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大学生就业权益的保护(精)

最新大学生就业权益的保护(精)
最新大学生就业权益的保护(精)

大学生就业权益的保护

一、当前大学生就业形势概况

就业是民生之本,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是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具体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自2001年以来,我国高校毕业生数量逐年大幅增加,从2001年的114万人,到2004年的280万人,再到2008年的559万人,屡创历史新高。在二○○八年社会蓝皮书发布暨中国社会形势报告会上,中国社科院表示,2007年全国495万高校毕业生中,至今仍有100万人没有找到工作,而2009年又有610万应届毕业生涌入劳动力市场,加之宏观经济受到自然灾害和国际金融风暴影响,大学生就业形势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巨大压力。

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称《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自劳动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中的又一个里程碑。《劳动合同法》的颁布与实施,对于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劳动合同法》的颁布无疑受到了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的高度关注,它必将对今后大学生就业市场产生震动性的影响。那么,《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究竟是“雪中送炭”还是“雪上加霜”呢?我个人认为,对于大学生而言,《劳动合同法》既是福音,也是挑战!它一方面有利于保障求职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使得用人单位在招聘大学生时更加谨慎挑剔,进一步加剧了大学生就业市场上供大于求的矛盾。

二、《劳动合同法》保障大学生合法权益

面对增多粥少的就业形势,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劳动合同法》给他们撑起了“保护伞”,在劳动合同签订、劳动报酬、试用期限等诸多方面,该法均给予了不同程度的保障。

(一)劳动合同的签订

鉴于目前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较为普遍,《劳动合同法》特别强调,“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大学生求职应当注意这一环节。《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方面的义务:

第一,劳动合同应当在建立劳动关系的一个月内订立;

第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第三,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事项;

第五,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试用期限

试用期是一个敏感的阶段,应聘的毕业生虽已踏进用人单位,但在成为正式员工前总是惴惴不安,生怕失去眼前工作,所以对用人单位总是百依百顺答应一切要求。一些用人单位摸透了毕业生的这种心理,借机牟取非法利益,主要采取以下几种手段:

一是随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原本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为相互了解对方而约定的考察期,然而却成了很多用人单位使用廉价劳动力的一个堂而皇之的借口。针对此现象,《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

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这些规定,将会有效地约束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的行为。

二是在试用期内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大学生勤勤恳恳地在用人单位工作几个月,临近试用期届满,没有收到转正通知,却得到因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被辞退的消息。这使得毕业生白白付出大量时间精力,错过最佳就业期,造成很大被动和损失。针对此现象,《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这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可以在试用期内随意辞退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需要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法律后果。

三是在试用期内廉价劳动力。以前很多毕业生对劳动法律法规不了解,认为试用期就应该拿低工资或者没有劳动报酬,这是一种误解。《劳动合同法》第20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本单位有相同岗位的,不得低于相同岗位的最低档工资标准,实行同工同酬。”今后用人单位不能再让应届毕业生做廉价劳动力,而毕业生也可以依法维护自己在试用期应得的劳动报酬。

四是要求毕业生提供担保或收取财物。少数用人单位为谋取钱财,采用招聘途径,向求职者收取招聘费、培训费、押金或服装费等,获取不当利益。一些毕业生参加面试时,用人单位告知其要参加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录用,培训费自付。但是,当培训结束后,用人单位往往以条件不符、考试不合格等借口拒绝录用。有些用人单位虽然录用毕业生,但是必须缴纳押金和扣押毕业证件,许多毕业生为了得到这份工作,只好无奈地接受。《劳动合同法》第9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同时,该法第84条规定:“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五是随意设定高额违约金。有些用人单位利用其优势地位,常常预先在劳动合同中设定高额违约金,限制毕业生自由流动,侵害了劳动者的择业自主权。《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条款作出严格限制,只有符合下列两种情形时,才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一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如果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二是,对负有保守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义务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等,用人单位可以与之约定竞业限制,如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的约定,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情形。

(三)劳动报酬

基于用人单位的强势地位,许多大学生在求职应聘时,不敢跟用人单位提出劳动报酬,致使用人单位随意降低劳动报酬标准,侵害了大学生的合法权益。针对此现象,《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针对有些大学生利用寒暑假期或课余时间进行勤工俭学的情形,《劳动合同法》也作出了相应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为了惩罚用人单位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

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这对大学生的劳动权益也是一种有力保障。

三、《劳动合同法》增加大学生就业压力

我们欣喜地看到《劳动合同法》给大学生就业所带来的保障和促进作用,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劳动合同法》给大学生就业所造成的较大压力和冲击,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促使企业放缓招聘大学生。《劳动合同法》更加注重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但这必然迅速提高企业的用工成本,企业在招聘大学生时会比以前更加谨慎、苛刻,这就加剧了本已非常严峻的大学生就业形势。从目前大学生就业状况统计来看,与去年同期相比,企业招聘数量明显下滑,大学生们想找到一份专业对口、称心如意的工作更加艰难。

二是大量招聘淘汰不再可行。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多数用人单位采取“大量招聘,大量淘汰”的人才选拔方式,即先大量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经过试用期内的考察之后,再淘汰掉其中不合格的毕业生,而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用人单位身上有了“紧箍咒”,对于一些‘可招可不招’的岗位,他们会通过内部挖潜的方式来解决,减少从社会上招聘的数量。

三是用人单位更加重视人才的技能和素质。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很多企业在招聘大学生时,存在着重学历、重名校的倾向,而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企业在招聘大学生时,会更加注重大学生的能力而非学历,因为企业必须雇用高素质、能力强的员工,才能降低用人成本,保持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没有工作经验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在与有实际工作经验和能力的求职者竞争时,显然处于劣势,大学生找工作靠名气、靠光环的时代,将逐渐成为过去。

此外,《劳动合同法》关于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规定,实际上也在鼓励企业长期用工,这自然就减少了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机会。

四、促进大学生就业的建议

对于应届毕业生来说,除了参加在学校里面举行的各大企业的校园宣讲会,还有一条重要的途径,就是从校外的大型招聘会获取招聘信息,要想在这类招聘会上提高效率、最快地吸引招聘单位的注意,就要注意以下几个细节:

第一,在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山东人才网、智联招聘网等网站上进行注册,填写基本信息和求职意向,及时浏览招聘信息,投递个人简历,勇敢参加面试。

第二,在企业招聘会现场给企业递交简历时,最好选择人不是很多很乱的时候,要争取多跟用人单位聊聊,增加对方的印象,否则你的简历极有可能被淹没在一堆竞争者的简历当中永无出头之日。

第三,给对方简历前,要尽量多地提前做些功课,好好上网查查招聘企业的资料,并针对性地修改简历,然后再去那个企业应聘。

第四,多准备一些自己觉得比较满意、能体现你的气质的近照,这会加深对方对你的印象。

第五,还应该尽量选择好要应聘的职位,找把握最大的职位应聘,不要对同一个公司应聘好多个不同的职位,那样用人单位会觉得你定位不清楚,不是专业人才。

五、影响大学生就业的八种观念

2009年是我国大学生就业压力最严峻的一年。大学生就业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涉及到安定团结的大事,因此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的关注。社会应该关心大学生就业问题,为大学生就业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同时,大学生也应该从现实出发,改变自己的就业观念,到基层、到艰苦的地方去就业,在火热生活中,为祖国贡献青春。目前在大学生中有八种观念影响到大学生就业。

(一)一步到位的观念

许多同学在找工作时,想一步到位,这没有什么不对,但在现实中,一步到位的岗位确实不多,何况同学们对一次到位的要求又是非常高的:工资要高、单位要体面、工作不要太累的、上班不能太远的……这些条件,使同学错过了许多好单位。另一方面,在现实中,我们也常常看到,有的同学一开始认为自己找到了“一步到位”的岗位,可是干了不到半年,就后悔了,认为自己的选择是错误的,不得不重新选择工作。所以在选择工作时,不能太理想化,一个人可能要经过三至四次的选择,才能找到自己终身喜欢的工作。所以对第一份工作不要太挑剔了。

(二)专业对口的观念

关于大学生就业问题的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关于大学生就业问题的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近年来,大学生的就业问题显得越来越突出。一般来讲,大学生毕业后有两个选择:一是找工作,二是继续升学进修,最起码选择继续进修的同学已不算是失业。而对于希望找到工作而未能如愿的毕业生,就业难无疑就成为了他们面临的头等问题。 其实进入大学时,伴随我们的就不仅是4年的学业,就业问题就已经开始围绕在我们的身边,成了说不完的话题。现今,招聘会上的宣传栏上总写着“有经验者优先”,可还在校园里面的我们这些学子社会经验又会拥有多少?为了拓展自身的知识面,扩大与社会的接触面,增加个人在社会竞争中的经验,锻炼和提高自己的能力,以便在毕业以后能真正真正走入社会,能够适应经济形势的变化,并且能够在生活和工作中很好地处理各方面的问题,我开始了我这个假期的社会实践,也就是关于大学生好就业问题的调查。 一.当前大学生就业现状。 2010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达630万余人,社会就业压力大,很多毕业生在职业取向方面优先考虑的前三项是:先就业后择业,先择业后就业,继续深造。有过四分之一的学生希望继续学习,而且此风近年经久不衰,且愈演愈烈。究其原因:一是经济知识时代的影响和人才素质要求的提高;二是就业竞争激烈,优越的职业需要优秀的高层人才;三是心理素质,有的大学生是为了缓解就业压力,回避即时就业问题等因素。 大学生就业难,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大学生需求增长速度赶不上大学毕业生增加的速度。 与发达国家比较,美国约有2.7亿人口,大学近4000所,若要达到如此的比例和规模,中国需要办20000所大学;即使按照韩国目前高等教育的规模水平,中国也要办近10000所大学才够。国内总共才1000多所普通高校,即使算上成人和民办高校,也不过3000多所,大学在校生的人数还远远达不到国家战略发展的需求。 2.大学生的预期收入与用人单位提供的工资之间存在匹配上的困难。 调查发现,我国应届大学毕业生收入预期高估幅度在40%左右,远远高于美国和欧洲等国的10%左右。薪水是人们对一份工作最基本的要求。在2003年北京团委组织的一次针对毕业生的调查中表明,大学生们对薪水要求并不低,在回答“您求职要求的工资底线”时,近六成(56%)人的选择集中在1000元到3000元之间,其中只有15%的人能接受每月挣1000-1500元,两成人可以接受自己的工资在1500-2000元,认为2000-3000元比较合理的占21%。 3.大学生大多选择在发达地区、高薪部门就业,愿到欠发达地区工作的较少。 北京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主任李国忠指出:“其实现在我国的很多地方还是很需要大学毕业生的,比如说基层单位、中西部地区、低收入的技术工作等等,从这个意义上讲,大学毕业生也并不过剩!”山东中医药大学校长王新陆认为,大学毕业生就业难并不是人才过剩,而是结构性问题,人才过剩只是相对的现象。有一项对3000余名本科毕业生的调查表明,首选到北京工作的高达74.8%,首选去中西部地区的仅有2%。这些毕业生的收入渴望值是每月2000至4000元,低于月薪2000元坚决不干。这就表明大学毕业生有主动不就业的可能性。北京某高校的调查表明,未找到接收单位的毕业生中,准备考研究生、博士生者占总人数的比例高达40.8%。同时,大学毕业生未签约就已就业的大有人在,他们很可能未列入已就业统计。原因可能是单位借口试用不愿签约;从事临时性工作;毕业生自主创业未能列入签约统计。

关于大学生就业情况调研报告

关于大学生就业情况调研报告 毕业生就业调研工作是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环节,以下小编为大家提供大学生就业情况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大学生就业情况调研报告范文(一) 为进一步研究分析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 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毕业生就工作具体措施,努力提高毕业生就业率,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开展本项调研工作。 一、调研工作组及人员组成 为确保本次毕业生就业调研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人文学院毕业生就业调研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毕业生就业调研工作是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环节,本次调研将为下一步开展就业工作提供依据。 二、调研目的 了解我院就业工作的现状、毕业生对学院的要求,提出就业对策措施,适当提高就业率。

三、调研内容 今年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的形势是十分严峻。)一( 1、20xx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达到413万人,毕业生人数再创新高,云南省高校毕业大学生与20xx年相比增加2万; 2、“十一五”期间,需要就业岗位163万,只能提供就业岗位100万; 3、今年地方乡镇合并,到国家机关就业难度较大; 4、国有企业减员增效,不可能吸纳太多的大学生就业; 5、用人需求向重点大学集中、向研究生集中,地方院校的高校毕业生就业难度增大,人文学院研究生数量有限; 6、高校毕业生“重心”下移受阻,由于下岗失业人员、中学毕业生、农民工等的抢占,一些低端岗位被占领; 7、研究生就业率出现下降的趋势; 8、近年来待就业毕业生有增加的趋势; 9、社会的有效需求赶不上高校毕业生的快速增长; 10、农大的优势就业专业是农科类,人文社科处于不利地位。 (二)毕业生就业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除了就业形势很严峻外,学生的就业观念是影响学生就业的主要原因,目前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正在进行改革,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减员增效,不可能提

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

1、怎样从招聘渠道上防患未然,维护就业权益? 在我们前面提到的几种招聘信息来源渠道中,由高校就业指导部门正式发布的需求信息以及各地方教委、人事厅(局)教育系统主办的面向大学生毕业生招聘会上所获得的需求信息,可信度相对较高。多数招聘单位都与高校或教育管理部门、人事部门建立了长期供需合作关系,招聘过程及选聘待遇都比较规范。而由一些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承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人才交流大会,其招聘对象多为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社会人员,对大学毕业生而言针对性不强。对于报纸及部分人才网站上发布的招聘信息,大学毕业生应慎重处理。一般来讲,地方综合性报刊所刊登的招聘消息大多面向社会人员,不适用于没有太多工作经验、社会经验的大学毕业生,同时,一些刊物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并不认真核实招聘广告内容本身的真实性、可靠性,对招聘单位自身的资质情况更是不闻不问。越是把聘用后待遇吹嘘天花乱坠的招聘信息,越是对应聘者没有任何条件限制的招聘广告越要审慎对待。同样,对于校内公共海报栏里随意张贴的各种告示、街边小广告以及公众BBS上随意发布的帖子,大学毕业生们也应持慎重的态度。各类人才网站上发布的需求信息也不宜盲从。一方面,一些投机心强的人才网站为吸引所谓“读者眼球”,将网站“人才库”和“单位信息库”盲目做大,其中各类信息的时效性往往偏差较大;另一方面,一些招聘单位出于各种各样的目的和动机,往往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甚至充当“黑中介”、“黑猎头”。据国内某大型人才网站内部人士透露,2003年该网站注册求职者人数超过30万人,而真正通过网站提供信息找到满意工作的不到300人。 或许有人会觉得,“这也要慎重,那也要慎重,找工作岂不畏首畏尾错失良机?” 我们说,与其事后后悔,不如事前三思。盲从注定会导致失败,审慎不等于惧狼畏虎。一方面,大学毕业生应多选择规范的信息来源渠道求职,另一方面,应仔细认真地分析每一条招聘信息,思考招聘条件字里行间背后的含义,有必要的话,既可以登录该招聘单位的网站或致电该单位人事部门查实有关消息,又可以向当地工商、人事部门核实该单位资质情况。2、怎样在“实习期”“试用期”维护个人的就业权益? 2009年5月,河南某大学与某市某企业签订了实习协议,双方约定:该大学向这家企业提供实习学生58名,企业对实习学生进行实习教学,实习期限为2009年5月8日至11月7日。今年5月郑某等3人被学校委派到该企业实习,从事技术员工作。7月1日,3位学生在学校正常领取了大学毕业证书。随后3人提出,他们已经属于毕业生,而不再是学校委派的实习生,企业应当给予他们正常劳动者的待遇,但此要求遭到企业拒绝。学校和企业都认为只有实习期满才能获得正式员工的待遇。9月24日,3位毕业生决定离开该企业,但该企业坚持不向3人发放9月份工资,双方为工资给付等问题产生了劳动争议。此后,3位毕业生向该市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委员会认为此案不属于其受理范围,于10月23日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10月26日,3人向该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理案件后,办案法官最终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12月27日,郑海等3位毕业生拿到了应得的工资。 我国《劳动法》第21条明确规定了聘用双方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而作为就业供需市场的一项惯例,“实习期”、“试用期”也是大多数招聘单位籍以考察应聘者综合素质、能力的一种重要手段。而法律关于试用期、实习期的工资待遇问题却并没有明确表述。很多招聘单位都认为“试用期的工资完全可以由企业自主确定”。但这并不等于招聘单位可以不受任何限制地、任意地制定试用期员工的工资水平。因为所谓最低工资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在最低限度内理应支付的,足以维持职工及其供养人口基本生活需要的工资。《劳动法》第48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关于大学生就业问题的调查报告

关于大学生就业问题的调查报告 系别:电子信息及其电气工程学院 班级:10通信工程 组长:李健学号:201002030013 成员:汪静静学号:201002030006 王旭文学号:201002030023 夏娟学号:201002030026 王莹莹学号:201002030036 刘冠廷学号:201002030049 刘慧娟学号:201002030052 黄静学号:201002030057 刘书龙学号:201002030062 姚稳学号:201002030065 向祖庭学号:201002030066 时间:2012年10月28号--2012年11月03号 指导老师:刘会平

关于大学生就业问题的调查报告 摘要:当代大学生面临着相当严峻的就业形势,这场经济危机不仅影响了世界各国的经济,还导致即将走向工作岗位的各校大学生带来了相当大的影响,面对危机我们应该何去何从呢?全国大学扩招后,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已经是一个不争的现象,且有可能走向越来越难的趋势.这个方面和国际经济形势有很大关系,另一方面和中国经济结构体制和教育改革落后有关,更和当今大学生的就业观滞后有关,针对这一社会现象进行各方面的调查,问题涉及大学生就业期望,就业素质的自我评价,高校就业指导工作,择业与就业的影响等方面,旨在对大学生就业期望与实际就业的相关问题进行实证研究,为高校就业指导和人才培养提供资料与对策研究依据。 关键词:大学生就业素质价值观工作 调查方案设计 一、调查目的:为了解我校毕业生的就业期望,自身素质的评价,学校就业指导,对就业形势的看法,旨在了解当前的就业形势对大学生的影响;通过对影响大学生就业因素的调查,更好地调节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之间的供需关系;为当代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的发展作一个新的描述;帮助大学生尽快认识自我,学校为学生提供就业引导,使学生能谋取理想职业。为同学们在今后的求职就业过程中提供参考。 二、调查对象:安阳工学院本、专科应届毕业生 三、调查时间:2012年10月28号至2012年11月03号 四、调查内容: 1.学生的就业去向 2.学生的就业态度 3.关于就业指导方面 五、调查形式:调查问卷共500份,回收有效问卷498份,回收率高达99.6%,调查文件采用单项选择,不定项选择和限选题三种方式来设计问卷。

关于大学生就业的调查报告

关于大学生就业的调查报告当今大学生面临着空前的就业压力,大学生就业难是有目共睹的,如何提高大学生就业竞争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将自己立于不败之地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并且大学生能否顺利就业早日成才,不仅关系到他们自己的前途和命运,而且关系到国家发展的速度和前途。所以,如何做好大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成为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大学生就业难不仅反映了我国人口多、劳动力过剩,也反映出高校教育体制和人才培养结构不合理、社会就业机制不完善、就业市场不健全、就业观念滞后、大学生缺乏职业规划指导等问题。本文拟对当前大学生就业难原因及对策作一分析。 大学毕业生就业难原因分析 (一) 大学毕业生人数逐年增加,面临新增劳动力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局面,大学生就业难与社会整体就业环境有关。目前全国各类高等学校共有2000余所,在校学生约2100万。据教育部门的统计,现今大学毕业生在离校前后的就业率大约为70%左右。今年要求职的大学毕业生总量在600万人左右,还没有计算历年累计下来未就业学生人数。同时,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富余人员下岗分流,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人员精简,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和非农产业转移等等,都使大学生面临一个不宽松的劳动力市场,进而造成大学生就业形势十分严峻。 (二) 一些毕业生就业观念存在偏差,盲目择业现象严重。 (三) 毕业生就业整体结构性矛质突出。

(四) 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不强,限制了部分毕业生的就业。一些高校在教学管理及实习环节上仍存在诸多不尽人意之处,加之学生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造成部分毕业生掌握的知识仍然停留在书本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强。 (五) 高校教育体制改革步伐缓慢,学科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模式不够合理。不少高校缺乏科学的人才需求预测和规划,盲目追逐热门专业,导致专业趋同现象严重,使得专业人才的产出和岗位需求不成比例,人才供给严重大于需求。在人才培养中仍存在重知识灌输,轻能力培养现象,使大学毕业生缺乏工作经验、实际操作能力和创新精神。解决当前大学生就业问题的对策 1.加强就业指导,培养满足社会需要的高素质人才 学校加强对大学生的就业指导,积极创造条件,有针对性的开展第二课活动,加强就业实践环节。比如开展“模拟求职演练”、举办“挑战杯”科技竞赛、营销大赛等活动。调整专业设置,根据师资力量,从实际出发,开设实用性较强、社会市场需求量较大的热门专业。使培养的毕业生具有扎实的专业基本知识,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能够在各个领域中展露头角,成为满足社会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素质人才。 2.转变就业观念,培养大学生树立新型就业观 教育大学生认清就业形势,树立新型的就业观念。让他们认识社会、了解国情,认清当前的就业形势。加强就业观教育,转变就业观念,让大学生破除到国企、事业单位端“铁饭碗”的传统就业观念。

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作业

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作业 中医系 09中医四班 分析求职各阶段侵权情形及其对策 大学生在求职时可能将面临各种骗局和陷阱。毕业生在校期间虽然掌握了文化知识和一定的专业知识,还拥有一定的社会实践经验,但总体来说,还缺少人生阅历,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知识贮备普遍不足。,为帮助涉世未深的大学生擦亮慧眼。辨别真假, 提高警惕避免上当,下面介绍一些求职过程中常见的侵权违法行为以能引以为戒. 一、招聘面试阶段 1、欺骗宣传 一些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夸大单位规模、发展前景、工资待遇等情况,或者隐瞒单位实情;有的用人单位千方百计了解毕业生的情况,却设法回避毕业生提出的了解单位的问题。这些都将导致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信息不对称,侵犯了毕业生的知情权。更有甚者,恶意欺骗宣传,宣称“高薪”“高福利”“高岗位”诱惑毕业生从事名不副实的工作,严重损害毕业生利益。广大毕业生应脚踏实地,不要投机取巧,不要相信天上能掉馅饼,增强抗拒诱惑的能力,避免落入不法分子的圈套。 2、招聘歧视 平等就业都是法律权利,但近些年出现了不少招聘中的歧视行为:(1)性别歧视。(2)身体歧视。(3)户籍歧视。以上歧视行为侵犯了广大毕业生的平等就业权,需要理直气壮地予以谴责。 3、违规收费 国家有关部门早就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应聘者收取报名费、押金、保证金等费用,对员工地培训费用应当从成本中支出。因此毕业生在求职时要区分用人单位哪些做法是合理的哪些做法是不合理的,对于各种名目的收费要坚决抵制。 4、侵犯隐私 毕业生在求职时,会在相关领域如网络和求职材料上留下自己的信息资料,,这些信息属于个人隐私的一部分,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公开、泄漏、出售。因此,毕业生求职时不要随便将个人资料留给不可靠的单位和个人,投放网络时要选择安全防范能力强和可靠性高的网站,同时注意保密设置内容的选项。在面试时,一些用人单位的提问会涉及个人隐私,如果与工作无关或者出于恶意,毕业生有权拒绝回答;如果是出于安排合适岗位的考虑或者考察应变能力,毕业生可以视情况回答。用人单位因此获得毕业生的个人隐私后,负有保密的义务,否则构成侵权。 5、侵犯知识产权 个别用人单位通过招聘时要求毕业生提供作品或者完成某项设计工作 等方式,取得并盗用毕业生的智力成果。所以广大毕业生尤其是设计类、计

大学生就业保障——三方协议

大学生就业保障——三方协议 今年的校招已经差不多接近尾声了,大部分同学也都应该收到企业的offer了,大学生就业过程也差不多要收尾了,找到工作之后就应该签署教育部印制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了,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三方协议。 三方协议应该说是大学生就业后签署的第一份文件,也是很重要的能够保障大学生利益的文件。三方协议的目的是为了明确企业、学校和学生本人三者在大学生就业中的权利义务,是从大学生就业时签署协议的时候开始,一直到毕业后进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后终止,企业、学校、个人各留一份,学校保留的目的是为了方便统计大学生就业,学生本人保留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在面试的时候与企业沟通的待遇、岗位、工作职责等问题能够有个基本的保障。

三方协议签署之后,就意味着大学生第一份工作已经基本上落实了,对大学生就业来说很重要,所以在签订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 一、岗位内容和工作职责 在签署就业协议的时候一定要特别注意工作岗位,因为这将决定你以后的工作方向和工作内容,而且劳动合同中的岗位应该和就业协议保持一致,以免企业随意调职。 二、明确薪资构成 很多岗位的薪资都是由底薪+奖金+绩效等构成的,这个时候你就要注意了,要明确奖金是怎样的标准,以及绩效等是怎样的构成,因为大部分时候,这些数额是不一致的,也许跟你的工作量有关,也许跟你的工作效益有关,总之,了解薪资构成才能保证自己的工资收入。 三、其他待遇问题 其他的待遇就是指五险一金、节假日福利、房补车补、或者是否提供住宿等等,一般来讲这些条件在面试的时候HR已经说过了,在签订协议的时候一定要确保这些都包含在内,保障自己的基本权益。 专注大学生就业和应用型人才培养的万企千校平台提醒应届毕业大学生,三方协议关系着大学毕业生能否享受到面试的时候企业许诺的基本利益,与大学生就业息息相关,是大学生就业的最基本的保障,所以应届毕业生在签署协议的时候一定要慎重。

关于大学生就业情况调研报告

关于大学生就业情况调研报告 调研概况: 高校毕业生是重要的人才资源,然而随着近几年来我国高校毕业生数量的急剧膨胀,大学毕业生就业难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就业难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从教育内部分析,就业难问题主要体现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变化与高校专业设置调整相对滞后、市场需求与人才培养结构失衡等诸多方面。大学生就业状况已经成为衡量高等学校办学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如何解决好大学生就业难问题,是推进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大课题。此前,我国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提出,“要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构建一个更加完善的、符合‘全程化、全员化、专业化、信息化’四化标准的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可见,就业难的问题严峻而紧迫。 调研目的: 了解大学生就业问题的现状,以及大学生对就业问题的看法,相应提出就业对策和措施,提高大学生就业率。 调研方法: 1、调研方法:调查以问卷为载体,采用自行编制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调查问卷”,通过随机调查,让我身边的朋友自行填写,并在我市师范大学校门口随机抽取10 0名学生调访,以较客观的方式收集到一定数量真实可靠的原始数据。 2、调研主题:“关注大学生就业问题,提高大学生就业成功率” 3、调研对象:临汾市山西师范大学的在校大学生 4、调研结果:对大学生发放问卷,访谈相关人群,总结分析结果,并得出解决相关问题的对策。 调研分析: (一)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共发出问卷22份,回收问卷16份。经统计结果显示,61%的学生认为目前的就业形势十分严峻,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而大多数学生在半年内才找到工作,约占47%。结果也显示很多人对自己毕业后能够很快找到工作的自信度均偏

关于大学生就业问题的分析及对策

关于大学生就业问题的分析及对策

计量经济学论文 关于大学生就业问题的分析及对策 学院名称:商学院 专业:金融学 班级:12金融1班 学号: 姓名: 指导教师姓名:

指导教师职称:(请准确填写导师职称) 二〇一五年十月

关于大学生就业问题的分析与对策 摘要:大学生就业的问题,近年来成为社会久议不明的热门话题,这说明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展开,每年递增的大学毕业生中,能够找到比较满意的单位,是有难度的。谈到大学生就业的问题,除了极个别顶尖高校敢说不关注就业,而几乎所有高校都有莫名的巨大压力。另一方面就业人口、老龄人口、流动人口增加以及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失调等问题日益显现。同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提出,以及在发展中出现的严重环境问题、资源问题等等,提醒全社会对新世纪我国人口问题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进行深入思考。 关键词:毕业生、就业形势、问题对策 一、大学毕业生就业形势分析与思考 1、背景: 21世纪第二个十年中国总人口继续增长,农村人口继续向城市转移,劳动力供求总量增长,失业率有所上升,大学生就业形势仍然严峻,受到全社会普遍关注。2014年中国总人口接近14亿。2014年我国将提供新的就业岗位1200万个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将上升到4.7%以上,大学生就业问题突出。 2、我国人口就业现状分析: 据专家预测,我国将能提供新的就业岗位1200万个左右。2014年我国国民生产总值预计增长7%-7.5%之间,按照目前的就业弹性系数计算,国民生产总值每增长1个百分点,即可提供100--120万个左右的就业岗位,因而仅此可提供1000万个就业岗位。蓝皮书称,目前,新增就业需求与岗位的缺口很大,今后一个时期,中国每年需要就业的城镇劳动力超过2400万人,但每年只能提供就业岗位1200万个。“十二五”期间应届毕业生年均规模将达到700万人,农村每年需要转移就业约800万人。

大学生就业权益的保护(精)

大学生就业权益的保护 一、当前大学生就业形势概况 就业是民生之本,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是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具体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自2001年以来,我国高校毕业生数量逐年大幅增加,从2001年的114万人,到2004年的280万人,再到2008年的559万人,屡创历史新高。在二○○八年社会蓝皮书发布暨中国社会形势报告会上,中国社科院表示,2007年全国495万高校毕业生中,至今仍有100万人没有找到工作,而2009年又有610万应届毕业生涌入劳动力市场,加之宏观经济受到自然灾害和国际金融风暴影响,大学生就业形势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巨大压力。 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称《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自劳动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中的又一个里程碑。《劳动合同法》的颁布与实施,对于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劳动合同法》的颁布无疑受到了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的高度关注,它必将对今后大学生就业市场产生震动性的影响。那么,《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究竟是“雪中送炭”还是“雪上加霜”呢?我个人认为,对于大学生而言,《劳动合同法》既是福音,也是挑战!它一方面有利于保障求职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使得用人单位在招聘大学生时更加谨慎挑剔,进一步加剧了大学生就业市场上供大于求的矛盾。 二、《劳动合同法》保障大学生合法权益 面对增多粥少的就业形势,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劳动合同法》给他们撑起了“保护伞”,在劳动合同签订、劳动报酬、试用期限等诸多方面,该法均给予了不同程度的保障。 (一)劳动合同的签订 鉴于目前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较为普遍,《劳动合同法》特别强调,“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大学生求职应当注意这一环节。《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方面的义务: 第一,劳动合同应当在建立劳动关系的一个月内订立; 第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第三,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事项; 第五,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试用期限 试用期是一个敏感的阶段,应聘的毕业生虽已踏进用人单位,但在成为正式员工前总是惴惴不安,生怕失去眼前工作,所以对用人单位总是百依百顺答应一切要求。一些用人单位摸透了毕业生的这种心理,借机牟取非法利益,主要采取以下几种手段: 一是随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原本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为相互了解对方而约定的考察期,然而却成了很多用人单位使用廉价劳动力的一个堂而皇之的借口。针对此现象,《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

关于大学生就业问题调研报告

关于大学生就业问题调研报告就业是民生之本,大学生就业是我国就业问题中带有战略性的核心问题。然而大学生毕业就等于失业的话题早已不是危言耸听,如何正确分析原因,拿出正确的解决办法是我们大家必须考虑的问题,而当前的我国的就业形势非常的严峻。面对劳动就业市场的新形势,大学生就业问题,学校应如何面对,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是一项艰巨而迫切的问题。在此,我作为一个在校大学生对这个问题做了一次社会调查: 一、大学生就业难的原因分析 经过上网、查资料、社会调查等等,我总结大学生就业难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高校与市场需求供求关系错位。首先高校设置的专业与市场需求错位,大学扩招导致毕业生的数量急剧增加,现在大学生没有及时就业和高校的设置专业时没有进行科学的辩证有极大的关系,有可能几年前是热门的专业,几年后就变成冷门的专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后带来的职位、岗位的变化,有的企业需要的人才是高校相对应专业人数的好几倍,这样就形成了人才需求市场配制的时间差,其原因是高校专业的设置跟不上企业的需求。因此,专业不对口是造成大学生就业难的原因所在。 (二)用人单位在选用人时,对大学生要求过高。在调查中发现,多数企业是缺什么人就找什么样的人,没有人力资源发展规划,用人单位选人时多数是有工作经验者优先,越是小企业越不愿用大学生,不注重人才培养和储备人才。因此,这种小企业用人的观念,使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变得更加突出。2010年度河北省人才市场专场招聘会上,我问过参加应聘的同学,他们都对此颇有感触,说本来是满怀信心去参加面试,可当用人单位打出只要有工作经验者,可当自己递上去简历的时候因为没有工作经验被打回来了。这种现象的存在制约了企业的发展,也影响了大学生就业率的提高。 (三)大学生择业观念也影响着他们的就业成功率。大学生的就业理念受社会各种价值取向的影响,存在于市面上有几点误区:第一就是考研热。有的家长和学生本人认为学历高一点就业机会就大一些,况且大部分都是独生子女,生活也富裕了。于是就一味得考研。第二就是考公务员,因为公务员毕竟是国家的干部由国家开支。近些年来国家对公务员招收也加大了比例。此外,公务员这个职位也不累、待遇还好、社会福利也好等等。这些就看出来就业的单一性 (四)大学生就业流向不同。我国东部经济很发达,所以大部分学生就倾向与东部,致使东部就业人数过多,因此就产生许多问题。而我国中部和西部经济欠发达。毕业生认为就业机会小就不去了,所以就造成东西部人才比例进一步加大。 二、大学生就业难问题的对策研究 (一)调整结构矛盾。为了缓和我国城乡二元制结构体制。必须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农村基层,落实好“大学生志愿西部的计划”的政策,落实好有关生活补贴、权益保障等等有关毕业生切身利益的政策。 (二)规范就业市场,提高服务水平。提高媒介的作用,开展就业政策宣传活动,汇编就业指南,发布就业信息等等就业服务活动。以此来满足大学生就业市场的需求,使之能真正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大学生实习期间合法权益的保护

大学生实习期间合法权益的保护 The Intervention of the Family Crisis That the Nuclear Family Meet (宋体小一加粗) 姓名:尚晓彤 系别名称:政治法律系 专业班级:社区管理与服务 081 学号: 2008753116

内容提要 实习是指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将已获得的教育科学理论和专业知识、技能技巧实际运用于实际工作中,以提高职业教育素养的综合性教育实践活动。随着社会就业压力和社会竞争的不断加剧,在就业难背景下的大学生实习期间合法权益受损问题日益严重,健全与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规范企业市场运作规则,努力构建大学生实习合法权益保障网络体系,是当前保证大学生实习期间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促进大学生成长成才的必由之路。本文介绍了大学生实习期间权益受损的情况,分析大学生实习期间权益受损的原因。并从多个角度提出保障大学生实习期间合法权益保护的建议及对策。 关键词:大学生实习合法权益保护

Abstract (空一行) The eminent domain, which plays a quite important role in city 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 which concerns to protect citizen interests, maintain the social stabilization, improve the urbanization process and promote the local economic development. In recent year, the urban has been constantly reinforced its core status in local economic development. Accordingly, the urban construction has been increased its scale and speed, in accordance with which the eminent domain has made a tremendous scale also. Consequently the interests conflict among the government, the remover and the removed has become more furious, which brings much more social problem and conflict raises common social attention and becomes social focus. (空一行) Key words: eminent domain ;interests conflict ;adjustment mechanism ; removal compensating Times New Roman 小4号加粗 小4号 Times New Roman 全部采用小写字母

《第九章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自测题

题干 【单选】劳动合同的解除不包括以下哪些情况 选择一项: A.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B. 行政主管部门强制解除 C.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D. 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下列表述错误的有: 选择一项: A.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依法成立的调解本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的群众性组织。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 B.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前,必须经过劳动争议调解程序 C. 劳动争议诉讼是处理劳动争议的最终程序 D. 提起劳动争议诉讼前,必须经过劳动争议仲裁程序 下列有关就业权益的表述,正确的是: 选择一项: A. 损害毕业生就业权益,并不必然导致法律责任的承担; B. 毕业生就业最重要的事情是努力找份好工作,不必花时间和精力关注自身就业权益的保护问题; C. 关注就业权益会被单位认作“刺头”,对毕业生的事业发展是非常不利的。 D. 权益相对人有保证权益享有人权益实现的义务; 【单选】有条件的企业应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应保证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 选择一项: A. 12小时

B. 4小时 C. 两天 D. 一天 【单选】毕业生享有某项就业权益,并不意味着 选择一项: A. 用人单位若侵害该项权益,就必然面临法律责任的承担 B. 在该项权益上拥有权益边界范围内的自由 C. 在该权益范围内,享有要求他人不能妨碍自身权益实现的权利 D. 该项权益没有“边界”,可以无限制地行使权益 【单选】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哪一方 选择一项: A.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 B. 劳动监察机构 C.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D. 工会 【单选】下列对毕业生接受就业指导权的理解,不正确的是: 选择一项: A. 毕业生就业指导是高校教学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B. 因为享有接受就业指导权,所以毕业生有权要求学校作出指导其找到自己满意工作的承诺 C. 高校对毕业生进行就业指导是高校的一项法定义务 D. 接受就业指导权是每个毕业生都具有的权利 【单选】在符号劳动争议起诉时效的规定时,当事人必须在收到劳动仲裁裁决书之日起()日内起诉。

关于目前大学生就业现状和解决办法

关于目前大学生就业现状和解决办法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问:如题关于目前大学生就业现状和解决办法 子夜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笔者认为“就业难,难就业”的原因主要来自大学生自身、用人单位和社会三方面。 1.自身原因 毕业生就业观念存在误区。一是选地域。在大学生的意识中,大都市总是意味着机会、高薪和前途,这导致最需要大学生的地方少人问津,而都市的大学生求职者则人满为患。二是挑单位。大学毕业生都希望选择一个地域条件好、待遇优厚、社会地位高的职业。三是重薪酬。高薪水、高福利等盲目求富观念在大学生中流行,带来了就业难。 毕业生综合素质缺憾。一是学业不精。有的学生在学校里只是混,没有静

下心来学习。二是社交能力欠缺。说话办事的能力、沟通合作的能力、交际公关的能力欠缺。三是缺乏社会实践经验。有的学生很不重视社会实践,甚至连学校要求的暑期社会实践都不能认真完成,更谈不上学到具体的实践。 2.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选择大学毕业生,最主要是看重学生如何“调整就业心态”,而“提高职业素质”、“提高技能”反倒其次;而大学生甚至学校看来,“提高技能”及“提高职业素质”是最主要的,“调整就业心态”并不重要。用人单位认为“德才兼备”是用人的恒久标准,单位对毕业生“品德”的重视程度远远比毕业自身的重视程度要高得多。 3.社会原因 出口减速。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造成美国经济和世界经济的衰退,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中国的出口。有研究证明,在中国经济外向度较高的情况下,中国外贸出口每波动1 个百分点,

将影响中国18万~20万人的就业。受负面影响较大的主要有纺织服装、制鞋、玩具、摩托车、家具、照明器具、自行车等出口依存度较大的行业,而这些行业多是劳动密集型行业。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 从紧的货币政策。从2008 年开始实施“从紧的货币政策”,意味着企业资金的获取难度加大,投资受到约束。全国工商联最新的调查显示,2008 年一季度全国税收增长%,而私营企业税收增长33%,低于全国整体个百分点。这是自2000 年以来私营企业税收增幅第一次低于全国水平。作为吸纳就业的主体,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经营困难会在很大程度上对就业产生冲击。 企业成本上升。原材料价格及劳动力价格均呈上升趋势,人民币升值、出口退税政策调整、两税合一等政策,也会提高出口型企业的生产成本。《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企业人工成本。目前来看,受成本上升影

国家在促进大学生就业相关政策

国家在促进大学生就业 相关政策 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国家在促进大学生就业相关政策 随着大学毕业生数目的日益增加,我国现阶段的就业形势急剧严峻,未来的状况也不容乐观。针对这一长期的社会问题,国家颁布了最新的就业政策,旨在为广大应届生和失业者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缓解就业压力,保持社会稳定与和谐。 一、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各级政府要为高校毕业生创造工作条件,主要充实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基层单位,从事教育、卫生、公安、农技、扶贫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在艰苦地区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者,报考研究生的,应优先予以推荐、录取;报考党政机关和应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取。 二、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增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主要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考或招聘,择优录用。 三、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事业单位聘用高校毕业生,政府有关部门要为其提供便利条件和相应服务。对企业跨地区聘用的高校毕业生,省会以下城市要认真落实有关政策,取消落户限制。 四、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凡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一年内免交登记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收费。有条件的地区由地方政府确定,在现有渠道中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小额贷款和担保。 五、为高校毕业生办理户口和人事档案手续提供便利。对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要求户口和人事档案保留在学校的,按规定保留两年。在此期间,档

案管理机构对保管其档案免收服务费用;本人要求将户口转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户籍管理规定为其办理落户手续,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负责办理相关手续,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本人落实工作单位后,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六、毕业半年以上未能就业并要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持学校证明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城市或县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和街道劳动保障机构应免费为其提供就业服务。对已进行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有条件的城市、社区可组织其参加临时性的社会工作社会公益活动,或到用人单位见习,给予一定报酬。对于因患病等原因短期无法工作并确无生活来源者,由民政部门参照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给予临时救助。此项费用由地方财政列支。 七、鼓励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事业单位聘用高等职业学校(大专)毕业生,使大批动手能力强、适应性较好的高职(大专)毕业生有用武之地。对就业困难的应届高职(大专)毕业生,由劳动保障、人事和教育部门共同实施“高职(大专)毕业生职业资格培训工程”,对需要培训的应届高职(大专)毕业生进行职业技能鉴定。培训费由教育系统承担,职业技能鉴定费由劳动保障部门适当减免。

关于大学生就业的报告

关于潍坊大学生就业现状的调查 一、调查目的 过去的一年是非常特殊的一年,不仅是我国劳动力市场管制逐渐强化的一年,也是雪灾、地震、奥运会、全球金融危机等一系列重大事件交织发生的一年。这给年社会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这些重大事件或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格局,并构成了当前就业面临的基本形势。首先,经济增长速度下降会影响就业的增长空间。今年第三季度我国同比增长,这是中国经济增速自年以来首次降至个位数,并有可能全年的增长不超过,这必然会不利于就业需求的增长。尽管如此,由于我国仍然保持着的高增长水平,就业需求增长的基本环境并没有受到太大影响,关键问题在于经济增长的结构变化对就业需求的结构有很大影响。金融危机直接影响行业就业,并可能引发更大规模的就业冲击。因为美国次贷危机而引发的国际社会金融海啸导致了金融机构的连锁性破产,引发了金融行业的裁员风潮。金融危机渗透到实体经济领域,会对整个经济增长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就中国而言,作为国际金融体系的组成部分,行业性的冲击不可避免,尽管由于资本市场“防火墙”的存在而在程度上有所减缓。此外,与国际贸易相关的行业就业会受到最为明显的冲击。如果这个过程继续影响到经济增长,这对就业增长将是一个非常不利的信息。 劳动力市场管制增加了劳动力成本,短期内会减少劳动力需求。长期以来,我国劳动力权益没有得到较好的保护,并引发了诸多影响社会稳定的劳动事件。自年起,我国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劳动法律法规相继实施,为劳动就业权利保护提供了更好的法律环境。与此同时,作为劳动力市场管制措施的就业保护法规的集中出台,必然会导致劳动力成本在短期内迅速增加。不管增加的是合法的管理成本,还是劳动法专家所说的“主要是违法成本”,其结果都会带来对劳动力需求的减少。由于我国的就业立法并没有雇员规模的限定,特别是中小企业与个体经济组织受到立法的影响最大,导致了国际通行的中小企业“管制豁免”优势的丧失,不利于创业激励。 面对严峻复杂的就业形势,年的就业就成为许多在校毕业生面临的重大挑战,所以在这种形势下,对潍坊的大学生做了就业的相关调查。 二、调查时间 三、调查对象 潍坊学院毕业生及在校大学生 四、调查地点 潍坊学院 五、调查过程 现场调查 在对部分大学生的调查中,我发现,年即将毕业的大学生认为今年的就业形势十分严峻,尤其是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大多企业都在裁员,没有招工计划。即使是有学历的大学生有不能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用人单位的需要 当今社会,经济发展迅速,科技水平不断提高,对人才的要求也更为严格,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会受到用人单位的青睐。所以很多单位不太想要刚走出校门的大学生,他们需要的是经验和实用,而不是只有理论而实践能力低的员工。所以一些大学生在面试时就会受到阻力。用人单位的需要也可以成为社会需要或者是市场需要。只有自己的专长符合市场需要才能拥有发挥空间和展现自我的平台。在调查中有以上的学生认为自己所学的专业不符合单位的要求,所以毕业以后的工作往往与大学所学的专业互不符合。 这就必然要求学生自身全面发展,既要学好专业知识,又要同时掌握非专业的知识,这无疑是对大学生综合素质的考验。 (二)、大学生自身的原因 在对年即将毕业的大学生的调查中,对毕业以后就业形势表示不乐观的比重与往年相比大大增加,对找到合适的工作缺乏足够的信心,仅有的毕业生表示自己在毕业后能够找到合适的工作;另有毕业生认为毕业之后通过自己的努力可以找到工作。从这一调查结果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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