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监办备案申请表

电监办备案申请表
电监办备案申请表

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备案资料报送工作联系人统计表

企业名称部门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备案申请表

工程名称:

申请单位:(盖章)

年月日

填写说明

一、本申请表一式贰份,封面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二、参建各单位信息应如实填写,如标段(施工单位等)较多时,可续行填写。

三、审查意见应有建设单位法人代表签字确认。

四、需提交的报备资料清单(复印件):

(一)电力建设工程项目需报备材料

1.电力建设工程项目核准(审批)文件。

2.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件。

3.电力建设工程项目接入系统审查意见批复文件。

4.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设施预评价报告批复文件。

(二)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需报备资料

1.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委员会成立文件。

2.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封面、签发页、目录。

3.电力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封面、签发页、目录。

4.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

5.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与各参建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

6.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主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取得山东能源监管办备案的电力安全培训监管机构(2014年以前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

7.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封面、签发页、目录及电力监管机构《电力企业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三)电力建设工程项目设计、监理、总承包(施工)单位选择及其资质条件备案资料

1.电力建设工程项目设计单位中标通知书、工程承包合同封面、目录、签发页及企业相关资质证照。

2.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工程承包合同封面、目录、签发页及企业相关资质证照。

3.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单位总监、副总监及监理人员资格证件。

4.电力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工程承包合同封面、目录、签发页(包括企业资质、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及近三年安全无事故证明等)。

5.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各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得山东能源监管办备案的电力安全培训监管机构(2014年以前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筑工程管理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

(四)电力建设项目大型机具配备及危险性较大作业安全管理备案资料

1.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大型起重机械管理制度封面、签发页、目录。

2.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大型起重机械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使用登记证明封面、签发页等。

3.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其它特种设备(例: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电梯等)管理制度封面、目录、签发页。

4.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封面、目录、签发页。

工程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项目核准(审批)文号

工商登记(营业执照)

注册号

姓名电话传真手机

工作联系人

根据《山东省电力建设工程备案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现提出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备案申请并备案材料一并报送,请予以备案。

审查意见:

建设项目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

附表3

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备案表1

一、电力建设工程项目主要人员情况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邮编建设项目

职务电话负责人

工程管理部门

职务电话负责人

安全管理部门

职务电话负责人

二、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招标时间及招标

文件编号

投资主体及比例

项目经济类型国有□集体□民营□全资□股份□其它□

建设规模(电压等

级、容量、线路长

度等)

关键节点工期

开始时间完成时间

(主要施工节点)

项目建设性质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其它□

计划实际开工日期

年月日年月日

计划投产日期年月日

附表4

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备案表2

一、电力建设项目的核准、审批、注册情况

项目核准或审批

机关核准审

批时间

核准或

审批文号

环境影响报告批复机关批复

时间

批复文号

安全设施预评价报告批复机关批复

时间

批复文号

施工许可证批复

机关批复

时间

批复文号

企业登记注册机关名称

注册

时间

注册号二、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情况

(一)安全管理部门设置及安全监督和保证体系的建立情况

(二)电力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工作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及持证情况

岗位/职务姓名培训发证机关发证时间证书编号主要负责人

分管安全

工作负责人

安全管理

部门负责人

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管理人员

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备案表3

一、电力建设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

二、电力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及有效实施情况

三、电力建设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发布及落实情况

四、电力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情况

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备案表4

一、电力建设项目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备案及管理情况

二、电力建设项目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

三、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备案表5

一、电力建设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选择及其资质情况(一)电力建设项目设计单位情况

设计单位

资质等级资质范围

资质编号核发机构

选择方式招标时间年月日项目负责人技术职称专业

建设项目

设计内容

(二)电力建设项目监理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资质范围

资质编号核发机构

选择方式

招标时间年月日

岗位姓名执业资格执业

证号

有效期

执业证

颁发机构

项目总监项目副总监

附表8

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备案表6

电力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联系人项目名称

资质等级资质范围

资质编号资质有效期年月日

合同总价

元安全生产费用

投入计划

实际投入万元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取证情况

岗位或职务姓名

培训

合格

证号

取证时间发证机关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安全管理部门

负责人

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情况

岗位

项目

现有

人数

持证

上岗

人数

持证上岗

率(%)

发证机关电工作业

焊接作业

高处作业

特种设备作业

(安装维修、司

机、起重工等)

工程分包情况主要专业(劳务)承包

单位名称

资质

等级

分包范围项目负责人

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备案表7

建设项目大型机具配备计划

一、建设项目大型起重机械配备计划

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额定功率责任单位

二、建设项目其他施工机具配备计划

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额定功率责任单位

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备案表8 一、建设项目危险性较大作业安全管理

危险性较大作业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目录工程项目主要危险因素

分析及控制情况

施工单位

二、其它需要备案的情况

质量监督站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及注意事项(精)

监督站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工程竣工验收 (一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检。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存在施工质量问题时,应由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整改完毕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二符合下列要求后建设单位方可组织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报告(项目经理、总监执业印章、法人代表签章。 2、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总监、单位公章。 3、勘察、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项目负责人、法人代表签章。 4、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5、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 6、建筑节能审查意见书。 7、环保部门认可文件。 8、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9、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 10、初验整改通知单、整改报告。 1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监督通知书。 1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人员组成名单、工程竣工验收方案。 13、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查记录。

14、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 15、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施工单位自评报告及监理评估报告。 16、拟申报优良工程意见。 (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盖章,项目负责人签字 17、甩项说明或报告建设、监理、施工、设计盖章,项目负责人签字。 18、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证明。 19、责任主体授权书及终身承诺书。 20、养老保障金缴纳确认证明 二、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 1. 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2.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 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对于重大工程和技术复杂工程,根据需要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验收组。 3. 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 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4. 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3五大责任主体共同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4五大责任主体共同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

28号令及标准、承装承修承试资质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管理,规范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行为,维护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市场秩序,保障电力安全,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监管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审查、颁发、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电监会)负责指导、监督全国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电监会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派出机构)负责辖区内许可证的受理、审查、颁发和日常监督管理。 第四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活动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许可证。除电监会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活动。 本办法所称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是指对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 第五条取得许可证的单位依法开展活动,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分类与分级 第六条许可证分为承装、承修、承试三个类别。 取得承装类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 取得承修类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维修活动。 取得承试类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试验活动。 第七条许可证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 取得一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取得二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22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取得三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取得四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取得五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第三章申请、受理、审查与决定 第八条申请许可证,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的派出机构提出。 申请人取得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或者变更经营范围。 第九条申请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注册资本; (三)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设备、经营场所; (四)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任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申请及表格

监督备案号: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 申 报 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 江苏省建筑安全监督总站制 1 申报说明 1、建设单位到安监机构领取本表,按要求填报。 2、办理安全监督备案时,所提交的申报资料须装订成册,申报资料中第2、 3、9项应提供原件备核。 3、安全技术措施备案应提交以下资料: (1)施工组织设计中各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3)深基坑工程在办理备案时,还应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要求和附件中所列工程规模,提供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相应的审核、审查手续;超过一定规模的还应提供专家论证报告。 4、安全监督机构审查建设单位提供的安全监督备案资料,符合条件的5日内办理完备案手续;资料不全或不符合条件的,自收到备案资料之日起5日内退回备案资料并说明理由。 5、安监机构办理工程安全监督备案后5日内发出《建设工程安全监

督通知书》。 6、工程类型: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基础设施和其它工程。 7、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按照建质〔2008〕91号文件要求填 写。 8、建设单位应如实逐项填写本表,各安全责任主体单位名称应填写 全称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9、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报送的安全监督备案资料的真 实性、有效性及是否具备安全监督备案条件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10、《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申报表》一式四份,安监机构、建设单 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2 1-1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申请书 :(安监机构) 今有我单位建设的工程,按照《建设 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 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 等相关规定,现携下列材料到你单位办理工程安全监督备案手续。 序申报资料证书(合同)

成都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备案表

成都市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质量监督备案表 (建筑工程) 监督备案号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盖章) 备案日期年月日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制

工 程 概 况 工 程 地 址 勘 察 单 位 资 质 等 级 设 计 单 位 施 工 单 位 监 理 单 位 建 设 代 理 单 位 建 筑 面 积 m 2 结 构 类 型 层 数 地下 层 地上 层 总 高 m 电 梯 台 自 动 扶 梯 台 工 程 类 别 投 资 性 质 工 程 造 价 万元 计划开竣工日期 勘 察 文 件 施工图设计文件 施工图设计 文件审查机构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 查 备 案 号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联 系 电 话 建设代理单位 项目负责人 施工项目经理 总监理工程师 见证取样送检人

以下内容需根据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通过的设计文件和勘察资料在所选项目打“√”,凡属“其它”的项目,需填写具体的内容。 工程基本情况 基础结构型式 筏板或箱型基础 独立柱基 条型基础 墩基础 桩基础 其它地基类型 天然地基 复合地基复合地基类型 C F G 复合地基 振冲复合地基 高压旋喷复合地基 压力灌浆复合地基 换填地基 其它桩基础类型 普通预制桩 预应力管桩 振动沉管灌注桩 大直径人工挖孔桩 其他类型桩基钢结构 (包括网架结构)子分部 普通钢结构 网架预应力结构工程 建筑节能 设备安装 配电系统 给排水 自动喷淋

工程基本情况 公用建筑装饰及吊顶 楼宇对讲系统 建筑幕墙 石材 玻璃 铝塑板 其它结构转换层 新技术、新工艺、 新材料采用情况 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备注:

关于印发《关于规范电力系统职工投资发电企业的意见》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08]28号)

关于印发《关于规范电力系统职工投资发电企业的意 见》的通知 国资发改革[2008]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有关中央企业: 国资委、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电监会《关于规范电力系统职工投资发电企业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八日 关于规范电力系统职工投资发电企业的意见 国资委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电监会 近年来,各地一些国有电力企业通过成立职工持股会等方式,组织职工在发电企业改制中持股和投资新建发电企业,对于形成企业多元股东结构、鼓励职工参与公司治理、调动生产积极性起到了一定作用,但由于操作不规范,引发了不公平竞争、国有企业利润转移和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小组关于“十一五”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7〕19号)精神,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规范电力系统职工投资发电企业行为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规范电力系统职工投资发电企业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要求,妥善解决电网企业职工持有发电企业股权问题,理顺发电企业产权关系,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公平竞争,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电力工业又好又快发展。 规范电力系统职工投资发电企业的基本原则:一是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二是区别对待,分类指导;三是稳妥操作,确保稳定;四是加强领导,强化监督。 二、规范电力系统职工投资发电企业行为

云南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报监备案表

云南省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报监备案表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单位(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单位(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云南省建设厅监制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项目经理 (建造师) 证书 编号 工程地点项目总监 理工程师 证书 编号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 人 联系 电话 施工单位法定代表 人 联系 电话 监理单位法定代表 人 联系 电话 面积(㎡)/造价(万元) / 建设单位 代表 联系 电话 结构形式建筑物总 高度(米) 层数 建筑物跨度 (米) 合同开工日期年月日 合同竣工日期年月日安全主管人员 单位姓名证书编号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驻工地 代表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建造师) 专职安全员 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 程师

施工安全监督前提条件审查 工程所在地建筑安全监管部门意见 经审查:工程具备安全文明施工条件,准予备案。 (章) 经办人:审核人: 年月日 注: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报监备案须知 办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报监备案手续时,请提供“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报监备案表”及其应提供的资料附件装订成册(附件按应提供资料顺序装订)一式三份;办结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备案凭证一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各一份。“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评价书”一份,施工方留置施工现场进行阶段性评价,工程竣工后,由建筑安全监管部门作总体评价。 一、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报监备案手续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建设工程安全报监备案表; 2.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承诺书; 3.建设工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交纳证明复印件; 4.工程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5.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标准规范制定); 6.安全文明施工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 7.拟进入施工现现场使用的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 电梯、桩工机械等)的型号、数量; 8.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一览表。 二、拆除工程提交以下备案资料: 1.建设工程安全报监备案表; 2.作业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交纳证明复印件; 3.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4.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5.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6.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中国组织机构代码申请表

组织机构代码申请表 (广州市) (申办机构在此盖章)

注意事项:1、请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并对所提供的办证信息负责。

2、本表未盖公章无效,印章内容应清晰可辨。 3、复印件中的文字及图案要求清晰不能有遮挡(包括印章的遮挡)。 4、收费标准:代填费5元(收费依据:穗价[1995]23号)。 5、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7b1134428.html,,咨询电话:83228613至83228618。 填表说明 一、机构名称、单位网址 按申请机构经核准的全称填写;填写组织机构有效的网络地址。 二、机构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按批准文件(或证、照)中核准的地址填写;邮政编码按机构核准地址所对应的邮政编码填写。 三、实际办公地址、、邮政编码、 若与注册地址不一致填写申请机构实际的办公地址(具体到街道门牌号)及办公地址相对应的邮政编码。 四、实际生产地址、实际经营地址、邮政编码 有生产地址或经营地址的应填写申请机构相应的地址(具体到街道门牌号)及相对应的邮政编码。 五、注册号或批准文号、成立日期 企业应填写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号;机关单位填写批准成立的批准文号;事业单位填写事业单位登记证登记号;社会团体填写社团登记证登记号;其它组织机构填写国家认可的批准号。成立日期按组织机构执照、证书、文件核准或批准的日期填写。六、法人代表/负责人、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申请机构具备法人资格的,按注册证照或批文上的法人姓名填写,申请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按注册证照或批文上的负责人(投资人或经营者)姓名填写。请选择相应的证件类型并填写证件号码,中国居民请填写身份证号码;中国军人填写军官证、士官证号码,港澳台居民填写通行证或台胞证号码,外籍人士填写护照号码。 七、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按照开业/变更通知书填写,无开业/变更通知书或开业、变更通知书中没有体现的内容按照实际情况填写。 八、手机号码、机构电话、传真 手机号码填写机构法人代表(负责人)有效手机号码,该号码主要用于短信通知代码证年检及到期换证;电话号码、传真号码均填写申请机构有效的电话号码及传真号。 九、主管部门全称、主管机构代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含有上级主管机构名称的,应填写主管部门的名称全称及代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填写其举办单位或业务主管单位的名称全称及代码;机关单位和其他机构应填写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的名称全称及代码。 十、主要产品 填写本企业生产的主要产品的具体名称。 十一、经办人、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联系电话 由办证经办人署名,并填写其证件类型和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填写要求参照第六点)有效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固定电话)。十二、是否自助填写以下内容, 请在对应方框打勾,选择“是”请参照填表说明第十三至二十三条自行填写,选择“否”则视为需要委托代填,请在指定位置签名。 按照GB/T20091-2006《组织机构类型》规定的机构代码填写。 十五、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按照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调整的通知》(国统字[2011]86号)的规定填写本单位所属登记注册类别和代码。 十六、行政区划 按照GB/T2260-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规定的名称代码填写。 十七、经济类型 按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局国统字(1992)344号《印发<关于经济类型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填写所属类别和代码。 十八、经济行业 按照GB/T4754-201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的规定填写本机构所属的类别代码。 十九、币种代码 按照GB/T12406-2008《表示货币和资金的代码》的规定填写货币种类的代码。 二十、产品代码 限生产企业填写;按照GB/T7635-2002《全国主要产品分类与代码》规定的名称代码填写。

办理安全报监制度需要的资料(新)

办理安全报监制度需要的资料(新)

办理安全报监 施工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必须到所属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安全报监手续,明确有关监督程序,领取和填写有关资料和表格。 一、办理安全报监所需资料 1、工程概况 2、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一览表 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制定相应的专项施工方案) 4、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 5、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书 6、建设工程安全报监备案表(4份,一份装订成册,其余退还); 7、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承诺书(4份,一份装订成册,其余退还); 8、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评价书(4份,全部退还到施工项目部填写); 9、建设工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安全文明措施费交纳证明; 10、监理单位需要提供的资料: (1)监理单位资质证书、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

程师资格证”(注册章)、专业监理人员的资格证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书 (3)监理单位人员组织机构 (4)安全文明施工监理规划 1、工程概况 2、编制依据 3、安全监理工作原则 4、安全监理工作目标 5、安全监理工作内容及要求 6、安全监理方法及措施 7、安全监理的工作重点和措施 土方工程、脚手架、模板、高处作业、交叉作业、临时用电、塔式起重机等 8、冬季和雨季施工安全监理措施 9、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 10、监理工作 11、安全监理制度等 (5)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1、工程概况 2、安全监理依据 3、安全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4、安全监理工作管理网络图 5、安全监理工作程序 6、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7、安全旁站监理计划 8、现场监理人员安全守则 9、安全监理师岗位职责 10、安全监理实施分项细则(基坑围护施工、基坑施工、主 体结构施工(脚手架、模板、钢筋绑扎等)、高空作业、施工临时用电、易燃易爆品、施工机械、施工作业环境、

质监站重要分部工程验收规定

关于实行“重要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备案”等 有关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要求的通知 连建质监[2012]04号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5号)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监督工作实施细则》(苏建规字[2011]2号)的规定,为有效的进行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提高各责任主体单位认真履行质量行为,充分发挥企业质保体系作用,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决定从2012年4月1日起,我站将对新受监项目的工程质量监督实行抽查、抽测监督方式(即:以抽查、抽测为主,结合工程实际进行巡查、处罚)。因此要求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单位在完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质量节点验收合格后,将验收的内容告知质监站相应监督抽查科室责任监督员进行备案审查,责任监督员根据工程的实时进度和实际情况开展随机抽查复核工作(告知验收备案分部(子分部)工程内容详见附录)。现将具体要求的通知如下: 第一部分参建各方工程质量行为要求 一、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依法承担工程质量责任,并对所建设的工程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质量全面负责。 1、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证和质量监督手续 2、建设单位设立项目专职质量管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与工程建设相适应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同时应建立建全与工程项目建设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如:工程建筑材料采购管理制度、项目质量管理公示制度、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等)。 3、无明示或者暗示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和迫使承包方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等行为; 二、监理单位:监理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要求对所承接的建设工程承担相应质量责任。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直接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应与中标书中相一致。 1、工程项目的监理机构应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配备与工程项目规模和技术难度相适应的监理人员,监理人员资格证书与承担任务相符; 2、在工程质量监理过程中,应细化工程项目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中相应的工程质量监理工作制度(如:见证取样和送检,平行检验,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签认,单位(子单位)工程预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等)。 3、严格履行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中相应质量控制权利,对现场发现使用不合格材料、构配件、设备的现象和发生的质量事故,及时督促、配合责任单位调查处理。 4、监理人员应对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工程不得签字,并责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返工 5、严格按照审图机构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质量标准、规范进行精心监管;加强对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的过程检查验收;对进场的建筑材料设备均应严格进行检查; 三、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要求对所承接的建设工程承担相应质量责任。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所承接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负领导责任。 1、所承担的任务与其资质相符,项目经理与中标书中相一致,有施工承包手续及合同。 2、配备与工程项目规模和技术难度相适应的、业务素质高且具有项目质量管理工作实际经验的工程质量管理人员的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质检员等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具有相应资格及上岗证书。 3、项目经理应持有授权委托书,并应在委托书中明确其代表单位法人承担工程项目质量责任,一个项目经理在同一时间段内只能承担一个项目的建筑主体工程施工。发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4、设立独立配备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技术质量管理组织机构,有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

《承装 修 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 电监会 号令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电监会28号 令)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12月9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主席办公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公布,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主?席? 王旭东 二○○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管理,规范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行为,维护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市场秩序,保障电力安全,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监管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审查、颁发、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电监会)负责指导、监督全国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电监会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派出机构)负责辖区内许可证的受理、审查、颁发和日常监督管

理。 第四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活动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许可证。除电监会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活动。 本办法所称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是指对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 第五条取得许可证的单位依法开展活动,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 分类与分级 第六条? 许可证分为承装、承修、承试三个类别。 取得承装类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 取得承修类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维修活动。 取得承试类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试验活动。 第七条? 许可证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 取得一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取得二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22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取得三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取得四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取得五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第三章? 申请、受理、审查与决定 第八条? 申请许可证,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的派出机构提出。

办理安全报监制度需要的资料新

办理安全报监制度需要的资料(新)

————————————————————————————————作者: ————————————————————————————————日期:

办理安全报监 施工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必须到所属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安全报监手续,明确有关监督程序,领取和填写有关资料和表格。 一、办理安全报监所需资料 1、工程概况 2、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一览表 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制定相应的专项施工方案) 4、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 5、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书 6、建设工程安全报监备案表(4份,一份装订成册,其余退还); 7、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承诺书(4份,一份装订成册,其余退还); 8、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评价书(4份,全部退还到施工项目部填写); 9、建设工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安全文明措施费交纳证明; 10、监理单位需要提供的资料: (1)监理单位资质证书、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注册章)、专业监理人员的资格证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书 (3)监理单位人员组织机构 (4)安全文明施工监理规划 1、工程概况2、编制依据 3、安全监理工作原则 4、安全监理工作目标5、安全监理工作内容及要求 6、安全监理方法及措施 7、安全监理的工作重点和措施 土方工程、脚手架、模板、高处作业、交叉作业、临时用电、塔式起重机等 8、冬季和雨季施工安全监理措施 9、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 10、监理工作 11、安全监理制度等 (5)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1、工程概况2、安全监理依据 3、安全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4、安全监理工作管理网络图5、安全监理工作程序 6、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7、安全旁站监理计划 8、现场监理人员安全守则9、安全监理师岗位职责 10、安全监理实施分项细则(基坑围护施工、基坑施工、主体结构施工(脚手架、模板、钢筋绑扎等)、高空作业、施工临时用电、易燃易爆品、施工机械、施工作业环境、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等)

江苏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申请表(最新版附全套资料)

监督备案号: 项目编码: 江苏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 申 报 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 江苏省建筑安全监督总站监制

申报说明 1、建设单位登录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现场监管信息系统按要求填报,填报完毕后下载打印申请表。 2、办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时,所提交的申报资料须装订成册,申报资料中第2、 3、9项应提供原件备核。 3、安监机构审查建设单位提供的安全监督备案资料,符合条件的5日内办理完备案手续;资料不全或不符合条件的,自收到备案资料之日起5日内退回备案资料并说明理由。 4、安监机构办理工程安全监督备案后5日内发出《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5、工程类型: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基础设施和其它工程。 6、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按照建质[2008]91号文件要求填写。 7、建设单位应如实逐项填写本表,各安全责任主体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8、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对报送的安全监督备案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是否具备安全监督备案条件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9、《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申报表》一式六份,安监机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各一份。

1-1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申请书 (安监机构): 今有我单位建设的工程,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现携下列材料到你单位办理工程安全监督备案手续。 联系人:建设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年月日

如何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信息登记表

□□□□□□□□-□代码证书流水号机构代码: 河南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信息登记表

填表说明 一、机构类型:按94版和国标GB/T20091-2006分别填写。 二、机构名称:填写组织机构名称必须是全称(与批件一致),逐格填写。 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填写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其他证件填入类别及证件号码;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填写负责人的相关内容。 四、经营或业务范围:各类机构分别根据自己证照上的经营或业务范围(职责或宗旨)填写;其他机构可根据自身开展的具体业务填写。 五、经济行业:根据国标GB/T4754-94和GB/T4754-2002《国民经济行业》分别填写对应的经济行业及代码。 六、经济类型:根据国标90版和2000版《经济类型分类与代码》填写对应的经济类型及代码。 七、成立日期:按批件成立日期填写,批件无此项的填写组织机构实际设立日期 八、职工人数:按本单位实际职工总数填写。 九、主管部门: 1、国有、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等申办单位填写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的名称及其机构代码; 2、社会团体、工会等机构填写业务归口或业务主管部门的名称及其机构代码; 3、无主管企业和部门的不必填写。 十、注册资金:按批件注册资金填写,批件无此项的不填。十一、外方投资国别(地区):仅外资企业填写。 十二、行政区划:填写机构地址所在区划。 十三、邮编:填写机构地址所在区的邮编。 十四、机构地址:按批件逐字填写。批件无地址的按下一条填写。 十五、经营地址:应如实填写单位经营所在地址,逐格详细填写。应包括省、市、县(市、区)、乡(镇)、村、街道名称和门牌号。与上条完全一致的可写“同上”。 十六、联系电话和法人手机:要据实填写,能及时通知到为准,Email邮箱地址有就填写,无则可不填。 十七、登记或批准机构:填写核准登记或编制审批本单位设立的机关名称全称。 十八、注册号(批准文号):按批件的证照号码或文号填写。十九、申请证书数:副本和IC卡按自己实际需要填写。 二十、主要产品:(限生产企业填写)据实填写三项以内。二十一、是否涉密:一般填否,视为可以公开。填是(涉密)请出具保密主管部门的证明。 二十二、单位网址:有就据实填写,无可不填。 二十二、经办人:填写真实的名称与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办证机关认可的证件号码,联系方式为手机号码。 代码业务办理应提供的材料 1、代码申请表(河南企事业单位信息网提供下载: https://www.360docs.net/doc/7b1134428.html,/); 2、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年审除外); 4、代码证书正、副本及电子副本(新申办除外); 5、主管部门代码证书复印件(仅限非法人单位); 6、组织机构批准证书(批文)分类: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新申办还须提供名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外资企业投资批准证书复印件) b、事业: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新申办还须提交编制文件) c、社团(民非):社团(民非)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新申办须办理预赋码手续) d、机关:行政机关“三定方案”批准文件(编制文件) e、工会: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新申办须提交工会成立批准文件) g、其他机构: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批文等(如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所等); 7、组织机构变更的登记事项涉及到代码证书上的内容的,还须提交相关变更证明文件。 注:以上材料均用A4纸分开复印清晰,并在空白处加盖行政公章;用黑笔工整填写表格,并在指定位置加盖公章。 河南省组织机构代码中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办理施工许可证的资料及质量监督站备案的资料

办理施工许可证的资料及质量监督站备案的资料。挺多的呢,如下: 一、施工单位的资料 项目人员登记表(证书复印件及公章) 专项施工方案(如有需要论证的还需专家论证结论) 安全责任书(与建设单位签订) 公司及项目安全责任书 项目及公司安全应急预案 施工临时用电方案 质量监督站监督申报表及报备用表 进场设备报验 还有需要提交给建设行政部门的资料(办理施工许可证的) 二、建设单位应提交的资料: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两份) 2、立项批文,复印件 3、厦门市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表,原件 4、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原件 5、中标通知书(施工及监理需招投标的工程)原件 6、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请表 7、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或建设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监理单位的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8、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复印件 9、市政府建设用地红线批文,复印件 10、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11、工程预算书,原件 12、施工合同,原件,附合同备案证明 13、监理合同,原件 14、银行资金证明,原件 15、支付保函,盖有收讫章的复印件 16、履约保函,盖有收讫章的复印件 17、建筑(装修)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18、该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证副本,复印件、原件核对 19、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安全施工措施,总监审核签字盖章 20、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1、外地施工单位须提交海沧地税局出具的《外来施工企业税收联系单》原件及在厦备案登记单,原件及复印件 22、缴交各种规费的票据及登记表,扶散基金、工伤保险、工资保证金复印件、原件核对;并提交建筑业企业履约工资保证金制度承诺书原件。 三、合同备案的资料 建设工程合同价备案需提供资料: 一、公开或邀请招标工程 1、中标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项目报建表复印件一份 3、施工合同及其电子文档

办理安全报监制度需要的资料(新)

办理安全报监 施工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必须到所属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安全报监手续,明确有关监督程序,领取和填写有关资料和表格。 一、办理安全报监所需资料 1、工程概况 2、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一览表 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制定相应的专项施工方案) 4、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 5、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书 6、建设工程安全报监备案表(4份,一份装订成册,其余退还); 7、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承诺书(4份,一份装订成册,其余退还); 8、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评价书(4份,全部退还到施工项目部填写); 9、建设工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安全文明措施费交纳证明; 10、监理单位需要提供的资料: (1)监理单位资质证书、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

程师资格证”(注册章)、专业监理人员的资格证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书 (3)监理单位人员组织机构 (4)安全文明施工监理规划 1、工程概况 2、编制依据 3、安全监理工作原则 4、安全监理工作目标 5、安全监理工作内容及要求 6、安全监理方法及措施 7、安全监理的工作重点和措施 土方工程、脚手架、模板、高处作业、交叉作业、临时用电、塔式起重机等 8、冬季和雨季施工安全监理措施 9、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 10、监理工作 11、安全监理制度等 (5)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1、工程概况 2、安全监理依据 3、安全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4、安全监理工作管理网络图 5、安全监理工作程序 6、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7、安全旁站监理计划 8、现场监理人员安全守则 9、安全监理师岗位职责 10、安全监理实施分项细则(基坑围护施工、基坑施工、主 体结构施工(脚手架、模板、钢筋绑扎等)、高空作业、施工临时用电、易燃易爆品、施工机械、施工作业环境、

新质监站备案须提供资料

新建项目工程资料 1、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 2、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4、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含建筑节能设计审核意见); 5、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工程验收记录及检测报告; 6、施工单位自评报告(盖单位法人章,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 7、监理单位评估报告(盖单位法人章,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 8、室内环境验收报告; 9、建筑防雷与专项验收报告; 10、建筑消防专项验收合格文件(对于大型的人群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工程); 11、水电检测报告; 12、民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表; 13、规划专项验收合格文件; 14、居住小区配套设施专项验收合格文件(雨、污水、道路、园林绿化、燃气等); 15、城建档案预验收合格证; 14、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16、见证取样备案书; 17、建设工程质量实验检测协议; 18、其他资料。

校安加固工程 1、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 2、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 3、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 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5、检验批、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6、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8、原材料出场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9、见证取样记录及检测报告; 10、工程质量事故及事故调查处理资料; 11、施工单位自评报告(盖单位法人章,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 12、监理单位评估报告(盖单位法人章,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 13、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单位签署的检查确认文件; 14、施工单位提出竣工验收报告; 15、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16、竣工图。

(电监会28号令)《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修订)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 (电监会28号令)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12月9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主席办公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公布,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主席王旭东 二○○九年十二月十八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管理,规范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行为,维护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市场秩序,保障电力安全,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监管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

的申请、受理、审查、颁发、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电监会)负责指导、监督全国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电监会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派出机构)负责辖区内许可证的受理、审查、颁发和日常监督管理。 第四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活动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许可证。除电监会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活动。 本办法所称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是指对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 第五条取得许可证的单位依法开展活动,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分类与分级 第六条许可证分为承装、承修、承试三个类别。 取得承装类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 取得承修类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维修活动。 取得承试类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试验活动。 第七条许可证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 取得一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

成都市安全监督备案资料

备案资料目录: 1、《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备案表》一式四份; 2、《文明施工责任书》一式二份; 3、《物业化管理责任书》一式二份; 4、《安监备案工程信息表》; 5、中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6、《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有关资料的交接证明材料一览表》; 7、《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开工安全生产条件自查表》; 8、施工准备阶段《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10、项目安全工程师任命文件;项目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验原件;免冠照1寸证件照两张; 11、民工意外伤害保险。(复印件一份)。 备注:以上所有收取复印件的资料,都要查验原件。

成都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备案表

文明施工责任书 编号: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 检查监督单位:(盖章) 签订责任书日期:年月日 为认真贯彻实施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活动的通知和有关要求,将我市初步建设成为中国西部第一个经济快速发展、环境清洁优美、生态良性循环的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范我市建设工地环境保护,提高建设工地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达到“整洁、规范、安全、文明”的要求,在蓉施工的各建筑业企业在开工前均应签订《文明施工责任书》并做到: 一、建筑、装饰装修、房屋拆迁、市政基础设施工地必须实行打围作业、封闭施工做到规范化管理。 二、建筑工地出入口地坪必须进行混凝土硬化处理,市政基础设施工地进入口应设置密目网钢笆或钢筋蓖子,防止泥土带入城市道路。 三、建筑工地主要通道必须硬化,料具场地必须平整夯实,其余裸露泥土要进行绿化,现场临时设施、机具设备、各类建筑材料应合理布置,材料堆码整齐。

组织机构代码申报表(样表)

迁入 宁波市组织机构代码申报表 注:★是必填项,▲是换证、变更加填项。

填表说明 一、机构名称 填写申办单位全称。企业应填写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的名称;机关、事业单位应填写机构编制机关批准的名称;社会团体应填写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名称;其它机构应填写经主管部门批准或核准的单位全称。 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1、企业填写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及其身份证号码; 2、机关、事业单位填写上级行政主管机关任命单位主要领导人的姓名及其身份证号码; 3、社会团体填写社会登记证上负责人的姓名及其身份证号码; 4、其它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填写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及其身份证号码。 三、经营范围(工作职责) 1、企业应按营业执照上所注明的经营范围填写; 2、事业单位应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的业务范围填写; 3、社会团体应按社团登记证上所注明的业务范围填写; 4、机关应填写上级部门规定的主要职能。 四、成立日期及经营期限 企业应按营业执照上规定的成立日期及营业年限填写; 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其它机构应按批准成立日期及有效期填写。 五、主管机构 1、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等申办单位填写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的名称及代码; 2、社会团体填写业务归口或业务主管部门的名称及代码。 六、行政区划 按照GB226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规定的名称和代码。 七、邮政编码 填写单位地址对应的邮政编码。 八、注册地址 填写单位注册地址。应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县(市、区)、乡(镇)、村、街名称和门牌号。 九、电话、传真 填写申办单位电话,传真号。 十、职工人数 填报本单位正式职工的总数。 十一、注册资金 1、企业按营业执照填写; 2、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相关证书上的开办资金、注册资金填写; 3、机关免填。 十二、注册号或批准文号 1、企业应填写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号; 2、事业单位填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的登记号; 3、社会团体填写社团登记上的登记号; 4、机关填写批准成立文件上的文号。 十三、登记批准机构 1、企业应填写核准登记该企业的工商局的名称及代码; 2、事业单位应填写核准登记该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的名称及代码; 3、社会团体应填写核准登记该社会团体的民政部门的名称及代码; 4、机关应填写批准成立部门的名称及代码; 5、其它组织机构应填写国家认可的批准机关的名称及代码。 十四、经办人 由申领单位人员签字,填写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 十五、开户银行、账号 填写单位对应的开户银行和账号。 十六、主要产品 应由从事生产活动的企业按照联合国统计委员会制定的《主要产品分类》规定的名称和代码。 ★所填信息是否涉密,请在对应方框内打勾并加盖公章。如涉密请出示保密机关的证明文件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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