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面粗糙度对照表1-1
1.在
Ra.Rz.Ry 中优先选用Ra
2.在Ra.Rz.Ry 的数值第1系列
和第2系列中优先选用第1 系列。
3.新国标与旧国标数值的 对应转换按下述三种情况
处理。
⑴在有利于加工,但又不影
响表面功能的前提下,旧标准的等级一般应转换成新标准Ra 或Rz.Ry 第1系列中最靠 6应转换成Ra 为3.2чm 或Rz 为12.5чm ⑵当表面要求较高时.旧标准的等级应转换成新标准Ra 或Rz.Ry 的第1系列中最靠近的
上档值,如 6Ra 为1.6чm 或Rz 为6.3чm。⑶当不能按前两种方式转换时仍取旧国标中的极限值及新国标中的第2系列值但这仅
是对位数极少而粗糙度要求较高的表面(即 9以上的表面)而言的
4.本表中“新标准标注示例”仅仅是举一种常用的标准示
例
5.本表中Ra 为轮廓算术平均
偏差Rz 为微观不平度十点高
度Ry 为轮廓最大高度,Rz 和Ra 的比值关系根据我国的试验结果为Rz=4.5Ra 0.9716.制定本表的依据为GB131-83。GB1031-83,GB3505-83《表面粗糙度介绍》《表面光洁度译文选辑》《互换性与技术测量》。
说明
μ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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