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等事项权限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等事项权限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等

事项权限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琼食药监械[2017]1号

【发布部门】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7.01.13

【实施日期】2017.01.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等事项权限调整有关工作的通

(琼食药监械〔2017〕1号)

各市、县、自治县及洋浦经济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650号令)关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的相关规定和省编办《关于同意调整省级权力清单事项的函》(琼编办函〔2017〕15号),省局将对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等3项行政服务事项权限进行调整。为确保调整过渡期监管工作有条不紊,做到事项权限交换工作实现无缝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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