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进出管理规定

物品进出管理规定
物品进出管理规定

附件07

物品进出管理规定

1.目的

规范SHUX国际广场物业管理处物品进出的管理过程。

2.范围

适用于规范SHUX国际广场物业管理处对进出管理区域的各类物品的管理过程与质量要求。

3.管理规定

3.1物品进入管理区域

3.1.1门岗与外围秩序维护员礼貌询问客户物品类别和去向,观察判断物品情况,禁止违禁

品、易燃易爆品、化学等危险品进入管理区域,并报告当值秩序维护领班。

3.1.2施工单位使用的装修物品,应提前申请,经上级批准后方可入内。

3.2物品离开管理区域

3.2.1物品出门前,持物人应到物业管理处当值秩序维护领班处办理《持物出门证》,由综合

组主管签字并盖物管中心公章。

3.2.2客户搬迁时,物业管理处当值秩序维护领班应与客服主管确认该客户是否存在拖欠费

用的情况,租户搬迁必须得到业主同意,如无拖欠方可签发《物品出门证》。

3.2.3客户持物出门时应携带《物品出门证》并主动配合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检查,门岗秩

序维护员主动上前请持物人出示《物品出门证》,大件物品与贵重物品应列出物品清单。

3.2.4门岗秩序维护员仔细核实出门物品与《物品出门证》的名称、现状、数量、出门时间

等是否相符;确认《物品出门证》中是否有物业管理处经办人签名与公章。

3.2.5如《物品出门证》与物品相符合,门岗秩序维护员感谢持物人员的配合,收回《持物

出门证》,并在《持物出门证》上注明物品搬离时间并签名确认。

3.2.6如《物品出门证》与物品不符合,门岗秩序维护员要求持物人重新到物业管理处办理

《物品出门证》,并暂时拒绝物品搬离管理区域。

3.2.7如持物人拒绝办理《物品出门证》或证、物不符且强行离开时,门岗秩序维护员应先

行劝阻并及时通知当值领班到现场解决,必要时通知监控中心录像备案。

3.2.8如《物品出门证》缺少签名与公章,或因客观原因无《物品出门证》的,门岗秩序维

护员应立即报告外包方安全主管,经与物业管理处客服主管沟通确认后,由安全主管

物品进出管理规定

签名后放行。

3.3物业搬运现场管理规定

3.3.1大件物品或大量物品进、出管理区域前,持物人均应提前告知物业管理处前台接待,

前台接待负责通知客服主管、工程部经理、物业管理处安全主管人员与外包方安全主管做好相应准备。

3.3.2物业管理处安全主管人员根据客户搬运物品的实际情况,与客户约定指定搬运通道、

搬运时间、指定电梯等具体事项,确定客户现场负责人与联系方式。

3.3.3物业管理处工程管理部在客户搬运前24小时内完成对指定搬运通道公共部位的防护,

包括地面、墙壁、电梯等必经场所的铺垫和保护。

3.3.4客户搬运物品应从物业管理处指定的时间、通道、路线进、出管理区域,使用指定货

梯,并对搬运物品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以免损坏公共部位,如搬运物品过重、过高或过长时,应从楼梯运输。

3.3.5监控中心负责对搬运现场和路线进行重点监控,现场秩序维护员负责维护搬运现场的

公共秩序,发现异常或违规行为立即要求现场责任人暂停搬运并上报领班处理。

3.3.6搬运现场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吸烟、不得嬉戏打闹、不得乱扔杂物,以避免影响其他

客户的正常办公。

3.3.7客户搬运车辆应停放在物业管理处指定区域,不得占用公共区域、不得妨碍交通、不

得堵占公共道路、消防通道与电梯口等。

3.3.8搬运结束后,现场秩序维护员应立即查看搬运现场,督促客户及时清理应运输产生的

各类垃圾、杂物。如发现公共设施损坏立即与责任人确认,并由工程管理部维修主管现场确认损失价值后要求责任人照价赔偿。

3.4门岗秩序维护员每天交班前将当日收到的《物品出门证》交当值领班,由领班统一交安

全主管每月归档。

人员进出管理制度(20200419185413)

人员进出管理制度 为维护园区内员工人身、财产和生产秩序的安全,人员、车辆、物资出入安全,特制 定本制度;门卫有责任和权利按本制度管理。 一:本园区员工 1、员工上班、下班出入园区,应自觉出示门卡(非机动车铭牌),未出示者门卫不得放行。 2、园区车辆进出时,驾驶员出示机动车出入证;如果公司车辆装运各种货品出厂时,应出 示出门条,门卫方可放行。 二:外来人员(应聘人员、装出货、供应商、客户、离职人员等) 1、所有外来人员(各公司领导、重要客人除外),门卫首先必须问清来因,在《访客登记 表》登记相关证件号码和信息。 2、应聘人员、供应商、客户来访时,门卫联系接待人,取得同意后可放行,并登记好进出 园区时间. 3、货车进出厂门时,门卫必须向驾驶员索要送货单、提货单等相关单据,货车才可进出园 区,同时门卫登记车牌号码和进出厂时间。 4、客户验货,由各公司相关人员全程陪同。 5、重要客人随各公司领导随车带进的,由领导负责,不必登记。上级政府机关检查工作, 由领导或行政相关领导接待,并在门卫室做团体登记。 6、离职人员来公司询问工资事宜,应先取得相关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入厂,谈话可以在门 卫室进行,门卫登记好进出厂时间。 7、各快递人员禁止出入公司,所有交易活动在门卫室外进行。 8、政府相关人员应由行政部相关人员提前做好接待工作。 以上规定望各公司员工自觉遵守,本制度自公布后开始实施。 四川蒙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尤利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斯伦贝谢(中国)公司2015年12月1日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括:保安理论知识、消防业务知识、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保安礼仪、救护知识。作技能训练内容包括:岗位操作指引、勤务技能、消防技能、军事技能。

人员和物品出入公司管理规定

人员和物品出入公司管理规定 一、目的:明确物品和人员出入放行程序,建立良好的放行规则,使出入公司人员、车辆、物品 管理有序,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东泰商业运营管理公司所有物品放行审批权限及所有进出公司人员、 车辆及物品的管理。 三、物品放行规则 1、物品放行的基本原则 1.1生活区和工作区物品分流、即非生活相关物品不进生活区,非工作物品不进工作区; 1.2任何本公司物品放行出门均须书面申报,获准并按规定接受保安检查;任何本公司物品不得被私人侵占或变相侵占后以私人物品方式放行出厂; 1.3任何人不得超越本文件的规定越权批准货物放行,任何进入本公司中转或暂放的其它非本公司物品,均须在进本公司时向值班保安员申报,并登记确认作为放行依据; 1.4任何物品放行均须遵守放行单描述的与实物一致的原则,任何物品放行后均有事后监督; 1.5除成品出货以外,其余物品放行严格实行放行单有效期制度,门禁人员只在该有效期内予以放行,过期无效,对于过期的行李物品放行条须重新请相关授权人员加签; 2、物品出入放行 2.1 A类:固定资产、模具; 2.2 B类:生产物料、成品、半成品、生产辅料; 2.3 C类:员工私人物品、行李箱及工务维修工具、材料; 2.4 D类:本公司公务车辆及租用车辆的放行管制; 2.5 A、B、D类物品放行时间不作限制;A、B类物品使用《物品放行条》(附件一)放行。 3、A类物品放行 3.1人力资源部开具《物品放行条》,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批准后方可放行。 A 类特定物品(制造部门机器配件、马达、电脑零配件、电话等小资产生或配件)外修放行,由负责维修人员填具《物品放行条》人力资源部经理核签后放行; 3.2固定资产出厂月报:保安队安排专人每月5日之前填报上月份《固定资产出厂月报表》(附件二),由人力资源部呈报副总经理以上审阅批示,人力资源部存档。 4、B类物品放行 4.1成品出由客服部门开具《物品放行条》,商管部门主管审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批准,由值班保安人员核实出厂物品数量与放行单计划数量相符时准予放行; 4.2外发加工物料出厂由外发部门开具《物品放行条》,部门主管审核,副总经理或授权人员批准后,一并出示物料《外发生产单》(附件三),值班保安人员核实物品出厂数量与 该放行条计划数量相符时准予放行; 4.3物料因品质异常需退回供应商返修时,由责任品管人员开具《物品放行条》,副总经理或授权人员批准后,提货人员出厂时一并出示《物品放行条》和《退货单》(附件四),值班保安人员核实后放行; 4.4废料物品变卖,由公司指定人员和人力资源部专职人员(或保安人员)、仓储部各安排一人现场作业,严格把好验收、监称重量等手续,废料物品出厂时,由仓储部监称人开 具《物品放行条》,部门主管审核,人力资源部确认签批后,保安员凭条核实放行。

厂区人员及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厂区人员出入管理制度 1、员工出入厂区必须凭工作证或上岗证通行,违者门卫有权禁止出入。 2、员工出入厂区需着装整齐,不得赤膊或穿拖鞋进入厂区,出入证必须戴在左胸口处,其它任何位置都是不规范的,保安有权予以纠正,蓄意对抗的,有权上报有关部门予以处罚。 3、国家机关等人员:警务人员、消防人员、急救人员、抢险人员进入公司,门卫简要问询后放行,并根据需要引领路线,同时应报告上级部门听取指示;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来访或执行公务时,门卫凭其出示的有效证件登记与被访者联系后即可入厂。 4、外来人员(如临时施工、应聘、送货、客户等)进入厂区事先凭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登记在册,注明来访单位、来访人员姓名、电话、来访时间、被访人、事由,征得被访者同意后,发给厂区临时通行证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离开现场时请及时归还临时通行证。任何来访人员都不能扣押身份证,只能凭身份证登记,登记后立即归还。 5、公司员工因公临时出厂或外派作业,如果携带行李、工具、及其他物品,需持有公司主管领导、安生部、综合部签章、批准的放行单(空白放行单由电厂综合部提供),由保安登记出入时间和事由才可放行, 厂区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1、本厂车辆及长期通行本厂厂区的外单位或个人车辆需持有本厂综合部发放的车辆

通行证。 2、外来临时车辆进入厂区,司机需将车辆行驶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登记后(登记内容包括车辆所属单位或个人、车辆型号、随车人数、车牌号、随车物品),由公司门卫工作人员发放厂区车辆临时通行证通行,并暂且寄留下车辆行驶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待出厂时归还。 3、外来临时车辆离开厂区时需无条件配合公司门卫工作人员的检查与管理,车上装有外运物品的,需提供公司主管领导、安生部、综合部签章、批准的放行单。(空白放行单由电厂综合部提供) 4、拉废旧物资的车辆,装车时综合部需派相关人员监督检查,出门时需提供公司主管领导、安生部、综合部签章、批准的废旧物资放行单、过磅单,经门卫检查无误后才允许离开。 5、公司员工摩托车或电动车可直接放行,其他单位及个人摩托车或电动车需检查后备箱才允许离开,对不服从检查之车辆,当班门卫应对其解释、劝导;对解释、劝导不服从者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处理;对强制冲门者登记其车号,必要时报警,并有权禁止该车辆今后出入公司。

物资出入管理规定

物资出入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加强公司物资管理工作,防止物资流失损害公司利益,根据企业经营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进入公司范围的所有物资的出门管理。 3.管理程序 3.1公司销售产品的出门 3.3.1公司销售的产品包括焊接成品车厢、车架等,指定的负责人按要求开具《随车发运单》并签字,值班保卫依据《随车发运单》对出门物资的物、单进行监督检查,符合公司规定要求物、单相符的予以放行,签字并留存《随车发运单》出门联。换班前将当班《随车发运单》汇总统一交财务部。 3.2废旧物资出门 废旧物资是指生产、生活过程中产生的不可再利用的废旧物品。废旧物资出门时,由公司指定的废旧物资管理部门开具《废旧物资销售清单》,列明废旧物资种类、数量;财务部出纳依据废旧物资收购协议,填写单价收取款项后,在《废旧物资销售清单》出门联上加盖出门专用章,并签字。值班保卫对出门物资的物、单进行监督检查,符合公司规定要求物、单相符的予以放行,签字并留存《废旧物资销售清单》出门联。按日装订存档备查。 3.3维修出门 生产、生活各项设备因故障需外出维修时,需填制公司规定的《出门证》由各系统负责人签批后,财务加盖出门专用章,值班保安对出门物资的物、单进行监督检查,符合公司规定要求,物、单相符的予以放行,并留存《出门证》出门联。维修物品返厂时,由申请人在《出门证》返回日期处标注,值班保安进行监督检查,签名确认。按日装订存档备查。 3.4不合格品退货出门 3.4.1未入库的不合格品出门 由资材库开具不合格品《出门证》,经采购部物料配套员确认后,相关人员持不合格品《出门证》到财务上加盖出门专用章,值班保安对出门物资的物、单进行监督检查,符合公司规定要求(物、单相符)的予以放行,签字并留存不合格品《出门证》出门联。按日装订存档备查。

公司物品出入管理规定

公司物品出入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公司财物安全,维护公司利益,使出入公司人员、车辆、物品管理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出公司的人员、车辆及物品。 第二章人员出入管理 第三条工作胸卡的使用规定: (一)员工进入公司,应提供工作胸卡以资识别。 (二)工作胸卡不得转借他人。 第四条打卡规定: (一)员工上下班按时在门卫处刷卡。 (二)员工上下班须亲自刷卡,任何人不得代他人刷卡 (三)员工上下班如忘记刷卡,应及时到门卫处登记。 (四)上班时间因事外出者,须向部门主管领导提出外出申请,经核准后,“员工出门证”交门卫处,门卫登记出入时间。因公事外 出可不刷卡,因私事外出需刷上下班卡。 第五条外来洽谈业务人员出入公司时,填写“会客登记表”,以便于门卫管理。 第六条参观人员出入生产区规定: (一)参观人员进入生产区域由相关部门接待,安排好陪同人员和参观路线。门卫登记参观人员出入时间。 (二)参观时间以日班的上班时间为限,事先通知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三章车辆出入管理

第七条公司车辆出厂时,应持有供销副厂长签核的“汽车出差单”。如装运有关物资出厂时,按第四章物品出入管理处理。 第八条非本公司车辆出入按以下办理: (一)入厂: 1.交货车辆凭“送货单”填写“会客登记表”。 2.提运公司各种货品车辆,填写“会客登记表”。 (二)出厂: 1.交货车辆卸货后出厂时,经门卫查验后签注出厂时间。如有他厂物品装载于同一车辆内者,须进入公司前在“会客登记表”中注明。 2.装运公司各种货物的车辆按第四章物品出入管理处理。 第九条任何人员禁止携带照相机、摄影机进入生产区。经办公室批准者不在此限,但须严加管制,不得逾越指定准许摄影的范围。 第四章物品出入管理 第十条外来物品入厂:外来人员携带自备工具或物品入厂应由其填具“外来人员物品清单”,一式二联,经门卫核对后签注入厂时间、留存第二联,第一联由其自存,作为物品出厂的凭证。

工厂进出厂管理规定

工厂进出厂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杜绝闲杂人员入厂,维护本厂正常的内部治安秩序,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本厂的生产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本厂职工必须准时上下班。门卫人员必须对迟到或早退人员在进出厂门时进行登记,任何人员在上班中途时间进出厂门,均应按《行政后勤人员考勤制度》主动配合门卫进行查验或登记;对拒绝登记者,不得放行进出厂门。任何人均不得刁难门卫,对不听劝阻者,处以10-50元的罚款。若故意肇事,与门卫人员发生冲突辱骂、殴打门卫执勤人员者,依据情节轻重处以20-100得罚款,属本厂职工的,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二、本厂职工必须佩戴出入证进出厂上岗工作。门卫人员有权对进出厂的任何人员进行询问,查验证件。若发现不佩戴出入证者可给予每次10元的罚款。任何人员在进厂时必须主动出示证件,不得刁难滋事,若不听劝阻、故意肇事,按第一条规定处罚; 三、长期与本单位有业务往来单位的人员(含现场服务人员)必须办理并佩戴出入证(10元/个)进出厂,由保卫组对该类人员建档管理;外来人员,应自觉到保卫组办理临时出入证(交押金10元);总公司人员来厂公干,允许其佩戴公司出入证,若不能出示总公司出入证者,必须在入厂时办理临时出入证。 四、因公来厂人员,凭单位介绍信或其他有效证件(工作证或身证)在入厂时填写会客单,且在门卫人员征得接洽部门同意后方可进厂接洽工作,进厂接洽工作人员出厂时交回会客单经门卫核对注销后方可出厂。公司人员来厂公干,凭其公司出入证即可放行进厂,不能出示公司出入证者,仍按前规定执行。

五、本厂拒绝小孩进厂。无论本厂职工子女或外来小孩,均不允许放行进厂。若发现有小孩在厂区游逛,对当班值勤门卫和小孩监护人分别罚款30元/次。若不能追究到小孩监护人的,对当班值勤门卫加倍处罚。 六、无论因公因私的进出厂人员,原则上不允许携带与本公司类似物资进厂,若随身携带有与本公司类似物资确需进厂,必须主动出示给门卫人员,并让接洽部门到门岗处与门卫共同核实后,填写“物资出(入)门条”,方可进厂,出厂时,所带物品必须到接洽部门完善出门手续后方可出厂,若发现带物出厂,而手续不全者,将对携带者给予50-100元罚款;若查实属携带本厂物资出厂,交保卫组按盗窃行为处理。 七、凡机动车辆进出厂门,必须停车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门卫人员有权对任何进出车辆进行检查(包括检查驾驶室,或后备箱),驾驶员应自觉接受检查,不得刁难。凡随车自带物品,原则上不准带进厂,确需进厂,必须主动出示给门卫人员,并让接洽部门到门岗处与门卫共同核实后,填写“物资出(入)门条”,方可进厂,出厂时,所运物品必须到接洽部门完善出门手续后到门卫交验物品,方可放行出厂,若发现出门手续不全者,将对出门条项目签批负责人和车主分别给予50-100元罚款。若驾驶员不听从执勤门卫人员的指挥,违令驾车强闯厂门,给予200元罚款;门卫发现出厂产品与出门条上标识品种、状态或数量不符的情况,应立即报告保卫组,保卫组有权对业务员或驾驶员给予200-1000元的罚款,并按本厂相关规定处理;同时按罚款金额的20%给予保卫组奖励,按罚款金额的10%给予值班门卫个人奖励。 八、值班门卫有权对任何人带出厂门的任何可疑物品进行检查,若发现夹带本厂生产物资出厂,交保卫组按盗窃行为处以5-10倍的罚款;同时按罚款金额的20%给予保卫组奖励,按罚款金额的10%给予值班门卫个人奖励。 九、门卫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本规定,严守工作岗位,做到文明执勤,礼貌待人,不得故意刁难。若徇私枉法从中作弊,发现一次,给予20-200元罚款,同时对举报者按罚款金额的50%进行奖励。

外来人员进出管理制度

人员进出管理制度 为强化公司的安全管理,规范进出厂区人员的行为,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根据公司最高领导的要求,特别制定本制度: 一.每天上下班时间过后十分钟,保安及时关闭大门,所有进出厂人员(含本公司人员)都必须凭有效的手续进出; 二.本厂车辆、人员出厂,一律凭主管部门签发的请假条或出门证出门,否则,保安一律不准放行; 三.外来人员是指来客、来访、装出货、离职员工查询工资、员工的亲朋好友求见等。以上人员保安人员必须首先挡在门外,问清来因,热情接待并认真登记好对方的相关证件号码和信息,然后分别让他们在保安室内等待。 四.车间员工上班时间一律不准接待会客,有特殊情况的,在午餐和晚餐的各一小时内,在保安室会客; 五.外来客人进入内部的,保安首先打电话与相关部门或相关人员联系好,不让进的,应说明原因,让客人及时离去;如同意进厂的,需本人到保安室引进;从总经办到各部门、各车间,一视同仁,任何人不得特殊。 六.外来人员进入到相关部门后,当事人应全程陪同,不得让外来人员到处流动,随意查看文件资料和电脑资料,业务谈好后,立即将客人亲自送到大门口,同时填好会客单交保安备案;七.来客如属验货性质的,由销售或质检部相关人员全程陪同;八.如属装出货的长期辅助工种,由仓库人员接待,由行政部办理

统一的临时出入证,凭证进出。 九.相关维修、管道施工、绿化保养、工程施工人员由行政部,基建办等相关人员带领并配发临时出入证。 十.重大客户随总经理、业务副总,随车带进的,由领导负责,不必登记;如遇上级政府机关检查工作,由公司领导和行政相关 领导接待,并在保安室作团体登记; 十一.如遇参观访问的由行政部或相关部门接待,但事先必须书面申请总经理同意。 十二.如遇公安、劳动、环保等执法部门前来处理案发事件的,由行政部领导接待,公安上的可由保安队长先行接待。 十三.如需见副总以上领导的,特别是总经理的,保安不要直接打电话到相关领导,应打电话到总台,由总台内部咨询好是否 接待,然后再通知保安,中间环节应起到缓冲作用。 十四.如系劳资、个人工作等问题发生纠纷的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入厂区,由相关人员或部门领导到保安室处理,如起争执的,报警处理。 十五.如有礼品、样品或其他物品随客户带出的,当事人要向保安说明。 十六.本制度一经总经理签发,保安队和公司前台将会立即执行。 公司从上到下,人人都要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请各部门都要 理解、谅解和支持,不可故意刁难保安和前台。否则,公司将 予严肃处理。

小区物品出入管理制度

1.工作目标 规范对业户物品出入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业户生命财产安全。 2.工作职责 物业部管理员:确认业户身份,审核相关证件,开放行条。 门岗、进出岗、地库岗当值保安员:检查进入物品,核实搬出物品,确定放行与否。 3.工作指引 3.1业户物品进入小区的管理: 3.1.1业户进入小区物品的限制 a.严禁运入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强的物品。 b.严禁运入大量的易腐、散发厌恶气味的物品。 c.严禁未装袋的散装施工材料、物料运进。 d.液体物品不能用易碎、易破容器装载,否则不允许运进管理区。 3.1.2一般情况下进入物品的检验 在限制范围外的物品,只作一般性的检验,看看是否有限制条件内物品,如无或是已办施工手续的单位物品,出入口保安员即可放行。 3.2业户物品运出小区的管理: a.一般情况下,业户物品运出管理区都要办理放行条才能放行。 b.办理放行手续的主要证件:运出物品清单;业户的身份证或复印件(如是单位的 可开具单位证明并盖章);代理人身份证或有关身份的证明文件。

c.业户或委托人办理物品放行时,须经业主同意,并向管理处提供有效证明,否则 拒绝开物品放行条。 d.在保安主管或物业部其它人员查验证件后,开放行条,经办人签字,门岗验证、 验物品无误后,回收放行条,给予放行。 e.装修施工材料的放行须经装修或施工负责人确认方可放行。 f.在特殊情况下,一时无法找到物业部管理员(或值班人员),同时也无法找到物业 部领导的时候,门岗保安人员可立即叫来当班值班班长,班长可按以上原则当即确定是否放行,并记录在《值班日志》。 4.质量记录 《业户物品放行条》 5.参阅文件、资料

人员及物品出入管理制度

人员及物品出入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维护公司安全,使人员、车辆、物品出入得到有效管理,依据员工守则及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华电协合风电场,所有进出风场人员、车辆、物品,均应遵守本制度。 三、引用标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检验技术要求》 四、内容 (一)职责: 1、值班人员及车辆进出大门管理、检查访客及车辆能按照公司规定执行的监督告知访客车辆停放地点及停放要求 2、被访人员确保外来人员在访问时有效的得到接待、告知、管理。确保和要求外来车辆按照公司要求停放和行驶 (二)具体规定: 1、人员出入管理 所有进出公司人员应着装整齐完整;外部人员需按照风电场要求办好手续后,方可出入。

2、车辆出入管理 所有公司及外来人员严禁在门口两侧停放车辆,应按照指定区域或地点进行停放。所有进入风电场外来车辆,必须进行登记,填写好单位、车辆牌号、姓名、入厂时间及来厂目的。值班人员及时检查好人员、车辆是否带有其他公司货物或个人物品,如有物品,需详细记录在登记本上,作为出厂核对证明用,同时交待好进厂注意事项及停放地点。所有车辆必须按值班人员指定的或规定的区域进行停放,未经允许,所有人员和车辆不准随意走动和停放,违反者每次罚款50元。 所有车辆进入风电场,必须按照场区行车路线行驶,车辆要走机动车道,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5公里。 3、物品管理 (1)、出入厂区物品本着宽进严出的原则,凡不属于违禁物品都可带入厂区,只需在离开厂区时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2)、风场员工携物外出,必须持有风场负责人员签字的出门条。(3)、外单位施工人员携物外出,必须持有风场负责联系人员签字、班组负责人签字的出门条。 (4)、车辆携物外出,必须开门检查、核对。 (5)、大量物品外出时应提前通知风场负责人,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6)、施工人员带入物品(工具、施工材料等)都应在进入厂区前向门卫出具所带入物品的明细单,由值班人员核对无误后,收取单据备案,准许进入。除需要施工的区域可以进入外,其他区域不得进入。

公司出入厂管理条例

四、公司出入厂管理条例 (一)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本厂人身、财产和生产秩序的安全,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人员、车辆、物品出入本厂均须遵守本条例。保卫有责任与权利按本条例管理。 (二)人员管理 第三条本企业职工 1.本厂区职工: (1)出入厂均应着厂服,佩挂胸章但一般只限于上下班时间,打卡出入。 (2)因公需经常出入厂区人员,经厂长核准颁发特制胸章,凭此随时出入厂区。上述人员如因工作变动不再符合“自由出入厂区”条件时,应即办理注销。人事部门每年底重新审核自由出

入厂区人员名册并送厂长核签。 (3)值班人员临时因公需出入厂时,应凭“本厂职工出入 门证”。(表24-1) 一式三联经主管科长签字:第一联存其所属部门,第二、三 联交保卫签注出厂时间后,第三联暂存保卫室,第二联由职工本 人携带。(如需往分[本]厂者,可凭第二联经分[本]厂保卫签注 入厂时间后入厂,第二联暂存分[本]厂保卫室。事毕出厂交保卫 签注出厂时间后带回);返厂时,将第二联交由保卫对照检出原 存第三联分别记入厂时间,并暂存于保卫室。于翌日下午十时前 将第三联转送出厂职工所属部门主管核查,将第二联转送考勤部 门核对考勤记录,如有不符应即通知其所属部门主管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报保卫部门备案。 表24-1 本厂职工出入门证 双 线 以 下 由 保 卫 签

(4)非值班人员临时因公需出入厂时,应于保卫室填具“本厂职工出入门证”一式三联,经保卫查对签注入厂时间后,第一联存保卫室,二、三联由本人携带入厂;事毕经主管科长核签,交保卫检出,第一联一并签注出厂时间,如有不符应即通知其所属部门主管调查处理结果报保卫。第三联于翌日上午十时前由保卫转送所属部门主管核查。 (5)本厂职工上班时间请假出厂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后,打卡出厂。 2.非本厂区职工: 因公需入厂区者,应凭“出差申请单”第二联或“本厂职工

人员进出管理规定

人员进出管理规定 The final edition was revised on December 14th, 2020.

海信容声(扬州)冰箱有限公司管理标准 QG/HBG 104-01-58 人员进出管理规定 编制: 审核: 批准: 海信容声(扬州)冰箱有限公司发布

海信容声(扬州)冰箱有限公司管理标准 QG/HBG104-01-58 人员进出管理规定 1 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为营造一个秩序井然的工作环境,保障公司财产和全体工作人员的安全,提高厂区整体形象特制订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出海信容声(扬州)冰箱有限公司的人员。 2 职责和权限 综合管理部负责对所有进出的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引导等管理工作;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所属的业务单位人员进行宣贯本管理规定,协助综合管理部对本规定的具体实施; 各租赁单位负责对各自所属员工及来访人员对本规定的宣贯及监督管理。 3 进出路线 北门(正门):扬州海信员工、租赁单位员工、所有来访人员都从此门进出; 西门:中外运、中远物流工作人员从此门进出,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从此门进出; 南门:部分扬州海信员工及租赁单位员工进出,此门为限时开启,开启时间为早7:00-8:00,晚17:30-18:30;

东南门:扬州海信住宿员工从此门进出,食堂工作人员从此门进出; 宿舍小门:扬州海信住宿员工及食堂人员从此门进出。 4 人员进出管理规定 来访人员进出: 所有来访人员在北门进出,来访人员按要求登记《海信容声(扬州)冰箱有限公司人员进出登记表》(附件1),保安人员在得到被访人确认后,来访人员使用有效证件换取来宾证,将来宾证佩戴于胸前方可进入厂区; 租赁单位来访人员需按指定路线进入被访单位,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我公司生产办公区域以及宿舍区域; 若被访者是公司高层领导,则通知公司综合管理部,待综合管理部人员回复同意后理办理换证进入手续; 来访者出厂时,告知来访者,换取有效证件,换证时保卫人员要对两证查验;如提货出厂,要告知办理物资出厂单后方可出厂; 进入厂区内按照规定的路线行走,如乱窜、擅自进入重点要害岗位及生产线,踩踏花草的,将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扬州海信人员进出: 人员进出高峰时间所有扬州海信员工从北门扬州海信员工通道通行(见附表2),必须打卡进入,如出现厂牌未带等特殊情况,需向保安人员表明情况,在得到保安人员核实后方可入厂; 厂牌、穿海信工作服方可进入; 扬州海信员工非下班时间出厂必须持有人员出门证,否则不予出厂,非正常时间下班的员工需表明情况,在保安人员进行核实后方可出厂; 租赁单位人员进出 租赁单位员工通道通行(见附表2),必须持有长期出入证并经保安人员检查核实无误后,方可通行;部分租赁单位新进无证员工需登记换取来宾证并由该单位人员带其进入; 部分从南门进入的租赁单位员工必须持有长期出入证并经保安人员检查核实无误后方可入厂; 非上班时间进入海信的租赁单位员工需持有厂牌,并电话联系相关单位向保安人员表明原因,方可进入; 租赁单位现场服务人员必须穿着规范,其他非现场服务人员无特殊原因不得进入我公司生产区域;

物资出入管理制度

物资出入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物资帐物管理,物资出入库管理,物资出入厂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1.适用于本公司各材料库、成品库。 2.2.适用于本公司各种物资的出厂。 2.3.适用于对违反物资出入管理各种行为或仓库现场管理的处理或处罚。 3.职责 3.1.物流部经理对仓库设备条件、合理布局的策划、人员规划等全面管理负责,对物资出入库合法性的审批、物资出门合法性手续的核查、审批。 3.2.仓库保管员(以下简称仓管员)对所管辖物资的入库、出库的依据有效性负责;对物资的保管、盘点负责;对ERP系统业务操作负责,同时对库存信息准确性和更新及时性负责;对月度、季度、年度报表的及时性准确性负责。 3.3 财务部对物资的价格负责审核,对供应商发票负责审核,对物资的分类负责界定,对定额领料管理办法负责制订。 3.4 各领料部门负责人对领料的手续的批准负责。 3.5相关部门或经办人对需要出门的物资办理合法性手续。 3.6 ERP推进工作小组负责对ERP物资编码、权限的管理、软件运行管理、流程变更的管理。 3.7 门卫对出厂物资的手续进行验查。 4.物资的入库 4.1成品库仓管员每日根据车间产品上的品保部的合格检验章来进行入库,如果没有合格标识,不得入库;在入库时,需要确定ERP系统的产品编号对应的产品与线盘上的标识是否一致,电子称表头上的重量显示是否与系统里显示的重量一致,同样定重的产品重量是否差距较大等情况,当有异议时需终止入库,待查明原因方可继续。如果还没有检验要紧急发货时,物流部把要紧急发货的信息传递到物品保部经理处由其联络质检科提前办理相关手续。 4.2材料仓管员根据收到的物资、供货方或送货人提供的送货单(或发票)、采购

仓库物品管理制度

仓库物品管理制 呈致:董事会 送出:财务部 事宜:关于仓库物品管理制度 日期:2010年10月06日 抄送: 一、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企业仓库物品保管方面的具体要求,旨在规范企业存货管理工作,提高存货周转水平并防范仓库保管过程中的各种风险。 二、仓库设置 企业设置库存商品仓库,由专人进行管理,仓库管理人员负责商品的收 入、发出和保管工作,不得兼办采购工作。 三、日常工作及仓储保管原则 ㈠、日常工作 1、做好物资保管工作;监督和检验货品数量、质量,对于劣质物品提出拒收和退货; 2、对库存物资建立帐本,出入库手续完备,每月盘点,做到帐物相符,账账相符; 3、妥善保管各类物品,物品分类清楚,摆放整齐,防止积压霉烂丢失,保持库内清洁卫生; 4、作好库房防火、防爆、防盗、通风等防范措施,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 5、加强与各部门的联系,摸清消耗库存情况,做到合理库存;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修旧利废,物尽其用;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㈡、仓储物品保管原则

1、尽可能地向高处码放,提高保管效率。有效利用库内容积应尽量向高处码放,为防止破损,保证安全,应当尽可能使用棚架等保管设备; 2、根据出库频率选定位置。出货和进货频率高的物品应放在靠近出入口,易于作业的地方;流动性差的物品放在距离出入口稍远的地方;季节性物品则依其季节特性来选定放置的场所; 3、同一品种在同一地方保管。为提高作业效率和保管效率同一物品或类似物品应放在同一地方保管,仓管对库内物品放置位置的熟悉程度直接影响着出入库的时间,将类似的物品放在邻近的地方也是提高效率的重要方法; 4、根据物品重量安排保管的位置。安排放置场所时,当然要把重的东西放在下边,把轻的东西放在货架的上边。需要多人工搬运的大型物品可向营运部申请帮手; 5、依据形状安排保管方法。依据物品形状来保管也是很重要的,如标推化的商品应放在托盘或货架上来保管。 6、依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保管的重要一条是对于易变质、易破损、易腐败的物品;对于机能易退化、老化的物品,应尽可能按先入先出的原则,加快周转。由于商品的多样化、个性化、使用寿命普退缩短这一原则是十分重要的。 四、采购货物验收程序 仓库管理人员对外购的物品应做好验收工作(物品数量与原始票据数量及品种、物品规格、物品完好程度),按照合同和发票上载明的规格、数量、质量等要求与实物进行核对,开具《进库单》。《进库单》应载明收入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商、数量、保质期(特别是食品)等内容,经仓库管理人员、缴货入库人签字方为有效。《进库单》一式三联,分别交仓库、采购部、财务部各一联。 外购物品如货到但发票未到,也应按上述要求办理入库手续,若超过结账日或该物品已发出发票仍未收到时,由财务部根据合同或协议估价入账,待正式发票收

关于员工进出厂区管理规定 终极版

关于员工进出厂区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秩序,对员工进出厂区进行规范管理,加强门卫管理职责。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员工的进出厂区管理。 三、门禁管理 1、所有员工都必须凭厂牌进入公司厂区,每次进出都必须主动亮卡; 2、员工的个人车辆一律停放在指定位置,不得乱停乱放,不得进入生产作业区域。 3、公司大门外至公路区域严禁吸烟,员工下班出门后不得在此区域吸烟,否则,按一般违纪处理。 4、上班期间或非正常下班时间,除管理人员外,所有员工出厂区,必须办理《人员出门证》,并将出门证交门岗检查符合出厂要求后,打卡出门,详见第四条。 5、门岗值勤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做好检查、监督,杜绝一切违规进出厂区的行为,同时必须做到文明执守。 四、出门证管理 1、管理人员外出,不用办理出门证,但必须向直属领导请假,门卫验证。 2、主管级以下人员上班期间或非正常下班时间出门,必须办理出门证,否则不予出门,其中: (1)正常下班时间是指:后勤部门、行政管理人员:8:00—11:30,14:00—18:00;生产线人员:8:00—12:00,13:00—19:00;此期间出门必须办理出门证。 (2)正常上下班时间凭工作证出入。 3、出门证管理程序: 员工填写请假单→部门领导批假→人力资源部审批→门岗验证、放行 4、出门证审批:员工办理出门证由部门主管或以上级别领导签批,主管级出门证由直属领导签批;(一线人员因加班错过正常下班时间且主管级以上领导不在公司时,可由值班组长代签) 5、出门证必须是公司统一格式,一次一证,门岗应验证出门证有无领导签批、时间是否正确,符合要求后方可准予员工出门。 6、同一部门、同一事由、同一时间出门时,可统一在出门条上注明员工姓名和人数即可,不需一一办理出门证。 五、责任 1、各部门领导对员工上班期间出门事由必须进行严格把关、审批,对员工外出的工作内容及时间负责,杜绝以公事名义办私事,否则追究审核责任。 2、员工外出,事由及时间必须实事求是,如以公事名义办私事的,除了不记考勤外,视情节在参照脱岗或旷工的基础上加重处理(员工需在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的,应请假)。 3、门岗必须严格检查出门证,不符合要求的不准予进出门,如门岗把关不严,将视情节给予警告处分,承担相应责任。 4、员工进出厂门必须主动接受、配合门岗的检查和监督,门岗必须文明执守,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和工作态度,在有问题时要告诉员工正确的解决办法,不能简单的拒之门外、置之不理,在有争议或矛盾时应立即上报领导处理,凡是不配合或态度恶劣的人员公司都将予以相应处理。 六、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人事行政部,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物品出入库管理制度资料

*******公司物品出入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根据公司管理方案,针对现时公司物资管理未够规范和完善,为提高仓库物流运作效率,并进一步加强公司物品入库、领用和退货的管理,加强对常用物资遵循有效库存管理原则的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采购物品的入库管理 1、采购物品定义:包括各类原辅材料、燃料、五金维修件、电器、工具、文具、低值易耗品、水件、钢材,以及外发加工料、加工件等。 2、一般正常生产损耗的物品由申请部门(车间)先做申请单,经部门车间第一主管审核后,提交至分公司总经理审批,非正常生产损耗的价值在50000元以下采购物品(按单项目)另外增加财务负责人审批,价值在50000元及以上采购物品(按单项目)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非正常生产损耗的需提交书面申请报告,逐级审批(非正常生产损耗:指由于车间人员操作不当、设备保养不到位、设备或配件质量差、不可抗力等非正常因素造成的损失)。 3、其他各需求部门根据实际正常用量在系统中生成采购申请单,经分公司总经理或集团总部各线副总经理审批,且需经总部采购主管审核。书面申请单与电脑采购订单的物品及数量必须一致,否则对部门车间第一主管处以500元/次的罚款。 4、对于没有做好采购订单的,仓库禁止收货,否则按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处罚。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紧急采购物品而没能及时做采购订单的,必须由申请部门或车间主管电话或书面通知仓库主管,并由仓库主管转达五金仓库库收货人员走绿色通道收货,同时申请部门或车间必须指定专人在24小时内补交订单号给五金仓库人员。不按规定时间补交订单号,扣罚部门车间第一主管500元/次。

5、物品到达地磅或五金仓库后,由仓库人员在系统中进行确认做“暂收”动作。禁止车间部门人员不经仓库报仓自行签收货物,否则,供应商货款由签单人员负责。 6、所有物品必须经质量部检验合格后才能办理入库手续。一般常规五金、电器、文具、低耗品要求在2个小时内完成检验并在系统做确认动作,系统确认时间最迟不超24小时,对于急件必须优先检验并在系统确认(主要原辅材料的检验要求和检验时间由质量部提供清单)。对于未经检验的物品,仓库不准发放,各车间部门也不准投入生产使用。 7、实物规格与采购订单的规格必须一致,实物数量不能大于采购订单数量才能办理入库手续。 8、所有物品不管检验是否合格,仓管员和驻五金仓库质检员都必须按实际情况录入系统内,为评估供应商综合能力提供相应的数据。如发现有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处罚相关责任人200元/次。 9、所有物料入仓后必须按仓位、区域将物料摆放整齐,做好标识,并及时录入系统内,以保证系统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备注:对部分送总部的办公用品和电脑配件,供应商送货单必须由领用部门主管或主管指定负责人签名,同时签领料单,并交总部采购部负责人,再转五金仓库报仓验收。 第三章物品领用的管理要求 五金仓库实行封闭式管理,领用物品前先将领料单交给仓管员,由仓管员按单据进行取出发放,原则上不允许车间人员进入仓库内部自行领取。如因工作需要确实需要进入的,必须由仓管员安排并陪同才能进入。 1、所领用物品都必须由部门主任或以上级别人员(或主管授权的其他管理人员)签名,仓库才能发放。如一些部门车间主管授权班长级别以上人员领用较低值或常用物品的,必须由主管提交授权书,并附授权人员签名字迹。

车 辆 出 入 厂 管 理 规 定

车辆出入厂管理规定 为维护企业安全,保证车辆、物品出入厂的管理有所遵循,特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责任: 车辆出入厂大门应遵循本规定,由保安人员负责管理。 二、免检车辆: 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级别人员的车辆、公司办公车辆为免检车辆,随时放行。 三、厂商车辆: 1、供应商送货车辆经门卫查对货物后允许放行入厂,车辆出门时经门卫检查后空车放行。如果有其它物品装载于同一车内者,须由货物验收部门负责人在入库单签字证明,安保部审核签发出门证,经门卫查对登记后放行。 2、装运本公司各种货物的车辆及公司内部各车间物资出厂,凭主管部门核发的证明文件,安保部审核签发出门证,经门卫查对登记后放行。 3、运输本公司产品出厂的车辆凭出门证经门卫核对后放行。 4、进厂施工单位自带备用工具或物品(含施工单位、样品及其进厂装运成品的设备容器等)入厂,应由施工单位填写工具、物品进厂申请单,一式两联,入厂时安保部保存,出厂时由安保部审核,经门卫查对放行。 5、外出修缮、修造、加工物品,需要携带返回厂的样品(含采购、修造样品)送外校正仪器,自备装运物品的容器或其它应用携返的物品,应由主管部门填具“工具物品进厂清单”,一式两联(入厂时间抽存第一联、第二联由经办人自存为返厂的凭证)。安保部审核签发出门证,经门卫查对登记放行。 四、参观车辆: 1、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级别人员陪访的参观车辆免检放行。 2、其它车辆由总经办通知安保部,经门卫查对登记后放行。 3、到销售部、供应部的客户车辆登记放行。 五、其它规定:

1、公司员工私家车辆及客商来公司的非运输车辆禁止进入厂区。 2、车辆进入厂区必须减速慢性,厂内车辆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 3、车辆进入厂区必须遵循服从有关部门的安排,禁止乱停乱放。 4、门卫对存在问题的车辆禁止放行,依照本规定索取相关证件,并报告安保部。 5、车辆出入厂区的各类证明文件除缴有关部门外,由安保部专人管理,存档备查。 六、私家车、自行车、摩托车: 1、禁止自行车、摩托车携带任何私用物品进入厂区。 2、自行车、摩托车按顺序停放在车棚内。 3、自行车、摩托车进出门岗要下来推行。 4、私家车辆停放在办公楼院内。 七、违规责任: 1、公司员工车辆违反本规定视情况由其个人及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2、供应商、外协单位车辆违反本规定,视情况由车辆驾驶员、供应商、外协单位、业务部门承担相应的责任。 3、车辆运输本公司物品出厂的,按价值10倍以上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送交司法机关。 4、车辆在厂区内造成的破坏,视情况由驾驶员或主管业务部门承担全部经济赔偿。 5、禁入厂区车辆进入厂区的,视情况给予50——1000元的罚款。 6、门卫违反本规定随意放行车辆出入的,每人每次罚款100元。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由门卫承担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司法部门。 本规定由安保部负责落实执行,及有关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XXXX公司 20xx年x月x日

人员进出管理办法

海信容声()冰箱有限公司管理标准 QG/HBG 104-01-58 人员进出管理规定 编制: 审核: 批准: 海信容声()冰箱有限公司发布

海信容声()冰箱有限公司管理标准 QG/HBG104-01-58 人员进出管理规定 1 主题容及适用围 1.1为营造一个秩序井然的工作环境,保障公司财产和全体工作人员的安全,提高厂区整体形象特制订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出海信容声()冰箱有限公司的人员。 2 职责和权限 2.1 综合管理部负责对所有进出的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引导等管理工作; 2.2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所属的业务单位人员进行宣贯本管理规定,协助综合管理部对本 规定的具体实施; 2.3 各租赁单位负责对各自所属员工及来访人员对本规定的宣贯及监督管理。 3 进出路线 3.1 北门(正门):海信员工、租赁单位员工、所有来访人员都从此门进出; 3.2 西门:中外运、中远物流工作人员从此门进出,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从此门进出;3.3 南门:部分海信员工及租赁单位员工进出,此门为限时开启,开启时间为早7:00-8: 00,晚17:30-18:30; 3.4 东南门:海信住宿员工从此门进出,食堂工作人员从此门进出; 3.5 宿舍小门:海信住宿员工及食堂人员从此门进出。 4 人员进出管理规定 4.1 来访人员进出: 4.1.1 所有来访人员在北门进出,来访人员按要求登记《海信容声()冰箱有限公司人员进出登记表》(附件1),保安人员在得到被访人确认后,来访人员使用有效证件换取来宾证,将来宾证佩戴于胸前方可进入厂区; 4.1.2 租赁单位来访人员需按指定路线进入被访单位,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我公司生产办公区域以及宿舍区域; 4.1.3若被访者是公司高层领导,则通知公司综合管理部,待综合管理部人员回复同意后理办理换证进入手续; 4.1.4来访者出厂时,告知来访者,换取有效证件,换证时保卫人员要对两证查验;如提货出厂,要告知办理物资出厂单后方可出厂; 4.1.5 进入厂区按照规定的路线行走,如乱窜、擅自进入重点要害岗位及生产线,踩踏花

仓库物品出入管理规定范文

仓库物品出入管理规定范文 为了加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免受火灾危害,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储存管理 1、库房内物品储存要分类、分堆,堆垛与堆垛之间应当留出必 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宽度一般不应少于两米,根据库存物品的不 同性质、类别确定垛距、墙距、梁距。储存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 限额。 2、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易燃和可燃物品堆场与建筑 物的防火间距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的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 风良好的场所,并应当有专人定时测温。 5、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 和容易积水的地点。 6、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8、化学易燃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 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9、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检查符合 要求方准入库或归垛。 10、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库房、露天堆垛、罐区,不准进行分装、试验、封焊,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这些 作业时,事先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进行现场 监护,备好充足的灭火器材,作业结束,须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后方 可离开。 11、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12、在库房或露天堆垛的防火间距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 13、库区和库房内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库区的杂草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油棉纱、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二、装运管理 1、装卸化学易燃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 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2、进入库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戴防火罩,并不准进入库房。 3、运输易燃、可燃物品的车辆,一般应当将物品用苫布苫盖严密,随车人员不准在车上吸烟。 4、对散落、渗漏在车辆上的化学易燃物品,必须及时清除干净。 6、库房、堆场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彻底进行安全检查。 三、电源管理 1、库房内一般不宜安装电器设备,如需要安装时,应当严格按 照国家有关的电力设计技术规范和本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2、储存化学易燃物品的库房,应根据物品的性质,安装防爆、 隔离或密封式的电器照明设备。 3、各类库房的电线主线应架设在库房外,引进库房的电线,必 须装置在金属或硬质塑料套管内,电器线路和灯头安装在库房通道 的上方,与堆垛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在库房闷顶架电线。 4、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电炉子,电熨斗、电烙铁,交流收音机和电视机等电器设备,不准用可燃材料做灯罩,不应当 使用60瓦以上的灯泡。 5、库房内不准架设临时电线,库区如需架设临时电线,必须经 公司领导批准,使用时间不超过半个月,到期及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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