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试行办法

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试行办法
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试行办法

健雄职业技术学院

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试行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苏人通〔2009〕113号)、《太仓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太委办[2010]16号)和《关于健雄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设置方案的批复》(苏人保事[201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范围

学院事业编制内的各类人员。

二、岗位类别

岗位类别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1.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分为教师岗位、专职辅导员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主体岗位。

(1)教师岗位包括具有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职责和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

(2)专职辅导员岗位是指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岗位,包括学生处副处长、教学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团总支书记等学院中层副职以下从事学生工作的岗位。

(3)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指主要包括工程技术、实验技术、高职研究、图书资料、编辑出版、新闻、档案、会计、审计、医疗卫生等工作的岗位。

2.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包括校、院(系、

中心)以及其他内设机构的管理岗位。

3.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

三、岗位总量与结构比例

(一)岗位总量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学院设置教职工岗位总数为390个。

(二)岗位类别比例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与学院实际,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分别占岗位总量的75%、20%和5%。专任教师岗位、专职辅导员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分别占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76%、8%和16%。

各类岗位数如下:

(三)岗位等级比例

1.专业技术岗位

(1)根据学院功能、规格、规模等因素,学院专任教师岗位和辅导员岗位的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结构比例为5∶27∶56∶12,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比例为2∶24∶56∶18。

(2)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中,二级、三级、四级之间的比例为1∶3∶6;副高级岗位中,五级、六级、七级之间的比例为2∶4∶4;中级岗位中,八级、九级、十级之间的比例为3∶4∶3;初级岗位中,十一级、十二级之间的比例均为5∶5。

具体岗位设置数如下:

2.管理岗位

根据有关规定,管理岗位一般不超过学院岗位总量的20%。“双肩挑”(指具有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因需要现在在管理岗位工作,并仍继续承担部分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人员)人数一般应控制在管理人员总数的15%,原则上应设在中层正职以上岗位。“双肩挑”人员不占教师岗位。

具体岗位设置数如下:

3.工勤技能岗位

工勤技能一级、二级、三级岗位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5%,其中一级、二级岗位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5%。

具体岗位设置数如下:

四、岗位职责及聘用条件

各类岗位职责及聘用条件由学院人事部门根据设置岗位的职能和具体任务等情况负责制定,报学院批准后列入每个岗位的聘约管理。具体见附件1~附件5。

五、聘用程序

1.学院按照岗位设置方案和审定的岗位说明书,公布岗位名称、工作职责、聘用条件等事项。

2.各院(系、中心)、部门接受个人竞聘上岗的申请报告。

3.各院(系、中心)、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并根据聘用权限推荐岗位聘用人选。

4.学院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审核,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学院内公示聘用决定。

5.学院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六、合同管理

1.学院从完成岗位聘用的下月起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的签订、变更、续订、解除和终止等有关规定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苏政办发〔2005〕123号)执行。

2.聘用合同内容包括岗位职责、聘用期限、工作任务、工资待遇、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的责任及双方协商的其他事项等。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一式三份,学院和受聘人员各执一份,一份存入个人档案。

3.学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每个聘期为3年。如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3年,则聘用合同签至国家规定的退休时间为止。延长退休年龄的教授,聘用合同签至退休期满为止。凡学院与个人签订的协议中明确有服务期要求的,仍然继续执行有关服务期的相关规定。

4.首聘后,学院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新调入人员和新接收的毕业生按其自身条件、学院相关岗位任职条件等聘用到相应岗位,签订聘用合同。

七、聘用考核

聘用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1.年度考核主要按照《太仓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年度岗位考核实施办法》及学院的年度考核实施意见进行综合考核。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的,下一年度1月起岗位津贴按60%计发,生活补贴全额发放;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或未参加年度考核及因受党纪政纪处分等原因而未定等次的,下一年度1月起岗位津贴停发,生活补贴全额发放。

2.聘期考核每3年进行1次,重点考核3年聘期内个人岗位职责和任务的完成情况,考核结果作为下次岗位续聘的重要依据。聘期考核为合格以上的,可续聘原岗位或应聘高一级岗位;聘期考核为“基本合格”的,应低聘一级岗位或转聘其他类别岗位;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视情节轻重低聘一级岗位或解聘。

八、首次设岗聘用过渡办法

本次聘用,岗位数以上级部门确定岗位数为基数,将现有人员按照新的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聘用到相应等级的岗位。高级教师职务岗位数聘任不足的岗位,可作为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现有人员结构比例超过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可先超比例聘用,并通过自然减员、交流、低聘或解聘等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专业技术人员,只能进入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层级的最低等级。在达到核准的结构比例之前,原则上不得晋升更高等级岗位。

九、争议处理

学院成立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申诉工作组。

应聘者如对聘用程序、聘用结果等有异议,有权提出申诉,申诉应在公示期内提出,否则将不予受理。

申诉均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

对聘用管理工作中的弄虚作假行为,知情者可以举报,经查情况属实的,对弄虚作假者,降级聘用;对诬告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申诉工作组有责任为举报人保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

十、其他

1.新进人员按其具备的任职基本条件、学术水平和能力聘用在相应岗位。新参加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实行3个月和1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享受初期工资待遇。新参加工作的本科生,实行一年见习期,并执行见习期工资。试用期或见习期满后,按所聘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

2.工勤人员一般聘用在相关岗位,享受相应待遇。因学院需要聘用在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的,受聘期间工人身份不变,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按现已执行的标准兑现,其他待遇按所聘岗位待遇执行,退休时工资待遇,仍按工勤人员身份办理。

3.因岗位或聘用条件限制未聘用上岗的人员为聘余人员。聘余人员学院给予3个月择业期,择业期发给最低生活保障费,择业期满未调出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予以辞退。

4.经指定的医疗单位确诊患有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的聘余人员,按劳动法与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5.聘期考核为合格以上的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在退休之前的最后一个聘期可申请比前一个聘期高一级的岗位,已聘在本档次最高级的除外。

6.申报同一级岗位的,在同等条件下,工作年限长的、贡献大的优先考虑。

7.聘期内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经考核审批后可聘用在新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最低等级。聘期内职位调整的,应聘用在相应职位。

8.会计、审计、档案、编辑和卫生技术等系列专业技术岗位,须持有对应岗位任职资格证书。

十一、有关说明

1.聘任条件中所涉及教科研成果及其奖励的时间要求为任现职以来

至2011年12月31日,成果排名以结题评审表为准,同类型成果仅限使用一次。

2.任职年限计算截止到2012年。

从外单位调入我院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专业技术职务与所聘岗位一致的,任职年限可连续计算,不一致的应从调入我院时按规定重新计算。

3.在聘用条件中所涉及的“XXX以上或以下”均含本级。

4.各级岗位的工作成果是指任现职以来取得的成果,具体认定范围为:

十二、附则

1.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本办法由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授权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

健雄职业技术学院专任教师岗位职责与聘用条件

一、岗位职责

(一)教授岗位

1.主持或分工负责本专业(学科)的规划与建设;

2.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承担指导毕业设计等工作;

3.开展学术研究,主持重大科研或教改项目,完成规定的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任务并取得成绩;

4.承担学生专业思想教育和职业生涯规划指导等工作;

5.带领本专业教学科研团队开展工作,指导初、中级岗位教师教学科研业务,培养优秀青年教师;

6.带头开展工学结合的教学实践和工程实践,利用专业所长服务社会;

7.完成学院和系部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副教授岗位

1.协助做好或分工负责本专业(学科)的建设工作;

2.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承担指导毕业设计等工作;

3.开展学术研究,主持科研或教改项目,完成规定的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任务;

4.承担一定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5.指导初、中级岗位教师的教学科研业务,培养优秀青年教师;

6.积极开展工学结合的教学实践和工程实践,利用专业所长服务社会;

7.完成学院和系部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讲师岗位

1.积极参与本专业(学科)的建设工作,主持或分工负责课程建设;

2.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承担指导毕业设计等工作;

3.担任班主任等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

4.参与科研或教改项目,发表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论文等;

5.积极开展工学结合的教学实践和工程实践,注重提高自身的“双师”素质;

6.完成学院和系部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助教岗位

1.积极参与课程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或辅助教学任务;

3.担任班主任或兼职辅导员,或承担学生社团活动的指导工作;

4.加强继续学习,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等业务水平;

5.完成学院和系部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领导,拥护党的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3.品德高尚,为人师表,具备良好职业操守和学术道德;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二)具体条件

1.三级岗位

(1)受聘教授岗位8年以上,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良好的学术声誉,履行重要的专业(学科)建设与管理职责,为学院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任现职以来出版学术专著1部以上;或在核心刊物上独立发表本专业、有创见的学术论文:文科4篇以上,理工等学科3篇以上,并报省教育厅批准。

(2)受聘教授岗位5年以上,或具有博士学位、受聘教授岗位3年以上,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取得教授任职资格以来年度考核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二,并报省教育厅批准:

①获得省(部)级以上哲学社会科学奖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

进步奖等奖励:国家级前5名,省(部)级一等奖前4名,省(部)级二等奖前3名,省(部)级三等奖前2名;或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排名:国家级前5名,省级特等奖前4名,省级一等奖前3名,省级二等奖前2名,省级三等奖第1名。

②省级劳动模范、省级教学名师、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③国家级精品课程负责人、省级重点专业或学科(建设)负责人、省重点实验室(建设)负责人、省级教学团队负责人、省级基础课实验教学负责人、省级以上品牌特色专业建设项目负责人。

④省“青蓝工程”科技创新团队负责人、省级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负责人、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省“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

⑤主持国家级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以上,或主持横向项目到账经费累计50万元以上。

⑥以第一作者被SCI、EI、ISTP、SCI收录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取得国家正式批准的发明专利2项以上,或在权威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1部以上。

2. 四级岗位

受聘教授岗位,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教学科研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好,学术成果突出,为专业或学科建设做出贡献。

3. 五级岗位

(1)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2年以上,且受聘副教授岗位8年以上,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可申请五级岗位。

(2)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0年以上,且受聘副教授岗位5年以上,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8年以上,且受聘副教授岗位4年以上,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①教科研项目:省级以上教科研结题项目主持人(三类项目:科技部、省

科技厅各类科研项目,国家、省教育规划项目,教育部、教育厅高等教育研究项目)2项;

②教学改革与建设:省级以上精品课程、精品教材主持人;或主编教育部确认的国家规划教材且编写8万字以上;或主编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1部;

③团队项目:省级以上优秀教学团队、科技创新团队、特色专业、实验实训基地、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负责人;

④研究论文和发明:以第一作者被SCI、EI、ISTP、SCI收录的学术论文2篇;或获得授权的国家发明专利2项(前2名);或以主编在权威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1部;

⑤科技成果奖或教学成果奖:获得国家级自然科学或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奖项以及教学成果奖的全体成员;或获得省(部)级上述奖项的特等奖前3名成员、一等奖前2名成员、二等奖的主持人;

⑥各类荣誉称号: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省级教学名师、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人选、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

4. 六级岗位

(1)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且受聘副教授岗位4年以上,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可申报六级岗位。

(2)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且受聘副教授岗位3年以上,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受聘副教授岗位3年以上,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①教科研项目:主持省(部)级项目或市(厅)级重点项目1项;或主持市(厅)级项目1项;或主持横向项目到账经费累计8万元以上;

②教学改革与建设:省级以上规划教材、省级精品课程、精品教材的前2名;

③团队项目:省级以上优秀教学团队、科技创新团队、特色专业、实验实训基地、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的前2名;

④各类荣誉称号:苏州市级以上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优秀共产党员、优秀科技工作者;或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⑤教科研成果奖:获得省级以上科技成果奖或优秀教学成果奖;或获得苏州市级以上科技成果奖或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或院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

⑥研究论文和发明:以第一作者被SCI、EI、ISTP、SCI收录的学术论文1篇;或获得授权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前3名);或以主编在权威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1部。

5. 七级岗位

受聘副教授岗位,教学科研工作量饱满,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

6. 八级岗位

(1)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8年以上,且受聘高校讲师岗位6年以上,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可申报八级岗位。

(2)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6年以上,且受聘高校讲师岗位4年以上,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受聘高校讲师岗位4年以上,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①教科研项目:省级以上教科研项目的前3名;或苏州市级以上教科研项目的前2名;主持院级或太仓市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主持横向项目到账经费累计5万元以上;

②教学改革与建设:省级精品课程、精品教材的前3名;

③各类荣誉称号:苏州市级以上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优秀共产党员;或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④教科研成果奖:省级以上教科研成果奖的获得者;或苏州市级以上科技成果奖或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或院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或院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

⑤研究论文和发明:以第一作者被SCI、EI、ISTP、SCI收录的学术论文1

篇以上;或授权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前3名);或发表核心期刊论文3篇以上。

7. 九级岗位

(1)受聘高校讲师岗位5年以上,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可直接申报九级岗位。

(2)受聘高校讲师岗位4年以上,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受聘高校讲师岗位3年以上,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①教科研项目:省级以上教科研项目(前5名);或主持院市级以上科研项目(前3名);或主持横向项目到账经费累计3万元以上;

②教学改革与建设:国家级(含教育部)精品课程、精品教材、规划教材建设的参与者(前5名);省级精品课程、精品教材的参与者(前3名);院鉴定合格精品课程、精品教材的参与者(前2名);院级结题教改立项的参与者(前2名);或参与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本人承担3万字以上);

③各类荣誉称号:院级以上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师德标兵、优秀共产党员;

④教科研成果奖:指导学生参加省、厅以上学科竞赛获二等奖以上1次;或院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三等奖以上;

⑤研究论文和发明:作为第一作者在本专业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1篇以上论文;或作为第一发明人完成外观设计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作品)1项,或发明专利发明人之一;

⑥指导学生能力:指导学生参加省级政府部门主办的职业技能大赛获二等奖以上奖励1次;或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获院级“优秀论文”奖励1次。

8. 十级岗位

受聘讲师岗位,教学科研工作量饱满,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

9. 十一级岗位

(1)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8年以上,且受聘助教岗位6年以上,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可申请十一级岗位。

(2)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且受聘助教岗位2年以上,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受聘助教岗位2年以上,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①荣获院级以上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或奖项;

②参与院级以上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前5名);或参与院级以上教科研项目、课题(前3名);或在省级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文3篇;

③指导学生参加省级政府职能部门主办的职业技能大赛获三等奖以上奖励1次;或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获校级“优秀论文”奖励1次;

④参加院级以上教育教学能力竞赛获三等奖以上。

10. 十二级岗位

受聘助教岗位人员,教学科研工作量饱满,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

11. 十三级岗位

未达到十二级岗位条件的在职教师可申请本级岗位。

附件2:

健雄职业技术学院专职辅导员岗位职责与聘用条件

一、岗位职责

1.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努力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

2.全面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及时解决学生思想、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向学院有关方面反映学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3.通过新生入学教育、军训、校风学风建设、课外文化活动、公益劳动及毕业生教育等环节,对学生进行日常思想教育。

4.加强学生组织纪律教育,检查和教育各种违纪行为,积极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引导学生养成文明的行为习惯,树立良好的校风和学风。

5.根据系党总支的要求,配合系团总支书记指导系学生会、系团总支工作,认真挑选和培养学生干部,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作用。

6.在系党支部的领导下,做好学生德育学分评定、各类评优及学生助学金和奖学金的评定、申报工作;负责学生工作的资料统计和档案工作。

7.组织和指导学生开展课外科技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志愿者活动及文体活动,提高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8.做好学生帮困及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9.积极参与招生宣传工作。

10.做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

11.辅导员应承担“两课”教学任务或可承担素质教育方面的教学课程和相关科研工作,但应向学生工作部备案且任课总学时数不超过120学时/年。

12.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加强对学生工作的研究,每学年至少撰写一篇专题调查报告和论文,每学年作一场专题报告。

二、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领导,拥护党的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3.品德高尚,为人师表,具备良好职业操守和学术道德,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4.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5.原则上要求是中共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首聘时可适当放宽),接受过系统的上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二)具体条件

1. 五级岗位

(1)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2年以上,且受聘副教授岗位8年以上,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可申请五级岗位。

(2)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0年以上,且受聘副教授岗位5年以上,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8年以上,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①获省级以上荣誉表彰1次;

②主持省级以上思政课题2项;

③获得省级以上教科研成果奖排名:国家级奖前3名,省级一等奖前2名,省级二等奖主持人;

④以第一作者被SCI、EI、ISTP、SCI收录的学术论文2篇;或在权威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1部。

2. 六级岗位

(1)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且受聘副教授岗位4年以上,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可申报六级岗位。

(2)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且受聘副教授岗位3年以上,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受聘副教授岗位3年以上,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①获苏州市级以上荣誉表彰1次;

②获省级以上教科研成果奖: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主持人;

③承担省级或苏州市级重点思政课题1项(前3名);或主持苏州市级思政课题1项;

④以第一作者被SCI、EI、ISTP、SCI收录的学术论文1篇;或出版学术专著1部。

3. 七级岗位

受聘副教授岗位,工作量饱满,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

4. 八级岗位

(1)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8年以上,且受聘高校讲师岗位6年以上,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可申报八级岗位。

(2)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6年以上,且受聘高校讲师岗位4年以上,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受聘高校讲师岗位4年以上,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①获得院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

②承担省级以上思政课题1项(前2名);或主持苏州市级以上思政课题1项;

③以第一作者被SCI、EI、ISTP、SCI收录的学术论文1篇;或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

④获苏州市级以上荣誉表彰1次。

5. 九级岗位

(1)受聘高校讲师岗位5年以上,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可直接申报九级岗位。

(2)受聘高校讲师岗位4年以上,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受聘高校讲师岗位3年以上,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①获院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二等奖以上奖励;

②承担省级思政课题1项(前5名);或主持苏州市级思政课题1项;

③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④获太仓市级以上荣誉表彰1次。

6. 十级岗位

受聘讲师岗位,工作量饱满,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

7. 十一级岗位

(1)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8年以上,且受聘助教岗位6年以上,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可申请十一级岗位。

(2)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且受聘助教岗位2年以上,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受聘助教岗位2年以上,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①获院级以上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优秀共产党员、优秀辅导员荣誉称号或奖项;

②参与院级以上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前5名);或参与院级以上教科研项目、课题(前3名);或省级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文3篇;

③指导学生参加省级政府部门主办的职业技能大赛获三等奖以上奖励1次;或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获院级“优秀论文”奖励1次;

④参加院级以上教育教学能力竞赛获三等奖以上。

8. 十二级岗位

受聘助教岗位人员,工作量饱满,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

9. 十三级岗位

未达到十二级岗位条件的在职辅导员可申请本级岗位。

附件3:

健雄职业技术学院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聘用条件

一、岗位职责

(一)总体要求

1.正高岗位

(1)通晓相关岗位的工作规范和技术要求,主持编制相关专业技术领域的建设发展规划等;

(2)负责相关专业技术工作全部或某一方面的业务,参与制定业务条例、工作流程等;

(3)负责解决相关技术业务工作中某一方面的重大疑难问题,取得标志性成果;

(4)开展本专业技术领域的科研活动,完成规定的科研工作量要求,在本专业领域权威性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出版著作;

(5)指导副高和中级技术人员提高业务水平;

(6)完成岗位工作量和学院或系部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2.副高岗位

(1)知晓相关岗位的工作规范和技术要求,参与编制相关专业技术领域的建设发展规划等;

(2)负责相关专业技术工作中某一方面的业务;

(3)负责解决相关技术业务工作中某一方面的疑难问题;

(4)开展本专业技术领域的科研活动,完成规定的科研工作量要求,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5)指导中、初级技术人员提高业务水平;

(6)完成岗位工作量和学院或系部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3.中级岗位

(1)熟悉相关岗位的工作规范和技术要求;

岗位设置管理规定

岗位设置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使公司岗位设置更加符合企业未来发展需要,岗位管理更加合理、规范,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公司岗位设置管理。 第三条岗位设置目标 (一)以科学的编制标准,规范工作行为,明确上岗条件和职责,用好现有人力资源,达到降低人工成本和提高产品质量的目的。 (二)突出公司的工艺研究专业方向,优化岗位设置,使人员结构、比例、层次等进一步趋于合理。 (三)以不突破现有定员为基础,通过部分岗位压缩,优化岗位结构,使各岗位工作量达到满负荷。 (四)结合岗位需要,在用好现有人力资源的基础上,做好人才引进。 第四条设岗依据 以现有岗位为基础,以当前公司生产规模为依据,立足于公司发展规划及生产需要,充分考虑长远发展战略目标和结构调整 方案,对公司岗位进行优化、调整。 第五条岗位设计

(一)根据工作流程和岗位分析结论,确定组织编制、岗位的基本信息、工作内容、绩效标准、工作关系、工作条件和任职条 件等。 (二)岗位类型分为高管、管理、技术、营销、生产。 第六条编写岗位设置文件和岗位说明书 通过岗位设置文件从专业、结构、学历资历要求等方面反映岗位设置原因、目的、过程。 岗位说明书: (一)内容包括岗位标识、使命、工作内容、任职条件、工作关系、绩效标准、工作环境等。 (二)编写要求 ①文字用语准确,避免含糊术语、修饰用语,使用标准词语; ②突出说明书特性,能与其他岗位相辨别,避免描述笼统和雷同; ③职责与任务内容须详细全面,能涵盖岗位所有工作; ④格式统一,简洁实用。 第七条岗位审定及人员配置 (一)岗位的设定,岗位说明书须经公司审定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岗位设定后,必须严格按照岗位职数配置人员,人员任职条件必须满足岗位任职要求。 第八条本规定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企业管理人员岗位工作职责范本

岗位说明书系列 企业管理人员岗位工作职 责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13651企业管理人员岗位工作职责 Job responsibilities of enterprise managers 说明:为规划化、统一化进行岗位管理,使岗位管理人员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与明确责任制,特此编写。 职责一:企业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副经理岗位职责 一、负责公司日常工作,监管财务资金合理流向,使公司管理逐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组织职工进行业务学习,检查、考核落实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 三、负责公司各种会议、各种活动的筹备、组织、安排工作; 四、负责公司的对外联络、接待工作,安排好活动日程和生活; 五、负责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监督落实; 六、负责完成经理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职责二:企业管理人员岗位职责——总经理岗位职责 1、领导执行、实施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组织实施公司的

发展战略,发掘市场机会,领导创新与变革。 2、根据董事会下达的年度经营目标组织制定、修改、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监督、控制经营计划的实施过程。 3、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 (1)负责与董事会保持良好沟通,定期向董事会汇报经营战略和计划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机构和人员调配情况及其他重大事宜。 (2)领导建立公司与客户、合作伙伴、上级主管部门、政府机构、金融机构、媒体等部门间顺畅的沟通渠道。 (3)领导开展公司的社会公共关系活动,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4)领导建立公司内部良好的沟通渠道。 4、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工作。 (1)负责公司员工队伍建设,选拔高、中层管理人员。 (2)主持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3)代表公司参加重大业务、外事或其他重要活动。 (4)负责签署日常行政、业务文件。 (5)负责处理公司重大突发事件,并及时向董事会汇报。

公司综合管理部工作职责

一、综合管理部工作职责 1. 拟定公司行政人力资源规章制度,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 2. 公司各部门规章制度的汇编、颁发与回收; 3. 筹备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召开,组织编写会议纪要和决议,并检查各业务部门贯彻执行情况; 4. 主持人力资源的全面工作,制定人力资源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5. 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就人力资源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6. 公司资质管理; 7. 公司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礼品等采购、分发和管理,行政费用的预算与控制; 8. 公司行政后勤管理; 9. 组织、安排重要客人来访的接待工作,协调内外关系; 10. 接洽与协调公司法务相关工作; 11. 企业文化建设。 二、综合管理部岗位说明 岗位名称:综合管理部经理直接上级:总经理直接下级:公共关系主管、人力资源主管本职:负责公司行政后勤组织;负责公司的人力资源体系建设;协调好综合管理部的各项工作,保证公司内部管理体系的完整和平稳运行;进行公司形象推广和公司企业文化建设;负责客户投诉管理工作。 职责与工作任务: 一、负责企业内部管理工作,促进管理规范化 1) 组织制订完善的公司管理制度体系; 2) 根据需要对公司组织结构、部门职责、业务重组提出建议,改进企业管理方式; 3) 负责组织监督、检查公司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二、负责综合管理部的日常行政事务 1) 负责组织整理总经理办公会等例行会议的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 2) 负责组织督办、检查总经理办公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3) 负责组织各部门的信息传递工作,保证各部门信息沟通顺畅; 4) 负责组织公司印鉴、介绍信使用保管、函电收发工作; 5) 组织公司资质维护、管理和提升; 6) 负责组织综合管理部文件、资料、档案的保管和定期归档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聘任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及聘任管理 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及聘任工作,建立能上能下、优胜劣汰的竞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和发挥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技术职务设置及聘任必须在各单位(部门)管技人员编制定员范围内进行。 第二章岗位设置原则及范围 第三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原则: (一)因事设岗、按需设岗、精简高效、结构优化的原则; (二)岗职相符的原则,即按照专业技术职务设置范围和岗位职责要求设置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 第四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的范围: (一)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从事安全、生产、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 (二)政工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从事党员干部、职工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 (三)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从事经营管理、人力资源

管理等经济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 (四)会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从事财务、审计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 (五)统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从事计划、统计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 (六)审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从事审计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 (七)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从事档案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 (八)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从事幼儿教育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 (九)其余专业技术职务要根据岗职相符的原则,设置在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 第五条集团公司机关部门专业技术职务设置范围: (一)董事会秘书处(法律顾问室)设经济、法律专业技术职务; (二)综合办公室设政工、经济、档案专业技术职务; (三)财务资产部设会计、经济专业技术职务; (四)经营管理部设经济、工程专业技术职务; (五)规划发展部设经济、工程、统计专业技术职务; (六)党群工作部设政工、经济、新闻专业技术职务; (七)人力资源部设经济、成人教育专业技术职务; (八)审计部设审计、会计、经济、工程专业技术职务; (九)安全监察部设工程专业技术职务;

公司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公司管理人员岗位职责_公司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总经理岗位职责 1、领导执行、实施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组织实施公司的发展战略,发掘市场机会,领导创新与变革。 2、根据董事会下达的年度经营目标组织制定、修改、实施公司 年度经营计划。监督、控制经营计划的实施过程。 3、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 (1)负责与董事会保持良好沟通,定期向董事会汇报经营战略和 计划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机构和人员调配情况及 其他重大事宜。 (2)领导建立公司与客户、合作伙伴、上级主管部门、政府机构、金融机构、媒体等部门间顺畅的沟通渠道。 (3)领导开展公司的社会公共关系活动,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4)领导建立公司内部良好的沟通渠道。 4、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工作。 (1)负责公司员工队伍建设,选拔高、中层管理人员。 (2)主持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3)代表公司参加重大业务、外事或其他重要活动。 (4)负责签署日常行政、业务文件。 (5)负责处理公司重大突发事件,并及时向董事会汇报。 (6)负责办理由董事会授权的其它重要事项。 5、领导公司各分管部门开展工作,建立、健全公司的组织管理 系统,使之合理化、精简化、高效化。

(1)领导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制定财务政策,审批重大财务支出。 (2)领导建立、健全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组织制定人力资源政策,审批重大人事决策。 6、关心员工,以身作则,使公司具有高度凝聚力,并要求员工以高度热情和责任感去完成本职工作。 副经理岗位职责 一、负责公司日常工作,监管财务资金合理流向,使公司管理逐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组织职工进行业务学习,检查、考核落实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 三、负责公司各种会议、各种活动的筹备、组织、安排工作; 四、负责公司的对外联络、接待工作,安排好活动日程和生活; 五、负责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监督落实; 六、负责完成经理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1、总经理受董事长的授权,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全面执行和落实董事会所做出的公司发展规划及各项决定;如今和主持总经理办公会议,检查、督促和协调各部门的工作;签署日常行政、业务文件。 2、主持拟订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根据董事会的发展战略决议,主持拟订公司未来几年的业务目标、业务计划、预算计划,并得奖董事会审议。 4、主持编制公司年度经费预算计划、经营目标、经营计划,经董事会审定后,将目标和计划进行分解,组织各部门实施,并对实施过程进行监控,确保目标和计划实现。

厦门理工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

附件: 厦门理工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为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我校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我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人事部颁发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 号)及其《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省委办公厅颁发的《福建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闽委办〔2008〕7号)以及《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厦委办发〔2009〕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与对象 我校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未经编制部门核编和组织人事部门正式办理手续的各类人员,暂不列入本实施办法的管理范围。 二、岗位设置管理基本原则 1、科学设岗,宏观调控。坚持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需要出发,统筹学科建设,兼顾各类人员结构现状,合理确定岗位总量,按照岗位结构比例标准,规范设置各级各类岗位,加强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 2、优化结构,精干高效。完善岗位设置分级分类体系,优化人员结构比例,科学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进而推动学校各层次、各系列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提高用人质量与用人效益。 3、按岗聘用,规范管理。以岗位设置为基础,深化聘用制改革,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加强规范管理,促进

学校人力资源管理的自主发展和自我约束。 4、平稳实施,稳步推进。深入调查研究,准确掌握情况,认真听取多方意见,坚持科学论证,充分考虑学校现状,做好政策衔接,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实现岗位管理与聘任工作的稳步实施。 三、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校级岗位设置职级评定领导小组和校级岗位设置职级评定工作小组。校级岗位设置职级评定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成员由全体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及部分系部行政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负责对各类各级岗位职级进行审定。校级岗位设置职级评定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人事的校领导担任,党办、组织部、人事处、发规处、教务处、科技处、监审处和工会等部门负责人为工作小组成员,工作小组负责制订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审核各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工作小组办公室挂靠人事处。 2、各系部、处室成立岗位设置职级评定工作组,根据学校下达的专业技术岗位的条件和结构比例,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二级、三级、五级、六级、八级、九级、十一级岗位人选的推荐;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四级、七级、十级、十二级、十三级岗位人选的组织聘用;负责本单位管理岗八级(副科级)及以上管理岗位人选的推荐;负责本单位管理岗九级及以下管理岗位人选的聘用;负责本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聘用工作。系部工作组由系部党政负责人、教授代表、教代会代表组成,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处室工作组由部门负责人、教工代表组成,部门负责人为组长。 四、岗位设置与结构比例 (一)岗位总量 根据厦门市委编办下达给我校的教职工编制数确定。 (二)岗位类别及比例 1、我校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职级和职位设置管理办法

隆基泰和产业发展事业部 职级和职位设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产业发展事业部组织管控体系,规范职级和职位设置,确保与控股集团职级体系的一致性。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产发及各地区公司全体正式员工(包括:开发编、营销编),实习生、工勤人员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指导原则 一、在尊重管理效果、确保职级合理对应、能够迅速回应客户的前提下提倡扁平化管理,提高决策效率。 二、管理幅度:原则上管理人员的管理幅度应保持在3人(含)以上,12人(含)以下。 三、职位设置不追求市场竞争优势,但要确保跟随市场主流形势。 第二章职级、职位设置 第四条职级设置 总部及地区公司相应职位对照职级如下:

5职能模块负责人、职能负 责人、项目负责人 中心副总监专业总监 区域/城市副 总、项目总 4职能模块负责人、职能负 责人、任务小组负责人 部门经理高级经理区域/城市总监高级经理 3职能模块负责人、任务小 组负责人 专业经理部门经理专业经理 2任务小组负责人、业务执 行人 主管主管 1业务执行人专员专员 第五条职位设置 一、产发总部职位设置 产发总部各级员工由以下五类职责层次组成: (一)总负责人:即产发公司总经理,原则上为管理序列9级员工。 (二)总部职能负责人:即各中心第一负责人,原则上为管理序列6-8级员工。 职能负责人的职位设置如下: 当职能负责人为管理序列8级时,职位名称为公司副总经理。 当职能负责人为管理序列7级时,职位名称为总经理助理。 当职能负责人为管理序列6级时,职位名称为中心总监。 同一职能仅可设1个负责人;且相同职能不可同时设管理序列7级和8级员工。 (三)总部职能模块负责人 中心下设部门,每个部门为一个职能模块,职能模块负责人原则上为管理序列4-5级员工。 职能模块负责人的职务名称如下: 当职能模块负责人为管理序列5级时,职位名称为中心副总

企业管理人员主要岗位职责大全

董事会秘书岗位职责 一、董事会秘书在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领导下,负责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的全面工作。 二、负责股东会、董事会会议筹备、承办、记录和会议文件整理归档,根据股东会、董事会决定,编撰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制定下发相关文件。 三、负责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成员的专项档案建档、使用、管理工作,对法 人治理结构成员调整变动人员,及时进行清理补充、归档。 四、协调沟通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各层次之间的关系,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保持经常联系,做好与股东代表、董事、监事和经理层成员之间的联络及信息传递工作。 五、负责接待上级机关、基层单位和地方人员来公司董事会检查、咨询、办事等工作,对外代表董事会宣布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重要决议及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情况公告。 六、根据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的提议和建议,负责整理董事会、股东会会议议案,提交董事会领导、股东代表例会审议研究。 七、经常深入基层单位,调查了解掌握全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正确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八、认真履行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相关文件规定 的其它工作职责,及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总经理助理岗位职责 一、在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受总经理委托处理具体事务。 三、协助总经理抓好分管部门的业务。 四、兼任部门主管的,以负责部门业务为主。 五、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一、副总工程师在公司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负责指导公司施工技术管理和科研开发工作。 三、参与重难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审核和优化。 四、负责对安全、质量、工程进度及文明施工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 五、负责指导各项目施工过程中特殊技术问题的处理。 六、熟练掌握公司重难点工程施工技术情况,指导、督促基层单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开展技术创新和科研攻关活动。 七、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浙委办〔2009〕138号《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浙委办〔2009〕138号《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作者:来源:时间:2011-08-19 《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浙委办〔2009〕138号 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 《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在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事业单位转换用人机制,实现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要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结合起来,与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结合起来,与促进事业单位用人机制转换结合起来。要坚持以人为本,从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维护广大职工根本利益出发,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广大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确保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平稳顺利推进。 各地各部门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委组织部和省人力社保厅。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9年12月23日 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规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

机关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规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是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的机关相关管理规定,,下面给大家分享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 __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岗位是指事业单位根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设置的工作岗位,应具有明确的岗位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四条事业单位要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第五条国家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行宏观调控,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国家确定事业单位通用的岗位类别和等级,根据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规模以及隶属关系等情况,对岗位实行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 第六条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综合管 理部门,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政策指导、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工作指导、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人事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有关行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 第七条事业单位根据岗位设置的政策规定,按照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自主设置本单位的具体工作岗位。 第二章岗位类别

第八条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第九条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 第十条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符合专业技术工作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 第十一条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单位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 鼓励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 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第十二条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经批准,事业单位可设置特设岗位,主要用于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

企业管理部职责及员工岗位职责

一、企业管理部岗位描述 负责公司拟经营项目和重大收购、兼并、重组事项的前期调研、分析论证、方案制定、组织实施及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下属子、分公司资产经营状况的考核管理等工作。 1、企业管理部部门职责 1、根据集团安排负责组织拟定和实施经批准实施的企业管理体制、运行方式、资源整合等各方面的长期规划和短期计划; 负责固定资产投资方案的制定与可行性分析; 3、负责市场状况进行有效跟踪,并适时提出投入或撤出方案; 4、负责组织对企业经营状况跟踪,及时了解企业状况,力所能及地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实际问题;5负责协调和组织对企业资产的有效管理。与集团财务部有效合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尽力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5、负责组织搞好集团对企业的投资收益管理,确保上交任务的完成; 6、负责组织和指导搞好集团下属企业的证照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对外协调工作; 7、负责集团及下属企业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法律事务管理工作; 8、负责集团的生产经营工作。制定集团经营目标责任制及经营目标年度考核办法,会同办公室和财务审计部考核

下属企业年度经营业绩;指导下属企业制定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经营管理工作,定期检查监督和分析生产经营计划落实情况,定期编制经营管理简报和召开生产经营会议; 9、参与公司产权转让、对外投资、资产重组、资产租赁或承包等资产经营的研究和策划; 10、负责对集团固定资产投资提出使用方面的意见、参与验收并负责牵头接收验收合格的资产;参与审定集团设备采购的招标文件、设备验收和牵头组织交接; 11、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企业管理部人员设置 企业管理部部长职责 1、协助总经理参与制定公司发展战略、经营决策和管

机构及岗位设置管理办法

机构及岗位设置管理办法 说明: 本文件是公司各级机构和岗位设置的标准和依据,也是进行岗位分析和薪酬福利管理的基础,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凡与本文件有冲突的其他制度或文件自即日起废除,以本文件为准。 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1.0 目的: 为更加科学合理地设置机构和岗位,建立适时有效的岗位管理机制,为公司机构和岗位的设置提供指引,特制定本办法。 2.0 适用X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各部门及各分支机构。 3.0 定义: 机构:如无特别说明,是指组织内部的单位,如部门、科、组、分公司、办事处等。 4.0 职责: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拟定,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5.0 组织设置: 5.1本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1人,统管公司全面工作;设副总经理若干人,辅助总经理分管或处理公司业务;设总监若干人,分管部分部门工作或负责专项事宜。 5.2 本公司组织机构分总部和驻外分支机构两部分设置。 6.0 机构设置 6.1 总部机构设置: 6.1.1公司总部机构设置共分为三级,一级机构为“部门”,二级机构为“科”,三级机构为“组”。 6.1.2公司根据职能和业务的不同,在总部分别设置总经办、市场部、研发部、采购部、品管部、销售部、外贸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和客服等部门。 6.1.3各部门视部门规模和业务需要,可下设“科”或“组”。 6.1.4设置“科”或“组”的部门,“科”的总人数一般需在5人以上,“组”的总人数一般需在3人以上。

6.2 分支机构设置: 6.2.1驻外分支机构因各地区业务需要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 6.2.2分公司相当于总部二级机构级别,办事处相当于总部三级机构级别。 6.2.3分公司可视业务规模大小设置下级机构“部门”,设置下属部门的分公司总人数一般需25人以上,分公司的下属“部门”相当于总部三级机构级别;办事处一般不设置下级机构“部门”。 6.3本公司机构名称及从属关系的确立与变更,由人力资源部组织与各机构负责人商讨后提出草案,经总经理批准后颁布实施。 6.4本公司必要时可设立各种委员会,其组织规程另定。 6.5本公司组织架构图见附件一。 7.0 岗位设置 7.1 岗位设置原则: 本公司根据岗位责任的大小、工作的重要和复杂程度确定岗位等级,根据工作性质确定岗位类型,根据工作任务确定岗位名称。 7.2岗位类别: 本公司岗位共分五类:管理类、财务类、技术类、业务类和其他类。 7.2.1 管理类:指全面负责一个机构管理、有固定下属、须对其所负责机构的工作职能负责的机构负责人,包括“科”、“组”的负责人。 7.2.2 财务类:指从事财务、审计工作的人员。 7.2.3 技术类:指从事设计、工程和其他技术(IT、维修等)的专业人员。 7.2.4 业务类:指直接从事公司产品销售的人员,包括内、外销的业务代表、业务主任、业务经理等(不包括业务机构负责人)。 7.2.5 其他类:指除以上类别以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包括各部门、各分支机构的文职人员、司机、仓库人员、门店人员等。 7.3岗位级别规划: 7.3.1岗位级别按管理类和非管理类两大类别进行规划。

机构设置及岗位编制管理制度

机构设置及岗位编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宏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新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建立规范有序的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管理程序,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按照母子公司管控体系要求,母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实行宏观调控、集中归口、责权对等、分级授权管理。 第三条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有利于降低管理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企业整体效益; (2)有利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按国际规范运作; (3)有利于建立机构精简、职责明确、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管理体系; (4)有利于加强经营管理,建立信息畅通、反应灵活、适应企业发展和市场环境变化的运行机制。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分公司若未特别提及,等同于子公司运用本制度。 第五条集团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可依据本制度并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二章管理部门及管理范围 第六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为母公司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为本单位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业务归口管理部门。 第七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集团公司的总体战略和管理定位,制订集团公司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管理办法;提出组织机构改进建议;按管理权限,核定、审批管控范围内的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监督、检查集团公司及子公司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执行情况。第八条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归口上报需集团公司审批的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核定、审批管理权限以内的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

第九条集团公司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管理调控的范围: (1)集团总部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部门正副职及领导班子设置职数; (2)审核子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和经营层设置职数,提交总裁办公会研议后,提请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3)审核备案子公司人员编制、部门正副职设置职数。 第十条子公司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自行管理的范围: 在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指导下,结合本企业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分解职能部门具体人员编制,确定部门正副职职数以及部门内业务单元设置。 第三章调整依据及要求 第十一条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根据企业类别、发展战略、组织结构模式、经济效益、管理幅度、员工总量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十二条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调整应广泛征求多方面意见,充分调研论证,及时、谨慎、民主、科学决策,最大限度减少改革成本。 第十三条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应适应现代企业管理模式和外部市场变化的要求,顺应国内外上市公司组织结构的发展趋势,减少中间管理层次,避免设置业务重复或职能相近的机构,实现组织结构的扁平式管理。 第十四条岗位设置不宜过细,不得因人设岗。要撤并无效、低效岗位,提高人员素质,实行一人多岗、一专多能,满足专业化协作的需要。提倡部门按业务流程管理,部门内一般不再下设二级职能处室,减少工作界面,提高工作效率和效能。 第十五条确定人员编制,必须以核准的工作量和生产任务为前提,以科学先进的劳动定员定额标准为依据,先定任务、定职责、定岗位,后定编制,并按编制配备人员,不得超编制用人或无编制增人。 第十六条严格职数管理,不得超职数配备经营层成员,已超职数配备的,要逐步压缩到职数以内。 第十七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在充分调研和征求子公司意见的基础上,就子公司机关职能部室人员编制控制人数指导意见,尤其是副职或助理设置职数务求精干。

天津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

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单位: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 文号:津党办发[2008]2号 发布日期:2008-1-23 执行日期:2008-1-23 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天津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8年1月23日

天津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本市各级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应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参照本办法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已经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岗位是指事业单位根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设置的工作岗位,应具有明确的岗位名称、所属类别等级、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第五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行核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进行审核。 第六条市和区县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政策指导、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工作指导、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七条事业单位根据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成立文件规定的主要职责、等级规格和人员编制(含领导职数),按照国家通用岗位类别和等级,确定单位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经核准后自主设置岗位。 第二章岗位类别设置 第八条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第九条管理岗位是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包括领导岗位和普通职员岗位。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

公司职位设置与序列管理办法

公司职位设置与序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公司职位序列、层级划分与职位管理是根据公司内部员工所从事的工作内容不同,将不同岗位进行归类管理,从而形成不同的“岗位序列”或“岗位族”等。 通过工作分析的方式对职位进行定义,目的是将职位聘任、职位定薪、职位考核、职业拓展结合起来,以达到配合公司人力资源战略发展需要,打造一支技术设计领先、生产营销反应快速和拥有高效、专业化的管理团队及一支专业能力强、传授意愿高、技巧好的教练队伍。 第二条适用范围 **公司(以下简“公司”)各类岗(职)位。 第三条职位层级划分 **公司专业职位设置层级分为: 1.规划控制层:管理、指导多个专业团队,对整体产出负责。制订、实施、监控专业领域内的发展规划。 2.组织实施层:管理指导专业团队,对团队的产出负责,设计、改进、监控作业流程并制订团队规划。 3.操作层:按照有明确定义的作业流程来操作,需要专业积累,工作有一定的复杂性,不能随意替换。 第四条术语与概念 4.1职位序列:按照不同的职位特性将职位进行分类而形成的职位“簇”或“群”; 4.2职等:由于职位的责任与要求的差异性而在职位序列内产生的高低层次; 4.3职级:将企业内最高与最低薪酬之间的差额人为划分而形成的级别,它是薪酬体系中加(减)薪的基本单位; 第五条职位序列设计 职位序列的划分是将公司所有职位根据工作性质,分配方式等不同而划分为不同的几

个类别,对公司职位系列的设计是结合公司实际而进行。 5.1职位系列及职等的划分(职位系列划分见附表) 5.2五大职位系列的特性: 5.3 各序列职等说明 5.3.1管理序列:指科级和科级以上的管理层级职位,从事管理工作并拥有一定职位,主要职责是决策,对下属进行业务指导、综合管理和沟通协调。一般以所谓的“中层和高层”为区分概念。

企业管理部岗位职责说明

企业管理部岗位职责说明 一、企业管理部主要职责 企业管理部主要职责: 1、研究并参与制定宝塔集团新疆区的发展战略,参与制定新疆区的中、长期发展规划。 2、组织新疆区总裁办所属单位制定年度生产经营、固定资产投资等综合计划。 3、负责新疆区总裁办所属单位的运营分析和监管工作,并对所属单位的经营目标和预算所出现的偏差予以纠偏。 4、参与新疆区所属单位的投资并购和尽职调查工作,开展能源、资源等有利于集团发展的对外合作准备工作,形成初步方案。 5、按照新疆区总裁办及新疆宝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管理和发展的要求,参与制定并颁布相关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6、搜集与宝塔现有业务和产业有关的法律政策、国家和地方优惠政策、行政审批政策等,并对其进行研究分析,提出初步意见供领导参考,根据需要下发给所属单位,充分利用好政策以降低成本。 7、配合考评委对所属单位的运营、以及在建项目工程进行监督和考核,并对在建项目相关资质的办理进行督办等内控管理工作。 8、对外合作与发展,加强与关联合作单位的往来、沟通、交流。 二、企业管理部下设二级部门 1、计划经营部

(1)按照新疆区总裁办及新疆宝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要求,负责牵头各所属单位进行战略规划的制定和组织与实施。 (2)协助各分、子公司制定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及全面预算,并对其合理性进行审核。 (3)负责参与制定对各业务单位进行月、季、年度生产经营及在建工程考核管理办法并按时进行专项考核,并对各业务单位生产经营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和提出整改意见 (3)制定各业务单位的生产经营目标责任书及项目建设目标责任书,并合理分解到季度、月度工作计划 (4)组织各业务单位召开月、季、年度生产经营分析会及生产经营分析会材料组织工作 (5)计划经营部的工作流程制定、内部职能部门之间的业务衔接与沟通。 (6)在建工程月、季、年度工程进度、质量、资金、安全等方面的工程计划达成分析 (7)生产经营单位月、季、年度预算达成综合统计分析 (8)对总裁办所属各业务单位对口部门的业务指导工作和相应业务管理工作 (9)新成立公司的市场调研及分析,初步制定出各公司的市场定位,管理模式,关键资源及流程以及市场开拓方案的策划。 (2)法律、股权管理处 1、法律事务要职责:建立、完善各项法律事务管理办法和其他

(完整版)公司综合管理部各岗位职责

公司综合管理部各岗位职责 一、综合管理部职能 1、负责公司人事行政管理制度的拟订、调整、执行和监督。 2、制定人事行政工作规划,编制人事行政支出预算,有效进行成本控制。 3、参与公司组织结构的设计与调整,负责公司岗位设计与岗位分析。 4、负责公司人力资源的招聘、任用、调动、辞退等事务,负责员工的培训与开发管理。 5、建立完善的员工绩效评价体系并定期开展员工绩效考评工作。 6、负责制定合理且有竞争性的薪酬管理制度,按规定做好日常的工资计划、核定、核算及统计分析工作,实现公司的薪酬激励计划。 7、编制员工手册,建立员工日常行为管理规范。 8、负责公司内部公共关系管理,培育和谐健康、积极向上的组织氛围,促进企业文化建设。 9、公司人事行政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维护。 10、根据公司高层意图和公司发展战略,负责起草重要文稿,牵头或协助公司的规划研究。 11、负责公司印鉴、档案资料、信息管理以及宣传报道等日常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12、与政府职能部门的沟通及相关证照、手续的办理。 13、公司会议的组织、记录及记录归档工作。 14、员工考勤、出勤统计、报表、分析等人事管理工作。 15、负责前台接待、客人来访登记、迎送等招待工作。 16、负责公司日常安全保卫及消防管理工作。 17、负责公司车辆调动、办公环境等总务后勤管理工作。 18、负责公司对外宣传、公关工作,提升公司品牌形象,扩大 公司及公司领导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 19、牵头组织危机管理委员会,制定危机处理预案。 20、完成公司高层临时交办的工作。 二、综合管理部权限 1、组织参与公司人事行政战略规划。 2、具有对公司招聘决策的建议权。 3、具有对违反公司制度及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的处罚权。 4、代表公司领导协调各公司、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5、对企业劳动争议和劳资纠纷的协调处理。 6、根据公司总体战略规划,对公司经营计划有建议权。 7、依照制度,有对人事行政稽查中发现问题实施处理的权力。 8、依照制度,按规定程序,有对相关单位实施处罚的建议权。 9、依照制度,有对公司员工违反人事行政制度的处罚权。 10、依照制度,有对公司人力行政资源合理调动的权力。 11、依照制度,有对公司员工薪资调整、职位调整、人事任免、晋升、解聘的建议权。

管理制度机构及岗位设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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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及岗位设置管理办法

1.0目的: 为更加科学合理地设置机构和岗位,建立适时有效的岗位管理机制,为公司机构和岗位的设置提供指引,特制定本办法。 2.0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各部门及各分支机构。 3.0定义: 机构:如无特别说明,是指组织内部的单位,如部门、科、组、分公司、办事处等。 4.0职责: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拟定,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5.0组织设置: 5.1本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1人,统管公司全面工作;设副总经理若干人,辅助总经理分管或处理公司业务;设总监若干人,分管部分部门工作或负责专项事宜。 5.2本公司组织机构分总部和驻外分支机构俩部分设置。 6.0机构设置 6.1总部机构设置: 6.1.1公司总部机构设置共分为三级,壹级机构为“部门”,二级机构为“科”,三级机构为“组”。 6.1.2公司根据职能和业务的不同,于总部分别设置总经办、市场部、研发部、采购部、品管部、销售部、外贸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和客服等部门。 6.1.3各部门视部门规模和业务需要,可下设“科”或“组”。 6.1.4设置“科”或“组”的部门,“科”的总人数壹般需于5人之上,“组”的总人数壹般需于3人之上。 6.2分支机构设置: 6.2.1驻外分支机构因各地区业务需要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

6.2.2分公司相当于总部二级机构级别,办事处相当于总部三级机构级别。 6.2.3分公司可视业务规模大小设置下级机构“部门”,设置下属部门的分公司总人数壹般需25人之上,分公司的下属“部门”相当于总部三级机构级别;办事处壹般不设置下级机构“部门”。 6.3本公司机构名称及从属关系的确立和变更,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和各机构负责人商讨后提出草案,经总经理批准后颁布实施。 6.4本公司必要时可设立各种委员会,其组织规程另定。 6.5本公司组织架构图见附件壹。 7.0岗位设置 7.1岗位设置原则: 本公司根据岗位责任的大小、工作的重要和复杂程度确定岗位等级,根据工作性质确定岗位类型,根据工作任务确定岗位名称。 7.2岗位类别: 本公司岗位共分五类:管理类、财务类、技术类、业务类和其他类。 7.2.1管理类:指全面负责壹个机构管理、有固定下属、须对其所负责机构的工作职能负责的机构负责人,包括“科”、“组”的负责人。 7.2.2财务类:指从事财务、审计工作的人员。 7.2.3技术类:指从事设计、工程和其他技术(IT、维修等)的专业人员。 7.2.4业务类:指直接从事公司产品销售的人员,包括内、外销的业务代表、业务主任、业务经理等(不包括业务机构负责人)。 7.2.5其他类:指除之上类别以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包括各部门、各分支机构的文职人员、司机、仓库人员、门店人员等。 7.3岗位级别规划: 7.3.1岗位级别按管理类和非管理类俩大类别进行规划。 7.3.2管理类岗位分为主管级、经理级、总监级、总经理级和董事长级共五大级别,每大级别另设壹个副级;非管理类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共三大级别,其中初级分设三个小级,中级和高级各分设俩个小级,具体见附件二《职位体系规划

企业管理部工作职责

企业管理部工作职责 (一)发展规划 1. 组织拟订公司的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协调具体实施; 2. 组织跟踪和了解行业、市场动态及外部竞争环境变化,定期提交规划研究报告和建议,为高层决策提供参考。 (二)企业管理 1. 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进行企业管理诊断,为公司改善管理提供指导意见,为评价企业运行状况提供依据; 2. 研究、分析经营情况和市场环境,对重大经营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防范经营风险。3.公司各部门日常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工作情况考核、评价。 (三)管理体系建设 1. 负责整个公司的管理体系的建设(包括部门职责、管理业务流程和规章制度等),运行情况的维护监督和改进; 2. 组织对现有管理体系的分析评估,向高层提出改进的方案建议; 3. 组织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制订,负责公司管理制度的审核与发布。 (四)经营计划管理 1. 汇编、拟定公司年度经营计划、计划分解实施并进行监控和督导; 2. 负责制定公司各部门年度经营责任目标及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五)综合统计 1.统计工作规章制度建设,针对公司专业统计的各类数据渠道归口管理,; 2.负责建立和管理信息统计台帐; 3.负责管理各项信息统计报表和数据,编制、按时报送公司综合统计报表。 4.公司运营情况统计数据分析,改进方案编制及安排实施。 (六)人力资源管理 1. 拟订公司人力资源相关制度,负责公司人力资源相关制度的执行与反馈; 2.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拟订公司年度的人力需求计划(包括预算、招聘计划、培训计划); 3. 负责公司人员的招聘,制定发布招聘信息、建立招聘渠道; 4. 在外部招聘过程中,负责协调及组织各个阶段的笔试、面试,并对应聘人员的背景情况进行初步调查; 5. 办理录用手续,与合格者签订录用合同,安排相关录用工作; 6. 调查了解公司各部门员工的培训需求,根据各部门培训计划汇总编制公司培训计划,报审报批;并组织和监督、检查培训实施,评估培训效果; 7. 负责薪酬管理以及公司各部门薪酬、奖金、福利标准拟订,拟订工资、福利计划及员工薪资方案,并报审报批后组织实施; 8. 负责拟订部门以及员工绩效考核指标和方案,组织绩效核和监督检查; 9. 协调处理劳资关系,办理医疗、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手续; 10. 负责岗位变动(升降职、调动、解聘)相关事宜的办理工作,包括薪酬变动、内部调配、合同修订、合同解除等,负责管理公司人事档案。 (七)企业文化管理。 1. 负责创意、策划、制定、完善企业文化活动项目及规范程序; 2. 负责公司司庆等重大庆典活动的策划与组织工作; 3. 协助相关部门宣传有关企业文化活动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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