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干货之劳务费分别支付给个人和派遣单位的,发票按多少开

会计干货之劳务费分别支付给个人和派遣单位的,发票按多少开

【tips】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精心编辑整理,学知识,要抓紧!会计实务-劳务费:分别支付给个人和派遣单位的,发

票按多少开?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22 号)的相关规定,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且用工单位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2、企业根据以上规定选择劳务派遣方式用工的,应与具备资质的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用工协议,明确劳务费用的支付方式,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以下简称34号公告)采取相应的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策略:

(1)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

(2)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

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3、根据36号文的相关规定,劳务派遣服务属于「现代服务」中的「商务辅助服务」,应当征收增值税,需要开具发票,作为进项税额抵扣、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具体开票方式参见劳务派遣发票开具的四种方式。

4、从发票开具的角度看,34号公告带来了一个新问题,即,两

个人劳务开票问题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因此,纳税人发生的支出如取得合法凭证及符合上述要求的,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如没有取得合法凭证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则不可扣除。

个人提供劳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的规定,申请代开发票的范围与对象:申请代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材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 (一)凡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并开具与其经营业务范围相应的普通发票。但在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服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以及税法规定的其他商事活动(餐饮、娱乐业除外)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

1.纳税人虽已领购发票,但临时取得超出领购发票使用范围或者超过领用发票开具限额以外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 2.被税务机关依法收缴发票或者停止发售发票的纳税人,取得经营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 3.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纳税人来本辖区临时从事经营活动的,原则上应当按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办理报验登记,领取发票自行开具;确因业务量小、开票频度低的,可以申请经营地税务机关代开。 (二)正在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对其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取得税务登

劳务费用合同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劳务费用合同 篇一:劳务费合同 劳务费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付款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收款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介绍客户给甲方,帮助甲方销售商品支付给乙方劳务费事宜订立本协议书,以共同遵守。 一、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介绍符合甲方要求的客户,并协调甲方和客户间的贸易关系,力争促成甲方与购货方成交; 2、在甲乙双方签订该协议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乙方公司的公司性质、注册地、工商登记等基本资料或者个人身份证件、住址、联系方式等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 3、乙方须保证乙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条款

下允许操作此类中间业务的公司或者个人,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4、乙方所介绍客户给甲方,并促成甲方与客户签订购 销合同。乙方应及时将与本次销售有关的客户信息反馈给甲方。乙方根据甲方提供与商品交易有关信息与客户磋商业务; 5、甲方根据乙方与客户达成的价格确认后正式对外签约,并负责合同执行等相关事宜; 6、甲方不得未经乙方同意私自与购货方联系; 7、甲方应按协议规定的时间按时全额支付给乙方劳务费。 二、劳务费确定 双方协商并一致同意,甲方支付乙方的劳务费为人民币(大写金额)元。 三、支付时间 销售执行完毕后,或在甲方收到购货方款项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应支付乙方的劳务费支付给乙方。(:劳务费用合同) 四、支付方式 乙方提供税务机关认可,且甲方可以接受的全额劳务费发票,甲方在收到该发票后 向乙方支付本协议规定的劳务费,汇款到乙方指定的账户。

五、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均应尽到足够的保密义务,确保双方之外的第三人不知悉本合同及相关的条款。 六、纠纷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事项而产生的争议,合同双方应本着友好之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七、不可抗力 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双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内,及其持续期间内将终止履行,但须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 八、合同生效、终止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履行完毕,自行失效。如果乙方未能促成甲方与客户之间签定合同且正式成交的,不得要求甲方支付劳务费,本协议失效。 九、其他事项 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地址: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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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费开票税率是多少]劳务费开票税率劳务费的税率是 多少 劳务费开票税率劳务费的税率是多少 什么是劳务费?2020年最新的劳务费税率是多少?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劳务费开票税率劳务费的税率是多少,供大家参考! 一、什么是劳务费 劳务费,即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它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区别在于劳务报酬是独立个人从事自由职业取得的所得,而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 劳务报酬是指所得: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计、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二、劳务费与应付职工薪酬的区别是什么 1、从适用法律角度来看,工资性支出是指按《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支付的工资报酬;而劳务报酬一般是根据《合同法》的有关承揽合同、技术合同、居间合同等规定签订合同而取得的报酬。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享有《劳动法》的权利义务,和用工单位存在着雇佣被雇佣的关系,用人单位除了支付工资报酬之外,还应履行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劳务报酬则不存在这种关系,其劳动具有独立性、自由性,其行为受《合同法》调整。 2、从管理方式上看,支付工资的员工都记载在企业的职工名册中,并且企业日常都进行考勤或签到,而支付劳务报酬的人员一般则不这样管理。公司雇用的保姆不属于《劳动法》所规定的关系,比如一般公司禁止员工兼职,而保姆则一般同时为几家公司或客户服务,对某一客户按时收费。 3、从财务核算角度来看,工资报酬的支付一般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劳务报酬一般通过生产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核算。 4、从税务管理角度看,工资报酬的支付应用工资表按实列支,并按规定代扣

国家税务局关于发票开具新规定 备注栏的规定

增值税发票开具的这些特殊规定 2017-11-13 为了保障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顺利实施,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方便纳税人全面掌握发票政策、规范发票开具,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编写了《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 01-建筑服务 一、建筑服务发票开具基本规定 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二、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发票开具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发票开具: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按照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02-销售不动产 一、销售不动产发票开具基本规定

销售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发票开具规定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在取得土地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的拆迁补偿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不得扣除对应的土地价款。 发票开具: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其2016年4月30日前收取并已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的预收款,未开具营业税发票的,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条规定并无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时间限制。一般纳税人向其他个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建筑企业付劳务公司劳务费,财务用发票做帐要不要附劳务合同

建筑企业付劳务公司劳务费,财务用发票做帐要不要附劳务合同 关于劳务费的税收政策总结 关于劳务费的税收政策总结 1、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若干规定的通知十四、关于劳务工工资税前扣除的规定 企业通过劳务派遣单位雇佣劳务工,应当签订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劳务合同,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通过转账方式支付劳务工的全部劳务费用,并凭有关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的真实、合规劳务合同和发票,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劳务工所发生的其他工资性费用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因劳务工不属于与企业有任职或受雇关系的员工,劳务费不得作为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的计算基数。2、 目前大多数劳务企业属于新成立的企业,按目前的税收政策,每一项工程,总承包企业已经按工程总额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税,其中工程总额就已经包含了人工费。然而劳务公司作为独立法人的建筑劳务企业,又要交相应的营业税,从而出现了重复交税。不仅如此,目前税务部门把建筑劳务企业归并到服务性行业范围纳税,而服务行业的营业税率一般比建筑行业高,造成了建筑劳务企业的税费标准适当。由此,建筑劳务企业相应提高劳务费,造成整个项目的人工费提高。另外,劳务企

业为维持正常经营的管理费、劳务人员社会保障费用及利润等在劳务价格中没有明确规定,不利于劳务企业提升作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铁路企业的劳务用工的流程: 劳务人员与劳务企业签约---- 劳务企业与施工单位签约(施工单位付劳务费给劳务企业)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结算人工费 3、青岛地税2010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政策在线访谈时间:2011年03月31日 建筑施工企业与农民工签订了书面用工合同、加盖企业公章,经法 人或代表人与农民工本人签字,其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是不是就可以税前列支?其他企业是否可以参照执行? 嘉宾一:这位网友您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46号)第二条规定“从2007年起,我国境内所有用人单位招用依法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都应到登记注册地的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青岛市《劳动合同网上备案管理办法》(青劳社[2007]54号)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均应按照本办法进行网上备案。”因此,企业只有与其员工签定书面劳动合同并报经劳动部门备案,其合理的工资薪金才能税前扣除。

专家劳务费涉及的发票开具及税收问题

劳务费到底列表还是凭发票入账?终于知道怎么做了! 2017-12-18建筑业营改增中心 问:公司根据合同需要外聘专家并一次性支付给专家的个人的劳务报酬(有代扣代缴个税),我司可否列表支出专家劳务报酬?还是需要发票入账?如需发票,如何开具?需要交纳哪些税费? 一、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主席令第49号)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 另外,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63号)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因此,纳税人发生的支出如取得合法凭证及符合上述要求的,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如没有取得合法凭证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则不可扣除。 三、提问不够清晰,如您指的是个人提供劳务,根据《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的规定,申请代开发票的范围与对象:申请代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材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

(一)凡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并开具与其经营业务范围相应的普通发票。但在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服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以及税法规定的其他商事活动(餐饮、娱乐业除外)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 1.纳税人虽已领购发票,但临时取得超出领购发票使用范围或者超过领用发票开具限额以外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 2.被税务机关依法收缴发票或者停止发售发票的纳税人,取得经营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 3.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纳税人来本辖区临时从事经营活动的,原则上应当按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办理报验登记,领取发票自行开具;确因业务量小、开票频度低的,可以申请经营地税务机关代开。 (二)正在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对其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取得税务登记证件期间发生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为其代开发票。 (三)应办理税务登记而未办理的单位和个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处理,并在补办税务登记手续后,对其自领

劳务费发票为什么按差额征税

劳务费发票为什么按差额征税? 1、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2、劳务派遣服务,是指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 3、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4、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拓展资料:劳务派遣可以不用缴纳社保或者少缴纳. 目前国内的社保费实在太高了,企业有这种想法也难免.尤其是很多制造业企业,一线工人统统的去劳务派遣吧.这样即使哪一天公司社保来查,也无所谓啊.我的员工社保公积金都是全的,没缴纳的都不是和我签合同的.

劳务派遣差额征税如何做分录? 劳务派遣差额征税如何做分录? 答:A公司是一家劳务派遣公司,一般纳税人。2016年11月2日收到用工方支付的劳务派遣费用共计100万元,其中需要代发劳务派遣工资75万元、支付五险一金21万,共计96万元。A公司选择差额征收。 第一步:全额确认收入与销项税额 借:银行存款1,00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952,380.9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7,619.05① 第二步:确认可扣减的成本费用及“销项税额抵减” 借:主营业务成本914,285.7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45,714.29②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750,000.00 应付职工薪酬--五险一金210,000.00 营改增后劳务派遣怎差额如何计税? 一般计税方法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适用的税率为6%,即: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其中: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劳务派遣服务适用的税率6%。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支付兼职老师的劳务费 如何开具发票及纳税

问题、公司经常性地临时雇佣导师。这样要支付给导师培训费、讲课费或服务费。每次支付给个人的费用从500到3000都有。请问 1、这部分支付给个人的劳务费需要履行什么手续在财务方面完全合规又不欠缴个税、还可以在所得税汇算清缴前扣除? 2、业务部门反馈回来是说税务局不给代开。而且另外一个原因是每个300、500时居多,因为拿三五百块钱让每个人都到税务局开票还不够麻烦。但财务怎么办? 3、如果要个人在税务局代开了发票并扣缴了相关税费,企业还需要在金三系统申报中申报工资薪金支出的同时再申报劳务费支出吗、而且个人已在税务机关代开了票扣缴了个税,企业还需再缴纳个税吗? 专家回复: 1、支付个人的劳务费合规的财税处理如下: (1)与提供劳务个人签订提供劳务的协议;(2)按公司管理制度对方提供劳务后公司内部经办部门和人员的书面确认资料;(3)提供劳务的自然人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的劳务费发票;(4)提供劳务的自然人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完税证明复印件;(5)支付自然人劳务费的银行支付凭证(建议通过银行支付,不要采取现金支付方式)。

2、自然人提供劳务,符合税务局代开发票的范畴,税务局不代开发票不符合总局的文件规定。虽然麻烦,但我们国家以票控税,该代开发票的还是需要代开发票,建议财务将税法精神和业务部门传达到位,同时尽量争取公司管理层支持,有管理层的支持,业务部门会提高配合度。 3、根据我们了解到的目前总局已出台的文件,如果个人在税务局代开了发票并扣缴了相关税费且能提供其个税完税证明,企业不需要在金三系统申报劳务报酬应代扣代缴的个税,企业不需要再扣缴其个税。但是营改增后,有的地方税务部门规定,个人代开发票时扣缴的个税只是预征,服务接受方尚需在支付时履行扣缴义务,按税法规定计算出应代扣代缴的个税扣除代开发票时已经预征的个税,然后扣缴差额部分的税款。 4、支付自然人劳务报酬,按劳务报酬总金额借记有关成本费用类科目,将应扣缴的个税记入“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贷方,支付扣税后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5、代开发票流程详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9号。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

劳务费流程

收到劳务费会计处理分录: 收到劳务费,开具发票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计提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及企业承担的社保、住房公积金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一工资 其他应付款一养老等(企业交纳部分) 其他应付款一住房公积金(企业交纳部分) 支付派遣人员的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一工资 贷:库存现金 其他应付款一养老等(个人承担的) 其他应付款一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的) 应交税费一个人所得税(可以扣减3500和个人社保) 缴纳社保和公积金 借:其他应付款一养老等 其他应付款一住房公积金 贷:银行存款 计提营业税和附加税费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一营业税 应交税费一城建税 应交税费一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营业税计税基数为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款项减除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社保后的余额。 主营业务收入与主营业务成本的差额是劳务公司收取的管理费。支付本企业人员工资和费用 借:管理费用一工资/办公费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一工资或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期末结转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管理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本年利润

1,需要交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如果以个人名义开,还要交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率为5%城建税为营业税*5%或7%(市级为7%县级5%),教育费附加为营业税*3%。个税为劳务费*2%。 2,会计分录可以一次做: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银行存款 或 1)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一一应交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或其他 2) 借:应交税费一一应交营业税、城建、教育附加或其他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期末结转: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3,因为是分包,所以是给总包开劳务费得发票,做账:借:应收账款一一XX(总包方名称)贷:主营业务收入一一XX(劳务项目名称)计算缴纳营业税=发票所载金额X营业税税率5%计提工资: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应付职工薪酬一一应付工资 建筑工程行业,劳务费问题 1、税金由业主代扣代缴 (1)业主缴纳税款后将税票交给各分包单位做账(该税票的单位名称栏必须写明分包人 的名称,右下角要有机打的“代扣代缴”几个字) (2)若税票上没有明确写明是哪些分包单位的名称的,则由业主所属税务部门为各分包单位开具完税凭据或税款分割单。 2、一般情况下,一个工程只准许分包一次,不能分包后再分包,层次只有三层,就是业主方(开发方)、总包人、分包人。总包人和分包人都只承担自己所得部分收入的税款,注意这里所说的是承担税款,并不一定是缴纳人,纳税人和缴纳人是两个概念。 3、那天你说的分成700万元的材料和300万元的人工,是不可以的,性质发生了变化。 B公司是劳务公司,如果他有国家认定的劳务资格,就可以按建筑业征收3%勺营业税,而不是按5%缴纳;C公司只承担材料,就是销售行为了,和建筑业无关,相当于A公司向C公司 购买材料再找B公司建设。 4、建筑业的营业税不是用发票抵的,可以用发票抵应税收入的只有几个行业:运输业,旅游业。可以按抵扣后金额交税的不一定都是用发票来抵的。 5、劳务并不都是按5%缴纳营业税。建筑劳务费公司有国家认可的资质的,可以按3%

2016营改增劳务费税率 最新营改增劳务费税率表一览

2016营改增劳务费税率最新营改增劳务费税率表一览 纳入“营改增”试点的范围是: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暂不包括铁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和管道运输;部分现代服务业, 一是研发和技术服务,包括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合同能源管理和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二是信息技术服务,包括软件、电路设计及测试、信息系统和业务流程管理服务(如电子商务平台); 三是文化创意服务,包括设计、商标著作权转让、知识产权、广告和会议展览服务; 四是物流辅助服务,包括航空、港口码头、货运客运场站、打捞救助、货物运输代理、代理报关、仓储和装卸搬运服务; 五是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包括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 六是鉴证咨询服务,包括认证、鉴证和咨询服务。税率设置: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新增税率是按照改革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的原则,依据试点行业营业税实际税负测算的。有形动产租赁适用17%税率,交通运输业适用11%税率,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6%税率。此外,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增值税税率与征收率】 增值税的计征方式目前主要有两类: 增值税的税率,适用于一般纳税人,目前有17%、13%、11%和6%共四档税率;增值税的征收率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和特定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统一按3%的征收率计征;对一些特定的一般纳税人,则适用6%、5%、4%、3%四档征收率。 具体来说,征收率为6%的项目包括自来水、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部分建材产品和生物制品;征收率为5%的项目为中外合作开采的原油、天然气;征收率为4%的项目包括寄售、典当和拍卖商品、销售旧货;征收率为3%的项目为公共交通运输等营改增个别应税服务。 【相关提示】 财税[2014]57号文只是一个征收率的简并调整和降低,并不涉及其他实体政策的变化,但是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固定资产等特殊项目具体计算增值税时相应的公式应该调整为: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应纳税额=销售额×2%和现行的小规模纳税人计算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的公式是一致的。这个问题需要国家税务总局尽快修改完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否则执行中又会出问题。

收到劳务费发票怎么做账

收到劳务费发票怎么做账 收到劳务费发票怎么做账1,需要交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如果以个人名义开,还要交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率为5%,城建税为营业税*5%或7%(市级为7%县级5%),教育费附加为营业税*3%。个税为劳务费*2%。 2,会计分录可以一次做: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银行存款 或 1)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或其他 2)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城建、教育附加或其他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期末结转: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3,因为是分包,所以是给总包开劳务费得发票,做账:借:应收账款——XX(总包方名称) 贷:主营业务收入——XX(劳务项目名称) 计算缴纳营业税=发票所载金额X营业税税率5% 计提工资: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 建筑工程行业,劳务费问题

1、税金由业主代扣代缴 (1)业主缴纳税款后将税票交给各分包单位做账(该税票的单位名称栏必须写明分包人的名称,右下角要有机打的“代扣代缴”几个字) (2)若税票上没有明确写明是哪些分包单位的名称的,则由业主所属税务部门为各分包单位开具完税凭据或税款分割单。 2、一般情况下,一个工程只准许分包一次,不能分包后再分包,层次只有三层,就是业主方(开发方)、总包人、分包人。总包人和分包人都只承担自己所得部分收入的税款,注意这里所说的是承担税款,并不一定是缴纳人,纳税人和缴纳人是两个概念。 3、那天你说的分成700万元的材料和300万元的人工,是不可以的,性质发生了变化。B 公司是劳务公司,如果他有国家认定的劳务资格,就可以按建筑业征收3%的营业税,而不是按5%缴纳;C公司只承担材料,就是销售行为了,和建筑业无关,相当于A公司向C公司购买材料再找B公司建设。 4、建筑业的营业税不是用发票抵的,可以用发票抵应税收入的只有几个行业:运输业,旅游业。可以按抵扣后金额交税的不一定都是用发票来抵的。 5、劳务并不都是按5%缴纳营业税。建筑劳务费公司有国家认可的资质的,可以按3%缴纳。 根据新细则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那么对你公司而言,是可以差额纳税的。但要注意开具发票的问题: 首先你要要求B向你公司开具300万的发票进行分包工程结算,B按300万元营业额缴纳营业税。然后你公司将分包开来的发票进行营业额抵减并申报纳税(按1000-300万元的计税营业额缴纳营业税),并同时向A开具1000万元的发票进行工程结算。 如果公司兼职在公司拿的实务费无发票应怎么做时账里? 公司有兼职员工,但是拿了劳务费,是不是应该与全职员工一起做进工资单内? 记入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兼职人员相当于临时工,这部分报酬应该列入工资总额内 1.首先可以肯定的是不能做到你公司的工资单里。 2.建议处理方式:让兼职的人拿一些合法的发票到你公司做报销处理来抵顶劳务费。 3.原因分析:

我们签的是劳务合同可以拿材料发票冲账吗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我们签的是劳务合同可以拿材料发票冲 账吗 篇一:劳务合同怎么缴税 篇一:关于劳务公司纳税与如何开具发票的解释 关于劳务公司纳税与如何开具发票的解释_木子的天空问:我企业是一个劳务公司,专门为各需要人员的企业提供人员劳务,我们只是争管理费,根据财税[20XX]16号文件规定差额缴纳营业税。以前我们都是按全额开发票,按差额缴税,但是现在某市某某区地税局专管员让我们按照差额(管理费)开发票(说是纠正以前错误),这样我们对用人单位全额收款不可能开具差额发票?请给予具体解释? 接到该纳税人提出的问题,我们向发票管理处和流转税处(主管营业税的处)进行了咨询。经研究探讨,流转税处主管人员解释了如何纳税及如何开具发票,并说以前一直应该这样执行,可能各地掌握有问题,所以才出现纳税人反映的情况,现将两个处的探讨结果整理并回复纳税人,同时作为12366今后统一解答依据。答:财税[20XX]16号文件第(十

二)条规定:(派遣)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凡用工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上交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下同)以及住房公积金统一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的,以劳务公司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 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一、关于对此条政策的理解: 1、“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首先双方应有委托书或协议(包括口头协议),委托事项是:“安排劳动力”。 误区:不是将本企业员工安排到用工单位。也就是:如果劳动力(以下称:员工)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这个人属于劳务公司的人,再到用工单位工作是属于劳务公司为这个单位提供应税劳务,则全额开具发票,全额缴纳营业税。不能差额纳税。 2、如果用人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其上交的(简称:保险)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的;差额纳税。 误区:是指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绝不是劳务公司与员工签订合同)只是工资与保险交给劳务公司代发放。工资表在用人单位体现,上缴的保险也应属于用人

劳务费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劳务费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劳务费增值税税率 劳务费发票的税率是多少?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劳务费增值税税率,供大家参考! 纳入营改增试点的范围是: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暂不包括铁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和管道运输;部分现代服务业, 一是研发和技术服务,包括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合同能源管理和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二是信息技术服务,包括软件、电路设计及测试、信息系统和业务流程管理服务(如电子商务平台); 三是文化创意服务,包括设计、商标著作权转让、知识产权、广告和会议展览服务; 四是物流辅助服务,包括航空、港口码头、货运客运场站、打捞救助、货物运输代理、代理报关、仓储和装卸搬运服务; 五是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包括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 劳务费增值税税率 六是鉴证咨询服务,包括认证、鉴证和咨询服务。税率设置: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新增税率是按照改革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的原则,依据试点行业营业税实际税负测算的。有形动产租赁适用17%税率,交通运输业适用11%税率,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6%税率。此外,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增值税税率与征收率】 增值税的计征方式目前主要有两类: 增值税的税率,适用于一般纳税人,目前有17%、13%、11%和6%共四档税率;增值税的征收率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和特定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统一按3%的征收率计征;对一些特定的一般纳税人,则适用6%、5%、4%、3%四档征收率。具体来说,征收率为6%的项目包括自来水、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部分建材产品和生物制品;征收率为5%的项目为中外合作开采的原油、天然气;征收率为4%的项目包括寄售、典当和拍卖商品、销售旧货;征收率为3%的项目为公共交通运输等营改增个别应税服务。

企业支付个人劳务报酬的种种涉税大坑

企业支付个人劳务报酬的种种涉税大坑 在日常经济活动中,经常发生企业委托个人提供劳务服务的情况。企业在支付个人劳务报酬时,有很多做法都不正确,属于不经 意间给自己挖下大坑,将自己置于涉税风险中。 第一种坑:企业支付劳务报酬时,既不索要发票,也不进行个 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直接列支费用。 有些企业在支付个人劳务报酬,只是简单的做了一个《劳务报 酬支出明细表》,相关人员签字后进行发放并列支相关费用。 这种处理方法是严重错误的。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 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进行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 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 额扣缴申报。” 企业支付劳务报酬,无论金额大小,都应该在纳税申报时,进 行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申报工作。 企业代缴个人所得税时,企业需要填报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表,项目选为“劳务”,人员选“非本单位”即可。 第二种坑:企业支付劳务报酬时,在完成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 义务后,不索要发票,直接将支付的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 很多企业在支付个人劳务报酬时,不要求取得劳务费的个人向 企业提供正式发票。只是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按照相关规定完成 了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然后直接列支费用,在企业所得税 税前列支。 这种做法正确么? 我们知道,企业支出的相关费用,必须按规定取得相关的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四章“发票的管理和开具”

第二十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 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企业支付个人劳务报酬,没有取得发票,属于没有取得符合规 定的票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四章“发票的 管理和开具”第二十二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 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根据以上规定可知,企业支付个人劳务报酬,只完成个人所得 税的代扣代缴工作而不索要正规发票,相关的支出不允许在所得税 税前列支。 以上做法会给企业留下企业所得税的涉税风险。 第三种坑:支付劳务报酬时,凭借个人出具的税务机关代开的 发票,不再进行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申报工作,直接列支费用。 很多企业在支付给其他个人劳务报酬时,会要求个人到税务机 关代开相关费用的发票,并据此入账,这种处理方法有没有涉税风险? 针对个人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时的涉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问题,很多省市都出具了相关的文件。譬如: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问题的公告》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2016年2号公告)、《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号)、《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若 干问题的公告》(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号)等等。 这些地方税务机关的文件,都规定了关于个人临时代开发票核 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其中: 山东省规定:对未办理税务登记证件,临时从事生产、经营的 自然人纳税人,在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发票时,对其取得的个体工 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由税务机关统一按开具发票金额(不含增值税)的1.5%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劳务公司经营范围

1、什么是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是用人单位与翼虎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翼虎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双方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它的特点是劳务派遣企业"招人不用人",用人单位"不招人用人",这种用人模式,是目前十分流行的用工形式。劳务派遣其产生的重要原因是经济的快速发展导致了企业之间的竞争更加激烈,各企业为了更有竞争力,从而竞相降低成本,人力成本的降低便首当其冲了;其次是用人单位为了规避日益严格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的规定,将直接使用劳动者而带来的各种风险和成本降低到最小,比如工伤、社会保险等等; 2、企业为什么选择劳务派遣? * 合理避税:派遣人员报酬开具劳务费发票,直接进费用出掉,可以抵消25%企业所得税,合法避税。例如、某企业现有若按外包人数为100人,待遇人均工资2500元(包括基本工资、社保、福利补贴、奖金等),企业税金为: 未劳务派遣(代发工资前):工资超出发生额=(2500-2000)元X12月X100人=60万元/年.超出部分应缴所得税:60万元X25%=15万元/年 劳务派遣(代发工资后):企业无须承担上述企业所得税,立即节省的费用为:15万元 /年. 即相当于(150000÷12÷100=125元/人/月),仅此一项一个人一个月少减少支出125元。 * 减少社保支出:我们可以提供较低的社会保险方案,既保障员工社保权益也降低了社保支出。自《劳动合同法》颁布以来,社保问题一直困扰着诸多企业,而选择不缴纳、则面临着劳动部门监察、罚款;企业名誉受影响;员工前往政府部门投诉等多重风险。然而如何合理选择投保方式,从而达到减少企业社会保险支出成本又使企业用工合法化?翼虎则为困惑中的企业提供具体灵活的投保方式,如下:按目前政策规定,本市户口国营企业职工在西安投保单位需支付:527.43元/人(五险);而由翼虎代理投保在西安投保单位只需支付:409.67元/人(五险),节省费用:527.43-409.67=117.76元 /人,上面两项加起来可以每年为您的企业省下几十甚至上百万的成本,创造出了巨大的价值! * 节约人工和业务开支:负责招聘、录用、合同、保险、工资、档案、劳动关系等繁杂事务,减少用工单位的负担,省时省力,节约人工成本和业务开支。 * 避免解除合同赔偿金风险:灵活的录用和退回员工方式,使得用工单位灵活根据订单增减人员,避免了支付合同经济赔偿金的风险: * 合理规避劳动纠纷:派遣人员的劳动关系在劳务派遣公司一方,产生的劳动争议、劳动纠纷由派遣公司负责,用工单位合理避免了劳动争议和纠纷。 * 服务增值:翼虎派遣将客户满意视同企业的生命,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为客户提供增值服务是我们的追求。 * 社会优势:翼虎公司拥有良好的社会背景和关系优势,丰富的经验和资源,具有处理棘手问题的能力,让客户高枕无忧。 3、劳务派遣的社会意义对企业的好处: 对企业通俗来说就是: 1 省钱:企业所得税,社会保险,管理成本等 2 省事:管理效率提高,减少繁琐事务。 3 省心:社保风险,劳动纠纷都有劳务公司承担。 对劳动者的好处: 1 提供就业及再就业的机会。 2 用工规范,同工同酬 3 一份工作,两份关怀。

劳务发票,合同

劳务发票,合同 篇一:劳务费合同 劳务费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付款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收款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介绍客户给甲方,帮助甲方销售商品支付给乙方劳务费事宜订立本协议书,以共同遵守。 一、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介绍符合甲方要求的客户,并协调甲方和客户间的贸易关系,力争促成甲方与购货方成交; 2、在甲乙双方签订该协议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乙方公司的公司性质、注册地、工商登记等基本资料或者个人身份证件、住址、联系方式等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 3、乙方须保证乙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条款下允许操作此类中间业务的公司或者个人,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4、乙方所介绍客户给甲方,并促成甲方与客户签订购销合同。乙方应及时将与本次销售有关的客户信息反馈给甲方。乙方根据甲方提供与商品交易有关信息与客户磋商业务;

5、甲方根据乙方与客户达成的价格确认后正式对外签约,并负责合同执行等相关事宜; 6、甲方不得未经乙方同意私自与购货方联系; 7、甲方应按协议规定的时间按时全额支付给乙方劳务费。 二、劳务费确定 双方协商并一致同意,甲方支付乙方的劳务费为人民币(大写金额)元。 三、支付时间 销售执行完毕后,或在甲方收到购货方款项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应支付乙方的劳务费支付给乙方。 四、支付方式 乙方提供税务机关认可,且甲方可以接受的全额劳务费发票,甲方在收到该发票后 向乙方支付本协议规定的劳务费,汇款到乙方指定的账户。 五、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均应尽到足够的保密义务,确保双方之外的第三人不知悉本合同及相关的条款。 六、纠纷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事项而产生的争议,合同双方应本着友好之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

支付农民工劳务费是否一定要取得发票

支付农民工劳务费是否一定要取得发票 2015-3-25 15:30:57东奥会计在线字体:大小 东奥会计在线会计实务频道小编:我公司承接一园林绿化业务: 1、施工过程中付给农民工的劳务费怎样支付合规?(没有票据) 2、企业是否有代扣农民工个人所得税的义务? 3、企业可否将劳务费付给包工头?是否有税务风险?如果企业按收入利润率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是否不用取得发票,白条直接列支成本、费用? 答:参考《青岛市国家税务局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若干业务问题解答》规定,根据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企业劳动合同及工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12〕80号)、《关于切实加强企业劳动合同网上备案及工资税前扣除审核与监督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2013〕83号)规定,用工企业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关系网络系统网上备案,其实际支付的工资薪金准予税前扣除。 (二)企业用工情况未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关系网络系统网上备案,实际发生的下列支出应允许税前扣除: …… 3.建筑施工企业依法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加盖企业公章且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农民工本人签字或盖章,其发生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8.除上述情况外,其他未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关系网络系统进行网上备案的,主管税务机关一经发现,应当将相关情况及时向当地劳动部门进行反馈,其中对用工企业与劳动者已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凡企业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真实且已经实际支付的工资薪金,也应准予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国税发〔2009〕114号)第六条规定,未按规定取得的合法有效凭据不得在税前扣除。 参考上述规定,(1)如果建筑施工企业依法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加盖企业公章且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农民工本人签字或盖章,其发生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可以税前扣除。(2)如果企业与农民工不在雇用关系而未签订劳动合同,对提供劳务属劳务报酬,应按规定取得个人向税务代开的发票。(3)如果企业将工程承包给其他企业,农民工为承包商所雇用工人,则企业支付工程款时应向承包商索取建筑业发票。(4)未按规定取得的合法有效凭据不得在税前扣除。 笔者补充一下河北省的相关政策,表示支持: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解答》的通知(冀国税函〔2013〕161号)十七、企业雇用的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应具备什么手续才能确认为企业用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企业税前扣除工资薪金应提供企业与其员工存在任职或受雇关系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或雇用时间不足30天的临时工因其不具备订立劳动合同的条件,这些人员需要与企业签订劳动协议,作为工资薪金税前扣除的证明。 建筑施工企业依法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协议),加盖企业公章且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农民工本人签字或盖章,其发生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根据上述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如是农民工为企业雇用工,则支付个人所得时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农民工为承包商所雇用工人,

增值税应税劳务范围问题

遇到财税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https://www.360docs.net/doc/7b17805495.html, 增值税应税劳务范围问题 请问:我们企业是开发大西北在青海注册成立的子公司,我们的露天矿剥离工程及矿井掘进、采煤均有公司外的社会力量施工,请问我们要求结算工程款时对方需提供可抵扣增值税发票,从税法角度能操作吗?税法依据是啥?谢谢了! 解答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4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第223号)第三条规定:条例第一条所称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条例第一条所称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是指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但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包括在内。 本细则所称有偿,包括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第二条“建筑业”,是指建筑安装工程作业。 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其他工程作业。 (一)建筑 建筑,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作业,包括与建筑物相连的各种设备或支柱,操作平台的安装或装设工程作业,以及各种窑炉和金属结构工程作业在内。 (二)安装 安装,是指生产设备、动力设备、起重设备、运输设备、传动设备、医疗实验设备及其他各种设备的装配、安置工程作业,包括与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的装设工程作业和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作业在内。 (三)修缮 修缮,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补、加固、养护、改善,使之恢复原来的使用价值或延长其使用期限的工程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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