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备维护检修管理考核办法

电气设备维护检修管理考核办法
电气设备维护检修管理考核办法

红钢低压电气设备维护检修管理考核办法

为促进红钢公司低压电气设备(包含自控、仪表、计量设备)的维护检修工作上台阶、创高水平,确保电气设备安全、可靠、经济的运行。根据红钢公司对电气设备管理要求及相关规定,结合红钢实际电气设备检修力量的情况,特制定“红钢电气设备维护检修管理考核办法”。此办法适用于电气维护检修各相关单位。

1.严格做好低压电气、仪表的点检、维护、检修工作,严格遵守

设备“三大规程”。

2.生产组织上无条件执行红钢的调度指令,服从相关管理人员工

作安排、协调、调动、指挥,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违反调度指令和不执行或拖延执行相关管理人员安排布置的工作,考核100.00~1000.00元/次。

3.维护检修时不按设备规程、检修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工作,影

响人身安全;影响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行,视情节、后果轻重,考核100.00~2000.00元/次。发生重、特大设备事故,由红钢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4.因电气设备检修时间、检修质量、设备点检维护不到位引发设

备故障影响原料、烧结、高炉、炼钢、制氧各系统减产、停产或生产成本升高,考核500.00~5000.00元/次;如造成停产24小时以上,按经济损失的10~80%考核。

5.加强与相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以及各工种的联系配合,处理

设备故障及时、准确,如出现工作拖延、工作态度不端正、消极怠工、出工不出力、推诿、扯皮现象,每次考核50.00~200.00元。因工作不到位出现以上问题造成设备事故得不到及时处理,影响原料、烧结、高炉、炼钢、制氧各系统减产、停产或生产成本升高,按经济损失的10~80%考核。

6.相关管理人员安排的电气设备维修、修旧利废等工作,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每推后一天考核50.00元。

7.认真做好设备点检工作,不能不负责任、马虎了事。如发现点检不到位或没有点检出设备隐患,考核100.00元/次。若引起设备事故,考核200.00~1000.00元/次。若影响原料、烧结、高炉、炼钢、制氧各系统减产、停产或生产成本升高,按经济损失的10~80%考核。

8.值班人员在接到调度指令时,在规定时间内必须赶到事故现场。原料区域20分钟;烧结区域15分钟;高炉区域10分钟;炼钢区域5分钟;制氧区域10分钟;轧钢区域5分钟。每迟到一分钟考核50.00元,时间由各作业区调度室统计。

9.值班期间,如同时发生一起以上设备故障和检修人员不够时,要遵循先主后次的原则,必须告知操作人员和生产指挥中心调度室。如有违反考核100.00元/次。

10.值班人员在处理事故时,遇到难于处理或处理不了的故障时,必须马上通知生产指挥中心调度室,通过调度室通知电子公司上级领导。被通知的领导必须在一小时内赶到,每迟到一分钟考核200.00元。

11.设备物资部及生产保障作业所下任务单需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如不完成视影响生产情况考核1000-5000元;

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精品整理 巴彦淖尔市城通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用电的基本要求,对电气安全管理、临时用 电、防止人身触电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也适用于在公司外来施工单位。 2 具体要求 2.1 对电气装置、设备和线路进行设计、施工或改造时必须严格执 行国家有关电气的现行国家标准和安全规定。 2.2 电气作业人员是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 合格,取得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后,才能独立上岗操作。 2.3 必须严格执行电气“三票”(操作票、工作票、命令票)制度和临 时用电申请许可证制度。 2.4 手持式电动工具要严格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和有关规程的管理、 使用、检查、维修等安全规定。 2.5 生产厂房等重要位置的防雷设备装置,应定期检查测试,保证 符合安全标准。 2.6 电气设备应严防水、蒸汽及酸碱等腐蚀,以免造成绝缘损坏甚

至断电事故。 2.7 各部门应认真维护电扇、空调、照明日光灯、电源插座、出口 安全灯等电器设备的安全使用,如损坏应及时联系修复。 2.8 除工作需要外,公司内禁止使用电炉、电饭锅等大功率用电器 具。 2.9 凡在公司内需临时用电,应由使用部门(包括外施工单位)在使用前办理临时用电申请许可证,按照“谁使用,谁办票”的原则办理工作 票。 2.10 在易燃易爆危险区域一般不准使用临时用电。若确实需要,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由安全员审核同意才能许 可。 2.11 临时用电线路必须符合电气安全规程,其使用期限一般不得超 过一个月。 2.12 临时用电线路一般为架空、敷设装置内不低于2.5米,跨越道 路不低于6米,不准用金属管材作电线支撑。 2.13 临时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无破损,接头牢固可靠,有漏电保护 器作保险装置,室外开关有防雨设施,开关距地面不低于1.3米。

电气、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SY-AQ-01994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电气、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制度Electrical and equipment maintenance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电气、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一)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必须严格遵守本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二)凡是机电传动设备检查检修,必须切断电源并锁闭,并要悬挂“禁止合闸”警告牌。 (三)检修受压设备、管道、阀门、安全附件等,必须切断阀门,加隔离盲板,压力降到零或停止设备运转,方可进行。不准带压检修。 (四)检修中需要用临时行灯照明,必须采用低压36伏,铁制容器内和潮湿地带场所为12伏,引线中间不准有接头,绝缘要良好。(五)检修中需要电动工具,必须配有1比1隔离变压器或橡皮手套,有可靠的接地,保证安全可靠。 (六)禁止带电检修作业,如须带电检修,应经动力科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同意批准,并采取可靠安全措施,检修人员和监护人,必须

持证操作,无证者不准检修和监护。 (七)严禁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料容器、管道未清理、置换情况下,进行检修。 (八)严禁使用检修机具、葫芦、吊具、绳子、梯子、鎯头、板手等有缺陷的工具。 (九)检修人员,必须穿戴好本岗位所领用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赤膊、赤脚、穿拖鞋。 (十)检修中高空作业、动火作业,吊装作业等,必须办理有关申请手续,经有关部门同意批准,才能进行。 (十一)检修中未明确负责安全工作和监护人不准施工。 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 Fill In Your Business Name Here

电气设备及线路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52289 电气设备及线路安全管理规定标准 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电气设备及线路安全管理规定标准 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分配,听从指挥,做一个有理想、讲文明、懂技术、守纪律的新型工人。 2、坚守岗位,各负其责,科学操作,当班时,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工作岗位,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遇有特殊情况,须事先请假,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 3、司炉工当班时,严禁饮酒、睡觉,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锅炉房。有急事需要处理时,应在停炉后或带班人来后方可离开锅炉房。

4、严格遵守锅炉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保持各种设备的完好,清洁无污,消除跑、帽、滴、漏。 5、认真做好锅炉和辅助设备及安全附件的维修保养工作,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 6、根据环境温度的变化,在保证供暖温度的前提下,尽量节省燃料。 7、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技术、业务水平,熟悉锅炉各部位的性能和主要结构。 8、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9、认真填写运行记录和设备维修记录,故障未处理不得交班,待处理后方可交班。

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办法

名称文件等级三级页次 1.目的 对电气设备进行管理,防止因选择、安装、维护、使用不当而发生火灾。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集团公司所属各公司的所有电气设备的消防管理。 3.职责 3.1总务负责电气设备的选择、配置、安装、维护和管理。组织制订电气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3.2消防安全专职人员负责电气设备场所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维护、管理。 3.3各有关部门负责电气设备的正确使用和维护。 4.管理要求 4.1电气线路 4.1.1从事电气线路、装置的安装、维修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试考核合格,执证上岗。 4.1.2操作人员安装电线必须严格执行电器安装规格及有关规定。 4.1.3严禁电气线路超负荷运行。 4.1.4电气线路应按规定安装断路器和熔断器。 4.1.5严禁用铜丝、铁丝代替熔断器的熔丝。 4.1.6根据使用环境、特点、正确选用导线类型。经常检查电气线路,发现导线绝缘层破损及处理,对超过 使用期的导线要及时更换。 4.1.7特殊场所电气线路其导线应穿金属套管或阻燃硬塑料套管,在转弯处和超过30M长时应加接拉线盒做 好保护。 4.1.8所有电气布线都应当有适当的定位、支承、保护,以免造成绊脚或碰头之类的危险,或者受到正常作业 中的设备碰撞。工厂设备的电气引入线全部都应当是接地及连接至三脚插头的,或者是双重绝缘的。 绽裂的和磨损的电线应当不再使用。 4.1.9凡安装接线盒、电源插座和配电盘,都应当采用稳固的防护箱子或盖子。配电盘、接线盒和电源插座都 应当是可随时使用的,不宜受其它物件阻塞。 4.1.10避雷系统能够保护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亦可预防火灾。 4.1.11应当只使用符合认可标准的电气装置、插头、线路断路器和其他有关设备。不应容许使用不适当的临 时布线(例如插头里的电线裸露,没有插头)。 4.2变、配电装置 4.2.1变压器安装前必须认真进行测试,确认符合各项技术指标,才能安装,其安装位置便于日常维护和检 查。 4.2.2变、配电装置必须设置熔断器或继电保护装置。 4.2.3严禁变、配电装置负载超过变、配电容量范围运行。 4.2.4变、配电装置必须安装防雷设施,并保持装置的清洁。

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规定

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JBKG -ZCGLZD-2014-002 编制单位: 编制部门: 修订时间:

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规定 [JBKG-ZCGLZD-2014-00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以下简称电气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保障电力系统安全、可靠、稳定、经济运行,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电力系统和电气设备的设计、安装、检修、运行、更新、报废管理。 第三条“三三二五”制 本规定所称“三图、三票、三定、五规程、五记录”(以下简称“三三二五”制),具体包括: 1.三图是指一次系统图、二次回路图、电缆走向图。 2.三票是指工作票、操作票、临时用电票。 3.三定是指定期检修、定期试验、定期清扫。 4.五规程是指检修规程、试验规程、运行规程、安全规程、事故处理规程。 5.五记录是指检修记录、试验记录、运行记录、事故记录、设备缺陷记录。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四条支持保障部是公司电气主管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起草公司电气管理的规程、规章制度和细则,检查考核执行情况。 2.审核公司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气设备更新计划、电气设备的选型,审核电气设备、设施的封 存、停用、启用、转移及报废。 3.审核公司主要电气设备、设施大修和改造计划,审核关键设备检修及技术改造方案。 4.组织开展电气设备检查和评比,组织关键电气设备的技术分析及技术鉴定工作。 5.定期组织公司电气专业管理工作会议,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监督实施。 6.负责汇总、上报电气专业报表,汇总各单位上报的电气设备故障统计和分析。 7.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开展电气专业技术攻关。 8.按公司《事故管理规定》组织对公司级电气设备事故的原因调查、分析及处理。 第五条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审定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2.负责对施工现场用电作业和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

(完整版)电气安全管理规定

电气安全管理规定 1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分厂、部门及用电安全管理工作的用电管理。 2 术语和定义 2.1 电气工作 是指直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运行、试验、维护、检修工作。 2.2 用电 是指电气装置在安装、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的整个操作、使用、检查和维护过程。 3 职责 3.1 工厂管理部 3.1.1 组织贯彻国家电气安全法规、标准、规定,制定公司电气安全管理规定。 3.1.2 对公司贯彻执行电气安全法规、标准、规定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 3.2 分厂 3.2.1 贯彻电气安全法规、标准、规定。 3.2.2 负责本分厂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3.2.3 编制本分厂的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和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4 工作内容和要求 4.1 电气安全基本要求 4.1.1 电气安全管理工作应由设备主管,并设有专人负责,电气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电气专业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承有电气工作的车间,日常电气安全管理事项应由电气工作负责人担任。 4.1.2 要建立电气安全监察、检查制度,对电气作业、电气防护设施及电气设备安全状况,进行日检、巡检、特殊检查和专项预防性测试检查。电气安全主管部门,每年应组织两次群众性的电气安全检查活动,及时修正、消除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在执行过程中的遗漏和偏差,消除电气事故隐患、杜绝违章行为。 电气安全检查内容:

a)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责任是否健全落实; b)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已执行、人员无违章; c)设备安全状况是否符合技术标准规定; d)电气场所安全防护装置、设施、警示标志等是否齐全、完好可靠; e)电气作业人员的个体安全防护是否符合规程规定等。 4.2 电气工作人员要求 4.2.1 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应具有相当于高中以上的文化程度,经医疗部门(医院)的身体检查,身体状况应符合电气工作条件要求,凡有视觉(双目视力校正后在0.8 以下、色盲)、听觉障碍,高、低血压病,心脏病,癫痫病,神经官能症,精神分裂症,严重口吃者不能从事电气工作。 4.2.2 新从事电气工作的工人、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过电气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规程学习,见习或学徒期满考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相应技术等级的电气工作。 4.2.3 安全主管部门应向每名电气工作人员提供学习和参照执行操作的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主管部门每年应组织两次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学习考试,凡未参加培训和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从事电气工作;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须重新温习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电气工作。 4.2.4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电气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当地安全管理部门要求,参加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培训,未进行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不得从事电气工作。 4.2.5 工程设备主管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变配电站(所、室)的负责人、值班长、检修、试验班组长等人员,应按当地业务主管部门要求,按时参加当地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学习。 4.2.6 参加电气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电气劳动的人员(干部、临时工等),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电气安全知识、注意事项的培训教育,在电气人员的严格监护下参加指定工作;外单位派来支援电气工作的电气工作人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由电气设备主管部门介绍与工作有关的电气系统运行方式和设备状况,并提出安全注意事项,在完成安全组织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后方可从事电气工作。

电气设备各种管理制度

电气各种制度 1、设备点检管理制度 2、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3、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4、运输部水电段电器仪表监督制度 5、水电段动力系统管理制度 6、电气操作票与工作票标准化管理制度 7、设备作业标准 8、电气仪表制度 9、电气绝缘监督制度 10、设备缺陷制度 11、电气交接班制度 设备点检管理制度 1.水电段设备点检工作分三级点检:一级点检为岗位操作工点检(包括锅炉司炉工、软水化验工、 热交换泵工)和电力电工、管工、成品仓电钳工巡检;二级点检为工班长点检;三级为技术员点检。 2.岗位操作工要熟悉本岗位设备点检标准,按要求,定期点检,并做好记录。 3.岗位操作工在点检中发现异常问题,自己能排除的立即排除,自己不能排除且有备用设备的, 立即调换设备;没有备用设备的,立即停机检查,采取必要的措施,同时上报工长,以便检查、诊断,及时处理。并将点检发现异常问题及其处理过程、结果一并记入点检卡。 4.电工、管工、成品仓电钳工,每周二、五,分片包干,责任到人,进行巡检。并按要求作好巡 检记录。 5.电工、管工、成品仓电钳工在巡检中发现异常问题,自己能排除的立即排除;自己不能排除的, 作好问题记录;生产急需的,立即汇报工长,以便检查、诊断,及时处理。 6.工长对工区范围内设备,每周查巡一遍;两周要点检一遍;对难以处理的异常问题,及时填写 点检信息反馈卡,上报技术室。 7.工长定期检查生产岗位操作工、巡检人员对设备设施的点检情况,对异常问题予以确认并采取 措施,同时做好记录。 8.技术员每月下基层两次,重点点检、诊断,决定检修方案及必要的安全措施,对于难以处理的 异常问题,及时填写点检信息反馈卡,上报安全环保科协调外委处理。 9.技术员每月25日前,收缴各工区点检卡、巡检记录,进行月度点检工作总结与分析。同时将当 月的各种点检卡装订成册,入档保管。 10.技术室建立健全点检信息反馈记录台帐,及时征求领导意见,反馈处理意见。同时将当月点检

电气设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167 电气设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精品制度范本 编号:YTO-FS-PD167 2 / 2 电气设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所有电气设备的安装及线路敷设应符合电气安装规程的规定。 二、在增设大容量的电气设备时,应重新涉及线路,方可进行安装和使用,严禁私自在电气线路上增加容量,以防过载引起火灾。 三、建筑内不允许采用铝芯导线,应采用铜芯导线,在夹层或闷顶内敷设线路时,应穿管敷设,并将接线盒封闭。 五、电气设备、移动电器、避雷装置和其他设备的接地装置应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结缘及接地电阻的测试。 六、在配电室和装有电气设备的机房内应配置适当的灭火器材。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The Name Of The Organization Can Be Entered In This Location

电气设备维修管理制度

屯宝煤矿电气设备维修管理制度 本制度的制定是为了保证在电气设备上进行的检修,安装工作安全有序,确保检修,安装人员的安全及电气设备正常运行。本制度包括检修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终结制度和厢站检修制度。 检修工作票制度 (1)电气设备检修工作应由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根据工作任务的要求先期进行现场调研,确定检修安装工作参加人员,停电范围,工作时间及所用安全防护用具,器材和所采取的安全措施等制定工作票。 (2)检修准备工作及检修工作票的制定在工作开始前完成。检修工作票报部门领导批准,备案。 (3)以下在电气设备上进行的检修工作,应填写工作票[1]在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二次系统和照明等回路上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的或需要做安全措施的;高压电力电缆需停电工作的;其他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的。【2】需要在低压配电箱柜,低压电源干线上工作的;在二次系统和照明等回路上工作,无需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培训的;在带电设备外壳上工作以及有可能触及带电设备导电部分的;高压电缆不需要停电的工作。 (4)工作票一式两份,内容正确,清楚,不得涂改。 (5)工作票使用完毕应妥善保管。 (6)工作负责人的职责: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正确组织,分工明

确;检查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符合现场实际工作条件;工作前向工作人员告知危险点,交代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的要求;工作中检查监督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安全规程的规定,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和执行现场安全措施的情况;检查工作人员的工作内容是否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要求;工作完毕后应和运行人员或现场电气负责人员进行全面复查无误后,方可恢复供电。 (7)参加检修工作人员职责:严格服从工作负责人的指挥,明确掌握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安全措施和危险点;清楚工作范围内的设备性能和电压等级,如有疑问向工作负责人询问清楚后方可工作;超出范围的工作未经工作负责人许可不得擅自动手,对设施的安全措施不得随意变更;遵守操作规程,技术标准和工作纪律,正确佩戴使用安全防护用具。 工作许可制度 (1)工作许可人在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后还应做好以下工作: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采取的安全措施,对具体的设备指明实际的隔离措施,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工作中的注意事项;与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确认签字。 (2)在完成上述许可手续后,检修工作人员方可开始工作 (3)运行人员不得变更有关检修设备的运行接线方式。 (4)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安全措施,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更改时,需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共同同意。

场站电气设备安全管理规定(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场站电气设备安全管理规 定(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2067-77 场站电气设备安全管理规定(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 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 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生产区一切电气设备及线路,未经分公司生产科同意,不得随意移动、调换、增减和改变接线方式。 2、站内进行电气操作时必须办理工作票和操作票,且必须两人以上操作,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5、所有电气设备必须接地,并定期测量接地电阻。不合格要及时汇报和处理。 6、进行场站施工作业时,防止地下电缆的损坏,确保人身安全。 7、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持证上岗,原则上停电进行。否则要有绝对可靠的安全措施,严格按带电作业规定进行。 8、检修线路时,必须安装接地线。室内检修时,挂标志牌。 9、操作人员在操作电器设备时,一定要按规定使

用电气安全护具。 10、禁止乱接电线、乱接电器、擅自换规格不相符合的保险等。 11、电气设备起火时,先切断电源。灭火时用二氧化碳、干粉、沙子等扑救。 12、检修电气设备时停电设备与未停电设备之间加装临时遮拦,不设遮拦应保持安全距离。 13、电气工作人员到现场检修,一定要与生产人员联系,待同意后方可检修。 14、在配电室工作,要采取防止触及运行设备的措施。 15、遇雷雨时,所有电气检修工作必须停止。 16、每次停电和恢复供电要对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17、每年进行一次电气春检,利用春检对高压设备进行一次维修保养;每年对其它用电设备进行两次检查和维修保养;平时保持低压配电室清洁;电气设备在运行中出现问题时能处理的及时处理,不能处理

(设备管理)机电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机电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为认真落实国家安监总局煤矿管理办法及、条文之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保证我矿主要采掘设备、提升运输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减少和消灭机电事故的发生,真正做到预防为主,维修保养、计划检修并重的科学管理,认真做好计划检修与平时的日常维修保养相结合,以确保各单位的主要采掘设备、提升运输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特制定本实施细则,要求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检修: 1、井下皮带设备每天必须保证有2小时的检查、维修时间。 2、平时难轮换检修的大型固定设备,应作定期的大、中、小修。 3、每个回采工作面结束后,进风顺槽、回风顺槽及工作面的设备一律上井检修,不得在井下倒装使用。每台综掘机累计在井下使用满1年,其主要部件(如:切割电动机、油泵电动机等)必须解体升井检修。对井下现在使用的局部通风机累计在井下使用满半年,必须轮换升井检修(井下局部通风机的使用台账由经营调度室负责建立,并且按时下达轮检通知单)。 4、公司的固定设备的停产检修计划,应集中力量解决主要问题,不要把平时能检修的项目都挤到停产日或节假日检修。 二、定检组织: 1、大型固定设备的轮换检修及停产检修必须由机电队根据日常检修掌握的情况与规定的试验、检修周期和停产检修时间。编制年度检修计划,经公司领导签字后执行,其他由安监调度监督执行。 2、计划检修项目确定后,对主要设备还要编制“单项检修工程任务书”。该任务书由检修单位的技术负责人负责编写,要求内容齐全。 3、设备在检修时,必须有详细的检修记录,一式两份,报机电科1份,

自己存档1份。凡是经过检修的设备,必须符合质量标准,严格验收。 4、各部门必须建立机电设备轮检记录本,并将日检、月检的内容详细填写。 三、定检时间 1、绞车;大修每年一次,小修半年一次,班检每天一次。JD—40绞车以下,每半年上井轮检一次,其他检修按制度执行。 2、运输皮带机:大修每年一次,小修半年一次,班检每天一次。 3、运输转载机:大修每年一次,小修半年一次,班检每天一次。 4、局扇:每半年上井轮检一次,每天切换一次,每班检查一次。 5、主扇:每月倒机一次,每年大修一次,每天巡视3次,每班检查一次。 6、瓦斯泵:每月倒机一次,每年大修一次,每天巡视3次,每班检查一次。 7、压风机:每月倒机一次,每年大修一次,每天巡视3次,每班检查一次。 8、主排水泵:每月倒机一次,每半年大修一次,每天巡视3次,每班检查一次。 9、水泵:40KW以下每半年大修一次,每季小修一次,每班检查一次。 10、主供线路:每季检查一次。主配电室,每年检修一次,每天巡视3次,每班检查一次。

电气设备检修管理规章制度

电气设备检修管理规章 制度 Revised by Petrel at 2021

电气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1、总则 为切实加强设备管理、不断提高设备健康状况,使各生产单位的专(兼)职设备管理技术人员能更好地管理好设备,特制定本制度。 电力设备的检修工作应严格按照部颁的各种设备的检修规程进行,做到“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保证设备在大修周期内能安全运行。 本标准适用于我公司计划检修、临时性检修、事故性检修及改建、扩建工程而影响正常运行的设备。 本制度自二00二年十月一日执行。 2、检修计划的编制、审核和执行 检修计划编制的依据:1、设备的缺陷及运行情况;2、计划改进的工作、项目;3、上一次大修、检修时间。 检修计划的内容:1、大修、检修的名称及内容;2、大修、检修的用工、用料情况;3、计划开工、峻工日期;4、主要备品备件;5、35kV以上主系统停电计划,由生产部会同县调按时间上报区调。 停电计划内容:1、大修、检修改进的具体工作内容及工作范围;2、需停电的范围(必要时应用一次图标明);3、应采取的必要的安全措施;4、系统改变运行方式、情况和意见;5、具体竣工

日期、时间。 临时性检修的内容:1、高压配电系统因停电而安排的检修、应在前一天提出申请;2、如设备发生严重缺陷直接造成威胁人身安全及设备安全运行,为防止事故发生,应及时提出申请。 计划检修应在开工前三天由施工单位负责人(专责人)向调度提出申请,调度应在开工两天前批复。 事故抢修应由公司领导在现场直接指挥变电运行人员与检修、试验人员共同完成任务。 3、检修管理 设备检修应具备下列资料:1、设备台帐;2、设备图纸及产品说明书;3、检修试验记录;4、设备缺陷报表;5、检修年度、季度、月度计划;6、大修及检修工程总结;7、大修及检修遗留项目。 大修及检修后应会同运行单位进行验收评级,检修单位在事先应详细介绍其检修情况和遗留项目及运行维护中注意的问题。 未经调度同意,不得将运行中设备及备用设备退出运行。 设备更换、退出、拆除(变压器、开关、线路等影响固定资产变更),事先应经县公司领导批准方可进行施工。 如在大修、检修中发现有下列情况可延长检修时间:1、发现新的设备缺陷、不及时处理将影响设备安全运行;2、由于天气影响(如雷雨、大风、雪等)使检修工作中断,应及时提出延长检修申

电气设备管理办法

电气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电气设备正常是公司生产设备正常运行的必须条件,也是公司固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公司电气管理规范,电气设备运行持续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电气设备管理机构职责内容和要求。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子公司。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主管副总经理职责 1、负责公司的电气设备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有关方针政策,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决策公司的电气设备管理目标和规划。 2、组织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电气设备管理法规、制度和规定。 3、负责公司电气设备全过程的运行和管理工作。 4、审定公司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第五条设备部职责 1、协助上级主管领导做好贯彻执行国家和公司有

关电气设备管理的法规、制度和规定的工作,组织制定(修订)公司的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2、负责全公司电气管理工作的业务领导,负责协调电修车间与其他车间的工作联系及任务的平衡。深入基层及时处理解决电气方面存在的各种问题。 3、制定公司电气管理制度考核指标,督促车间执行并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4、负责大修、更新项目的初审,落实电修车间提出电气设备的月、年度检修计划,参与设备更新改造技术协议的签定。 5、参加重点技术改造和新建项目中有关电气改造设计方案的审查,参加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6、负责电气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引导车间使用节能降耗新设备,促进公司电气设备自动化水平。 7、组织协调解决影响装置正常运行的主要电气设备问题,组织消除重大电气设备隐患,提高设备完好状况。 8、组织由于电气原因造成的设备事故原因分析会,督促电修车间安排整改,制定措施,避免重复发生。 9、负责全公司电气设备及供电系统运行方式和继电保护配置及定值的管理工作。

电气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电气设备检修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 FS-QG-52472 电气设备检修制度 Electrical equipme nt maintenance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本制度的制定是为了保证在电气设备上进行的检修,安 装工作安全有序,确保检修,安装人员的安全及电气设备正常运行。本制度包括检修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终结制度和厢站检修制度。 检修工作票制度 (1) 电气设备检修工作应由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根据工作任务的要求先期进行现场调研,确定检修安装工作参加人员,停电范围,工作时间及所用安全防护用具,器材和所采取的安全措施等制定工作票。 (2) 检修准备工作及检修工作票的制定在工作开始前完 成。检修工作票报部门领导批准,备案。 (3) 以下在电气设备上进行的检修工作,应填写工作票 (1) 在高压设

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二次系统和照明等回路上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的或需要做安全措施的;高压电力电缆需停电工作的;其他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的。【2】需要在低压配电箱柜,低压电源干线上工作的;在二次系统和照明等回路上工作,无需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培训的;在带电设备外壳上工作以及有 可能触及带电设备导电部分的;高压电缆不需要停电的工作。 (4) 工作票一式两份,内容正确,清楚,不得涂改。 (5) 工作票使用完毕应妥善保管。 (6) 工作负责人的职责: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正确组织,分工明确;检查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符合现场实际工作条件;工作前向工作人员告知危险点,交代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的要求;工作中检查监督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安全规程的规定,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和执行现场安全措施的情况 检查工作人员的工作内容是否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电气设备及线路定期检修、检查制度word版本

电气设备及线路定期检修、检查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公司电气设备及电气线路的运行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保障电力系统安全、可靠和经济运行,为生产创造良好的供电环境,依据国家电力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电气设备及线路检修、检查的基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电气设备及电气线路是指公司用于生产、生活中的所有供电设施。 第三条电气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第四条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和检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执行。 第五条认真执行“三三二五”制(三票、三图、三定、五规程、五记录)。 “三票”指工作票、操作票、临时用电票。 “三图”指一次系统图、二次回路图、电缆走向图。 “三定”指定期检修、定期试验、定期清扫。 “五规程”指检修规程、试验规程、运行规程、安全规程、事故处理规程。 “五记录”指检修记录、试验记录、运行记录、事故记录、设备缺陷记录。第六条电气作业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第七条电气作业人员上岗,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和正确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气工具。 第八条运行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第九条电气检修必须执行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指定签发人签发,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并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后方可作业。 第十条不准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无论高压或低压),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和拆下熔断器,同时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警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警示牌或送电。 第十一条必须带电检修时,应经主管电气的工程技术负责人员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应由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 第十二条在停电线路和设备上装设接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确认无电后,在工作地段两侧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设备和线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 第十三条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作业,必须由负责人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准进行作业。 第十四条外线、杆、塔、电缆检修,在作业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规定后方可作业。第十五条高压设备无论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必须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的安全距离。 第十六条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巡视人员应穿绝缘鞋,并不得靠近避雷装置。 第十七条在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及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由两人执行,并由技术熟练的人员担任监护。 第十八条供电单位与用户(调度)联系,进行有关电气倒闸操作时,值班人员必须复诵,核对无误,并将联系内容、时间和联系人姓名记录在案。 第十九条变、配电所出入口处或线路中间某一段有两条以上线路邻近平行时,应验明检修的线路确已停电,并挂好接地线后,在停电线路的杆、塔下面作好标志,设专人监护,防止误登杆、塔。

电气设备安全检修管理规定(正式版)

电气设备安全检修管理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电气设备安全检修管理规定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1 目的和范围 为了规范电气设备的检修作业, 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促进化工生 产的稳定运行, 制定本规定。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电气设备检修作业的安全管理。 2 职责 2.1 安全环保部负责电气设备检修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 2.2 电仪分厂电气车间负责做好电气设备检修作业的日常管理工作。 3 管理程序 3.1 一般规定 3.1.1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3.1.2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检查身体, 并证实确无妨碍电气工作的疾病, 经过专业培训, 考核合格, 取得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和安全作业证, 才能从事电气作业。 3.1.3 上岗人员应根据作业内容, 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并正确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气工具。

3.1.4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及工作间断、转移、终结制度, 认真做好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3.1.5 在进行电气作业时, 必须由2人以上进行, 并由技术熟练的人员担任监护工作。 3.1.6 带电设备或线路在未经验电确认前, 一律视为有电, 任何人不得触及。 3.1.7 凡属电气设备和线路的一切检修作业, 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 3.1.8 作业时严禁使用自己不熟悉的电气工具或设备。 3.1.9 作业现场要准备好安全应急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 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 3.1.10 在坠落高度2米以上工作时, 须办好登高作业证并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3.1.11 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保持完好, 且每年定期检测。 3.2 安全技术措施 3.2.1 在全部停电和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 必须采取下列措施: 1.将设备断开电源; 2.验电;

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设备定期检修制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文件编号:KG-A0-1200-66

设备定期检修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正确使用、维护设备,延长设备使用寿 命,提高设备完好率,减少机电设备事故率,结合鑫铜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鑫铜公司机电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鑫铜公司使用设备的单位,对 从事设备使用的单位和职工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各使用设备的单位和操作维护人员必须严格 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设备定期检修工作分类 第一条定期检查 设备定期检查必须按照计划进度和规定项目进行。 检查时需查明并清除设备不能正常使用到下次计划检修时 的故障,同时进行清洗、换油和紧固。大、中修前的检 查,还必须查明在下次计划检修时需修理的内容为下次修 理作充分准备。

第二条小修 设备小修是工作量较小的一种计划修理。小修时应进行必要局部的分解检查和维护保养,更换与修复损坏的零部件,确保正常使用。 第三条中修 设备中修是对部分零部件进行分解检修的一种计划修理。中修时必须更换和修复已磨损、腐蚀或丧失性能的零部件,校正设备水平度和垂直度,确保设备运行的可靠性能。 第四条大修 设备大修是工作量最大的一种计划修理。大修时将设备全部分解,修理标准零件,更换和修复磨损、腐蚀、老化或丧失工作性能的零件与部件,并进行必要的试验,以恢复设备规定的精度、性能及效率。 第五条预防性试验 大型设备的技术测试和探伤,按《煤炭工业设备 管理规程》及上级文件要求的项目和周期进行。对受压容器、电气设备及起重设备按劳动局、电力部门规定的间隔

电气安全管理规定(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电气安全管理规定(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电气安全管理规定(通用版) 1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的发电、供电及用电安全管理工作,同时适用于外单位在集团公司内部基建安装等项目的用电管理。 2术语和定义 2.1电气工作 是指直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运行、试验、维护、检修工作。 2.2供电 是指提供给用电设备电力的输电、变电、配电的全过程。 2.3用电 是指电气装置在安装、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的整个操作、使用、检查和维护过程。 3职责

3.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3.1.1组织贯彻国家电气安全法规、标准、规定,制定集团公司电气安全管理规定。 3.1.2对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贯彻执行电气安全法规、标准、规定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 3.2分、子公司 3.2.1贯彻电气安全法规、标准、规定。 3.2.2负责本公司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3.2.3编制本单位的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和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4工作内容和要求 4.1电气安全基本要求 4.1.1电气安全管理工作应由有关电气业务部门主管,并设有专人负责,电气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电气专业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承有电气工作的车间(站、队、所)班组,日常电气安全管理事项应由电气工作负责人担任。 4.1.2要建立电气安全监察、检查制度,对电气作业、电气防护

电气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电气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电气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发生触电事故,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机械工业企业、事业单位的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仪器的设计、制造、安装、试验、使用、维修与管理。 第三条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的带电作业和高空作业均应按原第一机械工业部《危险作业审批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企业要在厂长、总工程师领导下,指定有关业务部门主管电气安全工作、保证电气安全。 第五条一切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程。凡违反本规程而造成事故者,要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制裁等,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条所有从事电气设备安装、运行、试验、维护检修等工作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凡有视觉(双目视力校正后在0.8以下、色盲)、听觉障碍,高、低血压病,心脏病,癔病,癫痫病,神经官能症,精神分裂症,严重口吃者不能从事电气工作。 第七条各项电气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必须齐全。变配电所(站室)、电气设备、线路的安装、验收、运行、检修资料档案应完整准确。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一节电气工作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第八条对电气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各级电工必须达到机械工业部颁发的各专业电工技术等级标准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水平,凭操作证操作。严禁无证操作或酒后操作。 第九条新从事电气工作的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电气安全技术培训,见习或学徒期满,经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后才能操作。新上岗位和变换工种的工人不能担任主值班或其他电气工作的主操作人。 第十条供电系统的主管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变配电所(站、室)的负责人、值班长、检修、试验班组长应按时参加当地业务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考核。 第二节停送电联系 第十一条停送电联系应指定专人进行。非指定人员要求停送电时,值班人员有权不予办理。联系的方法采用工作票、停送电申请单、停送电联系单或电话联系等。停送电联系的时间、内容、联系人、审批人等项目应在上述停送电凭证内写明。严禁采取约时或其他不安全的方式联系停送电。 第十二条在办完送电手续后,严禁再在该电气装置或线路上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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