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工作守则和奖惩规定

律师事务所工作守则和奖惩规定
律师事务所工作守则和奖惩规定

律师事务所工作守则和奖惩规定

十二、全体人员应爱护本所一切设施,如有故意损坏者应照价赔偿。

十三、本所应统一称谓,除主任可以称某主任外,其他合作律师统称某律师、某女士、某先生,不得直呼其名,特别是在有客人和传电话时

必须严格遵守。

十四、全体人员自觉维护办公室卫生,严禁乱放物品,违者先行警告,警告不听者予以惩罚。

十五、全体人员应注意自己的仪表和风度,在工作中应使用文明语言,严禁使用粗鲁的语言和污言秽语并严禁嬉笑打闹。

十六、在外要遵守交通规则,如有违章本所将予以相应处分。

十七、全体人员应勤奋工作,树立严谨的工作作风。工作中如有疏漏,视具体情况予以相应的处罚。

十八、全体人员在各处工作中,应尽量减少彼此的干扰,如故意干扰他人工作者,视具体情况予以处罚。

注:本所最高上级为:合伙人代表。以下为合伙人、律师、律师助理、秘书、其他辅助人员。

第二章员工福利

一、法定假:元旦二天、春节三天、劳动节三天、国庆节三天、妇女节半天,凡在法定假因公未能休息者,由部门安排补休或按规定增发加班工资。

二、休假:凡在本所连续工作满一年的正式员工,可享受十天全薪假日。休息时由主管审查,主任批准。

三、病假:凡持有医院病休证明的员工(急诊除外),每月扣

发___ 。

四、事假:员工有权请事假,但需经主管批准,每月扣发—元,擅自缺勤者,以旷工论处。

五、婚假:本所员工结婚,可享受婚假三天,晚婚另加七天。

六、产假:女员工怀孕,须将情况通知主管(对怀孕员工提供产前检查的时间及六个月二线工作的方便)。产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七、丧假:员工因直系亲属死亡(包括双方父母、丈夫、妻

11.使用不文明语言情节较轻者;

12.工作中有疏漏情节较轻者;

13.故意干扰他人工作情节较轻者。凡犯三类过失者扣发当日工资。二类过失

1.不尊重当事人,与当事人发生争吵;

2.旷职一天;

3.不服从上级管理,不完成上级指派工作,顶撞领导;

4.故意破坏所内设施;

5.使用不文明语言,上班嬉笑打闹情节严重的;

6.在工作中,有较大疏漏,难以弥补的;

7.故意干扰他人工作,情节较严重的;

凡犯有二类过失者扣发当月工资总额的50%。一类过失

1.本所工作人员发生严重口角,打架者即时辞退;

2.严重影响本所声誉,造成不良后果者;

3.与当事人对骂打架者;

4.旷工三天者;

5.当面顶撞领导;

6.工作中有严重疏漏,影响较大,无法弥补的;

7.故意破坏所内设施,损失较大者。

凡犯有一类过失者扣发当月全部工资并视情节决定是否辞退。二、过失处理办法的监督规定:

1.全体人员应互相监督,如发现本所人员违反本规定即可上报主管,主管视情况根据犯规定性质,分别予以处理。

2.受罚者对惩罚有异议,可以申请复议一次,犯有一类过失者须向合伙人会议书面复议,合伙人会议一个月内必须答复。

第四章员工奖励

一、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本所将给予奖励:

1.为改善本所经营,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

2.忠于职守、勤勤恳恳,任劳任怨者;

3.出满勤者;

4.注意团结,并能化解矛盾顾全大局;

5.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得到当事人好评者;

6.积极为本所寻找案源,经济效益显著者;

7.为本所争得荣誉或在报刊杂志及其它新闻媒介获得表扬者;

8坚持制度,认真履行职责有突出表现者;

9.爱护本所财产,积极增收节支,有突出表现者;

10.在本所经营活动中,为本所避免损失,有突出表现者。以上单项

奖励由主管提名报主任批准即可。达到以上三项者,

由办公室提名,报合伙人会议批准,即可获得突出贡献奖。

第五章附则

本守则及规定由主任负责解释,如需修订或增补,由合伙人会议作处理。

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完整

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大全【完整版】 2018年1月更新

目录 一、综合管理制度 1.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制度 2.律师事务所所务会议制度 3.律师事务所律师奖惩制度 4.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制度 5.律师事务所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6.律师事务所律师过错责任赔偿制度 7.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检查制度 8.律师事务所主任岗位责任 9.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业务)岗位责任 10.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管理)岗位责任 11.律师事务所人事管理规定 12.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管理办法 二、业务管理制度 1.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 2.律师事务所业务操作规程 ⑴总则 ⑵接待、咨询、代书 ⑶担任法律顾问操作规程 ⑷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操作规程 ⑸办理民商(含涉外)案件操作规程

⑹办理刑事案件操作规程 ⑺办理行政案件操作规程 3.律师事务所学习制度 4.律师事务所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 5.律师事务所收结案及收费管理办法 6.律师业务收费管理监督制度 7.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8.律师服务质量跟踪监督评查制度 9.客户投诉及客户意见反馈处理制度 10.律师执业利益冲突审查处理制度 11.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三、行政管理制度 1.律师事务所人员工作守则 2.律师事务所员工招聘、录用、辞退管理制度 3.律师事务所印章管理规定 4.律师事务所办公秩序及安全管理制度 5.律师事务所保密制度 6.律师事务所办公设施装备使用管理制度 7.律师事务所公函、介绍信及调查专用证明使用管理制度 8.律师事务所行政主管岗位职责 9.律师事务所会计岗位职责 10.律师事务所出纳岗位职责

建筑工程现场奖罚管理办法

×××工程 现场质量与安全文明奖罚 管 理 办 法

××××××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8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方针等要求,保护施工人员的在施工中的生命、身体健康及工程质量,保证项目安全顺利完成,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与质量意识,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所有本工程参与者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恪守个人行为准则,对在安全生产与质量成果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文明施工制度、操作规程及质量标准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有下列情况之一或发生条例以外不安全行为及质量成果较差的,罚款50-500元,情节严重的,视事件造成的后果予以重罚,并考虑清退出场,触犯刑法的,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监理或业主对全部施工过程中巡视、检查、验收存在的安全隐患未按要求限期整改或质量问题重复发生等。 第二章:工程质量 第一条:钢筋混凝土结构 (一)、混凝土工程模板安装必须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不符合处每处罚款50元;(二)、模板表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且不得沾污钢筋和混凝土接搓处,不符合处每处罚款50元;

模板内应清理干净,有香烟盒、饮料瓶、木方头等杂物的每处罚款50元; 对模板内存在扣件的,每只扣件处罚款50元; 跨度大于4米的现浇梁板,不按规范及设计要求起拱的每处罚款100元; 对无法追查责任人的,给予栋号负责人50-200元处罚; (三)、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时混凝土强度不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的罚款500元; 拆模无审批手续的罚款500元; (四)、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数量、位置等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每处罚款100元; (五)、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接头面积百分率,锚固长度,保护层厚度等不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的每处罚款50元; 箍筋、吊筋、腰筋、抗扭筋、构造筋、横向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间距 等不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的每处罚款50元; (六)、加强砼浇筑中的振捣工作,经发现漏振、少振,按0.5㎡/处罚款50元; 墙柱纵向受力钢筋在每次浇筑混凝土后及时检查,发现存在位移及时调整,监理部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一处罚款20元; (七)、梁、柱一处蜂窝面积大于0.1㎡,基础、墙、板一处蜂窝面积大于0.5㎡,情节严重的每处罚款100元; 梁、柱一处孔洞面积大于0.01㎡,基础、墙、板一处蜂窝面积大于1㎡, 每处罚款100元;

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汇编

律师事务所部管理制度汇编 1.律师执业六禁止 一、禁止一切形式的私自接案收费。 二、禁止诋毁同行,支付介绍费、回扣,压低收费等不正当竞争。 三、禁止律师事务所聘用非律师以律师的名义执业。 四、禁止向司法人员行贿,或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 五、禁止提供虚假证据或引诱、威胁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据。 六、禁止出具虚假法律意见书 2.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一、忠于宪法和法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真理,维护正义。 二、诚实守信,尽职尽责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敬业勤业,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执业水平。 四、守,保守委托人的商业秘密及委托人的隐私。 五、尊重同行,同业互助,公平竞争。 六、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法律帮助。 七、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切实履行会员义务。 3.执业公示制度 为增强律师事务所工作透明度,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保障公正执业、文明执业,促进依法执业,根据行业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公示制"是指本所对办理的涉及当事人的切身利益的事项,通过一定式将执业依据、执业制度、执业程序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律师依法执业活动过程的制度。

二、公示容: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律师执业纪律规、律师执业六禁止、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以及执业律师的照片、执业证号、和投诉监督等容。 三、公示容必须完整、准确、形式规、客观,让当事人一目了然。公示容有变化时,及时予以变更。 四、律师事务所主任负责对本所执行公示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4.投诉查处制度 接待投诉围 (一)代理工作不尽职 1、由于律师的原因未按照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完成当事人委托的代理事项; 2、律师在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存在工作失误的; 3、律师在代理诉讼工作中,未经委托人的同意没有出庭参加诉讼的; 4、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后,应当调查取证而没有调查取证的; 5、律师在代理工作中其他不尽职的行为。 (二)其他违反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的行为 (三)其他本所律师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投诉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投诉人为公民个人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投诉书及容如下: (1)投诉人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联系、通讯地址及被投诉的律师姓名; (2)投诉请求; (3)投诉事实与理由。 2、投诉人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及授权委托书。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38415

安全生产奖惩实施办法 为强化安全管理,充分调动员工安全生产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杜绝违章违 纪现象,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奖惩分明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1、奖励和处罚类别 依据公司《员工奖惩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奖惩。其中奖励包括现金奖励、通报表彰、记功、记大功;处罚包括罚款和追究赔偿 责任,同时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记过、记大过、开除等处分。 2、考核金额标准 生产系统各级人员月度安全考核金额标准分别为:员工100元、组长150元、班长200元、车间主任(含副主任、办公室主任、技术员等)300元、厂长500元。 行政系统各级人员月度安全考核金额标准分别为:部门经理300元、员工100元。 3、奖励 3.1 奖励内容 3.1.1 全月无安全事故的部门(车间)、个人,经安全科核准,发放当月安全考核工资。 3.1.2 对全年或季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项目执行良好的部门,安全科将报 请安委会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状况酌情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 3.2 其他类型的奖励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其功绩大小,由所在部门申报,安全科调查审 核后,上报公司安委会给予奖励。 3.2.1 对于安全技术规程执行得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有显著成绩的单位、班组和个人。

3.2.2 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参与抢险救灾,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主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他显著成绩者。 3.2.3 为保证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审查,确有很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 3.2.4 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和噪音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环境保护贡献较大的技术改进项目的主要成员。 3.2.5 在发生重大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保护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扩大,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 3.2.6 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 3.2.7 在安全专项活动及安全宣传教育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 4、处罚 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部门(车间)、个人,将严格追究其违章违纪行为和所造成事故的赔偿责任。 4.1 各种违章违纪行为的处罚 4.1.1 违反禁烟规定,在生产区内吸烟者处罚100元/次。 4.1.2 违反用火、用电和进入设备内规定进行操作,未造成事故的处罚当事人30元/人次。造成事故的,扣除当事人及责任单位负责人员当月安全考核工资,并根据所造成经济损失予以处罚。 4.1.3 违反劳动保护管理制度,不按规定着装进行操作,未造成事故的,扣罚当事人50元/人次。造成事故的,扣除当事人及责任单位负责人员当月安全考核工资,并根据所造成经济损失予以处罚。 4.1.4 凡由于生产、基建或检修需临时破坏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等,完工后未修复,未造成事故的,将责令修复并扣罚施工单位或部门(车间)100—500元/处。造成事故的,将根据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汇编

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汇编 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汇编 1.律师执业六禁止 一、禁止一切形式的私自接案收费。 二、禁止诋毁同行,支付介绍费、回扣,压低收费等不正当竞争。 三、禁止律师事务所聘用非律师以律师的名义执业。 四、禁止向司法人员行贿,或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 五、禁止提供虚假证据或引诱、威胁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据。 六、禁止出具虚假法律意见书 2.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一、忠于宪法和法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真理,维护正义。 二、诚实守信,尽职尽责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敬业勤业,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执业水平。 四、严守国家机密,保守委托人的商业秘密及委托人的隐私。 五、尊重同行,同业互助,公平竞争。 六、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法律帮助。 七、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切实履行会员义务。 3.执业公示制度 为增强律师事务所工作透明度,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自觉接

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保障公正执业、文明执业,促进依法执业,根据行业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公示制"是指本所对办理的涉及当事人的切身利益的事项,通过一定方式将执业依据、执业制度、执业程序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律师依法执业活动过程的制度。 二、公示内容: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律师执业纪律规范、律师执业六禁止、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以及执业律师的照片、执业证号、和投诉监督电话等内容。 三、公示内容必须完整、准确、形式规范、客观,让当事人一目了然。公示内容有变化时,及时予以变更。 四、律师事务所主任负责对本所执行公示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4.投诉查处制度 接待投诉范围 (一)代理工作不尽职 1、由于律师的原因未按照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完成当事人委托的代理事项; 2、律师在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存在工作失误的; 3、律师在代理诉讼工作中,未经委托人的同意没有出庭参加诉讼的; 4、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后,应当调查取证而没有调查取证的; 5、律师在代理工作中其他不尽职的行为。 (二)其他违反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的行为 (三)其他本所律师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投诉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工程考核奖罚管理办法1

工程考核奖罚管理办法 曲江xx大厦项目将按照“钢性管理、阳光操作、公平竞争”的原则,对发包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分别进行考核奖罚。由曲江xx大厦项目部和监理公司项目监理部对承包单位进行考核;曲江xx大厦项目部和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对监理公司项目监理部进行考核;项目监理部和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对曲江xx大厦项目部进行考核。 一、对项目经理部考核奖罚管理办法 1、项目部与项目监理部应以公平、公正、客观为原则,每月、 每季度对承包单位进行考核。 2、发包单位将设立一定数量的奖励基金,对考核优秀的承包单 位进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承包单位进行处罚,目的在于调动各承包单位积极性,奖优罚劣,在曲江xx大厦项目施工中形成一种积极向上,不断进取的氛围。 3、对承包单位的综合评比包括施工质量安全,施工进度,施工 现场管理,组织协调,工程技术资料,发包方或监理方满意等六个方面。 4、每月召开考评专题会议,将考核的情况在会议上宣布,并形 成书面文字下发各有关单位。 5、考核及评分表(见附表)。 6、奖罚办法 对月评比为第一名的承包单位,在现场主出入口标牌上进行通报表扬,并奖励人民币3000元,同时奖励项目经理500元。对月评比为最后一名的承包单位罚款5000元,对在3日内整改措施及时落实的单位经申请和核查,

可回奖1000元。对连续二次月评比为最后一名的承包单位罚款7500元。对连续三次月评比为最后一名的承包单位罚款10000元,以此类推,并建议撤换承包单位项目经理,取消承包单位对曲江xx大厦项目下一阶段的投标资格。 二、对项目监理部的考核 由曲江xx大厦项目部和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每月对项目监理部进行考核。 1、考核表(见附表) 2、对项目监理部每月考核得分低于90分,扣除当月监理费的 0.5%,连续三个月考核得分低于90分,要求监理单位撤换项目总监理工 程师或主要监理人员。必要时由监理公司经理进驻现场主持工作。 3、按监理合同相应条款对项目监理部进行相应的奖罚。 4、其它 (1)进度考核:根据曲江xx大厦项目部批准的月度计划,对照实际完成情况(合格工程)进行打分(因发包方因素造成的进度之后除外),每个未完成的项目扣1分,重点工作未完成扣5分。打分情况在取得项目监理部的确认后直接作为支付监理费的依据。 (2)质量考核:凡因质量原因给发包方造成损失的,发包单位项目主管经过分析,若因项目监理部工作不力,则根据相应的合同条款,按损失的价值乘以规定比例扣除监理费用。 5、钢性管理 依据曲江xx大厦管理实施细则的内容,要求项目监理部对各承包单位的管理采取统一标准,并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对各承包单位每月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认真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 1、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应按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时组织学习操作规程和有关法律等,并上报存档。否则处以现场技术员或责任班组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2、班组长每天要作两次班前安全操作交代,否则处以班组负责人50-200元罚款。 二、违规操作 1、技术人员违规指导造成事故的,则该技术人员应承担10-20%的经济责任。 2、作业人员在作业前不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及安全绳等个人防护用品,罚款50-100元。若造成事故的,其需承担20-30%的经济责任。 3、现场指挥人员违规指挥造成事故的,应承担20-50%的经济责任。 4、作业人员不听从指令而违规作业者,处以50-100元罚款。 5、擅自违规操作造成事故的,当事人应承担50-100%的经济责任。 6、非上班时间违规操作发生事故的,损失一律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并处以50-2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要予以开除。 三、高处落物

1、高处落物未造成事故,但影响较大的,要处以责任人50-300元罚款。 2、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和责任班组要承担10-60%的经济责任。 3、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责任班组若找不出责任人,则责任班组承担50%的经济责任。 四、环境 1、施工现场必须进行每天一次的场地清理,保持场地干净整洁,并将物料合理堆放,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10-100元罚款。 2、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或材料浪费的,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责任人100-500元罚款。 五、检查 1、自检 A、在施工前班组长必须进行班前检查,看员工人身防护用品是否穿、戴、系好,作业场地是否存在隐患,并要及时进行处理,在未处理好之前不能进行施工。否则对班组负责人处以50-200元罚款。 B、建立岗位管理责任制(要责任到人)和设备维护管理制度,以及相应资料的报、存和落实等工作。否则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200元罚款。 C、产品在使用前先进行品检,确认合格后方能使用,否则处以班组长100-2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D、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否则处现场技术人员和责任班组100-500元。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及奖惩办法(新)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及处罚细则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保证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人生安全,针对深圳实验学校中学部扩建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目前的实际状况和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特制定本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及奖惩办法。 一、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保证体 系及以总监理工程师为首的安全及文明施工监管体 系; 2、明确各单位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及文明施工岗位责 任制; 3、坚持每周一次的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规定每周五下午14:30分为本工程安全文明施 工检查时间; 4、建立安全及文明施工教育培训制度; 对所有进场的工人进行一次进场安全及文明施 工教育,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各班组每天上班前, 由工班长做班前安全文明施工教育。 5、坚持安全及文明施工交底制度; 技术负责人必须向各班组操作人员进行书面交 底,双方签字认可。

6、执行安全及文明施工奖惩制度。 二、安全及文明施工具体保证措施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不准穿拖鞋、高跟 鞋、裙子,不得赤膊作业,不准吸烟。高空作业必 须系安全带,穿防滑鞋。施工时不得嘻戏、打闹。 2、所有临时用电、安全防护材料,均应是符合国家、 地方主管部门规定正牌合格产品,并按有关规定进 行送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3、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并作出验 收记录。凡不符合规定者,修整合格后再行查验。 施工期间还应定期进行抽查。 4、高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定期的体格检查; 5、特殊工种必须有操作合格证; 6、不许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7、不许无措施或交底不清作业。 三、安全及文明施工患隐处罚明细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每人罚款50元,戴安全 帽后不系好帽带的每人罚款20元; 2、高空作业不系好安全带每个罚款100元; 3、作业人员在作业面位置抽烟的每人罚款20元; 4、穿拖鞋、高跟鞋、裙子,赤膊作业者每人50元; 5、施工现场随地大便者每人每次罚款500元,随地小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原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明纪律,严肃制度,作到是非清楚、赏罚分明、责任明确,必须健全和严格执行奖惩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必须在体现社会主义企业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的过程中,以利于增强企业的激励机制和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鼓励职工在自觉遵章守纪的同时,积极发挥聪明智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保证安全生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对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违章违纪行为要进行处罚。 第三条:企业在保险安全、发展生产的同时,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原则。企业职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自觉遵守企业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产,学习本职工作所需要的文化技术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团结协作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在保障安全生产的基础上,努力做一名"四有"觉悟和高度敬业意识的新型职工。 第四条: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坚持以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犯纪律的职工要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上,惩罚为辅的原则。 奖励

第五条:集体奖励 (一)奖励单位,在本矿企业管理、安全生产和各项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生产单位(包括工段、班组),职能科室,群众团体(党组织不在内),都应给予表彰奖励。 (二)奖励的形式,坚持以荣誉奖为主,必要时给予相应的集体物质或经济奖励,根据事迹进行通报表彰,表彰奖励,通令嘉奖授予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和其它奖励(荣誉称号的等级由矿部依据获奖单位的名称和具体事迹命名授予)。 (三)奖励的依据 1、能够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以《矿山安全法》为主的各项法规条例。 2、能够积极贯彻执行矿部的各项重大决策和工作步署,严格执行本矿的各项规章制度。 3、锐意改革、求实奉献,积极探索企业管理、安全生产、技术革新的先进思路,不断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取得精神文明建设的显著成绩。 4、领导班子团结战斗,集体风气正,职工整体素质好,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互相协作精神强,好人好事多。 5、能够保质保量完成或超额完成每度生产任务和各项工作任务,节能降耗明显,产品质量过关,达产达标,经济效益好。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为提高执业律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执业水平,保证律师队伍的健康发展,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接下来为你带来了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欢迎阅读!!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一 第一条律师事务所业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制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部颁规章和规则而制定,以本事务所章程的基本原则和精神为依据,是本事务所业务管理的准则。 第二条业务管理规定的宗旨是: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事务所实行科学管理;本事务所实行律师分工负责制;建立健全本事务所的业务档案制度,真实记录律师活动,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坚持重大案件向有关部门请示汇报,疑难案件集体讨论,为委托人负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本事务所的部门划分如下: 一、办公室:负责本事务所的一般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和财务总务工作。 二、知识产权部:负责办理:商标、专利、专有技术、出版著作权、名誉权、税务、保险、注册登记等项法律事务。 三、房地产业务部:负责办理房地产开发、买卖、租赁土地使用权转让、工程承包、招标、合同见证等各项法律事务。 四、金融、证券业务部:负责办理引资、融资租赁、借贷、抵押、担保、企业股份制改造、公司设立、股票发行、上市等各项法律事务。

五、国内外经济业务部:负责办理涉外及国内的经贸、期货、海商、国际保险,企业破产清算、分立,合并等项法律事务。 第四条本事务所按上级下发的工作规程要求,统一接受委托,统一填写受案通知单,按标准收费,收案表应经主任签字。 第五条本事务所建立收案制度,以与当事人签订委托协议之日为收案日期;以接到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之日为结案日期。常年法律顾问以合同规定的起止日期为收结日期。非诉讼事件以完成当事人的委托事项为结案日期,无论诉讼还是非诉讼案件都以收案、收费、交卷为统计标准。收结案应由该案的律师专人负责并应建立登记手续。 第六条本事务所对律师承办的案件及其他重要业务工作实行集体讨论的制度,以保证办案质量。讨论案件至少应有一名部门负责人主持,二名以上律师参加,并作详细记录。重大、疑难案件或其他有必要提请全体律师讨论的案件须由部门负责人或事务所主任召集全业务部律师或全所律师参加讨论,必要时向市司法局主管部门报告或备案。 第七条本事务所建立会议记录制,所内所作的各项决定及其全部重要工作,均应作出详细记载,并于年底装订成卷,由事务所主任签字盖章存查。 第八条律师办结的各项业务应及时立卷归档,立卷归档工作由承办律师或律师助理按照《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负责办理。 第九条事务所承办下列案件为重大、疑难案件: 一、xx案件;

生产现场管理考核奖惩制度 - 制度大全

生产现场管理考核奖惩制度-制度大全 生产现场管理考核奖惩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为确保文明生产,安全生产,树立公司良好形象,结合本公司现场实际情况,对生产现场人员做出如下奖惩规定:1、生产现场不戴安全帽者,不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每人次罚款20元;管理人员及班组长... 为确保文明生产,安全生产,树立公司良好形象,结合本公司现场实际情况,对生产现场人员做出如下奖惩规定: 1、生产现场不戴安全帽者,不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每人次罚款20元;管理人员及班组长不戴安全帽罚款50元。高空作业戴安全帽但未系好带者罚10元。 2、高空作业者酒后作业每人次罚款200元。高空作业者不系安全带每人次罚款50元。 3、生产现场上班穿拖鞋、高跟鞋者,每人次罚款20元。 4、擅自改变安全技术方案,拆改、移动或故意损坏安全设施,安全标志,每人次罚款50元。 5、生产现场私自乱拉乱接电线者,擅自动用电器设备者,每人次罚款30元。 6、高空作业随意掉落工具或材料者,每人次罚款30元,对有意掷物者罚款50-100元,对管理不负责的班组长罚款50元,对举报人员给予50的奖励。 7、在生产现场发现不明烟头的对当班班组按每个烟头罚款10元,对任意在生产现场吸烟、不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每次罚款50元,并负责引起火灾的损失,直至追究刑事责任。8、严禁酒后作业,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导致事故发生的,除对事故负责外并视情节轻重每次罚款200-1000元。 9、查获随地大小便,乱倒垃圾的人员,发现一次罚款20元,对检举揭发人员奖励30元。 10、在生产现场引起打架斗殴的,不论什么原因,双方每人罚款100-500元及其以上,对于为首挑起事端者和打人情节恶劣者,重罚500-1000元及其以上,对结伙打群架,每次罚2000元,并根据情节及后果情况决定是否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11、因私事两人打架斗殴,先动手打人者罚款100元,对于为首挑起事端者和打人情节恶劣者重罚500元及其以上,并根据情节及后果情况决定是否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12、对打架造成的医疗费、损坏财物赔偿费用,根据各方责任大小决定。 13、偷盗现场的物资、设备、零星配件者每次罚款500-2000元,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送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14、操作工操作行车时违反十不吊每次罚款50-500元。 15、生产现场的物品必须指定的地点摆放整齐,分类堆放,如有违反每项每次罚款20元。 16、保持现场清洁文明,当生产或非生产时产生垃圾必须及时清扫,,如有违反每次罚款50元。 17、在焊、割作业时,必须按有关规定采取防火措施,现场备好接火斗、灭火器材,违反者罚款50-200元。造成火灾的除负全部责任外,并罚款1000-3000元。 18、对破坏现场成品和机械、私自开动其它单位机械的,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防护制度防汛制度防治制度 欢迎下载使用,分享让人快乐

质量安全工作奖惩规定

质量安全工作奖惩规定 一、总则 1、本规定为****建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相关方安全质量督察的处罚依据。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特将本细则告知对方。并作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安全质量奖/罚通知单一式三份,一份由我单位项目部留存,一份由财务 二、质量管理处罚细则 第一条模板工程 1、梁柱墙板出现跑模视情节轻重每处罚款100-1000元,凿除砼找平的的人工费有班组承担,浪费材料费现场定。班组承担耽误工期赔偿全部损失和责任。 2、梁柱板墙局部鼓视情节轻重每处罚款20-200元。凿除找平的的人工费有班组承担。赔偿材料费现场定。 3、平板、栏杆、梁出现下塌弯曲、扭曲,平整超过10mm视情节轻重每处罚款50-200元,另外承担修复用工和所需材料费。 4、柱、墙板、梁(高大于600mm)高度4000mm内垂直度超过5mm,每1平米罚款5元,超过10mm超多少补偿抹灰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含阴阳角)。 5、板墙、板梁相交水平阴角不顺直,每2000mm超过5mm,罚款50元,通常超过20mm累计罚款负责修直并承担材料费。 6、梁柱接头不顺直、变形、有方木嵌入,每个罚款50元。 7、构造柱、梁模板每处跑模罚款100元,修复并承担浪费砼费用。 8、模板完工验收一次验收不合格罚款100元,二次验收不合格,罚本次完成量的30%。9、大芯板制作未按拼模方案拼模,每次罚款100-200元。 第二条钢筋工程 1、制作、绑扎不按图施工,不规范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出现错误罚款200元,承担造成浪费的材料。 2、锚固长度不够活超长,每次罚款100元并承担浪费的材料。 3、钢筋焊接接头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每个罚款50元并承担因焊接达不到要求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4、梁柱主筋移位、超过保护层每根罚款100元并承担因移位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5、其他钢筋移位,每处罚款50元并承担因移位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文档

2020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文档Document Writing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文档 前言语料:温馨提醒,公务文书,又叫公务文件,简称公文,是法定机关与社会组 织在公务活动中为行使职权,实施管理而制定的具有法定效用和规范体式的书面文 字材料,是传达和贯彻方针和政策,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实行行政措施,指示答 复问题,知道,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本文内容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一 第一条律师事务所业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制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部颁规章和规则而制定,以本事务所章程的基本原则和精神为依据,是本事务所业务管理的准则。 第二条业务管理规定的宗旨是: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事务所实行科学管理;本事务所实行律师分工负责制;建立健全本事务所的业务档案制度,真实记录律师活动,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坚持重大案件向有关部门请示汇报,疑难案件集体讨论,为委托人负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本事务所的部门划分如下: 一、办公室:负责本事务所的一般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和财务总务工作。 二、知识产权部:负责办理:商标、专利、专有技术、出版著作权、名誉权、税务、保险、注册登记等项法律事务。

三、房地产业务部:负责办理房地产开发、买卖、租赁土地使用权转让、工程承包、招标、合同见证等各项法律事务。 四、金融、证券业务部:负责办理引资、融资租赁、借贷、抵押、担保、企业股份制改造、公司设立、股票发行、上市等各项法律事务。 五、国内外经济业务部:负责办理涉外及国内的经贸、期货、海商、国际保险,企业破产清算、分立,合并等项法律事务。 第四条本事务所按上级下发的工作规程要求,统一接受委托,统一填写受案通知单,按标准收费,收案表应经主任签字。 第五条本事务所建立收案制度,以与当事人签订委托协议之日为收案日期;以接到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之日为结案日期。常年法律顾问以合同规定的起止日期为收结日期。非诉讼事件以完成当事人的委托事项为结案日期,无论诉讼还是非诉讼案件都以收案、收费、交卷为统计标准。收结案应由该案的律师专人负责并应建立登记手续。 第六条本事务所对律师承办的案件及其他重要业务工作实行集体讨论的制度,以保证办案质量。讨论案件至少应有一名部门负责人主持,二名以上律师参加,并作详细记录。重大、疑难案件或其他有必要提请全体律师讨论的案件须由部门负责人或事务所主任召集全业务部律师或全所律师参加讨论,必要时向市司法局主管部门报告或备案。 第七条本事务所建立会议记录制,所内所作的各项决定及其全部重要工作,均应作出详细记载,并于年底装订成卷,由事务

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奖罚制度

项目部管理人员奖罚制度为加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确保工程按期、保质顺利的完成,特制定如下施工管理制度: 一、处罚制度 (一)管理方面: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应岗位管理制度,认真负责,必须严格服从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的管理和安排。施工过程中,建设、监理单位提出的整改要求必须立即执行,否则每拖延一天罚款100—400元。 需甲方、监理协调解决事宜。凡是甲方项目部、监理召开的会议,要求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严禁代替、缺席、迟到,出现如上情况者,罚款100元。 凡违反甲方和监理现场管理规定者,应视其对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影响程度,对管理人员处以100—700元/次的罚款。 (二)组织方面:项目部每天下午6点用餐时召开工地碰头例会,项目部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必须参加。通知召开的各种会议和例会,管理人员均应按时参加,会议指定人或管理人员不到会或不按时到会,罚款30元/次·人。 现场各类会议和监理例会商讨的决定或形成的纪要,各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如未执行或未能很好完成的,应写出书面情况报告,供下次会议重新研审。如无故不执行或拖延不办,每项罚款50—100元/次·项。如果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或影响工程正常进行,则加罚100—500元/次·项。 (三)进度方面:根据甲方要求工期,管理人员必须制定详细的总进度计划、月度计划、周计划。按照计划合理组织相应人员、材料、机具及设备等。编制的各项施工计划,经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审定后,必须严格组织实施,保证按计划完成。如实

施中途遇特殊情况 ,必须写出书面报告,经各方认可后,方可调整计划。否则,计划中有一项未按计划完成,罚款50—20XX;如果提前完成奖励50-20XX/人次。 (四)质量控制方面: 1、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报验制度:各种材料进场、各工序施工必须提前8小时上报甲方、监理;坚决执行程序验收制度:每一检验批完成后,在自检合格后上报监理、甲方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严禁私自隐蔽,违反本规定罚款100—500元/次·项。 2、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把关施工质量: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图纸、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地方统一做法施工,严格执行自检标准,对发现的施工质量缺陷问题必须上报项目部负责人,严禁私自处理。否则违反本规定罚款100—300元/次·项。 3、施工技术、安全资料必须齐全真实及时,施工资料要与现场施工进度同步,由现场施工主管上报项目经理,再上报监理单位检查。由于资料不齐全,造成工期延误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处理,责任由管理人员自行承担。违反本规定罚款50—150元/次·项。 (五)成本控制方面:对施工过程中增加费用的工程签证要及时上报监理、甲方共同确认,做到实事求是。 1、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图纸,对图纸中出现问题必须及时向甲方、监理设及计院提出,避免由此产生不必要损失。 2、施工过程中,提倡、鼓励施工管理人员提出合理化建议,降低业主成本,如有较大经济效益的将给予奖励。 (六)安全文明施工: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或安全绳,临时用电、

律师事务所日常管理制度

律师事务所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实现本所日常管理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所行政管理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主持负责日常管理及行政事务全面工作。 第三条在实行主任负责制的前提下,本所行政管理推行岗位分工负责制。主任负责全面行政管理事务,副主任分管日常内部管理及行政事务,内勤人员、财务人员、律师协助主任、副主任管理具体行政事务。各项行政管理均分解落实到人并建立岗位责任制。 第四条本所行政管理包括接待、值班、收案、财务、公文、印章、档案、考勤、人事、会议、后勤、安全等行政管理事项。 第五条本所每月不定期召开所务会议,研究解决行政管理方面的事宜。所务会议参加者为:全体在职人员、在职律师、注册律师及相关负责人。会议由主任、副主任召集、主持,会议决定经与会者多数同意通过。 第六条本所每周二、四上午为学习日。周二上午为业务学习日,学习新颁行的、、文件,讨论疑难案件;周四上午为政治学习日,学习时事政治及有关中央、自治区、盟委行署、旗委政府重要文件。 第七条本所实行轮流值班制度,每日安排律师一至二人负责日常接待、收案、法制宣传、参与信访调解、解答、等事务。值班人员应对办事项进行处理并登记。

第八条收案、收费均由本所统一办理,禁止个人私自收案、收费,具体办法见本所“收、结案管理制度”和“收费管理制度”。 第九条本所重视并加强财务管理,详细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条对印章、介绍信严格管理,办法如下: (一)使用印章或介绍信均应有正当理由; (二)须经所主任批准; (三)履行登记手续; (四)明确专人保管,禁止随身携带印章、空白介绍信或盖有印章的便函外出; (五)因使用或保管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责任并予以处罚;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应予赔偿。 第十一条本所重视公文的日常管理。凡以本所名义制作的报告、请示、函件均应符合相应格式并经副主任审核后交所主任签发。公文应用本所稿纸拟就,以钢笔或毛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本所指定专人负责公文的收、发工作,往来公文均应编号、登记,传递要有登记签收手续。 第十二条本所重视档案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具体规定见“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本所重视人事管理工作,具体规定见本所“人事管理制度”、“招聘、辞退及辞职管理办法”以及“奖惩制度”。 第十四条考勤制度实施“一所两制”,分别为在职人员、在职律师、聘用人员实施正常上下班登记考勤制度与注册律师实施外出去向登记报备制度。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doc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1 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一、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及公司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全面落实以行政正职为核心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公司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和奖惩体系。使各级人员在生产中严守规程,尽职尽责,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各项目标落到实处,确保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与云南安杰机电安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范围内职能部门。 三、公司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考核的原则,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奖惩制,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思想教育与行政、经济奖惩相结合。对于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部门、班组和责任人给予处罚;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现场劳动纪律、违反调度纪律造成事故或隐瞒事故、弄虚作假的给予重罚;对失职、渎职或违反规程制度虽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也要给予批评和处罚。 四、安全考核坚持以责论处和重处重罚的原则,奖励采取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出发以教育与行政惩戒相结合,把思想政治工作同行政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贯穿与安全生产始终。

第二章:表彰和奖励 五、公司每年对以下部门、班组予以表彰和奖励: 1.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部门; 2.一年内无一类设备障碍及事故的部门; 3.公司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部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或做出特殊贡献的部门班组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班组和个人,给予特殊表彰和奖励; 4.公司每年与各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根据考核结果,公司给予兑现:奖金的40%用于奖励部门领导班子,10%用于奖励安全管理人员,其余部分用于奖励安全生产中做出贡献的班组和个人; 5.公司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考核管理按公司“安全风险抵押 金管理办法”执行; 6、安全生产奖励经费列入公司年度预算,并纳入工资总额统一计划和管理。 第三章:处罚 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公司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全面调查。安全监察室根据调查组结论进行事故责任划分,对有关责任人员按照本规定给予处罚。对重大事故应由上级部门组织调查的事

办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第一条律师事务所业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业务管理 制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部颁规章和规则 而制定,以本事务所章程的基本原则和精神为依据,是本事务所业务管理的准则。 第二条业务管理规定的宗旨是: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事务所实行科学管理;本事务所实行律 师分工负责制;建立健全本事务所的业务档案制度,真实记录 律师活动,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坚持重大案件向有关部 门请示汇报,疑难案件集体讨论,为委托人负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本事务所的部门划分如下: 一、办公室:负责本事务所的一般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和财务总务工作。 二、知识产权部:负责办理:商标、专利、专有技术、出版著作权、名誉权、税务、保险、注册登记等项法律事务。 三、房地产业务部:负责办理房地产开发、买卖、租赁土地使用权转让、工程承包、招标、合同见证等各项法律事务。 四、金融、证券业务部:负责办理引资、融资租赁、借贷、抵押、担保、企业股份制改造、公司设立、股票发行、上市等各项法律事务。

五、国内外经济业务部:负责办理涉外及国内的经贸、期货、海商、国际保险,企业破产清算、分立,合并等项法律事务。 第四条本事务所按上级下发的工作规程要求,统一接受委托,统一填写受案通知单,按标准收费,收案表应经主任签字。 第五条本事务所建立收案制度,以与当事人签订委托协议之日为收案日期;以接到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之日为结案日期。常年法律顾问以合同规定的起止日期为收结日期。非诉讼事件以完成当事人的委托事项为结案日期,无论诉讼还是非诉讼案件都以收案、收费、交卷为统计标准。收结案应由该案的律师专人负责并应建立登记手续。 第六条本事务所对律师承办的案件及其他重要业务工作实行集体讨论的制度,以保证办案质量。讨论案件至少应有一名部门负责人主持,二名以上律师参加,并作详细记录。重大、疑难案件或其他有必要提请全体律师讨论的案件须由部门负责人或事务所主任召集全业务部律师或全所律师参加讨论,必要时向市司法局主管部门报告或备案。 第七条本事务所建立会议记录制,所内所作的各项决定及其全部重要工作,均应作出详细记载,并于年底装订成卷,由事务所主任签字盖章存查。 第八条律师办结的各项业务应及时立卷归档,立卷归档工作由承办律师或律师助理按照《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负责办理。

施工现场管理奖罚规定

株洲九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九八·缔景城项目二期工程 施工现场管理的奖罚规定 编写人: 审核人: 株洲市新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五年十月

施工现场管理的奖罚规定 为维护工程各责任主体的利益,规范承包人的施工行为,加强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保证现场各项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遵照工程承包合同的有关条款,特制订以下施工管理奖罚规定。 以下施工管理奖罚规定适合本项目建设单位、项目监理部、施工总包单位和建设单位指定分包商。 第九项,适合总包单位和指定分包单位内部管理,建设单位和项目监理部在以下的奖罚规定中缺项时参照执行。 建设、监理施工三方组成项目现场管理组(检查组)对违规施工、违规作业、违反现场管理制度问题进行先取证后再作处罚;项目监理部负责检查实施;建设单位作为检查督促单位,监督制度不折不扣地执行。 一、目的、办法 1.目的:作为施工现场管理的一种约束性手段,监督施工单位 按设计、规范、合同、建设及监理单位要求完成合约内容,保证工程施工优质高效的开展。 2.在本工程项目施工的所有单位,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 建设及监理单位均有权按照本奖惩规定的相应条款进行奖励或罚款,奖励或罚款均由建设和监理单位共同认定。

3.各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承包单位管理,对分包方违反总承包 安全、文明施工规定,总承包提出事故隐患或其他问题,分包单位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总承包有权对分包方进行惩罚,但对指定分包的惩罚必须征求建设单位、监理意见。 4.违反本奖罚规定,建设和监理单位将以《处罚通知单》的形 式通知责任单位,罚金从施工单位当期工程进度款中扣除(专户存储,用于奖励)。 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 1.施工现场的库房、机械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模板、 脚手工具、加工场地、办公室、生活用房、厕所等布置,须严格按照监理批准的最新现场总平面布置图中位置布置,不按照规定的位置布置,不按监理限定的期限进行整改,以每处为单位,每处罚款500—1000元,并按监理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500元,罚款金额累加。 2、建筑垃圾、废旧材料不按照现场总平面布置位置堆放,不 按时外运或垃圾堆放场已满,不及时外运,每发现一次,罚款200—1000元,并按监理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200元,罚款金额累加。 三、材料进场 1.所有材料设备进场前须向监理提交计划,并报相关质保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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