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阿曼体育设施有限公司-招投标数据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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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第十四届运动会青少年组足球

云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青少年组)足球 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 2014 年8 月9 日至13 日在曲靖市举行。 二、参加单位 各州、市 三、竞赛项目 男子甲组、乙组。 四、参加办法 (一)以州、市为单位报名参赛。 (二)比赛为一次性报名,各队运动员报名单一经确认不得更改,未报足名额不得补报。 (三)各参赛队可报领队1 人,教练2 人,医生1 人,运动员20 人(其中守门员不得少于2 人)。 (四)获得预赛各组别前8 名的队和运动员方可报名参加决赛。 五、运动员资格

(一)男子甲组(17 岁-16 岁年龄组)报名运动员应为1997 年1月1日至1998 年12 月31日出生者。男子乙组(15岁以下年龄组)报名运动员应为1999 年1 月1 日至以后出生者。 (二)运动员资格的参赛规定严格按照《云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规程总则》和云南省体育局、云南省教育厅制订下发的《云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青少年组、大学组参赛运动员资格审查有关规定的通知》(云体发[2013]38 号)文件要求和预赛规程的规定执行。 (三)性别检查根据国际组织和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已代表外省注册的运动员不得参赛。 (五)同一名运动员不得同时代表两个单位参加比赛,也不得代表一个单位参加两个不同组别的比赛。 (六)各参赛单位必须为参赛运动员办理比赛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七)在纪律处罚期内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 (八)凡带队参加比赛的教练员赛前必须需交验C 级以上教练员执教资格证,并且当年教练员注册合格,否则不得带队参加比赛。 (九)云南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竞技体校正式在训的适龄运

云南省第十五届运动会(大众组)武术套路竞赛规程【模板】

云南省第十五届运动会(大众组) 武术套路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云南省体育局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总工会 二、承办单位 **市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 云县人民政府 四、比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7月20日至7月25日 地点:**市云县体育中心篮球馆 五、参赛单位 由各州(市)统一组团参赛,参赛对象由各级普通中小学、中专、职高,省直各高等院校、行业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等组成。 六、竞赛项目及组别 (一)陈式太极拳、杨武太极拳、孙武太极拳男女项目各3项(共62项)。 (二)形意拳、八卦掌男女项目各2项(共4项) 七、参赛办法 (一)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1名,运动员男、女各4名(亦可不报齐)。 (二)生名参赛运动员限报单练1项

(三)各队报名后不得无故弃权,无故弃权者每项变弃权费100元。 (四)各市报名队数不限 八、运动员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云南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否则不能参赛(校代表人、运动员必须提供学生证、学籍证明)。 (二)运动员参赛年龄 男、女均在18周岁-60周岁即1959年1月1日—2000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者。 (三)参赛运动员身体健康证明及意外伤害险自行办理,出现重大伤害事故大会概不负责,大会设医务人员处理现场发生的普通伤病。 九、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为单项竞赛 (二)所有单练项目不论规定、传统、自选内容均不限制,时间为太极拳5-6分钟,其余1-2分钟(采用大会统一背景音乐)。 (三)套路项目采用中国武术协会审定的最新的《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十、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各单项录取前8名,各项前三名运动员颁布发奖章,前八名颁发证书。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员每单位男、女各评1 人。

云南省第十五届运动会(青少年组)武术套路竞赛规程【模板】

云南省第十五届运动会(青少年组) 武术套路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云南省体育局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总工会 二、承办单位 **市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 云县人民政府 四、比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7月20日至7月27日 地点:**市云县体育中心篮球馆 五、参赛单位 各州(市)体育(文体)局、教育局。 六、竞赛项目 (一)甲组. 男、女项目各7项(共14项) 1、自选长拳 2、自选南拳 3、自选太极拳 4、自选刀、棍(全能) 5、自选枪、剑(全能) 6、传统拳术 7、对练(编排限三人以内,可陪练)(二)乙组.男、女项目各4项(共8项) 1、自选长拳 2、自选南拳 3、自选太极拳 4、四十二式规定太极拳 七、参赛办法 (一)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参加过2017年云南

省青少年武术套路锦标赛暨云南省第十五届运动会武术套路预赛并取得男、女甲、乙组各单项前16名的运动员方可报名参加。 (二)各队报名后不得无故弃权,无故弃权者按武术套路《裁判法》相关规定执行。 (三)各参赛单位必须为参赛运动员购买比赛期间相应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在决赛报名时出具相关材料。 八、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为单项 (二)自选类单练项目(长拳、南拳、长短器械)演练时间1分10秒-2分钟,自选太极拳3-4分钟,对练项目50秒-2分钟,四十二式太极拳5-6分钟。 (三)自选长拳、太极拳可选择配音(但不能有说唱词)亦可不选。 (四)比赛顺序按预赛前十六名名次倒序进行,例如第十六名第一个上场,以此类推……不再进行赛前抽签。 九、竞赛规则 套路项目难度规定:采用中国武术协会审定的最新《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及有关补充规定。 1、运动员选报A级难度最多选报3种(不同技术类型的动作难度),亦可采用A级连接。 2、运动员选报不同难度等级的同一种技术类型的动作难度(含动作难度+连接难度),不得超过2次,超出规定的则按前2次计算难度分数,比赛仅限规则内所规定的内容。

云南省第十四届省运会摔跤竞赛规程

云南省第十四届省运会(青少年组)摔跤 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年月日至日在曲靖市举行。 二、参赛单位 各州、市。 三、竞赛项目 (一)男子甲组 .古典式: 公斤级、公斤级、公斤级、公斤级、公 斤级、公斤以上级。 2.男子自由式 公斤级、公斤级、公斤级、公斤级、公 斤级、公斤级、公斤级、公斤以上级。 (二)女子甲组 自由式: 公斤级、公斤级、公斤级、公斤级、公 斤以上级。 (三)男子乙组: .古典式: 公斤级、公斤级。 2.男子自由式: 公斤级、公斤级、公斤级。 (四)女子乙组: .自由式:

公斤级、公斤级、公斤级。 四、参赛办法 (一)每单位可报领队人,获得预赛各级别前名的运动员可报名参加本级别决赛。 (二)参赛运动员人数在人以上的单位可报教练员人;人以上的可报教练员人;人以下的可报人。 五、运动员资格 (一)年龄规定: 、参赛甲组比赛的运动员年龄为年月日以后至年月日之间出生者。 .参赛乙组比赛的运动员年龄必须是年月日以后出生者。 (二)运动员资格的参赛规定严格按照《云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规程总则》和云南省体育局、云南省教育厅制订下发的《云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青少年组、大学组参赛运动员资格审查有关规定的通知》(云体发[]号)文件要求和预赛规程的规定执行。 (三)云南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的适龄队员可代表原输送单位参加比赛需进入前名方可录取。 (四)兴奋剂检查按《国家体育总局》、《云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规程总则》和主办单位制订下发的有关规定执行。性别检查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相关规定执行。 (五)所有运动员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身体健康证明;女运动员还需持性别检查证明方可参加比赛。 (六)参赛运动员必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

云南省体育局

云南省体育局

一、执法依据

二、执法种类及职权职责 (一)行政许可(共7项) 第一项从事射击运动单位的许可 1、许可依据的名称和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6条第1项:“下列单位可以配置民用枪支:(一)经省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专门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的单位、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的营业性射击场,可以配置射击运动枪支。” 2、具体执法机构名称:云南省体育局竞技体育处 3、执法岗位数:4人 第二项国际性、全国性、全省性体育比赛的许可 1、许可依据的名称和条文: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31条:“国家对体育竞赛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全国综合性运动会由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管理或者由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组织管理。全国单项体育竞赛由该项目的全国性协会负责管理。地方综合性运动会和地方单项体育竞赛的管理办法由地方政府制定。” (2)《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第4条:“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体育竞赛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体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体育竞赛工作。” (3)《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第5条:“举办体育竞赛实行审批登记制度。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举办的全国性和国际性体育竞赛;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地方性体育竞赛。解放军、各行业和各院校举办的内部体

育竞赛,可以依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审批登记制度。” (4)《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第10条:“跨行政区域举办的体育竞赛,申办人必须到比赛举办地体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登记,并由举办地体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5)《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第13条:“经批准登记的体育竞赛,变更竞赛时间、地点、组织形式或撤消该体育竞赛,必须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向原审批体育行政部门申请变更或撤消。” (6)“三定”方案的相关规定:“统筹规划全省竞技体育发展,管理全省性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和业余训练工作;组织参加全国性综合运动会;积极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1、具体执法机构名称:云南省体育竞赛训练管理中心 2、执法岗位数:8人 第三项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许可 1、许可依据的名称和条文: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46条第2款:“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公共体育设施。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体育设施的,必须经体育行政部门和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并及时归还;按照城市规划改变体育场地用途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先行择地新建偿还。” (2)《云南省体育设施管理条例》第15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国家投资建设的体育设施的使用性质。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体育设施使用性质的,必须经县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同意和土地管理部门、建设规划部门批准。 2、具体执法机构名称:云南省计划财务处

云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游泳预赛竞赛规程

云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游泳预赛竞赛规程 一、时间与地点 年月日至月日在个旧市举行。 二、参加单位 各州、市体育局(文体局) 三、竞赛项目 (一)男、女甲组:各设项,共项。 M蝶泳、M仰泳、M蛙泳、M自由泳,M蛙泳、M混合泳、M自由泳、×M自由泳接力、×M混合泳接力。 (二)男、女乙组:各设项,共项。 蝶泳全能(M蝶泳、M蝶泳、M混合泳、M自由泳) 仰泳全能(M仰泳、M仰泳、M混合泳、M自由泳) 蛙泳全能(M蛙泳、M蛙泳、M混合泳、 M自由泳) 自由泳全能(M自由泳、M自由泳、M混合泳、M自由泳) M蛙泳、M混合泳、M自由泳、×M自由泳接力、×M 混合泳接力。 (三)男、女丙组:各设项,共项。 蝶泳全能(M蝶泳、M蝶泳、M混合泳、 M自由泳) 仰泳全能(M仰泳、M仰泳、M混合泳、 M自由泳)

蛙泳全能(M蛙泳、M蛙泳、M混合泳、 M自由泳) 自由泳全能(M自由泳、M自由泳、M混合泳、M自由泳) ×M自由泳接力、×M混合泳接力。 四、参加办法 (一)可报领队人,教练员人,男、女运动员每组各人。 (二)甲组每人限报个项目,并可兼报接力。乙组、丙组必须参加全能比赛,乙组可另选一项,并可兼报接力。 (三)每项每单位报名人数不限。 (四)报名参赛人数不足个人的小项、不足个队的接力取消设项。取消设项后,竞赛组可根据实际情况协调更换参赛小项。 (五)各队报名后不得无故弃权,无故弃权者每项交弃权费元。 五、运动员资格 (一)年龄规定: 、甲组: ①男子:年月日以后出生至年月日以前出生者。 ②女子:年月日以后出生至年月日以前出生者。 、乙组: ①男子:年月日以后出生至年月日以前出生者。 ②女子:年月日以后出生至年月日以前出生者。

云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成年组)

云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成年组) 象棋竞赛规程
一、日期地点 2014 年 7 月 15 日至 17 日在曲靖市举行。 二、竞赛组别和和参加单位 (一)分设职工组、大学组 (二)职工组:由省级各部、委、办、局,各民主党派 和工商联,人民团体,事业、企业单位。中央驻滇单位、驻 滇解放军、武警部队、各州、市等单位组队参赛。矚慫润厲钐瘗睞枥。 (三)大学组:A、普通高等院校组。B、招收体育专业 设置的高水平运动队的院校 ,由以上省直各高等院校组队参 赛。聞創沟燴鐺險爱氇。 三、竞赛项目 (一)象棋(10 项) 1、职工组 (1)团体:成年男子、成年女子、青年男子、青年女 子 (2)个人:成年男子、成年女子、青年男子、青年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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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 (3 )年龄规定:成年组( 26 岁以上) ,青年组( 18 岁-25 岁) 。 3、大学组 团体(男女可混合组队) 、个人(不分男女组别) 。 四、参加办法 (一)职工组 每单位可报领队 1 人,教练 1 人,运动员 8 人。成年男 子团体由三名运动员组成;成年女子、青年男子、青年女子 团体均由二名运动员组成。残骛楼諍锩瀨濟溆。 (二)大学组 每单位可报领队 1 人,教练 1 人,运动员 2 人,团体由 2 名运动员组成。 五、运动员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的资格、交流、省级运动队的运动员 等相关规定,严格按照云南省体育局、云南省教育厅、云南 省总工会联合下发的《云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总则》 (云体 联字〔2013〕30 号) 、 《云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青少年组、 大学组参赛运动员资格审查有关规定的通知》 (云体发 [2013]38 号) 、 《关于云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成年组 (职工组) 参赛事宜的补充通知》 (云工[2014]15 号) 等文件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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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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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运动员、教练员及相关人员参加国际国内重大体育比赛成绩奖励办法

云南省运动员、教练员及相关人员参加国际国内重大体育比 赛成绩奖励办法 【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云南省体育局、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事厅公告第1号 【发布部门】云南省体育局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事厅 【发布日期】2006.01.06 【实施日期】2005.12.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云南省体育局、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事厅公告 (第1号) 《云南省运动员、教练员及相关人员参加国际国内重大体育比赛成绩奖励办法》已经2005年11月2日省体育局、省财政厅和省人事厅联合专题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2月20日起施行。 云南省体育局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事厅 二00六年一月六日

第一条为了促进我省竞技体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充分调动广大运动员、教练员以及相关人员的积极性,激励他们刻苦训练,奋勇拼搏,努力攀登竞技体育技术高峰,在国际、国内重大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国为省争光,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国际、国内重大比赛是指: (一)国际重大比赛: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含世界杯总决赛)、亚运会、亚洲锦标赛; (二)国内重大比赛:全国运动会、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含部分项目的全国冠军赛总决赛或者冠军赛系列赛的总排名、总积分,全国巡回赛总决赛)、全国青年锦标(冠军)赛、全国少年锦标(冠军)赛,以及国家体育总局主办的与奖励挂钩的非奥运会、非全运会正式竞技比赛项目的全国锦标赛或者全国冠军赛。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代表云南省参赛的体育系统省级运动队、体育院校运动队及社会办体育俱乐部的运动员、教练员的比赛成绩。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受奖励对象是:运动员、教练员、相关人员(含领队、队医、科研人员、训练单位领导和管理干部以及后勤保障人员、代表团团部人员、体育局局机关及有关方面人员)、运动员输送单位。 第五条项目类别 指国际、国内赛事竞赛规程规定的单项、团体、集体项目。

云南省体育局关于印发《云南省体育局运动员职业转换过渡期管理办

云南省体育局关于印发《云南省体育局运动员职业转换过渡 期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体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云体发[2012]28号 【发布部门】云南省体育局 【发布日期】2012.05.30 【实施日期】2012.05.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云南省体育局关于印发《云南省体育局运动员职业转换过渡期管理办法》的通知 (云体发〔2012〕28号) 机关各处、室,各训练单位: 为规范运动员职业转换过渡期各项工作,帮助运动员实现职业转换,现将《云南省体育局运动员职业转换过渡期管理办法》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日云南省体育局运动员职业转换过渡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帮助运动员实现从在训到退役的过渡和职业转换,规范运动员职业转换过渡期各项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体育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23号),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做好运动员职业转换过渡期工作的意见》(体人字〔2007〕410号),关于转发国家体育总局等六部门联发《运动员聘用暂行办法的通知》(云体联发字〔2008〕5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体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1〕183号),以及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体育局等三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退役运动员自主择业经济补偿办法》(云人社发〔2011〕14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2011年1月1日以后退役的省级在编运动员。 第三条运动员职业转换过渡期(以下简称“过渡期”),是指运动员从停训到办理退役手续、解除聘用合同之间的时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过渡期是运动员进行职业辅导的重要阶段,是再就业准备的关键时期。 第四条云南省体育局负责运动员过渡期工作的组织领导,运动员所在单位负责运动员过渡期的日常管理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过渡期内各项保障政策的贯彻和落实;云南省体育局竞技体育处、人事宣传处负责对下队人员、运动成绩进行审核、审批,云南省体育局体育专业人员服务中心负责运动员职业转换过渡期的相关工作。

云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成年组足球

云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成年组)足球 竞赛规程 一、日期及地点 2014年7月16日7月22日在曲靖会泽县举行。 二、参加单位 (一)大学组:A、普通高等院校组。B、招生体育专业设置高水平运动队的学校。由以上省直各高等院校组队参赛。 (二)职工组:由省级各委、办、厅、局,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中央驻单位,驻昆部队、武警,全省各州、市等单位组队参赛。 三、竞赛项目:男子足球 四、参加办法 (一)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医生1人,运动员20人。 (二)报名时必须填报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包括上衣、短裤、球袜。 (三)比赛为一次性报名,在报名截止后不得更换或补报队员。报名单应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及体检章。 (四)报名不足3个队的组别取消设项 五、运动员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的资格、交流、省级运动队的运动员等相关规定,严格按照云南省体育局、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总工会联合下发的《云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总则》(云体联字〔2013〕30号)、《云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青少年组、大学组参赛运动员资格审查有关规定的通知》(云体发[2013]38号)、《关于云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成年组(职工组)参赛事宜的补充通知》(云工[2014]15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二)职工组 1.现役军人和武警必须出具有效军人证; 2.党政机关人员必须出具本单位的有效证件; 3.各行业系统、企业必须出具单位有效用工合同; (三)大学组 1、省各高等院校在校、在读、全日制学生。 2、报到需出具有效学籍证明。 (四)参加比赛的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及其它工作人员,都必须在参赛代表团(队)的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各单位报到时,须交验保险单据。未经办理保险的单位和人员不得参加比赛。各参赛队的运动员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身体健康合格者方可报名参加比赛。 (五)参赛运动员的年龄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对大学生、职工的年龄规定要求。

2018年云南青少年举重锦标赛暨

2018年云南省青少年举重锦标赛暨 第十五届省运会举重预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云南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临沧市文体局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2月4日至10日 地点:临沧市临翔区 四、参赛单位 各州(市)体育(文体)局、教育局。 五、竞赛项目 (一)男子甲组(9项):48公斤级、52公斤级、56公斤级、62公斤级、69公斤级、77公斤级、85公斤级、94公斤级、+94公斤级。 (二)男子乙组(4项):48公斤级、52公斤级、56公斤级、+56公斤级。 (三)女子甲组(7项):44公斤级、48公斤级、53公斤级、58公斤级、63公斤级、69公斤级、+69公斤级。 (四)女子乙组(5项):44公斤级、48公斤级、53公斤级、58公斤级、+58公斤级。 六、参赛办法

(一)每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每单位报名参加每级别比赛不得超过2人。报名参赛的运动员不足5人(含5人)的级别不设比赛。 (二)报名后各参赛级别不得更改。 (三)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并持所在单位办理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方可参加比赛,报到时提交相关手续。 七、竞赛办法 (一)进行男子甲、乙组13个级别、女子甲、乙组12个级别总成绩的比赛。 (二)运动员必须身着举重服出场比赛。 (三)兴奋剂检查按国家体育总局和主办单位制订下发的有关规定执行。性别检查根据国际组织规定执行。 八、竞赛规则 采用中国举重协会审定的最新技术规则进行。 九、运动员资格 (一)年龄规定: 1、甲组运动员必须是1999年1月1日——2000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者。 2、乙组运动员必须是2001年1月1日至以后出生者。 3、各项目不能跨组别参加比赛。 4、参赛年龄确认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云南省第十四届省运会(青少年组)篮球 竞赛规程

云南省第十四届省运会(青少年组)篮球 竞赛规程 一、日期及地点 2014年8月10日至8月17日在曲靖市举行。 二、参加单位 各州、市。 三、竞赛项目 (一)男子篮球 1.甲组 2.乙组 (二)女子篮球 1.甲组 2.乙组 四、参加办法 (一)以州、市为参赛单位 (二)各参赛单位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14人。 (三)获得预赛各组别前8名的队和运动员方可报名参加决赛。 五、竞赛办法

(一)采用单循环制进行,代表队序号根据预赛成绩确定。 (二)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公布的最新篮球规则。 (三)比赛中的抗议和申诉程序按《篮球竞赛规则》规定执行。 六、运动员资格 (一)年龄规定。 1、甲组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至1997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18岁-17岁)。 2、乙组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16岁以下)。 (二)运动员资格的参赛规定严格按照《云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规程总则》和云南省体育局、云南省教育厅制订下发的《云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青少年组、大学组参赛运动员资格审查有关规定的通知》(云体发[2013]38号)文件要求和预赛规程的规定执行。 (三)云南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竞技体校正式在训的适龄运动员可代表输送单位参加比赛。 (四)性别检查将根据国际组织有关规定执行。 (五)参赛运动员需提供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开具的健康证明。 (六)所有运动员必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各队报到时交验保险证明。

(七)已代表外省注册的运动员不得参赛。 (八)比赛期间不接受参赛运动员资格申诉。 七、服装 各队应备有两套深、浅不同颜色的比赛服,前后必须有4—17的明显号码,不符合要求者,不得上场比赛。 八、裁判员 仲裁、裁判长及部分裁判员由省体育局指派,不足部分由赛区补充二级以上的裁判员担任。 九、录取及奖励 (一)男、女队各录取前八名颁发证书。 1.男、女甲组录取前8名,金牌数按第1名计3枚、第2名计2枚、第3名1枚,计入代表团金牌总数;前8名分数分别按27分、21分、18分、15分、12分、9分、6分、3分计算计入代表团总分。 2.男、女乙组录取前8名,金牌数按第1名计2枚、第2名计1.5枚、第3名计1枚,计入代表团金牌总数;前8名分数分别按18分、14分、12分、10分、8分、6分、4分、2分计算计入代表团总分。 (二)体育道德风尚奖:集体评两个单位。运动员每队评二人;教练员和领队按到会人数的10:1评选。裁判员评六人。工作人员由赛区酌定。 十、报名及报到:

云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青少年组)击剑

云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青少年组)击剑 竞赛规程 一、日期及地点 2014年7月24日至30日在曲靖罗平县举行。 二、竞赛项目 甲组(男、女):花剑、重剑个人赛、团体赛;佩剑个人赛。 乙组(男、女):花剑、重剑个人赛、团体赛;佩剑个人赛。 三、运动员资格 (一)年龄规定。 1、甲组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至1997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18岁-17岁)。 2、乙组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16岁以下)。 (二)运动员资格的参赛规定严格按照《云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规程总则》和云南省体育局、云南省教育厅制订下发的《云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青少年组、大学组参赛运动员资格审查有关规定的通知》(云体发[2013]38号)文件要求和预赛规程的规定执行。 (三)在省第十四届运动会击剑预赛中各剑种获得个人前24名和团体前8名的运动员。在预赛中获得决赛资格的运动员,只能参加在预赛中入选的项目。 (四)各单位自行办理参赛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云南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竞技体校的运动员在个人赛中必须进入前2名方可录取。如参赛运动员由省体职院竞技体校

调整回原输送单位满1年(含1年)以上,录取名次不受限制。 (六)比赛期间不接受参赛运动员资格申诉。 四、参加办法 参加决赛的队伍可报领队1名,每剑种可报教练员1名。 五、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击剑协会审定的最新国际剑联《击剑竞赛规则》,并执行以下规则: 1.个人小组循环赛中,将每场3分钟调整为2分钟。 2.个人直接淘汰赛中,将每局3分钟调整为2分钟。 3.团体赛中,将每场3分钟调整为2分钟。 (二)个人赛进行小组循环和直接淘汰赛,循环赛不淘汰运动员。 (三)团体赛根据参赛队数,进行循环赛或淘汰赛。团体赛排位,依据个人赛最好3人的名次之和确定。 (四)各剑种个人赛报名不足6人、团体不足3个队,取消设项。 (五)比赛中的抗议和申诉程序按《击剑竞赛规则》规定执行。 六、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个人赛、团体赛各剑种前3名颁发金、银、铜牌,计入代表团金牌总数,前8名颁发证书,前8名按9、7、6、5、4、3、2、1计分,计入代表团总分。 (二)个人赛第3名不并列。 (三)体育道德风尚奖:集体评2个队;运动员人数在10人

云南省青少武术散打锦标赛

2013年云南省青少年武术散打锦标赛 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3年7 月22 日至26日在文山州民族体育馆举行。 二、参加单位 各地、市体育局(文体局),各地武术馆、校(需经当地体育局审查批准)。 三、竞赛项目 (一)男子: 48公斤级、52公斤级、56公斤级、60公斤级、65公斤级、70公斤级、75公斤级、十80公斤以上级。 (二)女子: 52公斤级、56公斤级、60公斤级。 四、参加办法 (一)根据“云南省省级体育竞赛青少年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参赛运动员必须进行电子注册,持“云南省省级体育竞赛青少年运动员电子注册IC卡”参赛。 (二)必须持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赛区验证,不带身份证原件者,不得参加比赛。 (三)每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2名,医生1名,男运动员10名,女运动员4名。 (四)参赛运动员须是中国武协会员和省内注册运动员。

(五)同一级别中每单位限报2人。 (六)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年龄规定: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至1997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 六、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为个人赛,采用单败淘汰制(4人以下采用单循环制,不含4人)。 (二)运动员报到后先称量体重,然后抽签进行编制。 (三)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颁布的《武术散手竞赛规则》。 七、裁判员、仲裁委员会和竞赛监督委员会 (一)仲裁及裁判员由云南省体育局竞赛管理和青少年体育处选派。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三)竞赛监督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规则执行。 八、录取名次 (一)男、女按各单项前6名录取。3、4名并列,5、6名并列。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技术风格奖”(评选办法另定)。 九、报名和报到 (一)请各参赛队必须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报名表并打印出报名表加盖公章,于2013年7 月10 日前将电子版传至指定邮箱,纸质报名表传真或邮特快专递至省体育局竞赛管理和青少年

云南省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包括简称)

云南省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包括简称) 一、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二、云南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发展改革委)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云南省教育厅(教育厅)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科技厅) 云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省民委) 云南省公安厅(公安厅) 云南省国家安全厅(安全厅) 云南省监察厅(监察厅) 云南省民政厅(民政厅) 云南省司法厅(司法厅) 云南省财政厅(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国土资源厅)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环境保护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交通运输厅) 云南省农业厅(农业厅) 云南省林业厅(林业厅) 云南省水利厅(水利厅) 云南省商务厅(商务厅) 云南省文化厅(文化厅) 云南省卫生厅(卫生厅) 云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人口计生委) 云南省审计厅(审计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省外办) 监察厅与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列入省政府工作部门系列,不计入政府机构个数。 三、云南省人民政府直属特设机构 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省国资委)管理委员会 四、云南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省地税局) 云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省政府研究室) 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工商局)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质监局) 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安全监管局) 云南省宗教事务局(省宗教局) 云南省广播电视局(省广电局) 云南省新闻出版局(省新闻出版局) 云南省体育局(省体育局) 云南省统计局(省统计局) 云南省旅游局(省旅游局) 云南省粮食局(省粮食局)

云南省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

附件1 云南省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申报表 项 目 类 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 金 分 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 目 名 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 报 单 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 定 代 表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 表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云南省体育局制

法定代表人的承诺: 本人承诺对填写的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如获准立项,我将遵守《云南省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项目的运作和发展,并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充分发挥资金效用。云南省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主管部门有权使用本表所有数据和资料。 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签章):单位公章: 年月日 填表说明 一、填写前请认真阅读《云南省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试行办法》及项目申报工作文件的有关规定,用计算机认真如实填写,不要漏填、错填。由于填写不当所引起的不利于项目申报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申报表封面上方4个代码框申请人不填,其他栏目由申请人用中文填写。 三、附件要求 1. 企业投资项目需经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的,须提供核准或备案文件; 2. 企业(或事业)法人营业执照、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近两年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其他相关财务资料(复印件); 3. 当地财政提供配套资金的项目,应提供同级财政部门的证明文件; 4. 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须出具项目单位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协议或贷款合同文本、金融机构放款通知书及付息凭证等(复印件); 5. 其他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6.所有附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 四、本表须经申请单位法人代表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上报。 五、本表和附件报送一式5份,项目申报表和附件装订成一册。复印请用A4复印纸,于左侧装订成册。

云南第十五届运动会职工组

云南省第十五届运动会(职工组) 健美操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云南省体育局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总工会 二、承办单位 临沧市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 云南省昆明海埂训练基地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6月27日至7月2日 地点:云南省昆明海埂训练基地 四、参赛单位 由全省各州(市),省级各委、办、厅、局,省级各产业、系统、公司,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央驻滇单位,驻昆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等单位组织参加比赛的代表队。 五、竞赛项目(20项) 1、有氧健身操(5项) (1)规定动作 ①2015年云南省总工会推广套路——《中国喜事》 ②2015年云南省总工会推广套路——《咱们工人有力量》 ③2015年云南省总工会推广套路——《摇摆身体》

参赛人数6-12人,男女不限,比赛场地12×12m。 (2)自编有氧健身操 (3)自编轻器械健身操 参赛人数6-12人,男女不限,时间2分±10秒,比赛场地12×12m。 2、民族健身操(5项) (1)规定动作 ①国家体育总局2016推广套路,《全国民族健身操规定套路》傣族健身操; ②云南省体育局2014版推广套路,《云南少数民族健身操》彝族健身操; ③云南省民委推广套路,《云南省特有民族健身操》哈尼族健身操; 参赛人数6—12人,男女不限,比赛场地12×12m。 (2)自编民族健身操 ①徒手民族健身操 ②轻器械民族健身操 参赛人数6—12人,男女不限,时间2分±10秒,比赛场地12×12m。 3、广场健身操(舞)(4项) (1)自选规定动作——各参赛队从国家体育总局推广的12套

广场舞中选取。 ①小集体:8-12人 ②大集体:13-16人 男女不限,比赛场地18×16m。 (2)自编徒手广场健身操(舞) 参赛人数:8-12人,男女不限,时间3分30秒-4分30秒,比赛场地18×16m。 (2)自编轻器械广场健身操(舞) 参赛人数:8-12人,男女不限,时间3分30秒-4分30秒,比赛场地18×16m。 4、时尚街舞(3项) (1)规定动作 ①2015年全国大众街舞HIP-HOP推广套路; ②2015年全国大众街舞STREET JAZZ推广套路; 参赛人数6-12人,男女不限,比赛场地大小不限。 (2)自编街舞 参赛人数6-12人,男女不限,时间2分±10秒,比赛场地大小不限。 5、舞蹈啦啦操(3项) (1)自编花球啦啦操; (2)自编街舞啦啦操;

云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成年组)健美操

云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成年组)健美操 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及地点: 2014年8月4日—8月7日在曲靖市罗平县体育馆举行。 二、参加单位 (一)职工组:由省级各部、委、办、局,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人民团体,事业、企业单位。中央驻滇单位、驻滇解放军、武警部队、各州、市等单位组队参赛。 (二)大学组:A、普通高等院校组。B、招收体育专业设置的高水平运动队的院校。由以上省直各高等院校组队参赛。 三、竞赛项目 (一)大学组(16项) 1、2013年全国时尚健身规定动作: ①中国风套路,②POP DANCE套路。 参赛人数6-8人,比赛场地12×12m。 2、2012年全国全民健身操等级推广规定动作: ①四级,②五级,③六级。 参赛人数:6-8人,比赛场地12×12m。 3、竞技健美(自选) ①男单,②女单。 4、中国大学生体协2013年规定动作大专院校组。

①混双,②男子三人,③女子三人,④混合三人。 5、有氧健身操(自选)。参赛人数6—24人,时间2分±10秒〞,比赛场地不限。 6、有氧舞蹈(自选)。参赛人数8人,时间1分30秒±5秒〞,比赛场地12×12m。 7、排舞。 ①广场舞规定曲目《中国范儿》,参赛人数8--24人,比赛场地不限。 ②自选动作B组,参赛人数8--24人,时间4分钟,比赛场地不限。 8、舞蹈啦啦操,参赛人数8--24人,时间2分15秒至2分30秒,比赛场地12×12m。 (二)职工组(16项) 1、2012年全国全民健身操等级推广规定动作。 ①二级,②三级,③四级,④五级。 参赛人数6-8人,比赛场地12×12m。 2、有氧健身操(自选)。参赛人数6—24人,时间2分±10秒〞,比赛场地不限。 3、排舞 ①青年1组(16岁-25岁),规定曲目《喜上眉梢》,参赛人数8—24人,比赛场地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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