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设备管理制度

租赁设备管理制度
租赁设备管理制度

中兴煤矿租赁设备管理制度

总则

机电质量标准化管理是煤矿企业生产管理、技术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是矿山企业实现文明作业、安全生产的前提,是建设高产高效现代化矿井的重要途径。加强机电管理,提高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机电设备正常运行,更好的提高机电质量标准化水平,杜绝机电事故,是矿山建设的基本。为适应煤炭工业的发展,加强煤炭工业企业机电设备的综合管理,提高装备水平,确保机电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加大安全检查力度,根据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机电管理制度。

第一章设备回收管理制度

1、各单位因设备有故障而需更换时,必须到机电区办理手续,故障的设备必须在3天内出井,否则处罚单位责任人200元。每推迟一天,加倍处罚;

2、井下设备在回收前,由机电区组织做好交接工作,认真填写交接验收凭证;在接收单位交接过程中,没有发现的交接问题,责任由接收单位负责。

3、设备回收工作必须按计划进行,有关人员要认真学习设备回收安全

规程,严禁野蛮拆卸。

4、检修班在回收设备时必须认真负责,严禁损坏或丢失,如发现交出的设备短缺零部件,则按零部件实际价格2倍进行处罚。若是人为造成的,则加倍处罚。造成设备报废的,将按机电事故严肃追查处理。

5、各单位回收的设备必须交到机电区指定地点,并归类摆放整齐,不得擅自保存,更不得擅自拆解,否则发现一次处罚该单位负责人200元。

6、各单位出井的设备及材料必须及时到机电区办理手续,若发现设备、材料出井后乱扔乱放或一日后仍放置于工业广场内,发现一次处罚该单位责任人100元,单位负责人300元,并且在未整理前机电区有权停发该队组材料。

7、回采工作面回收设备前,机电区将组织采煤队与回收工作面队组负责人共同对井下设备进行清点、登记,双方签字后存档保存,待工作面回收完毕进行核对。回收过程丢失或损坏部分将由回收队组照价赔偿。

8、各单位设备及专用工具按实际发放数量100%回收,否则,按短缺数量实际价格进行处罚。

第二章机电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一、机电设备管、用、修奖惩制度

机电区每月20日对井上、下各队组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进行考核,机电区要根据打分情况考核队组工资。

二、机电设备大修制(包括假日停产检修)

1、机电区要根据设备的使用年限及状态合理安排编制全矿设备的大修计划,并按规定编制设备大修预算,设备大修无论委托矿属单位或外单位,都要办理大修协议书,设备大修后要根据协议书严格进行验收,并要有验收记录存入档案。

2、设备大修必须认真编制设备大修理计划,严格执行设备开、竣工报告制度;经常深入现场了解设备修理情况,做好隐蔽工程,中间验收记录。修理竣工后组织有关单位共同参加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后要将修理内容详细记入设备履历薄。设备承修单位必须是有证或上级主管部门授权的单位,公司所有设备大修理,必须经机电区审核,主管矿长批准后方可进行,否则不予以结算所有费用,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因设备技术条件限制,集团公司机厂无能力检修的设备,机电区要做好大修计划,报企计科审批,经设备管理中心审批后方可外委,矿属各单位一律不准将设备外委检修,外委大修的设备机电区要严格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结算手续。

三、机电设备中、小修制

1、机电区要根据设备的使用年限及状态合理安排编制全矿设备的中修计划,并按规定编制设备中修预算。

2、各单位必须建立设备检修班(组),负责本单位设备中、小修理,根据该单位设备运行状况,精心组织安排检修工作,必须按规定周期对设备进行检修。

7、生产过程中机电设备的中、小修务必进行,由队组提出计划,机电区、供应科提供配件,检修单位检修,检修后由检修领导验收,达完好标

准后投入生产,如因检修不及时,损坏设备,影响生产,必须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3、为提高设备开机率、降低事故率,各单位检修班必须有计划、有目的的安排检修任务。各单位机电负责人于每周五上午给机电区报一份本周检修工作总结及下周检修计划。

4、机电区将针对各单位所安排的检修工作进行监督,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5、为了保证机电设备安全运行,充分发挥设备效能,要合理安排做好设备的预防性检修、轮换检修、临时检修,使设备始终保持在完好状态。除连续运转的设备,生产组队二班为检修时间。

6、生产过程中拆除的电机设备要及时出井检修,按照机电设备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7、各检修单位必须保质理完成任务,各种检修后的设备都要做性能试验工作,做好检修记录,存入设备检修档案。

8、检修后的机电设备要由检修单位检验员根据《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进行详细检查,合格后填写合格证。

9、昌兴公司检修后的合格设备,交机电区设备库办理入库手续由设备库发放,未检验取得合格证的设备,设备库拒绝入库。

10、机电设备经检修后仍达不到原设备性能,要由设备管理中心审批酌情使用。

11、检修单位按照计划检修,要认真组织检修力量,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任力,无特殊原因完不成检修任务或出现质理问题以致影响生产,由检

修单位负责。

四、主要设备定期检修制

1、设备的停产检修按照集团公司规定每年进行两次,不少于七天时间,机电区要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编制全矿机电设备停产检修计划,经矿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集团公司机电处,主要设备的检修要有专人负责,并做好记录,检修记录存入设备档案。检修完工,由机电矿长组织专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检修准备会议,总结会由机电矿长主持,有关单位参加,要有书面总结,存入档案。

2、坚持执行设备的维护保养与预防检修相结合的检修制度。一般设备经过检修,达到恢复设备性能的目的,大型设备节假日停产检修,在停产前要检查落实各项准备工作,并做好停风、停电、停水、停汽和停机等有关事宜。各单位必须按照检修计划和统筹安排表上的内容进行,必须按照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施工,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以保证检修工作的安全。检修完工后,按指令试运转,并做好检修记录,存档备查。

五、设备包机制度

为了使设备更好地发挥其性能,所有组队都要实行日常维修包机制。

1、各组队要配合相应的包机人员,包机人员要有一定的技术素质和责任心。

2、包机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调动时必须经机电区同意,经机电矿长批准方可调动。

3、包机的各种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4、必须把本队所有机电设备落实到包机人,做到台台设备有人管。经常保持设备完好,安全运转,促进本队生产任务完成。

5、包机人员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有关规章制度,严禁违章作业。

六、设备入井安装,出井检修,交接验收制度

1、防爆设备入井前,必须由防爆检查组,检查其防爆性能,合格合签发防爆合格证,无防爆合格证的设备严禁入井,私自将未取得防爆合格证的设备入井者,一经查出严肃处理。

2、井下硐室以及工作面安装完毕时由机电区、调度室共同组织安装单位、生产组队现场进行交接验收,并试运转。设备不完好及运转不正常,接收单位不予接收。接收后24小时内发生质量问题,由设备安装单位和检修单位负责处理。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设备交使用单位管理,同时上报组队台帐一式两份,机电区、组队各一份。

3、工作面采完,由机电区和使用单位根据台帐逐一清点、验收、销帐,验收完毕交回收单位限期出井送指定地点检修。清点验收过程中发现短缺部件由使作单位负责。送到指定地点发现短缺部件由回收单位负责。检修单位收到出井设备要验收并开收据,回收单位凭收据到机电区销帐,掘进工作面掘完也要进行验收,设备是否升井由验收决定。

七、设备的使用保养制

1、所有机电设备都要实行包机制、定专人操作,专人维护。

2、各种设备司机和维护人员要经常检查设备零部件,大型设备要制定巡回检查路线并有检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3、按各类机器的要求,定期给设备注油。

4、按设备管理规程规定,并参照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列出各种设备检修周期,按检修周期检修设备。

5、经常保持设备的清洁卫生。

6、司机和维护人员要爱护设备,并经常学习设备操作规程,熟悉设备性能,严禁违章操作.

八、机电设备四对口(帐、卡、板、物)管理制度

1、按集团公司机电处要求建立机电设备台帐,集团公司机电处和矿各保存一份。

2、固定资产卡片是固定资产核算的基础,每台设备必须依据编号建立财产卡片,管理部门经常与财务核实。

3、图、牌板管理是使固定资产达到数量清,状态明的一种有力手段,机电区要建立总牌板分布图,凡使用机电设备的单位要建立组队设备台帐,机电区与使用单位各保存一份。

4、新到设备要及时上卡,建帐、编号、挂牌板。每月最少检查一次实物是否与帐、卡、牌相符,做到帐、卡、牌、物四对口。

5、机电区管理人员必须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和掌握动向及设备状态。

九、设备状态数量清查分析制度

1、固定资产的清查和分析是检验固定资产管理情况,保证国家财产完整,发挥资产效能,不断挖掘潜力的一种主要措施。

2、全矿机电设备分两级管理,矿机电区有专职管理人员,组队有兼职设备管理员。

3、组队每月向机电区汇报一次以上本队设备状态、数量。每月和机电区检查、核实一次本队设备,对查出的问题及丢失、损坏、擅自外借,不合理使用等情况进行处理,上报领导。

4、机电区每月最少组织一次全矿范围的设备大检查,发现问题及进处理。

5、专管人员必须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情况掌握动态。

十、机电设备借用制度

1、煤矿机电设备原则上不外借,遇抢救事故等特殊情况,经矿主管领导和上级部门批准后方可租借,用后及时收回。

2、凡在集团公司外的单位和集团公司各矿、厂企业公司借用设备须先签订设备租赁合同,预交三个月的设备租金,租金三月内按设备原值的3%收取,超过三个月按设备原值的5%或按设备每月的折旧费用另加2%的管理费收取。当设备损坏时,租用单位要照价赔偿。

十一、机电闲置设备封存制

1、闲置设备须入库由专人管理。

2、闲置设备须每年定期对各部润滑,定期对各部防锈处理。

3、如没条件入库管理必须露天存放闲置设备进行遮挡。

4、如在集团公司内部有外借情况必须经设备管理中心同意后方可出矿。设备再次使用时必须在地面试运转后经机电区验收员验收后方可下井使用。

5、闲置设备必须检修完好,由机电矿长检查,鉴定后报集团公司机电处(租赁设备报设备管理中心),并报财务科。

6、不准随意拆套闲置设备零部件,如是生产急需,必须经机电矿长批准后方可拆,拆后报配件计划,配件到货后按装好机电区进行验收.

十二、设备调拨制度

1、有偿调拨

凡在本集团公司范围外的企业,调拨设备无集团公司特殊批准,一律实行有偿调拨,调拨时由矿根据设备状况以质论价,并报集团公司及设备管理中心核准后办理调拨手续。

2、无偿调拨

a、凡在本集团公司内设备调拨,经本矿主管领导同意,集团公司机电处(设备管理中心)办理调拨手续即可调拨。

b、集团公司特殊批准后也可无偿调拨。

c、不论有偿、无偿调拨设备,新出现的设备包装费,运杂费由设备调入单位承担。

d、设备调出时,原设备图纸资料,库存配件以质论价一并调出。

十三、设备报废制

1、凡使用年限超过或因事故致使使用设备严重损坏一次修复价值在设备原值的80%以上或淘汰设备均应申请报废。

2、设备报废时,由机电矿长组织有关人员共同鉴定,由机电区负责回收上交工作及办理有关手续。凡符合报废条件的设备,由设备管理中心及机电处组织,通过机电区、企管科、财务科、供应科、生产技术科、使用单位等签订后,提出报废意见,按规定批准后方可报废。

3、机电区根据报废意见填写报废申请书,按规定上报局机电(租赁设

备需同时上报设备管理中心)、财务处部门审批。

4、凡报废设备未经局主管部门领导批准,严禁继续使用,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使用单位负责。

5、凡报废的设备,原使用单位要按指定时间送到指定地点,由机电区统一管理,除机电区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转让或销售。

6、凡报废设备一经上级批准,机电区、财务科要及时从固定资产中注销。

7、设备有以下情形均可报废:

a、设备严重老化、技术状态落后、高能耗、低效率或超期服役,折旧提完的老、旧、杂设备;

b、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

c、遭受意外伤害,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

d、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应淘汰的设备;

e、集团公司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设备。

8、设备的修旧利废、回收复用

a、设备修旧利废的原则:是对破旧的设备进行修复以恢复其原有性能和报废设备进行肢解以利用其有价值部分,做到物尽其用,修复的价值不得超过设备原值的70%。肢解原则是设备的各项性能指标不符合国家的安全技术指标,而命令禁止使用淘汰报废的。

b、设备修旧利废的组织、实施原则是:机电区根据生产需要,组织有关单位对设备进行鉴定,指定修理单位,修理完工,组织共同验收,建立修旧利废档案备查,不使用的设备,无论好坏,一律送交指定地点,不得

擅自保存更不得擅自肢解,否则追究其单位领导的责任。对设备修旧利废的有功单位及个人按其贡献的大小,给予一定的奖励。

十四、设备领取发放制

1、各单位必须配备有设备专业管理人员,对本单位的机电设备及设施全权负责,并建立相应台帐,每月月底与机电区对帐核实,及时核实清楚。

2、各单位所需设备,必须提前5天派专人与机电区联系,机电区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准备。未能将计划报机电区,领取时无完好设备责任自负。

3、各单位领取设备时,必须派专人凭队组领料手册办理领取手续,否则机电区将有劝拒绝办理;领取设备时,双方确认设备完好无误后签字,事后出现设备不完好时,机电区将不负任何责任,后果一切由队组负责。

4、各单位在领取设备时必须按照设备管理员指定设备领取,不得随意挪动其他设备,如确需搬动其他设备时,事后必须摆放整齐。

5、严禁各单位,在未经机电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拆卸设备的零部件,一旦发现,将按所拆设备部件原价2倍处罚。

6、各单位所需备件严格执行交旧领新制度。当班更换坏件,必须当班出井,严禁在井下乱扔乱放。

7、各单位未经机电区批准,不得随意对设备进行搬迁、移动、转借。井下工作面交接必须通知机电区,机电区将派专人对该工作面设备、材料进行清点、造册,经双方签字后倒帐。否则,机电区将认为设备丢失,对移交单位进行处罚;对接收单位有权拒绝发料。

8、各单位对设备或备件在装、卸及运输过程中,必须轻拿轻放,严禁碰撞。因队组管理不善所造成的设备及零部件损坏或丢失,机电区将按设

备或零部件原值处罚。

9、各单位领用的电气设备,在入井前必须经机电防爆检查员检查,并粘贴合格证、标志牌、整定牌、完好牌后,方可入井。否则防爆检查人员入井检查时发现短缺一处处罚单位负责人50元。

十五、设备到货验收制度

1、设备到货后,设备管理员按照设备到货清单办理验收手续除资料齐全(设备说明书、煤安标志牌及标志号、合格证、产品出厂前试验报告)外,必须按机电设备防爆检查标准严格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卸货、入库分类整理,摆放整齐。否则,不予以办理出库手续。

2、验收合格后,设备管理员必须及时填写到货登记记录并对设备分类,进行逐台编号、登记、建帐,做到帐、卡、物、板四对口。

3、必须建立各单位设备领用台帐,台帐帐面必须醒目明了,旧工作面设备回收及设备正常移交必须及时进行倒帐,及时与队组办理移交手续。

4、及时上报各类报表及办理设备租赁、外借工作。

5、库存设备必须妥善保管,防止日晒、雨淋、锈蚀、损坏和丢失,做好设备防火、防盗工作,抓好库房责任区工业广场的标准化工作。

6、设备管理员必须随时掌握全矿设备动态情况,对队组领取的设备必须严格审核,杜绝设备重复浪费,坚持修旧利废、回收复用的原则。

7、设备管理员必须对自己所管辖设备的库存、使用、回收情况清楚,并且每月中旬上报本月设备使用情况。

十六、设备分级管理制度

全矿实行矿、队两级管理,矿机电区设设备组,队组配备兼设备管理

员。

1、管理职责范围:

机电区设备组负责全矿设备的更新、改造、大修、报废、检查、发放、验收和管理,指导队组设备管理工作,按时向上级部门或主管领导上报各种报表,做到全矿设备台帐、卡、物、板四对口中。

2、组队兼职设备管理员,负责全队设备的领取、回收、检查、管理,对本队的设备要做到数量清,状态明,新领设备要及时上帐,队组必须有设备牌板,每月向设备组汇报一次本队设备状态,监督本队管好、用好机电设备,促进生产任务完成。

十七、设备更新改造

设备的更新改造,由机电区提出方案计划,并组织技术经济论证后,经主管矿长及集团公司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实施。设备选型方案要根据工艺技术要求,市场供应情况,按照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生产上适用的原则,以及可靠性、维护性、操作性和节约能源、环境保护使用寿命等要求制定。

十八、大型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

1、大型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必须专人管理。

2、大型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必须由履历表、产品合格证、煤安标志、防爆合格证等必须齐全。

3、每次大型设备检修或技术改造都必须做详细记录,并必档案进行管理。

第三章机电设备现场管理制度

一、设备现场使用管理

1、各单位所使用的设备,必须精心维护和保养,其单位负责人是设备正常运转第一责任人。设备实行定机、定人、凭证操作,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设备操作规程,单人使用的设备由操作者负责,公用设备指定专人负责,对多班制生产的设备,操作工人必须执行设备交接班制度。

2、各单位所管辖设备,必须保证设备完好,各项安全保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否则因管理不到位,造成设备损坏或机电事故,严格按机电事故追查处理。

3、各种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并熟悉本工作范围内的设备使用性能,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因司机违章操作,造成设备损坏,除按照设备原值50%处罚外,并严格按机电事故追查处理。

4、各单位的检修班对本单位设备正常运转负直接责任,坚持执行“四检制”(班、日、旬、月),严禁设备超负荷和带病运转,杜绝设备跑、冒、滴、漏。对因检修不到位造成设备损坏,按设备原值50%处罚;开关、电缆、电机接线或内部有问题而烧毁设备的按设备原值处罚。

5、当班电钳工和带班长对工作面的设备正常运转要负直接责任,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理,如不及时处理,造成事故扩大的要追究带班长和维修工的责任,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6、单位负责人及检修班对本单位设备完好负直接责任,月检完好率达不到90%的对检修班处罚,达不到85%的对单位责任者处罚。

7、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人员共同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做到

五不交接:

当班事故处理不完不交接;情况不清楚不交接;仪表工具不全不交接;文明生产不好不交接;运行方式不清不交接,

否则一旦发生事故,追究当班人员责任。

8、严禁各单位把设备或备件作其它用途,如使用刮板机、皮带输送机运送设备及材料;使用调度绞车直接拖拉设备;使用皮带纵梁抬、撬、挪、绑设备;溜子大链、连接环起吊设备,绞车绳拐弯时不用别绳轮等。否则,发现一次处罚当事人300元,处罚单位负责人500元。

9、各单位所需备件必须妥善保管,摆放整齐,并且悬挂标志牌,注明名称、规格、数量。严禁乱扔乱放,否则将处罚该单位100~300元。

10、各单位必须按机电管理要求悬挂各类图牌板,发现有一处未按要求悬挂者,处罚单位责任人50元。

11、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责任人处以200元罚款:

拆除设备时擅自锯断电缆的;声光信号不起作用者;液力耦合器未按规定使用易熔塞和防爆片的;未按规定给设备按所用油脂型号进行注油者;机电设备被水淹没1/3以上者;未按规定配备合格消防设施、器材者;绞车底座固定螺丝不起作用者;刮板输送机机头、机尾无地锚者。

12、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责任人处以100元,对集体处以1000元罚款:

漏电保护装置未坚持每天试验;保护接地装置不合格者;皮带运输机托辊短缺6串以上者;刮板输送机短缺2块刮板不及时加装的;开关未按规定台台上架者;皮带跑偏不及时处理者。

13、使用胶带运输机运输时,皮带机头必须有充分照明;机头、机尾必有设有防护栏;必须装设有六种保护(低速、跑偏、烟雾、堆煤、温度和自动洒水保护);巷道中行人跨越输送机处必须设有皮带过桥。有一条不符合处罚责任者200元,处罚单位负责人500元。

14、使用设备的各种保护,任何人不许随意甩掉不用,没有电钳工操作证的人员一律不准私自打开电器设备操作,每发现一次按严重违章处理。

二、设备润滑制度

1、井下各队组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注油工,负责设备的润滑注油工作。

2、往设备内加油时,要使用有密封盖的加油桶,要做到专桶专用,要切实保证桶内和桶口的清洁,向设备内加油时,要认真核对油品的名牌及型号,严防加错油;整桶润滑油必须存放在机电区统一设计的储存架上,并安装机电区统一设计的放油器;取完油后,要随时盖严桶盖,不得敞口,以防污染油脂变质。

3、用专用加油桶向设备内加油时,必须通过滤网加入,严禁不经滤网直接向设备内加油;加完油后要清理干净加油口及加油口周围,严防杂物或其它异物进入加油口内。

4、各用油单位要严格按设备使用要求和规程规定注油,特别是采煤机、综掘机等主要生产设备,未经机电区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换用油种类,违者将给予负责人500--1000元的处罚。

5、向设备内加油时,必须严防杂物掉入设备油池内,必要时可采取遮蓬布的方法防止设备油池内的油被污染。

6、各队组必须设立专职油脂管理人员,要建立健全油脂领取、发放台

帐,填写好设备润滑卡片,做到帐、物、卡相对应,机电区油脂管理组将每月进行三次对各队组实行监督指导,发现记录不全或帐、物、卡不相符的,机电区将给予专职油脂管理人员及单位负责人200--500元处罚。

7、各队组油脂管理人员每月25日前必须把本单位使用设备的注油记录报机电区油脂管理组,以便机电区监督管理,否则,将给予200--500元的处罚。

8、机电区油脂管理组要做好全矿所用注油设备的管理工作,负责全矿的油脂化验、设备润滑的监督、检查及设备润滑的业务指导,制定设备润滑管理制度、润滑图册。同时,设备润滑要实行计算机管理,建立润滑管理数据库,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信息资料。

9、现场检查,若发现队组为按机电区规定分类存放,或未安装机电区统一设计的放油器、带密封盖的加油桶、无过滤网者,有一项不合格处罚单位负责人100元;若发现油脂硐室不清洁、整齐,处罚专职油脂管理员50元。

10、在用油脂的管理

(一)、对使用中的油脂定期进行取样化验:

⑴、采煤机牵引部、截割部、左右摇臂每月三次(过无炭柱或断层时每周一次)。

⑵、刮板运输机、皮带运输机、转载机减速器每月一次。

⑶、乳化液水质每季度化验一次,如发现析皂,随时进行水质化验,水质不合格必须进行水处理。如水质符合配制要求,则对盛装乳化液的小油桶和大油桶同步分样抽检。

⑷、掘进机注压油箱、减速箱每月一次。

(二)、对不合格油脂的更换:

经化验不合格的油脂,机电区须下达油脂更换通知书,限期油脂不合格单位及时更换,且机电区必须记录在案。

第四章配件管理制度

一、配件的采购

1、各单位务必于每月15日前将本单位次月的配件使用计划报机电区,机电区根据各单位的使用情况汇总报供应科进行采购,若延时或不报者,造成后果由本单位负责。

2、各单位报送配件计划时,必须将所需配件的规格、型号、用途、厂家标注清楚,否则造成后果由本单位负责。

3、供应科采购回的配件,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否则不予办理手续。

二、配件的发放

1、各队组领取配件前,应认真核对所需配件的规格型号,后开具相应的领料单到机电区办理领取手续。

2、机电区应根据各队组出具的领料单据结合本队的实际情况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由机电区出具领料小票交予供应办理,供应科应根据机电区出具的领料票发放,无票不予办理。

3、发放时供应科应根据机电区出具的领料小票认真核对所发配件的型号、数量,不得错发、漏发。

4、队组领取配件后,必须到机电区办理配件入井登记,由机电区核对无误后方可入井。

5、各单位必须派专人管理配件,必须建立台帐,月底与机电区核对。

三、废旧配件的回收

1、各单位要及时把更换下的配件送交到机电区指定地点(供应科负责回收的交由供应科),严禁乱扔乱放,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100元,并由交回单位负责运到指定地点。

2、各单位交回的坏配件,机电区应认真检查,可能修复再利用的交由昌兴公司修理,不能修理报废的配件应集中处理。

四、配件的管理

1、机电区设立配件管理组,并建立健全配件领取、发放台帐,做到帐、物、卡相对应。

2、机电区将每月不定期对各队组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因管理不善造成配件消耗大的单位,机电部将不予考虑超标部分的资金追加申请,并处罚该单位负责人超计划所用费用的50%。

3、各单位所领取的配件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严禁丢失及人为损坏,否则按配件原价进行赔偿。

附件:租赁设备现场管理考核评分标准

租赁设备现场管理考核评分标准

房屋租赁管理制度

租赁房屋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房屋租赁的管理,发挥房屋资产的最大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适用范围:公司所属范围内的所有房屋租赁业务。第二条出租房屋的条件:闲置房屋或公司经营的预期收益小于外租收益;出租的房屋不能影响公司的总体规划和有损公司的经济效益。 第三条对承租方的条件要求:宿舍区内的房屋应能够为居民提供服务,方便职工生活。 第四条对外租赁房屋的管理部门,除公司经理的特别授权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本单位的房屋进行出租。 第五条房屋出租收益列入单位收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租赁机会,从中私自获利,一经查出,按所获非法收入3—5倍罚款。 第六条房屋出租时,必须认真查验承租户主的身份证原件,并要求提供证明承租单位存续性的有关资料。承租人为个人的,须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备案。承租人为单位的,须留存营业执照复印件备案。同时房屋出租时原则上需要收取一定额度的风险金。 第七条单位所有临街门面不需要使用的,可以租赁给他人

使用,经营范围以承租方营业执照为准。 第八条门面租赁每次合同期限最长不能超过3年,如需要超过3年,应当报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九条单位出租房产或卖场柜台应有明确的月租金标准,出租单位应保证出租房产租金标准不低于同地段相当条件的市场平均租金。 第十条月租金确定后,出租单位不得随意降低标准,确因市场发生变法需要下调标准的,必须书面报公司经理批准。第十一条租赁合同的签订:公司各单位对外签订的租赁合同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固定格式《房屋租赁合同》文本签订(一式三份,公司两份),否则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本单位负责。第十二条租赁期限:除非对公司非常有利,房屋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如遇特殊情况需报请公司经理批准后,方可签订长期租赁合同。 第十三条合同的提前解除。公司或承租方如果提前解除合同,需提前以书面形式报告,经同意后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对方提出解除合同,应写明理由,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进行,解除后立即注销原合同。 第十四条对外租赁房屋电费收取的管理单位,每月应如数收取,不得不收取或折价收取。 第十五条房屋出租单位应加强对外租房屋租赁人的监督,不得转租,不得对建筑物结构造成破坏。

机械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机械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制 度正式版

机械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 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 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目的: 为进一步保证设备合理使用,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及利用率,防止和杜绝机械设备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适用于xxx工程处现场所有机械设备,包括租用机械。 3依据: 3.1《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程》 3.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3.3《xxx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 4内容: 4.1一般规定:

4.1.1实行“三定”制度(定人、定机、定岗) 4.1.2持证上岗。起重没备及厂内机动车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有操作证才能使用的机械,必须执行操作证准用制度。操作人员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后方可操纵使用机械,无操作证的人员严禁操纵机械。 4.1.3多班作业的设备实行交接班制度。 4.1.4操作新机型前,工地领导组织技术人员及相关操作人员按照说明书进行培训、学习,熟悉该机构造、性能和操作要求,经过考试合格,方可.单独操作。 4.1.5起重设备操作人员坚决执行“十

公司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公司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河南十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0号

公司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发挥其在施工生产中的作用做好保质保量、节能增效的工作。根据相关精神,结合我司的目前施工生产现状,明确机械设备租赁各个环节中责任人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所称机械设备,是指用于施工生产中的起重设备(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移动式起重机)、搅拌机械、桩工机械、土石方机械、掘进机械、架桥机械、顶进机械、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高空作业吊篮和各类特殊大型机具设备。 第三条:管理机构:公司设备材料部为机械设备租赁主控部门对公司租赁的机械设备进行管理、使用和调配,并要具备详细的管理台账。 第二章:机械设备租用 第四条:机械设备租用的目的:根据各个施工生产任务内容、地域、时效等的不同要求之处,在必须优先租用公司自有机械设备的准则下,可以租用公司机械设备租赁供应商名库内的机械设备,从而满足施工生产任务。 第五条:机械设备需求计划根据施工生产任务的安排,由项目生产经理编制《机械设备需求计划》,明确机械设备名称数量、规格、各类技术指标、进场时间及使用周期。项目经理签字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报送设备材料部。 第六条:机械设备租赁供应商 1.由公司设备材料部制定公司机械设备合格供应商名库,并在公司信息化平台上公布,租赁机械设备供应商必须从合格供应商名库中选择。 2.机械设备合格供应商必须具备 ①.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注册资金30万元以上. ②.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出租的特种机械设备要具有制造企业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验证明、购买合同和发票。 ④.具有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⑤.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该种机械设备相符的特种

资产租赁管理办法

资产租赁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资产租赁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资产租赁管理包括以下内容: (一)出租资产管理:公司及所属企业将各项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等对外出租的租赁业务管理; (二)租入资产管理:公司及所属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或经营租赁等方式承租各项资产的租赁业务管理。 第三条集团公司财务资产管理部为租赁资产管理部门,公司为本公司资产租赁管理责任单位。 第二章出租资产管理 第四条出租资产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资产有偿使用原则; (二)资产保值原则;

(三)先收租金后交付资产原则。 第五条出租资产须实行分类管理。公司物管部门须建立出租资产台账,进行实物管理;公司财务资产部根据出租资产台账进行出租收益的核算管理。 第六条出租资产的租金在租期内可分次交纳,短期租赁(一年内)可按月交纳,长期租赁(一年以上)原则上一次收取半年租金。租金必须在资产交付前交纳(“上 打租”)。对于租金逾期十天未交纳的,须上报产业部;逾期二十天未交纳的,须 通知集团公司法律部,采取法律措施。 第七条公司每月末对出租资产进行实物检查,对实物管理(保管、保养)不善的,通过书面方式提出改进建议书,对出现严重破损问题(整体丢失、部分丢失、损坏)可按合同提前收回资产,并按约定索赔。 公司物管部门要按月进行核实,产业部、财务资产管理部按季进行复核,对 存在问题及时上报,形成处理方案。 第八条公司定期接受产业部对各项租赁资产的检查。针对各项资产的完整性及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调研,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每月经济活动分 析会中,将租赁业务作为一项专题内容进行分析,并实行跟踪管理。 第九条公司按季度向集团公司财务资产管理部上报《租赁资产情况表》。财务资产管理部组织召开季度租赁业务专题会议,并定期进行公司间的租赁资产管

出租房屋管理制度

房屋出租管理制度 为加强房屋租赁管理,保护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常务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公安部《关于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1、租赁房屋是指旅馆业以外的、以营利为目的、公民私有和单位所有出租用于他人居住的房屋。 2、房屋租赁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谁主管谁负责,谁租赁谁负责”。 3、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住宅和非住宅房屋的租赁登记备案;公安机关负责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 4、房屋租赁管理实行租赁许可证制度。房屋出租持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到公安机关办理《租赁房屋暂住管理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租赁活动。 5、房屋租赁人应当与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 6、私有房屋出租的出租人必须持房屋所有权或其他合法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到辖区派出所进行登记。 7、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祖人。 8、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是外来暂住人员的,应当带领其到辖区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 9、对承祖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在地等情况进行登记。 10、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11、出租的房屋不准用于生产、储存、经常易燃、易爆有毒等危害物品。 12、出租房屋的出租人与承租人应配合社区和上级部门组织的稽查、查验。社区对暂住人口进行日常规范管理,对出租房屋的出租人与承租人经常开展安全防范、法制教育。 13、社区要随时掌握辖区内出租房屋情况,每月核查一遍,认真做好登记工作,积极协助派出所民警对出租房屋每季度清查一次。

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生产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发挥其在生产中的作用,降低成本,保证质量,提高效益,特制定本制度,对外机械设备租赁及使用管理均采用本制度作业。 第二章管理 第二条、项目部机料部是项目主管生产机械设备的职能部门,在项目经理和分管副经理领导下进行工作。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应相对固定,不得随意变动。 第三条、机械设备管理部门应当认真履行管理职责,项目部机料部管理机械设备的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公司颁发的机械设备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及有关通知、决定、意见,结合自身实情,制定相应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2、对本部门使用、管理的机械设备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建档立案;负责设备进出库清理与验收,运行中资料发放与收集;编写大修理报告和修理项目审核及资料整理。 3、实施、协助、参与公司生产工程管理部组织的设备对外租赁,对内承包工作。 第四条、经核定划拨给项目部的在用、库存机械设备及配件属集团公司固定资产,所有权属集团公司,项目部有使用权,但不得自行调出、转让、出售、报废、报损。

经集团公司批准的设备调动、调剂,其上缴折旧费,由新使用方承担。 第五条、机械设备档案是科学使用设备的依据。它主要有:随机的技术文件、验收报告、履历书。项目部在管理过程中,应认真填写设备档案,并如期向公司提供所需资料。 第六条、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设备,属本规定所称谓的机械设备范畴。一般不同时具备上列两个条件的,视为易耗品,特殊情况下,单位价值低于标准,但更换频繁,易于损坏的,可不列入机械设备。 机械设备折旧费提取标准依照其形成时间、类别确定。一九九六年合并以前购置的,年综合折旧率5%;合并以后添置的,一般控制在年8-13%以内,运输机动车辆年折旧率为15%。 第七条、机械设备因操作正确,精心保养,使设备性能完好,延长修理间隔时间,节省修理经费,对管理人员、使用人员,应当按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八条、凡经保养和维修的机械设备,必须符合质量标准。中小修由项目部管理部门验收,凡合格的,项目部机料程部出示报销修理费证明文件;否则,其返工费,不予报销。因修理损坏零部件,视情况由当事人部分或全部赔偿。 第三章租赁、出租和处置 第九条、租赁的设备确实为项目部目前所必需,且项目部暂时无力购置或从成本上考虑目前不宜购置的设备。

租赁管理制度

分租户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XXX租户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为加强商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消除隐患,杜绝事故发生,特对各分租商户制定如下规章制度: (一)、租户进场装修前,必须提供完备的《电路图》、《消防设施、设备配备图》;装修过程中必须按照使用符合消防安全有关规定的材料和作业方式,并遵守商场关于装修现场的有关管理规定。租赁面积超过300平方米的租户必须自行到消防安全相关管理部门进行装修备案和装修报批。 (二)、各租户负责人及员工在进场营业前、后必须接受商场管理人员进行的消防安全常识培训。 (三)、各租户须增强安全意识,树立以防为主的观念,对员工进行防火及用电安全的教育,自觉遵守有关防火及用电安全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监督和管理,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和对违章行为的处理,自觉做好防火工作,提高防火技能。 (四)、租户必须按照防火规定,落实各项防火安全工作,门店必须配有灭火器,共同维护好商场消防设施。 (五)、各租户要做到“四不”(1)、不乱拉私人线路,不使用不符合防火规定的用电设备,确保用电安全;(2)、不在商场内燃烧杂物和燃放爆竹;(3)、不在商场内使用各种明火工具和设备;(4)、不销售和存放各种易燃易爆物品。 (六)、各租户要落实谁经营,谁负责。实行“三包”:(1)包自己的商铺消防及安全;(2)、包落实消防安全措施;(3)、包教育自己亲人和员工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违者停业整顿和处罚。造成灾害的,责任人应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并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经常对铺位的防火设施、设备进行自查,发现有问题隐患须及时整改或报商场管理人员,及时制止各种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行为,确保自身铺位的安全。各租户确需加照明或其它用电设备,必须报商场相

施工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施工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加强机械设备租赁的管理,确保提供设备的租赁商符合公司要求、租赁的机械设备满足施工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单项工程同一个租赁商的机械设备租赁费,一个月内超过1万元(含1万元),及多项工程同一个租赁商的机械设备租赁费、运费一个月内累计超过1万元(含1万元)的工程项目。 3 引用文件 3.1公司对外签订合同规定办法 3.2国家有关法规,法律规定 3.3国家颁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4 管理内容 4.1管理职责 4.1.1公司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是机械租赁的主管领导,对本办法的执行负领导责任。 4.1.2设备部是机械租赁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对租赁商的评审,

负责租赁合同的起草,租赁设备台班监管,租赁设备安全运行,租赁设备租费审核结算,负责编制和监督实施本办法。 4.1.3财务部负责审核租赁方提供的票据是否符合财务要求。 4.1.4安全质量部负责审核租赁商提供的设备及机上操作人员是否满足公司安全规定要求。 4.1.5工程部负责按施工方案审核工程是否需要使用所租设备类型。 4.1.6成本合约部负责审核基层单位上报的机械设备租用计划、与设备部联合定期确定、发布设备租赁指导价;组织会签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审定最终结算租费。 4.1.7基层单位职责: 4.1.7.1参与租赁商的评审确定、在公司发布的指导价控制下与租赁商商谈租赁价格,租用期限等内容,并上报《机械设备租用计划审批表》由相关部门审核通过。 4.1.7.2配合设备部按成本合约部提供的合同范本起草合同草本,报至成本合约部组织会签。 4.1.7.3负责对进场的机械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做好租用台班的原始记录。 4.1.7.4负责编制机械设备租用结算清单,并报公司设备部审核批

房屋租赁管理制度

房屋租赁管理制度

` 1.0职责 1.1 行政人事部 1.1.1 对设有行政人事部行政专员专职管理的区域(如深圳办公 区及宿舍):负责房屋租赁申请、费用报销及日常管理; 1.1.2对未设有行政人事部行政专员专职管理的区域(如各分公 司、办事处常驻办公区、宿舍):负责监督房屋租赁申请、费用报销,以及环境卫生。 1.1.3 汇总各分公司、办事处的租赁情况,每个月定期对租赁房 屋做检视,视入住情况安排退租或者续租。 1.2 营销中心各分公司、办事处销售岗 1.2.1负责本管辖区域办公区房屋租赁申请、费用报销及日常管 理; 1.2.2负责本管辖区域办公区环境卫生管理.

1.3 宿舍长(销售岗或服务岗) 1.3.1负责本管辖区域宿舍房屋租赁申请、费用报销及日常管 理; 1.3.2负责本管辖区域宿舍环境卫生管理。 2.0房屋租赁类型 房屋租赁类型 3.0房屋租赁申请 3.1房屋租赁申请原则: 3.1.1原则上本地招聘人员不承诺解决住宿; 3.1.2对于入住人员少或者承诺解决住宿人员较少的区域,确有保 留办事处必要的,应考虑租赁办公室而不是宿舍。 3.2行政人事部管辖办公区/宿舍租赁申请 3.2.1新租房或续租(更换地址按新租处理):由行政人事部以邮 件形式提供《租房申请表》(包括地址、周边环境、面

积、类型、租房原因、预算、预住人数),报部门主管、 总监审核,总经理批准。 3.2.2对新租办公区,若需工程装修、购置固定资产、办公用品, 应在《固定资产申购单》或《办公用品申购单》提供装修 预算、固定资产、办公用品预算。 3.2.3涉及备用金申请和报销按《费用管理制度》审批权限实施。 3.2.4租赁合同和押金各一式三份,一份留存财务、一份由房东保 管、一份由租赁方保管。租赁合同和押金另需将扫描件发 送行政人事部备档。 3.3营销中心管辖办公区/宿舍租赁申请 3.3.1新租房或续租(更换地址按新租处理):由租赁人以邮 件形式提供《租房申请表》(包括地址、周边环境、面 积、类型、租房原因、预算、预住人数),报部门主管、 总监审核,分管副总批准,报备行政人事部。

机械设备内部租赁管理办法

北京信友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内部租赁管理办法 一、总则 1、公司和分公司各项目部租赁设备适用本制度。 2、公司所属的固定资产的特种设备、砼设备、通用设备等均属租赁公司租赁范围。 3、公司对设备拥有租赁权,设备属公司所有,项目经理部、分公司等对设备、机具具备有偿使用权。对主要设备向外出租须资产部经理审批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对外出租。 4、公司各项目应优先租用公司设备。在公司内部无法调剂、需要外租机械设备时,各单位必须报公司资产部批准后方可执行。 5、设备租赁费用按设备的折旧费、大修费、经常修理费、设备利用率及管理费用开支等综合考虑后由资产部制定合理价格。 6、租赁使用期间,设备由各租用单位自行管理和保养,公司资产部负责监督、巡察。若发生遗失,或违章使用,据情节轻重按设备机具原值或净值进行罚款或赔偿。退库后的设备由公司资产部统一管理。 7、各租用单位和公司应督促设备管理人员自觉遵守机电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维护保养及检查制度。 8、机械设备及机具不得摔伤、扭曲、打洞,未经许可不得改制等、机械设备易损件的购买和更换必须向公司资产部提交申请,不得私自购买和更换。

二、租赁双方职责 (一)、资产部职责 1、按照工程项目提报的实施性机械配置计划负责调配公司内部机械,满足公司内部施工需要,内部机械实行有偿使用的租赁形式。 2、负责公司机械设备的规划、选型、购置、安装、调试、验收、使用、保养、修理、调拨、改造和报废报批及机械处置的全过程综合管理工作。 3、负责对全公司机械租赁费标准的制定、核算、收取、上缴。 3、协助项目经理部对设备使用性能技术交底,安装调试,并协助项目设备部对设备进行检查验收。 3、协同人力资源部组织机械操作工技术安全培训。 4、负责现场租赁设备机具使用、维修、保养、安全的督促管理,并随时监督检查,对违章使用机电设备的人和事可给予警告或处罚。 5、负责出租设备维修保养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实施,及时供应有偿服务配件。 6、参与机械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7、及时传达公司对机械设备管理制度或上级传达文件指示精神。 8、负责输出专职或兼职设备管理人员。 (二)、租用方的职责 1、负责设备及机具进出场的运输,安装(大型设备除外)

租赁管理规定

租赁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加强租赁综合管理和规范经营,保证各租赁单位的稳定经济效益,共同维护川南大草原的良好声誉,特制定以下条例,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商家有义务遵守。 二、使用范围 适用于四川省川南大草原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租赁(包括合作经营)川南大草原园区所属范围内经营性项目(以下简称为“合作项目”)的商户(以下简称为“合作商家”),均应遵守本规定。 三、内容 企业资质 1.合作商家应合法经营,必须取得政府各主管部门规定的各类许可证明和资质证明。在与公司签订合作合同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件,在合作合同签订时未办理相关工商、税务手续的,必须在签署合作合同一个月内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公司有权终止合同。 2.合作商家必须遵守国家税法及相关税务管理制度,按时交纳税款,服从税务稽查人员的管理和核查,做到守法经营。 3.合作项目的合作期在一年以上的,合作商家应对其营业执照每年进行年审,在有效经营期内合法经营。 4.合作商家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的用工手续。 5.合作商家应遵循诚信经营的原则,所经营的各类商品必须明码标价。合作商家必须保证商品的质量,提供优质服务。 各合作商家应自觉遵守以上有关合法诚信经营的要求与规定。如有违反,公司将视其违规程度对合作商家处以200-500元罚款或停业整顿的处罚,违规行为特别恶劣或对公司造成严

重影响的,公司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将违规合作商家清除出景区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的权利。 经营品种和范围 1.合作商家必须严格遵守合同规定的经营品种和范围,保持自己的经营风格,明码标价。如需更改或增加经营品种,需到公司登记备案。 2.各合作商家之间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手段。合作项目的定价和变价须经公司运营部书面审核签字后方可执行。 合作商家如有违反,公司有权没收超范围经营商品,每个品种罚款人民币200-500元,并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知识产权与品牌维护 1.未经公司授权,合作商家不得经营带有川南大草原名称、商标标志、吉祥物标志或公司所属其它知识产权的商品,违者将按侵权处理。 2.合作商家在宣传活动中需要使用川南大草原的名称、商标、吉祥物、公园图片声像资料时,应先获得公司的授权并接受公司有关部门的审查。 3.合作商家应自觉维护公司和川南大草原的品牌形象,在公司园区内的任何经营活动不得损害川南大草原的品牌形象和经营利益。 各合作商家应自觉遵守以上有关知识产权、品牌保护的要求与规定。如有违反,公司将视其违规程度对合作商家处以500-5000元罚款或停业整顿的处罚,违规行为特别恶劣或对公司造成严重影响的,公司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将违规企业清除出景区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的权利。 合作场地的装修装饰、维修和验收 1.合作经营场所的设计、装修、日常维修须严格遵照合作合同规定执行。经营场所的用途和功能经公司确认后不得随意改变。

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办法1

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办法1 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为加强机械设备(以下简称设备)的专业化、系统化管理,采用市场化运作模式,完善设备租赁管理,为工程施工配置设备资源,确保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并结合《项目管理体系文件》中《机械设备租赁市场管理工作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工程施工合理配置设备资源,保证施工生产任务顺利进行,公司对设备租赁单位、项目部、相关职能部门管理责任,工作程序,设备租赁价格等做相应的调整和规定。其他设备管理业务、技术管理按公司《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三条:采取租赁方式使用的设备,主要包括以下种类: 1、高速公路及综合市政工程设备;土石方施工设备;地下及基础施工设备;吊装、运输设备;砼拌和设备、沥青拌和设备及配套设备;路面维护、修补用设备及车辆等大型设备。 2、砼搅拌机;机动翻斗车;钢筋加工设备;焊接设备;木工机具;泵类及振捣设备等中小型机械、机具。 3、检测、测量、试验仪器与设备等。 4、建筑机械: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电动吊篮。 5、其他可采取租赁方式使用的设备。 第三章设备租赁管理职责 第四条:公司生产副经理职责:

负责签发机械设备租赁管理的规章制度,培育和规范机械设备租赁市场,持续有效地推动和改进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司主管职能部门及基层单位的职责: (一)公司设备主管部门职责: 1、负责按《程序文件》中“设备管理程序”的规定,行使公司监控职能。 2、定期在公司信息平台上发布设备租赁市场指导价格。 2、指导设备租赁市场运作规划,监督各项制度的执行。 3、配合公司经营部门监督机械费的使用。 4、按公司合同管理办法负责各单位外租设备合同的备案。 (二)设备租赁单位职责: 1、根据各项目施工生产的需要,积极参与项目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设备招标、议标或按工程量分包工作。以满足项目施工生产的需求。 2、设备中标后,及时与项目部签订租赁合同。负责设备租赁过程的全面管理,包括设备 进退场,安装调试,技术指导,保养维修,成本核算,经营管理等;为项目部提供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满意的服务。 3、收费标准参照公司在信息平台上发布的市场指导价。 (三)施工单位职责: 1、组织并制订项目施工“设备需求计划”及“机械费责任成本”,组织租赁设备招标、议标工作,及时签订租赁合同。公司内部设备合同由项目部经理或经营副经理与公司内部出租单位协商签订,外部设备合同由项目部经理签字后,及时上报公司经营部审批、盖合同专用章后,一份报材料设备部备案。外埠项目部的设备租赁合同由项目经理签字审批后报材料设备部备案。

房屋租赁管理制度

`

1.0职责 1.1 行政人事部 1.1.1 对设有行政人事部行政专员专职管理的区域(如深圳办公区及宿舍):负责房屋租赁 申请、费用报销及日常管理; 1.1.2对未设有行政人事部行政专员专职管理的区域(如各分公司、办事处常驻办公区、 宿舍):负责监督房屋租赁申请、费用报销,以及环境卫生。 1.1.3 汇总各分公司、办事处的租赁情况,每个月定期对租赁房屋做检视,视入住情况安 排退租或者续租。 1.2 营销中心各分公司、办事处销售岗 1.2.1负责本管辖区域办公区房屋租赁申请、费用报销及日常管理; 1.2.2负责本管辖区域办公区环境卫生管理. 1.3 宿舍长(销售岗或服务岗) 1.3.1负责本管辖区域宿舍房屋租赁申请、费用报销及日常管理; 1.3.2负责本管辖区域宿舍环境卫生管理。 2.0房屋租赁类型 3.0房屋租赁申请 3.1房屋租赁申请原则: 3.1.1原则上本地招聘人员不承诺解决住宿; 3.1.2对于入住人员少或者承诺解决住宿人员较少的区域,确有保留办事处必要的,应考 虑租赁办公室而不是宿舍。 3.2行政人事部管辖办公区/宿舍租赁申请 3.2.1新租房或续租(更换地址按新租处理):由行政人事部以邮件形式提供《租房申请 表》(包括地址、周边环境、面积、类型、租房原因、预算、预住人数),报部门主 管、总监审核,总经理批准。 3.2.2对新租办公区,若需工程装修、购置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应在《固定资产申购单》 或《办公用品申购单》提供装修预算、固定资产、办公用品预算。

3.2.3涉及备用金申请和报销按《费用管理制度》审批权限实施。 3.2.4租赁合同和押金各一式三份,一份留存财务、一份由房东保管、一份由租赁方保管。 租赁合同和押金另需将扫描件发送行政人事部备档。 3.3营销中心管辖办公区/宿舍租赁申请 3.3.1新租房或续租(更换地址按新租处理):由租赁人以邮件形式提供《租房申请表》(包 括地址、周边环境、面积、类型、租房原因、预算、预住人数),报部门主管、总 监审核,分管副总批准,报备行政人事部。 3.3.2对新租办公区,若需工程装修、购置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应在《固定资产申购单》 或《办公用品申购单》提供装修预算、固定资产、办公用品预算。 3.3.3涉及备用金申请和报销按《费用管理制度》审批权限实施。 3.3.4租赁合同和押金各一式三份,一份留存财务、一份由房东保管、一份由租赁方保管。 租赁合同和押金另需将扫描件发送行政人事部备档。 3.4押金与租金的支付 3.4.1押金支付额度:最多不超过2个月房租。 3.4.2租金支付频率:深圳房屋租金一律采用月付。异地房屋租金原则上月付或季付,一 律不超过(含)季付。 4.0租赁房屋固定资产管理 4.1办公区/宿舍标准配置

设备租赁公司规章制度.doc

设备租赁公司规章制度_共4篇 1。机械租赁有限公司规章制度 1、安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二、3米以上的高空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带。 三、高空作业,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四、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措施和防护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五、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弄机电设备。 六、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大臂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2、装拆人员进入安装现场、登高作业必须穿软底防滑电工鞋,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穿工作服。 3、严禁安拆人员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如酒后擅自进入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其本人负责并开除(违反一次罚1000元)。 5、塔吊安装、拆卸、附墙作业应设置安全警戒区域,作业人员必须听从带班指挥,带班必须了解作业内容,操作程序及相关工种的配合要求,绝不允许无指挥作业或多头指挥作业,多人数的群体配合作业要设巡视员。 6、塔吊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各电气开关、导线、安全装置、机械传动,受力部分等应确保安全可靠。 7、塔吊在检修时,检修人必须挂牌警示停用,严禁任何人擅自合闸使用。 8、安拆塔吊作业及起重设备的使用,均须符合规定工况环境要求,严禁在超风力及雨、雪等恶劣条件下进行作业。

9、塔机顶或降节过程中,严禁回转,必须按照操作规程的规定步骤操作。 10、塔机安装完毕后,应认真检查各部紧固良好与各限位保险装置齐全完好。 11、本公司员工不得擅自外出做安拆工作,如有发现扣三天工资。 希望本公司员工以自身利益和公司利益遵守以上规章制度,如有违反,罚款50元一次,带班罚款100元一次,累计三次以上本公司予以开除。 2。机电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1、设备租凭必须由租赁双方鉴定合同,出租的设备要完整无缺,能正常使用。 2、出租的设备必须由双方现场验收,有关问题必须在合同中说明。 3、租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合同,严格遵守设备管理规定正常使用,定期保养。 4、租用单位在设备租用期间,要负责设备的检修、保养和安全运转。 5、租赁期满后,双方要及时办理设备交接手续,租用单位将设备返回后要注销合同。 6、归还的设备。除正常磨损外,如有零部件损坏丢失,由租用单位负责赔偿或修复,如设备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由租用单方按原值赔偿。 7、如租用单位不及时办理交接和注销合同,设备虽闲置不用仍由租用单位交付租赁费。 8、备租赁费按矿规定计算。 3。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做为集团公司大型施工设备,其租赁执行下列规定。 一、公司起重机械实行对内对外租赁,并实行内外不同的计费办法,鼓励公司内部调剂使用。

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设备租赁管理,明确设备租赁流程,规范设备有偿使用计价与结算,控制设备租赁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单位的设备租赁经营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中的设备租赁是指为了满足施工生产或提高既有设备利用率而进行的设备租用或出租活动。严禁在公司设备闲置时租赁使用外部设备。 第四条设备租赁管理原则:“安全使用,分级管理,先批后租,使用签认,量化计价,单机核算”。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公司资产管理部负责对投入租赁机械设备进行管理、监督。(一)核定设备租赁分公司租赁经营的设备范围,制订年度经营目标。(二)负责租赁设备新增、报停的申报、审批工作,并对租赁设备的维护、存放进行监管。 (三)对租赁计划和实施进行监督管理,实时掌握租赁设备的运行、闲置情况,建立租赁管理台账并定期分析上报。 第六条设备租赁分公司负责设备租赁业务开展和管理,主要职责:(一)根据集团公司授权,开展设备租赁经营活动,完成年度生产目标。 (二)根据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设备租赁分公司管理机构和体系,制定设备租赁管理相关办法和细则。(三)制定设备租赁价格表。 (四)负责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和存放等日常相关管理工作。(五)负责外租设备费用的清收。 第七条公司财务部对设备租赁收入实行统一管理,并对租赁设备进行单机会计核算。 第三章租赁流程

第八条设备租赁业务管理流程 (一)项目部或其他使用单位根据施工需要,提出设备使用计划报设备租赁分公司。 (二)设备租赁分公司确定设备内租或外租设备服务项目。 1、内租填写机械设备调拨单,依单调配。 2、设备外租签订合同,办理调拨手续后再进场。严禁对外出租无合同、未收取租赁费用或押金即调拨设备。 第四章租赁价格 第九条“设备租赁价格表”经公司评审后作为租赁合同及内部结算的参考价。表中应包括以台班、计件、工程量等多种结算计量方式和计价标准,并注明计费标准涵盖的相关费用。 第十条设备对外出租合同租赁单价低于该参考价,合同评审时应当对单价进行说明。 第五章合同管理 第十一条设备租赁合同应按照公司合同评审管理办法进行评审。特殊情况需要变动合同内容,或需要采用合作方合同范本的,应报公司法律事务部审议,不得擅自拟定或采用其他不规范文本。 第十二条量化计价,单机核算。 1、租赁合同中,计价方式应先采取工程量法,不宜采取工程量法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采取台班租赁、月租等方式。任何计价方式应确保设备资产正常收益。 2、租赁设备实行单机核算。合同应约定租赁设备的消耗材料、磨损件费用承担方。公司各子公司、项目部应建立机械燃油润滑油等油料台账,单机核算。 第六章租赁使用与结算 第十三条租赁设备调拨到项目后由项目部统一调度使用,操作人员服从项目工作安排和生活管理。 第十四条租赁结算 (一)内部项目使用坚持“月结”原则,设备使用单位每月底按照公司工程结算管理办法设备租赁结算程序,为租赁的设备办理中间结

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制度!230

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制度!230 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目的 本项目为双包模式,为满足项目施工生产需要,保证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 塔吊、施工电梯等大型设备由分公司负责租赁,小型设备由项目自行租赁或自购。 ,、术语和定义 3.1 采用GB/T 19001-2000、GB/T 24001-1996、GB/T 28001-2001标准,国家经贸委《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指导意见》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及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中的有关术语和定义。 3.2 机械设备:是指项目租赁的所有机械。 ,、职责 4.1 大型设备由分公司生产副总经理是分管设备的主管领导,对本规定的执行负领导责任,主持对设备供方的评审。 4.2分公司设备料具部是机械设备管理的主要部门,编制和监督实施本规定。 4.3 各项目经理是项目机械设备的主管领导,项目机管员负责本规定具体工作的落实。 ,、程序 5.1 分公司设备料具部负责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评估,各项目部和施工分包单位应积极配合参与推荐设备租赁供应商,共同评估建立设备合格供应商名册。每年对

设备供方进行资格评审,检查供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设备拆装许可证、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经营范围及其各项服务价格清单。 5.2 分公司设备料具部对设备供方提出评定意见,填写《供应商考察报告》,并报分公司经理审批。对于特种设备的出租单位,要求应具有设备租赁营业执照,并且要具备相应的维修、保养人员和固定的维修、保养场所。对特种设备出租单位不具备相应安装资质的,应当由出租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特种设备的安装、拆卸、维修、保养。特种设备安装拆卸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安装拆卸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安装单位不得在本公司从事特种设备安装业务。 5.3 分公司发布《合格供应商名册》,向外租用的设备必须从《合格供应商名册》中选定。 5.4 设备料具部根据项目报送的设备需用计划组织设备进场。外租设备由分公司设备料具部组织公开招标,在《合格供应商名册》中选出三到五家供方进行比较选择,并向其发放招标文件,投标人按要求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评标由“设备采购招标评审小组”负责进行,相关领导和部门参加,最后选定2家中标人报分公司经理批准。 5.5项目不管采用何种管理模式,一律由分公司设备料具部统一负责大型设备的租赁(包括内部和外部租赁),严禁专业工程承包商或项目以任何形式签定大型设备租赁合同,合同中租赁价格由项目或施工分包单位与供方商议确定。合同采用公司统一文本。 5.6 项目部按施工进度分阶段填写《主要机械设备需用计划》经项目经理审批后,上报分公司,分公司设备料具部组织调拨设备按期进场。 5.7 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项目部要组织对其进行验收并收集相关资料,验收的要求: 1) 检查其是否与分公司签订了设备租赁合同并加盖合同专用章;

房屋出租管理办法

北京天运中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印发 《北京天运中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出租管理办法》 及相关文件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部门: 为建立健全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监督机制,规范公司房屋出租管理行为,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运营,切实提升公司资产经营管理能力,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房地集团和总公司的相关要求,制定《北京天运中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出租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公司房管物业部反馈。 特此通知。 二O一四年三月十九日

北京天运中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房屋出租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的房屋出租管理行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运营,切实提升资产经营管理能力,提高资产运营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市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房屋出租管理工作的意见》、《北京房地集团房屋出租管理办法》和《北京天运房地产综合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房屋出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房屋是:公司所管辖的非经营性和经营性的房屋,对外出租用于经营的房产(用途不限于商业、办公、仓储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出租是:公司经平等协商或其他合法方式将房屋出租取得收益的经营行为。 第四条房屋出租管理应遵循:合法经营、规范操作、健全制度、权责清晰、高效利用、合理定价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五条本公司房管物业部为房屋出租的主管部门,负责房屋的出租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政府、房地集团的房屋出租法律法规、文件和天运公司相关规定; (二)编制《出租方案》并报经理办公会批准。《出租方案》应包括

房屋租赁管理制度

` 职责1.0 行政人事部1.1 负责房屋租赁1.1.1 对设有行政人事部行政专员专职管理的区域(如深圳办公区及宿舍):申请、费用报销及日常管理;对未设有行政人事部行政专员专职管理的区域(如各分公司、办事处常驻办公区、1.1.2 宿舍):负责监督房屋租赁申请、费用报销,以及环境卫生。汇总各分公司、办事处的租赁情况,每个月定期对租赁房屋做检视,视入住情况安1.1.3 排退租或者续租。营销中心各分公司、办事处销售岗1.2 负责本管辖区域办公区房屋租赁申请、费用报销及日常管理;1.2.1. 负责本管辖区域办公区环境卫生管理1.2.21.3 宿舍长(销售岗或服务岗) 1.3.1负责本管辖区域宿舍房屋租赁申请、费用报销及日常管理; 1.3.2负责本管辖区域宿舍环境卫生管理。 2.0房屋租赁类型 房屋租赁类型 房屋租赁申请3.0 3.1房屋租赁申请原则:原则上本地招聘人员不承诺解决住宿;3.1.1 对于入住人员少或者承诺解决住宿人员较少的区域,确有保留办事处必要的,应考3.1.2 虑租赁办公室而不是宿舍。宿舍租赁申请行政人事部管辖办公区/3.2 :由行政人事部以邮件形式提供《租房申请 3.2.1新租房或续租(更换地址按新租处理),报部门主表》(包括地址、周边环境、面积、类型、租房原因、预算、预住人数)管、总监审核,总

经理批准。《固定资产申购单》办公用品,应在对新租办公区,若需工程装修、购置固定资产、3.2.2 或《办公用品申购单》提供装修预算、固定资产、办公用品预算。涉及备用金申请和报销按《费用管理制度》审批权限实施。3.2.3一份由租赁方保管。一份留存财务、一份由房东保管、3.2.4租赁合同和押金各一式三份,租赁合同和押金另需将扫描件发送行政人事部备档。宿舍租赁申请营销中心管辖办公区3.3/:由租赁人以邮件形式提供《租房申请新租房或续租(更换地址按新租处理)3.3.1 ,报部门主(包括地址、周边环境、面积、类型、租房原因、预算、预住人数)表》管、总监审核,分管副总批准,报备行政人事部。 备 《固定资产申购单》应在办公用品,购置固定资产、若需工程装修、对新租办公区, 3.3.2.或《办公用品申购单》提供装修预算、固定资产、办公用品预算。涉及备用金申请和报销按《费用管理制度》审批权限实施。3.3.3一份由租赁方保管。一份留存财务、一份由房东保管、3.3.4租赁合同和押金各一式三份,租赁合同和押金另需将扫描件发送行政人事部备档。 3.4押金与租金的支付押金支付额度:最多不超过2个月房租。3.4.1租金支付频率:深圳房屋租金一律采用月付。异地房屋租金原则上月付或季付,一 3.4.2律不超过(含)季付。 4.0租赁房屋固定资产管理 4.1办公区/宿舍标准配置

机械设备租赁管理规定

机械设备租赁管理规定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

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分公司所属各单位机械设备租赁的管理工作,提高机械设备的使用效率,降低施工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机械设备租赁指分公司为满足施工生产和提高既有设备利用率的需要,对各种设备和车辆进行的租用和出租。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所属各单位的机械设备租赁管理。 第二章租赁原则 第四条租赁设备应本着先内后外的原则,充分利用企业现有设备,内部调剂余缺,在分公司和公司内部无法解决时再考虑从外部租用。 第五条租用设备前应进行市场调查,全面考评出租方情况、设备状况、服务能力和价格等择优选定,分公司各作业层所有需设备租赁由分公司组织进行租赁,租赁大型设备或批量租赁(5台以上、标的在50万以上)时报公司机运部招标。 第六条租用的设备应选择整机性能好、安全可靠、效率高、故障率低、维修方便和互换性强的设备,避免使用淘汰产品,如租用后不能满足施工生产需要应及时退租。 第七条设备租赁单价要参考集团公司指导价,不得高于公司编制的《机械设备租赁限价表(第一批)》(附后)。要采取灵活的租赁方式,逐步推行租赁设备的量化管理。根据工程任务、工程量和设备作业性质的不同,采取按完成的工程量计价、保底租金+量化租金、月租等方式实施设备租赁,降低设备租赁费用支出 第三章租赁管理 第八条设备的租赁,严格执行租赁设备报批制度,由各机械队根据施工生产的需要编制设备租赁计划(包含设备型号、数量、计划使用时间等),报分公司机运部和主管领导审核,通过OA工作流报公司机运部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同时租赁合同以附件形式报批。方可租赁。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无权自行租赁设备。 第九条从外部租赁设备时,由分公司机运部牵头,会同工程、财务部门,分公司主管领导参与组织招标(或采取询价方式)从租赁市场选择出租方,设备出租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租赁的设备必须是出租方自有的设备。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