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务员权利救济制度

我国公务员权利救济制度
我国公务员权利救济制度

浅析我国公务员权利救济制度

本文为2010年度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教学研究立项项目”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要:《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公务员管理在规范化、科学化、法治化的道路上提升到一个更高的层次。但在实际操作来看,我国现行的公务员救济制度,还不能有效保护好公务员救济制度。笔者在文中首先阐述了我国公务员救济制度的相关规定,接着分析了我国现行救济制度存在的诸多问题,最后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从制度建立的诸多方面出发,提出公务员救济制度的完善方法。关键词:公务员;司法救济;行政诉讼

一、我国公务员权利救济制度相关规定

我国《公务员法》第九十条规定:”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第93条规定:”公务员认为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上级机关或者有关的专门机关提出控告。受理控告的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处理。”第100条规定:”国家建立人事争议仲裁制度。……聘任制公务员与所在机关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

公务员工资、保险与福利制度

公务员工资、保险与福利制度 一.公务员工资制度 1.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 2.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 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等津贴。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住房、医疗等补贴、补助。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终奖金。公务员工资应当按时足额发放。3.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二.公务员保险和福利制度 1.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 2.国家建立公务员制度,保障公务员在退休、患病、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3.任何机关不得违么国家规定自行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政策,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待遇。任何机关不得扣减或者拖欠公务员的工资。 4.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退休金以及录用、培训、奖励、辞退等所需经费,应当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公务员录用制度 一.报考公务员的资料条件 报考公务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年满十八周岁;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4.具有良好的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录用公务员的原则 1.公开的原则。 2.平等的原则。 3.竞争的原则。 4.择优的原则。 这四个原则是以竞争为核心的有机整体,公开是竞争的前提,平等是竞争的保证,择优是竞争的目的。 三.录用公务员的前提条件、职务范围

国家行政机关录用公务员的前提条件:一是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有相应的职位空缺。国家行政机关录用公务员的职务范围: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这四个职务。显然,从政府机关以外选拔人员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助理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的,不属于录用的范围。 四.录用公务员的程序 录用公务员的程序包括: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录用考核;体检;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报设区的市以上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审批;试用与培训七个步骤。

浅谈我国公务员权利的司法救济

浅谈我国公务员权利的司法救济

浅谈我国公务员权利的司法救济 摘要 我国现行的公务员权利救济制度基本排除了司法救济,这种做法既不利于保障公务员的基本权利,也不符合司法最终救济原则。针对这一问题,本文首先介绍了我国现行的公务员权利救济制度及产生的原因,其次分析公务员权利保障引入司法救济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最后提出了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务员权利司法救济制度。 关键词:公务员;权利;内部行政行为;司法救济 一、我国现行公务员权利救济制度的现状 公务员因其职务而以特定身份承担政府职能并履行各种义务,应当有基本的身份和职务保障,享有其基本权利,以确保有效执行公务。要使其基本权利获得有效的实现,离不开完善、有效的权利救济制度。在我国,公务员的救济制度主要是申诉控告制度,具体体现在《公务员法》第十五章,此外,《公务员法》十六章第100条对聘任制公务员与所在机关发生的争议解决方法做出了规定。 但我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这里的“等”字意味着不穷尽列举,从《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精神来看,这里排除的应该是所有行政机关的内部人事管理行为,包括工资的升降、福利待遇、住房分配等。为了正确理解上述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指出,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的“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是指行政机关作出的涉及该行政机关公务员权利义务的决定。根据上述实证法的规定,除了聘任制公务员依据聘任合同享有部分司法救济权利外,行政机关对其他公务员所做的内部管理行为是被排除在行政诉讼范围之外,公务员的权利得不到司法救济。 而当初之所以排除公务员权利的司法救济,笔者认为既有理论上的原因,

公务员制度讲座作业及答案

公务员制度讲座作业及答案 国家公务员制度/公务员制度讲座第1次平时作 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20分) 1.公务员法是一部部门法。 2.公务员管理的首要目标就是保证机构组织的正常运转并提高效能,促进机构组织职能的有效实现。 3.公务员管理的目标就是实现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全面提高被管理者的素质和能力。 4.公务员制度的功能是选拔配备功能、更新功能、监控功能、保障功能、开发功能和激励功能。 5.公务员法中规定,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6.机关中的工勤人员,不属于公务员的范围。 7.“德才兼备”中的“德”是指干部的政治标准。 8.所谓公务员的权利,就是国家法律对公务员在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执行公务的过程中,可以做出某种行为,要求他人为或者不为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 9.职位分类为国家公务员的职务设置提供基础,为各项管理提供依据。 10.国家根据人民警察以及海关、驻外外交机构公务员的工作特点,设置与其职务相对应的衔级。二、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4分) 1.公务员:从世界各国来看,小范围的公务员仅指国家政府系统中非选举产生和非政治任命的公职人员。中范围的公务员是指行政机关中的所有工作人员。大范围的公务员则是指受雇于国家、从事公共服务的人员。我国公务员法

中规定,“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2.公务员条件:公务员条件是指担任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资格。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我国公务员条件的内容是:(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年满十八周岁;(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4)具有良好的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3.公务员义务:是指国家法律对公务员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和限制。包括:(1)公务员的义务以公务员的身份为前提;(2)公务员必须作出一定的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的行为;(3)这种义务是对公务员的约束;(4)公务员义务具有强制性。 4.公务员的职务:公务员的职务是指公务员职务所承担的应该完成的任务,是机关对公务员职权、职责的委托。职位是机关职能的微观载体,是公务员职务的依托,是职权的支点。职位包括职务、职权、职责三个要素,职务是职位的核心要素。5.公务员录用:公务员录用是指机关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面向社会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的办法选拔公务员的活动6.公务员的考核制度:公务员的考核制度是指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各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据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对所管理的公务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情况,进行了解、核实和评价的制度。包括考核对象和考核主体、考核内容、考核形式、考核的程序和方法、考核等次、考核结果的使用。 三、判断并改正错误(正确的叙述在括号内打“√”;错误的在括号内打“×”,并改正错误,每小题4分,共24分)(× )1.1993年8月14日国务院公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并存使用。 改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使用。1993年8月14日国务院公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废止。 (× )2.公务员是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 改正:公务员是依法履行国家公职、纳入国家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中国公务员保障机制研究题库

中国公务员保障机制研究 内容摘要 我国国家公务员社会保障制度推行十多年来,对稳定公务员队伍,提高政府的工作效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政府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这一制度在运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需要急待解决的问题,比如保障制度缺乏法制化,管理体制不规范、社会化程度低,资金投入高、社会化效益低等。本文通过对现有关于公务员社会保障制度研究的文献资料进行整理和分析,提出了公务员社会保障制度研究需要进一步深化的几个问题,这些问题的研究将对后人了解和完善我国的公务员保障机制有借鉴意义。 关键词:公务员制度;保障机制;研究

目录 内容摘要 ............................................................................................. I 引言.. (1) 1 公务员保障制度概述 (2) 1.1 公务员的概念及主要内容 (2) 1.1.1 公务员的概念 (2) 1.1.2 公务员的主要内容 (2) 1.2 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 (3) 1.3 公务员的保障制度 (3) 1.3.1 公务员保障制度的内涵 (3) 1.3.2 公务员保障制度的理论基础 (3) 2 我国公务员保障机制分析 (5) 2.1 我国公务员保障机制的历史演变 (5) 2.2 我国现行公务员保障机制 (5) 2.3 我国现行公务员保障机制的缺陷及成因分析 (6) 3 国外公务员保障机制及启示 (8) 3.1 国外公务员保障机制概述 (8) 3.2 国外公务员保障机制的启示 (9) 4 完善我国公务员保障机制的措施—结合案例 (11) 4.1 案例分析 (11) 4.2 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11) 结论与展望 (14) 参考文献 (15)

公务员制度讲座作业一答案

《公务员制度讲座》网上作业一答案 一、单项选择 1、我国各省公务员录用考试的领导机构是()。(2分) B、省委组织部 C、省人才交流中心 D、省人事厅 2、初任培训在试用期间进行,时间一般不少于()。(2分) B、三十天 C、十五天 D、二十天 3、我国公务员录用中的平等原则属于()。(2分) B、生活权利上的平等 C、经济权利上的平等 D、文化权利上的平等 4、在我国,属于国家公务员职位的是().(2分) A、县人民代表大会办公室秘书 B、市政协机关的处长 C、省政府机关司机

5、公务员交流的目的是()。(2分) B、保证公正履行职责 C、促进廉政建设 D、防止利用职权 6、()是我国公务员应当具备的首要条件。(2分) A、年满十八周岁 C、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D、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7、公务员年度考核不称职或不胜任现职又不适宜转任同级其它职务的,应按程序予以()。(2分) A、降级 B、撤职 D、辞退 8、各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的任免机关是()。(2分) A、国务院 C、上级人民政府

D、同级人民政府人事工作部门 9、以下哪一项不属于《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的不足之处()。(2分) A、申报主体范围非常广泛 B、没规定公开申报主体的申报资料 D、在申报时间方面,只规定了现职申报,缺乏就职申报和离职申报 10、职位分类中强调的是()。(2分) B、以“事”为中心 C、以“人”与“事”为中心 D、以职务为中心 11、最早颁布《职位分类法》,用职位分类制度管理国家公务员的国家是()。(2分) A、德国 C、英国 D、法国 12、以下可引起公务员权利义务产生的法律事实是()。(2分) B、公务员培训 C、公务员晋升

大学生权利救济制度

论大学生权利救济制度的现状及完善 摘要:本文对我国高校学生权利救济的现状进行了分析,鉴于欠缺救济的制度保障,学生在受教育的过程中几乎无权利可言,提出了建立大学生权利救济机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指出此举是增强学生法制观念,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有利于高等教育法治化进程的重要途径。 关键词:权利救济申诉制度高校处分权公助救济公力救济 在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实践中,我们发现很多学生往往是在受到退学、开除、取消入学资格、取消毕业(学位)证书授予资格等直接影响到学生求学、就业等切身利益的处分之后,才会到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寻求权利救济。换言之,在我们现在的教育管理环境与教育文化背景下,学生不到万不得已,一般是不会主动提出权利救济的。而一旦学生提出权利救济时,又得不到实现。如,近来出现的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拒绝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案,刘燕文诉北京大学拒绝颁发博士毕业证书及诉北京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案,重庆某学院“女大学生怀孕被开除”案,……这一系列案件,标志着高等学校开始走出象牙塔,接受法治的考验。论文论文参考网大学生维护自身权利意识的淡薄,不能不引起我们深思。因此,建立并完善大学生权利救济机制是当前教育法治化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权利救济的含义及大学生权利救济机制的现状 1、权利救济的含义 高校学生的权利一般由两部分组成,一是作为公民所享有的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政治权利与民事权利;二是受教育者作为学生享有的权利,即教育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者作为学生区别于其他公民应该享有的权利。当受教育者的权利被损害或侵害时,应有相应的救济措施。 “有权利就必须有救济”,无救济则无权利。救济是对已发生或业已造成伤害、危害、损失或损害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矫正或改正。也就是说,当公民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从法律上获得解决,或请求司法机关及其他机关给予解决,使受损害的权益得到补救。根据法律规定,公民权利救济有三种方式:一是私力救济,指由受害人本人或利益关系人直接向实施侵权行为的人进行反击和惩罚,在法治社会私力救济基本上被废除,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有法律明确授权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如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二是公助救济,也称“类法律方式的救济”,如针对民事纠纷的调解,由保持中立的第三入主持和调解下,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纠纷;三是公力救济,也就是法律救济,如司法救济,通过诉讼的形式,由国家司法机关解决纠纷。其中,法律救济被认为是最有力量和最终的救济手段。高校学生适用的法律救济主要有行政救济和民事救济两种形式,行政救济主要包括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民事救济主要指民事诉讼。 2、大学生权利救济机制的现状 从理论的角度而言,当高校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学校管理行为的侵犯后,在教育领域的救济途径有两种:一种是法律救济,法律救济又可分为行政救济与民事救济;二是一种特殊的救济制度,向学校内特定部门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诉,即学生申诉制度。 现实是:一方面,迄今为止我国现行教育法律体系尚未设定法律救济程序,高校处分权没有可诉性。由于高校学生因学校管理不当提起的诉讼大部分属于行政诉讼的范畴,而我国《行政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已将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限制为具体行政行为,并将内部行政行为明确排除在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之外,这为高校学生通过诉讼途径维护合法权益带来了很大的障碍。近年来频繁不断的有关“受教育权”的诉讼案,就涉及到了高等学校行政管理的各个方面,其中又以高等学校对学生的处分权争议为主要表现。在各种教育行政诉讼案件中,认为“学校侵犯学生的受教育权”几乎是所有原告的共同理由,而以讼争案件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则是人民法院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或裁定驳回起诉的基本理由。这说明,日益增多的教育纠纷迫切需要可以凭借的纠纷解决机制予以处理和疏通。虽然20世纪80年代《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90年代《行政复议法》的颁布,以及《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和《高等教育法》,以及2005年3月教育部颁布的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有关教育权利救济制度的规定,但这个貌似宏大的体系却忽视了高校学生不服学校行政处分的救济。学生在遭受学校开除、退学等处分时,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寻求司法救济。由于欠缺救济的制度保障,学生在受教育的过程中几乎无权利可言。

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制度汇总

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制度汇总 1

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制度 工资福利保险直接涉及公务员的经济利益,特别为公务员所关注。同时, 由于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标准还是其行业从业人员工资福利保险的参考标准,因此,也为社会各方面所关注。本法总结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制度实施的 经验,对公务员的工资福利制度作了规定,其中最重要的一项改革是将公务员 的基本工资制度作了改革,确立实行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 主要内容包括公务员的基本工资制度、工资构成、工资增长水平,公务员的 福利待遇和公务员在生、老、病、死等情况下的物质保障等,并对严格执行 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制度的措施作了规定。这些规定奠定了公务员工资福 利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为进一步完善和改革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制度提 供了法律依据。 第七十三条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 公务员工资制度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体现工作职责、工作能力、工 作实绩、资历等因素,保持不同职务、级别之间的合理工资差距。 国家建立公务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2

【释义】本条是关于公务员工资制度有规定 一、工资的功能和作用。工资是劳动者根据其劳动成果所获得的以货币 形式表现的收入。一般分为计件工资和计时工资两种。公务员的工资,是指 国家根据按劳动分配原则,分配给分务员个人消费品的货币表现。 建立合理、科学、公平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对于充分发挥工资的保障、 激励、调节功能具有重大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1.保证公务员本人及赡养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使其安心工作,解除 公务员的后顾之忧。工资作为公务员主要的甚至是惟一的经济来源,必须要 能够解决公务员自己及全家必须的生活开支,以维持公务员健康的体质,使公 务员能精力充沛地从事所承担的工作,并对其家庭在生活上有一个比较妥当 的安排,使其不因家庭生计而分散精力。因此,公务员的工资收入,不但仅是 公务员个人及家庭生活消费问题,而且关系到党政机关各工作部门的工作效 能能否得到充分地发挥。 2.激励公务员努力工作,有效地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富 有竞争作用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将公务员的工作热情建立在对个人物质利益 的关心基础之上,给其合理的工资报酬,使公务员认识到,对于她们的工作和 劳动,国家给予了承认并给予足够的报偿。 3

特别权力关系与公务员的权利救济制度

特别权力关系与公务员的权利救济制度 李雨濛1201010064 摘要:特别权力关系理论是行政法上的一个重要理论,它的产生发展对特别权利关系中相对人的救济产生了重要影响。本文试图从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的产生发展入手,论述特别权力关系理论对我国公务员救济制度构建的影响,并对我国公务员救济制度的现状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对我国公务员救济完善的方法。 关键词:特别权力关系公务员救济 一、特别权力关系理论 (一)特别权力关系的内涵 本文中所称的“特别权力关系”是指行政主体基于特别的法律原因,为实现特殊的行政目标,在一定范围内对行政相对人具有概括的命令强制权力,而行政相对人却负有服从义务的行政法律关系。①该理论在学说上通行的考证是起源于德国,遂为大陆法系传统行政法上特有的概念。在我国的行政法学理论中,并没有明确提出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然而涉及学术理论界的“内部行政行为”,以及实务界现行的《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中关于受案范围的相关规定,尤其是排除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服行政机关奖惩、任免等决定的诉讼救济的规定时,实际上却反映出了与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相同的内容。 (二)背景与发展 该理论的创始者,通说认为要首推德国学者Laband(拉邦)和Otto mayer(奥托麦耶),所谓前者构筑了特别权力理论的雏形,而后者则为集大成者。奥托·迈耶使得特别权力关系理论发展为一个成体系的成熟的学说。奥托·迈耶对该理论的贡献体现在:第一,完善了该学说的基础,为特别权利关系领域排除法律保留的适用提供了更充分的“自愿不构成侵害”理论的支持。该理论认为,自愿加入服勤务关系,自愿放弃权利,便无侵害可言,也无救济的必要。第二,丰富了特别权力关系的理论体系,从特别权利关系的产生原因划分了特别权力关系的种类,扩展了特别权力关系的范围,分为公法上的勤务关系、公营造物之利用关系和公法之特别监督关系。 ②经过奥托·迈耶的完善,特别权力关系理论对德国行政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被立 ①参见杨临宏《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研究》,载于法学论坛,2001年04期26页 ②参加奥托迈耶《德国行政法》,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216-245页

公务员待遇等职业环境分析

职业名称:公务员 薪酬:我国公务员制度明确规定,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职级工资制由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四个部分组成,分别体现工资的不同职能,其中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是工资构成的主体。 (1)职务工资,按公务员的职务高低、责任轻重和工作难易程度确定,是职级工资制中体现按劳分配的主要内容。我国公务员的12个职务层次,对应12 个职务工资档次,每个档次又划分为不同层次的。 (2)级别工资,按照公务员的资历和能力确定,每个级别对应1个级别工资标准。27个级别共对应27个级别工资标准。 (3)基础工资,按大体维持公务员本人的基本生活费用确定,各职务层次、各级别的公务员均执行相同的基础工资。 (4)工龄工资,按公务员的工作年限确定,随着工作年限的增加逐年增长,一直到离退休当年为止。 3.地区津贴、岗位津贴和奖金制度 按照1993年国务院批准的工资制度改革方案,要通过建立地区津贴制度,体现不同地区的工资差别;对在特殊岗位工作的公务员实行岗位津贴,体现对这部分人员额外劳动的补偿,如对公安干警实行值勤岗位津贴,对基层审计人员实行外勤工作补贴等等,公务员调离特殊岗位后,相应的岗位津贴即行取消;对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的公务员,在年终发放一次性奖金,奖金数额相当于本人当年12月份的月基本工资。 4.特殊地区、特殊行业公务员的工资制度 (1)经济特区公务员的工资制度。海南、深圳、珠海、汕头、厦门五个经济特区公务员,还有特区津贴。公务员调出经济特区后,不再执行特区津贴。 (2)人民警察、海关工作人员的工资制度。 (3)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的工资制度。实行“国外职务工资制”。国外职务工资按照外交职衔(即国外职务)共划分为十个级别,每个级别设置三个至五个工资档次。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还实行地区津贴和配偶补贴。 工作时间:公务员上班时间规定8小时。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第一条为了合理安排职工的工作和休息时间,维护职工的休息权利,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根据宪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国家公务员制度第(1)次作业(DOC)

国家公务员制度第(1)次作业 单选题 1、某民族自治县政府拟录用20名公务员,该县政府责成本县人事局负责主考工作。该县人事局主持了此次考试并录用了20名公务员,对其中5名少数民族考生予以照顾。后来上级机关认定此次考试无效。原因在于()。 A、县人事局不应该对5名少数民族考生予以照顾 B、县政府录用公务员应由地市以上人事部门主考 C、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录用公务员的考试应由省级政府人事部门负责 D、民族自治县政府录用公务员应以少数民族为主 正确答案:C 2、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非领导职务序列的巡视员与领导职务序列的()处于同一职务等次。 A、副处长 B、处长 C、副厅(局)长 D、厅(局)长 正确答案:D 3、根据《公务员法》,在其他条件均符合的情况下,下列可以报考国家公务员的是()。 A、现在国内某大学任教的美籍归国博士李某 B、曾因违纪被开除的原国税机关公务员张某 C、现为一民营企业职工,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刘某 D、现无业,有自学考试大专学历的农民王某 正确答案:D 4、国家公务员担任县级以下地方人民政府领导职务的,一般不得在原籍任职,这是()。 A、任职回避 B、公务回避 C、地区回避 D、职务回避 正确答案:C 5、我国公务员非领导职务序列中的副主任科员相当于领导职务序列中的()。 A、处长 B、副处长 C、副科长 D、科长 正确答案:C 6、根据《公务员法》,下列人员中不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的是()。 A、某法院副院长 B、某省委宣传部部长 C、人事部机关党委副书记

D、某公立大学校长 正确答案:D 7、“政务官员属于政府雇员,但不适用文官法”的国家是()。 A、德国 B、美国 C、中国 D、英国 正确答案:B 8、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领导职务分为()个职务层次。 A、12 B、15 C、10 D、8 正确答案:C 9、落实职位分类成果、规范职位分类的法律文件是()。 A、职位调查表 B、职位说明书 C、职位评价表 D、职位名称表 正确答案:B 10、下列对公务员辞职、辞退的表述错误的是()。 A、辞职是公务员的法律权利 B、建立辞职制度是对公务员权利的有效保障 C、辞退公务员是国家机关的法定权力 D、辞退公务员是对公务员的惩戒 正确答案:D 11、下列情况中,国家公务员可以申请辞职的是()。 A、在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岗位上任职的 B、日常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但可由他人代为处理的 C、正在接受审查的 D、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正确答案:B 12、公务员录用中的“凡进必考”的原则适用于()。 A、厅局级正职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 B、县处级正职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 C、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 D、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 正确答案:D

2021我国公务员福利制度存在些问题

我国公务员福利制度存在些问题 ___福利问题历来是各国政府深感棘手,敏感而复杂的经济问题。今天就给大家盘点下公务员福利制度存在的问题,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公务员考试录用缺乏灵活性 公务员的考试录用是公务员制度确立的重要标志之一,在公务员管理系统中是最基础的环节,考试的公开平等竞争性、可靠性和有效性直接影响到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但我国公务员的选拔环节中牵扯到选拔的方式、考官队伍的素质、试题的科学化等方面的问题。 1.考官队伍素质不高。目前,我国考官队伍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组织人事部门的官员,二是高校、行政学院和科研院所的专业技术人员。前者具有一定的干部选拔任用经验,但对于专业管理知识缺乏深入研究,对于考生的书面和口头答案理解不深,判断不准。后者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但是对于社会需要和职位特点研究不够,所设计题目多倾向于理论陈述,对应用性、操作性题目掌握不好。

2.考试的方法仍主要依靠笔试和结构化面试,而对一些较先进的新技术方法如情景模拟、心理测验、投射法、评价中心技术等缺乏研究和应用,因而无法全方位地对考生进行准确考察。 3.公民担任公职的机会和权利受到制约。首先,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基本上没有担任公职的机会,使农民与城市居民事实上存在着参与国家公共事务管理方面机会的不平等,也不利于社会人才的全面和充分的开发。 4.笔试内容与方法不够科学,主要包括:不能针对职位的特点确定测试内容;教材质量较差,内容空泛陈旧。试卷结构不合理,重记忆,轻理解应用,很难测出考生的知识深度、能力水平和发展潜力,从而使考试的区分度、可信度受到削弱。到位环节的问题主要指经过报考、选拔两个阶段进入录用阶段的考生,因为主客观条件的制约不能正常进入拟定职位,从而使前两阶段的努力前功尽弃。由于传统体制下的人才地区所有、部门所有、单位所有的格局尚未打破,人才流动受到诸多限制,使得到位率大大降低,每年被录用而又不能到位的报考者达20%左右,使主考单位和有关部门在人财物上浪费严重。 (二)公务员绩效考核缺乏科学性

我国国家公务员的权利与责任主要有哪些

1、我国国家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主要有哪些?P9 八项权利 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行政处分;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利;获得劳动报酬和享受保险、福利待遇;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对国家 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提出申诉和控告;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辞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八项义务 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依照法律、法规、政策执行公务;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服从命令;保守国家机密及其工作秘密;公正廉洁,克己奉公;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2、职位分类与品位分类的各有何长处和短处?P26 职位分类的优点:以“事”为中心;采用科学管理的理论与方法,使公务员分类管理科学化;有严格的程序和规范明确工作职责,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以工作定报酬,同工同酬;使用固定的分类标准,同等级职位享受相同待遇,为考试录用、考核奖惩、升迁提供依据。 品位分类的优点:以“人”为中心,以人的资格为分类标准,有利于吸引人才;便于选拔 和培养通才;发挥主观能动性;提供不断升迁的机会。 职位分类缺点:公务员流动受限;不利于人才全面发展;管理成本高。 品位分类缺点:限制学历低人员的发展;容易造成事实上的同工不同酬。 3、报考国家公务员的七项资格条件和不能报考的条件。P49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一般具有大专以上文化; 5)一般要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6)身体健康,年龄一般35岁以下; 7)具有考试机构批准的其他条件 不能报考的人: 一是曾经受过刑事处罚、劳教或者行政开除处分的; 二是曾经因为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是正在接受审查或者受处分未解除的; 四是参加与“四项基本原则”相悖的组织或者活动,存在严重问题的。 4、受党纪处分的国家公务员应该如何考核?P65 党内警告:处分多年参加考核,不能评优秀; 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当年参加考核,犯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确定为不称职,其他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撤消党内职务:当年参加考核,定不称职;第二年按新任职务参加考核并定等次; 留党查看:当年参加考核定不称职;查看一年的,第二年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查 看二年的,第二年第三年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浅析公务员休息权利的保障与救济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7917432256.html, 浅析公务员休息权利的保障与救济 作者:刘苗 来源:《法制与社会》2020年第20期 关键词公务员休息权法律保障权利救济 作者简介:刘苗,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中图分类号:D63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文献标识码: A ; ; ; ; ; ; ; ; ; ; ; ;DOI:10.19387/https://www.360docs.net/doc/7917432256.html,ki.1009-0592.2020.07.137 作为人民公仆,基层公务员应该有更多的奉献意识,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但是牺牲他们的休息时间去加班提供公共服务,不仅会侵犯公务员的合法权益,损害其身心健康,而且并不能保证工作成效。法定的休息权只有得到实际落实,才能彰显法律权威、提高公务员工作效率。 进入新时代以来,中国社会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国家在不断取得重要突破和重要成果的过程中,各种社会矛盾也随之凸显,国家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任务。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基层公务员承担着越来越繁重的工作,但现今社会中一个常见的问题却是公务员休息权利得不到保障。这有着多方面的原因: (一)政府管理的弊端所在 首先,地方政府边界意识薄弱,经常“陷入权力干预权利的泥淖” 。政府机关或者公职部门通过发布有关的文件取消公务员双休或者公休的时间,是侵犯基层公务员的休息权的主要表现。政府机关或者其他公职部门制定的关于公务员工作和休息的具体规定,其颁布实施必须遵守相关法律中关于劳动者和公务员享有休息权的规定,不能侵犯公务员的休息权利。其次,“运动式”治理是我国国家治理的一个显著特征。这种治理方式,一方面有利于迅速调配集中资源、高效解决问题,在很短的时间内达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目的,但另一方面,这种治理方式只是易在短期内发挥作用,难以达到长效治理的要求,同样的问题便会反复出现,这就无疑增加了公职人员的工作量,公务员的休息权自然会被动地受到侵害。再次,因为国家机关部门一定程度上存在分工不合理、职责不统一等情况,使得部分公务员的工作交叉循环、相互矛盾,不仅延长了工作时间、降低了工作效率,而且也被动地侵犯了公务员休息的权利。 (二)社会治理的客观要求 我国地大物博、人口众多的现实情况必然反映出社会治理中的诸多问题,“在没有形成制度化、法制化的前提下,社会管理需要公务员有比以往更多的精力和时间来处理各种影响社会

公务员制度论述

公务员制度-论述题 1.试述英、美公务员(文官)制度的建立和发展。论:英国文官制度的形成,答:一、英国文官制度的形成,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1英国的文官制度起源于政漫长的过程。务官与事务官的分离。(2实行官职考试补缺制度是巩固文官制度的标志。英国文官制度形成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推行考试录用制度。(3英国政府颁布的两个枢密院令宣告了文官制度的建立。作为英国近代文官制度正式建立的根本标志,还是1870 年政府颁布的关于文官制度的第二号枢密院令。 2.试述公务员职务升降制度在公务员的管理中的作用和意义? 答:1职务升降是保证行政机关各个职位获得适宜人选的主要途径。行政机关是由各个职位构成的。一定的职位,意味着一定的职责和职权意味着一定的工作内容和工作任务,只有将适宜的人选放到各个职位上,行政机关才能正常运转。2职务升降是合理使用公务员,做到适才适用的有效办法。对行政机关的职位来,职务升降关系到为职位选择合适人选,对公务员来说,职务升降关系到对公务员的合理使用。3职务升降是形成竞争激励机制,保持公务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的重要手段。有升有降,实际上就是举优贬劣。 3.试比较公务员交流中轮换与转任的异同答:公务员交流制度中的转任是指国家公务员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在国家行政机关系统内跨地区、跨部门的调动,或者在同一部门的不同职位之间进行的转换任职。公务员交流制度中的轮换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担任领导职务和某些工作性质特殊的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有计划地调换职位任职。轮换与转任两种交流形式有许多共同之处是:第一,两者都是公务员在行政机关内部交流的形式;第二,从实际结果看,二者都表现为公务员在行政机关内转换职位任职;第三,轮换与因工作需要的转任一样,都是行政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对公务员的命令性调动等。轮换与转任相比,又有其特殊之处是:第一,对象的特定性,转任的适用对象是所有在职公务员;而轮换则只适用于担任领导职务和某些工作 性质特殊的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第二,工作的计划性,转任是根据不特定的工作需要或依公务员本人申请经过审批而随时进行的;轮换是按照特定的目的严格按计划进行的。轮换工作的计划性。除了轮换对象的确定性之处,还包括轮换时间的周期性以及同一机关在同一时间需要轮换的人数的计划安排等方面。 4.公务员义务权利有什么意义?答:公务员的义务权利是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对公务员实行管理的基本依据和重要内容。用法律的形式对公务员的义务权利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并以国家法律保证其实现,对于国家行政权力的准确行使和国家公务的有效执行,促进政府机关的法制化管理,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都有重要的意义。 5.公务员为什么要考核?答:1、对公务员的劳动和贡献作出公平合理的评价,做到功过分明2有利于合理使用公务员,发挥公务员的作用,调动他们的积极性3、为公务员的奖惩,培训以及晋级增资等提供依据,使这些工作做到科学、公平、合理4、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增强公务员的工作责任感5、有利于对公务员实行监督。公务员的考核制度要求考核的内容,标准都要做到公开化,考核必须认真听取群众意见,特别是对担任一定层次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还要进行必要的民意测验。这就可以有效地防止各级公务员搞特殊化,做官做老爷,脱离群众,促使公务员正确行使权力,认真履行义务 6.我国公务员录用制度应坚持哪些原则?答:1.公开原则。主要是指录用公务员必须面向社会,公开招考。2.平等原则。即承认公民在担任公职方面有平等的权利与机会。3.竞争原则。主要是指公务员的录用按照考试成绩排列名次,并考核本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实际工作能力,鉴别优劣,择优录用。4.德才兼备原则。即录用公务员时,对报考者要从“德”和“才”两方面去衡量,二者兼得,不可偏废。5.按职位要求选人的原则。 7.我国公务员纪律的内容有哪些?答:1.政治纪律就是公务员在政治方面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2.工作纪律就是公务员在执行公务时必须遵守的行为

第10章公务员工资、福利与保险讲课稿

第10章公务员工资、福利与保险 ①②③④⑤⑥⑦⑧⑨⑩ 10.1公务员工资、福利与保险的含义与意义 1.【单选】公务员的工资是国家以法定货币支付给公务员个人的劳动报酬,是公务员劳动创造价值的货币表现,用以保障公务员生活消费支出的需要,激励公务员更好地完成任务。 2.【单选】公务员的福利,是指国家机关向公务员提供的除工资、奖金之外的各种补貼、服务以及实物报酬。 3.【单选】保险,是指在遭遇到意外事故损害后,设法使之安全渡过,予以生活保障的意思。 4.【单选】公务员的保险制度是指国家对生育、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公务员给予物质帮助的一种保障制度。 5【简答】简述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制度的意义 (1)有利于保障公务员的基本需求; (2)有利于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 (3)有利于吸纳高素质的人才。 10.2公务员工资的内容 1.【简答】简述我国公务员实行职级工资制的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1993年10月1日—2005年12月31日,我国公务员实行的是“职务级别工资制”(简称职级工资制)。即:按照公务员的职务、级别、年功和实际贡献,确定工资标准的一种制度。 第二阶段:2006年1月1日以后,我国公务员实行的是实行职务和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公务员新工资制度的特点就是增强级别工资的激励功能,从原来的15 个级别,增加到现在的27个级别。 2.【单选】我国公务员实行的是“职务级别工资制”(简称职级工资制)。 3.【单选】级别工资主要体现公务员的能力和资历。 4.【单选】公务员新工资制度的特点就是增强级别工资的激励功能,从原来的15个级别,增加到现在的27个级别。 5.【单选】实行级别与工资待遇挂钩,使基层公务员在职务晋升受职数限制的情况下. 通过级别的晋升享受上一职务层次的待遇,真正解决不提升职务也能提高待遇的问题,使级别工资真正发挥实效。这也是新工资制度最主要的特点。 6.【简答】简述确定公务员工资的基本原则。 (1)按劳分配原则。 【单选】我国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首要原则是按劳分配原则。 公务员工资制度主要从以下方面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 ①体现工作职责、工作能力、工作实绩、资历等因素。 ②保持不同职务、级别之间合理的工资差距。 (2)正常增资原则。 正常增资原则就是定期增加公务员的工资,即每年的财政预算中,按照法律规定保证必要的经费用于增加公务员的工资。 【单选】正常增资原则是公务员工资制度正常运转的重要保障,也是工资工作的基础建设。

公务员权利救济的相关理论

公务员权利救济的相关理论 本篇论文目录导航: 【题目】我国公务员权利救济制度建设探究 【绪论】公务员权利侵害救济体制探析绪论 【第一章】公务员权利救济概述 【第二章】公务员权利救济的相关理论 【第三章】境外国家和地区公务员权利救济制度和启示 【第四章】我国公务员司法救济制度现状及不足 【第五章】中国公务员权利救济体制的完善 【参考文献】公务员权利保护救济机制研究参考文献 第二章公务员权利救济的相关理论 构建公务员法律制度的基础就是对公务员法律关系的准确定性。一国的公务员权利救济究竟要采用哪些方式,从根本上来说,也是由该国(地区)对于公务员法律关系的定性决定的。在历史进程中,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和时代精神的更迭,关于公务员法律关系定性的理论不断涌现,更新。笔者将重点讨论近代以来,发达国家产生的如下几种理论。 2.1 特别权力关系理论 2.1.1 特别权力关系理论概述 特别权力关系是指行政主体基于特别的法律原因,为实现特

殊的行政目的,在一定的范围内对行政相对人具有概括的命令强制权力,而行政相对人却负有服从义务的行政法律关系1.特别权力关系理论起源于德国,一般认为德国学者保罗·拉班德(PaulLaband)的“主体封闭说”是其理论渊源,该学说认为法律关系只存在于主体与主体之间,国家是一个封闭的不可分割的主体,国家对于公务员的一切指示、命令和内部的规范,只是为主体运作而产生,并不发生外部的法律效力,因而国家与公务员的关系不属于法律规范调整的范围。后来,奥托·梅耶(Otto Mayer)则以更为广阔的视野来研究特别权力关系,主张“志愿不构成侵害说”,该学说认为基于维护特定的行政目的以及国家或者营造物的特别依存关系,个体在进入国家或营造物时,应放弃个人自由权利。特别权力关系理论后来传入了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并对其公务员管理理论和实践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2.1.2 特别权力关系理论对公务员制度的影响 特别权力关系理论对机关与公务员之间的法律关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在此理论基础上构建的公务员权利制度具有如下一些主要特点:首先,公务员与机关的关系是内部的特别权力关系,法律有限度地介入该关系,机关根据自身管理的需要,创立、改变或者废止公务员管理关系,公务员管理行为属于是行政机关自我决定的范围;其次,公务员具有有限的权利。法律只确认公务员的部分权利,不承认公务员具有基本人权;再次,公务员负有概括的、不确定的义务。在特别权力关系下,机关有权根据行政目的的实际需要要求公务员履行

电大公务员制度讲座(形考任务1-4)知识讲解

电大公务员制度讲座(形考任务1-4)

公务员制度讲座(形考任务1-4) 形考任务一 1.公务员是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 选择一项: 对 错 2.我国公务员实行政务官与事务官“两官分途”制度。 选择一项: 对 错 3.在《公务员法》中,对公务员的管理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对如何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利作了许多规定。 选择一项: 对 错 4.国外公务员有财产申报的义务。 选择一项: 对 错 5.品位分类制的最大特点是“因事设人”,它强调公务员的职权和责任,而非担任该职位的公务员本人。 选择一项: 对 错 6.我国八大民主党派机关的工作人员是中国公务员。

对 错 7.在我国,中小学教师属于公务员范畴。 选择一项: 对 错 8.发达国家的政府中,所有行政组织系统与公务员管理形态都以韦伯的“理想官僚制”为典范。 选择一项: 对 错 9.欠发达国家一般未推行或只是形式上推行了公务员制度,其人事行政制度大多还停留在“世袭制”与“酋长权威”的形态下。 选择一项: 对 错 10.我国公务员应该保持政治中立。 选择一项: 对 错 11.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各国公务员的义务。 选择一项: 对 错 12.西方国家公务员一般享有信仰某种宗教见解、教义或哲学观点的权利。

对 错 13.按照我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辞职有主动辞职、引咎辞职和被动辞职三种类型。 选择一项: 对 错 14.先有了公务员的义务,才有了公务员的权利。 选择一项: 对 错 15.在我国,公务员对上级的错误决定和命令可以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命令的意见。选择一项: 对 错 16.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以下()不属于公务员。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基层检察院行政管理人员 B. 政协办公厅工作人员 C. 九三学社机关的工作人员 D. 在企业工作的全国人大代表 17.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的特点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公开考试,择优录用 B. 政治中立,职务常任

论公务员权利保障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中图分类号:D91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7621(2005)05-0053-04 论公务员权利保障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t金国坤1 (北京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北京100044) 摘要:公务员法将保障公务员的权益作为立法目的之一。公务员权益的保障,不仅需要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法律赋予公务员的权益得以实现,而且更主要的是应当建立公务员权利救济机制。本文认为,以法明确公务员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不受非法侵犯,国家保障公务员权益的实现,当对公务员实施不利处理时应严格依法定条件、权限和程序进行,建立公务员不利处理的事后救济机制,特别是将人事行政争议纳入司法救济范围是完善和发展公务员权利保障制度的重要举措。 关键词:公务员;行政处分;申诉;权利保障 公务员权利保障制度,是一个国家公务员制度不可缺少的重要方面。它不仅是指国家采取什么措施确保法律赋予公务员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得以实现,而且更主要的是指当公务员的权利受到侵犯后可以通过什么途径补救以及如何补救。在我国以往的公务员立法和管理中,对公务员的义务一般比较重视,有一套完整的义务规范和管理体制,而对公务员的权利规范及其保障则相对较弱。公务员法在保障公务员权益方面迈出了可喜的一步,不仅开宗明义第一条明确规定了保障公务员的权益是制定公务员法的目的之一,而且形成了公务员权利保障的一整套法律机制。公务员权利的实际保障,需要公务员法配套措施的不断完善。本文试图结合公务员法的规定,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公务员权利保障方面的成功经验,对健全我国公务员权利保障机制提出一些看法,以就教于同仁。 一、公务员权利依法受法律保护, 禁止非法侵犯 公务员作为代表国家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国家工作人员,其履行职务的行为应当受到法律保护。为有效地行使职责,公务员一方面应当依法大胆执法,不应有后顾之忧,另一方面,也必须具有相应的执法条件和保障,做到令行禁止。为此,我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受法律保护,一方面意味着公务员可以依法享有某些豁免权,如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对有错误的决定或者命令,经提出后上级仍要求执行的,公务员不承担执行的后果。又如国家赔偿法规定,公务员履行职务过程中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而造成的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另一方面,公务员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也意味着国家采取措施排除妨碍公务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如刑法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但总的来说,我国相关法律在落实公务员履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方面还是比较薄弱的,从而导致有些公务员患得患失,怕担责任而不敢大胆执法。国家赔偿法尽管规定了国家为公务员因执行职务而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但国家赔偿后,可以责令有重大过失的公务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责任。何为重大过失,并没有明确的界定。我国刑法尽管规定了妨碍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应当承担刑 1收稿日期:2005-05-20 作者简介:金国坤(1962-),男,北京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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