在规划中界定,在审批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时明确。地方项目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建设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地方项目按审批程序、资金来源分为三类: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项目、中央补助地方项目、一般地方项目。

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项目是指由中央审批立项,并在立项阶段确认中央投资额度的项目;中央补助地方项目是指由地方审批立项、中央根据有关政策给予适当投资补助的项目;一般地方项目是指由地方审批立项并全部由地方投资建设的项目。

第九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根据其建设规模和投资额分为大中型和小型项目。

大中型项目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项目:

1、堤防工程:一、二级堤防;

2、水库工程:总库容1亿立方米以上(含1亿立方米,下同);

3、水电工程:电站总装机容量5万千瓦以上;

4、灌溉工程:灌溉面积30万亩以上;

5、供水工程:日供水10万吨以上;

6、总投资在国家规定限额以上的项目。

第三章水利基本建设项目事权划分

第十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属于国民经济基础设施,根据项目类型,其建设投资应由中央、地方、受益地区和部门等分别或共同承担。同时鼓励企业、集体及个人筹资兴建。

第十一条中央项目的投资以中央为主,地方受益地区按受益范围、受益程度、经济实力分担部分投资;地方项目的投资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主要由地方、受益区域和部门按受益程度共同投资建设,中央视情况可参与投资或给予适当补助;中央对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的水利建设项目给予投资倾斜。

第十二条中央水利基本建设投资主要用于公益性和准公益性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对于经营性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中央可适度安排政策性引导资金,鼓励水利产业的发展。

第十三条地方水利基本建设投资主要用于地方水利基本建设和作为中央项目的地方配套资金。地方项目使用中央投资可以在项目立项阶段申请,由中央审批立项。地方审批立项的地方水利基本建设在建项目在地方财力不足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国家的投资政策申请中央投资补助,中央视项目情况给予补助。

第四章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阶段报批程序

第十四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阶段报批程序一般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开工报告的上报、审核和审批。

第十五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实施,必须首先通过基本建设程序立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报告要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已批准的江河流域综合治理规划、专业规划和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通过基本建设程序申请立项。立项过程主要包括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

第十六条符合下列情况,水利基本建设立项过程可适当简化:

1、在已有的堤防基础上实施的堤防加高加固工程,可直接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申请立项;

2、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立项工作,在流域机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三类坝鉴定意见和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机构复核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总投资2亿元(含2亿元)以上或总库容大于10亿立方米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必须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立项;总投资2亿元以下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直接编制初步设计报告(水闸除险加固参照执行);

3、拟列入国家基本建设投资年度计划的大型灌区改造工程、节水示范工程、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可在限额之内(3000万元)直接编制应急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申请立项;

4、小型省际边界工程,可直接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申请立项;

5、其他国家计划主管部门认为可以简化水利基本建设立项过程的项目。

第十七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或项目法人组织编制。

第十八条中央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由水利部(流域机构)或项目法人组织编制;地方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由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或项目法人组织编制,其中省际水事矛盾处理工程的前期工作由流域机构负责组织。

第十九条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等前期工作技术文件的编制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设计单位承担,条件具备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招投标的方式,择优选择设计单位。

第二十条项目建议书的编制以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已批准的流域综合规划及专业规划、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为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以批准的项目建议书为依据(立项过程简化者除外);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以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为依据(立项过程简化者除外)。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应执行国家和部门颁布的编制规程规范。

第二十一条中央大中型水利基本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后,由水利部组织技术审查,其他中央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由水利部或委托流域机构等单位组织技术审查。

第二十二条地方大中型水利基本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由省级计划主管部门报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并抄报水利部和流域机构,由水利部或委托流域机构负责组织技术审查。地方其他水利基本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后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技术审查;其中省际边界工程,须由流域机构组织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技术审查。

第二十三条中央项目的初步设计由流域机构报送水利部,其中大中型项目由水利部组织技术审查,一般项目由流域机构组织技术审查。地方大中型项目初步设计,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水利部,由水利部或委托流域机构组织技术审查。地方其他项目初步设计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查,其中地方省际边界工程的初步设计须报送流域机构组织技术审查。

第二十四条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权限:大中型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技术审查后,由水利部提出审查意见,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其他中央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由水利部或委托流域机构审批;其他地方项目,使用中央补助投资的由省有关部门按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涉及省际水事矛盾的地方项目,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报经流域机构审查、协调后再行审批。

第二十五条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未能在3年内按条件报送下一程序文件的,需重新编报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二十六条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权限:

以下项目的初步设计由水利部或流域机构审批:

1、中央项目;

2、地方大中型堤防工程、水库枢纽工程、水电工程以及其他技术复杂的项目;

3、中央在立项阶段决定参与投资的地方项目;

4、全国重点或总投资2亿元以上的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工程;

5、省际边界工程。

其它地方项目的初步设计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二十七条中央项目、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大中型项目内的单项工程初步设计需要另行审批的,一般由流域机构根据批复的总体初步设计审批,其中重大的由水利部审批。

第二十八条已列入国家基本建设年度投资计划的应急工程项目,可依据规划或已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直接编制年度应急工程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中央项目的年度应急工程的初步设计由流域机构报水利部审批,地方大中型项目年度应急工程初步设计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流域机构审批,地方一般项目年度应急工程初步设计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二十九条工程项目设计变更、子项目调整、建设标准调整、概算调整等,须按程序上报原审批单位审批。在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和概算投资范围内,依据批准的初步设计原则,一般的非重大设计变更、生产性子项目之间的调整,由项目主管部门审批。

第三十条初步设计编制的概算静态总投资原则上不得突破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的静态总投资。由于工程项目基本条件发生变化,引起工程规模、工程标准、设计方案、工程量的改变,其静态总投资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应估算静态投资在15%以内时,要对工程变化内容和增加投资提出专题分析报告;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静态投资15%以上(含15%)时,必须重编可行性研究报告,重新按原程序报批。

第三十一条项目建议书上报应具备的必要文件:

1、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外部建设条件涉及其它省、部门等利益时,必须附具有关省和部门意见的书面文件;

2、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机构签署的规划同意书;

3、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初步方案;

4、项目建设资金的筹集方案及投资来源意向。

第三十二条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应具备的必要文件:

1、项目建议书的批准文件;

2、项目建设资金筹措各方的资金承诺文件;

3、项目建设及建成投入使用后的管理体制及管理机构落实方案,管理维护经费开支的落实方案;

4、使用国外投资,中外合资和BOT方式建设的外资项目,必须有与国外金融机构、外商签订的协议和相应的资信证明文件;

5、其它外部协作协议;

6、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审批文件;

7、需要办理取水许可的水利建设项目,要附具对取水许可预申请的书面审查意见以及经审查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第三十三条初步设计报告上报应具备的必要文件:

1、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准文件;

2、资金筹措文件;

3、项目建设及建成投入使用后的管理机构批复文件和管理维护经费承诺文件。

第三十四条设计文件在报批前,文件的组织编制单位一般需要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或组织专家,对勘探设计中的社会经济、重大技术、环境问题和工程方案进行咨询论证。

第三十六条由水利部负责审核(审批)的项目前期工作技术文件,水利部在收到文件报告后,要及时研究,按同意审查、暂缓审查、修改重编技术文件三种情况处理,并在收到文件2个月内通知申报单位。

经水利部同意审查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由水利部委托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流域机构等单位进行技术审查,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或流域机构要制定审查计划、及时组织审查并将审查意见报部。

第三十五条大中型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准后,项目法人应按有关规定申请开工。

第三十六条项目开工报告由项目法人提出并按程序上报。中央大中型项目由水利部提出审核意见,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其它中央项目由水利部审批;地方项目开工报告由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送同级计划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其中大中型项目由省计划主管部门报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其它项目由地方计划主管部门审批。

第三十七条利用外资项目的报批程序,除按上述条款要求编制文件、申报立项外,同时要编制利用外资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执行国家现行其它规定。

第三十八条项目在建设过程中需要调整初步设计概算的,需按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程序报批。

第三十九条部直属事业单位和流域机构生产生活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的立项申请文件由项目主管单位组织编制,按基本建设程序经水利部审查后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初步设计报告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水利部审批;3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的项目实行项目建议书和初步设计报告两个审批阶段,部直属事业单位和流域机关本级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建议书和初步设计报告由水利部审批;流域机构二级单位以下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5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的由水利部审批,500万元以下的由流域机构审批,报水利部核备。

第四十条规划、项目立项和重大科研等前期工作项目实行项目任务书审批制度。使用中央水利前期经费的项目任务书原则上由水利部负责审批,经部授权也可由项目主管单位审批。

[编辑本段]第五章年度投资计划管理

第四十一条年度投资计划管理主要包括年度投资建议计划的编制、上报和年度投资计划的下达、调整和检查监督。

第四十二条水利基本建设年度投资计划实行“统一管理,分类、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计划管理部门是各级年度投资计划管理的责任单位。

第四十三条各级水利部门要根据国家政策、水利发展中长期计划和项目前

期工作情况以及国家投资规模,按项目的轻重缓急和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安排年度计划。

第四十四条中央项目年度投资建议计划由流域机构、部直属单位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水利部要求组织项目法人编制,上报水利部;水利部在宏观调控、综合平衡基础上,每年第四季度编制下一年度中央项目年度投资建议计划,上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第四十五条地方项目年度投资建议计划由省计划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联合报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同时抄送流域机构;其中的一、二级堤防和列入国家计划的大中型项目年度建议计划须报送有关流域机构审核,审核意见由省计划、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没有流域机构审核意见的地方项目年度建议计划不予受理。

第四十六条流域机构要根据流域规划、项目前期工作状况以及建设情况,对地方报送的一、二级堤防和列入国家计划的地方大中型项目年度建议计划认真审核,按轻重缓急提出本流域年度建设项目排序,并将审核意见和年度建设项目排序报水利部。

第四十七条编制年度投资建议计划,要对上一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并随建议计划一并上报。

第四十八条年度投资计划编制的主要内容为:①项目名称、地点、建设性质、建设起止年限;②建设规模、设计工程量、总投资、投资来源、前期工作状况;③已完成投资和实物工程量、形象进度等建设内容;④建议计划工程量、工程形象进度、建议计划投资量等。编报时必须有详细的文字说明、图表等。

第四十九条编制年度投资建议计划要按先中央项目后地方项目的顺序落实地方配套资金,要说明地方资金的具体来源,并出具证明,确保地方配套资金与中央投资同步安排;地方配套投资不能落实的项目不列入中央年度投资计划。

第五十条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确定了年度中央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规模基础上,水利部根据流域机构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的建议计划以及流域机构审核意见,编制中央年度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报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凡列入中央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批复的初步设计;

2、流域机构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上报的年度建议计划,或对于具体项目提出的当年申请中央投资补助的请示报告;

3、应急项目要有批复的应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年度应急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

4、符合中央投资事权范围。

第五十一条中央项目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达到水利部;地方项目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水利部联合下达各省计划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抄送各流域机构。

第五十二条水利部根据工程进度、地方配套资金落实情况等,将中央项目投资计划按项目下达到流域机构、部直属单位或项目法人,同时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水利部下达流域机构的年度投资计划,由流域机构按项目下达到项目法人,其中需要按单项工程下达的,由流域机构分解下达,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文件报水利部备案。

第五十三条流域机构、各省计划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接到中央投资计划后,要尽可能减少中央投资计划下达层次和环节。中央下达的资金,要按批准的设计方案、建设标准、工程规模和施工定额使用,做到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名义滞留、克扣和挪用。

第五十四条根据下达的中央年度投资计划,流域机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法人要组织编制大中型项目和省际边界项目年度工程实施计划,报主管部门批准。中央项目和省际边界项目年度实施计划报水利部或流域机构审批,中央参与投资地方项目的年度工程实施计划报流域机构审批。

第五十五条项目年度工程实施计划要严格按照批复的初步设计建设方案和建设标准编制,不符合初步设计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的年度工程实施计划不予批复。年度工程实施计划批复后,项目法人单位应据此认真组织实施。年度工程实施计划需要调整的,按原审批渠道,由原审批部门调整。

第五十六条部直属机构科研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等基本建设项目计划管理按照水利部《部属单位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实施。

第五十七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因各种原因不能按计划执行而需要调整的,由项目主管部门及时提出调整意见,报原下达投资计划的部门进行审核批准,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计划管理,制订计划管理检查监督制度,加强对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管,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和处理。

第五十八条水利部负责对中央投资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进行计划检查监督。流域机构对所在流域的中央项目、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项目负有直接检查监督责任,中央补助地方项目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直接检查监督责任。

第五十九条

计划检查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投资计划执行进度与工程量完成情况,是否越权调整投资计划、擅自更改设计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及不合理压低或提高工程单价等。

第六十条项目法人要在每季度末及时将工程建设进展、工程质量、投资计划安排和执行、资金到位情况等上报主管部门,其中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项目和省际水事矛盾工程的情况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汇总报流域机构。

第六十一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发现问题要及时出具整改通知,督促有关主管部门和项目法人进行整改,整改情况应及时上报。对未按要求整改的,必要时可调整计划和停止安排计划。对地方配套投资到位不足的,要督促地方补足,必要时可采取调整计划等措施,督促地方建设资金落实到位。

第六章项目后评估

第六十二条项目竣工验收是全面考核建设项目成果的重要环节。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按设计要求建成后要及时组织验收。水利计划管理部门应按项目验收有关规定参与工程验收工作,全面检查竣工项目是否符合批准的设计文件要求,审核概、预算执行情况,总结概、预算执行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并对项目投资计划

执行中遗留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第六十三条项目主体工程投入运行后,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工程设计能力的发挥、产生的财务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跟踪。会同有关部门对项目的立项决策、勘测设计、施工、生产运行、效益进行系统评价,综合研究分析项目实际状况及其与预测状况的偏差,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措施,并将评估结果上报水行政主管部门。

第七章附则

第六十四条本办法实施以前发布的水利基本建设计划管理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六十五条本办法由水利部负责解释。

第六十六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政府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

政府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 政府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的主要阶段是: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设计工作阶段,建设准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和竣工验收、后评价阶段。 一、项目建议书阶段 项目建议书是要求建设某一具体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基本建设程序中最初阶段的工作,是投资决策前对拟建的轮廓设想,项目建议书的主要作用是为了推荐一个建设项目的初步说明,论述它建设的必要性、条件的可行性和获利的可能性,以确定是否进行下一步工作。 项目建议书的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建设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 2、产品方案、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 3、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等的初步分析; 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 5、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估计。 各部门、地区、企事业单位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行业规划、地区规划等要求,经过调查、预测分析后,提出项目建议书。有些部门在提出项目建议书之前还增加了初步可研性研究工作,对拟进行建设的项目初步论证后,再行编制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按要求编制完成后,按照现行的建设项目审批权限进行报批。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 1、可行性研究。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即可进行可行性研究,对项目在技术是否磕膝盖内和经济上是否合理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论证。承担可行性研究工作应是经过资格审定的规划、身机和工程咨询等单位。通过对建设项目在技术、工程和经济上的合理性进行全面分析论证和多种方案比较,提出评价意见。凡可行性研究未被通过的项目,不得编制、保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下一步工作。

2、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确定建设项目、编制设计文件的重要依据。所有基本建设项目都要在可行性研究通过的基础上,选择经济效益最好的方案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由于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最终决策和进行初步设计的重要文件,要求它必须有相当的浓度和准确性。 可行性研究及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要求具备以下基本内容: (1).项目提出的前景和依据; (2).根据经济预测、市场预测确定建设规模、产品方案,提供必要的确定依据; (3).技术工艺、主要设备选型、建设标准和相应的技术经济指标; (4).资源、原材料、燃料供应、动力、运输、供水等协作配合条件; (5).建设条件,确定选址方案、总平面布置方案、占地面积等; (6).项目设计方案,主要单项工程、公用辅助设施、协作配套工程; (7).环境保护、城市规划、土地规划、防震、防洪、节能等要求和采取的相应措施方案; (8).企业组织、劳动定员、管理制度和人员培训; (9).建设工期和实施进度; (10).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方式; (11).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2).建立建设项目法人制度。 3、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编制完成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需有资格的工程咨询机构进行评估并通过,按照现行的建设项目审批权限进行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不得随意修改和变更。如果在建设规模、产品方案、建设地点、主要协作关系等方面确需变动以及突破控制数时,应经原批准机关同意。经过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确定建设项目,编制设计文件的依据。 三、设计工作阶段 设计是对拟建工程的实施在技术和经济上所进行的全面而详尽的安排,是基本建设计划的具体化,是把先进技术和科研成果引入建设的渠道,是整个工程的决定性环节,是组织施工的依据它直接关系着工程质量和将来的使用效果。已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建设项目应通过招标投标择优选择具有相关设计等级资格

监理人员工作计划范本

监理人员工作计划范本 【篇一】 一、认真抓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抓好农机安全生产是农机监理部门的第 一要务,我们从多方面常抓不懈: 一是全面落实农机安全责任制。与本站职工层层签订了农机安全 生产责任状,明确规定安全生产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监理各岗位各负其责;进一步完善了农机监理各项办事制度和规章制度;要求严格依法行政,照章办事。 二是大力展开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我站利用报纸、宣传车、 宣传栏、标语等各种宣传手段,大力宣传《道交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据统计,我站出动宣传车3次、散发宣传单余份、挂条幅2幅、板报2次,通过宣传提升了广大机手的法律意识和 农机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优化了农机安全生产的社会环境。 三是展开了拖拉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为维护农机安全生产 正常秩序,在春节、五一、十一长假、以及年检前后时间。我站积极 展开了拖拉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重点查处无牌无证驾驶、酒后 驾驶、违章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据统计,我站全年共查获无牌行驶 车辆起、无证驾驶人、纠正各类违法行为起,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农 机事故的发生,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是积极展开“创建平安农机、促动新农村建设”活动。〈一〉 是继续做好“农机安全村”示范建设工作;〈二〉是将创建平安农机工 作落到实处,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效果。 五是积极推动拖拉机法定险统保工作。自去年以来我站增大了拖 拉机参保“交强险”的推动力度,今年我们严格把关拖拉机新车挂牌

参保“交强险”达到了100%;对参加年检拖拉机也一律要求参保“交强险”,参检拖拉机保险率得到较大提升。 今年我镇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全年没有发生一起农机重 特大事故。 二、依法行政 1、依法行政,进一步增强拖拉机牌证管理。一是增大宣传力度。二是增大田检路查力度,打击“黑车非驾”并取得了较好成绩。截止 当前为止,我站共办理拖拉机新车挂牌台,初办理拖拉机驾驶证本。 2、依法行政,做好拖拉机年度检验工作。为做好这项工作:一 是提前下发了年检通知,我们做到早宣传、早发动、尽可能打消机手 的顾虑;二是流动检测车下到各乡(镇)实行检测方便机手;三是早谋划,四是严格收费标准,不得增加任何收费;今年我站共完成拖拉机年检台。完成率达%。 三、依法行政,进一步增强规范化管理。 《道交法》、《农业促动法》,农业部两个工作规范等法律、规 章的出台,对农机监理规范化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根据上级部门 提出的农机监理规范化建设年的要求,今年我站增大了这方面的工作 力度。。进一步增强对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驾驶员考试发证要求 严格程序、严格标准、严格把关;在办理农机监理各项业务要求档案、 手续齐备、签字准确。严把工作质量关。 四、注重创新 为了更好地展开拖拉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提升农机安全生 产水平,在全镇范围内对无牌、无证、违法载人等严重违法的拖拉机 实行了多次清查,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效果。但在实际操作中,也存有 着经费来源、硬件建设、规范操作等方面的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 中继续完善。

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控制

浅谈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控制 姓名: 熊毅 工作单位: 新疆昆仑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摘要:在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只有建立严格的质量保护体系和质量责任制,各部分、分项工程均要全面实行到位管理,才能确保工程质量。本文介绍了水利工程施工的主要特点,并结合施工实践经验,分析了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的影响因素,并提出了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施工质量;影响因素;质量控制 水利工程建设一般都要经过勘测、规划、设计和施工四个阶段。水利工程的施工应以勘测、规划和设计的成果为依据,将规划和设计的图纸转化为工程实体。水利工程施工质量好坏,不仅对工程本身有极大影响,而且一但出现问题,往往会危及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就显得极为重要。 一、水利工程施工的主要特点 水利工程施工与一般土木工程的施工有许多相同之处。例如:受自然条件制约,工作条件复杂多变;施工难度大,对环境和自然的影响也大;社会经济效益高,与经济系统联系密切;工程失事的后果严重等。但水利工程的施工也有其独自的特点: (1)特殊功能要求。水利工程承担挡水蓄水和泄水的任务,因而对水工建筑物的稳定、承压、防渗、抗冲、耐磨、抗冻、抗裂等性能都有特殊要求,需按照水利工程的技术规范,采取专门的施工方法和措施,确保工程质量。 (2)有很强的系统性和综合性。单项水利工程是同一流域,同一地区内各项水利工程的有机组成部分,这些工程既相辅相成,又相互制约;单项水利工程自身往往是综合性的,各服务目标之间既紧密联系,又相互矛盾。 (3)水利工程对地基的要求比较严格,工程又常处于地质条件比较复杂的地区和部位,地基处理不好就会留下隐患,事后难以补救,需要采取专门的地基处理措施。 (4)水利工程的效益具有随机性,根据每年水文状况不同而效益不同。 (5)水利工程要充分利用枯水期施工,有很强的季节性和必要的施工强度,

水利工程监理实施规划

市江津区贾嗣镇龙山村 饮水及才井水库整治工程 监 理 规 划 编制人: 审核人: 建设单位: 亚太工程建设监理 二0一四年十二月

一、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市江津区贾嗣镇龙山村饮水及才井水库整治工程 1.2 工程地点:江津区贾嗣镇龙山村 1.3 主管部门:江津区水利局 1.4 建设单位:江津区贾嗣镇农业服务中心 1.5 设计单位:渝南水利电力工程勘察设计 1.6 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江津区水利局质量监督站 1.7 监理单位:亚太工程建设监理 1.8 工程主要建设容:水库堤坝、高位水池 1.9 工程计划工期:3个月 1.10 工程进展情况: 本工程目前已完成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签订工作,施工单位即将进场开展临建工程布置和施工准备,监理工程师根据监理合同,对该项目工程进展和专业要求开展监理工作。以实行“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承包方”三者各司其职的建设管理机制,促进工程建设目标的全面实现。

二、监理围、业务和目标 2.1监理围:合同围全部建筑工程。 2.2监理业务: (1)负责项目法人委托围的工程施工阶段监理。 (2)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水利部颁发的现行技术规程,规,设计文件要求,以及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对工程实施投资、进度和质量控制。 (3)按国家经济法规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 (4)配合项目法人协调工程部、外部各方的工作关系。 2.3监理工作的目标: 监理工作主要是对本工程项目进行目标控制,尽可能实现工程项目投资目标、进度目标和质量目标,使工程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地质条件变化引起工程设计的变更和人工、材料、设备和物价上涨因素不包括在),实际工期不超过计划工期,实际质量达到设计文件要求和相关验收规规定。为此,监理部应将项目的总投资额、总进度目标和项目质量目标展开到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以各分部分项工程为基础,采取动态管理,促进工程总目标的实现。 三、监理组织机构和人员 3.1监理组织机构 受建设单位委托,亚太工程建设监理对工程施工进行全面监督管理。根据工程特点及监理任务情况,组建工程项目建设监理机构(如图3-1所示),按照建筑工程法律法规要求对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

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

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 预制检查井就是管道工程中重要得结构物,其施工质量影响着城市道路功能发挥、行车安全。预制检查井施工质量控制有着“多”、“细”得特点,本文主要从预制检查井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要点来进行预制井得质量控制。 1预制检查井施工质量问题诱因 1、1原材料、设备因素 市政道路检查井施工过程中原材料就是造成检查井施工质量问题得诱因之一,尤其就是混凝土质量,混凝土得原材料主要就是水泥、矿物掺合料、粗骨料(石)、细骨料(砂)、外加剂与水等六种材料,混凝土原材料质量控制就就是控制这六种原材料得质量。混凝土原材料质量直接影响着混凝土得强度、耐磨性、稳定性、耐久性等性能,因而原材料质量必须严格控制。 1、2施工因素 施工过程中工序之间得质量控制就是检查井质量控制得重要诱因,“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很好得形容了预制检查井施工过程中得质量控制,包括钢筋绑扎、混凝土浇筑、模板制作安装、养护等工作,不能遗漏任何一项施工环节。 1、3管理因素 预制检查井施工过程中管理问题时造成预制检查井质量问题得关键因素之一。施工过程中管理混乱、缺乏管理,“不遵循四检制”报检制度,施工过程中缺乏旁站监督等都易造成预制检查井施工质量

问题。 2预制检查井施工质量问题控制要点 2、1做好原材得质量检查工作 严格控制混凝土坍落度,混凝土配合比要与施工季节相适应。混凝土应按照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得有关规定,根据混凝土强度等级、耐久性与工作性等要求进行配合比设计。 钢筋原材料进场前,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等得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得规定。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 混凝土原材料砂、石、水泥等应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等标准得规定。拌制混凝土宜采用饮用水;当采用其它水源时,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得规定。 2、2做好现场混凝土浇筑质量 (1)振捣时坚持“快插慢拔”得振捣原则,振捣时按照一定顺序有规律得逐点振捣,振动器插入点在模板得中央部位,纵向间距保持在40cm左右。 (2)振动器在一个部位振动完毕后须缓慢、匀速地提升,不应过快,以防振动中心产生定隙或不均匀,排气不理想。避免在振捣时振动器

2021安全监理工作计划

2021安全监理工作计划 The work plan is a prerequisite for improving work efficiency. A complete work plan can make the work progress in an orderly manner, orderly, and more efficiently and quickly. ( 工作计划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JH-0843

2021安全监理工作计划 为实现以上目标,必须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以完善安全机制为主线,全力推进规范管理 1、全面推行管理制度标准化。全面开展整章建制活动,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全面实现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化。一季度要完成安全管理制度的修订,要按岗位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和标准,实行安全包保制度,严格对安全责任不落实的人员进行考核;使安全管理和考核做到制度化、标准化,形成层层管安全,人人控安全的保证体系。二是加强对规章制度的规范管理。每半年对安全管理办法、制度和通知进行清理,抓好制度健全、修订和废止,建立安全长效清单,做到有章可循、有标可依。三是开展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分析评价。要定期对安全管理制度针对性、可行性、操作性及执行情况进行总结评价,抓好安全责任制、逐级负责

制、分级包保制和量化制度的落实,及时纠正制度不落实、落实不彻底的问题。 2、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例会标准化。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安委会工作会议,总结、布置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制定重点工程安全控制措施,研究决定上季度安全生产评比和考核事宜;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月度分析例会,总结布置月度安全工作情况;每周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管理专题会检查、分析安全生产情况,考核、布置安全生产工作。要抓好安全质量隐患问题库管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梳理,分类归档,纳入安全质量隐患问题库并在分析例会上进行分析,制定针对性措施,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于检查的问题严格进行考核。 3、全面推进专业管理标准化。各级监理要全面落实“指导、检查、分析、预防、整改、追究”的安全管理责任,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一是完善现场安全检查量化制度。要突出检查发现问题的

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要点[详细]

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4.3.1质量目标 根据该工程的性质,业主的要求和我们的技术实力、管理能力,确定工程质量总目标为——确保达到合格等级,争取达到优良工程. 具体质量目标为 ⑴工程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验评标准,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评定达合格等级. ⑵一次检查合格率100%,优良率70%以上;单位工程优良率80%. ⑵本工程以项目法进行施工管理,明确工程质量目标,落实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管理,落实工程各级人员的质量职责,严格工序控制程序和措施,对施工实施全过程的控制,确保总质量目标的实现. ⑶在坚持公司质量方针的前提下,严格执行合同要求,工程技术规范、规程及质量标准,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施工中实行全过程的ISO9002标准化管理,做到内在质量优良和外观质量美观. 4.3.2质量保证体系 本工程采用项目法管理,实施全面质量管理.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技术负责人为副组长,包括工程技术部、安全质量部、设计部、各工区行政及技术一把手的工程质量领导小组.建立以质量目标岗位责任制为基础,“创优良工程”为目标的质量保证体系. 质量保证体系~详见:图6.4.2-1质量保证体系框图. 4.3.3组织机构及规章制度 一、组织机构 本工程采用项目法管理,实施全面质量管理.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技术负责人为副组长,包括专业职能部门和施工队行政及技术一把手的工程质量领导小组.建立以质量目标责任制为基础,“创优”为目标的质量保证体系,从组织体系上保证质量目标的实现.组建质量保证组织机构,详见:图4.3.3.-1质量管理网络图.

组织机构内部人员明确分工,确定职能部门职责,充分调动各级质管人员的积极性,确保达到优质工程的质量目标. 二、机构人员确定 详见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计划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计划 为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工程效益,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江苏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规程》等有关规定,以及批准的设计文件和签定的建设合同,特制定本工程监督计划,请遵照执行。 一、质量监督的程序和内容 1、工程项目划分 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应组织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按《水利水电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及《江苏省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的要求,进行工程项目划分,并将项目划分情况报质量监督机构审查认可。 2、质量监督和内容 本工程质量监督方式以抽查为主,主要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与工程质量有关的质量行为,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实体质量。①监督检查项目法人的质量管理体系,项目法人应有独立的质量管理机构和专职质量检查人员,针对本工程制定的质量管理理规章制度,明确工程质量目标,加强对工程的质量管理;②监督检查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监理单位按合同承诺派出现场监理机构,制定监理规划,通过旁站、巡 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工程质量进行有效的控制。

③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单位在施工中要据推行全面质量管理,落实质量责任制和“三检制”,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现行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及批准的设计文件,确保工程质量。 ④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监督的重点是重要隐蔽工程以及影响使用功能和安全的工程关键部位,并对工作程进行不定期抽查。 二、质量监督到位计划 为顺利完成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请项目法人在工程进行到以下阶段时,提前通知质量监督机构,以及安排质监人员及时到位监督工作。 1、施工技术交底会; 2、基坑验槽; 3、重要隐蔽工程和工程关键部位验收; 4、主要分部工程验收; 5、单位工程质量外观评定; 6、单位工程验收、阶段验收; 7、工程外观质量评定; 8、工程质量事故或其他有关质量的重要问题; 9、竣工验收。 三、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1、单元工程质量由施工单位质检部门组织评定,监理

基建投资及资金计划管理制度

.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 基建投资及资金计划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 管理工作,提高资金筹措计划的准确性,降低资金筹措成本,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通过有效的投资计划管理,减少资金占用及资金呆滞状态,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果。 第二条适用围 本制度适用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以下简称“公司”)。本制度所指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包括投资完成计划和投资资金计划。 第三条引用标准 (一)《中华人民国统计法》 (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13年版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部门职责 (一)计划经营部

. . 1.负责项目投资计划及工程资金计划的编制、部审查、调整、分析和上报。 2.负责根据投资计划的审查情况,修改投资计划。 3.负责编制工程、设备、材料、与工程有关的服务项目、 前期费及征地费资金计划。 4.负责审查PC承包单位及其他承包单位编制并上报的工程、设备、材料招标、采购及付款计划。 5.负责依据附件2格式编制《年度投资建议计划》。 6.负责依据附件3格式编制分月度的《年度投资计划》。(二)工程管理部 负责审查PC承包单位编制并上报的设备及材料招标、采购 及付款计划,每月22日前提交相应计划给计划经营部。(三)财务部 负责编制月度项目法人管理费用及财务管理费用计划,每月22日前提交相应计划给计划经营部。负责依据各部门提供的月度资金计划编制公司整体资金计划,并上报董事会审批。负责填写年度投资建议计划中的融资及资本金。 (四)生产准备部 负责编制生产准备费,根据需要提交相应计划给计划经营部。第三章编制原则

水利工程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

7.3 质量保证措施 一、管理保证 (一)本工程将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体系的建立和有效的运行是质量保证的前提。 (二)本标段项目经理部将以过程的结果来满足业主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为目标,以强调预防为主的基本原则,按照技术标准要求,规范项目管理。我公司将按照ISO9008: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对本标段项目管理实施过程进行质量控制,以优良的工程达到业主最终满意。 (三)实行技术责任分级职责制,强化全员质量意识,谁施工谁负责。 (四)实行质量奖惩制度,严格按我公司《质量奖惩办法》执行。 根据我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结合工地实际情况,健全完善各种质量管理制度。主要质量管理制度有: 建立质量责任制:经理部、工区(工段)设专职质量员,班组设兼职质量员,明确各级责任。 健全三检管理办法:要认真执行三检制度,即:自检、互检、工序交接检验制度。根据三检结果,必须自纠、自控。加强质量自控,确保规范规定的检验、抽检频率,现场质检的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可靠,不得追记,接受质量检查时必须出示原始资料。 “三检制”控制流程图

建立质量事故申报制度:发生质量事故,必须立即向经理部、上级主管部门及业主、监理等单位部门申报,按事故报告、应急处理、事故分析、“四不放过”事故处理、事故统计上报归档程序等质量事故报告程序处理。 建立质量奖罚制度:未达到工程质量目标,给予质量责任人、施工班组处以罚金,并坚持三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明不放过,不分清责任不放过,没有改进措施不放过。 二、技术保证 (一)在开工前,按照施工设计图,设计要求和有关施工技术规范、施工操作规程等对工程进行质量策划,编制质量计划,制定详尽的施工措施,明确质量标准,制定科学、准确、有效的检测方法,并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技术交底,严格每道施工工序的操作,使之完全符合施工技术规范要求。 (二)严格实行三检制,并积极配合监理工程师进行工程质量的检查工作,最终由监理工程师抽检和终检。 三、人员保证 (一)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保证挖泥船操作人员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确保工程质量。 (二)加强全体员工质量意识教育、质量技能培训教育、质量法律法规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的质量素质。 四、施工设备及监视测量保证 (一)项目经理部应按合同要求配置为确保工程进度所需的全部施工设备,所有的施工设备必须按时进场,并应在监理机构参加下进行检验和试运行。项目经理部对其所用的设备正常运行、安全等负全部责任。 (二)拟投入本标段的机械设备均经过了维修保养,设备状况良好、性能可靠,施工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使施工设备处于最佳运行状态。 (三)每月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例行保养,提高施工设备的可靠性。 (四)当项目经理部所用的设备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时,根据施工进度或监理机构要求项目经理部应立即更换和增加设备,确保按期完工。 (五)工程开工前,根据监理机构提供的控制点,引测施工控制网,施工控制网须经现场监理机构复核确认后方可使用。

安全监理工作计划三篇

安全监理工作计划三篇 安全监理工作计划三篇 安全监理员是项目安全生产日常监理工作的主要实施者,代表总监理工程师在项目工程监理过程中行使项目安全生产监理的职责。下面是收集的安全监理工作计划,欢迎阅读。 为了规范本驻地办安全监理活动,确保本项目安全综合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全面履行合同承诺,提高安全监理水平,实现零事故安全目标。根据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各标段项目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20xx年监理安全工作计划如下: 1、工程开工前,审查各施工单位报上来的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是否具有适用性、针对性,能否确保施工安全,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检查施工单位的办公驻地、工棚建设是否符合要求,有无相关安全设施。 3、审查施工单位的各项专项应急救援预案是否有可操作性,并要求进行演练,提高应急队伍的应急抢救能力。

4、查验施工单位进场的特种设备情况,是否经过检验,是否过期,有无合格证件,其操作人员是否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证件是否过期。 5、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在有效期以内。 6、检查施工单位的专职安全人员配备是否满足合同总造价5000万元一名的要求,证件是否有效,人员是否到位。 7、检查施工单位的“三宝”(即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是具有“三证”(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和检验报告。 8、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内业资料是否完善,有不足、不妥之处予以指出,进一步完善安全内业资料。 9、检查施工单位是否为民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有无建立农民工档案,有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 10、严格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工程造价1%投入安全经费,做到安全资金专款专用,严格挪作他用。

泉州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质量监督计划(文本)

泉州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质量监督计划(文本) 为增强质量监督工作的计划性,提高监督工作水平,增加透明度,使监督工作走向制度化、程序化和科学化,现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现行规程、规范、标准、已批准的设计文件和依法签订的合同等,特制定本工程项目质量监督计划,请遵照执行。 一、工程质量管理 水利工程质量实行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 水利工程质量由建设单位负全面责任。监理、施工、设计(及质量检测、设备供应)等单位,按照合同及有关规定对各自承担的工作负责。质量监督机构履行政府部门对水利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的职能。 水利工程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及质量检测,设备供应)等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质量工作负领导责任。各单位在工程现场的项目负责人对本单位在工作现场的质量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单位的工程技术负责人对质量工作负技术责任。具体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建设单位要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工程质量检查体系,根据工程特点建立质量管理机构和质量管理制度。同时,应及时组织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工程质量验收和签证。

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根据工程特点建立质量管理机构和质量管理制度。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水利行业法规、技术质量标准,严格履行监理合同,签发施工图纸;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指导监督合同中有关质量标准、要求的实施;参加工程质量检查、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和工程验收。 设计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设计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设计过程质量控制,健全设计文件的审核、会签和批准制度,做好设计文件的技术交底工作,随时掌握施工现场情况,做好现场服务工作。 施工单位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制定和完善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及考核办法,落实质量责任制。在施工过程中要加强质量检验工作,认真执行“三检制”,切实做好工程施工质量的全过程控制。 二、质量监督到位计划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实行以抽查为主的监督方式。质量监督机构,按照国家和水利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规、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实施工程质量监督,对施工现场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工程竣工验收前,质量监督机构应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核定。 为了更好地完成上述任务,配合有关部门工作,本站现明确质量监督到位点,请建设单位在工程进行到以下阶段时,提前通知我站,以便根据情况安排质监人员及时到位。质监人员未到位签证认可,不得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1.施工图技术交底会。

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

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 当前基本建设投资资金的来源渠道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⒈财政预算投资 由国家预算安排的、并列人年度基本建设计划的建设项目投资为财政预算投资,也称为国家投资。 ⒉自筹资金投资 自筹资金是指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财政制度提留、管理和自行分配用于固定资产再生产的资金。自筹资金主要有:地方自筹资金;部门自筹资金;企业、事业单位自筹资金;集体、城乡个人筹集资金等。自筹资金必须纳入国家计划,并控制在国家确定的自筹资金投资规模以内。地方和企业的自筹资金,应由建设银行统一管理,其投资要同预算内投资一样,事先要进行可行性研究和技术经济论证,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以保障自筹投资有较好的投资效益。 ⒊银行贷款投资 银行利用信贷资金发放基本建设贷款是建设项目投资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 ⒋利用外资 利用多种形式的外资,是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引进外国先进技术的一个重要步骤,同时也是我国建设项目投资不可缺少的重要资金来源。其主要形式有: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国外商业银行贷款;在国外金融市场上发行债券;吸收外国银行、企业和私人存款;利用出口信贷;吸收国外资本直接投资包括与外商合资经营、合作经营、合作开发以及外商独资等形式;补偿贸易;对外加工装配;国际租赁;利用外资的BOT方式等。 ⒌利用有价证券市场筹措建设资金 有价证券市场,是指买卖公债、公司债券和股票等有价证券,在不增加社会资金总量和资金所有权的前提下,通过融资方式,把分散的资金累积起来,从而有效地改变社会资金总量的结构。有效证券主要指债券和股票。 1)债券 债券是借款单位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的一种信用凭证,它证明持券人有权取得固定利息并到期收回本金。我国发行的债券种类有:国家债券即公债、国库券,是国家以信用的方式从社会上筹集资金的一种重要工具;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券;金融债券。债券发行后,可在证券流通市场上进行交易,债券的发行与转让分别通过债券发行市场和债券转让市场进行。债券的票面价格即指债券券面上所标明的金额;发行价格即指债券的募集价格,是债券发行时投资者对债券所付的购买金额;债券的市场价格指债券发行后在证券流通市场上的买卖价格。 2)股票 股票是股份公司发给股东作为已投资人股的证书和索取股息的凭证。它是可作为买卖对象和(或)抵押品的有价证券。按股东承担风险和享有利益的大小,股票可分普通股和优先股两大类。股票筹资是一种有弹性的融资方式,由于股息和红利不像利息必须按期支付,且股票无到期日,公司不需要偿还资金,因而融资风险低。但对投资者来说,因股票的投资报酬可能比债券高,故投资的风险也大。

水利工程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水利工程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一、质量目标 质量是企业的信誉,是企业的生命,切实保证工程质量是我公司的根本宗旨。因此,在引水隧洞工程项目施工中,我公司将严格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工程质量要求,全面推行GB/T19001-2000-idtISO9001:2000标准,确保本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 本项目工程质量目标为: 合同履约率为100%,顾客投诉为零。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率98%以上,确保工程合格率100%;工程优良率:土建工程优良率85%以上,金属结构安装工程优良率90%以上。施工期间杜绝质量事故,确保工程总体质量达到优良,创省部级优质精品工程。 二、质量管理组织机构 1、质量管理机构的组成 根据本工程的施工任务和特点,建立以项目经理为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及负责质量副经理为工程质量负责人,并与相关的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工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对工程质量实施统一领导,对保证施工质量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本项目设质检工程师岗位6个,各岗位配备富有施工经验的工程师2~4名,质量管理部设专职质检员8名,每个作业队设专职质检员1~3名,每个作业班组设兼职质检员1名,组成项目质量三级自检制度。各级质量管理人员在质量管理过程中,严格按《水利水电基本建设管理的若干规定》和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编制的《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一体化管理手册》进行质量控制,做好原始记录,整编每月质量报表及竣工资料。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各作业层参加的质量分析会议,及时发现问题,研究和制定改进措施。并定期向业主、监理和设计代表,汇报月、季度和年生产质量情况,根据业主、设计代表和监理工程师的意见落实和改进质量防范措施。 本工程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见如下框图10-1。

监理安全工作计划

济源至洛阳西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工作计划 编制: 复核: 审核: 河南长城铁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济洛西高速公路JLXJL-2标第三驻地办 二〇一七年三月

一、工程概述 (一)工程名称:济源至洛阳西高速公路第三合同段 (二)建设单位:河省省济源至洛阳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三)设计单位:中设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四)施工单位:中交路桥北方工程有限公司 (五)监理单位:河南长城铁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六)工程概况:河南省济源至洛阳西高速公路建设工程第三合同段项目起点位于洛阳市孟津县白鹤镇张湾村西侧(K23+425)向南经高家、斗岭西、陈家寨东至相留村东侧与S314相交设孟津西互通式立交,继续向南经班沟西、东达宿东、西小梵西、英古东、西杨沟后与连霍高速交叉,对现有任庄枢纽立交改造后顺接宁洛高速,终于连霍高速公路南侧的宁洛高速公路上。路线全长19.958km,路基挖方4432407立方米,路基填方2132182立方米,互通两处,主线桥9座,共长3687.4米;通道24道。小浪底南互通立交至任庄枢纽互通式立交段采用双向四车道,路基宽26米,任庄枢纽互通式立交采用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3.5米;设计行车速度10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计划工期: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0日,共36月。 (七)安全监理工作特点、重点和难点 本合同段全长19.958km,路线较长、作业面多,桥涵较

多,施工任务繁重,路线与地方道路和现有高速交叉和交汇。该特点决定了施工机械车辆与社会车辆行成了大量交叉,干扰行车,对过往车辆及行人的构成安全隐患,因此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量较大;交通导改、施工保通压力大。。 桥涵施工工地具有机械设备比较集中、施工场地不充足的特点,而且施工时要求多种车辆、设备同时配合。施工车辆、设备的调度指挥必须具有统一性、协调性。墩柱较高,存在大量的高空作业,安全防护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使用是安全管理的重点。本标段大型预制场地,涉及到龙门吊吊运,预应力张拉等方面,都容易产生安全隐患。 路基高填深挖路段较多,深挖路堑9处,最高边坡40.2m;高填路基7处,最大填高24m;在施工工程中存在安全隐患。 二、安全监理工作依据 1、《建筑法》、《安全生产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3、《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4、国家、地方和行业其他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5、监理合同、施工合同及有关补充协议,以及项目公司和总监办的会议纪要和文件等。 三、安全监理工作目标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报告

2014年塘坝维修整治工程项目 质量监督工作报告 工程名称:2014年塘坝维修整治工程项目 监督单位:章丘市小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质量监督项目站 2014年塘坝维修整治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报告 1工程概况 1.1工程位置及主要建设内容 我市共有塘坝396座,建设标准低、质量差,病险隐患突出, 防汛压力较大。实施塘坝整治工程,对推进水生态文明市建设、保障防洪安全与充分利用雨洪资源具有重要意义。全面提高塘坝防洪蓄水能力,充分拦蓄地表水与涵养地下水,有效改善水生态环境。 1.2工程设计及批复倩况 根据济政字办[2013]8号文《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及塘坝维修整治工程得通知》启2013 年起,利用4年时间,对我市106座塘坝进行维修整治2014年2 月20日,《济南市水利局关于济南市2014年第一批塘坝维修整治项目设计批复与投资计划得通知》济水发[2014]53号文, 对2014年度塘坝维修整治项目设

计进行批发,并下达资金计划, 批复塘坝30座,批复概算总投资1442、56万元,其中工程直接费1261. 94万元 1.3工程参建单位 项目法人:明水、相公庄、普集、官庄、文祖、曹范、垛庄、辛寨、龙山、 监理单位:东营市龙跃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山东省科苑水利勘察设计咨询中心 施工单位: 济南市黄河工程局 山东省引黄济青建筑安装总公司 章丘市水利建筑工程公司 山东省第二水利工程局 山东省金泰山水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潍坊金生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省东阿县碧水土木工程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章丘市小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质量监督项目站 2质鈿督工作 2.1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 根据该工程得建设规模与实施情况,我站成立了工程质量与安 全监督项目组,共由2名监督员组成,同时明确了现场责任监督员。

监理工作计划表

监理工作计划表 【三篇】 为了规范本驻地办安全监理活动,确保本项目安全综合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全面履行合同承诺,提高安全监理水平,实现零事故安全目标。根据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各标段项目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监理安全工作计划如下: 1、工程开工前,审查各施工单位报上来的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是否具有适用性、针对性,能否确保施工安全,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检查施工单位的办公驻地、工棚建设是否符合要求,有无相关安全设施。 3、审查施工单位的各项专项应急救援预案是否有可操作性,并要求进行演练,提高应急队伍的应急抢救能力。 4、查验施工单位进场的特种设备情况,是否经过检验,是否过期,有无合格证件,其操作人员是否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证件是否过期。 5、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在有效期以内。 6、检查施工单位的专职安全人员配备是否满足合同总造价5000万元一名的要求,证件是否有效,人员是否到位。 7、检查施工单位的“三宝”(即安全帽、安全带、安)是具有“三证”(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和检验报告。 8、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内业资料是否完善,有不足、不妥之处予以指出,进一步完善安全内业资料。 9、检查施工单位是否为民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有无建立农民工档案,有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

10、严格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工程造价1%投入安全经费,做到安全资金专款专用,严格挪作他用。 11、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三级安全教育,保证进场工人均受到相关安全知识教育。 12、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3、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如防洪防汛、防雷电、防暑降温、防寒防冻等安全措施。 14、督促施工单位完善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志标牌。 15、检查施工单位施工现场有无安全隐患(主要重点桥梁孔桩开挖、抗滑桩开挖、隧道开挖支护、*防治、通风措施、高边坡安全防护等),发现问题下达工作指示要求限期整改。 16、督促施工单位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开展各项安全活动,如**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生产年”活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等等。 17、检查施工单位的消防器材挂设是否到位,临时用电搭接、布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8、对全体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以便提高监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能更好的监理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工作。19、参加交通部主办的相关安全知识培训。 20、积极认真学习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方法的法律法规知识,加强自身业务水平,做到依法监督。 【篇二】 今年是本工程总工期的第二年,面临的是主体结构施工的艰巨任务,为做好本工程的监理工作,做到尽心竭力,克服困难,创建优良工程,在继续加强对本建设项目的合理控制工期和工程费用的前提下,实现施工的质量、安全、文明、环保,促进监理工作的廉洁、高效,提高投资效益及工程管理水平的前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手册

* 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 工作手册 *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

前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国发〔2012〕9号)和水利部《贯彻质量发展纲要提升水利工程质量的实施意见》(水建管〔2012〕581号)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我*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范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行为,统一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方式,提升水利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确保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结合我*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的实际情况,我站组织编制了《*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工作手册》,供我*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人员使用。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除应执行本手册的要求外,尚应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 本手册由*主编、*主审,*、*、*、*、*、*等同志参加编写,在编写过程中,各盟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的同志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由于时间仓促,加之编写人员水平有限,手册中难免有不当之处,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告知*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 二〇一四年一月

目录 前言 第一章质量监督概述 (1) 第一节监督概念及特性 (1) 一、监督概念 (1) 二、监督特性 (1) 第二节质量监督工作的依据 (2) 一、法律 (2) 二、行政法规 (2) 三、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3) 四、水利行业标准 (3) 五、工程设计文件 (3) 六、相关合同 (3) 第三节质量监督工作的方式与内容 (3) 一、质量监督方式 (4) 二、质量监督工作的主要内容 (4) 第四节质量监督机构 (8) 一、质量监督机构设置 (8) 二、质量监督分级管理范围划定 (9) 第二章项目质量监督手续办理及质量监督计划编制 (10) 第一节质量监督手续的办理 (10) 一、质量监督手续办理的依据 (10) 二、质量监督手续办理 (11) 第二节质量监督计划编制 (12) 一、质量监督计划作用 (12) 二、编制质量监督计划程序 (12) 三、质量监督计划的主要内容 (13)

基本建设项目核算管理暂行办法

基本建设项目核算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更好地完成新建基建项目的建设,规范基本建设投资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核算管理和监督,确保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依据《会计法》、《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财建【2004】369号)、《基本建设财务规则》2016第81号令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建设项目的会计核算方法采用《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以平朔公司为项目法人的新建项目,及由平朔公司控股的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设项目(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前期准备工作 第四条根据集团公司批复的平朔公司发展项目,确定建设项目开工应具备的条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书、上级部门的批复文件、基本建设计划、经批准后的开工报告等。 第五条基本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和设备采购等,应公开进行招标投标。中标通知书应送交财务部门一份。

第六条所有基建项目需支付的工程价款、设备采购款、材料采购款、土地征用款、勘察设计费、监理费等经济活动均应签订合同,合同条文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第七条合同中的工程名称、工程内容要和初步设计概算书中对应的名称相一致,尽可能对应到单位工程。 第三章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管理 第八条建设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由规划发展部根据项目建设工期要求和进度进行编制。报董事会批准后下达,并上报集团公司。 第九条财务管理部门根据下达的投资计划和建设工期落实建设资金,确保投资计划的顺利完成。 第四章资金筹措及使用管理 第十条按照批准的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公司财务资产部向集团公司申请建设资金,资金到位后要建立专户,按财政部制定的《国有资产单位会计制度》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第十一条基建期发生的借款利息,在“待摊投资”科目核算,并按照建设项目收益原则,按季分摊。 第十二条对于二级法人单位的建设项目的转贷资金,应当签订借款合同,明确借款用途。借款利息按照国家开发银行对集团公司的借款利率。利息每季计收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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