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厨房设计要求规范

中央厨房设计要求规范
中央厨房设计要求规范

中央厨房(工厂)设计规范

一、选址

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二、设计前期准备工作

1.场地总体的建筑结构、水、暖等相关原始图纸。

2. 收集相关各部门的具体要求。

3. 研究周边餐饮的相关设计情报。

三、场所设置、布局、分隔、面积要求

1. 设置具有与供应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调、面点制作、食品冷却、食品包装、待配送食品贮存、工用具清洗消毒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各场所均设置在室内,且独立分隔。

2. 进行凉菜配制,以及食品冷却包装、待配送食品贮存,应分别设置食品加工专间。

3. 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烹饪、食品分装及待配送食品贮存的顺序合理布局,加工处理流程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能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4.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切配动物性和植物性食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

5. 食品加工操作和贮存场所面积原则上不小于300m2,应当与加工食品的品种和数量相适应。

6. 切配烹饪场所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40%(全部用半成品烹饪的可适当减少)。

7. 凉菜间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10%。

8. 包装间面积不小于30m2。

9. 厂区道路采用混凝土、沥青等便于清洗的硬质材料铺设,有良好的排水系统;

10. 加工制作场所内无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的区域(或距离25m以上)。

四、食品处理区地面、排水、墙壁、门窗和天花板要求

1. 地面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的材料铺设,且平整、无裂缝;

2. 粗加工、切配、加工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需经常冲洗场所、易潮湿场所的地面易于清洗、防滑,并有排水系统;墙角、柱脚、侧面、底面的结合处有一定的弧度;

3. 地面和排水沟有排水坡度(不小于1.5%),排水的流向由高清洁操作区流向低清洁操作区;

4. 排水沟出口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

5. 墙壁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积垢的浅色材料;

6. 粗加工、切配、烹调和工用具清洗消毒等场所应有1.5 m以上的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食品加工专间内应铺设到顶;

7. 内窗台下斜45度以上或采用无窗台结构;

8. 门、窗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设有易于拆下清洗不生锈的纱网或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各类专间的门能自动关闭;

十、库房和食品贮存场所要求

1. 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用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分开设置;

2. 冷藏、冷冻柜(库)数量和结构能使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分开存放,有明显区分标识;

3. 除冷库外的库房有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如设防鼠板或木质门下方以金属包覆)设施;

4. 冷(冻)藏库设可正确指示库内温度的温度计。

十一、专间要求

1. 专间内无明沟,地漏带水封,专间墙裙铺设到顶;

2. 专间只设一扇门,采用易清洗、不吸水的坚固材质,能够自动关闭。食品传递窗为开闭式,其他窗封闭;

3. 需要直接接触成品的用水,应加装净水设施;

4. 专间内设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的空调设施、空气消毒设施、流动水源、工具清洗消毒设施;凉菜间、食品冷却间、食品包装间设专用冷冻(藏)设施;

5. 专间入口处设置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的通过式预进间。洗手消毒设施除符合本规范第十三条的规定外,应当为非手触动式。

十二、更衣室要求

更衣场所与加工经营场所处于同一建筑物内,有足够大小的空间、足够数量的更衣设施和适当的照明。

第二十五章。

工艺流程:

清理墙面

刷第一遍乳胶漆

刮腻子

修补墙面

刷第二遍乳胶漆

刷第三遍乳胶漆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墙面一定要清理干净,不得有油污等。腻子使用耐水腻子,比例为:聚醋酸乙烯乳液:水泥:水=1:5:1。

2)第二类顶:轻钢龙骨吊顶

施工工艺参见北京市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DBJ 01-26-96)第九篇

第十六章。

工艺流程: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依据镀锌板规格,副龙骨间距以500*500为宜。铆钉间距为150。吊顶一定要水平,以免镀锌板表层结露后流坠,镀锌板分块间隙缝一定要直,避免副龙骨直接暴露在外而生锈。

(二)墙面装修

目前墙面装修可采用152*152白瓷砖铺贴。

施工工艺参见北京市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DBJ 01-26-96)第九篇第十一章(室外贴面砖)及第十三章(墙面贴陶瓷砖)。

工艺流程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墙面铺贴平整,不得错贴,以免积累油渍。基层处理干净,各粘结层粘结强度要高,墙面不得空鼓,以免瓷砖脱落。墙砖勾缝后应及时檫净沙浆以及其他工种污染物,以免日后清理不净。

(三)地面装修

地面装修目前使用的材料有如下几种:50*200劈开砖、100*100广场砖、300*300红色通体砖三种。目前主要使用劈开砖和粉色通体砖两种。

1)基层处理

2)吊垂直、套方、找规矩

3)抹底层砂浆

4)贴灰饼

5)弹线分格

6)镶贴面砖

7)浸砖

8)排砖

9)面砖勾缝与擦缝

10)弹线

11)安装主龙骨吊杆

12)安装副龙骨

13)安装主龙骨

14)刷防锈漆

15)预留检修口和风口

1. 中央厨房(工厂)电气工程设计依据(有关设计规范)

1)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程》JGJ/T16-92

准备工作:弹线,刷水泥浆结合层,铺干性水泥砂浆,铺地砖,勾缝、清理

2) 《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J133-90

3)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4) 《等电位联接》97SD567

5)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

6) 《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图集(增订本)》92BQ《建筑电气通用图集》

2. 中央厨房(工厂)电气工程施工依据为施工图纸以及北京建工集团总公司编撰的《建筑设备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标准(第二版)》。

3. 所有中央厨房(工厂)开关、插座、配电箱必须安装防水。

4. 到主炉鼓风机电线用高温线

5. 电管墙处做暗管、顶部做明管。

6. 配电室要求安装防爆灯,照明开关在门外控制。

7. 仓库可采用36W日光灯,照明及排气扇开关在门外控制。

8. 煤气室要求安装防爆灯,照明开关在门外控制。

9. 卫生间:要求照明开关在门外控制,

10. 如有鱼池增氧机,插座要求装在距地1.8米处,使用防水日光灯。

11. 热灶区:除照明和冰箱、厨房加工设备用电外,需设置排烟风机电源、油烟进化器电源和油烟灶新风电机电源。排烟、新风和防爆照明灯开关必须做在同一个小配电箱控制。

12. 食梯;如有安装餐梯,建议提升能力不小于100公斤。应预留4KW电源。

5. 照明箱、插座箱、开关上口配线均为母排供电,每个控制回路均为断零断火。

6. 中央厨房(工厂)内各种动力用电(如鼓风机、电烤箱、保鲜工作台,电热水器均为动力配电),而且每个设备应单独控制。

7. 排烟罩内配线应采用NH-1BV-250°导线,其它厨房区应采用2R-BV-105°导线。

8. 动力及照明配电柜的进出线开关大于80A的均选CME朔壳开关,小于80A 的可选用C45N或C65N,照明开关可选用DPN双断点开关。

9. 中央厨房(工厂)内采用防雾日光灯照明。特殊区域使用防爆灯具。

10. 厨房区、大厅、小厅、走道、包间,按要求设置照明及安全出口指示灯、值班灯等。分区设照明配电箱,尽量集中控制。

11. 走道灯为跳控与两地双控。

12. 厨区热灶间灯分区控制,其它为在每区门口或外墙±1.4M,开关面板控制.

13. 吧台内设收银机、扎啤机、功放机等使用,具体与使用而定,吧台内照明要在下台面附近控制。

14. 室外灯箱供电从动力柜直接给出,采用原有电缆。

第四章排风和新风系统规范

1. 卫生间排风采用管道式,540立方/小时的换气扇,直接排至室外。

2. 所有系统管道的设计应尽量取直,避免弯头。如遇到与消防系统冲突的点位,以消防系统为主,可采用变径、分路等手段。

3. 所有系统管道内应设置防火阀和静音箱。

4. 300平方米以下店面可不采用上述系统。

第五章暖气系统规范

1. 采暖系统采用碳素钢管:DN65、DN50、DN40采用焊接,DN32、DN20、DN25为丝扣。

2. 原系统改装部分,除按实际尺寸甩口外,原管径不得变小及不得在加装弯头,在明装位置设DN20阀门,暖气片采用三叶时安装尺寸均为600*800MM。

3. 采暖立管管卡安装为每层安装2个,即距地面±1M与±3M。

4. 立、支、干管穿墙一律加金属套管,套管比管径大2号,油麻填实,墙与墙面平齐。

5. 支管长度超过1.5M应加设卡子。

6. 暖气干管变径,管径DN65,长度为300MM,管径为DN50以下长度为200MM,弯径为偏心,平面向上(供水),暖气干管,托吊管的坡度不得小于3%。

7. 每组采暖立管最顶层的散热器均设热气用自动跑风,暖气系统阀门采用闸阀。

8. 散热器安装前应进行单组试压,试验压力为工作压为1.5倍(0.6Mpa),保持压力为3分钟无渗漏为合格。

9. 水压试验,暖气系统试验压为0.8 Mpa,水压稳定5分钟内降压不大于0.02 Mpa,无明显渗漏为合格。

10. 管道管件、支架等刷防腐漆前,必须清除表面灰尘,污垢锈及焊9渣物,管道、管件、支架均应刷防锈漆2遍。

11. 整个吊顶内、管道均需按P1SB1-61进行保温,保温材料为高压发聚乙烯管壳厚度20MM,外缠珍珠塑带二层。

12. 管道安装完毕后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冲洗,达到水色和透明度与入口目测一致为合格。

13. 暖气系统干管、分支管均设供水管调节阀、回水管调节阀。

第六章弱电系统规范

1、电话线留办公室。

2、网络线根据设计图纸布设。可纳入桥架。

第七章给、排水系统规范

一、安装适用图集规范

1. 建筑设备施工安装通用图集(91SB1、2、3、4、6*1)

2. 北京市建筑工程暖卫设备安装质量若干规定。

3. 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4. 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世规程(第三分册)。(DBJ01-26-96)

二、施工做法与要求

1、给水系统

1) 管道均采用热镀锌钢管丝扣连接。或根据当地要求采用合格PVC管材。

2) 管道穿越外墙安装刚性防水套管,管径比其穿越管大两号,采用油麻填充。

3) 镀锌钢管对镀锌表面缺损处涂防锈漆,支架、吊架,均采用金属,安装前涂刷防锈漆。

4) 管道采用难燃性高发泡聚乙烯(PEF)管壳做防结露保温厚度为20MM,外紧密缠珍珠朔带二层。

8) 立管隔层设置在平负载卡子,立管根部抹水泥台,吊顶内水平管道采用污水吊卡,吊棍采用可调式,间距不大于2M,拐弯处应适当增加

9) 设于吊顶内的排水管道,用高压岩棉壳处缠珍珠塑带进行保温,防结露。

10) 管道安装应后应做灌水试验,埋设保温的排水管道在隐蔽前必须分层做灌水试验,满水15分钟,若水面下降,再满水延续5分钟,以液面不下降为合格。

11) 通球试验,系统通水试验进行后,对每根立管和水平管至引出口处进行投球试验,球体不小于管径约2/3投球后管道通畅无阻为合格。

12) 厨区、卫生间排水后,室外设隔油池、化粪池。

13) 厨房排水:沉定池CC、隔油池YC、市政排污井。

14)卫生间:中和化粪池2C、市政排污井。

第八章卫生器具安装规范

1. 管道的甩口标高,座标尺寸应保证安装准确无误,在防水及装修前应及时校核。

2. 卫生洁具落地稳,应采用熟白灰与水泥混合灰。

3. 给水配件在齐全,启动要灵活,表面光洁,各接口处无渗漏。

4. 小便斗标高在埋设时,即排水口距地±450MM,蹲便冲洗阀为±1000MM。

上海出台中央厨房卫生规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上海出台中央厨房卫生规 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Jenny was compiled in January 2021

上海出台《中央厨房卫生规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所谓中央厨房,是指由餐饮连锁企业建立的单位,它具有独立场所及设施设备,集中完成食品成品或半成品加工制作,并直接配送给餐饮服务单位。随着餐饮业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发展,中央厨房集中生产加工制作、统一配送至餐饮门店已经成为新型的餐饮发展模式。为建立统一的针对该业态的卫生规范,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于2012年底制定了上海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中央厨房卫生规范》,于2013年2月1日正式实施。 该标准主要对中央厨房的定义、产品分类、生产场所和设施、生产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检验、产品的贮存和运输、产品的追溯和召回管理机构及人员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 厂房和生产加工场所 根据中央厨房生产加工的特点,该标准提出了设计与布局、建筑内部结构的基本要求,生产加工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 标准还对原料加工场所、烹调热加工场所、冷却场所、分装间、贮存场所、工用具清洗消毒场所和检验室等主要场所和设施做了具体规定。 1.原料加工场所

为防止交叉污染,满足生产加工需要,原料加工场所要求设置分类的食品原料清洗水池,并明显标识其用途。同时,为防止易腐食品原料生产加工过程中腐败变质,要求加工易腐原料的场所应配备空调等温度控制装置。 2.烹调热加工场所 烹调热加工间要求采用机械排风装置,产生油烟或大量蒸汽的设备上部,加设附有机械排风及油烟过滤的排气装置,过滤器便于清洗和更换。 3.冷却场所 生产工艺中采用冷链工艺的,应配备与加工食品的品种和数量相适应的快速冷却设备(如真空冷却机、隧道式冷却设备)或设置冷却专间。冷却专间内应配备降温、紫外线灭菌、温度指示装置等设施。 4.分装间 即食食品应分装间应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中专间的要求。 5.贮存场所 食品和非食品应分开存放。按食品种类分别设立冷藏库、冷冻库和常温库房,各类库房的容量应当满足生产加工数量的需要。冷藏库、冷冻库数量和结构能使原料、半成品和即食成品分开存放,有明显区分标记,同时要求有温度指示装置。

厨房设计规范

一个100平米的厨房,烟罩抽风有效面积是5平方米(也就是说壁子(也不知道怎么写了)面积),房间掉完顶高度是3000,壁子处的风速要求是6m/s,要多大的风管、风机啊,还有多大风管配多大风机啊,还有风管里的风速是不是有规定啊,也就是说能不能告诉我,风管里的风速,风管壁压强,风管大小,风管厚度,风机功率大小的关系,抽风与送风比,怎么算大小? 厨房的换气次数中餐一般为60次/小时左右,即厨房的空间体积乘以60为每小时总的排气量(100平方米的厨房高度按照3.5米计算,每小时的排烟量为100×3.5×60=21000立方米),烟罩接口处风管的风速要求在7~8m/s之间,大了会有噪音,风管的截面积一般为,21000立方米/小时÷3600秒/小时÷7米/秒=0.83平方米,按照0.83的截面积选择合适的长宽即可以了。风管的厚度主要跟隔热有关,影响点主要是风管的表面粗糙度对沿程阻力的影响。一般来说厨房的补风比排烟量低10%以上,以便保持厨房的负压环境,防止气味散发到厅堂. 厨房设计九大原则解读 1、水池与灶台不在同一操作台面上或距离太远。如在U型厨房中,将水池与灶台分别设置在U型的两个长边上,或在岛型厨房中,一方沿墙而放,另一方则放在岛型工作台上。热锅、清洗后的蔬菜、刚煮熟的面条必须经常在水池与灶台之间挪动,锅里的水因此会滴落在二者之间的地板上。 一般的厨房工作流程会在洗涤后进行加工,然后烹饪,最好将水池与灶台设计在同一流程线上,并且二者之间的功能区域用一块直通的台面连接起来作为操作台。 2、水池或灶台被安放在厨房的角落里。有些厨房的格局设计很不合理,烟道采用墙垛的形式,燃气管道预留在烟道附近,很多人想当然地将灶台紧贴烟道墙安放。这样,操作者的胳膊肘会在炒菜时经常磕到墙壁上,否则只能伸长胳膊操作或放弃使用贴墙灶眼烹炒食物。水池贴墙安放也会带来同样的麻烦。 因此,水池或灶台距离墙面至少要保留40厘米的侧面距离,才能有足够空间让操作者自如地工作。这段自由空间可以用台面连接起来,成为便利有用的工作平台。水池的下面最好放置洗碗机和垃圾桶,而灶台下面放置烤箱。这种搭配会带给使用者更多的便利。 3 、习惯中餐的家庭往往将灶台设置在岛型工作台上。岛型设计越来越多地被应用于开放式厨房中。如果你的厨房只是一种展示,这种格局会让你心满意足,然而在烹制中餐时,锅里的油烟会四处飞溅,每餐下来,岛型工作台上,甚至附近的地面都很油腻。 每平米地面面积的换气量60M3/H*M2 厨房间的容积为280立方,排烟罩的吸风口是6500*1200mm,风管的口径为 650*500,管道长度10米,请问需要配多少风量和风压的离心风机,知道的请帮忙回答一下,怎样计算的? 管径D(m);风速U(m/s);沿程摩擦阻力R(Pa);风量Q(m3/h);λ阻力系数;L管道长度(m) 风速(m/s)=风量(m3/h)/风管的截面积(m)*3.14*3600。 U=Q*4/{(D/2)^2*3.14*3600}。 R={λ/D*(U^2*1.2/2)}*L。 当风机铭牌上所标注的压力等于大于R时,就是你所要的这台风机的压力。

上海出台《中央厨房卫生规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上海出台《中央厨房卫生规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所谓中央厨房,是指由餐饮连锁企业建立的单位,它具有独立场所及设施设备,集中完成食品成品或半成品加工制作,并直接配送给餐饮服务单位。随着餐饮业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发展,中央厨房集中生产加工制作、统一配送至餐饮门店已经成为新型的餐饮发展模式。为建立统一的针对该业态的卫生规范,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于2012年底制定了上海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中央厨房卫生规范》,于2013年2月1日正式实施。 该标准主要对中央厨房的定义、产品分类、生产场所和设施、生产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检验、产品的贮存和运输、产品的追溯和召回管理机构及人员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 厂房和生产加工场所 根据中央厨房生产加工的特点,该标准提出了设计与布局、建筑内部结构的基本要求,生产加工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 标准还对原料加工场所、烹调热加工场所、冷却场所、分装间、贮存场所、工用具清洗消毒场所和检验室等主要场所和设施做了具体规定。 1.原料加工场所 为防止交叉污染,满足生产加工需要,原料加工场所要求设置分类的食品原料清洗水池,并明显标识其用途。同时,为防止易腐食品原料生产加工过程中腐败变质,要求加工易腐原料的场所应配备空调等温度控制装置。

2.烹调热加工场所 烹调热加工间要求采用机械排风装置,产生油烟或大量蒸汽的设备上部,加设附有机械排风及油烟过滤的排气装置,过滤器便于清洗和更换。 3.冷却场所 生产工艺中采用冷链工艺的,应配备与加工食品的品种和数量相适应的快速冷却设备(如真空冷却机、隧道式冷却设备)或设置冷却专间。冷却专间内应配备降温、紫外线灭菌、温度指示装置等设施。 4.分装间 即食食品应分装间应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中专间的要求。 5.贮存场所 食品和非食品应分开存放。按食品种类分别设立冷藏库、冷冻库和常温库房,各类库房的容量应当满足生产加工数量的需要。冷藏库、冷冻库数量和结构能使原料、半成品和即食成品分开存放,有明显区分标记,同时要求有温度指示装置。 6.工用具清洗消毒和保洁场所 根据加工食品的品种和数量,配备能正常运转的清洗消毒和保洁设施设备,宜采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采用热力消毒的,至少设有2个专用水池;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记表明其用途。接触即食食品的工用具、容器的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水池应使用不锈钢或陶瓷等不透水材料、不易积垢并易于清洗。采用自动清洗消毒设备的,设备上应有温度显示和清洗消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集体用餐配送膳食卫生规范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集体用餐配送膳食卫生规范》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一、任务来源及简要起草过程 (一)任务来源、起草单位、起草人 本市早在2005年即制定了上海市地方标准《盒饭卫生与营养要求(DB31/160-2005)》,但是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该标准已无法适应本市集体用餐配送膳食的发展现状。为使标准更加科学和完善,有必要对其进行修订。2010年《盒饭卫生与营养要求》列入上海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修订计划项目。受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委托协议书项目编号SHDBX2010-005),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所作为承担单位负责组织该标准的修订工作。2012年2月,审评委员会专业分委员会会议决定将《盒饭卫生与营养要求》标准拆分成《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集体用餐配送膳食》与《集体用餐配送膳食卫生规范》2个标准。参与标准修订的单位有松江区食品药品监督所、浦东食品药品监督所、闵行区食品药品监督所、上海市餐饮烹饪协会。 (二)简要起草过程 1、标准任务下达后,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所针对《盒饭卫生与营养要求》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修订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确定了总体工作方案,并于2010年12月组建了由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所、松江区食品药品监督所、浦东食品药品监督所、闵行区食品药品监督所、上海市烹饪协会和上海餐饮行业协会组成的标准起草工作小组,由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所负责起草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 2、起草工作组首先查阅与集体用餐配送膳食相关的国内外法律法规规章、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资料,在参照国内外先进标准的基础上,广泛调研集体用餐配送膳食的生产、销售现状,形成了标准修订草案。之后,标准起草工作组组织了行业协会、企业、食品监管机构的各类专家学者对标准草案进行了多次研讨,同时经认真研究分析,最终完成了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的征求意见稿。 (三)主要起草人及其所承担的工作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邱从乾、李洁、刘晔青、经小蓓、付长鸿、秦伟顺。起草人员负责标准制定工作的组织、协调,相关资料的查阅收集,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的起草、撰写,组织召开研讨会,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征集、整理和归纳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在行业内征求意见和标准送审等。 二、与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的说明 (一)本标准的制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及有关法规、规章,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中的原则要求进行编写。

厨房设计规范

为保证饮食建筑设计的质量,使饮食建筑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等基本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新建、改建或扩建的以下三类饮食建筑设计(包括单建和联建): 一、营业性餐馆(简称餐馆); 二、营业性冷、热饮食店(简称饮食店); 三、非营业性的食堂(简称食堂)。 餐馆建筑分为三级。 一、一级餐馆,为接待宴请和零餐的高级餐馆,餐厅座位布置宽畅、环境舒适,设施、设备完善; 二、二级餐馆,为接待宴请和零餐的中级餐馆,餐厅座位布置比较舒适,设施、设备比较完善; 三、三级餐馆,以零餐为主的一般餐馆。 饮食店建筑分为二级。 一、一级饮食店,为有宽畅、舒适环境的高级饮食店,设施、设备标准较高; 二、二级饮食店,为一般饮食店。 食堂建筑分为二级。 一、一级食堂,餐厅座位布置比较舒适; 二、二级食堂,餐厅座位布置满足基本要求。 饮食建筑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以及国家或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二章基地和总平面 饮食建筑的修建必须符合当地城市规划与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选择群众使用方便,通风良好,并具有给水排水条件和电源供应的地段。 饮食建筑严禁建于产生有害、有毒物质的工业企业防护地段内;与有碍公共卫生的污染源应保持一定距离,并须符合当地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的规定。 饮食建筑的基地出入口应按人流、货流分别设置,妥善处理易燃、易爆物品及废弃物等的运存路线与堆场。 在总平面布置上,应防止厨房(或饮食制作间)的油烟、气味、噪声及废弃物等对邻近建筑物的影响。 一、二级餐馆与一级饮食店建筑宜有适当的停车空间。 第三章建筑设计 第一节一般规定 餐馆、饮食店、食堂由餐厅或饮食厅、公用部分、厨房或饮食制作间和辅助部分组成。 餐馆、饮食店、食堂的餐厅与饮食厅每座最小使用面积应符合表 100座及100座以上餐馆、食堂中的餐厅与厨房(包括辅助部分)的面积比(简称餐厨比)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餐馆的餐厨比宜为1∶;食堂餐厨比宜为1∶1; 二、餐厨比可根据饮食建筑的级别、规模、经营品种、原料贮存、加工方式、燃料及各地区特点等不同情况适当调整。 位于三层及三层以上的一级餐馆与饮食店和四层及四层以上的其他各级餐馆与饮食店均宜设置乘客电梯。

中央厨房手册

怎样做好中央厨房《中央厨房手册》 序言 中央厨房(工厂)营建手册是以工程角度来阐述新中央厨房(工厂)的设计及装修。本手册以中央厨房(工厂)设计规范方面来说明新中央厨房(工厂)的营建:中央厨房(工厂)设计规范是依据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卫生防疫、环保、消防等)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央厨房(工厂)操作流程的要求,编制若干模块,作为各类别新中央厨房(工厂)设计参考。另外,中央厨房(工厂)的装修以及上下水系统、电气工程的相关要求,是在考察众多中央厨房(工厂)和具体实践者的合理化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来作为设计规范的。中央厨房(工厂)的装修以及上下水系统、电气工程的施工工艺标准是依据北京市

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DBJ 01-26-96)以及北京建工集团总公司编撰的《建筑设备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标准(第二版)》来规定的。天然气管道工程由专业公司来完成,施工及验收标准也应遵循北京建工集团总公司编撰的《建筑设备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标准(第二版)》及北京市的相关规定。通排风(含排烟)系统工程及设计应也由专业公司来完成,应遵循中央厨房(工厂)设计规范及GB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43-97)以及GB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术语标准(GB 50155-92)的相关规定。天然气管道工程和通排风(含排烟)系统工程本规范也有一些具体的要求。 目录

第一章中央厨房(工厂)设计规范 一、选址 二、设计前期准备工作 三、场所设置、布局、分隔、面积要求 四、食品处理区地面、排水、墙壁、门窗和天花板要求 五、洗手消毒设施要求 六、工用具、设施设备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要求 七、食品原料、清洁工具清洗水池要求 八、通风排烟、采光照明设施要求 九、废弃物暂存设施要求 十、库房和食品贮存场所要求 十一、专间要求 十二、更衣室要求 十三、厕所设置要求 十四、运输设备要求 十五、食品检验和留样设施设备及人员要求 第二章中央厨房(工厂)装修规范 一、中央厨房(工厂)装修标准 (一)土建部分 1. 顶部装修 2. 墙面装修

中央厨房设计规范

中央厨房(工厂)设计规范 一、选址 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 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设置在粉 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二、设计前期准备工作 1. 场地总体的建筑结构、水、暖等相关原始图纸。 2?收集相关各部门的具体要求。 3. 研究周边餐饮的相关设计情报。 三、场所设置、布局、分隔、面积要求 1. 设置具有与供应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调、面点制作、食品冷却、食品包装、待配送食品贮存、工用具清洗消毒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各场所均设置在室内,且独立分隔。 2. 进行凉菜配制,以及食品冷却包装、待配送食品贮存,应分别设置食品加工专间。 3. 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烹饪、食品分装及待配送食品贮存的顺序合理布局,加工处理流程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能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4.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切配动物性和植物性食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 5. 食品加工操作和贮存场所面积原则上不小于300m2 ,应当与加工食品的品种 和数量相适应。 6. 切配烹饪场所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40% (全部用半成品烹饪的可适当减少)。

7. 凉菜间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10%。 8. 包装间面积不小于30m2。 9. 厂区道路采用混凝土、沥青等便于清洗的硬质材料铺设,有良好的排水系统; 10. 加工制作场所内无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的区域(或距离25m以上) 四、食品处理区地面、排水、墙壁、门窗和天花板要求 1. 地面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的材料铺设,且平整、无裂缝; 2. 粗加工、切配、加工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需经常冲洗场所、易潮湿场所的地面易于清洗、防滑,并有排水系统;墙角、柱脚、侧面、底面的结合处有一定的弧度; 3. 地面和排水沟有排水坡度(不小于1.5% ),排水的流向由高清洁操作区流向低清洁操作区; 4. 排水沟出口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 5. 墙壁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积垢的浅色材料; 6. 粗加工、切配、烹调和工用具清洗消毒等场所应有 1.5 m以上的光滑、不吸 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食品加工专间内应铺设到顶; 7. 内窗台下斜45度以上或采用无窗台结构; 8. 门、窗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设有易于拆下清洗不生锈的纱网或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各类专间的门能自动关闭; 9. 粗加工、切配、烹调、工用具清洗消毒等场所、食品包装间的门采用易清洗、不吸水的坚固材料制作; 10. 天花板用无毒、无异味、不吸水、表面光洁、耐腐蚀、耐温、浅色材料涂覆或装修; 11. 半成品、即食食品暴露场所屋顶若为不平整的结构或有管道通过,加设平整

厨房设计规范02268

住宅的厨房是指用于炊事的专用房间。 国家在1987年颁布实施的《住宅建筑设计规范》中对住宅的厨房设计规定:采用管道煤气、液化石油气为燃料的厨房,净高不应低于2.20平方米,应设置炉灶、洗涤池、案台、固定式碗柜(或搁式、壁龛)等设备或预留其位置。在设计时为满足采光、通风及电气化的需要,厨房应有外窗或开向走廊的窗户,并要为排油烟和电炊具的使用创造条件。在住宅中,厨房的平面一般应为正方形或矩形,按照人们炊事劳动空间尺度和人体工程学的要求,厨房不能过于狭长,应有一个最小的宽度。由于住宅的厨房宽度与厨房内部各种设计的布置形式有关,所以不同的布置形式要求厨房的最小宽度也不同。 厨房是住宅生活设施密度和使用频率较高的空间部位,也是家庭活动的重要场所。购房者在住宅施工现场或样板间中查看住宅厨房的设计和附属设备时,可以依据国家颁布的《住宅建筑设计规范》、《住宅房及相关设备基本参数》和《住宅厨房排气性能标准》等建筑法规,对厨房的面积、厨房设施的尺寸和空间的布置进行了解和核对。 厨房设计原则 原则一:空间决定形式原则依据空间大小决定厨房形式厨房依据空间的大小,可分为I字型、L字型、凹字型与中岛型。 I字型厨房直线式的结构简单明了,通常需要面积7平方米,长度为2米的空间。只要依照使用者的习惯将烹调设备由左至右或由右至左摆放即可。如果空间条件许可,也可将与厨房相邻的空间部分墙面打掉,改为吧台形式的矮柜,如此便可形成半开放式的空间,增加使用面积。 L字型厨房的两边至少需要1.5米的长度,其特色就是将各项配备依据烹调顺序置于L 型的两条轴线上。但为了避免水火太近,造成作业上的不便,最好将冰箱与水槽并排于一直线,而炉具则置于另一轴线。如果想要在烹调上更加便利,可以在L型转角靠墙的一面加装一个置物柜,既可增加收藏物品的容量,也不占用平面空间;也可在L型的轴线上继续延伸,设计一个可以折叠或拉出式的置物台面,平时不用时可收起,待烹调料理多时再开启使用。 如果在L型厨房里再加设一个橱柜,即成为凹字型。凹字型厨房可以在转角处与左右两边多规划些高深的橱柜,以增加收纳功能。凹字型有两个转角空间,往往被人们忽略其置物的功能性,其实可以加装可180度或360度旋转的转角旋转柜,当门开启时,里面放置的物品会随之旋转而出。 中岛型的厨房是在厨房中央增设一张独立的桌台,可作为餐前准备区,也可兼便餐桌的功能,但需要至少16平方米的空间。 原则二:人体工程原则注意使用时的人体工学在厨房进行烹调时,必须长时间弯腰倾身,通过适当的设计,才能避免腰酸背疼的问题。例如厨具的台面高度与在台面上工作时的手腕距离15厘米时,最适合人们从事较轻松的烹调工作。而壁柜与层架的高度以170至180厘米,人们伸手即可拿到为宜,超过此高度的橱柜空间,可存放不常用的物品。而上下柜的距离则以55厘米较为理想。除I字型厨房外,在其余形式的厨房里,冰箱、工作台与炉台间都会形成一个三角形的工作区,三边的距离都必须间隔60至90厘米以上,让使用者在拿取与放置食品时不会太近或太远,在转身时不会太局促。 原则三:操作流程原则合理分配橱柜空间在规划空间时,尽量依据使用的频率来决定物品放置的位置,如将滤网放在水槽附近、锅具放在炉灶附近等,而食物柜的位置最好远离厨具与冰箱的散热孔,并保持干燥和清洁。在收纳物品时,当然还要注意到安全问题。 原则四:能源照明原则利用充足的照明增进效率,避免危险厨房的照明首要安全与效率。灯光应从前方投射,以免产生阴影妨碍工作。除利用可调式的吸顶灯作为普遍式照明外,在橱柜与工作台上方装设集中式光源,可以让切菜与找物更为方便安全。在一些玻璃储藏柜

中央厨房设计规范

中央厨房(工厂)设计规范 欧阳学文 一、选址 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二、设计前期准备工作 1.场地总体的建筑结构、水、暖等相关原始图纸。 2. 收集相关各部门的具体要求。 3. 研究周边餐饮的相关设计情报。 三、场所设置、布局、分隔、面积要求 1. 设置具有与供应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调、面点制作、食品冷却、食品包装、待配送食品贮存、工用具清洗消毒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各场所均设置在室内,且独立分隔。

2. 进行凉菜配制,以及食品冷却包装、待配送食品贮存,应分别设置食品加工专间。 3. 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烹饪、食品分装及待配送食品贮存的顺序合理布局,加工处理流程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能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4.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切配动物性和植物性食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 5. 食品加工操作和贮存场所面积原则上不小于300m2,应当与加工食品的品种和数量相适应。 6. 切配烹饪场所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40%(全部用半成品烹饪的可适当减少)。 7. 凉菜间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10%。 8. 包装间面积不小于30m2。 9. 厂区道路采用混凝土、沥青等便于清洗的硬质材料铺设,有良好的排水系统;

10. 加工制作场所内无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的区域(或距离25m以上)。 四、食品处理区地面、排水、墙壁、门窗和天花板要求 1. 地面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的材料铺设,且平整、无裂缝; 2. 粗加工、切配、加工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需经常冲洗场所、易潮湿场所的地面易于清洗、防滑,并有排水系统;墙角、柱脚、侧面、底面的结合处有一定的弧度; 3. 地面和排水沟有排水坡度(不小于1.5%),排水的流向由高清洁操作区流向低清洁操作区; 4. 排水沟出口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 5. 墙壁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积垢的浅色材料; 6. 粗加工、切配、烹调和工用具清洗消毒等场所应有1.5 m 以上的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食品加工专间内应铺设到顶; 7. 内窗台下斜45度以上或采用无窗台结构;

中央厨房总管理

中央厨房总管理 一:中央厨房总则 二:中央厨房规章制度 三:中央厨房卫生管理细则 四:中央厨房厂区卫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五:中央厨房安全生产应急措施 六:中央厨房配送规范 七:中央厨房部门各相关制度 八:中央厨房操作流程 九:中央厨房各部门操作流程图

一:中央厨房总则 第一,目的 中央厨房是公司直属生产机构,涉及危及公众的食品安全生产体系和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为了确保稳定有序的生产供应和食品安全的体系,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以下称“本制度”)。 第二,中央厨房的职能 一,中央厨房的生产职能 1,中央厨房按照运营部门的指示,为门店和团餐及其他按照运营部门指示的产品进行生产和加工. 2,中央厨房按照运营部门的指示,为门店和团餐及其他按照运营部门指示生产加工后的产品进行配送. 3,中央厨房按照运营部门的指示,将采购的货物进行化验检验、过磅复称、质量验收、入库储存。 4,中央厨房按照运营部门的指示,监督和执行食品生产安全体系、编排生产计划、定时物流配送。 二,中央厨房的管理职能 1,中央厨房由总经理负责,隶属运营总裁直接领导. 2,中央厨房设副总经理2名和助理总经理一名,隶属总经理领导. 3,中央厨房按照生产需要设立车间主任和厂长、各派别厨师长、仓库、办公室、维修等各个部门的管理职务,并随着业务发展,由中央厨房提交人事部门并经运营总裁批准,公司人事部门任命后设立新的部门. 4,中央厨房的人事和行政隶属公司人事和行政部门管理.

5,中央厨房总经理、副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的任免权在公司行政总裁。 其他职务的任免权在总经理,并报送运营总裁和人事部门备案. 6,中央厨房的考核评级按照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考核标准进行,中央厨 房根据部门的特性拟订的中央厨房实施和中央厨房部门实施细则等 规定,经公司行政总裁批准,由人事和行政部门颁布执行. 第三,中央厨房的特别奖励机制 1,中央厨房的考核评级按照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考核规定执行,中央 厨房根据部门的特性拟订的中央厨房人事考核制度和奖励方法的实 施细则,经公司行政总裁批准,由人事部门颁布执行。 2,中央厨房作为公司运营部门下属于车间和生产部门,具独立测算单立 奖惩的条件,随时因应条件成熟而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 2,中央厨房在满足公司指令生产计划并达致赢利平衡后,可享受职务提升、工资级别提高、奖励、提成、分红等各种特别措施。中央厨 房奖励实施细则另行公布。 3,中央厨房奖励实施细则没有颁布前,以奖金发放的形式暂定执行. 第四,中央厨房的生产和配送程序 1,中央厨房只接受运营部门的指令进行生产加工和配送. 2,中央厨房只接受运营部门的指令进行退货回收、仓库出货。 3,中央厨房只接受运营部门的指令,对采购部门采购的货物进行化验、过磅检量、验收和入库。 4,中央厨房按照运营部门的指令,执行其他新的生产计划的编排工作. 5,中央厨房总经理按照运营总裁指令,监督执行生产和配送程序。

中央厨房设计规范

中央厨房(工厂)设计规范 一、选址 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二、设计前期准备工作 1。场地总体的建筑结构、水、暖等相关原始图纸。 2. 收集相关各部门的具体要求。 3。研究周边餐饮的相关设计情报. 三、场所设置、布局、分隔、面积要求 1。设置具有与供应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调、面点制作、食品冷却、食品包装、待配送食品贮存、工用具清洗消毒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各场所均设置在室内,且独立分隔。 2。进行凉菜配制,以及食品冷却包装、待配送食品贮存,应分别设置食品加工专间。 3。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烹饪、食品分装及待配送食品贮存的顺序合理布局,加工处理流程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能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切配动物性和植物性食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 5. 食品加工操作和贮存场所面积原则上不小于300m2,应当与加工食品的品种和数量相适应. 6。切配烹饪场所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40%(全部用半成品烹饪的可适当减少)。 7。凉菜间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10%。 8。包装间面积不小于30m2. 9。厂区道路采用混凝土、沥青等便于清洗的硬质材料铺设,有良好的排水系统; 10。加工制作场所内无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的区域(或距离25m以上). 四、食品处理区地面、排水、墙壁、门窗和天花板要求 1. 地面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的材料铺设,且平整、无裂缝;2。粗加工、切配、加工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需经常冲洗场所、易潮湿场所的地面易于清洗、防滑,并有排水系统;墙角、柱脚、侧面、底面的结合处有一定的弧度;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2018)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2018年10月1日实施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目录 1总则 2术语与定义 2.1原料 2.2半成品 2.3成品 2.4餐饮服务场所 2.5食品处理区 2.6清洁操作区 2.7专间 2.8专用操作区 2.9准清洁操作区 2.10烹饪区 2.11餐用具保洁区 2.12一般操作区 2.13粗加工制作区 2.14切配区 2.15餐用具清洗消毒区 2.16就餐区 2.17辅助区 2.18中心温度 2.19冷藏 2.20冷冻 2.21交叉污染 2.22分离 2.23分隔 2.24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 2.25高危易腐食品 2.26现榨果蔬汁 2.27现磨谷物类饮品 3通用要求 3.1场所及设施设备 3.2原料控制 3.3加工制作

4建筑场所与布局 4.1选址与环境 4.2设计与布局 4.3建筑结构 5设施设备 5.1供水设施 5.2排水设施 5.3清洗消毒保洁设施 5.4个人卫生设施和卫生间 5.5照明设施 5.6通风排烟设施 5.7库房及冷冻(藏)设施 5.8加工制作设备设施 6原料(含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管理6.1原料采购 6.2原料运输 6.3进货查验 6.4原料贮存 7加工制作 7.1加工制作基本要求 7.2加工制作区域的使用 7.3粗加工制作与切配 7.4成品加工制作 7.5食品添加剂使用 7.6食品相关产品使用 7.7高危易腐食品冷却 7.8食品再加热 7.9食品留样 8供餐、用餐与配送 8.1供餐 8.2用餐服务 8.3食品配送 9检验检测 9.1检验检测计划 9.2检验检测项目和人员 10清洗消毒 10.1餐用具清洗消毒 10.2餐用具保洁 10.3洗涤剂消毒剂 11废弃物管理 11.1废弃物存放容器与设施 11.2废弃物处置 12有害生物防制 12.1基本要求

厨房设计要求

最近查阅了厨房通风的资料,发现有些混乱,各个规范和对规范的理解都不一致。现在总结一下,希望大家都提下意见。以下所提的厨房都是仅指有炉灶的房间。 厨房的通风一般涉及到: (1)排油烟(局部通风)及其补风 (2)全面通风换气 (3)事故排风及其补风 (4)机械排烟 (5)空调 一、排油烟 厨房里必不可少的就是排油烟风机。在施工图纸设计阶段,往往得不到有关厨房的详细工艺资料,在建筑专业所提供的方案图上,一般只有厨房的面积、层高。最多会有灶台的位置。这就给合理地确定厨房通风量带来了困难,因此一般排油烟的系统都会丢给二次设计,预留排油烟的风井即可。 简单介绍一下排油烟系统。一般油烟通过炉灶上排风罩进入排风管,然后通过油烟净化装置进行处理,最后通过排油烟风机排至室外。风机一般安装在屋面(油烟高空排放)、系统的末端(保证管道内负压,放置烟气溢出),当然也可以直接吊在厨房里安装。几种安装方式见下图: 上两图是屋面安装,高空排放

上图是吊式安装在厨房内,低空排放 上图是安装在室外地面,低空排放 ******系统设计主要注意 (1)风量的计算:4种方式 (1.1)热平衡计算: 严格的说,风量应该由热平衡计算。炉灶的型号,数量等在施工图阶段没有相关的数据,因此只能估算。如有人使用每个炉灶2300-2500CMH来计算。 09版措施提出了两种估算方式。 (1.2)公式4.2.3来计算风量L=1000 X P(罩子周边长)X H(罩口距灶面的距离)(1.3)罩口断面风速法:罩口断面风速不小于0.5 当缺乏数据时,提出了第四种风量计算方法: (1.4)换气次数法:中餐厅40-60次/h,西餐30-40次/h,职工餐厅厨房25-35次/h。取吊顶下空间时按换气次数上限,取楼板下空间按换气次数下限 (2)系统的设计 得到排油烟的风量,就可以着手设计了: (2.1)针对预留油烟井的问题,可以直接采用换气次数法并取换气次数上限,即适当放大风量来预留油烟井。 (2.2)风机风量推荐按照1.2或者1.3方法计算。

最新餐饮空间常用设计规范资料

餐饮空间常用设计规范 一、一般规定 1、顾客交通 1)位于三层及三层以上的一级餐馆与饮食店和四层及四层以上的其他各级餐馆与饮食店均宜设置乘客电梯; 2)方便残疾人使用的饮食建筑,在平面设计和设施上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规定。 2、防护与消毒 1)饮食建筑有关用房应采取防蝇、鼠、虫、鸟及防尘、防潮等措施; 2)外卖柜台或窗口临街设置时,不应干扰就餐者通行,距人行道宜有适当距离,并应有遮雨、防尘、防蝇等设施。外卖柜台或窗口在厅内设置时,不宜妨碍就餐者通行; 3)餐具的洗涤与消毒均需单独设置。 3、室内墙面与地面 1)餐厅与饮食厅的室内各部面层均应选用不易积灰、易清洁的材料,墙及天棚阴角宜作成弧形。 2)厨房各加工间的地面均应采用耐磨、不渗水、耐腐蚀、防滑、 易清洗的材料制作,并应处理好地面的排水问题。室内墙面、隔断及各种工作台、水池等设施的表面,均应采用无毒、光滑的易清洁的材料。 二、餐厅设计规范 1、餐厅的面积一般以1.85平方米/座计算,指标过小会造成拥挤,指标过宽,以增加工作人员的劳作活动时间和精力。 2、100座及100座以上餐馆、食堂中的餐厅与厨房(包括辅助部分)的面积比(简称餐厨比)应符合下列规定: (1)餐馆的餐厨比宜为1∶11;食堂餐厨比宜为1∶1 (2)餐厨比可根据饮食建筑的级别、规模、经营品种、原料贮存、加工方式、燃料及各地区特点等不同情况适当调整。 3、餐厅或饮食厅的室内净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小餐厅和小饮食厅不应低于260m;设空调者不应低于240m;(2)大餐厅和大饮食厅不应低于300m; (3)异形顶棚的大餐厅和饮食厅最低处不应低于2.40m。 4、餐厅与饮食厅的餐桌正向布置时,桌边到桌边(或墙面)的净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仅就餐者通行时,桌边到桌边的净距不应小于135m;桌边到内墙面的净距不应小于0.90m; (2)有服务员通行时,桌边到桌边的净距不应小于180m;桌边到内墙面的净距不应小于1.35m; (3)有小车通行时,桌边到桌边的净距不应小于210m; (4)餐桌采用其他型式和布置方式时,可参照前款规定并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5、餐厅与饮食厅采光、通风应良好。天然采光时,窗洞口面积不宜小于该厅地面面积的 1/6。自然通风时,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该厅地面面积的1/16。 6、餐厅与饮食厅的室内各部面层均应选用不易积灰、易清洁的材料,墙及天棚阴角宜作成弧形。 7、食堂餐厅售饭口的数量可按每50人设一个,售饭口的间距不宜小于1.1

餐饮业经营规范

餐饮企业经营规范 2007-12-01实施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餐饮企业经营应具备的基本要求、经营场地、设备设施、规章制度、卫生安全和后续处理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经济类型的餐饮企业,包括饭庄、酒家、酒楼、餐馆、餐厅(含饭店、宾馆、酒店对外经营的餐厅)、小吃店、快餐店、饮品店,以及集体用餐配送企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JGJ 64—89《饮食建筑设计规范》 GB 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0001《公共信息标志用图形符号》 GB 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GB 14930.1《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剂卫生标准》 GB 14930.2《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消毒剂卫生标准》

GB 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GB 16153《饭馆(餐厅)卫生标准》 GB 18483《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5年10月1日实施) 3 要求 3.1 基本要求 3.1.1 餐饮企业应按照相关行政法规要求办理营业证照,持证合法经营。 3.1.2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食品、卫生、防疫、环保、节约、消防、安全、规划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1.3 保证各种设施设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采购并使用节能、节约型设施设备和用品,降低能源与物品消耗。 3.1.4 应采购并使用有合格凭证的原材料,确保各种原料、辅料、调料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3.1.5 有健全的生产经营组织结构和规章制度。 3.1.6 符合所在区域餐饮业网点规划的设置要求。 3.1.7 企业应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达到相应的岗位技术素质要求,信守职业道德。 3.1.8 企业负责人应具有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资格。 3.2 经营场地 3.2.1 场地建筑符合JGJ 64—89《饮食建筑设计规范》的规定。

中央厨房卫生规范-上海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DBS 上海市地方标准 DBS 31/ XXX—20XX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中央厨房卫生规范 (送审稿) 20XX-XX-XX发布20XX-XX-XX实施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

前言 本标准非等效采用了GB14881《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国食药监食[2011]395号)等国家标准及规范性文件。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中央厨房卫生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央厨房从原料采购、加工过程、到运输贮存各环节的场所、设施、人员的基本卫生要求和管理准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本标准中未注释的术语和定义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中的相关术语相同。 3.1中央厨房 由餐饮连锁企业建立的,具有独立场所及设施设备,集中完成食品成品或半成品加工制作,并直接配送给餐饮服务单位的单位。 3.2待配送食品 经中央厨房加工制作后,待配送至餐饮单位的所有产品,包括生制半成品、热加工半成品、即食食品。 3.3生制半成品 经挑选、清洗、分割、切配等初加工后,经调制或不经调制,添加或不添加食品辅料、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等,发酵或不经发酵(米面类),不经热加工处理的非即食半成品。 3.4热加工半成品 原料经初步热加工处理后,仍需进一步加工制作的阶段性成品。 3.5即食食品 可直接食用的食品。 3.6易腐食品 需要控制温度和时间以防止腐败变质和细菌生长、繁殖、产毒的食品。易腐食品蛋白质或碳水化合物含量一般较高,通常pH大于4.6且水分活性大于0.85。常见的易腐食品包括生鲜或熟制的动物性食品(如畜禽肉、蛋类、水产、奶类等)、熟制的植物性食品(如煮熟的米饭、面食、豆类和蔬菜)、豆腐或其他大豆蛋白食品(干燥制品除外)、切开的弱酸类水果和瓜类等。 3.7原料加工 指对食品原料进行挑拣、整理、解冻、清洗、剔除不可食部分,以及分切、配料、调制、腌制、盐制、上浆等不需热加工处理的操作过程

起草说明集体用配送膳食卫生规范.

食品安全团体标准集体用配送膳食生产卫生规范》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一、标准编制的目的意义 集体用配送膳食是由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集中生产后向集体订餐单位配送并实行现场分餐的主、副食品。由于其加工数量大、手工操作环节多、配送和暂存时间长等原因,极易产生食品安全问题。目前,尚缺乏国家、行业以及本省、市相关的食品安全管理标准。因此,有必要制定大连市“集体用配送膳食生产卫生规范”团体标准,指导相关企业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完善食品安全控制技术,促进集体用配送膳食产业可持续性健康发展。 二、标准编制过程 (一)任务来源与协作单位 根据大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工作安排,《集体用配送膳食生产卫生规范》列入了2017年大连市团体标准制定计划项目,项目序号T2017006。 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是大连市美食文化协会、亚惠美食有限公司、大连香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玖福团膳餐饮管理(大连)有限公司、大连尊御食品有限公司、大连迈可食品有限公司等单位。 (二)标准编写情况

第一阶段主要是收集分析国内外相关资料。标准起草小组根据标准制订的需要,对收集的国内外有关标准和资料进行分析和研究,确定了本标准制订的框架及工作方案,同时对起草工作进行了分工。 第二阶段主要为标准起草和召开工作会议。本标准起草小组在经过大量的收集整理和调研工作的基础上,确定了本标准需要进行规定的基本内容和原则要求。经过不断地补充和完善,最终形成了《集体用配送膳食生产卫生规范》标准初稿。起草小组于2017年6月7日召开了第一次会议,对标准初稿进行深入讨论,并达成以下共识:一是根据GB14881的形式,重新调整并确定了《集体用配送膳食生产卫生规范》的格式;二是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GB14881中相同的部分内容进行综合后一并提出;三是结合业态特点应进一步细化有关要求。会后,标准起草小组根据会议达成的一致意见对标准草稿进行了修改,并针对会议提出的问题开展调研。根据调研的结果,综合会议意见完成标准初稿的修改。起草小组成员经过深入细致的研讨,对初稿内容进行了重新审定,最终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三)征求意见情况 2017年6月X日至7月X日,起草小组将《集体用配送膳食生产卫生规范》(征求意见稿),以信函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分别征求有关专家、企业、院校、食药监局等有关单位

(12.08.16)厨房设计规范

Kitchen Design Specification 厨房设计规范 Trillion Foodservices Planner Ltd. 厨源餐饮设计有限公司

厨房设计规范 厨源餐饮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FP”)向各建筑师和有关机电土建专业顾问提供以下资料,便于将资料导入贵公司文件中。请仔细阅读以下所有内容,并提出相关问题和疑问。所有咨询人员的反馈信息必须在两周内提交。因TFP需要这些资料和信息用于初步的设计和协调。由于这些资料对于我们和其他咨询人员开展工作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和争论的解决方案也需要在两周内完成,因延误回复或更改,将导致TFP产生很多额外工作。 综述 厨房和洗衣房设备是将被作为一份单独的合同或是总承包商的一份转包合同,应由业主或建筑师明确指明,确认此两种情形哪种更为合适。 厨房设备承建商的工作包括: 提供所需工人、设备、工具、材料,以及为了完成厨房设备设计图中所指出的或者通过此设计图能合理推断的所有工作。这些工作包括设备的订购和生产、装车、运输、卸货、拆包、必要的储存、操作、装配、安装、调试等与工程进度一致的工作。所有的材料提供和最终所有设备连接点的接驳都由厨房设备承建商完成(除非标书另有列明,厨房设备承建商将提供与设备连接点一米范围内的接驳),还包括列明的现有设备的拆除、移位和重新安装(如标书有规定)。另外,施工现场因安装调试而产生的垃圾也应清除至业主或总包指定的位置; 除非合同中另有列明为了协调目的而需厨房设备承建商提供的工作外,下列工作不在厨房设备承建商工作范围之列: 混凝土、石垫、石墩、石料短围墙、降板位及任何瓷砖、地砖的建造或安装,如果在此项工程的进行过程中,涉及到对其它固定设备或已完工工程的切断或修补,厨房设备承建商必须征得建筑师和总承包商的同意。厨房设备承建商有义务保证此项工作是由此专业的熟练工人来做,并且结果要符合业主和建筑师的要求。 TFP提供的每项厨房设备的机电要求图、点位图、土建要求图、机电功率表及类似文件中的资料仅供专业顾问参考。相关设备的具体安装位置,则由厨房设备承建商提供一份已标注详细尺寸的大样设计图。TFP提供的设计图纸都不得用于工程施工目的,仅供参考。 厨房设备在安装之前的存储及保管: 1). 如果业主或总承包商要求在设备的计划安装日之前将此设备运输到施工现场,那么业主或总包必须 提供安全可靠的设备存放区域(仅限于施工现场内,或者厨房设备承建商许可的其它地方),并对设备自到货起至安装日止的这段时间内,负责保管及承担相关费用。 2). 如果厨房设备承建商要求在设备的计划安装日之前将此设备运输到施工现场,则由厨房承建商负责 保管责任及承担费用。 厨房设备承建商应提供制冷系统,包括设备控制箱、制冷机组、冷凝器、冷凝器去水、温度制、溶雪发热线、溶雪时间制等。所有已做好的系统的接驳、安装均由厨房设备承建商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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