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线索登记表

违法线索登记表

1.违法线索登记表

编号:_______

违法线索登记表

违法线索登记表 编号:2017-2

立案呈批表 编号:2017-2

调查报告 调查机关:嘉善县国土资源局 调查时间:2017年3月15日至2017年3月22日 承办人:陆建飞、陆建中 当事人: 江苏合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一、违法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合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系电话:地址:镇江市润州区东方花苑2号格林豪泰6楼 二、违法事实: 现已查明,江苏合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涉嫌于2016年8月未经依法批准,非法占用拟建经十路南土地3785.20平方米(5.68亩)建设市政道路,目前已完成路基施工,尚未竣工,地面无建筑物。碎石占地面积3785.20平方米。经认定,占用土地全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占用的耕地2355.57平方米,占用的非耕地1429.63平方米。 上述事实,由以下证据证实:1、询问笔录;2、现场勘测笔录;3、现场勘测图;4、现场照片;5、占地性质认定表;6、占地地类认定表。证据充分,违法事实清楚。 三、违反的法律法规 江苏合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属未经依法批准,非法占用土地行为。 四、处罚依据及处理建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和《嘉善县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的规定,提出如下处理建议: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3785.20平方米土地;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建造的3785.20平方米路面构筑物及附属设施; 3、对非法占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1429.63平方米非耕地处以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计人民币14296.30元;对非法占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2355.57平方米耕地处以每平方米15元的罚款,计人民币35333.55元;两项共计人民币49629.85元。 请局集体会审决定。 承办人签名: 年月日

工商局消费者投诉登记表

消费者投诉登记表 注:1.本表格适用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对消费者通过电话、短信、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提起投诉的登记,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的登记; 2.消费者通过非现场方式提出投诉的,无须在投诉人一栏签字; 3.投诉事实应当包括:消费者接受商品或服务的名称、消费日期、消费涉及金额等具体情况。

消费者投诉转办通知书 工商﹝﹞第号 工商行政管理局(所): 现转去于年月日关于 的投诉。请你局(所)对投诉反映问题调查核实,依法予以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于年月日前及时报告(回复)我局。 附:相关材料份,共页。 年月日(印章) 注:本通知适用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设立的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将收到的消费者投诉分送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处理。

消费者投诉分送情况告知书 工商﹝﹞第号 : 我局于年月日收到你关于的投诉。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有关规定,我局已将你反映的问题分送至经营者所在地(经营行为发生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所)调查处理(联系人:,联系电话:)。 特此告知。 年月日(印章) 注:1. 本告知书适用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设立的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将收到的消费者投诉分送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处理后,告知投诉人分送情况; 2. 本告知书中“联系人”、“联系电话”指有管辖权工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负责处理消费者投诉相关工作人员及其联系电话; 3. 本告知书可以通过电话、短信、邮件、传真或者信函等便捷方式告知投诉人。

绍兴文理学院关于对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进行规范处置的规定

绍兴文理学院关于对反映党员干部 问题线索进行规范处置的规定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明党的纪律,适应纪律审查工作需要,根据中央纪委《关于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处置方式进行调整的通知》(中纪办发…2014?2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校内两级纪检组织。 第二条对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的处置坚持“统一受理、统一标准、集体处置、科学规范、高效运转”的原则。 第三条校内两级纪检组织以各种形式获得的问题线索移交校纪委办公室统一受理,工作中发现的线索须经纪委办公室登记受理后方可处置。因特殊原因需先行处置的线索,经校纪委书记批准后可先行处置,但应及时到纪委办公室登记。 第四条涉及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由纪委办公室集中管理、专人负责。 第五条对处级及以下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由纪委办公室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按规定进行处置。重要信访件由纪委书记或副书记提出拟办意见。 第六条对问题线索的处置,须按拟立案、初步核实、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方式办理。对第一次处置时暂存的问题线索须在3个月内进行再次处置。 第七条确定问题线索的处置方式须依据以下统一处置标准,注明具体的处置方式: (一)拟立案类。指经过初步核实,对照党纪政纪条规,确

有违纪事实,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线索。 (二)初步核实类。指反映的问题具有存在的可能性和可查性,对照党纪政纪条规,判断其可能构成违纪的线索。具体办理方式包括:直接调查了解、与被反映人之外的相关人员谈话、查询档案信息等方式。登记录入时要按照直接核实、查询等分别予以注明。 (三)谈话函询类。指反映的问题具有一般性,查清了只能给予轻处分或批评教育,或者反映问题不实而予以澄清的;反映问题笼统,多为道听途说或主观臆测,难以查证核实的线索。具体办理方式包括:发函由被反映人作情况说明、分管领导直接或委托学院或职能部门领导与被反映人谈话。登记录入时要按照发函请作情况说明(函询)、分管领导或学院、职能部门领导与其谈话等分别予以注明。 (四)暂存类。指反映的问题虽具有一定的可查性,但由于种种原因,暂不具备核查的条件而存放备查,一旦条件成熟即可开展核查工作的线索。包括以下情况:线索具体、有可查性,但因其本人、所在部门、时机等因素,不便马上开展核查的;相关重要涉案人一时难以找到的;经初步核实或者谈话函询,尚不能完全排除问题存在的可能性,在现有条件下难以进一步开展工作的;被反映人年龄过大的;反映的问题发生年代久远,且之后没有新问题举报的,等等。登记录入时要按照因时机等因素不便马上核查、重要涉案人一时难以找到、曾初核或谈话函询尚不能否定问题存在、被反映人年龄过大、问题久远且没有新问题举报、其他等分别予以注明。 (五)了结类。指反映的问题失实或无可能开展核查工作的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举报文书式样(1)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举报 文书式样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 2019年12月

目录 1. 投诉登记表(文书式样一) 2. 举报登记表(文书式样二) 3. 投诉/举报转办通知书(文书式样三) 4. 投诉/举报分送情况告知书(文书式样四) 5. 投诉受理决定书(文书式样五) 6. 投诉不予受理决定书(文书式样六) 7. 投诉调解通知书(文书式样七) 8. 投诉终止调解决定书(文书式样八) 9. 投诉调解书(文书式样九) 10. 举报立案告知书(文书式样十) 11. 举报不予立案告知书(文书式样十一) 12. 投诉/举报处理结果报告书(文书式样十二)

投诉登记表 登记单位: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兆麟所编号: 注:1.本表格适用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对消费者通过电话、传真、信函、上门等方式提起投诉的登记。 2.消费者通过非现场方式提起投诉的,无须在投诉人一栏签字。 3.消费者权益争议事实应当包括: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内容、时间、 地点、涉及金额、争议情况等具体事实。 4.投诉请求应当包括:消费者主张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 和服务费用、赔偿损失等具体请求。

举报登记表 登记单位:编号: 注:1.本表格适用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对公众通过电话、传真、信函、上门等方式提起举报的登记。 2. 举报人可以匿名举报,应当提供具体涉嫌违法线索,并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通过非现场方式提出举报的,无须在举报人一栏签字。

投诉/举报转办通知书 市场监管﹝﹞第号 市场监督管理局(所): 现转去于年月日关于 的投诉/举报。请你局(所)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依法予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于年月日前及时报告我局。 附:相关材料份,共页。 年月日(印章) 注:本通知书适用于省级或者地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设立的12315投诉举报中心将收到的投诉/举报分送有处理权限/管辖权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处理。

案件移送办法

汝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案件移送 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局案件移送和接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罪案件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行政执法中,发现违法行为应由其他行政机关管辖,需要将案件或者案件线索移送给其他行政机关,以及我局需要接收其他行政机关移送案件或案件线索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案件移送和接收中遵循同级移送和接收原则。 第四条局法规科负责案件移送和接收工作,办案机构负责案件具体承办工作。 第五条局法规科应对移送(接收)案件、案件线索所附的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审查,材料齐全的予以登记、签收,材料不全的不予移送(接收)。 (一)移送(接收)案件应附下列材料: 1.案件移送函;

2.案件调查报告; 3.涉案物品清单: 4.现场检查笔录,证据照片、询问笔录等; 5.其他证据材料。 (二)移送(接收)案件线索应附下列材料: 1.案件移送函; 2.案件线索的来源情况(举报、检查、交办材料等); 3.已取得的相关证据材料。 第六条对不属于我局管辖的行政案件,应当立即移送相关行政机关处理。 第七条我局对外移送案件,应由办案机构指定2名或2名以上执法人员专门负责,核实情况后填写《案件移送函》、《移送案件审批表》,并与案卷相关证据材料一并报主管领导审批。 主管领导接到案件材料后,应当在3日内作出批准移送或者不批准移送的决定。决定批准的,应当在24小时内向同级行政机关移送;决定不批准的,应当将不批准移送的理由记录在案。

第八条对不属于我局管辖范围的案件,应不予受理,已经立案的,予以销案;向其他行政机关移送时应将相关案件材料复印留存。 第九条对我局移送的行政案件,其他行政机关应当在案件移送函上签收。 经审查予以立案的,应书面形式通知我局,并及时与我局办理涉案物品以及其他相关材料的交接手续;案件处理完毕应将案件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我局。 认为不属于本机关管辖或决定不予立案的,应说明理由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我局。 第十条对其他行政机关移送的案件,办案机构应当自接到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内进行审查。 经审查认为有违法行为存在,需要追究行政责任的,按照有关规定立案受理,并自立案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移送机关,及时与移送机关办理涉案物品以及与案件有关的其他材料的交接手续,案件处理完毕后3日内将案件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移送机关。 认为违法行为不存在,或者违法行为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行政责任的,不予立案,但须说明理由,并自不予

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文书式样

12315 消费者投诉举报文书式样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目录 1. 消费者投诉登记表(文书式样一) 2. 消费者投诉转办通知书(文书式样二) 3. 消费者投诉分送情况告知书(文书式样三) 4. 受理消费者投诉告知书(文书式样四) 5. 不予受理(终止受理)消费者投诉告知书(文书式样五) 6. 消费者权益争议调解通知书(文书式样六) 7. 终止消费者权益争议调解告知书(文书式样七) 8. 消费者权益争议调解书(文书式样八) 9. 处理消费者投诉情况报告书(文书式样九) 10.消费者投诉(举报)一次性告知书(文书式样十) 11.消费者权益争议调解笔录(文书式样十一) 12.消费者投诉撤回书(文书式样十二) 13.消费者举报登记表(文书式样十三) 14.消费者举报转办通知书(文书式样十四) 15.消费者举报不予立案通知书(文书式样十五) 16.消费者举报立案告知书(文书式样十六) 17.消费者投诉举报案件督办通知书(文书式样十七) 18. 授权委托书(文书式样十八) 19. 鉴定委托书(文书式样十九)

消费者投诉登记表 登记单位:时间:性质:□商品类□服务类编号: 注:1.本表格适用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对消费者通过电话、短信、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提起投诉的登记,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的登记; 2?消费者通过非现场方式提出投诉的,无须在投诉人一栏签字; 3?投诉事实应当包括:消费者接受商品或服务的名称、消费日期、消费涉及金额等具体情况。

消费者投诉转办通知书 工商〔〕第号 工商行政管理局(所): 现转去于年月日关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的投诉。请你局 (所)对投诉反映问题调查核实,依法予以处理。并将处理 情况于_________ 年____ 月_____ 日前及时报告(回复)我局。 附:相关材料份,共页。 年月日(印章) 注:本通知适用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及其设立的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将收到的消费者投诉分送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

投诉举报登记查处制度

陵川县新农合管理中心 投诉举报登记查处制度 为加强对新农合基金运行和医疗服务的监管,加大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基金运行安全,维护参合群众的正当权益,及时有效地处理群众投诉、举报案件,特制定本制度。 一、投诉、举报的受理和回复工作统一由中心办公室主管并设专人负责,稽查股协助工作。 二、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公开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畅通监督渠道,多种形式接受群众投诉举报。 三、对群众通过信件、来电、来访等方式提供的举报线索,受理人要作好记录,认真填写《新农合群众投诉举报登记表》。 四、受理投诉举报实行“首问负责制” ,即谁接到投诉、举报,谁负责做好接待登记和情况记录,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 五、接待投诉举报要态度和蔼,耐心听取陈述,属受理范围的,要即时受理,不得推诿;对不属受理职责范围内的,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并告知投诉举报人向有处理权的机关投诉或举报。 六、受理投诉举报的工作人员对举报人所反映问题能立即答复的应现场答复。一般问题应在10 个工作日内处理答复,并将答复处理意见登记备案。重大问题应在30 个工作日内作出调查处理。对上级交办、转办的举报案件,除有特定时限外,应当在30 个工作日内上报查办结果;案情复杂

不能按时限上报结果的,经上级批准,时限可适当延长,但应在原规定的时限内上报阶段性查办情况。 七、对投诉举报案件的原始资料、证人笔录、调查记录等所有相关证 据材料,要及时归档,专人妥善保管。 八、对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的结果,要及时反馈给投诉、举报人,并听 取投诉举报人的反馈意见。对投诉、举报不实的案件,在调查清事实后,需告知投诉、举报人。 九、工作人员在办理举报案件时,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将案件 有关情况泄露给被调查对象和无关人员等。要依法保护投诉举报人合法权益,不得泄露其个人信息,不得将投诉举报人或投诉举报材料等情况泄露给被举报单位和被举报人。 十、实行投诉举报查处逐级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各乡镇派驻站要在每 月底前向县中心办公室汇总上报辖区内新农合投诉、举报及查处工作情况,县中心要在每月前5 个工作日向市中心汇总上报全县新农合案件查处工作 情况,并填写《山西省新农合投诉、举报、查处情况统计表》。 二O—一年七月五日

违法线索登记表

违法线索登记表 编号: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编号: (单位/个人): 你(单位) (填写违法时间、地点和具体违法行为内容)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填写认定违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名称及条款)的规定。根据(填写责令停止依据的法律法规名称及条款)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听候处理。 你(单位)主动纠正违法行为、消除违法状态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于行政处罚。 联系人: 电话: 地址: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印章) 年月日

抄告单 编号: (单位名称): (填写当事人、时间和违法事实),涉嫌违反了(填写认定违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名称及条款) 的规定,我局(厅)已于年月日下达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但当事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 现将有关情况抄告你单位,请按照(填写当地国土资源共同责任机制的文件名称)的规定,采取相应该措施,共同制止违法行为。 联系人: 电话: 地址: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印

章) 年月日 立案呈批表 编号:

接受调查通知书 编号: (单位/个人): 你(单位) (填写当事人违法的时间、地点和具体违法行为内容)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填写认定违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名称及条款)的规定。请你(单位)于年月日前携带下列材料到接受调查。 1. 2. …… 联系人: 电话: 地址: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印章) 年月日 询问笔录 案由: 询问时间:年月日时至时 询问地点: 询问人:单位及职务: 记录人:单位及职务: 被询问人:与本案关系: 身份证号码: 单位及职务: 住址及电话: 询问人表明身份: 告知被询问人权利与义务: 询问记录:

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线索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张市镇纪检监察机关自收案件线索 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线索监督管理,确保违纪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有效查处,根据中纪委、监察部《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意见》和中央纪委《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规则(试行)》,及省、市、县纪委案件线索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案件线索是指应该由本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反映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涉嫌违犯党的纪律、行政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线索材料。 第三条对重要案件线索的管理坚持统一管理、及时备案、集体排查、跟踪督办、定期报告、严格保密的原则。 第四条镇纪检部门承担案件监督管理职责,应确定专人对镇纪检监察重要案件线索进行管理。主要任务包括:(一)对重要案件线索进行登记、汇总及保管; (二)组织对重要案件线索进行集体排查; (三)对重要案件线索进行定期统计分析与报告; (四)负责建立和维护重要案件线索数据库。 第五条镇纪检书记是案件线索报送的第一责任人,对从各种途径掌握、发现和受理的案件线索,应填写《案件线索报送(移送)登记表》并附相关复印材料,按程序向镇党

委会汇报并登记备案,任何人不得私自扣压、搁置、擅自处理。 第六条案件线索管理人员接到案件线索后,应当逐件记入《案件线索台账》。对领导尚未批示的案件线索,应当及时提出拟办意见,经镇纪检书记审核后,报主要领导批示。 第七条实行案件线索集体排查制,由镇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相关区长、纪检监察室主任等组成案件线索集体排查小组,负责对违纪案件线索定期进行筛选和甄别,确定办理方式及承办部门。 第八条镇纪委接到转交的批件后,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时限办理,并做好此后的案件线索保密、保管、归档工作。应分别于案件线索初核、立案后5个工作日内将《初步核实呈批表》、《立案呈批表》、《立案决定书》报送县纪委备案。 第九条镇纪委每季度对重要案件线索的办理情况进行汇总,对群众反映强烈、长时间未得到调查处理的重要案件线索进行排查,并根据具体情况提出拟办意见,报主要领导阅批。 第十条案件线索管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通报批评或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纪律或法律责任。 (一)不按规定程序移交、接收、管理重要案件线索的; (二)违反保密纪律,泄露重要案件线索的; (三)压、瞒、漏、改或擅自处理案件线索的;

执纪执法机关案件(线索)移送登记表

执纪执法机关案件(线索)移送登记表

机密编号:执纪执法机关案件(线索)移送登记表 移送单位(公章)接收单 位 (公章) 移送对象(性别)出生年 月 政治面 貌 工作单位及 职务案件性 质 简要案情 移送 材料情况移送材料共份页目录及材料附后 移送人接收人 移送单位领导意见:接收单位领导意见:

机密编号:中共纪委监察厅(局)案件名称 案件来源立案时间 承办室调查组负责人 立案依据调查情况销案理由 承办室意见领导审批意见

关于中共××县委书记××同志有关问题的 初核方案 ××年××月××日×××转来群众举报信件,反映中共××县委书记××插手工程项目、收受贿赂等问题。××年××月××日,省纪委领导批示对××同志有关问题进行初步调查核实。 一、××同志基本情况 ××,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人,××年××月××大学毕业,××年××月到××工作,××年××月任,…..,××年××月至今任中共××县委书记。 二、需要初步核实的主要问题 根据反映,××同志在任××县委书记期间,……,有以下问题需要进一步核实: (一)违反规定办理××问题 (二)未经组织批准,擅自出境出国问题 根据群众来信所附的××出入境记录显示,××自××年至××年先后多次出入境。××本人在向×室提交的说明材料中也承认,自××年××月至××年××月,自己在未履行正常报批手续的情况下先后赴境外××次。××未经组织批准,擅自出入境的相关问题需进一步调查核实。 三、初步核实的方法和步骤 根据省纪委领导的批示精神,现拟定以下初步调查核实的方

法和步骤: 1、初核组的人员组成。由省纪委×室牵头派出××同志担任初核组组长,抽调××、××组成初核组,由××任依纪依法办案监督员。初核组在省纪委领导和×室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此案的初步核实工作。初核地点设在××。 2、通报有关情况。按照案件办理程序,及时向××市主要领导通报案件初步核查的有关情况,取得当地党委和领导的配合和支持。 3.审查相关材料迅速开展调查工作,…… 4.掌握相关政策、明确界定有关问题。由于初步核实的问题涉及XX,有一定的专业性;国家对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出入国境也有相关的具体规定。因此,通过××、××有关部门了解掌握相关法规、政策,对初步核实调查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如何定性和处理,请上述部门给予明确界定。 5.与××同志直接谈话。在上述扎实充分调查的基础上,与××同志直接谈话,讲明政策,促使其积极配合组织查清有关问题。视调查进展情况和本人的配合态度,决定对××本人是否采取相应组织措施,在初步核实过程中发现新的问题及时报请省纪委领导审示。 ××纪委××室 ××年××月××日 中共XX纪委XX监察厅(局)

投诉登记表

投诉登记表 投姓名性别联系电话 诉 住所邮编 人 其他联系方式 情 况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 被单位名称或个人名称 投地址邮编 诉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 人 电话及其他联系方式 情 况身份证件种类、号码 投诉人认为被投诉人在以下方面存在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打√) □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或者解除劳动 □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合同情况 □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职业中介机构遵守有关规定情况□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或者申报情况 □职业技能培训、考核、鉴定机构遵守有关规定情况□招用流动人员情况 □其他: 权益受侵 害的事实 明确、具 体的投诉 请求 证据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并须盖章或按指模、签名) 材料 承办人 意见 法律文书指定送达地址(投诉人签名确认) 投诉人签名:年月日劳动保障监察员签名:年月日备注:.本表由投诉人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述,由劳动保障监察员记录后签名; .多人投诉的,各自分别填写。如果投诉内容一致,也可以付表格注明各投诉人的身份情况,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提供的证据材料须注明原件或复印件及数量; .指定送达地址如有变更,投诉人要及时告知。

使用说明 .举报人必须是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侵害了其合法权益, 依法反映并提出明确的投诉请求事项的人员。属于举报的,应当填写举报登记表。 .投诉必须如实填写投诉登记表,并当面递交身份证明及反映劳 动关系存在的证明材料等。 .反映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明材料应当从宽理解,包括但不限于劳 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花名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工 作证、服务证、工卡、工牌、饭卡等证明身份的证件,入职登记表、 报名表等招用共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具体可参考《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号)相关规定。 .投诉人未当场填写投诉登记表,而是通过信函邮寄等形式或者 委托他人提交投诉材料的,应当在接到相关材料的个工作日内联系投诉人本人进行核实。 适用法律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第二款,第十四条第三款 .《关于实施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若干规定》第九、十二、十三、十四条 .《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第三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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