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中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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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管理研习系列

如何建立有效利润中心制度]

目录

第一章緒論┉┉┉┉┉┉┉┉┉┉┉┉┉┉┉┉┉┉1

第二章設立利潤中心┉┉┉┉┉┉┉┉┉┉┉┉┉┉┉┉3 第三章內

部轉撥價格之決定┉┉┉┉┉┉┉┉┉11

第四章利潤中心績效之衡量與激勵辦法┉┉┉┉┉┉13

如何建立有效利润中心制度

第一章绪论

利润中心制度是管理控制之最有效工具。管理控制为管理程序中很重要的一环,其目的为要做到组织中每一作

业单位主管能主动积极其地以最有效果及最有效率的做

法去获得进而利用有限的经济资源,以圆满达成组织的目

标。责任中心制度(利润中心制度之学理名称)是要激励

各主管做到“全员经营”的理想境界之最有效办法。

责任中心的特点:

1.强调主管之权限与绩效之关系。主管之权限内“可控制”之项目为考核其绩效之重点。

2.定期性,有韵律的衡量,通常每年,每季,或逐月有评估绩效的机会

3.绩效表现是具有独立性的。部门成绩不应受其他作业部门之所作所为而影响。

4.各责任感中心之贡献总合成为企业体之总利益。

5.衡量之要项要能以货币单位表示之“财务”贡献。

6.配合有效的奖惩治办法,激励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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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中心之形式:

最基本的形式共有四种

1.标准成本中心:考核重点在于生产成本之有效控制。适用于不对外界销售产品之制造生产部门。

2.收入中心:考核重点在于销售量之达成及销售费用之控制,产品之制造及售价之决定在其权限以外。

3.费用中心:又称酌量费用中心(DiscretionaryExpense

Center)大部份之管理部门,无法合理准确地衡量投入产出

之关系。管理当局仅能凭主观判断酌量设立部门费用预算。

4.利益中心:积极向公司贡献利益之部门。部门主管综理产品之产销,负责生产效率,有利之售价,销量之扩展,费用之

控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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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设立利润中心

第一节利润中心的要件

一公司是否适宜采行利润中心制度,纯视其公司的策略和组织结构如何而定。无论如何,如要采行此种概念,

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其利润责任能予以分权化,亦即公司

能分成若干个自治式的单位,每个单位依其利润对顶层主

管负责。

明了利润分权之要件及其特性后,我们再谈利润中心设立之条件。利润中心设立之条件有四:

⑴利润中心界限之划分

⑵转拨价格之建立

⑶利益计算之正确

⑷奖励方法之建立

兹略述如下:

1.利润中心界限之划分

划分利润中心的界限包括两方面:

⑴将服务部门和利润中心分开

⑵确定每个利润中心之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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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转拨价格之建立

转拨价格必须能维护部门经理追求利润的“自治性”,以使其利润绩效能和公司的利益一致。

为达此目的,转拨价格之订定,应遵循下列原则:

⑴接受和供应部门有充分的自由与企业内部或外界交易。

⑵转拨价格应由接受和供应部门协议而订,尽量不要有武

断的成分

⑶协议者对于原料来源和市场销售有充分的资料。

准此原则,则根据市场竟争价格而协议的转拨价格是最合理的。

3.利润绩效标准的建立

为了显示部门绩效对组织目标达成的程度,首须确立绩效标准,而后才能比较。订立利润绩效标准时,应注意:

⑴短期和长期应同时考虑。

⑵实施分权化制度,绩效标准不可或缺,不过可先订一概

数,而后逐渐修正。

⑶设立绩效标准时,应根据过去经验,参照目前情况,并

预计未来可能发生的变化,而加以订定。

⑷设立绩效标准时,经济环境及行业的竟争情形亦不可忽

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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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奖励办法之建立

此为设立利润中心最后的条件,目的在激励利润中心经理追求目前及未来的最大利益。建立奖励办法时,应注意的原则为:

⑴客观的衡量利润绩效是产生良好的部门经理之诱因,如奖

励办法能够配合部门的利润贡献,则利润中心制度将成为

最有效的控制工具。

⑵奖励办法应适合组织的环境及利润中心经理之个性,否则

将无法产生激励的效果。

⑶因为奖励办法是对于绩效优异者的一种鼓励,因此底薪应

订在合理水准,以免奖励金成为变相加薪,而失去其意义。

奖励方式有多种,可为现金、股票、认股权等,应

采何方式全视各中心经理个性及需要而定,但不可订得

太呆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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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利润中心经理的权力、责任与义务

一、如何将权力授予利润中心经理

顶层主管既要求部门经理达成企业的目标,自应授予为实施工作所需要之权力。不过,授权并不等于放弃

权力,顶层主管还是保有指挥、监督和控制的权力。

顶层主管授权的目的有二:

1.顶层主管缺少时间做所有的决策

2.顶层主管无法精通公司所经营的各项不同的业务。

顶层主管将权力授予利润中心经理后,可得如下好处:

1.顶层主管可以专心于重要事项

2.培养人才

3.能做出更好的工作成绩来

4.使工作的处理更为迅速

5.提高工作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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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利润中心经理的责任和报告义务

部门化本质,就是利润责任的分授,因此利润中心经理必须对其经营之盈亏负责。

如果顶层主管要放心赋予部门经理全部的营业责任,他必须确定,部门经理的活动永远是和公司整体的

利益一致,换言之:

⑴部门经理必须知道什么活动能使公司得到最大的利益;

⑵部门经理被激励来采取这些行动;

⑶为使分权化的财务控制有效,顶层主管必须对部门经理绩效

加以评估,而对优异的绩效应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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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部门利润之决定

以利润做为衡量利润中心之效率与营运结果,可能有所不

适,如部门经理具有建立良好公共关系,养成员工良好品德,

与提供未来顶层管理人员良好训练场所之能力,则由利润之数

值并无法反映出来,尤其是在短期。此外部门经理能由最少资

本投资赚取既定水准之利润的能力,亦无法单独由利润的数值

反映出来。诸如此类的问题,有一部份可由部门所使用之资产

投资额与利润关系所计算的报酬率指数加以解答。如果部门有

权可以控制其资产投资,则在衡量时,此种报酬指数更为有用

而且更为洽当。

⑴部门边际贡献--为部门总收入减去销货总变动成本后之

差额。

⑵部门可控制之利润--为部门边际贡献减去部门可控制的固

定成本后之差额。

⑶部门之直接利润--为部门可控制的利润减去不可控制的固

定成本后差额。

⑷部门净利润--为部门直接利润减去部门以外费用分摊后之

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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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四种利润的观念可以列表如下:

部门边部门可控制部门之直部门

际贡献之利润接利润

净利

$1000$1000$1000$1000

收入

直接成本:

$700$700$700$700变动成本

$300

100100100

可控制的

固定成本

$200

不可控制的固定成本5050

$150

间接成本:总公司之间接费用分摊60

部门净利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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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利润中心管理制度 一、综合性公司的利润中心制度 □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制定利润中心有关的基本精神、组织原则、管理方式、次产划分及酬金分配等基本事项。 第二条本公司推行利润中心制度,旨在激励员工发挥自动自发精神,工作更加勤奋,俾使全体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报酬,出力员工获得合理的酬金,借以提高敬业的精神,从而加速公司的成长与发展。 第三条利润中心制度的推行,各部(中心)均须制定必须达成的年度盈利目标,施以分层负责,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各级人员个人的潜力,以收个别经营之效,更须注重整体管理,这样就能发挥以公司为主体的团队精神。 第四条凡本公司所属单位人员,均依本准则制定的各项业务执行标准。 □组织原则 第五条本公司所属单位依营业(或产品)类别分成若干部,以部为单独盈利的利润中心,依据董事会的决策,总经理的指示及董事会分配的盈利目标,经营该中心所属资材,执行营利活动。 第六条各部设经理负责该部投资的经营及业务的经营。 第七条部以下视业务需要设科,各设科长,承经理之命,执行各项业务活动。 第八条总公司设秘书室、稽核室、人事室、电脑室、总务部、会计部、财务部、支援各利润中心的经营。 (一)秘书室统筹管理全公司文书收发及资料管理。 (二)稽核室专司分析各部的经营管理状况,研究更新的经营管理方式,协助各部提高其生产力,并协助推行年度经营计划,公司章则制度,各部室办事细则,及新产品开发投资计划的审核。 (三)人事室统一掌管全公司有关人事资料、考勤、招聘并支援协助各部的人力。 (四)电脑室掌理统计分析各部有关的经营统计资料。 (五)总务部统筹管理与规划全公司共通性的庶务工作。 (六)会计部除统筹掌管与记载全公司的各类帐务外,并按月分别提供各中心的资产负债及盈余损益等经营分析所必需的各项资料。 (七)财务部除掌管公司金钱、证券等统收统支外,并协助各部的财务调度。 第九条本公司设下列各利润中心: (一)超级市场部利润中心:负责各连销超级市场及连销商店货品的批发业务。 (二)服饰沙龙利润中心:负责国际服饰沙龙国内外各式男女服饰销售管理业务 (三)西点面包利润中心:负责各式西点、中点面包的加工及销售业务。 (四)贸易利润中心:负责本公司或代理他公司进出口业务。 (五)业务利润中心:负责本公司各种加工制品的销售,促销及机动贩卖。 (六)奶品利润中心:负责奶品类食品的生产。 (七)调味食品利润中心:负责加工调制各类肉类加工品速冻食品生产。 (八)罐头食品利润中心:负责各类食品罐头生产。 □管理方式 第十条总经理秉承董事长之命,执行董事会决议的公司年度投资报酬率目标。 第十一条各部(中心)经理秉承总经理之命,指挥各该利润中心,负责执行各该部的年度盈利目标,并负责该部财务的经营。如不能达到所订盈利目标,应自 请让贤或另调他职。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以部(中心)为盈利单位,以其资产负债计算其损益。 第十三条利润中心相互间物质的收交、人力的支援,均视为内部交易,以内部往来凭证行之。甲中心的索价高于外购价格时,乙中心得请求甲中心以外购价格让渡或外购之。

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三篇

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三篇 篇一: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利润分配管理工作,规范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结合集团公司财务决算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利润分配办法。 第二章利润构成 第三条公司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 业外净收益。 第四条营业利润是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扣除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后的差额)加其他业务利润、投资收益,减去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及财务费用的差额。 第五条投资净收益是指投资收益扣除投资损失后的差额。 第六条营业外净收益是指营业外收入扣除营业外支出后的差额。 利润分配 第七条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应由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股东会应在每年年底结账后,根据当年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提出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第八条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应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㈠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㈡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项后的10%提取,盈余公积达到注册资金50%时可不再提取。 ㈢提取法定公益金。公益金应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5%至10%提取。 ㈣提取盈余公积。盈余公积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三项后的70%提取。 ㈤应付利润。按照利润分配方案分配给股东利润。 第九条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经分配后为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未分配利润可待留以后年度进行分配,企业如发生亏损,可按规定由以后年度利润进行弥补。 第十条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十一条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可用于弥补亏损、转增资本,但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益金只能用于集体福利设施,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2020年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0年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利润分配政策 (2) 第三章股东回报规划 (3) 第四章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 (4) 第五章利润分配的监督约束机制 (6) 第六章利润分配的执行及信息披露 (6) 第七章附则 (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公司长远和可持续发展,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等相关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自主决策公司利润分配事项,制定明确的回报规划,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第三条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应当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以及中小股东的意见,做好现金分红事项的信息披露。 第二章利润分配政策 第四条公司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第五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

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六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七条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向全体投资者分配股利,公司进行股利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的利润总额。 第八条公司可以在中期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红。 第三章股东回报规划 第九条公司应综合考虑企业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股东回报规划,明确各期分红的具体安排和形式、现金分红规划及

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利润分配管理工作,规范 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结合集团公司财务决算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利润分配办法。 第二章利润构成 第三条公司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 业外净收益。 第四条营业利润是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扣除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后的差额)加其他业务利润、投资收益,减去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及财务费用的差额。 第五条投资净收益是指投资收益扣除投资损失后的差额。 第六条营业外净收益是指营业外收入扣除营业外支出后的差额。 利润分配 第七条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应由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股东会应在每年年底结账后,根据当年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提出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第八条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应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㈠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㈡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项后的10%提取,盈余公积达到注册资金50%时可不再提取。

㈢提取法定公益金。公益金应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5%至10%提取。 ㈣提取盈余公积。盈余公积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三项后的70%提取。 ㈤应付利润。按照利润分配方案分配给股东利润。 第九条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经分配后为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未分配利润可待留以后年度进行分配,企业如发生亏损,可按规定由以后年度利润进行弥补。 第十条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十一条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可用于弥补亏损、转增资本,但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益金只能用于集体福利设施,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企业利润管理)利润管理规定

(企业利润管理)利润管理 规定

归属体系:鹏润投资(国美电器)XX公司运营管理手册――财务系统分册 文件编号:鹏润-财—税金及利润003 撰写单位:鹏润投资(国美电器)财务中心 版本:第壹版 生效日期:2004年4月1日 机密等级:□机密■壹般 合计页数:7页正文页数:6页 附件个数:无 制度正文目录: 目录,页次 1、目的,1 2、范围,1 3、名词解释,1 4、职责,1 5、作业内容,1 6、注意事项,6 7、附件,6 总裁审批,,管理研究室审核,,撰写人, 1.目的:为加强公司利润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2.1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鹏润投资(国美电器)总部及分部财务部门。 2.2发布范围:鹏润投资(国美电器)各中心、各部门;各分部。 3.名词解释: 利润:利润是企业生产运营成果的综合反映,是企业会计核算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于生产运营过程中,通过销售过程将商品卖给购买方,实现收入,收入扣除当初的投入

成本以及其它壹系列费用,再加减非运营性质的收支及投资收益,即为企业的利润 总额或亏损总额。 4.职责: 无 5.作业内容: 5.1利润的组成:营业利润是构成公司利润的主要组成部分,另外仍有投资收益、补贴收 入、营业外收支净额,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A.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减投资损失)+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营业外 支出 B.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它业务利润-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C.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净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D.其它业务利润=其它业务收入-其它业务支出 E.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 5.2主营业务利润的组成 5.2.1主营业务净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分部内部调拨收入-分部之间调拨收入-销 售退回-销售折扣和折让 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包括:门店销售收入、批发收入、加盟店调拨收入、分部调拨 收入、发烧工程收入、分部内部调拨收入(配送中心调拨给门店)等。 5.2.2综合毛利=销售毛利+商业折扣净额+空调安装返利 销售毛利=账面毛利+账面补利+促销补差+价格补差 账面毛利=销售收入净额—销售成本 5.3其它业务利润的组成 5.3.1其它业务收入包括:营业场所支持费、场地使用费、市场推广费、促销员管理费、 促销活动费、加盟管理费、工程安装服务费、手机卡代理服务费、展台制作费、 广告位租赁费、广告费收入、其它收入等。 5.3.2其它收入的管理:其它收入项目仅于台帐中根据核算内容设置对应的明细科目, 且登记其它收入报表;为规避因营业税纳税项目和当地税务机关规定不壹致带来 的税务风险,于新中大帐务系统不作统壹要求,但于编制内部管理报表时应按本 规定的要求予以仍原,以保证台账和内部报表的壹致性。 5.3.3内部报表及台帐中“其它业务收入”的核算内容及关联解释及规范见“合同外其 他业务收入管理制度”。 5.3.4其它业务支出包括:工程安装支出、手机卡进货成本、展台制作支出、其它业务 税金及附加、其它支出及我公司代垫的应由厂家承担的支出等。 5.4月度利润的结转:每月末应将当月发生的收入结转至“本年利润”的贷方,将当月发生 的成本费用结转至“本年利润”科目的借方 5.5年底利润的结转 5.5.1年终决算 5.5.1.1对报表的说明:

利润中心管理制度

第二章利润中心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制定利润中心有关的基本精神、组织原则、管理方式、次产划分及酬金 第二条本公司推行利润中心制度,旨在激励员工发挥自动自发精神,工作更加勤奋,俾使全体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报酬,出力员工获得合理的酬金,借以提高敬业的精神,从 第三条利润中心制度的推行,各部(中心)均须制定必须达成的年度盈利目标,施以分层负责,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各级人员个人的潜力,以收个别经营之效,更须注重整体管 □组织原则 第五条本公司所属单位依营业(或产品)类别分成若干部,以部为单独盈利的利润中心,依据董事会的决策,总经理的指示及董事会分配的盈利目标,经营该中心所属资材,执行 第七条部以下视业务需要设科,各设科长,承经理之命, 第八条总公司设秘书室、稽核室、人事室、电脑室、总务部、会计部、财务部、支援 (一) (二)稽核室专司分析各部的经营管理状况,研究更新的经营管理方式,协助各部提高其生产力,并协助推行年度经营计划,公司章则制度,各部室办事细则,及新产品开发投 (三) (四) (五)总务部统筹管理与规划全公司共通性的庶务 (六)会计部除统筹掌管与记载全公司的各类帐务外,并按月分别提供各中心的资产负 (七)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管理方式 第十一条各部(中心)经理秉承总经理之命,指挥各该利润中心,负责执行各该部的年度盈利目标,并负责该部财务的经营。如不能达到所订盈利目标,应自请让贤或另调他职。 (中心) 第十三条利润中心相互间物质的收交、人力的支援,均视为内部交易,以内部往来凭

证行之。甲中心的索价高于外购价格时,乙中心得请求甲中心以外购价格让渡或外购之。 (中心)为经营所需资金,可经总经理的批准后,向财务部贷款,利息计算 (一)各部当月利息,以上月份流动资金帐面余额的1%计算。(照银行利息变动) (二) (三)配合各部内营业计划实施,向银行专案贷款(限进口机器及外销贷款),依原贷款 利息拨该中心 第十五条各部(中心)的现金票据、存款,有价证券等均由财务部保管,内部交易以“内 第十六条会计部每月十五日前列报各部(中心)前月的资产负债及损益计算,供各部(中心)经理及总(副)经理经营之需。同时需列报各部的成本费用分析,供各部经理作管理措施 第十七条秘书室、稽核室、人事室、电脑室、总务部、会计部、财务部的费用预算分由各部(中心)依投资额(或服务) 第十八条各部除营业活动外,一切对外的承诺,签约、及财务的借贷,均由总公司代 第十九条各部(中心) (一)总公司的现金由各中心申请贷为周转金,帐面划拨后,现金由财务部统一保管。 (二)设备依各部(中心) (三)材料、半成品、成品依实存量拨归各部(中心) (四)土地除各部占用及必需的空地处,划归财务部。嗣后各部使用时,计收租金或重 (五)公司现有的负债,依资产与负债比例分配于各部(中心) (六)各部不需要的资产(设备)统归总务部处理,除成品外,非经总经理批准,不得自 第二十条各部为争取更多利润而必需新添设备时,可拟具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向财 □酬金的计算及分配 第二十一条利润中心制度实施前,员工薪资应作合理的调整嗣后,除依物价指数的变 第二十二条每三个月定期检查各部(中心)业绩(不含对外投资、出售资产、证券、利息等收益) 第二十三条前条所订业绩奖金由会计部、稽核室核算,呈总经理核准后,由各部经理全权决定部内人员的分配,送会计部按人次在月薪资内 第二十四条年度终了结算,预计可分配盈余中,超出股息8-12%的盈余(各部预计收入盈余),以股东与员工分享为原则。将半数拨为员工经营奖金,按各部的盈亏及各单位的工作绩效分配之。但各中心间及个的差别,以不超过100与65的比为原则(有特别功绩和无一点成绩者例外) 第二十五条各部实得的经营奖金额,由各中心经理分配后,呈总经理核定后发给之。 (投资最少利益最多者)及各单位平时较出力的人员(有发明及创造者,有改善成效者,有建议成绩者) 第二十七条各中心及各单位当年度结算的奖金,均应于次年春节前或平均加于月薪发 □附则 第二十九条各中心当月的资料,限于次月三日前送达会计部,会计部应于次月15日前算妥各中心的盈亏,每季并应结算总盈亏及奖金总额,呈总经理核定后,分送各中心分配,

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 年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自主决策公司利润分配事项,制订明确的回报规划,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第三条公司制订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应当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做好现金分红事项的信息披露。 第二章利润分配顺序 第四条公司应当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订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二)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三)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四)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五)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六)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五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公司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第六条利润分配应以每10股表述分红派息、转增股本的比例,股本基数应当以方案实施前审议利润分配预案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实际股本为准。 第七条利润分配如涉及扣税的,说明扣税后每10股实际分红派息的金额、数量。 第三章利润分配政策 第八条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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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4 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利润分配管理工作,规范 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结合集团公司财务决算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利润分配办法。 第二章利润构成 第三条公司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 业外净收益。 第四条营业利润是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扣除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后的差额)加其他业务利润、投资收益,减去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及财务费用的差额。 第五条投资净收益是指投资收益扣除投资损失后的差额。 第六条营业外净收益是指营业外收入扣除营业外支出后的差额。 利润分配 第七条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应由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股东会应在每年年底结账后,根据当年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提出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第八条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应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㈠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㈡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项后的10%提取,盈余公积达到注册资金50%时可不再提取。 ㈢提取法定公益金。公益金应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5%至10%提取。 ㈣提取盈余公积。盈余公积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三项后的70%提取。 ㈤应付利润。按照利润分配方案分配给股东利润。 第九条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经分配后为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未分配利润可待留以后年度进行分配,企业如发生亏损,可按规定由以后年度利润进行弥补。 第十条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十一条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可用于弥补亏损、转增资本,但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益金只能用于集体福利设施,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利润中心管理办法(doc 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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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中心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制定利润中心有关的基本精神、组织原则、管理方式、次产划分及酬金分配等基本事项。 第二条本公司推行利润中心制度,旨在激励员工发挥自动自发精神,工作更加勤奋,俾使全体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报酬,出力员工获得合理的酬金,借以提高敬业的精神,从而加速公司的成长与发展。第三条利润中心制度的推行,各部(中心)均须制定必须达成的年度盈利目标,施以分层负责,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各级人员个人的潜力,以收个别经营之效,更须注重整体管理,这样就能发挥以公司为主体的团队精神。 第四条凡本公司所属单位人员,均依本准则制定的各项业务执行标准。 □组织原则 第五条本公司所属单位依营业(或产品)类别分成若干部,以部为单独盈利的利润中心,依据董事会的决策,总经理的指示及董事会分配的盈利目标,经营该中心所属资材,执行营利活动。 第六条各部设经理负责该部投资的经营及业务的经营。 第七条部以下视业务需要设科,各设科长,承经理之命,执行各项业务活动。 第八条总公司设秘书室、稽核室、人事室、电脑室、总务部、会计部、财务部、支援各利润中心的经营。

(一)秘书室统筹管理全公司文书收发及资料管理。 (二)稽核室专司分析各部的经营管理状况,研究更新的经营管理方式,协助各部提高其生产力,并协助推行年度经营计划,公司章则制度,各部室办事细则,及新产品开发投资计划的审核。 (三)人事室统一掌管全公司有关人事资料、考勤、招聘并支援协助各部的人力。 (四)电脑室掌理统计分析各部有关的经营统计资料。 (五)总务部统筹管理与规划全公司共通性的庶务工作。 (六)会计部除统筹掌管与记载全公司的各类帐务外,并按月分别提供各中心的资产负债及盈余损益等经营分析所必需的各项资料。(七)财务部除掌管公司金钱、证券等统收统支外,并协助各部的财务调度。 第九条本公司设下列各利润中心: (一)超级市场部利润中心:负责各连销超级市场及连销商店货品的批发业务。 (二)业务利润中心:负责本公司各种加工制品的销售,促销。 (三)奶品利润中心:负责奶品类食品的生产。 …………….(增加的利润中心) (□管理方式 第十条总经理秉承董事长之命,执行董事会决议的公司年度投资报酬率目标。

股份公司分红管理制度

****股份有限公司分红管理制度 二○一五年八月

分红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分红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圳监管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12]43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现金分红政策 第一条公司应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努力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特 别是现金分红政策。利润分配原则主要包括: (一)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如果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二)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三)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四)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五)公司依照同股同利的原则,按各股东所持股份数分配股利。 第二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三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浙江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浙江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应当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讨论,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公司应当经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做好利润分配事项的信息披露工作。 第二章利润分配顺序 第三条公司应当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能够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2)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能够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3)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4)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四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可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第三章利润分配政策 第五条利润分配的原则:公司股利分配方案应从公司盈利情况和战略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

利润中心管理办法

利润中心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制定利润中心有关的基本精神、组织原则、管理方式、次产划分及酬金分配 等基本事项。 第二条本公司推行利润中心制度,旨在激励员工发挥自动自发精神,工作更加勤奋,俾使全体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报酬,出力员工获得合理的酬金,借以提高敬业的精神,从而加速公司的成长与发展。 第三条利润中心制度的推行,各部(中心)均须制定必须达成的年度盈利目标,施以分层负责,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各级人员个人的潜力,以收个别经营之效,更须注重整体管理,这样就能发挥以公司为主体的团队精神。 第四条凡本公司所属单位人员,均依本准则制定的各项业务执行标准。 □ 组织原则 第五条本公司所属单位依营业(或产品)类别分成若干部,以部为单独盈利的利润中心,依据董事会的决策,总经理的指示及董事会分配的盈利目标,经营该中心所属资材,执行营利活动。 第六条各部设经理负责该部投资的经营及业务的经营。 第七条部以下视业务需要设科,各设科长,承经理之命,执行各项业务活动。 第八条总公司设秘书室、稽核室、人事室、电脑室、总务部、会计部、财务部、支援各利润中心的经营。 (一)秘书室统筹管理全公司文书收发及资料管理。 (二)稽核室专司分析各部的经营管理状况,研究更新的经营管理方式,协助各部提高其生产力,并协助推行年度经营计划,公司章则制度,各部室办事细则,及新产品开发投资计划的审核。(三)人事室统一掌管全公司有关人事资料、考勤、招聘并支援协助各部的人力。 (四)电脑室掌理统计分析各部有关的经营统计资料。 (五)总务部统筹管理与规划全公司共通性的庶务工作。 (六)会计部除统筹掌管与记载全公司的各类帐务外,并按月分别提供各中心的资产负债及盈余损益等经营分析所必需的各项资料。 (七)财务部除掌管公司金钱、证券等统收统支外,并协助各部的财务调度。 第九条本公司设下列各利润中心: (一)超级市场部利润中心:负责各连销超级市场及连销商店货品的批发业务。 (二)业务利润中心:负责本公司各种加工制品的销售,促销。 (三)奶品利润中心:负责奶品类食品的生产。 ............ (增加的利润中心) (□ 管理方式 第十条总经理秉承董事长之命,执行董事会决议的公司年度投资报酬率目标。 第^一条各部(中心)经理秉承总经理之命,指挥各该利润中心,负责执行各该部的年度盈利目标,并负责该部财务的经营。如不能达到所订盈利目标,应自请让贤或另调他职。 第十二条以部(中心)为盈利单位,以其资产负债计算其损益。 第十三条禾U润中心相互间物质的收交、人力的支援,均视为内部交易,以内部往来凭证行之。甲中心的索价高于外购价格时,乙中心得请求甲中心以外购价格让渡或外购之。 第十四条各部(中心)为经营所需资金,可经总经理的批准后,向财务部贷款,利息计算如下:(一)各部当月利息,以上月份流动资金帐面余额的 1 %计算。(照银行利息变动)。

酒店营业收入、利润及分配管理制度

酒店营业收入、利润及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条确认营业收入,必须以酒店各项服务已经提供,同时已经收回相应的足额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合法证据为标志。 第二条营业收入按实际价款计算,发生的各种折扣、回扣冲减当期营业收入。各级领导应严格按规定的折扣权限签单。需对外付出佣金的,应由经办部门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向主管领导请示,经同意再报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支付,如需代领,代领人应由主管领导认定。 第三条酒店的一切营业性收入均须经财务部收入账核算,各收银点当日收到的现金、支票、信用卡消费单等票据经夜间核算员核准后,于次日上午应全部上交财务部。各营业部门预收的包餐、包房定金也应及时如数上交财务部。 第四条营业收入应按照配比的原则记账,与同期发生的营业成本、营业费用、营业税金及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一起反映,预收的房租等应按预付期分期计入当期营业收入中。 第五条严格按照国家法令计提各项税金、基金,并按时纳税。第六条酒店的利润总额计算公式为: 利润=营业收入+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税金-营业成本-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 -汇兑损失 (1)营业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和出售净收益、罚款净收入、礼品折价收入、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及其他收入。

(2)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和毁损、报废、出售净损失、赔偿金、违约金、罚款、捐赠以及其他支出。 第七条按照公司规定,全年应上交的利润按年计划数分四个季度预交,到年终结算时经年审后,再多抵少补,保证全年计划数。 第八条酒店每年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照旅游财务制度的规定,依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各项税金的滞纳金、罚金和被没收的财物损失。 (2)弥补上一年的亏损。 (3)按公司和酒店总经理室规定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 (4)按公司规定的金额,上交未分配利润。 第九条酒店的公益金只能用于职工住房的购建、集体福利设施支出等项开支,且预先应通过总经理室批准。

门市销售的利润中心制度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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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市销售的利润中心制度 第一条利润中心组织系统(如图所示) 第二条组织原贝! (一)本公司业务及管理的需要,分成管理、经销、直销等三个事业部,各事业部设芻一人’全权负责各该部的经营。 (二)直销(门市)事业部之下,以独立工作若干利润中心,依其所定的方针及分 配的盈利目标’经营该中心所属资源」抑亍盈利活讥 (三)管理(事业): 1. 2.财务会计:为各部提供管理所需情报,并协助办理有关帐务及财务调度与收支。 3. 4. 3.企划:开发新产品,分析各部的经营管理状况,研究有效的经营管理方式,

协助各咅醍高聽营媲 第三条13方式 (一)总裁为本公司最高执行主管,执行达成公司年度投资报酬率目标的全盘经营工低(二)各事业部负责人(经理)秉承总裁的指示,指挥所属利润中心,负责执行各该部的年度盈利目标,如不能达到盈利目标,应有自请让贤另调他职的风度与决{ (三)管理(事业)部的费用,须予计入商品成本内,并加上合理的利润,作内部计价转拨于经销、直销事业部。 (四)各事业部为经营之所需,可经总裁的批准后,向管理(事业)部贷款,计息方时吓: 1.各事业部所需周转金,利息以月息%计算。 2.各事业部为增添生财器具而贷款,以月息 (五)管理(事业)部每月十日以前列报各事业部的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供各该事业部负责人及总裁决策之需,同时列报各所属中心的成本费用,供作事业部负 (六)各事业部除营业活动外,一切对外的承诺、签约等事项r均由管理部代表统筹办理°(七)人事任免、调动、核薪及有关从业人员 福利等事项,各事业部负责人均有参与决定之权,惟须依公司的规定,由管理部 统筹办理并发布之。 (八)f I.' 订货人(店长或经销商负责人)开立订货单一事业部主管核准一总裁核备一管 2.送货流程(管理部主动配销的流程亦同): 管理部(物料)开立送货单—管理部主管核准—送货单连同商品点发—事业部点收T送货单签回-管理部 3J 退货单位开立退货单—退货单位主管核准—退货单连同故障品运回管理部点 收T退货单签回T事业部 4.上列的订货单、送货单、退货单均须顺日期、顺编号,当日送出,不得积压。 5.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利润分配治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利润分配治理工作,规范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应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制定具体利润分配方法。 第二章利润构成 第三条公司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净收益。 第四条营业利润是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扣除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后的差额)加其他业务利润,减去治理费用、营业费用及财务费用的差额。 第五条投资净收益是指投资收益扣除投资缺失后的差额。 第六条营业外净收益是指营业外收入扣除营业外支出后的差额。 第三章利润分配 第七条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应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应在每年年底结账后,依照当年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提出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第八条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应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一)没收的财物缺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二)补偿往常年度亏损。 (三)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10%提取,盈余公积金达到注册资金50%时可不再提取。 (四)提取公益金。公益金应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5%至10%提取。 (五)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金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提取和使用。 (六)支付股东股利。

第九条公司使用公积金(包括法定盈余公积金、公益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必须符合规定用途并通过董事会批准。 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可用于补偿亏损、转增资本,但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用公积金转增资本必须经股东会批准,并依法办理增资手续,取得合法的增资文件。 公司用公积金补偿亏损必须按董事会批准的数额转账。 公益金只能用于集体福利设施,不得挪作他用。 公司应依照宏观经济形势、公司进展规划和近几年的盈利状况制订适当的股利政策,依照股利政策进行利润分配。 第十条股利政策应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拟定,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其说明权、修改权归公司董事会。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2002年月日起施行。

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中通建设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利润分配管理工作,规范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应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制定具体利润分配办法。 第二章利润构成 第三条公司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净收益。 第四条营业利润是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扣除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后的差额)加其他业务利润,减去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及财务费用的差额。 第五条投资净收益是指投资收益扣除投资损失后的差额。 第六条营业外净收益是指营业外收入扣除营业外支出后的差额。 第三章利润分配 第七条公司集中统一进行利润分配,各分公司无权进行利润分配。 第八条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应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应在每年年底结账后,根据当年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提出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第九条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应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一)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二)弥补税前不能弥补的以前年废亏损。 (三)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10%提取,盈余公积金达到注册资金50%时可不再提取。 (四)提取公益金。公益金应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5%至10%提取。 (五)支付优先股股利。

(六)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金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提取和使用。 (七)支付普通股股利。 第十条公司使用公积金(包括法定盈余公积金、公益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必须符合规定用途并经过董事会批准。 第十一条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转增资本,但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二条公司用公积金转增资本必须经股东大会批准,并依法办理增资手续,取得合法的增资文件。 第十三条公司用公积金弥补亏损必须按董事会批准的数额转账。 第十四条公益金只能用于集体福利设施,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五条公司应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公司发展规划和近几年的盈利状况制订适当的股利政策。公司可选择的股利政策主要有:(一)剩余股利政策; (二)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 (三)固定或持续增长的股利政策; (四)低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 第十六条股利政策应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拟定,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其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董事会。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股份公司利润分配管理规定

股份公司利润分配管理规 定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工作,规范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在满足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第二章利润构成 第三条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净收益。 第四条营业利润是指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扣除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后的差额)加其他业务利润,减去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及财务费用后的差额。 第五条投资净收益是指投资收益扣除投资损失后的差额。 第六条营业外净收益是指营业外收入扣除营业外支出后的差额。 第三章利润分配 第七条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应当于每年年底结账后,根据当年税后利润提出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第八条本着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分配原则,公司税后净利润优先支付融资利息后(融资利息按同期国债年利息2倍保底回报),应按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一)没收财物的损失,支付各项滞纳金和罚款。 (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三)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注册资金50%时,可不再提取。 (四)提取法定公益金,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 (五)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按税后利润20%提取。 (六)向投资者分配利润。经过以上分配后剩余利润的30%以现金的方式向投资者分配股利。余下的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第四章公积金的使用 第九条公司使用公积金(包括法定盈余公积金、公益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必须符合规定用途并经董事会批准。 第十条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转增资本,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一条公司用公积金转增资本必须经股东会批准,并依法办理增资手续,取得合法的增资文件。 第十二条公益金用于集体福利设施,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三条股利政策应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似定,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其解释、修改权归公司董事会。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小企业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小企业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企业年度决算后实现的利润总额,要在国家、企业的所有者和企业之间进行分配。利润分配关系着国家、企业、职工及所有者各方面的利益,是一项政策性较强的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法规和制度执行。 一、利润分配基本原则 (一)依法分配原则 企业的收益分配必须依法进行。为了规范企业的收益分配行为,维护各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国家颁布了相关法规。 (二)分配与积累并重原则 企业通过经营活动赚取收益,既要保证企业简单再生产的持续进行,又要不断积累企业扩大再生产的财力基础。恰当处理分配与积累之间的关系,留存一部分净收益以供未来分配之需,能够增强企业抵抗风险的能力,同时,也可以提高企业经营的稳定性与安全性。 (三)兼顾各方利益原则

企业的收益分配必须兼顾各方面的利益。企业是经济社会的基本单元,企业的收益分配涉及国家、企业股东、债权人、职工等多方面的利益。 (四)投资与收益对等原则 企业进行收益分配应当体现“谁投资谁受益”、收益大小与投资比例相对等的原则。 二、利润分配的一般程序 利润分配程序是指公司制企业根据适用法律、法规或规定,对企业一定期间实现的净利润进行分派必须经过的先后步骤。 根据我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企业当年实现的利润总额应按国家有关税法的规定作相应的调整,然后依法交纳所得税。交纳所得税后的净利润按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按我国财务和税务制度的规定,企业的年度亏损,可以由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税前利润尚不足于弥补的,可以由以后年度的利润继续弥补,但用税前利润弥补

以前年度亏损的连续期限不超过5年。5年内弥补不足的,用本年税后利润弥补。本年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企业可供分配的利润,只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大于零时,企业才能进行后续分配。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法定盈余公积金的提取比例为当年税后利润(弥补亏损后)的10%。 当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转增资本,但公司用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后,法定盈余公积金的余额不得低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4.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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