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moved_09装饰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Removed_09装饰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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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说明

一、本定额木材种类,除定额中明确规定为硬木者(如硬木地板、硬木扶手)外,其他项目是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如采用三、四类木种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5。木种分类如下:一类:红松、杉木。

二类:白松、杉松、杨(柳)木、椴木、樟子松、云杉。

三类:青松、水曲柳、黄花松、秋子木、马尾松、榆木、柏木、樟木、苦练子、梓木、楠木、槐木、黄菠萝、椿木。

四类:柞木(稠木、青杠)、檀木、色木、红木、荔木、柚木、麻栗木、桦木。

二、装饰成品保护费,脚手架和垂直运输机械费按措施费项目相应定额计算。

三、凡定额中注明按设计补充单价的项目,综合费按人工费的50%计算。

四、本定额在执行中,如遇缺项,可按《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A.建筑工程、C.安装工程、D.市政工程执行,若仍缺项,可编制临时性定额,报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审批,并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备案。

五、本定额未包括装饰设计内容,凡由施工单位对现有建筑物进行专门装饰设计者,按国家物价局、建设部(1992)价费字375号发布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规定,根据装饰设计的复杂程度,按

装饰费用的3%~5%收取装饰设计费。

B.A 楼地面工程

说明

一、整体面层、找平层

(一)整体面层的结合层、找平层的砂浆厚度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按相应定额项目调整。

(二)整体面层除楼梯外,定额均未包括踢脚线工料,按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三)水磨石楼地面如采用金属嵌条时,取消定额中的玻璃条用量。

(四)彩色水磨石楼地面嵌条分色以四边形分格为准,如采用多边形或美术图案者,人工乘以系数1.2。

(五)彩色水磨石楼地面定额项目中,颜料是按矿物颜料考虑的,如设计规定颜料用量和品种与定

额不同时,允许调整(颜料损耗3%)。

二、块料面层

(一)块料面层的材料规格不同时,定额用量不得调整。

(二)块料面层项目内只包括结合层砂浆,结合层厚度为15mm,如与设计不同时,按找平层相应项目调整。

三、其他

(一)栏杆、栏板、扶手项目适用于楼梯、走廊、回廊及其他装饰性栏杆、栏板和扶手。

(二)定额已包括石材侧边磨平,其他磨边按其他工程第一章相应项目计算。

(三)螺旋形楼梯装饰面执行相应楼梯项目,乘以系数1.15。

(四)木龙骨已综合了刷防火涂料二遍,设计涂刷遍数不同时,按油漆涂料相应项目调整。

(五)木地板中地龙骨为30mm×45mm(毛料),间距为300 mm,地台主龙骨为53mm×103mm(毛料),间距为600 mm,次龙骨为43mm×63mm(毛料),间距为600 mm。实际工程用量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

项目中的锯材用量,其损耗率为3%。

(六)零星项目包括楼梯台阶牵边侧面及0.5m2以内少量分散的楼地面装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整体面层、找平层

(一)地面面层、找平层按墙与墙间的净面积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铁道、0.3m2以上的落地沟槽、放物柜、炉灶、柱和不做面层的地沟盖板等所占的面积。不扣除垛、间壁墙(厚120mm以内的砌体)、烟囱及0.3m2以内孔洞、柱所占面积,但门洞圈开口部分亦不增加。

(二)踢脚线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门洞及空圈所占的面积,但门洞、空圈、垛和侧壁亦不增加。

(三)水泥沙浆、水泥豆石浆及水磨石楼梯抹面以水平投影面积(包括踏步、休息平台、锁口梁)计算。楼梯井宽500mm以内者不予扣除。楼梯与楼层相连接以最后一个踏步外边缘加300mm为界。

(四)楼梯防滑条按楼梯踏步两端间距离减300mm,以延长米计算。

二、块料面层

(一)楼地面装饰面积按实铺面积计算,不扣除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

(二)楼梯、台阶以实铺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楼梯面积包括踏步和休息平台;楼梯、台阶与楼地面分界以最后一个踏步外沿加300mm计算。

(三)踢脚线(板)以延长米乘以高度按实贴面积计算。

(四)楼地面金属板条、封口条按延长米计算。

(五)点缀拼花按点缀实铺面积计算,在计算主体铺贴地面面积时,不扣除点缀拼花所占的面积。

三、其他

扶手、栏杆、栏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扶手中心线长度(包括弯头长度)计算,实际使用材料、规格、耗量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

B.B 墙柱面工程

说明

一、抹灰

(一)本章设计砂浆种类、厚度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按规定调整。

(二)墙柱面设计抹灰厚度与定额不同时,按相应打底砂浆每增减一遍的项目调整。

(三)墙面水泥砂浆分为普通和高级:

1.普通抹灰:一遍底层、一遍中层、一遍面层,三遍成活。

2.高级抹灰:二遍底层、一遍中层、一遍面层,四遍成活。

(四)本章考虑的抹灰厚度如下:

1.一般抹灰:石灰砂浆15mm,混合砂浆21mm,水泥砂浆(普通)18mm,水泥砂浆(高级)25mm。混凝土基层在此基础上另增一遍4mm水泥砂浆刮糙层。

2.块料面层结合层砂浆厚度为8mm。

(五)一般抹灰和装饰抹灰定额内均不包括基层刷素水泥浆工料,另按相应项目计算。

(六)护角线工料已包括在抹灰定额内,不另计算。

(七)门窗洞口和空圈侧壁、顶面抹灰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再单独计算。

(八)圆弧形、锯齿形、不规则形墙柱面抹灰,按相应项目人工乘系数1.15。

(九)凡使用白水泥、彩色石子或白水泥、白石子浆掺颜料者,均属彩色水磨石、美术水刷石、美术干粘石、美术剁假石。

二、镶贴块料

(一)圆弧形、锯齿形和其他不规则的墙柱面镶贴块料面层时,人工乘以系数1.15。

(二)砂浆粘贴块料面层不包括找平层,只包括结合层砂浆。

(三)仿石砖按面砖定额执行,人工乘以系数1.20。

(四)瓷砖、面砖面层如带腰线者,在计算面层面积时不扣除腰线所占面积,但腰线材料费按实计算,其损耗率为2%。

(五)干挂大理石(花岗石)项目中的不锈钢连接件与设计不同时,可以调整。

(六)设计面砖用量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

(七)带美术图案的陶瓷艺术砖按面砖定额执行,人工乘以系数1.20。

(八)零星抹灰和零星镶贴块料适用于0.5m2以内少量分散的装饰。

三、墙柱(梁)饰面

(一)本章木作墙柱面是按龙骨、基层、面层分别列项编制的。木材单价中已含普通防腐处理。若有特殊工艺要求的防腐处理,费用按实计入木材材料单价中。

(二)凡是本章说明了材料规格、龙骨间距者,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

(三)本章木龙骨包括刷防火涂料两遍,如与设计不同时,应按油漆、涂料工程分部相应定额项目调整。

(四)饰面面层定额中均未包括墙裙压顶线、压条、踢脚线、阴(阳)角线、装饰线等,设计要求时,按其他分部相应定额计算。

(五)墙柱梁面的凸凹造型,龙骨、基层、面层每平方米凸凹造型增加细木工工费3.50元。

(六)墙柱面装饰面层,如果用两种及以上材料构成,执行拼色拼图案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30,材料乘以系数1.10。

四、幕墙上带窗者,增加的工料按相应定额计算。

五、幕墙龙骨架材料与设计用量不同时,可按设计调整,耗量按7%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一般规则

本章抹灰工程量均按设计结构尺寸(有保温隔热、防潮层者,按其外表面尺寸)计算。扣除墙裙、门窗洞口及单个孔洞>0.3m2的面积,不扣除踢脚线、挂镜线和墙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单个孔洞

≤0.3m2的侧壁及顶面不增加面积。附墙柱、梁、垛、烟囱侧壁并入相应的墙面面积内。

二、墙柱面计算规则

(一)内墙抹灰计算规则:

1.内墙抹灰的长度,以墙与墙间图示净长尺寸计算,其高度按下列规定计算:无墙裙的,其高度以室内地坪面至板底面计算;

有墙裙的,其高度按墙裙顶点至板底面计算;

吊顶天棚,其高度以室内地坪面(或墙裙顶点)至天棚下皮,另加200mm计算。

2.内墙面和内墙裙抹灰面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二)外墙面抹灰计算规则:

1.外墙面和外墙裙抹灰面积,按外墙垂直投影以平方米计算。

2.外墙裙抹灰面积按其长度乘以其高度以平方米计算。

3.单独的外窗台抹灰长度,如设计图纸无规定时,可按窗洞宽度两边共加200mm计算,窗台展开宽度按360mm计算。

(三)抹灰分格、嵌缝按抹灰面面积计算。

(四)独立柱和单梁等的抹灰,按设计图示柱断面周长乘以高度(有保温隔热、防潮层者,按其外表面尺寸)以面积计算。

(五)零星项目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六)水泥黑板、玻璃黑板按框外围面积计算。

三、镶贴块料计算规则

(一)镶贴块料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镶贴表面积计算,不扣除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

(二)柱墩、柱帽以个计算。

(三)干挂石材钢龙骨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四、墙柱饰面

(一)墙、柱、梁面木装饰龙骨、基层、面层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墙净长乘以净高以面积计算,附墙垛、门窗侧壁、柱帽柱墩按展开面积并入相应的墙柱面面积内。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的面积。

(二)墙、柱、梁面的凹凸造型展开计算,合并在相应的墙柱梁面面积内。

五、隔断

(一)按设计图示框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单个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的面积。

(二)浴厕门的材质与隔断相同时,门的面积并入隔断面积内。

(三)全玻隔断的不锈钢边框工程量按边框展开面积计算。

六、幕墙

(一)幕墙按设计图示框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与幕墙同种材质的窗所占面积不扣除。

(二)幕墙与建筑顶端、两端的封边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自然层的水平隔离与建筑物的连接按延长米计算。

(三)全玻幕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如有加强肋者,按平面展开面积并入幕墙工程量面积计算。

B.C 天棚工程

说明

一、天棚抹灰

(一)天棚抹灰定额内已包括基层刷水泥801胶浆一遍的工料。

(二)装饰线系指天棚面或内墙面抹灰起线,形成突出的棱角,每一个突出棱角为一道线。装饰线抹灰定额中只包括突出部分的工料,不包括底层抹灰的工料。

(三)井字梁天棚系指井内面积≤5m2的密肋小梁天棚。

二、天棚吊顶

(一)天棚吊顶是按龙骨、基层、面层分别列项编制,使用时,根据设计选用。

(二)天棚龙骨是按常用材料、规格和常用做法编制的,如与设计要求不同时,材料允许调整,人工及其他材料不变。

(三)天棚木龙骨已综合了刷防火涂料两遍,设计涂刷遍数不同时,按油漆涂料相应项目调整。

(四)天棚龙骨项目未包括灯具、电器设备等安装所需的吊挂件,发生时另行计算。

(五)吊筋安装,定额中上人型按预埋铁件计算,不上人型按射钉固定计算。如为砖墙上钻洞、搁放骨架者,按相应天棚项目,每100m2增加一般装饰技工1.4工日;上人型天棚吊筋改为射钉固定者,每100m2减少一般装饰技工0.25工日,吊筋3.8kg,增加钢板27.6kg,射钉585个。不上人型天棚龙骨吊筋改为预埋时,每100m2增加一般装饰技工0.97工日,吊筋30 kg。

(六)天棚圆木骨架,用于板条、钢板网、木丝板天棚面层时,扣除定额中的1.13m3的原木;天棚方木骨架,用于板条、钢板网、木丝板天棚面层时,扣除定额中的0.904m3的锯材。

(七)天棚面层定额中已包括检查孔的工料,不另计算,但未包括各种装饰线条,设计要求时,另行计算。

(八)天棚面层在同一标高者为平面天棚,天棚面层不在同一标高者为跌级天棚。跌级造型天棚,其面层安装人工费乘以系数1.20。

(九)胶合板如钻吸音孔时,每100m2增加一般装饰技工6.5工日。

(十)中空玻璃采光天棚、钢化玻璃采光天棚的金属结构骨架按金属分部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天棚抹灰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天棚抹灰面积按墙与墙间的净空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厚度≤120mm的墙体)、垛、附墙烟囱、检查洞、天棚装饰线脚、管道以及≤0.3m2的占位面积。

(二)槽形板底、混凝土折瓦板、密肋板底、井字梁板底抹灰工程量按下表规定乘以系数计算:

项目系数工程量计算方法

槽形底板、混凝土折瓦板底 1.35

梁肋不展开,以长乘以宽计算密肋板底、井字梁板底 1.50

(三)有梁板底抹灰按展开面积计算,梁两侧抹灰面积并入天棚面积内。

(四)天棚抹灰定额内已综合考虑了小圆角的工料,如带有装饰线角者,分别按小于或等于三道线或小于或等于五道线,以延长米计算。

(五)阳台底面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并入相应天棚抹灰面积内。阳台如带悬臂梁者,其工程量乘以系数1.30。

(六)雨篷底面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并入相应天棚抹灰面积内。雨篷如带悬臂梁者,其工程量乘以系数1.20。

(七)檐口天棚的抹灰,并入相应的天棚抹灰工程量内计算。

(八)楼梯底面抹灰工程量(包括楼梯休息平台)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有斜平顶的乘以系数

1.30;无斜顶的(锯齿形)乘以系数1.50,按天棚抹灰定额计算。

二、天棚吊顶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天棚龙骨按主墙间净空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口、附墙烟囱、柱、垛和管道所占的

面积,但天棚中的折线、迭落等圆弧形、高低灯槽等面积也不展开计算。

(二)天棚基层及面层按实铺面积计算,扣除>0.3m2的占位面积及与天棚相连的窗帘盒所占的面积。天棚中的折线、迭落等圆弧形、拱型、高低灯槽及其他艺术形式天棚面层,按展开面积计算。

(三)楼梯底面的装饰工程量按实铺面积计算。

(四)凹凸天棚按展开面积计算。

(五)镶贴镜面按实铺面积计算。

B.D 门窗工程

说明

一、一般说明

本分部木材种类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如采用三、四类木种时,分别乘以下列系数:木门窗制作

安装人工费、机械费乘以系数1.26;其余项目人工费、机械费乘以系数1.35。

二、木门窗说明

(一)本分部项目所注明的框断面是以边立挺设计净断面为准,框截面如为钉条者,应加钉条的断

面计算。刨光损耗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二)各类门窗的区别如下:

1.全部用冒头结构镶板者,称“镶板门”。

2.在同一门扇上装玻璃和镶板(钉板)者,玻璃面积大于或等于镶板(钉板)面积的1/2者,称“半玻门”。

3.在同一门扇上无镶板(钉板),全部装玻璃者,称“全玻门”。

4.用上下冒头或一根中冒头钉企口板,板面起三角槽者,称“拼板门”。

(三)门窗安装定额内已包括门窗框刷防腐油、安放木砖、框边填石灰麻刀浆、装玻璃、钉玻璃压

条或嵌油灰以及安装一般五金等的工料。

(四)“镶板、胶合板门带窗带纱”定额项目,系门和窗均带纱扇。

(五)门窗五金包括:普通折页、插销、风钩、普通翻窗铰链,门还包括搭扣和镀铬弓背拉手。使

用上述五金者,不得调整和换算。如使用贵重五金时,其费用可另行计算,但不增加安装人工费,同时,定额中已包括的五金费用亦不扣除。

(六)实木门安装按成品门编制。

(七)本定额不包括木门扇的镶嵌雕花等工艺制作及其材料。

三、金属门窗说明

(一)定额中金属钢门窗均以成品安装编制。

(二)空腹钢门、钢窗均按钢门窗定额计算。定额内已包括预埋铁件、水泥脚和玻璃卡以及玻璃安

装和嵌缝的工料等。

(三)天窗定额中的角铁横挡,设计用量与定额不同时,允许调整。

(四)双层窗按定额单价乘以系数2计算。

(五)成品铝合金门窗安装项目中,门窗成品价包括:门窗框、玻璃、附件、毛条(胶条)、玻璃胶等。

(六)卷闸门(包括卷筒、导轨)、彩板组角钢门窗、塑钢门窗均以成品安装编制。

(七)成品塑钢门安装按80系列编制。成品塑钢窗安装按75系列编制。

(八)塑钢窗含拼樘料者执行塑钢组合窗定额。

(九)彩板窗的副框按彩板门副框项目执行。

四、其他说明

(一)不锈钢片包门框中,木骨架枋材断面按 40mm×45mm计算。如果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

(二)电动伸缩门长度与定额含量不同时,伸缩门及钢轨允许换算。打凿混凝土工程量另行计算。

(三)窗台板厚度为25mm,窗帘盒展开宽度为430mm。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材料用量允许调整。

(四)门窗套龙骨定额内已综合了刷防火涂料两遍的工料。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木门窗

(一)门、窗、门框制作安装工程量,按设计门窗洞口尺寸以面积计算,无框者按扇外围面积计算。

(二)定额项目内已包括窗框披水条工料,不另计算。如设计窗扇设披水条者,另按披水条定额以

延长米计算。

(三)普通窗上部带有半圆窗的工程量应分别按半圆窗和普通窗计算。其分界线按普通窗和半圆窗

之间的横框上裁口线划分。

(四)实木门扇制作安装及装饰门扇制作按扇外围面积计算。装饰门扇及成品门安装按樘计算。

(五)木门、窗半成品运输定额项目包括框和扇的运输,工程量按门窗洞口面积计算。若单运框或

扇时定额项目乘以系数0.5。

二、成品金属门窗

(一)成品钢门窗工程量,按设计门窗洞口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二)铝合金门窗、不带副框彩板组角门窗、塑钢门窗安装均按洞口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彩板组角

门窗附框安装按延长米计算。

(三)铝合金地弹门、不锈钢门扇、门窗纱扇安装按扇外围面积计算,不锈钢地弹门以扇计算。

(四)卷闸门安装按其安装高度乘以门的实际宽度以平方米计算。安装高度算至滚筒顶点为准。带

卷筒罩的按展开面积增加。电动装置安装以套计算,小门安装以个计算,小门面积不扣除。

(五)防盗门、防盗窗、格栅窗、格栅门、带副框彩板组角门窗按框外围面积计算。

三、不锈钢板包门框、门窗套、门窗筒子板按展开面积计算。成品门窗套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

计算,若只包单面时,人工乘以系数0.65。

四、门窗贴脸、窗帘盒、窗帘轨按延长米计算。

五、窗台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六、电子感应门按门扇面积计算,电磁感应装置按套计算。

七、不锈钢电动伸缩门和转门以樘计算。

八、电子对讲门按框外围面积计算。

B.E 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说 明

一、本定额刷涂、刷油采用手工操作;喷塑、喷涂采用机械操作。操作方法不同时,不予调整。

二、油漆浅、中、深各种颜色,已综合在定额内。颜色不同,不作调整。

三、本定额在同一平面上的分色及门窗内外分色已综合考虑。如需做美术图案者,另行计算。

四、定额内规定的喷、涂、刷遍数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可按每增加一遍定额项目进行调整。

五、喷塑(一塑三油)、底油、装饰漆、面油,其规格划分如下:

1.大压花;喷点压平、点面积在1.2cm2以上。

2.中压花:喷点压平、点面积在1~1.2cm2。

3.喷中点、幼点;喷点面积在1cm2以下。

六、定额中的双层木门窗(单裁口)是指双层框扇。三层二玻一纱窗是指双层框三层扇。

七、定额中的单层木门刷油是按双面刷油考虑的。如采用单面刷油,其定额含量乘以0.49系数计算。

八、定额中的木扶手油漆为不带托板考虑。

九、线条与所附着的基层同色同油漆者,不再单独计算线条油漆。

十、由于涂料品种繁多,如材料品种不同时,可以换算,人工、机械不变。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楼地面、天棚、墙、柱、梁面的喷(刷)涂料、抹灰面油漆及裱糊工程,均按附表相应的计算

规则计算。

二、木材油漆工程量分别按附表相应的计算规则计算。

三、定额中的隔墙、护壁、柱、天棚木龙骨及木地板中木龙骨带毛地板,刷防火涂料工程量计算规

则如下:

1.隔墙、护壁木龙骨按其面层正立面投影面积计算。

2.柱木龙骨按其面层外围面积计算。

3.天棚木龙骨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4.木地板木龙骨按地板面积计算。

四、隔墙、护壁、柱、天棚面层及木地板刷防火涂料,执行其他木材面刷防火涂料相应子目。

五、木楼梯(不包括底面)油漆,按水平投影面积乘以系数2.3,执行木地板油漆相应子目。

六、金属构件面油漆工程量;构件单体重量≤500kg者,按图示尺寸以重量计算;构件单体重量

>500kg者,按涂刷面积以㎡计算。

附表

1. 木材面油漆

执行木门定额的其他项目工程量,乘以以下系数:

项 目 名 称系 数工程量计算方法

单层木门油漆 1.00

双层(一玻一纱)木门油漆 1.36

双层(单裁口)木门油漆 2.00

单层全玻门油漆0.83

木百叶门油漆 1.25

厂库房大门油漆 1.10

按设计图示单面洞口面积计算

执行木窗定额的其他项目工程量,乘以以下系数:

项 目 名 称系数工程量计算方法

单层玻璃窗油漆 1.00

双层(一玻一纱)木窗油漆 1.36

双层(单裁口)木窗油漆 2.00

双层框三层(二玻一纱)木窗油漆 2.60

单层组合窗油漆0.83

双层组合窗油漆 1.13

木百叶窗油漆 1.50

按设计图示单面洞口面积计算

执行木扶手定额的其他项目工程量,乘以以下系数:

项 目 名 称系 数工程量计算方法

木扶手油漆(不带托板) 1.00

木扶手油漆(带托板) 2.60

窗帘盒油漆 2.04

封檐板、顺水板油漆 1.74

挂衣板、黑板框、单独木线条油漆100mm

以外

0.52

挂镜线、窗帘棍、单独木线条油漆100mm 以内0.40

按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执行其他木材面定额的其他项目工程量,乘以以下系数:

项 目 名 称系数工程量计算方法

木板、纤维板、胶合板天棚油漆 1.00

木护墙、木墙裙油漆 1.00

窗台板、筒子板、盖板油漆0.82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门窗套、踢脚线油漆 1.00

清水板条天棚、檐口油漆 1.07

木方格吊顶天棚油漆 1.20

鱼鳞板墙油漆 2.48

吸音板墙面、天棚面油漆0.87

 

木间壁、木隔断油漆 1.90

玻璃间壁露明墙筋油漆 1.65

木栅栏、木栏杆(带扶手)油漆 1.82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单面外围面积设计

衣柜、壁柜油漆 1.00零星木装修油漆0.87

梁柱饰面油漆 1.00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油漆部分展开面积计算

 

木地板油漆 1.00木地板烫硬蜡面 1.00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空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并入相应的工程量内

2.抹灰面油漆、涂料、裱糊

项 目 名 称系 数工程量计算方法

混凝土楼梯底油漆(斜平顶) 1.30 水平投影面积(包括休息平台)混凝土楼梯底油漆(锯齿形) 1.50 水平投影面积(包括休息平台)混凝土花格窗、栏杆花饰油漆 1.82 单面外围面积

楼地面、天棚、墙、柱、梁面油漆 1.00 展开面积

3.执行单层钢门窗油漆定额的其他项目工程量,乘以以下系数:

项目名称系数工程量计算方法

单层钢门窗油漆 1.00

双层(一玻一纱)钢门窗油漆 1.48

钢百叶钢门油漆 2.74洞口面积

半截百叶钢门油漆 2.22

钢门或包铁皮门油漆 1.63

钢折叠门油漆 2.30

射线防护门油漆 2.96

厂库平开、推拉门油漆 1.70

钢丝网大门油漆0.81

框(扇)外围面积

金属间壁油漆 1.90长×宽

平板屋面油漆0.74

瓦垄板屋面油漆0.89

斜长×宽

排水、伸缩缝盖板油漆0.78展开面积

吸气罩油漆 1.63水平投影面积

4.执行平板屋面油漆定额(涂刷磷化、醇酸黄底漆)的其他项目,工程量乘以以下系数:项目名称系数工程量计算方法

平板屋面油漆 1.00斜长×宽

瓦垄板屋面油漆 1.20

排水、伸缩缝盖板油漆 1.05展开面积

吸气罩油漆 2.20水平投影面积

包镀锌铁皮门油漆 2.20洞口面积

B.F 其他工程

说明

一、本章项目材质相同而规格品种不同时,可以换算。

二、柜类项目不包括柜门拼花;定额中的材料与设计含量不同时,可以调整。

三、招牌基层

(一)平面招牌是指安装在门前的墙面上;箱式招牌、竖式标箱是指六面体固定在墙体上。沿雨篷、檐口、阳台走向立式招牌,套用平面招牌的复杂项目。

(二)一般招牌和矩形招牌是指正立面平整无凸出面,复杂招牌和异形招牌是指正立面有凸起或造型。招牌的灯饰均不包括在定额内。

(三)招牌的面层套用天棚相应面层项目,其人工费乘以系数0.8。

(四)雨篷吊挂饰面其龙骨、基层、面层按天棚工程相应项目计算。

四、雨篷、旗杆

(一)雨篷吊挂饰面其龙骨、基层、面层按天棚工程相应定额计算。

(二)旗杆基座按A建筑工程相应定额计算,其基座装饰按楼地面和墙、柱面工程相应定额计算。

(三)杆体按设计另行计算。

五、美术字

(一)美术字不分字体均执行本定额。

(二)其他面指铝合金扣板面、钙塑板面。

六、压条、装饰条

(一)木装饰线、石膏装饰线、石材装饰线均以成品安装为准。

(二)石材磨边、台面开孔项目均为现场磨制。

(三)如在天棚面上钉直形装饰条者,其人工乘以系数1.34;钉弧形装饰条者,其人工乘以系数

1.6,材料乘以系数1.1。

(四)墙面安装弧形装饰线条者,人工乘以系数1.2,材料乘以系数1.1。

(五)装饰线条做图案者,人工乘以系数1.8 ,材料乘以系数1.1。

七、因我省气候条件不适用暖气罩,未编制该定额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平面招牌基层,按正立面面积计算,复杂形凹凸造型部分不增减。

二、沿雨篷、檐口或阳台走向的立式招牌基层,按平面招牌复杂形执行时,应按展开面积计算。

三、箱式招牌和竖式标箱基层,按外围体积计算。突出箱外的灯饰、店徽及其他艺术装潢等,另行

计算。

四、压条、装饰条均按延长米计算。

五、美术字安装按字的最大外接矩形面积计算。

六、窗帘盒、窗帘轨按延长米计算。

七、附墙嵌入式壁柜、附墙矮柜、附墙书柜按正立面面积计算,包括脚的高度在内。

八、其他装饰项目,按所示计量单位计算。

九、楼梯表面铲除,其工程量按水平投影面积乘以系数1.4,套本分部楼地面铲除定额。

226429-09年内蒙定额土建部分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土建册说明 一、《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降水措施项目;桩基础与垫层工程;砌筑工程;脚手架措施项目;砼及钢筋砼工程;模板措施项目;预制砼构件运输及安装措施项目;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金属结构工程;金属结构运输及安装措施项目;屋面及防水工程;防腐保温、隔热工程;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措施项目;垂运超高及其它措施项目共十五章内容。 二、本定额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根据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标准图集、通用图集、工程量清单规范等为依据编制的。 三、本定额的砌筑砂浆标号,若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 四、本定额现场搅拌的砼是按碎石编制的,若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设计或发包方要求砼中掺加外加剂时,应另行计算并按产品说明书扣减水泥用量。商品砼的使用,应根据各盟市有关政策规定或发包方的要求确定。 五、预制钢筋砼构件运输及安装损耗率按下表规定计算: 另按规定计算建筑物超高费。 七、建筑物、构筑物檐高以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作为起算点: 1、平屋顶建筑,算至檐口滴水处标高; 2、有女儿墙的建筑,算至屋顶结构上皮标高; 3、坡屋顶或其它曲面屋顶算至墙的中心线与屋面板交点的高度; 4、阶梯式建筑物按最高层的建筑计算檐高; 5、构筑物算至构筑物本身顶端高度(不包括避雷针、航标指示灯); 6、突出屋面的水箱间、电梯间、亭台楼阁等均不计算檐高。 八、下列情况虽然不计算建筑面积,但应计取垂运及超高费。

1、建筑物内的技术层、设备管道夹层; 2、阳台维护结构充当建筑物外维护结构的封闭阳台,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九、下列情况虽然不计算建筑面积,但应计取二次搬运及完工清理费。 1、建筑物内的技术层、设备管道夹层、骑楼、过街楼底层; 2、阳台维护结构充当建筑物外维护结构的封闭阳台,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3、层高超过3.6m折层计算的面积,折层方法同脚手架的有关规定。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说明 工程量计算规则 说明 一、人工土石方 1、土壤分类:详见“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2、定额中的土方,均以天然密实的自然方计算,如遇大孔性土壤,应根据实验资料确定,另作补充。 3、人工土方定额中干湿土是综合考虑的,使用时不作换算。 4、本定额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挖土方时如有地表水需要排除时,亦应另行计算。 5、人工土方定额中遇有障碍物等所发生的费用按实结算。 6、人工挖土方、沟槽、基坑深度是按6m以内考虑的。开挖深度超过6m时,人工乘以系数1.09。 7、支挡土板定额分为密撑和疏撑。密撑是指满铺挡土板;疏撑是指间隔支挡土板。实际间隔不同时,定额不作调整。 8、人工挖孔桩,桩内垂直运输是按人工考虑的。如深度超过12m时,16m以内按12m 项目人工用量乘以系数1.3计算, 20m以内按12m项目人工用量乘以系数1.5计算;同一孔内土壤类别不同时,按定额加权计算;如遇有淤泥、流砂时另行处理。

2017定额说明书与计算规则

总说明 一、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GB 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GB 50855—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Ol一31—2015)及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施工及验收规、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施工中的应用编制的。 二、本定额的适用围:我省行政区域的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项目。 三、本定额的作用:是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评定投标报价合理性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争议和纠纷、审计和司法鉴定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和概算定额的依据。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使用本定额时,应遵循本定额的规定进行工程计价。 四、本定额是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机械配备、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力组织以及合理的施工工期编制的。 五、本定额是在国家规、消耗量定额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对项目设置、计量单位、计算规则进行了适当的补充和完善;一个定额项目就是一个清单项目。本定额是以综合单价的形式表现的,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 六、本定额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一) 人工工日: 1.本定额人工工日以综合工日表现,是按八小时工作制编制的,人工等级分普通工(简称普工)、技术工(简称技工)和高级技术工(简称高级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和生产班组组织者用工。 2.本定额人工工日单价分别为:普工85元,技工130元,高级工260元。 3.定额人工费,是指本定额项目综合单价中的人工费、按章节说明规定按系数调整的人工费以及定额中规定调整人工工日数量的人工费。按人工工日数量调整的人工费除章节有规定的工种外,均按普工工资标准调整人工费。 (二) 材料: 1.本定额采用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的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的;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性材料和零星材料;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损耗量包括了施工操作损耗和场运输、堆放损耗,规(设计文件)规定的预留量、搭接量不包括在损耗率中;用量很少、占材料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元”表示。 2.本定额材料的场搬运距离按300m考虑的;设备场搬运距离为150m。 3.本定额材料价格包括材料供应价(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采购保管费。本定额项目中的材料单价均为不含增值税的税前价格。 4.本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材质,计算出摊销量进入定额消耗量。 5.本定额的砂子用量,是按含水率为零的干砂计算的。 (三) 施工机械台班: 1.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机械施工功效确定的,并已考虑了机械幅度差因素。 2.本定额施工机械原值在2000元以、使用年限在一年以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小型机械,未列入本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其费用包括在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的工具用具使用费中,其燃料动力消耗量包括在相应定额项目的材料项目。 3.本定额加工机械、泵类机械、焊接机械及动力机械的操作人工均含在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消耗量中。4.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是按现行的《施工机械台班费用标准》确定的。

河北2012土建工程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目录 第一部分、实体项目 (2) A.1 土、石方工程 (2) A.2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12) A.3 砌筑工程 (19) A.4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26) A.5 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 (37) A.6 金属结构工程 (42) A.7 屋面及防水工程 (45) A.8 防保、隔热、温工程腐 (52) A.9 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 (57) A.10 厂区道路及排水工程 (61) 第二部分、措施项目 (66) 一、可竞争措施项目 (66) A.11 脚手架工程 (66) A.12 模板工程 (72) A.13 垂直运输工程 (78) A.14 建筑物超高费 (83) A.15 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 (86) 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91) A.16 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91)

第一部分、实体项目A.1 土、石方工程

说明 一、土壤、岩石分类详见本章工程量计算规则中的“土壤及岩石(普氏)分列表。 二、土方项目是按刚吐编制的,干、湿土的划分一地质勘测资料为准,含水率≥25%时 为湿土。人工挖湿土时,乘以系数1.18;机械挖土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三、土石方工程有关项目的划分: 1.土方工程 平整场地:平整场地系指厚度在±30㎝以内的就地挖、填、找平;超出上述范围的土、 石方按挖土方和石方计算。 土方:挖土厚度在30㎝以上及坑底面积在20㎡以上的挖土为挖土方。 沟槽:槽底宽度在3m以内,且槽长大于槽宽三倍的为沟槽。 地坑:底面积在20㎡以内的挖土为挖地坑。 淤泥:是指在静水或缓慢的流水环境中沉积,并经生物化学作用形成的粘性土。 流砂:土方工程施工时,当土方挖到地下水位以下,有时地面和侧面的土形成流动状态,随着地下土一起涌出,这种现象就是流砂现象,这种砂称为流砂。 2.石方工程: 平基:沟槽底宽在3m以外,坑底面积在20㎡以外的为平基。 沟槽: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槽长大于槽宽三倍的为沟槽。 基坑:底面积在20㎡以内的为基坑。 摊座:是指石方爆破后,设计要求对基底进行全面剔打,使之达到设计要求标高。 修整边坡:修整石方爆破的边坡,清理石渣。 四、挖沟槽、地坑、土方及挖流砂、淤泥项目中需要排水时,应另行计算。 五、人工石方、机械石方、爆破石方等工程,允许的超挖范围内的石方数量计算在释放 工程量内。允许超挖量:松石、次坚石为200㎜,普坚石、特坚石为150㎜。 六、人工土石方 1.人工挖土方、挖沟槽、地坑项目深度最深为6m,超过6m时,超过部分土方量套用6m 以内项目乘以系数1.25。 2.人工挖淤泥、流砂深度超过1.5m时,超过部分工程量按垂直深度每1m折合成水平运

2013年新定额章节说明及计算规则

册说明 一、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木结构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天棚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他装饰工程,工程水电费,措施项目共十七章。 二、定额的工效是按建筑物檐高25m以下为准编制的,超过25m的高层建筑物,另按规定计算高层建筑超高费。 三、定额装饰工程章节中已综合了层高3.6m以下的简易脚手架,层高超过3.6m时,另执行第十七章措施项目相应定额子目。 四、定额中已综合了一般成品保护费用,不得另行计算。 五、定额中注明的材料的材质、型号、规格与设计要求不同时,材料价格可以换算。 六、预拌混凝土价格中不包括外加剂的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七、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施工排水、降水工程中综合了工程水、电费,其他章节的工程水电费执行第十六章工程水电费相应定额子目。 八、定额中凡注明厚度的子目,设计要求的厚度与定额不同时,执行增减厚度定额子目。 九、本定额已综合考虑了各种土质(山区及近山区除外),执行中不得调整。 十、金属构件、预制构件价格中包括了加工厂至安装地点的运输费用。 十一、镶贴石材、块料中的磨边、倒角费用已包含在材料价格中,不得另行计算。 十二、室外道路、停车场工程执行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定额子目。 十三、室外管道工程执行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定额子目。 十四、室外各种窨井、化粪池执行构筑物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定额子目。 十五、建筑工程中设计有部分仿古项目的,执行仿古建筑工程定额相应子目。 十六、建筑物檐高的规定:建筑物檐高以室外设计地坪标高作为计算起点。 (一)平屋顶带挑檐者,算至挑檐板下皮标高; (二)平屋顶带女儿墙者,算至屋顶结构板上皮标高; (三)坡屋面或其他曲面屋顶均算至墙的中心线与屋面板交点的高度; (四)阶梯式建筑物按高层的建筑物计算檐高; (五)突出屋面的水箱间、电梯间、亭台楼阁等均不计算檐高。 十七、建筑物层高的规定:

2018新定额说明与计算规则

A.1.1土石方工程 一、本章定额包括土方工程、石方工程、回填方及其他,共三节。 二、规定 1.土石方工程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照工程勘测资料与《土壤分类表》、《岩石分类表》对照后确定。 2干土、湿土的划分:首先应以地质勘测资料为准,含水率<25%为干土,含水率≥25%且小于液限为湿土:或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

干土,以下为湿土,如采用降水措施的,应以降水后的水位为地下常水位,降水措施费用应另行计算。 3.平整场地、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划分规定:场地厚度≤士30cm的就地挖、填运、找平为平整场地:底宽≤7m且底长>3倍底宽为沟槽,底长≤3倍底宽且底面积≤150m为基坑:超出上述范围则为一般土石方。 4.本章末包括现场障碍物清除、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降)水、地表水排除及边坡支护,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5.本章土石方运输子目适用于运距在30km以内的运输,运距超过30km(但不超过50km)部分按每增加1km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0.65计算,运超过50km 的按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计算。 6.本章土石方运输子目是按每天8小时的运輸作业时间综合考虑的,如各市对土石方场外运输有时间限制,作业时间不足8小时的可计算工效损失费,每减少1小时按土石方机械运输子目中的机具费乘以4.2%让算。 7.推土机土、推石渣,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下表系数计算 三、土方 1.土方定额子目是按干土编制的。人工挖湿土时,相应定额子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18,机械挖湿土时,相应定额子目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10。 2.桩间土不扣除桩芯直径60cm以内或类似尺尺寸桩体所占体积。人工挖桩间土方,相应定额子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30:机械挖桩间土方,相应定额子目人

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楼地面工程 一、定额项目划分 楼地面工程定额项目主要从两个方面划分:一是按部位划分,如地面、台阶、楼梯、栏杆、踢脚线等;二是按材料划分,如大理石、花岗岩、预制水磨石、地砖、地毯、木地板、不锈钢栏杆等。 二、楼地面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楼地面面层 1.计算规则 楼地面装饰面积按饰面的净面积计算,不扣除0.1 m 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拼花部分按实贴面积计算。 2.计算公式 楼地面面层工程量=房间净长×房间净宽-0.1m 2以上的孔洞所占面积 (二)楼梯面层 1.计算规则 楼梯面积(包括踏步、休息平台以及小于50mm 宽的楼梯井)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计算公式 楼梯面层工程量=楼梯间水平投影净面积-大于50mm 宽楼梯井面积 对于螺旋楼梯的水平投影面积,可按下式计算: 螺旋楼梯水平投影面积= 式中B ——楼梯宽度; H ——螺旋梯全高; h ——螺距; 2 R r R +=平,r 为内圆半径,R 为外圆半径。 螺旋楼梯的内外侧面面积等于内(外)边螺旋长乘侧边面高。 内边螺旋长= 外边螺旋长=。 (三)台阶面层

1.计算规则 台阶面层(包括踏步及最上一层踏步沿300mm)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计算公式 台阶面层工程量=(台阶水平投影长+300mm)×台阶宽 3.说明 (1)台阶面层的工程量是以其水平投影面积来计算,仅包括台阶踏步及最上一层踏步沿水平方向外加300mm计算。如图3.10所示。 图3—10台阶、牵边示意图 (2)台阶面层的工程量不包括牵边及牵边侧面装饰的工程量。牵边是指台阶两旁防止雨水直接从踏步两旁流下的设施。如图3—10所示。 (3)台阶定额中已包括一般防滑槽,如设计说明用其他材料做防滑条时,材料另计,其他工料机械用量不变。 图3-11花岗石台阶示意图 (四)踢脚线 1.计算规则 踢脚线按实贴长乘高以平方米计算,成品踢脚线按实贴延长米计算。楼梯踢脚线按相应定额乘以1.15系数。 2.计算公式 (1)楼地面踢脚线工程量=实贴长×踢脚板高 (2)楼地面踢脚线工程量(成品)=实贴延长米 (3)楼梯踢脚线工程量:实贴长×踢脚板高×1.15 (4)楼梯踢脚线工程量(成品)=实贴长×踢脚板高×1.15 (五)栏杆、栏板、扶手、弯头 1.计算规则 栏杆、栏板、扶手均按其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计算,计算扶手时不扣除弯头所占长度。 2.计算公式 栏杆、栏板、扶手工程量:各跑楼梯水平投影长度×斜长系数+平台栏杆、栏板、扶手长度 (六)弯头 1.计算规则 弯头工程量计算规则:弯头按个计算。 (七)其他项目工程量计算规则 1.计算规则 (1)点缀按个计算,计算主体铺贴地面面积时,不扣除点缀所占面积。 (2)零星项目按实铺面积计算。2.说明(1)点缀是指四块块料的角相聚在同一点上时镶嵌出不同颜色正方形点缀块的装饰。如图3一12所示。

陕西省建筑工程2009定额章节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陕西省2009定额章节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本章分人工土方、人工石方、机械土方、机械石方、强夯五节。 一、人工土石方 1.土壤分类见"土壤及岩石分类表"。人工土方子目中已综合考虑了土壤类别的权重,使用时不得进行调整换算。石方施工,应按表中岩石的等级分类选用相应的子目。 2.人工土方子目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乘以系数1.18;挖湿土且需排水者,每100 m3湿土增加Ф50潜水泵5台班。干湿土的划分,应根据地质勘探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3.人工挖土方、挖沟槽、挖地坑、挖桩孔子目综合了施工现场内100m土方倒运,使用时发生100m以上土方倒运可套用相应土方运输子目,100m以内则不得调整换算。 4.人工挖土方系指坑底面积大于20m2的地坑或沟槽底宽大于3m的坑、槽(沟)土方开挖。人工挖沟槽系指沟槽底宽小于3m且沟槽长度大于槽宽三倍以上的槽(沟)土方开挖。人工挖地坑为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土方开挖。挖枯井、灰土井子目为井(孔)径在1.5m以内且长细比大于2.5的井(孔)(或上口面积在2.25m2以内,井、孔深为井、孔口最大对角线2.5倍以上的非圆形井、孔)开挖。挖淤泥限在对工具有粘附力时使用。平整场地指现场高差±30cm 以内的土方挖、填、找平。山坡切土为高于现场自然地坪30cm以上,放置时间1.5年以上的堆积土的挖方。 5.在挖好的基槽、基坑、土方大开挖工作面内作灰土回填夯实工序时,不能使用原土夯实子目。 6.人工挖桩孔子目适应于有安全防护措施的条件下施工的工程项目。 7.回填素土(灰土)适用于室内外及各类垫层的回填。 8.支挡土板子目分为密撑和疏撑,密撑是指满支挡土板,疏撑是指间隔支挡土板,实际间距不同时子目不作调整。 9.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 10.挖桩间土方时,按实挖体积(扣除桩体积占用的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5。 11.人工挖桩孔,孔内垂直运输方式按人工考虑。如深度超过12m时,16m以内按12m 子目人工用量乘以系数1.3;20m以内乘以系数1.5计算。 12.场地按竖向布置挖填土方及土方大开挖时(包括人工及机械处理)不再计算场地平整工程量。 13.石方爆破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的覆盖材料应另行计算。 14.孤石爆破:在单块体积0.5m3以上的石块爆破时使用。 二、机械土石方 1.机械土方子目综合考虑了土壤类别的权重、施工机械的类型、规格,编制预算时不得换算。 2.人力车、汽车,其重车的上坡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子目内,不得另行计算。 3.机械土方子目是按土壤天然含水率制定,若土壤含水率大于25%时,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4.砂石基础垫层(换土)机铺机压定额子目为级配砂石材料,若使用无级配砂石材料时,可按有级配子目换算材料(材料用量中已考虑了理论级配损耗及充盈系数),人工、机械均不得换算。 5.推土机、铲运机,推、铲未经压实的堆积土时,子目乘以系数0.73。

河北12土建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总说明 一、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具备的机械装备程度、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以及合理工期进行编制的。 二、 本定额是依据国家、省有关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造价管理政策法规编制的。 三、 本规定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接层工程。 四、 本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含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本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五、 本定额分为实体项目、措施项目及附录三部分,其中措施项目分为可竞争措施项目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实体项目及不可竞措施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编制最高限价、标底、报价时可以合理调整。 六、 本定额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垂直运输工程、建筑物超高费及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其中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由支挡土板、打拔钢板桩、降水工程、冬季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工程定位复测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电停水费、土建工程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组成;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 七、 本定额适用于供料单价法,也可用于综合单价法。 八、 建筑工程应用于供料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 2.在报价时,人工单价根据市场行情调整,也可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

装饰装修工程量计算规则

装饰装修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楼地面工程 说明 一、本章水泥砂浆、水泥石子浆混凝土等的配合比,如设计规定与定额不同 时、可以换算。 二、整体面层中的水泥砂浆楼地面已包含踢脚板工料,不另计算;如实际不 做踢脚板时,按相应定额项目扣减。块料面层中的楼地面项目,均不包 括踢脚板工料。楼梯不包括踢脚板、侧面及板底面抹灰,另按相应定额 项目计算。 三、同一铺贴面上有不同种类、材质的材料,应分别按本章相应子目执行。 四、石、花岗岩楼地面拼花按成品考虑。 五、镶拼面积小于0.015m2的石材执行点缀定额。 六、踢脚板高度是按150mm编制的,超过时材料用量可以调整,人工、机械 用量不变。 七、菱苦土地面、现浇水磨石定额项目已包括酸洗打蜡工料,其余项目均不 包括酸洗打蜡。 八、扶手、栏杆、栏板适用楼梯、走廊、回廊及其他装饰性栏杆、栏板。栏 板、栏杆、扶手造型图见附图。 九、台阶不包括牵边、侧面装饰。 十、零星项目适用于楼梯侧面、台阶的牵边、小便池、墩台、池槽,以及面 积在1m2以且定额未列的项目。 十一、木地板填充材料,按照建筑定额执行。 十二、木地板中的硬、杉、松木板,是按毛料厚度25mm编制的,设计厚度与定额厚度不同时,可以换算。 十三、地面伸缩缝按相应章节相关子目执行。 十四、碎石、砾石灌浆沥青垫层按相应章节相关子目计算。 十五、各种明沟平均净空断面(深*宽)均按190mm*260mm计算,断面不同时允许换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1、 2、整体面层、找平层均按主墙间净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突出地面的 构筑物、设备基础、室管道、地沟等所占面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附墙烟囱及面积在0.3M2以的空洞所占的面积,但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亦不增加。 3、楼地面装饰面积按饰面的净面积计算,不扣除0.1M2以的空洞占的面积。 拼花部分按实贴面积计算。 4、楼梯面积(包括踏步、休息平台以及小于500MM宽的楼梯井)按追平投影 面积计算。 5、台阶面层(包括及最上一层踏步严300mm)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6、踢脚线按实贴长乘高以平方米计算,成品踢脚线按实贴延长米计算。楼梯 踢脚线按相应定额乘以1.15系数。 7、点缀按个计算,计算主体铺贴地面面积时,不扣除点缀所占面积。

内蒙2009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重点

内蒙2009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册说明 四、本定额现场搅拌的砼是按碎石编制的,若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设计或发包方要求砼中掺加外加剂时,应另行计算并按产品说明书扣减水泥用量。商品砼的使用,应根据各盟市有关政策规定或发包方的要求确定。 六、本定额的工效是按建筑物檐高20m以下为标准编制的,超过20m的建筑物,另按规定计算建筑物超高费。 七、建筑物、构筑物檐高以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作为起算点: 1、平屋顶建筑,算至檐口滴水处标高; 2、有女儿墙的建筑,算至屋顶结构上皮标高; 3、坡屋顶或其它曲面屋顶算至墙的中心线与屋面板交点的高度; 4、阶梯式建筑物按最高层的建筑计算檐高; 5、构筑物算至构筑物本身顶端高度(不包括避雷针、航标指示灯); 6、突出屋面的水箱间、电梯间、亭台楼阁等均不计算檐高。 八、下列情况虽然不计算建筑面积,但应计取垂运及超高费。 1、建筑物内的技术层、设备管道夹层; 2、阳台维护结构充当建筑物外维护结构的封闭阳台,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九、下列情况虽然不计算建筑面积,但应计取二次搬运及完工清理费。 1、建筑物内的技术层、设备管道夹层、骑楼、过街楼底层; 2、阳台维护结构充当建筑物外维护结构的封闭阳台,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3、层高超过3.6m折层计算的面积,折层方法同脚手架的有关规定。 第01章土石方工程 说明 4、本定额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挖土方时如有地表水需要排除时,亦应另行计算。 5、机械挖土方、沟槽,按机械挖土90%、人工挖土10%计算工程量,人工挖土部分按定额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2计算。

第05章脚手架措施项目 说明 三、斜道是按依附斜道编制的,独立斜道按依附斜道定额项目乘以系数1.8。 四、除专业专用工业厂房和构筑物外,一般工业与民用项目,均分别执行综合脚手架定额。工业锅炉房执行工业厂房综合脚手架,民用锅炉房执行民用综合脚手架定额。电厂主厂房执行单项脚手架。 五、综合脚手架定额是按金属脚手架编制的,使用时不作调整。 六、综合脚手架定额是按设计室外地坪以上,按3.6m以内和3.6m以上分别计算的,并综合了内外墙单、双排脚手架、上人斜道等。此外,单层工业厂房还考虑了厂房屋架、吊车梁安装用的挑架子。使用时,除下列情况外,均不作调整。 1.民用项目及多层工业厂房: (1)室内净高(除楼梯间外)超过3.6m者,按相应规则计算。 (2)地下室按综合脚手架定额乘1.2系数,同时可以计算基础部分的砼浇灌道架子。 (3)建筑物外墙以外、地坪以下,如需搭设脚手架时,可按单项脚手架的规定另行计算。 (4)高层建筑下部需双排双立杆者,按实际搭设墙面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套用相应定额子目。 (5)冷库除执行综合脚手架和折层规定外,其外墙内侧可另增加双排脚手架。 (6)电梯井字架如发生时按规定另外计算;不扣除电梯井所占的面积。 9.砼筒仓按相应的定额子目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1、综合脚手架面积包括建筑面积和折层面积。建筑面积按有关规定计算。折层面积计算按以下规定执行,底层如需折层计算脚手架面积时,高度应按设计室内地坪。 (1)层高超过3.6m的多层工业厂房、公共建筑,每3.6m高折合一层,余数超过1.8m 为一层,1.8m以内舍去不计。 (2)建筑物内的技术层、设备管道夹层、骑楼、过街楼底层,按一个折层面积计算。 4、独立砖柱,混凝土柱(包括围墙大门垛)按外围长度加3.6m乘实际高度计算,执行单排脚手架定

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说明 一、为统一全省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的计算,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则与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配套使用,作为确定本省范围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造价及其消耗量的依据。 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除依据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及本规则各项规定外,尚应依据以下文件: 1.经审定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2.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方案。 3.经审定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四、本规则的计算尺寸,以设计图纸表示的尺寸或设计图纸能读出的尺寸为准。除另有规定外,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1.以体积计算的为“m3”。 2.以面积计算的为“m2”。 3.以长度计算的为“m”。 4.以重量计算的为“t”。 5.以个(或只)计算的为个(或只)。 汇总工程量时,其准确度取值:m3、m2、m取两位小数;t取

三位小数;台(套或件等)取整数,两位或三位小数后的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取舍。 B.1 楼地面工程 一、楼地面整体面层、找平层按主墙间净面积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及室内铁道等所占的面积(不需作面层的地沟盖板所占的面积亦应扣除),不扣除柱、垛、间壁墙、附墙烟囱及0.3m2以内孔洞所占的面积,但门洞、空圈和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亦不增加。 二、垫层按设计规定厚度乘以楼地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三、块料面层、橡塑面层和其他材料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净面积计算,不扣除0.1m2以内的孔洞所占的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和壁龛的开口部分的工程量并入相应的面层计算。块料面层拼花部分按实贴面积计算。(如果造型的装饰物是按实际造型的面积算?) 四、竹、木地板龙骨及基层按面层的实铺面积计算。 五、阶梯教室整体面层地面,按展开面积计算,套用相应的地面面层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08。(定额中套地面面层项,人工费改乘以1.08) 六、点缀按个计算,计算铺贴地面面积时,不扣除点缀所占面积。 七、块料楼地面面层酸洗打蜡(是什么?)工程量,按实际

2012土建预算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第五章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说明 (一)本章包括:现浇混凝土基础,现浇混凝土柱,现浇混凝土梁,现浇混凝土墙,现浇混凝土板,现浇混凝土楼梯,现浇混凝土其他构件,现浇混凝土后浇带,预制混凝土柱,预制混凝土梁,预制混凝土屋架,预制混凝土板,预制混凝土楼梯,其他预制构件,钢筋工程,铁件,现浇混凝土垫层,现场搅拌混凝土增加费18节共154个子目。 (二)现浇混凝土构件 1.现浇混凝土构件是按预拌混凝土编制的,采用现场搅拌时,执行相应的预拌混凝土子目,换算混凝土材料费,再执行现场搅拌混凝土调整费子目。 2.现浇混凝土定额子目中不包括外加剂费用,使用外加剂时其费用应并入混凝土价格中。 m时,执行小型构件相应定额子目;单 3.定额中未列出项目的构件以及单件体积≤0.13 m的构件,执行其他构件相应定额子目。 件体积>0.13 4.基础 (1)箱式基础分别执行满堂基础、柱、梁、墙的相应定额子目。 (2)有肋带型基础,肋的高度≤0.15m时,其工程量并入带型基础工程量中,执行带型基础相应定额子目;肋的高度>0.15m时,基础和肋分别执行带型基础和墙定额子目。 (3)梁板式满堂基础的反梁高度≤0.15m时,执行梁相应定额子目;反梁高度>0.15m 时,执行墙相应定额子目。 (4)带型桩承台,独立桩承台分别执行带型基础、独立柱基相应定额子目,综合工日乘以系数1.05. (5)框架式设备基础,分别执行独立柱基、柱、梁、墙、板相应定额子目。 (6)现浇混凝土基础不扣除伸入承台基础的桩头所占体积。 (7)杯形基础定额子目中已综合了杯口底部找平的工、料,不得另行计算。 5.钢筋混凝土结构中,梁、板、柱、墙分别计算,执行各自相应定额子目,和墙连在一起的暗梁、暗柱并入墙体工程量中,执行墙定额子目;突出墙或梁的装饰线,并入相应项目工程量内。 6.斜梁、折量执行拱形梁定额子目。 7.墙肢截面的最大长度与厚度之比≤6倍的剪力墙,执行短肢剪力墙定额子目;L、Y、T

内蒙古2009预算定额计算规则及说明

- 内蒙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9)总说明 2009届“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是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装饰工程基础定额》、《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和2004届“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基础上,结合内蒙古自治区近年来建筑市场变化情况,根据现行的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设计规范、施工验收技术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资料编制的。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装饰装修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园林绿化养护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价格》、《内蒙古自治区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相关的编制说明(以下简称本计价依据),具体问题说明如下: 一、《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预算定额》适用于建筑工程计价。 二、本计价依据是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活动的地方性标准,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城市基础设施和一般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工程的新建、扩建工程。 三、本计价依据中的消耗量是在正常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条件下,完成相应建筑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社会平均水平。 四、本计价依据中人工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超运距用工等,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人工单价是按国家有关政策和内蒙自治区建筑市场人工单价综合考虑确定的,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劳动保护费、职工福利费、随身携带使用的工具补贴,不包括各类保险费用。 五、本计价依据中的主要材料按照标准合格产品考虑,分别列出名称规格及消耗量,并包括了正常的操作和场内运输损耗。周转性材料以摊销量表示,次要和零星材料以该子目材料费之和的百分比表示。定额基价中的材料价格是按照呼和浩特地区2008届材料预算价格计算的,定额执行过程中各盟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可根据工程施工期调整材料价差。 六、本计价依据中的机械分别列明名称、规格、型号及台班耗用量,并考虑了机械幅度差,零星机械以占

2017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总说明 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及装饰工程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 50855—2013)、《房屋建筑及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Ol一31—2015)及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施工中的应用编制的。 二、本定额的适用范围: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及民用房屋建筑及装饰工程项目。 三、本定额的作用:是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评定投标报价合理性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争议和纠纷、审计和司法鉴定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和概算定额的依据。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使用本定额时,应遵循本定额的规定进行工程计价。 四、本定额是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机械配备、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力组织以及合理的施工工期编制的。 五、本定额是在国家规范、消耗量定额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对项目设置、计量单位、计算规则进行了适当的补充和完善;一个定额项目就是一个清单项目。本定额是以综合单价的形式表现的,内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 六、本定额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一) 人工工日: 1.本定额人工工日以综合工日表现,是按八小时工作制编制的,人工等级分普通工(简称普工)、技术工(简称技工)和高级技术工(简称高级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和生产班组组织者用工。 2.本定额人工工日单价分别为:普工85元,技工130元,高级工260元。 3.定额人工费,是指本定额项目综合单价中的人工费、按章节说明规定按系数调整的人工费以及定额中规定调整人工工日数量的人工费。按人工工日数量调整的人工费除章节有规定的工种外,均按普工工资标准调整人工费。 (二) 材料: 1.本定额采用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的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的;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性材料和零星材料;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损耗量包括了施工操作损耗和场内运输、堆放损耗,规范(设计文件)规定的预留量、搭接量不包括在损耗率中;用量很少、占材料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元”表示。 2.本定额材料的场内搬运距离按300m考虑的;设备场内搬运距离为150m。 3.本定额材料价格包括材料供应价(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采购保管费。本定额项目中的材料单价均为不含增值税的税前价格。 4.本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材质,计算出摊销量进入定额消耗量。 5.本定额的砂子用量,是按含水率为零的干砂计算的。 (三) 施工机械台班: 1.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机械施工功效确定的,并已考虑了机械幅度差因素。 2.本定额施工机械原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小型机械,未列入本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其费用包括在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的工具用具使用费中,其燃料动力消耗量包括在相应定额项目的材料项目内。 3.本定额加工机械、泵类机械、焊接机械及动力机械的操作人工均含在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消耗量中。4.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是按现行的《施工机械台班费用标准》确定的。

08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总说明 一、《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A 建筑工程”(以下简称本综合单价)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在《河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2002)》的基础上,为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需要,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和施工工期、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二、本综合单价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三、本综合单价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招标标底价、拦标价、竣工结算的政府指导价;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计价的基础;是企业编制内部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建筑工程造价由工程成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五、实行工程量清单项目招标的招标标底价(或拦标价)和投标报价由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系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数量与本综合单

价相应项目价格的乘积之和。 措施项目是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卫生、环境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措施项目费用由组织措施项目费、技术措施项目费组成。 其他项目费由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组成。 规费由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组成。税金由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组成。 六、本综合单价依据《计价规范》的内容和顺序设置,其章节编号和项目编码(一至九位)均与《计价规范》一致,并在此基础上对《计价规范》没有涉及到的内容进行相应的扩展。凡是扩展的章节编号和项目编码前均加字母“Y”,以示区别。 七、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应依据《计价规范》和本综合单价编制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编码十至十二位数字,由清单编制人依据招标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设置。 八、为便于组合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本综合单价将《计价规范》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和计量单位统一标注在各章节的标题下,并同时标注了综合单价子目的具体工作内容。当综合单价子目的工作内容与《计价规范》清单项目的工程内容不一致时,应将相应的综合单价子目进行组合。 九、本综合单价中的措施项目费和注明不得调整的规定仅适用于

陕西2009安装定额计算规则(第六册)

总说明 2004年《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 一、《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主要作为招标人编制标底、投标人进行报价、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工程合同及办理工程结算等计价活动中确定消耗量的依据,也是作为制定企业消耗量定额和自主投标报价的基础。 二、《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共分十四册,包括: 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 第三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 第四册炉窑砌筑工程第十一册通讯设备及线路工程 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第十二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第十三册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 第七册消防设备安装工程第十四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三、本消耗量定额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不适用于房屋修缮工程。 四、本消耗量定额主要依据现行有关国家的产品标准、设计规、施工及验收规、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也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五、本消耗量定额是按目前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条件制定的,如因上述因素有差异,不得对本消耗量定额进行调整换算。 六、本消耗量定额是按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进行编制的: 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均符合安装要求。 4.水、电供应均满足安装施工正常使用。 5.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七、人工工日消耗量的确定: 本消耗量定额的人工工日不分列工种和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八、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1.本消耗量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工作容中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容和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到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2.凡消耗量定额中“ ()”所列的材料用量均为主材,应按当地的材料价格计算。 3.用量很少,对基价影响很小的零星材料,已计入其他材料费。 4.主要材料损耗率见下表:

贵州04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2004贵州省 计价定额量算规则(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黔建办通[2005]36号 关于发布《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2004版)的通知 各市(州、地)建设局(城管局、园林绿化局)、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物价局,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我省建筑市场发展的需要,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3)和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 (建标〔2003〕206号)要求,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物价局共同组成了贵州省工程计价定额编制领导小组,审查通过了由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编制的《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及《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以下简称新计价依据), 贵州省建设厅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审计厅 贵州省物价局 文件

现予发布,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2005年4月1日以后新开工的工程不再执行《1998年贵州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1995年贵州常用定额项目及基价》、《1995年贵州省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市政工程预算定额贵阳地区估价表》、《贵阳地区一九九二年市政工程间接费用定额》。 新计价依据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及定额计价,其消耗量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合格产品所需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新计价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工程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及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并供施工企业投标报价参考。为切实抓好新计价依据的实施工作,特提出如下规定,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2005年4月1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施工合同的单位工程,其计价办法可继续按招标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执行。 二、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控股的大中型建设工程,自新计价依据发布施行之日起必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要求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 三、对新计价依据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及有关费率实行动态管理,材料市场信息价由全省各级造价管理机构采集,经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综合、整理后发布。 四、新计价依据的人工单价、材料预算价格、机械台班单价及费用标准为2004年贵阳地区基期价。除贵阳地区外,各市、州、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测算,并将其测算结果及调整意见报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核准后执行。 新计价依据发布后,各市、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新计价依据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反映。 新计价依据由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工作。 二○○五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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