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管理制度

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管理制度
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管理制度

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确保国家秘密安全,规范公司对外提供、发表资料和进行宣传报道审查、审批的保密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新闻出版保密管理规定》、《XXX保密资格标准》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有关部门和个人对外提供涉密资料、发表各类文章(包括学术报告、论文、先进事迹、业绩报告材料等)、对外公告、信息披露、进行公开宣传报道或参加公开展览等事项的保密审查审批管理。

第三条保密审查审批实行“业务谁主管,保密谁负责”和“自审与送审相结合”、“先审后用,先审后发”的原则。

第四条对外提供涉密资料、发表各类文章和进行宣传报道,按以下审查审批程序,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

(一) 涉密人员参加对外科技交流活动时,其所在部门、活动的牵头部门和公司应对其进行保密提醒。

(二) 涉密人员出国、出境参加对外科技交流活动,除在外事部门办理出境审批手续外,承办部门必须事先填写《对外交流和宣传稿件、材料保密审批表》,经本部门领导审查后报公司管理部、保密办审定。对一年内数次出国、出境参加对外科技交流活动的涉密人员,可以每年对其提醒一次。

(三) 在境内参加对外科技交流活动的牵头部门应当事先向公司保密办通报,同时告知参加活动的涉密人员到公司保密办履行保密提醒手续,承诺履行保密义务。

(四) 公司保密办审定并出具相关证明,报公司保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审

批。

(五) 如无法确定对外提供、发表资料和进行宣传报道的涉密情况,由公司保密办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或专家组进行鉴定。公司保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批准。

第五条单位或个人对外介绍情况、提供稿件、出版刊物、撰写论文时,不得涉及保密事项。涉及科研生产、经营管理事项的稿件,须经本部门领导、管理部及保密办审查。

第六条部门或个人接受外部采访时,首先向部门申报,由部门负责向公司报批。涉及军工科研、生产情况的对外重大宣传口径,未经保密办审批,不得以部门或个人名义在新闻媒体报道。

第七条一般涉密事项的采访须经保密办同意并提出保密要求,被采访或提供信息部门及个人,应主动向采编人员申明哪些是属于国家秘密事项,采访后的稿件、作品、声像等,公开发表前,由接待单位进行审查,公司领导把关。

第八条撰写论文拟在国内外公开发表的,禁止在论文中直接引用通过试验直接采集到的数据,以及通过秘密途径收集到的国外情报的内容。

第九条对于通过非公开渠道或特殊手段获得的产品、设备和技术资料,以及获得相关物品的渠道和手段,必须严格限定和控制知悉范围,并且应对知悉情况的人员做出明确的书面记载。严禁对外宣传和进行公开报道。

第十条拟在内部报刊发表的,反映我公司科研生产、外事外贸、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稿件,必须经过:作者部门——编辑——业务主管部门的保密复审(不明确事项保密办、公司领导审查)。

第十一条报送或传递涉密资料时,经公司有关部门审查和批准后,通过

机要通信或专人传递。对于报送或传递的涉密资料,承办部门应对资料名称、密级级别、报送或传递的份数、页数等情况进行登记。

第十二条确因工作要求,需要公司有关部门向协作单位提供相关资料涉及国家秘密事项时,公司承办部门或有关部门也应填写《对外交流和宣传稿件、材料保密审批表》,经本部门领导审查同意后,由保密办提出保密要求或进行无密化技术处理后方可提供。

第十三条对于在公司各部门内部展室展出的国家秘密事项,须按照展出的国家秘密事项的最高涉密等级进行管理,原则上只供产品用户或军工系统内部人员参观,填写《对外交流和宣传稿件、材料保密审批表》,确定参观路线并由专人陪同。

第十四条拟在非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发布、传递信息的,按照《非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信息发布、传递保密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五条公司宣传报道保密管理归口管理部,具体负责相关业务部门宣传报道前的保密审核、各类宣传资料的统一制作和管理等。

第十六条制度生效

本制度自公司法人代表签字后立即生效,之前发布的制度(XXXX第X号)即时废止。

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制度

XXXX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制度 为加强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实现新闻宣传工作的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形成全员参与、多方协作、上下联动、各负其责的大宣传格局。及时反应和我大队工作部署和工作动态,提高我大队的社会影响力,树立良好的消防部队形象,根据上级新闻宣传报道相关管理规定,结合我大队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宣传工作原则: 1、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2、坚持新闻的党性原则,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3、遵循客观、准确、及时、实事求是的原则。 4、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保密规定,严防失实报道和泄密事件发生。 二、宣传的主要内容 1、学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宣传报道。 2、及时报道大、中队在会议部署、防火监督、宣传培训、灭火救援、社会救助、重大活动、参与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以及党建和部队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动态。 3、及时宣传和报道各项工作中的创新、闪光点和优秀

成果、先进经验、典型事例。 4、弘扬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 5、其他可以宣传报道的事项。 三、宣传管理 1、责任分工 为了真正形成全员参与、多方协作、上下联动、各负其责的宣传格局,现将稿件进行量化管理,落实到个人: A、宣传报道工作坚持大队党委领导制,党委书记负总责。 B、大、中队其他干部每人每月必须在支队级以上媒体完成3篇稿件(以被录用为准)。 C、大、中队各明确一名宣传报道通讯员,总体负责大、中队内宣、外宣的每月任务完成情况。 2、稿件计算 稿件作者署名为1人被录用的,按1篇计算;署名为2人的,按0.5篇计算。 3、审核程序 A、大队通讯员负责对一般稿件的修改和初审工作。 B、重要稿件、对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的报道,在经大队通讯员修改、初审后,必须报经大队党委书记、大队长审核后,才能对外发布。 4、大队通讯员职责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为了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有关要求,编制《青岛市畜牧兽医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请各处室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二OO八年五月十六日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业务,努力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政策水平。 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并在了解、熟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自觉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做好信息的沟通工作,一是将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要求及时向领导和相关部门传达;二是搞好相关部门之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沟通协调;三是及时向上级部门传达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及上级部门需要的其他信息。

四、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制定、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操作流程、各环节职责、相关工作制度,协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检查、督促、指导工作。 五、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业务工作: 1、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汇集工作。协调、督促本单位各职能处室将新产生并认定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报局领导审定后,及时收集、汇总。 2、编写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按照规范格式和要求,对汇总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进行分类,编写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做好依申请公开和免于公开政府信息的报备工作。 3、及时上传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上传市政府计算机中心,同时送青岛畜牧兽医信息网。 4、做好政府公开信息的接待查询工作。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的公共查阅室,也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应热情接待社会公众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查阅,帮助其检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并在其办理查阅手续后向其提供检索所需的相关信息。 5、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按照流程接受社会公众的申请,或签收市政府办公厅转交的申请。根据所申请政府信息的内容及类别,协调相关处室在规定的时限内做好答复工作。(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经局领导批准可延长1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提出人或市政府办公厅报送处理结果。受理申请过程中,应及时

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稿)

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稿)

河北广通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新闻宣传报道工作职责,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氛围,促进集团公司文化建设工作,把新闻宣传报道工作推向正规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成员单位及其所属项目部(实施细则见附件一)。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经集团公司党委决定成立新闻宣传报道管理工作 编委会,组成人员如下:(编委会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二) 主任:总公司董事长助理; 副主任:集团党委副书记 机关党支部书记; 主编/副编:行政综合部相关人员组成,主编不在岗时由副编负责编稿; 主审/副审:行政综合部相关人员组成,主审不在岗时由副审负责审稿; 成员:集团各职能部门、各成员单位新闻宣传通讯员组成,负责将稿件进行初审、整理和上报编委会。 第三章职责 第四条集团行政综合部是政务宣传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筛选、加工、整理集团各部门及各成员单位上报的信息,完善集团公司微信公众号、月刊、集团网站、OA办公平台等宣传载体的建设和日常管理; (二)负责集团、总公司宣传册、宣传片的制作工作; (三)负责集团新闻发布、媒体采访接待和其他对外宣传工作; (四)负责集团新闻宣传资料库的建设和管理; 第五条党群工作部是党务、企业文化宣传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集团党务宣传栏的出刊和管理; (二)负责集团对外党务宣传工作; 第七条宣传报道通讯员的主要职责: (一)具体承担本单位和部门新闻宣传报道稿件初审及组织报送工作;新闻报道员每周以信息专报的形式向集团行政综合部报送高质量有价值的信息。 (二)具体负责建立和管理本单位和部门新闻宣传工作报道资料库(图片、视频等应按文稿的重要性每季度上报行政综合部); (三)协助参与集团微信公众号、月刊、集团网站、OA办公平台、宣传册、宣传片等宣传载体采编及宣传工作。 第四章稿件收集 第六条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实行层级管理,集团新闻宣传工作编委会负责收集集团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各成员单位的新闻宣传稿件,下属各成员单位新闻通讯员收集本单位及其所属项目部的新闻宣传稿件。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各成员单位配备专(兼)

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公司新闻宣传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改进、规范集团公司的新闻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宣传作用,内凝人心,外树形象,为做大做强集团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和舆论氛围。现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新闻宣传工作是指以****公司的名义,通过新闻媒介进行宣传报道的活动。 第三条新闻宣传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团结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全面、准确、及时、一致”的原则,紧密围绕集团公司中心工作,向全体员工和社会各界大力宣传集团公司在建设、发展进程中的方针政策、重大举措、成功经验和卓越成就,弘扬企业精神,传播企业文化,为集团公司的发展大局服务;对外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努力为集团公司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对内充分发挥凝聚队伍、鼓舞士气、振奋精神的作用,促进集团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集团公司新闻宣传工作由集团公司行政管理部具体组织实施。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及集团所属各单位、各成员企业的新闻宣传工作。 第二章管理范围 第六条集团公司新闻宣传工作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政府领导参加集团公司重要活动,视察、检查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单位,以及有关重要批示的宣传报道;

(二)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实践活动,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三争一创”、“双提升”等活动的宣传报道; (三)集团公司及其所单位道路工程项目中标、开工、进展及交(竣)工等; (四)集团公司关于市场开发、产业结构调整、改革发展重大措施、生产经营重要成就等重要信息和典型经验的对外发布和宣传报道。 (五)集团公司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及集团公司领导重要讲话、重要文章的宣传报道; (六)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及企业文化活动的宣传报道; (七)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的“321”人才招聘及人才培养、交流等活动; (八)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履行社会责任,开展“结对帮扶、城乡共建”等社会公益活动。 第七条集团公司总部的新闻宣传管理。 行政管理部是集团公司新闻宣传工作的归口管理单位和组织实施单位。 行政管理部宣传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一)依据集集团公司授权,负责集团公司信息报送和新闻宣传工作的归口管理; (二)负责监督、指导、协调、考核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的信息报送、新闻宣传工作; (三)负责集团公司新闻宣传工作人员培养和集团公司新闻宣传队伍建设; (四)负责对外电视新闻的宣传、供稿和协调工作; (四)负责对外报纸新闻的宣传、供稿和协调工作;

宣传报道工作制度

宣传报道工作制度 1、综合部作为公司宣传报道和涉外工作的管理部门。全面负责协调对外宣传报道,涉外合作和交流工作。 2、宣传报道的主要工作内容为: (1)负责重大活动、管理经验、先进典型人物等宣传报道。积极向公司综合部投稿。 (2)加强与路内外新闻单位的联系与沟通。负责重大活动中新闻单位人员的邀请、接待和通稿撰写。 (3)负责对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 3、凡涉及项目工程建设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包括接待媒体、接受采访、报道策划和实施策划等,均须经过项目综合部的审查。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接待媒体、接受采访,均属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处理。项目综合部在宣传报道工作中的职责是: (1)负责提出本单位的年度宣传报道计划,送公司综合部汇总后实施。负责向公司综合部提供工作简报、调查报告、统计报表与新闻线索、各种信息等。 (2)协同公司综合部组织新闻发布会、记者集体采访、专题集中报道等重大宣传报道活动。草拟与主管业务有关的新闻发布稿,负责接待来访的记者,向其提供有关资料。并审核新闻稿件。 (3)指派专人担任宣传报道组组员,由其负责向项目综合办公室报送信息稿件,并与综合部进行日常宣传工作的联系。 (4)对外提供的有关项目工程建设的新闻稿件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并由项目综合部把关,由综合部发送。 (5)涉及公司领导或上级领导的,一般应送本人审阅;涉及各地方政府的,应进行核实并征求其意见;有重要涉外内容的,应征求上级涉外主管部门的意见;涉及公司其他职能部门所主管业务的,应征求该部门的意见。 4、宣传工作纪律为: (1)严守宣传纪律,经批准后的接待媒体、接受采访活动,要严格遵守内外

企业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企业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杭州临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内部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公司工作透明度,保障广大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更好地为交通发展服务,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结合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企业信息,是指本司在生产管理实施和业务管理过程中制作、获得或者拥有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第三条本司成立企业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信息公开工作。公司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各部室依据本制度规定,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做好企业信息公开工作。 第四条公开企业信息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及时的原则。第五条公开企业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二章公开内容和形式 第六条下列企业信息应向社会公开: (一)企业名称、法人代表、业务范围、办公地址;内部各部室及子公司、主要领导姓名、职务; (二)年度各类规划计划; (三)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四)内部考核任免公示;员工录用程序及录用结果;公司各部室工作动态; (五)业务管理;

(六)费用征收; (七)其他应当公开的企业信息。 第七条下列信息不予公开: (一)国家秘密、内部资料; (二)个人隐私; (三)正在研究讨论,尚未作出决定的行政审批信息; (四)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规定、注明禁止公开的信息。 第八条企业信息公开,可采用如下方式: (一)通报、简报及公司公文; (二)广播、电视、报纸等公众媒体; (三)召开新闻发布会; (四)公告栏、宣传版报等; (五)电子屏、公示牌等。 第三章操作程序 第九条依照本制度规定应当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企业信息,公司各部室应当在制作、获得或者拥有该相关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经公司主要领导同意后,予以公开。 第十条业务类信息由相关部门负责对外提供;已归档的文件材料,由办公室负责提供查询服务;查询内容涉密的,按保密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办公室负责对本司企业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各部室企业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通报。

公司新闻宣传管理办法

新闻宣传工作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新闻宣传工作职责,建立公司新闻宣传工作机制,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氛围,促进公司改革和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新闻宣传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新闻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本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职能部门和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部门工作职责 第四条办公室是公司政务宣传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新闻宣传工作计划; (二)负责公司网站、内刊、电子显示屏等宣传载体的建设和日常管理; (三)负责公司新闻宣传员队伍的组织和培训; (四)负责公司对外新闻发布、媒体采访接待和其他对外宣传工作; (五)负责公司新闻宣传资料库的建设和管理; (六)负责公司新闻宣传经费和器材的管理。 —3—

第五条党群工作部是公司党务宣传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和实施党务宣传工作计划; (二)负责公司长沙基地宣传橱窗的出刊和管理; (三)负责对外党务宣传工作; (四)负责党务宣传经费和器材的管理。 第六条公司职能部门和下属单位应明确分管新闻宣传工作的领导,配备专(兼)职宣传员,制定和组织实施部门新闻宣传工作计划,鼓励和动员每位员工积极参与新闻宣传工作。 第七条宣传员的主要职责: 1、具体承担本单位和部门新闻宣传稿件组织报送工作; 2、具体负责建立和管理本单位和部门新闻宣传工作资料库; 3、协助参与公司网站、等宣传载体采编、建设、维护。 第三章宣传稿件的采访与报送 第八条新闻宣传稿件的采访要紧紧围绕公司中心工作,实时反映公司在生产、经营、改革、发展和管理等各个方面的工作动态和情况。稿件内容要真实、数字要准确、主题要鲜明、文字要简练。 第九条公司各单位和部门都要积极提供新闻采访线索,支持和配合新闻采访报道活动。新闻宣传采访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和采 —4—

宣传报道保密管理制度

宣传报道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确保国家秘密安全,规范企业对外提供资料和进行宣传报道审查、审批的保密管理,防范失密、泄密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对外提供资料和进行宣传报道的保密审查、审批管理。 第三条管理责任 (一)保密委员会负责对外提供和宣传报道的审批,凡属国家秘密事项各部门和个人未经明确通知或审查批准,一律不得对外提供相关资料,进行公开报道或参加公开展览。 (二)拟对外提供资料(包括学术报告、论文、投稿、先进事迹材料等),对外公告、信息披露、公开宣传报道或参加公开展览的事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承办部门需事先填写《对外交流、宣传资料保密审批表》,报保密委员会审批后方可进行。 第四条管理要求 (一)向上级涉密主管部门报送或传递涉密资料时,经保密委员会批准后,专人报送。对于报送或传递涉密资料、承办部门应对资料名称、报送或传递的份数、页数等情况进行书面记载,填写《国家秘密载体交付清单》。 (二)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确因工作要求,需要提供相关资料,涉及国家秘密事项时,由保密办提出保密要求或进行非涉密处理。 (三)各部门或员工个人向外公开发行、内部发行的报刊、杂志

或其他宣传媒介投稿时,不得涉及国家秘密事项。 (四)通过非公开渠道或特殊手段获得的产品、设备和技术资料,严禁对外宣传和进行公开报道。在内部介绍情况时,必须严格限定和控制知悉范围,并对知悉情况的人员做出明确的书面记载。 (五)对于在内部展室或研制过程中的涉密事项,需要参观的,须按单位进入要害部位的管理办法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后,方可参观。 (六)员工因公外出需携带涉密文件、资料、备件等需要填写《国家秘密载体携带外出审批表》。 (七)公司所有员工未经批准不得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因工作需要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时,填写《接受采访保密审批表》。 附表: 1、《对外交流、宣传资料保密审批表》 2、《接受采访保密审查审批表》

社会团体信息公开管理制度

社会团体信息公开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本会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促进本会规范运作,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XX 市民间组织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信息公开是指将可能对本行业产生重大影响而会员尚未得知的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以规定的方式向会员或社会公布的行为。 第三条本会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年度报告为定期报告,其他报告为临时报告。登记管理机关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信息,也应当予以公开。临时报告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的决议; (二)对本会发展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三)本会的财务情况; (四)本会接受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本会接受政府职能委托、授权、转移情况; (六)本会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情况; (七)××××××××。

第四条信息公开是本会的持续责任,本会应该忠实诚信地履行信息公开的义务。本会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报送公开信息,确保没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信息公开的载体可以是本会内部读物、网站媒体等。 第五条本会发现已公开的信息有错误、遗漏或误导时,应及时发布更正公告、补充公告或澄清事实公告。 第六条本会理事会授权秘书处负责组织和协调本会 信息公开工作。 第七条信息公开前应严格履行下列程序: (一)提供信息的部门负责人核对相关信息资料并签字确认; (二)秘书长进行合规性审查并签字; (三)会长(理事长)或会长(理事长)授权人签发。 第八条本会会长(理事长)有权以本会名义公开信息。 第九条未经理事会决议或会长(理事长)授权,理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本会或理事会向公众发布、公开本会未经公开过的信息。 第十条监事会或监事个人不得代表本会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新闻媒体发布、公开本会未经公开的信息。监事会或监事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或有关部门单位报告相关人员损害本会利益或违法、违规和违反本会章程的行为时,应及时通知理事会,并提供相关资料。

最新最全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稿)

最新最全河北广通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新闻宣传报道工作职责,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氛围,促进集团公司文化建设工作,把新闻宣传报道工作推向正规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成员单位及其所属项目部(实施细则见附件一)。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经集团公司党委决定成立新闻宣传报道管理工作编委会,组成人员如下:(编委会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二) 主任:总公司董事长助理; 副主任:集团党委副书记 机关党支部书记; 主编/副编:行政综合部相关人员组成,主编不在岗时由副编负责编稿; 主审/副审:行政综合部相关人员组成,主审不在岗时由副审负责审稿; 成员:集团各职能部门、各成员单位新闻宣传通讯员组成,负责将稿件进行初审、整理和上报编委会。 第三章职责 第四条集团行政综合部是政务宣传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筛选、加工、整理集团各部门及各成员单位上报的信息,完善集团公司微信公众号、月刊、集团网站、OA办公平台等宣传载体的建设和日常管理; (二)负责集团、总公司宣传册、宣传片的制作工作; (三)负责集团新闻发布、媒体采访接待和其他对外宣传工作; (四)负责集团新闻宣传资料库的建设和管理; 第五条党群工作部是党务、企业文化宣传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集团党务宣传栏的出刊和管理; (二)负责集团对外党务宣传工作; 第七条宣传报道通讯员的主要职责: (一)具体承担本单位和部门新闻宣传报道稿件初审及组织报送工作;新闻报道员每周以信息专报的形式向集团行政综合部报送高质量有价值的信息。 (二)具体负责建立和管理本单位和部门新闻宣传工作报道资料库(图片、视频等应按文稿的重要性每季度上报行政综合部); (三)协助参与集团微信公众号、月刊、集团网站、OA办公平台、宣传册、宣传片等宣传载体采编及宣传工作。 第四章稿件收集 第六条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实行层级管理,集团新闻宣传工作编委会负责收集集团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各成员单位的新闻宣传稿件,下属各成员单位新闻通讯员收集本单位及其所属项目部的新闻宣传稿件。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各成员单位配备专(兼)

公司新闻宣传管理制度

××公司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草稿)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新闻宣传工作,促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二条××部归口管理公司的新闻宣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公司性的重大宣传活动; (二)组织新闻宣传联络员培训,指导各部门的新闻宣传工作,并组织考核评比; (三)每周编发一期《要情通报》; (四)负责网站和运行管理工作。 (五)不定期编发《××》报纸。 第三条各部门要加大新闻宣传工作力度,由主要领导负责新闻宣传工作,并明确新闻宣传联络员,认真做好新闻宣传的协调工作和资料收集整理工作。要做好宣传设备使用、保管和保养工作,会议、调研等重要工作或活动必须带上宣传设备,为新闻宣传提供图片、声像资料。 第四条严格新闻报送和发布审批。各部门编辑的新闻要经过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同意后,交××部审核把关,经公司领导审定后由××部发布或对外报送。如遇紧急情况且领导又不在时,可电话请

示同意后先行上报,以保证新闻的时效性。 第五条做好公司门户网站运行管理工作。××部负责网站内容和软件平台的维护工作,××部负责保障网站网络连接和相关服务器运行稳定可靠。 第六条各部门在网站上发布新闻,需按照程序报送××部审核,交网站新闻发布人员登记、整理发布到网站相应频道或栏目。××部应明确专人负责网站新闻发布和日常维护管理。 网站新闻发布人员职责:负责登记各部门提交的新闻并进行编辑整理、及时发布;负责收集、整理网络投稿并及时送审、编发;负责收集、整理社会媒体关于公司的新闻资讯,并及时转载;负责收集、整理网站改版意见。 网站维护人员职责:负责策划、制作网站专题,更新维护网站页面,定期备份网站数据;负责对网站发布新闻的分析,观察网站的访问量、页面分析、网站频道、栏目热度、用户行为分析等,形成相应的统计报表,帮助辅助决策,监督、考核新闻等。 第七条所有参与网站信息内容发布、管理的相关人员应遵守保密制度规定,对信息内容严格审查,确保无泄密事件发生。无密级信息内容的发布,相关人员也应保证发布信息内容的完整性和一致性,不得在未经批准情况下擅自更改信息内容。 第八条公司的新闻宣传工作实行目标工作责任制,纳入全年

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

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 为加强我局信息安全管理,促进对外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保障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发布的总体原则和内容 发布内容遵循的总体原则:能准确、及时地反映本单位各项工作最新动态。 发布内容:1、我局制定的须对外公布的机构信息、规范性文件和工作文件信息、日常工作动态信息等; 2、由我局主办或承办的各类活动; 3、可共享的其他文件信息。 二、信息审核、发布流程(具体流程参考附件2) 1、由信息制作部门填写《信息公开审批表》(附件1),逐项签字审批; 2、签字后的《审批表》统一交至调研室,由调研室负责保存和信息对外报送; 3、审批通过需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信息,由信息中心负责公开发布。 三、信息审核、发布时间

对需要审核的信息,原则上做到两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审核通过后一个工作日内对外发布,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紧急约稿信息按照有关要求相应调整审批及 报送时间。 四、信息安全要求 1、信息发布严格遵守“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层层把关,凡未经审核的信息严禁上网发布。 2、转载其他媒体新闻,应遵守有关规定,被转载的网站应是国家、省、市的政府网站,以此保证所转载信息的真实性、权威性。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等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网站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坚决杜绝有害信息的扩散,严禁涉密信息上网,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发布的信息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1)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 (3)损害国家的荣誉和利益;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宣扬封建迷信;

宣传报道工作管理办法

公司宣传报道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改进、规范公司新闻宣传工作,内聚人心,外塑形象,根据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新闻宣传工作是指以公司名义,通过公司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进行宣传报道的活动。 第三条新闻宣传工作坚持以团结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全面、准确、及时”的原则,紧密围绕集团公司中心工作,向全体员工和社会各界大力宣传集团公司发展进程中的方针政策、重大举措、成功经验和卓越成就,弘扬企业精神,传播企业文化,为集团公司的发展大局服务,促进集团公司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章新闻宣传工作管理 第四条集团公司新闻宣传工作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国家级、省市县级领导参加集团公司的相关活动,视察、检查集团公司以及有关重要批示的宣传报道; (二)集团公司领导参加公司相关活动的宣传报道; (三)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重要会议、项目建设情况及集团公司领导重要讲话、重要文章的宣传报道; (四)集团公司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建设和先进集体、个人的典型经验及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

(五)对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新闻宣传工作的指导; (六)集团公司生产经营、产品研发、技术创新等方面的宣传报道。 第五条集团公司的新闻宣传工作要坚持“归口管理,统一发布”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完善责任制。 第六条集团公司的新闻宣传工作由集团公司党委统一领导,党群工作部具体负责并对公司新闻宣传工作实行归口管理、业务指导、协调服务。 第七条党群工作部每年度要按照集团公司整体工作安排制定新闻宣传计划,每季度根据阶段重点工作提出宣传要点和要求,集团公司各部、中心、分(子)公司要根据本部门或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新闻宣传计划,促进宣传工作的开展。 第八条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要自觉与集团公司党委、集团公司保持一致,坚持实事求是,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严格遵守新闻宣传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对未经批准擅自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或者违反保密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章通讯员管理 第九条集团公司各部、中心、分(子)公司要指定兼职通讯员,负责向党群工作部定期采集、报送本单位的新闻信息。 第十条党群工作部定期组织召开通讯员座谈会,总结宣传

公司宣传报道管理制度

XXXX公司宣传报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新闻宣传工作的管理,促进公司内部信息交流,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同时更好地发挥舆论导向作用,树立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对内、对外的新闻宣传工作。 第二章组织建设 第三条公司宣传报道工作由售前支持部牵头,并设宣传管理岗(以下简称宣传岗)。在公司总经理、售前支持部经理和其他分管领导的指导下,由公司宣传岗统筹公司新闻宣传资源,负责及相关单位的宣传对口衔接工作。 第四条公司建立通讯员队伍,每个部门明确一名兼职通讯员,配合公司宣传岗做好公司的新闻宣传工作。 第五条宣传岗的职责 (一)采写关于公司的新闻稿件,向相关报纸杂志和其它合适的媒体供稿,及时反映公司的重点工作和工作亮点。 (二)作为公司通联工作联络人,每季度向公司报送一次信息收集表和新闻宣传计划。 (三)负责及公司各部门通讯员联络,支持通讯员及时收集、整理本部门的新闻线索或新闻稿件。

(四)利用内外部资源,对各部门通讯员进行新闻写作、摄影方面的培训。 (五)对通讯员(员工)在公司内网、外网和各类相关网站、报纸、期刊杂志上发表的新闻稿件进行统计,按公司有关规定核发稿酬。 第六条各部门通讯员的职责 (一)及时向公司宣传岗提供公司和所在部门重要会议、重大事件的新闻线索,每月月初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公司宣传岗报送所在部门当月重点工作信息表。 (二)配合宣传岗采写及本部门业务相关的公司重要会议、重大事件的新闻稿件; (三)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通讯员写作、摄影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新闻写作能力和新闻图片拍摄水平。 第三章信息发布管理 第七条对内信息发布管理 (一)各部门通讯员(员工)采写的日常性稿件(生产、安全、经营、管理)和企业文化建设稿件(党、工、团活动),必须经当事人和本部门负责人审核无误后,报宣传岗备案,方可在公司内网发布。 (二)宣传岗采写的日常性稿件(生产、安全、经营、管理)和企业文化建设稿件(党、工、团活动),必须经当事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无误后,方可在公司内网发布。 (三)涉及公司重大事件的稿件,需经相关领导审核无误后,方可在公司内网发布。

新闻宣传报道管理办法

新闻宣传报道管理办法 ****: 为抓好**宣传工作,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树立和提升**良好形象,促进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奠定坚实的舆论基础,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1.宣传工作由**党委统一领导,遵循“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分工负责,谁供稿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 2.**室负责宣传工作的统一归口管理,具体负责年度宣传工作目标任务分解;通讯稿件的收集、采编、审稿、统一向媒体投稿等各项宣传报道工作,并向党委及时汇报向外投稿及发表情况等工作。 3.各**由党支部书记负责本**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和通讯员的选拔。 二、新闻宣传报道主要内容及要求: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和**、本单位的重点工作情况。 2.上级领导检查以及重要指示落实情况。 3.全院在**技术、管理等方面的新举措、新思路、新成效。 4.党政工团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感人

事迹,先进模范人物的典型事例和精神文明建设。 5.宣传报道稿件(包括新闻、通讯和图片等)应报道及时、内容真实、重点突出;稿件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事由和结果以及署名等。 6. 凡上报的简报、稿件、图片等,请直接以电子文档形式发至邮箱:****。(附:新闻宣传报道稿件要求) 三、新闻宣传报道等考核管理 (一)稿费奖励标准: 1.***外部报道奖励:国家级200元/篇,省级100元/篇,市级50元/篇。 2.***内部报道奖励:**网站50元/篇;***网站、党务信息、工会信息等30元/篇。 3.未发表的稿件5元/篇(以办公室登记为准)。 4.同一篇报道在不同级别媒体上发表可以连续多次计算,在同级媒体上多次发表不能连续计算。 (二)新闻宣传工作年终表彰奖励。 获**公司及以上各种报道先进奖励,**对部门及工作人员实行对等奖励;未获得上级奖励的年终视工作情况,给予部门和工作人员适当奖励。 (三)凡未完成规定稿件的**和个人,取消年度先进的评选,并扣考核分1-2分。 四、新闻宣传报道稿费及奖励费用在党建费中列支。

公司宣传管理制度

公司宣传管理制度 宣传管理制度 第一章目的 为进一步推动项目部的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宣传管理工作,特制定项目部宣传管理制度。

第二章术语解释 无 第三章参考文件 ——公司CI手册 ——项目部音像工作管理制度 ——项目部音像采集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企业形象CI管理规定 ——项目部工程宣传资料的管理原则 ——项目部CI及宣传专业日常工作安排及管理制度 ——项目部工装穿着管理规定 ——项目部宣传管理制度 ——项目部关于穿戴带有公司标识工作服、安全帽的规定 第四章制度 第一条项目部要重视宣传工作,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要有兼职的宣传人员负责宣传工作,并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宣传网络,发挥舆论阵地的作用。 第二条项目部应建立完善的宣传手段,如广播、报刊、公益广告牌、宣传橱窗、标语等,并及时更换宣传设施,营造浓厚的现场宣传氛围。 第三条项目部要创办定期的报刊,围绕现场的施工生产、质量、安全、精神文明建设、职工文化生活进行报道。

第四条创办现场电视台,除转播中央电视台,包头电视台,当地电视台电视节目外,播放自制新闻,专题节目,每周一期,以生动形象的画面,报道现场的施工动态。 第五条建立宣传橱窗,按公司CI导入计划,在项目部办公区、生活区设立宣传橱窗,主要用于宣传工程形象进度(工程照片),阅览报纸,张贴各种通告、通知等。 第六条建立宣传网络,以项目部为牵头单位,建立项目部、专业公司两级宣传网络,聘请通讯员,交任务、定指标、要成果,使现场的宣传工作形成合力。 第七条对外宣传工作: (一) 制定出相应计划,配合工程进展,在整个工程期间制作两到三部专题片,在包头电视台播放。宣传在建工程,宣传内蒙古第一电力建设公司。 (二) 根据不同的施工进度,如工程开工,主场房封闭,大件吊装,工程竣工等,制作工程新闻,由包头电视台和当地电视台播发;同时也要宣传在施工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 第八条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执行 关于规范CI推广中有关行为的规定 第一章目的 为使公司CI设计成果得到规范应用,杜绝或减少各种随意行为的发生,对推广CI过程中的一些具体事项做相应的规定.

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管理制度

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管理制度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范部门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泄露国家秘密和其他不应该公开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保密法)及其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本范围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公开前均应进行保密审查。 本制度所称保密审查,是指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机构组织相关科室对本单位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公开前,对其内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公开后是否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进行审查,并就是否公开作出审查结论或者提出处理意见的行为。 二、保密审查应当遵循全面、及时、准确、规范的原则,既要保障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公开,又要确保不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不被公开。 三、经审查,确定属于《条例》规定的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四、经审查,确定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其他公开后会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

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应公开。 五、经审查,对是否可以公开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不确定的信息,按《保密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和《保密法》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六、在保密审查过程中,对含有不应公开内容的政府信息,能够做区分处理的,应作区分处理,删除不应公开的内容后可以公开。 七、保密审查必须有文字记载。文字记载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被审查信息的标题及文号或者内容摘要; (二)保密审查认为不应公开的依据: (三)保密审查的结论或者处理意见; (四)保密审查承办人的签名、日期; (五)本单位信息公开机构负责人的签名、日期; (六)本单位认为应当记载的其他内容。 八、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公司-新闻宣传管理办法

******公司 新闻宣传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司新闻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宣传公司取得的新业绩、新成就,提升品牌形象,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根据总公司、工程局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新闻宣传工作应坚持团结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全面、准确、及时、一致”的原则,紧密围绕企业中心工作,为企业发展的大局服务。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三条新闻宣传内容主要包括: (一)政府领导、总公司、工程局及上级领导参加公司有关会议和活动、视察调研的宣传报道; (二)公司范围内贯彻落实上级重要会议精神、方针、政策情况的宣传报道; (三)总公司和工程局出台的重要政策、规章、重大举措和企业改革发展、生产经营、党群建设等重要信息的宣传报道; (四)公司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 (五)公司重大举措、重要成就和典型经验的宣传报道等。

第四条公司成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确定公司宣传工作的目标、方向、方案,组织协调大型宣传活动和品牌营销活动,审核把关重要新闻稿件,负责领导并组织新闻危机公关等。 第五条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党委书记担任,工作小组组长由公司宣传工作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为公司新闻审批、发布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公司各类新闻报道的报送、审核和发布。 第六条各部门要设置1名责任编辑,负责本部门新闻的初审及报送,负责《》报版面策划和稿件组织,具体负责本部门宣传报道工作,配合公司重要新闻事件的宣传报道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要设置1-2名兼职通讯员,负责本部门新闻信息的采编和拟写,负责配合本部门责任编辑做好稿件撰写、内刊策划等工作。 第八条责任编辑和通讯员要求由责任心强、熟悉业务、具有较高政策水平和文字功底的人员担任。 第九条责任编辑每年需完成至少1期******的版面策划和稿件组织,完成内宣稿件不少于12篇,外宣不少于2篇;通讯员完成内宣稿件不少于15篇。 第三章组织实施 第十条一般新闻信息由通讯员在事件发生后4小时内撰写发布,重大新闻信息经领导审定后,于8小时内报公司

项目部宣传报道管理办法

项目部宣传报道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宣传展示项目部良好形象,提高企业知名度和社会美誉度,增强凝聚力,推动项目部宣传报道工作规范高效地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宣传报道工作是指项目部职工在内外的报纸、杂志、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介上发表的反映本企业情况的文字、音像、图片等新闻作品。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三条项目部成立宣传报道工作领导小组,由项目部主管领导任组长,分管宣传的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其他项目部领导及综合办公室负责人组成。常设机构在综合办公室。项目部所属各工区、部门成立由2-3人组成的新闻报道小组,组长由专职副书记担任。 第四条项目部各工区、部门要建立健全宣传报道网络和工作机制,培养通讯员、新闻宣传骨干,壮大宣传报道队伍。 第三章新闻报道的实施程序 第五条宣传报道是企业形象宣传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无形资产壮大的有效手段,宣传和维护企业形象是各级人员的共同责任和义务。

第六条宣传报道工作纳入各工区、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范围,每年年初由综合办公室拟定宣传报道工作计划并下发到各工区、部门。作为奖罚兑现的依据之一。 第七条各工区、部门逢有重大活动或地方政府、业主、集团公司、公司以上领导视察、检查指导工作,务必提前上报项目部综合办公室并安排专人负责新闻摄影、采写工作,保证新闻的及时性、准确性。 第八条各工区、部门对外发送的新闻稿件,发送前应由项目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审核,并报项目部审核通过后由综合办公室统一投稿。 第九条各工区、部门应加强宣传报道档案整理工作,建立健全资料收集台帐,对于已发表的文字、广播电视节目等应及时下载备份,以供随时查阅。 第十条各工区、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好新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相关规定和新闻发言人制度。正确面对新闻舆论监督,加强与地方媒体的沟通、联系,建立良好互动关系,实现双赢。 第十一条新闻媒体人员来本单位采访、调研,应要求其出示相关身份证明并予以核实,登记备案。重要的采访、调研活动,由单位主管或分管宣传工作的领导亲自接待。

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南京市政府令第264号,以下简称《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明确指导思想全区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派出机构以及其他依法行使行政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各政府机关)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学习、准确理解、严格执行《规定》。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结合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电子政务建设,全面贯彻落实《规定》。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严格按照公开方式和过程做到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各类政府信息。 二、健全工作机制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按照《规定》要求,区政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政府办主任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区政府办、监察局、法制办、档案局、人事局、发改局、财政局、物价局、教育局、卫生局、建设局、劳动局、民政局、规划局、环保局等组成,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定期召集例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主要负责处理联席会议的日常事务。各街道及各部门、各单位应建立

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指定专门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落实责任部门和专业人员各政府机关要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专门机构、落实专门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原则上,各单位办公室(或综合部门)为本单位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责任部门,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宜。同时,要精心挑选懂政策、素质高、业务熟的同志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相对固定工作人员。 (三)建立工作制度各政府机关要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制度,由一把手担任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具体操作的同志为直接责任人,建立健全内部工作制度与工作机制,做到职责明确、措施得当、运作规范、奖惩分明,保证信息公开及时准确,申请受理规范公正。在抓好本单位信息公开的同时,还要加强对所属依法行使行政职能的组织和下级政府部门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三、落实具体工作 (一)梳理信息信息梳理是信息公开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规定》要求,各政府机关业务部门要对本单位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将信息划分为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三类。重点抓好各自职责范围内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要进一步清理更新,保证所发布政府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政府信息公开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各政府机关在公开信息时,分管领导和保密部门要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内容完整、界定准确。对信息是否公开不能确定时,要加强研究、查明依据,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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