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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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2002)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2002)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室内空气质量参数及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住宅和办公建筑物,其它室内环境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9801 空气质量一氧化碳的测定非分散红外法 GB/T 11737 居住区大气中苯、甲苯和二甲苯卫生检验标准方法气相色谱法 GB/T 12372 居住区大气中二氧化氮检验标准方法改进的Saltzman法 GB/T 14582 环境空气中氡的标准测量方法 GB/T 14668 空气质量氨的测定纳氏试剂比色法 GB/T 14669 空气质量氨的测定离子选择电极法 GB 14677 空气质量甲苯、二甲苯、苯乙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GB/T 14679 空气质量氨的测定次氯酸钠-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GB/T 15262 环境空气二氧化硫的测定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GB/T 15435 环境空气二氧化氮的测定 Saltzman法 GB/T 15437 环境空气臭氧的测定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 GB/T 15438 环境空气臭氧的测定紫外光度法 GB/T 15439 环境空气苯并[a]芘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15516 空气质量甲醛的测定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 GB/T 16128 居住区大气中二氧化硫卫生检验标准方法甲醛溶液吸收-盐酸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GB/T 16129 居住区大气中甲醛卫生检验标准方法分光光度法 GB/T 16147 空气中氡浓度的闪烁瓶测量方法 GB/T 17095 室内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卫生标准 GB/T 18204.13 公共场所空气温度测定方法 GB/T 18204.14 公共场所空气湿度测定方法 GB/T 18204.15 公共场所风速测定方法 GB/T 18204.18 公共场所室内新风量测定方法 GB/T 18204.23 公共场所空气中一氧化碳测定方法 GB/T 18204.24 公共场所空气中二氧化碳测定方法 GB/T 18204.25 公共场所空气中氨测定方法 GB/T 18204.26 公共场所空气中甲醛测定方法 GB/T 18204.27 公共场所空气中臭氧测定方法 3、术语和定义 3.1 室内空气质量参数 indoor air quality parameter 指室内空气中与人体健康有关的物理、化学、生物和放射性参数。

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及分级

第一章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及分级 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直接关系到建筑物的防火安全,很多均建立了自己的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体系。我国从1985年起启动了对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体系及相关试验法的研究,并于1987年首次发布了强制性标准《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分级法》(GB 8624—87),同时还制定了相关的试验法标准。经过多年的实践,该标准对我国防火规的贯彻实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根据现行版本《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 8624—2012)本节将对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相关容进行介绍。 一、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 随着火灾科学和消防工程学科领域研究的不断深入和发展,材料及制品燃烧特性的涵也从单纯的火焰传播和蔓延,扩展到了材料的综合燃烧特性和火灾危险性,包括燃烧热释放速率、燃烧热释放量、燃烧烟密度和燃烧生成物毒性等参数。国外(欧盟)在火灾科学基础理论发展的基础上,建立了建筑材料燃烧性能相关分级体系,分为A1、A2、B、C、D、E、F七个等级。按照《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分级法》(GB 8624—2012),我国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的基本分级为A、B1、B2、B3,规中还明确了该分级与欧盟标准分级的对应关系。 (一)建筑材料及制品的燃烧性能等级 建筑材料及制品的燃烧性能等级见下表2-3-2。 (二)建筑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判据的主要参数及概念 (1)材料。材料是指单一物质均匀分布的混合物,如金属、材、木材、混凝土、矿纤、聚合物。 (2)燃烧滴落物/微粒。在燃烧试验过程中,从试样上分离的物质或微粒。 (3)临界热辐射通量。火焰熄灭处的热辐射通量或试验30min时火焰传播到的最远处的热辐射通量。 (4)燃烧增长速率指数(FIGRA)。试样燃烧的热释放速率值与其对应时间比值的最大值,用于燃烧性能分级。FIGRA0.2MJ是指当试样燃烧释放热量达到0.2MJ时的燃烧增长速率指数。FIGRA0.4MJ是指当试样燃烧释放热量达到0.4MJ时的燃烧增长速率指数。 (5)THR600s。试验开始后600s试样的热释放总量(MJ)。 (三)平板状建筑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判据 平板状建筑材料及制品的燃烧性能等级和分级判据见表2-3-3。表中满足A1、A2级即为A级,满足B级、C级即为B1级,满足D级、E级即为B2级别。

建筑构件燃烧性能特点与等级划分

建筑构件燃烧性能特点 ①一级耐火等级建筑:主要建筑构件全部为不燃烧性 ②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主要建筑构件除吊顶为难燃烧性,其它为不燃烧性。 ③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屋顶承重构件为可燃性。 ④四级耐火等级建筑:防火墙为不燃烧性,其余为难燃性和可燃性厂房和仓库的耐火等级 [1]? 的 3.2.2 高层厂房,甲、乙类厂房的耐火等极不应低于二级,建筑面积不大于300 m^2的独立甲、乙类单层厂房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3.2.3 单、多层丙类厂房和多层丁、戊类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使用或产生丙类液体的厂房和有火花、赤热表面、明火的丁类厂房,其耐火等级均不应低于二级,当为建筑面积不大于500m^2的单层丙类厂房或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m^2的单层丁类厂房时,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3.2.4 使用或储存特殊贵重的机器、仪表、仪器等设备或物品的建筑,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3.2.5 锅炉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当为燃煤锅炉房且锅炉的总蒸发量不大于4t/h时,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3.2.6 油浸变压器室、高压配电装置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其他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9 等标准的规范。 3.2.7 高架仓库、高层仓库、甲类仓库、多层乙类仓库和储存可燃液体的多层丙类仓库,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单层乙类仓库,单层丙类仓库,储存可燃固体的多层丙类仓库和多层丁、戊类仓库,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3.2.8 粮食筒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二级耐火等级的粮食筒仓可采用钢板仓。 粮食平房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二级耐火等级的散装粮食平房仓可采用无防火保护的金属承重构件。 3.2.9 甲、乙类厂房,甲、乙、丙类仓库内的防火墙耐火极限应为 4.0h。 一、二级耐火等级单层厂房(仓库)的柱,其耐火极限分别不应低于2.50h和2.00h。 全保护的一级耐火等级单、多层厂房(仓库)的屋顶承重构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 4层及4层以下的一、二级耐火等级丁、戊类地上厂房(仓库)的非承重外墙,当采用不燃性墙体时,其耐火极限不限。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编制说明 一、制定标准的目的和意义 室内空气污染不仅破坏人们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而且直接威胁着人们的身体健康。这主要是因为:(1)人们每天大约有80%以上的时间是在室内度过的,所呼吸的空气主要来自于室内,与室内污染物接触的机会和时间均多于室外。(2)室内污染物的来源和种类日趋增多,造成室内空气污染程度在室外空气污染的基础上更加重了一层。(3)为了节约能源,现代建筑物密闭化程度增加,由于其中央空调换气设施不完善,致使室内污染物不能及时排出室外,造成室内空气质量的恶化。 室内空气污染包括物理、化学、生物和放射性污染,来源于室内和室外两部分。室内来源主要有消费品和化学品的使用、建筑和装饰材料以及个人活动。如(1)各种燃料燃烧、烹调油烟及吸烟产生的CO、NO2、SO2、可吸入颗粒物、甲醛、多环芳烃(苯并[a]芘)等。(2)建筑、装饰材料、家具和家用化学品释放的甲醛和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氡及其子体等。(3)家用电器和某些办公用具导致的电磁辐射等物理污染和臭氧等化学污染。(4)通过人体呼出气、汗液、大小便等排出的CO2、氨类化合物、硫化氢等内源性化学污染物,呼出气中排出的苯、甲苯、苯乙烯、氯仿等外源性污染物;通过咳嗽、打喷嚏等喷出的流感病毒、结核杆菌、链球菌等生物污染物。(5)室内用具产生的生物性污染,如在床褥、地毯中孳生的尘螨等。 室外来源主要有(1)室外空气中的各种污染物包括工业废气和汽车尾气通过门窗、孔隙等进入室内。(2)人为带入室内的污染物,如干洗后带回家的衣服,可释放出残留的干洗剂四氯乙烯和三氯乙烯;将工作服带回家中,可使工作环境中的苯进入室内等。 目前我国对于住宅和办公建筑物室内空气质量缺乏系统的标准,为了控制室内空气污染,切实提高我国的室内空气质量,在借鉴国外相关指标、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参考国内现有的标准,特制定《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二、本标准中条文的依据 (一)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依据 表1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依据 污染物名称标准值依据 二氧化硫SO2 mg/m31h GB 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二氧化氮NO2 mg/m3 1 h GB 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一氧化碳CO10 mg/m3 1 h GB 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二氧化碳CO2室外浓度以上 1260 mg/m3 8 h ASHREA 62-1999 氨NH3 mg/m3 1 h前苏联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CH245-71)

塑胶材料防火等级

电脑的很多配件都会使用到塑胶材料,一些工厂使用等级较低的材料,会给使用带来隐患.下面对于材料的防火等级给予简单的说明和解释: 区别可燃材料,阻燃材料: 使用长约127mm、宽与厚分别为12.7mm的板状试片(测试材料样本),保持水平,一端接触火焰,接触20秒后,拿开,测定直到火焰消失的时间,超过180秒仍不熄灭的,视为可燃性。 火焰消失后,测定试片的燃烧长度,长度在25mm以下为:不燃性,超过25mm而不到100mm 者为:自消性. 测定方法要点: 94HB-----水平燃烧法,着火时间:30秒 94V-0-------垂直燃烧法,平均5mm,最大不超过10秒,光辉消失,30秒以内落下物不能使棉着火 94V-1------垂直燃烧法,平均25秒,最大不超过30秒,光辉消失,60秒以内落下物不能使棉着火 94V-2------垂直燃烧法,平均25秒,最大不超过30秒,光辉消失,60秒以内落下物能使棉着火 因此,防火材料按照防火等级从低到高分为: 94-hb 几乎不防火 94-v2 火焰30秒会滴下,有火焰 94-v2 火焰30秒会滴下,但不会点燃棉花,会自灭 94-v1 在30秒会滴下,不产生火焰 94-v0 火焰15秒不助燃,会自灭 可燃性UL94等级是应用最广泛的塑料、漆膜材料可燃性能标准。它用来评价材料在被点燃后熄灭的能力。根据燃烧速度、燃烧时间、抗滴能力以及滴珠是否燃烧可有多种评判方法。每种被测材料根据颜色或厚度都可以得到许多值。当选定某个产品的材料时,其UL等级应满足塑料零件壁部分的厚度要求。UL等级应与厚度值一起报告,只报告UL等级而没有厚度是不够的。 阻燃等级由HB,V-2,V-1向V-0逐级递增: HB:UL94标准中最底的阻燃等级。要求对于3到13 毫米厚的样品,燃烧速度小于40毫米每分钟;小于3毫米厚的样品,燃烧速度小于70毫米每分钟;或者在100毫米的标志前熄灭。 V-2:对样品进行两次10秒的燃烧测试后,火焰在60秒内熄灭。可以有燃烧物掉下(会引燃下方30CM处的药棉)。 V-1:对样品进行两次10秒的燃烧测试后,火焰在60秒内熄灭。不能有燃烧物掉下(不会引燃下方30CM处的药棉)。 V-0:对样品进行两次10秒的燃烧测试后,火焰在30秒内熄灭。不能有燃烧物掉下(不会引燃下方30CM处的药棉)。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预食品营养标签上营养信息的描述和说明。 本标准不适用于及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的营养标签标示。 2术语和定义 营养标签 预包装食品标签上向消费者提供食品营养信息和特性的说明,包括营养成分表、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营养标签是预包装食品标签的一部分。 营养素 食物中具有特定生理作用,能维持机体生长、发育、活动、繁殖以及正常代谢所需的物质,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矿物质及维生素等。 营养成分 食品中的营养素和除营养素以外的具有营养和(或)生理功能的其他食物成分。各营养成分的定义可参照GB/Z21922《食品营养成分基本术语》。 核心营养素 营养标签中的核心营养素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钠。 营养成分表

标有食品营养成分名称、含量和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百分比的规范性表格。 营养素参考值(NRV) 专用于食品营养标签,用于比较食品营养成分含量的参考值。 营养声称 对食品营养特性的描述和声明,如能量水平、蛋白质含量水平。营养声称包括含量声称和比较声称。 含量声称 描述食品中能量或营养成分含量水平的声称。声称用语包括“含有”、“高”、“低”或“无”等。 比较声称 与消费者熟知的同类食品的营养成分含量或能量值进行比较以后的声称。声称用语包括“增加”或“减少”等。 营养成分功能声称 某营养成分可以维持人体正常生长、发育和正常生理功能等作用的声称。 修约间隔 修约值的最小数值单位。 食部

预包装食品净含量去除其中不可食用的部分后的剩余部分。 3基本要求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标示的任何营养信息,应真实、客观,不得标示虚假信息,不得夸大产品的营养作用或其他作用。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应使用中文。如同时使用外文标示的,其内容应当与中文相对应,外文字号不得大于中文字号。 营养成分表应以一个“方框表”的形式表示(特殊情况除外),方框可为任意尺寸,并与包装的基线垂直,表题为“营养成分表”。 食品营养成分含量应以具体数值标示,数值可通过计算或产品检测获得。各营养成分的营养素参考值(NRV)见附录A。 营养标签的格式见附录B,食品企业可根据食品的营养特性、包装面积的大小和形状等因素选择使用其中的一种格式。 营养标签应标在向消费者提供的最小销售单元的包装上。 4强制标示内容 所有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强制标示的内容包括能量、核心营养素的含量值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当标示其他成分时,应采取适当形式使能量和核心营养素的标示更加醒目。

材料防火等级

材料防火等级 可燃性UL94等级是应用最广泛的塑料材料可燃性能标准。它用来评价材料在被点燃后熄灭的能力。根据燃烧速度、燃烧时间、抗滴能力以及滴珠是否燃烧可有多种评判方法。每种被测材料根据颜色或厚度都可以得到许多值。当选定某个产品的材料时,其UL等级应满足塑料零件壁部分的厚度要求。UL等级应与厚度值一起报告,只报告UL等级而没有厚度是不够的。 塑料阻燃等级由HB,V-2,V-1向V-0逐级递增: 1、HB:UL94标准中最底的阻燃等级。要求对于3到13 毫米厚的样品,燃烧速度小于40毫米每分钟;小于3毫米厚的样品,燃烧速度小于70毫米每分钟;或者在100毫米的标志前熄灭。 2、V-2:对样品进行两次10秒的燃烧测试后,火焰在60秒内熄灭。可以有燃烧物掉下。 3、V-1:对样品进行两次10秒的燃烧测试后,火焰在60秒内熄灭。不能有燃烧物掉下。 4、V-0:对样品进行两次10秒的燃烧测试后,火焰在30秒内熄灭。不能有燃烧物掉下。-UL94 塑料材料燃烧测试-标准名称: UL94: Test for Flammability of Plastic Materials for Parts in Devices and Appliances

UL94: 设备和器具部件塑料材料的可燃性能测试 UL94 塑料材料燃烧测试-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设备和电器的塑料零件的可燃性试验 -材料最后是否合格取决于它在整体设备中的用途,并与适用于该设备的标准一致 -本要求可以用于其它非金属材料;但不适用于建筑材料和装饰的塑料材料 -本标准中描述的方法包括了标准尺寸样品,且仅用来衡量和说明设备和电器所用材料相对于受控试验室环境中的热和火焰的可燃性 UL94 塑料材料燃烧测试-等级划分: 1) HB级: 水平燃烧测试 Horizontal Burning Test 2) V0-V2级: 垂直燃烧测试 Vertical Burning Test 3) 5VA/5VB:5V级防火试500w (125 mm) Vertical Burning Test 4) RP Class: 辐射板火焰蔓延测试 Radiant Panel Flame Spread Test 5)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和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 本标准不适用于为预包装食品在储藏运输过程中提供保护的食品储运包装标签、散装食品和现制现售食品的标识。 2 术语和定义 2.1 预包装食品 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 2.2 食品标签 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 2.3 配料 在制造或加工食品时使用的,并存在(包括以改性的形式存在)于产品中的任何物质,包括食品添加剂。 2.4 生产日期(制造日期) 食品成为最终产品的日期,也包括包装或灌装日期,即将食品装入(灌入)包装物或容器中,形成最终销售单元的日期。 2.5 保质期 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在此期限内,产品完全适于销售,并保持标签中不必说明或已经说明的特有品质。 2.6 规格 同一预包装内含有多件预包装食品时,对净含量和内含件数关系的表述。

2.7 主要展示版面 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上容易被观察到的版面。 3 基本要求 3.1 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相应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 3.2 应清晰、醒目、持久,应使消费者购买时易于辨认和识读。 3.3 应通俗易懂、有科学依据,不得标示封建迷信、色情、贬低其他食品或违背营养科学常识的内容。 3.4 应真实、准确,不得以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也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 3.5 不应直接或以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误导消费者将购买的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混淆。 3.6 不应标注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内容,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 3.7 不应与食品或者其包装物(容器)分离。 3.8 应使用规范的汉字(商标除外)。具有装饰作用的各种艺术字,应书写正确,易于辨认。 3.8.1 可以同时使用拼音或少数民族文字,拼音不得大于相应汉字。 3.8.2 可以同时使用外文,但应与中文有对应关系(商标、进口食品的制造者和地址、国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网址除外)。所有外文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商标除外)。 3.9 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面积大于35cm2 时(最大表面面积计算方法见附录A),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mm。 3.10 一个销售单元的包装中含有不同品种、多个独立包装可单独销售的食品,每件独立包装的食品标识应当分别标注。

常用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划分

精品文档,放心下载,放心阅读 1、总则 1.0.1 为保障建筑内部装修的消防安全,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止和减少建筑物火灾的危害,特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民用建筑和工业厂房的内部装修设计。本规范不适用于古建筑和木结构建筑的内部装修设计。精品文档,超值下载 1.0.3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应妥善处理装修效果和使用安全的矛盾,积极采用不燃性材料和难燃性材料,尽量避免采用在燃烧时产生大量浓烟或有毒气体的材料,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本规范规定的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在民用建筑中包括顶棚、墙面、地面、隔断的装修,以及固定家具、窗帘、帷幕、床罩、家具包布、固定饰物等;在工业厂房中包括顶棚、墙面、地面和隔断的装修。注:(1)隔断系指不到顶的隔断。到顶的固定隔断装修应与墙面规定相同。 (2)柱面的装修应与墙面的规定相同。 (3)兼有空间分隔功能的到顶橱柜应认定为固定家具。 1.0.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

2、装修材料的分类和分级 2.0.1装修材料按其使用部位和功能,可划分为顶棚装修材料、墙面装修材料、地面装修材料、隔断装修材料、固定家具、装饰织物、其他装饰材料七类。 注:(1)装饰织物系指窗帘、帷幕、床罩、家具包布等; (2)其他装饰材料系指楼梯扶手、挂镜线、踢脚板、窗帘盒、暖气罩等。 2.0.2装修材料按其燃烧性能应划分为四级,并应符合表 2.0.2的规定: 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表 2.0.2 2.0.3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按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由专业检测机构检测确定。B3级装修材料可不进行检测。

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7718-2011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前言标准代替 GB7718-2004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本标准与 GB7718-2004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修改了适用范围;——修改了预 包装食品和生产日期的定义,增加了规格的定义,取消了保存期的定义;——修改了 食品添加剂的标示方式;——增加了规格的标示方式;——修改了生产者、经销者的 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的标示方式;——修改了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 高度 不小于 1.8mm 时的包装物或包装容器的最大表面面积;——增加了食品中可能含有致敏物质时的推荐标示要求;——修 改了附录 A 中最大表面面积的计算方法;——增加了附录 B 和附录 C 正文一、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和非直接提 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本标准不适用于为预包装食品在储藏运输过程中提供保 护的食品储运包装标签、散装食品和现制现售食品的标识。二、术语和定义 1、预包装食品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 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 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 的食品。

2、食品标签 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 3、配料 在制造或加工食品时使用的,并存在(包括以改性的形式存在)于产品中的任何物质,包括食品添加剂。 4、生产日期(制造日期) 食品成为最终产品的日期,也包括包装或灌装日期,即将食品装入(灌入)包装物或容器中,形成最终销售单元的日期。 5、保质期 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在此期限内,产品完全适于销售,并保持标签中不必说明或已经说明的特有品质。 6、规格 同一预包装内含有多件预包装食品时,对净含量和内含件数关系的表述。 7、主要展示版面 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上容易被观察到的版面。三、基本要求 1、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相应食品安全标准的 规定。 2 、应清晰、醒目、持久,应使消费者购买时易于辨认和识读。 3、应通俗易懂、有科学依据,不得标示封建迷信、色情、

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及分级(正式版)

文件编号:TP-AR-L3732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及分 级(正式版)

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及分级(正式版) 使用注意:该安全管理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直接关系到建筑物的防火安全,很多国家均建立了自己的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体系。我国从1985年起启动了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体系及相关试验方法的研究,并于1987年首次发布了强制性国家标准《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分级方法》GB 8624—87,同时还制定了相关的试验方法标准。经过多年的实践,该标准对我国防火规范的贯彻实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经多次修订,目前,《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 8624—2012(以下简称GB 8624)已发布实施。 一、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

随着火灾科学和消防工程学科领域研究的不断深入和发展,材料及制品燃烧特性的内涵也从单纯的火焰传播和蔓延,扩展到材料的综合燃烧特性和火灾危险性,包括燃烧热释放速率、燃烧热释放量、燃烧烟密度以及燃烧生成物毒性等参数。国外(欧盟)在火灾科学基础理论发展的基础上,建立了建筑材料燃烧性能相关分级体系,分为A1、A2、B、C、D、E、F七个等级。按照GB 8624—2012,我国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的基本分级为A、B1、B2、B3,规范中还明确了该分级与欧盟标准分级的对应关系。 (一)建筑材料及制品的燃烧性能等级 建筑材料及制品的燃烧性能等级见下表2-3-2。 表2-3-2建筑材料及制品的燃烧性能等级 燃烧性能等级名称 A 不燃材料(制品)

两种室内空气检测标准主要区别GB50325GBT18883

一、两个标准的介绍: 两种室内空气检测标准(GB50325、GBT18883) 目前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有两个: GB/T18883《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和GB50325《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一、两个标准的数据 18883的数据: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①新风量要求≥标准值,除温度、相对湿度外的其它参数要求≤标准值; ②行动水平即达到此水平建议采取干预行动以降低室内氡浓度。

50325的标准: 表6.0.4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限量 I Ⅱ类民用建筑工程:办公楼、商店、旅馆、文化娱乐场所、书店、图书馆、体育馆、公共交通候车室、理发店等民用建筑工程。 二、两个标准的区别: 深度分析关于室内空气质量、室内环境污染物质检测的18883标准和50325标准的区别——颁布机构不同,目标不同、检测条件不同、动机不同。老百姓怎么办? 主要区别在于: (1)性质不同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是推荐性标准,是自愿实施的。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是强制性标准. (2)适用范围不同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规定了室内空气质量参数,适用于住宅和办公建筑物内部的室内环境质量评价。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适用于民用建筑工程(包括土建和装修)的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该标准中涉及的室内环境污染系指由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产生的室内环境污染。 (3)规定指标不同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中规定的参数指标共19项,包括物理性指标、化学性指标、生物性指标和放射性指标。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中规定的参数指标共5项。(4)封闭时间不同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要求检测之前封闭12小时。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要求:对采用集中空调的民用建筑工程,应在空调正常运转的条件下进行;对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工程,检测应在对外门窗关闭1h后进行。 颁布机构不同,目标不同、检测条件不同、动机不同。 1、18883是卫生部颁布的,50325是建设部颁布的。 2、18883是一个人居环境健康的最低标准,50325是建筑工程环境污染物控制规范。 3、18883标准涉及19项指标,50325规范只涉及5项指标。 4、18883要求检测前关闭门窗12小时,是出于让检测条件尽量接近日常居住状态的考虑,即居住者一般能够保障一天有两次机会开窗通风。50325检测条件(甲醛、苯、氨、tvoc四项)是关闭门窗1小时后进行,显然,50325标准更多地考虑的是令建筑商和装修商可以比较容易地过关,室内环境污染问题只要不是太不象话就行啦,在实际房屋中对比12小时和1小时的检测,结果往往要差2~3倍,也就是说,50325检测达标的房屋,按18883检测就很可能不达标,也就不符合健康人居环境的最低标准。

材料防火等级划分

-- 高层建筑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应分为四级:A 级,不燃性 ;B1 级,难燃性; B2 级,可燃性; B3 级,易燃性 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由专业检测机构检测确定。B3 级装修材料可不进行检测。 常用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划分如下: A 花岗石、大理石、水磨石、水泥制品、混凝土制品、石膏板、石灰制品、 粘土制品、玻璃、瓷砖、马赛克、钢铁、铝、铜合金等 B1 纸面石膏板、纤维石膏板、水泥刨花板、矿棉装饰吸声板、玻璃棉装饰吸声板、珍珠岩装饰吸 声板、难燃胶合板、难燃中密度纤维板、岩棉装饰板、难燃木材、铝箔复合材料、难燃酚醛胶合板、 铝箔玻璃钢复合材料等 纸面石膏板、纤维石膏板、水泥刨花板、矿棉板、玻璃棉板、珍珠岩板、难燃胶合板、难燃中密度 纤维板、防火塑料装饰板、难燃双面刨花板、多彩涂料、难燃墙纸、难燃墙布、难燃仿花岗石装饰 板、氯氧镁水泥装配式墙板、难燃玻璃钢平板、PVC 塑料护墙板、阻燃模压木质复合板材、彩色阻 燃人造板、难燃玻璃钢等 硬PVC 塑料地板、水泥刨花板、水泥木丝板、氯丁橡胶地 板等经阻燃处理的各类难燃织物等 聚氯乙烯塑料、酚醛塑料、聚碳酸酯塑料、聚四氟乙烯塑料。三聚氰胺、 脲醛塑料、硅树脂塑料装饰型材、经阻燃处理的各类织物等。另见顶棚材料和墙面材料内中 的有关材料 B2 各类天然木材、木制人造板、竹材、纸制装饰板、装饰微薄木贴面板、印刷木纹人造板、塑料贴 面装饰板、聚脂装饰板、复塑装饰板、塑纤板、胶合板、塑料壁纸、无纺贴墙布、墙布、复合壁纸、 天然材料壁纸、人造革等 半硬质 PVC 塑料地板、PVC 卷材地板、木地板氯纶地毯等 纯毛装饰布、纯麻装饰布、经阻燃处理的其他织物等 经阻燃处理的聚乙烯、聚丙烯、聚氨酯、聚苯乙烯、玻璃钢、化纤织物、木制品等 --

GB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前??言? 本标准的5.3是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非等效采用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CODEX STAN 1-1985(1991、1999修订)《预包装食品标签通用标准》,同时参考了美国联邦法规§101部分《食品标签》。 本标准代替GB7718—1994《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本标准与GB7718—1994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改为: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将GB7718—1994“第4章基本原则”和“第8章基本要求”合并为本标准的“第4章基本要求”,并作了修改和补充; ——增加了“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mm”(见4.8); ——增加了“配料清单中可以使用的类别归属名称”(见); ——增加了“净含量计量单位的标示要求”(见)和“净含量字符最小高度要求”(见);

——增加了集团公司、分公司、生产基地或委托加工预包装食品的单位名称和地址的标示要求(见5.1.5); ——增加了可以免除标示保质期限的预包装食品类别(见5.2.1); ——增加了“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面积的计算方法”(见附录A)。 GB 7718-2004是食品标签系列国家标准之一,与之相应的国家标准还有: GB 10344-2004《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代替GB 10344-1989); GB 13432-2004《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代替GB13432-1992)。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的起草工作组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郝煜、王燕京、王美玲、白德美、田栖静、田明福、许洪民、杨桂芝、杨晓明、张丽君、陈瑶君、郑欣、赵学军、董洪岩、嵇超、简慧薇、蔺立男。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方法

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方法 GB 8624—1997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7—04—04批准 1997—10—01实施 前言 本标准是GB 8624—88的修订版。在技术内容上非等效采用德国标准DIN 4102—81第一部分。 本修订版与GB 8624—88相比,增设了A级复合(夹芯)材料,并根据我国具体情况,增加了对特定用途的铺地材料、窗帘幕布类纺织物、电线电缆套管类塑料材料和管道隔热保温用泡沫塑料的具体规定。上述特定用途的材料若作为墙面或吊顶材料使用时,仍必须按本标准第4章和第5章的规定进行检验和分级。 本标准自生效之日起,原GB 8624—88即为失效。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七分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公安部四川消防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钱建民、马祥林、卢国建。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88年2月。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材料燃烧性能的评定和分级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工业和民用建筑工程中所使用的结构材料和各种装饰装修材料。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2406—93 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氧指数法 GB/T 2408—80 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水平燃烧法. GB/T 4609—84 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垂直燃烧法 GB/T 5454—85 纺织织物燃烧性能测定氧指数法 GB/T 5455—85 纺织织物阻燃性能测定垂直法 GB/T 5464—85 建筑材料不燃性试验方法 GB/T 8332—87 泡沫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水平燃烧法

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一、制定标准的目的和意义 室内空气污染不仅破坏人们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而且直接威胁着人们的身体健康。这主要是因为: (1)人们每天大约有80%以上的时间是在室内度过的,所呼吸的空气主要来自于室内,与室内污染物接触的机会和时间均多于室外。 (2)室内污染物的来源和种类日趋增多,造成室内空气污染程度在室外空气污染的基础上更加重了一层。 (3)为了节约能源,现代建筑物密闭化程度增加,由于其中央空调换气设施不完善,致使室内污染物不能及时排出室外,造成室内空气质量的恶化。室内空气污染包括物理、化学、生物和放射性污染,来源于室内和室外两部分。室内来源主要有消费品和化学品的使用、建筑和装饰材料以及个人活动。如(1)各种燃料燃烧、烹调油烟及吸烟产生的CO、NO2、SO2、可吸入颗粒物、甲醛、多环芳烃(苯并[a]芘)等。(2)建筑、装饰材料、家具和家用化学品释放的甲醛和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氡及其子体等。(3)家用电器和某些办公用具导致的电磁辐射等物理污染和臭氧等化学污染。 (4)通过人体呼出气、汗液、大小便等排出的CO2、氨类化合物、硫化氢等内源性化学污染物,呼出气中排出的苯、甲苯、苯乙烯、氯仿等外源性污染物;通过咳嗽、打喷嚏等喷出的流感病毒、结核杆菌、链球菌等生物污染物。 (5)室内用具产生的生物性污染,如在床褥、地毯中孳生尘螨等。室外来源主要有(1)室外空气中的各种污染物,包括工业废气和汽车尾气通

过门窗、孔隙等进入室内。(2)人为带入室内的污染物,如干洗后带回家的衣服,可释放出残留的干洗剂四氯乙烯和三氯乙烯;将工作服带回家中,可使工作环境中的苯进入室内等。 目前我国对于住宅和办公建筑物室内空气质量缺乏系统的标准,为了控制室内空气污染,切实提高我国的室内空气质量,在借鉴国外相关指标、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参考国内现有的标准,特制定《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二、本标准中条文的依据 (一)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依据 表1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依据 污染物名称标准值依据 0.50 mg/m3 1h GB 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氧化硫SO 2 0.24 mg/m3 1 h GB 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氧化氮NO 2 一氧化碳CO 10 mg/m3 1 h GB 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1260 mg/m3 8 h ASHREA 62-1999 二氧化碳CO 2 0.20 mg/m3 1 h 前苏联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氨NH 3 (CH245-71) 臭氧O 0.1 6mg/m3 1 h GB 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3 甲醛HCHO 0.10mg/m3 1h 香港地区办公室及公共场所室内空气 质量管理指南-2000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和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 本标准不适用于为预包装食品在储藏运输过程中提供保护的食品储运包装标签、散装食品和现制现售食品的标识。 2 术语和定义 2.1 预包装食品 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 2.2 食品标签 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 2.3 配料 在制造或加工食品时使用的,并存在(包括以改性的形式存在)于产品中的任何物质,包括食品添加剂。 2.4 生产日期(制造日期) 食品成为最终产品的日期,也包括包装或灌装日期,即将食品装入(灌入)包装物或容器中,形成最终销售单元的日期。 2.5 保质期 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在此期限内,产品完全适于销售,并保持标签中不必说明或已经说明的特有品质。 2.6 规格 同一预包装内含有多件预包装食品时,对净含量和内含件数关系的表述。 2.7 主要展示版面 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上容易被观察到的版面。 3 基本要求 3.1 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相应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 3.2 应清晰、醒目、持久,应使消费者购买时易于辨认和识读。 3.3 应通俗易懂、有科学依据,不得标示封建迷信、色情、贬低其他食品或违背营养科学常识的内容。 3.4 应真实、准确,不得以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也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 3.5 不应直接或以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误导消费者将购买的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混淆。 3.6 不应标注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内容,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 3.7 不应与食品或者其包装物(容器)分离。 3.8 应使用规范的汉字(商标除外)。具有装饰作用的各种艺术字,应书写正确,易于辨认。 3.8.1 可以同时使用拼音或少数民族文字,拼音不得大于相应汉字。 3.8.2 可以同时使用外文,但应与中文有对应关系(商标、进口食品的制造者和地址、国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网址除外)。所有外文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商标除外)。 3.9 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面积大于35cm2 时(最大表面面积计算方法见附录A),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mm。

国家现行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我国现行空气质量标准 国家现行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 序号参数类别参数单位标准值备注 1 物理性温度℃22-28 16-24 夏季空调 冬季采暖 2 相对湿度% 40-80 30-60 夏季空调冬季采暖 3 空气流速m/s 0. 3 0.2 夏季空调冬季采暖 4 新风量m3/h.人30 5 二氧化硫mg/m3 0.50 1h均值 6 二氧化氮mg/m3 0.24 1h均值 7 一氧化碳mg/m3 10 1h均值 8 二氧化碳% 0.10 日均值 9 氨mg/m3 0.20 1h均值 10 臭氧mg/m3 0.16 1h均值 11 甲醛mg/m3 0.10 1h均值 12 苯mg/m3 0.11 1h均值 13 甲苯mg/m3 0.20 1h均值 14 二甲苯mg/m3 0.20 1h均值 15 可吸入颗粒PM10 mg/m3 0.15 日均值 16 总挥发有机物TVOC mg/m3 0.60 日均值 17 生物性菌落总数cfu/m3 2500 18 放射性氡222Rn Bq/m3400 年平均PM2.5与室内空气质量 雾霾中细小粉粒状的气溶胶夹带着灰尘、硫酸、硝酸、碳氢化合物与细菌等污染物能直接通过呼吸系统进入支气管、甚至肺部。所以,雾霾影响最大的就是人的呼吸系统,造成的疾病主要集中在呼吸道疾病、脑血管疾病、鼻腔炎症等疾病上。同时,雾霾天气,气压降低,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骤增、空气流动性差,有害细菌和病毒向周围扩散的速度变慢,导致空气中致病微生物浓度高,疾病传播的风险很高。 PM2.5是形成灰霾天气与大气污染中的主要原因之一。PM2.5是

指大气中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也称可入肺颗粒物,它的直径还不到人的头发丝粗细的1/20。PM2.5颗粒小,富含大量有毒、有害物质且在大气中停留时间长,输送距离远,因而对大气环境质量和人体健康的影响更大。世界卫生组织推导出周围环境空气中PM2.5与死亡率关系:PM2.5每增加10微克/m3,肺癌危险增加8%,心肺危险增加6%,所有死亡率增加4%! ISO14644-1国际标准中洁净室空气悬浮粒子洁净度等级 洁净度级别(N) 等于或大于相应粒径的最大允许浓度(粒/m3) 0.1μm 0.2μm 0.3μm 0.5μm 1μm 5μm ISO 1 10 2 ISO 2 100 24 10 4 ISO 3 1000 237 102 35 8 ISO 4 10000 2370 1020 352 83 ISO 5 100000 23700 10200 3520 832 29 ISO 6 1000000 237000 102000 35200 8320 293 ISO 7 352000 83200 2930 ISO 8 3520000 832000 29300 ISO 9 35200000 8320000 293000 等级依据公式:C m=(0.1/D)2.08x10N 原联邦FS-209E标准等级依据公式:C m=(0.5/D)2.2x10N(公制) C m=(0.5/D)2.2xN C(英制) GB50073-2001国家标准中洁净室空气悬浮粒子洁净度等级 洁净度级别(N) 等于或大于相应粒径的最大允许浓度(粒/m3) 0.1μm 0.2μm 0.3μm 0.5μm 1μm 5μm 1 10 2 2 100 24 10 4 3 1000 237 102 35 8 4 10000 2370 1020 352 83 5 100000 23700 10200 3520 832 29 6 1000000 237000 102000 35200 8320 293 7 352000 83200 2930 8 3520000 832000 29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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