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国际物流海洋运输

第7章国际物流海洋运输
第7章国际物流海洋运输

第7章国际物流海洋运输

第7章国际物流海洋运输

7.1国际航运船舶经营方式

7.1.1班轮运输

1.班轮运输的概念

班轮运输(Liner Transport)又称定期船运输,是指船舶按事先制定的船期表(时间表),在特定的航线上,以既定的挂靠港顺序,经常地从事航线上各港口之间的货物运输,并按事先公布的费率收取运费。

定期班轮严格按照预先公布的船期表运行,不管货物是否装满船,离港和到港的时间不变。

2.班轮运输的特点

(1)定期、定港、定航线、低费率。

(2)不规定装卸时间。

3.班轮运输对国际贸易的作用

(1)特别有利于一般杂货和小额贸易货物运输。

(2)班轮运输有“四固定”特点,并且对社会公布,为买卖双方洽谈运输条件提供必要依据,使买卖双方有可能事先根据班轮船期表,商定交货期、装运期以及装运港口,保证货物按时上市。

(3)用于班轮运输的船舶,技术性能较好,设备较齐全,船员的技术业务水平高,能满足各种货物对运输的要求。

7.1.2租船运输

1.租船运输的概念

租船运输(Shipping by Chartering)是为了适应国际贸易的需要而发展起来的。19世纪中叶后,随着国际贸易的迅速发展,船舶需要量急剧增加,进出口商人和实力较弱的承运人无意投资于造船来满足运输的需要,于是租船运输便得到了发展。20世纪初,世界石油大量开采和运输又为租船运输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契机。租船运输发展至今,虽然就所载运的货物价值而言仅占世界海运货价总值的一小部分,但就世界海运货运量而言,通过租船载运的货吨却占了大部分,租船运输已成为海洋运输中一种不可替代的船舶经营方式。

2.租船方式

(1)航次租船(Voyage Charter)。

(2)定期租船(Time Charter)。

(3)包运租船(Contract of Affreightment: COA)。

(4)光船租船(Bare Boat Charter)。

3.租船运输的特点

(1)不定航线、不定船期、不定装卸港口、不定费率。

(2)适合大宗货物运输。

(3)通过租船经纪人洽谈成交租船业务。

(4)租船台同条款由合同双方自由商订。

7.2班轮货运程序

7.2.1班轮货运程序

1)托运人向班轮公司提出货物装运申请——订舱,递交托运单。

2)班轮公司同意承运后,签发装货单,指定船名和航次,并要求托运人在指定时间内将货物送至指定的码头仓库。

3)托运人持装货单向海关办理货物出口报关、验货放行手续。

4)货物经过检验及检量后,托运人将货物送至指定的码头仓库准备装船。

5)班轮公司将订舱信息告知船舶及装卸公司。

6)货物装船后,大副签发收货单——大副收据。

7)托运人持收货单到班轮公司付清运费(预付运费情况下),换取已装船提单正本。

8)托运人持提单及有关单证到议付银行结汇,取得货款,议付银行将提单及有关单证邮寄开证银行。

9)收货人到开证银行付清货款取回提单。

10)收货人向海关办理货物进口手续,支付进口关税。

11)收货人持提单正本到班轮公司在卸货港的代理人处办理提货手续,付清应付的费用后,换取代理人签发的提货单。

12)收货人持提货单到码头仓库或船边提取货物。

7.2.2单证作业现代化

从班轮货运业务可以看出,国际航运业务中要处理种类繁多的各种单证,这些单证不但在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传递,而且要在贸易、保险、银行和海关等许多机构中传递、交接,手续非常繁杂。传统单证作业均为手工操作,人工填写数据重复工作多,速度慢,修改不便,并且容易出错。随着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发展,这种以纸质单证为基础的手工作业,将逐渐被现代化的商务手段——

电子数据交换所代替。

7.3提单

7.3.1提单的功能

1.提单是运输合同的证明

提单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原已存在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在承运人签发提单前,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就货物的名称、数量以及运费等达成的协议,就是货物运输合同,它包括托运单、运价表、船期表和托运人应了解的承运人的各种习惯做法等。承运人签发提单只是履行合同的一个环节,提单并不会因此而成为运输合同。在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如果提单上的条款和规定与原运输合同有抵触,应以原合同为准。

但是,如果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事先并无相关的约定,并且托运人末对提单上的条款和规定提出异议,则提单上的条款和规定便成为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达成的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内容,对承托双方均有约束力。此外当提单被转让给包括收货人在内的第三方后,提单上的条款和规定对承运人和第三方同样具有约束力

2.提单是货物收据

提单是承运人接收货物或将货物装船后,向托运人出具的货物收据。提单作为货物收据,对承托双方具有“初步证据”的效力。这种证据效力是相对的,如果实际证实承运人确实未收到货物或所收到的货物与提单记载不符,仍可否定提单的证据效力。但是当提单已转让给包括收货人在内的第三方时,提单在承运人和第三方之间就具有“最终证据”的效力,即使承运人能举证确实未收到货物或所收到的货物与提单记载不符,承运人也必须对其与事实不符的记载负责。

3.提单是物权凭证

提单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是票证化了的货物。一定情况下,谁拥有提单,谁就拥有该提单所载货物的所有权,并享有物主应享有的一切权利。

物权凭证的属性大大增强了提单的效用,使得国际市场上货物的转卖更为方便。只要在载货船舶到达目的港交货之前直接转让提单,货物所有权就可随即转让。当提单被转让后,承运人与包括收货人在内的提单受让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将按提单规定而确定。在发生货损货差时,收货人可以直接依靠提单对承运人行诉,而不需经过该提单签订者——托运人的授权。

7.3.2提单分类

1.按货物是否已装船划分

提单按货物是否已装船划分可分为已装船提单和收货待运提单。

货物已装船后,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写明装运船船名和装船日期的提单,称为已装船提单。如果承运人签发了已装船提单,就是确认他已将货物装在船上。这种提单除载明一般事项外,通常还必须注明装载货物的船舶名称和装船日期,即提单项下货物的装船日期。由于已装船提单对于收货人及时收到货物有保障,所以在国际货物贸易合同中一般都要求卖方提供已装船提单。

2.按对货物外表状况是否有不良批注划分

提单按对货物外表状况是否有不良批注划分可分为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

清洁提单(Clean B/L)是指未被承运人加注或即使加注也不影响结汇的提单。如果货物在装船时或被承运人接收时表面状况良好,不短少,承运人则在其出具的“大副收据”或“场站收据”上不加任何不良批注,从而使据此签发的提单为清洁提单。银行在办理结汇时,都规定必须提交清洁提单。

3.按提单收货人划分

提单按提单收货人划分可分为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和指示提单。

在提单收货人一栏中具体写明收货人名称的提单,称为记名提单。记名提单的货物不能转让,只能由提单上指定的收货人提取。如果承运人将货物交给提单指定以外的人员,那么即使该人占有提单,承运人也应负责。使用这种提单可以避免在转让过程中可能带来的风险,但同时代表货物也失去了可转让流通的便利。由于记名提单的流通受到限制,给贸易商带来很大不便,在国际贸易中使用较少,一般仅在运输贵重货物、展品和外援物资时采用。

在提单收货人一栏只填写“提单持有人”或不填任何具体收货人的提单,称为不记名提单。这种提单极为简便,不需要任何背书手续即可转让,或提取货物。承运人交付货物只凭单,不凭人。但是,这种提单极不安全。如果提单被窃或遗失后再被转让给第三方,就会引起纠纷,因此现在很少使用这种提单。

4.按收费方式划分

提单按收费方式划分可分为运费预付提单和运费到付提单。

运费预付提单(Freight Prepaid B/L)是指托运人在装港付讫运费的情况下承运人所签发的提单。以CIF、CFR贸易条件成交的货物,由卖方租船或订舱,并承担相应的运输费用,因此其运费是预付的。这种提单正面须载明“FREIGHT PREPAID”(运费预付)的字样。

运费到付提单(Freight Collect B/L)是指货物到达目的港后支付运费的提单。这种提单正面须载明“FREIGHT COLLECT”(运费到付)的字样,以明确收货人具有支付运费的义务。以FOB贸易条件成交的货物,通常由买方租船或订舱,并承担相应的运输费用,因此,其运费为到付的。

5.按运输方式划分

提单按运输方式划分可分为直达提单、转船提单和多式联运提单。

货物从装船港装船后,中途不经过换船直接运达卸货港卸货,这种货物的提单称为直达提单。使用直达提单,货物由同一船舶直运目的港,对买方来说比中途转船有利得多,它既可以节省费用,减少风险,又可以节省时间,及早到货。凡信用证规定不准转船者,必须使用这种直达提单。

6.按签发提单的时间划分

提单按签发时间划分可分为倒签提单和预借提单。

应托运人的要求,承运人在货物装船后,以早于该货物实际装船日期作为签发提单日期的提单,称为倒签提单。在国际贸易中,当货物实际装船日期晚于信用证规定的装船日期时,若仍按实际装船日期签发提单,托运人就无法结汇。为了使签发提单的日期与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日期相符,以利结汇,托运人往往要求承运人签发倒签提单。

7.按船舶的经营方式划分

提单按船舶的经营方式划分可分为班轮提单和租船提单。

班轮提单(Liner B/L)是指经营班轮运输的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签发的提单。这种提单除正面项目和条款外,背面还列有关于承运人与托运人的权利和义务等运输条款。

租船提单(Charter Party B/L)是指根据租船合同签发的一种提单。这种提单在船方与承租人之间不具有约束力,船方与承租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仍依据租船合同确定。

7.3.3提单内容

1.正面内容

1)托运人填写的内容包括:托运人和收货人名称,货物的名称、标志、件数、重量或体积等。

2)承运人填写的内容包括:船名,装货港和卸货港,提单的签发日期和地点,对货物表面状况的批注,承运人或其代表的签字。

2.背面条款

1)定义条款对所使用关键词的含义加以定义,如货方包括托运人、受货人、发货人、收货人、提单持有人和货物所有人。

2)管辖权条款规定发生争议时依据哪一国家法律解决,在哪个法院仲裁。

3)承运人的责任条款规定承运人所承担的责任和免责事项。

7.3.4电子提单

1.电子提单的概念

随着EDI技术应用于国际物流领域,提单当事人可以通过电子计算机办理订舱、签发提单、转让提单等航运业务。电子提单(Electronic Bill of Lading),是指承运人与托运人通过EDI系统传送有关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数据的提单。与传统提单不同,电子提单不再是一种纸质单证,其缮制、修改、签发、转让和储存的全部过程都在计算机内部进行,具有快速传递、降低单证处理成本、减少潜在错误等优点。

2.电子提单涉及的法律与技术问题

EDI的应用使得贸易手段发生了质的变化,它使信息传递数据化、规范化、网络化、迅速化,开创了无纸贸易的新时代,但同时也带来了法律上和技术上的新问题。

电子提单应具有纸质提单相同的功能,即货物收据、运输合同的证明和物权凭证。

传统的纸质提单包含一般合同应具备的基本条款,而EDI标准格式的使用不允许通常印刷在传统提单背面的合同条款的交换,而且一份提单背面所列内容多达几十条,如果上述内容全部写入电子提单,势必造成传输成本过高、程序繁杂,违背EDI方便、快捷的初衷,因此,电子提单没有背面条款。但这并不会影响电子提单作为运输合同的证明,因为背面条款不是证明合同条款的唯一途径。

7.3.5有关提单的国际公约

1.有关提单的3个国际公约

1)规定了承运人提供适航船舶的义务:承运人有义务在开航前和开航时谨慎处理,以便使船舶适航;妥善地配备船员、装备船舶和配备供应品;使货舱、冷藏舱、冷气舱和该船其他载货处所适于并能安全收受、载运和保管货物。

2)承运人应适当而谨慎地装载、操作、积载、保管、照料和卸下所运货物。

3)规定了17项承运人的免责事项,同时,又规定承运人只有履行了适航义务才能享受赦免权利。

4)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制:承运人对货物或与货物有关的灭失或损害,在任何情况下,以每包或每单位不超过100英镑或与其等值的其他货币予以赔偿。

5)承运人的责任期间为货物装上船舶开始至卸离船舶为止的一段时间。

6)索赔通知和诉讼时效:收货人应将货物损失的一般情况,于货物被移交其监管之前或当时(如果损害不明显,则在3天之内),书面通知承运人或其代理人。

2.《海牙规则》关于承运人的责任和免责

尽管《海牙规则》是最早的一个有关国际航运的公约,但目前仍然是国际航运中影响最广泛的国际公约,是各国提单立法的主要依据,大多数航运公司都根据《海牙规则》制定自己的提单条款。

3. 3个国际公约的差别

(1)承运人的责任基础。

(2)承运人责任限制。

(3)承运人责任期间。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简称《海商法》)的起草工作始于建国之初,但由于历史上的原因,起草工作中断了近20年。为了适应我国进一步对外开放和我国海上运输与经济贸易不断发展的需要,1981年恢复了《海商法》的起草工作,直至1992年11月7日,《海商法》在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并于1993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海商法》具有很强的国际性。本法的制定遵循了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参照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以及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从我国海上运输、经济贸易等实际情况出发,尽可能吸收、借鉴目前通行的国际公约、国际惯例以及具有深远影响的合同形式,并适当考虑了国际海事立法的发展趋势。

7.4班轮运价与班轮公会

7.4.1班轮运价的特点

1)班轮运价包含货物从起运港到目的港的运费以及在两港的装卸费。

2)班轮运价是垄断性价格,比较稳定,一般以运价表形式对外公布。

3)班轮运价实行等级运价,高值货物高运价、低值货物低运价政策。

7.4.2班轮运费的计算标准

(1)按货物毛重计费。

(2)按货物体积计费。

(3)按货物毛重或者体积计费,取其中较高者。

(4)按货物价格计费。

7.4.3班轮公会

1.班轮公会的概念

班轮公会最早创建于英国。当一条航线上同时有多家班轮公司运营时,班轮公司之间竞争非常激烈,常以降低运价来争揽货载。但是,无节制地压低运价,势必减少班轮公司的收入,甚至会损害班轮公司的经营。因此,为了维护共同利益,避免相互恶性竞争,同一航线上经营的班轮公司通过在运价和其他经营活动方面签订协议,组成以垄断航线经营为目的的班轮公会(Liner Conference)。

2.班轮公会为垄断经营采取的主要措施

为了限制和调节班轮公会内部竞争,班轮公会采取如下措施:

(1)制定协定费率。协定费率分为固定费率和最低费率。固定费率是指为某一航线制定一个固定运价,所有会员公司必须按统一运价计收运费,不得有任何增减。最低费率是指为某一航线制定一个最低运价,所有会员公司不得以低于最低运价计收运费。

(2)统一安排运营。在班轮公会控制的航线上限制航次和挂靠港,规定各会员公司在一定期间内船舶次数和每一航次挂靠港数,并制定船期表,各会员公司都必须遵守。限制货载,为各会员公司划定装货区域,规定各会员公司在一定时期内货载的分配数额,允许有一定百分比的伸缩。

7.5集装箱运输与国际多式联运

7.5.1集装箱的定义

关于集装箱的定义在许多国家标准、国际公约和文件中都有具体的规定,但其内容不尽一致。在处理业务时,不同的定义就可能有不同的解释。研究集装箱的定义,对于在国际贸易中处理索赔、共同海损以及保险等业务方面都有密切的关系。随着集装箱运输的发展,研究集装箱的定义将越来越具有现实意义。

集装箱的定义主要有:国际标准化组织的定义、集装箱海关公约的定义、国际集装箱安全公约的定义、美国标准协会的定义、英国标准的定义、日本工业标准的定义、北美太平洋班轮工会的定义和我国国家标准的定义等。

7.5.2集装箱的种类

1.根据集装箱的用途划分

(1)通用集装箱。

(2)开顶集装箱。

(3)台架式及平台式集装箱。

(4)通风集装箱。

(5)冷藏集装箱。

(6)散料集装箱。

(7)动物集装箱。

(8)罐式集装箱。

(9)汽车集装箱。

2.按集装箱的主体材料划分

(1)钢制集装箱。

(2)铝制集装箱。

(3)不锈钢制集装箱。

(4)玻璃钢制作集装箱。

7.5.3集装箱运输的优越性

1.保证货物运输安全

由于集装箱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箱体结构坚固,不怕压,箱门有防雨装置,可以不动箱内货物直接进行装卸和换装,大大减少了传统运输方式中人力装卸、搬运的次数,可以避免人为和自然因素造成的货物破损、湿损、丢失等货运事故,减少经济损失,保证货物运输安全。

2.简化货物包装,节省包装费用

集装箱本身就能起到保护商品的作用,又可以实行“门到门”运输,所以用集装箱运输货物可以简化甚至取消运输包装,节省包装材料和费用,降低商品的成本。

3.提高装卸效率

由于集装箱的装卸作业适于机械化,其装卸作业效率得到大幅度的提高,从而加速了车船的周转和货物的送达。

4.节省运营费用

开展集装箱业务,是将集装箱置于露天堆场上存放和作业的,可大量减少仓库的建造费用和仓库作业费等,此外,装运集装箱的公路或铁路运输车辆均

可以是骨架式的,造价比较低。

5.简化货运手续

件杂货物运输是以件为单位,按货物现状进行交接的;而集装箱运输是以箱为单位凭封印进行交接的。

6.便于自动化管理

集装箱是一种规格化的货物运输单元,为自动化管理创造了便利条件。

7.5.4集装箱运输的关系方

1.无船承运人

无船承运人专门经营集装箱货运的揽货、装拆箱、内陆运输及经营中转站或内陆站业务,可以具备实际运输工具,也可不具备。对真正的货主来讲,他是承运人,而对实际承运人来说,他又是托运人,通常无船承运人应受所在国的法律制约,在政府有关部门登记。

2.集装箱实际承运人

集装箱实际承运人是掌握运输工具并参与集装箱运输的承运人。通常拥有大量集装箱,以利于集装箱的周转、调拨、管理以及集装箱与车、船、机的衔接。

3.集装箱租赁公司

集装箱租赁公司是专门经营集装箱出租业务的行业。

4.集装箱堆场

集装箱堆场是指办理集装箱重箱或空箱装卸、转运、保管、交接的场所。

5.集装箱货运站

集装箱货运站是处理拼箱货的场所,它办理拼箱货的交接、配载、积载后,将箱子送往集装箱堆场(CY),并接受CY交来的进口货箱,进行拆箱、理货、保管,最后拨给收货人。同时也可按承运人委托进行铅封和签发场站收据等业务。

7.5.5集装箱货物的交接方式

(1)门到门。

(2)门到场。

(3)门到站。

(4)场到门。

(5)场到场。

(6)场到站。

(7)站到门。

(8)站到场。

(9)站到站。

7.5.6国际多式联运

1.国际多式联运的定义与特征

1)必须具有一份多式联运合同,明确规定多式联运经营人与联运人之间权利、义务、责任与豁免的合同关系和多式联运性质。

2)必须使用一份全程多式联运单证,即证明多式联运经营人已接管货物并负责按照合同交付货物所签发的单证。

3)必须是至少两种运输方式的连贯运输。

4)必须是国际间的货物运输。

5)必须由一个多式联运经营人对货物运输全程负责。

6)对货主实行全程单一费率,以包干形式一次收取。

2.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形式

集装箱运输经营人所采用的责任形式主要有统一责任制、网状责任制和单一责任制。统一责任制是由负责集装箱运输的人对全程运输按统一的损害赔偿原则负责;网状责任制下,虽有经营集装箱运输的人对全程运输负责,但对货物损害赔偿的原则仍按责任运输区段所适用的法规规定;单一责任制下,各单一运输方式下的承运人仅对自己运输区段所发生的损害负赔偿责任,并适用该区段的法律规定。

3.国际多式联运的优越性

(1)手续简便,责任统一。

(2)减少中间环节,提高运输质量。

(3)降低运输成本,节省运杂费用。

7.6租船程序

7.6.1租船市场

船舶租赁实质上是一种商业行为,租进或租出船舶就是购进或售出一定时期内或某一个航状中船舶的使用权。租船作为一项国际性的贸易活动,随着其兴起与发展,已逐渐形成了相应的交易场所即租船市场。在租船市场内,出租人、承租人以及他们的经纪人互通情报,提供船舶和货源情况进行租船活动。租船市场不仅能为出租人和承租人提供大量的业务机会,还能有效地促进租船业务迅速成交。

7.6.2租船程序概述

1.询盘

承租人根据自己对货物运输的需要或对船舶的特殊要求,将货物信息和基本租船要求通过经纪人传递到租船市场上,寻找合适的出租人,并要求出租人作出答复,这一过程即为询盘。询盘的内容应完整、简洁明了。

对于航次租船,其询盘内容主要包括:承租人全称和地址、货物名称和数量、装货港和卸货港、受载日和销约日、装卸时间、装卸费用负担、运费率、建议使用的标准合同范本、佣金等。

2.发盘

出租人接到承租人的询盘后,根据询盘条件权衡利弊,在有利可图的情况下,通过经纪人向承租人报出所提供的船舶和租金或运费水平等,即为发盘,也称报价。发盘有虚实之分,对于实盘,其报价条件不可改变,常附有有效时间的规定,承租人必须在有效期内对该报价作出答复,过期失效。同时,出租人在有效期内,也必须受其报价的约束,不得撤回、变更或再向其他承租人发盘。对于虚盘,其报价条件可以修改,并且不附有应予答复的有效时间的限制,因此不约束洽租双方。出租人可以同时向几个承租人发虚盘,以选择最合适的承租人继续洽租。

3.还盘

承租人接到出租人报出的虚盘后,对出租人提出的条件不能接受,而进行修改、增减或提出自己的要求,称为还盘,也称还价。

还盘实质上是一种发盘,因此也有虚实之分。对还盘亦可再还盘,称为反还盘。

4.受盘

承租人和出租人在还盘过程中讨价还价,直至最后一次实还盘的内容被对方在有效期内全盘接受,即受盘,租船契约即告达成。

5.编制订租确认书

受盘后,出租人将双方共同承诺的主要条款汇总成订租确认书,发给承租人,经双方和租船经纪人共同签字后,各自保留一份备查。

6.签订租船合同

租船契约达成后,出租人按“订租确认书”的内容拟制正式租船合同,并送交承租人审核。承租人如果发现合同与原协议有不符之处,应及时向出租人提出异议,并要求修改。若无异议,即可签署合同。

合同通常缮制正本两份,签约后双方各持一份,作为日后履行合同时双方承担责任和享有权利的依据

7.6.3租船运输合同

7.6.3.1标准租船合同范本

订立合同是一项复杂、繁琐而细致的工作。为了简化和加速签订租船合同的进程,节省为签订合同所支出的费用,减少因考虑不周可能制定不合理条款或遗漏内容等异常风险,也为了能在合同中订入一些于己有利的条款,国际上一些航运集团、货主组织以及一些有实力的承运人和货主,均制定出各自的租船合同范本。这些合同范本列有现成的主要条款,并且便于日后的删减、修改和补充。其中由英国航运公会、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纽约土产交易所和日本航运交易所等机构所制定的租船合同范本,因其已得到公认并被广泛采用而称之为标准合同范本。

标准租船合同范本有程租、期租和光租之分。

7.6.3.2租船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当事人。

(2)船名和船籍。

(3)货物。

(4)装卸港口

国际货物运输名词解释

1、国际货物运输的主要特点:意义重大;环节多且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多变;时间性强; 风险较大;涉及国家荣誉;从业人员应有较高业务素质;优先使用社会资源; 2、国际货物运输的分类:海洋运输、内河运输、陆地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邮政运 输、国际多式联运(全标准集装箱运输,包括大陆桥运输) 3、国际货物运输当事人:承运人、货主、运输代理人 4、商船定义:商船是指用于商业航行目的、吨位在20t以上(指注册总吨),能在海洋及其相连通的水域、内河湖泊航行的水上移动装置。 5、船舶载重线:(从上到下)热带淡水载重线、淡水载重线、热带地区载重线、夏季载重线、冬季载重线、冬季报大西洋载重线 6、班轮运输定义:即定期船运,是指船舶在特定航线上和固定港口之间,按事先公布的船期表进行定期的和有规律的反复航行,以从事货物运输事业,按事先公布的运费标准收取运 费和杂费的运输方式 7、班轮运输特点:历史悠久;航线几乎遍及全球;四固定服务(港口航线费率时间表);运价包括装卸费用,双方不计滞期速遣;承运人责任期间为船舷或钩;双方权利义务责任豁免 以提单条款为准 8、班轮运价与租船运价的不同:相对稳定;连装带卸;无滞期速遣;多为垄断型运价;一般有附加费;一般以硬通货支付运杂费 9、班轮运输附加费:燃油;港口;拥挤;转船;绕航;超长超重;贬值;直航;选港; 10、铁路货物运输特点:运量较为适中;载货量灵活;速度较快;安全性好,货损量少 11、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定义:通称国际联运,一般指的是使用一份统一的国际铁路货物联运票据,由《国际铁路货物联合运输协定》各成员国铁路部门共同承运经过两国或两国以上的铁路的全程运输,并由一国铁路向另一国铁路移交货物时,无须收发货人参加的运输方式。 12、国际铁路货物联运特点:涉及面广;标准较高;时间性强;手续复杂;竞争性强; 13、国际空运特点:运送速度快、保鲜能力强、比较准时;可节省部分杂费;某些方面受到 限制。 14、集装箱的主要优缺点:优点:能提高工作效率;能适应多中国运输方式;能适应电子时 代;装卸换装较为安全;手续较为简单;易于实现上门服务;易于实现简化管理;利于简化包装;利于降低保险费;利于加速资金周转;利于防盗;有时集装箱运输享有通关、靠泊、装卸等方面的优先权;很少受到雨雪等气候影响;缺点:集装箱本身有一定重量,需占用一 部分运力;集装箱本身需要购置成本和管理维护保养费用;集装箱船舶装载的货物不是堆放 在船舱里,造成整个船舶重心较高;码头和装卸设备投资较大;需要许多方面的密切协同合

国际货物运输方式

国际货物运输方式 一、国际货物运输方式概况 国际货物运输方式,根据使用的运输工具不同,可以分为如下所列几种运输方式: 我国国际货物运输的进出口货物,大部分是通过海运,少部分通过铁路或公路运输,也有些货物是管道运输或邮政运输。随着航空事业的发展,通过航空运输的货运量近年来有较大的增长,货物种类和范围也在不断扩大。 二、国际海上货物运输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是指使用船舶通过海上航道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的港口之间运送货物的一种运输方式。 (一)国际海上货物运输的特点 1.运输量大。国际货物运输是在全世界范围内进行的商品交换,地理位置和地理条件决定了海上货物运输是国际货物运输的主要手段。国际贸易总运量的75%以上是利用海上运输来完成的,有的国家的对外贸易运输海运占运量的90%以上。主要原因是船舶向大型化发展,如50万~70万吨的巨型油船,16万~17万吨的散装船,以及集装箱船的大型化,船舶的载运能力远远大于火车、汽车和飞机,是运输能力最大的运输工具。 2.通过能力大。海上运输利用天然航道四通八达,不像火车、汽车要受轨道和道路的限制,因而其通过能力要超过其他各种运输方式。如果因政治、经济、军事等条件的变化,还可随时改变航线驶往有利于装卸的目的港。 3.运费低廉。船舶的航道天然构成,船舶运量大,港口设备一般均为政府修建,船舶经久耐用且节省燃料,所以货物的单位运输成本相对低廉。据统计,海运运费一般约为铁路运费的1/5,公路汽车运费的1/10,航空运费的1/30,这就为低值大宗货物的运输提供了有利的竞争条件。 4.对货物的适应性强。由于上述特点使海上货物运输基本上适应各种货物的运输。如石油井台、火车、机车车辆等超重大货物,其他运输方式是无法装运的,船舶一般都可以装运。 5.运输的速度慢。由于商船的体积大,水流的阻力大,加之装卸时间长等其他各种因素的影响,所以货物的运输速度比其他运输方式慢。较快的班轮航行速度也仅30 n mile/h左右。 6.风险较大。由于船舶海上航行受自然气候和季节性影响较大,海洋环境复杂,气象多变,随时都有遇上狂风、巨浪、暴风、雷电、海啸等人力难以抗衡的海洋自然灾害袭击的可能,遇险的可能性比陆地、沿海要大。同时,海上运输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案例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案例 案例一 滞期费计算纠纷案 某船东将船舶出租,从阿根廷装运袋装的玉米和蚕豆运到安哥拉,船东与租船人签订了航次租船合同,合同中约定了相应的滞期和速遣条款。在船东装上了袋装的玉米和蚕豆后,为了自身的利益,又在货舱内装了一些其他的货物。在当年的1月船舶抵达安哥拉首都罗安达,1月21日船舶出具了《准备就绪通知书》,但由于货物超载,袋装的玉米和蚕豆在2月6日才可以卸载,但事实上,收货人2月19日才开始卸货,最终于4月25日卸完全部货物。对此案中卸货时滞期费如何计算,双方发生分歧。船方认为应该从1月21日《准备就绪通知书》出具时起算卸货日,因而计算得出租船人应支付巨额滞期费,而租船人认为卸货日的起算不应从1月21日起,而应从2月19日起算。为此,双方诉至法院。 【案例评析】 合同约定的卸货日一般应从发出《准备就绪通知书》起算,承运人虽然在1月21日出具了《准备就绪通知书》,但很显然,由于货物超载,承租人无法卸货,船舶并未在各方面做好装卸准备,因而,1月21日出具的《准备就绪通知书》是无效的,而在2月6日船舶适于卸货时,准备就绪的通知也并不能自动生效并作为卸货日起算的依据。因而在合同项下的船载货物可以卸货时,承租人及其代理人并未收到通知,承租人也并没有任何意思表示表明他们已同意卸货日的开始。所以,卸货日的起算应从真正的卸货日2月19日起算。

案例二 不清洁提单货损案 2007年4月,我国T公司向荷兰M公司出售一批纸箱装货物,以FOB条件成交,目的港为鹿特丹,由M公司租用H远洋运输公司的货轮承运该批货物。同年5月15日,该合同货物在青岛港装船。当船方接收货物时,发现其中有28箱货物外表有不同程度的破碎,于是大副在收货单上批注“该批货物有28箱外表破碎”,当船方签发提单,欲将该批注转注提单时,卖方T公司反复向船方解释说买方是老客户,不会因一点包装问题提出索赔,要求船方不要转注收货单上的批注,同时向船方出具了下列保函:“若收货人因包装破碎货物受损为由向承运人索赔时,由我方承担责任。”船方接受了上述保函,签发了清洁提单。该货轮起航不久,接到买方M公司的指示,要求其将卸货港改为法国的马赛港,收货人变更为法国的F公司。经过一个月的航行,载货船舶到达马赛港,船舶卸货时法国收货人F公司发现该批货物有40多箱包装严重破碎,内部货物受损,于是以货物与清洁提单记载不符为由,向承运人提出索赔。后经裁定,承运人向法国收货人赔偿20多万美元。此后,承运人凭保函向卖方T公司要求赔偿其20多万美元的损失,但T公司以装船时仅有28箱包装破碎,拒绝偿还余下十几箱损失。 【案例评析】 本案属于不清洁提单货损案,在货物装船时已出现货物外表有破损的情况时,卖方为了顺利结汇,向承运人出具保函,要求承运人签发了清洁提单,这样的做法是对收货人的侵权行为,而且对于承运人和出口方都有很大的风险。对收货人来说,收货人如果知道装船货物的实际情况,就有权利按合同要求,拒绝不清洁货物,而承运人签发清洁提单这一做法剥夺了收货人的这一权利,收货人把不清洁货物当作清洁货物去付款赎单,这样进而剥夺了收货人本来享有的拒绝接受提单、拒绝付款的权利。对承运人而言,本案中,承运人在接受了卖方保函后签发了清洁提单,由于对于包括收货人在内的合法持有提单的第三人来说,提单是货物外表状况的最终证据,在这种情况下,收货人可以以欺诈为由向承运人提出诉讼,因此,这样的行为对承运人有很大的风险。对卖方或托运人而言,为了结汇的眼前利益,卖方提供保函要求承运人签发清洁提单的行为实际上意味着更大的风险。这样做会使承运人的管货责任心降低,有可能会使货损扩大,进而加大卖方根据保函向承运人的赔偿责任。本案中货损就由原先的28箱扩大为40多箱。而且由于卖方这样的欺骗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卖方面临着被解除合同,并向买方进行损害赔偿的风险,因为在这样的情况下,买方不但可以起诉承

5、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案例讲解大全

5、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案例讲解大全 邹岿编 第五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 第一节国际货运保险合同 1、NorthAmerican外贸公司诉MitsuiSumitomo美国保险公司案(2007) 被告(Mitsui Sumitomn美国保险公司)拒绝对原告North American 外贸公司在中国得两个仓库里货物得神秘消失给予保险赔偿,纽约南区法院判决支持原告得索赔主张,理由就是:被告处理理赔过程中得行为存在恶意,等于违反了其应承担得诚信与公平交易得义务。 2、FrankP.Grande诉Paul火灾与海运保险公司案(2006) 被保险人(Frank P. Grande)得表亲在迈阿密买了一艘船,她相信被保险人会要这艘船而将付款给她。尔后,被保险人驾驶这艘船从佛罗里达州到缅因州,并通过保险经纪人为船舶进行保险。在保单中,被保险人将自己列为所有者。途中,船舶发生全损。保险公司拒绝理赔,认为被保险人对船舶没有保险利益。法院认为,被保险人得表亲并没有想去占有或使用该船舶,而就是交给了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只就是对其表亲负有支付价款得义务;被保险人就是实际得所有权人,拥有保险利益,因此,Paul火灾与海运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全损进行赔偿。 3、Thor航运公司诉Ingosstrakh保险有限公司案(2005) 当事人之间得保险合同约定:船舶外壳与机器“被保险总额”为150万美元;合同适用英国法律与惯例。后来,当事人就该合同下得保险单就是否为定值保险单得问题发生了争议。英国法院判决指出:仅仅提及“被保险总额”而无价值得进一步说明文字得保险单通常得解释均为不定值保险单。 4、North American外贸公司诉MitsuiSumitomo美国保险公司案(2007) 被告(Mitsui Sumitomo美国保险公司)拒绝对原告(North American 外贸公司)在中国两个仓库里货物得神秘消失给予保险赔偿,纽约南区法院判决支持原告得索赔主张,理由就是:被告处理理赔过程中行为存在恶意,等于违反了其应承担得诚信与公平交易得义务。 5、The Mercandian Continent案(2001) 本案中,被保险人作为一家船舶修理企业,在一起诉讼中被判决就其向修理业务向船东作出赔偿。由于被保险人投保了修理责任险,该船东便根据被保险人得雇员签署得诉讼管辖条款向英国法院提起了诉讼。被保险人伪造了一份文件对英国法院得管辖提出了质疑。伪造行为很快就败露了,知悉此情得保险人则以被保险人违背最大诚信义务为由主张保险单无效。英国法院认为,尽管最大诚信就是一种持续性义务,主张保险合同无效得保险人必须证明欺诈必须就是重大得、具有影响其最终责任得效果,否则,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6、商业联盟保险公司诉Franklin Lord案(2005) 保险人发现被保险人在给其提供得重要资料中存在虚假陈述,遂向法院申请该保险合同无效。被保险人( Franklin Lord)向保险人(商业联盟保险公司)提供得资料中注明船舶就是从制造商处购买,日期为2000年10月7日,购买价格为450 000美元。但就是,事实上被保险人就是在1996年8月20日以48 000美

国际贸易运输案例

不凭单放货承运人逍遥法外 https://www.360docs.net/doc/7b13623489.html, 2005-10-27 16:49:00 [案情] 2003年10月20日,泉州天嘉玩具有限公司(下称天嘉公司)与美国旧金山玩具公司(下称旧金山公司)签订一份国际贸易合同,约定天嘉公司售予旧金山公司一批玩具,FOB 厦门总价为11万美元,付款方式为付款交单(D/P)。 10月27日,天嘉公司将该批玩具交由美国捷达国际运输公司(下称捷达公司)承运,捷达公司签发了天嘉公司为托运人、旧金山公司为收货人、启运港厦门、目的港美国旧金山的一式叁份记名提单。该提单正面右下角签发章左侧印有“Non-negotiable”(不可转让)字样,提单背面首要条款用较为显著地区别于背面其它条款的字体和颜色标明:凡是依据本提单或与本提单所代表的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有关的任何索赔,适用于《美国1916年联邦提单法》。 11月7日,货抵目的港。11月9日,捷达公司在未收回正本提单的情况下,将货物放给旧金山公司。因无人付款赎单,银行将全套单据退还给天嘉公司。天嘉公司遂持全套正本提单向海事法院起诉,要求捷达公司赔偿因无单放货给其造成的损失合计11.5万美元。 捷达公司对原告诉称的事实没有任何异议,但其提交了由美国某知名海商法教授兼律师出具并经公证、认证的书面材料以及两个美国法院判例,说明根据《美国1916年联邦提单法》规定,承运人签发了记名提单,可以在验明收货人的身份后未收回正本记名提单而直接将货物放行给提单上载明的收货人,因此其无需承担责任。 [审判] 经海事法院审理,驳回原告天嘉公司的诉讼请求。 [评析]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记名提单无单放货纠纷案件。关于记名提单承运人应否凭单放货,还是可以在验明收货人的身份后不凭单而放货,目前我国的司法实践做法并不统一。有的判决认为,记名提单因收货人被特定且不可转让,因此承运人只要将货物交给记名收货人即视为妥善履行了交货义务而不论是否收回正本提单。有的判决认为,根据我国海商法第71条的规定,所有的提单均应凭单放货,记名提单虽然不得转让,但这只是其在流通性方面的限制,承运人的凭单放货义务仍然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体现了我国司法实践以及海商法学界对这一问题在认识上的混乱。 笔者认为,在现行体制下,记名提单是否应当凭单放货并无统一或绝对的结论。严格地说,该命题实际上是一个对各国国内海商法或海上货物运输法或国际公约的研究问题。换言之,记名提单下承运人应如何放货,需要根据托运人与承运人的约定以及纠纷所应适用的准

国际物流与货运代理复习题

国际物流与货运代理复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不属于国际物流信息功能的是(D) A反馈与控制作用B支持和保障作用 C具有资源性作用D信息的输入作用 2.依据《2000年国际贸易解释通则》的解释FOB 的含义是(A) A装运港船上交货B运输工具旁边交货C运输工具上交货D货交承运人 3.下列属于国际贸易货款的支付工具的是(A) A 汇票B托收C信用证D 银行保函 4.仅次于海洋运输方式的一种主要运输方式是(A) A铁路运输B公路运输C航空运输 D管道运输 5.世界上最大的自由港是(C) A鹿特丹港B安特卫浦港C汉堡港

D纽约港 6.我国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的主管部门是:(C) A交通部B海关总署 C商务部D民航总局 5.下列不属于口岸单位的是(E) A.海关B.检验检疫局C.海事局D.边检E.公安局 7.“唛头”是运输标志中的(A) A主要标志B目的地标志C原产地包装D件号包装 8.第三方物流企业是指(D )。 A.提供物流活动咨询服务的企业B.具有专业物流经营能力的企业 C.促进物资流通的商业企业D.为物品的供给方和需求方提供物流服务的企业 9.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是(C )。 A发货人的代理人B承运人的代理人

C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D实际运输人9.下列属于官方单证的是(A) A原产地证明书B借记通知单C商业发票D航空主运单 10.国际贸易口岸按批准开放的权限分类说法正确的是(A) A一类口岸、二类口岸B港口口岸、陆地口岸、航空口岸 C省会口岸、非省会口岸D特别口岸、一般口岸 7.CPT术语的合同,卖方转移给买方货物风险的时间为(D)。 A.合同货物划拨到合同项下B.卖方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 C.卖方将货物交到合同指定地点时D.卖方将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 11.下列港口为世界煤炭出口第一大港的港口是

国际货物运输案例分析

国际货物运输案例分析 判例一 原告:青岛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青岛物流”) 被告:无锡某摩托车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无锡摩托”) 原告青岛物流诉称:年月至月间被告无锡摩托委托其出运八份涉案货物,上海至波多黎各,运费到付总计美元。货抵目的港后,由于贸易原因,收货人未提货。后被告无锡摩托要求原告青岛物流回运货物,终因被告不支付相关费用,货物仍在目的港无人提取。故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运费美元和赔偿利息损失,并支付信息费美元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 被告无锡摩托辨称,原告作为承运人应当按照提单约定向收货人收取到付运费,而不应向作为托运人的被告主张运费。 法院审理认定事实如下:年月日至月日间,无锡摩托向青岛物流发出三份订舱单,其中月日发出的订舱单记载收货人为公司(波多黎各),被通知人为公司,其他两份订舱单收货人和被通知人均为公司,成交方式上海,运费约定到付,货物品名为摩托车。三份订舱单项下实际出运了十三个集装箱。青岛物流接到无锡摩托订舱单后,分别于年月日、日、日向被告签发了自己名称的八份提单,其中青岛物流接受被告指令,将月日订舱单记载的收货人更改为与另两份订舱单相同的收货人公司。至此,八份提单记载的托运人均为无锡摩托,收货人和被通知人均为公司,运费约定到付。无锡摩托交付货物后即将提单传真给收货人公司告知货物已出运。 在审理过程中,无锡摩托向法院书面确认,涉案提单在传真给收货人后又向其寄交正本提单,其中两份提单收货人已退回,其他六份提单未退回。 青岛物流接受上述货物运输后,分别委托了达飞轮船公司和上海怡诚物流公司实际承运,并就涉案八份提单项下货物分别向实际承运人支付了运费美元。 年月日,青岛物流致函无锡摩托称“涉案货物抵达目的港,至今无人清关提货……货物将于年月日到波多黎各海关规定的最后滞港期限,之后政府将有权进行拍卖或处置……贵公司决定退运,需给我方正式加盖公章的书面通知,并立即将海运费用和所有滞港费用打至我方账上。我方方可安排退运”。同年月日无锡摩托收到该函件并签字盖章。 庭审中,青岛物流主张输送舱单信息费美元不能提交相应证据,并称货物抵达目的港后曾通过电话通知记名收货人提货和支付运费,但收货人始终未予提货也未支付运费。 试分析本案的症结所在? 判例二 案情 原告: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被告:国际货运代理公司 (以下简称“货代”) 年月日,公司将一批帐篷交货代承运,货代为此以承运人签单代理人名义于年月日签发了抬头为公司(承运人)的已装船货运承揽商收据(’,;’ ,)(货运代理收据)。该收据载明了收到货物的时间(年月日)、托运人(公司)、收货人及通知

国际贸易实务第三讲

国际贸易实务第三讲

国贸三 一.选择 ( C )41.根据《2000年通则》的解释,采用CFR术语时,卖方无义务:A.提交货运单据B.租船订舱C.办理货运保险D.取得出口许证 ( A )42.即期汇票是指: A.见票即付的汇票B.在规定的日期付款的汇票 C.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D.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 ( D )43.开证银行开出的信用证由另一银行保证对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单据履行付款义务,这种信用证称为: A.议付信用证B.不可撤销信用证C.承兑信用证D.保兑信用证 ( D )44.当出口人按信用证规定向开证行要求付款时,开证行在哪种条件下履行付款义务: A.征得进口人同意后B.货物到达后 C.货物检查合格后D.单证相符条件下 ( B )45.某项发盘于某月12日以电报形式送达受盘人,但在此前的11日,发盘人以传真告知受盘人,发盘无效,此行为属于: A.发盘的撤销B.发盘的撤回C.发盘的修改D.一项新发盘( C )46.仲裁协议是仲裁机构受理争议案件的必要依据: A.仲裁协议必须在争议发生之前达成 B.仲裁协议必须在争议发生之后达成 C.仲裁协议既可以在争议发生之前,也可以在争议发生之后达成 D.都不正确 ( A )47.出口人向船公司换取正本已装船提单的凭证是: A.大副收据B.运费收据C.收货收据D.运输合同( B )48.按国际惯例,如果信用证上未注明“是否可转让”字样,这种信用证是:

A.可转让信用证B.不可转让信用证 C.可撤销信用证D.不可撤销信用证 ( C )49.汇票上写明“Pay to Bear”,这种抬头属于: A.指示性抬头B.限制性抬头C.来人抬头D.付款人抬头( C )50.下列哪个是在国际贸易的长期实践中逐渐形成的一些有较为明确和固定内容的贸易习惯和一般做法: A.国内法B.国际条约 C.国际贸易惯例D.《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 C )51.按《2000年通则》解释,买卖双方费用划分的地点与风险划分的地点相分离的贸易术语是: A.E组术语B.F组术语C.C组术语D.D组术语( D )52.凡货样不能做到完全一致,一般不宜采用: A.凭规格买卖B.凭等级买卖C.凭标准买卖D.凭样品买卖( B )53.当货物是以重量计算价格时,如买卖双方在价格上发生异议,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应按什么计价: A.毛重B.净重C.理论重量D.法定重量 ( A )54.班轮运输的运费应该: A.包括装卸费,不计滞期费、速遣费B.包括装卸费并计滞期费、速遣费 C.包括装卸费和滞期费,不计速遣费D.包括装卸费和速遣费,不计滞期费。 ( A )55.按照中国保险条款的规定,一切险的责任范围是: A.水渍险的责任范围加上一般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和部分损失 B.平安险的责任范围加上一般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和部分损失 C.水渍险和平安险的责任范围加上一般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损失 D.水渍险的责任范围加上一般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损失 ( A )56.在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业务中,共同海损: A.是部分损失的一种B.是全部损失的一种 C.有时是全部损失,有时是部分损失D.既是全部损失,又是

(交通运输)公路货物运输概述精编

(交通运输)公路货物运输 概述

(交通运输)公路货物运输 概述

公路货物运输概述 壹、国际货物运输方式概况 国际货物运输方式,根据使用的运输工具不同,能够分为如下所列几种运输方式:我国国际货物运输的进出口货物,大部分是通过海运,少部分通过铁路或公路运输,也有些货物是管道运输或邮政运输。随着航空事业的发展,通过航空运输的货运量近年来有较大的增长,货物种类和范围也在不断扩大。 二、国际海上货物运输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是指使用船舶通过海上航道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的港口之间运送货物的壹种运输方式。 (壹)国际海上货物运输的特点 1.运输量大。国际货物运输是在全世界范围内进行的商品交换,地理位置和地理条件决定了海上货物运输是国际货物运输的主要手段。国际贸易总运量的75%之上是利用海上运输来完成的,有的国家的对外贸易运输海运占运量的90%之上。主要原因是船舶向大型化发展,如50万~70万吨的巨型油船,16万~17万吨的散装船,以及集装箱船的大型化,船舶的载运能力远远大于火车、汽车和飞机,是运输能力最大的运输工具。 2.通过能力大。海上运输利用天然航道四通八达,不像火车、汽车要受轨道和道路的限制,因而其通过能力要超过其他各种运输方式。如果因政治、经济、军事等条件的变化,仍可随时改变航线驶往有利于装卸的目的港。

3.运费低廉。船舶的航道天然构成,船舶运量大,港口设备壹般均为政府修建,船舶经久耐用且节省燃料,所以货物的单位运输成本相对低廉。据统计,海运运费壹般约为铁路运费的1/5,公路汽车运费的1/10,航空运费的1/30,这就为低值大宗货物的运输提供了有利的竞争条件。 4.对货物的适应性强。由于上述特点使海上货物运输基本上适应各种货物的运输。如石油井台、火车、机车车辆等超重大货物,其他运输方式是无法装运的,船舶壹般都能够装运。 5.运输的速度慢。由于商船的体积大,水流的阻力大,加之装卸时间长等其他各种因素的影响,所以货物的运输速度比其他运输方式慢。较快的班轮航行速度也仅30nmile/h左右。 6.风险较大。由于船舶海上航行受自然气候和季节性影响较大,海洋环境复杂,气象多变,随时都有遇上狂风、巨浪、暴风、雷电、海啸等人力难以抗衡的海洋自然灾害袭击的可能,遇险的可能性比陆地、沿海要大。同时,海上运输仍存在着社会风险,如战争、罢工、贸易禁运等因素的影响。为转嫁损失,海上运输的货物、船舶保险尤其应引起重视。 (二)国际海上货物运输的作用 1.海上货物运输是国际贸易运输的主要方式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虽然存在速度较低、风险较大的不足,可是由于它的通过能力大、运量大、运费低,以及对货物适应性强等长处,加上全球特有的地理条件,

国际物流运输合同

国际物流运输合同 国际物流运输合同范本 托运人:合同编号: 承运人: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及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求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到达地点: 第四条货物承运日期: 货物运到日期: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第七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第八条运输费用、结算方法: 第九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人的权利义务 1、托运人的权利:有权要求承运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人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 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人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 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人,并应按 有关规定付给承运人所需费用。

2、托运人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人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人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人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人的权利义务 1、承运人的权利:向托运人、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押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人应及时与托运人联系,在规定期限内免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人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人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责任。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交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人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人应按其价值的%偿付给承运人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调具断裂、货物摔损、调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国际物流重点归纳

国际物流重点归纳 国际物流理论与实务题型:选择10个,10分;名词解释5个,20分;简答题5个,40分;案例分析题2个,30分。第七章是重点。我没有写内容,写了页码的,大家就翻书看一下,实在太多,不想挨个打字。 1.国际物流特点:国际物流使各国物流系统相互衔接,因而与国内物流系统相比,其市场更广阔,具有国际性、复杂性、高风险性、运输方式选择和组合的多样性等特点。 2。国际物流与国内物流的区别:完成周期长短不同、复杂程度不同、系统一体化、联盟 3.国际贸易术语(FOB,CFR,CIF)P7 4。口岸是国家指定对外经贸、政治、外交、科技、文化、旅游和移民等往来,并供往来人员、货物和交通工具出入境的港口、机场、车站和通道. 5。港口是内地货物、旅客运往海外,或船舶靠岸后起卸客货运送至本地或内陆各地的交汇地。 6.保税区指在出入境较为便利的地方,划出一些易于管理的区域,以与外界隔离的全封闭方式,在海关监管下存放和加工保税货物的特定区域。 7。西伯利亚大陆桥P36 8.国际货运代理业,是指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并收取服务报酬的行业。 9.国际货运代理的分类按企业的成立背景和经营特点为标准分类:以中外合资经营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以航运公司、航空公司、铁路部门为背景的国际货代企业,以外贸专业公司、工贸公司为背景所组建的国际货代企业,以仓储企业为背景的国际货代企业,外资和港台资企业。 10。国际货运代理的业务范围P52 11.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P53 12。国际海洋运输的特点:运量大、通过能力强、投资小运费低、对货物的适应性强、运输速度慢、风险大。 12.定程租船的方式:单航次租船、来回航次租船、连续航次租船、包运合

几种国际货物运输方式的比较分析

几种国际货物运输方式的比较分析 摘要:本文从几种主要的国际货物运输方式出发,比较分析了水上运输、铁路运输、公路运输、航空运输、国际多式联运、管道运输等运输方式的优势与劣势,及运输方式的选择。 关键词:国际货物运输方式;比较;分析 一、引言 根据运输工具的不同,国际货物运输可分为水上运输、铁路运输、公路运输、航空运输、国际多式联运、管道运输几种。我国国际货物运输的进出口货物,大部分是通过海运,少部分通过铁路或公路运输,也有些货物是管道运输。随着航空事业的发展,通过航空运输的货运量近年来也有较大的增长,货物种类和范围也在不断扩大。 二、国际货物运输方式 (一)水上运输 水上运输可分为内河运输和海洋运输。是指使用船舶通过海上航道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港口之间运送货物的一种方式,具有通过能力大,运输量大,运费低廉,对货物的适应性强,速度较低,风险较大等特点。海洋运输是国际货物运输的主要方式,每年约80%以上的国际贸易货运量是通过海洋运输完成的。 其主要优点有: ①通过能力大。海洋运输可以利用四通八达的天然航道,它不

像火车、汽车受轨道和道路的限制,故其通过能力很大。 ②运量大。海洋运输船舶的运载能力,远远大于铁路运输车辆 和公路运输车辆。如一艘万吨船舶的载重量一般相当于 250~300个火车车皮的载重量。而目前的国际海洋运输船舶 通常可达几十万吨。 ③运费低。因为运量大,航程远,可分摊于每吨货物的运输成 本就少,因此运价相对低廉。 其缺点有: ①受自然气象条件因素影响大。由于季节、气候、水位等的影 响,水运受制的程度大,因而一年中中断运输的时间较长 ②航行风险大,安全性差。由于船舶海上航行受自然气候和季 节性影响较大,海洋环境复杂,气象多变,随时都有遇上狂风、巨浪、暴风、雷电、海啸等人力难以抗衡的海洋自然灾害袭击的可能,遇险的可能性比陆地、沿海要大。同时,海上运输还存在着社会风险,如战争、罢工、贸易禁运等因素的影响。为转嫁损失,海上运输的货物、船舶保险尤其应引起重视。 ③运送速度慢,准时性差,在途中的货物多,会增加货主的流 动资金占有量,经营风险增加 ④搬运成本与装卸费用高,这是因为运能最大,所以导致了装 卸作业量最大。 所以它主要承担以下作业任务: ①大批量货物,特别是集装箱运输

国际货物运输案例 刘晓雯老师

国际货物运输案例 案例一: 某轮第三舱内因电线走火,发生火灾,受火烧坏货物损失51,000美元,因救火灌水而受水损的货物40,000 美元。另因灌水救火,第三舱内灌水渗漏到第四货舱,造成第四货舱货物水损20,000美元.船方宣布共同海损。 问题: (l)根据海牙规则规定,船方对上述三批货物的损失是否应予负责? (2)该轮共同海损是否成立?为什么? (3)该案第四舱受损货物的货主向法院起诉,要求船方赔偿损失并拒绝提供并同海损担保书,是否有理?根据是什么? (4)上述三批货损,根据规定.你认为应如何分别处理? 案例二: 一批马口铁自英国伦敦运在加拿大温哥华途中,船舶发生碰撞受损,在附近港口坞修理时,需要打开发货船舱盖。在修理过程中遇几次下雨,但船员没有关闭舱盖,也未加防雨布遮盖,使货物受雨生锈.船抵目的港卸货后,货方向船方提出索赔,船方籍提单条款:“由于驾驶和船舶管理上的疏忽所造成货物的损失,船方免于负责”为由拒赔,货方诉之法院。 问题: (1)船方拒赔理由是否充分? (2)按海牙规则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上述货损是否属于免责范围? (3)造成上述货损的原因是由于“船舶管理不善”还是“货物管理不善”? 案例三: 某轮装水泥,船员离开货舱时,没有把出入通道的舱盖盖好,航行中海水进入舱内,使水泥受损。货方提赔,船方拒赔理由是提单条款规定:“船长、船员、引水员或承运人的受雇人,在航行或管理船舶中的行为、疏忽或不履行义务所造成的货物灭失或损坏不负责”.最后货方向法院起诉。 问题: (1)船方籍上述提单条款拒赔是否有理? (2)船舶货船舱盖没有盖好是“船舶管理”还是“货物管理”上的疏忽或过失? 案例四: 某轮装煤炭,中途绕航去一港口加燃油(因该港油价较低),适逢罢工,船舶在港内停留了很长时间,此时煤炭突然起火,虽经急救扑灭,但煤炭已受损失。收货人向船方索赔,船方以煤炭自燃,属货物固有缺陷为由拒赔,货方告到法院。 问题: (1)煤炭自燃起火,船方可否免责? (2)船上火灾,货物受损,按规定船方能否免责? (3)该轮绕航去一油价较低港口加油是否构成不合理绕航? (4)你认为本案损失船方应否负责赔偿?理由是什么?

国际货物海洋运输中的风险与防范分析

国际货物海洋运输中的风险与防范分析 孟繁中 物流二班 1304080224

摘要 随着市场全球化和日益增长的商务活动跨越了国界,中国与世界的联系也日益密切,。目前,我国在与其他国家进行贸易时,主要就是通过海洋运输。然而,凡事都有两面性,在给我国带来巨大经济利益的同时,风险的问题也随之产生。如何把风险缩小,甚至规避风险,这些问题不得不引起我们的关注,也值得我们探讨与研究。所以,研究货物海洋运输中的风险与防范对于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来说至关重要。 关键字:海洋运输风险防范

国际货物海洋运输中的风险与防范分析国际货物运输实现了货物的跨国界的空间移位,它具有货物运输量大、通过能力强、运费低廉、对货物的适应性强等特点。由于船舶海上航行受自然气候和季节性影响较大,海洋环境复杂,气象多变,随时都有遇上狂风、巨浪、暴风、雷电、海啸等人力难以抗衡的海洋自然灾害袭击的可能,遇险的可能性比陆地、沿海要大。同时,海洋运输还存在着社会风险,如战争、罢工、贸易禁运等因素的影响,因而国际货物运输承担着很大的风险。如何防范国际货物运输中的风险或怎样把风险降到最低点,这是从事国际贸易相关人员最关心的事情,也是需迫切解决的棘手问题。在国际贸易中85%以上的货物是通过海洋运输来实现的,但是承运人承担的风险却贯穿于运输的整个过程。如何做才能把风险防患于未然、把风险降到最低点、甚至把风险避免呢?因此,我们要追根溯源,首先弄清国际货物运输的风险种类,再把国际货物运输分成不同的环节,分析每一环节中存在的风险,找到风险的根源,做好防范工作,以实现利润的最大化。 一、国际货物海洋运输的风险种类 (一)外来风险外来风险一般是指由于外来原因引起的风险。它可分为一般外来风险和特殊外来风险。1,一般外来风险。是指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偷窃,下雨,短量,渗漏,破碎,受潮,受热,霉变,串味,沾污,钩损,生锈,碰损等原因所导致的风险。2,特殊外来风险。是指由于战争,罢工,拒绝交付货物等政治,军事,国家禁令及管制措施所造成的风险与损失。

国际物流期末考试要点

国际物流期末考试(仅供参考) 第一章 1.沃尔玛在中国发展不成功的原因 1.物流标准化程度低 2.中国信息化程度低 3.物流环境的差异性 2.国际物流发展的特点 1.物流环境的差异性 2.物流系统的复杂性 3.对国际化信息系统的依赖性 4.国际物流标准化的迫切性 3.国际物流的作用 国际物流已经成为了影响和制约国际贸易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因素。 4.国际物流节点的含义 国际物流节点是指那些从事与国际物流相关活动的联结点,如制造厂商仓库、中间商仓库、口岸仓库等。 5.国际物流节点的功能 1.作业功能 2.衔接功能 3.信息功能 4.管理功能 第二章 1.贸易术语:贸易术语又称贸易条件(Trade Terms)或价格条件(Price Terms),它是以简明的外贸语言或缩写的字母或国际代号,来概括说明买卖双方在交易中交货的地点,货物交接的责任、费用,风险的划分,以及价格构成等诸方面的特殊用语。 2.(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或(INCOTERMS2000)于2000年1月1日起生效. 3.(2000通则)带有实质性内容的变动只涉及三种术语,即FCA、FAS和DEQ。 4.FOB术语:贸易术语名称(装运港船上交货)、风险转移界限(装运港船舷)、出口清关责任、费用承担者(卖方)、进口清关责任、费用承担者(买方)、适用的运输方式(水上运输)书本P19 5.询盘:询盘是准备购买或出售商品的人向潜在的供货人或买主探询该商品的成交条件或交易的可能性的业务行为。英文表示:PLEASE OPPER 、PLEASE INFORM 第三章 1.班轮运输:班轮运输是指班轮公司将船舶按事先制定的船期表,在特定航线的各既定挂靠港口之间,经常地为非特定的众多货主提供规则的、反复的货物运输服,并按运价本或协议运价的规定计收运费的一种营运方式,也称定期船运输。 2.班轮运输的特点 (1)具有‘四固定’的特点,即是固定航线,固定港口,固定船期和相 对固定的费率。这是班轮运输的最基本特征。 (2)班轮运价内包括装卸费用,即货物由承运人负责配载装卸,承托双 方不计滞期费和速遣费。

国际货物买卖法案例讲解大全

3、国际货物买卖法案例讲解大全 邹岿编 第三章国际货物买卖法 第一节国际货物买卖法概述 1、A. M. Knitwear诉泛美进出口公司案(1976) 泛美进出口公司向A.M. Knitwear公司购买了几千磅的纱线。泛美公司使用它们自己的订单格式,订单上表示“从贵公司工厂提取货物运到Mccormak,再装运至巴西的Santos”。在“价格”一栏中,泛美公司印着“FOB工厂每磅美元”,但贸易术语FOB后具体地点一栏空着,没有填写。卖方把货物装载上买方提供的集装箱后,通知买方货物已装好。买方于是通知其货物运输代理人(承运人),到卖方工厂提取集装箱并把货物运至Mccormak。当天晚上,一个货车司机到卖方所在地,签发提单后就提取集装箱开车走了。过了不久,买方的运输代理人来提货,这才发现第一个司机是个贼。买方遂停止付款。 纽约上诉法院的法官库克受理此案。 库克认为,“FOB工厂”只能意味着卖方把货物交付给承运人,而没有其他意思。若试图将其作为其他意思解释的话,则必须要有明确的改变其本来意思的规定。如果在合同中使用FOB这样的术语,含义改变了,又没有在合同中注明,那么是违反法典(UCC)目的的。 法院最终作出判决:买方胜诉。 法院认为贸易术语的含义应该根据UCC的解释,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根据UCC的规定,FOB合同中,只有在货物交付给承运人之后,货物的风险才转移给买方。 2、Exxonmobile供销公司诉Texaco有限公司案(2003) 原、被告双方达成了一份柴油机买卖合同,其中有一个条款规定:合同包括当事人之间的整个协议……没有其他允诺、陈述、担保、惯例或交易过程影响本合同。后来,针对被告根据所测试的保留油样习惯或惯例提出抗辩的企图,原告主张合同不允许纳入这种习惯条款。 英国法院在接受原告这一主张的同时,却指出:在有必要根据商业效率使一条款成为合同暗示条款的情况下,“整个协议”条款不应当排除这种暗示条款。 3、Chateau Des Charmes酒业有限公司诉Sabate公司案(2003) Chateau Des Charmes酒业公司是一家加拿大公司(以下简称加拿大公司),被告美国Sabate公司(以下简称美国公司)是法国一软木塞制造公司设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一家分公司。2000年9月,加拿大公司和美国公司签订了一份关于买卖软木塞的合同。合同规定,美国公司供给加拿大公司l 200万软木塞,软木塞不得有损坏葡萄酒的污点。每次装货,美国公司都会出具一份发票,发票上规定法国一地区法院对合同的任何争端有唯一管辖权。加拿大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货款。2001年,软木塞出现了污点,加拿大公司在加利福尼亚州北区地方法院对美国公司及其总公司提起了诉讼,但是美国和法国总公司认为该案管辖地的选择条款是法国的某地方法院,加利福尼亚州北区地方法院没有管辖权。北区法院支持了被告美国公司的请求,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加拿大公司不服,

国际货物运输方式的选择及注意事项

国际货物运输方式的选择及注意事项 国际货物运输方式有多种,每种运输方式都有各自的优缺点及独特的运营方式。因此,买卖双方在洽商运输条件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在权衡利弊的基础上,约定适当的运输方式,以利于完成进出口运输任务,从而确保买卖合同的顺利履行。有鉴于此,需要对各种运输方式的特点及运营知识有所了解,以便能合理的约定运输方式。 一、运输方式的种类 国际货物运输包括海洋运输、铁路运输、航空运输、公路运输、管道运输及在这五种基本运输方式的基础上衍生出的集装箱运输、邮包运输、国际多式联运等。 (一)海洋运输(Ocean Transport) 海洋运输是指使用船舶通过海上航道运送货物或旅客的一种运输方式。在国际货物运输中,海洋运输是最主要的运输方式,其运量占国际货物运输总量的80%以上,这是因为海洋运输具有运输量大、通过能力强、运输费用低廉等优点。但海洋运输也有不足之处,如船舶航速较慢、受自然条件影响较大、货损和货差较大及航期不容易准确把握等。 按照海洋运输船舶的经营方式的不同,海洋运输可分为班轮运输和租船运输两种方式。 1.班轮运输 班轮运输是指按照船期表上的船期,在固定的航线和港口往返航行,并按照固定的费率收取运费的运输方式。班轮运输最主要的特点

是“四固定”和“一负责”。即固定航线、固定港口、固定船期、固定的运费率和班轮公司负责装卸,装卸船的费用包含在运费当中。另外,货主选择班轮运输,通常货物量较少,灵活性较大,这样同船公司就运输条件讨价还价的能力较弱,因此就没必要签订运输合同了,船、货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豁免,以船方签发的提单条款为依据。 班轮运输运费按照运价表的规定收取,具体包括基本运费和附加运费。 (1)基本运费。是构成全程运费的主要部分,在班轮运价表中,不同的商品计费标准不同,通常有下列标准: ①按照货物毛重,又称重量吨计收运费,运价表中用“W”表示。 ②按照货物体积,又称体积吨计收运费,运价表中用“M”表示。 ③按照货物毛重或体积计收,又称重量体积二者择其大,船公司选择其中收费较高的作为计费吨,运价表中用“W/M”表示。 ④按照货物价格计收,,又称从价运费,运价表中用“A.V”表示。从价运费一般按照FOB价格的百分之几收取。 ⑤按照货物毛重、体积或价格三者中选择最高的一种计收,又称重量、体积、价格三者择其大,运价表中用“W/M or A.V”表示。 例题: 出口箱装货物共100箱,报价为每箱4000美元FOB上海,基本费率为每运费吨26美元或从价费率1.5%,以W/M or A.V选择法计算,每箱体积为1.4m × 1.3m × 1.1m,毛重为每箱2公吨,求基本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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