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报告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报告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报告

GZTJ/JLJS-YGD019-2014 公用管道定期检验报告—全面检验

报告编号:*****************1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报告

使用单位:*****************

设备类别:公用管道

设备品种:燃气管道

使用登记证号:/

压力管道代码:*****************02

检验类别:全面检验

检验日期:2017年03月22日至07月11日

贵州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

注意事项

1.本报告书是参照《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对在用公用管

道进行检验的结论报告。

2.报告书应当有计算机打印输出,或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要工整,

涂改无效。

3.本报告书无检验、审核、批准人员签字和检验机构的核准证号、检验专

用章或公章无效。

4.本报告书一式二份,由检验机构和使用单位分别保存。

5.受检单位对本报告结论若有异议,请在收到报告之日起15 日内,向检

验机构提出书面意见。

单位地址:贵阳市白云区科教街698号

邮政编码:550014

联系电话:84414219

公用管道全面检验报告目录

公用管道全面检验结论报告(1)

公用管道全面检验结论综述

报告编号:*****************1

原始资料审查报告

报告编号:*****************1

公用管道年度检查项目及内容

宏观检查报告

报告编号:*****************1

燃气管道定期检验方案说明书

燃气管道定期检验方案 说明书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燃气管道定期检验方案说明书 检验单位: 编制: 审核: 审批: 受检单位: 审核: 审批: 某某检验所

年月日 一、总则 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及检验单位基本情况介绍。 二、引用标准 1)TSG D7003-2010《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 2)TSG DZ001-2007《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 3)GB/T21448-2008《埋地钢质管道阴极保护技术规范》 4)Q/SY93-2004《天然气管道检验规程》 5)《在用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程》 6)其他相关标准。 三、检验 检验工期:天,前期现场检验天,后期报告天。 1、检验前准备工作 1)检验员在检验前应认真审查下列资料: a.管道的设计、安装、制造的原始资料,包括设计图纸、管道出厂质量证明书、安装施工竣工验收文件和资料。 b.管道使用情况记录。 c.有关修理或改造的文件,包括重大修理、改造方案、施工记录、检验报告、竣工图。 d.土壤分析报告。 e.管道地下杂散电流情况。 f.管道的各类保护措施的使用情况。 g.管道内介质的腐蚀情况。 2)使用单位应提供上述各资料,并做好配合工作。 2、检验项目 1)主要有下列内容: a.一般包括管线敷设环境调查、防腐(保温)层状况不开挖检测、管道阴极保护有效性检测、开挖直接检验。根据检测、检验结果,对腐蚀防护系统进行分级,原则上分为四个等级,1级为最好,4级为最差。

管线敷设环境调查 管线敷设环境调查一般包括环境腐蚀性检测和大气腐蚀性调查。 环境腐蚀性检测中的杂散电流测试,基本要求如下: 进行杂散电流测试时,特别需要注意有轨道交通、并行电缆线、以及其他易产生杂散电流的地方,杂散电流的测试数量依据干扰源的数量确定。 防腐(保温)层状况不开挖检测 对防腐(保温)层与腐蚀活性区域采用不开挖检测方法进行检测,主要检测方法有直流(交流)电位梯度法、直流电位(交流电流)衰减法。检测过程中至少选择两种相互补充的检测方法。 管道阴极保护有效性检测 对采用外加电流阴极保护或者可断电的牺牲阳极阴极保护的管道,应当采用相应检测技术测试管道的真实阴极保护极化电位;对阴极保护效果较差的管道,应当采用密间隔电位测试技术。 开挖直接检验 b.1.4.1 开挖点确定原则 根据防腐(保温)层状况不开挖检测和管道阴极保护有效性检测结果,按照一定比例选择开挖检验点。开挖点数量的确定原则见下表。开挖点的选取应当结合资料调查中的错边、咬边严重的焊接接头以及碰口支连头焊口,风险较高的管段,使用中发生过泄漏、第三方破坏的位置。 b.1. 4.2 开挖直接检验的方法和内容 (1)土壤腐蚀性检测,检查土壤剖面分层情况以及土壤干湿度,必要时可以对探坑处的土壤样品进行理化检验;

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年度检查报告.docx

XXXX有限公司TSG 2018年度压力容器年度检查报告 使用单位: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设备名称:XXXXXXXXXXX 设备代码:XXXXXXXXXXXXXXXXXX 单位内编码:XXXXXXXXX 检查日期:XXXX年XX月XX日 XXXXXXXXX有限公司

XXXXXXXXXXX有限公司XXXX TSG 2018年度 设备品种 设备代码使用登记证编号 使用单位名称设备使用地点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状况等级 问题及处理 检 查 结 论 说明检查: 审核: 压力容器年度检查结论报告 产品名称 设备型号 单位内编码 联系电话 下次定期检验时间 允许(监控)使用参数 压温 力度 介质 下次年度检查日期: 日期: XXXXXXXXXXXX有限公司日期: 年月日 审批:日期:

XXXXXXXXXX有限公司TSG 2018年度 检查项目检查结果备注1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2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等资料 3《使用登记证》、《使用登记表》 安4作业人员持证情况 5日常维护保养、运行、定期安全检查记录 全管 6年度检查、定期检验报告及问题处理情况 理 7安全附件校验、修理和更换记录 8移动式压力容器装卸记录 9应急预案和演练记录 10压力容器事故、故障情况记录 11铭牌、漆色、标志和使用登记证编号标注 12各部位焊接接头缺陷情况检查 13外表面腐蚀、结霜、结露情况检查 容器14隔热层检查 本体15检漏孔、信号孔检查 16容器与相邻管道或者结构件异常振动、响声或者互相摩擦情况检查 及运 17支撑或者支座、基础、紧固螺栓检查 行情 18排放(疏水、排污)装置检查 况 19运行期间超压、超温、超量等情况检查 20接地装置检查 21监控措施是否有效实施情况检查 22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联锁功能检查 23压力表 安全24液位计 附件25测温仪表 26爆破片装置

城镇燃气埋地管道PE管道定期检验方案

城镇燃气埋地管道 聚乙烯(PE)管道定期检验方案

目录 一工程概况 (3) 二检验依据 (3) 三检验程序 (4) 四检验内容与要求 (4) 4.1 检验前准备工作 (5) 4.1.1使用单位方面: (5) 4.1.2资料审查: (5) 4.2 潜在危险分析及风险预评估 (5) 4.4管道位置探测及深度测量 (6) 4.5管道泄漏检查(不开挖) (6) 4.6管道开挖直接检测和评价 (6) 4.7管道耐压试验 (8) 4.8开挖检测问题处理 (8) 4.9管网安全综合评估 (8) 4.10 应急预案 (8) 五检验检测人员及要求 (8) 六检验记录及报告 (9) 七本次检验拟采用的主要设备 (9) 八其它.................................................................................................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工程概况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为保证压力管道的合法,对城镇燃气埋地聚乙烯(PE)管道进行首次定期检验。管道基本情况见表1。 管道基本情况见表1。 表1管道基本情况表 为了更好地完成检验工作,根据在用埋地燃气聚乙烯(PE)管道的特点,结合管道材料的特性和损伤机理,分析管道的可能损伤部位,突出重点,制定合理的检验策略,避免出现部分管道检验过量或检验不足的情况,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有针对性地检测易产生缺陷的部位;二是针对可能产生的缺陷进行有效地检测;三是对发现的缺陷提出处理意见。 二检验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2.2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 2.3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TSG D5001-2009 2.4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TSG D7004-2010 2.5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长输(油气)管道》TSG D7003-2010 2.6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50028-2006 2.7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33-2005 2.8 《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63-2008 2.9 《燃气用聚乙烯管道焊接规则》 TSG D2002-2006 2.10《无损检测聚乙烯管道焊缝超声检测》 JB/T10662-2006 2.11《聚乙烯管道电熔接头超声检验》 GB/T29461-2012 2.12《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道系统第1部分:管材》 GB15558.1-2003 2.13《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道系统第2部分:管件》 GB15558.2-2003

公用管道全面检验规则讲解学习

公用管道全面检验细则 1目的 为了保证公用管道的定期检验质量,规范公用管道检验工作,确保在公用管道的安全运行,保障公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检验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2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所规定的公用管道(以下简称管道)的全面检验。 3检验依据 3.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第549号令。 3.2《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劳部发(1996)140号。 3.3《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3.4《城镇燃气输配气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05。 3.5《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TSG D7004-2010。 3.6城镇燃气管道和热力管道的相关设计、制造、安装安全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4管道检验检测人员职责 (1)努力学习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的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严格执行质量体系文件,熟悉检验、检测方法、项目、程序与重点,对自己的检验检测工作质量负责。 (2)在所长领导下受室主任直接指挥,对他们负责并报告工作情况。在技术质量方面,检验检测人员在相应的检验责任工程师指导下工作,对自己的检验检测工作和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证书负责。 (3)听从组织安排,积极进行检验、检测工作。按照计划任务,负责做好检前准备、情况了解、方案编制,独立或与他人配合实施检验检测、分析整理与现场记录,出具检验检测报告或监督检验证书,结算检验收费明细单,并按规定程序及时流转传递。对违反政策、法规的检验检测任务有权拒绝执行,并向上级反映。 (4)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点,自觉遵守职工行为规范,做到不漏检、错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检验报告填写说明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检验报告填写说明 张志毅(沈阳市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验所) 1.编制原则 本《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中的压力容器检验报告是在总结1990年《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的使用经验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的。在编制原则上,力求报告内容的简洁,使用方便,各项目的含义明确并要尽量能用于绝大部分的压力容器检验报告的出具。因此,在报告内容上除氧舱和气瓶外,大部分压力容器均可使用此报告格式出具。 2.《定检规》的检验报告内容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中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报告中包含有: 《压力容器年度检查报告》 《压力容器全面检验报告》 《耐压试验报告》 3.压力容器年度检查报告组成 《压力容器年度检查报告》由三页组成。主要有: 报告封面 压力容器年度检查结论报告 压力容器年度检查附页 若需要进行其它项目检验时,还可出具如: 壁厚测定报告、超声波检测报告、磁粉检测报告、渗透检验则报告、安全附件检验报告等表面或外观检验项目的报告。 4.压力容器全面检验报告组成 《压力容器全面检验报告》 主要由:报告封面、说明页、压力容器全面检验结论报告、压力容器宏观检验报告(2)等四页组成。 若需要,可增加:压力容器资料审查报告 如果是首次检验,必须增加:压力容器资料审查报告、压力容器宏观检查报告(1)。若要进行了其它项目的检验工作,将选用其它相应的检验报告。 若报告页较多或认为必要,可使用压力容器全面检验报告目录。 关于简图 压力容器全面检验报告中的很多检验项目都有可能需要画简图,以辅助说明相应的检验内容或位置,但大部分内容并不很多。因此,本次修改后的检验报告将此类报告的内容和简图均设计在同一页中。这将适应绝大部分的检验情况,对于内容确实较多的情况,可以使用附图或续页的方式。这使检验报告更简洁和直观。 其它 对于特殊情况,检验报告格式或内容不能完全适应时,可使用附页的形式进行补充或另出单项报告。如“声发射检测报告”在大型设备的检验时就可能会出

公用管道定期检验规则

公用管道定期检验规则——燃气管道 压力管道安装类2009-12-29 09:47:55 阅读278 评论1字号:大中小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镇燃气压力管道的安全监察,规范在用城镇燃气压力管道定期检验工作,确保在用城镇燃气压力管道处于安全可靠的受控状态,保障公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和《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所规定的城镇燃气压力管道的定期检验。城镇燃气管道的分类见表1。 表1 城镇燃气管道压力(表压)分级表 名称压力(MPa) GB1-A 2.5<P≤4.0 高压燃气管道 GB1-B 1.6<P≤2.5 GB1-C 0.8<P≤1.6 次高压燃气管道 GB1-D 0.4<P≤0.8 中压燃气管道GB1-E 0.1<P≤0.4 表1中的GB1-C级次高压燃气管道定期检验包括一般性检查、专业性检验和安全性评价;表1中的GB1-D级次高压燃气管道、中压燃气管道定期检验包括一般性检查、专业性

检验;表1中的高压燃气管道定期检验参照《长输(油气)管道定期检验规则》执行。 城镇燃气输配系统中的门站、调压站(器)管道及其部分安全保护装置、储存设备、附属设施的检验参照《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则》执行。 第三条城镇燃气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在开展定期检验时,应当充分采用完整性管理理念中的检验技术,开展基于风险的检验与安全性评价。 第四条一般性检查,是指为了确保城镇燃气压力管道在检验周期内的安全运行而实施的在运行过程中的在线检查,一般性检查次数每年不得少于1次,需要进行专业性检验时,则该年度无需进行一般性检查。一般性检查由使用单位培训考核合格的专业人员进行,也可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进行。 第五条专业性检验,是指按一定的检验周期对在用城镇燃气压力管道进行的基于风险的全面检验。从事专业性检验的检验检测机构除应当满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1-2004)中相应项目的条件外,还应满足附件A的要求。 城镇燃气压力管道投用后3年内应当进行首次专业性检验。 第六条安全性评价,是在专业性检验的基础上开展的评价工作,对管道进行的应力分析计算,对危害管道结构完整性的缺陷进行的剩余强度评估与超标缺陷安全评定,对危害管道安全的主要潜在危险因素进行的管道剩余寿命预测,以及在一定条件下开展的材料适用性评价。安全性评价应当由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机构进行,其核准要求除应满足国家质检总局的现行技术规范外,还应满足附件A的要求。 第七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城镇燃气管道,专业性检验周期应适当缩短: (一)多次发生严重泄漏、爆管等事故的管道以及受到第三方破坏的管道; (二)发现应力腐蚀、严重局部腐蚀或者全面腐蚀(注)的管道; (三)防腐层损坏严重的管道; (四)风险评估发现风险值较高的管道;

压力管道监督检验项目及过程监检说明

压力管道监督检验项目及过程监检说明压力管道监督检验项目及过程监检说明 一、监检依据: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及其它相关法规、标准; 2、设计文件(设计资格证有效复印件或传真件、设计说明、材料汇总表、管段表、含设计参数等) 二、焊接前监检项目及内容: 1、开工告知书 2、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申报书 3、施工方案 4、焊接工艺评定、焊接工艺卡 5、焊工证原件及复印件 6、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如分包,无损检测单位还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有效复印件 三、材料检验 1、材料检验根据采购和工程进展情况分批进行 2、压力管道材料类别:管子、管件、法兰、阀门、垫片、支吊架、补偿器、过滤器等压力管道上的全部附件、焊材 3、材料检验 a、施工单位自检记录 b、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证(复印件或传真件) c、核查质保书正确性、内容齐全以及与设计文件的一致性 d、根据质保书对照实物进行宏观检查,规格、尺寸、外观、必要时进行理化、机械性能抽查 四、焊接过程检验

1、确认首批材料检验合格资料; 2、单线图(含管线号、焊口位置描述、探伤位置描述、静电位置、材料汇总等 3、对应单线图的施焊记录和焊检记录 4、无损检查记录 五、热处理记录; 六、强度及气密性试验前检验记录 再次核查与设计要求的一致性以及确认是否满足强度试验要求的全部准备工作完成(核查单线图与实物的一致性等) 七、强度试验及气密性试验 八、如果有隐蔽工程,则应在隐蔽前完成全部检查项目且得到业主和锅检所的确认签字。 九、其它项目检查(可确认施工资料)如吹扫、通球、绝热、色标等。 十、竣工验收报告 十一、竣工资料汇总、审查 十二、签发压力管道安装监检证书。 十三、为密切配合工作,保证工程顺畅进展,各单位明确对应人员(业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锅检所)。 资料整理要求 要求提供下列资料,且按下列顺序整理 a、资料封面; b、目录; c、监督检验报告 d、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申报书 1、监检联络单汇总(如有); 2、开工告知(附各类资格证:安装公司资格证、焊工、监理单位资格证、无损检测人员及单位资格证);

压力管道监督检验项目及过程监检说明

压力管道监督检验项目及过程监检说明 一、监检依据: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压力管道安 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及其它相关法规、标准; 2、设计文件(设计资格证有效复印件或传真件、设计说明、材料汇总表、管段表、含设计参数等) 二、焊接前监检项目及内容: 1、开工告知书 2、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申报书 3、施工方案 4、焊接工艺评定、焊接工艺卡 5、焊工证原件及复印件 6、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如分包,无损检测单位还须提供《中 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有效复印件 三、材料检验 1、材料检验根据采购和工程进展情况分批进行 2、压力管道材料类别:管子、管件、法兰、阀门、垫片、支吊架、补偿器、过滤器 等压力管道上的全部附件、焊材 3、材料检验 a、施工单位自检记录 b、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证(复印件或传真件) c、核查质保书正确性、内容齐全以及与设计文件的一致性 d、根据质保书对照实物进行宏观检查,规格、尺寸、外观、必要时进行理化、机械 性能抽查 四、焊接过程检验 1、确认首批材料检验合格资料; 2、单线图(含管线号、焊口位置描述、探伤位置描述、静电位置、材料汇总等 3、对应单线图的施焊记录和焊检记录 4、无损检查记录 五、热处理记录; 六、强度及气密性试验前检验记录 再次核查与设计要求的一致性以及确认是否满足强度试验要求的全部准备工作完成(核查单线图与实物的一致性等) 七、强度试验及气密性试验 八、如果有隐蔽工程,则应在隐蔽前完成全部检查项目且得到业主和锅检所的确认签字。 九、其它项目检查(可确认施工资料)如吹扫、通球、绝热、色标等。 十、竣工验收报告 十一、竣工资料汇总、审查 十二、签发压力管道安装监检证书。 十三、为密切配合工作,保证工程顺畅进展,各单位明确对应人员(业主、施工单 位、监理单位、锅检所)。 资料整理要求 要求提供下列资料 ,

固定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记录报告填写要求及说明A

固定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记录和报告填写要求及说明 ××××××××××为了提高固定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记录和报告的质量,便于管理考核,加强检验记录和报告的规范化管理,对固定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记录和报告的填写要求说明如下: 1. 检验记录/报告的所有栏目均应按规定逐项填写,检验结果栏中打“√”表示无问题或者合格的检验项目;打“×”表示有问题或不合格的检验项目;填写“无此项”或者打“/”表示实际没有的检验项目;打“—”表示无法检验的项目。有但无法确定其内容的项目在相应栏填写“不详”,不能空白。 2. 检验记录填写应字迹清晰,内容完整而准确。当记录中出现错误时,每一错误应当划改,不可擦涂掉或者使字迹模糊或者消失,应当把正确的内容填写在旁边,对记录的所有改动应当有改动人签名和日期;如遇一页有多处划改,可在每处划改地方增加标注@,然后在任意改动处记录标注改动的次数及改动人签名和日期。 3. 检验记录/报告填写应字迹工整、清楚,不得有修改痕迹。 4. 填写内容说明: 4.1记录/报告封面填写 4.1.1记录/报告编号:按我所《检验记录、报告编号办法》的规定统一编号; 4.1.2 设备名称:图纸、铭牌或产品质量证明书上的设备全称;也称产品名称,如无资料,按使用单位提供填写。 4.1.3 设备品种:按“按“质检总局[2014]31号”文件通知中的《特种设备目录》填写;

4.1.4 设备代码:按照产品数据表上的内容填写,该代码具有唯一性。没有就划“—”。(TSG R0004-2009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附件D特种设备代码编号方法,由设备基本代码、制造单位代号、制造年份、制造顺序号组成,中间不空格。) 4.1.5 使用单位:设备使用单位全称。 4.1.6单位内编号:填写使用单位对设备进行管理自行编制的设备内部编号。 4.1.7检验类别:如果是安装投用后首次定期检验,填写“首次”,如果是第二次定期检验,填写“定期检验”。 4.1.8 检验日期:受检设备检验结束的日期。 4.2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结论记录/报告填写 4.2.1 设备名称:同上。 4.2.2 检验类别:同上。 4.2.3 设备类别:按图纸、铭牌或产品质量证明书上填写Ⅰ、Ⅱ、Ⅲ,若无资料时,,按照TSG 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附件A1划分压力容器类别。 4.2.4 注册代码:按压力容器注册使用登记证上填写,如没有可填写临时代码,临时代码参见质保手册相关规定。 4.2.5单位内部编号:同上。 4.2.6 使用登记证编号:设备所在地安全察监机构发给的使用证编号。 4.2.7 制造单位:填写产品制造的单位名称,其名称与产品合格证和产品铭牌表述应当一致,如无资料填写“不详”。 4.2.8 安装单位:填写从事安装的施工单位的名称,如使用单位未提供,可填写“不详”。 4.2.9使用单位:同上。 4.2.10使用单位地址:填写使用单位的详细地址,包括所在省(自治区)、市(地、州)、区(县)、街道(镇、乡)、小区(村)号等。 4.2.11设备使用地点:填写设备安装在单位内的固定地点,如某某车间、某某场地等。 4.2.12使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填写使用单位现有效组织机构代码,与所填写使用单位名称一致,如没有,记录可填写“无此项”或者打“/”,报告填写“无此项”。 4.2.13邮政编码:填写使用单位所在地的邮编编码。

公用管道定期检验规程6

六、附录B 公用管道全面检验项目及要求 燃气管道全面检验项目与要求共包括: B1 直接检测 B1.1 内腐蚀直接检测 B1.2 外腐蚀直接检测 B1.3 穿、跨越段检查 B1.4 其他位置的无损检测 B1.5 理化检验 B1.6 非钢质材料的检验 B2 耐压(压力)试验 B1 直接检测 应力腐蚀发生的条件: ①操作应力大于60% SMYS; ②操作温度大于37.8℃(100℉); ③与压缩机站的距离小于或等于32.18km; ④使用年限大于或等于10年; ⑤除FBE外的所有防腐涂层系统。 燃气管道不具备发生应力腐蚀的条件。 因而直接检测方法只有两种,即内腐蚀直接检测和外腐蚀直接检测。 B1.1 内腐蚀直接检测 内腐蚀是部分输送管道的主要腐蚀形式和破坏因素。世界各国都对油气管道的内腐蚀问题十分重视,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研究,开发内腐蚀检测仪器设备,取得了很大成果。在我国,只有少数几个油田在管道的腐蚀与防护方面作过一些初步的研究,而这些研究与发达国家相比还相差相当大。 美国腐蚀协会目前已提出一种内腐蚀直接评价方法,并形成了标准《internal corrosion direct assessment methodology for pipelines carrying normally dry natural gas》(NACE SP0206-2006),该标准能有效地辨识出由内腐蚀而导致管道恶化的位置及其相关信息,并为管道的完整性管理提供可靠依据。内腐蚀直接评价方法(ICDA)是在外腐蚀直接评价方法(ECDA)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目前研究出的内腐蚀直接评价方法(ICDA)将工程计算、测试方法和检测结合起来,可用于评价输气管道内腐蚀状态。 内腐蚀直接评价方法要求管道在正常运行条件下,管内所输的介质为干气(Dry Gas),但可能会受到湿气或液态水(或其它电解液)的短期干扰。ICDA 的依据就是沿管道详细检查首先有水或其它电解液聚集的区域,为剩余管段提供相关腐蚀信息资料。如果沿管道长度方向确定的最有可能聚集电解液的区域没有发生腐蚀,那么,聚集电解液可能性较小的其它区域则不可能发生腐蚀,可以不需要进行检查。 简言之,腐蚀最可能发生在最先聚集水的区域。在没有气体输入或输出改变气体组分之前,整条管道上的气体组分是均匀的。当水蒸发时,溶解在水中的固体杂质会凝聚下来,溶液的浓度增大,腐蚀性增强。另外,在聚集水的区域,微生物活动会增强。因而,暴露在聚集水或其它电解液中的时间越长,受到的腐蚀越严重。所以最先聚集水的区域发生的腐蚀损伤最严重。

在用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程

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压力管道安全监察,规范在用工业管道检验工作,确保在用工业管道的安全运行,保障公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根据《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是在用工业管道检验、安全状况等级(划分方法见附件一)评定和缺陷处理的基本要求,有关单位制定的实施细则,应满足本规程的要求。 第三条本规程适用于《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适用范围的在用工业管道及附属设施,但不包括下列管道: (一)公称直径≤25mm的管道; (二)非金属管道; (三)最高工作压力>42MPa或<0.1MPa的管道。 第四条本规程适用范围内的在用工业管道的级别划分如下: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业管道为GCl级: 1.输送现行国家标准《职业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中规定的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介质的管道; 2.输送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及《建筑防火规范》GBJl6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并且设计压力≥4.0MPa的管道; 3.输送可燃流体介质、有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4.0MPa,并且设计温度≥400℃的管道; 4.输送流体介质并且设计压力≥lO.OMPa的管道。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业管道为GC2级: 1.输送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及《建筑防火规范》GBJ16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并且设计压力<4.0MPa的管道; 2.输送可燃流体介质、有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4.0MPa,并且设计温度≥400℃的管道; 3.输送非可燃流体介质、无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10.OMPa,并且设计温度≥400℃的管道; 4. 输送流体介质,设计压力

公用管道定期检验规程2

二、年度检查 第十四条承担年度检查的人员(以下简称检查人员)应当在全面了解被检管道的使用、管理情况,并且认真调阅管道技术资料和管理资料的基础上,对管道运行记录、管道隐患监护措施实施情况记录、管道改造施工记录、检修报告、管道故障处理记录进行审查,记录审查情况。 相对于全面检验,年度检查资料审查的要求相对较低。 资料审查内容主要包括技术资料,如定期检验报告、设计和安装、改造、维修等施工、竣工验收资料;安全管理资料,如使用登记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与安全操作规则、作业人员上岗持证情况;运行资料,如日常运行维护记录、隐患排查治理记录、改造、维修资料、故障与事故记录。 国家目前没有统一的特种设备资料审查留存方面的程序文件,各检验机构都是按照自己的认识去把握。 第十五条检查人员应当根据审查的数据进行综合评价,重点对下列管道或者位置进行检查,确定事故容易发生的位置以及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位置。 (一)穿、跨越管道; (二)管道出土、入土点、管道分支处、敷设于位置较低点的管道,以及位于排污管下或者其他液体管道下的GB1级管道; (三)曾经发生过影响管道安全运行的泄漏、较大以上(含较大)事故的管道; (四)工作条件苛刻及承受交变载荷的管道; (五)存在第三方破坏的管道; (六)曾经为非机动车道或者绿化带改为机动车道的、经过空穴(地下室)的管道; (七)位于边坡等位置的管道。 本条规定了重点审查的管段主要是一些风险较高的管段,主要包括以上七个方面的内容。 第十六条年度检查的内容,除本规则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要求外,还应当包括宏观检查、防腐(保温)层检查、电性能测试、阴极保护系统测试、壁厚测定、GB1级管道介质腐蚀性调查、安全保护装置检验,必要时进行腐蚀防护系统检查。年度检查具体内容和要求见附件A,其中部分检查项目可以结合日常巡线进行。 本条规定了年度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与TSG D7004-2010相比,增加了GB1级管道介质腐蚀性调查项目,取消了地质条件调查。按照相关标准,长输管道天然气介质成分分析应每月一次,因而TSG D7003-2010仅作出了资料审查要求,没有在年度检查中作为一项要求。 城镇燃气管道主要分布在城区,地质条件不如长输管道复杂。 第十七条年度检查的现场工作结束后,检查人员应当根据检查情况出具年度检查报告,作出下述检查结论: (一)允许使用,检查结果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的规定; (二)进行全面检验,发现存在超出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缺陷,并且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本条规定了年度检查结束后,出具检查报告的要求。 由于年度检查仅是常规性检查,基本不涉及管道本体安全检测项目,常见问题基本上能够通过年度检查发现。如果年度检查发现了严重问题,应当立即进行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

10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 一、综合知识 二、年度检查 三、全面检验与合于使用评价 四、全面检验报告、合于使用评价报告与问题处理 五、附录A 公用管道年度检查项目及要求 六、附录B 公用管道全面检验项目及要求 第一条为了规公用管道检验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制定本规则。 本条阐明了制定《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的目的和依据。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规定的公用管道(以下简称管道)的定期检验。 本条规定了该规则的适用围。 公用管道定义:公用管道系指城市或乡镇围的用于公用事业或民用的燃气管道和热力管道。目前,公用管道中燃气管道占较大比例。高压天然气管道一般与长输管道的设计标准是一致的,但中、低压市政管网建设和运行中执行标准与长输管道有很大的区别,管道的通过能力和清管维护的标准也不一致。 燃气管道有以下特点: (1)城市燃气管道多为环状、枝状,阀门、三通及凝液缸等管件密布,管道变径较普遍; (2)城市燃气管道则随着城市建设的进展逐步形成,且不断拓展。由于投资来源复杂,设计、施工和验收标准往往参差不齐,质量缺陷相对较多。 (3)城市燃气管道周边环境复杂,环境的改变有时为突变,另外,城市杂散电流干扰很普遍且严重。 (4)国城市燃气管道管理相对薄弱,日常管理侧重于巡线检漏,即使发现问题,由于涉及市政管理诸多方面,处理手续

设计规》划分; (二)GB1-Ⅲ级次高压燃气管道,定期检验包括年度检查、全面检验与合于使用评价,定期检验要求按照本规则执行; (三)GB1-Ⅳ级次高压燃气管道、GB1-Ⅴ级和GB1-Ⅵ级中压燃气管道,定期检验包括年度检查和全面检验,定期检验要求按照本规则执行; 城镇燃气输配系统中的门站、调压站(器)管道及其安全保护装置、附属设施的定期检验参照工业管道、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有关要求执行。 本条规定了燃气管道定期检验的基本方式和要求,GB1-Ⅲ级次高压燃气管道主要是1.6MPa的管道,这些管道多数为出门站后的管道,管道口径大、压力高,除了进行全面检验外,还应当进行合于使用评价。 不适用围:门站、调压站(器)管道及其安全保护装置、附属设施;CNG加气站管道。 GB50028中地区等级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沿管道中心线两侧各200m围,任意划分为1.6km长并能包括最多供人居住的独立建筑物数量的地段,按划定地段的房屋建筑密集程度,划分为四个等级。 注:在多单元住宅建筑物,每个独立住宅单元按一个供人居住的独立建筑物计算。 2.地区等级的划分: 1)一级地区:有12个或12个以下供人居住建筑物的任一地区分级单元。 2)二级地区:有12个以上,80个以下供人居住建筑物的任一地区分级单元。 3)三级地区:介于二级和四级之间的中间地区。有80个和80个以上供人居住建筑物的任一地区分级单元;或距人员聚集的室外场所90m铺设管线的区域。 4)四级地区:地上4层或4层以上建筑物(不计地下室层数)普遍且占多数、交通频繁、地下设施多的城市中心城区(或镇的中心区域等)。 第五条GB2级管道,如果为管沟敷设或者架空敷设,管道本身、附属设施与安全保护装置定期检验参照工业管道、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有关要求执行;如果为直埋敷设,定期检验按照本规则中压燃气管道的要求进行。 本条规定了GB2级管道的定期检验要求。

在用压力管道检测规定

在用压力管道检测规定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压力管道安全监察,规范在用工业管道检验工作,确保在用工业管道的安全运行,保障公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根据《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是在用工业管道检验、安全状况等级(划分方法见附件一)评定和缺陷处理的基本要求,有关单位制定的实施细则,应满足本规程的要求。第三条本规程适用于《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适用范围的在用工业 管道及附属设施,但不包括下列管道: (一)公称直径≤25mm的管道; (二)非金属管道; (三)最高工作压力>42MPa或<的管道。 第四条本规程适用范围内的在用工业管道的级别划分如下: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业管道为GCl级: 1.输送现行国家标准《职业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中规定的毒 性程度为极度危害介质的管道; 2.输送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及《建筑防火规范》GBJl6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 并且设计压力≥的管道; 3.输送可燃流体介质、有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并且设计温度≥40 0℃的管道; 4.输送流体介质并且设计压力≥的管道。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业管道为GC2级: 1.输送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及《建筑防火规范》GBJ16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 并且设计压力<4.0MPa的管道; 2.输送可燃流体介质、有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4.0MPa,并且设计 温度≥400℃的管道; 3.输送非可燃流体介质、无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10.OMPa,并且设 计温度≥400℃的管道; 4. 输送流体介质,设计压力

TSGD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

TSG D7004-2010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 Periodical Inspection Regulation for City Gas Pressure Pipeline and Thermal Pressure Pipeline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10年8月30日 前言 2007年3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提出《公用管道定期检验规则》起草任务。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组织起草组,在总结近几年开展管道检验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充分研讨,形成了本规则草案。2008年1月,在江苏常州召开了起草工作会议,就本规则草案进行了研讨,并提出了修改意见,经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2008年5月,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08〕37号文征求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根据征求的意见,起草组进行了修改形成送审稿。2009年6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并改名为《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修改形成了报批稿。其间,特种设备局多次组织起草组人员与燃气行业协会及有关单位交换意见,并且采纳了合理的建议。2010年8月30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规则充分考虑了我国公用管道的使用现状和检验水平,并积极吸收国外发达国家关于公用管道检验的最新成果,提出了公用管道年度检查、全面检验和合于使用评价的基本要求,以指导和规范公用管道定期检验工作。 本规则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何仁洋刘长征杨永肖勇 西南油气田安全环保与技术监督研究院罗文华涂强周方勤 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续理 中国石油管道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门建新金虹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王善江 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杨惠谷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缪春生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常州分院沈建强 中国石化镇海炼化分公司徐成裕 新疆三叶管道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杨自力陈军宋红旭 深圳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陈秋雄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用管道定期检验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规定的公用管道(以下简称管道)的定期检验。 第三条按照定期检验方式和要求,GB1级管道依据设计压力(P,单位为MPa)划分为以下级别: (一)GB1-Ⅰ级(<P≤)、GB1-Ⅱ级(<P≤)高压燃气管道; (二)GB1-Ⅲ级(<P≤)、GB1-Ⅳ级(<P≤)次高压燃气管道; (三)GB1-Ⅴ级(<P≤)、GB1-Ⅵ级(<P≤)中压燃气管道。 第四条GB1管道定期检验的基本方式和要求如下: (一)GB1-I级、GB1-II级高压燃气管道,定期检验包括年度检查、全面检验与合乎使用评价,

(完整word版)压力容器年度自查报告

报告编号:××××压力容器年度检查报告 设备品种:换热器 产品名称:反应产物混氢油换热器 设备代码:×××× 单位内编号:E2001/C 使用单位:×××× 检查日期:2016年11月10日 ××××

压力容器年度检查结论报告 报告编号:××××设备品种换热器产品名称反应产物混氢油换热器设备代码××××结构形式单层 使用登记证编号容3HE鲁C17453 单位内编号E2001C 使用单位名称×××× 设备使用地点××× 安全管理人员×××联系电话××× 安全状况等级2级下次定期检查日期2021.12 检查 依据 《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 问题 及其 处理 无 检查结论(符合要求) -- 压力9.4/7.9Mpa 温度215/265℃ 介质混氢油/反应产物 下次年度检查日期:2017 年11月 说明无 检查:×××日期:2016.11.10 审核:×××日期:2016.11.11 审批:×××日期:2016.11.12

压力容器年度检查报告附页 报告编号:×××× 序号检查项目与内容检查结果备注 1 安 全 管 理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 2 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等资料— 3 《使用登记表》、《使用登记证》√ 4 作业人员上岗持证情况√ 5 日常维护保养、运行、定期安全检查记录√ 6 年度检查、定期检验报告及问题处理情况√ 7 安全附件校验、修理和更换记录√ 8 移动式压力容器装卸记录— 9 应急预案和演练记录√ 10 压力容器事故、故障情况记录— 11 容 器 本 体 及 运 行 情 况铭牌、漆色、标志和使用登记证编号的标注 √ 12 本体接口(阀门、管路)部位、焊接接头缺陷情况 检查 √ 13 外表面腐蚀、结霜、结露情况检查√ 14 隔热层检查√ 15 检漏孔、信号孔检查√ 16 压力容器与相邻管道或者构件间异常振动、响声或 者相互摩擦情况检查 √ 17 支承或者支座、基础、紧固螺栓检查√ 18 排放(疏水、排污)装置检查√ 19 运行期间超温、超压、超量等情况检查√ 20 接地装置检查√ 21 监控措施是否有效实施情况检查√ 22 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连锁功能检查√ 序号检查项目与内容检查结果备注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报告填写说明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报告填写说明 封面 报告编号:软件自动生成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报告 设备品种:见《特种设备目录》(超高压容器、高压容器、第Ⅲ类中压容器、第Ⅲ类低压容器、第Ⅱ类中压容器、第Ⅱ类低压容器、第Ⅰ类压力容器) 设备代码:见产品数据表或由登记机关编制(比制造单位代号多一位)使用单位:使用单位提供或根据公章填写 单位内编号:使用单位提供 检验类别:首次或定期检验 检验日期:检验结论日期,与结论报告一致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结论报告 报告编号:软件自动生成 设备名称:见产品铭牌或产品合格证、产品数据表 检验类别:首次或定期检验 容器类别:Ⅰ、Ⅱ、Ⅲ类 设备代码:见产品数据表或由登记机关编制(比制造单位代号多一位)单位内编号:使用单位提供 使用等级证编号:见使用登记证 制造单位:见产品数据表,产品数据表在质量证明书内 安装单位:见安装竣工资料。安装竣工资料都有什么??? 使用单位:使用单位提供或根据公章填写 使用单位地址:使用单位提供具体地址 设备使用地点:设备安在单位内的固定地点,如某车间。如不在使用单位内,填写设备使用地的详细地址。 使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使用单位提供 邮政编码:邮编000000 安全管理人员:使用单位负责该容器的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外聘管理人员的填写外聘人员姓名(见《TSG R5002-2013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附件B,b3.9)。根据《TSG 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检查规程》6.6及《TSG R5002-2013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第七条

的规定,个人认为此人员应为持证人员。 联系电话:安全管理人员手机或单位固定电话 设计使用年限:见产品数据表。技术资料未提供的划“—” 投入使用日期:使用单位提供,一般是安装监检报告结论签署日期或注册登记日期 主题结构型式:见产品数据表。(单层、双层、多层、管壳、球形)???运行状态:填写设备的用途(自用、租赁和生产、生活)和运行方式(长期使用、间歇使用、备用)。只有自用才填写后两项,用“/”分开,如自用/生产/备用 参数性能:容积、内径、设计压力、设计温度、工作介质见产品数据表;使用压力、使用温度由使用单位提供。 检验依据:《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检查规程》(TSG R0004-2009);《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2013) 问题及其处理:例如1、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此处应理解为《TSG 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检查规程》6.6规定的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2、安全附件按规定校验(检定)合格后,设备访客投入使用。 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评定为级。根据《TSG R7001-2013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第四章定级。 检验结论:1~3级为符合要求,对应允许使用参数,4级为基本符合要求,对应监控使用参数。容器无问题时允许使用参数就是设计参数,有问题的可通过强度校核、合于使用评价、劣化分析、缺陷成因分析等综合确定允许使用参数。 下次定期检验日期:年月。根据《TSG R7001-2013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第六条确定。 说明:填写检验中需要说明的重要问题,相当于备注。如该台压力容器有变更情况必须在此说明。(主要检查现实状况与《使用登记表》内容不符之处) 检验人员:所有参加该台压力容器检验的检验人员名单 编制:具有相应资质且参加现场检验,对结论报告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另外,分项报告及检验记录的签字人员必须是相应的检验人员,且对其所签报告或检验记录内容负责。 审核:聘为压力容器报告审核的检验师 批准:检验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技术负责人 另外,性能参数中的使用压力、使用温度为实际使用的参数,检验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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