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进出厂管理办法(改)

宁夏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进出厂管理办法(改)
宁夏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进出厂管理办法(改)

宁夏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物资进出厂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管理,完善物资进出厂手续,杜绝物资流失,结合宁钢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子分公司、各单位、厂内独立经营单位及相关部门。

第二章物资进厂管理

第三条公司采购的原燃材料按有关规定入厂。

第四条厂内独立经营单位由外部自采的原材料、备品备件、机电设备及对外承揽加工、修理的产品,一律由宁钢4号门入厂。需再次出厂的,入厂时经办单位持原材料检斤单、备品备件清单到4号门值班室填报“物资进厂清单”一式二份,经办单位自存一份,保卫门卫留存一份。

第五条来公司带料加工的物资,持有与加工单位签订的加工协议或有效证明,进厂时由保卫大门予以登记。

第六条外单位来宁钢施工,自带的设备、工具初次进厂时,持甲方签发的“施工单位进厂通知书”及施工合同到大门,按规格、型号、数量填报“物资进厂清单”一式二份(无施工合同,大门一律不予登记),施工单位、保卫门卫各存一份。

第七条外来施工单位以总承包方式承揽的工程,视合同内容,对施工单位自采的各种材料进行入厂登记;未以总承包方式承揽的工程,施工单位自采及宁钢供应的各种材料进厂时,保卫大门一律登记。

第三章物资出厂管理

第八条公司外销产品、次品、废品的出厂,由销售部提前将加盖销售合同专用章的“宁夏钢铁有限公司产品自提通知单”交保卫指定大门,提货人持销售部出具的加盖“宁夏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部产品汽运出厂专用章”的出门证一式二份,经小门门卫审验并加盖“货物已审验合格”印章后,到指定大门办理核销手续,方可出厂。

第九条非正常销售产品的出厂,出厂前由公司授权单位或部门出具有效材料(如:公司主管领导批示的请示、会议纪要等)交护卫队备案。属供应商回收的包装物,由归口采购部门出具有效证件,大门进行登记。出厂时经办人持加盖本单位公章、领导签字的出门证、销售对帐单等手续,方可出厂。

第十条公司所属各单位和厂内独立经营单位承揽加工、修理的备品备件、机电设备的出厂,经办人须持本单位出具的出门证、加工或修理合同及“物资进厂清单”等手续,方可出厂。

第十一条公司所属各单位(部门)、子分公司、厂内独立经营单位外委加工、修理或对外维修,需载运设备、工具、材料的出厂,经办人须持加盖本单位公章和领导签字的出门证,到保卫大门填报“物资出厂清单”,在注明预定返厂时间、送达和使用地点后,便可出厂;产品、机具等返厂时,经办人或开具出门证者持“物资出厂清单”到大门核销登记。若不核销登记,追究开具出门证者的责任,经办人负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劳保用品、各种生产、生活用品等物资的出厂,凭领料单及加盖各库业务专用章的出门证,方可出厂。

第十三条公司及厂内独立经营单位退货的原燃材料、机电设备、备品备件的出厂,承办单位(部门)持加盖本单位公章、主管领导签字的出门证,方可出厂;需维修、调换物资的出厂,由承办单位(部门)持加盖本单位公章、主管领导签字的出门证,到保卫大门填报“物资出厂清单”,并注明预定返厂时间,方可出厂。

第十四条设备出厂,出厂前承办单位、购买方持加盖集团公司或股份公司业务公章、公司主管领导签字的设备有偿转让合同等有效手续,会同护卫队共同到现场进行实物确认、签字后,交护卫队备案。设备出厂时,提货人持承办单位出具的加盖本单位公章、领导签字的出门证到大门办理核销手续,方可出厂。

第十五条公司职工借用或生活需要的小量工具和材料的出厂,需出具财务手续、出门证及本单位领导批准手续,到大门登记后,方可出厂。

第十六条外来施工单位承揽的工程,在施工期间或竣工后,其机电设备、工具的出厂,由工程管理部门按“物资进厂清单”开具出门证,并加盖工程管理部门公章、领导签字。外来施工单位持出门证和“物资进厂清单”,到保卫大门办理核销手续,方可出厂。以总承包方式承揽工程的施工单位,剩余材料的出厂,经工程管理部门、护卫队现场确认后,由工程管理部门出具出门证可出厂。

第十七条废旧物资的出厂,由归口管理部门出具加盖本部门公章、领导签字的出门证及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财务结算手续,方可出厂。

第十八条公司外排的灰渣、炉渣及工业废弃物的出厂,必须按指定地点排放,凡不按规定排放的,按盗窃公司资源论处。

第十九条公司大小技改或维修工程外排建筑垃圾、土方的出厂,施工方须持施工合同或有效文件(如:会议纪要)到护卫队

办理出门手续,按护卫队指定的路线驶出宁钢厂区,并按指定地点排放。

第二十条第四章物资进出厂凭证管理

第二十一条公司所属各单位、子分公司、厂内独立经营单位使用的物资进出厂凭证,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印制、发放和管理。

第二十二条公司所属各单位、子分公司、厂内独立经营单位领取的物资进出厂凭证,确定专人负责,并将名单、本人印章报护卫队备案,人员变动要提前向总经理办公室申请更换备案,否则出厂凭证无效。

第二十三条负责办理出厂凭证手续的人员,要坚持原则,必须在现场监督、验证、核实,准确无误后,方可办理出厂手续。

第二十四条物资进出厂凭证上所列项目,必须填写齐全、字迹工整、清楚,填写不全或字迹不清楚、涂改的,该物资不准出厂。

第二十五条物资进出厂凭证上所开列的物资品种、数量、规格、型号必须符合规范要求,与实物相符,否则不准出厂。

第二十六条出门证无单位公章,无单位负责人签字的,视为无效。

第二十七条持有出门证的单位,一律不准开列与本单位无关的物资、物品,否则不准出厂。

第二十八条出厂凭证及本人印章不得随意借用、转让或委托他人办理。

第二十九条进出厂凭证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使用后必须按时交旧换新。

第五章处罚

第三十条公司所属各单位、子分公司、厂内独立经营单位物资出厂必须按规定办理出门手续,凡须出厂的常规物资,各单位、部门要制定出详细的出厂目录,经公司主管领导或单位负责人批示后,报武护卫队备案,未经备案的物资一律不准出厂,凡未按规定备案、办理出门手续,致使公司物资流失,按物品实际价值扣罚责任人,对责任单位按公司经责制进行考核。

第三十一条公司所属各单位、子分公司、厂内独立经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宁钢物资进出厂管理办法,对不严格遵守管理办法的,视情况扣罚责任人及责任单位500-2000元。

第三十二条凡厂内提货、施工、运送物资的机动车辆,司机在装车时,必须监装、检查,因司机未监装、检查,致使所装货物与事实不符,造成公司物资外流,责任人按物品价值2-6倍赔偿损失,并按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处分,外部车辆取消车辆入厂资格。

第三十三条负责办理出厂凭证手续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物资进出厂凭证管理”中的有关条款操作,凡未按条款操作的,考核责任人和责任单位,造成偷盗现象的,责任人按损失的2-6倍赔偿,并按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处分。

第三十四条所有进出宁钢厂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按指定的大门、时间出入,出厂时一律主动停车接受检查,并出示物资出厂凭证,对不停车和拒不接受检查的,门卫有权扣留车辆及物资进行审查,并取消该车进厂资格。

第三十五条公司所属各单位、子分公司、外来施工单位、厂内独立经营单位,在保卫大门填报的“物资出厂清单”,需返厂的必须妥善保管,并按规定时间到大门核销,核对后大门保卫将收回的“物资出厂清单”贴在原存根后,凡未按规定时间到大门核销或将“物资出厂清单”丢失,并经核实造成损失的,由经办人按物品

实际价值赔偿损失,同时考核责任单位。

第三十六条凡工作不负责任,丢失进出厂物资凭证的,按照规定追究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经济责任或行政责任。

第三十七条所有进出宁钢厂区的人员,有义务接受执勤人员的检查,对拒不接受检查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由物资管理部负责解释。

宁钢集团厂内物资出门凭证

提货单位:年月日

领导签字:经办人签字:提货人签字:发货人签字:门卫签字:

说明:1、此证无公章、涂改无效;签字不全无效。

2、此证交保卫门卫审验,无大门审验印章无效。

3、此证交本单位备查,保管三年。

宁钢集团物资厂内借用(调剂)出门凭证

借用单位:年月日

领导签字:经办人签字:借用人签字:发货人签字:门卫签字:

说明:1、此证无公章、涂改无效;签字不全无效。

2、归还物品时凭此证到保卫门卫核销登记,并贴回原处。

3、未核销登记或未将此证贴回原处,视为物品未归还,追缴赔偿损失。

物资进出厂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规避物资流动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风险,明确物资进、出厂的过程控制及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特制定本办法。 2.编制和适用范围 该办法由综合管理部-保安编制,适用于XXXXXX所有物资的进出厂管理。 3. 定义与分类: 3.1 主管部门:是指对物资进出厂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公司各部门。 3.2 申报单位:对物资进出厂有直接需求的单位或个人 3.3 船用物资:直接用于项目建造的物资。 3.4 外协物资:指所有权属于厂内外相关利益方的物资及工具。 3.5 厂内自有物资: 所有权属于龙口中集来福士公司的物资。 3.6 废弃物:公司在生产建造或其他业务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废水、废油以及其他识别出来作为废弃物处理的物品。 4. 职责 4.1 申报单位 负责填写《物资出厂申报表》,须严格遵守该物资管理办法规定,有责任对物资状态向审批部门解释,必要时附表说明。 4.2 主管部门 4.2.1 负责对进、出厂物资的审核和批准。 4.2.2 确认出厂物资是否需要返厂,明确返厂计划日期并负责物资的追踪。 4.2.3 确认进出厂物资的类别(公司自有、相关方自有、船用物资等类别)。 4.2.4 对于需要包装封存的物资,需要提前通知保安员参与封存过程检查。 4.2.5 对于外来访客,有责任对其宣讲公司关于访客物资管理的相关安全规定。 4.3 综合管理部 4.3.1 综合管理部保安负责把好物资出门关,检查本制度规定的出门单据是否使用正确,单据与出门实物是否相符。 4.3.2 保安部在接到主管部门设备封存出厂的电话或邮件申请后,要提前参与设备出厂前包装封存过程的监控,并做好封存标记,以免在封存后到门岗处二次拆封检验。

人员和物品出入公司管理规定

人员和物品出入公司管理规定 一、目的:明确物品和人员出入放行程序,建立良好的放行规则,使出入公司人员、车辆、物品 管理有序,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东泰商业运营管理公司所有物品放行审批权限及所有进出公司人员、 车辆及物品的管理。 三、物品放行规则 1、物品放行的基本原则 1.1生活区和工作区物品分流、即非生活相关物品不进生活区,非工作物品不进工作区; 1.2任何本公司物品放行出门均须书面申报,获准并按规定接受保安检查;任何本公司物品不得被私人侵占或变相侵占后以私人物品方式放行出厂; 1.3任何人不得超越本文件的规定越权批准货物放行,任何进入本公司中转或暂放的其它非本公司物品,均须在进本公司时向值班保安员申报,并登记确认作为放行依据; 1.4任何物品放行均须遵守放行单描述的与实物一致的原则,任何物品放行后均有事后监督; 1.5除成品出货以外,其余物品放行严格实行放行单有效期制度,门禁人员只在该有效期内予以放行,过期无效,对于过期的行李物品放行条须重新请相关授权人员加签; 2、物品出入放行 2.1 A类:固定资产、模具; 2.2 B类:生产物料、成品、半成品、生产辅料; 2.3 C类:员工私人物品、行李箱及工务维修工具、材料; 2.4 D类:本公司公务车辆及租用车辆的放行管制; 2.5 A、B、D类物品放行时间不作限制;A、B类物品使用《物品放行条》(附件一)放行。 3、A类物品放行 3.1人力资源部开具《物品放行条》,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批准后方可放行。 A 类特定物品(制造部门机器配件、马达、电脑零配件、电话等小资产生或配件)外修放行,由负责维修人员填具《物品放行条》人力资源部经理核签后放行; 3.2固定资产出厂月报:保安队安排专人每月5日之前填报上月份《固定资产出厂月报表》(附件二),由人力资源部呈报副总经理以上审阅批示,人力资源部存档。 4、B类物品放行 4.1成品出由客服部门开具《物品放行条》,商管部门主管审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批准,由值班保安人员核实出厂物品数量与放行单计划数量相符时准予放行; 4.2外发加工物料出厂由外发部门开具《物品放行条》,部门主管审核,副总经理或授权人员批准后,一并出示物料《外发生产单》(附件三),值班保安人员核实物品出厂数量与 该放行条计划数量相符时准予放行; 4.3物料因品质异常需退回供应商返修时,由责任品管人员开具《物品放行条》,副总经理或授权人员批准后,提货人员出厂时一并出示《物品放行条》和《退货单》(附件四),值班保安人员核实后放行; 4.4废料物品变卖,由公司指定人员和人力资源部专职人员(或保安人员)、仓储部各安排一人现场作业,严格把好验收、监称重量等手续,废料物品出厂时,由仓储部监称人开 具《物品放行条》,部门主管审核,人力资源部确认签批后,保安员凭条核实放行。

宁夏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计划管理制度

宁夏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管理部文件 N G J T/G Y002-2013 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宁夏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物资管理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简捷、高效的采购计划管理体系,规范公司物资采购计划的申报、审批程序,保证生产及技改工程所需物资正常供应,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采购计划管理是指采购计划的编制、申报、核实、审批、上报等各个环节进行的统一规范。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生产物资及相关物料采购计划的管理程序。 第二章采购计划的申报 第四条采购计划的分类 采购计划按上报暨采购时间分为,临时计划、月计划和较长期计划。 临时采购计划。因生产急需、突发事故造成的物资短缺,由使用单位临时申报的采购计划。 月采购计划。根据每月的点检结果和消耗情况,由分公司、需求单位或起草采购计划的责任单位按月定期申报的计划。 较长期计划。是指为保证生产所需设备或备件的按时采购,考虑到生产制作该设备或备件需用的时间而提前较长时期申报的计划。申报制作期较长的设备或备件,要提前做出长期计划,即保证制作周期,又不影响生产使用。 大中修及技改专项工程所需物资,由工程部根据工程进度及需要制订工程预算,并以工程预算书作为采购计划依据,制作采购计划。 第五条采购计划的申报

1、采购计划申报流程。分公司、需求单位或起草采购计划的责任单位→起草申报采购计划→申报单位负责人审批(一审)→有关职能部室审核(二审)→主管总经理、部室领导(厂长)审核(三审)→物资管理部接收。 2、采购计划的制订。分公司、需求单位或起草采购计划责任单位的计划员(材料员、备件员或计划责任人)根据本单位生产需求,按照采购计划分类标准,考虑库存并参照前六个月的历史资料及在线备件合理储备数量,同时将计划按生产工艺消耗、设备正常运行维护消耗分开,在计划中注明(区分),并按各相关部门制定的定额执行,科学合理地制订物资需求计划(计划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材质、质量技术要求必须标准、准确无误)。 3、单位负责人审批。各单位一级主管审批(一审)本部门起草制订的采购计划,对计划的合理性和准确性负责,审核未批准则返回本单位计划员重新修订,审批后系统上报有关职能部室进行评审(二审)。 4、职能部室审批。分公司职责部门分别按对口负责的权限,进行审核(二审)。 5、采购计划评审。审核(二审)后的采购计划,每月25日前由各上报单位召开评审会,对月采购计划进行评审。分公司有关领导、各厂部一级主管或主管责任人(材料员、备件员、计划起草人)等有关人员参加。评审会对采购计划的准确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上报本公司总经理。 6、采购计划的上报。经评审通过的采购计划,由各计划单位整理,并经分公司总经理、部门负责人审核通过后,转入采购系统组织实施采购。 第三章采购计划的管理 第六条各种编制年度计划的大宗辅助材料等物资,按照生产任务

物资出入管理规定

物资出入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加强公司物资管理工作,防止物资流失损害公司利益,根据企业经营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进入公司范围的所有物资的出门管理。 3.管理程序 3.1公司销售产品的出门 3.3.1公司销售的产品包括焊接成品车厢、车架等,指定的负责人按要求开具《随车发运单》并签字,值班保卫依据《随车发运单》对出门物资的物、单进行监督检查,符合公司规定要求物、单相符的予以放行,签字并留存《随车发运单》出门联。换班前将当班《随车发运单》汇总统一交财务部。 3.2废旧物资出门 废旧物资是指生产、生活过程中产生的不可再利用的废旧物品。废旧物资出门时,由公司指定的废旧物资管理部门开具《废旧物资销售清单》,列明废旧物资种类、数量;财务部出纳依据废旧物资收购协议,填写单价收取款项后,在《废旧物资销售清单》出门联上加盖出门专用章,并签字。值班保卫对出门物资的物、单进行监督检查,符合公司规定要求物、单相符的予以放行,签字并留存《废旧物资销售清单》出门联。按日装订存档备查。 3.3维修出门 生产、生活各项设备因故障需外出维修时,需填制公司规定的《出门证》由各系统负责人签批后,财务加盖出门专用章,值班保安对出门物资的物、单进行监督检查,符合公司规定要求,物、单相符的予以放行,并留存《出门证》出门联。维修物品返厂时,由申请人在《出门证》返回日期处标注,值班保安进行监督检查,签名确认。按日装订存档备查。 3.4不合格品退货出门 3.4.1未入库的不合格品出门 由资材库开具不合格品《出门证》,经采购部物料配套员确认后,相关人员持不合格品《出门证》到财务上加盖出门专用章,值班保安对出门物资的物、单进行监督检查,符合公司规定要求(物、单相符)的予以放行,签字并留存不合格品《出门证》出门联。按日装订存档备查。

公司物资管理细则

公司物资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物资计划、采购供应、仓储、物资统计等管理工作;确保公司物资管理工作程序化、规范化;确保物资供应管理符合工程质量、社会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要求;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物资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行业规章和标准,以降低成本、确保工程质量、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强化管理,为公司安全生产、电网建设提供优质服务。 第三条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实行“统一采购、公开招标、多方监督”的采购原则和“集中供应、分层管理”的物资供应管理方式。 第四条本规则由0制定,适用于公司物资管理部门。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0物资业务管理机构为物资分公司。 第六条物资分公司职责: 1、贯彻执行各项物资管理规定; 2、建立健全物资管理岗位责任制度; 3、按照公司生产、工程计划,负责实施公司主要物资的招标采购、物资供应、推荐厂家以及询价活动,并对采购物资的质量负责。 4、负责公司电网建设工程、市政府(城建部门)投资建设的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大修技改工程、农网工程、营销计量工程、备品配件、通讯、保卫、办公用具、零星材料等(省公司招标的除外)物资的采购供应工作。 5、按公司劳保规定,采购发放公司员工劳保福利用品。 6、负责实施物资验收、进货检验、搬运、贮存、发放工作; 7、负责公司物资节约、节能、统计的管理工作。 8、负责公司物资供应的有关服务工作。 9、负责公司物资调剂、串换和多余积压物资的处理。 10、负责公司上报省公司物资招投标计划,并参与省公司组织的物资招投标。 第七条物资工作纪律:

1、物资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 2、物资采购活动必须由物资部门及相关专业人员实施,非物资部门和相关专业人员不得参与或介入物资采购活动。 3、严格执行公司物资采购原则,维护正常的物资供应管理秩序。 4、严格控制物资采购成本,不准擅自提高材料单价。 5、严禁采购、供应和使用质量不合格的物资。 6、严格签订和履行购销合同,实行内部供应合同制,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企业信誉。 7、物资计划及收、发料必须实事求是,不准弄虚作假。不准保有帐外料。 8、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对玩忽职守或不负责任造成物资积压、损失和浪费者要追究责任。 第八条物资部门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物资工作纪律;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或事件,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章物资计划管理 第九条物资计划按其作用分为:物资申请计划、物资采购计划、物资调整补充计划。按其时间分为:工程项目总计划、年度计划、季度计划、月度计划。 第十条基建工程项目总计划由在开工前期,根据工程设计资料计算,提出本项目的主要材料总计划,下达给物资分公司。一般生产维修所需物资计划,由生产单位按照公司下达的生产计划和物资分公司制定的主要物资消耗定额、生产维修材料费用、综合消耗定额以及事故备品定额等进行编制。大修、技改、业扩所需物资的计划,应根据审批的初步设计材料、设备清册,由生产单位按工程项目编制物资计划。备品备件需用量计划,由生产单位根据实际的设备类型和数量,核定合理的储备定额数量后编制;消耗后的补充备品备件计划,由生产单位提出计划,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送物资分公司。 第十一条编制物资计划的基本原则: 1、服从企业发展的方针目标,服从企业整体利益。 2、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强调计划的严肃性,统筹兼顾,合理安排。 3、深入生产现场和当地市场进行考察和调研,直接收集资料,切忌盲目估算。 4、应充分挖掘潜力,并全面考虑企业的经济效益和计划的可行性。

物资出厂管理制度

物资出厂管理制度 LXZB-SQE-C-WZK-004-2008 1.0目的 为了规范出厂物资的管理,确保物资安全,避免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2.0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我公司(工业园区)涉及到物资出厂的相关部门。物资包括:原材料、半成品、辅料、设备、工具、低值易耗品。 3.0职责 3.1物资科为物资出厂的主管部门,负责物资出厂的审核工作。 3.2销售公司负责产品销售、出厂相关手续的传递工作。 3.3保卫科负责出厂物资出门手续的核对工作。 3.4企管、审计科负责对各相关部门工作程序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及对发出产品的追溯工作。 4.0物资出门程序及规定 4.1原材料、辅料、工具、低值易耗品出门程序。 ,由领用单位逐级签字后到仓库办理物资出库手续后,由物资科办理物资出门证(一式四联),经物资科长签字,集团保卫处批准后出厂。物资到达现场后,由物资使用单位根据物资回执单的数量规格验证、收货,无差错后,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其中一联在三日内返回物资科,由物资科保管负责。 ,在外采购直接运到工地的大宗原材料,供应科要报请设备制作或工程安装调度室批准,并通知质检科、物资科到现场检验、收货、开单,经相关人员签字认可后,方可使用。 ,剩余的物资由质检科对标识情况检查后,使用单位负责分类办理退库手续。,由使用单位通知物资、企管、审计按规定处理,如私自处理,严格处罚。 5.0产品销售出门程序 5.1 产品销售出门时,销售公司至少提前一星期填写《产品发货清单》;报销售公司经理签字批准后,由经办人负责到仓库办理出库手续。 5.2产品出库时,销售公司持《产品发货清单》到仓库提货,仓库保管员根据《产品发货清单》办理出库手续并登记,回执单随货同行。三日内返回保管员一联。 5.3 产品出厂时,物资科开具出门证加盖“仓库专用章”,出门证集团保卫处签

物资出入管理制度

物资出入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物资帐物管理,物资出入库管理,物资出入厂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1.适用于本公司各材料库、成品库。 2.2.适用于本公司各种物资的出厂。 2.3.适用于对违反物资出入管理各种行为或仓库现场管理的处理或处罚。 3.职责 3.1.物流部经理对仓库设备条件、合理布局的策划、人员规划等全面管理负责,对物资出入库合法性的审批、物资出门合法性手续的核查、审批。 3.2.仓库保管员(以下简称仓管员)对所管辖物资的入库、出库的依据有效性负责;对物资的保管、盘点负责;对ERP系统业务操作负责,同时对库存信息准确性和更新及时性负责;对月度、季度、年度报表的及时性准确性负责。 3.3 财务部对物资的价格负责审核,对供应商发票负责审核,对物资的分类负责界定,对定额领料管理办法负责制订。 3.4 各领料部门负责人对领料的手续的批准负责。 3.5相关部门或经办人对需要出门的物资办理合法性手续。 3.6 ERP推进工作小组负责对ERP物资编码、权限的管理、软件运行管理、流程变更的管理。 3.7 门卫对出厂物资的手续进行验查。 4.物资的入库 4.1成品库仓管员每日根据车间产品上的品保部的合格检验章来进行入库,如果没有合格标识,不得入库;在入库时,需要确定ERP系统的产品编号对应的产品与线盘上的标识是否一致,电子称表头上的重量显示是否与系统里显示的重量一致,同样定重的产品重量是否差距较大等情况,当有异议时需终止入库,待查明原因方可继续。如果还没有检验要紧急发货时,物流部把要紧急发货的信息传递到物品保部经理处由其联络质检科提前办理相关手续。 4.2材料仓管员根据收到的物资、供货方或送货人提供的送货单(或发票)、采购

物资盘点管理办法

物资盘点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及时掌握公司各单位物资的数量及状态,准确真是地核算项目成本和消耗定额,保证公司财产的安全性、完整性、真实性,同时也使盘点工作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属各单位。 第三条依据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管理标准化手册》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物资管理细则》 《物资管理部工作手册》 《周转材料管理办法》 《废旧钢铁管理办法》 第四条盘点概述 4.1定义 物资盘点是指对在库储存保管着的全部物资进行清点数 量的一项业务管理活动。即为了掌握物资的流动情况(入库、在库、出库的流动状况),对仓库现有物品的实际数量与保管账上记录的数量相核对,以便准确地掌握库存数量。 4.2公司物资盘点的主要方法

公司物资盘点采用永续盘存制,亦称“账面盘存制”。它是对于存货的增加和减少,根据各种有关凭证,在账簿中逐日逐笔进行登记,并随时结算出各种资产账面结存数额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盘存制度,要按存货明细账收发、结存数量予以记录。 公式:期末结存数=期初结存数+本期增加数-本期减少数 一般情况下,各企业都应采用永续盘存制。 物资盘点采用永续盘点和定期盘点相结合的方式。 1)定期盘点。指一定时间点对库房和料场保存的物资进行全面、彻底盘点。达到有物有账,账物相符,账账相符。把数量、规格、质量及主要用途搞清楚。 2)永续盘点。对库房每日有变动(增加、减少)的物资,当日复查一次,即当天对库房收入或发出的物资,核对账、卡、物是否对口;每月抽查库存物资的一半;季末全面盘点。必须做到当天收发、当天记账和登卡。 第五条盘点内容 公司管理要求各单位对主材(钢筋、砼原材)、周转材料进行月度盘点,每月25日前完成盘点;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号前对本单位内所有物资进行全面盘点(包括在账、账外、报废、待报废物资)。 第六条盘点要求 ㈠盘点工作必须统一领导,事先制定计划,做好组织工作。

钢材仓库管理制度

----------------- 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 ----------------------------------- 钢材仓库管理制度 1. 仓库是企业物资供应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各种物资周转储备的环节,同时担负着物资管理的多项业务职能。它的主要任务是:保管好库存物资,做到准确,质量完好,确保安全,收民迅速,面向生产,服务周到,降低费用,加速资金周转。 2. 仓库设置要根据工厂生产需要和厂房设备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内部要加强经济责任制,进行科学分工,形成物资分口管理的保证体系;业务上要实行工作质量标准>标准化,应用现代管理技术和ABC分类法,不断提高仓库管理水平。 第二章物资验收入库 3?物资入库,保管员要亲自同交货人办理交接手续,核对清点物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按物资交接本上签字,应当认识签收是经济责任的转移。 4?物资入库,应先入待验区,未经检验合格不准进入货位,更不准投入使用。 5. 材料合格,保管员凭发票所幵列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验收就 位,钢材应涂色标志;入库单各栏应填写清楚,并随同托收单财务科记帐。6. 不合格品,应隔离堆放,严禁投产使用。如工作马虎,混入生产,保管员应负失职之责任。 7. 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知科长和以办人处理。托收到而货未到,或货 已到而无发票,均应向经办人反映查询,直至消除悬事挂帐。 ------------------ 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

第三章物资的储存保管 8?物资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物资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区分工;吞吐量大的落地堆放,周转量小的用货架存放;落地堆放以分类和规格的次序排列编号,上架的以分类四号定位编号。 9?物资堆放的原则是: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推行五五堆放,根据货物特点,必须做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文明整齐。 10. 仓库保管员对库存、代保管、待验材料,以及设备、容器和工具等负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因此坚决做到人各有责,物各有主,事事有人管。仓库物资如有损失,贬值、报废、盘盈、盘亏等,保管员应及时报告科长,分析原因,查明责任,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一律不准擅自处理。保管员不得采取发生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纪做法。 11. 保管物资要根据其自然属性,考虑储存的场所和保管常识处理,加强保管措施,达:十不”要求,务使国家财产不发生保管责任损失;同类物资堆放,要考虑先进先出,发货方便,留有回旋余地。 12. 保管物资,未经科长同意,一律不准擅自借出;总成物资,一律不准折件零发,特殊情况应经科长批准。 13. 仓库要严格保卫制度,禁止非本库人员擅自入库。仓库严禁烟火,明火作业需经保卫科批准。保管员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识。 第四章物资发放

货物出厂管理制度

货车出入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规范本公司物资出厂手续,加强对出厂物资的管理,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完整,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凡需出入公司的各类货物和物资均依照本制度执行。 三、职责 各类货物车辆凭“临时入厂证”进公司,凭“出门条”出公司,财务部负责“出门条”的签发,门卫负责验证,公司行政部负责监督。 四、办理流程 1、车辆进入公司,先到门卫领取“临时入厂证”,临时入厂证押金20元/个(未带现金者,可凭身份证、驾驶证换取),临时入厂证丢失,押金不退。 2、货物装载完毕后,由发货员填写“出门条”基本信息,并签字确认; 3、司机拿“出门条”到财务部,经审核签字,完成审核手续; 4、将“临时入厂证”及“出门条”交公司门卫,经门卫验证无误,退还押金,并开门放行。 五、出门条的管理 1、“临时入厂证”和“出门条”格式由公司统一印制;

2、“出门条”要明确提货单位、司机、车牌号、货物名称、经办人、批准人及日期、并且当日有效; 3、货物出厂车辆必须一车一条; 4、无“临时入厂证”不予装车,无“出门条”门卫不予放行; 5、下班后或夜班出厂的物资车俩,由财务部指定专人负责审核,签名后出厂。财务部指定的专人名单报行政部备案。 六、出门条检查和监督 1、出门条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混用、损毁、丢失,保存期限为半年。行政部不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抽查,违规者,处以20元/次; 2、任何货车出门,均应持“出门条”,自觉接受门卫检查,无出门条或不接受检查的,门卫人员有权扣留物品,待查明后方可归还。 3、门卫要认真执行《货车出入管理规定》,忠于职守、文明执勤、严格履行职责。每月门卫将出门条汇总后,交行政部以便查对。对不履行手续者、检查失职者,视情况给与批评教育,直至辞退的处分;造成重大损失者视情节给予处罚。 七、实施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山东中昱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所有。 山东中昱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九日

物资出入厂区管理规定xgd

绍东能函字﹝2011﹞XX号物资出入厂区管理规定 绍兴东方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 本制度由绍兴东方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提出。 物资出厂管理规定 1.总则 1.1制订本规定的目的,在于规范物资的出厂管理,堵塞漏洞,杜绝和降低因非正常原因所造成损失。 1.2本规程所指的物资,涵盖所有需从厂区内移到厂区外的公司财物、职工个人财物以及第三方单位或个人的财物等。主要有: (1)发出的公司货物,包括但不限于成品、半成品。 (2)生产或生活过程产生的库存积余物资或经报废处理后的有价物资,包括但不限于成品半成品(含次品)、固定资产、原辅材料、设备和机工具、办公设备、试制品、固定装置及设施等,需销售、变卖、转让或馈赠给公司职工或第三方的。 (3)生产或生活过程产生的无利用价值或无变卖价值的积余物资、或在办理了报废处理手续后无利用价值或无变卖价值的库存物资,包括但不限于报废产品,报废固定资产,报废原辅材料,报废设备、机工具、办公设备、试制品、固定装置及设施等。 (4)生产或生活过程已经消耗或报废的可变卖或回收的废品或废弃物,包括但不限于废纸、废纸板箱、废旧纸袋、废旧塑料、废旧塑料袋、废旧塑料桶、废铁桶、废铁屑、废锌块、食堂剩饭菜等。 (5)生产或生活过程产生的不可回收的垃圾。 (6)外运到公司其他办公地点、住宿点或经营点使用或维修的公司物资。 (7)外借给第三方单位或个人的公司物资。 (8)公司职工个人随身或随车携带进厂的物资需出厂的。 (9)搭拼于本公司的货物一道购入后运送到本公司、但所有权不属本公司的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原辅材料、设备、机工具等),需从厂区运到该第三方搭拼单位或个人的。 (10)租赁在本公司厂区内的第三方单位的物资(包括但不限于产成品、半成品、原辅材料、机工具等),以及其他第三方单位(主要指从事土木建筑工程、道路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管道工程、水改工程、设备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等各种类型的施工单位)因工程施工或维修需要,由其携带或购入进厂的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备、机工具及原辅材料等;或宾客到公司访问时随身或随车携带进厂的物资。 1.3厂区内任何物资需出厂的,除1.2条中第(5)类的“不可回收垃圾”、第(8)类的“职工个人随身或随车携带物”以及第(11)类的“宾客到公司访问时随身或随车携带进厂的物资”的出厂直接到门卫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后可以直接出厂外,其他类别的物资均须事先到总务处办理《物资出厂证》后,由出货人持《物资出厂证》及相应的附单方准出厂。不符合手续的物资不得出厂,或补办相关手续直至符合后方准出厂。具体规程详见第2章到第13章。 1.4《物资出厂证》由发货单位(人)或承载单位(人)提出,总务课保卫主管负责办理,其他任何单位不得办理。发货单位(人)或承载单位(人)须向办证员提供第2~12章中所规定的附单或其复印件(详见附表十五)等的证明材料,办证员须妥为保管这些附单。《物资出厂证》一式三联,第一联由总务课

《神华集团公司物资管理规定》

神华集团公司物资管理规定 (神华集团公司2012年10月21日总经理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要求,为规范物资管理工作,发挥集团公司整体优势,降低综合成本,提高整体效益,保障物资供应,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集团公司物资管理工作的目标是紧紧围绕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煤炭综合能源企业发展目标,贯彻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与低成本战略部署,以建设统一管理、集中执行、分级负责的物资管控模式为核心,以计划管理、采购管理、供应商管理、仓储配送管理和修旧利废管理等业务条线为抓手,以物资标准化建设、信息化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基础管理提升为支撑,保证物资设备全生命周期效益最优,打造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现代化集约化物资供应链管理体系。 第三条集团公司物资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集中统一的方向,强化集团公司物资管理的战略引领与管控能力建设,规范物资管理领域的行业管理,建立健全物资管理全过程各环节之间、物资管理部门与使用单位之间及相

关部门之间相互配合、相互监督、职责明确的运行机制; (二)坚持体制机制创新,大宗、通用物资实行总部集中采购,大力推动供应商短名单采购、战略采购和框架协议采购、年度招价采购工作,规范采购行为,确保产品质量,降低采购成本,降低储备资金占用,为集团公司生产、基建和技术改造提供安全、及时、经济的物资供应保障; (三)坚持制度化、流程化、标准化、电子化、公开化的管理理念,建设集团公司统一的物资管理信息化平台,实现供应商管理信息化、采购体系管理信息化、物资管理过程控制信息化、统计和绩效管理信息化,达到“业务公开、过程受控、全程在案、永久追溯”的要求,不断提高物资管理的现代化、科学化水平,保证政治、经济、生产本质安全; (四)坚持实施“绿色采购”战略,倡导采购先进适用的节能技术与装备,建立各产业装备节能产品采购清单管理系统,推行清洁生产,淘汰消耗高、污染重、技术落后的工艺和产品,履行社会责任。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分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集团公司实行统一管理、总部集中采购与各分子公

钢材仓库管理制度

钢材仓库管理制度 1.仓库是企业物资供应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各种物资周转储备的环节,同时担负着物资管理的多项业务职能。它的主要任务是:保管好库存物资,做到准确,质量完好,确保安全,收民迅速,面向生产,服务周到,降低费用,加速资金周转。 2.仓库设置要根据工厂生产需要和厂房设备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内部要加强经济责任制,进行科学分工,形成物资分口管理的保证体系;业务上要实行工作质量标准>标准化,应用现代管理技术和ABC分类法,不断提高仓库管理水平。 第二章物资验收入库 3.物资入库,保管员要亲自同交货人办理交接手续,核对清点物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按物资交接本上签字,应当认识签收是经济责任的转移。 4.物资入库,应先入待验区,未经检验合格不准进入货位,更不准投入使用。 5.材料合格,保管员凭发票所开列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验收就位,钢材应涂色标志;入库单各栏应填写清楚,并随同托收单财务科记帐。 6.不合格品,应隔离堆放,严禁投产使用。如工作马虎,混入生产,保管员应负失职之责任。

7.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知科长和以办人处理。托收到而货未到,或货已到而无发票,均应向经办人反映查询,直至消除悬事挂帐。 第三章物资的储存保管 8.物资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物资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区分工;吞吐量大的落地堆放,周转量小的用货架存放;落地堆放以分类和规格的次序排列编号,上架的以分类四号定位编号。 9.物资堆放的原则是: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推行五五堆放,根据货物特点,必须做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文明整齐。 10.仓库保管员对库存、代保管、待验材料,以及设备、容器和工具等负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因此坚决做到人各有责,物各有主,事事有人管。仓库物资如有损失,贬值、报废、盘盈、盘亏等,保管员应及时报告科长,分析原因,查明责任,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一律不准擅自处理。保管员不得采取“发生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纪做法。 11.保管物资要根据其自然属性,考虑储存的场所和保管常识处理,加强保管措施,达:“十不”要求,务使国家财产不发生保管责任损失;同类物资堆放,要考虑先进先出,发货方便,留有回旋余地。 12.保管物资,未经科长同意,一律不准擅自借出;总成物资,一律不准折件零发,特殊情况应经科长批准。

物资出入管理规定

东营联合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物资出入厂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物资出入,严格按照程序办理相关的物资进出手续,严格把关,减少公司财产损失,制定本规定。 二、物资进公司管理 (一)承包商物资进入联合石化厂区从东南门进入,进门前应先到工程部和HSE管理部申请填写《施工物资进厂清单》进行备案,一式两份(一份由HSE管理部留存、一份由施工队留存,物资出厂时便于核对),运送物资车辆凭《施工物资进厂清单》到东南门,由南门门卫根据《施工物资进厂清单》检查,核实无误后方可进入公司。 (二)施工队办理物资进场时间为当日白班(与物资出厂时间相同,详见物资出场管理),其他时间禁止物资出入场,否则按《承包商HSE考核及奖罚管理规定》处罚。 三、施工队物资管理 (一)承包商物资进厂后,将物资存放在指定地点,需要搭建临时帐篷的由施工队伍书面申请,经工程部同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施工。 (二)施工现场物资必须有专人看守,HSE管理部治安巡人员夜间不定期对施工队值班人员进行检查,值班人员应对施工现场的重要设备、贵重物资进行重点防控。出现物资被盗影响甲方施工的事故按《承包商HSE考核及奖罚管理规定》处罚。

四、物资出场管理 (一)物资出场的有效时间为:8:30-17:00(根据作息时间进行调整) 因工程施工或设备急需出厂维修等特殊情况,须在规定时间外出公司的物资,由《物资出门证》开据部门向公司值班领导书面请示同意后,通知HSE管理部安保主管,经值班门卫核查无误后方可从南门出厂。 (二)物资出厂时,由施工队伍携带《施工物资进厂清单》到门岗领取《物资出门证》,工程部根据《施工队物资进厂清单》进行核对,并现场监督物资装车,核对无误后工程部签字确认。 (三)施工方携带《物资出门证》、《施工物资进厂清单》到HSE管理部,HSE管理部治安主管根据《施工物资进厂清单》与《物资出门证》所列物资进行校对,治安主管签字确认留存第一联,第二联留存门岗。未开具《物资出门证》或签字不全的车辆禁止出厂,一经发现,按照《承包商HSE考核及奖罚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四)施工队物资外运车辆必须从东南门出公司,由东南门值班人员对《物资出门证》进行核实、清点,确认无误后方可放行,《物资出门证》由东南门值班人员保留,并填写物资出厂的时间后交HSE管理部存档。 (五)物资外出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携带有公司的物资、出门手续不全,应立即将物资外运车辆扣留,并及时上报。 (六)特种气体运输车辆出厂时由施工方填写《物资出门证》,然后由HSE管理部治安主管签字确认后方可出厂,出厂时严禁携带

最新工厂进出管理制度

篇一:《员工进出厂管理制度》 目的 为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规范公司人员和外来人员出入,维护公司财物和员工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人员及外来访客的管理。权责 1行政部负责本制度修定及执行的监督,经理核准执行。 2保安按照规章制度执行相关任务,并将违反规定的情况及时提报至行政部。 3大门岗执勤保安对外来访客按流程进行登记,询问需拜访者人员或部门,并征得同意 后方可通行。流程 1人员进出管理 1员工出入公司时,保安员督导公司员工按规定穿工作服,佩带厂牌。对违纪且态度 恶劣者,保安应记下其姓名、部门,交由行政部处理; 2外来人员因公进入公司,保安应先帮其联络,征得受访人同意,并持有效证件登记 至《来访登记表》,并发放来访证后方可进入; 3主管(含副主管)级以下员工因公但无需派车外出的,应填写《请假/外出单》,经 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将批准后的《请假/外出单》交由保安验证后放行,若无放行条,保安有权制止其外出(特殊情况应解释清楚并备案); 4主管级及以上员工因公但无需派车外出的,应填写《请假/外出单》,报公司常务副 总经理审批,并将批准后的《请假/外出单》交由保安验证后放行;如遇特殊情况,可以以电话形式向公司副总经理报批,经副总经理同意后,可由保安先予放行,后补办外出手续; 5节假日及上班以外时间,如果未安排加班,保安员应阻止员工进入生产部及仓库, 其它特殊情况须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予以放行; 6保安有权制止乱扔果皮纸屑以及在厂内边走边吃东西的行为; 7保安对员工出入厂,须严格监督检查,并如实、及时地做好登记。

8公用车辆外出时,需持填写完整并经副总经理审核批准的《用车申请单》交至保安 处,方可放行,保安还需将车辆出入信息填写至《车辆出入登记表》中。 2物品进出管理 1员工及外来人员携带行李、包裹进出门时,须自觉接受保安的检查与登记; 2无正当手续,严禁任何人私自携带公司物品出厂; 3员工携带物品(含原纸、废纸、行李、维修物品等)出厂,须出示所属责任部门开 具的《物品放行条》,并经保安检查无误后,方可放行。物品放行单审批权限对应表,详见附件一; 4提交的小件物品、信函、文件等需由前台代收发,前台应及时做好代收发工作,并 将信息登记至《信件登记表》中。 严禁进厂的外来人员 1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人员及车辆; 2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员; 3推销产品及收购废品的人员及车辆; 4非洽谈公务人员与车辆,或是洽谈公务但拒绝登记检查者; 5未经受访部门及受访人同意接见的来访人员; 6来访人员不能出示有效证件者。严禁进厂的公司员工 1携带违禁物品者; 2边吃东西边走者; 3不正确佩戴厂牌者; 4上班穿拖鞋、短裤、背心者; 5未经主管核准擅自带客参观者; 6已离职者。违纪处理 1员工违反以上规定,私自强行外出的,给予记过处罚;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或开除处罚; 2员工拒不配合保安检查,态度恶劣,漫骂或打人的,视情节,分别给予严厉警告、记过、记大过或开除处罚,触犯法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造成保安人身伤害的,依法追究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3保安违反以上规定,擅自放行的,第一次给予记过处罚,第二次给予记大过处罚,第三次给予开除处罚; 4保安监守自盗的,一律开除,涉及到刑事案件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相关表单1《来访登记表》 2《用车申请单》 3《车辆出入登记表》 4《物品放行条》 5《请假 /外出单》 6《信件登记表》

某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满足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与成本管理的需要,确保对影响采购质量的关键环节实施控制;保证采购产品的质量、价格、性能、供货周期、质量服务等方面,满足顾客需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物资采购,必须依据技术部门图纸材料清单等,生产有关部门下发的采购清单,满足公司生产节点的需要。 第三条加强物资采购管理,旨在建立健全采购管理体制,规范采购行为,降低采购成本。防止高价采购、盲目采购、劣质采购、超量采购。 第四条物资采购要坚持以下原则: 1、未经审批的不得采购 2、按价格、质量、周期、服务择优选用的原则; 3、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 4、重大采购事项由公司领导决策完成。 第五条采购部门在分管副总领导下进行工作,主要负责材料采购工作,对公司下达的采购目标成本负责,强调实绩考核,实现降本增效。严格以生产计划为供货节点保证生产任务按时完成。 第二章物资分类及定义 第六条物资分类

第七条物资定义 1、集团集中采购物资:指物资数量较多、金额较大,如大宗钢材、球扁钢、油漆、焊接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等 2、铸钢件、锻件、螺旋桨委派专项负责,提请经理办公会议决定,按集团流程报批。 3、本公司自行采购物资:指生产过程中各类普通配件、小五金、工具、量具等物资 4、劳动保护用品:指工作服、劳保鞋、安全帽、安全带、手套、口罩、电焊面罩、护目镜等 5、办公用品:指科室日常使用的各类办公用具、办公家具、办公设备。 第三章采购方式及流程 第八条采购方式及流程 1、集团集中采购:由公司分管四个作业区的生产制造安全部副部长对《物资采购申购单》审核后提交采购部门,由采购部门汇总后经主管副总批准后提交集团进行集中采购,相关要求按集团规定执行。 2、公司自行采购:生产过程中零星物资采购,由生产班组长填写《物资需求领用单》提交车间主任审核,经各作业区领导审批后,交采购部门采购;常用物资的零星采购以定点形式进行,并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协议,协议半年一签,期内按协议价格执行。 3、劳动保护用品采购:行政总务科根据公司各工种需配备的劳动保护用品,填写《物资采购申购单》,经综合管理处长审核后提交采购部门,并由采购部门落实库存量后采购,综合行政科负责发放。 4、办公用品采购:需求部门填写《物资采购申购单》,经各部门主管审核后上报,其中各类常用办公用品于每月25日前上报。综合行政科进行汇总核实后提交综合管理处长审批,由行政总务科按需进行统一分配、采购和发放。

物资出入厂管理规定

物资出入厂管理规定(修订) 一、外来物品出入厂 1、供货商自带物品进厂、供货商送货后空车、送货后拉走循环使用的物品、退货、换货等。 入厂:门卫开具“进厂车辆登记表”,填写供货单位、车号、司机、入厂时间和非送本厂的物资品种及数量。门卫签字后,将“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三联交供货商。 出厂:1) 供货商自带的物品出厂或送货后空车出厂必须出示“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三联,门卫核对票、物相符后,放行。 2)循环使用的物品(如酿造车间的盐酸、甲醛空桶等),由供应部报保卫处备案,供 货商运走这些物品时,门卫可凭有物品发出部门盖章的“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三联放 行(第三联需填写出门物品名称、规格、数量)。 3)退货或换货 ①由供应业务员列出退货或换货物品,填写“出厂物资清单”并加盖部门章,然后持 清单到企管部开具“公司物品往返凭证”,该凭证填写退货或换货物品的品种、数 量及规格或预定返厂时间,供应业务员留存第二联,供货商凭第三联出厂,门卫核 对票、物相符后,放行。 ②换货的物品返厂时,由门卫填写“进厂车辆登记表”,将第二联交送货人,收货部 门收取“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二联并交供应业务员,供应业务员将该联与原留存的 “公司物品往返凭证”第二联合并,表示物品已换回。 ③供应业务员于每月16日根据已合并的“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二联和“公司物品往 返凭证”第二联汇总已返厂的换货物品的品种和数量,并将汇总单和已合并的两联 凭证报企管部。 ④企管部根据汇总情况和“公司物品往返凭证”第一联查对未换回物品。 2、外单位承担的基建、设备改造等施工项目有关物资,项目相应管理部门将项目工期(期间物 资出厂有效)到企管部备案 入厂: 1) 由门卫开具“进厂车辆登记表”,填写单位、车号、司机、入厂时间、相关物资品种数量,门卫签字后,将“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二联和第三联交厂商。 2)公司相应的管理部门收取“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二联,登记进厂的相关物资品种 数量。 出厂:由公司相应项目的管理部门列出需出门的物品清单,加盖部门章后到企管部开具出门证,出门证使用“公司独立核算项目专用出门凭证”。

公司物品出入管理规定

公司物品出入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公司财物安全,维护公司利益,使出入公司人员、车辆、物品管理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出公司的人员、车辆及物品。 第二章人员出入管理 第三条工作胸卡的使用规定: (一)员工进入公司,应提供工作胸卡以资识别。 (二)工作胸卡不得转借他人。 第四条打卡规定: (一)员工上下班按时在门卫处刷卡。 (二)员工上下班须亲自刷卡,任何人不得代他人刷卡 (三)员工上下班如忘记刷卡,应及时到门卫处登记。 (四)上班时间因事外出者,须向部门主管领导提出外出申请,经核准后,“员工出门证”交门卫处,门卫登记出入时间。因公事外 出可不刷卡,因私事外出需刷上下班卡。 第五条外来洽谈业务人员出入公司时,填写“会客登记表”,以便于门卫管理。 第六条参观人员出入生产区规定: (一)参观人员进入生产区域由相关部门接待,安排好陪同人员和参观路线。门卫登记参观人员出入时间。 (二)参观时间以日班的上班时间为限,事先通知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三章车辆出入管理

第七条公司车辆出厂时,应持有供销副厂长签核的“汽车出差单”。如装运有关物资出厂时,按第四章物品出入管理处理。 第八条非本公司车辆出入按以下办理: (一)入厂: 1.交货车辆凭“送货单”填写“会客登记表”。 2.提运公司各种货品车辆,填写“会客登记表”。 (二)出厂: 1.交货车辆卸货后出厂时,经门卫查验后签注出厂时间。如有他厂物品装载于同一车辆内者,须进入公司前在“会客登记表”中注明。 2.装运公司各种货物的车辆按第四章物品出入管理处理。 第九条任何人员禁止携带照相机、摄影机进入生产区。经办公室批准者不在此限,但须严加管制,不得逾越指定准许摄影的范围。 第四章物品出入管理 第十条外来物品入厂:外来人员携带自备工具或物品入厂应由其填具“外来人员物品清单”,一式二联,经门卫核对后签注入厂时间、留存第二联,第一联由其自存,作为物品出厂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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