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度政府购买养老及救助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度政府购买养
老及救助服务资金的通知
【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闽财社指[2018]23号
【发布部门】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政厅
【发布日期】2018.03.30
【实施日期】2018.03.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度政府购买养老及救助服务资金的通知
(闽财社指〔2018〕23号)
各市、县(区)财政局、民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社会事业局: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闽政〔2014〕33号)、《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十三五”期间购买乡镇(街道)养老救助协理员岗位方案》(闽民人〔2016〕53号),经研究,现下达2018年度政府购买养老及救助服务资金3091.4万元(具体金额见附表),用于购买乡镇(街道)养老救助协理员岗位。其中500万元列入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2591.4万元列入“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科目。请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18年度政府购买乡镇(街道)养老救助协理员岗位服务资金分配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2018年3月30日
附件:
2018年度政府购买乡镇(街道)养老救助协理员岗位服务资金分配表
省级财政一般预算省级福彩公益金
5002591.4
福州市鼓楼区102929
台江区102929
仓山区1337.737.7
马尾区411.611.6
晋安区926.126.1
闽侯县1543.543.5
连江县2263.863.8
罗源县1131.931.9
闽清县1646.446.4
永泰县2160.960.9
福清市2469.669.6
长乐市1852.250.5 1.7小计173501.7500 1.7
莆田市城厢区720.320.3涵江区1234.834.8荔城区617.417.4秀屿区1131.931.9仙游县1852.252.2小计54156.6156.6
三明市梅列区514.514.5
三元区823.223.2明溪县926.126.1清流县1337.737.7
宁化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