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条款

专用条款
专用条款

第2节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

2.2 发包人:泰安市岱岳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1.1.

2.3 承包人: (签约后填入承包人的名称) 。

1.1.

2.5 分包人:不允许分包。

1.1.

2.6 监理人: (填入监理人名称)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4 单位工程:由发包人委托监理人,根据本合同工程内容按《山东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建设标准》和《项目实施方案》及有关规定,进行工程质量评定,并报本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认定的单位工程。

1.1.4 日期

1.1.4.3工期:120日历天

1.1.4.5缺陷责任期:一年。

1.1.5发包人可根据施工实际需要对工程量进行增加或减少,但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其综合单价不做调整。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进人合同文件的各项文件及其优先顺序是: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其他合同文件(含招标文件)。

1.7 联络

1.7.2来往函件均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送达:。

1.8 转让

不允许全部或部分转移合同义务。

2. 发包人义务

2.3 提供施工场地

2.3.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场地范围为: / 。

2.2.3承包人自行勘察的施工场地范围为:根据工程需要自行勘察。

2.8 其它义务

根据发包人的合同管理要求补充。

3.监理人

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3.1.1监理人须根据发包人事先批准的权力范围行使权力,发包人批准的权力范围:

(l)按第4.3款约定,批准工程的分包;

(2)按第11.3款约定,确定延长完工期限;

(3)按第15.6款约定,批准暂列金额的使用;

(4)发包人要求的其他事项,但必须在发包人批准范围内。

尽管有以上规定,但当监理人认为出现了生命、工程或毗邻财产等安全的紧急事件是,在不免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责任的情况下,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实施为消除或减少这种危险所必须进行的工作,即使没有发包人的事先批准,承包人也应自己遵照执行。监理人应按第15条的规定增加相应的费用,并通知承包人。

4. 承包人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1.10 其他义务

(1)承包人不得从为发包人或监理人服务的人员中雇用人员为其服务。

(2)防汛

1)在合同工程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承包人有义务采取措施防御洪水,保证工程的安全,必须服从抗洪抢险的命令和统一调度指挥。

2)由于承包人施工需要设置在河道内的所有设施,在汛前必须完全拆除,不能对防汛造成任何影响。

(3)对工程施工质量负终身责任

承包人对合同工程的施工质量负终身责任。

(4)承包人与地方的协调

承包人应负责与当地搞好施工协调,争取地方积极配合。

承包人在施工现场采取施工作业,除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采取安全措施外,还应提前与当地政府和周围群众进行沟通协商,采取措施防止影响周围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由此带来的系列问题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5)施工测量

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应按照设计图纸测量,测绘出详细的地形图,由监理工程师签认后作为计量结算的依据。

(6)施工用水:自行解决。

(7)施工用电:自行解决。

4.2履约担保

合同签订后,承包人须提供合同价款20%的银行保函(发包人指定由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开具银行保函)。

4.3 分包

不允许分包。

4.4 联合体

删去本款全文。

4.5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

4.5.1 项目负责人(姓名):同投标书、执业资格:

补充下述条款:

4.5.5 确定中标后,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交由泰安市岱岳区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保管,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员、安全员、材料员)证件交由泰安市岱岳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保管,待本项目结束后返还。

4.5.6 合同签订后5日内,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要求安排人员、设备进场。否则,发包人有权与承包人解除合同,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及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5.7 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员、安全员、材料员)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配备人员一致,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改,并保证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员、安全员、材料员)法定工作日必须到场,否则视为违约。

4.5.8 若项目负责人在施工期间暂时离开现场一天以上,其离开工地应经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同意,否则,每月每人在工地的时间少于上述规定的时间一天,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00.00元/日。

4.5.9 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不称职的项目负责人,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00.00元/日。如更换的项目负责人仍不称职,发包人有权最终与其解除全部合同,由此发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6 承包人人员的管理

4.6.1补充内容:

承包人在施工场地的项目管理机构以及人员安排

5. 材料和工程设备

5.1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5.1.1 承包人应负责本合同所需材料、设备(须为国内知名产品)的采购,且发包人有权参与采购。重要的机电设备应执行国家有关强制许可证制度。

承包人在采购重要设备时应会同发包人和监理人共同考察确定供应商。承包人应将材料和设备采购计划表在采购前15日内报送发包人及监理人审批,经审批同意后方可采购。发包人有权供应材料和设备,供应时按中标单位投标材料和设备价格供给。

材料和工程设备进场前,承包人必须向监理人提交其负责提供的的相关质量证明文件,

并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若施工过程中发生变更或需要修订合同进度时,则应相应调整材料的采购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

补充下述条款:5.1.4~5.1.6

5.1.4 材料交货验收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应按规定进行检查和验收,其材料交货验收的内容包括:

(1)查验证件:承包人应按供货合同的要求查验每批材料的发货单、计量单、装箱单、材料合格证书、化验单、图纸或其它有关证件,并应将这些证件的复印件提交监理人。

(2)抽样检验: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按技术条款各章的有关规定进行材料抽样检验,并将检验结果报送监理人。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进行随机抽样检验。

(3)承包人应对每批材料是否合格作出鉴定,并将鉴定意见书提交监理人复查。

(4)材料验收:经鉴定合格的材料方可验收入库,承包人应派专人负责核对材料品名、规格、数量、包装以及封记的完整性,并作好记录。

5.1.5 不合格材料的处理

严禁将不合格的材料运往现场,经监理人查库发现的不合格材料,应禁止使用。承包人违约使用了不合格材料,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5.4条的规定处理。

5.1.6 材料的代用

承包人申请代用材料,应提供代用材料的技术标准、质量证明书和试验报告。只有在证明其材料不降低工程质量和不影响施工进度的前提下,经监理人批准后,才能采用代用材料。

8. 测量放线

8.1 施工控制网

8.1.1发包人应在工程开工3天前,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承包人接收监理人提供的测量基准后,应与监理人共同校测其基准点(线)的测量精度,并复核其资料和数据的准确性。承包人应以监理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线)为基准,按国家测绘标准和本工程施工精度要求,测设用于工程施工的控制网,并应在收到开工通知后3天内,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

8.2 施工测量

补充下述条款:8.2.3~8.2.4

8.2.3 若经双方协商同意,承包人可邀请监理人的测量人员联合进行计量测量,经双方核签的测量成果,在经发包人审核批准后,可直接用于计量付款。

8.2.4 承包人应负责保护好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自行增设的控制网点,并提

供通向网点的道路和防护栏杆。测量网点的缺失和损坏应由承包人负责修复。

9. 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9.2 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9.2.1 承包人必须按本合同规定履行其安全保护职责。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3天内编制一份工程施工安全措施文件报送监理人审批,其内容应包括安全机构的设置、专职人员的配备以及防火、防毒、防噪、防洪、救护、警报、治安管理等的安全措施。

9.2.2补充:承包人在施工现场如采取爆破等施工作业,除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爆破安全许可证书及采取安全措施外,还应提前与当地政府和周围群众进行沟通协商,采取措施防止影响周围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由此带来的系列问题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9.4 环境保护

9.4.2环境保护措施计划

承包人应在编报施工总布置设计文件的同时,编制一份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保护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其内容应包括:

(1)施工弃渣的利用和堆放;

(2)施工场地开挖的边坡保护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3)防止饮用水污染措施;

(4)施工活动中的噪声、粉尘、废气、废水和废油等的治理措施;

(5)施工区和生活区的卫生设施以及粪便、垃圾的治理措施;

(6)完工后的场地清理。

9.7 文明工地

9.7.1 本合同文明工地的约定:达到主管部门现行规定要求。

10. 进度计划

10.1 合同进度计划

承包人在工程开始前的3天向监理人报送进度计划,其内容和要求包括:

(1)按合同计划要求,列出计划完成工程数量及其施工面貌、材料用量和劳动力安排。

(2)列出施工所需的机具、设备、材料的数量和需要采购的计划。

(3)提出发包人提供施工图纸的计划要求。

(4)列出施工的各工程项目的试验检验和验收计划,并说明工程试验和验收应完成的各项准备工作。

11. 开工和竣工

11.3 发包人的工期延误

由于发包人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发包人将只给予延长工期。

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1.4.3 本合同工程界定异常恶劣气候条件的范围为:

(1)日降雨量大于300 ㎜的雨日超过 1 天; `

(2)风速大于32.7m/s的 12 级以上台风灾害;

(3)日气温超过38℃的高温大于 3 天;

(4)日气温低于-20℃的严寒大于 3 天。

(5)造成工程损坏的冰雹和大雪灾害:日降雪量100mm及以上。

(6)其他异常恶劣气候灾害。

11.5 承包人工期延误

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

(1)逾期完工在15天以内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为人民币1000元/天;

(2)逾期完工在15天~30天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天;

(3)逾期完工在30天以上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人民币30000元/天。

逾期完工违约金最终的累计总金额不应超过合同价款的5%。

11.6 工期提前

工期提前的奖金约定:对于承包人提前完工,发包人不进行单独奖励。

13. 工程质量

13.1 工程质量要求

13.1.1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山东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建设标准》和《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质量评定以工程质量检测部门评定为准。

14. 试验和检验

14.1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14.1.5 承包人自行采购的水工金属结构及机电产品等设备进场后的交货检查和验收中,承包人必须按照监理人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进行检查、检验、验收等工作。

安装前,承包人应检查产品是否有出厂合格证、设备安装说明书及有关技术文件,对在运输和存放过程中发生的变形、受潮、损坏等问题应作好记录,并进行安装前的校核工作,并进行妥善处理。

14.1.6 本工程实行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根据监理人要求。

15. 变更

15.1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15.1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15.1条第(1)款“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内容删掉,改为:“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发包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安排”

15.4 变更的估价原则

15.4.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则按照山东省现行水利预算定额及取费标准执行,采用投标工程量清单及其单价分析表中已确认的人工、材料价格,取费后的价格下浮10.5%为最高限价,以有关部门评审的最终单价为结算单价。

16. 价格调整

16.1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本工程在合同执行期间,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不考虑调价,由承包人承担材料、设备价格变动的风险。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延误工期期间的物价波动,不再作价格调整。

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全费用)计价方式,承包人所填报的清单单价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或政策性)因素而变动。

16.2 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

只对税费产生的价格变化作调整,人工工资变化及机械台班费不作调整。

(1)若在投标截止日前28天之后,国家规定的三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税)税率有变动,致使施工中的费用发生增减时,则应按这些增减金额调整合同价格

(按规定计入施工管理费内的税金不调整)。若对具体调整额的计算有不同意见时,由监理人与发包人同承包人协商解决。

(2)上述税费调整的执行日期按国家通知执行之日算起。价格款的计算应由承包人进行,并递交书面文件报送监理人审核,并同时将副本报送发包人。

17. 计量与支付

17.1 计量

17.1.2 计量方法

17.1.2.1说明

(1)所有工程项目的计量方法均应符合技术条款各章的规定,承包人应自供一切计量设备和用具,并保证计量设备和用具符合国家度量衡标准的精度要求。

(2)凡超出施工图纸和本技术条款规定的计量范围以外的长度、面积或体积,均不予计量或计算。

(3)实物工程量的计量,应由承包人应用标准的计量设备进行称量或计算,并经监理人签认后,列入承包人的每月工程量报表。

17.1.2.2面积计量的计算

施工面积的计算,应按施工图纸所示尺寸线或监理人指示的现场实际量测的结构物净尺寸线进行计算。

17.1.2.3体积计量的计算

结构物体积计量的计算,应按施工图纸所示轮廓线内的实际工程量或按监理人指示在现场量测的净尺寸进行计算。

17.1.2.4长度计量的计算

所有以延米计量的结构物,除施工图纸另有规定外,应按平行结构物位置的纵向轴线或基础方向的长度计算。

17.2 预付款

17.2.1预付款:双方签订合同后承包人提供合同价款20%的银行保函(发包人指定由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开具银行保函)后,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20%预付款给承包人。

17.3 工程进度付款

17.3.1 付款周期付款 /

17.3.2 进度付款申请单

承包人应在每个付款周期末,按监理人批准的格式向监理人提交一式5份进度付款申请单,并附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

17.3.3 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工程款支付方式拟定如下:按县级报账提款程序支付,按工程进度付款,支付额度与时间如下:

(1)合同签订后,承包人须提供合同价款20%的银行保函(发包人指定由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开具银行保函)。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20%预付款给承包人。(2)完成工程量的70%且完成的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40%;

(3)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在提报工程结算并审核完毕后一个月内,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0%;(4)工程保修期(一年)满后一个月内无息付清余款。

17.4 质量保证金

17.4.1本合同工程质量保修金为结算价款的10%。

17.5 竣工结算

17.5.1 竣工(完工)付款申请单

(1)承包人应提交完工付款申请单一式 5 份。

17.6 最终结清

17.6.1最终结清申请单

(1)承包人应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一式 5 份。

17.7 竣工财务决算

承包人应为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提供的资料:按照发包人要求提供资料。

20. 保险

20.1 工程保险

本工程合同价款中已包含所有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人员工伤事故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第三者责任险、施工设备险、其他涉及到的保险费用,由承包人支付,发包人不另行支付任何保险费用。

22. 违约

22.1 承包人违约

22.1.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增加:(8)投标文件中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未按发包人要求的期限准时进场;承包人更换投标文件中确定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主要项目管理人员。

22.1.3除保留原有条款内容外,增加以下内容:

承包人发生第22.1.1(8)目约定的违约情况时,视承包人违约,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立即解除合同,并按有关法律处理,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24. 争议的解决

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约定的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5. 补充条款

25.1 按照有关规定,在工程计量、进度付款及竣工结算过程中均要有审计人员参与。25.2 承包人自行协调周边的社会关系。

25.3 为保证本工程款专款专用,防止承包人挪用,承包人需设立专门的项目结算账户。签订合同后,发包人根据合同规定的支付方式向承包人设立的账户拨付工程款。

25.4 根据税务属地管理要求,承包人应缴纳的税款,由发包人从每次工程款支付中扣除,代承包人向税务部门缴纳。

建设工程合同专用条款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第1条甲方代表 1.1 本工程甲方驻工地代表: 姓名:汪质彬,职务:副总经理 ; 手写签名样本: ,身份证号:; 第2条乙方代表 2.1 本工程乙方驻工地代表: 姓名:李洁,职务:项目经理, 手写签名样本: ,身份证号:; 第3条甲方工作及责任 3.1 用地红线范围的约定:本项目用地红线。 3.2 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的时间和数量为: 3.2.1 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图纸陆套(含用于制作并提供给甲方 贰套和档案馆贰套共肆套竣工图所用的图纸)。 建议:请明确提交的时间; 3.2.2 乙方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甲方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 担。 3.2.3 不论是甲方免费提供的还是乙方自费复印的图纸,其知识产权都 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将此类图纸用于任何为本工程以外的目 的,且除非经甲方同意,乙方应在工程完工交付后尽快将所有此 类图纸归类整理后交还给甲方。 第4条乙方工作及责任 4.1 其他规定: 4.1.1 乙方的其他工作和责任 1)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向甲方提

供2间办公室(面积不小于30m2),向监理提供2间办公室(面 积不小于30m2),相应费用已在合同计价清单措施项目费用 中包干考虑。 2)其他:/。 第5条合同价款 5.1 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合同计价清单中项目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工 程量按实际结算;综合单价为固定单价,不论其对应的清单项目特征是 否描述完全,都将被视为已包括本合同文件及附件、图纸、标准规范、 工程技术要求、招标文件及附件、以及其他相关资料中一个规定计量单 位项目的所有工作内容及完成此工作内容而必须的各种辅助工作所需的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并充分考虑风险 因素等全部费用。措施费固定平米单价包干,建筑面积以发包人取得的 建设工程许可证规划所示的面积为准。 5.2 结算管理 5.2.1 变更或洽商子目单价的确定: 1) 如属合同清单已有的子目,按合同清单单价;如有类似的子目, 单价参照类似子目单价;如原招标内容无类似的项目,则按以 下方式计费:套用2010年《广东省建筑与装修工程综合定额》 中的含量及当地配套规定、材料按照施工同期当地造价管理部 门公布的湛江市信息价,没有信息价或者信息价描述不清的执 行市场询价,人工费及各项取费按清单分部分项工程投标价格 相应子目计取。 2) 如在合同计价清单中相同工作内容之项目的综合单价不一致 时,将以最低的综合单价作为该等项目日后变更洽商、结算的 依据。 3)发生变更时,措施费用不作调整,乙方不得以不增加措施费为由而拒绝施工,由此而导致的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并赔偿由 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完整版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专用条款部分

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1.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文件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1.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1.2.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无语言文字, 1.2.2适用的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本工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行政 法规, 1.2.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现行的有关标准、规 范及省、市有关规定。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承包人自备国内现行适用的标准、规范。 1.3图纸 1.3.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签订合同一周内,提供全套施工图 肆套,如承包人需增加图纸份数,设计公司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复制,不得向承包人以外的 人员泄露有关图纸内容,工程竣工后,原图全部收回。 2.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2.1工程师 2.1.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工程质量的监督权;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检验权、确 认权;工程施工进度、安全的检查、监督权;工程款支付的审核权;向承包人提 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组织协调的主持权;出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的建议权; 撤换不合格的工程建设分包单位和注册建造师及有关人员的建议权;分包单位资 质及能力的审查权;等等,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工程变更的确认权;签证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权。 2.1.2发包人派驻的现场代表 姓名;职务; 职权;施工组织设计和总进度计划的审批权;工程变更的确认权;签证权;决定 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权;工程款的审查权和支付权;特殊及重要施工工艺和 材料发包;施工质量监督权;合同的解释;等等。 2. 2项目经理 姓名:;居民身份证号: 注册编号:. 投标文件中明确的项目注册建造师及本工程项目管理机构的主要技术人员四川省建设厅相关文件中所列情形之外不得变更。承包人在开工时或施工过程中擅自变更的,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进

(完整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填写范本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1.本合同协议书; 2.冷冻机房造价谈判会议纪要;3.本合同专用条款;4.本合同通用条款;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6.图纸;7.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2.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无语言文字。 2.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按照施工图纸及图纸说明中要求的标准规 范执行。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3、图纸 3.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开工前7日内提供施工图肆套 3.2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工程师 4.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王晓江职务:总监理工程师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资料管理、现场管理、工程主体单位之间的协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暂停施工、图纸变更、技术签证、经济签证。 4.2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吕汉亭职务:工程师 职权:现场管理、组织协调与本工程有关的各种关系,批准监理工程师暂停施工和经济技术签证。 4.3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无

5、项目经理 姓名:赵军文职务:项目经理 6、发包人工作 6.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⑴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已具备 ⑵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已具备 ⑶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已开通 ⑷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将上述资料以书 面形式提供承包人

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第二节合同专用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 2.2 发包人:重庆两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1. 2.3 承包人: 1.1. 2.6 监理人: 1.1.3 工程和设备 1.1.3.2 永久工程:施工招标范围内所示工作内容。 1.1.3.3 临时工程:施工供水工程、施工照明工程、脚手架搭设等。 1.1.3.4 单位工程: 1.1.3.10 永久占地: 1.1.3.11 临时占地: 1.1.4 日期 1.1.4.5 缺陷责任期:24个月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按通用条款执行。 1.5 合同生效的条件 合同生效的条件: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后,双方签订合同后生效。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发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数量: 1.6.2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范围: 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期限、数量: 监理人批复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期限: 1.6.3 监理人签发图纸修改的期限: 1.7 联络 1.7.2 联络送达的期限:

2. 发包人义务 2.3 提供施工场地 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和有关资料的时间: (1) 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已基本具备,由承包人负责,费用包含在报价中按实结算部分包干使用,中标后不作调整。 (2) 将施工所需的水、电、路、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由承包人负责办理,费用自行测算,列入报价中按实结算部分包干使用,中标后不作调整。 (3) 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由承包人现场踏勘确定道路走向和位置,费用自行测算,列入报价中按实结算部分包干使用,中标后不作调整。 (4)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施工场地内需要拆迁的管网(线)由承包人组织拆迁,费用自行测算,列入报价中按实结算部分包干使用,中标后不作调整。 (5) 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工程开工前完成。 (6) 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发包人技术人员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发包人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现场交验,并作好交验记录。 (7) 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施工图提交后5天内。 (8)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发包人配合承包人做好保护工作,保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指明的、资料中显示的以及相关单位指认走向的管网(线),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损坏,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9) 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及时协调处理好施工过程中应由发包人协调处理的关系。 (10)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届时双方协商,以书面通知或协议为准。 2.8 其他义务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金额、方式和提交时间:不采用。

工程建设合同专用条款(最新)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1. —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 2.2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 方式选择的分包人。 1.1. 2.10专项供应商:指根据合同条款第15.8.1项的约定,由发包人和承包人以招标 方式选择的供应商。 1.1. 2.11独立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直接订立工程承包合同,负责实施与工程有关的其他 工作的当事人。 1.1.3工程和设备 1.1.3.2永久工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1.3.3临时工程:施工供水、供电、临时施工用房及设施。 1.1.3.4单位工程:指具有相对独立的设计文件,能够独立组织施工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永久工程的组成部分。

1.1.3.10永久占地:本合同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 1.1.3.11临时占地:本合同工程需临时占用的土地。 1.1.4日期 1.145 缺陷责任期期限:24个月。 1.1.4.8 保修期:是根据现行有关法律规定,在合同条款第19.7款中约定的由承包人负 责对合同约定的保修范围内发生的质量问题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期限。 1.1.6其他 1.1.6.2材料:指构成或将构成永久工程组成部分的各类物品(工程设备除外),包括合 同中可能约定的承包人仅负责供应的材料。 1.1.6.3争议评审组:是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聘请的人员组成的独立、公正的第三方 临时性组织,一般由一名或者三名合同管理和(或)工程管理专家组成。争议评审组负责对发 包人和(或)承包人提请进行评审的本合同项下的争议进行评审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给出评审 意见,合同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均未对评审意见提出异议时,评审意见对合同双方有最终约束力。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分别与接受聘请的争议评审专家签订聘用协议,就评审的争议范围、评审意见效力等必要事项做出约定。 1.1.6.4除另有特别指明外,专用合同条款中使用的措辞“合同条款”指通用合同条款和(或)专用合同条款。 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⑷专用合同条款;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名词解释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执行《协议书》的相关条款。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无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国家颁发的工业设备、管道防腐绝热规范、标准及《施工及验收规范》。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开工前五天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有特殊要求的标准或规范由发包人在工程开工前提供。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在工程正式开工前五日内,向承包人提供安装施工图贰套,土建施工图壹套。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无。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无。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职务:工程师 职权:监督工程进度及工程施工质量 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7、项目经理 姓名:刘庆职务:项目经理(副总工程师) 8、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设备、管道的安装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承包方在施工中使用的水、电、电讯,发包方在施工场地内指定具体使用点。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在施工期间,发包方应保证施工运输要道畅通。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无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在承包人正式进场施工前,应办理完施工许可等有关手续。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无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无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无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无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无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

合同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会议纪要及协议;(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投标文件及其附件;(7)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附件;(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9)招标图纸(包括设计补充及变更);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 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其它现行的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按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标准、规范执行。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不采用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另行商定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开工前一周内提供全套施工图陆套(含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全套竣工图贰套)。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图纸转给第三方或移作它用,并注意保密。若因承包人对图纸及其他资料保管不当、遗失、转借他人、复制等原因造成泄密后果,发包人对此保留终生追究的权利。承包人为此应承担实际损害赔偿责任,若损失难以计算,则承包人向发包人公司按合同价款的1%支付违约金。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无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①、对本工程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工程造价进行控制。 ②、对本工程合同、工程资料进行管理;③、对安全进行监督;④、协调好各种关系。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1)涉及到工程造价的签证;(2)设计变更或工程变更;(3)开工令、竣工令、复工令;(4)工期顺延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权:主持开展施工现场的全面工作及对监理工作的检查、工程造价的签证认可。 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 7.项目经理 姓名: 职权: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需熟悉施工投标组织设计,应参与过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负责组织本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等全面施工管理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处理、协调本工程验收前的一切事宜。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必须能够调动承包人的足够资源,保证在整个施工期间现场有足够的劳力、材料、机械设备和工具,具备较强的协调能力和丰富的现场经验,保证工程顺利实施。 现场项目经理和项目副经理必须是承包人投标前承诺的人选。发包人确认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必须驻场,服从发包人的统一管理,且实行施工压证,每周现场工作5天以上,每天工作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 非经发包人同意,每缺席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 1000 元/天的违约金;每月累计超过3天,加倍承担违约金。承包人在施工期间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若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达不到合同规定质量、进度、现场管理等考核要求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在3天内更换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并承担每更换一次5万元的违约金,驻场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的行为、作业、管理等违反合同要求时,承包人除承担合同规定的违约金外,同时有权处以驻场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1000-5000元/次的违约金,发包人对承包人经济处罚在例会中予以通报,并纳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总包专用条款)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 合同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履行中,发包人和承包人有关工程的会议纪要、工程变更、签证、工程洽商、有关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具有证明效力和合同效力的文件或资料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 2.4 监理人: 名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 2.5 设计人: 名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1.1.3.9永久占地包括:。 1.1.3.10临时占地包括:。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适用于工程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⑴. 本合同协议书⑵. 中标通知书⑶. 专用条款⑷. 通用条款⑸. 承包人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含承诺函、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等)⑹. 招标文件中有关合同条款及附件(含招标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⑺.工程建设标准(含招标文件答疑纪要中与此有关的部分)⑻.工程量清单及其说明、图纸(含招标文件答疑纪要中与此有关的部分)⑼.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⑽.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它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14天;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四套;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详见图纸目录。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施工过程管控资料及相关会议纪要、联系函等文件;所有与工程施工有关建设标准和规范(包括图集)由承包人自行采购;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按基本要求;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按基本要求;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七日内。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填写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填写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gf—2013—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制定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东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湖北发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 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 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天玉玻璃厂厂房工程施工及 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 成如下协议: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天玉玻璃厂房施工项目。 2. 工程地点:石家庄市建设大街89号。 3.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 工程内容:/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 工程承包范围: 修、给排水、采暖通风、照明电,附属房屋及室外工程等。(详 见工程量清单)。(详见工 程量清单)。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3 年1 月1 日。计划竣 工日期:2013 年06 月30 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 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 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 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2.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

EPC专用条款部分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第1条一般规定 1.1 定义与解释 1.1.51 双方约定的视为不可抗力时间处理的其它情形如下: 1.1.52 双方根据本合同工程的特点,补充约定的其它定义: 1.3 语言文字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无其他语言。 1.4 适用法律 合同双方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1.5 标准、规范 1.5.1 本合同适用的标准、规范(名称): 以有限公司项目工程《招标文件》和该项目施工图中各有关章节所列的标准、规范为准,《技术要求》若有未指明的标准、规范,则采用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 1.5.2 发包人提供的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份数和时间: 1.5.3 没有成文规范、标准规定的约定: 发包人的技术要求及提交时间: 承包人提交实施方法的时间: 1.6 保密事项 双方签订的商业保密协议(名称):,作为本合同附件。 双方签订的技术保密协议(名称):,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2条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的姓名:; 发包人代表的职务:; 发包人代表的职责: 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代表的指导并令其合理满意地在各方面根据合同的要

求进行和完成工程任务。发包人代表可以下发下列对图纸和合同文件的书面指示、书面指导和书面解释: (1)设计的变更或修改、工程数量和质量要求的变更或修改,或任何工程的附加、剔除或替代; (2)工程技术要求和/或图纸中或工程技术要求及图纸之间的任何不一致; (3)从现场清除由承包人购进的任何材料并由此而代用任何其它材料; (4)拆除和/或重新施工由承包人进行的任何工程; (5)为进行检验而开挖任何隐蔽工程; (6)凡与合同和/或工程有关或涉及的其他事宜,以及必须由发包人代表发布或者只有他发布才适合的任何事宜。 发包人代表代表发包人行使本合同约定发包人的权利,但发包人代表行使上述及下列行为前应该得到发包人签字并盖章确认,否则发包人代表行使的该行为对发包人和承包人不发生效力: (1)发出可能引起工程范围的扩大或缩小、工程质量标准的提高或降低、合同价款增加、合同工期延长的工程变更指令或其它指令; (2)批准或同意承包人提出的追加或变更工程价款、补偿损失和申请; (3)批准或同意承包人提出的顺延工期的申请; (4)发出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的指令; (5)批准或同意承包人分包其承包的主体结构以外的部分工程; (6)确认承包人提出的工程竣工验收及各项验收报告; (7)确认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8)作出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决定; (9)其他应由发包人决定的事项。 发包人代表在发出上述指令、批准或确认时应附上发包人的书面确认。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代表的上述指令、批准或确认时应核对有无发包人的书面确认,一旦发包人代表未经发包人确认作出上述指令、批准或确认,承包人应该立即将该情况通知发包人,要求发包人予以追认,发包人未予追认的,发包人代表的该行动对发包人无约束力。 2.3 监理人 2.3.1 监理单位名称: 工程总监理姓名: 监理的范围: 监理的内容: 监理的权限:

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本专用条款为本施工合同的一部分,当以下内容与合同通用条款存在任何不一致时,均以本专用条款为准。本专用条款主要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为合同主体的定义说明;第二部分为对通用条款的部分调整与修订;第三部分为对通用条款的补充说明;第四部分为增加条款;第五部分为附表。 一、定义 1.1 发包人(甲方):指本合同指明的执行本工程投资计划的当事人(即本 项目业主),或其他指定的负责管理本工程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 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不指其任何受让人(除经承包人同意外)。 1.2 主承包人(乙方):指本项目中已获发包人(业主)接受,并与发包人 (业主)签订了总承包合同,同时按合同约定对工程负有管理、协调 及配合其他承包人工作的、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承建资质的当事人,以 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不指其任何受让人(除经发包 人同意外)。本项目结构施工单位即为本项目主承包人(即总承包人)。 1.3 承包人(乙方):指本合同中由发包人指定或由主承包人提供已获发包 人接受,并与发包人或主承包人签订了合同协议书承建本工程及受主 承包人管理的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承建资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 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不指其任何受让人(除经发包人同意外)。 1.4本合同通用条款及专用条款中描述的承包人的责任、权利及义务仍然适 应于本项目主承包人(总承包人)即结构施工单位。 二、通用条款修订内容 2.1 第1. 3.3(1)条:本工程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 工程所在地地方最新的标准、规范的要求。 2.2第2.2.2(16)条:承包人应遵守所有适用于承包人人员的相关劳动法,包 括有关他们的雇用、健康、安全、福利等法律,且必须与所雇佣的雇 员(工人)签定符合政府规定的劳动合同及交纳相关劳动保险等,并 应允许他们享有合法权利。承包人应要求其雇员遵守所有适用法律, 包括有关工作安全的法律。 2.3 第2. 3.1(4)条:主承包人需按合约约定免费向其他承包人提供使用现场 施工用水用电(包括其它分包人的专业试水、及提供其他分包人试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GF-1999-0201) (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九九九年十二月 四川省建设委员会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制定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国家盐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国家盐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场坪绿化工程 工程地点:自贡市板仓工业集中区 工程内容:场坪绿化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自发【200 】项批新号 资金来源:财政投入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含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11年 10 月日 竣工日期: 2011年 11 月日 计划工期:日历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壹佰陆拾陆万元(人民币) ¥:1660000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支付的款项。

合同通用条款范本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一、总则 1定义 定义下列词语或措辞,除特别说明外,在本合同中具有以下赋予的含义:1.1合同: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为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所订立的合同。 1.2通用条款:指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 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3专用条款: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订。招投标工程的专用条款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1.4协议书: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为本合同工程所签订的协议书。招标工程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曰起30天内签订。 1.5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正式接受中标人投标文件的函件。 1.6承包人投标文件:指根据招标文件编制完成并被中标通知书接受的,承包人为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向发包人提交的技术、经济文件。 1.7标准与规范:指本合同所指明的和合同工程依法应适用的标准与规范,以及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对有关技术方面问题做出的补充、修改和批准文件。 1.8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9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O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且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1分包人:指被发包人接受且具有相应资格,并与承包人签订了分包合同,分包一部分合同工程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4

1.12程造价管理机构: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3第三方:除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含双方雇员及代表其工作的人员)以外的任何其他人或组织。 1.14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发包人代表由发包人依据第17.1款规定任命并书面通知承包人。 1.15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合同工程设计且具有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6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合同工程监理且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7监理工程师: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合同工程监理的单位委派的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单位提出,经发包人依据第18.1款规定确认并书面通知承包人。 1.18造价咨询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合同工程造价咨询且具有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9造价工程师: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合同工程的造价咨询单位委派的造价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由造价咨询单位提出,经发包人依据第19.1款规定确认并书面通知承包人。 如果发包人没有委托造价咨询单位对合同约定的建筑工程进行造价控制,本合同的造 价工程师是指发包人委托或指定的负责合同约定的建筑工程造价控制且具有造价执业资格 的其他人员。 1.20承包人代表:指承包人指定的负责合同工程施工管理和履行本合同的代表。承 包人代表由承包人依据第20.1款规定任命并书面通知发包人。 1.21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照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 计算的实施、完成合同工程的天数。 1.22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 的日期。 1.23计划竣工日期:指自开工日期起至根据合同规定要求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并竣 工的全部时间(包括根据第31条和第32.2款规定所做的调整)。 1.24实际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实质完成合同工程或某单项工程并通过竣工验收的日期,实际竣工日期按照第33.2款规定确定。 5

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第二节合同专用条款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 2. 2 发包人:重庆两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1. 2. 3 承包人: 1.1. 2. 6 监理人:1.1.3 工程和设备 1.1.3. 2 永久工程:施工招标范围内所示工作内容。 1.1.3. 3 临时工程:施工供水工程、施工照明工程、脚手架搭设等。 1.1.3. 4 单位工程: 1.1.3.10 永久占地: 1.131 1临时占地: 1.1.4 日期 1.1.4. 5 缺陷责任期:24个月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按通用条款执行。 1.5 合同生效的条件 合同生效的条件: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后,双方签订合同后生效。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发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数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2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期限、数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批复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3 监理人签发图纸修改的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 联络 1.7.2 联络送达的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用条款范文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参照示范文本)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5.3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职务: 职权:

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7.、项目经理 姓名:职务: 8.、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5)由发包人办理的有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9.、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4)向发包人提供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声管理等手续:

工程建设合同协议书专用条款

工程建设合同协议书专 用条款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监理单位全称)。 姓 名: 。 职 称: 。 联系电 话: 。 电子信 箱: 。 通信地 址: 。 。 施工供水、供电、临时施工用房及设施。 本合同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 本合同工程需临时占用的土地。 24个月。

“合同条款”指通用合同条款和(或)专用合同条款。 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 技术标准和要求; (7) 施工图纸; (8)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 其他合同文件。 (说明:(6)、(7)、(8)填空内容分别限于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三者之一。) 图纸与技术标准和要求之间有矛盾或者不一致的,以其中要求较严格的标准为准。 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签订的补充协议亦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其解释顺序视其内容与其他合同文件的相互关系而定。 1.5合同协议书 合同生效的条件:双方签字盖章。 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发包人按照合同条款本项的约定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发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3个工作日内。 (4)发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两套。 视具体施工情况由双方约定。 (2)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期限:视具体施工情况由双方约定。 (3)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数量:视具体施工情况由双方约定。 (4)监理人批复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期限:视具体施工情况由双方约定。 (5)其他约定:视具体施工情况由双方约定。 1.7联络 (1)联络来往信函的送达期限:合同约定了发出期限的,送达期限为合同约定的发出期限后的24小时内;合同约定了通知、提供或者报送期限的,通知、提供或者报送期限即为送达期限。 (2)发包人指定的接收地点:发包人办公地点。 (3)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人指定的业主代表。 (4)监理人指定的接收地点:按监理合同约定。 (5)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按监理合同约定。 (7)发包人(包括监理人)和承包人中任何一方指定的接收人或者接收地点发生变动,应当在实际变动前提前至少一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发包人(包括监理人)和承包人应当确保其各自指定的接收人在法定的和(或)符合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始终工作在指定的接收地点,指定接收人离开工作岗位而无法及时签收来往信函构成拒不签收。 (8)发包人(包括监理人)和承包人中任何一方均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其指定接收地点的来往信函,拒不签收的,送达信函的一方可以采用挂号或者

合同专用条款(范本)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1、定义 1.39 所采用的书面形式包括: √文书 □ □信件 □电报 □传真 □电子邮件 □其他: 2、合同文件及解释 2.2下列组成本合同的文件是一个合同整体,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 当出现相互矛盾时,组成本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书; (2)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补充协议(含会议纪要、工程变更、签证等修正文件); (3)中标通知书; (4)承包人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含评标期间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适用于招标工程); (5)专用条款; (6)通用条款(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2006年);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工程量清单; (10)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招标文件 3、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 3.3 约定适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相关的全国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的计价规范等。 4、通讯联络 4.2 各方通讯地址、收件人及其他送达方式 (1) 各方通讯地址和收件人:

发包人:佛山市顺德区城区建设开发中心 通讯地址: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四楼 收件人:邮编:528300 承包人 通讯地址:收件人:邮编: 监理单位: 通讯地址:收件人:邮编:造价咨询单位: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528300 收件人:邮编: (2) 视为送达的其他方式:无 5、工程分包 5.1 (3) 指定分包工程:无 14、发包人 14.1 发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工作、平整工作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时间:提供现场的日期与开工期相同,场地清理、平整等工作由承包人负责办理,费用已包含在投标价中,发包人不另行计量支付。 (2)完成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接驳的时间及地点:施工临时用水、用电、通讯设施由承包人自行负责,费用已包含在投标价中,发包人不另行计量支付。 (3)开通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间的通道的约定: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价中。 (4)提供有关资料的时间:工程地质资料与设计文件同时提供;地下管线资料由承包人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和损失,费用已包含在投标价中,发包人不另行计量支付,发包人可提供可能的协助和方便。 (5)办理有关所需证件的约定:办理施工许可及其他所需证件、批准文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承包人自身施工资质的证件除外);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专用条款填写范例

(GF—2013—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房地产开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人(全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 5.工程内容:换热站300㎡、供热管线1500米。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换热站及供热管线施工图所示。(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6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3年9月30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9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叁佰叁拾贰万捌仟壹佰元整(¥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陆拾万陆仟伍佰贰拾元(¥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2.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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