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自我管理体系建设管理办法

学生自我管理体系建设管理办法
学生自我管理体系建设管理办法

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自我管理体系建设管理办法

大学生教育要坚持学校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既要充分发挥学校党团组织、管理部门、教师的教育引导作用,又要充分调动大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因此,为了提高我校人才培养的水平和质量,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构建完善的大学生自我管理体系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一、组织机构

(一)机构组成

学生自我管理组织机构由学校团委和学生会及其下设部门、学院院团委和学生会及其下设部门、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班委会(团支部)、学校社团联合会等组成;学生自我管理组织机构人员包括学校团委和学生会及其下设部门全体成员,学院院团委和学生会及其下设部门全体成员,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栋长、层长、寝室长,班委会(团支部)及小组长、科代表、学校社团联合会负责人;学生自我管理组织机构设委员会,委员会由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校团委副书记组成,校学生会主席为学生自我管理组织机构委员会主任。

(二)产生办法

1.校团委的产生办法。学校团委由学校负责组建,校团委设常务副书记、副书记各一名,常务副书记由校学生会主席兼任,

另设一名副书记分管校团委工作。校团委委员由各二级学院院团委书记(副书记)组成,学校团委相关部门部长、副部长在各学院院团委下设部门部长中产生;校团委应有而各学院可不设部门的部长、副部长及干事由学校团委按规定产生。(校团委组织结构见附件一)

2.校学生会产生办法。学校学生会由学校负责组建,校学生会在各学院学生会的基础上产生,各学院学生会主席必须是学校学生会主席团(主席、副主席)成员,校学生会主席必须专职担任,不兼任学院其他职务;学校学生会各部部长在学院学生会部长中产生,必须专职担任,不兼任学院其他职务。(校学生会组织结构见附件二)

3.学院学生会(院团委)产生办法。各学院学生会(院团委)由各学院按章程和规定组建,学院学生会(院团委)主席、部长、副部长应来自有过班级工作经验的学生,干事应来自班干部。各学院组建的学院学生会(院团委)报学生工作处批准及备案。

4.班委会(团支部)、小组长、科代表由各班辅导员负责组建,各班组建的班委会(团支部)报学院批准,送学生工作处备案,并将科代表名单报学校教务处。

5.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按《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章程》设主任、副主任、栋长、层长、寝室长。主任由学校学生会副主席担任(兼),副主任由栋长担任,栋长由学生人数多的学院从寝室长和党员(预备党员、培养对象、入党积极分子)中安排任命(最

好是分管宿舍管理的副部长),层长由学生人数多的学院从党员(预备党员、培养对象、入党积极分子)中安排,寝室长由寝室成员推荐产生或辅导员安排。

二、机构工作职责

学生自我管理组织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宗旨下,自主组织、自发开展形式多样的知识竞赛、技能比赛,组织学生积极参与,提高同学学习积极性;自主组织、自发开展学生寝室卫生、安全检查,文明寝室创建活动,引导同学养成良好生活习惯;自主组织、自发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娱体育活动,充实同学的课余生活;自主组织、自发开展优美校园、和谐校园、安全校园创建活动,为同学营造舒适、文明的校园环境。

(一)校团委工作职责(校团委下设各部门工作职责见附件三)

1.负责学校共青团的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对全校团员青年进行思想政治教育。

2.负责组织开展品位高、参与性大、实效性强的科技、文化、艺体、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等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

3.负责团员发展和推优入党工作,做好各项团内评优、推优工作,宣传和树立团内先进榜样。

4.负责指导和考核各院团委、学生会和学生社团日常工作、负责对团、学、社团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任用。

(二)校学生会工作职责(校学生会下设各部门工作职责见附件四)

1.代表学生的组织,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协助学校解决学生学习、工作、生活的实际问题。

2.营造学术科技氛围,广泛开展讲座、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活动,鼓励大家把书本知识运用到实践中,促进学生全面成长和成才。

3.围绕学生所关注问题开展相关活动,想同学所想,急同学所急,聚焦学生关注问题,提高服务学生水平。

4.丰富校园文化活动内容,通过举办大型的、全校性活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风和校风建设,维护学校校园稳定。

(三)院团委工作职责(参照校团委工作职责)

(四)院学生会工作职责(参照校学生会工作职责)

(五)班委会工作职责

1.协助老师教育学生增强组织性、纪律性,保证各项规定和措施顺利进行;协助辅导员组织同学参加各种有意义的活动,提高同学的政治觉悟、道德水平和各种能力,增强劳动观念。

2.关心全班同学的生活,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帮助家庭困难和学习基础差的同学解决学习和活动的困难,共同进步。

3.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反映同学们的建议、意见和要求,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工之间的团结。

(六)小组长工作职责

1.有计划的组织组员进行学习。

2.组织组员配合老师上课,并要求组员做好笔记,讨论时组织组员讨论,做题时不允许组员抄袭。课下遇到疑难问题组长讲解,遇到组长解决不了的问题与其他小组讨论解决或求助老师。

(七)科代表工作职责

1.全权负责本学科的一切学习任务。是班级中本学科的学习带头人和组织领导者。

2.及时收发、布置并且检查作业。若有未交者,作业不合格者,作业抄袭者,要及时记录在工作本上。

3.协助老师维持课堂纪律,积极配合老师授课、组织小组长搞好本学科学习等工作。

4.及时向任课老师反映班级学生思想动态。向任课老师提出有利于本学科的可行建议,自己能处理的自己处理做好记录,不能处理的交由任课老师处理。

(八)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栋长、层长、寝室长工作职责,具体见《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章程》。

三、自我管理机制

学生自我管理是高校学生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想形成一个和谐发展的集体,在构建学生自我管理组织机构上,要为学生设置多种岗位,让每个学生都有上岗“施政”、为同学服务、锻炼自己的机会,让学生最大限度地挖掘自己的潜能。

(一)学生自主管理机制流程图:

根据工作职责不同,将学生自我管理机制分为两个分支:一个是委员会、校团委、校学生会、公寓管理委员会;另一个是委员会、校团委、校学生会、院学生会(院团委)、班委会(团支部)、科代表、小组长、学生。

委员会负责对校团委、校学生会进行领导、指导和考核,同时校团委、校学生会要及时向委员会汇报本机构工作情况并提出一些合理化建议和意见;校团委、校学生会负责对公寓管理委员会、院学生会(院团委)、社团联合会进行领导、指导和考核,同时公寓管理委员会、院学生会(院团委)、社团联合会要及时向校团委、校学生会汇报本机构工作情况并提出一些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公寓管理委员会从上至下共设常务委员会、栋管会、层管会、寝室四级机构,上一级机构负责对下一级机构进行指挥、指导和考核,同时下一级机构要及时向上一级机构汇报本机构情况并提供建议。

院学生会(院团委)负责对栋管会、班委会(团支部)进行指挥、指导和考核,同时栋管会、班委会(团支部)要及时向院学生会(院团委)汇报本机构情况并提供建议;班委会(团支部)负责对科代表、小组长进行指挥、指导和考核,同时科代表、小组长要及时向班委会(团支部)汇报本机构情况并提供建议;科代表、小组长负责对学生进行指挥、指导和考核,同时学生要及时向科代表、小组长汇报本机构情况并提供建议。

(二)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由学生工作处(团委)牵头管理、保卫处、总务处参与。

汇报、

建议 指挥、

指导、

考核 指挥、

指导、

考核 指挥、 指导、 考核 指挥、 指导、

考核

汇报、 建议 汇报、建议

指挥、指导、考核 汇报、建议 指挥、指导、考核 指挥、

指导、

考核 委员会 校团委

校学生会

公寓管理委员会 院学生会

(院团委)

汇报、 建议

指挥、

指导、

考核 汇报、 建议 指挥、

指导、

考核 班委会 (团支部)

科代表

小组长 汇报、 建议 指挥、 指导、 考核 学生

常务委员会 汇报、 建议 汇报、 建议 栋管会

层管会

汇报、 建议

寝室

汇报、 建议 指挥、 指导、 考核

汇报、 建议 指挥、 指导、 考核 社团联合会

学生工作处(团委)负责对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校团委、校学生会及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进行领导与监管,指导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自我开展各项管理工作,自主管理组织各机构要及时向学生工作处(团委)反馈信息,汇报工作。

保卫处直接领导校学生会纪保部,负责为学生自我管理组织机构提供安全工作指导,对学生自我管理组织机构进行安全管理教育,学生自我管理机构中自我安全管理工作要及时向保卫处反馈信息,汇报工作。

总务处直接领导公寓管理委员会,指导学生自我管理机构对公寓、教室等公共场所设施财产进行维修与管理,对学生自主管理机构中提出的维修等后勤服务及时处理,学生自主管理机构及时将公寓、教室等公共场所设施设备损坏情况向总务处报告并提出申请维修。

各学院负责对院学生会(院团委)、班委会(团支部)、科代表、小组长进行领导与监管,院学生会(院团委)、班委会(团支部)、科代表、小组长要及时向各学院反馈信息,汇报工作。

(三)学生自我管理组织结构中任一机构遇到突发情况应第一时间向上一级机构汇报,并同时直接向保卫处汇报。保卫处的应急联系方式公布在学校学生出现的任何地方。

四、考核管理

为了加强对学生自我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提高学生自我管理组织的工作效率,需对学生自我管理组织成员进行考核。

每位学生自主管理组织成员要建立《学生自主管理成员档案》,每学期考核一次,并以综合测评加分的形式给予鉴定。学校学生会(团委)考核由学生工作处(团委)负责,院学生会(院团委)由考核学院负责,部长及副部长考核分别由学生会(团委、院团委)负责,各部门干事考核由该部门部长及副部长负责。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主任、副主任考核由学生工作处负责;其余成员考核由主任、副主任负责。班委会、小组长、科代表考核由各班辅导员负责。

考核优秀者颁发证书,并在学校及学院评先、评优、评奖中作为优选条件之一;凡考核不合格或受到通报批评以上处分者将暂停本学期学生自我管理相关工作。考核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校团委组织结构图

注:(1)校团委组织部设部长1名,副部长5-6名,干事1-2名,所有成员分别来自各二级学院。

(2)各院级团委组织机构参照校团委组织机构并结合本院实际情况设置。

(3)院级团委与院级学生会联合办公。 团委书记

副书记 组

部 国 旗 班 青年志愿者协会 广 播 台 社团联合会

常务副书记

校学生会组织结构图

注:(1)主席团设主席1名,副主席5-6名。

(2)各部设部长1名,副部长5-6名,干事1-2名.

(3)校级学生会所有成员分别来自各二级学院学生会。

(4)各院级学生会组织结构参照校级学生会组织结构设置。

(5)各班必须有1—2名班干部参与院级学生会。

主席团 秘书部 宣传部

部 劳动生活部 学习部 纪保部 文艺部 体育部 女生部 公寓管理委员会

附件三:

校团委工作职责

一、团委副书记工作职责

1、协助团委书记做好各项工作,在团委书记不在时,要代理团委书记抓好全面工作。

2、负责全面指导和落实学校各二级学院团组织的校园文化

建设要求,制定有关团学组织加强学生素质拓展的工作条例和计划,并赋之实施。

3、负责全面指导学院学生社团的活动。

4、全面负责校团委系统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具体指导、策划、参与组织学校迎新文艺晚会和文化艺术节的各项活动。

5、全面指导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负责管理好学校共青团文化活动阵地。

6、指导开展学校团的文化工作,研究大学生的文化需求,贯彻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的发展计划,积极配合学院职能部门做好大学生素质教育和培养的各项工作。

7、认真做好团委信息调研反馈工作,落实团委工作研讨、

工作讨论和学习培训计划。

二、组织部工作职责:

1、负责团组织制度建设工作。包括制定、督促、检查和落实团组织各项制度和规定。

2、负责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包括团干部及团员情况的统计工作,团员发展、注册,团组织关系的接收、转移手续。

3、负责团组织队伍建设工作。包括全校团支部组织生活的整体规划和落实;分团委(院团委)工作会议的会务准备及会议纪要的整理;团干部的选拔、培养、使用和管理工作。

4、负责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包括全校团日活动的规划、检查和评比工作,团校的教学与组织工作。

5、负责组织团员评优工作。包括分团委(院团委)工作评估、团支部工作评估、优秀团干部的评选等。

6、负责开展团员推优工作。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相关工作。

三、国旗班工作职责

(一)国旗队

1、负责学院日常升降旗活动。

2、在全校性庆典活动、大型文化活动中担任升降旗及值勤任务。

3、通过升旗仪式等多种形式,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在广大学生中进行爱国主义教育。

4、组织参与国旗队内部活动。

(二)文工团

1、计划、组织、协调全院团委学生的文艺和文化娱乐活动。

2、发掘和锻炼文工团的文艺活跃分子,培养文艺骨干。

3、为学校及各二级学院迎新会、联欢会、元旦晚会等输送节目;协助校学生会及社团,搞好日常训练和活动开展。

4、加强与校内各学院、各学生团体、各高校艺术团体的联系和交流,负责对本部的文艺职能进行监督和考评。

(三)资源管理部

1、对学生工作处(团委)的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2、明确学院三大机构以及各二级学院资源设备需求时间。

3、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要求其熟练操作学校允许学生机构操作的所有设备。

4、完善和加强资源的管理和相关制度。

(四)秘书部

1、处理国旗班工作日常事务,做好秘书部职内的各项工作,并协助书记开展工作。

2、负责起草、制定和发起国旗班有关文件。

3、负责安排和主持国旗班有关会议及安排事宜,做好会议记录及签到工作。

4、及时向书记反映各项工作动态和情况,传达上级交待的任务。

(五)宣传部

1、负责对外进行整体宣传,通过宣传板、海报、网络等多

种多样的方式在同学中间宣传先进思想精神及各项活动。

2、协助学校以及校团委其他部门进行各项活动的前期推广。

(六)外联部

1、筹备国旗班及校园活动所需物料。

2、负责国旗班对外交流的联络工作。

3、负责大型活动对外宣传策划案。

四、广播台工作职责

(一)播音部

1、负责播音的培训、评优。

2、保障播音新闻、节目、专题、直播、广告及资讯的音频质量及音频上传。

3、发展培养记者、主持人。

(二)编辑部

1、负责编辑的培训、评优。

2、负责编辑新闻、节目、专题、直播及广告的稿件质量及稿件上交。

3、负责广播台除日常节目之外的宣传、总结等文字编稿工作。

(三)专题采访部

1、联合播音部、专题部监督每周六晚专题的制作及播放。

2、负责重要节日及活动的特殊专题制作。

3、培养发展记者、编导。

4、负责资讯审核,提交播音部安排播放。

5、负责接收外来投稿,提交编辑部审核。

五、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职责

1、负责青年志愿者招募与管理。

2、规划、组织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协调、指导全院各类青年志愿者在校内外组织开展各项志愿服务活动。

3、根据学院发展的需要,推动青年志愿者服务体系和各种制度、活动计划的建立与完善。

六、社团联合会工作职责

1、管理社团招新、社团注册、社团财务、社团活动场地批准等社团相关事务

2、帮助社团组织机构建设、帮助维持社团之间的联系等,为社团提供必要服务。

3、建立并维护学生社团与学校管理层之间的联系、组织全校性社团活动等。

4、负责新社团成立的申请工作;管理不足的社团的注销工作及社团的整合工作。

附件四:

校学生会工作职责

一、主席团工作职责

1、主持召开学生会工作会议,按照学校和上级组织的工作

精神及广大同学的要求,研究制定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具体实施。

2、领导学生会干部开展有利于学生会建设的各种独立的活动,协调各部的工作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3、组织检查各部工作开展情况。

4、认真做好学生会成员的思想工作,听取同学意见,保持和主管老师的联系,汇报有关工作。

5、经常和团组织及有关部门保持密切的联系,求得他们对

学生会工作的指导和帮助等。

二、秘书部工作职责

1、协助主席负责学生会的日常管理工作,收集各部门内部材料。

2、催办主席交待的工作。

3、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处理学生会日常办公文书的工作。

4、经常地向主席反映各部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并向

各部传达有关工作要求、会议精神等。

三、宣传部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学生会的宣传工作。

2、做好校内信息及校外信息的收集及宣传工作。

3、组织开展宣传工作的检查、督导工作(如:黑板报检查、宣传栏检查等工作)

4、指导并检查班级宣传委员的工作等。

四、外联部工作职责

1、联系其他院校,为校学生会的对外交流工作做铺路工作。

2、密切联系校外企业、公司增强校学生会在社会上的影响

力、知名度。

3、积极联系外联,为校学生会举办的活动提供资金支持。

五、学习部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学生会有关学生学习方面的工作,并为学生的

学习提供有利条件。

2、协助学校经常地开展教与学质量的检查、情况收集、反

映并帮助解决教学中的问题。

3、组织开展有利于专业学习的各种学习、学术活动(如经

验交流会、教学座谈会、学术报告会、学习竞赛活动等)。

4、指导和检查学习部(班级学习委员)的工作等。

5、做好有关学习方法、考试信息等的宣传。

六、纪保部工作职责

1、维护校内公共场所的正常秩序,并为全校性大型活动提供安全保卫工作,维持活动秩序。

2、加强与校保卫处、学生工作处(团委)密切联系,督促同学们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教育同学们防火防盗,协助保卫部门指定安全防范措施。

4、加强与宿管部的联系与配合,关注公寓安全。

5、及时发现、报告和参与校园内的学生纠纷和安全事故的处理。

七、劳动生活部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学生会有关学生卫生及生活方面建设的工作。

2、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做好学生食堂、学生宿舍、教室卫生及社会实践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3、组织、收集、反映并帮助解决学生生活中的问题。

4、组织开展促进良好生活环境的各种活动(如卫生大检查、文明宿舍、文明教室和文明大学生活动等),安排义务劳动,对公共卫生进行清理。

5、指导和检查生活部成员及各班级生活委员、劳动委员的工作等。

八、文艺部工作职责

1、负责我校文艺活动的开展,组织开展内容健康向上、形式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丰富全校同学们的课余生活。

2、指导、协调校内各学生团体组织的文艺演出及文化娱乐活动,组织开展与兄弟院校或社会团体的文艺联谊活动。

3、挖掘和培养文艺人才,提高全校同学的文艺素质。

九、体育部工作职责

1、传播有关体育知识,增强同学们的体育意识,提高全校学生的身体素质。

2、组织同学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体育活动,满足学生体育爱好者的需要。

3、在本校体育工作的基础上,联合各兄弟院校开展一系列校内外的体育比赛。

十、女生部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学生会有关女生宿舍内务管理、女生工作。

2、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做好女生公寓楼纪律、内务工作管理工作。

3、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女生课外活动。

4、关心女生的学习、生活和身体健康,及时了解女生的思想状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向相关教师反映情况。

十一、公寓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见《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章程》。

重点学科建设实施方案

山东工商学院文件 院发〔2009〕59号 印发《山东工商学院 重点学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直属单位: 《山东工商学院重点学科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山东工商学院重点学科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重点学科建设工作,构筑优势学科创新平台,促进我校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持续发展、特色发展和快速发展,顺利实现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规划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学校学科发展总体目标 通过3年时间的建设,使我校20余个二级学科在人才队伍、研究水平和办学条件等方面进入省级先进行列,强化建设的一级学科达到省内领先水平、国内先进水平,全面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培养和造就一批不同层次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教授达到130人以上,博士达到260人以上。学科对应的本科专业建设取得较大进展与突破,新增立项建设省级质量工程20-27项,国家级质量工程1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科学研究在总体上实现倍增,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达到30-38项以上,国务院各部门项目达到55项以上,省级项目达到120项以上,获发明专利6项,进账科研经费达到3000万元;权威期刊450篇,SCI、EI、ISTP收录600篇以上;出版学术著作及译著160部以上,出版教材55部以上;获省部级奖50项以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1项,国家级奖1项;省部级研究基地(工程中心等)达到5个。条件建设满足学科发展的需要。 二、重点学科建设理念

(一)树立大学科建设理念。应强调学科建设的全局性和综合性,积极探索和推行科学研究、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社会服务、学位点(专业学位点)、研究基地、实验室、图书资料、网络信息、外部资源整合等要素统筹协调发展的学科建设模式;学科建设相关职能部门要围绕学科建设的要求,创新思路,创新管理模式,完善规章制度,做到统筹协调协作、提高效益效率、加强合作交流、降低院系壁垒,确保学科建设的龙头地位。 (二)树立为教师定位的理念。教师应根据本学科建设的要求,对自己的教学工作和科研工作进行定位和设计,明确自己在本学科建设中的位置,承担起人才培养和学术研究的双重任务,形成本学科教学科研成果,为本学科建设在不同层面上发挥应有的作用。学科建设职能部门及各教学单位应把培养、遴选合格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帮助教师设计自己的研究方向、建设合格的学术梯队作为重要任务。 (三)树立特色建设理念。注重建设管理学科,使管理学科由优势学科提升为强势学科。突出煤炭经济、半岛经济、劳动经济等研究特色,形成独特的研究领域和研究群体;加快数学、计算机科学、法学与管理学、经济学的交叉与融合。鼓励和支持用新的研究方法改造现有研究方向,提高研究水平;鼓励相关学科内容的结合,创新学科体系,推进学科发展;鼓励和支持以科研项目和专题研讨班为纽带,跨学科和跨院系整合研究力量,构建复合型研究群体。

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发展规划

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 介入科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三年发展规划 为规范我院介入科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根据《潍坊市介入科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法》,制订本设置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医学科学发展规律和特点,开展以发挥特色医疗技术、提高诊疗水平、扩大服务能力为主要内容的介入科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介入科临床重点专科的带动和示范作用,不断提高临床医疗技术水平和医疗管理水平,促进医疗机构合理调整技术结构,优化医疗资源配置,以此推动全院乃至全市医学科学的发展,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服务。 二、主要目标 在全市形成布局合理、技术水平较高、各具优势(特色)的专科点群,扩大覆盖面,缩短服务半径,使人民群众能就近得到较先进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 经过2~3个周期建设,市(州)级介入科临床重点专科为主体、院级介入科临床重点专科为基础的全市介入科临床重点专科新体系。 三、设置原则 (一)、从实际情况出发,以医疗需求为导向,根据疾病谱的变化选择临床、教学、科研基础扎实,对卫生事业的可持

续发展和学科建设有重要意义的专科确定为重点专科。 (二)、介入科临床重点专科的科目名称以卫生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为依据确定。 (三)、按照择优选拔、合理布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每年评审5~8个科目的省级介入科临床重点专科,(四)、介入科临床重点专科一个建设周期为5年,每个建设周期建立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制度。 (五)、本设置规划原则针对全市三级综合医院。各类专科医院(口腔医院、妇幼保健院、肿瘤医院、眼科医院等)的介入科临床重点专科设置规划,另行制定。 (六)、尚未设置规划的科目,由市卫生局根据临床医疗技术发展的具体情况另行规定。 (七)、本院未来将申报国家级介入科临床重点专科, 四、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介入科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是根据区域内经济发展水平和医疗卫生发展需求,遵循医学科学发展规律和特点,建立的一种医院长效管理机制。介入科临床重点专科是提供疑难病症诊疗和专科医疗服务专科医疗中心,在临床医疗服务体系中居于技术核心地位,也是推广临床技术、开展临床科研、培养临床人才的重要基地。 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加强介入科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的重要

专业建设经费使用与管理暂行办法

湖南科技学院专业建设经费 使用与管理暂行办法 为规范我院专业建设经费的使用与管理,保证专业建设取得较好的效益,提高专业建设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建设项目类别 我院专业建设主要包括以下项目: 1.省级重点专业与特色专业; 2.院级特色专业; 3.院级新设专业。 二、建设经费的资助 1.重点专业、特色专业建设经费来源主要为省、院两级拨款,包括省教育厅下拨的省级重点专业和特色专业经费,我院拨付的院级特色专业经费和新设专业经费等。 2.省级重点专业、特色专业专项经费由省教育厅根据有关标准下拨。省教育厅下拨经费到达时,学校根据省拨经费额度分三年划拨。 3.院级特色专业专项经费由学校资助,不分文理工科,每个专业2万/年,三年共6万元;每年由学院组织专家进行年度检查,共两次,年度检查结论为“优秀”者奖励1万元;三年后进行验收评审,验收合格者由学校一次性奖励1万元,以后不再资助。 4.新专业建设经费由学校资助,不分文理工科,每个专业一次性资助2万元。 三、建设经费的使用范围与管理 (一)建设经费的使用范围 1.教学改革费 (1)研究人才培养模式所需费用; (2)专业课程群建设费用; (3)教材建设费用; (4)CAI课件制作所需费用; (5)多媒体课件等现代化教学手段的运用所需费用; (6)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改革所需费用; (7)教学评价体系建立及其改革所需费用(包括考核方式改革,如教考分离等); (8)其他属于教学改革范畴的费用。 2.教学基本条件建设费 (1)师资培养(教师短期培训进修、参加或主办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会议)等所需费用; (2)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所需费用; (3)实验的开设及小型实验设备的购置(2000元以上的设备不在专业建设经费中支出); (4)教学管理文件硬件建设所需费用(如教学质量监控系统建立、教学管理文件的制定); (5)教学资料、图书资料建设等所需费用; (6)教育技术设备所需费用; (7)其他属于教学基本建设支出的费用。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1工程变更的类型 1.1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分为重大设计变更、较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造成工程方案和工程规模变化的,属于重大设计变更: 连续长度10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 大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 互通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 收费方式及站点位置、规模发生变化的; 超过初步设计批准概算的。 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造成工程方案和工程规模变化的,属于较大设计变更: 连续长度2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 连接线的标准和规模发生变化的; 特殊不良地质路段处治方案发生变化的; 路面结构类型、宽度和厚度发生变化的; 大中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 互通式立交的位置或方案发生变化的; 分离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 监控、通讯系统总体方案发生变化的; 管理、养护和服务设施的数量和规模发生变化的; 其他单项工程费用变化超过500万元的,具体规定如下: 由于建设条件发生变化,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及交通工程中,单位工程费用变化500万元或同一个项目中同类型多个单项工程费用变化累计超过500万元的; 不可预见的、突发性的地质灾害,如岩溶、滑坡、采空区等,造成工程处理费用超过500万元的; 超过施工图设计批准预算的。 1.3一般设计变更是指除重大设计变更和较大设计变更以外的其它设计变。 2变更设计审批层次 2.1重大设计变更 本工程项目的重大设计变更,汕北大道项目公司根据本管理办法和上级有关管理办法进行审查,经汕头市中建汕北大道投资有限公司审查后转报省交通运输厅,由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审查意见后报交通运输部审批。

2.2较大设计变更 汕北大道项目公司根据本管理办法和上级有关管理办法进行审查,汕头市中建汕北大道投资有限公司审查后转报省交通运输厅审批,报交通运输部备案。 2.3—般设计变更 (一)a类:变更单位工程费用变化金额200?500万元(包括200万元)或同一项目中同类型多个单项工程费用累计200?500万元(包括200万元)的,或处理地质灾害费用在200?500万元(包括200万元)的,由建设公司对变更进行核实后转报省交通集团审批; (二)B类:变更单位工程费用变化金额50?200万元(包括50万元)或同一项目中同类型多个单项工程费用累计50?200万元(包括50万元)的,或处理地质灾害费用在50?200万元(包括50万元)的,由汕北大道项目公司对变更进行审批; (三)C类:变更单位工程费用变化金额低于50万元或同一项目中同类型多个单项工程费用累计低于50万元的,或处理地质灾害费用低于50万元的,由项目业主对变更进行审批。 (注:上述同一项目同类型多个单项工程变更是指同一项目中同一时间确定全线统一的变更,如软土地基处理、路面工程等)3设计变更建议的审查及报批 3.1工程设计变更建议可由项目参建各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建议提出后,监理人、业主对变更建议进行初审、确定变更类别,及时开展变更设计技术、经济论证工作。 3.2设计变更建议报批前分级审查 (一)重大、较大变更,由汕头市中建汕北大道投资有限公司主持或授权汕北大道项目公司主持审查,省交通运输厅、其他政府职能部门、省交通集团、建设公司、业主、设计、监理、承包人及有关专家参加; (二)一般(A类)变更,原则上由汕头市中建汕北大道投资有限公司主持审查,设计、监理、承包人及有关专家参加; (三)一般(B类)变更,由汕北大道项目公司主持或授权业主主持审查,设计或其代表、监理、承包人以及有关专家参加,邀请上级主管部门代表参加审查; (四)一般(C类)变更,由业主主持审查,设计或其代表、监理、承包人以及有关专家参加。 设计变更建议审查意见或会议纪要或专家咨询意见将作为上报设计变更建议和设计变更文件的依据。

武城县卫生局重点学科建设实施方案.

武城县卫生局重点学科(专科 建设实施方案 (初稿 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卫战略,大力推进卫生科技进步与创新,进一步提高卫生防病与临床技术的应用能力,切实做好“十二五”期间卫生系统重点学科(专科建设组织实施工作,根据《德州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现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建设总目标 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武城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求,遵循医学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的规律和特点,增强我县医疗行业竞争力,提高医疗服务社会的能力。实施以项目为主线,以专科为基地,以人才为根本,坚持提优扶弱原则,择优建设一批重点学科、临床特色专科,增强我县医疗卫生学科优势;扶持建设一批重点培育专科,提升我县医疗卫生学科弱势,带动全县整体卫生技术水平的提高,促进我县卫生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建设目标:完善武城县卫生系统学科结构和体系,大幅提高医疗卫生的学术水平和防病治病能力,培造养就一支具有创新能力的重点学科(专科带头人队伍,形成一批水平较高、特色明显的重点学科(专科。从2012年起,以5年为一个建设周期, 在全县卫生系统中,建设个市级以上重点临床医学学科(专科和个有明显特色的县级临床专科、全科医学学科、预防医学学科、公共卫生管理学科,促进由弱转强,逐渐形成具有我县特色的优势学科群。 二、目标任务分解 (一市级以上重点学科(专科 1、县人民医院创建乳腺肿瘤、临床病理、等2个市级以上重点专科,

2、县中医院创建皮肤科、妇产科等2个市级以上重点专科。 3、四女寺卫生院创建中医特色市级重点专科。 (二县级重点学科(专科 1、县人民医院创建骨科、妇科、普外科、急诊重症医学科、儿科、消化科等六个县级重点专科。 2、县中医院创建妇产科、脑外科、心血管内科、影像科、护理、等五个县级重点专科。 三、措施和办法 (一加快医学重点学科载体建设 医院是医学重点学科(专科建设的载体,因此一方面必须加快推进县医院建设进度,加速推进中医院病房楼、妇幼保健院大楼建设步伐,争取早日投入使用,造福百姓;另一方面加强医 院自身建设,做好医院发展规划、建立全面、系统的质量管理体系的同时,以重点学科建设为引导,以点带面,促进医院学科群的整体提高,促进医院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加快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人才是临床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的主要承担者,是重点学科人才队伍建设的关键,逐步建立与重点学科规划相适应的人才队伍,既保证学科建设人才队伍的数量,又建立好不同层次的人次梯队,构建良好的人才队伍结构。要加大医学重点人才引进和培育的力度,做好人才引进的中长期计划,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武卫发﹝2012﹞27号,在建设周期内,引进和培养名市级以上重点学 科(专科带头人, 名县级重点学科(专科学科带头人,名医学重点骨干人才,名培育专科

医院重点专科建设管理规定

医院重点专科建设管理 规定 标准化工作室编码[XX968T-XX89628-XJ668-XT689N]

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重点专科建设是创立医院品牌,增强医院竞争实力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医院业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出成果、出人才、提高医疗技术水平的有效途径。为了加快我院重点专科建设步伐,加强学科管理,根据我院“十二五”发展规划,结合省、州、县重点专科建设要求特制定《丘北县人民医院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法》。 第二条医院成立“重点专科建设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医院重点专科建设的管理工作。具体办事机构为医务科。医务科在医院重点专科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重点专科建设进行具体管理并做好专科评审迎检工作。各专科成立以科主任为核心的专科建设小组,由科主任具体负责专科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并负责接受医院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考核。 第二章指导明思想和目标 第三条重点专科建设指导思想。适应医院卫生体制改革和医院市场的需要,更好地把握医院医疗服务的技术水平和发展方向,引入竞争机制,加强动态管理。通过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带动医院整体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多层次的需要。

第四条重点专科建设目标。通过对重点专科实行分级管理和目标管理,使专科建设管理逐步科学化、规范化,形成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格局,使我院重点专科整体技术水平进入全州、乃至全全省县级医院的先进行列,一般专科达到本州内县级重点专科水平。专科建设远期目标,通过十年建设使1个专科达到全省县级医院重点专科标准,2一3个专科达到州级重点专科标准。专科建设近期目标通过3年建设使1—2个专科达到州内县级医院重点专科标准,2—3个以上重点专业项目达到州级重点专业项目标准。 第三章重点专科设置条件 第五条根据医疗市场需求和我院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医院医疗业务发展计划的重点专科设置规划。 第六条重点专科名称以部颁诊疗科目为标准。 第七条以省、市及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标准作为评估重点专科的条件和依据。 第八条在临床重点专科设置规划内,根据专科发展水平和评审得分择优设置。 第四章申报和评审 第九条根据重点专科建设标准对符合省、州、县及医院重点专科条件的可按下列程序申报 I、首先各专科根据有关标准省、州及医院重点专科标准自查评审。

专业建设管理办法

专业建设管理办法 专业建设是教学建设的核心。为加强我院的专业建设,增强专业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的适应性,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确保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教高[2004]4号文件关于《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教高[2006]16号文《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的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专业建设的原则 1.结构优化原则。主动适应地方、行业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立足学院的可持续发展,加强整合与调整,以形成布局合理、适应性较强的专业结构。 2.评建结合原则。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建立相应的专业办学水平评估机制,促进各专业进一步明确专业办学目标,改善专业办学条件,强化教学过程管理。 3.分类指导,重点扶持原则。传统老专业要加强改造与提升,新办专业要进行规范化建设;对基础条件较好、社会适应面广、有优势和特色的专业进行重点建设和扶持。 4.持续推进原则。专业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要常抓不懈;要依据学院各个阶段的发展规划和定位,制定中长期建设规划,有步骤分阶段逐项落实。 第二条专业建设的目标

1.适度控制专业数量。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遵循专业发展的规律,调整和培育新专业,形成若干个专业群,优先发展与经济建设紧密结合的应用型专业。 2.优化专业布局。以专业调整、改造和重组为契机,调整人才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加强基础、整合课程,构建新的专业平台,柔性设置专业方向,主动适应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 3.建立竞争机制。对于办学特色鲜明、招生及就业形势好的专业,立项重点建设,建设一批省级和校级优势特色专业,在人才培养和教学改革方面起带头、示范和辐射作用。对专业设置陈旧,社会需求不大,就业率低下的专业进行改造或减招、停办。 4.形成专业特色。以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为目标,根据人才需求规格的变化和岗位技能的要求,不断优化课程体系,更新课程内容,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增强人才培养的质量,形成专业特色。加强重点、改革试点专业建设,逐步形成一批名牌专业。 第三条专业建设的组织与管理 1.教务处会同各系(部)依据学院发展规划,编制学院专业建设总体规划,经学院审定后实施。 2.教务处负责组织新设专业、省级品牌、特色专业的推荐申报及学院重点专业的立项评审、检查和评估验收等工作。各系负责制订本部门的专业建设规划,成立专业建设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和协调本单位部门建设工作。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2018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工程变更行为,保证工程质量、投资,根据《厦门市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预决算管理办法实施办法》(厦财建[2013]117号)、《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市级政府投资基建项目工作流程的通知》(厦财建[2016]36号)、《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市级财政投融资项目投资管理的补充通知》(厦发改投资[2017]69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厦百程[2014]255号)进行修订。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变更是指自工程开标之日起至工程合同结算前,对已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做的修改、完善和调整的行为。 第三条工程变更应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符合工程质量、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要求,符合环境保护、节约用地的要求,并有利于节约投资、加快施工进度。各参建单位应在深入调查、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避免在同一工点发生二次变更。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代建的各类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工程主体的变更。因工程主体变更引起的水保、环保、规划、用地、用海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变更报批手续。公司自营项目可参照本

办法执行。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五条工程变更实行业主项目部负责制,工程建设管理部、总工办、工程管理部参与审核,公司领导根据权限审批。 (一)业主项目部负责组织工程变更方案的论证、审核、报批(或审批)等工作,督促承包人落实工程变更方案,做好工程变更的汇总工作。 (二)工程建设管理部参与复杂工程或重要工程的变更方案审核,审查工程变更手续履行情况,抽查工程变更的执行情况,并将检查结果纳入业主项目部年度绩效考核。 (三)总工办参与复杂的工程变更或重要的工程变更的方案审核,协助业主项目部做好工程设计方案变更的报批工作,协助业主项目部对接市发改委。 (四)工程管理部参与工程变更方案论证与变更施工图审查,负责审核工程变更预算,审核工程变更审批手续的履行情况,抽查工程变更的执行情况,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工程建设管理部和业主项目部的年度绩效考核,协助业主项目部办理工程变更预算的报批工作,协助业主项目部对接主管部门和市财政审核中心。 第三章工程变更分类 第六条工程变更分为重大工程变更、较大工程变更和一般工程变更。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工程变更: 1.道路路线方案调整的; 2.工程主要结构物(如隧道、桥梁、互通等)设计方案发生变化的; 3.工程标准、等级、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

医院重点学科建设规划_11.doc

医院重点学科建设规划_11 ---------------------------------------------------------------最新资料推荐------------------------------------------------------ 医院重点学科建设规划 安龙县人民医院重点学科建设五年发展规划重点学科建设是医院专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出成果、出人才、提高医疗技术水平的有效途径,是医院可持续发展的动力。 为了配合我院重点学科建设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的精神和实际情况,制定安龙县人民医院重点学科建设五年发展规划。 一、重点学科建设规的指导思想我院重点学科建设规划的指导思想是适应医疗市场的需要,掌握全院医疗服务的技术水平和发展方向,引入竞争和动态管理的机制,实现人力、财力、物力资源的最佳配置,通过发展临床重点学科,带动整体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提高医院综合竞争力,推动医院持续快速的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日益增高的需求。 二、重点学科建设的规划目标重点学科建设的目标是充分发展我院传统优势学科,有计划地发展有潜力的学科,逐步使之建设成为州级重点学科,甚至省级重点学科,形成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格局,使我院整体技术水平进入全州甚至全省先进行列,争取与国际水平接轨。 三、重点学科建设的近期(第一轮)规划(2019 年10月一2019 年10 月)1、建立重点学科建设的组织管理体系和

相关管理规定。 2、确定1-2 个传统优势学科作为重点学科建设,根据医院 1 / 3 宏观调控可另选1-2 个学科作为重点学科发展。 3、被确立的重点学科,建设完备的独立病区单元,设置病床36 张,配备专科必需的仪器设备与必要的实验室检查项目。 4、重点学科建设医院有政策及资金支持。 5、建设重点学科的人才梯队,优化人员结构。 (1) 学科带头人对学科建设和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重点学科带头人应具备副高以上职称,三年内主持 1 项地厅级以上科研项目,三年内至少有1 篇论文发表在核心杂志上。 (2)调整重点学科的人员结构,使学科的高、中、初级医护人员数量比例合理,呈宝塔形。 6、重点学科的技术水平三年内要达到地市级水平(1)独立开展地市级重点学科必备的技术项目;(2)每年开展填补院内空白或州内先进水平的新技术、新业务1-2 项; 7、培养主动、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意识,提高科室管理水平,逐步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1)病床使用率逐年增加,第三年达到95%以上;(2)医疗服务覆盖面逐年增加,第三年来自外地住院病人不低于20%以上;(3)三年甲级病历率>97%, 无丙级病历;(4)三年无医疗事故,无重大医疗纠纷;四、重点

重点专科管理办法

开封市第一人民医院 临床医学重点专科管理办法 临床医学重点专科建设是体现我院医疗卫生技术水平的重要标志,在医院业务发展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为充分发挥我院医学专科优势,提高我院在医疗行业医疗技术水平和综合竞争力,加强我院临床医学重点专科科学、规范、健康、有序的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工作目标 瞄准医学科技前沿,跟踪高科技的发展,落实“十一五”卫生科技规划,重点地鼓励、扶持、建设一批具有技术优势、竞争优势、品牌优势的市级临床医学重点专科,通过三年时间的自主创新(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吸收消化再创新),使该专业总体水平达到省内先进或市内领先;力争在规模、队伍、研究水平、辐射能力等方面达到省内中上水平,在全市形成布局合理、技术水平较高、各具特色优势的专科专病群,带动和促进其他相关专科的建设和发展,使人民群众能就近得到较先进和满意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同时发挥重点专科的示范带动作用。 建设指标:

⑴医学技术水平:具有一定的解决疑难、复杂、危重疾病的能力,某些病种具有(或基本具有)市内领先、省内或国内先进的诊治技术,能解决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健康的关键诊治问题。 近3年开展有填补市内空白的新技术、新业务;各项医疗指标达到所在级别甲等医院重点专科的要求, 该专科甲级病历达90%以上,无丙级病历; 根据专科建设方向,制定重点诊疗病种及优化诊疗方案,并在临床中加以运用。加强省内外技术合作和交流,引进和推广应用新技术,研究开发临床适宜诊疗技术。 在本学科领域具有明确而稳定的专科主攻方向,临床特色突出并具有发展优势,科研支撑条件较好,研发能力较强,在该领域处于全市领先或先进水平。承担有省级以上科技项目并进展顺利; 近5年有填补省内空白的新技术、新项目; 近5年有获得省(部)级科技奖或市(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及以上科研成果奖项; 近3年在国际、国家级或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医学论著或综述文章15篇以上。 ⑶学术队伍建设:专科带头人学术造诣深、学风正、医德好,具有团队协作能力,在省内或全市有一定知名度,担任省

专业群建设管理办法

江苏省徐州市张集中等专业学校 “十三五”专业群建设管理办法为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优化专业结构,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大力提升人才培养水平,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推进职业学校现代化专业群建设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建设目的与意义 开展专业群建设旨在引导各部结合实际,科学定位,优化结构,彰显特色。通过积极探索有效的专业群建设机制,逐步形成服务方向明确、社会效益明显、具有自身特色和优势的人才培养结构,满足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多类型和紧缺型人才的需求,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和综合竞争实力。 二、专业群建设方式与条件 专业群是指学校围绕某一技术领域或服务领域,依据自身独特的办学优势与服务面向,以学校优势或特色专业为核心,按行业基础、技术基础相同或相近原则,充分融合相关专业而形成的专业集合,并代表着学校的专业发展方向和重点。一个专业群原则上由一个核心专业与三个以上相关专业构成,各部应以专业群为单位进行重点建设。 学校专业群,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专业符合本校办学定位和发展方向,已纳入学校专业建设规划并进行重点建设,且建设成效良好。专业群中的核心专业具有明显的

学科优势、行业优势或区位优势,与地方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密切相关,能充分体现学校的办学特色。 2.专业的改革与建设基础较好,核心专业与相关专业的培养模式改革力度大,教学经费投入保障充分,课程建设成效显著,社会服务能力强。 3.专业的师资队伍整体实力较强,核心专业与相关专业有高水平的专业带头人与数量充足的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承担有高水平的教改项目,取得优秀教学成果。 4.专业群建设方案科学可行,改革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具体,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政策保障到位,能有效调动教师积极投身教学改革。 三、重点专业群建设内容: 1.人才培养体制建设 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对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的需求为依据,按照“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人才培养模式的要求,创新专业群人才培养体制,与企业(行业)共同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现专业教学要求与企业(行业)岗位技能要求对接;推行“双证书”制度,实现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引入企业新技术、新工艺,校企合作共同开发专业课程和教学资源;积极试行多学期、分段式等灵活多样的教学组织形式,将学校的教学过程和企业的生产过程紧密结合,校企共同完成教学任务;建立行业、企业和社会参与的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

工程项目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变更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变更行为, 严格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变更科学合理、严谨规范、廉洁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及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县 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本县政府投资(含使用国有资金)建设项目的工 程变更。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变更,是指政府投资工 程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 (一)工程设计图纸的变更; (二)因建设单位原因造成施工方案的变更; (三)重要材料与设备的改变; (四)施工现场条件等实际情况与勘察报告等技术资料不符引起的现 场签证及变更; (五)工程量清单与费用的调整; (六)因法律、法规、规章调整引起的变更; (七)其他导致工程造价发生较大变动的变更。 第四条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变更应当遵循科学、合理、经济,先 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 工程变更应以书面或补充合同的形式签订,具体内容应与招 - 1 -

标文件、施工合同相一致,不得签订与主合同、招标文件精神相违背的补充合同。不得以工程变更名义,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肢解工程,规避招投标。 第五条工程项目施工中,遇暗沟、古墓、软基等地质实际 情况与地质资料不符及不可预见且急需处理的情况,工程变更增加额在 50 万元以上(不含 50 万元)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组织相关专家召开变更审查会议,商定处理方案,形成书面意见,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抢修抢险应急工程及遇不可抗力等原因的,建设单位应在应急处理后及时履行报批手续,并保留相关影像资料。 第六条工程变更的程序: (一)由提出变更方以书面形式报监理单位,说明变更项目的名称、 理由、概算及对工期影响; (二)建设单位组织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实地勘察,初步核实变更的理由及变更的工程量; (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 位对工程变更的理由及变更的工程量进行洽商,并由参与洽商各方代表在洽商记录上签字盖公章; (四)需要设计单位出具变更文件的,应说明变更理由,由设计单位项 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设计单位的“设计出图专用章”方为有效。涉及重大设 计变更的,须经原审批机关批准或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五)工程变更洽商一致后,由施工单位以书面形式明确变更内容, 监理单位对工程变更引起的合同工期、质量、进度、造 - 2 -

(完整版)医院重点学科建设三年规划

医院重点学科建设三年规划 一、重点学科建设原则 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医疗卫生事业全面改革,医院面临着严峻挑战。我院必须提高以技术含量为主的医疗服务质量,才能在激烈竞争中得到巩固和发展。为了提高医院整体水平,体现医院特色,展示医院优势,必须坚持“科技兴院”方针,实施重点学科建设,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医疗水平,增强科学研究能力和社会服务功能。 二、重点学科建设目标和内容 重点学科建设目标:使该学科学术水平(特别在某一专业方向)逐步达到市级重点学科乃至更高层次重点学科的水平,并带动医院相关学科的发展,从而整体提升医院的学科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水平,为医院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贮备和人才储备,成为本地区有特色、有影响或有竞争力的重点专业学科。 1、科学研究:学科建设主要内容是明确疾病发病机制和提高诊疗水平,最终解决临床问题,应根据学科原有基础、现有优势、当前发展趋势及最有可能突破点等来选择主攻方向,要集中一个学科,不能有诸多突破口,必须从自身优势出发,选准研究方向,确保成效。 2、学科带头人:学科带头人是学科建设中的首要因素,应具备较高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较强的工作能力,能够指导本学科研究方向;同时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团结协作精神和良好的管理能力,

在学科建设过程中造就一支整体素质好、医德高尚、医术精湛、具有团结拼搏精神和甘于奉献精神的技术队伍。 学科带头人的主要工作目标:⑴把握学科发展方向,制定学科建设规划,确定学科建设目标和重大科研项目;⑵培养学术接班人和建设学科技术骨干队伍;⑶疏通和开辟国内外学术交流和科技合作渠道;(4)把握全局,积极发挥重点学科建设效益辐射作用。 三、重点学科建设管理 1、完善制度:通过学科建设,逐步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使学科建设达到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 2、立项程序:申报项目由医院专家组进行评审遴选,遴选指标包括学科带头人知名度、学科原有学术地位及学科人才梯队组成等。 3、计划实施:在申报重点学科时必须制订详细和周密的建设计划,包括建设目标、研究计划、梯队建设、学术交流、预期成果及考核指标等。一旦立项相关计划必须认真实施,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医院将给予全力支持和严格监督,保证学科建设顺利进行。 4、评估考核:重点学科建设实行滚动制管理,三年为一个建设周期。每年考核一次,第二年年末进行中期考核。由相关领域专家对科研进度、人才培养、成果转化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以作为是否继续支持学科建设的依据。评估与考核要实事求是,坚持严谨科学的态度。 5、管理中应注意的问题:为了保证学科建设顺利进行并最终取得圆满成果,在管理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⑴建立健全医院-学

市重点学科建设管理

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市医学重点学科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医学重点学科整体水平和学科经费使用效能,带动全市医学进一步发展和医疗水平进一步提高,根据有关法规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医学重点学科的建设和管理。 本办法所称的市医学重点学科是指符合我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规划,经评估认定或批准,学科整体实力在深圳市处于领先水平或有明显特色,通过重点扶持和建设有望达到省内先进以上水平的医学类学科。 第三条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科学规划、科学管理、科学评估、科学整合优势资源的原则,以学科或专业科室为建设主体、所在依托单位为重要支撑,明确责、权、利关系,努力提高建设绩效。 第二章管理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市卫生局职责: (一)统一管理全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工作; (二)制定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规划、政策和评估体系及考评办法; (三)对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予以监督并组织专家进行评估; (四)负责市医学重点学科经费预算管理; (五)对市医学重点学科经费使用开展绩效评估。 市卫生局应成立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专家委员会,市医学

重点学科建设专家委员会负责参与医学重点学科相关政策制定、医学重点学科评估、指导、咨询和相关课题研究工作。 第五条市财政局职责: (一)将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经费设立专项部门预算科目,纳入年度预算; (二)对市医学重点学科经费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市医学重点学科依托单位职责: (一)统筹管理本单位内的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工作,为医学重点学科的投资与建设绩效负管理责任;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医学重点学科管理制度和配套措施,规范本单位医学重点学科管理; (三)组织选拔医学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和经学术带头人提名的技术骨干; (四)大力支持学术带头人的工作,为医学重点学科落实建设计划创造条件; (五)督促和支持学术带头人和技术骨干进行医学继续教育; (六)对医学重点学科的基础设施建设、仪器设备购置、人员编制、人才培养和引进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和政策优惠,对财政拨付的专项经费不足部分予以支持和补充; (七)确保医学重点学科经费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接受财政、监察、审计、卫生等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市医学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职责: (一)学术带头人是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的直接责任人,全面

大学数据管理办法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

大学数据管理办法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 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促进学校办学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加强对学校本科专业(以下简称“专业”)的建设和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校的专业建设,应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有利于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 第三条学校的专业建设,要有计划扩展外延,着力充实内涵,坚定不移地为国防、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坚持稳定提高理学、工学、管理学等门类专业办学水平,积极发展文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类专业的原则。 二、专业设置和调整 第四条学校的专业设置及其调整,应适应国家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遵循教育规律,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数量与质量,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特殊与一般的关系。 第五条

学校专业设置和调整要服从和服务于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际以及高等教育整体发展的要求,要有利于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布局,提高总体效益,确保教育质量;有利于学校形成专业优势,办出特色;有利于增强高等学校主动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能力,促进高等教育协调发展。 通过现有专业扩大招生、拓宽专业服务方向或共建、合作办学等途径,能基本满足人才需求的不应再新设置专业。 第六条 学校的专业设置及其调整,应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及有关要求,按规定程序办理。专业修业年限也应严格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七条学校设置新专业和调整必须具备下列要求: (一)符合学校发展规划。在新设或调整专业时,须认真做好人才需求预测,要充分论证新设或调整的专业对本校、本地区人才培养工作和学校可持续发展所产生的影响。 (二)有学科专业建设发展规划、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教学计划和其它必需的教学文。 (三)能配备完成该专业教学计划所必需的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四)具备该专业必需的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习场所、教室等办学基本条。 (五)新设专业一般应有已设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

建筑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设计变更及工程技术变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为明确工程相关单位、业主(或称发包人、甲方、招标人、建设单位,下同)内部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及权限,规范工程变更(简称变更)的分类及申报审批程序,保证工程质量与进度,有效控制工程投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致远地产有限公司工程设计变更。工程变更所遵循的原则为优化设计、不降低原设计使用要求、尽量降低或少增加工程成本,并按分类、分级的原则快速、准确、有序地予以处理。 三、所有工程设计变更,按本办法经批准后由工程部下发变更指令并经过公司领导审批后,施工单位(或称承包人、中标人、乙方,下同)依据变更指令进行工程变更。没有变更指令,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上述变更。任何工程变更均不表示,也不应以任何方式使原施工合同作废或无效。 四、由于施工单位过失、违约或毁约及施工方法或工序引起的变更指令,变更增加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业主有权不予认可和支付相关的变更费用,且工期不得顺延。 五、所有工程都须编制施工预算和施工图预算。施工预算是指根据合同、施工图纸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中标文件(如

投标原则及单价等)及招标文件等编制而成的造价文件。施工图预算是指编制单位根据合同、施工蓝图、定额文件及定额计价法的计价原则和有关规范等编制而成的造价文件。 六、增加合同外项目,引起工程数量和相应的单价、合同总价变化,应按照本办法的有关程序确定费用。 七、工程项目变更须有技术论证和经济分析,并按程序报批后实施。对于某些特殊的工程变更(如抢险等时间上不允许的),经济分析未能及时与技术论证同步报送的,可先报该项目投资估算,但经济分析应在技术论证上报7天内报审,经审批的经济分析作为投资控制的依据。 八、工程变更是指经批准后由监理单位根据规定下发指令的任何工程改变。以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为基础,凡相对于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发生工程数量变化的项目均为工程变更项目。工程变更造价控制以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编制的施工预算为基础,单项金额相对于施工预算对应项目变动的金额作为工程变更审批权限依据。施工预算仅因与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数量发生变动差异的,按有关规定报批。在施工预算报批之前,出现与中标造价、合同造价有变动的项目应按工程变更程序报批。工程变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工程签证、设备材料变更、新增项目等。 九、监理单位和项目管理单位要加强工程变更管理,建立工程变更台账,按月度对各类变更项目、原因、工程数量、费

重点专科建设实施方案

蚌埠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重点学科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培养和发挥我院重点学科优势,提高我院医、教、研竞争能力,在总结“科教兴院”建设的基础上,选拔一批医疗管理、技术服务和科技优势明显的先进学科,力争经过5年的建设,使其总体水平达到省市先进水平行列。 二、建设目标 医院重点学科将形成技术精湛,服务优良,设备完善,以诊治疑难病为重点,具有一定规模的标志性现代医学学科。具有较强的解决本学科疑难、复杂、危重病症能力;具有对本学科关键技术、方法消化吸收和创新的能力,能跟踪医学科技发展;具有较强推广应用医学高新技术的能力;具有较强开展学术交流的能力;能成为本市的医学技术指导中心和优秀临床人才的培训基地。 三、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两项以上均可申报: (一)、医学技术水平。具有一定的解决疑难、复杂、危重疾病能力,病床周转率、疾病治愈率和各项医疗指标必须达到三级医院重点学科的要求,技术水平总体达到市内先进水平。 (二)、医学科技优势。近5年来已承担院级以上科研课题超过2项,有1项科技成果获奖。近3年至少有3篇以上论文在SCI期刊上发表。 (三)、学术队伍建设 学科带头人在皖北乃至全省有较高知名度,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技术职称或担任市级以上相关学术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以上学术职务。已形成一支年龄、学历和知识结构较为合理的专业技术队伍,学术上有较强发展潜力。 (四)、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社会和病人满意率高。 (五)、支撑和保障。所在科室必须按照学科结构调整的原则,保证重点专科有足够的规模发展空间,以及足够的相关条件支持。 四、申报与审批 (一)推荐。各科室根据申报条件做好推荐申报工作,并认真组织论证工作。

苏州市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法

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法 重点专科建设是加强医院建设,促进医、教、研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为了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发挥重点专科的示范、带头作用,从而提高医院整体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成立重点专科建设领导小组 二、重点专科的产生 由重点专科建设领导小组提议,从医院的发展出发,根据《苏州市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经院科技委员会评审确定后上报市卫生局审核。 三、重点专科建设目标 巩固和发展已有的重点专科优势,进一步提高科研能力和水平,重点扶持培养一批专科,争取更多的专科达到市级和自治区重点学科水平。 四、重点专科建设内容 1.围绕专科发展方向开展临床及基础科研工作,提高专科科研及临床医疗水平。 2.专科人才培养,专科人才梯队建设及专业设备购置。 3.加强横向联系,与内地先进的口腔医院加强协作,邀请疆内外知名专家来院授课、讲学、挂职。 五、重点专科建设专项经费 医院设立重点专科建设专项经费,每科每年10万元,实行专款专用,专项核算。重点专科负责人在每年年初提出科室人员培训、设备购置及科研计划,经科教科审核,报院务会批准。在经费使用过程中严格控制,监察其支出与主攻目标的一致性和合理性。 重点专科专项经费使用范围: 1.课题经费不足时给予支持。 2.国内外学习班及学术交流活动。 3.聘请疆内外知名专家来院讲学或兼职,根据双方达成的意见,经医院批准的劳务酬金。 4.专业仪器设备购置,购置前须经设备委员会及相关人员论证,以免重复购置及浪费。 5.经科技委员会审核过的其他经费。 六、重点专科的管理 1.分管院长负责,医院重点专科建设领导小组协调指导重点专科建设的有关问题。 2.各重点专科主任为专科负责人,实行负责人负责制。负责人必须充分发扬民主,把握专科发展方向,兼顾近期和远期目标,制定专科发展规划,确定专科建设目标,选拨好专科接班人,通过全科室努力形成专科特色。 3.各级重点专科确定后,应严格按照专科建设计划进行年终考核。 4.医院每年举行一次重点专科发展研讨会,每个重点专科汇报专科建设情况及次年发展计划。目的是总结经验,指出不足,纠正方向,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5.确保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论文发表在国内各级期刊上,鼓励在国外期刊发表,并给予奖励。积极承办全国及自治区级学术会议,鼓励科技人员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通过与同行的交流促进学科发展。 七、重点专科建设的相关政策 1.对重点专科人员编制、人才引进、职称晋升、出国培养和参加国内外学术活动给予优惠政策,优先考虑。 2.对医院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及后备人才给予重点推荐、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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