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最高额保证合同[2020年最新]

ⅩⅩ农村信用社

Guizhou province 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

编号:ⅩⅩ农信社()年最保字______号

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

债权人

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制

敬请注意

为了维护您的利益,请您在签署本合同前,仔细阅读如下注意事项:

1、请您认真阅读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条款,对于不理解的条款,可以向债权人咨询,债权人将进行解释。您一旦签订本合同,即视为您已同意本合同

的所有条款;

2、您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并已悉知其含义;

3、您已经具有向银行借款(担保)的法律常识;

4、您已确保提交给银行的有关证件及资料是真实、合法有效的;

5、您已确认自己有权在本合同上签字;

6、您已确知任何欺诈、违约行为将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7、您将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善意签订并依约履行本合同;

8、请您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需要您填写的内容。

如对本合同还有疑问之处,您可以向ⅩⅩ省农村信用社各级分支机构咨询。

ⅩⅩ省农村信用社

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以下简称甲方):

债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愿意为乙方与(以下称债务人)所形成的一系列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被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额

1、保证人自愿为债务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期间,在乙方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实际形成的债权的最高余额人民币(大写金额)

提供保证担保。上述各类业务具体包括(可选择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1)人民币贷款(2)银行承兑汇票承兑。(3)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

2、在上述期间内的任一时点和最高余额内,债务人可申请循环使用上述信贷资金、银

行信用,每笔业务的起始日、到期日、利率及金额等以主合同的借款凭证或相关债权凭证为

准。

3、在上述期间内的任一时点和最高余额内,乙方签署的所有主合同项下各笔债权无须

逐笔办理保证担保手续。

4、保证人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在上述期间内的任一时点签署的所有主合同项下各笔债权

(不论币种)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而不论次数和每次的金额,也不论债务人单笔债务的履

行期限届满日是否超过上述期间。

第二条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逾期罚息、复利、履行主合同和担保合同过程

中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交通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诉讼费、律师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在第一条第一项约定的期间内,乙方与债务人形成债权债务关系所签订的一系列合同、

协议及其他法律性文件为本合同的主合同。

第三条保证方式

甲方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如主合同项下单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均有权直接要求甲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当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债务时,无论乙方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

(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乙方均有权直接要求甲方在其保证范围内

承担保证责任。

第四条保证期间

一、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间内,乙方对债务人每笔债务分别计算,自

每笔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二、乙方与债务人就各笔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或延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或延期

协议重新约定的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三、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乙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两年止。

第五条被保证的主合同的变更

甲方确认,乙方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条款的,视为已征得甲方事先同意,甲方担保责任不因此而减免,乙方和债务人对主合同的期限变更(含信用证项下的展期)无需征得保证人的同意,保证人仍继续按本合同确定的担保范围承担担保责任,担保期限应有效至本息全部完清为止或相应延长。

第六条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为主合同的从合同,如主合同被确认无效,则甲方对于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

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也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七条保证能力

保证期间,甲方丧失或可能丧失保证能力,或作为保证人的法人、其他组织发生承包、

租赁、合并、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被撤销等情形,甲方应提前书面通知

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或对甲方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承担。如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相应的保证能力,由甲方或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提供为乙方所能接受

的新担保,并重新签订相应的担保合同。

保证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最近一期会计年度报表中

净资产额的100%的担保。

第八条对保证人的财务监管

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甲方应如实提供其财务报表等有关资料。

第九条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乙方根据主合同的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应付款项的划收

对于甲方在保证范围内承担的连带应还款项,甲方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可以从甲方在Ⅹ

Ⅹ花溪农村合作银行及下属分支机构开立的账户中直接予以划收。该划收视为甲方授权划

收,本条约定视同划收的不可撤销授权文件。

第十一条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一、保证期间,债务人发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增减资本、合资、联营、更名等

情形的,甲方的保证责任不因此减少或免除;

二、保证人有义务对债务人的信贷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三、保证人已充分认识到利率风险,如主合同采用浮动利率,保证人愿意承担因利率浮动而增加的保证责任。

四、甲方因履行担保义务而对主债务人形成的债权劣后于甲方担保范围内乙方对主债务

人的债权。

五、债务人与债权人在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若债权人委托他行代为承兑,保证人仍按本合同确定的保证范围承担保证责任。

六、本合同担保的债权既有物(不论是债务人本人还是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就要求保证人或者抵押人优先承担担保责任进行选择。

七、。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如甲方为自然人的,则其仅须签字或按手印)及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

公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各持份。

保证人已仔细阅读上述全部条

款,债权人已按照保证人的要求

对合同条款予以说明,尽合理提

示及说明义务,保证人已知悉其

含义,对合同所有条款内容

无任何异议。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按手印):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年月日

关于销售合同的最高额保证合同范本

关于销售合同的最高额保证合同范本甲方(债权人): 乙方(债务人): 丙方(保证人): 为保障甲方债权的实现,丙方自愿为甲方与乙方之间形成的相关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为此,依据《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三方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定义 最高额保证,是指甲方与丙方之间就乙方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多笔债务,确定一个最高额度,由丙方在此最高额度内对乙方履行债务向甲方提供保证。该最高额度是指乙方在甲方处的各项债务(含或有负债)的总余额。 第二条被保证的主债权 被保证的主债权是指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间因甲方与乙方之间的《销售合同》而形成的一系列债权,其最高额度为人民币______元整(¥______)。 在上述约定期限和最高额度内,甲方与乙方根据《销售合同》所签订的一系列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欠条、对帐函等)为本合同的主合同。 第三条保证方式 风险提示: 保证责任方式分为连带清偿责任和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时,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担保责任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而一般保证只有在债务人不能履行(与不履行有区别)债务时,才承担保证责任。因此当事人应根据担保目的的不同来确定保证方式,降低风险。 丙方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只要《销售合同》及其他主合同(以下统称“主合同”)项下单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乙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甲方即有权直接要求丙方承担保证责任。

当乙方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其债务时,无论甲方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保函、备用信用证等担保方式),甲方均有权直接要丙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四条保证期间 风险提示: 现很多担保公司对于担保期间的设定并不重视,有的保证合同不设定保证期间,有的设定早于主债务合同履行期限届满的期间,这种设定都是被视为未约定保证期间。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因此,在未约定保证期间的情况下,债权人的权利实现期间就会大大缩短,极易因一时疏忽而使债权无法得到实现。 1、对于主合同项下其他单笔债务,保证期间自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2、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甲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止。 第五条保证范围 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为实现债权而实际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第六条丙方声明与保证 1、丙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丙方自愿为主合同乙方提供担保,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3、丙方提供的与主合同有关的一切文件、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除已向甲方书面披露的情形以外,丙方没有任何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其他任何重大负(包括或有负债)、重大违约行为、重大诉讼、重大仲裁事项或其他影响其资产的重大事宜未甲方披露。 第七条保证人的权利与义务 风险提示:

银行最高额保证合同协议(适用于额度授信业务)

编号: _______________ 最高额保证合同 融资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 年____ 月 ____ 日 融资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人:职务: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电传:

联系电话:传真: 保证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人:职务: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电传: 联系电话:传真: 签订地点: 保证人自愿为融资人(即“债权人”)给予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即“债务人”)授信额 度提供担保。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恪守信用,立约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 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除立约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则: 一、主合同(定义见下文)约定的定义与解释适用于本合同约定。 二、“债权”或称主债权,包括债务人(申请人)向债权人(融资人)提岀申请,债权人 经审核同意后,根据主合同向债务人提供的各类本外币借款、拆借、贸易融资(包括但不限于信 用证开证、信托收据、打包贷款、岀口押汇、岀口托收押汇和进口押汇等)、银行承兑汇票票款、 票据贴现款项、票据回购、担保(包括独立保函和见索即付保函以及备用信用证等)等融资业务 而形成的本外币债权(含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本合同下所说的融资人的“债权”和申请人的“债务”内容对应一致,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所拥有的针对债务人的债权对应于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对融资人的债务。 三、“本金”指融资人为债务人办理业务时所产生的债权本金,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应偿 还的本外币借款本金、贸易融资本金、银行承兑汇票票款、票据贴现款项、信用证项下发生的垫 款、债权人为债务人担保而承担担保责任的本金部分等。 四、“保证最高本金限额”是指为了明确本合同被保证的债权的范围而由立约双方明确约 定的最高本金限额,不论债权人与债务人发生债权的次数和每次的金额,保证人对该保证本金额 度及项下所有债权余额(含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五、“保证额度有效期”是指为了明确本合同被保证的债权的范围而由立约双方明确约定 的一个不中断的连续期间,在该期间内发生的债权,不论债务人单笔债务的清偿期限是否超过该 期间,保证人对其保证最高限额项下所有债权余额都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六、“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是指债权人采取诉讼、仲裁等方式实现债权时支付的诉讼(仲裁)费、律

最高额个人担保借款合同(标准版)

Both parties jointly acknowledg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reach an agreed resul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最高额个人担保借款合同

编号:FS-DY-20457 最高额个人担保借款合同 最高额保证通常适用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具有经常性的、同类性质业务往来,多次订立合同而产生的债务,如经常性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项商品交易合同关系等。对一段时期内订立的若干合同,以订立一份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其担保,可以减少每一份主合同订立一个保证合同所带来的不便,同时能起到债务担保的作用。 最高额保证担保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_____ 借款人:____ 贷款人:____ 保证人:(1)_____ (2)_____ (3)_____ 借款人因____需要,向贷款人申请____借款,经保证人

提供最高借款余额的保证担保,货款人同意根据资金可能向借款人分次发放上述贷款。在本借款合同期间和额度内,不再逐笔办理保证担保手续。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贷款方:_____ 借款方:_____ 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和《借款合同条例》及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借款金额为_____元,借款利息按合同签订之日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_____%计算,并在还款时一并偿清,若发生逾期不还,将按_____%计算相应罚息。 第二条本合同借款期限为_____天,借款方应保证按期偿还借款。如确需延期偿还,应在借款到期前七日内向贷款方提出书面申请,由贷款方审核是否办理续借手续。 第三条借款方以保险合同所规定的权利作为质押,以确保本合同的履行,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息和罚息。 第四条担保内容 1.保证人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

合同模板-最高额保证反担保合同

合同编号:{根据系统合同编号规则} 最高额 保证反担保合同 (适用于融资担保业务) {放款机构}

保证人(甲方):{关联决议中的反担保人信息}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关联决议中的反担保人姓名}职务:{关联决议中的反担保人职务} 身份证号:{关联决议中的反担保人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关联决议中的反担保人手机号} 通讯地址:{关联决议中的反担保人地址} 邮政编码:{关联决议中的邮政编码} 电话:{关联决议中的反担保人座机} 受托人(乙方):{放款机构}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放款机构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通讯地址:{放款机构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放款机构法定代表人电话} 传真: 基于{关联决议中的委托人信息} (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乙方签订的编号为[ {关联《最高额融资担保委托合同》的编号} ]的《最高额融资担保委托合同》(以下简称“《最高额委托合同》”),甲方自愿与乙方签订本合同。 在前述《最高额委托合同》确定的担保授信额度和使用期限项下: 1、乙方与委托人签订一个或多个单笔融资担保委托合同(以下简称“单笔委托合同”),约定单笔融资担保的金额、期限、担保费、保后管理费等。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为前述《最高额委托合同》及其项下的全部单笔委托合同(以下统一简称“主合同”)。 2、委托人与一家或多家银行、信用社或其他合法借款主体(以下简称“融资机构”)签订融资合同(含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开立信用证协议/授信协议等,下同),向融资机构申请本金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关联决议中的授信金额大写} 的融资(含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授信等,下同)。 3、乙方将与融资机构签订(或者向融资机构出具)一个或多个担保文件及其修订与补充,为委托人向融资机构申请融资而形成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证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质押合同、最高额质押合同、不可撤销担保书、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以及相应的保证金合同/协议等。担保文件的具体名称与前述名称不一致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以下将前述“担保文件及其修订与补充”统一简称“担保合同”) 本合同旨在担保乙方因担保合同承担担保、赔偿等责任后能够顺利实现追偿权,并担保乙方在主合同项下的其他权利能够实现。 第一条主债权 1.1 乙方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均为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

中国XX发展银行最高额保证担保借款合同(标准范本)

中国XX发展银行最高额保证担保借款合同 In accordance with the relevant provisions and clea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of both parties, the following terms are reached on the principle of voluntariness, equality and mutual benefi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书下载后可随意修改

合同编号:YH-FS-618607 中国XX发展银行最高额保证担保借款 合同 说明:本服务合同书根据有关规定,及明确双方责任与义务,同时对当事人进行法律约束,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条款。文档格式为docx可任意编辑使用时请仔细阅读。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 贷款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保证人:(1)___________ (2)___________ (3)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需要,向贷款人申请______________借款,经保证人提供最高借款余额的保证担保,货款人同意根据资金可能向借款人分次发放上述贷款。在本借款合同期间和额度内,不再逐笔办理保证担保手续。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主要借款内容 1.借款余额、用途、种类、利率、期限:

最高额保证合同(适用于保证人为自然人)

文本编码:CMBC-HT-381(公司2011) 最高额保证合同 (适用于保证人为自然人) 编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以下简称“甲方”,甲方具体信息详见附件一《保证人(甲方)详细信息》) 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特制定本合同。 第一章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及最高限额 第一条本合同担保的主合同为:(在选定的“□”内划“√”,在未选定的“□”内划“×”) □(一)、被担保人为多个主合同债务人时,乙方与各主合同债务人在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内签订的各笔《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合同》、其他债权债务合同或协议、申请书及借款凭证等债权凭证或电子数据共同构成主合同,各主合同债务人及主合同由保证人提交本合同附件二约定的《确认函》确定。 □(二)、被担保人为一个主合同债务人时,主合同是指: □1、乙方与主合同债务人签订的编号为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合同》、该合同项下全部业务合同或协议、申请书及借款凭证等债权凭证或电子数据共同构成主合同。 □2、乙方与主合同债务人在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内连续签订的多笔《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合同》、其他债权债务业务合同或协议、申请书及借款凭证等债权凭证或电子数据共同构成主合同。 第二条甲方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币种),(金额小写)

,(金额大写)。 该最高债权额为本金余额最高限额,具有以下含义: 本金余额最高限额仅为主债权本金的最高限额,在本金不超过上述限额的前提下,本合同第五条约定范围内的所有款项,甲方均承担担保责任。 主合同债务人在任一时点使用中尚未清偿的所有本金数额不超过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最高限额,但在该限额内,主合同债务人对已清偿的本金额度可申请循环使用。 第二章被担保的主债权发生期间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为年月 日至年月日,但: (一)主合同约定的债权种类为流动资金贷款或固定资产贷款或法人账户透支,则每笔贷款或透支款的发放日均不超过该期间的届满日; (二)主合同约定的债权种类为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汇票贴现或开立保函,则乙方对汇票进行承兑或贴现或开立保函的日期均不超过该期间的届满日; (三)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任何一笔债务履行期限不受该期间截止日的限制。 第三章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第四条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依主合同之约定。具体约定的到期日或乙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均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主合同项下债权为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汇票贴现或开立保函或法人账户透支,则乙方对外付款之日视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第四章保证方式 第五条甲方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六条如甲方为多个保证人的共同保证,各保证人对全部债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任一保证人的违约行为都将被视为全体保证人的违约行为,并且,各个保证人之间互为代理人,任一保证人的同意、接受或知悉都将被视为全体保证人的同意、接受和知悉。 第五章保证范围 第七条甲方的保证范围为: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上述范围中除本金外的所有费用,计入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但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本金余额最高限额。 第六章被担保债权的确定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债权确定: (一)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届满;

最高额保证合同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5139 (合同范本系列) 甲方:XXXXXX 乙方:XXXXXX 签订日期:XXXXXX 最高额保证合同标准版 本

最高额保证合同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合同文件为经过平等协商和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条款,并由双方共同恪守。,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合同编号:()银保字第____号 保证人:___________公司 住所: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开户行及账户:_________ 债权人:___________银行 住所: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 开户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债务人: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开户行及账户: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 为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保证人自愿为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形成的相关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为

此,依据《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人和债权人经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定义 最高额保证,是指债权人与保证人之间就债务人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多笔债务,确定一个最高额度,由保证人在此最高额度内对债务人履行债务向债权人提供保证。该最高额度是指债务人在债权人处的各项债务(含或有负债)的总余额。 第二条被保证的主债权 被保证的主债权是指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间因债权人根据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综合授信合同向债务人授信(综合授信合同编号为()银授字第______号)而形成的一系列债权,其最高额度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

农村信用社最高额借款合同范本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最高额保证借款合同 合同号:___()最保借字第___号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种类与用途:贷款人同意在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期间向借款人发放贷款,最高贷款限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借款种类与用途以借款借据为准,在上述借款期间,借款人应在最高贷款限额逐笔向贷款人提出申请,贷款人有权根据国家信贷政策和贷款人实际情况对各笔贷款进行逐笔审批并决定是否发放。 第二条借款期限:本合同项下的各

笔借款的借款期限以当笔借款借据约定为准。 第三条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由贷款人、借款人根据当笔贷款发放时的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商定。具体以当笔借款借据为准,若遇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调整借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所约定利率不变;借款期限超过一年的,则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调整而作相应的调整,且贷款人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和保证人。 第四条还款方式:本合同约定还款方式为按_____(月、季或年)付息,每____(月、季末月或年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次日为付息日,逾期付息视为违约;本金到借款期限届满时一次性归还,利随本清。但如借款借据特别约定了当笔贷款还款方式的,则该笔贷款的还款方式依此约定。 第五条保证人自愿为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发生的所有债权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各保证人间无论

最高额保证合同范本

最高额保证合同范本 Model contract of maximum guarantee 合同编号:XX-2020-0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最高额保证合同范本 前言: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本文档根据担保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合同编号:()银保字第____号 保证人:__________公司 住所: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开户行及账户:__________ 债权人:__________银行 住所: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 开户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债务人: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开户行及账户: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为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保证人自愿为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形成的相关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为此,依据《合同

最高额保证合同

最高额保证合同 最高额保证合同 最高额保证,就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签订一个总的保证合同,为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和某项商品交易行为提供保证,只要债权人和债务人在保证合同约定的债权额限度内进行交易,保证人则依法承担保证责任。最高额保证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在为大家整理的最高额保证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最高额保证合同范文一 保证人:地址: 债权人:江苏银行地址: 为确保债权人与(以下简称"债务人")于年月日签订的金额为(币种) (大写) ,合同编号为的(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证人与债权人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愿遵守本合同所有条款。 第一条保证内容 保证人无条件地、不可撤消地向债权人保证,为债权人与债务人订立的主合同项下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债务人的实际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期限仅指贷款(各类授信业务)的发生期限,到期日不受期限约束。 第二条保证范围 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发生的

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复利、罚息、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律师费、公证费、税金、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其它相关费用等款项。 第三条保证最高额 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的保证最高额为最高不超过(币种) (大写) 。在此,保证最高额仅指在本合同第一条中债务人与债权人签订的主合同项下及合同期间内债务人实际使用贷款或授信总额(指扣除保证金部分的授信敞口额度)扣除已还部分所形成的贷款(授信)本金余额,并未包括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除贷款(综合授信)本金之外的利息、复利、罚息等各项应付款项,但保证人对该部分款项仍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保证人同意债务人可循环使用主合同项下贷款(授信)额度,保证人同意债务人可以调剂使用其在主合同项下的综合贷款(或授信)额度内各类贷款(或授信)业务额度,且保证人在担保总额内仍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四条保证人已全面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主合同,应保证人要求,债权人已就主合同及本合同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 保证人已经充分知悉、理解本合同与主合同的全部条款内容,签署本合同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保证人对主合同及本合同的订立及履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有充分认识,对其涉及有关保证人的义务予以完全确认。

最高额保证合同(2016版)

合同编号: 最高额保证合同 重要提示:本合同系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协商订立,所有合同条款均是双方意思的真实表示。为维护保证人的合法权益,债权人特提请保证人对合同条款中的黑体部分内容予以充分注意。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布扎比分行(以下简称“甲方”) 负责人:周晓东 营业地址:阿联酋阿布扎比Bainuna街Al Bateen塔C6号楼C903 电话和传真:00971-24998600、00971-24998622 保证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地址或住所: 邮编:传真:电话: 电子邮件:联系人:手机号码: 【请乙方务必准确、完整地填写上述信息,以确保后续相关通知和法律文书的及时送达】 为了保证甲方债权的实现,乙方自愿向甲方提供保证担保(反担保)。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被保证的主债权 第1.1条乙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在人民币(大写:人民 币)(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的最高余额内,甲方依据与 (下称债务人)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外汇转贷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开立担保协议、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协议、远期结售汇协议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以及其他文件(下称主合同)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不论该债权在上述期间届满时是否已经到期。 第1.2条上条所述最高余额,是指在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主债权确定之日,按照甲方公布的外汇中间价,将不同币种债权折算而成的以人民币表示的余额之和。 第二条保证方式 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三条保证担保范围 乙方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

最高额保证合同文档

2020 最高额保证合同文档Contract Template

最高额保证合同文档 前言语料:温馨提醒,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第三编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文便于学习和使用,下载后内容方可修改 调整及打印。 本文内容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 最高额保证合同范文一 保证人:地址: 债权人:江苏银行地址: 为确保债权人与(以下简称“债务人”)于年月日签订的金额为(币种)(大写),合同编号为的(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证人与债权人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愿遵守本合同所有条款。 第一条保证内容 保证人无条件地、不可撤消地向债权人保证,为债权人与债务人订立的主合同项下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债务人的实际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期限仅指贷款(各类授信业务)的发生期限,到期日不受期限约束。 第二条保证范围

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复利、罚息、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律师费、公证费、税金、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及债权人 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其它相关费用等款项。 第三条保证最高额 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的保证最高额为最高不超过(币种)(大写)。在此,保证最高额仅指在本合同第一条中债务人与债权人签订的主合同项下及合同期间内债务人实际使用贷款或授信总额(指扣除保证金部分的授信敞口额度)扣除已还部分所形成的贷款(授信)本金余额,并未包括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除贷款(综合授信)本金之外的利息、复利、罚息等各项应付款项,但保证人对该部分款项仍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保证人同意债务人可循环使用主合同项下贷款(授信)额度,保证人同意债务人可以调剂使用其在主合同项下的综合贷款(或授信)额度内各类贷款(或授信)业务额度,且保证人在担保总额内仍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四条保证人已全面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主合同,应保证人要求,债权人已就主合同及本合同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保证人已经充分知悉、理解本合同与主合同的全部条款内容,签署本合同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保证人对主合同及本合同的订立及履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有充分认识,对其涉及有

银行最高额保证合同适用于额度授信业务

最高额保证合同 (适用于额度授信业务) 编号:兴银粤_ 字()第号 融资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人:职务: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电传: 联系电话:传真: 保证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人:职务: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电传: 联系电话:传真: 签订地点:

2012年4月版 签约重要提示 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您在签署本合同之前仔细阅读,检查并确认以下事宜: 一、您有权签署本合同,若依法需要取得他人同意的,您已经取得充分授权; 二、您已经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合同条款,并特别注意了其中有关责任承担、免除或限制兴业银行责任、以及加黑字体部分的内容; 三、贵公司及您已经充分理解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并愿意接受这些条款约定; 四、兴业银行提供的合同文本仅为示范文本,合同相关条款后均留有空白行,并在合同尾部增设了“补充条款”,供各方对合同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使用; 五、如果您对本合同还有疑问,请及时向兴业银行咨询。

保证人自愿为融资人(即“债权人”)给予申请人(即“债务人”)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恪守信用,立约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除立约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则: 一、主合同(定义见下文)约定的定义与解释适用于本合同约定。 二、“债权”或称主债权,包括债务人(申请人)向债权人(融资人)提出申请,债权人经审核同意后,根据主合同向债务人提供的各类本外币借款、拆借、贸易融资(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证开证、信托收据、打包贷款、出口押汇、出口托收押汇和进口押汇等)、银行承兑汇票票款、票据贴现款项、票据回购、担保(包括独立保函和见索即付保函以及备用信用证等)等融资业务而形成的本外币债权(含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本合同下所说的融资人的“债权”和申请人的“债务”内容对应一致,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所拥有的针对债务人的债权对应于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对融资人的债务。 三、“本金”指融资人为债务人办理业务时所产生的债权本金,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应偿还的本外币借款本金、贸易融资本金、银行承兑汇票票款、票据贴现款项、信用证项下发生的垫款、债权人为债务人担保而承担担保责任的本金部分等。 四、“保证最高本金限额”是指为了明确本合同被保证的债权的范围而由立约双方明确约定的最高本金限额,不论债权人与债务人发生债权的次数和每次的金额,保证人对该保证本金额度及项下所有债权余额(含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五、“保证额度有效期”是指为了明确本合同被保证的债权的范围而由立约双方明确约定的一个不中断的连续期间,在该期间内发生的债权,不论债务人单笔债务的清偿期限是否超过该期间,保证人对其保证最高限额项下所有债权余额都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六、“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是指债权人采取诉讼、仲裁等方式实现债权时支付的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必要费用。 七、“主合同”指融资人与申请人所签订的额度授信合同(即“总合同”)及其项下所有使用授信额度的分合同。 “分合同”指申请人根据基本额度授信合同或特别额度授信合同规定,在融资人确定的授信额度内经融资人审核同意后办理融资业务时双方签订的,具体约定每笔主

最高额保证合同协议(适用于保证人为自然人)

保证人: (以下简称“甲方”) 债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特制定本合同。 第1章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 第一条为了确保债务人 (以下简称“主合同债务人”)与乙方所签订的编号为号的《》(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切实履行,甲方同意为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债务提供保证。 第二条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为,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为(币种),(本金数额小写),(本金数额大写)。 第2章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第三条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如果主债权合同约定的期限在履行中发生变化,其开始的时间以借款借据记载的日期为准,其届满日相应顺延;乙方依约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以该提前到期日为期限届满日。 第3章保证方式 第四条甲方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五条如甲方为多个保证人的共同保证,则其中各保证人约定了担保份额的,为按份共同保证,各保证人按该份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各保证人未约定份额的,为连带共同保证,各保证人对全部债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具体份额详见附件) 任一保证人的违约行为都将被视为全体保证人的违约行为,并且,各个保证人之间互为代理人,任一保证人的同意、接受或知悉都将被视为全体保证人的同意、接受和知悉。 第4章保证范围 第六条甲方保证的范围为: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5章保证期间 第七条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前款所述“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还包括主合同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形下,每一笔债务到期日以及根据主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最高额保证担保借款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最高额保证担保借款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保证人1___________ 2___________3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需要,向贷款人申请______________借款,经保证人提供最高借款余额的保证担保,货款人同意根据资金可能向借款人分次发放上述贷款。 在本借款合同期间和额度内,不再逐笔办理保证担保手续。 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主要借款内容1.借款余额、用途、种类、利率、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_______结息。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提款和还款 1.借款人在分次提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具体的提款计划,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2.贷款人按提款计划办理借款凭证手续,在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 在本合同期限内,每笔贷款的实际放款日、还款日和实际借款额、还款方式以借款凭证为准。 3.借款人和保证人负责偿还贷款本息。 贷款人依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时均可直接从借款人或保证人账户中扣收。 第三条还款资金来源

最高额保证合同(2021版)

YOUR LOGO 最高额保证合同(2021版) Restrict the performance of the responsibilities of both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and provide a strong literal basis for differences that may arise after cooperation.

专业合同书系列,下载即可用 最高额保证合同(2021版) 说明:本合同书的主要作用在于约束合同双方(即甲乙双方)的履行责任,同时也为成为合作关系后可能产生的分歧,提供有力的文字性依据。文档下载后,无加密格式,可自行修改,请放心使用。 合同编号:()银保字第____号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及账户:________________ 债权人: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 开户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债务人: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农村信用社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精品

农村信用社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精品 2020-12-12 【关键字】情况、方法、文件、有效、主动、继续、充分、持续、执行、了解、措施、需要、事权、权利、能力、方式、设置、宽容、协商、履行、主张、形成、管理、保证、优先、维护、解决、实现 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 编号:

尊敬的客户: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在签署本合同前,仔细阅读本合同各条款(特别是黑体字条款),关注您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如对本合同有任何疑问,请向经办社咨询。您在本合同上的签字将被视为您已充分注意并理解本合同各项条款的含义。 质权人(全称): 出质人(全称):(1) (2) (3) 鉴于出质人愿为质权人与(下称债务人)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签订的借款业务合同所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各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被担保的主债权及最高额 1、出质人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在(大写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最高余额内,质权人依据与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债务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编号)(下称主合同)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不论该债权在上述期间届满时是否已经到期,也不论该债权是否在最高额质押权设立前已经产生。 2、本合同担保的每笔借款金额、利率、期限等内容以相关法律文书或者凭证为准。 3、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间和最高余额内,质权人发放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无须逐笔办理担保手续。 第二条质押担保的范围

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押物保管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评估费用、鉴定费用、保管费、处置费用、过户费用、执行费用等质权人实现债权和质权的一切费用)、因债务人/被担保人(反担保人,下同)违约而给质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第三条出质的权利 1、出质人同意以出质。上述出质权利详见(清单名称及编号),该质押清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上述出质权利暂作价(大写金额)人民币,其最终价值以质权实现时实际处理出质权利所得价款为准。 第四条出质人承诺 1、出质人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对出质的权利享有合法、充分、无争议的所有权或者处分权。 2、出质人保证出质的权利之上没有其他共有人,或者虽有共有人但出质人已就本合同项下的出质事宜征得权利共有人的同意并获所有共有人的书面许可。出质人承诺在签署本合同前该该书面许可交质权人保存。 3、出质人完全了解主合同内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系基于出质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已经按照其章程或者其它内部管理文件的要求取得合法、有效的授权。 出质人为第三人且为公司的,提供该担保,已经按照公章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其公司章程对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担保的数额有规定的,本合同项下担保未超过规定的限额。 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会违反对出质人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协议或者其他法律文件;出质人已经或将会取得设置本质押所需的一切有关批准、许可、备案或者登记。 4、出质的权利依法可以转让。出质的权利不存在被申请撤销、申请宣告无效、异议、查封、冻结、监管、诉讼、仲裁、挂失、止付等情形。 5、出质人向质权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

银行版本最高额保证合同协议书

银行版本最高额保证合同 协议书 Jenny was compiled in January 2021

最高额保证合同 合同编号: 保证人(甲方): 住所: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传真:电话: 债权人(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 住所:邮政编码: 负责人: 传真:电话:

鉴于乙方为 (下称“债务人”)连续办理下列第 项授信业务而将要(及/或已经)与债务人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下称“主合同签订期间”)签订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外汇资金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合同、出具保函协议及/或其他法律性文件(在主合同签订期间签订的上述合同、协议及/或其他法律性文件下称“主合同”)。 (一)发放人民币/外币贷款; (二)承兑商业汇票; (三)开立信用证; (四)出具保函; (五)其他授信业务:。 甲方愿意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保证范围 一、本保证的担保范围为: 1.主合同项下不超过(币种)(金额大写) 的本金余额;以及 2.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

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二、如果甲方根据本合同履行保证责任的,按甲方清偿的本金金额对其担保的本金的最高额进行相应扣减。 三、主合同项下的贷款、垫款、利息、费用或乙方的任何其他债权的实际形成时间即使超出主合同签订期间,仍然属于本合同的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不受主合同签订期间届满日的限制。 第二条保证方式 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三条保证期间 一、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乙方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两年止。 二、乙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展期无需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乙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两年止。 第四条保证合同的独立性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部分无效或被撤销、被解除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如主合同被确认为不成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