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废暂存间管理制度

危废暂存间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危废暂存间管理制度

第一条危废暂存间必须派专人管理,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内。

第二条危险废物暂存间不得存放除危险废物以外的其他废弃物。

第三条当危险废物存放到一定数量(2吨以上),管理人员应及时通知安全环保部办理相关手续送往有资质单位处理。

第四条产废单位应在危废间规定允许存放的时间(每周五下班前)存入,遇节假日应在放假前一天存入,产废单位送入危险废物暂存间时应做好统一包装(液体桶装、固体袋装),防止渗漏,并分别贴好标识,注明危险废物名称。

第五条各产废单位产生的危险废物每次送入危废间必须进行称重,危险废物暂存间管理人员经核定无误后方可入库登记同时双方签字确认。

第六条各产废单位需凭借交接单入库,没有交接单不得入库,环保主管部门需定期查看。

第七条不同类别的危险废物应分别堆放,并在存放区分别标明危险废物名称,不得混放。

第八条每个堆间应留有搬运通道,搬运通道应保持通畅干净。

第九条危废间管理人员须作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入库日期、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每年汇总一次。

第十条危险废弃物暂存期间,主管部门应定期进行检查,防止泄露事故发生。

第十一条危险废物暂存间管理人员必须定期对危险废物包装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第十二条危险废物暂存间内所有警示标识应确保无损坏、丢失等情况,管理人应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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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废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的处理过程至关重要,需要严格遵循管理制度。下面学习啦小编整理了危险废物的管理制度范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哦!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范本一 1、所有危险废物都必须回收,交予有资质的厂商处理。 2、现场产生的所有危险废物,都必须分类好,存放在指定的暂存区内,暂存区必须有相应防治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3、现场将危险废物运往危废暂存区时必须使用防滴漏台车,不同种类危险废物一起运输时,必须每种废弃物用单独的胶袋装好。 4、危废暂存区工作人员必须将现场送过来的危险废物,分类装到相应的蝴蝶篓中,由中转站人员用叉车拉走。 5、危废暂存区人员必须将危废分别存放在相应的暂存区内,暂存区必须有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6、危废暂存区内必须有足够数量的灭火器与安全防护设备,暂存区人员必须经过应急救援的训练,定期参与应急演练。 7、危险废物回收厂商回收危险废物,必须有相关资质,与公司签订回收合同,且合同报送环保局备案。 8、危险废物厂商进厂必须符合公司门禁与环安规定,且装车时必须穿好防护用具,设定警戒范围,不允许其它人进入。 9、厂商必须按照法规规定当场开出本次危险废物的转移联单,且出厂时必须具备环境管理课开出的出厂放行单。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范本二 一、危险废物专用场地管理制度 1、目的:确保危险废物的合理、规范有效的管理。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生产过程中所排放的危险废物,必须送至危险废物专用储存点。并由专人管理危险废物的入、出库登记台账。 危险废物管理人员:万迎春、曾玉华 3、危险废物储存点不得放置其它物品,应配备相关的消防器材及危险废物标示。

4、应保持储存点场地的清洁,危险废物堆放整洁。 二、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管理制度 1、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的依据 《固体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生产量、流向、储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2、建立台账的意义和目的 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利用、贮存、处置、流向等信息,是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定的基础性内容,是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的基础,是生产单位管理危险废物的重要依据。 提高危险废物管理水平以及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数据的准确性。可高兴 3、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的要求 跟踪记录危险废物在生产单位内部运转的整个流程。与生产记录相结合,建立危险废物台账。 三、发生危险废物事故报告制度 1、为及时掌握环保事故,加强环境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环保事故分为速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二类。速报从发现环保事故,一小时以内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故处理完后立即上报。 3、速报可通过电话、传真、派人直接报告等形式报告市环保局。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 4、速报的内容包括:环保事故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经济损失数额、人员受害情况等初步情况。 5、处理结果报告在速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及采取的应急措施、处理事故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故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 四、环境保护岗位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有关部门及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修订并完善本企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各项环境保护制度,编制安全(环保)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危险废物仓库管理制度49938

危废仓库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仓库安全管理,保证安生生产,保障公司员工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做到防患于未然,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危废仓库必须由专人管理,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库内。 第二条危废仓库规定开放时间,每天上午9:30—11:30和下午2:30—4:30开放,应按时收集、存放,其他时间封闭,以防止危险废物流失。 第三条指定时间内应有专人将危险废物送入仓库,不得将危险废物在仓库外存放。 第四条危废仓库管理人员须作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作好记录保存完成,每月汇总一次。 第五条危险品仓库管理应熟悉掌握所有仓库内危险化学品的理化性质,并掌握必要的应急处理方法和自救措施。 第六条必须定期对危险废物包装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第七条必须将危险废物装入容器内方可存放。 第八条在常温常压下不水解、不挥发的固体危险废物可在贮(暂)存设施内分别堆放。 第九条无法装入常用容器的危险废物可用防漏胶袋等盛装。 第十条危险化学品入库时要严格按相应划分区域摆放,不得私自乱放,堆放的高度不得超过5层,防止倾倒。 第十一条装卸、搬运化学危险品应按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斜和滚动;灌装液体危化品时,卸料口应用管卡或铁丝卡紧扎牢,严防危化品泄漏及卸料管冲落,造成物料损失或危害人员安全;装卸对人身有害及腐蚀性的物品﹙如甲醛等﹚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如有侵权请联系告知删除,感谢你们的配合!

危险废物管理方案实用制度55155.docx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七日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防治危险废物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本事业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使用于本事业部区域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等活动。 3、定义 本制度所称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 险废物鉴别标准、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4、意义 本事业部为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实行“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 原则及“科技发展、无限追求”的理念,积极推广清洁生产,避免或者减少危险 废物的产生;鼓励对危险废物的合理利用;实行对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置。不断增强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管理,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事业部的危险废 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5、危险废物的管理 5.1危险废物专用场地管理 5.1.1目的 事业部各分厂设立危险废物暂存场地,确保危险废物的合理、规范有效的 管理。 5.1.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生产过程中所排放的危险废物,必须送 至危险废物暂存点。并由专人管理危险废物的入、出库管理台账。 5.1.3危险废物储存点不得放置其它物品,应配备相关的消防器材及危险 废物标示。 5.1.4保持危废储存点场地的清洁,危险废物堆放必须整洁有序。 5.1.5不容许在未指定的场所乱堆乱放危险废物。 5.2危险废物暂存管理 5.2.1危险废物产生时由产生线、分厂分类收集并拉运至指定区域存放,

存放时,必须通知危险废物管理人员进行确认,然后办理暂存手续。 5.2.2在存放时,危险废物管理人员必须进行类别、数量的确认,监督分 类存放。每周一上报综合办公室上周危险废物收集情况,综合办公室需核对确认,并进行记录。 5.2.3分厂、车间危险废物暂存达到一定数量后,报综合办公室进行转移。 综合办公室联系危废库,协助分厂、车间进行相应转移。在进一步确认品种、数 量后,填写相关转移表格。 5.2.4公司危废库存放达到一定数量后,联系事先签订的有资质对所产生的危废进行处置的外委单位,进行移交。 5.2.5危险废物外委处置时,安全环保负责人必须按危险废物转移程序向 主管总经理申请危险废物转移,经批复后,必须按照危险废物处置协议,通知处置外协单位进行危险废物处置,并办理出库手续。 6、危险废物台账管理 6.1目的 提高危险废物管理水平以及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 6.2意义 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贮存、处置、 流向等信息,是危险废物管理的基础性内容,是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的基础, 是生产单位管理危险废物的重要依据。 6.3 要求 跟踪记录本事业部危险废物在产生、贮存、交付委托单位情况的整个流程。 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6.4危险废物台账的依据 6.4.1《固体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 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储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6.5 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分三部分: (1)危险废物产生时,由危险废物产生部门(包括各分厂、生产线、机加 工车间)填写危险废物产生环节记录表(表样式见附件1),并装订成册专人管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43378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区域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活动。 第三条本公司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实行预防为主,全过程管理和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原则。 第四条积极推广清洁生产,避免或者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鼓励对危险废物的合理利用;实行对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置。 第五条各单位应当加强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领导,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物资部门负责收集生活垃圾中的危险废物并负责对废物集中设施的监督管理,并定期向质量安全部提交监测报告。 第二章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 第七条本公司严格控制新建危险废物产生量大、危害性大且难以安全处置的建设项目。 建设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项目的单位,必须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第八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向物资部申报登记危险废物产生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资料。 第九条产废单位应当采取调整产品结构或者生产工艺等措施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 第十条质量安全部和物资部有权对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其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和运行情况。被检查的单位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 (1)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2)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情况;(3)危险废物造成的污染及损害情况;(4)限期改正或者限期治理执行情况;(5)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管理制度; (6)其他与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危险废物仓库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仓库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污染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危废仓库必须由专人管理,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库内,防止危险废物流失。 第二条各部门(车间)应及时派专人将所产生的危险废物送入仓库,不得在仓库外存放。 第三条危险废物在每次送入危废仓库时要进行登记,运送人员和仓库管理人员要签字确认,并完整记录台账,当月台账记录保存在仓库内,每月汇总一次。 第四条在常温常压下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必须进行预处理,使之稳定后贮(暂)存,否则,按易爆、易燃危险品贮(暂)存。 第五条在常温常压下不水解,不挥发的固体危险废物可在贮(暂)存设施内分别堆放,每个堆间应留有搬运通道。 第六条必须将危险废物装入容器内方可存放,盛装在容器内的同类危险废物可以堆叠存放。 第七条禁止将不相容(相互反应)的危险废物在同一容器中混装。不得将不相容的废物堆放一起,混合或合并存放。 第八条无法装入常用容器的危险废物可用防漏胶袋等盛装。 第九条装在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容器内必须留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保留一毫米以上的空间。 第十条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或包装物盛装危险废物,且粘贴符合标准要求的标签,标签格式和内容完整,准确。不得堆放接收未粘贴符合规定标签或标签没按规定填写的危险废 物。 第十一条仓库同时贮存一种以上危险废物对应分区堆放,在醒目位置标明分区危险废物的名称。 第十二条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及包装物必须完好无损,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第十三条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出库时,应核对拟处置危险废物的名称、类别代码和数量,仓库管理人员与接收单位经办人须在记录台账上签字确认。 ----------------有限公司 2016年8月 核准:审核:编制: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范本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的管理,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合理、规范、有效管控,防 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2.适用范围 本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储存、转移及处置等活动。3.职责 3.1生产中心负责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导热油、废沸石、含溶剂抹布的收集及入库;3.2分析中心负责对生产过程中因取样产生的废液进行收集及入库;3.3 运营中心负责对入库的危险废物进行分类储存管理; 3.4行政中心负责联系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对危废品进行转移和处置。 4.程序描述4.1危险废物划分 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含溶剂废液、废导热油、废沸石、含溶剂抹布和含溶剂废包装袋4.2产生危险废物的工艺流程 4.2.1 原料来料时含有废包装袋;4.2.2固定物料液化工艺产生废导热油;4.2.3脱水脱醇工艺产生废沸石(废分子筛); 4.2.4分析中心在产品罐和混合液取样检测时产生含溶剂废液;4.2.5生产设备检修清洁过程中产生含溶剂废抹布;4.3危险废物收集 4.3.1生产过程中,产生危险废物的工艺操作人员应按要求进行设备操作并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避免出现影响人身健康的危废泄漏事件; 4.3.2收集危险废物时正确使用器具,避免因器具使用不当造成的突发事故;

4.3.3收集的危险废物及时交至仓库,交由危废管理员进行保管,入库时填写《废物入库记录清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4.3.4危废品收集点应存放充足的吸附棉、碎布等应急用品,作业员不定期查看应急用品的适用性; 4.4危险废物储存 4.4.1产生危险废物后应及时将废物转交仓库储存,产生部门不得将废物留存至一定量后再转交仓库,避免因储存不当发生事故; 4.4.2仓库设置专门危险废物储存点,废物进行分类存放,不得乱推乱放;4.4.3危险废物储存点应按规定张贴危废标识,标识内容清晰明了;4.4.4危险废物储存点地面应按要求设置围堰,围堰高度不低于10CM; 4.4.5危废储存点应用隔离栏进行隔离,隔离栏外围1.5M内不得存放任何物品,避免发生事故时,救援人员无法出入救援,日常管理中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危废储存点; 4.4.6仓库储存的危废品达到一定数量后,危废管理员应与行政中心联系危废品转移处置工作。4.5危险废物转移处置 4.5.1行政中心根据公司危废品产生数量、种类及上年度危废品转移处置情况,与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重新签订危废品转移合同,确保危废品能得到合理有效处置; 4.5.2行政中心接到危废管理员要求转移处置危废品请求时,应及时联系供应商进行危废品转移处置;4.5.3供应商转移危废品时应填写《废物转移数量明细表》,内容包含废物种类、数量等事项,并经危废管理员、行政人员及转运人员三方签字确认; 4.5.4《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由行政中心存档,以备查验

危废暂存间管理制度(20200420182732)

危废暂存间管理制度 第一条危废暂存间必须派专人管理,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内。 第二条危险废物暂存间不得存放除危险废物以外的其他废弃物。 第三条当危险废物存放到一定数量(2吨以上),管理人员应及时通知安全环保部办理相关手续送往有资质单位处理。 第四条产废单位应在危废间规定允许存放的时间(每周五下班前)存入, 遇节假日应在放假前一天存入,产废单位送入危险废物暂存间时应做好统一包装(液体桶装、固体袋装),防止渗漏,并分别贴好标识,注明危险废物名称。 第五条各产废单位产生的危险废物每次送入危废间必须进行称重,危险废物暂存间管理人员经核定无误后方可入库登记同时双方签字确认。 第六条各产废单位需凭借交接单入库,没有交接单不得入库,环保主管部 门需定期查看。 第七条不同类别的危险废物应分别堆放,并在存放区分别标明危险废物名称,不得混放。 第八条每个堆间应留有搬运通道,搬运通道应保持通畅干净。 第九条危废间管理人员须作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入库日期、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每年汇总一次。 第十条危险废弃物暂存期间,主管部门应定期进行检查,防止泄露事故发生。 第十一条危险废物暂存间管理人员必须定期对危险废物包装及贮存设施 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第十二条危险废物暂存间内所有警示标识应确保无损坏、丢失等情况,管理人应及时上报。 物业安保培训方案 为规范保安工作,使保安工作系统化/规范化,最终使保安具备满足工作需要的知识和技能,特制定本教学教材大纲。

一、课程设置及内容全部课程分为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训练两大科目。 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括:保安理论知识、消防业务知识、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保安礼仪、救护知识。作技能训练内容包括:岗位操作指引、勤务技能、消防技能、军事技能。 二.培训的及要求培训目的 1)保安人员培训应以保安理论知识、消防知识、法律常识教学为主,在教学过程中,应要求学员全面熟知保安理论知识及消防专业知识,在工作中的操作与运用,并基本掌握现场保护及处理知识2)职业道德课程的教学应根据不同的岗位元而予以不同的内容,使保安在各自不同的工作岗位上都能养成具有本职业特点的良好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法律 常识教学是理论课的主要内容之一,要求所有保安都应熟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成为懂法、知法、守法的公民,运用法律这一有力武器与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工作入口门 卫守护,定点守卫及区域巡逻为主要内容,在日常管理和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运用所学的技能保护公司财产以及自身安全。 2、培训要求 1)保安理论培训 通过培训使保安熟知保安工作性质、地位、任务、及工作职责权限,同时全面掌握保安专业知识以及在具体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及一般情况处置的原则和方法。 2)消防知识及消防器材的使用 通过培训使保安熟知掌握消防工作的方针任务和意义,熟知各种防火的措施和消防器材设施的操作及使用方法,做到防患于未燃,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 3) 法律常识及职业道德教育 通过法律常识及职业道德教育,使保安树立法律意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念,能够运用法律知识正确处理工作中发生的各种问题;增强保安人员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更好的为公司 服务的精神。 4) 工作技能培训

危废暂存库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库房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性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区域内危险废物的贮存活动。 第三条本公司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实行预防为主,全过程管理和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原则。 第四条积极推广清洁生产,避免或者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鼓励对危险废物的合理利用;实行对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置。 第五条我公司应当加强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领导,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危险废物的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一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无法处理需超过一个自然年贮存,需向当地环保局进行申请。 第七条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容器内须留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保留100毫米以上的空间。 第八条在常温常压下不水解、不挥发的固体危险废物可在贮存场所内堆放。其余危险废物应装入容器内贮存。 第九条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必须分开存放,并设有隔离间隔断。禁止将不相容(相互反应)的危险废物在同一容器内混装。 第十条危险废物贮存容器要求: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及材质要满足相应的强度要求;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完好无损;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材质和衬里要与危险废物相容(不相互反应);液体危险废物可注入开孔直径不超过70毫米并有放气孔的桶中。 第十一条危险废物贮存前应同预定接收的危险废物一致,并登记注册。

第十二条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上必须贴符合规定的标签。 第十三条贮存场应按规范设置环境保护警示标志,有专人负责管理,企业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场所只可堆放危险废物,不得有其他药剂、器材等。危险废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等非危险废物中。 第十四条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必须粘贴符合规定的标签,标签统一使用醒目的橘黄色为底色,标签上必须所记录的内容必须包括危废种类、有害成分、危险性质、数量以及生产日期,且必须与管理台账吻合。 第十五条企业必须规范建立危废出入库制度。入库出库需得到库房管理人员的许可后,危险废物产生部门和危险废物贮存部门均须做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受单位名称,并做好台账记录。 第十六条必须定期(每周)对贮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要有检查记录。 第十七条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如关闭或改为他用时应提前书面向环保局提交关闭计划书,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十八条每月对贮存场所进行检查,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有关要求。贮存场所地面作硬化及防渗处理;场所应有雨棚、围堰或围墙;设置废水导排管道或渠道,将冲洗废水纳入企业废水处理设施处理或危险废物管理;贮存液态或半固态废物的,需设置泄露液体收集装置;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完好无损。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第十九条如需向公司外转移危险废物需要有环保局认定的五联单才可进行转移。 第二十条库房门窗在不进行搬运时应保持关闭状态。 第二十一条库房应有保证库房安全措施。

危废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危险废物管理,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该制度。 二、范围 1、本制度所称的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及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传染性的固态、半固态和液态废物。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行政区域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送、转移、处置以及其他经营活动和监督管理活动。 三、危险废物管理 1、公司总经理作为危险废物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公司安环部对本公司的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 2、危险废物管理遵循“统一收集、分类处置、集中处理、消除隐患”的原则,实现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目标。 3、公司应当将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公司发展计划,组织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收集、贮存场所和专用设施。 4、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公司擅自转移、处置危险废物和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 5、公司环保管理部应对危险废物的相关情况及时应向当地环保局申报登记,并于每月月初及时登入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 6、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变化前15日内向申报登记管理部门提出修改或重新申报申请,得到允许后重新申报登记。 7、公司安环部应认真做好每年一次的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设施

和储存场所的检修工作,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8、贮存场所应按规范设置环境保护警示标志,有专人负责管理。场所只可堆放各种危险废物,不得有其他药剂、器材等。危险废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等非危险废物中。 9、危险废物贮存前应进行必要的检验、称重,确保同预定接收的危险废物一致,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必须粘贴符合规定的标签,并登记注册。 10、不同性质的危废必须存放在相间隔的空间内,且必须留有足够的搬运通道。不得将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混合或合并存放。 11、建立危险废物出入库制度。危险废物产生部门和危险废物贮存部门均须作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并做好台帐记录。 12、危险废物的记录和货单在危险废物取回后应继续保留3年,转移联单保留不少于5年。 13、浸出液及场所内清理出来的泄漏物,一律按危险废物处置。场所气体导出口排出的气体经处理后,应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的要求。 14、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如关闭或改为他用时应提前书面向市环保局提交关闭计划书,经批准后方可执行。企业在关闭或改为他用时必须采取措施消除污染。 15、禁止将危险废物和其它废物混合收集、贮存。已经混合的,应当全部按照危险废物处置。 16、禁止向未经许可的区域内倾倒、堆放、填埋和排放危险废物。 17、公司不得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贮存、运送和处置。 18、产废单位在转移危险废物前,须向环保局和危险废物处置公

危险废物仓库管理规章制度

K1+478~K1+568段左侧片石混凝土挡土墙 危险废物仓库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污染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危废仓库必须由专人管理,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库内,防止危险废物流失。 第二条各部门(车间)应及时派专人将所产生的危险废物送入仓库,不得在仓库外存放。 第三条危险废物在每次送入危废仓库时要进行登记,运送人员和仓库管理人员要签字确认,并完整记录台账,当月台账记录保存在仓库内,每月汇总一次。 第四条在常温常压下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必须进行预处理,使之稳定后贮(暂)存,否则,按易爆、易燃危险品贮(暂)存。 第五条在常温常压下不水解,不挥发的固体危险废物可在贮(暂)存设施内分别堆放,每个堆间应留有搬运通道。 第六条必须将危险废物装入容器内方可存放,盛装在容器内的同类危险废物可以堆叠存放。 第七条禁止将不相容(相互反应)的危险废物在同一容器中混装。不得将不相容的废物堆放一起,混合或合并存放。 第八条无法装入常用容器的危险废物可用防漏胶袋等盛装。 第九条装在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容器内必须留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保留一毫米以上的空间。 第十条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或包装物盛装危险废物,且粘贴符合标准要求的标签,标签格式和内容完整,准确。不得堆放接收未粘贴符合规定标签或标签没按规定填写的危险废物。 第十一条仓库同时贮存一种以上危险废物对应分区堆放,在醒目位置标明分区危险废物的名称。 第十二条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及包装物必须完好无损,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第十三条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出库时,应核对拟处置危险废物的名称、类别代码和数量,仓库管理人员与接收单位经办人须在记录台账上签字确认。 ----------------有限公司 2016年8月 核准:审核:编制: 精品文档word文档可以编辑!谢谢下载! 1页脚内容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危废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加强危险废物管理,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2 范围 2.1 本办法所称的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及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传染性的固态、半固态和液态废物。 2.2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区域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送、转移、处置以及其他经营活动和监督管理活动。 3 危废管理 3.1 公司安环科对本公司的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3.2 危险废物实行分类管理,集中处置的原则,实现危险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3.3 公司应当将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公司发展计划,组织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处置场所和专用设施。

3.4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擅自转移、处置危险废物和污染环境的行为投诉和举报。环保部门应当对举报有功人员予以奖励。 3.5 公司安环科应对危险废物的相关情况及时应向市环保局已申报登记。 3.6 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变化前15日内向原登记部门重新申报登记。 3.7 公司安环科门应做好每年一次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运行维护工作。 3.8 禁止将危险废物和其它废物混合收集、贮存。已经混合的,应当全部按照危险废物处置。 3.9 禁止向未经许可的区域内倾倒、堆放、填埋和排放危险废物。 3.10 公司不得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贮存、运送和处置。 3.11 产废单位在转移危险废物前,须向环保部门报送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填写并领取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在转移前3日内报告移出地环保部门,同时将到达时间报告移入地环保部门。

危废仓库管理制度

危废仓库管理制度 第一条危废仓库必须由专人管理,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库内。 第二条危废仓库规定开放时间,每天上午9:30—11:30和下午2:30—4:30开放,各企业应按时收集、存放,其他时间封闭,以防止危险废物流失。 第三条各企业在指定时间内应有专人将危险废物送入仓库,不得将危险废物在仓库外存放。 第四条各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每次送入危废仓库要进行登记,并作好记录保存完成,每月汇总一次。 第五条在常温常压下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必须进行预处理,使之稳定后贮(暂)存,否则,按易爆、易燃危险品贮(暂)存。 第六条在常温常压下不水解、不挥发的固体危险废物可在贮(暂)存设施内分别堆放。 第七条必须将危险废物装入容器内方可存放。 第八条禁止将不相容(相互反应)的危险废物在同一容器内混装。 第九条无法装入常用容器的危险废物可用防漏胶袋等盛装。 第十条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容器内须留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保留100毫米以上的空间。 第十一条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上必须粘贴符合标准要求的标签。

第十二条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盛装危险废物。 第十三条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完好无损。 第十四条不相容的危险废物不能堆放在一起。 第十五条危险废物贮(暂)存的单位,必须有该危险废物样品物理和化学性质的分析报告,认定可以贮(暂)存后,方可堆放/接收。 第十六条不得堆放/接收未粘贴符合规定标签或标签没按规定填写的危险废物。 第十七条盛装在容器内的同类危险废物可以堆叠存放。 第十八条每个堆间应留有搬运通道。 第十九条不得将不相容的废物混合或合并存放。 第二十条危废仓库管理人员须作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 第二十一条必须定期对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诸葛亮

仓库危险品管理制度

危险品仓库工作流程 一、货物入库 1、所有货物,无论是新入库、退货,应严格检验物品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确保无渗漏后方可入库。 2、新入库货物在桶身统一位置贴上物料名称小标签。 3、清点并核对数量,并在标识牌上写明品名、入库时间、数量。 4、在仓库管理台账上,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入库数量、入库后现存数量、单价等信息。 二、货物出库 1、货物出库在无特殊要求时,同种货物相同规格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 2、货物出库时,注意运输的轻拿轻拿,防止掉落。 3、在仓库管理台账上,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出库数量、出库后现存数量等信息。 危险品仓库管理制度 目的:为了加强危险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及财产不受损失,制定本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适用公司危险品的采购、运输、搬运、储存、使用以及废弃物的处理。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等性质,在生产、贮运使用中能引起人身伤亡、财产损毁的物品,均属危险物品。? 本公司危险品是指:机油类、油漆、稀料、化学溶剂等一切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 1.危险品申请、采购与发放,必须严格执行申购、领用审批手续,根据控制和限定数量的原则:“用多少、申购多少、领用多少”。 2.危险品贮存必须严格执行分类储存的原则,做到分间、分架、分类、分堆贮存,要有物质品名、安全标识等,并做好通风、防潮、遮阳、降温、防火等安全措施。 3.通道、安全出入口以及通向消防设施和火源的道路应保持畅通。严禁在仓库堆放杂物、废品。 4..严禁在仓库内乱接电源,临时电线,临时照明。

5.危险品仓库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识,并按贮存物资的性质配置合适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并经常检查,确保灭火器材的完好无损。 6.搬运危险品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抛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防止散落,不准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注意按危险品标识要求放置。库房严禁火种和明火,库房周围10米之内不准堆放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7.危险品入库必须登记造册,要做到帐目清楚、严密把管。并做好危险品及其危险品容器的领用和回收工作。 8.库存物资应建立严格的出入库验收及领用审批制度,做到帐、卡、物相符。9.危险品的领用,必须填写专用领料单,领料单上必须完整填写用量、使用地点、范围、使用时间、领用人等。 10.严禁在密闭的房间内使用易燃、易爆或有毒化学危险品。 11.使用危险品场所,必须事先落实防火措施,严禁火种,并指定专人负责安全、保卫并配备好相应的灭火器等防护措施。 12.用汽油、煤油、柴油等易燃液体清洗物品时,应在具备防火防爆要求的房间内进行。生产现场临时清洗场地,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废油用有色金属容器盛装,统一回收存放并加盖封闭,严禁倒入地下沟道和乱存乱放。 13.严禁在仓库内吸烟,使用手机等各类非防爆电子设备。 14.易燃、易爆、剧毒品,必须随用随领,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剩余的要及时退回库房。 15.危险物品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等情况,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16.储存易燃、易爆物料的库房、货场区的附近,不准进行封焊、维修、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进行这些作业,必须经批准,采取安全措施,派人进行现场监护,备好足够的灭火器材。作业结束后,应当对现场认真进行检查,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17.库区、场区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易爆物品和杂物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棉纱、抹布、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和及时处理。 18.库房、车间根据灭火工作的需要,备有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附近,严禁堆放其他物品。

危废品管理制度

危废处理存放管理制度规定 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暂存、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禁止车间随意倾倒、堆置危险废物。 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收集、暂存、转移、处置,收集、贮存、转移危险废物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防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转移性质不相容且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需要转移危险废物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未经批准,不得进行转移。 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安全、有效地处理好停车和处理紧急事故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各车间负责本车间所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收集、分类、标示和数量登记工作,在收集、分类、标示工作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危害告知培训,督促操作人员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各车间对本车间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严格管理,对本车间所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详细的登记,填写《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台账》,并对危险废物的贮存量及时上报安全环保部。 各车间对危险废物暂时贮存场所要加强管理,定期巡检,确保危险废物不扩散、不渗漏、不丢失等。 .

危险废物产生时,所在车间要做好职工的劳动防护工作,禁止出现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危险废物产生后,要及时运至贮存场所进行贮存。 . 各部门应当制定危险废物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进行事故演练。发生危险废物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应当按照应急预案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部门和个人,并及时向安全环保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 标识管理 (1)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2)收集、贮存、运输、利用、综合利用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 申报登记制度 (1)车间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性质、数量、浓度、转移(或综合利用)去向、危险废物的贮存、利用场所,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如实向安全环保部进行申报登记。 (2)危险废物的产生数量、去向必须有严格的台账记录,记录危险废物产生和流向情况,确保危险废物不非法流失,合法利用或处置。 .

危废物品管理制度

危废物品管理制度 篇一: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一、危险废物专用场地管理制度 1、目的:确保危险废物的合理、规有效的管理。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生产过程中所排放的危险废物,必须送至危险废物专用储存点。并由专人管理危险废物的入、出库登记台账。 危险废物管理人员:xxx 3、危险废物储存点不得放置其它物品,应配备相关的消防器材及危险废物标示。 4、应保持储存点场地的清洁,危险废物堆放整洁。 二、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管理制度 1、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的依据 《固体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生

产量、流向、储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危险废物规章制度危险废物规章制度。” 2、建立台账的意义和目的 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利用、贮存、处置、流向等信息,是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定的基础性容,是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的基础,是生产单位管理危险废物的重要依据。 提高危险废物管理水平以及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数据的准确性。 3、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的要求 跟踪记录危险废物在生产单位部运转的整个流程。与生产记录相结合,建立危险废物台账。 三、发生危险废物事故报告制度 1、为及时掌握环保事故,加强环境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环保事故分为速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二类。 速报从发现环保事故,一小时以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故处理完后立即上报。

3、速报可通过、传真、派人直接报告等形式报告市环保局危险废物规章制度百科。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 4、速报的容包括:环保事故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经济损失数额、人员受害情况等初步情况。 5、处理结果报告在速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及采取的应急措施、处理事故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故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 四、环境保护岗位责任制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及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修订并完善本企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各项环境保护制度,编制安全(环保)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参加本单位建设项目的安全(环保)“三同时”监督,使其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1、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1.4、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 1、合理利用资源,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 2、加强危险废物储存场所的防渗、防漏、防火工作。 3、对员工做好危险废物知识的培训,增加危险废物安全管理意识。 1.5、企业委托利用或处置危险废物: 方式:委托专业单位处置 委托单位名称: 地址: 电话: 1.6、贮存现场达标情况并附照片:

注:以上表格可复制,有多个贮存设施应分别填写 1.7、危险废物管理体系 1.7.1管理部门: 1.7.2岗位职责: 1)、组织有关部门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析、确认公司危险废物的种类、品名、成份及危害性影响。 2)、组织和实施危险废物管理知识培训工作,制订培训计划,对相关员工实施培训;并组织实施危险废弃物应急预案的定期演练。 3)、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登记管理台账。 4)、依法选择有资质的危险废物运输单位和处置单位,进行危险废物的运输和处置,并依法对其处置情况进行监督。 5)、负责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管理工作,并依法有效配置各类安全标识和环境保护标识。 1.7.3操作规范: 1)、作业现场应统一指挥,以防作业混乱发生事故。作业现场装卸搬运人员和机具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 2)、人力收集时,应量力而行,配合协调,不可冒险违章操作。 3)、装卸危险废物应轻搬轻放,防止撞击和液体泄漏。液体铁桶包装卸垛,不宜用快速溜放办法,防止包装破损。 4)、散落在地面上的危险废物,应及时清扫干净。 5)、收集、搬运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保持现场空气流通。 6)、及时联系危废处理单位回收,在未回收期间暂时仓库专门区域内,该区域地面设置硬化防渗,并挂有专门的危险废物标志。 7)、.危险废物的转移、运输、处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全权委托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签署协议书,保留相关票据。 8)、发生废弃物泄漏事故时,公司和废弃物处理单位都应积极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减少事故损失。 1.8、目前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危险废物管理,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2 范围 2.1 本办法所称的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及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传染性的固态、半固态和液态废物。 2.2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送、转移、处置以及其他经营活动和监督管理活动。 3 危废管理 3.1 公司安环部对本公司的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3.2 危险废物实行分类管理,集中处置的原则,实现危险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3.3 公司应当将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公司发展计划,组织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处置场所和专用设施。 3.4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擅自转移、处置危险废物和污染环境的行为投诉和举报。环保部门应当对举报有功人员予以奖励。

3.5 公司环保管理部门应对危险废物的相关情况及时应向市环保局已申报登记。 3.6 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变化前15日内向原登记部门重新申报登记。 3.7 公司安环部门应做好每年一次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运行维护工作。 3.8 禁止将危险废物和其它废物混合收集、贮存。已经混合的,应当全部按照危险废物处置。 3.9 禁止向未经许可的区域内倾倒、堆放、填埋和排放危险废物。 3.10 公司不得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贮存、运送和处置。 3.11 产废单位在转移危险废物前,须向环保部门报送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填写并领取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在转移前3日内报告移出地环保部门,同时将到达时间报告移入地环保部门。 3.12 危险废物接受场所的边界应当用墙体或者其它安全遮蔽物封闭,并在进出口设置明显的危险废物标志。 3.13 产废单位、处置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职业防护措施,并制定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方案。 3.14 从事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经营、运送、接收和处置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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