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征用存在问题及对策

农村土地征用存在问题及对策

农村土地征用存在问题及对策

一、镇农村土地征用主要存在问题及原因1、征地是政府行为,即由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直接介入征地活动,这就使得农民在征地中处于比

较被动的位置,当农民和政府或开发商就补偿、安置等问题无法达成协议,

申请政府或职能部门协调裁决时,由于政府或职能部门既是“运动员”又是“裁

判员”的双重身份,农民要求解决的问题有时得不到解决。 2.农村征地

款使用管理问题。据近期对新联村被征地农民社保问题的调研,目前该村征

地费的使用方式主要是:村集体所有,按其土地使用面积分配到户。土地属

集体所有,征地补偿费由村集体掌握。村集体根据本村土地下放时分田到户

的底册,按每户的土地使用面积登记造册,一次性分配到户,由农民自由支

配使用,据了解,在1993 至1994 年间,新联村大夫坣村小组平均每户能分

到征地补偿费及附着物补偿款3 至4 万元,这种方式,村民在当时可以建房

出租,有的弃农从商,一定程度上解决村民的生活问题。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出租给本村村民,村集体往往收取租金较困难,出租给本村集体以外

个人又影响着本村的社会稳定,处于两难抉择的困境,村民也同样面临着养

老等生活风险。3、有关农村土地征用的法律法规急待完善。目前,土

地征用的补偿安置标准普遍偏低,主要是套用国家标准进行征地补偿,补偿

费明显较低。按国家新《土地管理法》征地补偿标准,耕地补偿费为该地被

征前三年平均产值的6—10 倍;安置补助费为该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4—6 倍。安置措施不到位,有的地方出台土地征用办法时,更多地考虑政府或开发商

的利益,低价征用,高价出售,牺牲农民利益。而对于农民来说,失地就意

味着失业,因为拿不到足够的补偿,得不到妥善的安置,又失去了收入来源,他们的生活出现了困难,甚至重返贫困,同时也给社会稳定埋下了隐患。

农村环境整治存在的问题与思考之欧阳光明创编

农村环境整治存在的问题与思考 欧阳光明(2021.03.07) 近年来,渝水区加大了对农村环境整治的力度。把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作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一项重要惠民实事来抓,以镇村建设为基础,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状况为突破口,重点开展了农村垃圾整治、镇容村貌整治、农村河塘整治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农民的幸福指数不断攀升。 一、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存在的不足 1、农民对环境综合整治的意识不强。目前,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还处在示范阶段,农民对整治工作的期望值不是很高,自主投工投劳的热情和积极性还不强。 2、农村脏乱差问题还普遍存在。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不及时,生活污水任意排放,杂物乱堆乱放,畜禽乱跑、粪便到处拉,排水沟淤积比较严重。 3、畜禽养殖污染较为严重。由于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布局不合理,普遍依水而建,废水未经过处理直接排放,对农村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全区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家,其中建有沼气设施的只有家。 4、长效管理机制还没有建立健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都需要资金投入,由于大部分乡镇财力比较薄弱,影响了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卫生保洁等长效管理所需经费难以足额到位。 二、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思考

1、广泛宣传动员,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主体是农民,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手段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引导广大农民积极参与村社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发动农民群众对自身受益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工投劳,同时大力宣传农村环保科普知识,加强环保法制教育,切实增强广大农民的环保意识。 2、整合项目资金,创新农村环保资金投入方式。充分发挥项目资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整合各级涉农项目资金,调整资金分配思路,实现农村环境整治项目与基本农用改造、农村新能源开发、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现代化相结合,整合项目,聚集资金,整体推进,充分发挥资金的集聚效应。 3、实行农民自治,建立农村环保长效机制。通过制订村规民约,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等方式,组织村民参与项目运行和管理,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筹集部分资金,集中管理使用,解决村社环境卫生保洁费用。 4、立足长远发展,高起点规划农村环境整治目标。要围绕新农村建设,从环保的角度对辖区内新农村建设做好一个整体规划,重点对产业发展、村容村貌整治、环保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建设做出明确规划,做到高标准规划,高起点建设。新农村建设要因地制宜,不千遍一律,要从根本上转变过去重建房、重修路,轻垃圾搜集、轻污水处理的局面,逐步实现农村垃圾、污水综合有效处理。 5、加大执法力度,有效整治农村污染企业。对农村新建企业要加强规划布局,严把企业环保准入关。对农村现有企业,要加大

征地拆迁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有哪些

征地拆迁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有哪些? 整理编辑:董国女律师 1、征地拆迁工作实施主体不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这一法律条款明确规定征地拆迁工作的实施主体,只能是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该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在现实的征地拆迁工作中,严格按照这一规定实施的很少,大多数情况是,由政府成立一个临时机构,有的叫开发区,有的叫工业园,也有的叫支持什么建设项目指挥部,人员由各个部门临时抽调。政府将征拆工作全部交由此机构实施,也有的县一级政府直接将某一个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委托乡镇一级人民政府实施,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直接参与组织实施。 2、征用土地公告不规范 征用土地公告是征用土地的必经程序,征用土地公告分为两种,一是征用土地公告,二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四条规定:“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用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五条规定:“征用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二)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这两条所规范的是征用土地公告的时间和内容。 第七条规定:“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上地才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第八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二)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三)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五)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六)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这两条规范的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时间和内容。 在现实的征地拆迁工作中,完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进行公告的很少。有的小项目未进行公告,有的制作了公告未张贴,有的应公告两次而只公告了一次,有的公告内容不完整,还有的在未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时即发出征用土地公告。因此,公告内容缺少批准机关、批准文号和批准时间。征地不依法进行公告,违反了法定程序,剥夺了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并将产生严重的后果。依据《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未依法进行征用土地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未依法进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安置手续。 3、不告知听证权 《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九条规定:“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

国家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

2019国家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 随着城市不断的发展需要将用地向外无限的扩展,这就意味着需要对农村土地进行征收。农民比较关心的就是土地赔偿的标准,能够补助多少钱。下面大家就跟网站的小编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2017国家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吧。 ▲2017年农村土地补偿新标准 ▲(一)征地补偿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万元。 ▲(二)其他税费 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三)征地工作程序 1、告知征地情况。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3、组织征地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 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 ▲(四)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 1、房屋补偿标准 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 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 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65元。 沼气池每个补偿4600元。 厕所每平方米补偿190―300元。 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150―260元。 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165―280元。 菜窖每平方米补偿180―330元。 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190元。 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450元。 大门楼每个补偿2400元。 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1000元。 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15000元。 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补偿3万元。 排水管(塑料管、铸铁)每延长米补偿80―150元。 电话移机补助费每户200元。 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300元。 坟每座补偿5000元。 3、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五)电力设施动迁补偿标准

[农村集体土地征用流程]集体土地征用流程

[农村集体土地征用流程]集体土地征用流程 集体土地征用流程(一) 基本流程 1、编制呈报说明书:国土房管部门根据各项征地相关方案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 2、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国土房管部门将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及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一并报送同级政府审核。 3、上一级土地主管部门审查:同级政府审核同意后,报上一级土地主管部门审查。 (二) 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及附具材料 1、呈报说明书的各项主要内容 (1) 项目用地安排情况; (2) 拟使用土地情况; (3) 其他应说明的呈报内容。 2、附具材料 (1) 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和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占用基本农田的,还应提供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2) 由用地单位提交的、有资格的单位出具的勘测定界图及测定界技术报告书; (3) 地籍资料或者其他土地权属证明材料; (4) 以有偿方式供地的,还应提供草签的土地有偿使用合同

及说明和有关文件; (5) 为实施城市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占用土地的,还应提供城市规划图和村庄集镇规划图。 相关阅读: 集体土地抵押的相关问题 1、允许抵押的土地 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现在允许抵押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只有两种: 其一,乡镇企业所占用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该土地使用权并不能直接抵押,但可以在抵押土地上的建筑物时,一起将所占有的土地使用权抵押; 其二,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2、办理抵押主要涉及以下三个方面: 1、相关权属证书; 2、主体信息资料; 3、承包经营合同或其他权益确认文本。各文件之间应当相互印证。办理抵押时应当注意抵押证书与抵押合同的一致性。 3、抵押登记程序 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必须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批准登记之日起生效。未经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土地抵押权不受法律保护,土地使用权亦不能作为抵押财产进行处置。(《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办理

个人土地征用合同例文3篇

个人土地征用合同例文3篇 Example of individual land acquisition contrac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合同编号:XX-2020-01

个人土地征用合同例文3篇 前言: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文档根据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个人土地征用合同模板(基础版) 2、篇章2:个人土地征用合同范本 3、篇章3:个人土地征用合同模板(通用版) 篇章1:个人土地征用合同模板(基础版) 甲方:农户 乙方:两河村村民委员会 为加快我村高山生态扶贫搬迁点建设,经村两委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现需征用甲方的部分土地作为高山生态扶贫搬迁点项目建设,双方现就土地征用事项协商,达成如下补偿协议: 一、征用时间:一次性永久征用。

二、甲方土地四至界线: 东至:,西至:,南至:,北至:。 三、甲方土地面积及征用补偿费: 土地面积及补偿:该地长米,宽米,总面积合计亩,根据相关补偿标准,一次性补偿人民币元整(¥:元) 四、补偿方式:征用补偿在项目建设之前一次性付清。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合同签字生效,即表示乙方同意甲方的征用方案,没有异议; 2、合同生效后,该地块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改变土地在高山生态扶贫搬迁点项目上的规划用途; 3、土地征用后,甲方不得无故阻止、破坏、干扰乙方的改造、修建等正常施工。 4、若甲方违反合同,除全额退还乙方支付的费用外,另赔偿给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增加土地补偿款之外的其他补偿款;

浅谈农村环境整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农村环境整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农村环境整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加大了对农村环境整治的力度,把农村环境整治作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提高老百姓生活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以农村建设为基础,以改善“脏、乱、差”的环境为突破口,重点开展了清理“三大堆”、植树绿化、街道亮化等工作,效果比较明显,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下面结合自身工作谈一谈感受。 一、存在的问题 1.资金问题是农村环境整治过程中需要面对的关键问题。在进行环境综合整治的过程中,无论是清扫垃圾还是对村中的道路进行绿化和美化,这些都是需要大量的资金做保障,尤其是需要一定的资金持续投入来维护、保持整治效果,虽然上级给予了一定的补助,但是与村庄实际需要存在很大差距,这就导致环境整治工作出现了部分村因缺乏资金投入而难以开展,部分村即使上了公共环卫设施,建立了相应的管理机制,也因后续资金难以跟上而无法持续。以我包的一个村庄为例,该村没有集体收入,每次打扫卫生都由村庄支部书记个人垫付费用,少则两三千,多则七八千,随着打扫卫生次数的增多,村干部不敢再垫付了,甚至还影响了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所以说,治理经费的不足是当下农村开展综合整治过程中的一个非常关键性的因素。 2.村级全局观念淡薄,群众观念落后,缺乏对环境整治工

作的必要性认识。 部分村庄干部环境整治观念淡薄,认为农村环境也就应该是这个样,搞环境整治劳民伤财,根本没有必要,个别经济条件好的村庄,宁可拿资金修路,搞其他建设,也不愿意把资金用于环境整治工作上。部分群众思想不端正,对政府关于环境整治的工作缺乏认识,受长期以来农村生产生活环境的影响以及传统粗放型农村经济发展模式的制约,再加上“小农”思想延续,群众对现有的环境已习以为常,参与环境整治的热情不高,普遍存在着搞环境整治是政府的事,与自己无关。部分群众以方便自己为准则,爱护环境的意识淡薄,未能形成齐心协力的共识。甚至出现在垃圾箱的设立选址及乱堆乱放清理过程中,牵涉到农户自身利益时,群众予以制止、阻挠、谩骂、破坏等不良现象等等。 3.治标不治本的问题。在环境整治过程中,清理垃圾的时候,大部分采用就地掩埋或者焚烧等方式,虽然垃圾看不见了,但是掩埋污染了土地、水源,焚烧污染了大气,造成了二次污染。清理草堆的时候,也只是由屋前移到了房后,由村前移到了村后,更有甚者遇到上级检查的时候就搬走,检查完了再搬回来。畜牧养殖难以控制,个别养殖场建在村中,动物粪便不加处理,遇到下雨,街道上粪水横流。对粪堆的处理也是用泥土简单掩盖一下。以上的方式只是为了应付检查而为之,对村庄的环境没有任何改善。

当前农村征地拆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教学教材

当前农村征地拆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 -------------以陕西省吴堡县寇家塬镇为例 当前随着我国城镇化的推进以及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大量的农村土地会被征用,所以征地工作在今后乃至一段时间内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当前我国各地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出现许多矛盾和问题,引起许多群众上访或出现一些群体性事件,不仅阻碍了我经济社会的顺利发展,也极大地影响了我国社会的稳定。所以如何做好当前征地拆迁工作,使该工作既能积极服务于各类建设同时又能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成为当前迫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本文作者深入基层乡镇一线调研,以一个典型的乡镇----吴堡县寇家塬镇为例,做关于征地拆迁问题的调查。寇家塬镇是陕西省得一个重点乡镇,近些年来该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的相关政策精神,加大助农惠农力度,积极推进小城镇化建设,完善乡镇基础设施建设,想法设法帮助农民脱贫致富。由此该镇近年来推出三项重点建设工程,分别是小城镇建设工程,沿黄公路建设工程,横村温泉建设工程,但是要进行这三项工程,必须进行许多征地拆迁工作,在征地过程中就出现了许多问题。 一、寇家源镇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及其原因 征地拆迁是指在工程项目或开发项目中集体土地征收或征用以及房屋拆迁等,根据调查,寇家塬镇的补偿项目基本有四类,一是土地补偿,二是被征地人员安置补偿,三是青苗和附着物补偿,四是房

屋拆迁补偿,而且该镇的征地项目都是经过规范审批,且补偿标准都是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的,但是在现有制度下,该镇征地中还是出现征不到地、上访等一些问题,根据调研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宣传工作不到位。通过调查,该镇群众只知道要征地拆迁,但大都对征地拆迁带来的好处了解甚少。比如小城镇建设可以改进农民生活条件,促进农村城市化,能使村民的经营多样化;而沿黄公路更是一项惠民工程,俗话说“要致富,先修路”,只有把路修好了,村民才更好的走出大山,和外面的世界交流,接轨;最后温泉工程更是横村村民脱贫致富的一个法宝,外来的旅游投资建设,可以带动村里相关产业的一系列发展,旅游者的吃住拉撒消费都是村民未来的收入。而这一切的好处都被村民现有的征地补偿费所掩盖,村民短浅的目光都反映出镇里和村里的宣传不到位,没有把实实在在的好处给农民讲清楚,导致村民只顾极少的补偿款,而拒绝拆迁。 (二)法律法规不健全。首先,长期以来,农村房屋拆迁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对农民房屋的私有财产权,一直采取忽略或放任态度,在可见的法律法规中,房屋仅被包含在“附着物”之中,严重混淆了农民土地的集体所有性质和房屋的私有性质。地方政府在办理农村房屋拆迁补偿事宜时主要参照国有土地上的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办法进行,有的甚至连参照的资格都没有,农民公平受偿权利在法律上受到了不当的限制,把本该由上位法保护的农民的合法财产权,移位于下位法,由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以下的规范性文件擅自处分农民的私有房屋

农村土地征用协议书范本

农村土地征用协议书范本 农村土地征用协议书范本一 甲方:乙方:为了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公益事业建设,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依据(号)《关于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在设见:一、征用时间:年月日,时间为亩;年年;,征用土地用于建,经甲乙双方同意达成如下意 二、被征用农户面积为xxxx亩 三、付款方式为一次性补偿。按照甘肃省定西市(号)文件精神执行;注:征用土地为元每亩。 四、经甲乙双方同意签订后,甲方不得干扰乙方正常施工,不得无理取闹,如甲方组止、破坏,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乙方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文明施工,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鉴证方一份,甲乙双方同意后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鉴证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农村土地征用协议书范本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征用甲方土地亩为乙方建设所用。现经过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地块的位置和面积 1、征用(收)甲方地块(以下简称该地块)位于,四至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具体位置和四至详见附件。 上述地块总面积为亩。 2、该地块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现属于甲方,拟用于乙方开发建设项目所用。

第二条土地补偿费 1、补偿费标准:每亩元人民币。 2、补偿费总额:按土地面积亩,每亩元计算,补偿费总额为万元。 第三条土地补偿费的支付 乙方按本协议约定的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已经一次性给付原承包人补偿费,并签订了使用权永久转让协议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合同签字生效,即表示甲方同意乙方的征用方案,没有异议。 2、合同生效后,该地块使用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改变土地的用途,乙方所用甲 方的该宗土地按照其申请的并经国家审批的土地用途使用。 3、土地征用后,甲方不得无故阻止、破坏、干扰乙方的改造、修建等正常施工。 4、若甲方违反合同,除全额退还乙方支付的费用外,另赔偿给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 损失。 5、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增加土地补偿款之外的其他补偿款。 6、未尽事宜甲方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可订立补充协议。 第五条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协商解决。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同意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20xx年月日20xx年月日 农村土地征用协议书范本三 被征土地单位(下称甲方): 征用土地单位(下称乙方): 按照土地管理的有关规定,甲方经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同意乙方征用甲方土地发展项目,经甲乙双方实地查看、反复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农村土地征用的程序看过来!

农村土地征用的程序看过来! 第一步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因此,用地单位在初步选定某农用地为建设用地后,应首先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规划部门咨询是否符合该农用地的各项规划。 第二步确认该农用地可以用于建设,再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进行和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建设部门审查符合的,颁发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用地单位应按规定缴纳选址规费。 第三步用地单位持该《选址意见书》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由该国土资源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 第四步用地单位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向建设部门、环保局等办理立项、规划、环保许可等手续,并缴纳各项审批费用; 第五步用地单位再持以上审批文件,向原预审的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用地的正式申请。 第六步国土资源局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分不同类型,经各级人民政府审批。 第七步由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对该农用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进行征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按征地程序办理征地手续。 第八步国土资源局根据批准的供地方案,在征地的补偿、安置补助完成后,向用地单位发出批准用地文件和《建设用地批准书》,被征地单位应在规定的期限内交出土地。 第九步被征用单位交出土地后,该土地即成为国有土地,由国土资源局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出让供地)或向土地使用者核发划拨决定书(划拨供地)。用地单位按约定缴纳出让费用。 第十步签订出让合同并按约定缴纳费用后,用地单位才真正获得该土地的使用权,用地单位即可办理建设项目的相关审批手续予以施工建设。 第十一步如用地单位欲转让该土地使用权,必须符合国家关于已出让土地转让的规定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时,不得改变规定的

治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工作汇报_0

p (一)、大力推进工业集群化,促进集约发展。充分利用已有产业基础,通过扩大企业规模和招大引强等举措,培育壮大一批关联度高、特色明显、竞争力强的主导产业,打造特色产业集群。积极引导企业运用现代管理,依靠现代科技,不断提高资源利用率,切实转变生产经营方式,走集约发展之路。大力引进先进实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强制淘汰消耗高、污染重、技术落后的工艺和产品。 (二)、产业结构减排。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有关规定,要坚决淘汰一批资源消耗大、环境污染重的落后产能,为优势产业发展、节能降耗腾出空间。编制和实施全区淘汰落后产能“十二五”专项规划,明确“十二五”期间各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时间进度安排。 二、目标完成情况 20**年1-6月份,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等价能耗为798461吨标煤,同比增长0.33%,实现规上工业总产值953.48亿元,同比增长10.1%,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万元工业总产值等价能耗为0.0837吨标准煤,同比下降8.94%。1-6月份全区节能目标完成下降7%(目标为4.2%),列全市第一。 三、主要工作举措 (一)签订责任书,落实目标责任制 四月份我局主持召开了全区“腾笼换鸟”暨节能降耗工作会议,区政府与全区25个镇(乡)、街道、工业园区签订了年度节能降耗目标责任书,要求镇(乡)、工业园区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6.5%,街道下降7%,同时与住建、交通运输、城管、卫生、教育、旅游、商务、机关事务等八个涉能部门签订了个性化目标责任书。在重点用能企业考核工作中,我局对市级重点用能企业以外的22家区级重点用能企业及5家非工业企业下发了节能目标任务书。同时,要求各镇(乡)街道、园区对辖区内规上工业企业和行政村下达节能目标任务并落实节能承诺,涉能主要部门所辖重点用能单位由相关职能局下达节能目标责任书,形成了节能考核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节能工作体系。同时,成立了区腾换办,出台了节能和“腾笼换鸟”考核办法。 (二)开展常规节能工作 根据年初节能工作安排,开展了常规性的节能工作。一是实施节能改造项目80项,项目总投资1.5亿元,年可节约标煤2万吨;二是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企业54家,比去年翻一番,投入资金8000万元,预计年节标煤8000吨;三是安排能源审计企业20家,能源监察企业30家,目前时间过半,工作进度过半;四是组织2家企业赴嘉兴参加能博会;五是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节能宣传月活动。 (三)建立“腾笼换鸟”机制 年初,根据省市“腾笼换鸟”工作要求,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腾笼换鸟”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试行)》(鄞政发[2013]58号),要求到2015年全区新装备、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五大新兴产业比重达33%以上,高新技术产业比重达30%以上,全员劳动生产率提高到15.5万元/人,规上工业新产品产值率达到26%以上。“十二五”期间,全区累计盘活存量土地4000亩,腾出用能空间10万吨标煤,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量和主要污染物排放完成市下达目标。为了完成上述目标任务,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相关副区长为副组长的XX区“腾笼换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此项工作已经全面开展。 (四)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按照市对区淘汰落后产能计划要求,上半年我区已经完成了关闭鄞州乾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和鄞州中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改造宁波耀义新材料有限公司等三家不锈钢企业,年节标煤3452吨;关闭了姜山镇沈余砖瓦厂和高桥镇岐阳砖瓦厂,年节标煤5850吨;宁波

征地拆迁过程会出现哪些问题

遇到征地拆迁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https://www.360docs.net/doc/79113266.html, 征地拆迁过程会出现哪些问题 为了旧村换新貌、新建火车站、某经济金融中心等原因,需要征收土地进行建造。那么征地拆迁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有哪些?征地拆迁工作实施主体不规范、征用土地公告不规范、不告知听证权、补偿、安置不到位等。下面快车小编为您一一介绍。 征地拆迁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 1、征地拆迁工作实施主体不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这一法律条款明确规定征地拆迁工作的实施主体,只能是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该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在现实的征地拆迁工作中,严格按照这一规定实施的很少,大多数情况是,由政府成立一个临时机构,有的叫开发区,有的叫工业园,也

有的叫支持什么建设项目指挥部,人员由各个部门临时抽调。政府将征拆工作全部交由此机构实施,也有的县一级政府直接将某一个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委托乡镇一级人民政府实施,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直接参与组织实施。 2、征用土地公告不规范 征用土地公告是征用土地的必经程序,征用土地公告分为两种,一是征用土地公告,二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四条规定: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用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五条规定:征用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二)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这两条所规范的是征用土地公告的时间和内容。 第七条规定: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农村土地征用合同样本

农村土地征用合同样本 Sample of rural land acquisition contract 合同编号:XX-2020-0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农村土地征用合同样本 前言: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文档根据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征用甲方土地亩为乙方建设所用。现经过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地块的位置和面积 1、征用(收)甲方地块(以下简称该地块)位于,四至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具体位置和四至详见附件。 上述地块总面积为亩。 2、该地块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现属于甲方,拟用于乙方开发建设项目所用。 第二条土地补偿费 1、补偿费标准:每亩元人民币。

2、补偿费总额:按土地面积亩,每亩元计算,补偿费总额为万元。 第三条土地补偿费的支付 乙方按本协议约定的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已经一次性给付原承包人补偿费,并签订了使用权永久转让协议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合同签字生效,即表示甲方同意乙方的征用方案,没有异议。 2、合同生效后,该地块使用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改变土地的用途,乙方所用甲方的该宗土地按照其申请的并经国家审批的土地用途使用。 3、土地征用后,甲方不得无故阻止、破坏、干扰乙方的改造、修建等正常施工。 4、若甲方违反合同,除全额退还乙方支付的费用外,另赔偿给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增加土地补偿款之外的其他补偿款。 6、未尽事宜甲方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可订立补充协议。

集体土地的征收程序

集体土地的征收程序 征地审批1、征地审批权限。 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我国征地批准机关为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 一、下列情形中由国务院批准征收。 (一)1、征收基本农田的或者征收的土地中含有基本农田的。将所有占用基本农田都由国务院批准,主要是为了切实加强对基本农田的保护,禁止一般性项目和城市、村庄、集镇建设占用基本农田。对于一些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确实无法避开而必须占用基本农田的,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并按规定重新补划基本农田。这是严格管理基本农田的主要措施。土地管理法中土地征收审批权限的问题规定为“基本农田”但是实际上在征收土地中若经国务院批准应当一并由国务院批准而不是只有基本农田部分由国务院批准,所以在土地征收时只要被征收的土地含有基本农田就应当由国务院来批准。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即一般耕地。 (三)其他类型的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即征收土地若超过七十公顷无论是什么类型都必须由国务院来批准征收,包括了耕地之外的所有土地,同时也包括征用耕地35公顷以下其他土地70公顷以下,两项之和超过70公顷的。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的。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涉及农用地转用的,农用地转用应当有国务院批准,而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故在征收农用地的若用地项目属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则征地审批实际上也应当由国务院批准。 二、省级人民政府的征地审批权限。 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35公顷以下的,其他土地70公顷以下的,包括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和其他土地之和不足70公顷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省政府批准征地的同时需要报国务院备案。 2、征收土地报批程序(以批次征地为例)。 第一步:征地告知。在征地报批前,市、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就当将拟征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征地告知书》的形式告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同时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征地告知书》应当在拟征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张贴。征地按规定告知后,应当填写《征地告知书送达证明》。征地告知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的青苗,抢建或突击装修的地上附着物,征地时不予补偿。 第二步:征地调查确认。在征地告知后,市、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及时调查核实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据实填写《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应对调查结果予以确认。《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作为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依据,不作为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或地上附着物产权人是否同意征地的凭证。知情确认属于征地审查报批的必备材料。第三步:组织征地听证。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就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提出听证书面申请的,市、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当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组织听证。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听证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听证书面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放弃听证的,市、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可在《征地告知书送达证明》备注栏内书面记载,由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020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2020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 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 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 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 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三、青苗补偿标准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 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四、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 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 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 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 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 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村征地越来越多,农民最关心的就是最新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是多少?那么,农村征地赔偿标准由哪些方面构成,又是计算的呢? 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构成。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 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 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 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 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三、青苗补偿标准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 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四、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 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

环境治理存在问题及对策

环境治理存在问题及对策 摘要: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环境问题严重制约经济可持续发展与社会和谐。理论和实践表明,积极有效的环境治理,是解决环境问题的重要途径。目前,中国在环境治理能力,环境治理机制仍面临挑战。需要从国外经验中学习,在环保法例的执行,运用市场手段和公众参与方面,提高环境管理措施,促进环境治理。 关键词:环境污染;环境治理;问题对策 目前,与工业化和生产过程有关的环境问题愈演愈烈。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一直保持稳定增长的良好势头。与此同时,我们一直将发展经济和改善环境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并在污染治理,排放,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主要污染物控制取得了显著进展。在环保投资显著增加;国家环境保护区,流域和取得的成果。但是,环境污染的形势依然严峻的,环境污染相当一部分地区仍然没有得到改善,甚至愈演愈烈。在中国,对环境的污染已成为危害人们健康的重要因素。有效地解决环境污染问题,促进资源,环境与经济可持续发展,不仅有利于环保,同时也为推动了中国的经济发展。 一、我国的环境现状 我国目前的环境形势十分严峻。我国在环境污染物的排放量是世界上最大的国家之一。据统计,2004 年工业SO2排放量为1.89×107吨,生活SO2排放量为3.64×106吨;全年烟尘总1.1×107吨;总废水(工业废水以及生活污水)排放量为4.82×1010吨。随着大量污染物的肆意排放,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酸雨面积的扩大(其覆盖面积已占我国30%以上国土面积),使我国成为了继欧洲、北美之后的第三大重酸雨污染区。 此外,随着经济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马路上的汽车越来越多,与此同时,也给大气带来更多的尾气。然而机动车的尾气是雾霾颗粒组成的最主要的成分。最新的数据显示,北京雾霾颗粒中机动车尾气占22.2%,燃煤占16.7%,扬尘占16.3%,工业占15.7%。2013年的1月,4次“雾霾”笼罩我国30个省(区、市),在北京仅有5天不是雾霾天。有报告显示,中国最大的500个城市中,只有不到1%的城市达到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空气质量标准。与此同时,世界上污染最严重的10个城市有7个在中国。环境问题不仅是国民经济的发展的绊脚石,也是阻碍国民身体健康的重要因素。 二、我国环境治理面临的主要问题 1、环境治理相关法律体不健全 我国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制度建设已经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但仍未能满足环

关于征地拆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

关于征地拆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国家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动工修建,高速公路、旧城区改造等国家和地方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广泛铺开,征地拆迁以及由此引发的纠纷大幅度增加。2011年1月21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正式颁布实施,行政强拆被取消,法院也成为拆迁强制执行的唯一主体,这将导致更多的征地拆迁案件进入司法程序。近日就受理的征地拆迁案件特点、征地拆迁司法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分析,并对日后的征地拆迁司法服务工作提出建议。 一、法院在征地拆迁矛盾纠纷处理工作中面临的难题 征地拆迁案件的特殊性决定了法院在审理或强制执行征地拆迁案件时不可能轻松和简单,相反是不断涌现的各种难题,具体来说: (一)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地拆迁司法缺乏法律依据。旧城区的改建、扩建工作,更多的是触及农村的集体用地,现有的征地拆迁补偿法未对城中、城郊以及乡镇的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或征收补偿进行规定,恰恰是在这样的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纠纷比例最大,在济宁各县市区都是这样。 (二)补偿标准的差异加大了司法工作的难度。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差异大,甚至于说集体土地上的拆迁没有补偿标准,还有的不同的征地拆迁时间不同的补偿标准,最后导致“同地不同价”、“同城不同价”的现象,加深了征地拆迁矛盾。如个别县区“城中村”的集体土地上的拆迁补偿,如果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其补偿将比未办理的多两倍以上甚至达到十几倍;同一个工程项目的征地

拆迁补偿中,所跨越的相邻县、区的征收补偿标准差异也很大。这种补偿标准的差异,使得法院征地拆迁的审判和强制执行工作难度加大,工作很难取得被拆迁人的理解,更难平息被拆迁人对补偿差异的不满情绪。 (三)征地拆迁所引发的社会问题阻碍了法院司法工作的开展。征地拆迁工作常会引发一些深层次的社会矛盾,特别是在困难群众比较集中地进行拆迁,各种深层次的社会问题和家庭问题都会因征地拆迁而引发。例如法院非诉执行行政拆迁案件中,被拆迁户具有“残疾人多、低保户多、社会闲散人员多”的人员结构特点,此时对他们的拆迁安置工作,更多地会受到有关社会保障等一系列深层次矛盾影响,很多情况下,他们也会把对社会不满的情绪通过各种激进、极端的抵抗行为发泄在拆迁上,无疑多重社会矛盾的难以解决和群众不满情绪的宣泄都为法院征地拆迁司法工作加上了“枷锁”。 (四)服务大局的情势下征地拆迁受政府的干扰性增强。由于征地拆迁是政府的长运规划,是地方政府发展的大局,这样与个人利益发生冲突时,在现有的司法体制下,法院审判不得不更多的考虑如何为大局服务,在一定程度上得不到老百姓的理解与支持,调解、判决的难度增大。 二、法院为征地拆迁提供法律服务的主要做法与经验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现场指挥力度。对于每件征地拆迁案件,各法院院党组都十分重视,审判委员会严把征地拆迁诉讼案件的审判关,以保证案件的裁判质量;对于非诉执行行政拆迁案件,常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对策和部署整体工作;遇到需要强制执行拆迁时,主管副院长每次亲临拆迁工作现场与被拆迁人多次进行协商沟通和进行现场指挥;对于社

2017国家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仅供参考)

2017国家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二、征地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征地补偿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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