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保卫消防管理制度及措施

施工现场保卫消防管理制度及措施
施工现场保卫消防管理制度及措施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内业资料

施工现场保卫消防管理制度及措施

表9—3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北京市园林古建工程公司第分部

一、施工现场一般防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作好消防安全工作。施工现场实行逐级放火责任制,施工单位应确定一名施工现场负责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2、各级领导要认真贯彻防火安全责任制,真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使防火工作落实到各个部门、各个工种、各个岗位,并把防火工作纳入到生产、经营活动之中,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规模配备消防干部和义务消防员,重点工程和规模较大的工程的施工现场应组织义务消防队。消防干部和义务消防队在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和保卫组织的领导下,负责日常消防工作。消防干部的确定和更换,应报当地区、县消防监督机关备案。

4、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定的承包合同,应规定分包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由总承包单位加强监督检查;分包工程单位,施工应按本规定实行各级防火责任制,接受总承包单位或建设单位的监督检查。

5、施工单位须在开工前15日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措施和消防监督机关审批或备案。重点工程、重要工程和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工程,应制定消防工作预算方案;国家重点工程,单栋建筑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工程,市消防局认为应当审批的其他工程,均应报市消防局审批;单栋建筑物面积在10000

平方米的建筑工程,高度为24米以上的建筑工程,应报区、县消防机关审批;上述范围以外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并报当地区、县消防监督机关备案。

6、现场要有明显的放火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每季度培训一次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防火工作检查,建立放火工作档案。

7、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消防车道,其宽度不的小于3.5米。消防车道受环境所限不能环行时,应在适当地点修建回转车辆场地。

8、施工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采取防冻措施,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9、施工现场的进水管不得小于100毫米。消火栓处昼夜有明显标志,并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周围3米不准存放任何物品。

10、高度超过24米的在施工过程,应设置消防竖管,管径不得小于65毫米,并随楼层的升高每隔一层设一处消防栓口,配备水龙带。消防供水应保证水枪的充实,使水柱能射到最高、最远点。消防泵房应用非燃材料建筑,设在安全位置;消防泵的专用配电线路,应引自施工现场总断路的上端,并设专人值班,要保证不间断供电。

11、因施工需要搭设的临时建筑,应符合放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城区内的工地一般不准支搭木板房,必须支搭时,须经消防监督机关批准,并且栋与栋之间的距离,城区不小于5米,郊区不小于7米。

12、在施工过程内不准作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

因施工需要,进可燃材料时,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在施工过程内不准住人,特殊情况需住人时,需报上级机关批准并与建设单位签定协议,明确管理责任。

13、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工地应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14、在施工过程中,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以及从事防水施工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的防火要求。

15、冬季施工,保温材料的存放和使用必须采职防火措施。凡有关部门确定的重点工程和高层建筑,不得采用可燃保温材料。

16、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和可燃材料场、仓库区、易燃废品临时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北京市园林古建工程公司第分部

二、施工现场保卫、消防管理制度

1、项目部必须指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保卫、消防管理工作,并建立保卫、消防组织,配备保卫、消防人员。

2、工程项目部应制定保卫、消防措施方案,重要工程和建筑面积在一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应制定治安保卫和消防工作预案。

3、施工现场值班门卫和护场巡逻人员应佩带值勤标志,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重要工程要实行凭证出入制度。

4、加强对包工对的管理,掌握人员底数,非施工人员不得住在施工现场,特殊情况要经保卫工作负责人批准。

5、职工宿舍、库房等指定专人管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盗窃案件。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6、各种料具及职工携物出场,必须开具出门证。

7、现场的各种防火宣传标志,不得随意拆除、挪动、损坏。各种消防器材在正常情况下不得动用,严禁将消防器材挪做它用。违者除进行批评教育外,给予经济处罚。

8、施工现场从事电、气焊切制等明火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9、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宿舍内必须配备小水桶盛放烟头、不得随地乱扔烟头。并严禁使用各种电热器具。

10、施工现场的消防车道应保持畅通,不得堆放任何材料。消防栓应有明显标志,并采取措施进行保护,不得用做施工供水。

11、库房应使用非燃材料搭盖,油漆、稀料等易燃、易爆物品。

三、施工现场仓库的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材料的存放和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烧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贮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

2、对化学危险物品在库中存放要防止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并不得在库内进行分装作业。并设专人管理,严格收、发手续。

3、严格电源管理。库内一般不宜安装电气设备,确需安装应经有关部门批准,由专门电工进行安装。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库区和库房所使用的电器应符合防爆要求,对规模较大、性质重要的库区、库房、贮罐,应有针对性的防雷、防静电措施。

4、严格火源管理,库房内不得用明火取暖,在库区内确需安装火炉取暖时,要经有关部门批准,并严格控制数量,由专人负责管理。库房内严禁吸烟、用明火。在基建、维修用火时,必须办理用火手续,防火措施要严密。

5、库房内的消防水源、灭火器材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证完整好用。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北京园林古建工程公司第分部

四、文物构件及贵重物品管理保护领退料制度

在文物古建工程文物修缮过程中,对文物材料的保护和贵重材的管理使用,是非常重要的一环。为更好的对文物材料(构件)和贵重材(金箔)管理制定本制度。

1、承建修缮的文物建筑,在修缮的过程中,要提高保护文物意识。拆木构件时,必须做到轻抬、轻放,注意榫的保护和原有彩画的保护。

2、运输木构件及雕刻木构件时,必须帮牢、垫稳、轻推,卸木件时必须轻抬、垫稳不叠压存放。保护好每一件文物

3、拆下的文物构件,做到每一件都要用塑料布包严,严禁受到潮湿和雨淋,损坏表面彩画。

4、在文物构件的修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严禁随意挖、补、锯、截、损坏文物。能保留的必须保留。

5、拆下来的文物构件,必须有专人看护、保管。未经领导允许严禁私自维修、使用,断截更换。

6、安装木构件时必须做到稳、准、轻施工,注意成品保护(不伤新构件,不伤旧构件)。

7、对拆下来的古城砖及瓦件同木构件一样保护好。每一块能用的决不能换掉,并按原位复原施工。

8、对彩画时金箔的管理必须有专人保管,没有项目经理的指示任何人不能私自动用。加强保管,注意按规定数量发放。减少浪费,并加强对金箔贵重物品的保卫管理。

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更要尽职尽责,加强文物保护意识,提高文物修缮质量,为中国古代建筑的修缮保护护献力量。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北京园林古建工程公司第分部

五、施工现场电气焊的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从事电气焊的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颁发的合格证后,方准操作。徒工学习期间不得单独操作,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工作。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严格执行用火审批制度,操作前必须办理用火申请手续,经消防安全部门检查批准,领取用火证后,方可作业。

3、批准用火要求:定时(时间)、定位(层、段)、定人(操作人、看火人)、定措施(应采取的具体防火措施)。若部位变动或超过规定时间仍需继续操作时,应事先更换用火证。用火证只限当日、本人、使用。并应随身携带,以备消防、保卫人员检查。

4、焊、割作业后存放过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或设备,在危险物品没有得到清除前,不得再进行作业,必须在采取安全清洗措施后,方准进行焊、割。

5、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木料等易燃易爆物品,同步、同期、上下、交叉进行。严禁在有火灾危险的场所进行焊、割作业。

6、电焊机必须设立专用电线,不准将地线错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或各种管道、金属架上。

7、氧气瓶导管、软管、瓶阀及减压阀等,不得与油脂、沾油物品接触;氧气瓶与乙炔应分开放置,并倾倒和受热。

8、在遇有五级以上大风等恶劣气候时,高空和露天的焊、割作业应停止。

9、作业完毕或焊工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气源、电源,并检查现场,确定无火险时方可离去。

10、氧气瓶和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得小于5米,两瓶与明火作业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北京园林古建工程公司第分部

六、易燃、易爆、有毒、贵重物品的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有毒、贵重物品要设专用库房保管,并设专人负责领、退料,手续要严格、齐全,要有经理签字。

2、易燃、易爆、有毒、贵重物品,要有计划的进料,库存数量不能过多,随用随进;进出料要有专人,专车;不能与其他材料混存。

3、对危险、贵重材料,要根据不同的材料采取必要的防雨、防潮、防晒、防冻、防火、防爆、防损坏等措施,在专用库内也要挂牌、分类码放,严格保管。

4、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库房设置,应远离生活区、施工区。库外应悬挂标志牌示警。库内、外要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库周围不准存放易燃、助燃材料,严禁吸烟。

5、在易燃、易爆库房内安装照明灯、开关接线盒时,其距易燃、易爆物品外缘部位的距离不应小于1.5米。不准乱拉临时线,严禁使用碘污灯,以防电气起火。

6、装过易燃、易爆、毒品的用具要统一回收,不得乱丢、乱放。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北京园林古建工程公司第分部

七、施工现场保卫消防安全措施

1、建立施工现场消防、保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义务消防队。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认真写检查、整改记录。与分包单位必须签定消防、保卫、安全协议书。

2、设循环消防通道,宽不小于3.5米,严禁乱堆乱放物品。保持通畅。

3、材料库、油料库、配电室、民工食堂、宿舍、办公室,要进行重点防范,加强消防、保卫看管并单独设置灭火器,及施工现场消防架。消防栓处设置4×20米水龙带,消防设备处3米内不准存放物品,不经允许任何人不得私自动消防用具,违者一次罚款50元。

4、每天晚上除警卫人员外,必须有一名负责人带班,夜间加强巡查,发现问题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上报,每天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5、使用民工必须“三证”件具全,登记造册并签定消防、保卫、安全协议书,要每月进行一次治安、防火常识教育,并有记录。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严禁外来人留宿,穿行现场。

6、对于贵重物品要设专库专人保管,小型工具要妥善保管,各种管件、卡扣、随使随清,严防丢失。任何人携带出现场,必须有出门条。

7、超过24米以上高层,要随结构安装直径不小于100cm的消防竖管,要隔层设消防栓口并配备水龙带,消防泵设专用线路,泵房用非易燃材料塔设,并设专人值班。

8、现场动用明火或电、气焊,必须每日开据动火证,并经项目经理

签字。

9、现场设专用油料库,严禁与其他材料混存,备有消防器材,严格保管。

10、有毒或易爆材料要设库存放,专人管理,严格领退手续。

11、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违者一次罚款50元。如是多层建筑,应隔层设吸烟室,室内备烟头水桶、灭火器材。宿舍、办公室内必须设烟头水桶,严禁乱扔烟头。

12、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操作前先检查电焊机出入线处必须安有防护罩,一次线不得大于5米,二次线不得大于10米,两瓶不准倒置使用,不准爆晒,严禁沾油。

13、防水工程的防火措施及现场使用的保温材料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才能动工和使用。

14、如果用明火保温或电热保温,使用的工具和防火措施必须经市建委施工管理处批准。

15、装修工程时,油漆存放与油漆配料必须分室,严禁烟火。结构内严禁存放易燃物品。如受场地限制,建筑物内住人或存放材料必须与主管部门签定安全协议书。

16、现场存放易燃物要严格管理,并有明显防货标志,民工食堂灶后要设挡火墙,冬季使用取暖炉火要经检验后方能使用。

17、施工现场的所有电源统一编号,由持证电工按三级配电管理,任何人不得随便动用,如改线、接线、移动、安装设备等等,凡私自动用者出了事故由本人负责。

18、机械和电气设备的安装由电工负责,必须按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做好接地或接零保护,防止漏电,防止发生火灾事故,高物、高架必须做好避雷装置。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北京园林古建工程公司第分部

八、石油液化器安全使用管理措施

石油液化器是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为保证使用安全,不发生重大事故,制定本安全使用管理措施。

1、液化气罐必须设专用存放,并加锁,设专人管理,不用气罐必须加接口防护套。

2、使用中的气罐必须做到距明火两米以上,并有隔断或防火板隔离。

3、管理、使用气罐人员要经培训,并能掌握常识,知道操作程序,做到专人操作,专人负责。

4、气罐用完后必须将气罐闸阀关闭,并检查无误方可离开,做到库门加锁。

5、气罐皮管必须做到不损坏、不漏气、不老化、不打节,接口必须紧固,不漏气。

6、经常清洗气罐表面,检查减压阀是否良好,并保持干净卫生。

7、换气罐必须有专车专人负责,不能随便派没经验的人负此任务,确保安全。

8、气罐不能倒置存放,并保护好气罐接口。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北京园林古建工程公司第分部

九、施工现场主要工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电工:

1、电工必须持证上岗,按操作规程施工,工作前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2、一切电器设备严禁使用铜司、铁丝代替保险丝。

3、使用电烙铁、电炉子、喷灯等工具时必须先经安全管理人员批准并有专人负责管理时方可使用,但必须远离可燃物,使用后立即断电,放凉后再收存。如遇停电必须拔下插头。

4、一切电源线,电缆线、焊把线等必须保持良好的绝缘性,防止老化,防止接头过多而发生漏电起火伤人。

5、施工现场内临时的电必须做到三相五线制和三级配电管理,做好接地和接零保护,对各种设备、电路、配电箱要随时检查,经常检修,做好高物高架的避雷保护,并写好值班和维修记录。

6、如发生火灾,电工要立即拉闸断电,防止发生连锁反应,电源起火必须使用干粉灭火。

二、木工:

1、木工加工棚(点)严禁动用明火作业和吸烟。

2、木工加工棚(点)内的木材和木制品必须码放整齐,不得乱堆放。

3、木工加工棚(点)内的杂物、刨花每天必须做到随清保持场地干净。

4、非本工种人员不得私自自动木工机械设备。

5、工作前要先检查设备运转是否正常,防护是否齐全有效,工作后

必须拉闸断电。

6、机械与电器开关发生故障是否正常,防护是否齐全有效,工作后必须拉闸断电。

6、机械与电器开关发生故障与断路时,应立即请电工和机工进行检修,其他人员严禁私自检修。

三、油漆工

1、各种油漆和其他有毒物品,必须存放在专用库内,挥发性油料应装入密闭容器内。加强管理,库内严禁住人,通风要好,并设置灭火器材和“严禁烟火”牌,注意安全距离。

2、油料库与油漆配料必须分开室,工作前要戴好防护用品,严禁烟火,调料时,要保持良好通风。

3、沾有油漆的棉纱、破布、油纸包装等物品,必须集中存放在有盖的金属容器内,及时处理。

4、使用喷灯、加油不得过满,打气不要过足,使用时间不宜过长,点火时火嘴严禁对人。

5、使用喷降机,手上沾水时,严禁开关电闸,以防触电,喷嘴堵塞,疏通时不准对人。

6、油漆料等易燃有害物品要随用随领,工作后统一存放原库,严禁乱放,空桶必须统一回收处理。

四、防水工

1、患皮肤病、眼结膜病以及对沥青严重过敏的人,严禁从事防水作业,工作时要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2、溶化桶装沥青,先全部打开桶盖和气眼,用铁条串通后方准烘烤,并经常疏通放油孔和气眼,严禁火眼与油直接接触。

3、配置冷底子油孔和气眼,严禁火焰与油直接接触,不得超过容器的二分之一,温度不能超过80度,并严禁烟火。

4、烘制沥青,要与上、下、左、右电线,建筑物保持25米的安全距离,专人看管,备足灭火器材。下班后熄火,盖严,使用工具要看管好。

5、在地下室、基础、池壁、管道、容器内等处进行有毒、有害的涂料防水作业,应定时轮换休息,通风换气。

6、防水作业安全防火措施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方可施工。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北京园林古建工程公司第分部

十、施工现场门卫管理制度

1、对进出工地所有人员,门卫有权过问。并进行登记。

2、非现场施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施工工地。

3、门卫值班人员坚持职责,不随便脱离岗位造成空岗。

4、对所有进出场材料,认真做好验证手续。并进行记录。

5、认真做好工地防火、防盗工作。

6、必须做好门前环境卫生工作,保持门口道路畅通。

7、外来人员未经保卫部门及有关领导批准许可,不得留宿工地。

8、做好门卫保卫人员的交接班,不得缺岗并有交接班记录。

9、门卫人员要尽职尽责,对不遵守规定、制度的失职人员,要撤换度处理。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北京园林古建工程公司第分部

十一、施工现场保管员岗位责任

1、按施工计划做好料具准备,保证工程使用需要。

2、做好料具发放的登记工作。库房重地门要加锁闲人免进。

3、对统筹使用的中小型机器,入库后应及时和定期维修保养,并建立经常检查制度。

4、在工程中一次性使用的材料,应按定耗计划发放。

5、对可回收的小用品、元件、应有回收计划,并督促班组定期回收。

6、健全物资进、出审批制度,严格掌握小型用具的购置,严格控制工程日用品的消耗。

7、健全保管制度,建立物资进出帐薄,做到定期盘点,帐物、帐单相符。

8、做好库房的防火工作,按规定要求配备消防器材。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北京园林古建工程公司第分部

十二、施工现场消防工作措施方案

由于施工中的火灾危险性大,起火因素多,为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程的消防工作措施方案。

一、加强消防工作领导,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建立现场安全用火制度。

二、现场设置专用消防循环道路,道路宽度不小于3.5M。道路内严禁堆放材料。

三、现场设置专用消防用水管网,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消防栓处有明显标志,并处于良好状态。

四、现场临建设施、仓库、木料及易燃材料堆放场地和用火处要有足够的灭火工具器材和设备。消防器材设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

五、现场设置吸烟室(配备盛放烟头用水桶),施工现场内严禁吸烟。

六、现场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的防火要求如下:

1、各类电气设备、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线路接头要接实接牢;防止设备、线路过热或打火短路。发现问题要立即修理。

2、存放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的库房内,照明线要穿管保护,库内要采用防爆灯具,开关设在库房外。

3、穿插电线或靠近易燃物的电线要穿管保护,灯具与易燃物要保持安全距离。

4、在高压线下面不准搭设临时建筑,不准堆放可燃材料。

七、建立使用明火申请在、批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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