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标准化达标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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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

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电子版) 序言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内容。 随着我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规模的不断增扩大,建设资源供给与需求不适应的矛盾逐渐显现,经济社会发展方式转变对工程安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生产安全全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 “立久安之势,成长治之业”。不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是安全生产的根本保障。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不仅是解决当前建设任务日益繁重与管理力量相对有限这一矛盾的有效举措,更是夯实筑牢安全生产基础的重要途径。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内涵,就是把工程管理的相关要素最大限度地整合优化,明确设定符合实际、符合规范要求的操作性标准,并推动落实到安全生产各个环节,从而实现项目管理更加规范、施工场地更加有序、管理流程更加合理、安全施工更加到位。 一直以来,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生产安全工作,认真践行“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理念,不断加大行业监管力度,组织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成效显著;在隐患治理、安全防护、应急工作、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信息化等方面提出了规范化要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明显加强。 为进一步规范施工安全管理,防范生产安全事故,部质监局组织

福建、湖南等地编写了《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充分吸收、总结各地区的成熟经验,图文并茂、形象生动地解析了施工安全标准化在基础管理、场地布设和施工防护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希望《指南》能成为广大建设管理者的良师益友,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安全生产是你我共同的责任和心愿。从我做起,关注安全,把施工安全标准化要求推动落实到安全生产各个环节,实现人、物与系统安全可靠性,真正达到“本质安全”要求,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编写说明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牢固树“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进一步强化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交通运输部从2010年起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大力推行施工安全标准化,有效遏制了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创建了一批“零伤亡”工程,形成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典型做法。结合近年来“平安工地”建设成果,秉承现代工程安全管理新理念,部质监局组织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局、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为主的8家单位共同编写了《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以“基础管理、场地布设和施工防护”为重点,针对施工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事故易发多发部位,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现阶段施工安全标准化的重点建设内容,为推行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提供了技术支撑和制度保障,对提高施工工

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车辆购置税用于交通运输重点项目专

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车辆购置税用于交通运输重点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专项资金管理车辆购置税 【发文字号】财建[2011]93号 【失效依据】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关于印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部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 【发布日期】2011.03.28 【实施日期】2011.03.28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车辆购置税用于交通运输重点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 法》的通知 (财建〔2011〕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为了加强车辆购置税用于交通运输重点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进一步促进交通运输事业顺利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交通和车辆税费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00〕34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车辆购置税用于交通运输重点项目专项资

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省(区、市)财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结合工作实际,共同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并报财政部和交通运输部备案。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车辆购置税用于交通运输 重点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车辆购置税(以下简称车购税)用于交通运输重点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进一步促进交通运输事业顺利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交通和车辆税费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00〕34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车购税用于交通运输重点项目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从车购税收入中安排的,用于地方交通运输重点项目支出的专项资金。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

不通过 不通过不通过不通过不通过不通过 退回企业 撤销评审结论或降级,并退上一级确认 撤销评审结论或降级,并退上一级确认 材料退回企业或降级撤销评审结论或降级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指南 退回企业补正材料 重新递交至市安协

企业标准化达标评审指南 标注事项: 1:危化企业申报材料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6〕111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 《关于印发上海市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指南(试行)的通知》(沪安监行规〔2017〕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通知》(沪安监执法〔2017〕28号) 工贸企业申报材料 《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1】87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2017版)》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7〕129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2014】29号) 《关于印发上海市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指南(试行)的通知》(沪安监行规〔2017〕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通知》(沪安监执法〔2017〕28号) 2:操作手册申报网址 3:市安协公示界面 4:市安监局公告界面

交通部关于印发《交通行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表》的通知(交人劳发〔1992〕663号)

交通部 关于印发《交通行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表》 的通知* 交人劳发〔1992〕663号 (1992年8月4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交通厅(局),部属及双重领导各单位: 根据原劳动人事都劳人护〔1985〕6号《关于改由各主管部门审批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精神,部结合交通行业的实际情况,特制订《交通行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表》(见附件)现印发你们,作为办理提前退休的依据。凡从事表中所列工种的工人退休时,可按国发〔1978〕104号《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二)项的规定办理。 此次公布的提前退休工种范围,企、事业可根据具体情况自主实施,未列入该表但已经国家劳动部门批准我部实行提前退休的工种,企、事业仍可继续执行。 各单位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告部人事劳动司。 附:交通行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表 —————————— *此文件只适用于交通部原直属企业。

交通行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表编写说明 1.本表是根据原劳动人事部劳人护〔1985〕6号文件的精神,为明确交通系统提前退休工种范围而制定的。 2.本表在编制过程中,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征求意见,并对作业现场实地考察、测试。在此基础上,经过分析研究,多次讨论修改,最后提出本范围表。 3.交通系统提前退休工种范围,是根据国家对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及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种的有关规定,结合交通行业现有设备、工艺和劳动条件确定的。 4.由于各企业具体情况不一样,即使是同一工种,劳动条件也不尽相同,有时甚至相差很远,因此仅工种名称相同,适用范围与劳动条件不同时,不能按本范围表执行。 5.交通系统中,属于其他部门确定的提前退休工种,凡劳动条件、工种性质与其相同的,可报部审批后执行。 6.各企业应从工艺、设备等多方面采取措施,通过技术改进和工艺改革,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凡今后设备、工艺和劳动条件发生变化,则应按变化后的条件重新审定。 7.适用范围一栏中,所有工种均指专门从事该工作的工人,兼职或偶尔从事该工作的工人不能按本范围表执行。 8.计算本职工作年限时: (1) 所有船员以实际在船时间累计计算本职工作年限。 (2) 汽车驾驶员在长途运输与短途运输循环作业时,以长途运输作业时间累计计算本职工作年限。 9.本范围表由交通部人事劳动司解释。

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指南

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指南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指南 (试行)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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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综述 一、编制目的 为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提供规范的创建工作流程,指导企业自主创建实施,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主体责任,提高创建效率和创建效果最大化,达到事半功倍作用,特制定创建工作指南。 二、创建工作原则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过程中应遵循: ——以风险管理、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 ——充分发挥领导作用; ——实现全员参与,全过程控制; ——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动态循环的模式,建立并保持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基础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 三、创建工作程序 创建工作程序是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工作流程一部分。它主要有创建实施工作、企业评审和持续改进三个阶段。 创建实施工作阶段主要有策划准备及制定目标、教育培训、现状梳理、管理文件制修订、实施运行及整改过程。 企业评审阶段主要有企业自评、评审申请过程。 创建工作程序见下图: — 5 —

创建工作流程图 定责任部门、定措施、定时间、定资金 1.策划准备和制定目标 2.教育 培训 3.现状 梳理 4.管理文 件制修订 5.实施运 行及整改 6.企业 自评 9.持续改 进 完成各层次培训 摸清存在问题和缺陷 责任制 管理制度 操作规程首次会议 现场分组自评小组分析汇总 自评组内部会议,形成自评组 意见 自评组与企业领导层沟通 末次会议 按照管理文件运行 对不符合问题整改 自 评 期满 复评 年度自评7.企业 申请 8.外部 评审见评审 网 — 6 —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水运工程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水运工程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水上运输 【发文字号】交水发[2012]665号 【发布部门】交通运输部 【发布日期】2012.11.27 【实施日期】2012.11.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水运工程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 (交水发〔2012〕6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上海市、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水运工程标准管理,使标准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促进技术进步和创新,保证工程质量,保障公共安全、公众利益以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根据目前水运工程标准管理实际情况,在原交通部《水运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交水发〔2007〕51号)的基础上,参照《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制定了《水运工程标准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水运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交水发〔2007〕51号)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2012年11月27日 水运工程标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水运工程标准化工作,规范水运工程标准管理,进一步提高标准编写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水运工程标准是水运工程通则、标准、规范、规程、规定和指南等的统称。水运工程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水运工程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管理、使用和监督,不适用于水运工程国家标准、企业标准的管理、使用和监督。 水运工程行业标准是指由交通运输部统一编号并批准发布,对港口、航道、航运枢纽、通航建筑物(船闸、升船机)和修造船水工建筑物的规划、建设、维护管理全过程所规定的技术、管理、服务、安全、环保和造价等方面统一的技术要求。 水运工程地方标准是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立项、制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2016版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立、保持与评定的原则和一般要求,以及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8个体系的核心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工矿商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有关行业制修订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评定标准,以及对标准化工作的咨询、服务、评审、科研、管理和规划等。其他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等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893 安全色 GB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5768(所有部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 6441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GB 7231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GB/T 11651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 13495.1 消防安全标志第一部分:标志 GB/T 15499 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 GB 182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T 29639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 30871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187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AQ 3035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 AQ/T 9004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 AQ/T 9007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 AQ/T 9009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规范 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规范 GBZ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一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一部分:物理因素 GBZ 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 188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GBZ/T 203 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China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management system 企业通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全员全过程参与,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全面管控生产经营活动各环节的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工作,实现安全健康管理系统化、岗位操作行为规范化、设备设施本质安全化、作业环境器具定置化,并持续改进。 3.2安全生产绩效 work safety performance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主要技术政策的通知(2014修订)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主要技术政策的通知 (2014修订) 【法规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交科技发[2014]165号 【发布部门】交通运输部 【发布日期】2014.08.11 【实施日期】2014.08.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主要技术政策的通知 (交科技发〔2014〕1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有关交通运输企业,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单位: 为促进交通运输行业技术进步,推动行业转型升级,我部修订了《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主要技术政策》,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1997年6月颁布执行的《公路、水运交通主要技术政策》同时废止。 交通运输部 2014年8月11日

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主要技术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2014年8月) 目录 前言 一、公路工程 (一)公路设计与施工 (二)公路养护与管理 (三)桥梁设计与施工 (四)桥梁养护与管理 (五)隧道设计与施工 (六)隧道养护与管理 二、水运工程 (七)港口建设与维护 (八)航道建设与维护 三、运输服务 (九)道路运输 (十)水路运输 (十一)综合运输

四、城市交通 (十二)城市公共交通 (十三)城市配送 (十四)需求管理 五、安全应急 (十五)公路 (十六)水路 (十七)城市交通 六、节能环保 (十八)公路 (十九)水路 (二十)城市交通 七、信息化 (二十一)基础设施运行监测 (二十二)运输组织与管理 (二十三)收费与支付 (二十四)车(船)联网和主动安全 (二十五)信息服务 (二十六)大数据技术应用 (二十七)网络与信息安全 前言

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创建指南doc

禅城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创建指南 一、适应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禅城区安全监管部门及工贸企业开展佛山市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创建。 二、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否决项) 1..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工商登记核准范围且在有效期内; 2、参加工伤保险,缴纳保险金。 3、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规模以上企业必须按照人业人员的2%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主任); 4、企业设立安全总监,并明确安监总监的有关职责,企业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董事长或总经理)参与培训考核,取得安全资质,持证上岗; 5、企业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记录须100%覆盖企事业全部员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6、宿舍未发生“三合一”状况; 7、每季度有向属地镇街安监分局报送隐患排查治理报表,并与当地镇街或村(居)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8、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过演练,有演练记录(300人以上的企业要按《生产安全

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向区安监局备案,300人以下的企业应急预案可自行组织人员进行评审); 9、近两年未发生亡人事故和未发生职业中毒及新发职业病。 10、依据《佛山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以下简称《评分细则》)和本实施指南考核评级办法的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并按规定进行了自评; 三、佛山市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创建工作程序 佛山市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评审工作按照自评、申请、初审、评审、审核、公告、发证、复评,延期申请的程序进行。 (一)自评。企业成立以主要负责人牵头的自评工作小组(原则上不少于5人,其中自评员1人)。自评小组应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运行情况,依据相关行业评定标准或《评分细则》逐项进行现场考核、打分,形成《评估报告》(评估报告的组成及格式见附件1)。,企业自身安全基础较差或没有能力自已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可以委托具有安全生产标准化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实施。 (二)申请。企业经评估达到国家、省、市有关行业标准要求的,将《评估报告》连同《佛山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表》(申请表的格式见附件2)一式三份报所在地的镇(街)安监分局进行初步审核。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公路水运工程安全标准化指南)

附件三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公路水运工程安全标准化指南) 序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 工程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1 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 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 挖。 1、深度≥5m的基坑(槽)的土(石)方开挖;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 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或存在有毒有害气体 分布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 滑坡和高边坡处理1、滑坡量大于10×104m3的中型以上滑坡体; 2、高度≥20m的土质边坡,或高度≥30m的岩质边坡。 3 桩基础、挡墙基础、深水 基础及围堰工程 1、深度≥15m的人工挖孔桩或开挖深度不超过15m,但地质 条件复杂,存在有毒有害气体分布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2、深度≥5m的挡墙基础; 3、水深≥20m的深水基础;水深≥10m的围堰工程。 4 桥梁工程中的梁、拱、柱 等构件施工 1、长度≥40m的预制梁的运输与安装,钢箱梁吊装; 2、长度≥150m的钢管拱的运输安装; 3、高度≥40m的墩柱、高度≥100m的索塔等的施工。 5 隧道工程中的不良地质 隧道、高瓦斯隧道、水底 或海底隧道等 1、隧道穿越高地应力区、岩溶发育区、区域地质构造、煤系 地层、采空区等工程地质或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地质环境; 2、浅埋、偏压、连拱、小净距、大跨度、变化断面等结构受 力复杂的隧道工程; 3、VI、V级围岩连续长度占总隧道长度10%以上且连续长度 超过50m以上; 4、高瓦斯隧道; 5、长度≥1000m的水底、海底隧道。 6 水上工程中的打桩船作 业、施工船作业、外海孤 岛作业、边通航边施工作 业等 1、离岸无掩护条件下的桩基施工; 2、开敞式水域大型预制构件的运输与吊装作业; 3、沉箱的浮运与安装作业; 4、深水防波提施工; 5、在三级及以上通航等级的航道上进行的水上水下施工。 7 水下工程中的水下焊接、 混凝土浇注、爆破工程等 1、水下爆破工程; 2、30米水深以上的潜水作业(水下焊接、混凝土浇注等)。 8 爆破工程爆破工程为c级及以上。 9 大型临时工程中的大型 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 与拆除;桥梁、码头的加 固与拆除 1、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 堂承重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高度≥8m;跨度≥18m,施工总荷载 ≥15kN/m2;集中线荷载≥20kN/m; 3、挂篮、移动模架等模板施工工艺; 4、便桥搭设、中型桥梁、中型码头的加固与拆除。 10 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上跨下穿或临近既有线路施工。 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可进一步细化。 此表依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标准化指南》(交通部工程质量监督局组织编写、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路交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路交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 【法规类别】水上运输 【发文字号】交规划发[2008]86号 【发布部门】交通运输部 【发布日期】2008.05.22 【实施日期】2008.05.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路交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 (交规划发[2008]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交通厅(局、委),沿海主要港口管理局,上海组合港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部规划研究院,部科学研究院,部水运、公路科学研究院,部内各司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决新阶段交通发展中面临的比较突出的结构性矛盾,适应经济社会对交通的新需求,促进综合运输体系协调发展,部起草了《公路水路交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公路水路交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 结构调整是新世纪新阶段交通实现科学发展的主要着力点,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交通行业的重要实现方式,是发展现代交通业的重要任务,是交通行业积极促进综合运输体系协调发展和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动态发展过程。公路水路交通(以下简称交通)结构主要包括基础设施结构、运输装备结构和运输服务结构。为解决新阶段交通发展中面临的比较突出的结构性矛盾,适应经济社会对交通的新需求,现就交通结构调整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新阶段交通结构调整的必要性 1.我国全面参与经济全球化,要求调整交通结构,降低物流成本,提高国际竞争力。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全面参与经济全球化步伐明显加快,经济对外依存度进一步提高,能源、矿石等资源性货物进口需求持续增长,将会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竞争,对交通运输服务的规模能力、结构功能、质量效益和安全保障能力等方面,产生了更大更新更加多样化的影响和需求。交通运输能力的扩大、结构功能的调整以及服务水平的提升,能够有效降低物流成本,提高企业和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使我国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获取更好的国际分工和竞争优势,其重要性和急迫性日益突出。 2.我国经济社会的新发展,要求调整交通结构,充分发挥交通运输的基础性和服务性作用。 新阶段是我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关键时期,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全面认识新形势新任务,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走资源节约、环

交通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交通产业政策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交通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交通产业政策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1990年1月13日,交通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交通厅(局),双重领导港务局,部属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国发〔1989〕29号《国务院关于当前产业政策要点的决定》和国家计委计产业〔1989〕528号《关于制订〈国务院关于当前产业政策要点的决定〉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将部制订的《公路、水运交通产业政策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 《公路、水运交通产业政策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制订,是贯彻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坚持长期持续、稳定、协调发展方针的具体体现,是以国家产业政策为导向,加强对交通行业的宏观控制,协调各方面行动,促使交通运输全面紧张状况得到逐步缓解的重要保障。因此,务请你们要统一认识,大力协同,保证《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 本《实施办法》印发后,请你们结合本地、本部门或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相应制订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的具体措施,报部备案。经过一段实践后,请将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经验及时报部。 附:公路、水运交通产业政策实施办法(试行) 根据国务院国发〔1989〕29号《国务院关于当前产业政策要点的决定》和国家计委计产业〔1989〕528号《关于制订〈国务院关于当前产业政策要点的决定〉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家产业政策的基本任务之一是集中力量发展交通等基础产业。为保证这一基本任务的完成,特制订本实施办法。本实施办法仅就公路、水运交通当前运输生产,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方面的几个重点问题提出发展序列和实施措施。其他方面的实施办法,将陆续制订。 本实施办法由交通部组织实施和负责解释。 一、制定本实施办法的基本原则 (一)《公路、水运交通产业政策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贯彻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方针,以国家产业政策为导向,加强对交通行业的宏观控制,促进并指导运输市场的发育和完善,发挥国营大中型交通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骨干作用,协调各方面行动,逐步缓解交通运输全面紧张的状况。 (二)交通业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必须先行一步,超前发展。因此,本实施办法贯彻国家产业政策中关于集中力量首先把交通等基础产业搞上去的要求,以“发展以综合运输体系为主轴的交通业”为指导思想,加强和扩大公路、水运交通运输生产和建设。 (三)本实施办法根据国家产业发展序列,确定交通行业支持和限制的重点,提出保障政策和具体措施。同时,合理调整公路、水运交通内部结构,保证基础设施、运输装备和支持系统(包括交通科研、教育、安全监督、通信导航、救助打捞、公安消防和信息系统)协调发展,实现运输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产力的优化配置,提高宏观效益。 (四)要从根本上改变我国交通长期滞后的局面,没有长远的部署是不行的。从“八五”开始,要用几个五年计划的时间,加快交通建设。本实施办法的制订贯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技术指南(建办质[2020]27号)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 管理技术指南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0 年6 月

目录 前言 (1) 第一章总则与基本规定 (2) 1.1 总则 (2) 1.2 基本规定 (4) 第二章安全管理行为 (7) 2.1 建设单位 (7) 2.1.1 管理体系 (7) 2.1.2 责任制与管理制度 (7) 2.1.3 安全教育与培训 (7) 2.1.4 前期保障 (8) 2.1.5 施工准备 (10) 2.1.6 现场管理 (11) 2.1.7 工程验收与档案管理 (12) 2.2 勘察单位 (13) 2.2.1 资质资格与管理体系 (13) 2.2.2 管理制度 (13) 2.2.3 勘察大纲策划 (13) 2.2.4 勘察实施 (15) 2.2.5 勘察成果 (17) 2.2.6 勘察服务 (19) 2.2.7 工程验收与档案管理 (20) 2.3 设计单位 (20) 2.3.1 资质资格及管理体系 (20) 2.3.2 管理制度 (21) 2.3.3 设计依据 (21) 2.3.4 设计质量与安全控制 (24) 2.3.5 设计服务 (26) 2.3.6 工程验收与档案管理 (27) 2.4 施工单位 (27) 2.4.1 资质资格与管理体系 (27) 2.4.2 管理制度 (29) 2.4.3 安全教育与培训 (30) 2.4.4 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 (30) 2.4.5 现场施工 (31) 2.4.6 工程验收与档案管理 (33) 2.5 监理单位 (33) 2.5.1 资质资格与管理体系 (33) 2.5.2 管理制度 (34) 2.5.3 监理规划与实施细则 (34) 2.5.4 监理审查 (35) 2.5.5 现场管理 (36) 2.5.6 协调管理 (37) 2.5.7 工程验收与档案管理 (37) 2.6 第三方监测单位 (38) 2.6.1 资质资格与管理机构 (38) 2.6.2 管理制度 (38) 2.6.3 仪器设备 (38) 2.6.4 监测方案制定及审查 (39) 2.6.5 现场实施 (40) 2.6.6 档案管理 (41) 第三章安全风险管理 (42)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建设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路局????交公路发[2011]797号????2012年01月18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部属各单位,部管各社团,有关交通运输企业: 为加强对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的管理,保证评标活动的公平、公正,部对《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章)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的管理,保证评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以及《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的更新、维护、使用、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第四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的监督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全国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更新、维护并管理国家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及专家库管理系统;

(三)指导和监督省级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管理工作; (四)依法受理投诉,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的监督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管理制度,并报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二)更新、维护并管理省级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及专家库管理系统; (三)监督管理国家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的专家抽取活动; (四)依法受理投诉,查处本行政区域内相关违法行为;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国家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专业分类标准如下: 类别设计类(A04)监理类(A05)施工类(A08)货物类(B) 专业路线(A040301) 路基路面 (A050301) 路基路面 (A080301) 机械设备(B01)路基路面 (A040302) 桥梁(A050302)桥梁(A080302)建筑材料(B07)桥梁(A040303)隧道(A050303)隧道(A080303)商务合同(B10)隧道(A040304) 公路机电工程 (A050304) 公路机电工程 (A080304) 交通工程 (A040305) 公路安全设施 (A050305) 公路安全设施 (A080305)

安全生产标准化手册

安全生产标准化手册 文件产,号 版本号状号产产, / 文本控制, 产,号 产,写 产批, 年月日产布年月日产施 旭产产产;上海,有限公司 1 目产 2 第一章述概 以科产展产产产产~产持安全产展理念~全面产产“安全第一、产防产主、产合治理”学 的方产~深入持久地产展公司安全产准化工作~产一步落产公司安全生产主产任~强体化生产工产产程控制和全产、全产程的安全管理~不提升安全生产件~产安全管断条夯 理基产~逐步建立自我产束、自我完善、持产改产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1.1 产施令 《安全生产产准化手》产施令册 本手依据册AQ/T 9006-2010企产安全生产产准化基本产范、《冶金等工产企产安

全生产产准化基本产范产分产产》、《工产行产企产安全生产产准化建产产施指南》~产合我公司 的产产情产制。适用于旭产产产;上海,有限公司产展的安全生产产准化工作。况它 我公司表述了安全生产产准化所覆盖的范产~产定了本公司安全生产目产、公司产产机产置、各部产产产和相互产系~明了安全生产产准化所需要的产程产成、产程产序和产构确 程产相互作用、各产程有效控制的准产和方法所形成的程序或文件。个 本手由生产管理部起草~安全生产委产产核、产产理批准产布后产始产施。全产册会体 工必产以本手和相产支持性文件产范和产产本公司的安全生产产准化活产~采取册来并 必要的改产措施~保本公司安全生产目产的产产。本公司其他文件要之保持相容确与~不能相抵。触 第二章产产定产与 2.1 安全生产产准化 通产建立安全生产产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产程~排产治理产患和产控重大危产源~建立产防机制~产范生产行产~使各生产产产符合有产安全生产法律法产和产准产范的要求~人、机、物、产产于良好的生产产~持产改产~不加强企产安全生产产范状并断 化建产。 2.2 安全产效 根据安全生产目产~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取得的可产量产果。 2.3 相产方

冀安监管办〔215〕82号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指南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指南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5月

目录 第一章综述 (1) 一、编制目的 二、评审工作原则 三、评审类型 四、评审工作程序 第二章评审准备工作 (3) 一、文件审查 二、签订技术服务合同 三、编制评审方案 四、评审工作文件准备 第三章现场评审 (6) 一、评审组预备会议 二、首次会议 三、现场分组评审 四、评审组内部会议 五、与领导层沟通 六、末次会议 七、评审报告 八、影像资料 第四章编制依据 (9)

第一章综述 一、编制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规范评审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程序,统一评审行为,确保评审质量,使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向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方向发展。通过有效评审,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有效运行,促使企业建立起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特制定评审工作指南。 二、评审工作原则 评审单位及其评审人员要按照“服务企业、公正自律、确保质量、力求实效”的原则开展工作。 三、评审类型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按达标期限和性质来分,可分为初次评审、期满复评。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按评审方和评审申请企业关系,可分为企业自评和机构评审两种类型。本评审工作指南是指机构评审。 四、评审工作程序 评审工作程序是评审单位对被评审企业评审的工作流程。它主要有评审准备工作和现场评审两个阶段。 评审准备工作阶段主要有文件审查、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和编制评审方案三项工作内容。评审方案决定评审过程。 现场评审阶段主要有现场评审、形成评审报告和上报评审报告及评审材料三个工作过程。评审过程决定评审结果。 评审工作程序见下图: 评审工作流程图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工作指南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工作指南 第一章综述 一、编制目的 二、工作原则 三、工作程序 第二章运行计划 一、制定工作目标 二、编制工作方案 三、建立工作组织 第三章运行实施 一、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获取 二、管理文件制修订和控制 三、标准化培训 四、全员参与 五、运行控制 第四章监督评审 一、监督检查 二、记录控制 三、年度自评 四、自评报告公示 五、自评报告上报 第五章持续改进 一、持续改进 二、期满复评 第六章编制依据 第一章综述 一、编制目的 为巩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成果,指导企业通过自

主运行、保持和持续改进,不断提升运行质量,防止安全管理滑坡,实现安全生产规范化、本质安全化,特制定本工作指南。 二、工作原则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工作原则:——以风险管理、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 ——充分发挥领导作用; ——实现全员参与,全过程控制; ——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企业达标; ——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动态循环的模式,建立并保持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基础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 ——建立安全生产绩效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工作程序 运行工作程序主要有运行计划、运行实施、监督监测和持续改进四个阶段。 运行计划阶段主要有制定工作目标、编制工作方案、建立工作组织三项。 运行实施阶段主要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获取、管理技术文件制修订与控制、标准化培训、员工参与、运行控制等五项。 监督监测阶段主要有监督检查、记录控制、年度自评、自评报告公示、自评报告上报五项。 持续改进阶段主要有持续改进、期满复评申请两项。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工作流程见下图: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建设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建设评标专家库管理 办法的通知 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关于印发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路局????交公路发[2011]797号????2012年01月18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部属各单位,部管各社团,有关交通运输企业: 为加强对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的管理,保证评标活动的公平、公正,部对《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章)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的管理,保证评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以及《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的更新、维护、使用、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第四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的监督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全国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更新、维护并管理国家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及专家库管理系统;

(三)指导和监督省级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管理工作; (四)依法受理投诉,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的监督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管理制度,并报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二)更新、维护并管理省级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及专家库管理系统; (三)监督管理国家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的专家抽取活动; (四)依法受理投诉,查处本行政区域内相关违法行为;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国家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专业分类标准如下: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部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 交办发〔20

【发布单位】交通运输部 【发布文号】交办发〔2014〕58号 【发布日期】2014-03-06 【生效日期】2014-04-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交通运输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部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 交办发〔2014〕58号 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单位: 现将《交通运输部公文处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交通运输部 2014年3月6日交通运输部公文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交通运输部公文处理工作,进一步精简公文、转变文风,推进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交通运输部公文是交通运输部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公布交通运输部门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公文处理工作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设立文秘部门或由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交通运输部门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学习掌握公文处理工作有关规定,对公文处理业务知识和工作流程做到应知应会。 第六条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主管交通运输部的公文处理工作,并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的交通运输部门(以下简称下级交通运输部门)和部属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七条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安全生产标准化操作说明

安全生产标准化操作说明一、概述 本手册适合安标化企业用户人员使用。 二、平台登陆 企业使用数字证书登陆,并输入证书密码。

登陆后,选择左边菜单中“现场管理”下面的“安全标准化”目录进行操作。三、平台使用详细说明 (1)项目申报 该模块显示当前企业待申报工地的列表,选择一个工地进行安标化申报,如下图:

点击“下一步”填报基本信息,输入该工地的基本申报信息; 其中“总包合同报送编号”,该信息需要在输入的文本框中选择一个已有的“合同报送编号”。其中“监理合同报送编号”,该信息总包企业填写的时默认为空。信息由监理企业在“监理申报确认”中填写。 基本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填写三类人员信息; 其中“项目负责人”姓名和证件号根据“总包合同报送编号”自动从合同报送系统中获取。 三类人员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申报”,完成该工地的安标化申报。 (2)监理申报确认 该模块显示了当前监理企业需要确认的工地列表,如下图:

点击“确认”按钮,弹出“监理合同选择”对话框,选择“监理合同报送编号”,点击“确定”按钮,完成工地的监理确认。 申报完成后,该工地将出现在“过程管理”中。 (3)过程管理 该模块显示了当前企业已经安标化申报完成的工地列表,如下图:

点击“操作”按钮,即可进入该工地的过程管理模块: 其中“从事角色”标示企业在此工地上的角色,如“总包”、“监理”等。 “综合信息”:汇总了该工地的安标化信息。如下图: “申报信息”显示了该工地申报时填写的信息 其中“总包合同报送编号”为空的时候,点击旁边“添加”按钮为工地绑定合同信息。如 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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