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彭阳县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宁夏彭阳县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宁夏彭阳县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 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盘政办发[2017]60号 【发布部门】盘锦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5.03 【实施日期】2017.05.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盘政办发〔2017〕6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七届第62次常务会议讨论研究同意,现将《盘锦市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3日

盘锦市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42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30号)(以下简称《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发展水经济、传承水文化为主要任务,立足我市实际,认真落实《意见》精神,严格按照《方案》部署,在全市范围内推行河长制,积极构建目标明确、责任明晰、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障有力的河流(含人工河流、水库)管理保护体制机制,为维护河流健康生命、恢复河流自然生态、实现河流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基础,为围绕多城联创,打造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提供物质基础和环境、资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党政领导,部门协作。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政府部门分工合作的责任体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把握全局,社会共治。各级党委、政府要将建立河长制与地区“十三五”规划、发展布局相结合,突出特色、兼顾需要,加强宣传引导,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进。 (三)因地制宜,一河一策。河流治理保护要充分体现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和保护自

河长制实施方案

西阳泽乡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深化河长制管理、落实治理 责任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相关精神,全面深化“河长制”管理,针对前期各条河道摸排发现的各种问题进行落地整改,切实做到排查一个问题、消除一个污染源头,有效提高河道整治的进度和力度,逐步实现“水清,岸绿,景美”这一目标,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组织领导 调整西阳泽乡领导小组: 组长:王献民齐亮 常务副组长:田会元 副组长:孟伟光蔺军伍 成员:刘瑞利吕志刚齐力岗栗吉庙刘洋波孙旭光高淼森郭清风白玉龙安东风董绪平何栋贤 下设办公室,全面牵头协调各项工作的推进落实。 主任:刘洋波

成员:冯晓丹冯锐李靖 二、职责分工 河道综合治理分5个小组,治水办分4个小组,协同推进治水工作。河道综合治理分为: 1、基础排查巡查组 责任人:各河长 主要职责:(1)对包干河道两岸的排污口、公厕、垃圾坑、违章建筑、垃圾集中点、河面漂浮物、堤岸和水质情况等进行“地毯式”排查,摸清河道水质、淤积情况、排污口及周边污染源分布等基本情况,深化制订切实可行的“一河一策”治理方案;(2)定期开展现场巡查,对现场能整改的问题组织村和有关单位立即整改,需要由治水办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 2、工业污染治理组 责任人:蔺军伍 联络员:高淼森 责任单位:工业科

主要职责:(1)加强巡查,及时查处企业偷漏排行为,切实加大对沿河工业污染源的管理、监督和执法力度;(2)及时完成乡治水办交办的涉嫌工业污染排放的相关企业和“小微排污企业”、“低小散”企业等的整治任务;(3)落实对企业生活污水排放的监管和治理。(4)建立并推行企业门前、沿河环境卫生“三包”工作机制。 3、农业污染治理组 责任人:田会元 联络员:白玉龙 主要职责:(1)推进河道清淤、清障、砌坎等整治工程(2)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防止畜禽养殖场死灰复燃;(3)督促外荡清养、沉船处理、水面清理等工作;(4)加强统防统治、绿色防控,加快开展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工作,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5)做好适宜河段的绿化种植等工作,切实保护和提升水环境。 4、生活污染治理组 责任人:孟伟光 联络人:孙旭光

乡镇河长制考核办法

乡镇河长制考核办法 乡镇河长制考核办法如何制定呢?以下是为大家分享的三都镇“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供大家参考借鉴,欢迎浏览! 三都镇“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辖区水环境保 护责任,切实改善河流水质,实现流域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根据铜办字[20XX]39号、[20XX]14号和《三都镇“河长制”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对象为纳入“河长制”管理的各村。 第三条“河长制”工作考核的内容: (一)辖区内河道环境保护管理的领导机构(包括明确专人负责)及河长制宣传教育落实情况。 (二)辖区内河道管理年度计划及方案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三)开展巡河走河情况,发现问题能处置的及时处置,不能处置的及时上报。 (四)“河长制”工作信息上报情况。 (五)辖区内河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1、沿河两岸垦植退垦情况; 2、沿河两岸垃圾清理情况; 3、河道两侧禁养区范围内养殖企业(户)的整治拆除情况; 4、河道两侧其他污染源,包括工农业面源污染的登记和监控情况。 第四条“河长制”工作实行百分制考核。考核工作采取听取汇报、日常检查、定期检查以及资料检查等方式,按照《三都镇“河长制”工作考核评分细则》(附后)逐项量化评分。考核分为三个等次,即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60分至89分(含60分)为合格,59分以下(含59分)为不合格,考核名次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列。 第五条“河长制”工作考核实行履职保证金制度。每年年初,涉及“河长制”工作的各村从村级转移支付中拿出2000元作为“河长制”工作履职保证金,年终考核获得前一、二、三名的村除全额退还履职保证金外,每村分别给予1000元、800元、500元的奖励;对年终考核排名后两位且得分不合格的村,镇政府将全额扣除2000元履职保证金,并要求村主要负责同志在全镇干部大会上作表态发言。 第六条“河长制”工作考核由镇“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水务站)具体组织实施。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时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一)因河湖管理不到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二)年度内本辖区因没有及时上报有关环境隐患信息而被上级发现并通报批评的,或者发生重大水污染责任事故(县级以上环保部门认定)的。 第八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镇“河长制”办公室负责解释。 更多相关文章推荐: 1.河长制信息管理系统方案 2.河南省河长制实施方案 3.河长制意见建议

河长制各类工作规章制度(全面)

附件1 某某县“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 为确保我县“河长制”目标任务的落实,使河长制工作扎实推进,按照区、市河长办的系列会议文件精神,现根据某某县关于深入全面推行河长工作的系列指示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级河长 二、考核内容 “河长制”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河长制”工作制度机制、“河长制”工作督考、“河长制”基础工作等指标,并分别细化赋分。 三、考核方式 “河长制”考核包括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季度考核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县河长办(县水利局)牵头各职能部门组成考核检查组,县委组织部负责联系沟通,按照“统一标准,分组考核”的原则,采用听取工作汇报、现场检查、查阅台帐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 四、考核评分 “河长制”工作考核评分采用百分制,年度考核

得分=季度综合考核得分均值×70%+年度综合考核得分×30%,季度综合考核得分均值=季度综合考核得分之和÷4。当季考核扣分点在下一季度考核之前未整改到位,按相关标准加倍扣分,直至完成整改。考核结果分四档:分四档: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含80分)-90分为良好、70分(含70分)-8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一)对上级督查发现的问题、媒体报道的问题未及时整改落实的,一次扣5分,20分扣完为止。 (二)发现河长牌联系方式不通的每处扣5分;发现河长牌不干净整洁每个扣5分;20分扣完为止。 (三)未制定“一河一策”的,最高扣10分;未制定年度计划的最高扣10分,20分扣完为止。 (四)河道、岸坡发现漂浮物、垃圾等污染物一处扣2分;河道管理范围内发现违章一处扣5分;未及时上报涉河排污口,一处扣4分;未设置涉河排污口标志牌的,一处扣2分;40分扣完为止。 (五)“河长”工作日志记录情况,每月河长日记不少于 3 篇,缺一篇扣2分。10分扣完为止 五、奖惩制度 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河长予以通报表彰;连续2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河长,参照《某某县河道整治工作责任追究暂

实施“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实施“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全会精神和中央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实施意见》(x〔x〕26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x〔x〕50号)和《x委办公室、x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x〔x〕46号)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各级政府水生态环境治理责任,建立健全江河湖库保护管理体制机制,推进生态先行示范区建设,结合我镇河流、水库、山塘实际,决定在全镇实施“河长制”。现制定以下方案。 一、实施范围 全镇境内各类水库及山塘,均实施“河长制”管理。镇管理范围包括肖江、小(一)型水库6座、小(二)型水库24座和山塘87座。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共治,构建江河湖库保护管理工作机制;坚持遵循自然规律,依法依规科学开发、利用和保护,保障江河湖库健康;坚持综合整治,因河施策,系统治理,注重长远效果;坚持城乡统筹,区域合作,上下游、左右岸协调推进,水域陆地共同发力,全面改善水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三、主要目标 (一)到x年3月底,建立镇“河长制”组织体系并出台“河长制”工作方案;建立覆盖到各村(居)委会的“河长制”组织体系;根据实际在村(居)委会启动“河长制”试点。 (二)到x年底,基本建立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的各类水库及山塘管理体系,全面实施“河长制”。 (三)到x年,基本建立江河湖库健康管理机制和保障体系,实现常态化管理,基本实现x山青、水秀、天蓝、镇美的生态保护目标。江河湖库水域面积保有率7.7%,大中型湖库自然岸线保有率90%,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1%,地表水达标率80%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四、组织体系 1、办公室人员构成 “河长制”办公室主任由镇分管领导x担任,副主任由水务站站长x担任,“河长制”办公室人员为x、x。 2、明确工作职责 小型水库由镇科级干部任库长,山塘由各村支书(主任)任“库长”。落实河流、水库及山塘专管员、保洁员或巡查员,将每段河流、每座水库、每座山塘的专管员、保洁员或巡查员明确到人,并落实相关责任。 3、x年3月底前对各级河长名单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主要任务

2020年各级河长巡河工作方案

2020年各级河长巡河工作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镇河长制工作,扎实完成2020年度河湖治理管护任务,按照《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和省市要求,就我镇河长开展巡河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巡河目的任务 各级河长全面开展巡查河湖工作,了解责任河湖的现状、治理管护目标及重点任务,检查下级河长履职情况,查找分析河湖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研究解决办法和措施,统筹协调解决问题,确保年度河长计划任务落实和河长制“见成效”阶段性目标实现。 二、巡河主要内容 1、河道治理进展情况; 2、河面、河岸保洁是否到位; 3、河底有无明显污泥或垃圾淤积; 4、河道水体有无异味,颜色是否异常(如发黑、发黄、发白等); 5、是否有新增入河排污口;入河排污口排放废水的颜色、气味是否异常,雨水排放口晴天有无污水排放;汇入入河排污(水)口的工业企业、畜禽养殖场、污水处理设施、服务行业企业等是否存在明显异常排放情况; 6、是否存在涉水违建(构)筑物,是否存在倾倒废土弃渣、工业固废和危废,是否存在其他侵占河道的问题; 7、是否存在非法电鱼、网鱼、药鱼等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行为; 8、河长公示牌等涉水告示牌设置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倾斜、破损、变形、变色、老化等影响使用的问题; 9、以前巡查发现的问题是否解决到位; 10、是否存在其他影响河道水质的问题。

三、巡河方法步骤 镇级河长巡河工作由相应镇级河长自行巡河,相应的村级河长应配合巡河;村级河长巡河由各自所在的村组织,进行巡河。 1、深入责任河湖一线调查摸底。河长巡河时,应对河湖进行全程察看,走访沿线群众,查找存在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和解决问题的建议方案。 2、对重点路线、重点河段进行重点巡查。各级河长应围绕调查摸底发现的问题和落实河长年度计划任务,拟定巡查路线、重点河段等,进行巡河。 3、严格工作要求进行巡河。按照河长办拟定的巡河方案实施,河长巡河时,须按省市县有关规定,使用“省河长通”APP(每次巡河不低于5分钟,不少于200米),填写好巡河记录,留下巡河照片发至镇河长办。 4、任务督办。对巡河发现的问题,各级河长应第一时间安排有关村级河长进行处理,对进展严重迟缓或交办时限内未能完成的,提请镇级总河长签发河长督办单。 5、资料归档。对镇级河长巡河相关资料,由镇河长办负责收集整理,及时归档;各村级河长应将定期检查相关档案资料,作为河长制年度考评重要依据,河长办应在每月25日前督促未巡河的河长巡河到位。 四、巡河时间要求 原则上镇级河长每旬巡河不少于一次,村级河长每周不少于一次,具体时间由各级河长决定。五、强化督查考核将河长巡河工作纳入对各镇、村级河长的工作考核,镇河长办将对此项工作按月进行通报,按季进行考评,每季度对未按时巡河的镇级河长扣除个人效能分0.5分。因未按时巡河、未及时整改所在河道问题等原因导致我镇受上级河道管理部门通报批评的河长,将加倍扣分。

镇河长制实施方案

镇河长制实施方案 镇河长制实施方案 xx镇“河长制”实施方案【1】 为深入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和河道生态环境面貌,促进我镇水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根据《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xx-2020)》(粤环〔20xx〕xx号)和《东莞市主要河流“河长制”实施方案》(东府办〔20xx〕31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河长制”以属地管理为原则,由镇长担任镇内河流的“河长”,“河长”为辖区的水生态环境质量主要责任人和第一责任人,对河流、河涌的水环境质量负总责。 “河长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定量考核”的方式,对水环境治理工作实行严格的监督考核与奖惩机制,将管理责任逐级延伸到“涌长”,建立水环境治理的协调联动机制,以“控增量、减总量、优布局”为核心,采取“控源、截污、清淤、修复”等措施,严格控制入河污染物总量,加大水环境治理投入,加快水环境治理进度,促进我镇水生态环境按水质目标逐年改善,最终达到或优于水质功能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负责原则。

由“河长”对所负责河道的污染治理工程建设、工业污染管控、水环境持续改善、断面水质达标负第一领导责任。 (二)镇村联动原则。 镇政府成立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各有关部门根据工作职责,与社区互相协调配合,加大对镇内水生态环境治理和管理工作的支持力度,形成工作合力。 (三)分步实施原则。 根据“一年整治一条内河涌”的工作要求,以“控增量、减总量、优布局”为核心,优先整治镇内河涌污染,减少镇内主要河流的污染总量,带动河流的控源整治。 (四)建管并重原则。 加快推动并落实河道综合治理工程、生活污水处理厂及截污管网工程等重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重视河流治理成效,强化河道水环境管理;致力于建立长效机制,实施河流网格化、责任区管控模式,强化河道水环境管理水平。 (五)逐级考核原则。 建立完善河流水生态环境领导负责制的逐级考核制度,将河长制度延伸,形成镇考核“河长”,社区考核“涌长考核”的全覆盖体系,确保以考核为抓手,将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三、实施范围、步骤和工作目标 (一)实施范围

XX镇镇级河长制工作方案

XX镇镇级河长制工作方案 (201X-2020年) 为全面深化我镇河长制管理工作,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落实河长制进一步加强治水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市“五水共治”指挥部办公室相关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治水要求,以问题为导向,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指引,构建党政同责、部门联动、职责明确、统筹有力、水岸同治、监管严格的治水机制;以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举措,围绕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方面主要任务,全面完善河长制体系,全力打造我镇河长制工作升级版。 二、主要任务 201X年5月底前,进一步健全街道、村(社区)河长体系,实现河道河长全覆盖,并延伸到池塘等小微水体。

至201X年底,本辖区内劣V类水质实现全消灭,全镇水环境质量实现历史性突破;镇级河道断面水质好于III类(含)的比例达到40%以上;确保河道无违法建筑物;基本建成河湖健康保障体系,实现水域占补平衡,河湖水域不萎缩、功能不衰减、生态不退化;保持河流、湖泊、池塘等各类水域水体洁净。配合市级河长单位完成市级河道“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编制等相关工作。 (一)加强水污染防治 1.工业污染整治。加大对工业园区重点企业的环保治理力度,重点行业整治提升标准,深入推进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淘汰。开展“低小散”行业整治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按照“改造提升一批、整合入园一批、合理转移一批、关停淘汰一批”的思路,实施九大专项整治行动,突出整治“四无”企业。201X-201X年整治“低小散”行业企业(作坊)362家。 2.农业农村面源治理。201X年底全面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扫尾及提标改造,做到前中后全贯通,确保生活污水不外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面实施第三方专业化运维模式,201X 年底前农污设施第三方运维模式达到100%,进一步完善督查机制。推广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201X年,化肥减量50吨,农药减量2.5吨。推广商品有

乡镇河长制实施方案

乡镇河长制实施方案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下文是本人为大家整理的乡镇河长制实施方案,欢迎大家阅读。 乡镇河长制实施方案一为深入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和河道生态环境面貌,促进我镇水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根据《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XX-2020)》(粤环〔20XX〕XX号)和《东莞市主要河流“河长制”实施方案》(东府办〔20XX〕31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河长制”以属地管理为原则,由镇长担任镇内河流的“河长”,“河长”为辖区的水生态环境质量主要责任人和第一责任人,对河流、河涌的水环境质量负总责。 “河长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定量考核”的方式,对水环境治理工作实行严格的监督考核与奖惩机制,将管理责任逐级延伸到“涌长”,建立水环境治理的协调联动机制 以“控增量、减总量、优布局”为核心,采取“控源、截污、清淤、修复”等措施,严格控制入河污染物总量,加大水环境治理投入,加快水环境治理进度,促进我镇水生态环境按水质目标逐年改善,最终达到或优于水质功能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负责原则。由“河长”对所负责河道的污染治理工程建设、工业污染管控、水环境持续改善、断面水质达标负第一领导责任。 (二)镇村联动原则。镇政府成立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各有关部门根据工作职责,与社区互相协调配合,加大对镇内水生态环境治理和管理工作的支持力度,形成工作合力。 (三)分步实施原则。根据“一年整治一条内河涌”的工作要求,以“控增量、减总量、优布局”为核心,优先整治镇内河涌污染,减少镇内主要河流的污染总量,带动河流的控源整治。 (四)建管并重原则。加快推动并落实河道综合治理工程、生活污水处理厂及截污管网工程等重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重视河流治理成效,强化河道水环境管理;致力于建立长效机制,实施河流网格化、责任区管控模式,强化河道水环境管理水平。 (五)逐级考核原则。建立完善河流水生态环境领导负责制的逐级考核制度,将河长制度延伸,形成镇考核“河长”,社区考核“涌长考核”的全覆盖体系,确保以考核为抓手,将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三、实施范围、步骤和工作目标 (一)实施范围 寒溪河的XX段,即黄牛埔水库河段、清泉水库河段至富民大道河北岸桥段。 (二)实施步骤 20XX年,全面实施“河长制”,开展寒溪河XX段的整治工作。 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寒溪河XX段的整治工作,促进我镇水环境质量逐年改善。 2020年,寒溪河XX段水质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镇内河涌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溶解氧(DO)等水质指标化学需氧量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健全完善河道水生态环境管理制度体系,基本形成

乡镇“总河长述职报告”(履行河长制述职报告)

乡镇“总河长述职报告”(履行河长制述职 报告) 根据《关于做好XX年度河长制年终有关工作的通知》(杭治水办[XX]235号)文件要求,现将一年来汾口镇河长制相关情况做以下汇报: 一、河道基本概况 汾口镇境内河流共划分为4条河,分别为武强溪、界川溪、龙川溪、龙源溪。全长66余公里。20XX年,汾口镇按照省市县河长制相关要求,严格执行河长制,坚持以“护一湖秀水,富一方百姓”为原则,加大境内河道整治力度,严厉打击乱搭乱建、乱采乱挖,乱排乱放等现象,确保汾口镇境内河道清洁、卫生。 二、组织机构建立情况 为切实加强汾口镇河道长效管理,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道管理保护机制,今年我镇拟制了《汾口镇一河一策方案》、《汾口镇河长制工作方案(20XX-2020年)》,对河长制工作进行谋篇布局。进一步明确了镇级河长、村级河长主要工作职责。成立汾口镇河长制办公室,明确镇党委书记余顺明和镇长徐宗祥为汾口镇双总河长同时成立综合组、宣传组、督查组等专项组。

三、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了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的工作格局,成立汾口镇河长制办公室,同时成立综合组、宣传组、督查组等专项组。确保各项任务责任到人,落实到位。河道治理和其他工作举措相辅相成,共同推进。 (二)实施“一河一策”。我镇严格按照县河长办河长制相关要求,制定完善了《汾口镇一河一策方案》、《汾口镇河长制工作方案(20XX-2020年)》,明确任务,责任到人。结合整治和检查督查情况,今年10月,我镇对辖区内4条河道,再次组织了认真的调查和排摸,找准了河道、河岸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原因,针对问题,重新修订完善了“河长制”工作方案和20XX年河道治理计划。 (三)认真抓好巡查和督查工作。根据“河长制”方案和要求,县、镇、村三级河长要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镇级河长每旬不少于1次;村级河长每旬不少于2次。每月的25日设定为全镇河长“固定巡河日”,认真履行巡河职责,做到巡河留痕,工作到位。在做好纸质巡河记录的同时,及时上传电子巡河记录,并做好信息报送等各项常态化工作。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相应的单位和个人,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 (四)做好严格监督考核制度。采取定期检查、日常抽查

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方案

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治水工作要求,认真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方针,围绕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治理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等主要任务,以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举措全面完善河长制、湖长制体系。 二、主要目标 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水环境综合整治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控源截污、河岸整治、清淤疏浚、调水引流、生态修复,推动河长制工作转型升级。 街道河道管理保护规划体系基本建立,河道管理机构、人员、经费全面落实,水资源利用科学有序,水域面积稳中有升,河道防洪、供水、生态功能明显提升,“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生态”的现代河网水系基本建成,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明显提高。 三、整体任务 (一)加强水资源保护 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健全控制指标体系,严格考核评估和监督。坚持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根据当地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科学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合理确定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 (二)加强水环境治理

根据水功能区确定的水域纳污容量和限制排污总量,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切实开展入河排污口调查登记工作,严格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完善水资源管理系统和监测系统建设,探索建立区域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 结合美丽乡村建设要求,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为重点,积极推进村庄环境综合整治。 (三)加强水生态修复 推进重点项目实施,开展河道清淤、生态河道建设与管理、水土流失治理、河道保洁、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等工作。深入开展河道、河岸、池塘及沟渠垃圾清理,河床底泥污染严重区段清淤,实施河道水环境治理和管理等综合整治,落实河道保洁责任,确保河道及两岸清洁。 (四)、加强水污染防治。 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对畜禽养殖场(户)特别是养猪场(户),进一步明确禁养、限养区域,关停禁养区内的养殖场(户)。 (五)加强岸线管理保护 明确河道管护责任主体,落实管护机构、管护人员和管护经费,加强河道工程巡查、观测、维护、养护、保洁,完成河道管理范围划界确权,保障河道工程安全,提高工程完好率。推进流域性河道防洪与跨流域调水工程建设;加快实施区域骨干河道综合治理,构建格局合理、功能完备、标准较高的区域骨干河网;全面提升重点河道的综合功能,推进河道水系连通工程建设,改善水体流动条件;加固病险堤防、闸站、水库,提高工程安全保障程度。 (六)加强监管执法

江苏省河长制实施方案

江苏省河长制实施方案 日前,,江苏省委常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全省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要求在全省江河湖库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 江苏省河长制实施方案河道既具有防洪、调蓄、排涝、灌溉、供水、航运等多种功能,也是水资源和生态环境的重要载体,对防范自然灾害,维护生态平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具有重要作用。我省河流密集、水系发达,但一段时期以来,一些地方违法占用河湖水域,导致水面率不断减少,河湖调蓄能力明显下降;擅自设置排污口,违规排污,增大水环境压力,甚至威胁饮用水源安全;违法设障、围圩、非法采砂取土、毁坏河床和水利设施等现象时有发生,威胁防洪排涝和城乡供水安全。为加强河道管理,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相关水法律法规,拟在全省河道建立“河长制”,加强河道整治和管理,维护河道的健康生态功能。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尊重规律、科学规划、标本兼治、治管结合”的原则,建立河道“河长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落实管理责任,组织河道整治,加强监督考核,着力恢复和提高河道综合功能,畅通河网水系,维护水生态环境,保障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运行,促进经济社会与水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 (一)严格河道水域岸线管理与保护,全面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各类违章设施、建筑物和行洪障碍物,定期开展河道疏浚整治,保证河湖引排通畅。 (二)建立水域占用“等效替代”补偿制度,严格水域占用和江河采砂取土管理。 (三)严格在河道取水、排污口设置管理,建立河道排污总量控制制度。 (四)依法划定水利工程设施管理和保护范围并确权发证,加强管理、维护和养护,制止和查处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违章建设建筑物、构筑物和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行为,维护工程完好,保障工程设施正常运行。 (五)严格饮用水源地保护,依法划定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准保护区,依法拆除、关闭或者搬迁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准保护区内影响水源安全的各类建设项目和设施,完成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 三、主要任务 (一)明确“河长制”实施范围,逐级落实“河长”。实行“河长制”管理的范围为:省政府批复的《江苏省骨干河道名录》中流域性河道、区域性骨干河道、跨市河道和重要的县乡河道。列入省重点湖泊的管理,仍按省联席会议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变。 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重要的流域性河道,由省水利厅负责同志出任“河长”;区域性骨干河道、跨市河道,由河道所在市、县水行政部门负责同志出任“河长”;县、乡范围内的河道,由县、乡水利部门负责同志出任“河长”。“河长”负责牵头制定河道管理、整治方案和组织实施。涉及流域机构直接管理河道的“河长制”事项,由省水利厅会同流域机构和所在市人民政府协商确定。 (二)全面开展河道管理现状调查,认真制定加强管理和整治方案。全面组织对河湖管理现状调查,对水域占用、违章建设、行洪障碍、非法采砂取土等状

(完整版)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方案(2017-2020年)

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方案 (2017-2020年) 4 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方案(2018-2020年)为全面深化我镇河长制工作,根据《xx县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方案(2018-2020年)》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治水工作要求,坚定不移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之路,以问题为导向,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指引,全面深化落实河长制,构建党政同责、部门联动、职责明确、统筹有力、水岸同治、监管严格的治水机制。围绕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方面的主要任务,全面推进“山水林田湖”综合治理,打造美丽河流。以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举措,全力打造我镇河长制工作升级版。

二、目标任务 通过全面深化河长制,到2018年底,实现河道和小微水体河长制全覆盖,全面消除劣V类水。到2020年底,水体水质进一步改善,河道、池塘、沟渠等各类水域水体洁净,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一)加强水污染防治 1.工业企业污染整治。对水环境影响较大的落后企业、加工点、作坊开展整治;淘汰和整治“脏乱差、低小散”问题企业(作坊)。2018年底完成铁拾、汤家店、新凉亭三个村级工业集聚点污水纳管工程。 2.农业农村面源治理。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严格执行禁限养区制度和畜禽养殖区域与污染物排放总量“双控制”制度。2018年全镇仅剩的一家规模养殖场(阿童猪场)实现在线智能化防控并纳入环保监管平台。到2020年全镇畜禽排泄物资源化利用率达98%以上。集成推广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

乡镇河长制考核方案

乡镇河长制考核方案 乡镇河长制的考核方案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三都镇“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辖区水环境保 护责任,切实改善河流水质,实现流域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根据铜办字[20XX]39号、[20XX]14号和《三都镇“河长制”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对象为纳入“河长制”管理的各村。 第三条“河长制”工作考核的内容: (一)辖区内河道环境保护管理的领导机构(包括明确专人负责)及河长制宣传教育落实情况。 (二)辖区内河道管理年度计划及方案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三)开展巡河走河情况,发现问题能处置的及时处置,不能处置的及时上报。 (四)“河长制”工作信息上报情况。 (五)辖区内河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1、沿河两岸垦植退垦情况; 2、沿河两岸垃圾清理情况; 3、河道两侧禁养区范围内养殖企业(户)的整治拆除情况; 4、河道两侧其他污染源,包括工农业面源污染的登记和监控情况。 第四条“河长制”工作实行百分制考核。考核工作采取听取汇报、日常检查、定期检查以及资料检查等方式,按照《三都镇“河长制”工作考核评分细则》(附后)逐项量化评分。考核分为三个等次,即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60分至89分(含60分)为合格,59分以下(含59分)为不合格,考核名次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列。 第五条“河长制”工作考核实行履职保证金制度。每年年初,涉及“河长制”工作的各村从村级转移支付中拿出2000元作为“河长制”工作履职保证金,年终考核获得前一、二、三名的村除全额退还履职保证金外,每村分别给予1000元、800元、500元的奖励;对年终考核排名后两位且得分不合格的村,镇政府将全额扣除2000元履职保证金,并要求村主要负责同志在全镇干部大会上作表态发言。 第六条“河长制”工作考核由镇“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水务站)具体组织实施。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时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一)因河湖管理不到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二)年度内本辖区因没有及时上报有关环境隐患信息而被上级发现并通报批评的,或者发生重大水污染责任事故(县级以上环保部门认定)的。 第八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镇“河长制”办公室负责解释。 云溪乡村级“河长制”考核办法为全面贯彻落实“五水共治”工作,切实推进河道清理,有效改善全乡河道生态环境,促进河道水环境质量明显提升,建立健全河道长效管理机制,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村级“河长制”考核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段负责”的原则,将河道的日常监管责任落实到河长,对水环境治理

河长制实施方案意见

河长制实施方案意见 根据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要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实施“河长制”,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如下为河长制实施方案意见,仅供参考! 篇一:河长制实施方案意见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河长制”进一步加强水环境治理工作的意见》(浙委发〔2013〕36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美丽浙南水乡的实施意见》(温委发〔2013〕80号文件)精神,加强我县水环境治理,打造美丽浙南水乡,推进转型升级,特制定苍南县“河长制”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五水共治”和“美丽浙南水乡”建设的战略要求,按照建设“美丽乡村”、“双清”行动、“三河”整治等各项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扎实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环境满意度,为我县建设浙江美丽南大门,提供坚实的水环境保障。 二、总体目标 按照“建立管护机构、明确管护责任、落实管护经费、统一管护标准、严格管护考核”的要求,在全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实现省级、市级、县级、乡(镇)级河道“河长制”全覆盖。到20xx年,基本解决河道垃圾和黑臭问题,河道环境面貌显著改观,省级、市级、县级河道范围内污水无直排、水域无障碍、堤岸无损毁、河底无淤积、河面无垃圾、绿化无破坏、沿河无违章“七无”目标。到20XX年,全面消除黑河、臭河、垃圾河,全县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河道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地表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 三、主要工作 (一)截污治污。进一步完善污水系统,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着力完善二级、三级污水管网,全面提高污水集中处理率。实施最严格的入河排污口监管制度,按照轻重缓急制定排污口治理方案和实施计划,减少入河污染源;非汛期雨污合流口门要完全关闭,污水经处理达标排放。建立河道水质安全预警系统,制定水污染应急管理预案,实现河道水体清洁无黑臭。 (二)水域管理。按照“严格控制、保护生态、分类管理、占补平衡”的原则,切实加强建设项目占用河道水域的管理。坚持河道巡查和“蓝线”管理制度,适时掌握河道岸线动态变化和开发利用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置非法占用水域与岸线资源及设置河道障碍物等行为,充分发挥水域的综合功能,使水域得以持续利用。 (三)堤岸养护。定期对管辖区内河道堤岸进行全面巡查,督促各乡镇、建设平台及时修复和更新堤岸工程和附属设施,防止出现自然损坏或人为破坏(如塌陷、裂缝及树木、草皮损坏等)及沿河各种宣传牌、标志牌、警示牌破损、颜色脱落、字迹不清等。 (四)河道疏浚。各乡镇、建设平台要定期组织对河道淤积进行疏浚,一般以5年左右为一周期,确保河道水域面积不减少、蓄水能力不减弱、排涝功能不减退。 (五)河面保洁。各乡镇、建设平台要按照各自制定的《河道保洁长效管理实施方案》,加强河面保洁工作及监督检查,督促保洁责任的落实,实现平原河

街道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

留紫街办发〔2017〕60号 中共留坝县紫柏街道办事处委员会 留坝县紫柏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 现将《紫柏街道办事处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留坝县紫柏街道办事处委员会留坝县紫柏街道办事处 2017年5月12日 — 1 —

紫柏街道办事处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 根据《留坝县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留办发〔2017〕33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办辖区河流管理保护工作,健全河道治理监管长效机制,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加强水管理、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着力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运行有效的河长管理制度,为维护健康水环境、实现河流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到2017年底,建立以街道办党委、街道办主要领导负责为核心的街道办河长制和5村、1居河道巡查保护体系,有效遏制和打击涉水违法违规行为,逐步实现河流“四无四有”目标(无垃圾倾倒、无污水直排、无非法采砂、无违章建筑;有管护机构、有稳固堤防、有生态空间、有良好水质),着力打造“水清岸绿、生态健康、自然优美、人水和谐”的河流环境,努力让留坝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生态环境更美好。 二、主要任务 (一)严格河流规划管理 1.科学谋划精心布局。遵循河流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统筹考虑地区水资源条件,探索建立河流连通联控联调制度,提高河流水环境承载能力,积极推进海绵县城建设。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为指导,注重生— 2 —

乡全面推行河长制细化工作方案

乡全面推行河长制细 化工作方案 根据龙岩市永定区委、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永定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永委[2017]23号)精神,进一步推进金砂溪河长制深入开展,建立健全河库保护管理体制机制,全面改善和提升水环境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本细化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按照“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长效监管、严格考核”的要求,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村河段长、河长职责。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实行一河一策,通过统筹河库保护管理规划,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开展河库源头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强水体污染综合防治、水域岸线及采砂管理、行政监管与执法,强化断面和水质监测;完善河库保护管理制度等举措,推动河库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全面改善河库水质和水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建设秀美金砂。 二、实施范围 根据金砂溪水系及管理体系,全面实施村级河段长、村

级河长制,覆盖全乡范围内的所有河库。推动村级组织全面履行河库保护管理责任,创新河库保护管理体制,建立水陆共治、部门联治、全面群治的河库保护管理长效机制,加强水管理,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维护水生态,保障河库健康。 三、主要目标 1.到2017年3月底,建立健全乡、村二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工作机制;2017年6月底,建立河长制信息管理平台;2017年底,全面建立完善、高效的河长制工作体系。 2.到2018年底,河长制管理实施常态化,主要河道基本达到“无杂物漂浮,无违章建筑,无护岸坍塌,无污水直排,无污泥淤积”的“五无”标准和河道直排生活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测控、全处理”的“三全”目标,河道水质明显改善,河道环境显著改观。 3.到2019年底,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污染严重水体明显减少,生态环境稳中趋好,形成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河道。 4.到2020年,污染严重水体大幅度减少,生态环境全面达到省政府要求。 全流域水质达优良以上(达到或优于Ⅲ类),有效遏制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排乱倒等现象,维护河库生态安全,基本建成河库健康保障体系和管理机制,基本

北京河长制实施方案

北京河长制实施方案 探索建立一套“政府主导、属地负责、行业监管、专业管护、社会共治”的河湖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是当前强化河湖管理、保障河湖治理成果的首要任务。 北京通州区“河长制”实施意见为全面提升通州区环境质量,加快通州区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落实河道、沟渠管护责任,持续改善水环境。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京政办发〔20XX〕28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遵循源头治水、科学治水、联动治水的指导思想,建立“河长制”管理制度,全面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级落实、共同监管”的精神,建立健全职能部门督促指导、乡镇负责管理、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河道管理长效机制,修复水生态功能,确保跨界断面水质考核合格和饮用水源安全,促进我区经济社会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明确管护责任、落实管护经费、统一管护标准、严格管护考核”的要求,在全区全面推行“河长制”。 20XX年,实现区级、乡镇(街道)级、村级“河长制”全覆盖。初步形成“政府主导、属地负责、行业监管、专业管护、社会参与”的水环境管理体系。 20XX年,基本实现“河道、沟渠畅通,无污水集中直排、无垃圾渣土粪污、无集中漂浮物、无新增违法建设”的目标,河道、沟渠周边卫生、整洁。 20XX年,全区水环境得到阶段性改善,主要河道、沟渠实现“水清、岸绿、安全、宜人”的目标。 三、“河长”的设置 按照“一河一长、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分别确定区级、乡镇(街道)级、村级“河长”。 由区长岳鹏任“总河长”,一级“河长”由区政府各区长担任,区环保局、区水务局领导担任“河长助理”;二级“河长”由各乡镇、街道“行政一把手”担任;三级“河长”由河道周边村庄村委会主任或村党组织书记担任。 区级重点河道一级、二级“河长”具体人选由区水务局提出,区政府审定后公布;区级重点河道三级河长、乡镇管理的河道、沟渠“河长”由各乡镇政府提出,经区水务局汇总后,报区政府审定,并予以公布。 四、主要任务 (一)落实“三查”责任 1.查清排污口 责成相关部门开展排污口核查,确定河道、沟渠、边沟排污口来源。建立乡镇(街道)巡视队伍,定期巡查排污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污水直排口,遇有违法排污行为立即上报处理。 2.查清乱堆、乱倒垃圾(粪污)原因 责成相关部门,查清河道、沟渠两侧垃圾、粪污乱堆、乱倒原因,划清管理责任区域,落实责任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杜绝向河道、沟渠及其两侧乱倒、乱堆行为。 3.查清违法建筑 责成相关部门排查各主要河道、沟渠管理及保护范围内违法建设行为,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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