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助运输管理办法

辅助运输管理办法
辅助运输管理办法

同发东周窑煤业有限公司辅助运输管理

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细则和考核办法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及《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同发东周窑煤业有限公司井下辅助运输系统。煤矿辅助运输是指煤矿井下的运输除煤炭运输以为,人员、材料、设备和矸石等各种运输。

第二章组织管理职责

第三条公司机电副总经理全面负责本公司辅助运输业务管理工作,辅助运输行政分管领导对分管辅助运输的单位负行政管理责任,分管辅助运输的副总工程师负责本公司辅助运输的技术管理。

第四条辅助运输管理科是公司辅助运输的职能管理部门,在机电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公司辅助运输业务管理监督考核工作:

1、制定辅助运输管理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明确各级责任,及时发现辅助运输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建立相关奖惩办法。

2、负责对辅助运输各工种及车辆的资格证件情况进行检查,并建立管理台帐。

3、对辅助运输工作进行专业指导,并对职工进行专业业务培训。

4、对辅助运输工作进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监督处理,限期整改。

5、负责矿井运输年、季、月工作总结。

6、负责入井车辆的许可证发放。

7、参与运输巷道的验收工作。

第五条胶轮车队是公司本部辅助运输车辆和威龙公司管理的责任主体。

1、负责对公司本部特种车辆的管理、使用、维护。

2、对威龙公司进行监管。

3、负责井下运输大巷标准化工作。

第六条辅助运输队是副斜井运输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副斜井(包括上、下车场)范围内的巷道空车绕道、矿车及附属装备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第七条涉车的各项目部负责本项目部的车辆标准化工作,依照有关标准,接受辅助运输管理科的管理。

第八条综采准备、撤退队组是准备、撤退工作面辅助运输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所准备、撤退工作面的绞车、列车及轨道的质量标准化工作。

第九条综采生产队组是本工作面辅助运输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所采工作面的绞车、列车及轨道的质量标准化工作。

第三章一般规定

第一节无轨胶轮车的管理规定

第十条凡采用无轨胶轮车运输的单位,无轨胶轮车性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标准、规定等文件要求,“三证一标”齐全有效,严禁不合格车辆入井使用。车辆入井须持《同发公司车辆入井许可证》,由机电部、安监部、辅助运输管理科联合验收签字后方可入井。井口安监工要严格把关,如发现未经检验的车辆入井,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1000元,安监工100元,并强制车辆出井。

第十一条各无轨胶轮车使用单位必须制定齐全完整的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每缺少一项对责任单位罚500元,运输负责人200元。

第十二条入井车辆须进行统一编号,有车辆年检合格证明,并由辅助运输管理科定期检查,有车辆大修记录和有完整的自检记录,每季度自检覆盖率达100% 。每缺少一项罚责任单位500元,运输负责人200元。

第十三条无轨胶轮车驾驶员必须身体健康,并按规定培训,须持有相应资质的驾驶证、胶轮车操作证、上岗证,每发现一项不合格罚责任单位500元,运输负责人200元。。

第十四条无轨胶轮车应定期维护、保养,并建立维护、保养及修理的工作记录和工作档案,每缺少一项罚责任单位500元,运输负责人200元。

第十五条无轨胶轮车维护、保养及修理的工作应设置专业维修人员或专业维修机构维护保养;不得擅自改装、拆除车辆的安全保护设施,每发现一处,罚责任单位1000元,运输负责人300元。

第十六条井下行驶特殊无轨胶轮车或者运送超长、超宽、超高物料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运送柴油、火工品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每缺少一项罚责任单位500元,运输负责人200元。

第十七条无轨胶轮车加油必须在加油硐室内进行。加油时要关闭发动机,使用专用防爆加油装置,并制定专项的安全措施。每缺少一项罚责任单位1000元,运输负责人200元。

第十八条无轨胶轮车防爆型柴油动力装置,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发动机排气超温、冷却水超温、尾气水箱水位、润滑油压

力等保护装置。

2、排气口的排气温度不得超过77℃,其表面温度不得超过150℃。

3、发动机壳体不得采用铝合金制造;非金属部件应具有阻燃和抗静电性能;油箱及管路必须采用阻燃性材料制造;油箱最大容量不得超过8h 正常用油量。

4、冷却水温度不得超过95℃。

每缺少或不合格一项罚责任单位1000元,运输负责人200元。

第十九条无轨胶轮车必须设置工作制动、紧急制动和停车制动,工作制动必须采用湿式制动器。每不合格一项罚责任单位1000元,运输负责人200元。

第二十条无轨胶轮车必须设置车前照明灯和尾部红色信号灯,并保持完好;车身外表面,必须涂有反光材料标识,确保在灯光的照射下清晰醒目。必须装配倒车视听警示信号,每车配备足够数量灭火器(人车3个,料车两个)和警示牌。每缺少一项罚责任单位500元,运输负责人200元。

第二十一条无轨胶轮车必须设置随车通信系统或者车辆位置监测系统。每缺少一项罚责任单位500元,运输负责人200元。

第二十二条无轨胶轮车车辆必须配备甲烷传感器。要求显示正常、断电可靠,断电报警浓度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九十八条规定:报警浓度≥0.5%,断电浓度≥0.5%,复电浓度﹤0.5%,断电范围为车辆动力。司机必须配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车辆综合保护装置齐全可靠,每缺少一项罚责任单位1000元,运输负责人200元。

第二十三条运送人员的无轨胶轮车必须使用专用人车。严禁人、物料混运。每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1000元,驾驶人200元。

第二十四条严禁无轨胶轮车“三超”(超员、超载、超速)运行,严

禁出现“扒、蹬、跳”等违章行为。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1000元,驾驶人300元。

第二十五条严禁非防爆无轨胶轮车下井运行;发动机、电气系统的防爆性能必须符合要求,严禁失去防爆性能;严禁带病以及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无轨胶轮车入井。每发现一处罚责任单位3000元,运输负责人500元。

第二十六条无轨胶轮车在井下运输巷道内行驶的最高速度,运人时不超过25km/h,运送物料时不超过40km/h;在弯道或坡道上应以低速行驶,严禁车辆空挡滑行。每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1000元,运输负责人300元,驾驶员200元。

第二十七条无轨胶轮车在井下运输巷道内同向行驶时,必须与前车保持不小于50m的安全运行距离。每发现一次不合格罚责任单位500元,驾驶人200元。

第二十八条无轨胶轮车必须自带防止停车后自溜的设施或工具。每缺少一项罚责任单位500元,运输负责人200元。

第二十九条无轨胶轮车严禁进入专用回风巷和微风、无风区域。每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1000元,驾驶员200元。

第三十条井下采用无轨胶轮车运送爆炸物品时,应当按照民用爆炸物品运输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发现一次不合格罚责任单位1000元,运输负责人200元。

第三十一条井下运输柴油时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钢板油桶运输。运输时必须由专人负责,必须使用专用运油车辆。运油车辆要将油桶与车

体固定牢靠,要配备足够数量用于扑灭燃油火灾的灭火器材,并悬挂醒目的“危险”警示牌。柴油油桶不得与其他物料混装,且要避免剧烈振动与碰撞。检查发现一处不合格罚责任单位500元,驾驶人100元。

第三十二条无轨胶轮车严禁在大巷内随意停放,车辆检修必须在指定的地点进行,杂物废油有专用回收装置。发现一次不合格罚责任单位500元。

第三十三条对威龙公司的车辆考核优先按所签合同中规定款项执行。

第二节轨道运输及绞车管理

第三十四条把钩工上岗必须做到“六不挂”。即:安全设施不齐全可靠不挂、信号联系不通不挂、“四超”车辆无运行措施不挂、物料装的不稳固不挂、连接装置不合格不挂、斜巷内有行人不挂。发信号前必须对车辆的连接和保险绳等全面检查,确认连接正常、绞车无余绳方可发信号开车。每发现一次不合格罚责任单位500元。

第三十五条小绞车司机及把钩工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上岗牌注明姓名、年龄、工种、编号、培训时间等;上岗牌要随身携带,做到正规上岗、正规操作。每发现一次不合规定罚责任单位300元,责任人100元。

第三十六条斜井运输严禁蹬钩,行车时严禁行人。人员上下时必须经安检工和把钩工同意后方可上下;斜井上下车场和各甩道口必须安设与绞车联动的声光报警装置并保持完好。每发现一次不合规定罚责任单位1000元,责任人300元。

第三十七条绞车运行时禁止在斜井内休息和工作,如需在斜井内

作业时,必须编制安全措施。不得在能自动滑行的坡道上停放车辆,确需停放时,必须用可靠的制动器将车稳住。车辆禁止在斜井内悬钩。每发现一次不合规定罚责任单位1000元,运输负责人300元。

第三十八条斜井运送“四超”车辆时,必须制定专门措施,必须捆绑稳固,分提分运,重心不偏,必须使用专用的连接器连接。如果采用其它物品代替,必须有措施。

1、运送“四超”车辆,每钩只准挂一车。

2、专用车辆必须达完好标准。

3、由专人负责“四超”车辆捆绑稳固;由专人负责“四超”车辆摘挂钩;由专人负责发信号;由专人负责“四超”车辆安全设施的操作;由专人负责在“四超”车辆途经各甩道设置警戒。

以上每发现一处不合格罚责任单位1000元,负责人300元。

第三十九条绞车滚筒中心线应与轨道中心线重合,安装稳固,方便操作。做到不爬绳,不咬绳,不跳绳,排列整齐。

1、绞车发放审批由机电部具体负责。井下安装稳固好的所有小绞车,在使用前必须经过辅助运输管理科、安监部、机电部验收;未经过验收的绞车,不得使用。

2、运输任务完成后,绞车司机要把所使用过的绞车清理干净;钢丝绳在滚筒上排列整齐;钩头不得放置在轨道线路上。

以上每发现一处不合格罚责任单位500元,并限期整改。

第四十条绞车基础必须使用地锚固定或打水泥基础固定,基础设计要符合绞车生产厂家设计要求。绞车安装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要求。每发现一处不合格罚责任单位500元,并限期整改。

第四十一条绞车声光信号要兼备,五小电器完好不失爆,安全牢固、整齐布置合理,做到上板上墙,固定在信号硐室内;线路做到吊挂

整齐。每发现一处失爆罚责任单位3000元,一处不完好罚责任单位500元。

第四十二条绞车必须使用授权开启装置,设施要齐全完好,严格按规定正确使用。发现一处未使用或不按规定使用罚责任单位500元。

第四十三条钢丝绳规格应根据设计计算进行选择,并符合绞车技术要求。

1、小绞车的钢丝绳在使用中,不得有打结、扭曲、弯折、严重锈蚀和磨损、断丝超限的现象。

2、小绞车在使用过程中,不得用铁料、钎子、锚杆、锚链、皮带机连杆等易导致钢丝绳磨损的物件拔绳。

3、在绞车滚筒上绳根端固定要牢固符合要求,不准剁股穿绳。

4、对使用中小绞车的钢丝绳,责任单位必须每天安排专人检查一次,并认真做好记录。

以上每发现一处不合格罚责任单位300元,并限期整改。

第四十四条矿车之间的连接,矿车和钢丝绳之间的连接,都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钢丝绳钩头必须有绳皮并且进行插接,插接长度符合国家及上级有关要求,可以用与钢丝绳直径相匹配绳卡子固定,但数量不少于3个。每发现一处不合格罚责任单位500元,并限期整改。

第四十五条斜井矿车提升时必须使用保险绳。保险绳一端必须与主提升绳相连,另一端必须挂在提升列车尾端车辆连接器上并捆绑牢固。保险绳的放置位置要正确。每发现一处不合格罚责任单位500元,并限期整改。

第四十六条斜井矿车连接环必须由专门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规定进行检测并取得合格证方可使用。发现一处不合格罚责任单位1000元,并限期整改。

第四十七条斜井运输必须装设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并定期检查维修试验,并留有记录,责任到人。选用的跑车防护装置,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安全标准,并根据具体使用条件进行选型设计。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必须做到监视灵敏、操纵灵活,挡车可靠。责任单位每天要安排专人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维修试验,做好记录,并包保到人实行挂牌管理。管理牌上要注明安装管理单位、包保人姓名、安装时间。管理牌要挂在安装安全设施处的巷道帮一侧明显处。以上每发现一处不合格罚责任单位500元,并限期整改。

第四十八条斜井运输必须在井口上下变坡处按规定安装“一坡三挡”连锁道挡或挡车拦连锁装置,第一道道挡装在距变坡点0.8~2m 处的平巷,第二道装在变坡点下方略大于一次提升列车长度的斜巷地点,连锁道挡或挡车拦连锁装置应安装牢固,灵活可靠,能够可靠防止未连挂车辆滑入斜巷。连锁道挡前方,应设置一道常闭挡车栏。矿井主要运输斜巷的连锁挡车栏和绞车及语言报警系统连锁,当两道挡车栏同时打开时绞车无法运行,语音系统发出禁止斜巷行人的警报。矿井主要运输斜巷也可使用其他连锁挡车栏或安全门失效保护装置,并每班前进行一次检查,确认灵敏可靠方可开始运输工作。以上每发现一处不合格罚责任单位1000元,并限期整改。

第四十九条斜巷必须根据斜巷坡度、长度等情况,装设若干个地滚,具体应以钢丝绳不拖底板为准,间距不大于20m,变坡点处要装大地滚,其直径不小于250mm,宽度200~300mm,轴径不小于40mm;地滚安装要平整、稳固,转动灵活。以上每发现一处不合格罚责任单位200元,并限期整改。

第五十条轨道敷设必须以《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为标准,达合格品以上;要消灭杂拌道、非标准道岔;不同型轨道要分段敷设且长度不得小于50米,接头处要用异型夹板;要确保轨道内侧和轨面的平整度。

1、轨道线路的轨距、水平接头平整度、道岔的尖轨、心轨和护轨工作边间距、扣件、轨枕间距等必须符合规定标准。

2、木轨枕的铺设按标准要求,保证道板中心间距。铺设的轨枕靠人行道一侧取齐。道渣埋没轨枕三分之二。

以上每发现一处不合格罚责任单位500元,并限期整改。

第三节巷道及附属设施管理

第五十一条斜巷巷道、各车场、甩道及峒室必须有设计,其巷道断面、人行道宽度、设备设施及车辆互相之间安全间距双轨车场安全间距等,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1、22、23条规定。斜巷上下车场和各甩道口必须设有躲避室。躲避室内不得存放物料、工具、设备等。每发现一处不合格罚责任单位500元,并限期整改。

第五十二条各车场具体要求:

1、采掘运输小斜巷各车场长度不小于一次提升串车长的1.5倍。

2、主要运输斜巷各车场的长度为一次提升串车长度的3倍以上。

3、上车场不得有向斜巷的倾斜度,以免车辆自溜下滑。

以上每发现一处不合格罚责任单位500元,并限期整改。

第五十三条绞车硐室应符合设计,其净高不小于2m,绞车最突出部分与巷道一侧或棚子距离不小于500mm,绞车后方要留有1米以上的操作空间,操作空间内不得有管线通过,硐室支护必须符合有关规定,每发现一处不合格罚责任单位500元,并限期整改。

第五十四条主要运输线路面,必须用混凝土铺设,强度应符合规程要求,有防滑措施,有防刹闸失灵后的缓冲措施,路面平整无坑凹,无连续的脱皮、裂纹、石子外露等损坏现象;其它运输线路路面采用混凝土铺设或铺设钢板等方式,路面平整无严重的凹凸不平,不得出现碰触车辆底盘现象。每发现一处不合格罚责任单位500元,并限期整改。

第五十五条无轨胶轮车运输巷道(包括管、线、电缆)与运输设备两侧最突出部分之间的最小间距不得小于0.5m,与顶部最突出部分之间的最小间距不得小于0.5m。发现一处不合格罚责任单位500元,并限期整改。

第五十六条无轨胶轮车运输的人行道宽度不足1m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无技术措施罚责任单位500元,并限期整改。

第五十七条无轨胶轮人车停车地点的巷道上下人侧,从巷道道面起1.6m的高度内,必须留有宽1m以上的人行道,管道吊挂高度不得低于1.8m。不合格罚责任单位500元,并限期整改。

第五十八条无轨胶轮车运输巷中,两车最突出部分之间的距离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双车道行驶,会车时不得小于0.5m。

2、单车道应当根据运距、运量、运速及运输车辆特性,在巷道的合适位置设置机车绕行道或者错车硐室,并设置方向标识。一处不合格罚责任单位500元,并限期整改。

第五十九条巷道内运输设备综合完好率不低于90%,电气设备不得出现失爆。每发现一台失爆罚责任单位3000元

第六十条各乘人地点悬挂明显的停车位置指示牌和列车时刻表,巷道各岔口、会车点、弯道、车场等处应设置行车指示等安全标志和交通管控信号,人员躲避硐室、车辆躲避硐室必须设置标识。巷道内必须

设置里程牌。各种标牌要悬挂整齐、醒目,保持整洁。以上每缺一处罚责任单位300元,并限期整改。

第六十一条巷道内必须设计有正规水沟并安装专用水沟盖板,盖板要齐全完好。每发现一处不合格罚责任单位500元。

第六十二条巷道内电缆管线吊挂整齐,有管线标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发现一处不合格罚责任单位500元,并限期整改。

第六十三条巷道内不得有淤泥积水及杂物,保持巷道整洁。每发现一处不合格罚责任单位500元,并限期整改。

第六十四条巷道转弯处必须设置防撞装置;在长坡段巷道内必须安装防止车辆失速安全装置,安全装置要齐全有效。每发现一处不合格罚责任单位1000元,并限期整改。

第四章其它规定

第六十五条本办法中如有未尽事宜,依国家及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六条凡由上级及我公司各部门检查出的问题,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未整改完成的,依据原处罚标准加倍处罚。

第六十七条辅助运输管理科根据职能分管范围接受分管领导考核。

第五章附则

第六十八条本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的解释权属同发东周窑煤业有限公司。

第六十九条本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同发东周窑煤业有限公司2016年12月25日红

尘紫陌,有轰轰烈烈的昨日,也有平淡如水的今天。在生活平平仄仄的韵脚中,一直都泛着故事的清香,我看到每一寸的光阴都落在我的宣纸上,跌进每一个方方正正的小楷里,沉香、迷醉。

秋光静好,窗外阳光和细微的风都好,我也尚好。不去向秋寒暄,只愿坐在十月的门扉,写一阙清丽的小诗,送给秋天;在一杯香茗里欣然,读一抹秋意阑珊,依着深秋,细嗅桂花的香馥,赏她们的淡定从容地绽放。

听风穿过幽幽长廊,在平淡简约的人生中,把日子过成云卷云舒,行云流水的模样,过成一幅画,一首诗。有你,有我,有爱,有暖,就好。在安静恬淡的时光里,勾勒我们最美的今天和明天。

醉一帘秋之幽梦,写一行小字,念一个远方,痴一生眷恋。一记流年,一寸相思。不许海誓山盟,只许你在,我就在。你是我前世今生的爱,是刻在心头的一枚朱砂。

任由尘世千般云烟散尽,任由风沙凝固成沙漠的墙,你依然是我生命的风景。

人生苦短,且行且珍惜。十月如诗,就让我独醉其中吧!行走红尘,做最简单的自己。简单让人快乐,快乐的人,都是因为简单。心豁达,坦然,不存勾心斗角。从容面对人生,做最好的自己,巧笑嫣然,你若盛开,蝴蝶自来。

那就做一朵花吧!优雅绽放,优雅凋落,不带忧伤,只记美好。

这个秋日,一切都很美,阳光浅浅,云舞苍穹,闲风淡淡。捡拾一片薄如蝉翼的枯叶,写着季节流转的故事,沉淀着岁月的风华。安静的享受生命途径上的一山一水。

执笔挥墨,耕耘爱的世界,轻声吟唱岁月安好,把一缕缕醉人的情怀,婉约成小字里的风月千里,泅成指尖上的浪漫和馨香。静立于秋光潋滟里,赏碧水云天,携来闲云几片,柔风几缕,缝进岁月的香囊里,将唯美雅致收藏,醉卧美好时光。

秋,是静美的,是收获的,是满载希望而归的季节。秋只因叶落,葳蕤消,花残瘦影,不免总给人一种无边萧瑟。

然而秋,也有秋的美。如黄巢《不第后赋菊》诗中有句: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是不是听起来特别霸道有味。

谁说秋实悲凉的,百花残了何妨?我菊正艳艳,香影欹满山。还有一句歌词叫:春游百花,秋有月。秋天的月,要比任何季节都美,都明亮,都让人迷恋陶然。

秋有赤枫把美丽的秋燃烧成通红火辣,秋有万千银杏如蝶,秋哪有萧索?秋一直很美,你可有发现美的眼睛呢?

每一个季节,都有着不同的旖旎。人生何尝不是如四季,有青春绝艳的花季,也有老骥伏枥的暮年。容颜老去,青春不复,所有的美好不会消失,一直珍藏着。

即便时光变得荒芜,而你我一直永如初见,彼此温柔以待。走进十月,蓦然回首,你我都在,惟愿光阴路上,且行且惜,寂静相伴,无悔一生。

红尘紫陌,有轰轰烈烈的昨日,也有平淡如水的今天。在生活平平仄仄的韵脚中,一直都泛着故事的清香,我看到每一寸的光阴都落在我的宣纸上,跌进每一个方方正正的小楷里,沉香、迷醉。

秋光静好,窗外阳光和细微的风都好,我也尚好。不去向秋寒暄,只愿坐在十月的门扉,写一阙清丽的小诗,送给秋天;在一杯香茗里欣然,读一抹秋意阑珊,依着深秋,细嗅桂花的香馥,赏她们的淡定从容地绽放。

听风穿过幽幽长廊,在平淡简约的人生中,把日子过成云卷云舒,行云流水的模样,过成一幅画,一首诗。有你,有我,有爱,有暖,就好。在安静恬淡的时光里,勾勒我们最美的今天和明天。

醉一帘秋之幽梦,写一行小字,念一个远方,痴一生眷恋。一记流年,一寸相思。不许海誓山盟,只许你在,我就在。你是我前世今生的爱,是刻在心头的一枚朱砂。

任由尘世千般云烟散尽,任由风沙凝固成沙漠的墙,你依然是我生命的风景。

人生苦短,且行且珍惜。十月如诗,就让我独醉其中吧!行走红尘,做最简单的自己。简单让人快乐,快乐的人,都是因为简单。心豁达,坦然,不存勾心斗角。从容面对人生,做最好的自己,巧笑嫣然,你若盛开,蝴蝶自来。

那就做一朵花吧!优雅绽放,优雅凋落,不带忧伤,只记美好。

这个秋日,一切都很美,阳光浅浅,云舞苍穹,闲风淡淡。捡拾一片薄如蝉翼的枯叶,写着季节流转的故事,沉淀着岁月的风华。安静的享受生命途径上的一山一水。

执笔挥墨,耕耘爱的世界,轻声吟唱岁月安好,把一缕缕醉人的情怀,婉约成小字里的风月千里,泅成指尖上的浪漫和馨香。静立于秋光潋滟里,赏碧水云天,携来闲云几片,柔风几缕,缝进岁月的香囊里,将唯美雅致收藏,醉卧美好时光。

秋,是静美的,是收获的,是满载希望而归的季节。秋只因叶落,葳蕤消,花残瘦影,不免总给人一种无边萧瑟。

然而秋,也有秋的美。如黄巢《不第后赋菊》诗中有句: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是不是听起来特别霸道有味。

谁说秋实悲凉的,百花残了何妨?我菊正艳艳,香影欹满山。还有一句歌词叫:春游百花,秋有月。秋天的月,要比任何季节都美,都明亮,都让人迷恋陶然。

秋有赤枫把美丽的秋燃烧成通红火辣,秋有万千银杏如蝶,秋哪有萧索?秋一直很美,你可有发现美的眼睛呢?

每一个季节,都有着不同的旖旎。人生何尝不是如四季,有青春绝艳的花季,也有老骥伏枥的暮年。容颜老去,青春不复,所有的美好不会消失,一直珍藏着。

即便时光变得荒芜,而你我一直永如初见,彼此温柔以待。走进十月,蓦然回首,你我都在,惟愿光阴路上,且行且惜,寂静相伴,无悔一生。

煤矿辅助运输管理办法.doc

?煤矿辅助车辆运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入井车辆管理,保证辅助运输安全、高效、低耗运行,根据神东煤炭集团公司辅助运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矿井的掘进头、旺采面、回风巷、总排风巷使用防爆车,主要进风巷暂允许使用低污染车。 第三条工程自卸车禁止运人。 第四条辅助运输车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神东煤炭集团公司辅助运输管理办法》和《察哈素辅助车辆运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适用范围:察哈素煤矿矿辅助运输车辆及外委区队车辆。 第二章职责 第六条机电组是辅助运输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辅助运输管理与相关业务工作。其职责: 1.负责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2.负责平衡、协调解决各单位辅助运输中存在的问题。 3.负责对车队车辆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协助车队解决车辆所需的配件,保障车辆的正常运行。 4.组织车队车辆的检验和验收工作。

5.负责组织与安管办参与辅助运输事故的调查和处罚。 第七条车队是辅助运输车辆管理的具体执行部门,负责全矿车辆及外委工队车辆的运行管理。其职责: 负责健全各项车辆管理制度以及各个岗位的岗位责任制,以及车辆管理工作的内业资料整理。 负责所有车辆的派遣和日常管理,包括车辆日常运行、完好检查、维护保养、备件计划和大修计划的申报以及督促区队车辆定期 计划和大修计划的申报以及督促区队车辆定期维护和保养工作。 负责对所有车辆和外委工队司机的技能培训和行车路线的制定,并及时与生产办联系绘制和更换行车路线图,包括对司机的监督管理和违章处罚。 负责矿属所用车辆的安全运行管理工作,严格控制车辆的运行成本,是辅助运输节能减排的第一责任单位。对违规车辆和违规单位有处罚权,是辅助运输安全运行的第一责任单位。 第八条安全办是全矿车辆安全运行的监督检查职能部门。其职责:1. 负责根据机电组的检验合格证对所有入井车辆颁发《准入证》,并有现场检查监督所有车辆运行状况的权利。 2. 负责对所有入井车辆驾驶员,进行一周的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发《安全资格证》。 3. 负责参与机电组组织的对违章违规的车辆、人员以及相关单位调查处理,以及对造成事故的单位进行追查。 第三章驾驶员一般规定

神东煤炭集团公司矿井辅助运输车辆管理办法

神华神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神东〔2017〕143号 发人:杨荣明 关于下发《神东煤炭集团 矿井辅助运输车辆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神东煤炭集团矿井辅助运输车辆管理办法》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神东煤炭集团 2017年4月13日 —1—

神东煤炭集团矿井辅助运输车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辅助运输管理,实现安全、高效、低耗运行,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神东煤炭集团机电管理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神东煤炭集团井工矿辅助运输。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三条机电管理部是辅助运输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地方、集团公司有关车辆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和规定。 (二)负责组织制定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三)负责编制辅助运输车辆中长期规划方案。 (四)负责车辆专业化服务管理办法的制定。 (五)参与各矿井辅助运输车辆定编。 (六)组织特大辅助运输车辆事故的追查。 第四条安监局职责: (一)负责车辆运行的监督、检查。 (二)负责车辆人身事故追查。 (三)参与车辆操作规程的审核。 第五条设备管理中心是矿井辅助运输车辆全寿命管理单位,主要职责: —2—

(一)负责车辆运行管理、监督、检查及考核。 (二)负责车辆引进和改造工作。 (三)负责车辆定编、需求计划编制提报。 (四)负责车辆资产、分配、调剂管理。 (五)负责车辆专业化服务业务。 (六)负责车辆大、项修及改造项目实施。 (七)负责车辆报废计划提报,参与报废鉴定。 (八)负责重大车辆事故追查。 (九)负责外委专业化服务监督、检查及考核。 第六条物资供应中心负责所有辅助运输车辆的采购、 验收等工作。 第七条使用单位职责: (一)负责建立本单位辅助运输管理制度。 (二)负责车辆台账管理,提报车辆需求计划。 (三)负责辅助运输车辆的日常管理。 (四)负责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上岗资格证管理。 (五)负责外委专业化日常考核。 (六)负责运输线路相关交通标识、安全设施的完善和维护等管理。 第三章驾驶员一般规定 第八条驾驶员必须持有效车辆驾驶证,特种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持有国家安全监察部门签发的司机特种操作证、入井安全 —3—

辅助运输管理制度(文件)

关于印发《高煤公司辅助运输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整顿运输秩序,加强辅助运输管理,规范人员乘坐罐笼、人行车、架空乘人装臵行为,提升辅助运输流程标准及设备、物料封车、装车管理水平,提高运输效率,确保各辅助运输环节安全运转,经公司研究决定,现将《高煤公司辅助运输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1、《乘罐人员管理制度》 2、《人行车乘车管理制度》 3、《架空乘人装臵乘车管理制度》 4、《提升运输及封装车管理规定》 5、《轨道车场及大巷管理办法》 6、《矿用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7、《提升运输特殊物件安全管理规定》 8、《用矿灯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的规定》

附件1: 乘罐人员管理制度 一、乘罐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乘罐,在指定地点候罐,集中上下人,因特殊情况上下井须经公司调度批准。 二、乘罐人员必须听从把钩工指挥、服从管理,待罐笼停稳、安全门打开、把钩人员固定好罐门之后方可依次出入罐笼,严禁乘罐人员拥挤、抢上抢下。 三、按照秩序文明乘罐,上井口西门入罐,东门出罐。下井口东门入罐,西门出罐。严禁在罐笼内嬉戏打闹。罐笼运行中严禁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罐外,严禁乘罐人员私自打开罐门。 四、发出提升信号后,严禁出入罐笼、严禁候罐人员进入车场。 五、严禁携带长工具、超重物料乘罐,乘罐人员携带物品长度不得超过1.5m,重量不得超过20kg,严禁人、物混装。乘罐时携带工具、物品人员应坚持先入罐、后出罐的原则,携带的物品不得妨碍他人乘罐。 六、罐笼运行时乘罐人员应站稳扶好,抓紧扶手,不得来回走动、不得坐在罐笼内。外来人员没有本公司人员陪同不得乘坐罐笼。 七、禁止超员乘罐,罐笼乘坐人员不得超过规定:大罐(北罐)不得超过35人,小罐(南罐)不得超过30人。严格按照集中提升标准,当人员不足时,即大罐不得低于15人,小罐不得低于10人,否则一律不得提升,特殊情况经公司调度安排后,方准提升。 八、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随身携带矿灯、自救器和人员定

煤矿运输管理制度

煤矿运输管理制度

煤矿运输管理制度 第一章定义 第一条本规定的依据为《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条文。本规定适用于运输巷轨道运输,包括矿井主运输巷轨道运输、各水平间运输巷轨道运输、采区运输巷轨道运输、工作面两道运输巷轨道运输和各类临时运输巷轨道运输。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三条各单位应建立各级“辅助运输分管领导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管理责任、范围和重点工作。 第四条各单位应明确一名领导负责全矿辅助运输工作,对本矿的运输安全负领导责任。 第五条各单位应有运输职能管理机构,明确一名负责人,专门负责本单位辅助运输管理工作,对本单位的运输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明确专职运输队长、非专职运输单位的一名负责人对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辅助运输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七条明确运输职能管理机构职责范围: 一、机电科是各单位运输职能管理机构管理的职能科室,负责组织协调各单位辅助运输设备的设计审核、综合调配、安装验收、监督检查工作,并负业务指导责任。矿安监部门对全矿辅助运输

负检查、监督责任。 二、坚持“谁使用,谁管理,谁负直接安全责任”的原则。相关业务单位负责人负管理责任,具体制定领导人负主要责任。 三、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辅助运输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各级责任,及时发现并处理辅助运输系统问题,建立相关的奖惩办法。 四、负责培训的部门对绞车司机、把钩工、信号工、电瓶车司机等要害工种的培训计 划的制定、培训、考试和年审工作。 五、负责对当班绞车司机、把钩工、信号工、电瓶车司机班前是否具备上岗资格和班中遵章作业情况检查、记录与考核。 六、负责对全矿辅助运输线的轨道、道岔质量、设备设施、矿用车辆完好状况、措施兑现、遵章作业、现场环境和制度建立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限期整改。 七、负责组织对全矿运输巷设施及运输巷提升绞车运行前的验收工作。 八、负责运输巷的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的选型设计和安装工作。负责矿辅助运输年、季、月工作计划的编制和总结工作。凡申请使用调度、双速和回柱绞车的单位,必须依据施工巷道的坡度、运距、提升最大负荷、牵引方式等数据进行计算,正确选用绞车型号和钢丝绳,经矿机电科审核、批准并配备合格的绞车、声光信号、电器小件及电缆,方可组织安装。 第三章一般规定

煤矿无轨胶轮车管理规定

. 无轨胶轮车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总则 1.1为了提高矿井辅助运输效率,进一步加强无轨胶轮车管理,降低维护使用成本,提高服务年限,保证无轨胶轮车安全、高效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 1.3必须建立无轨胶轮车管理台帐,建立健全无轨胶轮车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第二条职责与分工 2.1设备中心负责按计划购置无轨胶轮车运输设备、配件,并提供无轨胶轮车的使用维护说明书(或使用维护手册)等有关的技术资料。 2.2通防部负责无轨胶轮车的入井的防爆检查和完好检查;并负责无轨胶轮车的使用、维护管理各项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的制定和落实; 2.3安监处负责对井下无轨胶轮车的使用情况进行督查。 2.4安监处负责无轨胶轮车司机理论培训和考核工作。 2.5通防部负责无轨胶轮车司机的实际操作考核工作。 第三条入井验收 3.1无轨胶轮车入井前各单位必须由设备中心根据完好标准和防爆性能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入井。 3.2使用单位要对入井车辆建立管理档案,写清型号、车辆类型、车

辆牌号及投运日期等,便于管理。 第四条司机培训 4.1安监处要根据集团公司培训计划安排,结合《无轨胶轮车司机培训考核大纲》的要求,编制详细的无轨胶轮车司机教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按时对司机进行培训。 4.2所有无轨胶轮车司机必须经过理论培训和实践操作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取得无轨胶轮车司机操作证,方可持证上岗。 4.3无轨胶轮车司机的理论培训考核由安监处组织实施;实际操作培训. 和实际操作考核由通防部组织实施 4.4凡持有《机动车驾驶执照》的人员,必须进行井下运输专业知识、无轨胶轮车理论知识和安全知识以及实际操作培训,培训时间不低于32个课时; 4.5特殊车辆(搬家车辆、10吨及以上铲车)必须配备专职司机,严禁其他人员驾驶。 4.6无轨胶轮车司机复训规定:特殊车辆每年一次,其它车辆每2年一次,复训时间24个课时。复训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本岗工作,否则不得驾驶车辆。 第五条使用管理 5.1新入井的车辆,必须派有经验的专职司机进行驾驶,车辆运行经过1000公里的磨合期后,方可由其他人员驾驶。

交通运输部关于实施国内水路运输及辅助业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全文-国家规范性文件

交通运输部关于实施国内水路运输及辅助业管理规定有关事项 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各中央国有航运企业集团总公司:《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和《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两个《规定》)已于2014年1月3日分别以交通运输部令第2号和第3号发布,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两个《规定》的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两个《规定》的重要意义 两个《规定》是依据《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水条》)的有关规定,在调整和完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08年第2号)、《国内船舶管理业规定》(交通部令2001年第3号)等规定的基础上制订的,充分体现了转变政府职能、简化行政审批、提高行政效能的要求,对加强水路运输市场准入管理、规范水路运输经营行为、维护水路运输市场秩序、促进水路运输行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两个《规定》进一步落实了国内水路运输的经营资质条件,在《水条》取消和下放了一些行政许可事项的基础上,简化了行政审批程序,完善了对经营资质和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制度,强化了对水路运输经营活动的监管措施,是实施国内水路运输市场管理的重要依据,为促进经营者依法经营、诚信守信提供了制度保障。 各级水路运输管理部门要准确把握两个《规定》的主要内容,积极组织开展宣传,做好两个《规定》的实施工作。 二、明确职责,强化管理 (一)明确水路运输管理职责。各级水路运输管理部门要严格履行《水条》和两个《规定》赋予的管理职责。各省级水路运输管理部门根据《水条》和两个《规定》确定的原则并结合当地实际,明确省、市、县级水路运输管理部门的职责。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一个管理事项由一个部门或机构负责的原则,明确本级具体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和职责,向社会公布,并向上一级水路运输管理部门备案。原则上,设立水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由水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本地区国内水路运输的具体管理工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强对水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宏观管理和指导监督。 (二)严格市场准入管理与服务。水路运输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两个《规定》要求和有关政策,切实加强市场准入事项管理,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减轻企业负担。水路运输管理部门应当通过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事项受理的部门、程序、时限和办事指南、联系方式、监督电话,受理程序与审核要求要规范统一。已经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加强经营行为的监管。由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原则上不出具备案证书,在政务公开网站上公布备案的信息并以适当方式告知申请人已经按规定履行备案义务。 (三)加强经营资质核查。水路运输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经营资质监督检查和预警制度,加强本行政区域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的核查和监督。对经营资质水平下降或者违法违规情节严重可能影响经营资质条件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建立重点跟踪名单,加强核查,及时警示或者整改。 (四)加强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水路运输管理部门要按照《水条》和两个《规定》,建立与工商行政、商务、价格、海事等管理部门或机构的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开展国内水路运输市场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和完善水路运输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制度,加强水路运输经营者诚信信息采集、评估和公开工作。水路运输管理部门在市场监督检查工作中,要规范行政行为,完善监督检查记录,建立监督检查档案,定期向社会公告监督检查

矿井辅助运输安全注意事项50条

矿井辅助运输安全注意事项50条 1、严格执行斜巷“行车不行人不作业、行人不行车”制度。 2、坚决杜绝超挂车。 3、连完钩必须对车辆连接情况、道岔及安全设施检查安全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联系运输。 4、绞车严禁不带电松车,以防车速过快,紧急刹车造成断绳跑车。 5、严禁在矿车未停稳情况下摘挂钩,以防车辆掉道伤人。 6、轨道坡度大于7‰时禁止人力推车。 7、推车接近风门时推车人必须及时发出警号、严禁放飞车。 8、当车辆在坡度较小段运行时严禁出现余绳,防止当车辆运行到较大坡度段时造成车辆带绳跑车。 9、绞车司机等特殊岗位要做到持证上岗,防止操作不熟练造成事故。 10、严格落实斜巷运输超高车辆的相关规定,车辆高度超过1.5米及以上的,斜巷运输必须将超速吊梁摆杆打起固定在摆杆架上,运输完超高车辆后及时恢复摆杆。 11、斜巷运输1.3米以上1.5米以下的较高大件时,车辆通过斜巷超速吊梁摆杆处时速度不得超过1.5米/秒。 12、列车在通过道岔、弯道、交叉点、防水闸门等特殊地段时,必须提前减速,慢速通过,刹车减速不能过急,通过道岔时速度不得大于1米/秒。 13、斜巷提升运输时,上车场信号把钩工不少于2人。1人负责操作挡车设施,1人推车,1人推车困难时,要根据列车情况适当增加把钩工人数,严

禁将挡车设施甩开不用或提前打开。 14、在用的气控道岔控制箱把手必须打向一侧处在供风状态,不准停留在中间“0”位置,防止气控箱接头或管路漏气使道岔气缸卸压造成车辆串岔子掉道事故的发生。操作道岔时必须对道岔的到位密贴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5、在使用绞车前,必须按规程规定与绞车司机进行联系,并对联系情况进行安全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运输施工。 16、小绞车司机严格按操作规程及作业规程的规定操作,离开岗位时必须拉紧制动闸松开离合闸并停电闭锁。 17、载车与连续牵引车及主绳的连接绳套必须拉紧并与主绳进行固定,以防刮挡车器影响运输。 18、列车严禁超速运行,电机车在车场调车时严禁异线顶车。 19、轨道上山绞车保险绳在提升2辆及以上矿车时,保险绳必须前头、后头、中部使用3道钢丝绳套进行固定。提升少于5辆矿车时,多余的保险绳盘好捆绑放在车内并在矿车把手上进行固定。 20、轨道上下山各片盘口,不准采用提升车辆带车,并且在片盘口提升运输时,所有人员必须进入躲避硐室。 21、在斜巷提升运输过程中严禁矿车与大平盘车混合提升。挂长矿车时应减少挂车个数,多余的保险绳要盘好固定在矿车上面,保险绳末端要与列车尾端车辆三环的中间连环连接,以防保险绳挂不好末端拖地刮地轮。 22、大巷来车时,行人要靠帮站立,严禁与机车争道。 23、各单位要认真落实辅助运输有关规定,严禁斜巷小绞车提升拐弯运输,

某煤矿辅助运输管理处罚规定

某煤矿辅助运输管理处罚规定 为规范辅助运输队人员和无轨胶轮车管理,保证辅助运输安全、高效、低耗运行,加强辅助运输队整体综合素质和个人业务技术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处罚规定。 一、无轨胶轮车运行检查规定 1.无轨胶轮车的检查分为三个阶段: (1)出车前的检查:首先检查车身外表情况和各部完好状况,检查机油、水等液位是否正常,是否有渗油现象。检查轮胎等关键部位螺栓是否紧固。然后进入驾驶室后,检查驾驶室内各仪表和操纵装置的完好。其次启动发动机,检查发动机运转响声仪表工作情况,喇叭、灯光、雨刷器等工作状况及制动气压大小等。最后无轨胶轮车缓慢行驶一段距离,期间监视传动系统、转向系统、制动系统等各部位的工作效能。以上检查全部完成后,如发现任何问题,必须立即报调度和检修班修理,故障排除后方可出车。严禁带病入井,每发现一次处以停工检查,并罚款300元。 (2)行车中的检查:在无轨胶轮车运行过程中,驾驶员要经常观察仪表等工作状况,察听各处是否有异响,并及时加以分析、判断和核实,以便采取措施。要利用停车或装卸物料期间进行有关项目的检查,如:轮胎气压是否正常,胎面是否嵌有石块、铁锭等物,是否存在漏水、电、气现象,悬架系统是否折断或漏油、气现象,升举系统、制动系统、动力转向系统、发动机、主传动系统及轮边减速机构等是否有漏油现象,工作是否正常。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队调度信息中心,由值班领导安排处理故障。严禁驾驶员个人在没报队调度和值班领导的情况下,私自检修,每发现一次处以停工检查,并罚款300元。 (3)收车后的检查保养:无轨胶轮车经过一天繁重的运行后,要结合行车过程中所察觉的情况做一次细致的检查,以便及时排除刚出现故障,保证无轨胶轮车处于安好状态,为下一班随时出车做好准备。其主要工作项目为:清洁、加添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冷却液、电解液等;检查是否有漏水、电、气现象;各连接部位与紧固部位是否松脱;放净储气筒内的积水。收车后未按要求检查保养,每发现一次处以停工检查,并罚款300元。 2.以上检查内容必须完成,并如实填写交接班记录。发现一次漏填或不按要求填写的罚款200元。

车辆运输管理制度

车辆运输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矿井车辆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根据矿领导安排,结合王家塔煤矿实际情况,特对出入井车辆及人员乘车作以下规定,望各单位及所有员工认真执行。 第一条运输车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 和《王家塔煤矿车辆运输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非防爆车辆禁止入井。 第三条车队是运输车辆管理的具体执行部门,负责全矿车辆的运行管理。其职责: 1、负责健全各项车辆管理制度以及各个岗位的岗位责任制,以及车辆管理工作的资料整理。 2、负责所有车辆的派遣和日常管理,包括车辆日常运行、完好检查、维护保养、备件计划和大修计划的申报以及督促区队车辆定期维护保养。 3、负责对所有车辆和司机的技能培训和行车路线的制定,并及时绘制和更换行车路线图,包括对司机的监督管理和违章处罚。 4、负责矿属所用车辆的安全运行管理工作,严格控制车辆的运行成本,是辅助运输节能减排的第一责任单位。对违规车辆和违规单位有处罚权,是辅助运输安全运行的第一责任单位。 第四条驾驶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驾驶证C证以上(C证只允许驾驶皮卡车),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防爆无轨胶轮车司机资格证》后方可驾驶车辆。驾驶车辆时司机必须携带驾驶证复印件和防爆无轨胶轮车司机资格证原件。

第五条加强对司机的安全教育及规范操作的检查。提高驾驶水平及安全知识,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驶、带病上岗,确保上岗人员精神状态良好。 第六条新聘用驾驶员由车队组织进行车辆理论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的培训。跟车、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车队队长与驾驶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 第七条入井车辆驾驶员必须证件齐全,身体健康,思维敏捷,操作熟练,严格遵守车辆管理制度,做到文明驾驶,安全驾驶。 第八条驾驶员必须配戴自救器、安全帽和矿灯,穿工作衣,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严禁带烟火入井,严禁私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严禁公车私用。 第九条车辆在井下巷道运行时,发生突发故障或撞坏井下设施管线时,驾驶员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积极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处理,严禁肇事逃逸。 第十条驾驶员在井下行车时,前方道路存在安全隐患,如巷道顶板冒顶、片帮、地裂、积水较深、路面结冰等危险情况时,应及时汇报调度室并严禁通行。 第十一条驾驶员在驾驶车辆前应认真检查车辆完好情况,若车辆存在问题应及时向车队汇报维修,严禁驾驶不完好车辆入井。驾驶员在驾驶车辆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辅助运输管理办法,认真驾驶以防将车辆蹭、刮、碰伤。损坏车辆将按规定处罚。 第十二条所有出入井车辆,司机必须向调度室汇报:车辆使用单位、车号、司机姓名、用途。 第十三条车辆行驶路线规定:

煤矿辅助运输管理办法

煤矿辅助车辆运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入井车辆管理,保证辅助运输安全、高效、低耗运行,根据神东煤炭集团公司辅助运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矿井的掘进头、旺采面、回风巷、总排风巷使用防爆车,主要进风巷暂允许使用低污染车。 第三条工程自卸车禁止运人。 第四条辅助运输车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神东煤炭集团公司辅助运输管理办法》和《察哈素辅助车辆运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适用范围:察哈素煤矿矿辅助运输车辆及外委区队车辆。 第二章职责 第六条机电组是辅助运输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辅助运输管理与相关业务工作。其职责: 1.负责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2.负责平衡、协调解决各单位辅助运输中存在的问题。 3.负责对车队车辆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协助车队解决车辆所需的配件,保障车辆的正常运行。 4.组织车队车辆的检验和验收工作。

5.负责组织与安管办参与辅助运输事故的调查和处罚。 第七条车队是辅助运输车辆管理的具体执行部门,负责全矿车辆及外委工队车辆的运行管理。其职责: 负责健全各项车辆管理制度以及各个岗位的岗位责任制,以及车辆管理工作的内业资料整理。 负责所有车辆的派遣和日常管理,包括车辆日常运行、完好检查、维护保养、备件计划和大修计划的申报以及督促区队车辆定期 计划和大修计划的申报以及督促区队车辆定期维护和保养工作。 负责对所有车辆和外委工队司机的技能培训和行车路线的制定,并及时与生产办联系绘制和更换行车路线图,包括对司机的监督管理和违章处罚。 负责矿属所用车辆的安全运行管理工作,严格控制车辆的运行成本,是辅助运输节能减排的第一责任单位。对违规车辆和违规单位有处罚权,是辅助运输安全运行的第一责任单位。 第八条安全办是全矿车辆安全运行的监督检查职能部门。其职责:1. 负责根据机电组的检验合格证对所有入井车辆颁发《准入证》,并有现场检查监督所有车辆运行状况的权利。 2. 负责对所有入井车辆驾驶员,进行一周的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发《安全资格证》。 3. 负责参与机电组组织的对违章违规的车辆、人员以及相关单位调查处理,以及对造成事故的单位进行追查。 第三章驾驶员一般规定

TM集团辅助运输管理办法(DOC)

关于下发《集团公司矿井辅助运输 管理办法》的通知 同煤经生字[2016]397号 各矿、子公司、有关职能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矿井辅助运输现场管理,提升矿井运输安全管理水平,保障矿井安全生产,依据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标准、法规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矿井实际情况,特制定下发本办法,望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集团公司矿井辅助运输管理办法》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7月22日

附件: 集团公司矿井辅助运输管理办法 一、轨道运输管理 (一)巷道硐室管理规定 1、巷道断面:巷道断面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设计规定要求。 2、车场车房:车场、车房巷道弯道半径、巷道连接方式、运输方式应设计合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设计规定要求。 3、硐室设计:斜巷信号硐室、运输绞车车房、候车室、调度站、人车库、充电硐室、井下运输车辆检修硐室、井下加油硐室等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设计规定要求。 4、躲避硐:斜巷躲避硐齐全,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设计规定要求。 5、装卸载站:矿车装载站、矿车卸载站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设计规定要求。 6、轨道机车运输的巷道净高,自轨面起不得低于2m。架线电机车运输巷道的净高,在井底车场内、从井底到乘车场,不小于2.4m;其他地点,行人的不小于2.2m,不行人的不小于2.1m。 7、轨道机车运输巷道(包括管、线、电缆)与运输设备,两侧最突出部分之间的间距不得小于0.3m,综合机械化采煤矿井不得小于0.5m。

8、生产矿井新掘运输巷的一侧,从巷道道碴面起1.6m 的高度内,必须留有宽0.8m(综合机械化采煤的矿井为1m)以上的人行道,管道吊挂高度不得低于1.8m。 9、生产矿井已有巷道人行道的宽度不符合上述(第8条)要求时,必须在巷道的一侧设置躲避硐,2个躲避硐的间距不得超过40m。躲避硐宽度不得小于1.2m,深度不得小于0.7m,高度不得小于1.8m。躲避硐内严禁堆积物料。 10、在双向轨道运输的巷道中,两车最突出部分之间的距离在对开时不得小于0.2m,采区装载点不得小于0.7m,矿车摘挂钩地点不得小于1m。 (二)运输线路管理规定 1、运行7t及以上机车、3t及以上矿车、采区运送重量超过15t(包括平板车重量)及以上设备时,线路轨型不低于30kg/m;其它运行线路轨型不低于22kg/m。 2、主要运输线路(主要运输大巷和主要运输石门、井底车场、主要斜巷绞车道,地面运煤、运矸干线和集中运载站车场的轨道)及行驶人车的轨道线路质量必须达到优良。 3、其他轨道线路质量达到合格,不得有杂拌道(异型轨道长度小于50m为杂拌道);在轨道线路变坡点、拐弯处必须使用合格的曲线钢轨。 4、轨道主要项目质量要求: (1)轨道接头的间隙不得大于5mm,高低和左右错差都不得大于2mm。 (2)直线段两股钢轨顶面水平的高低差,以及曲线段外

矿井辅助运输设备知识点汇总

矿井辅助运输设备 整理人:王建如有纰漏具体内容以课本为主 1.根据任务的不同,煤矿运输分为主要运输和辅助运输; 定义:所谓煤矿辅助运输,泛指煤矿生产中除煤炭运输之外的各种运输的总和,主要包括材料,设备,人员和矸石等的运输。 特点:1)运输线路随工作地点的延伸(缩短)或迁移而经常变化; 2)运输线路水平和倾斜互相交错连接; 3)工作地点分散,运输线路复杂,运输环节多; 4)待运物料品种繁多,形状各异; 5)井下巷道空间受限制,并有瓦斯和煤尘等爆炸性物质,且瓦斯为有毒气体,姑需用防爆净化设备。 2. 辅助运输设备主要有无轨运输设备、轨道运输设备、单轨吊。按牵引动力分,有钢丝绳牵引、柴油牵引、蓄电池牵引三大类。P2 P3传统辅助运输方式又称常规辅助运输方式。3. 4. 采区巷道主要采用绞车、小型调度绞车、小型蓄电池机车等。这些运输方式仍有许多煤矿在采用被称作传统辅助运输。P3 5. 传统辅助运输主要问题、运输环节多、系统复杂、占用设备多、由井底车场至采空工作面,需多次转载和中转编列,辅助人员多。P3 6. 架线绞车按供电方式分类及架线绞车运输优点: 1)牵引力大。直流串激电动机的特性能使机车获得较大的牵引力; km/h;)运行速度较高,最高可达26 23)使用方便,维护简单,维护费用较小。只司机一人操作即可,所需辅助人员较少; 4)不产生废气,没有污染。 7. 蓄电池机车分类及组成和优点P4 分类:1)矿用增安型;(增安型的电动机、控制器、灯具、电缆插销等为隔爆型或增安型,蓄电池和电池箱为普通型) 2)矿用防爆特殊型;(防爆特殊型的电动机、控制器、灯具、电缆插销等为隔爆型,蓄电池为防爆特殊型) 优点:无排气污染,运转热量小,噪声低。 缺点:1)受蓄电池能重比的限制,功率偏小,自重较大,没千瓦功率重量相当于柴油机的2.5倍,不利于重载爬坡; 3~4h需更换蓄电池充电,蓄电池组成本较高,而且工作不便;)每工作2 3)近年来,国外研制出高能量的CSM电池,但近期内仍难以达到柴油机的能重比指标; )一般用于巷道平缓、载荷较小的短途运输;4)蓄电池能力较小,效率较低,充放电管理复杂,维修费用较高,因而蓄电池机车的5 推广应用受到限制。载荷较大的运输,常采用防爆柴油机车。运输距离长、注:对于巷道坡度大、作业频繁、P4-5 8. 无轨运输设备优缺点及适用范围m~63)内转弯,能够机动灵活地在起伏)可以在很小的曲率半径(一般为:优点1 不平的巷道底板上自由驾驶;2)车辆的前端工作机构可以快速更换;3)蓄电池无轨胶轮铲车无排气污染,轻型可以运人运料,重型可运支架设备;4)不需专

知名煤矿企业辅助运输管理规定

天聚富源煤业辅助运输管理 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天聚富源煤业辅助运输管理规定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天聚富源煤业辅助运输管理规定 一、轨道钉设标准: 1、轨道接头:轨面及内侧错差不大于2㎜, 不应有硬弯。 2、轨道方向:直线段目视平顺, 10m弦量不超过10㎜, 曲线段目视圆顺, 用2m弦量相邻正矢差半径50m以上时不超2㎜, 半径50m 以下时不超3㎜。 3、轨面前后高低, 目视平顺, 用10m弦量, 不超10㎜, 倾斜巷道不超过15㎜。(变坡点除外) 4、轨距允许偏差为+5㎜~-2㎜。

5、同一线路钢轨无杂拌道。 6、水平、直线段两轨水平, 误差不大于5㎜, 曲线段加高后不大于5㎜。 7、轨缝:井下不大于5㎜;地面:夏天不大于7㎜, 冬天不大于10㎜, 无三处以上连续瞎缝。 8、接头:直线的对接, 相对错距不大于50㎜, 曲线段应错接、错距不大于2m。 9、扣件:鱼尾板、螺栓、弹簧垫应于轨型配套, 规格附合规定要求, 数量齐全、密贴, 紧固有效, 曲线段内应设置轨距拉杆。 10、道钉规格与轨型配套, 数量齐全, 浮离不大于2㎜。 11、轨枕间距:误差值为+50㎜。

辅助运输车辆考核管理办法

辅助运输车辆考核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夯实益东矿井无轨胶轮车运输安全管理基础,确保辅助运输安全运行,车辆运行出现下列情况,根据情节给予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经济处罚。 1、驾驶员未办理入井证件私自驾车入井,发现一次对用车单位或派车单位罚款1000元,对司机罚款100-200元。驾车人员与驾驶证件不相符,发现一次对司机罚款200元。处罚用车单位或派车单位1000元。驾驶员有证件而未带证件入井,发现一次处罚司机50-100元。 2、井口检查人员检查不到位,未按照车队检车记录,致使外来车辆、不完好车辆入井或者车辆带病运行,每发现一辆不完好车辆入井处罚井口车辆检查人员500元。对于逃避车队井口检查人员检查车辆完好的司机处罚200-300元,处罚车辆使用单位1000元。拒不接受井口车辆完好检查强行入井的车辆司机处罚400-500元,处罚车辆使用单位1000元。 3、车辆刹车不灵敏、不可靠存在安全隐患,处罚司机200元,处罚车队或者车辆使用单位500-1000元。 4、车辆带病运行、灯光不全、指示仪表不正常投入运行的车辆,罚司机100元。罚车辆使用单位300-500元。 5、车辆无灭火器、灭火器不足两台或失效,发现一次对车辆使用单位罚款300-500元,罚驾驶员100元。 6、驾驶员入井不带矿灯和自救器、不戴矿帽(不系帽带)、不穿

工作服发现一次每项罚款200元。 7、挂牌车辆外出时没有报车队备案和矿领导审批,私自外出每发现一次处罚司机300元,处罚车队500-1000元。特殊天气车辆外出时没有采取安全措施,每发现一次处罚司机200元,处罚车500-1000元。 8、车容不整洁、乱、脏,处罚司机50-100元。车厢和驾驶室内有杂物或烟头,其它杂物罚款200元,若发现烟头,罚司机500-1000元,罚用车单位或派车单位每烟头2000-5000元。 9、车辆超速行驶一次处罚司机200-500元。 10、酒后驾车一次罚款5000元,并清退司机。 11、用车单位司机没有定期去车队维护和保养所用车辆,每检查出一次处罚包车司机100-200元,罚款用车单位1000元,若由于车辆维护和保养不及时,致使车辆发生故障,每发生一次处罚包车司机300-500元,处罚用车单位1000-2000元。 12、车辆会车不让道、不变光一次处罚司机200元。未经允许驾车逆行,处罚司机200元,造成堵车事故加倍处罚。 13、车辆超宽、超高、超长、超员、超载一次每项处罚司机100-200元。特殊情况除外。 14、人货混装一次对驾驶员罚款300元。处罚每位乘车人员100元,对用车单位罚款500--2000元。 15、出碴车辆未用蓬布包车厢一次处罚司机100元。 16、车辆不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一次处罚司机300元。

辅助运输管理考核办法

辅助运输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矿井辅助运输效率,规范辅助运输管理,实现安全、高效、低耗运行。根据塔然高勒煤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管理制度内容包括车和人两大方面,即辅助运输车辆完好管理和司乘人员管理。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三条供应部负责按计划购置无轨胶轮车运输设备、配件,并提供无轨胶轮车的使用维护说明书(或使用维护手册)等有关的技术资料。 第四条机电科负责无轨胶轮车的入井的防爆检查和完好检查、入井验收;负责无轨胶轮车的日常使用、维护管理各项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的制定和落实。 (一)经营科负责无轨胶轮车司机理论培训和考核工作。 (二)调度室负责协调使用单位和车队的协调工作,实际操作考核工作。 (三)安检科负责行车规定落实、遵章守纪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三章塔然高勒煤矿辅助运输管理处罚及考核办法

第五条未经机电科同意私自拆除、加装安全设施,处罚责任人1000元。 第六条车辆刹车系统失效,对责任人罚款300元,对单位罚款1000元,并按事故进行追查。 第七条车辆带病运行、灯光不全、指示仪表不正确各附属配件损坏影响生产或投入运行的每影响2小时罚款200元,车辆配件计划已上报但未回来的不进行处罚。 第八条保护装置失灵或故意甩保护,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对单位罚款500元。 第九条车辆运行过程中防爆栅栏堵塞严重,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100元。 第十条防爆栅栏丢失或人为损害不能恢复的,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相关责任人罚款100元。 第十一条车容车貌不整洁、油箱表面油污沉积,视情节每辆车罚款50-200元。 第十二条驾驶员没有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或掘进巷及其它狭窄的“停车行人”制度,视情节对驾驶员罚款500元,出现人员或车辆碰撞事故,按照追查报告执行。 第十三条严禁人货混装,视情节对驾驶员罚款50--500元。 第十四条车辆超速行驶,视情节对驾驶员罚款500元。 第十五条对强行拦挡、爬乘车辆人员视情节罚款100--500元,情节严重按事故进行追查。

辅助运输设备管理制度

辅助运输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辅助运输设备的检修管理,安全有效的发挥设备的功效,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以保证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一、操作人员 (1)培训后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运行。 (2)设备执行“定人定机”的专机负责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3)认真做好设备润滑、维护保养工作。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5)保持设备整洁,及时消除设备的跑冒滴漏等现象。 二、维修人员 (1)定期检查维护,并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2)发现故乡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结合设备检修计划予以消除。 (3)认真做好设备维修保养工作。 三、设备管理人员 (1)定期对设备维护保养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总结操作和维修工人的维护保养经验,改进设备管理工作。 四、设备的使用 为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提高工人的操作技能,防止设备的非正常损坏,必须实行定人定机和培训上岗的规

定。 (1)严格实行定人定机原则,由各使用单位提出设备操作人员名单,经生产部同意执行。 (2)设备操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专人专机负责,并严格执行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详见《绞车运输操作规程》 (3)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后才可上岗工作。 (4)设备的使用同时也要遵守《设备管理制度》 五、设备的三级维护保养管理 三级维护保养的内容: (1)日常维护保养:班前班后由操作工人认真检查设备,擦拭各个部位和加注润滑油,使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安全生产详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时消除各种泄漏现象,班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排除,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2)一级维护保养:以操作工人为主,维修工人辅导。按计划对设备进行局部拆卸和检查,清洗零件,疏通管路,更换磨损零件,调整设备各部位的配合间隙,紧固设备各个部件。 (3)二级维护保养:列入设备的检修计划。以维修工人为主,操作工人配合对设备进行部分解体检查和修理,更换或修磨零件,清洗、换油、检查修理电器部分,使设备技术状况达到设备完好的要求。 (4)实行“三级维护保养制”,必须使操作工人对设备做到“三好”、“四会”、“四项要求”,并遵守“五项纪律”。三好:管好、用好、

煤矿无轨胶轮车辅助运输管理办法

煤矿无轨胶轮车辅助运输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煤矿无轨胶轮车辅助运输管理,实现安全、高效、低耗运行,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结合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管辖范围内采用无轨胶轮车辅助运输的公司。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公司机电管理部是辅助运输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辅助运输管理工作,其职责: (一)负责组织制定辅助运输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二)负责对各矿井辅助运输车辆运行进行监管与检查。 (三)负责车辆大修计划、调剂计划的审核。 (四)负责辅助运输车辆需求计划及更新、报废计划的审核。 (五)对非正常损坏上升到事故级别的车辆进行追查和鉴定。 第四条各公司应成立以机电管理部门为主的辅助运输管理组,负责本公司辅助运输的具体管理事务,其主要职责 1

为: (一)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 (二)负责编制并上报辅助运输车辆更新、大修、报废等计划。 (三)负责辅助运输的安全运行管理。 (四)负责车辆的资产管理、维修和调剂。建立车辆台帐,实现帐、物统一。 (五)负责辅助运输车辆日常检查、点检、维护保养,按月对辅助运输车辆进行完好检查并粘贴检验合格证。 (六)负责驾驶员的岗前培训、定期培训与考核。 (七)负责对车辆外委专业化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 (八)绘制辅助运输车辆运输路线图,行车路线变化时及时变更。 (九)负责辅助运输内业资料的管理。 第三章车辆日常管理 第五条各公司应建立和完善辅助运输管理相关制度与细则,主要包括: (一)辅助运输管理机构与管理职责 (二)辅助运输设备定期检测、检修制度 (三)辅助运输安全事故汇报管理规定 2

五阳煤矿矿井辅助运输管理实施细则.

五阳煤矿辅助运输安全技术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矿井辅助运输设施、设备实行归口管理,严格执行“谁使用、谁维护、谁管理”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使用非本单位的运输设施、设备。 第二条: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运输设备、设施检查、维护、检修记录。各类机车、绞车、架空人车实行包机责任管理,轨道、道岔、防跑车装置实行包片责任管理。各种车辆划归专业队组管理,矿井本部材料车(1.5t小矿车、2.5t花车)属运输三队管理,平板车属综安队管理,大巷人车属运二队管理。 第三条:大巷和采区集中轨道实施封闭管理,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不作业”的管理规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允许在封闭管理区域内施工或行走。 第四条:凡在运输区域内施工作业,必须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实行区域封闭作业,即大巷设红灯警戒或专人警戒,采区封闭区段两端20m外设卡轨器。 第五条:流程管理。严格执行设计、审批、检查、验收的辅助运输流程管理。 第六条: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公司辅助运输“五特殊”管理规定,即辅助运输运输过程中的特殊作业、特殊运输、特殊环节、特殊时段、特殊人员。 第二章辅助运输技术管理 第六条:矿井运输技术管理,严格执行统一归口管理,由运输科负责全矿辅助运输技术业务管理工作。

第七条:矿井巷道的设计,风门的安设,管线的吊挂等必须满足辅助运输线路安全运输的要求。 第八条:大巷运输必须编制《大巷运输作业规程》;其内容包括: (1) 巷道名称、断面、长度、坡度、排水沟; (2) 轨道、道岔、轨型、数量、铺设标准; (3) 架线网络铺设及绝缘防护; (4)机车型号、数量,牵引速度,牵引车数及制动距离校验。 列车制动距离必须符合下列要求:运送物料时,不得超过40米;运送人员时不得超过20米,制动距离校验按下式计算: )() i w 550q q 100020-+=++N (P P C Z V L ? 式中:L Z ——制动距离,按规程规定取40或20m V C ——制动时的初速度m/s 。 P ——电机车粘着质量。 ψ ——电机车粘着系数撒沙启动时ψ=0.24 N ——重列车中矿车数辆 q 0 ———单矿车重量 q ——单矿车载重 W 0 ——重列车启动基本比阻,应比运行时大30%—50%。 i ——轨道坡度 (5) 大巷运输安全运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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